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档案管理合集12篇

时间:2023-07-14 09:45:03

电子政务档案管理

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篇1

根据文件连续体理论,文件管理者与档案工作者可以在文件连续运动的任何阶段对文件进行管理,以达到他们各自的、但又是协调一致的目的。这样档案工作者就可以提前至文件连续体的前端,即文件创建的起始端,对文件进行管理,如档案工作者在文件管理系统设计时就介入工作,在文件创建时就对文件进行鉴定,在确保文件能够长期保管的条件下对文件进行保管等等,以保证文件在它们存在的整个过程中得到适当的管理。这种管理其本质就是前端控制管理,对电子档案管理来说,尤其需要这样性质的管理。

电子档案是需要前端控制管理的。这是因为电子档案如采用后端控制的管理,那么从电子文件的整个管理过程来看,只是进行了半程管理。因为在后端控制管理情况下,电子文件是在其移交到档案部门后才对它们进行管理,这实际上就是沿袭纸张档案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根据传统的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来设计的,但将这种后端管理模式用于电子档案管理,在实践中就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解决电子档案的凭证性的问题,因为电子档案特点之一是载体与信息的可分离性,因此,其信息很容易在载体上被删改,这样等到电子文件归档之后再去控制管理,那么在这之前的电子档案在文件阶段是否被篡改过,其在文件阶段的处理、运作的背景信息是否完整等这样具有凭证价值的信息就很难确定,很难控制,由此,运用这种后端控制管理模式来管理电子档案,也就很难使电子档案具有凭证价值,这也就是为什么传统的文件生命周期理论要让位于当代文件连续体理论的原因之一。

而依据当代文件连续体理论对电子档案采用前端控制管理,就可从档案管理的要求出发,对电子档案的控制与管理提前到电子文件的设计与创建之时,即在电子文件起始端就对电子文件进行控制与管理。这样就可由电子档案后控制的半程管理扩大到全程管理,即文档一体化管理。实现这一管理模式后,电子文件从其产生的第一步起至以后文件运行的每一阶段都可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去对其进行控制,从而保证了电子文件在归档时是能够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使电子档案具有原始性并具有凭证价值。

从国际档案理事会的电子文件管理策略看电子政务与电子档案管理的关系

20世纪90年代,国际档案理事会电子文件委员会在调研了世界上部级和省级的100多个档案馆后所制定的《电子文件管理指南》(1997)中提出了四项电子文件管理的基本策略,应该说这四项基本策略是比较全面的,它是把电子文件的管理分为四个阶段,即:电子文件设计阶段、创建阶段、管理阶段和利用阶段,然后,分别提出管理策略:

1.电子文件设计阶段的管理策略:即档案部门对电子文件的管理应该介入电子文件的整个生命周期,以确保电子文件产生和保管符合可靠性、凭证性和可保管性的原则。

这里所说的档案部门“应该介入”并不是指档案部门在整个文件生命周期对涉及有关电子文件的所有行为负责,而是指要在整个文件生命周期中推进电子文件的标准化管理和实践,也就是说,档案部门的职能要扩展到整个文件生命周期。

2.电子文件创建阶段的管理策略:档案部门应该确保电子文件的创建者所创建和保存的电子文件是可靠的、具有凭证价值的和可保管的性能。

这条策略并不是要档案部门包办文件创建人员的责职,也不是指文件创建人员不能胜任管理文件,而是指档案人员应该就如何创建符合档案部门需求的电子文件对文件创建人员进行指导、传授方法。

3.电子文件管理阶段的策略:档案部门必须管理电子文件的鉴定过程并对电子文件实施智力控制,即对电子文件实施有效的著录。

4.电子文件利用阶段的策略:档案部门必须明确地提出电子文件保管和利用的需求,以确保电子文件的有效性、利用性和可理解性。

从以上这四条电子文件管理的基本策略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在进行电子政务建设时,所产生的电子文件要能够成为电子档案,档案部门就必须将其职能延伸至文件部门,与文件部门共同对电子文件进行前端管理、全程管理和文档一体化管理。

从国际标准《ISO 15489 信息与文件 文件管理》看电子政务与电子档案管理的关系

虽然20世纪80年代有了文件连续体理论,20世纪90年代又有了电子文件管理策略,但它们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步骤、方法与工具。如在实际电子政务建设中,政府部门如何将文件管理系统设计成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文件管理系统,这便是一个关键问题。

2001年9月,由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实施的国际上第一个关于文件管理的标准――国际标准《ISO 15489 信息与文件 文件管理》,就在国际层面上为各国政府部门的文件管理提供了可操作的步骤、方法与工具。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在国际上引起极大的反响。目前该国际标准已被采用为国家标准的有: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等。

国际标准《ISO 15489 信息与文件 文件管理》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如何系统而有效地对文件进行管理的宏观框架,文件管理的要求和文件管理系统的设计等一般的规定;第二部分提出了如何将第一部分内容加以实施的详细的指南,例如如何建立文件管理的政策和进行职责分工,如何进行文件管理系统的设计,如何对文件进行处理、控制、分类、存贮和利用等等,提供了一系列的实际指导。

在该标准的第一部分,首先提出了作为文件应具有的如下特征:

1. 文件应该正确地反映所要传达的内容、所决定的事项和所采取的行动,文件应该能够满足相关事务处理的需要,并可用来作为说明与解释的依据。

2. 文件的内容应始终与记录下来的事务处理的元数据相链接,如文件结构元数据、背景信息元数据及相关文件元数据。

3. 文件应具有真实性,其能够证明文件中所记录的事务处理,能够证明文件形成的责任者,以及文件形成的时间。

4. 文件应具有可靠性,其内容应是可信的,能够完整准确地表达其所证明的事务处理、事务活动和情况。

5. 文件应具有完整性,其构成部分应是完整齐全的,而没有被非法篡改过。

6. 文件应具有可利用性,可被查询、检索、显示和解读,并能够在事务活动和机构职能背景下能够被确认。

很显然,文件的这些特征与档案的凭证性要求是完全一致的,甚至可以说,如果一份文件具有了如上特征,就可以认为这份文件具有了档案的凭证价值。也正是由于该国际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档案的要求,所以引起了许多国家文件管理机构和档案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2002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一份报告《电子文件的真实性》,这份报告从保存人类遗产角度专门强调:根据国际标准《ISO 15489 信息与文件 文件管理》所提出的文件的特征,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要在电子文件产生之前参与电子文件管理系统的设计,以保证电子文件应具有的档案的凭证性。

美国国家档案局在2003年7月提出的《美国国家档案馆战略发展指南》中也强调了在政府文件管理中实施《ISO 15489 信息与文件 文件管理》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美国文件管理重新设计方案》。

澳大利亚档案馆则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在设计、开发文件管理系统时要充分考虑《ISO 15489 信息与文件 文件管理》标准,并按该标准进行实施。

英国档案馆则正在进行一项为期二年的研究项目:《ISO 15489 对文件管理的影响》。

可见,在电子政务的建设中,实施电子文件的档案管理,这已成为文件部门和档案部门的共同认识,其实这不仅是文件部门与档案部门工作职责的需要,而且更重要的是人类保存自身历史遗产的需要,是人类社会自身发展的需要,而国际标准《ISO 15489 信息与文件 文件管理》则为实现这一点在国际层面上提供了实施的规范与技术。

关于电子政务与电子档案管理关系的思考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电子政务与电子档案关系至少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 电子政务是电子档案管理的源头;

2. 电子档案管理是电子政务的效率所在。

由于有了以上两点,因此:

3. 电子档案管理是电子政务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4. 电子政务建设在本质上涵盖了电子档案的管理。

所以,任何在理论或实践上将电子政务与电子档案隔裂开来都是不科学的。

由此,为了实现在电子政务中的电子档案管理,从电子政务角度讲应该:

1. 在电子政务的系统设计时,应有电子档案管理的设计;

2. 在电子政务的建设时,应有档案部门人员的参与;

3. 在电子政务的实施时,应有档案部门人员的指导。

而从电子档案管理角度讲:

1. 档案部门应转变观念、扩大职能,参与电子政务的建设;

2. 档案人员应更新知识,从而有能力参与电子政务的建设;

3. 档案标准的制定应能适应电子政务的需要。

但是,从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与电子档案管理关系上看:

1. 在理论上,研究还缺乏深入的研究,其研究成果还跟不上我国电子政务迅速发展的实际,差距还很大;

2. 在实践上,制定的标准还很不适应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如2002年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还只是一个电子文件后端控制管理模式的标准,不能适应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档案前端控制管理模式的需要。

3. 对国际标准《ISO 15489 信息与文件 文件管理》还少有研究,在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还没有引起重视,而该国际标准的颁布在国际上却掀起了一股风暴,引起极大的反响。

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了在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档案部门还只是形式上参与,而在实践中却很少参与,可是,我国每年在电子政务上的投资却高达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在这样情况下,又怎能保证这样的电子政务建设其文件管理是能够符合电子档案管理的实际要求的呢?!

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篇2

由于档案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产生了不同的、相对于那个时代最完备的档案管理技术与管理制度。近代档案学已经是一门完善的、体系严密的科学。虽然档案学面临信息化的冲击与挑战,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新一代档案学尚未产生,档案管理信息化还存在大量未解决的难题。因此,处理好档案管理信息化中的管理创新和原有档案管理制度之间的矛盾是我们面临的首要挑战。

原有档案管理制度的核心一是为了快速查询、应用,二是为了确保档案安全。同时,对历史档案管理现状难于改变的特点,必然使档案管理不可避免地走向管理方式的多元化。例如,国务院办公厅的档案管理系统就分为1990年前和1990年后,分别用不同的方式管理。在这方面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毕竟档案的历史管理方法无法改变,档案的安全是第一位的。

档案管理系统向深层应用发展时,会出现与其他应用系统整合的情况,如文档管理一体化。对于这类整合,重要的是处理好整合应用项目与档案管理特有的、独立性要求的矛盾。例如,档案管理中对文件标题有权改动,这必然使公文、档案一体化管理系统的设计复杂化。采取管理创新和合理技术是档案管理与其他信息系统整合的可行的解决方案。

标准化、法制化的挑战

在我国,档案管理信息化的标准化程度相对比较低,造成应用范围和信息共享性大大下降。主要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管理体制、管理方式不同,难于实现标准化。由于档案自身的复杂性,我国政府的档案管理体系亦比较复杂,分散管理是其突出特点。除中央、地方档案馆外,各政府机构亦管理着相当有年头的档案,有的甚至保存着大量建国初期的珍贵档案。由于多头管理,各有归档方法与规范,甚至有管理体系和政策上的不同,造成了管理标准化的困难。

二是在具体管理细节上,各级政府和政府各机构间,缺少必要的协调机制,使本来能够实现标准化的管理变得比较混乱。最明显的例子是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共用的、相对统一的档案分类主题词表都很难提出。

三是信息技术飞速发展造成的应用技术体系不断升级、换代,使标准不断变化,加剧了档案管理信息化的风险,加大了投入和建设难度。例如,每次存储介质的革命都带来存储格式和标准的变革,将已经数字化的档案资料置于重新投入巨资升级或放弃原有数据的两难境地。

四是关于档案的立法相对比较缺乏,甚至对超过五十年历史的档案必须解密或降密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造成大量档案因密级问题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使用价值。至于建立电子档案,不但存在巨大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而且至今在标准、法律依据等方面都还是空白。

标准化程度低影响了我国档案管理信息化发展进程,造成大量低水平的重复建设;相关法律的滞后则令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只能停留在辅助管理的位置上无法继续向前发展。

电子政务的更高要求

当前,我国正在加紧实施电子政务建设。值得注意的是,电子政务并不是过去办公自动化(OA)、政府信息化在名称上的改变,它具有特定的含义。政府机构利用计算机开展OA应用早已有之,亦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电子政务的鲜明时代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电子政务是构建在国际互联网平台上,能够直接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履行政府职能的公共行政管理工具,改变了以往建立在政府专用网络上的OA系统只能为自身业务服务的应用目标,使政府实现了直接通过计算机网络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更高层应用目标。同时,电子政务本身还成为政府政务优化、业务重组、管理创新和机构改革的技术保障和驱动力。

另一方面,基于互联网、功效等同于手迹和印鉴的电子签名得到广泛应用,使电子政务具有了在互联网上的“虚拟社会”中最基本的电子信任体系,使网上进行的社会活动有了可信的安全保障。正因为如此,国际上电子政府建设成为新一轮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标志,使推进电子政务成为政府管理领域里不可避免的一场深刻的革命。

推进电子政务必将迈向电子政府。从这个意义出发,今后开展政府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应更新旧观念,研究新问题,做出新部署。

在政府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上确实需要创新。

从跨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上看,人才档案的管理与应用已经实现了信息网络化。美国“9・11”事件发生后,不少大公司的资料、档案信息系统虽然遭到彻底摧毁,但仅仅几天后,这些公司在其数据备份系统和灾难恢复系统的支持下,业务全面恢复。说明当前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已经发展到了高度可靠、可用的水平。如果还是按原来的办法各自为战地建设,不从中总结经验,接受教训,就不可能加速这项建设的进度,就会事倍功半,还会给国家造成巨额浪费。

电子政务建设中的档案管理系统必须考虑到它是电子政府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从电子政府的全局出发,构建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与我们过去档案管理信息化的需求相比,今后系统建设至少需要考虑增加以下任务并及时部署。一是解决电子证书在电子档案管理中的应用问题。在互联网条件下,电子档案的应用和管理,需要依靠电子证书来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二是建立政府电子档案的数据备份、事故应急响应和灾难恢复系统,这是完全不同于以往数据安全概念的新事物,绝非什么“双机热备份”之类的数据安全技术可以胜任,它要求的是全方位的创新,首先是档案管理的创新,例如它不可能由各档案管理部门分头各自建设。电子文件和数据是所有信息化建设投资最终获得的惟一的物质回报,是极其宝贵的信息资源。三是标准化、规范化推进,这是难中之难,但没有它就不可能有电子档案,其中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解决电子数据易用性和数据库复杂性之间的矛盾。四是法律保障,只有在立法条件下,才有可能真正推动电子档案的研究、发展和实施。我们应该以全新的理念、缜密的措施、科学的方法,从建设之初,从档案管理的全局出发,自上而下地,有领导、有步骤地就构建电子档案系统开展脚踏实地的工作。

新形势下的基本策略

必须看到,在今天的形势下开展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应该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开展工作。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出发点和目标,除了自身建设任务外,还应推动国家电子政务建设。因为,电子政务的实施将带来政府管理创新的巨大机遇,将打破许多原有管理体系和管理模式,甚至出现只有各种电子政务建设共同发展才能真正实现电子政务的情况。所以,新形势下搞好电子政务建设需要采取一系列重要策略。实践经验表明以下策略十分重要。

1. 积极纳入国家信息化领导、协调机制。所有电子政务建设都应当自觉纳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制定的总体方案。政府效能的源泉来自管理,电子政务成败的关键也必然是管理。例如档案管理信息化采用电子证书就应在国家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构建和应用。

2. 与时俱进,观念创新。在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中,采用信息技术引发的工作方式、管理方法的变化将会层出不穷,必须创新才能解决这些问题。例如政府的文档数据备份,可以毫不夸大地说,至今还几乎没有符合严格意义的数据备份系统,数据安全性十分脆弱。要求每个政府机构都建立复杂、昂贵的数据备份系统既不可能,也不合理。采用市场的方法可以解决企业和相当一部分机构的问题。但是党政等重要机构如何解决,值得很好地研究。这就要求我国各有关机构必须结合国情,从实际出发,转变观念,从管理理念、管理制度、机构职能等方面全面创新。

信息化产生的一些问题,可能现行各有关部门都不具备管理和解决它的职能,这就特别需要职能创新。在电子政务建设中,我们的许多机构有可能通过分析、研究,从拓展业务工作范围出发,主动承担起新职能。或者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协调下,被赋予新的职能。例如,中央和各地方的档案馆就有可能成为各级政府的文档数据备份中心,在电子政务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

3. 遵循标准,推进标准,加强法律建设。在档案管理系统建设中常常遇到过分强调本单位特殊性,本单位的管理方式不可更改的情况。这种实质上无视标准化、拒绝采用标准的做法极其有害。曾有过高层政府机关,采用仅凭经验管理档案的方法,连续数十年不变,虽然也有成效,但不具有通用性,使这些珍贵档案在最终归于国家后,无法供他人使用,最终证明这种管理是落后的,必须淘汰的。

采用标准意味着系统性的进步,对信息系统的长远发展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为了搞好应用并使应用不断深化,就必须在标准化上下足功夫。有些标准的制订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例如电子档案的标准,不但涉及数据格式,还将涉及运行环境等诸多因素,本身就包含不止一项的复杂课题,更应统一领导,集中力量,锲而不舍,不断推进。档案管理和利用、档案管理信息化和电子档案的立法工作也应积极创造条件,早日实现。这是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篇3

电子政务建设是新生事物,一些档案部门开始未同步跟进,主客观原因均有。各级政府机关档案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敢于参与到本部门的政务建设工作,为政务建设与机关档案管理融为一体献计献策,要树立五个意识:一要树立创新意识和前瞻意识,按电子政务建设的程序,有规律地介入,提出与之配套管理的规范标准和电子文件形成、运转、留存与开发设计原则;二要树立市场意识,根据现状,预测未来信息市场经济的需要,提出档案信息在“三网一库”建设中的作用,为市场经济服务;三要树立公众意识,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满足社会、政府对信息资源的需求;四要树立效益意识,必须以能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前提,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提高;五要树立国际接轨意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要学习国际上电子政务建设的先进管理方式,勇于尝试或应用最新的适用技术和规范标准,加速档案管理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国际化进程,推动与世界各国联通,尽早实现政务信息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共享。

2创新机关档案管理体制,与电子政务建设协调统一

要改变目前政府机关档案部门被排斥于电子政务建设之外的状况,将机关档案管理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组成部分,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共同确定政务信息的价值取向和流向。机关档案部门应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成员,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就电子文件形成、存贮、归档、读取、运转、传播、上网、开放、公布、移交进馆及与归档纸质文件的配套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安全保密、政务服务等提出相应的管理原则和制度,形成与电子政务建设相协调的各项业务程序,以及各相关环节衔接贯通为一体的管理体系,为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提供组织保证。

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篇4

努力消除技术因素的影响,最大限度地降低电子文件对设备的依赖性,最大程度地提高档案人员对归档电子文件的控制力

静安区档案局在区政务内网的公共信息平台上建立的归档系统,是以B/S方式供全区61家单位1000多名机关干部共同使用。系统有二个进口,一个与公共信息平台上协同办公系统对接,直接接收办结完毕的归档电子公文,另一个可以通过本地搜集,由业务人员浏览本地机上需要归档的文件,进行上传操作。各部门的档案人员通过归档系统进行接收、整理、提供利用等档案管理活动。系统对文件归档、接收的环节设置了一些技术措施,例如协同办公系统中已办结的文件要求以XML 格式将全文信息、背景信息连同附件直接送到归档系统中,两个系统同时记录操作时间和操作者,明确文件归档过程的责任。各部门的归档文件实际上是集中存放到档案局控制的数据服务器中,由档案局的技术人员负责对数据库的维护。为了使各部门档案人员的这种逻辑管理转化为物理管理,静安区档案局又开发了一个脱机保管系统,将各部门的归档电子文件按照年度、保管期限、分类的排序刻录到光盘上,再返回给各部门。该光盘自带检索工具,光盘中的文件按照传统的文件组织方式,文件的内容、背景信息自动链接。光盘中的说明文件,概要描述了文件的归档时间、责任人、操作人以及运行环境等等。该光盘可以独立运行,但同时又被脱机保管系统和纸质账簿同时兼管。

消除技术因素就是摆脱原有的应用系统,将复杂的网络数据库的管理方式简化载体管理。脱机保管系统有二个重要技术特点:一是自动驱动刻录机,数据在封闭的状态下脱机,消除了人为因素,且操作简便,二是对脱机光盘的可靠性由系统自动检测,根据规定期限,系统提示管理人员将库房中保存的光盘取出,进行可靠性检测,实施有效保存。

事实上静安区档案局同时保留了相同内容的二套光盘,一是满足了归档电子文件异地存放的要求,二是等到档案馆正式接收各部门归档电子文件时,只要履行相关的手续,防止到了进馆的期限,这些归档电子文件已经流失。档案局和部门档案室采取这种异地保管的方式,降低了数据集中存放的风险,因为大型网络数据库的保管成本很高,而且技术进步导致数据迁移是必然的,当数百万条记录的数据库迁移到新的数据库中,要保持和全文信息、背景信息等数据的对应,出错的概率很高,此外还有其他很多不安全因素,也是目前档案部门实际条件所不能控制的。消除技术因素的影响,采取脱机保管,是档案部门有效管理归档电子文件的一种比较简便方法。

建立电子文件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形成规范、有序的管理模式

计算机网络的应用改变了传统的办公模式,大量的文件都是在网上形成、流转,政府的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受理、项目招标等等都已经通过网络进行,但是这些记录着政府各职能部门重要活动的电子文件的保存还没有一个规范。什么东西需要归档、什么东西不需要归档、归档的电子文件需要保存多长时间、如何归档,这些细节都应该明确规定。前一时期,我们曾需要查阅一个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文件,在政府的外网和内网的相关系统中都没有查到,在档案局的归档管理系统中也没有查到,一个在网上的重要文件无形中失踪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系统的垃圾筒里找到了这个文件。这件事情充分暴露了档案管理的规则并没有深入到电子政务中,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还处于一种随意状态。如果电子政务中形成的电子文件的保存继续处于这种无序状态,客观上会对电子政务的应用效力打上折扣。因此,针对着电子政务的特点,静安区档案局将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插入到归档系统中,各单位的业务人员对于应归档的文件一目了然,档案人员也可以按照系统的提示督促业务人员按要求归档。

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的设置从管理上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流程,由档案局业务指导科按照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结合静安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通用类目表输入系统中,各单位再按照这份通用表制定本单位的归档类目表,其中要明确各类文件开放程度,档案局经过审查后,归档类目表才能生效。业务人员在归档时,系统自动会跳出与其业务相关的归档类目的清单,业务人员只要用鼠标点击相关的条目,该文件的保管期限、开放程度就自动生成。系统按照归档类目表设置了统计功能,各单位应归档和已归档的文件随时可以统计出来,档案局业务指导科和各单位档案人员可以很方便地了解归档情况。通过这种方法,各单位的业务人员、档案人员、档案局的管理人员相互职责明确,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处于一种可控的状态。

静安区政府将档案局的这项举措被静安区政府列入区重点实施项目,区信息委也大力支持档案局推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目前已经有80%的单位实现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

探索应用新技术,保障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努力实现电子档案的管理价值

电子文件是技术进步的产物,不断发展的新技术又改变着电子文件的表现形式,这种动态因素给档案部门长期有效保存电子文件带来很多麻烦。为了以防万一,一些档案部门往往采用“双套制”的方式,即相同内容的文件同时保存纸质和电子的双套,这是必要的。但是,长期甚至永久的采用“双套制”,这对于档案部门在电子政务中的地位是不利的,因为这只能说明档案部门无力管理电子文件。尽管电子政务已经实行单轨制,而档案部门还不得不把电子文件复制成纸质文件,作为档案保存,对于档案人员来讲也加重了工作负担。静安区档案局对“双套制”作了这样规定,保管期限30年以上的文件采用“双套制”,10年以下(包括10年)的文件按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以实行单轨制。目前电子文件有效保存10年,已经没有什么问题,然而,10年中要证明归档电子文件的真实性还是有些问题。我们不能仅仅依靠著录元数据来证明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因为电子文件易修改性的缺陷不能靠人为的办法去弥补。引进电子签章技术,是2007年是静安区档案局作为课题研究的探索,希望通过技术手段去实现电子文件真实性的确认。如果档案部门能够以单轨制的方式与电子政务接轨,哪怕只局限与短期档案,那么,档案部门可以争得电子政务中的一席之地。

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篇5

在信息时代背景下,事业单位管理水平逐渐提高,已步入到崭新的发展阶段。由于受到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比如,固有模式的束缚,事业档案管理工作各方面的问题日益突显。面对这种情况,发展电子政务,提高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已成为新时期社会发展的主流,也是一种必然趋势。以此,提高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与质量。

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现状

在新时代下,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现状并不乐观,存在一系列问题,严重阻碍事业单位的发展。首先事业单位没有意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事业单位是我国信息管理的重要机构,但在日常工作中,领导者忽视了档案信息管理的重要性,没有明确岗位职责,并落到实处。其次,缺乏现代化的档案管理设备。档案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需要充分利用先进的办公设备,降低档案信息数据的错误率,提高工作效率。但在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为了减少办公设备方面的成本支出,没有定期更换硬件设备,办公设备落后,已经无法满足新时期档案管理的客观要求,无法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自身的作用。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不注重对信息资源的开发,也没有优化利用已有的档案信息资源。最后,事业单位不具备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才。已有的档案管理人员不具备基本的职业素质,不具备基本的理论知识,专业化的技能,档案管理不规范,经常出现各种问题。事业单位也没有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化的培训,档案管理水平极其低下。此外,档案信息保管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性较低,无法充分展现档案信息的利用价值。

二、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改革策略

1.优化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体制。在新时代下,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已成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中之重,需要统一领导与协调,使相关的政务信息价值取向、流动更加明确。为此,需要不断优化已有的档案管理体制,完善已有的业务流程,和电子政务建设相融合,不断促进事业单位办公的自动化、信息化。

2.不断拓展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职能。在日常工作中,事业单位要对档案管理信息进行数字化设计,检查归档的电子文件,需要不断延伸监督指导工作,在监督管理电子档案文件的同时,还要提前对电子档案文件进行一系列的操作,比如,鉴别、筛选,为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职能的拓展埋下伏笔。在此基础上,需要和对应的政务中心取得联系,全面了解文件中心的客观需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使档案文件在文件中心的地位日益突显。此外,需要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优势,对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之间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向社会大众提供各方面的政务信息,满足社会不同领域在政务信息方面的客观需求。

3.逐渐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数字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档案信息资源数字化的实现是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首要前提,能够对档案原件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在实现档案信息资源数字化的道路上,要充分利用各种先进的信息手段,把相关的物质载体转化为数字化信息,还构建全新的档案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管理各种档案信息资源,提高它们的利用率。此外,以电子政务管理方法、流程为纽带,不断优化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形式,需要统一规范事业单位档案数据管理库中不同类型文件格式等,并对不同类型的文件、档案内容等方面做出统一的规定。要以事业单位自身的运营情况为纽带,以信息化管理标准为基点,制定可行的档案管理标准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使档案信息更加规范、标准。

4.构建有效平台,实现资源有效整合。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构建是建立事业单位已有平台基础上的,档案管理平台、整体平台之间属于对立、统一的关系,需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流程、业务内容等进行,并遵循相关的原则,比如,动态原则、拓展原则,对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改革工作进行客观、科学的战略规划。就档案资源有效整合来说,离不开事业单位管理软件的应用。在优化改革的道路上,要充分发挥事业单位这个发展平台具有的作用,实现档案资源的优化重组,比如,档案信息数据的归类。

5.重组档案管理组织架构。在新时代下,信息化对档案管理工作有着较大的冲击,必须走上改革的道路。改革档案管理本身的同时,也需要对其背后的组织架构体系进行全方位的改革。最直接的方法是:把网络信息技术人才纳入到对应的组织架构中,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更具安全性。同时,还要培养专门的信息化、现代化档案管理人才,不仅要具备专业化的管理技能,还要能够熟练操作档案管理信息平台,不断注入新鲜的血液,引入新时期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并以绩效激励制度为纽带,提高档案管理者的能动性、创造性。以此,使档案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提供优质的服务。

结语

总而言之,在新时代下,改革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发展电子政务是非常必要的。它有利于对档案信息资源还是进行专门的管理,进行必要的加工、提取,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利用率,减少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能够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与质量。同时,它能够减少档案管理的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便于档案信息资源的修改、查阅、传递等,使档案资料能够更好的发挥自身的作用。以此,使事业单位不断向前发展,走上长远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韩英.关于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现状与优化发展分析[J].办公室业务,2014,21:93.

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篇6

在我国电子档案管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中,普遍存在名词术语概念模糊、使用混乱的现象。术语使用的不统一、不规范严重影响我国档案管理的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以及国际交流的有效开展。其中最核心的概念———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迄今没有明确、统一的概念区分。在理论研究中较多采用“大文件观”,将两者统称为“电子文件”而不作细分;在特定的情况下,尤其是在实际工作中,则往往根据需要自行命名与区分,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业界早已明确界定并达成共识的、最基本、最常用的“文件”与“档案”概念,在信息时代却遭遇随意使用与模糊处理,并因此而衍生出“文档”、“资料”、“记录”等概念,以便在需要时备选和使用,把原本简单明了的事情推向复杂含混的泥潭。

1.1概念区分的必要性

1.1.1理论研究的需要

统一讨论的焦点,这是顺利开展理论研究的重要前提。国际上,文件和档案在不同阶段对应的术语主要有documents、records、archives。这三个术语应该如何翻译,我国档案界也尚未统一意见,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对records的翻译。主流的观点认为应该将records翻译为“文件”,但也有学者提出应该翻译为“档案”[2],更有学者提出应该翻译成其他的术语,如“记录”[3]。事实上,records一词应该如何翻译,并不仅仅是文字使用上的差别,而是折射出我国电子档案管理理论中术语概念的模糊与混乱。正是因为我国尚未明确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的概念及其实质内涵,才导致翻译时的混乱。在我国,对于电子环境中的文件和档案,人们普遍称之为称为“电子文件”,其理由是两者的界限并不像纸质文件与档案那样清楚。[4]这种说法并不完全符合实际。尽管电子档案是由电子文件转换而来的,但是两者的内涵与外延并不相同。倘若都统称为“电子文件”,则是忽略了电子档案特有的价值形态与本质特征,不利于正确认识处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不同内涵与特征;更重要的是,将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统称为“电子文件”,在学术交流与讨论中往往会出现混乱局面,不同的研究者所讲的“电子文件”,可以根据各自的理解与需要任意指代整个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而不作明确的区分。从理论研究的角度出发,明确区分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概念已势在必行。只有明晰这两个基本概念及其内涵,才能统一学术研究与讨论的焦点,为理论研究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一方面,这有利于准确地翻译与引进国外的相关理论,更好地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我国的理论研究提供准确而有用的参考材料;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理清全生命周期中电子文件阶段与电子档案阶段的研究重点与相关理论,明确档案学界的研究对象与研究领域,真正建立起电子档案管理的理论体系。

1.1.2实践工作的需要

明确管理边界,这是顺利开展档案工作的重要前提。处于整个生命周期连续管理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文件和档案,其管理对象、方法及过程均有所不同。但目前我国档案界的主流思想仍持只有“电子文件”、没有“电子档案”的观念。倘若统称为“电子文件”,那么我国档案部门的工作范围与管理权限就变得模糊不清,反而给档案工作自身的发展设置了思想、观念以及行动上的障碍。从实践工作的角度出发,亟需区分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概念。这一方面有利于档案部门在分清处于不同阶段的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内涵、管理边界、管理方法、管理系统功能要求的情况下,更好地开展核心业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明确档案部门拓展业务边界的努力方向。档案部门针对纸质载体开展现行文件利用的成绩和事实证明,我们的确不需要通过模糊文件与档案的概念来为拓展业务提供理论支持,因为含混的逻辑永远支持不了清晰的主张。

1.2概念明晰

尽管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管理大不相同,但其生命周期的特征却是相似的。因此,可以参照纸质档案管理的相关概念,对不同阶段所对应的术语进行明确区分:EDMS中流通的是电子文件,其对应的英文术语为electronicdocuments,而ERMS和数字档案馆中的均为电子档案,其对应的英文术语为electronicrecords。

2电子档案管理的逻辑起点

前端控制、全程管理的管理原则主张将档案管理的工作起点尽可能地向前延伸,从“文件形成”、“系统设计”开始,把需要和可能在“文件形成阶段”实现的要求尽量在“文件形成阶段”实现,并对“文件”的整个形成过程实行管理控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档案部门没办法将档案管理工作延伸到“文件形成阶段”,毕竟文件形成部门有其自身的职责范围,档案部门并没有实际的管理权限去要求、控制文件如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全程管理不仅是档案管理,而应是类似于“大文件”管理的宏观管理,或许这样才能做到前端控制。对于电子档案管理的逻辑起点,可以参照传统档案管理的方式进行思考与确认。

2.1纸质档案管理的逻辑起点

在传统纸质环境下,档案工作的开展始于文件的归档。尽管从档案的定义及其形成的客观规律看,“归档”不是文件成为档案的必经环节,譬如一份历史档案,或许它并未经过“归档”也能成为档案;但从档案管理的实际业务流程来看,归档是档案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它标志着文件工作的完结,管理责任与权限由业务部门转移至档案部门,也意味着对文件保存价值的认定。因此,在传统纸质档案管理中,“归档”具有相对固定的时间,是明确的文件工作逻辑结点和档案管理工作逻辑起点。需要强调的是,本文所探讨的电子档案管理逻辑起点是针对实际管理流程而言的,以“归档”作为逻辑起点,并非指归档是文件成为档案的必要条件。

2.2电子档案管理的逻辑起点

按照传统意义上的归档来理解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文件归档,仅指将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赋予档案属性并纳入档案管理范畴的过程。[15]但由于电子文件具有与纸质文件不同的特征,如不及时、全面将文件及元数据归档,很可能会造成数据的篡改、损坏或丢失。因此,档案部门有必要将归档工作前移,这样才能实现与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更好地维护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在广东省党政机关全面推广的档案管理系统中,归档被分为预归档和正式归档两个环节。在预归档阶段,业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最大范围地将文件资料及其相关元数据进行预归档,档案部门对此进行审核、鉴定,最终对具有档案价值、符合要求的电子文件进行正式归档。经过两个环节的“归档”,可以使最终形成的电子档案更加真实、全面地反映形成机关的业务活动,更好地保证档案的原始记录性。由于电子文件具有特殊性,要维护其完整性、真实性,档案部门需要在预归档阶段对电子文件进行审查与鉴定,如不符合归档条件则退回形成部门进行补充完善,系统也会显示所缺失的要素。电子文件预归档后,档案部门对预归档的电子文件具有管理权限,因为电子文件一经预归档就被固化,不可再更改,之后的任何操作都会作为审计日志内容记录下来,档案部门需要对预归档的文件进行维护与审查。在国外的理论和实践中,都强调电子档案管理系统(ERMS)通过捕获纳入具有档案价值的信息。所谓捕获(capture),是指将文件或数字对象纳入档案管理系统(ERMS),设定元数据对文件进行著录并将其置于背景之中的过程,从而使文件得到长期、恰当的管理。[6]从电子文件捕获的操作范围、时间、方式来看,捕获与传统归档有所区别,捕获的对象可以是任何电子文件,而归档的对象只是具档案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前者的范畴大于后者,[7]且二者在实际工作中不属于线性流程关系,我们也不能笼统地把传统的归档等同于捕获。但从实质上说,文件的捕获对应于本土化的语言和管理方式也就大体相当于归档工作的预备阶段。因此,结合我国国情,并参照广东省党政机关档案管理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与成功经验,可将“预归档”看作国外的“捕获”,这样的理解更加符合我国“本土”情况,更容易将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与传统档案管理工作相对应,便于明晰归档或捕获是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逻辑起点。对电子档案管理而言,其实际工作的逻辑起点与传统纸质档案管理一致,只有文件业务和管理的相关工作结束,作为文件归宿的档案管理工作才能正式开展。从实际管理权限来看,相比传统档案管理,虽然电子档案的归档时机有所提前,在实际工作中可表现为电子文件的预归档或捕获,但电子文件的预归档赋予档案部门审查与鉴定的权力,正式归档则是赋予其保存与维护的职责,因此,归档意味着文件工作的结束,也标志着档案工作的开始。

2.3明晰逻辑起点

无论是纸质档案还是电子档案,档案管理工作都是从档案部门获得实际管理权限开始的。实际中若没有相应权限,管理工作就无从开展,如把档案管理前伸到文件形成及其信息系统的设计阶段,在事实上是难以做到的。在电子政务系统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从文件预归档开始,文件在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中形成和办理之后,及时将其进行预归档或及时捕获,至此,档案部门对电子文件有了实实在在的管理权限,即便这些文件还未经过正式归档,档案工作实际已经由此展开。综上,电子政务系统中的归档可分为预归档和正式归档两部分,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将预归档看作国外所提出的“捕获”。与纸质档案管理相对应,档案部门从文件预归档环节开始就对其具有实际管理权限与责任,管理工作就此展开,文件工作也就此结束,因此,电子档案管理的逻辑起点仍是归档或捕获。

3全程管理与前端控制的理论反思

全程管理与前端控制已经成为业界普遍提倡和认同的原则和理论,特别是前端控制理论,更被称为“电子文件时代的新思维”。[8]“全程管理原则是指对电子文件从其产生、流转到永久保存或销毁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形成一套无缝衔接、系统完整的管理链条”。“前端控制是指为了确保电子文件的完整齐全、真实可靠,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应该在电子文件生成之初(甚至是电子文件管理系统设计之初)就对电子文件进行前期的监督与控制”。[9]

3.1全程管理与前端控制理论的不合理之处

3.1.1现实中的尴尬

无论全程管理还是前端控制,都是从档案部门的角度出发,强调要从形成阶段开始对电子文件的整个生命周期实行管理。然而,这两个理论在现实中存在一定的矛盾与尴尬:如果实现了对整个生命周期的管理,那么是将档案部门视为全过程的管理者,此时并不需要强调所谓的“前端”与“后端”,因为它们都被档案部门共同规划和管理着,应该受到同等的重视;而如果强调前端控制,则是将档案部门视为后端的管理者,在这种情况下,档案部门对前端的管理在实际上难以实现。因此,这两个理论不仅本身就存在逻辑关系上的矛盾,而且在实践中也存在难以实现的尴尬。

3.1.2实践中的不可行

InterPARES项目的主持人露西安娜•杜兰蒂教授在第十七届国际档案大会上指出,在从电子文件到电子档案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文件的形成者和档案的保管员共享管理者的角色和职责。[10]也就是说,在实践中,文件的形成者与档案的保管者各有分工、各有权职,双方在实践中并不存在谁领导谁,或者谁管理谁的情况,而是作为不同阶段的管理者,分别承担从电子文件到电子档案这一完整生命周期的管理责任。对于我国的机关档案室而言,它的工作前接文件形成部门,后接档案馆,正处于整个生命周期的“中端”。一般而言,我国机关档案室与业务部门之间是平等的业务流程和业务支持的关系,并不存在领导关系,因此档案室无权对前端的业务部门进行管理;机关档案室与档案馆之间也只有业务交接关系,无权对档案馆工作进行干预。因此,机关档案室无法实现前端控制,更无法做到全程管理,应该认清自身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枢纽地位,充分发挥“承前启后”的作用。只有各司其职,才能保证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全过程流畅、规范、安全。因此,在实践工作中,档案部门的职责应该是负责电子档案的管理与保存,并从整体出发,积极关注与参与相关工作,而不可能做到针对电子文件的“前端控制”,或担负起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全生命周期的“全程管理”。

3.2机关档案室在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的定位

从理论和实践上看,档案部门都无法做到全程管理与前端控制,档案部门的职责是保证归档文件真实、可靠、完整、可用。机关档案室既是电子政务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数字档案馆接收永久电子档案的直接来源,处于整个生命周期“中端”位置的它,更应该具有手明晰的定位。

3.2.1建立极具包容性的档案管理系统

对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而言,与业务信息系统之间的接口是保证电子文件归档原始性的关键,只有最大限度地接收并保存形成单位所移交的文件,才能保证后续的档案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发挥档案部门的作用。因此,机关档案室应建立极具包容性的档案管理系统,接收并保存前端形成的电子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3.2.2开展专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机关档案室的工作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要提供多途径的档案检索与利用服务,为机关管理和机关职能活动提供必要的档案信息支持,同时也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提出专业性的档案管理需求与意见;二是要向档案馆移交长期保存的电子档案,确保移交档案的完整性与档案管理的连续性,为档案馆工作提供必要的基础支撑。此外,当下我国的数字档案馆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机关档案室作为档案信息化的先行者,可以为数字档案馆的建设提供有用的实践经验与参考实例,促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对于机关档案室而言,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枢纽作用,更应该明确自身的工作定位,确保从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的连续性。

3.2.3积极关注全过程管理

正如露西安娜•杜兰蒂教授所强调的:随着InterPARES研究的深入,将继续证明这样一种观点———不采取全程管理的眼光,就不可能保管电子档案。[11]而早在1997年国际档案理事会的电子档案管理指南中,也指出档案部门在电子文件、电子档案全生命周期中职责的有限性。[12]对此,我们的理解是:全程管理是一个多部门分工协作的过程,档案部门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角色应该具备整体的眼光,为全过程管理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积极参与电子文件相关管理规范、标准等的制定,做到“全程关注”。具体来说,机关档案室可根据档案管理的业务需求,为前端文件形成部门提出工作建议,为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意见,并为档案馆积累和输送档案。

4电子档案的真实性问题

电子档案的真实性是档案部门尤为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电子形式载体与传统载体的巨大差异使得信息记录难以具有传统载体的稳定性和固化性,对于以维护档案原始记录性为使命的档案部门而言,这无疑带来了新的管理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机关档案室担负着接收和整理电子文件的重要职责。在电子文件转化成为电子档案的过程中,机关档案室在保障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真实性中的作用和责任是重要而有限的。

4.1真实性的内涵

在国际上,以InterPARES项目为代表,围绕电子档案的“真实性”问题做了许多研究,对于Inter-PARES词典中“真实性”(authenticity)这一概念的定义,[13]笔者的理解是:指一份记录作为档案的可信赖性,即档案与它在文件阶段形成时的原始状态一致,没有被篡改或误用。这一理解中的“真实性”是针对档案而言的,这也与我国档案管理工作的权限与职责相符,即维护档案的原始记录性。在我国的研究中,则将“真实性”需求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文件在形成过程中的真实,即一份文件客观反映和真实记录了机构业务活动;二是文件在形成之后的真实,表现为文件(档案)在业务活动结束之后的生命周期里未被更改,仍然保持产生时的本来面貌。[14]对应上述概念,真实性要求可分两个部分:一是形成的电子文件在移交到档案保管者那里之前是真实的,即文件的真实性,包括两层含义———文件未被篡改、损坏,以及文件内容真实性即文件所记录的内容是真实、客观的;二是对被移交到保管者那里的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文件在业务结束被归档后,仍保持其原始面貌,即对文件真实性的维护。

4.2真实性保障的内在要求

我国研究中“真实性”所包含的两方面要求实则对应了文件形成部门与档案部门不同的管理职责。对于文件的真实性及文件内容真实性的保证,关键取决于文件形成部门,而非档案部门;对于文件原始面貌的维护才是档案部门应有的职责。保障和延续电子文件真实性的任务是由文件形成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承担的,其中,文件形成部门起决定性作用,档案部门则对“真实性”进行拷贝与维护。(1)形成部门决定文件真实性。首先,文件在生成和办理过程中是否被篡改或破坏,是前端文件形成甚至系统设计与维护的工作,并不是由档案部门决定的,档案部门负责保障归档后的文件不被篡改或破坏,而不能保证文件在形成过程中没有遭受损坏。其次,文件的内容与客观事实是否相符,更应由文件形成单位负责,绝非档案部门可以决定。如果形成单位都无法证明形成的文件是否与客观工作、事实相符,档案部门更加无法去探究前端系统中文件的可信度。因此,文件形成单位负责保证文件形成过程的真实性,档案部门不应该也无法干预这个过程。也就是说,形成单位给了档案部门怎样的文件,原则上档案部门的职责就是尽最大可能地保存其原始状态,不会因为文件的真实性有一点瑕疵而不予归档保存。形成单位提交的档案是真实的,档案部门得收,即便提交文件的内容不是完全真实的,档案部门也得保存其原始状态,因为这种不真实的电子文件依然是业务工作的真实记录。(2)档案部门维护档案真实性。虽然文件的真实性不由档案部门决定,但文件一经归档成为档案后,档案部门就有义务与责任保证归档后文件(即档案)的真实性,如在管理过程中出现档案被篡改或误用的情况,档案部门就需对此负责。从对In-terPARES项目“真实性”定义的理解出发,针对档案真实性,档案部门需要防止归档后的档案被篡改或误用,保证档案的原始状态,以维护其真实性。由此可知,拷贝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并尽最大可能为电子档案的保存提供合适的环境,维护电子档案的原始性与真实性才是档案部门的职责所在。此外,档案部门应对前端文件形成部门给予相对充分的信任,因为不仅仅只有档案需要“真实性”,文件形成单位的工作开展也同样需依赖文件的真实属性。

4.3档案部门对真实性的管理职责

总的来说,档案部门的责任在于固守档案的本质属性,维护电子档案的真实性,而非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并且要明确,不仅应在保存过程中维护档案真实性,还应在为用户提供检索利用时对真实性进行维护。因此,档案部门的职责实际与传统档案管理相一致:第一,在文件归档时验证其真实性,尤其是对元数据的完整性和合规性情况进行鉴定;第二,建立包容性极强的档案管理系统,以更好地在文件归档和档案移交时实现真实性的对接与拷贝,以包容性管理来维护归档文件的原始性,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归档文件的真实性;第三,在未来的保存、迁移、利用中持续地维护电子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

5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问题

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是档案部门和档案学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5.1研究概况及其逻辑根源从档案学界的研究情况看,电子档案长期保存研究希望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保证电子档案具有长期的真实性和可读性。电子档案载体技术的天然特性给长期真实性和可读性带来了与纸质载体全然不同的管理障碍,主要表现在对设备的依赖性、信息与载体可分离性、易更改性等方面[15]。以此为出发点,国内绕这一问题开展了较多研究,其中,从我国的具体研究主题看,现有的相关研究主要从电子档案长期保存中涉及的保存策略[16-17]、格式要求[18]、合作机制[19]、标准体系[20]、技术方案[21-22]等方面展开,同时也不乏对国外研究与实践的介绍[23-24],以及特殊形式档案信息资源长期保存问题的研究[25]。在上述研究中,目前已经形成仿真、封装、迁移、开放性描述等一系列共识性的管理策略。从总体而言,国内外档案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基本都可概括为“策略性”研究。这一研究的根源在于,使电子档案具有长期的真实性和可读性。然而深入分析这一问题的研究特点,我们可以发现,在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问题中,档案学界与档案部门实际上具有一定的职责侧重和特定的角色定位。

5.2反思档案管理工作原则在传统的和电子化的档案管理中,我们可以总结出档案管理工作的固有原则,这些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问题并非档案界可以独立解决的,档案部门应当突出自身的专业特色与核心职责;二是档案部门在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中,应该对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可读性实行维护性的管理。具体而言,在电子档案长期保存策略之中,仿真、封装、迁移等措施的根本性技术是由计算机技术研发领域提出、攻关和实现的,档案界则是通过对这些技术进行分析、选择和应用,来构建电子档案长期保存的适用策略,从而实现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其中,档案界的角色是技术的选用者以及策略的研究、制定和实施者,而非关键技术的主要研发者,因此档案界对电子档案长期保存的贡献主要在于管理策略。以纸质条件为参照,我们同样可以发现相似的角色定位。在纸质档案的长期保存中,为了保证纸质档案具有长期真实性和可读性,档案部门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档案实体的物理管控以及档案文献修复工作,其目的是保证档案不被篡改、信息内容可读和档案实体存续。从根本上而言,档案部门无法决定纸张的使用寿命,因为这最终取决于造纸技术;档案部门也无法决定档案形成机构的纸张选择,因为这取决于档案形成部门业务活动的需要。在纸质档案的长期保存中,档案部门的角色与职责是在获取档案的管理权限之后,将档案放置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维护性管理,其根本目标并非“绝对永久”地保存档案实体,而是通过管理性、技术性策略,尽可能地延长档案实体保存时限,使档案能够尽可能长久地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因此,从时间和空间上看,档案部门对纸质档案长期保存的管理职责具有相对独立性,与业务部门、技术研发者之间存在明确的角色区分。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与上述情况具有本质上的相似性,在社会技术的发展中,档案部门应该以相对稳定的管理职责与管理方式来应对社会活动方式的多元化趋势,因此档案学界和档案部门都应该找到并明确档案长期保存工作的核心价值与角色定位,从而以具有学科特色的管理体系来完善实际工作。在近年国外与国际性的实践中,同样体现着这样的逻辑关系与工作原则:(1)OAIS参考模型。OAIS参考模型的制定者是美国空间数据系统咨询委员会(CCSDS),美国的ERA、英国的Cedars、加拿大的ADRI等项目都以该参考模型为电子档案长期保存研究和开发的基础。[26]档案界等保管领域并未研发出这一根本性的架构模型,而是对OAIS模型进行分析与应用,是制定管理策略的重要依据。基于OAIS的长期保存管理模式又体现着维护性的管理思想,比如OAIS模型提倡通过档案信息包进行长期保存,而使用信息包向利用者提供档案利用,从而保证档案信息包的安全、稳定。(2)Inter-PARES研究项目。InterPARES项目的开展离不开其他学科领域的参与和支持,在电子档案真实性维护与长期保存的研究过程中,该项目吸纳了来自法律、历史、计算机技术与工程、信息科学及化学等多学科的专家学者为其提供专业领域的智力与技术支持。[27]档案界从其他学科领域提供的专业知识中,选用与管理目标相契合的技术和方法,明确管理取向与管理需求,制定管理策略。(3)美国NARA云归档计划。美国NARA2014-2018财年的战略规划明确将云环境下形成和使用的档案纳入管理范畴。针对这些档案,主张研究和推进“云归档”及相关的保存策略。[28]这也反映了“维护性”的管理思想———提倡档案部门在尊重档案形成机构活动方式的前提下,以固有的档案管理原则与方法为基础,形成对前端活动方式具有适应性和包容性的管理策略,保证从既有活动交流方式中形成、固化的档案材料得到及时、有效管理。

5.3对电子档案长期保存实行维护性管理

从工作性质上看,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无疑属于档案部门的工作职责范畴;然而从更深层的内在需求上看,其工作效果却并非仅仅取决于档案部门。档案部门在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中具有相对独立的工作职责与角色定位,这不仅根植于档案工作的核心价值,也是社会分工专业化的发展需求所致。因此,在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问题中,档案部门应进一步反思自身的根本价值、固有原则、社会意义与实际边界,档案学界则应以此为基础继续开展更具专业意义的理论性与应用性研究。

6电子档案管理的双套制现状与单轨化趋势

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双套制归档与双轨制管理是社会发展迈向信息化时代初期的普遍做法,在主流信息载体从纸质向电子更替的过渡性时期,双套制与双轨制为档案管理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然而随着技术发展与社会活动方式变化,双套制与双轨制则显现出了一定的不适应性。

6.1双套制与双轨制面临的挑战

在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双套制”指文件归档后纸质版本与电子版本共存,或称“双套归档”;[29]目前档案学界对“双轨制”的定义可以总结为,在文件形成、流转的全过程中,电子形式与纸质形式始终共存,这实际也意味着在文件流转的终端,也将以“双套制”进行归档,在档案管理的过程中也仍然按照“双套”执行管理,因此双轨制既是文件管理的“双轨”,也是档案管理的“双轨”。一般认为,双套制和双轨制的优势在于,对电子形式而言安全可靠,对纸质形式则便于查询利用、整合共享,二者形成互补的效果。[30]这也是双套制与双轨制得到广泛应用的内在原因。尽管如此,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社会对于以电子形式为载体的活动方式越发适应和依赖,纸质形式逐渐成为电子形式的一种“硬拷贝”(hardcopy),双套制与双轨制从以往以纸质为主转变成为以电子为主,这就使得双套制的管理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弊端:(1)资源浪费。从调研中发现,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往往会在文件阶段以电子形式形成和流转,到归档时就将电子形式的文件打印成纸质硬拷贝,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归档,在档案管理过程中,需对两个版本同时进行维护;而在档案部门进行档案数字化建设时,往往由于电子版本管理不善或未予归档,而又要将纸质档案统一进行扫描,形成电子档案。在这一反复处理的过程中,实际对资源造成了不小的浪费。由于电子档案的管理不善,同时造成重复劳动和存储空间的浪费,而在电子—纸质—电子的转换过程中,期间又经历了并不必要的纸质形式阶段,直接导致纸张资源浪费,也对档案管理人员造成了更大的工作负担。因此,如果能够完善电子形式的管理手段,就能避免出现上述资源浪费的问题。(2)对档案原始性与完整性的管理失效。双套制与双轨制在管理效果上无法实现对档案真实性与完整性的有效管理。对于以电子形式形成、流转的原生电子档案而言,通过打印硬拷贝归档,实际造成了背景信息(context)的损失———无法有效保留支撑电子档案真实性、完整性的元数据。如此一来,后续对于纸质版本档案的管理,其客体对象都是原始性已经损耗的档案,这种纸质版本仅承载了档案的信息内容。对于原生电子档案而言,只有同质归档管理才能最大限度地一并保存其重要修改记录和相应的元数据,也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档案的原始性与完整性。从管理流程而言,采用完整的同质流程对电子档案进行收集、保管、利用、传输和移交,是对电子档案原始性和完整性的连续性管理。因此,对于以原生电子档案为主且具备一定条件的单位或领域而言,电子档案管理单套制和单轨制是更具适应性和有效性的管理方式。

6.2双套制与双轨制的根源分析与转变需求

双套制与双轨制的广泛推行,从其根源上而言,可以说是出于对电子形式载体原始性、稳定性的不信任,因而对电子档案采取相对谨慎的管理方式。在信息化建设早期,由于电子形式载体管理技术尚未成熟,电子档案瞬间丢失、无法找回,或篡改不可溯的现象比比皆是,相较之下,纸张的稳定性与可控性远远优于当时的电子形式载体,并且纸张的使用为人们所熟悉和信任,因此,双套制和双轨制成为档案管理中的通用方式。在后续研究中,学者们对电子档案的“原始性”问题展开了研究,提倡以“真实性”、“可靠性”等概念对纸质条件下的“原始性”进行拆解诠释,以此取代传统的“原始性”观念。[31]随着对电子档案真实性问题研究的深入,目前已经形成有效的电子档案真实性问题解决思路与实施技术,电子档案管理者与使用者对于该问题的观念也正逐渐发生变化。实际上,在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电子形式这一虚拟化的信息载体已经得到广泛应用。比如,在银行业务、证券业务、电子商务等事务中,数字化信息早已成为业务活动中的主要甚至唯一形式,社会对于这类事务几乎不存在不信任感,对电子形式予以信任在这些领域中习以为常;会计档案管理领域也正积极开展电子档案管理单轨化的推进工作,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档案局办公室于2013年12月向多市、多单位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3044号),要求各单位组织开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综合试点工作,据了解,相关工作已经取得一定进展和成效。可见,在以电子形式为业务活动开展主要方式的领域,其对于电子形式信息的信任度较高,也更积极推动相关技术的改造和应用,推行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对于档案管理而言,随着技术发展与社会活动方式变化,对于电子形式等虚拟载体的不信任将逐渐消退,并建立起稳定的信任感。任何主流载体都不是等到真实性能够得到完全保证,且长期保存问题得到完全解决时才得以普遍使用的,社会选用一种介质作为主流信息载体往往是出于实用主义的考虑,即满足方便、快捷、可共认等基本要求即可。这其中对于载体实际也有一定的真实性和稳定性要求,不具有真实性、稳定性的载体是无法成为主流介质的。档案部门对于这种真实性和稳定性固然具有更严格的要求,然而随着电子形式日益普遍化,计算机领域也正不断完善其技术特性,从而使其更好地满足社会活动需要。因此,档案部门的专业性管理要求应该通过完善管理策略、优化管理流程、巩固管理制度、改善管理方法来实现,从循序渐进的实践中积累经验,逐步与技术部门共同建立起经过反复验证的技术管理体系与信任体系,为电子档案管理的单轨化提供支撑,从而满足原生电子档案长期真实性、完整性、易用性、可读性、安全性的要求。

6.3国际趋势———电子形式单套制归档与单轨制管理

电子档案的单套制归档与单轨制管理也正成为许多国家机构的趋势。目前,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都逐渐推进电子档案的单套与单轨管理,而不再形成或接收纸质档案。(1)美国。2012年8月24日,美国总统办公室以备忘录形式,向联邦各机关由管理预算办公室(OMB)和国家档案馆与档案管理局(NARA)制定的《政府档案管理指令》,其中目标1.1和1.2要求分别对电子档案和电子邮件以电子方式实行“单套制”管理:①到2019年,联邦机关将以电子形式管理所有永久电子档案;②到2016年,联邦机关将以可利用的电子格式管理永久及定期电子邮件档案。[32](2)澳大利亚。自2011年7月起,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持续敦促所有联邦政府机构向电子形式的档案管理转型,鼓励其以电子形式形成、管理和保管档案,并在必要时对接收的纸质文件进行数字化扫描,从而不再形成新的纸质档案。[33]上述实践都反映出同一趋势———当电子形式成为主流活动交流方式时,档案部门也应对电子档案实行适应性的全电子化管理。从上述国家的推行力度看来,这对于许多领域而言,既是必然的趋势,也是迫切的需求。6.4推动我国电子档案管理单轨化原生电子信息的规模化应用是社会发展历程中的一种“自然选择”结果,要最大程度地维护原生数字记录的原始性与凭证性价值,就要实现电子档案的单套制归档与单轨制管理,这也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之一。在我国,双套制与双轨制管理已经显示出一定弊端,许多领域的电子档案管理单轨化具有必然性与迫切性。要推动我国电子档案管理单轨化,首先应该建立起对电子形式虚拟载体的信任,其次应该加快完善管理策略、制度、流程和方法,在巩固自身理论和方法的同时,加强与其他领域的合作,从实践中积累经验,逐步完善法规体系,在必要领域尽早实现电子档案的单套制归档和单轨化管理。

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篇7

1.1电子档案安全保障的范畴

信息安全理论体系为电子档案安全保障搭建了技术视角的基本框架,但从实践情况看来,现有的安全保障体系还需与档案管理流程深度结合,否则,电子档案安全保障的特有需求容易被模糊和忽略。综观目前电子档案安全保障的相关研究,较为流行的观点是将电子档案安全目标归纳为保障信息的真实性、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1-2]以及可追究性、不可否认性、可控性[3]等。从根本上而言,在信息安全的大背景下,上述目标往往是共性的要求。不仅是档案管理系统,所有业务系统如办公自动化系统、人事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都以维护上述属性作为基本的安全保障目标。从流程上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具有特殊的管理定位与职责权限,除基础性安全保障以外,它还具有不同于其他业务系统的安全需求,这些特殊的专业性需求是档案界应予关注的重点。因此,我们认为,除了要关注共性要求之外,更关键的是要结合档案管理的特点和需求来探讨电子档案的安全保障问题。应当根据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的不同职能,有所侧重地明晰安全需求,赋予电子档案安全保障更加具体的内涵。在纸质档案管理中,一般将安全管理分为实体安全与信息安全。但由于档案信息内容与纸质载体相对稳定合一,档案实体安全实际表现为档案载体安全,二者在实践中几乎是等同的;信息安全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载体安全。因此,对于纸质档案而言,安全保障通常以档案载体安全管理为主,载体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档案的信息安全。电子档案信息内容与物理载体的可分离性,导致档案信息安全的管理需求较之以往有所不同,档案实体安全也不再等同于物理载体安全。对于电子档案安全管理而言,可以更为明确地区分出信息安全、实体安全和载体安全三个层面。其中,信息安全主要针对电子档案的信息内容而言,指电子档案内容不被泄露或违规扩散;实体安全主要指电子档案实体(包括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凭证信息等)不被丢失、删改、损坏而导致不可读、不可用;载体安全则主要指电子档案存储载体和软硬件系统等运行环境稳定、存续,不被盗取、破坏,可以支持电子档案存储和读取。载体安全是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基础前提,如果载体遭到破坏,也意味着档案实体会遭到损坏,信息安全则更无从谈起;但仅仅保障载体安全,并不等同于档案实体和信息内容得到妥善管理。比如,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运行良好的情况下,也会因人为误操作而删除电子档案,导致电子档案实体丢失;又或是在电子档案实体未遭损坏的情况下,档案信息内容被非法访问和拷贝,导致电子档案信息内容泄漏。因此,信息安全以实体安全为前提,实体安全又以载体安全为前提,电子档案管理应对三个层面的安全都予以重视。具体而言,无论是纸质档案还是电子档案管理,档案部门对于档案载体安全的管理主要都是通过制定保存管理策略来弥补技术本身固有的局限。因为载体的寿命在客观上是由技术发展的程度决定的,档案部门无法决定文件形成部门选用何种载体存储文件,档案部门的主要责任在于文件归档后为其提供稳定、防磁的库房环境,做好防盗、防损工作,并结合长期保存需求,选择适宜的载体与技术实施复制迁移。对于电子档案的信息安全与实体安全而言,其保障管理需求则有所不同。在信息安全方面,由于数字化信息内容易于复制和传播,对电子档案信息内容的利用控制不再依赖于载体安全来实现,相对于纸质条件而言具有更加独立的安全要求,因此需要在档案利用过程中加以控制。在实体安全方面,在档案保管过程中是对电子档案实体的真实性和长期可读性进行管理;在档案利用过程中则是维护电子档案原件的实体安全。据此,基于档案管理流程与需求的视角,我们将以档案保管和利用两个档案管理流程中的不同阶段为框架,将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安全保障置于这一框架中,结合档案管理理论与实际的要求,对电子档案安全保障的管理策略与技术措施进行梳理与分析。

1.2理论层面的关注

电子档案安全保障实践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依赖于理论研究发挥更好的指导作用。从电子档案安全保障的影响因素看,首先,技术状况对电子档案安全具有很大影响,例如软硬件漏洞、病毒风险、黑客攻击、设备与系统风险等都会造成电子档案信息的损坏与丢失。其次,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共同影响着电子档案的安全,例如保管场所的条件、天灾人祸等因素。再次,一些管理问题如管理规范缺失、管理权限混乱、管理人员疏漏等都危及着电子档案的安全。[4]由于电子档案安全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电子档案安全保障需立足全方位进行规划与统筹。对此,许多学者提出从实体安全、软件安全、信息内容安全以及网络安全等多方面着手,[5]提倡通过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来保障电子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6-9]具体而言,包括对技术、管理与法规三方面进行完善。在技术方面,主要提倡自主研发管理系统,对归档电子档案采取杀毒、加密、隔离、备份等技术性保障措施;在管理方面,强调增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完善管理与监督机制,加强专业人员培养等;在法规方面,要求从法律层面明确电子档案的凭证性,不断完善法规标准,以实现电子档案安全管理规范化。一些学者将整个安全体系分为应用层、系统层、网络层、物理层、管理层,根据不同层的安全需求提供管理与技术保障,以构建多层次的安全保障体系。[10]以信息安全的共性规律为基础,在应用于不同领域的安全保障体系之间,同一层次大体上都采取相同的安全保障措施。对于档案安全而言,还需进一步与实际需求紧密结合,才能构建与档案管理相契合的安全保障体系。除此之外,另一种视角是通过风险管理完善电子档案的安全保障。[11-12]信息的风险管理强调对信息系统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完整的风险管理过程:风险管理计划的制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监控,从不同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从宏观上看,目前我国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电子政务建设水平参差不齐,远未达到一体化、平均化的建设效果,具体的风险评估与管理需要因地制宜地规划和实施。从微观上看,基于风险管理的电子档案安全保障要求构建一个体系化的实施方案,风险的多样性和动态性也要求档案人员更加全面地掌握广泛的管理、技术、法规知识,总体的实现要求较高。因此,要达到理想的实践效果,还需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主要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风险管理视角出发的现有电子档案安全保障研究及其成果,已经在事实上为进一步深化研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电子政务环境下的档案信息化实际情况,有必要从档案管理的视角出发,立足于档案管理流程以及档案部门的职责与实际要求,对电子档案安全保障需求进行梳理与分析,总结档案部门在安全管理中应予关注、亟待解决的基本问题,如档案部门应该如何透过档案安全保障需求选用适当技术,现有技术策略的实施依据和目的,以及档案安全管理策略与技术之间的关系等。

1.3实践工作的需求

档案管理具有自身的业务特点,除基础性的信息、系统与网络安全保障外,电子档案安全保障具有不同于其他电子政务业务系统的安全需求。第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所存储的档案信息数据来源于其他业务系统,并要在规定时间、按照一定要求向档案馆移交,档案资源数据在异构系统间传递、交接,如何维持电子档案安全保障的连续性,同时满足档案管理的业务需要,是档案保管安全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第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存储的数据相对集中而复杂,就档案利用而言,归档前,文件形成部门对文件具有完整的处理和利用权限;归档后,文件转化为档案,其管理权限则归档案部门所有,由档案部门管理档案利用权限,业务部门之间通过档案部门相互共享档案。这些变化相应地对利用权限的管理提出更多要求,如何确保电子档案实体安全和档案规范利用,是电子档案利用安全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可见,以信息安全保障的一般要求来指导电子档案安全保障的实践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面向档案实践工作的需要,应当思考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与其他信息管理系统在安全保障上的区别,结合档案部门的管理职责与管理流程,提炼安全保障的核心目标以及相对而言更加突出的安全需求。

(1)档案保管安全的核心要求

本文所指的“档案保管”具有较为宽泛的内涵,主要指电子文件归档后、电子档案移交前对档案进行维护性保管的过程。电子档案的真实性与长期可读性是电子档案保管阶段安全保障最核心的要求,安全保护的根本目标是防止电子档案失真、失效、丢失、缺损、不可读。电子档案的真实性有两层涵义:一是电子文件的形成过程可靠,即形成过程被认可,具体要求包括发文与收文双方的合法身份得到确认,行文正当,并在可靠的文件系统中形成与传递;二是电子档案内容、背景和结构信息真实,具体要求包括上述三要素得到固化,并在传输、保管、迁移过程中继续保持原有的固化形式,信息完整,信息不被篡改。[13]从上述两个层面看,虽然文件阶段的真实性本刊连载不由档案部门决定,但档案真实性的维护却是档案部门的重要责任。电子档案的真实性程度来源于多项要求的叠加,满足要求项越多,其真实性程度就越高,即被认为具有更高的凭证性价值,以及更高的司法可采性。因此,我们认为,维护档案的真实性是电子档案保管过程中安全保障的一项根本目标。长期可读包括长期性与可读性两个方面:长期性意味着电子档案实体在长久的时间内不被损坏、丢失;可读性意味着电子档案信息内容在长久的时间内都可以被读取和解析。长期性与可读性应该统一为一体的保管要求,单一的长期性或可读性都无法满足档案管理与利用的需要。与传统档案管理相一致,长期可读性也与载体安全有着密切关系,物理载体的安全情况影响着电子档案的长期可读。电子档案长期可读性的其他影响因素还包括归档文件的格式和自然因素等,这些因素主要体现在档案保管工作中。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肩负着将档案移交至档案馆的责任,因此,对于电子档案保管而言,保障电子档案长期可读是面向档案永久保存与未来利用的根本要求。

(2)档案利用安全的核心要求

电子档案利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关键在于防止实体损害和越权利用,原件维护和利用控制是档案利用过程中的核心安全保障需求。在纸质档案管理中,为了防止损坏原件,在某种情况下会通过提供复制件的方式满足档案利用需要。对于电子档案管理而言,出于对电子档案实体的维护,同样可以采取副本利用的安全措施。所不同的是,基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档案副本存储与利用面临更为复杂的情况。因为纸质档案的副本主要以复印件或缩微方式形成,副本利用对原件管理几乎不造成影响;而基于副本利用的电子档案安全保障则与电子档案原件管理模式具有密切关系。因此,电子档案原件维护是利用过程中安全保障的关键问题之一。电子档案利用需要通过权限控制来保障信息内容安全。在电子档案管理中,档案管理者与利用者之间增加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这一中间平台,使得档案利用权限必须通过系统平台加以控制和管理,这是电子档案利用与纸质档案利用的不同。除此之外,在电子政务环境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存储的档案资源集中而复杂,档案利用权限的管理问题更为突出,需要与传统利用审批制度相结合,从技术和管理上规范电子档案利用,这是电子档案利用与其他信息资源利用的不同。因此,电子档案的利用控制是档案利用安全保障的重要目标。我们认为,档案工作强调连贯性和流程性,安全保障的措施也具有连续性,然而某些安全保障要点在特定的管理环节中会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因此,我们提炼出重要的安全需求与根本的安全目标,并放置于档案保管和利用的流程背景下进行分析,旨在更好地结合档案管理实际进行探讨。

2电子档案保管阶段的安全保障

电子政务系统中的电子档案保管承接自业务系统的电子文件归档,并承担向档案馆移交的责任。这一阶段的安全保障以维护档案的真实性、长期可读性为核心目标,档案保管需采取专业性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防止电子档案受损、失真、不可读,保障电子档案与归档时的状态一致。

2.1建立凭证信息,维护真实性

在归档环节,为保障管理权限交接和管理责任明晰,档案部门需对接收到的电子档案进行真实性确认;在后续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部门则需对文件归档时的真实性进行维护。[14-15]根据InterPARES的研究成果,档案部门保障电子档案真实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是能够证明电子档案归档时的可靠性得以维护,即档案来源身份与原始状态可证;二是能够证明电子档案保管链的完整性,即保管过程可追溯、可审计。[16-17]在理论层面,电子档案真实性的内涵实际包含了档案要素完整和档案内容可靠的要求;在实践层面,这种真实性则表现为电子档案具有凭证性作用。针对电子档案的真实性保障与真实性认定,档案界已经开展了多方面的探索。按照实施对象与保障目标的不同,目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主要的档案真实性保障策略可以归纳为三类:

(1)使用数字签名、时间戳技术。这是信息安全保障中普遍使用的技术手段,是针对电子档案内容和来源(即档案实体)的真实性保障措施,其目的是确保电子档案内容无损、未篡改、非伪造。其基本原理都是利用了哈希(Hash)算法、数字摘要技术和非对称加密技术,通过第三方认证,用以确认电子档案状态如初、来源可信。本质上而言,时间戳是数字签名技术的另一种应用形式,可以证明某份数字文件在某一时间起就已存在。二者都满足我国《电子签名法》对于原件属性的要求,具有司法层面的可靠性。在技术上,二者都基于数字摘要对电子档案的真实性进行验证,但实现机制各有特点:基于PKI(公钥基础设施)体系的数字签名技术由档案形成者采用私钥加密自行签名,验证者向第三方认证机构(由国家授权的CA认证机构)求证;[18]可信时间戳技术则由第三方机构(国家授时中心建设的时间戳服务机构)采用私钥加密签名,包含时间戳的生成日期和时间,用户自行验证。[19]然而,数字签名技术被认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数字证书的有效期、私钥的安全性等问题使其难以满足电子档案管理的需求。[20]加入时间戳的数字签名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数字证书的有效性问题,使得电子档案在数字签名失效后仍具备原件属性。[21]对于电子档案真实性保障而言,它们在技术上通过加密算法来发挥作用,在机制上依赖于电子档案应用主体对第三方机构的信任,主要应用于电子档案真实性认定,属于确认性措施,并不能对电子档案受损、失真防范于未然。

(2)建立电子档案元数据管理机制。一般认为,完善的元数据记录有利于追溯电子档案的管理过程,从而确保档案管理过程的规范性。元数据管理机制旨在通过全面记录电子档案全生命周期来固化管理过程,形成连续、完整、可证的档案保管链,是针对档案管理过程采取的保障措施。电子档案元数据管理的核心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分类管理,即根据电子档案元数据的收集过程及其是否可变,区分静态元数据和动态元数据。[22]其中静态元数据指反映电子档案自然属性、来源与信息内容的元数据,一经著录不得更改;动态元数据指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元数据,随着管理过程的推进不断新增或更新。针对动态元数据,应该进行动态管理或实施跟踪。[23-24]二是元数据封装,根据电子档案元数据的分类,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的封装方式可以采取不同策略,既可以按照电子档案生命周期进行多次封装,每次封装纳入不同的元数据;[25]也可以只封装与电子档案真实性有关的元数据。[26]

(3)构建复合型电子档案身份标识。综合上述基础技术与策略,档案界提出利用非对称加密算法为电子档案构建唯一的凭证性身份标识。相较而言,构建复合型的电子档案身份标识是一种综合的真实性安全保障策略,基本涵盖了电子档案实体与管理过程的保障需求。这一策略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特定的语义算法,抽取电子档案的来源性元数据(“有效元数据集”)进行计算,生成电子档案的凭证性编码,并与相应的元数据集、来源单位及其数字签名共同构成一个电子档案凭证(“电子档案身份证”),通过凭证库管理机制实现电子档案身份的验证。[27]凭证信息可以在电子文件归档时就生成,便于在后续的保管与利用过程中进行验证,并为档案移交奠定基础。本质上,构建电子档案身份标识是综合了数字签名技术、语义算法、元数据管理等手段的复合型策略,其实现机理与数字摘要技术相似,并且因纳入凭证库管理机制而更加具有可靠性。然而,电子档案凭证信息本身的长期保存仍然是有待解决的问题。[28]综上,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电子档案真实性的保障措施主要针对档案实体和管理过程两个方面制定,这与档案部门对真实性保障的两个职责相对应,即确保档案来源身份与原始状态可证,以及保管过程可追溯、可审计。在保障策略方面,前者离不开基于PKI体系的数字签名技术及其实现原理,后者则离不开元数据管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从业务系统接收电子档案,来自业务部门的数字签名与原生元数据都必须受到保护和一定程度的固化,从而明确电子文件归档前后的状态与责任。在档案保管过程中,通过对数字签名、元数据与档案本体的封装与再签名,集成并关联电子档案的凭证要素,建立起连续可溯的档案保管链。从管理层面上看,现有的电子档案真实性保障策略强调档案保管过程与责任主体密切关联,并纳入第三方机构来巩固这种保管责任的可溯性与可靠性;从技术层面上看,现有策略实质上将电子档案“中心化”,即强调采用多种方法形成电子档案的附属性、凭证性信息,利用凭证信息支撑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并通过比对凭证信息来证明电子档案真实可靠。因此,在电子政务系统环境下,电子档案真实性保障的关键在于凭证信息的管理与维护。

2.2完善档案封装,确保长期可读

保障电子档案长期可读是一项连续性的工作,从电子文件归档开始便要对其采取措施。对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而言,保障电子档案长期可读的主要任务是对电子档案实体进行一定的处理,使之满足长期可读的格式和存储要求,维持电子档案的可读性,防止其丢失、失效,这是提供档案服务利用、向档案馆移交和延续至永久保存的前提。OAIS模型是目前电子档案长期保存普遍使用的基本策略,它所描述的功能模型、信息对象与信息包结构模型、本刊连载信息包转换过程、迁移模型都是现有长期保管策略的主要依据。具体而言,保障电子档案长期可读是要确保电子档案在长期甚至永久的保管时间内可以被读取,并可以被理解。目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主要的档案长期可读保障策略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类:

(1)格式管理。格式管理是针对电子档案实体数据的一种基础性保障策略,通过对电子档案进行标准化、可持续的管理,防止电子档案因保管环境的变化而受损,导致无法读取、无法理解。一般认为,长期保存格式应当具有开放性、标准性和稳定性;[29]在实践层面,行业标准《DA/T47-2009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更加具体地明确了长期保存格式应当满足的11点要求,包括格式开放、不绑定软硬件、文件自包含、格式自描述、显示一致性、持续可解释、稳健、可转换、利于存储、支持技术认证机制和易于利用。[30]围绕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格式,主要的保障策略包括格式注册和格式转换。格式注册主要是记录电子档案格式的描述信息和软硬件要求等,以便于对电子档案进行解析和恢复。[31]格式转换则是将电子文件或电子档案统一转换成有利于长期保存的标准格式,[32]这种转换包含两种情况:一是电子文件归档时的格式固化,如将文件固化为PDF版式文件;二是电子档案信息包的格式转换,如OAIS模型下提交信息包转换为归档信息包。对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而言,格式转换往往通过标准规范、统一接口或专门的格式转换平台实现。

(2)基于封装包的数字迁移。这是针对电子档案实体数据及其运行环境的保障策略,目的是使电子档案够稳定地应对长期保管中可能面临的环境条件变化。一方面,采用开放性描述语言对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进行描述和封装可以保障电子档案信息内容在长时间内稳定、可解析。OAIS模型认为,要达到信息长期保存的目的,必须要存储比数字对象内容更多的其他信息要素(元数据等),[33]因此,电子档案应该以封装信息包的形式保管和提供利用。《DA/T48-2009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中规定的基于XML的VEO结构封装包能够满足资源自包含、自描述、自证明的长期保存要求,[34]是目前普遍应用于电子政务环境中的档案保管策略。另一方面,数字迁移是指在必要的情况下将电子档案从某一软硬件环境向另一种软硬件环境转移的过程。OAIS模型中的数字迁移是基于电子档案封装包进行的,包括更新(refreshment)、复制(replication)、重新封装(repackaging)、转化(trans-formation)4种具体方式,其中后两者会改变比特序列,前两者则不会,后两者还可能涉及电子档案存储格式转换。[35]“迁移是对付技术过时的最佳良策,它应是数字资料完成定期转换的一系列有组织的工作,包括维护数字对象的真实性、用户的再检索、显示与其他利用的能力。”实践也表明,迁移是目前维护电子档案长期可读的最佳方法。[36]对于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保管而言,电子档案长期可读性的保障措施主要针对电子档案实体和运行保存环境两个方面制定。从现有的相关保障策略看,一方面,电子档案的存储格式和存储形式必须满足开放性、不依赖软硬件环境、可解析等要求;另一方面,对电子档案存储软硬件环境和平台的管理也是必须的,这种管理主要体现在为电子档案选择稳定性高、依赖性低的保管载体和运行环境,并在必要时候开展基于档案封装包的迁移,这与纸质条件下为纸质档案构建安全保管环境的做法相同。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现有的电子档案长期可读性保障措施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在管理层面强调电子档案数据结构与信息描述的标准化,维持对保存环境较低的依赖性,并要求保存环境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二是在技术层面,其基本理念是将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要素“解构重组”,从而形成易于解析的电子档案封装包,并通过适当的转移维持档案的保存与运行条件。因此,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档案长期可读性保障的关键在于解决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集成封装与拆封解析的稳定性、独立性(即不依赖软硬件环境)。

2.3电子档案保管阶段的安全保障要点

对于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保管而言,真实性与长期可读性是安全保障的双重目标,针对二者的策略也应该相互支撑,形成协同一致、自成一体的档案安全保管方案。然而,目前所采取的保障措施和提倡的保障策略难以很好地兼顾真实性和长期可读的双重要求,甚至在具体策略之间具有目前未能解决的矛盾,导致电子档案保管的安全保障工作难以高效开展。电子档案真实性与长期保存面对电子档案实体、凭证信息和档案保管过程记录三类对象。后两者相对于档案实体而言都属于冗余信息。电子档案实体本身的长期可读可以通过格式管理、规范化封装以及数字迁移得到较好解决,而凭证信息和保管过程记录则增加了长期保存策略实施的复杂性。对于上述三类对象,是否应当实施统一的对象化管理,以及如何进行管理是解决电子档案“长期真实性”保障需要考虑的问题。从目前主要的真实性和长期可读性保障策略看,较为突出的矛盾有以下两点:

(1)凭证信息的应用与长期保存之间的矛盾

无论是数字签名、时间戳还是电子档案身份标识,这些措施中所使用的技术背后都有较为复杂的实现机制,离不开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信任认证。由于这些技术的应用本不是以长期保存为目标,因此并不能保证具备长期生效的能力。具体而言,电子档案真实性的根本在于信任,档案保管的长期性则要求维持这种信任。在真实性方面,现有策略中,电子档案真实性保障的关键依赖于凭证信息;在长期可读方面,最为理想的策略则要求档案信息数据不依赖于特定的软硬件,能够做到自我解析。然而问题在于,目前凭证信息的外部验证机制难以达到长期保存对于电子档案信息数据“独立性”的要求,因而难以做到长期保存和长期有效。一方面,在目前普遍应用的基于PKI体系的数字签名技术中,离不开以数字证书为基础的公钥信任,而数字证书具有时效性,数字证书过期失效意味着数字签名无法被认证。尽管增加使用时间戳可以证明数字签名在证书过期之前是有效的,弥补了数字证书时效性的局限,同时可以证明电子档案未被篡改。但数字签名和时间戳的应用是零散性的,即每一个责任主体在执行一项重要行为后,如在归档、鉴定、处置、移交等环节,可能都需要使用数字签名和时间戳。因此,在电子档案的保管过程中,为了明确责任主体和形成完整保管链,可能会形成多个数字签名与时间戳,电子档案会具有多个形成于不同主体和不同时间的凭证信息。如何对多套凭证信息进行管理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电子档案身份标识的特点在于,标识作为凭证信息具有唯一性,可用于电子档案原始内容的反复验证,并主要通过元数据分类管理来实现保管过程的记录。[37]但电子档案身份标识的长期保存以及管理性元数据的封装问题仍然有待进一步解决。

(2)元数据更新与档案封装之间的矛盾

在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为了确保档案保管链完整,管理性的动态元数据需要被不断添加到电子档案元数据中,而电子档案长期可读的策略主张将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进行封装。因此,如果需要对电子档案元数据进行整体封装,元数据更新会使得档案信息包面临反复封装。协调电子档案真实性与长期可读性的保障需求,需要进一步完善元数据管理与封装方案。实际上,电子档案长期可读所要求的可解析性主要是针对档案内容和自然属性元数据而言的。从微观层面上看,目前的电子档案元数据项目纷繁复杂,实践中并非所有元数据都具有长期保存的必要性。因此,一方面,对电子档案元数据进行区别分类是必要的,应该明确不同元数据对于真实性管理和长期可读的作用,据此优化电子档案的信息封装方式与长期保存方法。另一方面,还应进一步完善电子档案的封装方式,在元数据管理的基础上,寻求满足元数据更新需求的封装方法,兼顾基于元数据的真实性管理和基于封装的长期保存要求。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电子档案保管阶段主要存在真实性与长期可读性保障需求难以协调的问题,导致电子档案的安全保障仍然面临许多内在的漏洞和风险。要真正实现电子档案的“长期真实性”保管,应进一步明确电子档案实体、凭证信息和保管过程元数据三类对象的保存与应用需求,兼顾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的现实需要,完善保管阶段的安全保障策略。

3电子档案利用阶段的安全保障

电子档案复制传递的高保真性、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等特点,在给档案管理者和利用者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存在容易泄密、复制、扩散和损坏等安全隐患。因此,在电子档案提供利用的过程中,既要保护档案原件不受损坏,也要控制档案信息的利用范围,防止泄密。

3.1副本利用,保障实体安全

在纸质条件下,对于一个档案室而言,要形成一套完整的、同质载体的纸质档案副本,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这样做意味着要建立一个与已有室藏规模相当的库房,并且需要投入大量时间进行复制,时间、管理与经费的投入几乎都是翻倍的。但对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而言,形成一套完整的电子档案副本则相对容易许多。《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标准中都要求,区别于封存保管的电子档案,应拷贝形成一套电子档案专门提供查阅利用。考虑到业务部门对电子档案的经常性利用多以查阅信息解决问题为主要目的,相对而言对其凭证性要求并不突出,为了避免电子档案原件在利用过程中遭到损坏或篡改,可以抽取电子档案内容信息形成电子档案副本以供查询和利用。电子档案副本的内容与电子档案完全一致,可以满足业务部门一般的信息利用需求。[38]在生成电子档案副本以供利用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方式。第一种是在归档时,系统自动抽取电子档案内容信息形成一份电子档案副本并加以保管,在查询与利用时直接调取电子档案副本。采用这种方式,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可以建立单独的利用数据库,用以存放所有电子档案副本,电子档案原件及其元数据则打包封存于保存数据库中,两个数据库分开管理。在进行档案编研、提供利用等活动时只需调取利用数据库中的档案副本,有利于维护档案实体安全。电子档案被移交到档案馆之后,电子档案副本仍然可以保留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以备提供日常利用。第二种是在利用者发出档案利用请求时,系统根据请求自动抽取相应的电子档案生成副本后提供利用,利用结束之后,电子档案副本被自动清除,这种方式被称为根据利用需求“动态打包”。这种方式可以大大节省系统的存储空间,节省存储成本,但对系统性能要求较高。综合而言,第一种方式要求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具有较大的存储空间,但对于当下还未真正与数字档案馆实现互联互通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而言,可以相对完整地保留本单位形成的档案信息资源,为前端业务部门的档案利用提供便利。在真正实现了数字档案室与数字档案馆互联互通的情况下,电子档案移交到数字档案馆后,前端业务部门利用电子档案时可以直接从数字档案馆获取,此时数字档案室也无需再保留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副本了,这将极大地节省数字档案室的系统存储空间与成本,大大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3.2三权分立,保障信息安全

针对电子档案的利用,要求电子档案能够在档案管理系统中安全运行和流转,保证合法用户的合理使用以及禁止非法用户的访问,使电子档案信息免遭破坏、更改或非法拷贝等。[39]要实现利用过程的安全保障,就要确保访问合法、利用合理、全程记录。具体而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划分访问与利用权限,通过访问控制技术避免权限扩散;[40]二是控制利用行为,通过文件保护技术、版权保护技术等控制用户对电子档案内容的非法篡改、传播、伪造、侵权等不合理利用行为;[41]三是对电子档案利用全过程实行跟踪记录,利用审计跟踪技术进行全程监控,提供事后对非法行为的追溯回查。[42]这三点要求实质上对应了利用系统中的三个角色———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依据国家保密标准BMB20-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电子档案利用系统应该配备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三类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分别负责系统运行、安全管理和安全审计工作。三类人员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实现三权分立,以保障电子档案利用系统的安全。[43](1)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负责对访问利用的角色和用户进行设置。具体而言,系统管理员根据本单位情况,设置相应的用户角色,指定其功能权限,即为不同的利用者创建不同的利用账号。利用者根据所分配的账号登录电子档案利用系统进行查询与利用。(2)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负责对角色和用户进行授权,将角色权限与数据对象关联起来,并进行数据的备份。具体而言,即根据用户角色的权限,配置其所能操作的相应数据对象。当利用者发起查询与利用操作时,系统自动根据利用者的身份及其所匹配的权限级别返回结果,不在利用者的权限范围内的信息内容则不予显示。同时,可以利用数字水印、网页控件技术等,对电子档案的浏览权限、打印权限、下载权限等分别进行严格的控制,[44]做到定点———只能在某台机器上打开,定人———只能由某个用户使用自己的口令打开,定时———只能在固定的时间段内打开,定次———只能打开固定的次数。同时,还可以实行防复制、防下载、防打印等。[45](3)安全审计员安全审计员负责全程审计跟踪电子档案利用过程。具体而言,一是对系统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的行为进行审计跟踪,确认系统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的操作行为合法、合规;二是对安全管理活动的相关信息进行识别、记录、存储和分析,记录、存储用户的利用行为,并对恶意攻击行为进行识别和处理,及时发现和阻止各种来自外部的非法入侵行为以及内部用户的非授权活动。档案利用系统中三类管理员与利用流程的对应关系如图1所示。

3.3全程记录,维护元数据完整

ISO23081-2中指出,档案管理元数据必须具备:(1)档案本身的元数据;(2)业务规则或政策及授权元数据;(3)责任者元数据;(4)业务活动或过程元数据;(5)档案管理过程元数据;(6)有关元数据的元数据。[46]凡是用来描述电子档案管理的元数据,没有全部覆盖以上范围者,对于电子档案管理的描述是欠缺完整的。[47]在副本利用方式下,电子档案副本的形成、利用和管理是档案利用过程元数据积累的主要来源,尽管这些元数据围绕电子档案副本而形成,但却是电子档案利用过程的重要记录,应该与电子档案原件关联,作为电子档案利用情况的全程记录。具体而言,一方面,在生成电子档案副本的过程中,涉及责任主体和复制过程的相关信息十分重要,需要被保存下来,具体包括:档案复制的日期及责任人,从生成者那里获得的档案与由保管者产生的拷贝之间的关系,复制过程对其形式内容、可存取性及使用的影响等。另一方面,在副本的利用与管理过程中,所积累的元数据和档案管理过程的元数据一起,共同组成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档案室)阶段的管理过程元数据。也就是说,业务部门在利用档案副本时会积累各种利用信息,档案部门在管理档案副本时也会积累各种保管信息,针对档案副本形成的这些记录需要被妥善保管,作为电子档案利用与副本管理的元数据。这部分元数据主要包括利用权限、密级划分、利用对象、利用时间、利用频率等信息,它们以动态元数据的形式积累,反映了电子档案的利用情况,可以为后续电子档案的管理与利用提供依据。除此之外,电子档案副本管理中产生的利用日志元数据,与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管理日志元数据一样,[48]都是电子档案“从其生成时就已遭受的各种变化的信息”,[49]应该得到妥善保管。在电子档案移交给档案馆时,副本管理的利用日志元数据可以与电子档案封装包关联,提供给档案馆以作参考,辅助管理。

3.4电子档案利用阶段的安全保障要点

在电子档案利用的过程中,应该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确保档案信息不受侵害。[50]具体到电子档案的管理中,其核心要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1)保护电子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作为档案流动的“中部枢纽”,确保所接收的档案完整、真实、可用是基本的业务要求,有此基础,才能为前端业务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档案信息资源,并为后端档案馆输送真实、完整的档案。因此,在提供利用的过程中,仍然应该把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作为第一要务。这就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证电子档案实体安全,使其不被破坏、不被丢失;二是保证电子档案信息安全,使其不被越权利用、不被违规扩散。同时,通过全程审计跟踪记录用户的利用行为、系统管理员的操作行为,作为工作查证的依据,以供事后审核。目前在具体的操作中,提供电子档案副本利用,可以确保电子档案的实体安全。在档案信息安全方面,则可以通过利用系统三权分立监管档案利用行为,从授权登录、利用过程到全程审计对用户的利用行为进行监控;结合使用身份认证、审计跟踪、文件保护、数字水印等技术,可以防止档案信息的越权利用;还需根据利用者的利用请求与权限情况,只将权限范围内允许的档案信息打包传输到终端予以显示,并严格监控其利用行为。(2)保存完整的元数据加拿大律师肯•萨斯认为:“电子档案成为证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记录或存储电子档案的系统的完整性,二是电子档案的真实性,三是电子档案是在通常的、正常的业务过程中产生、处理和保存的。”[51]简单地说,就是要注重系统、电子档案、形成过程这三个要素。[52]在电子档案提供利用的过程中,保存利用过程中的元数据,记录电子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者、利用时间、利用频率等具体的利用过程信息,一方面可以对电子档案信息安全进行跟踪记录,以备查考;另一方面也能够为移交进馆之后的电子档案管理活动提供参考依据。在电子档案提供利用的过程中,同样可以参考纸质档案利用的安全保障对策:一是副本利用,纸质档案利用在不要求凭证性的情况下会提供复制件以满足一般的信息利用需求;在电子档案利用中,则可以抽取电子档案的内容信息形成电子档案副本以供查询和利用,维护电子档案原件实体。二是完整的元数据记录,纸质档案利用中使用档案利用登记表用以记录档案的利用情况;在电子档案利用中,则需要对电子档案副本的利用过程进行全程审计跟踪,并保存利用过程的元数据。除此之外,与纸质档案管理所不同的一点在于,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需要以安全管理的三权分立为基础来实现电子档案的利用控制,设置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三类角色,对其安全管理权限进行互相制约,以保证从用户授权登录、查询利用和全程监督审查的整个利用过程都处于可控范围内,防止对档案信息资源的越权获取、越权使用。

4电子档案管理全流程的支撑性安全保障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离不开面向档案管理全流程的支撑性安全保障措施,用以巩固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安全管理。贯穿于档案管理全流程的支撑性安全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四性检验和档案备份,二者与保管和利用中的阶段性保障策略相辅相成,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共同保障电子档案安全可控。

4.1四性检验,实现档案质量跟踪

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安全是电子档案管理的核心要求。《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分别要求,在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时,应对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真实性(也称“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这四点要求统称为电子档案“四性”。就其实质内容而言,实践中的四性检验等同于档案管理理论上的技术鉴定,贯穿于档案管理全流程。四性检验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控制档案质量,在归档、移交等工作中,以及在需要对电子档案进行迁移、格式转换或传输的情况下,都意味着存储状态、存储系统和管理环境将发生变化,对档案进行四性检验可以使档案接收方或新的保管环境掌握档案质量情况,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档案,可以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档案安全可控,避免档案质量的进一步损害;二是明晰交接责任,归档和移交都意味着档案管理责任主体将发生变化,规范化的四性检验可以避免缺损档案处理中的主体模糊,有利于明确处置职责,及时维护档案安全。对于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管理而言,贯穿管理全程的四性检验实质上是以动态的形式保障电子档案安全。具体来说,真实性检验要求档案目录信息、内容信息及相关数据信息准确,及数据包规范;完整性检验要求数量和数据两个方面的完整;可用性检验要求数据、内容可读,以及软硬件环境满足长期保存需求;安全性检验则要求档案安全标识规范,并要进行病毒检测、漏洞筛查等。四性检验在电子档案整个生命周期中具有不同的应用需求,在不同情况下,四性检验的侧重点也有所区别。在具体操作中,可以根据管理主体和保管环境是否变化,通过检验功能组配,选择必要的检验项目,达到情境化、高效率的检验效果。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主要的四性检验节点有三个,分别是文件归档、档案保管与档案移交。在文件归档和档案移交阶段,因管理主体和保管环境都将发生变化,要对电子档案进行全面的四性检验。在档案保管过程中,一方面,应着重开展周期性的真实性、可用性检验,防止档案被更改、不可读;另一方面,在档案利用、档案迁移等情况下,则应该着重开展完整性、安全性检验,防止档案缺损或感染病毒。四性检验具有零散性的特点,在档案管理全流程中,应该根据具体环节中档案内容、档案载体、系统环境、管理主体变化情况,选择具有针对性的检验内容,并及时执行检验。四性检验也具有系统性的特点,在档案管理全流程中,不同环节的四性检验具有不同的侧重点,与不同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需求相契合,可以对电子档案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控制进行全程保障。

4.2档案备份,提供档案全程保障

数据备份是信息安全保障重要的支撑性措施,在检验性、确认性安全措施的基础上,数据备份可及时、有效地弥补数据缺损、数据失真和数据丢失等漏洞,甚至在面临自然灾害、系统故障等情况时,也可以通过备份数据的恢复重建信息资源。在传统档案管理中,异质、异地备份是档案安全保障的重要措施,对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管理而言同样如此。所不同的是,电子档案备份不再仅以支持灾难预案为目的,而更加突出档案保管、档案利用等环节的安全需求,以为电子档案管理全流程“护航”为目的。电子档案备份应伴随电子档案全生命周期而存在,与数字迁移、副本利用、四性检验等措施相结合,构建更为稳固的电子档案安全保障。电子档案备份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战略规划方面,《2006-2020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关于建设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要求中明确应重视备份建设;2009年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以及2009年、2010年全国局馆长会议都强调档案安全备份的重要性,提出对电子档案实行异质、异地备份。在法规标准方面,《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1999),都明确电子档案管理应建立备份,要求电子档案实行三套保管,一套封存保管,一套提供利用,一套异地保存。目前,以电子档案安全保管为目的的备份主要采取异质、异地备份相结合的策略;以电子档案安全利用为目的,则主要采取异质备份策略。电子档案异地备份的实施策略与传统条件下大体相同。对于电子档案异质备份而言,从备份介质上看,包括磁盘阵列、磁带机、光盘、硬盘等多种设备,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加以选择。然而,最为理想的做法是,对于适宜长期保存的载体,应对电子档案进行同质、异地备份,这将更有利于电子档案保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的档案备份与档案馆备份措施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明确。

在传统纸质档案管理中,档案备份并不是机关档案室的主要工作内容,备份工作主要由档案馆承担。在电子档案管理中,由于电子档案具有数字化信息的不稳定性特点,出于基本的信息安全考量,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也需要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与传统纸质档案管理相比,电子档案的备份工作应该提前到归档后的档案保管阶段,并且备份应随电子档案一同移交至档案馆。在档案室与档案馆之间,电子档案的备份工作应该具有连续性。首先,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需要进行档案备份,这是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管理条件下的基本要求,同时国家《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中也作了明确建议,因此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档案备份是电子档案管理的基础性需要。其次,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在向档案馆进行电子档案移交时,往往是异质多载体、多套移交,在本质上已经实现了电子档案及其备份的同时移交。再次,通过调研得知,对于档案馆而言,馆藏电子档案的数量往往是数百T级别甚至更大,完全由档案馆承担从无至有的电子档案备份,其工作量是巨大的,进行一次省级综合档案馆馆藏的完全备份有时需要一个月甚至更久。因此,基于高效率、集约化以及安全保障管理的综合考量,我们认为,应当在电子文件归档后,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并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内,实行科学的备份机制;在向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时,一并移交经过周期性维护的备份档案,以及备份管理的日志记录等。这不仅有利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开展规范化的备份管理,在电子档案交接后,也有利于档案馆对备份档案开展连续性管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备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档案馆的工作效率。电子档案的四性检验与档案备份对于电子档案管理全流程的安全保障具有支撑性作用。保管与利用阶段的安全保障措施侧重对电子档案进行阶段性的直接保护和监管,而支撑性的安全保障措施则贯穿于电子档案管理全程,提供面向全流程的保障。四性检验作为综合性的检测措施,可以实现档案质量的跟踪,并为管理结点与交接环节提供基础而必要的安全保障;档案备份则可以切实起到电子档案的安全保障作用,尤其在发现档案数据缺损或丢失时,完善的备份恢复机制是目前保障档案实体安全的最佳对策。

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篇8

引言

在当前网络环境下,电子信息技术与行政管理工作得以有效的结合,政府电子政务得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电子办公文件不再受制于时间、空间和部门的限制,为政府各部门提供优质、全方位的服务。而且在信息技术和办公平台的基础上,政府各部门文件的传送及管理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各种现代化的先进技术得以应用。在这种环境下,政府档案的管理模式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并在不断的进行创新。

一、服务手段

近年来,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络智能办公系统得以应用,这有效的改变了政府档案信息服务的方式,其开始更偏重于网络和数据库,而且档案信息服务方式也开始一改有限和被动服务的限制,开始向网络资源为主的无限和主动服务方向转变。打破了传统的静态和间接服务,更注重于提供动态及直接的参考咨询和开发编辑。而且通过对档案资源信息进行提炼加工,从分散、无序的档案资源中进行信息的提取和浓缩,利用多种服务方式,从而有产的提高档案信息服务的主动性、快捷性,使其向高层次的服务方向发展。

二、档案载体

政府电子政务办公的应用,有效的加快了网络技术、数码技术和各种现代化的高科技技术在政府部门的应用,而且一些新型材料也得以使用,这有效的提高了政府档案载体形式的丰富性,使长期以来只依靠文字来对历史记录的档案载体模式得以打破,通过声音、图像等能够更直接和生动的将事物得以展现出来。而且在对档案进行记录时,以光盘、磁带及移动存贮设备为主的磁性材料得以应用,从而有效的改变了档案材料收藏单一化的特征,使其向多元并存的方向发展,同时也加快了档案结构的改变。

三、档案主要工作流程中管理方式

网络技术运用及电子政务办公的环境下,档案信息的收集方式,使政府各部门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将本部门要归档的文件通过网络传送到档案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将数据信息录入到档案数据库中;另一方面,通过网络,政府档案管理人员可实行跟进式服务,形成初期,跟踪指导,或者在文档形成之后,可随时到各部门的专门数据文件夹中进行信息采集和核对工作,如此一来,大大缩短了文件资料转化作档案的时间周期,收集工作做到了根据需要,确保了归档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快捷性,做到了有的放矢。同样,政府档案资源载体向多元转变的另一结果,也引起了档案管理者对电子文件保管工作的措施研究,之前对库房单一的纸质档案管理,转变成对储备数字信息档案资源多种载体的保管。在看到信息服务环境下给予各种工作提供灵活方便的同时,安全隐患意识也必须时时在心,特别是在涉及的政府机密信息,管理员必须做到:一是注意网络信息安全措施的加强,日常业务中及时更新维护杀毒软件和防火墙,最大限度避免病毒攻击,严格审查不当的信息与杜绝保密的内容上网,从进口、传输、使用三方面采取安全保密措施等。二是加强档案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库服务器要采用主用和备用双主机,相互镜像备份,并使用光盘作为档案数据的备份,确保档案信息的齐全。

四、服务方式

现代信息网络的接入形式多样,为档案信息服务拓展了广阔空间,档案部门利用电子网络传输,不仅能方便、快捷地为用户提供服务,并能及时收集用户反馈的信息。政府在电子政务背景下,通过网络技术,利用不同的信息服务软件系统,可以对利用者的利用时间、区域及查询档案信息内容等进行统计,及时与用户沟通联系,适时调整档案利用服务,并对不同时期和部门所需的档案信息进行及时配给,满足政府各部门的档案信息利用需求。档案信息服务工作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而产生的社会现象,政府的档案利用服务在不脱离原有的基础上,要注意传统档案利用服务方式与现代网络档案信息服务的并举,做好在新技术向档案管理渗透的过程中,努力实现传统和现代两种服务方式的有机结合工作,使两者做到优势互补,扬长避短。

五、管理理念

在电子政务环境下,有效的推动了档案管理自动化的进程,而且管理工作更具有科学化的特点,档案工作开始向数字化和信息化的方向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政府档案的管理人员,需要转变思路,强化对资源的重视,从而自觉对档案资源的存储、加工、传递和共享工作进行加强,这样可以有效的发挥出档案资源的巨大潜能,使其在管理中实现创新,有利于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主动进行。

结束语

档案是信息社会的宝贵资源,与电子政务信息数字化一样,档案资源信息化是21世纪档案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全力推行电子政务办公的环境下,政府各部门的信息需求及检索方式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新的特点。制定政府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健全档案管理的标准与规范,构建技术先进、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信息化支撑平台,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规范化、模式化的轨道,这是当前政府档案管理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工作,需要政府档案管理者及相关部门给予充分的重视,从而确保政府档案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参考文献

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篇9

(一)电子政务系统档案管理基本情况

电子政务档案的出现是伴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日益普及和完善而产生的,国际上往往认为从上个世纪60年代起,计算机就对电子档案产生了深远的影响。60年代初期召开的伦敦国际档案会议上,就提出了自动处理档案的要求。60年代末期和70年代初期的国际档案会议上,也相继对电子档案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热议,提出了在计算机上进行档案应用的新概念,之后经过了机读文件、机读档案和电子文件等几个发展历程,近些年逐渐规范地使用了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准确概念。二十一世纪初,国家质检部门颁布实施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对电子文档进行了明确的定义,把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统称为电子文档。

上述概念和定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认为电子政务档案是利用计算机设备进行存储、阅读和传递的文件类型。并且相比于传统的文档材料,电子政务系统档案一般有这样几个特征:

一是电子政务档案具有独立性。由于电子档案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传递,所以相对来说没有固定的存储位置,并且能够经常变换存储环境,经常更换利用载体,但保持内容和信息形态的固定。

二是充分利用计算机设备。由于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材料主要通过计算机来进行,所以对其软硬件设施、操作系统依赖性比较强,无论是电子档案的制发、存储、处置,还是分类归档,往往均需要利用计算机来完成,所以一旦不依靠电脑设备,电子档案将失去存在的空间。

三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由于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是依靠计算机来完成,由于计算机中互联网登陆的非常便捷,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所以电子档案的修改、复制相对就非常容易,并且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就将原电子档案材料进行变更而不留处理痕迹,这就给电子档案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现实问题,如果原材料没有备份,在传递的过程中,如果计算机硬盘系统出现了故障,就很容易丢失或者遭到破坏。

(二)电子政务系统中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如前所述,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经常面临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旦处理不当,就会给档案管理带来安全隐患。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是原有电子政务档案遭到破坏。由于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资料在计算机或存储介质中予以保存,所以确保其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出来,具有很强的技术要求。

二是电子政务档案安全隐患严重。现今网络应用非常普遍,而互联网有具有极强的开放、共享和自由特性,谁都能够非常方便快捷地登陆互联网,如果电子政务档案经由互联网大量的传递、发布、浏览,就经常会出现人为地破坏、修改、删除等情况,给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管理带来严重的安全风险隐患。

二、解决电子政务系统档案管理问题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有效地防范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管理更加安全、科学、规范、高效,结合档案管理工作实际,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解决:

一是规范电子政务档案管理体系建设。随着电子政务档案出现的越来越多,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到这种现实情况,加强电子政务档案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的档案管理标准,明确电子政务档案管理流程和主要工作任务,明细归档的电子政务档案材料的类别和技术难点,确保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是完善电子政务档案管理技术手段。在电子政务档案接收、鉴定、存储、应用等环节,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工作,科学防范人为破坏、病毒侵扰、传递丢失等风险,并且提前做好备份,防止出现电子政务档案管理技术手段缺失的问题。

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篇10

二.电子政务系统中档案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1电子政务系统档案管理基本情况 

电子政务档案的出现是伴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日益普及和完善而产生的,国际上往往认为从上个世纪60年代起,计算机就对电子档案产生了深远的影响。60年代初期召开的伦敦国际档案会议上,就提出了自动处理档案的要求。60年代末期和70年代初期的国际档案会议上,也相继对电子档案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热议,提出了在计算机上进行档案应用的新概念,之后经过了机读文件、机读档案和电子文件等几个发展历程,近些年逐渐规范地使用了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准确概念。比如,关于电子政务档案的概念解释,《美国联邦文件管理术语手册》就将其称为机读文件,认为是利用计算机进行处理的文档材料。美国联邦管理法规将电子文件定义为涵盖了数字、图形和文本的信息资料,能够通过计算机这一手段进行记录,同时符合了文件的基本特征。二十一世纪初,国家质检部门颁布实施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对电子文档进行了明确的定义,把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盤、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统称为电子文档。 

上述概念和定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认为电子政务档案是利用计算机设备进行存储、阅读和传递的文件类型。并且相比于传统的文档材料,电子政务系统档案一般有这样几个特征: 

一是电子政务档案具有独立性。由于电子档案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传递,所以相对来说没有固定的存储位置,并且能够经常变换存储环境,经常更换利用载体,但保持内容和信息形态的固定。 

二是充分利用计算机设备。由于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材料主要通过计算机来进行,所以对其软硬件设施、操作系统依赖性比较强,无论是电子档案的制发、存储、处置,还是分类归档,往往均需要利用计算机来完成,所以一旦不依靠电脑设备,电子档案将失去存在的空间。 

三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由于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是依靠计算机来完成,由于计算机中互联网登陆的非常便捷,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所以电子档案的修改、复制相对就非常容易,并且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就将原电子档案材料进行变更而不留处理痕迹,这就给电子档案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现实问题,如果原材料没有备份,在传递的过程中,如果计算机硬盘系统出现了故障,就很容易丢失或者遭到破坏。 

2.2电子政务系统中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如前所述,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经常面临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旦处理不当,就会给档案管理带来安全隐患。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是原有电子政务档案遭到破坏。由于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资料在计算机或存储介质中予以保存,所以确保其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出来,具有很强的技术要求。档案管理就是要求各项资料的原始性,但是电子政务档案不如纸质文件那样始终保持其原始结构,经常会随着载体的变化而发生明显的改变甚至丢失、破坏等,如果被人为地修改、删除或者被计算机病毒侵扰,就将无法恢复。 

二是电子政务档案安全隐患严重。现今网络应用非常普遍,而互联网有具有极强的开放、共享和自由特性,谁都能够非常方便快捷地登陆互联网,如果电子政务档案经由互联网大量的传递、发布、浏览,就经常会出现人为地破坏、修改、删除等情况,而且保管、存档过程中还能够被各种计算机病毒或者黑客侵袭,造成原有电子政务档案的损坏或者无法恢复利用,给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管理带来严重的安全风险隐患。 

三.解决电子政务系统档案管理问题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有效地防范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管理更加安全、科学、规范、高效,结合档案管理工作实际,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解决: 

一是规范电子政务档案管理体系建设。随着电子政务档案出现的越来越多,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到这种现实情况,加强电子政务档案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的档案管理标准,明确电子政务档案管理流程和主要工作任务,明细归档的电子政务档案材料的类别和技术难点,确保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是完善电子政务档案管理技术手段。在电子政务档案接收、鉴定、存储、应用等环节,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工作,科学防范人为破坏、病毒侵扰、传递丢失等风险,并且提前做好备份,防止出现电子政务档案管理技术手段缺失的问题。 

三是健全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相关法规。强化法律法规建设,在现行档案法中修改完善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的有关内容条款,解决电子政务档案管理法治环境的保障问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增强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的法律效力。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计算机普及程度的日益提高,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材料将会越来越多,在方便工作的同时,也增加了一系列的管理问题,因此对于档案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来说,确保电子政务档案的真实、完整存在,便于日后参考利用便成为了一项重要任务。在日常管理中,应当科学地了解和把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且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保证电子档案管理更加安全、科学,促进档案事业健康协调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篇11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5-0033-01

档案管理是电子政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内容,在电子政务系统不断完善下,对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为了更好的满足新时代的要求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对现存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从而实现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和效果的目标。

一、电子政务系统中档案管理现存问题分析

1.对档案移交问题进行分析。通过调查发现当前档案移交过程存在如下问题:其一,目前在档案移交过程中主要是对单份电子数据进行移交,此种情况不能对档案的整体性进行体现,导致档案缺乏有机联系;其二,双轨制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应用较为广泛,此种方法使管理人员对备份存在较大的依赖性,使档案移交工作出现不规范和不合理的情况较多,致使元数据存在不完整或者丢失情况;其三,档案主要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者在移交时间上存在一定差异,导致档案移交工作量明显增多。

2.对档案文件归档问题进行分析。其一,技术方面问题。相关规定要求档案需要保存较长的年限,如果档案管理人员不能进行技术处理非常容易出现冗余的情况,为后期查询带来较大麻烦;电子政务系统的可扩展性有一定的限制,将档案管理功能置入其中会有较大的难度。其二,管理方面问题。档案数据信息管理权限缺乏完整性,遇到特殊情况时档案管理人员不能在第一时间对相应的档案进行查找;档案管理主要由档案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共同负责,如果档案出现更改或者遗失一类的问题时各方会出现推卸责任的情况,对实际管理过程带来不利影响。

3.对安全保障问题进行分析。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管理存在一定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如下几点:其一,一些黑客或者不法分子在系统中置入病毒软件,这种情况使相关档案信息外露,并且使档案会出现损坏和缺失的可能性明显增加;其二,在管理过程中因为人为操作不当出现火灾或者其他自然灾害时均对档案管理工作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4.η岸丝刂坪腿程监管冲突问题进行分析。前端控制和全程监管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效果有一定影响,对两者进行合理实施对提高管理效果有较大的积极作用,但是两者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冲突,例如:在进行全程监管时档案管理部门是管理工作的主体,对前端和后端进行共同控制;当对前端控制较为重视时档案管理部门则主要负责后端管理过程,无法实现全程监管的目标。

二、提高电子政务系统中档案管理工作效果的对策

1.对档案移交归档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在档案移交归档过程中需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其一,当前信息化对案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在线归档方法在档案移交归档工作中应用较为广泛,同时离线归档方法也有所应用,主要将其使用在不同格式和机密档案归档工作中,管理人员需要对当前档案在线移交或者离线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对现存问题进行处理,与此同时管理人员需要对档案原始形式进行保留,应对复制过程中出现双套归档问题的可能,实现单套归档的目标;其二,为了保证双轨制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取得预期效果,管理人员需要对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移交的方法进行明确划分;其三,对档案馆以及档案室负责的内容进行明确,让两者准确掌握各自的职责,使档案移交和归档过程顺利完成,并且具有较高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为后期管理过程和查询提供便利条件;其四,管理人员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档案移交和归档过程的要求和制度,对档案移交和归档过程的合理性和规范性进行提升。在对档案进行移交和归档时管理人员需要根据规定要求对所要移交和归档的档案进行严格检查,对其是否满足移交和归档标准进行判断,对于不符合移交和归档标准的档案予以退回,对于通过的档案需要对其进行分类处理,将存放在相同类型的档案中。

2.对安全保障工作产生足够的重视。在内外界因素的影响下会使档案出现不同程度的安全性问题,为了有效的避免上述问题管理人员需要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主要从如下几方面着手:其一,对档案管理的技术性进行提升。管理人员需要根据相应情况现有管理系统进行分析,尽最大力量研制出自己独有的管理系统,与此同时需要在管理系统中设置加密,备份以及杀毒等功能,减少黑客和不法分子入侵管理系统的可能,对管理系统安全性进行提升;其二,安排相应的教育培训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行提升,对一些常见的安全问题进行掌握,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通过培训可以使其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有所提高,为管理过程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其三,对现有档案管理模式进行大胆调整和创新,研究现有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为档案管理过程提供可靠的依据。

3.做好信息整合共享工作。档案信息整合和共享对档案管理服务向集中化方向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并且使管理效率有所提升。在对档案信息进行整合共享时需要注意如下几点内容:其一,对信息整合共享的意义进行明确[只用这一句话代表一个措施,述说不明,请用适当文字加以阐释。],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对数据信息和实体的整合共享进行有机结合,从而更好的实现信息和实体一体化共享方式的目标;其二,信息整合共享主要包括分散式及集中式两种,管理人员需要将档案管理实际情况、相关要求作为依据对以上两种方法进行合理选择,更好的实现预期效果。除上述措施之外需要对现有管理方法和形式进行不断的改进,对一些新式技术、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进行合理应用,从而实现提升电子政务系统中档案管理效果的目标。

结束语

上文对电子政务系统中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给出了对档案移交归档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安全保障工作产生足够的重视以及做好信息整合共享工作等有效措施,希望档案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当前现存问题借鉴文中措施进行不断的调整,从而保证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展开,达到规定要求。

参考文献

[1]张朝晖.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管理:问题与思考[J].收藏与投资,2016(6):101-101.

电子政务档案管理篇12

[中图分类号]G27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5 ― 0094 ― 02

一、完善管理机制与体制

数字档案集中管理活动一般都是牵扯到多个部门,涉及到若干行业的电子文件完整的生命周期,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其组织、制度和方法都面临着融合和集成的要求。最难的部分是权责分配问题,由哪些机构的哪些工作人员从事哪些电子文件的管理工作,以确保有效地履行职责,这就是体制和机制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也是关系着数字档案集中管理成败与否的关键所在。

(一)优化数字档案行政管理网络

目前,我国数字档案集中管理在前进道路上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分段管理和多头领导的传统档案管理体制。实现数字档案全程管理,在体制上要求优化国家文件管理行政网络。

第一,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该机制所要解决的核心任务是统一认识,贯彻国家意志,厘清监管职责,使监管一致,推行整体思维,强有力地推动我国数字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

第二,要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进行拓展。这项举措主要是解决档案主管部门自身的职责定位问题,拓展方向就是由后端向全程辐射,由文件管理向政府信息资源管理辖射,以夯实数字档案长久保存的体制保障。

(二)优化档案管理基层单位组织体系

我国基层单位档案管理组织体系的建设已经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主要差距来自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之间的差异性,这是宏观上文档分家的管理体制造成的,也是我国基层单位数字档案管理组织体系应着力改进的地方。鉴于基层单位数字档案管理组织体系的重要性,无论是国际标准还是各国政策、法规,都将建立完善基层单位数字档案管理组织体系,明确管理责任作为重点之一,这些规定也是我国优化基层单位数字档案管理组织体系的杠杆。

第一,实施所有载体档案的统一管理。虽然数字档案管理组织的构成比传统档案管理稍微复杂一点,但也没必要专门为其作出规定,而应将电子环境作为统一规定的大背景。

第二,明确数字档案管理的负责人,加强问责制。我国数字档案形成单位的负责人应该和传统纸质档案管理的负责人一致,为了保证数字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成效,可以考虑配合行政问责等制度的实施与探索,慢慢地将数字档案集中管理的相关工作纳入到问责制的范围之内。

第三,重组数字档案管理牵头部门。数字档案形成单位应着力建设“集中―分散”协同式组织结构,即设立一个由信息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管理人员等多方面力量组成或合并而成的集中管理部门,对数字档案集中管理进行统筹规划和设计系统,并且承担起来一部分比较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比如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保管等工作,这样的集中管理部门即为数字档案管理牵头部

门,而其他形成数字档案的部门及其成员在该部门的集中领导和指导下,承担其他具体的档案管理活动等。

(三)优化档案馆网的设置

档案馆网的设置是个历久弥新的问题,关系到数字档案的最终流向,国家的控制力要加强,就必须先要加强对相关档案信息资源的控制力度,而要达到这些基本要求需要付出的努力更多。

第一,将国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主导权牢牢掌握在手中。如今的状况是,很多部门内部档案馆室的成立,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并没有做出相关的审批手续,尤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国家数字档案管理机构应给予特别的关注,争取国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对档案馆的设置与审批拥有明确的主导权。

第二,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支撑,实现国家对其所属信息资源的掌控。国家控制不一定要通过绝对的物理集中保管来实现,对于数字档案而言,有些专业性档案对其形成软硬件的依赖性更强,国家档案馆未必能完全担负得起长久保存职责,而若要加强国家控制力,就可以变通一下方法:如通过更新制度、签订相关协议等方法,给予相关部门和某些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馆以国家档案馆的相应地位;也可以在数字档案管理中践行资产理念,着眼于“国家所有的档案资产的控制”,进一步明确属于国家所有的数字档案集中并长久保存的要求,实施国家重要档案资产的登记制度,并逐步推进档案资产的核查和审计工作。

东三,要强化在信息资源管理和服务方面档案馆的中心地位。为专业人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集中的地方,其为档案形成单位提供的服务也将更加广泛和实用,而建立起相当于中转站性质的电子文件中心,则为档案馆进行统一维护、长久保存已归档的电子文件提供了可能性。

(四)完善合作机制

尽管我国档案协作组织的形式较多,但是一方面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合作不多,另一方面协作组织的交流往往限于组织机构内部,交流多而共享少,这些情况导致合作的成效不明显。今后,不仅应通过合作加深了解,还应借助合作更多地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在更广地范围内提供知识、经验、技能的共享。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日益普及,每一个形成数字信息的领域都将面临字信息资源的长期保存问题,可以说在这个道路上,数字出版机构、教育机构、图书馆、博物馆、行业数据中心等都是同路人,世界范围内上述领域的广泛合作已经卓有成效,《空间数据与信息移交系统开放档案信息系统参考模型》、可信数字仓储等都是应用广泛的跨领域合作成果。我国在数字档案集中管理与长久保存方面的跨领域合作关系还不是很多,因此,档案部门可以凭借自身的各方面优势,与其他领域跨部门合作,充分发挥联动效益。

国家对于地方各级政府或部门行动的支持以及对地方资源的调配,是中央和地方跨层级合作的主要表现。为了在全国范围内制定相关政策,建设标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等,可以通过整合全国各部门的有关力量,研究分析数字档案集中管理的流程、特点以及方式方法等,用委托或者合作等方式来进行,从而提供基础支撑。

二、完善管理标准体系

数字档案的集中管理首先需要科学化的管理,而科学管理则离不开标准化体系的支持,换言之,也就是说如果要让数字档案集中管理标准化发展进展良好,是需要有一个完备有效的、科学可靠的数字档案管理标准体系来作为基本支撑。标准是科学的前提,也是数字档案管理工作中高效规范的保障,在世界范围内,档案学界的专家学者们也都几乎共同选择了必须首先加强与数字档案管理相关的标准化建设。当然,不可忽略的是,数字档案管理标准也是一项基础工作,是其他相关活动有效开展的基础。许多国家成功的数字档案管理经验告诉我们,由于缺乏标准,而浪费了最重要的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例子比比皆是,因为滞后和失范的后果基本上就是失控,这些教训将给我国的信息化建设带来极大的威胁。数字档案管理系统标准化的建设特点,应该充分展示出适应于中国具体国情的集中管理体制,当然也是发挥集中管理优势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有序推进标准体系建设

数字档案标准体系的建设是一个比较巨大的系统工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制定和修改的数字档案相关标准很多,但是资源的限制又决定了数字档案管理标准体系建设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因而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准确界定数字档案标准化的阶段,确定各阶段目标,区分不同标准的轻重缓急,分阶段按步骤进行。综合现有发展情况和已有资源,我国数字档案管理标准体系的建设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起步阶段,主要工作是制定出一些基础性的标准体系;第二,发展阶段,重点工作是充实并扩展第一阶段的标准体系;第三,维护阶段,主要工作就是修订更新己经制定出来的标准体系。

(二)优化标准体系维户机制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档案的标准系统会不断发生变化,比如档案格式标准和元数据标准,都需要不断地修改,其中一些标准需要进行审查,有些将被取消,并需要建立一个新的标准。因此,标准体系的建设不是一步到位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数字档案管理系统标准体系的长期工作机制,建立一个有效的标准维护组织,协调和管理各种因素,以确保可持续发展的标准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发挥活力并达到优化效果。标准制定主体对于标准质量有着深远的影响,为了提高整体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就必须特别用严格的要求来对待标准体系的制定机构,并且必须将标准主体的准入机制与制定机构建立起来。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综合国内外数字档案管理相关标准体系的内容,可以看出,欧美等地区和国家政府非常重视数字档案管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和指导文件,从法律上确立了标准的地位。我国数字档案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同样需要以强有力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配套的若干政策作为基础和依据,只有巩固了相关政策性配套建设的基础,才能保障我国数字档案管理标准建设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由此,我国应当加快信息资源法律体系的建设,特别是与数字档案集中管理有关的那些法律法规的建设工作,必须要充分发挥出他们的宏观指导作用,从而进一步创建出以国家标准为基础,充分发挥行业标准在数字档案管理活动中作用的国家数字档案管理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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