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合集12篇

时间:2023-07-02 08:20:54

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

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篇1

一、政策性银行功能比较

(一)成立背景比较

政策性银行是相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的。在二战后,由于当时许多国家受到战争创伤,都需要借助一个金融工具来加速本国的长期投资,创造就业,取得经济的快速增长。在一些关乎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由于其不盈利、风险太高或者投资期限很长、规模大,但这些领域对社会经济的长期发展又是非常重要的,如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项目以及进出口业务等等,商业银行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前提下不愿意也没能力为这些行业提供资金融通,政策性银行在此背景下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因此,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日本政策投资银行(DBJ)的前身日本开发银行(JBD)以及韩国产业银行(KDB)就是在这一时期成立的。其建立初期的主要任务都是向基础产业、重点项目提供大额长期资金支持,以恢复国家经济。

(二)功能转化比较

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趋势的加强,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面对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都十分注重发挥政策性银行的开发功能,并强调其弥补市场缺损、建设市场的作用,纷纷进行金融机构改革,政策性银行在这一浪潮的冲击下也经受了洗礼。

1970年以后,德国经济进入了相对成熟的阶段,政府的经济政策调整为保持经济活力、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就业。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也从过去的主要支持基础产业转向中小企业融资;同时商业银行由于中小企业不成熟一般不愿意向其贷款。现在KFW作为政府的多功能金融机构,当前重点服务于本国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住宅建设,并且代表政府同发展中国家开展金融合作。

日本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经过长期的合并重组,目前仍有两家政策性银行和6所金融公库。日本开发银行(JBD)与北海道东北开发金融公库合并重组,更名为日本政策投资银行(DBJ)。DBJ的主要政策目标由战后的复兴、重建、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现在已经转变为支持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节约能源,改善和保护环境,调整经济和产业结构。

我国政策性银行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及金融体制改革的双重产物和重要内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成立之初就打上了改革的深刻烙印。这三家政策性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由国家财政全额拨付资本金,填充了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经济发展、机电产品出口等领域一直以来存在的融资真空,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政策性银行与别国相比,在设立的历史背景和当前所承担的任务上均有所不同:1)在设立背景方面。别国的政策性银行大多是在二战后设立,其目的主要是恢复在战争中遭到严重破坏的经济。而我国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客观上要求政策性银行出现,以促进经济快速、平稳发展。2)在当前任务上。一部分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由于经济发展较好,其对政策性银行的依赖性下降,因而其政策性银行进入了规模萎缩和功能调整时期;而另一部分较发达国家由于各种危机的爆发,使得经济遭到了伤害,不得不重新重视并加以利用政策性银行,因而,这一部分国家的政策性银行担当起了危机后的重建工作。我国的政策性银行主要是承担了一系列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在我国基础实施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融资模式的比较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成立初期,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的ERP(欧洲复兴计划)特别基金。KFW注册资本金为10亿马克,德国政府给予将利润转入特殊准备金的政策,这实际上是政府除资本金之外的再投入;日本政策投资银行(DBJ)主要依靠财政投融资计划获得资金来源,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邮政储蓄,仅有很小一部分来源于海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券,而且海外发债也是由政府担保的;韩国产业银行(KDB)作为韩国最大的银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基本依靠财政融资,但从1999年开始,政府借款占很小的比例,其余资金都靠在国内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或借款筹资。

总的来说,国际上政策性银行的融资模式基本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模式,财政直接融资模式,如DBJ以及早期的KFW和KDB。这种模式是以财政融资为基础,以强有力的财政支持为后盾,包括长期大量提供无偿或低成本的财政性资金来源、财政担保、税收优惠等,属于财政投融资范畴。第二种模式,以信贷融资为基础,其特征是依靠国家信用在市场上融资,财政提供担保和一定的支持,是运用信贷融资规则和方式来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弥补商业银行在长期融资上的缺陷的一种模式。目前,KFW和KDB就是采用的该种模式。我国也主要采用该种模式。两种模式的区别在于:以财政融资为基础的政策性银行,是财政政策的延伸,可实现一部分财政政策目标,不以资产安全为第一位;以信贷融资为基础的政策性银行,其本身就是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资产安全的前提下,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不断的支持。而我国政策性银行是以信贷融资为基础,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是政策性金融债券的主要发行银行,并是其主要资金来源。政策性金融债券有力的支持了国家大中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发展,为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业务领域比较

实际上,各国至今对政策性银行业务领域都没有一个明显的界定。但就其基本原则而言,都不是与商业银行竞争(可以合作,如共同贷款),而是弥补市场缺陷。根据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政策性银行支持的重点和领域也是不断调整的,因而其盈利水平会有各种差异。一般而言,政策性银行业务领域一般限于以下3个方面:一是经济效益不好或者不明显的行业,即一种是企业经济效益不好而社会效益好的领域,如基础产业,另一种是具有长远效益和潜在政策性效益的投资领域,如大江大河的治理。二是资金门槛相对较高,一般金融企业难以胜任的领域。三是国家规定的其他政策性业务,如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

国际上现在的政策性银行业务领域随着自身的经济情况的变化,也有了一定范围的更改和拓展。KFW是德国最大的政策性银行,不仅服务于本国的中小企业、风险资本、风险投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住宅建设,进行政府指定的业务,而且代表政府同发展中国家开展金融合作。DBJ是在日本开发银行(JDB)的基础上重新组建的,主要业务是向日本的基干产业、大型成套项目、欠发达地区企业和国家重点扶持的科研项目提供优惠贷款,代表国家对产业或项目进行投资,是日本政府实现政策意图的有力工具。目前,DBJ也转向了中小企业和创业投资领域。

我国政策性银行设立时确定的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机电出口业务等投资项目现在已成为商业银行贷款竞争的重点,应该考虑适时适当减少在这方面的贷款,鼓励其开辟中小企业、科技创业投资等新的信贷领域。此外,以中长期信贷为主的政策性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也是国际发展趋势。总的来说,当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发生重叠时,应以补充原则为妥。

我们可以借鉴日本DBJ的经验:DBJ认为尽管政策性和商业性的经营目标不同,但管理风险的方法和手段应该是一致的,比如对政策银行实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政策性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是要向社会证明,政策银行既能管理风险,又能贯彻政府意图。保证不亏损和合理的盈利的前提下,压缩人员费用,提高效率形成较小规模的逾期贷款率和不良资产率,并且使其盈利不仅靠利差,而主要靠自有资本。

四、法律监督比较

KFW作为依照专门法设立的政府银行,不受其中央银行监管,而是依法由联邦政府指定财政部门进行监管。DBJ受财务省(原大藏省)监管,不受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督厅的监管。银行在每个财政年度要制定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递交财务省然后提交议会批准,KDB的监管分别由4个部门进行:财政经济部;金融监管委员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国会,负责例行年度检查。《KDB法》规定,在每一财政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KDB应向国会提交年报,概述其经营情况和政府的主要产业政策,并分析其每年的工业融资活动。

我国目前的3家政策性银行都由人民银行监管,国外的政策性银行与中央银行基本没有什么关系。我国政策性银行的监管体制有必要以财政部监管为主,由财政部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年度经济计划,统一考虑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来源和融资规模,并由国务院相关部门的代表成立政策性银行指导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各政策性银行年度业务计划,但不干预政策性银行的具体经营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政策性银行性质,又不妨碍其自主经营。不过当前我国的政策性银行正在朝这方面努力,业务方面逐渐向商业银行靠拢。

五、结束语

通过中外政策性银行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经验,我国政策性银行自成立以来,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应建立健全各种政策性法规,促进政策性银行积极向商业银行转化,拓展其业务领域,提高其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使我国的政策性银行成为国家产业政策与国家宏观政策实施的有力后盾,并与商业银行相互补充,共同为我国的多层次的金融市场的建设和完善添砖添瓦。

参考文献:

[1]陈威,中外政策性银行比较研究[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8年3月.

[2]杨胜刚.国际金融[M].高教出版社,2008年12月.

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篇2

通胀紧缩对我国商业银行

资产负债管理的影响2010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出现局部地区和部分行业过热、通胀上行压力加大态势,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长期居高不下,且频创新高。为应对通胀对经济运行压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对商业银行而言,这些调控政策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频繁提高存款准备金率,2010年以来先后12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率达到创记录的21.5%;二是多次大规模发行央行票据,截至目前,2011年已发行43期央行票据,累计发行金额8820亿元;三是大幅度上调利率,2010年四季度以来不到9个月的时间里,央行已四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抑制通货膨胀的意图明显。

从宏观上来看,通胀紧缩一方面

有利于促使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紧缩货币政策对于商业银行稳健经营所需的经济环境有一定促进作用。也有助于商业银行尽快转变经营理念,’并牢固树立稳健的风险取向。同时,通胀的经济环境迫使商业银行加快调整经营策略,提高抵御风险的免疫力。但另一方面,通胀紧缩给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尤其是资产负债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央行为应对通胀压力而综合运用的存款准备金率、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对商业银行信贷投放、流动性、资产结构调整等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和重要参与执行者,商业银行应深入研判这些影响的作用方向、广度和力度,从而制定正确的应对方案,把握经营管理的主动权。

(一)抑制商业银行货币信贷投

放。根据货币乘数理论。货币供应量为基础货币与货币乘数之积,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决定乘数大小从而决定派生存款倍增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作为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法定存

款准备金率的上下调整将影响流通中的货币供应量和贷款总量。对商业银行而言。存款准备金率的连续上调意味着信贷扩张能力的削弱。今年以来,央行已上调存款准备金率6次。

累计调整300个基点,可冻结资金2.3万亿元,加上利率工具和资产价格管理组合工具的运用,其对商业银行信贷紧缩的作用正逐渐显现出来。

此外,央行已启动信贷控制政策,加大了窗口指导力度,严把信贷投放关,增强了政策刚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抑制了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扩张。

(二)增大商业银行资金运用压

力。一方面,随着加息、外汇占款和市场流动性不断提高。存款规模将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定向发行央票、窗1:3指导、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紧缩性货币政策将起到抑制商业银行信贷扩张的作用。此外。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发展对企业信贷也将产生分流效应,降低银行间接融资规模。以上加存款总量的同时。提高优质客户占比.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负债成本,增强资金盈利能力;三是根据负债的期限和利率结构,合理安排资产的期限和利率结构。将资产与负债在资金’种类和数量上的联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保持资金合理流动性的条件下。及时调整各种不同利率资产和负债的敏感性缺口,扩大利差,达到净利差收入最大化的目标。

3、加快拓展中间业务,开辟解

决流动性问题的新途径。在通胀紧缩的大环境下,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特别是信贷业务,受经济环境波动影响较大。也直接受调控冲击。加上利率市场化推进和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传统存贷业务的风险日益明显、利润空间不断受到挤压,如继续保持其在业务结构中的主导地位,注定会影响商业银行综合收益率0而发展低风险、低成本、高收益的中间业务可有效改善这一经营劣势,甚至可成为商业银行降低经营风险、改变盈利结构、促进增长转型的战略性支柱业务。因此,商业银行应深化对中间业务的战略认识,加快业务转型,使之成为商业银行开辟发展新领域、解决流动性问题的核心途径。通过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有效抢夺高端客户和高附加值业务市场,特别是基金、理财等新型资本市场类业务的拓展,加快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不断优化收入结构、业务结构、风险结构、盈利结构.推进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和业务经营、发展模式的战略转型,实现业务经营多元化,弱化传统存贷业务流动性对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影响。

(二)充分发挥价格传导作用,

进一步加强全额资金管理当前经济背景下,需要商业银行根据通胀紧缩形势进一步调整资产负债结构。资金管理是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调控资产负债结构的有效手段,结合全额资金推广应用,商业银行应做好以下工作。

1、以资金管理改革为导向,进

一步增强全额资金管理意识。资金管理从差额模式转变为全额模式,是资金管理体制一次全新的变革,对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影响广泛,更注重发展品质问题。在管理导向上,基本能及时根据经济环境和本行发展方向从产品价格上做出揭示。因此,在通胀紧缩背景下,商业银行要明确不同阶段应鼓励发展何种业务、限制什么业务,并通过全额资金管理准确反应资金导向意图,使经营行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快经营转型步伐,为提升发展品质提供有效、有利和有力的支持。

2、寻求业务全面均衡发展,提

高综合竞争力。通胀的作用下,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不可避免受到不同程度制约,而各项业务全面、均衡、协调发展是商业银行稳健、可持续经营的重要标志和基础,如何把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经营统筹、调和到一个最佳状态,对通胀紧缩下的综合经营管理有着重要作用,而全额资金管理正好可以起到这一杠杆作用。在全额模式下,由于全行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一笔资金来源或运用在入账时即确定了一个内部收益率或成本率,资产负债比例和业务品种、期限、结构合理的行在新的管理模式下综合贡献度就大。以内部转移价格为核心的全额资金管理,将业务经营与发展的方向、路径、重点与要求蕴涵在资金的配置和价格的变化中,通过资金调控和内部计价的传导,体现经营的导向和政策的变化。因此,在当前经营环境下,充分发挥全额资金管理的杠杆作用,对应对通胀紧缩不利影响、提高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力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3、突出发展重点,引导业务结

构优化。内部转移价格的导向性可以改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结构,提升综合回报水平,在现阶段要增强主动负债意识,不断优化负债结构,在保持总量增长的同时,合理提升活期存款占比。同时要加大资产营销力度,有针对性的将稀缺的信贷资源配置到转移利差最大的信贷业务(产品)中。

着力优化信贷结构。一是要创新发展资产业务,优化贷款结构。当前,受国家宏观调控约束。存贷比过低问题难以有效改观,随着近年来负债业务的迅猛发展。资产业务发展相对不足问题更加显现,这就需要创新发展思维,积极寻找优质业务载体,从中寻找资产业务发展突破口,提升资产业务比重,增加利息净收入。二是要提升活期存款占比,优化存款结构。要坚持以存款FTP#I]差为引导,在确保总量增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优化存款期限结构,合理提升活期存款和同业存款占比,改善资金来源结构。提高资金来源类产品的FTP净收入。

4、以强化内部资金管理为手

段,降低不合理资金占用。在提高经营性固定资产投入的同时,要加大闲置固定资产处置力度,优化固定资产结构,减少非生息资金占用,降低资金成本支出。同时,要合理控制备付率,由于实施全额资金管理后对库存现金等资金占用要收取资金占用成本,因此,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创效意识。加强备付金的精细化管理,在保证正常支付的前提下。将备付保持在合理、较低水平。

(三)突出资源配置的引导作

用,进一步加强经济资本管理经济资本管理侧重于引导商业银行内涵式增长。由于资本本身所具有的稀缺性,强化银行经济资本管理更能激励其主动调节自身资本结构。在当前通胀紧缩背景下,只有加强经济资本管理,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支持经济资本回报率较高的业务发展上。以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资金体系中存差规模将持续提高,存贷比趋于下降,商业银行资金运用压力将会增加。

(三)制约商业银行资产结构调

整。在前几年“保增长、促就业、扩内需”经济刺激政策作用下,商业银行信贷投放出现了“井喷”,在总量高速扩张的同时,也埋下了信贷结构不尽合理的隐患。这期间多数贷款投向了政府担保的基建项目以及地方重点保障项目,企业实际有效贷款增长较:。基建贷款往往由于期限长、流动性不足以及银行同业激烈竞争造成的利率下浮致使资产综合收益低,对可持续发展较为不利,因此,商业银行信贷结构调整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然而,在通货膨胀压力下,货币紧缩政策的陆续出台,使商业银行信贷投放大幅减少,通过加大短期贷款投放来改善信贷结构的期望难以在短期内实现。

(四)加大流动性管理操作难度。一方面,通过连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发行央行票据、提高基准利率,使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被大量抽走冻结,并造成部分银行,如中、小银行。出现阶段性的资金紧缺,资金头寸偏紧,运营压力增大。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外汇储备持续增长和居民消费不足,资金流动性不断增加并向银行聚集,使得负债流动性增强,尽管可补充商业银行流动性,但又具有短期性和周期性特点。这样便形成了微观流动性短缺和宏观流动性过剩并存、流动性阶段紧张与长期充裕并存、局部流动性紧张与整体流动性宽松并存的局面,从而加大了商业银行流动性调控管理难度,成为当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五)考验资产质量管控目标实

现。通货膨胀的环境下,企业的应收账款也会面临着贬值,且收回难度也会加大,坏账的可能性无形增加,有可能进一步延伸影响到商业银行贷款质量。加之在从紧货币政策条件下,风险可能趋于集中,信贷成本趋于上升,一方面,信贷总量控制限制了商业银行调整资产组合的能力。有限的信贷资源可能会逐渐集中到少部分大客户;另一方面。一旦贷款利率继续提高,信贷总量调控持续加强,将使得部分借款人难以承受,资金链就会断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就可能有抬头之势,对资产质量形成新的考验。

通胀紧缩背景下我国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路径近期。温家宝总理在大连举办的第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中国将继续收紧货币政策。以控制通胀。

可见,只要通胀不得到有效遏制,紧缩的货币政策将很难解除,通胀紧缩的经营背景将持续存在,并预期将来一段时间不会改变。在当前通胀紧缩的大环境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无疑面临着更大的压力,这需要商业银行不断创新,形成更能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资产负债管理新举措。以迎接严峻环境的考验。

(一)依托资产负债结构调整,

进一步加强流动性管理由于紧缩性货币政策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加之后段资本市场向好预期对存款形成的分流作用,防范流动性不足、控制流动性风险,将成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首要任务,银行需采取切实有效措旋,实现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有机统一,确保业务经营安全、有效、持续发展。

1、管住信贷总量,合理确定投

放节奏。按照传统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理论,银行资金运用要以存款沉淀余额为限,根据存款流动性来组织贷款。在紧缩背景下,商业银行应将安全性摆在首位,管住信贷总量,防止贷款盲目扩张。一是控制贷款总量的合理增长。当前,在资产价格呈现不断上涨的趋势下。商业银行有必要控制过度的信贷行为,确保信贷总量在规模控制下适度增长,做到信贷投放既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又要服从宏观调控需要。二是把握贷款投放节奏。要密切关注自身流动性特点和市场变化情况,既要考虑自身的经营情况,高度关注资产负债期限问题,改善流动性管理,也要注意客户在流动性管理上可能面临的困难。以此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避免因流动性不足而出现支付风险。三是关注不良贷款反弹。在通胀紧缩环境下商业银行更要审懊地发放贷款,提高贷款质量,密切关注大环境对资产质量的影响,防止因企业资金链断裂而产生新的不良贷款,同时要切实在存量不良贷款上下功夫,加大盘活、清收、重组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不良贷款的比例,保持信贷资产的流动性。

2、确保负债总量,优化资产负

债结构。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业务,负债业务成功与否取决于负债规模和质量结构的优化。当前,存款基准利率上调,增强了储蓄的吸引力,有利于商业银行做好存款工作,而存款准备金率上调,使商业银行新增存款中可用资金比例减少,流动性风险上升,这促使商业银行更加重视存款工作。以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此外。成本是决定筹资方式选择的因素,商业银行在筹集资金支持贷款和其它金融服务时,应选择适当的渠道和工具以控制负债成本,优化负债业务结构,提高主动负债能力。一是大力拓展同业存款。树立多元增存意识,根据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新形势,以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以切入点。大力拓展同业存款,并将其纳入增存考核体系,全El径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缓解流动性紧缺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增强主动负债能力。认真落实差异化服务措施,加快网点功能转型,真正实现客户分层、功能分区、业务分流,在增低成本资金占用获取高回报.才能达到化解调控困局。最终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实现品质经营的目的。

1、提高经济资本管理重要性的

认识。经济资本是风险的反映,通过限制经济资本盲目扩张可以有效控制银行风险,通过经济资本总量的限额管理,可以促使银行主动调整客户结构或产品结构,将信贷资源更多地投向经济资本占有少、收益率高的业务上,主动减少无效资产的资本占用。

通过优化存量资产结构。合理配置经济资本增量。有利于商业银行变被动的规模控制为主动的内生资本约束。

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因此。在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加强经济资本管理能够促进银行管理模式由传统的粗放式、外延式向集约式、内涵式转变,提高应对外部不利因素影响的抵抗能力。

2、充分发挥经济资本对业务引

导作用。一是在大力发展零资本占用业务。紧缩的政策下。经济资本资源不可避免会受制约,因而发展零资本占用业务,特别是中间业务,可有效规避经济资本约束,既可增加收入来源。改善收入结构。又有利于提高资本回报水平;二是积极发展短期信贷业务。频繁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货币政策持续偏紧,在这种宏观经济背景下,大力发展短期信贷业务不仅可以占用较低的经济资本。还能更好有效的规避利率风险,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绩效水平;三是全力拓展优质贷款客户。高信用等级的优质客户贷款有着较低的经济资本占用。在当前信贷规模从紧的形势下,商业银行应加大对高信用等级以上客户的营销。有效降低客户违约风险。对提升经济资本绩效指标有着重要的作用。

3、严格落实经济资本管理措

施。一是严格资本计划管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做好经济资本的预算、分配工作,加强对涉及经济资本管理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考核,督促和推动经济资本管理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同时。将其纳入商业银行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经济资本的计划约束能力。起到引导经营行业务发展方向的作用;二是严格资本回报水平考核。把经济资本回报率、经济增加值作为信贷资源配置和定价取向的主要指标。按照经济资本配置要求开展业务经营,以经济增加值决定客户的进退,对不能带来经济增加值的业务和客户要果断退出。对资本回报水平高的业务优先审批,以此引导经营行将有限的资源配置到低风险、高回报业务上来,实现内涵式增长。

(四)坚持总量和结构两手抓。

进r步加强资产业务管理

通胀紧缩环境下.受货币政策约束和规模控制影响,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发展空间相对不足,而在当前阶段,资产业务运行情况对商业银行总体盈利水平影响还是占据重要位置。

处于这种大背景下,商业银行更需做好资产业务管理。

1、深入研究通胀影响。突出资

产业务发展的前瞻性。在通货膨胀压力下.肯定会有一部分企业会遭受经营风险,这种风险的区域性范围较广。潜在的风险损失也会比较大,信贷资金如果投放到这类行业中,其资产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高度关注国家的产业政策动向。关注行业的发展前景,全力做好资产业务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在国家重点产业政策和优先扶持的行业中选择优质的企业作丸自己的信贷客户,确保新形势下银行新增资产质量。

2、用足用活信贷规模,活化信

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篇3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6)02-0023-05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6.02.05

一、我国政策性银行产生发展的现实基础

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目的并非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是在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决策的指导下,以较低的贷款利率、较长的还款期限,对特定的领域进行投融资活动,其投融资的领域往往是基础设施、农业等需要较大投资、资金回报率较低的领域,这些是商业性银行不愿意投资,却对国民经济有着重大影响的领域,因此,政策性银行的设立是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发展经济必要和合理的经济手段。

从当代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来看,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阶段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自由资本主义竞争阶段、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以及自由市场与政府干预力量平衡阶段。在第一个阶段,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处于萌芽发展初期,政府的立场也是非强势的,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并不过多干预,更多的是依赖市场自身发挥调控能力,因此这一阶段各国普遍的经济模式是自由放任。第二个阶段,全球范围发生经济危机,公司破产、大范围失业现象层出不穷,很多领域已无法靠市场自身的调节度过难关,政府开始对经济进行强有力的干预。发达国家开始建立政策性银行发挥政府的财政支撑作用。在第三个阶段,二战后的各国经济遭受不同程度的打击,为了在较短时间内恢复经济,各国普遍设立了政策性银行,依靠国家的财政力量,对全国经济进行统筹规划,分配资源,对基础设施及恢复经济的重要经济领域进行专项扶持等。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开始高速发展,政策性银行被放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中。但随着经济恢复发展,经济体制逐渐市场化,同时,各国经济普遍融入全球化,为适应经济的发展变化,发达国家政策性银行慢慢向开发性银行转变,单纯的政策性银行已不适应全球化经济形势。

我国政策性银行的产生与发展是在世界经济发展趋势中的第三阶段。1993年,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上提出尽快成立政策性银行,使四大专业银行分离出政策性业务,真正转为商业性银行,同时使政策性业务在专业的机构中发挥作用,以帮助我国经济恢复发展。过去的四大专业银行长年来很多贷款都是混合型的,都是半商业性、半政策性的。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成立。国家开发银行主要的业务领域是能源、交通等领域,包括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的业务领域是扶持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专门从事粮棉油收购、调销、储备贷款等业务。中国进出口银行是国家出口信用机构,主要的领域是为我国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等出口以及境外投资提供信用承诺和政策性融资。三家政策性银行服务的经济领域各有侧重,满足了国民经济恢复发展的需要,为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我国政策性银行向开发性金融机构转型的背景原因

(一)立法背景

1.法律性质地位不明确

依照民法理论上的划分,我国法人分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不同的法人类型,法律赋予其不同的法律人格,法律规定了不同的管理和运行体制,明确其不同的法律地位,不同类型的法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照民法理论上的定义,政策性银行也是法人,但具体是哪一类型的法人,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政策性银行,我国并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只有三部法律对政策性银行有所涉及,这三部法律分别是《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但这三部法律中没有规定政策性银行明确的法律性质、组织形式等问题。因此政策性银行的法律性质究竟是什么,当前的法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政策性银行虽然是以国家财政为基础,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发展等国民经济重要领域的发展,但政策性银行本身并不是政府机关,因而不能视为国家机关法人。政策性银行具有一定的盈利性,因此也并不是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居于更重要的位置,也并不能归为企业法人。因此,对于政策性银行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问题,我国需要尽快制定出单独的政策性银行法加以明确。

2.缺乏权威立法、法律严重滞后

我国一直没有制定专门的政策性银行法律法规,对于政策性银行的监督管制,有一些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中国人民银行法》第52条规定:“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据第52条的规定,政策性银行被纳入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样,适用《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监管制度的规定。2003年12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颁布实施,该法第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解释,其明确将政策性银行纳入其中,即在对政策性银行的监管问题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与《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一样:将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列,共同接受银监会的监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在明确规定了政策性银行与其他商业性银行相同的受监管地位的同时,也确定了政策性银行的不同性,其中附则的第48条有规定:“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48条的意思即,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政策性银行单独立法,相反是鼓励政策性银行单独立法。

(二)新的经济、金融形势背景

1.经济全球化趋势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之后,世界经济开始呈现全球化趋势,金融市场的竞争愈加激烈,许多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失去了持续发展的动力,各国纷纷开始金融改革,重组政策性银行,有的国家政策性银行被其他国家机关或者其他商业银行兼并;有的国家政策性银行后续资金不足,破产倒闭;有的国家政策性银行实现了设立目标,剥离了政策性业务,成功转型成为了专业的商业性银行;有的国家政策性银行则顺应本国经济的发展转变,转换了业务范围,转型为农业、工业等其他领域的政策性银行。从各国政策性银行转型的大致规律来看,主流趋势是政策性银行转型成为开发性金融机构。

2.政府失灵

政策性银行设立的时代背景是市场经济中市场自身调控失灵,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通过政府的力量扭转市场失灵的局面。为了克服市场机制的失灵,政策性银行的调控方式是向商业银行不愿投资的领域,提供较低利率、较长期限的贷款,虽然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非常巨大的促进作用,但因政策性银行对相关领域的投资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如果国家财政实力不足,很有可能导致政策性银行的投资金额出现短缺,无法周转,财务缺乏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因为政策性银行依赖的是政府财政的支持,政府对于政策性银行的干预就会相应地比较严重,政策性银行就失去了应有的独立性,同时,政府实行补贴,政策性银行就容易出现道德风险。这些问题即政府失灵。因此,面对变化发展的经济形势以及政策性银行特殊的问题,政策性银行的发展面临了重大的阻碍。

(三)自身体制背景

政策性银行的业务领域没有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作出相应的动态调整。首先,国家开发银行。原本完全属于国家开发银行基础业务领域内的“两基一支”业务在发展过程中,已不只需依赖政府财政的支持,商业银行也开始参与其中,不可避免地与国家开发银行发生竞争冲突,商业银行巨大的灵活性和庞大的资金使国家开发银行的业务受到巨大冲击。其次,中国进出口银行。我国经济已经完全纳入到全球化经济的领域内,国际经济对我国对外贸易和进出口能力的要求更严格,中国进出口银行本身的政策性业务发展缓慢,仍然固守旧式的运行模式,无法适应全球经济的新要求。最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顺应社会的发展变化,在保证自身政策性业务安全有效的同时,开始慢慢开发商业性业务,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制和银行自身的不足,在开展业务的时候,没有做到将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完全分离,出现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交叉的现象,增加了政策性业务运行的风险。另一方面,一直以来政策性银行都无法律法规规制,其运行机制在政府机关指导下进行,缺乏现代银行运行体制,将出现资本金可持续性不足,业务运行紊乱,外部监督体系缺乏等问题,对于政策性银行的发展有极大的不利影响。

(四)现实实践背景

我国的经济体制在过去的十几年间,实现了不断深化,我国的经济市场化程度、全球化程度在一步步加深,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政策性银行的财务运行出现了困境,在此情况下,国家提出三大政策性银行的改革要求:分别改革,“一行一法”。具体的改革方案是:不同的政策性银行因为在发展过程中商业化的时间和程度各有不同,因此实施改革的次序也不同。国家开发银行因为在开展政策性业务的过程中,商业化程度远高于其他两个政策性银行,因此首先开始改革,取得了一些经验,其他两个政策性银行在借鉴国家开发银行改革的基础上也开始探索改革之路。

三、我国政策性银行向开发性银行转型的立法完善

(一)我国政策性银行转型应当通过立法完成

1.国外有关政策性银行立法的经验借鉴

因为政策性银行的特殊性,即一定的公共性质,需要以国家的财政资金作为支撑,动用的是国家的公共资源,涉及到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国外在设立政策性银行时,都是先进行立法,吸收公众民意,再设立相应的机构,即普遍做法是先有立法后有机构,这是国际惯例。

以美国的立法为例:1916年《联邦农业信贷法》颁布实施,联邦土地银行依据该法规定设立;1932年《1932年住房贷款银行法》颁布实施,联邦住房贷款银行体系相应设立;美国进出口银行是依据1945年《1945年进出口银行法》颁布实施,美国进出口银行相应设立。

以日本的相关法律为例:日本的政策性银行“二行九库”的设立也是法律颁布事实之后才设立机构。日本政策性银行依据的法律分别是1953年颁布实施的《日本开发银行法》、1950年颁布实施的《日本输出银行法》和1949年颁布实施的《国民金融公库法》等。

其他国家的例子还包括韩国与德国。韩国产业银行和进出口银行两大政策性银行分别在《产业银行法》和《进出口银行法》先后颁布后设立。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是在《复兴开发银行法》颁布实施后设立。

2.我国政策性银行成立时没有立法的不良后果

我国一直没有制定专门的政策性银行法,政策性银行的运行和监督管制,主要是依靠《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几个法条的相关规定,但这两部法律对于政策性银行的规定是笼统的,组织机构、监督管理等具体问题都没有规定,因此我国政策性银行实际上一直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无法可依导致了政策性银行的运行缺乏确定的制度可依,同时缺乏正规的外部监督机制。在这种状况下,政策性银行出现了与商业银行争利,商业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交叉以及资金储备不足等问题,政策性银行的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

3.政策性银行有法可依才能健康运营

政策性银行有其特殊的地位,其具有商业性银行所不具备的公共性,以一个国家的财政和信用为支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国家的意志,行使着一部分宏观调控的职能。对于政策性银行如此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为防止国家财政和信用被滥用,必须出台专门的政策性银行法律加以规范,以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作用。另一方面,颁布实施专门的政策性银行法不只是对政策性银行进行监督,同时也是对政策性银行的保护。这是因为,政策性银行以国家财政为支撑,政府很容易对政策性银行实施不当干预,导致政策性银行丧失独立性,损失工作效率和权威性。设立政策性银行之前先进行立法,有利于统筹规划、理顺关系,从长远、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在进行立法的时候,公众有机会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有利于反映民意,实现方案的科学化和认同度。

(二)开发性金融机构法的形式与内容

1.我国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立法模式

对于政策性银行或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立法模式,各国立法中有两种模式:一是对于开发性金融机构,制定一部专门的统一的开发性金融机构法进行规范,对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等共同性问题进行统一的法律规制;二是不同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各自适用单行的金融法律,比如可以制定《国家开发银行法》、《中国进出口银行法》等。

在我国的现有的立法格局下,最好采用第二种模式,即“一行一法”。(1)不同的政策性银行、不同的开发性金融机构由于设立的目的不同,从事的政策性业务领域也各异,业务运行模式也不尽相同,同一部法律无法涵盖全部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如我国进出口银行的业务范围是为境外投资、产品出口等提供信用担保,而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是为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一部法律没有办法将所有的政策性银行制度都规定在内。(2)我国市场经济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发展迅猛,产业升级换代迅速,需要政策性金融支持的重要产业也随之变化,相应领域内的政策性银行可能因为扶持领域产业的成熟而没有存在的价值,宣告终止或者转移业务范围,转为另一个领域的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相应的,这会引起相关政策性银行法律的修改或废止,如果采用统一的开发性金融机构法的立法模式,将来进行修改时,难度将会非常大,无法适应社会的形势。

2.我国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立法内容

我国在开始制定开发性金融机构法时,应尽可能的详尽,将政策性银行的原则、法律性质、业务范围、权利和义务、设立变更终止程序、内部管理模式、风险防控和外部监督体系等进行详细的规定。在制定相应开发性金融机构法的过程中,需要在法律中对以下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1)明确界定业务范围是“政策性”还是“商业性”

通过立法明确将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划分,明确各自的范围界限和权利义务、相关的开发性金融机构是以政策性业务为目标,或是以营利性业务为目标、相关的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性业务与营利性业务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并存,或有先后顺序要求、政策性业务的风险如何防范。

(2)内部结构

在专门的法律中明确规定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法律性质,明确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性质是国有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以此来明确确定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公司模式结构;在专门的法律中明确规定开发性金融机构内部的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职责权限划分和监督制约机制。在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专门立法中,应明确规定内部的管理机制,如对机构组织的相应规定。根据三家政策性银行自身的特点,对三家政策性银行的组织结构应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3)风险防范机制

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运行是以国家财政为支撑,因此,如何防范政策性银行资产投资的风险是立法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政策性银行风险防范机制问题,应明确规定政策性银行资金充足问题。政策性银行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国家重要的经济领域,如基础设施、农业农村,这些经济领域需要长期且数额巨大的投资,政策性银行的充足资本金必须获得保障,以免发生投资后劲不足,被迫中断的现象。政策性银行资本金的补充和调整,由国务院和财政部进行审批,并且规定资本金补充程序,规定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补充方式应遵循法定程序,政策性银行的收益作为资本金的补充,当资本金不能弥补业务亏损时,政府财政应当弥补。以其他国家政策性银行筹备资金来源的途径来看,除了依靠国家财政拨款获得原始资本金外,还有寻求外部借款以及发行债券。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债券依托于政府财政,在金融市场上也被等同于风险较小的“政府债券”,金融市场接受度比较高,通过发行债券获取的资金来源也相对较稳定。近年来由于全球经济和金融环境的变化以及市场形势发生新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家转向市场融资。韩国政策性银行产业银行在对外融资方面的经验可以被借鉴,这家政策性银行在成立之初也是主要依赖政府拨款获得原始资本金,之后在开展自身业务的过程中慢慢发展,开始脱离政府拨款,转为在国家信用的基础上,依靠财政提供的担保,在国内外金融市场上融资,自筹资金。这种方式可以被我国开发性金融机构借鉴。

(4)完善、明确的监管体制

在政策性银行监管体制规定方面,在立法时应该将政府与政策性银行的职能明确划分出来,赋予政策性银行独立经营权。政策性银行虽以国家财政为支撑,但政策性金融机构不是“第二财政”,政府只是出资人,不应该直接参与到政策性银行具体业务项目的选择中,应明确监管体制,避免政府部门对政策性银行的过多干涉。菲律宾开发银行就是政府过多干预政策性银行的典型例子,菲律宾开发银行在进行重组之前,严重缺乏独立的经营权限,主要原因就是菲律宾政府对其业务开展干预过多,导致业务运行严重受阻,濒临破产倒闭。因此,在制定专门法律时,应当明确赋予开发性金融机构独立的权限,将政府不当的干预排除在外。

四、结语

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在1994年分别成立,在20年的发展期内,政策性银行在国家重要的经济领域如能源、基础设施和农业农村建设等领域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面临着转型的迫切形势。在此背景下,国家开发银行率先改革,已经实现了从政策性银行向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成功转型,为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进出口银行的转型提供了现实的借鉴经验。

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在向开发性金融机构转型的过程当中,最重要及最首要的是制定专门的法律,我国制定政策性银行法的原则是“一行一法”,即分别立法,并不制定一部统一的规制法律。通过专门立法,对政策性银行的法律性质、内部结构、业务范围和外部监督体系等重要内容进行规制。唯有通过立法,我国三家政策性银行在转型前才能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目标和体系,唯有通过立法,我国三家政策性银行在转型过程中才能获得更多的公众参与度和支持。

参考文献:

[1]段京东.中国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90.

[2]王伟.当代国外政策性银行发展战略的调整及对我国的启示[J].上海金融,2007(6):97-99.

[3]刘志云.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法律问题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77-79.

[4]林飞,乔哲.我国政策性银行立法问题刍议[J].农业发展与金融,2006(6):12-15.

[5]闫江奇.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路径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143-146.

[6]李晗.银行法判例与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191-193.

[7]刘孝红.我国政策性银行转型研究[M].北京: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196-201.

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篇4

关键词:房地产调控 银行信贷

由于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是我国近几年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推动力,因而其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一个较为重要的地位,其所吸纳的金融机构贷款数额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发放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也一直稳步提高。

由于我国房地产销售价格的持续上涨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愈演愈烈,我国政府为了抑制房地产经济过热颁布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由于经济发展内在联系的复杂性,我国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是否依照预期的目标对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发放行为产生影响依然有待验证,因而本文以实证分析的方法来试图发掘我国房地产政策的颁布对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行为的具体影响形式,最终为我国政府的相关经济政策制定提供科学的参考。

我国房地产政策发展状况研究

2003年,我国明确将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并指出房地产产业的健康发展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一个关键要素,并规范了相关的房地产行业监控措施。随后2004年3月,为了抑制房地产发展过热的情况,我国政府公文要求各地严格控制土地供给。

2004年10月,包括房地产经济增速过快等问题的出现使得我国政府10年来首次上调存贷款利率,从而试图通过影响市场流动性来缓解房地产经济过热等经济问题。为了抑制日趋频繁的投机性房地产交易,2005年3月,我国政府宣布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地区房地产购买首付比例由20%上调至30%。同时,该月国务院出台了老“国八条”,对稳定房价提出了八条意见,标志着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式上升到政治决策的高度。

2005年9月,银监会为了配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了《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信托投资公司收紧房地产信托业务的开展。2006年4月央行在加息后短短1年多时间里再次全面上调各档次的房贷利率,从而抑制投资需求,以求进一步稳定房地产价格。

2006年5月,国务院国六条,拉开新一轮的房地产调控的序幕。同时,国务院9部委分别从住房供应结构、二手房营业税征收、房地产交易秩序等方面对国六条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从而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效果。2006年8月,土地新政出台,我国政府开始规范土地招标和拍卖行为,同时出台廉租房管理办法,加强廉租房建设管理。

2007年,我国通过一年内连续5次加息的方式对我国经济发展过热进行调控,并于2007年9月将二套住房首付比例由30%提升至50%。2008年1月,我国央行再次上调准备金率,从而使得我国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该制度创立以来的新高,明确了我国政府调节市场流动性,收紧银根的调控意图。2008年5月我国政府再次下发土地管理新处罚规定,从而严控土地买卖行为,同年6月税务总局发文要求企业为个人买房时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2008年8月,我国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控制建设项目贷款,从而明确了要求商业银行收缩房地产信贷的调控措施。

2008年10月,随着我国经济硬着陆风险的加大,我国政府适当放松了房地产调控策略,个人首套房契约税税率下调至1%,并且央行也同时进行了降息操作以刺激经济发展。2009年10月,我国政府继续在政策上加强对非法土地买卖交易的清理,并重点强调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而非禁止性命令措施在房地产调控中的作用。2010年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控二套房贷款,并规定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同时2010年4月,政府通过增加土地供应计划的方式来增加房地产市场的供给,从而进行房地产调控,标志着我国政府的调控政策从政令手段逐步向市场调节手段转变。2010年9月国务院新的国五条,随后各地政府纷纷了房地产调控政策并首次提出了限购令的概念。

2011年,在房地产调控政策松缓步法缓慢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加大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从而保证了在既定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延续性的情况下加大对民生所需住房需求的满足力度。

综上所述,在2003年我国政府开始大力调控房地产泡沫之后,2004-2008年间我国政府不断地通过调节市场流动性、加强土地交易监管、调节房地产相关税收等方式对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进行调节,其中许多调控手段如加息等政策的使用将对银行的信贷产生影响,但其影响程度大小仍需验证。而在2008年以后的政府宏观调控政策中,对于市场手段的应用已经逐步取代了政令式的调控手段,监管部门更加倾向于使用增加房地产供应、调节市场需求的方式来进行房地产调控,而这个时期对于货币市场流动性调控的放松是否也对银行的房地产贷款模式产生影响依然有待验证。

我国房地产政策对银行信贷影响实证分析

本文选取从1998年2月到2012年3月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与开发资金中国内贷款数量月度数据为基础数据,来分析我国房地产政策的颁布对银行系统房地产信贷模式的影响。

(一)研究变量及研究假设定义

本文的实证研究主要采用的分析变量是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和开发资金中国内贷款数量,并辅之以国房景气指数来表征房地产行业发展预期,从而考察银行信贷模式受行业发展预期的影响程度。各个变量的具体定义如下:

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行房屋建设及土地开发所完成的工作量及有关费用的总称。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是完成的实物量指标,一般以形成工程实体为准,而只是发生财务收支或没有用于工程实体的材料和未安装的设备,都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从而从本文的研究中剔除投机型转卖土地盈利的房地产投资行为。

房地产开发国内贷款指当月内企、事业单位向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借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各种国内借款,包括银行利用自有资金及吸收的存款发放的贷款、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国内贷款、国家专项贷款(包括煤代油贷款、劳改煤矿专项贷款等)、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贷款、国内储备贷款、周转贷款等。

国房景气指数是根据全国房地产开发进度统计资料,运用景气指数原理,通过构成房地产市场三个方面(土地、资金、销售)的八个指标,对全国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景气程度进行量化描述。本文采用的国房景气指数以1995年3月为基础,以100为景气线,100以上为景气空间,100以下为不景气空间。

本文的研究假设认为,如果我国房地产政策有效地对房地产经济产生了影响,则相对应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指标和国房景气指数指标就会在对应调控政策颁布之后发生变化,而同样的,如果房地产调控政策对我国银行的信贷行为发生了影响,则在该部分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中所含的国内贷款额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因此,在房地产政策颁布前后的研究样本数据的单因素方差将无法通过外部显著性检验(见表1)。

同时,由于房地产开发国内贷款与房地产开发投资状况和房地产发展预期之间的关系较为紧密,其相关性分析可以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并且可以看到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越大,银行系统的房地产信贷发放规模也较大,而对于房地产发展的未来预期对银行的房地产信贷行为也可以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如果房地产调控政策对于银行的信贷模式和信贷发放思维带来了一定的变化便会反映在银行房地产贷款规模与房地产行业开发投资额、国房景气指数的回归方程上,使其回归结果的误差项增大。

(二)房地产政策对银行信贷影响实证检验

基于以上的研究假设,本文取上文所归纳的主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时间作为实证数据检验的分割点,分别对分割之后形成的分段时间序列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其中单因素方差只应用在房地产贷款发放规模指标上,而多元回归分析则以房地产贷款规模为因变量,房地产行业开发投资额和国房景气指数为自变量,得到的关键统计量结果如表2所示。

该实证分析结果说明我国房地产国内贷款指标在不同的分割阶段之间的差异要大于阶段内数据的差异,并且其外部显著性概率大于临界值F的可能性极低,说明在不同的时间序列中,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发放模式均存在较大的差异,显示我国房地产政策的实施的确改变了我国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发放模式,其调控作用是存在的。

为了进一步验证我国不同阶段和不同类型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对于银行房地产信贷发放模式的影响程度大小,本文以多元回归分析对其与房地产经济发展和房地产景气预期变量的关系进行回归分析,得到的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3中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国房景气指数变量对于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发放量的多元回归拟合程度较高,其模型可决系数均达到98%以上。

此外,通过比较各个阶段模型的误差项可以发现,不同类型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对于银行房地产贷款规模的影响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中对房地产贷款影响最大的政策是2008年8月央行和银监会直接发文约束商业银行的建设项目贷款行为,及2010年9月颁布的国五条后各地限购令的出台导致的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收缩。

综上所述,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对于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规模的影响存在一定的迟滞作用,房地产政策对于银行房地产信贷发放规模的作用需要一定的积累时间,并且需要以一定的频率连续进行方能引起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规模的有效控制。同时从实证分析结果也可以发现,我国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中,以直接控制银行信贷发放的禁令式规定为内容的调控政策是控制房地产信贷发放规模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基于以上分析结果,我国政府在制定意图影响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发放规模的宏观调控措施时应当侧重于直接使用利率、准备金和贷款行为禁令等行政手段,来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模式,从而真正有效地控制银行体系中的房地产信贷规模。

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篇5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步入了信息化时代。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对我国各行各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农商银行也不例外。在信息化背景下,银行员工的思想认识出现了新的特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鉴于此,本文对信息化背景下银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展开探讨,希望能对银行思政教育工作有所启发。

1 信息化背景下银行员工的思想特点

信息化背景下,我国银行员工的思想特点集中表现为:

其一,重业务经营而轻思政教育。目前,多数银行在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过于注重业务经营,致使员工受此影响,在工作中重业务而轻思想教育,出现了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之特点,有碍银行员工思想健康发展。

其二,思想波动大,过于注重个人利益。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银行员工的思想也因环境的变化而极易发生波动,主要表现为:个人功利主义思想严重,忽视国家及集体之利益;不关心党国大政方针,认不清社会发展形势;缺乏远大理想,唯利是图,以金钱为中心,贪图享乐。这些不良心态的出现,容易使银行员工在工作中缺乏自律意识,因受不良诱惑而犯下错误。

其三,信息化背景下,银行员工的思想观念更加多元化。在信息化环境下,银行员工可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多样化的思想和观念,其主流思想观念容易受到挑战而变得越来越复杂。一些银行员工因受各种不良思想的影响而影响其工作、家庭和生活,有的甚至产生心理问题。

2 信息化背景下银行员工思政教育之机遇

信息化环境为银行员工思政教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为思政工作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主要表现为:

第一,信息化社会所带来的丰富信息为银行员工思政教育提供了充足的教育资源。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促使社会的联系日益紧密,各种信息资源不断丰富,为银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大量可供选择的资料信息。银行政工人员可根据本单位思政工作之特点合理选择所需资料,使之成为有针对性、有说服力的思想政治教育素材,以丰富教育内容,提升教育实效。此外,信息时代的到来还有利于银行思政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党的最新方针政策,收集重大事件及前沿信息,并据此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使思政工作能够有的放矢。

第二,信息化背景下,传统银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时空界限被打破,银行思政人员可通过各种方式随时随地对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例如,通过网络实现思政教育资源共享,使员工接触更多的教育信息;通过在线互动交流进行问题探讨,实现思政教育的及时优化。

第三,信息化背景下,银行政工人员还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思政工作之效率。传统的思政工作以说教为主,效率低下,而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将图片、视频、音频、文字等融于一体,能使思政教育更具生动性,更能吸引员工注意力,激发员工学习兴趣,使枯燥乏味的说教变得生动活泼,从而提升思政教育的效率。

3 信息化背景下加强银行员工思政教育之策略

(一)体现时代特征,创新思政工作方法

信息化背景下,互联网、云计算、网络社交广泛应用,人们逐渐步入数字化时代。在这一背景下,移动互联网日益渗入银行员工之生活和工作的各领域,并潜移默化地产生着深远影响,改变着他们的生活、工作态度。据此,银行思政工作者可充分利用网络手段,将网络变为加强员工思政教育的新阵地。一方面,银行思政人员可利用网络创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思政教育网站,鼓励员工在该网站上抒写自己对工作及生活的认识和心得体会,开展网络交流,从而对员工的思想认识和观念进行引导,展开思政教育;另一方面,银行思政工作人员应优化网站栏目的策划和设置,尽可能一些银行员工感兴趣的热点问题,以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教育辅导工作。例如,不仅要开设廉政教育类栏目,贪腐要闻,表彰廉政优秀人物,还可创建职业规划、生活答疑、婚姻家庭等栏目,尽可能多角度、多方面发挥网站思政教育作用,提升员工整体思想认识水平。

(二)利用信息化环境,丰富思政教育内容

信息化时代下,银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渠道获得了拓展,教育内容也变得更加丰富,思政工作人员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获取多样化的教育内容,促进思政教育的深入进行。一方面,银行思政工作者应善于利用网络资源,查找收集网络教育素材,通过网络论坛、网站、数据库查找信息资料,将社会热点问题引入教学活动中,让员工对此开展讨论,使思政教育更具时代性,更加贴近员工的生活和工作,从而充分激发员工学习思想政治知识的热情。另一方面,银行思政工作者还可通过微博、微信上传各类思政教育资料,开展思政教育话题讨论,使思政教育深入员工的工作和生活。

(三)把握思政工作中心,丰富思政活动形式

对于银行来说,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应以银行建设发展为中心,以更好地开展业务服务。因此,银行思政工作人员应紧紧围绕银行的建设发展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方面,党的十以来,金融行业发生了较大变化,对银行思政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需要银行思政工作者积极转变思想,调整工作方法,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另一方面,还可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资源,开展员工网络调查,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或开设在线课程、电教室,宣讲道德建设、廉政文化知识、党的政策方针,引导员工规范道德行为,端正工作态度,提升服务意识,为银行的发展作出贡献。

(四)加强思政学习教育,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人生观教育以及政治观教育多个方面。因此,在开展银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教育工作者应把握好各内容之间的联系,分清教育的重难点,并针对员工的特点和需求“因材施教”,使思政教育深入人心。具体而言,应加强对银行员工爱国、爱党、爱人民的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使之奉公守法,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此外,还要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其对网络不良思想产生免疫力,端正生活和工作态度,培养爱岗敬业良好品质。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学习,促进银行员工积极上进,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参考文献

[1]郭家珍.互联网时代金融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探究[J].中外企业家,2015(28):156-156.

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篇6

2008年9月15日傍晚,中国人民银行突然宣布提高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并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四年来首次提高贷款利率、九年来首次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举措在整个社会引起很大反响,同时也令理论界对国家在2007年底提出的“实施从紧货币政策”的方向产生了疑问。

一、解读“从紧货币政策”

200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 为完善和落实宏观调控政策, 防止经济由偏快转向过热, 防止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胀, 在未来一段时间要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在此之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及利率,“从紧货币政策”的信号非常明确。

从“稳健的货币政策”到“从紧货币政策”,我们可以做出以下解读:

1.2007年,CPI明显上涨,国际油价大幅攀升,通货膨胀压力日益增大。针对2007年宏观经济当中非常引人注目的物价上涨问题,全球已给予普遍关注,而对于我国而言,食品价格的上涨带动的物价节节攀升已经对宏观经济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从紧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要严格控制通货膨胀的加剧,确保宏观经济保持稳定快速的增长。

2.国内房价迅速窜高,房地产泡沫已全面形成;股票市场冲高回落,反映了市场的不完善及投资者的非理性。从2007年经济发展的诸多特点可以看出,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微观层面出现的问题不容小视。通过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使房地产、证券交易等过热行业泡沫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规范市场操作,使市场回归理性。

3.2007年,在奥运产业的带动下,经济仍然保持快速增长,其中,投资仍然保持较快增长速度,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首要因素。2007年企业景气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以来宏观经济热度指数持续攀升。在此背景下,人民银行多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并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以吸引储蓄、控制银行信贷规模,解决投资增长过快、信贷投放过多、流动性过剩的问题。

二、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从紧货币政策”是在2007年我国宏观经济背景下应运而生的,符合一定时期内我国经济发展特点的货币政策,将对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然而,自2008年以来,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中央银行也适时地调整了货币政策的方向。

1.国际方面。美国次贷危机的全面爆发已使危机升级为金融风暴,不但使美国经济受到重创,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被席卷,全球经济面临严峻考验。从2007年8月次贷危机爆发至2008年9月,包括华盛顿互惠银行等在内的美国的多家银行倒闭,著名投资银行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美林证券先后被收购或破产清盘;“两房”、美国国际集团先后被政府接管。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导致全球大部分国家股市暴跌,各国金融机构及政府所持美元资产受损严重。2008年9月,国内部分商业银行公布各自持有的“问题公司”的债券数量,直接导致沪深两市股指连续爆跌,国内金融业受到重创。

2.国内方面。2008年,人民币持续升值对出口仍有一定抑制作用;1月份南方重大冰雪灾害、5・12汶川大地震、9月“毒奶粉”事件等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但从宏观经济数据来看,2008年1月~8月份,我国CPI明显下降,但PPI却逐月递增,反映了我国物价水平仍然处于高位运行的状态,防止进一步通货膨胀的压力依然存在;固定资产投资沿续近年来的高速增长态势,1月~6月份的增长幅度为26.3%,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对GDP仍有较强带动;奥运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带动仍然较为突出。因此,从总体上说,经济持续走强的趋势明显,预计2008年经济增长速度受负面影响较小,仍可保持9%左右的增幅。

三、当前及今后我国“从紧货币政策”的适用性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2008年宏观经济增长仍然强劲,我国投资、消费的快速增长仍然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而经济当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从紧货币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认为,在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方面,中央银行应该紧跟形势,有针对性地选择货币政策工具和目标,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首先,“从紧货币政策”的大方向还应坚持。虽然央行在2008年9月15日宣布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贷款基准利率,宣告了央行结束了单方面降低“双率”的紧缩性货币政策时代,但并不意味着我国的货币政策已进入到“扩张货币政策”的阶段。经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央行提高双率的宏观经济背景是特殊的、暂时性的。如果剔除掉这些暂时性的因素的影响,透视我国宏观经济的基本面,我国经济仍然保持较快的增长,拉动经济增长的投资、消费、信贷等方面增长仍然强劲。就此看来,中央银行不应就此放弃“从紧货币政策”,而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继续坚持从紧的基本方向不能变。

其次,我国中央银行在“从紧货币政策”的工具和手段的选择上应更注重实效。在坚持“从紧货币政策”方向的同时,在货币政策工具、手段和目标的选择上,中央银行应该更加谨慎。相对财政政策而言,货币政策更具有灵活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因此,对于目前我国的发展现状,应适当地将财政政策赋予经济结构调整的重任,而“熨平经济波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职责则应更多地交由货币政策来完成。在未来的几年当中,货币政策将被赋予更多的使命,一旦经济当中出现新的变化,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都应第一时间作出反应,适当地调整货币政策的短期行为,以满足长期货币政策目标的需要。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的“从紧货币政策”的方向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中央银行不但要继续坚持“从紧货币政策”的主要方向,更应加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灵活性,配合财政政策的使用,以促进我国宏观经济继续平稳、快速地增长。

参考文献:

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篇7

2008年9月15日傍晚,中国人民银行突然宣布提高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并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四年来首次提高贷款利率、九年来首次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举措在整个社会引起很大反响,同时也令理论界对国家在2007年底提出的“实施从紧货币政策”的方向产生了疑问。

一、解读“从紧货币政策”

200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为完善和落实宏观调控政策,防止经济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胀,在未来一段时间要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在此之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及利率,“从紧货币政策”的信号非常明确。

从“稳健的货币政策”到“从紧货币政策”,我们可以做出以下解读:

1.2007年,CPI明显上涨,国际油价大幅攀升,通货膨胀压力日益增大。针对2007年宏观经济当中非常引人注目的物价上涨问题,全球已给予普遍关注,而对于我国而言,食品价格的上涨带动的物价节节攀升已经对宏观经济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从紧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要严格控制通货膨胀的加剧,确保宏观经济保持稳定快速的增长。

2.国内房价迅速窜高,房地产泡沫已全面形成;股票市场冲高回落,反映了市场的不完善及投资者的非理性。从2007年经济发展的诸多特点可以看出,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微观层面出现的问题不容小视。通过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使房地产、证券交易等过热行业泡沫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规范市场操作,使市场回归理性。

3.2007年,在奥运产业的带动下,经济仍然保持快速增长,其中,投资仍然保持较快增长速度,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首要因素。2007年企业景气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以来宏观经济热度指数持续攀升。在此背景下,人民银行多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并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以吸引储蓄、控制银行信贷规模,解决投资增长过快、信贷投放过多、流动性过剩的问题。

二、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从紧货币政策”是在2007年我国宏观经济背景下应运而生的,符合一定时期内我国经济发展特点的货币政策,将对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然而,自2008年以来,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中央银行也适时地调整了货币政策的方向。

1.国际方面。美国次贷危机的全面爆发已使危机升级为金融风暴,不但使美国经济受到重创,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被席卷,全球经济面临严峻考验。从2007年8月次贷危机爆发至2008年9月,包括华盛顿互惠银行等在内的美国的多家银行倒闭,著名投资银行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美林证券先后被收购或破产清盘;“两房”、美国国际集团先后被政府接管。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导致全球大部分国家股市暴跌,各国金融机构及政府所持美元资产受损严重。2008年9月,国内部分商业银行公布各自持有的“问题公司”的债券数量,直接导致沪深两市股指连续爆跌,国内金融业受到重创。

2.国内方面。2008年,人民币持续升值对出口仍有一定抑制作用;1月份南方重大冰雪灾害、5·12汶川大地震、9月“毒奶粉”事件等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但从宏观经济数据来看,2008年1月~8月份,我国CPI明显下降,但PPI却逐月递增,反映了我国物价水平仍然处于高位运行的状态,防止进一步通货膨胀的压力依然存在;固定资产投资沿续近年来的高速增长态势,1月~6月份的增长幅度为26.3%,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对GDP仍有较强带动;奥运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带动仍然较为突出。因此,从总体上说,经济持续走强的趋势明显,预计2008年经济增长速度受负面影响较小,仍可保持9%左右的增幅。

三、当前及今后我国“从紧货币政策”的适用性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2008年宏观经济增长仍然强劲,我国投资、消费的快速增长仍然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而经济当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从紧货币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认为,在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方面,中央银行应该紧跟形势,有针对性地选择货币政策工具和目标,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篇8

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国内房地产业60%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许多人担心,如果房贷政策转变过快,导致大量烂尾楼、呆坏帐出现,那么银行已经发生的大量贷款收不回来,类似1993年的海南房地产风暴有可能再度上演。

客观地说,本次的房贷新政是一项收紧的政策,但是,此时推出这项政策,纯属事出有因。几个月前央行的一份报告指出,自去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对部分城市商业银行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发放的房地产贷款进行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的房贷中,有一定比例的违规。一些城市的房地产已经出现过热的现象。

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以流动资金名义向商业银行贷款,用于房地产开发;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贷款出现跨地区使用;建筑施工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这些不规范的借贷行为,很可能导致金融风险,因此被《通知》明令禁止。

《通知》还明文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其自有资金(指所有者权益)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这一条件非常严格,一些实力不强、规模较小、运作不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可能被淘汰出局,其工程下马资金难以收回的现象有可能出现。但是,这并不等于房地产的“冬天来了”。新政出台的用意显然不是要封死对房地产的贷款,也不是纯粹为了规避银行风险。

第一,《通知》虽然属于收紧的房贷政策,但是它仅仅是结构性收紧的房贷政策,而不是全面性收紧的房贷政策。一方面,对那些实力不强、规模较小、运作不太规范的房地产开发商而言,毕竟是动了他们的奶酪,他们的利益有可能受到冲击。而对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讲,反而有利于提高他们的资质,有利于他们占领市场。另一方面,房贷新政出台,也是为了调整房地产结构。《通知》中规定:高档的商品房、别墅和第二次购房的首付款比例及贷款利率提高,但对老百姓能买得起的房子首付款比例及贷款利率不变,仍然保持较低的水平。这将会促进中低收入家庭具有购买能力的经济适用房的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央行区别对待的原则,通过货币手段调节,使房地产开发的结构更符合老百姓的需求,足见央行的一片苦心。

第二,《通知》的出台,仅仅是对于房地产业房贷政策的局部收紧,而不是宏观政策的全面性收紧。目前,我国的经济正处于逐渐摆脱市场疲软和通货紧缩,走向复苏的阶段,当前宏观政策的主要任务仍然是刺激经济发展。因此,必须要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央行推出该《通知》的目的是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可以说,这仅仅是针对房地产开发中的不规范行为与房地产过热苗头采取了局部收紧的措施,仅仅是宏观政策放松这一大前提下的局部调整。

第三,《通知》的出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房地产开发过分依赖银行贷款的问题。目前存在房地产单一贷款的现象,房地产的运作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主要的资金渠道就是找商业银行贷款。房地产对银行依赖过高,自身抗风险能力不强。新政出台还有一个积极意义,即促使人们思考如何解决房地产融资渠道单一化问题。

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篇9

央行提出社会融资总量概念并修订M2口径,货币政策调控目标发生变化。鉴于商业银行表外贷款和非金融机构融资规模成为重要的融资来源,长期以来新增人民币贷款已不能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总量,2011年初人民银行在其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社会融资总量的概念。这一指标纳入了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企业债券发行、非金融企业股票发行、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及其他金融创新等多种融资形式。目前中国的货币存量已经非常庞大,央行的货币政策调控主要以数量工具为主,而非价格工具,这和发达国家更多依赖基准利率等手段来进行宏观调控形成鲜明对比,于是数量化的调控必然要求调控对象的精确化。从历史来看,央行往往在固定时间新增人民币贷款数据,并根据数据情况适时实施调控。但近年来金融总量快速扩张,银行体系外的直接融资比例增速很快,其他信托贷款等各种形式的融资规模上升,新增人民币贷款指标已不能完整反映金融与经济的关系,也不能全面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总量。因而,为了精确定位货币政策的调控对象,强化货币政策效果,需要引入社会融资总量作为补充指标。

在我国当前的金融结构中,间接融资仍占主导地位,银行信贷在整个社会融资总量中仍占据较大比重,调控银行信贷仍是央行重要的政策目标。从过往做法来看,央行主要将货币供应量指标M2作为货币调控目标。但在直接融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市场上重要兴起的支付形式的背景下,修订并扩充M2指标就成为央行面临的现实选择。根据央行设计的具体方案,扩充后的M2在现行现金、企事业单位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居民储蓄存款计算口径之外,还将增加了一些口径。例如其他金融性公司在存款性公司的存款、住房公积金存款、委托存款,以及实体经济部门持有的银行理财、外汇存款、地方政府存款等。近年来,中国金融创新呈加速之势,很多金融产品实质是银行存款的一种替代,例如处于繁荣中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这些存款替代工具的出现,导致传统的M2统计口径已经不能真实反映货币流动性的创造。事实上,我国货币政策框架一直对金融市场的关注程度不高,但近年间国内金融发展的广度和深度都有了非常大的变化,经济虚拟化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居民的金融资产迅速增加以及企业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占比迅速扩大,导致传统统计口径造成了对货币供应量的低估。这客观上要求央行革新广义货币供应量M2指标,监测并反映这些金融创新的内容,以便增加货币政策的针对性。社会融资总量概念和M2的扩充统计,将使央行的货币政策调控发生相应的变化,而作为政策调控的关联方,商业银行必须关注这些变化对自身的影响。

央行取消贷款规模转而采用动态差别存款准备金工具,银行信贷管理和调控方式发生转变。2010年,我国通货膨胀率高企,全年CPI达到了3.3%,超过了政府此前预设的目标值。尤其是下半年CPI节节走高,并呈难以控制的势头,并迫使政府将2011年CPI的控制目标提升为4%。在控制通货膨胀已经成为政府当前工作首要任务的背景下,为了从货币政策角度有效控制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冲动,消除通货膨胀的货币基础,从2011年开始,人民银行一改以往在年初匡定各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做法,转为采用动态差别准备金率进行信贷管理和调控。鉴于历史上每年年初银行业信贷投放的冲动较为明显,银行对于信贷规模管理往往能够变通执行,在央行的信贷规模管制并不十分有效的背景下,动态差别准备金工具很大程度上是一项转变银行信贷管理,有效体现监管当局流动性控制机制的常规工具。

根据人民银行的计算方法,

动态差别准备金率=银行稳健性调整参数×(按照宏观稳健审慎要求测算的资本充足率―银行实际的资本充足率)

这一式子反映出央行还是将资本充足率作为衡量银行信贷行为的主要参考因素,并通过对稳健性参数的调整,区分针对各类银行的具体监管行为。具体而言,银行稳健性调整参数主要考虑银行的稳定性状况和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稳定性状况主要用流动性、杠杆率、拨备率等指标和年度审计结论,以及信用评级变动、内控水平和支付情况及案件等因素进行衡量。至于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则用银行的信贷投放领域,“三农”及中小企业方面的信贷投放等进行衡量。在计算公式中,按照宏观稳健审慎要求测算的资本充足率为8%的法定最低资产充足率、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和逆周期资本缓冲三者之和。而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和逆周期资本缓冲,正是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变革中“巴塞尔协议Ⅲ”引入的监管指标。根据央行的设计,确定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将考虑一系列因素,如银行资产规模、金融市场关联程度、交易对手种类及交易量、市场份额、客户群体影响程度以及替代性(提供支付、清算、托管等服务)。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涉及到系统性重要银行的确定,目前主要为工农中建交,其他银行是否列入这一范围则以交行为分界参照系确定。而对于逆周期资本缓冲,计算公式为:

逆周期资本缓冲=银行对整体信贷顺周期的贡献度×[银行贷款增速-(GDP目标增速+CPI目标增速)]

其中银行对整体信贷顺周期的贡献度,参考全部贷款/GDP的比率偏离长期趋势值的程度和银行对整体信贷偏离度的贡献两个指标。动态差别存款准备金的提出,体现出央行希冀借助这一指标将资本充足率监管和货币政策结合起来,起到抑制银行信贷的过度增长和波动,回收过多流动性的目的。虽然这一指标一度被认为过于复杂,操作也不够方便,但央行运用其作为新的信贷管理与调控手段的意图并没有因此改变,商业银行势必需要关注这个指标所带来的各方面影响。

银监会启动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工具,银行业面临新的监管框架。我国的信贷调控一般由央行制定规模计划,再由各银行执行,而很多年份商业银行均突破了这一指标,调控效果存在差异。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是通过政策信号来调节预期,效果有一定的滞后性,不足以立竿见影地遏制商业银行投放冲动,这也是央行开始创新调控工具的原因。而鉴于银监会在逆周期资本监管和微观风险监管方面有更多的指标和手段,可以在特殊时期有效调节商业银行的投放节奏和行为,更能直接控制效果。如2009年银监会在银行信贷投放大潮中实施了一系列逆周期监管手段,对于银行业在快速扩张中守住风险底线,防范系统性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保障信贷均衡投放的同时,也有助于商业银行防范风险和稳健经营。在这一背景下,2010年银监会首次被赋予了信贷投放的调控职能。根据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趋势,以及“巴塞尔协议Ⅲ”的出台的现实,银监会自2010年底开始制定了一系列新型监管工具,主要涉及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拨备率、流动性四个监管工具。与以往相比,除了资本充足率之外,其他三个指标均是首次引入,属于新的监管指标。如对于拨备,目前国内普遍使用拨备覆盖率来衡量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多数大型银行计提比例已经超过150%。在此基础上,此次又引入动态拨备率指标。这一指标定义分为拨备/信贷余额,初步的监管指标设定为2.5%,并对各类银行达标指定了期限。另外,此次引入的杠杆率指标定义为银行的一级资本除以表内外总资产。其中表内资产按名义金额确定,表外资产则通过换算纳入表内计算。而更为细化的是,对于非衍生品表外资产按照100%的信用风险转换系数转入表内,对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采用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风险暴露。至于流动性指标,则用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率衡量,这一指标主要用于维护银行的流动性不至于因为“黑天鹅”事件受到影响。可以预计,银行业采取新的监管指标体系后,商业银行所面临的约束将更为具体,对业务方面的影响也将较以往更为明显。

金融监管新格局下银行业的策略应对

资本充足问题将成为银行业发展的重要依托资源,这将促进银行业经营更多地考虑资本约束和资本管理。在新的金融监管格局下,资本是商业银行最重要资源的特点越来越明显。如央行在货币政策工具方面的一大创新,就是在差别准备金率方面引入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甚至将其作为重要考量指标,银行若要避免被执行差别准备金,要么减少贷款投放,要么只能提高资本充足水平或稳健程度。两相比较取其轻,银行要赢利就难以减少信贷投放,那么资本充足率就成为重要的业务保障。通过此举,央行完美地将资本充足率监管与货币政策相结合起来。可以预期,差别准备金率将成为今后央行制度化和常规化的政策工具。同时,银监会的四项新型监管工具也首先强调资本充足率,这使得对于资本的消耗考虑将成为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关注因素,今后银行资本约束和资本管理的难度将越来越大。从国际层面来看,2010年末的“巴塞尔协议Ⅲ”的主要内容,一是增加了由普通股和利润留存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指标,要求不得低于4.5%,并将一级资本充足率从现行的4%上调至6%,而资本充足率保持8%不变。二是为平滑经济周期和信贷周期带来的银行资本波动,引入资本缓冲运行机制,包括应对可能出现的经济危机的资本留存资本缓冲,以及与信贷过渡增长挂钩的逆周期资本缓冲。

目前可以看出,随着国内各项监管工具的逐步落实,商业银行的资本要求逐步增加是一个趋势,银行的资本已经是非常重要的资源。短期看,由于近年来中国银行业整体资本实力较强,流动性充足。如2010年末,我国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达12.2%,比年初上升0.8个百分点;加权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0.1%,比年初上升0.9个百分点。截至2010年末,281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全部超过8%,符合“巴塞尔协议Ⅲ”的要求,表面看起来形势似乎比较乐观。但我们也应看到,目前国内经济增长对银行信贷的依赖程度并没有减轻,银行对公业务仍占据业务份额的绝大部分,导致银行的资本消耗仍很大。我国目前属于“巴塞尔协议Ⅱ”与“巴塞尔协议Ⅲ”同步实施的时期,今后一段时期也正值我国银行业发展面临严重不确定时期,银行发展中面临的资本约束问题可能越来越突出,必须特别关注银行业的资本约束和资本管理问题。如果银行的资本管理工作赶不上,此前信贷扩张的势头将就此打住,银行的高速赢利势头势必受到抑制。

银行业目前强调发展中间业务的战略受到挑战,现有发展思维和业务结构可能发生改变。银监会的动态拨备率和杠杆率两个指标的计算对象均以银行的全部资产余额为基础,这可能会影响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战略。如,不同于现行的不良资产拨备覆盖率,即将启用的动态拨备率指标以银行全部信贷余额的2.5%计提。另外,杠杆率指标的计算基础也明确为银行的表内外资产,表外资产也需要按照一定系数折算到表内。这两个指标的引入可能会引发银行对于发展思维和业务模式的重新思考。例如,现在各家银行强调对公业务和对私业务协调发展,纷纷大力发展零售业务,目的既是提高中间收入占比、改善收入结构,也是寄希望于通过发展零售业务降低资本消耗、缓解资本压力。但如按照动态拨备的监管要求,对公和对私业务均一视同仁,银行发展零售业务的一些优势将不可避免的丧失。另外,由于银行混业经营的趋势不断深入,表外资产变得越来越复杂,表外业务已经成为银行一项重要的中间业务。而杠杆率指标在防止银行从事大量表外产品交易引发的风险,特别是复杂衍生品投资所带来风险的同时,也可能降低银行从事表外业务的积极性,并进而导致各银行中间业务战略的改变。

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引入的新监管工具,保持了国际监管中强调前瞻性和长期稳定性的特征,但这也会造成银行的放贷行为受到一定干扰。新的监管框架在加强银行风险控制,指导银行科学合理进行信贷投放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将抑制商业银行信贷扩张的冲动,尤其是对于贷款效益相对低下的中小企业和涉农服务,未来银行可能会表现得比较谨慎。再加上中国银行业股东分红结构和未来再融资的情况也将会被新的监管指标所改变。这些将最终反映为银行发展思维和业务结构上的变化。

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篇10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8-0075-02

一、引言

在金融形势动荡、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宏观经济环境下,企业利润和财政收入增速下降,资本市场持续低迷,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2008年积极财政政策的推出将在2009年经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09年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一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二是规范非税收人管理;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理顺财力与事权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实现从“保工资、保运转”向“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转变;四是创新财政管理方式,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推进“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五是逐步建立完整的预算体系,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家宏观财政政策调整的分析,预测财政业务市场、财政客户对商业银行业务需求可能发生的变化,并提出了商业银行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

二、财政政策变化对商业银行业务的影响

(一)商业银行开展财政业务面临的机遇

2009年财税改革内容中有三条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关系密切相联。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被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各地方非税收入改革的力度和广度还会进一步加大,2009年非税收入将面临较大发展机遇;二是转移支付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一方面中央将继续扩大财力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弥补地方尤其是中西部地区财力不足的状况;另一方面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的管理与控制,加快推进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步伐。三是县级财政实力进一步加强。“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的模式通过在部分地区试点,财政部门已取得了相应的经验。从2009年财政改革的方向看,这两个改革的力度都会进一步加大,基层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的实力将进一步增强。根据今年财税改革的重点分析,在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转移支付业务和县级财政客户这三方面,商业银行拓展财政业务将有较大作为和突破。

根据对宏观财政政策变化的理解和对2009年财政收支的重点要求分析,总体来看,2009年以财政资金为龙头的积极财政政策对国民经济将会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可以有效的刺激国民经济发展,对于商业银行财政业务乃至各项业务的发展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遇。此次出台的积极财政政策在资金投放力度、投放模式和投放方向的变化,带来了资源重新配置的机会和商业银行业务的拓展空间。

1,从投放力度上看。目前中央明确提出的是两年内拉动4万亿投资,其中中央投资1.18万亿,这种投资规模是从未有过的。按以往年度的财政投资力度和近年来投资正常增长速度估计,正常情况下2009、2010年两年政府的投资规模大概在3-3.2万亿间,4万亿的数字已经超出一般预期20%-25%,可以说,2009年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资力度是空前的。以海南省为例,截至2009年3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共下达海南省2009年部分新增中央投资15.21亿元(占计划总额18.92亿元的80.4%),这对海南省来说,投资规模是空前的。

2,从投放模式上看。一方面此次积极财政政策政府借助企业、个人投资的力度在增加。4万亿项目完全依靠财政独家承担难以实现。所以各级政府都在呼吁包括企业与个人在内的全社会共同参与投资。另一方面政府在此次积极财政政策推出项目的决定权上也与以往不同。此次国家首批安排的1000亿元投资,除了大中型项目由发改委审批外,地方项目改由中央切块到省级财政部门,由省发改委会同财政、行业管理部门安排到具体项目。地方财政部门参与政府投资管理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审批权下放使省级财政部门在各类地方中小型投资项目中的地位更为重要。

3,从投放领域上看。政府对民生领域的投资力度加强,在中央财政2009年新增的1000亿投资中,超过350亿元的投资用于保障性安居、农村民生改善及医疗教育等民生工程,占全部新增投资的30%以上,直接涉农资金接近200亿元。

结合以上几方面看,2009年政府业务板块在积极财政政策指引下,显现了良好的发展前景。商业银行应该充分发挥财政客户的龙头作用,积极捕捉业务合作机会,并为其他部门的业务搭建发展的平台。

(二)商业银行开展财政业务面临的挑战

I_中间业务收入受到影响。此次积极财政政策中的减税力度很大,造成财政收入减少,同时由于取消利息税等项目,使得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受到直接影响。同时,在地方财政可支配收入受到影响的情况下,面对财政客户中间业务收入的议价空间进一步受到压缩。

2,负债业务难度加大。在减收增支的背景下,财政的平衡压力进一步增加,沉淀在银行的资金将被更快的投入使用。同时,按照政策要求,收支两条线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支付通过零余额账户,收入通过非税,使得资金沉淀减少。特别是在各家商业银行提出“存款立行”后,同业对于财政客户的竞争将会更为激烈。

3,不确定性因素。在积极财政政策背景下,也存在政策、制度的不确定性,例如4万亿中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比例如何分配、配套投资来源、政府融资手段等问题都有待明确。

三、商业银行发展财政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一条基本原则

一条基本原则是坚持大财政视点,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合力,突出财政业务平台作用。随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扩大和深化,财政资金将会更为高效透明的运转,滞留在商业银行存款的数量和时间随之减少。应该充分发挥财政客户的龙头效应,有效利用财政客户对资金与项目的掌控优势,携手全行相关部门、相关条线,关注下游客户群体,为相关业务提供支撑。同时,要抓住政府投资力度加大的机遇,早期介入相关项目,充分发挥银行在基建资金管理和财政业务方面的传统优势,通过提供对资金来源、资金掌控使用、资金监管审核等全套的服务方案力争资金在银行内部流转,并利用政府对商业银行的投资需求,拓展有关负债及中间业务。

(二)两类关注账户

两类关注账户是对国债资金专户和转移支付专户加强关注。在积极财政政策背景下,中央国债成为今年弥补财政赤字,保证财政政策得以有效贯彻落实的重点。预计2009年国债发行规模将会超过1万亿元,远远超过以往年度4000亿的平均水平。在国债资金安排使用的过程中,尽管各地资金规模和拨付方式有所区别,但考虑到地方配套资金的使用,国债资金下划和资金归还所使用的过渡性账户的经济效益会逐步显现,将成为商业银行关注和营销的焦点之一。此外,转移支付额度和种类近两年大幅增长,转移支付专户成为部分县级支行支撑性的存款来源。从今年转移支付的政策趋势看,一方面为缩小地区差距。一般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会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为解决各项民生领域问题,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种类会增加,转移支付资金面会扩大,同时管理会进一步规范。因此在今年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的财政政策要求下,转移支付专户资金的沉淀量势必进一步增加。

(三)三种传统业务

三种传统业务是指集中支付业务、非税收入业务和公务卡业务。从集中支付业务看,自各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初期到各项财政业务领域的拓展延伸,零余额账户逐渐成为商业银行与政府机构、预算单位开展全面合作的基础平台。公务卡的广泛推广就是很好的印证,大部分地方财政部门规定公务卡业务与零余额账户绑定,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市场份额大的分行就具备相当的竞争优势。同时零余额账户也是财政资金走向和预算执行最直接的信息来源,能够为下游客户的相关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商业银行提早把握市场先机创造条件。另外,以资金来源相对单一的政府机构类客户而言,零余额账户未来很有可能替代基本账户。从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看,积极财政政策推进后,更多的收费项目纳入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发展空间放大,对存款和中间业务收入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从公务卡业务看,公务卡业务是粘合政府类客户对公对私业务的重要平台,是财政政策中严控支出的有效工具,与国家鼓励消费的精神吻合。2009年将是公务卡推广工作关键的一年,各级政府必将会加大公务卡改革的实施力度。为商业银行公务卡的广泛营销创造市场环境。因此,商业银行要提高对公务卡业务的重视程度,提高对市场竞争态势和公务卡衍生效益的认识。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措施。实现财政制度改革和银行业务拓展的双赢。

(四)四个重点客户

四个重点客户包括地方发改委、财政专员办、基层财政部门和地方政府融资机构。地方发改委是项目的审批者、申报者,第一手的信息来源;财政专员办是重点项目中央拨付资金的监督者、监管者和资金拨付进度的控制者之一,在中央直接管理的项目中有一定的地位;基层财政部门主要指县级财政部门。它的话语权不断加强,直接成为“三农政策”、“民生保障”政策的落实者。资金实力会显著提高;地方政府融资机构在地方债难以正式出台的前提下,是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得以实现的关键渠道。以上四类客户都是在2009年积极财政政策背景下,资源掌控能力和业务地位有所提升的客户,商业银行都应引起足够关注。

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篇11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类型:A文章编号:1001-6260(2008)02-0085-08

一、导言:文献综述与评论

通货膨胀是如何产生的?从成因上分析有凯恩斯主义者强调的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cost-push)、货币主义者强调的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demandpull)、供求混合推进的通货膨胀以及结构性通货膨胀(structure inflation)。货币政策规则与相机抉择论战中,规则论者强调通货膨胀的可控性,认为因为短期菲力普斯曲线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而通货膨胀在任何时候都是一种货币现象,在货币供给外生性情况下,央行有控制货币供给的能力,由于动态不一致(dynamic inconsistency theory)以及政治经济周期的作用(the political business cycle),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有制造通货膨胀、增加就业和产出的动机,因此建议实施货币政策规则。Rogoff(1985)提出将货币政策委托给既有相机抉择又有灵活性的保守的中央银行家,则事后通货膨胀可以下降。其逻辑关系是在央行独立性、浮动汇率制度背景下,保守银行家决定货币供给,其偏好与通货膨胀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是保守中央银行家(中国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偏好,或者说通货膨胀偏差(inflation bias)如何决定?理论上影响偏好的因素很多,比如公众态度(Maier and Knaap,2003;Maier andBezoen,2004)、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来自银行、保险、政府等,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对于通货膨胀与产出缺口给与的权重(中国货币政策目标是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对两者权重不是很明确)、政府偏好对保守中央银行家的影响程度,以及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自身的教育与职业背景等(Belden,1989)。国内外学者从宏观经济角度对通货膨胀已经做出了大量研究,而本研究从微观的角度分析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教育与职业背景对通货膨胀的影响,理论基础是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早期所受的教育影响了他们对于通货膨胀危害性的理解和认识,且后天的干中学效应(Learningbydoing)没有改变其对通货膨胀的理解。劳动经济学文献显示,个人教育和职业背景在个人提升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Gildea, 1990;Havrilesky,1990)。而职业背景不仅加深了他们及其所在行业对通货膨胀的理解和认识(如房地产等行业明显喜好通货膨胀),更主要的是他们代表了一定利益集团的利益。

国外学者最早研究教育、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关系的是Belden(1989),他发现,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以投票决定经济政策时,委员的教育和职业背景、目前经济所处的状态等对投票有决定作用。Gildea(1990)、Havrilesky(1991)和Chappell(1995)研究了教育、职业背景和通货膨胀率的关系。Ghlmann和Vaubel(2007)分析11个国家和欧盟1973―1998年的数据,发现:在央行独立、浮动汇率下从最长职业背景考虑,在5%的置信水平内,保险公司背景和中央银行背景委员比政治家有更低的通货膨胀倾向。如果在央行独立、浮动汇率下从所有职业背景考虑,在10%的置信水平内非中央部委部门公务员背景的委员,在5%的置信水平内中央部门背景的委员、银行背景委员和保险公司背景委员,都有负的通货膨胀倾向;在1%置信水平内,中央银行背景的委员也有负的通货膨胀偏好。中央银行背景委员比政治家有低的通货膨胀倾向。在综合考虑了教育背景、最长和所有职业背景、央行独立性与不具有独立性、浮动汇率与固定汇率制度后,他们发现工会领导人和政治家有通货膨胀倾向,相反,来自保险公司和政府部门的委员比政治家有更低的通货膨胀倾向,尤其是在央行工作的经济学家比一般经济学家有更低的通货膨胀倾向。在央行独立、浮动汇率下,法学专业背景的委员比经济学专业背景的委员有更高的通货膨胀倾向。研究支持了政治经济周期理论。但中国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体制下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教育、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存在什么关系,国内尚没有学者对此进行过研究,这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其余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对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教育、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第三部分从国际比较视角研究中国与他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职业、教育背景分布特点;最后给出简要的政策结论。

二、中国实证分析

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教育背景划分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法学、工程学和其它,委员有跨学科学位时本文仅考虑最高学位的教育背景(样本中仅2个人存在这种情况)。考虑中国具体现实,且结合国外文献(Gildea, 1990;Havrilesky, 1990),职业背景有两种不同的划分:一是只考虑此人任命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之前最长的职业背景;二是考虑到样本中此人所有的职业背景,且分别赋予相同权重。职业划分为:银行家、保险公司管理者、经济学者、地方政府官员、中央部委官员、企业管理者、农民、中央银行官员。由于中国1997年才开始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调整也不是很频繁,样本选区从1997―2006年,样本区间比较短。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委员的教育、职业背景资料来自新华社播发的个人简历。样本区间以自然年为单位,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组成年内有调整的以中国人民银行年底公布为准。

1.描述性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第5条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由以下人员构成: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2人、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1人、 财政部副部长1人、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长2人、金融专家1人;第6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当然委员。条例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由11人组成,但是2000年开始由12人组成,2001年增加为14人,2002年增加到15人,此后一直稳定在14人。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数从1997年到2006年分别是:11、11、11、12、14、15、14、14、14、14。2003年6月,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加强了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主要变化有:增加国务院分管金融业务工作的副秘书长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增加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单位;为更全面、充分反映银行业对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意见,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代替原来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单位。据认为调整后的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更具广泛性和代表性,从而有利于发挥其货币政策咨询议事作用,有利于货币政策同其它宏观经济政策之间的协调,有利于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对货币政策制定的意见。

表1是1997―2006年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教育背景、所有任职与最长任职、年通货膨胀率、年经济增长率、年失业率分布表。从表1可以看出,历年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学历结构中经济学占绝对优势,为56%,各年总体稳定在7人左右,工科背景一直稳定在2人,占15%左右,再次是管理学与法学背景的委员。经济学背景占绝对优势是因为经济学教育的学生毕业后大体从事经济金融工作,其教育背景和职业背景相关系数很大,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按规定多由经济金融部门人员组成。从最长任职经历来看,中央部委、银行和央行占前三位。一个显著变化就是:2001年以前,曾长期任职于银行的官员比例很大,36%左右,但是2001年后,有银行经历的官员只占不到10%;相反,中央部委背景的比例从2000年的不到20%迅速上升到2006年的57%。增加中央各部委背景的委员可以使我国货币政策调控体现更多宏观经济部门对通货膨胀的反馈,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央行工作背景的官员所占比例从1997年最初设立时候的19%,提高到2002年的36%,最近几年稳定在20%左右。中央部委和央行背景的委员合计占77%。所有职业背景看,中央部委、地方政府和银行管理者居前3位。但是从发展趋势上看,中央部委工作背景的人员比例逐年提高,地方政府工作背景的委员各年基本稳定,银行管理者工作背景的人员逐年下降。所有职业背景和最长职业背景人员变化趋势反映了中国货币政策执行的特点、中国体制的特点以及中国官员的提拔方式,即看重地方工作经验,同时更加注重把握全局工作的能力。

2. 统计分析

Ghlmann和Vaubel(2007)认为,估计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偏好对通货膨胀的影响要区分中央银行是否具有独立性、汇率制度是浮动汇率制度还是固定汇率制度,央行有很强的独立性、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国家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的偏好更容易体现在通货膨胀上。他们还认为,即使货币政策缺乏独立性,货币政策委会委员也有能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背景对政府提出建议,其对通货膨胀也是有影响的。他们在固定汇率、央行非独立性下对教育背景和最长职业背景的研究表明,在1%置信水平内,法学教育背景人员有正的通货膨胀偏好;在5%置信水平内,地方政府公务员职业背景和银行背景人员有负的通货膨胀偏好。

本文的模型如下:

一些文献认为货币政策影响通货膨胀的滞后期为2~3年(Batini,2000)。Gerlach 和Svensson (2003)认为欧元区为9个月滞后期。王志强(2000)利用1990―1997年的月度数据,证明货币供应量对GDP时滞为4个月,对物价时滞为8个月。卞志村(2004)利用1995年1月―2003年3月的月度数据证明狭义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对GDP滞后时间为7个月和8个月,对CPI滞后时间为3个月和6个月。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在每季度的第1个月份中旬召开例会。如果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或者1/3以上委员联名,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因此,正常情况下,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每年至少有4次会议,经济政策至少有4次调整的可能,考虑到我国货币政策几个月的时滞,认为在1年研究的样本期内可以不考虑时滞问题。

本文分别讨论教育背景、职业背景(最长)、职业背景(各种职业背景)以及其组合对通货膨胀的影响。由于样本区间较小,教育背景与最长职业背景的组合、教育背景与所有职业背景的组合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本文不予考虑。

从表2可以看出,法学、工科和经济学教育背景对通货膨胀率在5%置信水平下存在显著影响,经济学的影响为0.81,法学为1.1,工科影响为2.2,文学和管理学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不显著。回归结果告诉我们,虽然总体上这3个学科都有正的通货膨胀偏好,但是相比较而言,经济学背景的委员有更低的通货膨胀偏好,而工科背景的委员则有相对较高的通货膨胀偏好,法学背景居其中。这也许是因为偏向文科的委员对通货膨胀有更深刻的学理上的理解。

职业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的回归结果显示,最长职业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中,各变量影响都不显著,即使考虑了经济增长因素后,结果仍然不显著。所有任职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回归不显著,但是若增加经济增长率变量后则结果显示,经济增长率变量和中央部委职业背景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经济增长率的系数为2.2,中央部委背景变量的系数为-0.44,这表明通货膨胀率对经济增长率有促进作用,1%的通货膨胀率导致经济增长率提高2.2%,这也与基本经济理论符合,即短期菲利普斯曲线存在。中央部委背景的委员有明显的通货膨胀厌恶,这可能与他们对1989年和1994年两位数的通货膨胀的危害记忆犹新,也体现了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宏观经济政策更加重视通货膨胀而不是失业的理念。这也与Ghlmann和Vaubel(2007)的研究结论一致。

注:**表示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

回归结果显示,考虑了经济增长率后教育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货币政策委员会所有任职背景在不考虑经济增长率情况下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以及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最长任职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都不显著。由于篇幅的原因,本文不再列出这些结果。为什么影响不显著呢?Cukierman(1994)研究认为,发展中国家央行独立性与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都不相关,因此在央行独立性假定下的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教育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就更不相关了。

还有可能是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使得货币内生性增强。据统计,中国外汇占款占基础货币的比例已经从1997年的41.3%上升到2006年的108.5%。外汇占款占基础货币比例的增加导致货币供给内生性增强,货币政策独立性丧失。中国外汇占款与基础货币见表3。

分析表明,虽然中国央行独立性较差,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职业背景(最长任职经历)对通货膨胀没有显著作用,但是从表5可以看出中国的通货膨胀率并不比央行独立性强的国家高。原因可能在于中国不存在诺德豪斯所谓的政治经济周期,央行没有利用相机抉择政策制造通货膨胀促进就业的动力。Fuhrer(1997)认为通过汇率安排将本国货币钉住价格稳定国家的货币可以成功地稳定通货膨胀。Mckinnon (2005) 也认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通过钉住美元成功稳定了通货膨胀。

三、国际比较分析

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最长任职背景与通货膨胀统计检验不显著,这是由于中国不具备上述分析的一些前提条件。但是正如Rogoff(1985)所说,职业、教育背景对个人的通货膨胀偏好形成是有影响的,理论上与通货膨胀是存在一定相关性的。为此,本文认为进一步的国际比较研究很有必要,尤其是与西方大国中通货膨胀率比较低、宏观经济稳定国家的比较研究。对比中国与美国等12个国家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的教育背景,表4表明总体上经济学背景在各国货币政策委员会中都占最大的比例,其次是法学。在低通货膨胀国家如德国、比利时和瑞士都是经济学教育背景占第一位,法学占第二位,管理学占第三位。在中国、工程专业占第二位,这在各国中是比较独特的。而法国、英国等大国都是法学专业背景占第二位。

从表5可以看出,总体上看、大国来自企业的比较多,货币政策操作可以更好地反映和听取企业意见,而我国来自企业的委员相对较少;小国倾向于央行官员,与国家经济单一、规模较小有一定关系。在低通货膨胀国家,如德国、比利时和瑞士,任职最长职业背景包括:地方政府、央行和企业等。我国为中央部委、银行和央行。美国情况比较特殊,侧重专家学者,法国、德国侧重于企业。中国侧重于中央部委,也反映了中国央行接受政府领导,统一贯彻执行政府经济政策的经济理念。从趋势上看,西方国家中央银行和银行背景的官员比例下降,而企业家、政治家和经济学者所占比例增加。而中国如表1所示,中央部委背景的委员比例显著提高,央行背景的官员所占比例也显著提高。

表6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所有任职情况。小国如比利时,丹麦、荷兰和瑞士有央行背景的人员占有绝大部分的比例,这与表5是一致的。大国如德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央行背景的人员都占很大比例,法国中央政府、央行、地方政府背景和经济学者所占比例也是较大的,美国来自经济学者、银行、央行与地方政府背景的人员占前四位,中国依次是中央政府背景、地方政府背景、银行背景和央行背景。因此从国际比较看,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职业背景与西方大国分布基本一致,唯一区别是经济学家和企业背景委员所占比例偏少。

四、结论

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是劳动经济学理论,即在不考虑外界因素,或者外界因素干扰较小情况下,个人主要依靠自己所受教育和工作经验做出决策。研究表明,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教育背景中工科、法学、经济学与通货膨胀存在明显的正相关性,且工科有最高的通货膨胀倾向,其次是法学,最低是经济学。本文研究同时发现,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最长任职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关系不显著,即使考虑了经济增长率后仍然如此。所有任职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率关系中,中央部委工作背景与通货膨胀率显著负相关。

通过与西方国家的比较研究发现,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职业背景、教育背景与西方大国有很强的相似性,即委员职业经历结构广泛,既有地方背景,也有中央、企业和银行背景,体现了大国货币政策的特点。

本文还发现,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经济学者背景和企业背景的委员比例偏少,这不利于我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广泛听取不同专家的意见,因为经济学家对经济形势的看法往往分歧较大。现有委员组成中没有企业代表,由于我国是“世界工厂”,工业产值占我国GDP很大比例,因此货币政策不能不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

最后,一个新的趋势是,近年来,我国具有中央部委和央行职业背景的人的比例显著提高。这是我国最近比较突出的新特点。

参考文献:

卞志村. 2004. 中国货币政策外部时滞的经验分析[J].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3).

马光. 2003. 关于中国中央银行独立性与宏观经济表现的实证分析[J]. 经济科学(4).

欧阳矩华. 1999. 中央银行独立性与货币政策效果[J]. 上海金融(3).

托马斯 L B. 1999. 货币、银行与金融市场[M].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BATINI N. 2002. Euro-area inflation persistence[R]. European Central Bank Working Paper 201.

BELDEN S. 1989. Policy preferences of FOMC members as revealed by dissenting votes[J].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 Banking, 21: 432-441.

CHAPPELL H W, HAVRILESKY T M, MCGREGOR R R. 1995. Policymakers, institutions, and central bank decisions [J].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47: 113-136.

CUKIERMAN A. 1994. Central bank independence and monetary control [J]. Economic Journal, 104: 1437-1448.

FUHRER J C. 1997. Central bank independence and inflation targeting, monetary policy paradigms for the next millennium [J]. New England Economic Review, Jan/Feb: 19-36.

GERLACH S, SVENSSON L E O. 2003. Monetary and inflation in the euro area: a case for monetary indicators [J]. 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 50: 1649-1672.

GILDEA J A. 1990. Explaining FOMC members' votes [M]// Mayer T. The political economic American monetary polic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11-227.

GHLMANN S, VAUBEL R. 2007. The educational and occupational background of central bankers and its effect on inflation: an empirical analysis [J]. European Economic Review, 51: 925-941.

HAVRILESKY T. 1990. The influence of the Federal Advisory Council on Monetary Policy [J].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 Banking, 22: 37-50.

HAVRILESKY T, GILDEA J A. 1991. The policy preferences of FOMC members as revealed by dissenting votes [J].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 Banking, 23: 130-138.

MAIER P, BEZOEN S. 2004. Bashing and supporting central banks: the Bundesbank and 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 [J]. 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20: 923-939.

MAIER P, KNAAP T. 2003. Who supported the Deutsche Bundesbank [J]. Journal of Policy Modelling, 24: 831-851.

MCKINNON R 2005. China's new exchange rate policy: will China follow Japan into a liquidity trap [J]. The Singapore economic review, 50: 463-474 .

ROGOFF K. 1985. The optimal degree of commitment to an intermediate monetary target [J].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10: 1169-1189.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Inflation and the Educational and Occupational Background of Monetary Policy Commission Members

LI Yongning WU Lianda

(School of Finance,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2.PostGraduate School,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Dalian 116025)

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篇12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逐步实施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日趋严格的土地和金融信贷政策使房地产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资金困境。为了解决融资困难,房地产业开始探求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诸如信托、基金、上市以及私募融资等形式开始频繁地出现,而房地产融资也成为业内最受关注的议题,房地产金融创新的理论探讨与实践尝试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房地产业的主旋律。当前房地产融资市场格局的形成有着深刻的政府政策背景和产业发展背景。认清融资市场格局的形成背景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房地产融资市场,理解其存在的合理性并及时地把握地产融资市场的发展趋势。

一、政府政策背景

政府政策背景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配合宏观调控,政府在房地产领域实施了比较严格的土地和信贷紧缩政策;二是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金融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的房地产信贷业务做出了进一步的限制。诸如停止流动资金贷款、提高资本金比例、严格贷款审批,提高贷款利率等。

(一)紧缩信贷意在化解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重大风险:

第一,土地购置与房地产开发资金过分依赖银行信贷,超过60%的开发资金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银行系统,房地产投资的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集中银行于一身。一方面,较低的融资成本与贷款门槛容易诱发企业利用银行信贷杠杆来进行高负债经营,这在增加企业财务风险的同时也加剧了贷款企业的违约风险:另一方面,部分地区由于市场过热而存在较高的市场投资风险,一旦泡沫破裂房地产价格下跌,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将会大幅度贬值。

第二,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机构经营不规范、管理不严格,金融机构之间缺乏合作,特别是信息共享程度很低。这突出表现在:贷款审查不严格、抵押物管理不规范等。与房地产业市场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金融业的垄断性,由于缺乏与市场经济相呼应的经营机制、监管机制与激励机制,因而造成银行系统存在许多经营漏洞。

第三,由于土地储备制度不完善,再加上银行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担保措施等问题,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发放的土地储备贷款也面临着较大的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通常情况下,上述这些潜在的风险可以通过业务创新、强化管理以及改进经营机制等更加积极的方式来进行化解,但由于近年来房地产金融业务发展过猛,金融资产规模与风险同步迅速累积。在这种情况下,金融监管当局便借助宏观紧缩调控的时机对房地产业实行了更为严格的紧缩信贷政策。

(二)宏观调控政策仍将持续

从宏观经济形势来看,近年来我国的GDP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状态,但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严重的结构性失衡,突出表现就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尤其是房地产投资。2003年房地产贷款突破1万亿大关,同比增长29.7%。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23.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对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出现了诸如信贷规模急剧膨胀,原材料、能源等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过快,产业结构失衡等方面的经济问题。为了抑制这种不正常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政府有计划地出台了相应的紧缩调控政策。具体到房地产业而言,政府将继续执行严格的土地与信贷政策,从土地和资金两个方面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进行调控,尤其是接连出台的信贷紧缩政策更是有力地限制了银行系统对房地产业的资金支持。政府的紧缩政策将在一段时间内(3-5年)持续下去,而打造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也将成为房地产融资市场的核心任务。

二、房地产产业发展背景

产业发展背景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由市场竞争引发的行业集中度提高,房地产企业在大规模扩张的同时对房地产融资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房地产行业运作模式的转变,使得房地产运营重心向金融运作倾斜。

(一)房地产行业运作模式的转变

随着房地产行业专业化分工的日益深化。传统的“开发商主导”运作模式正在逐步向“投资商+发展商+建筑商”三位一体的运作模式转变。在该运作模式下,投资商为项目提供资金但不参与具体项目的管理;发展商除了组织实施投资之外,还要负责项目的选择、评估、协调以及项目建成之后的运营管理;建筑商负责项目的规划与施工建造。如果不考虑资产证券化以及定向投资等其他因素,单从运作模式上看,这种三位一体的运作模式已经具备了不动产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的基本雏形。行业运作模式的转变可以说是房地产企业在行业竞争过程中走向分化的一个必然结果。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房地产金融职能将得到不断强化,房地产业的运营重心逐步由地产项目运营向金融运作倾斜,房地产业的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将会是一种金融运作。

(二)市场竞争引发行业集中度提高

据权威部门预计,今后5―10年,现有近3万家房地产公司将有90%以上在竞争中消亡,取而代之的是逐步形成一批年销售规模过百亿元的跨区域经营的特大型房地产集团,行业集中度的提高使得融资主体对地产融资市场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而其影响意义更为深远。

三、当前房地产融资市场的主要特征

监管当局不断出台的金融紧缩政策削弱了企业对银行信贷的依赖,在客观上带动了信托、地产基金等金融创新工具的发展。而产业自身升级与分化则决定了未来房地产融资市场的新格局。在这些复杂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当前房地产融资市场呈现出以下主要特征:一是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单一融资格局:二是其他融资渠道虽然总量不大,但是却代表了房地产融资市场的发展方向。

(一)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单一融资格局

2004年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总额为17168.77亿元,同比增长29.9%,相应地,房地产融资总规模也在逐年攀升。房地产开发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信贷、自筹资金、定金及预售款和其他资金。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银行信贷增长幅度一路下滑,2004年银行信贷只占开发资金总量的18.4%,自筹资金与定金及预售款增幅较快。分别占资金总量的30.3%和42%。由于预售款中大部分是银行对购房者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因此总体上看至少有60%以上的资金是来自银行系统,融资渠道过分依赖商业银行。

(二)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日趋活跃

其他资金来源尽管占开发资金总量的比例不到10%,但是它们对房地产融资市场的意义却是不容小

视。可以预见,随着《产业基金法》的出台,产业基金合法地位的确立。产业基金模式必将成为房地产融资市场的中流砥柱。资金信托计划是近年来最活跃的地产融资工具。虽然其融资额在整个房地产融资总量中仅约占1%,但是它所表现出来的创造性、灵活性与适应能力却让我们叹为观止。

四、房地产融资市场的发展趋势

从短期来看,由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成效并不理想,有可能继续出台不利于房地产业发展的土地与金融政策,诸如增加经济适用房供给来平抑房价,提高首付比例限制投资性购房等等;但是从中长期来看,政府必然会适时地放松相关的调控政策以支持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业仍然是极具活力与投资价值的行业,而房地产融资市场的发展前景也将非常乐观。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