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经济责任审计合集12篇

时间:2023-07-20 09:22:53

全面经济责任审计

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篇1

大型国企的企业资产规模较大、涉及到的业务种类较多、企业内部公司层级较多,在进行审计时,一般需要对大型国企的近三年的会计年度进行审查,因此,其审计任务重、时间短、重要性强。经济责任审计是将审计的对象限定在自然人的一种审计方法,是反映整体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更好地进行大型国企的经济责任审计,是需要不断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进行大型国企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性把握的重要性

经济责任审计强调对“人”的审计,而不是传统审计中仅仅对“事“的审计,国企领导人员作为被审计的对象,是我国责任制、人员负责制的一种体现,与此同时,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也是对领导人员进行考察和奖惩的一个重要标准,因此,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必须重点把握其审计的全面性,进行客观、综合、全面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是对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的界定,必须全面地把握领导人员的工作,这种综合性的要求是其他审计方式所不可比拟的。

二、对大型国企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性把握

(一)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对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性进行了解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进行大型国企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内容,在对其进行全面性把握时,必须首先从我国的法律法规入手,遵循法规的规定。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可以看出,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性需要从时间范围、内容、审计对象等方面进行把握,从时间范围上看,审计时间包括领导干部的阶段性任期或任期的全部期间;内容方面包括企业经营发展的状态、财务收支的情况等;从审计对象来看,不仅仅包括领导责任人员,还包括相关的监督机构等干部。由此可见,对大型国企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关注不同的方面,以现有法律、法规为基础,对其进行更深的了解,才能更好地把握其全面性的要求。

(二)明确全面性审计的范围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需要明确进行全面性审计的范围,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审计,否则,只会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应当限定在领导人员的经营管理职责内,领导人员的经济管理职责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入手:第一,其管理的范围应当在其可控制的下属企业内;第二,其管理的深度应当是包括其可以直接、间接管理的不同层级的企业;第三,其经济管理职责包括其个人的主要职务、兼职内容等方面。对于其难以进行管理的下属企业,不应当作为审计的范围,更不应当作为考核该领导人员的标准。

(三)全面把握企业,整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全面把握企业,首先要了解大型国企的发展战略规划及企业发展目标,企业的长期、中期、短期发展规划都需要全面了解,发展规划是进行审计的基础,也是全面了解企业的前提。根据不同时期的发展规划,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利润负债等方面,从大的方面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再从领导人员自身的行为对其进行审计评价。在对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需要针对不同的问题,进行不同的评价。如对于同一家大型国企来说,不同的项目所面临的风险、涉及的资金、相关的企业都不同,在对负责的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必须结合不同项目的不同特点来进行,实现对其整体、全面的审计。

(四)结合市场大环境进行审计

在全面把握大型国企自身的特点的基础上,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还需要结合我国市场的大环境来进行,对于政策宽松的时期,需要谨慎审计,防止出现错漏、利用政策优势进行不正当的行为;对于政策严格的时期,需要认真审计,确保领导人员做的决策、制定的规划等符合我国政策要求。在结合市场大环境时,需要把握两个方面,一个是同行业的同类企业,结合同类企业的发展情况、发展形势等内容,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情况;二是与自身不同年份之间进行比较,跟踪了解不同年份在市场大环境中企业的表现,并最终得出审计报告。

三、小结

进行大型国企经济责任审计,首先需要把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在“十二五”规划中,国家专门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界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遵守法律法规。其次,需要了解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在明确其范围的基础下,对企业进行详细的了解,对审计对象进行详细全面地审查,以求得出更为客观的审计结果。最后,经济责任审计离不开我国市场发展的大环境,将企业放入到市场发展中,进行综合性的比较,才能确保其审计结果的全面性、综合性与客观性,真正实现审计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周俊芳.浅谈大型国企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性把握[J].新会计,2013(5).

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篇2

当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的重点更倾向于结果。即使将内部控制评价引入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也主要是通过检查的形式来验证经济责任的完成情况,无法完全体现内部控制评价完善企业内控体系、提升企业形象和实现与政府监管互动的作用,不利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企业自身的完善与发展的促进。本文从内部控制评价内容、程序、缺陷认定和报告披露等方面入手,分析其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适用性,指出内控评价与经济责任审计缺陷相互弥补可能性,从而形成一个兼顾结果与过程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以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

一、内部控制评价、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及联系和区别

(一)定义

1、内部控制评价

内部控制评价是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控制评价的对象是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即评价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结果能不能合理保证其经营活动遵循法律规范、各项资产的安全、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从而保障企业实体的健康,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2、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联系和区别

第一、联系。内部控制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这种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助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同时内控评价的结果也能够体现经济责任审计对合法合规、实现效益、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要求。第二、区别。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要实现经营过程中各方面的合理保证,因此是由企业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主体按年度实施。而经济责任审计则是由上级机构根据具体的审计目的决定审计的时点。在结果使用上,内部控制评价更多地用在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纠正偏差行为。而经济责任审计则偏向于根据审计结果认定责任并追究,作为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的依据。

二、内控评价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全面运用的适宜性的探讨

近年,随着内部控制评价被越来越多地引入到企业管理体系中,其在经济实践中获得了不断地提高与进步,与企业发展形成了相辅相成的态势。以此为基础,越来越多的审计人员将内部控制评价作为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手段从而出具了更全面、更有内涵的审计结论。因此,内部控制评价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全面运用是一种必然趋势。下文将从内容、方法、结论认定等方面阐述双方的适宜性,并讨论二者差异的互补。

(一)工作内容的相似度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经济事项的真实、合法、效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与维护;对企业监督管理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具体审计时应当关注: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策布署的情况;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情况;“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过程;领导人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是围绕着企业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结合内控规范、指引和企业内部制度来制定的。评价过程中重点应当关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等组织所发挥的作用。

从内控评价五要素的具体内容上看,内部环境中的社会责任的评价结果可以实现经济责任审计中企业领导人完成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审计任务;企业文化的评价结果则可以作为企业实现其社会责任的审计结论;而发展战略的评价结果则可以印证“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审计结论;而体现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目标设定、风险识别、分析、应对等的风险评估评价,以及体现管理层对内部监督的基调及有效性和内控缺陷认定工作的内部监督评价也同样涵盖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企业监督管理的职责履行情况的内容中;毫无疑问,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与维护内容与内控评价中的对企业各类业务的控制措施与流程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的内容一致;而信息与沟通评价所包含的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系统信息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内容正是反映了经济责任审计中经济事项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策布置的要求,同时它所形成的底稿也同时可以作为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证据。

以上可以看出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已完全涵盖了经济责任审计所要求的审计结果。

(二)二者所采用方法的一致性

众所周知,审计方法(含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称作审计程序,有总体审计程序和具体审计程序,而总体审计程序中分为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三种,具体审计程序大体分为检查、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等七种。在具体的审计方法实施中,针对规模大、经营复杂的业务还要采取抽样方法选择样本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

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财政部做出的解读中都指出内控评价方法包括:个别访谈、调查问卷法、穿行测试法、抽样法、实地查验法、比较分析法、专题讨论法、观察、重新执行等方法。

不难看出,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完成任务的方法是一致的。

(三)审计责任认定与内控缺陷认定在实质内容上的相似性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指根据审计查证或认定的事实,依法依规对领导干部或承包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的客观公正的评价,最重要的是责任的认定。而鉴别是否有责任的行为特征大体上有三种: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单位内部规定;违反民主决策程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分管工作经济责任。

导致内控重大缺陷的行为特征大致有:高级人员舞弊;监督机构与内控机构的监督无效;更改对外报送的文件;民主决策程序的不规范;违反法律法规;内控评价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人员流失、负面新闻。

比较以上表述,导致内控重大缺陷的行为同样会导致经济责任的产生,它们是同一实质的两种表述方式。

(四)经济责任审计与内控评价的缺陷互补

在实际工作中,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着以下缺陷: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多用于对前任领导人工作情况的总结以及就事论事的整改,在促进企业体制建设方面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审计内容有局限性,着重于守规、执行、廉政方面,对于企业内涵发展、规模质量的情况甚少提及;审计结果的评价缺乏规范性的或指导性的标准或指标;审计工作的系统性不足,集中在任期结束或换届之时,不利于实现日常的监督职责。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财政部作出的解读等标准,对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缺陷认定及报告形式等都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使得评价结果可以全面、深入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及其最终成果,既能体现出经营的合规性又能体现出发展的质量。评价规定了缺陷整改的内容、对外披露时间的强制性、对内披露时间的定期不定期,使得评价活动具有系统性,对制度建设也有实质性的推动作用。因此内控评价恰好可以克服经济责任审计的的缺陷。

内控评价由于其实施主体为企业董事会,因此评价存在独立性不足的先天缺陷,同样的原因,使其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往往由上级部门组织,因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独立性不足的困难,而由上级实施的监督效果也强于平级内控部门。

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控制评价的缺陷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达到互补的。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内控评价和经济责任审计在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以及结论认定上的高度相似性使得二者成功结合成为可能。而内部控制评价能够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并弥补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容、运用、指标体系和系统性实施等方面的不足之处,同时其自身的独立性不足缺陷也能够因为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性而得到自然修补。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全面引入内部控制评价以更好、更深入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参考文献:

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篇3

一、我区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

年,我们耀州区审计局,根据《审计法》的有关要求和审计实践,借鉴外地经验,制订了《耀县离任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向全县印发。试行办法从审计指导思想、审计目的、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审计方式、处理决定及审计纪律等八方面都做了比较详细、操作性强的具体规定。与的中办、国办下发的《暂行规定》基本相符。《暂行规定》印发后,我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废止了原试行办法。根据新规定的要求,我们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贯彻意见,以县委、县政府两办名义转发,在全县贯彻执行,并印发了《耀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本人应提供个人经济责任书面材料的通知》和《耀县审计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通知》,进一步保证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开展。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在年月,县委、县政府批转了县纪委等五部门关于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和指示。我们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规划、指导全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的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审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局长担任。到年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耀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原耀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随即撤消。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制度,审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交流审计工作经验。领导小组组长为时任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副组长为时任县纪委主要领导,成员有监察局、审计局、组织部、人劳局、财政局的负责人。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负责日常工作。年县上机构改革时,在八月成立了区经济责任审计局,与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副科级建制,行政编制共名,设局长名,其职责、职能、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落实暂由区审计局承担。

二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审计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按照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审计执法,团结奋战,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从年到年完成科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个,发现违规金额万元,其中:负主管责任万元,负直接责任万元,应纠正金额万元,其中:负主管责任万元,负直接责任万元,应交财政万元,已交财政万元。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经验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每年,区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后,我们就将离任审计项目列入全年审计计划,从年初开始,召开局务会、全体干部会重点安排审计工作。在具体审计实践中,统一安排,在审计中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搞好审前调查,制定好审计实施方案 。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审计:一是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二是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三是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四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及保值情况;五是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六是重大建设投资的决算和对外投资的经济效益情况;七是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八是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九是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相关的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十是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从年以前的审计情况看,虚列财政支出,虚列财政收入,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截留基层单位经费,挤占挪用专款、专项资金,预算外收入未缴专户,白条入帐、白条抵库等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入帐,帐务设置不全面、核算不规范,财务内控制度不严密,会计、出纳一人兼等问题仍旧存在,有待于进一步纠正、规范。

严格审计规范,保证审计质量,防止审计风险,搞好审计评价。我们进行离任审计,在要求审计组审深、审透、审全的前提下,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报告要经过审委会进行集体复评,充分采纳正确意见,努力使审计结果,审计对象划分,审计评价,法律、法规引用趋于准确。

充分调动全局干部努力完成任务,区上机构改革后,下达我局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编制只有名,面对艰巨任务,我们打破组(室)界限,合理调配审计小组,任务落实到组到人,所以,审计人员在努力完成国家审计任务的同时,离任审计任务穿行,才使离任审计任务圆满完成。

二年以来,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为各级党委正确考核、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监督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把审计监督,组织监督和纪检监督相结合,把对领导干部的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用客观数据和经济指标评价经济业绩和任期经济责任,增强了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党委和组织部门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初步形成了参考审计结果论政绩,依据政绩用干部的局面,减少和避免了用人失察失误等问题。同时,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有些反映有似是而非问题的干部,被澄清是非,为组织部门对该同志的正确任用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是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我约束意识,提高了严格履行职责的自觉性。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面知人用人的明镜。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对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有一个比较全面客观的评价,使政绩突出的干部得到充分肯定,违反财经法纪的干部受到查处,从而促进了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带头依法办事,自觉遵守财经法纪。审计结果反映的问题,对领导干部无论是在任、离任和继任都产生了较大的警示和教育效果,增强了认真履行任期职责,规范任期行为的自觉性。

三是帮助一些单位、部门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内部管理。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有的单位长期会计、出纳一人担任,缺乏相互牵制、制约机制;有的单位没有按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薄,有的甚至连现金账、银行存款账都未建,记的是流水账,分不清收入、支出中现金多少,银行存款多少。审计后,审计人员根据发现的不同问题,及时有针对性地帮助一些单位、部门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实践证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强新时期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也从中得到了一些体会和启示:一是紧紧依靠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前提;二是健全制度,规范运作,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力保障;三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四是改进方法,提高质量,是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重要途径;五是健全机构,充实审计力量,提高业务素质,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条件。

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及思考。

、我区在年乡级财政体制发生转变,乡级金库撤销,各项提留统筹统统取消,两税收入直入区级金库,所以,乡(镇)长的离任审计应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经费收支方面倾斜。

、我们审计人员工作方式、方法基本停留在原有的工作水平上,就帐说帐查问题,忽视产生问题的原因,责任划分还不够准确,审计评价还不够全面、准确。

、审计任务重与审计人员少的矛盾突出。审计职能难以发挥,按照经济责任编制,除了局长,审计人员只有一名,一个正常的审计组都无法成立,根本不能正常开展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相对较重,到了县乡换届,离任干部较多,也很难集中,在短时间内要把任务完成不尽可能,所以,完成时间跨度较大,及时性根本做不到,也影响审计质量。

四、今后工作思路和建议

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探索了一些方法和路子,为今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但与各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首先,要看到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防止一种片面的认识,好像经济责任审计就是挑干部毛病的,找干部问题的。其次,它又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审计,不仅可以发现和处理领导干部在经济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更重要的是可以对各级干部起到一个警示作用,增强依法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加强审计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审计干部素质也是一个重要动力。

(二)规范运作,依法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治性和业务性很 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政治前途,必须严格执法,规范运作。

(三)明确任务,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经济责任审计任务:

一是全面开展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争一个任期普审一遍。

二是加强对区委、区政府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争一个任期普审一遍,对重点部门和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要实行年度定审或根据情况两至三年审计一次。

(四)建立健全制度,改进审计方法,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风险大,必须通过建立健全有关法规和制度,规范运作,才能保证审计质量。为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近年来,中央了两个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市、区也都制定了相关规定和办法。作为具体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机关,在贯彻执行中,我们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规范审计程序,严格依法审计。一是认真执行根据委托授权立项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协商提出的年度委托审计计划或年度计划外需要增加的审计事项,报经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审计部门再统筹安排,制定方案,组织实施;二是审计实施要规范运作,包括审计通知书、承诺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业务文书都要统一规范;三是按规定报送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要依据审计组的报告写好审计结果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和委托审计的干部监督管理部门,不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

第二,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集中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同时为了避免重复审计,提高工作效率,我们要在审计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改进审计方法。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完全一样,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首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是审计机关一家所能够实施和完成的,它涉及到很多部门,比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计部门和其他一些部门,所以它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同时,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而经济责任审计又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因此,工作中要采取“三结合”的方法,即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离任审计与任职期间审计相结合;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相结合。总之,要通过改进工作方法,合理调配力量,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客观、谨慎。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是有限度的,不是万能的,它仅仅是对干部评价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最大的难点和关键是审计评价,审计评价的质量关系到考察使用干部依据的准确性,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成败。目前在审计评价标准尚未统一建立的情况下,更增加了难度和风险,因此,我们要十分重视把好评价关。一是应当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相关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不相关的经济责任不评价;二是对审计事项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评价,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事项和未经审计的事项不评价;三是要依据审计确认的数据尽量以写实的方式评价,没有审计证据的事项不评价;四是审计评价应区分前任与后任的责任。总之,审计评价必须坚持客观谨慎的原则,努力增强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五)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

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不是哪一个部门能够单独进行的,必须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才能取得成效,这也是我们在审计工作实践中取得的基本经验。近年来,审计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一定成效,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今后要更加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六)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难度较大,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全体审计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尽快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时,要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宣传,以扩大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方面的了解和支持。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社会效果。

为了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我们建议上级审计机关在以下几方面给我们予以支持:

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篇4

(一)资产管理分析。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需要将资金的真实性放在重要位置,并全面考察资产的完整性。其中,这涉及固定资产流失状况、无形资产是否受到损害及流动资产与实际是否相符等问题进行审查,以此来保证资产的属性,全面提高审计工作的实效性。同时,各部门还要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全面提高资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体系,以此来减少资金亏损问题,并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好财务风险防范工作,加快推进固定资产的更新,降低经济风险。(二)成果的真实性。在具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人员为了能够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提高审计工作的精确度,需要深入分析利润问题,并分析研究是否完成既定任务指标和利润的来源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每个部门都要制定经济指标,并对经济指标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审计各部门完成指标的情况。通过审计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可以更好地体现各部门的发展情况及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因此,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需要加大审计力度,全面审查经济指标完成的真实性,确保达到具体的审计目的。另外,审计人员在审查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经济效益的相关指标、债权指标和质量指标等。通过加大对这些指标的审计力度,以此来明确被审计部门的经济方向,全面提高资产质量,更好地促进部门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为了更好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需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构建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预防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当前,针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其有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需要针对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其相匹配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体系,将其作为法定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要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必经程序,以此来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在实际工作中给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多的重视。(二)明确审计重点。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之前,需要明确审计工作的重点,这样有利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即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需要侧重于对重大经营决策的审计,以此来评价领导经济责任。领导层在实际工作中,会根据市场环境条件及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重大的经营决策,这些经营决策会对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起到决定性影响。在具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审计内容要以经济责任人的责任为中心展开,即需要根据各个行业自身的特点来制定具体的审计内容。另外,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还要协调好自身和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三)改良审计手段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量较大,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因此,要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手段改良工作。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需要加大力度拓展审计线索的来源,深入到基层群众中,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看法。同时,还要充分借鉴常规审计的成果,并在审计工作中深入调查前一年度的财务收支报表,及时发现其中的问题,从而确定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实现对审计风险的有效控制。另外,还要在具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做到账实结合、重点与一般结合,全面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确保经济责任审计能够获得良好的效果。(四)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一直以来,虽然我国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进行了相应的研究,但并没有取得十分显著的成效。当前,我国还没有全面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因此,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针对不同的审计基础,寻找不同责任和各个单位性质之间的共性,构建与各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相适应的评价体系,确保其具有较好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具体性。同时,还要依据各单位制定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对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统一和严格的审计评价,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五)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在于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在于审计成果的运用。审计结果的公开是对责任人权力和责任最有力的监督,但审计结果的公开会形成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挑战、对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挑战、对干部管理改革的挑战、对纪监问责问之的鞭策等一系列问题。为了使经济责任审计效能最大化,企业内部需要建立审计结果公告机制、审计问题整改处理机制、审计资料综合分析机制、审计结果问责追责机制,使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制度管理环境,逐步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权的治理环境,真正发挥审计效应、转化审计的管理效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预控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滋生。(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经济责任审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而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需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性审计人员队伍,以此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水平。当前,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重视后备人才的培养,同时还要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提升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从而培养出一批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能够应用信息化技术的综合性审计人才。另外,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整合社会的审计资源,通过建立注册经济责任审计师考试制度,以此来选择一些优秀的经济责任审计师,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篇5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层次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量大的特点,我区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制度入手,建立了一整套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机制,为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序、高效的运转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一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机构。经区委批准,成立了由主管干部工作的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区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研究决定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二是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建立了由区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五部门组成的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办法、操作规程,监督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定期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协调工作,研究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三是针对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我区对科级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十分重视,在年合并建区之初,我们在原县和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合并建区后的实际,制定下发了《》,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范围、内容、方法等进行了专门的规定,之后又由审计机关牵头,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五大联席部门共同制定了《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操作指南》、《区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等文件,这些文件和规定的实施,从制度上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四是强化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职能。专门批准审计机关成立经济责任审计科,具体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具体工作运行程序上,于每年年初召开五部门联席会议,总结上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干部队伍在经济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新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之后五部门协调联动,组织、人事部门向审计机关发出具体的委托审计通知,并提供有关干部的任职期限、审计范围和审计主要内容等资料,纪检监察部门提供所掌握的该干部经济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线索,审计机关按审计程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上述一整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机制的建立,为我区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科学把握,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特殊的审计工作,与其他审计工作不同,审计对象是具有一定人、财、物权的领导干部,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不仅审计内容广泛、审计时间间隔跨度长,而且要对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经济责任进行界定和评价,事关被审计人的命运前途,审计责任非常大。因此,我们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突出针对性,加以科学的把握,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

(一)坚持“三个突出”,科学地把握经济责任审计特点。

一是针对审计对象的变化,突出了对责任的审计,对人的评价;二是针对审计内容的转变,在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财政财务收支、财经法纪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突出了对经济管理行为、重大项目决策和有关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资产的变化情况的检查;三是针对审计程序的特殊性,突出了人性化特点,审计部门从下发审计通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都坚持与被审计本人见面,对单位和个人实行双重送达,双重征求意见,认真倾听被审计人的意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合理。

(二)坚持“三个结合”,创新审计工作。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时间紧、任务重、时间跨度大,为提高审计效率,在工作中坚持“三个结合”: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各专业审计相结合。一方面审计机关在安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充分考虑其他专业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衔接的问题,适当扩大审计覆盖面;另一方面要求审计人员在各项审计工作中,注意收集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资料库,以减轻经济责任审计压力。二是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五部门在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时,选择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安排一定数量的任中审计,以便在领导干部离任时,缩短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同时也能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相结合。一方面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对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成果在抽查确认的基础上,加以有效地利用;另一方面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量相对集中的时候,组织抽调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人员,与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交叉组成审计小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有效解决审计力量不足问题。

(三)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的审计对象制定不同的审计侧重点。

在具体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部门根据不同的审计对象,从审计内容、审计方法、评价标准等方面确定不同的侧重点:一是对乡镇街道等有财政、经济指标单位的领导干部,侧重审计财政、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资产的管理情况、净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以财政收支审计为主,资产负债审计为辅;二是对纯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着重审计财务收支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三是对有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视管辖范围、权限和所承担的责任,统筹考虑,进行综合审计,必要时我们还要抽查其部分下属单位;四是对企业领导人的审计,主要审计其经营成果和资产负债情况,以资产负债审计为主。通过制定不同的审计方案,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针对性,使审计结果和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具体、更形象。

(四)坚持实事求是审计,做到客观公正评价。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实事求是审计的基础上对领导干部本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为此我们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四项原则。一是客观性原则,即以审计事实为依据,不带主观成份,以写实手法做出评价;二是准确性原则,即审计评价用语准确,不用修饰语言,不评价审计范围以外的事项;三是全面性原则,即全面分析审计结果和事实,不用单个事实或指标评价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整体情况;四是对比性原则,即根据净资产接任前后对比变化进行评价。以此来把握好审计评价“越位”和“缺位”的尺度,为组织人事部门正确使用干部提供可靠资料。

(五)深化审计内容,增强审计报告的实用性。

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干部考核内容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为增强审计报告的实用性,审计部门在具体审计中,一是注重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和考核,特别是对乡镇财政和有经济指标的单位,通过纵向与接任前和历史最好水平进行分析比较,横向与同行或相似单位进行分析比较,客观地反映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二是注重清理资产家底,特别是净资产与接任时变化比较,以此来衡量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其工作成果;三是审查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据此检查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并一一进行评价。使审计报告通俗易懂,方便使用。

三、注重成果运用,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干部监管和权力监督制约作用

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做好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关键。为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情况和查出的问题,深刻研究剖析,及时完善相应措施,堵塞漏洞。

一是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使用上的把关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作用就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把用人关。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由组织部门将其列入每位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考核档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运用审计结果,对业绩突出、遵守财经纪律的干部予以提拔任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情况进行调整交流或降职,以避免用人上的失误。如在年县区合并之初,审计机关对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提交了篇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使区委、区政府对名科局级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之后,参考审计报告对领导干部进行了合理安排,对领导干部进行了平级交流,对名领导干部降级使用。

二是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查办案件上的先导任用。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部门不断加强审计执法力度,认真对领导干部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进行分析,时刻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先后对名领导干部进行调查,人受到党政纪处分,经济责任审计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审计机关也连续多年被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如:

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篇6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都明确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一大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得到了公正的评价,界定了被审计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领导干部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经济责任审计于1999年开始探索至今,已有十二年的历史,成为当前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出台了《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9]20号),这是经济责任审计最初的审计依据,审计的对象明确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04年,中央五部委正式下发了《关于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省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从2001年逐步展开。经过几年的实践,经济责任审计逐渐成熟起来,2006年修订后的《审计法》第25条明确了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但是,经济责任审计除了需要从法律的高度明确地位以外,还需要从干部监督和管理的角度完善干部管理体系。2010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lO]32号)(以下简称《规定》),这次的审计对象进一步扩大,涵盖了绝大部分使用财政资金单位的主要领导。《规定》的颁布实施,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健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国家法治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审计机关通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发现被审计单位相关的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纠正问题和改进问题,从而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具有从事经济工作所必需的素质和决策水平,也能正确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其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纪。这就为干部管理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也因此成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三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廉洁勤政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可以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那些无视财经纪律、违法犯罪的干部,促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从政治上关心和爱护干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四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国的有效手段。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将领导干部权力的行驶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防止领导干部失职、越权以及滥用权力,促使领导干部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经济工作、管理社会事务,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引导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法行政。

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社会主义审计监督的制度创新,国内外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笔者通过几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践,并进行提炼总结,对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 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主要限于财务资料,还未涵盖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全部领域。财务资料只是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结果的一个方面,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的主要领域在审计实践中还未全面审查。

2 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不规范,导致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不够客观、准确。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相当不规范,有的评价太宽泛,除了评价经济责任,还对领导干部的行政工作、党建工作等包罗万象进行评价,超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造成极大的审计风险。有的评价过于简短空洞,无具体的内容和相应的意见,导致评价了等于没有评价,审计工作的成果未在审计评价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3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结果运用还不能满足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的劳动成果未切实发挥作用。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由于专业性太强,而且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审查结果与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作用形式大于实质,不能直接作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直接依据。

4 经济责任审计力量薄弱,导致大量的领导干部长期未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由于审计机关的审计力量少,每年只能审计几名领导干部,导致在同一时间只对少数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大部分领导干部未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结果缺乏横向的可比性,影响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标准的统一。

5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发挥有限,未全面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自的优势,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审计机关的独角戏。审计机关的单兵作战影响了经济责任的审计威信,审计的效果也大打折扣。而且最终出具的审计结果报告与审计机关的其他审计报告大同小异,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缺乏可行的目标导向。

6 经济责任审计未与绩效审计进行有效融合,无法推动行政问责等干部管理机制的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领导干部使用财政资金绩效的审查。然而,当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在绩效实践上还缺乏深入的探讨,无法从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上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造成资金使用与经济责任审计脱钩,形成资金使用绩效好与差的同等待遇。

7 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还不能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

评价,而经济责任包含的内容除了财政财务收支以外,还包括领导干部的科学发展、开拓创新、重大事项决策水平、廉洁自律等,这就需要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具备宏观经济知识、行政管理知识、财务知识、法律知识以及计算机知识,并具有相当层次的洞察分析能力,这对经济责任审计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人员主要擅长于财务资料的核查,对宏观经济的把握和行政管理的水平等相关知识还很欠缺,这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缺乏最基本的知识准备和坚实根基,难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水平。

二、解决的对策

根据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审计机关应与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密切联系,共同协商,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纵深发展。

1 扩大审计范围,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全部领域纳入审计范围。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审计范围覆盖到领导干部职责的所有领域,避免由于审计范围窄而加大审计风险。在审计过程中,除了审查财务资料,还要通过审要会议记录、发放民主测评表、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进行审计,延伸审计范围,拓展审计思路,通过全面细致深入的审计,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2 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价领导干部。在审计评价时,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完善的指标,直接的数据,准确的定性评价领导干部。具体可以针对各个行业、各部门的共性及个性,建立多层次且具有针对性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使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能够真实体现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

3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就是为干部监督管理服务,其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归宿。党委政府通过经济责任审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并对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组织人事部门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进行日常管理,为党委政府提供领导干部全方面的个人资料;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打招呼、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等问责措施。根据党务、政务公开的需要,逐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使广大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 充实审计力量,使经济责任审计覆盖所有的党政领导干部。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力量的不足,严重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使大量领导干部成为监督的空白地带。审计机关可以通过申请增加编制、聘请审计专家、转变审计组织方式等充实经济责任审计力量,使领导干部每年均接受一次经济责任审计,使权力的运用得到有效的监督。

5 加强联系,发挥优势,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发挥合力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主要由纪委、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盘15门等组成,部分地区还将财政部门纳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优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制度建设、安排部署、审计过程、结果运用、经验总结等应由成员单位全程参与,积极发挥自身特长,形成合力,凝聚集体成果。这既能有效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环境,也使经济责任审计站在党委政府的高度,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和成果。

6 将绩效审计理念融入经济责任审计之中,从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来评价领导干部。这既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落实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要求,也是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通过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查,反映出被审计领导在任职期间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绩和经济效益情况,从而能更全面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执行权的履行情况及其经济效益情况。经济责任审计只有与绩效审计结合,才能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层次,也才能使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适应社会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

7 提升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根据刘家义审计长在2011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大练兵,全面提素质”为主题的素质提升年活动要求,审计机关应借此良机,大力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素质提升活动,着力提升经济责任市计人员的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将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培养成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内部管理的行家里手,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经济责任审计队伍。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被赋予了重要的监督职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适应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合规效益性审计,以被审计领导责任履行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审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建立起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有力推进中国政府责任制的建立和问责机制的健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依法审计,规范程序,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要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锐意进取,为干部的监督管理履行审计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参考文献:

[1]《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2010.10.12.

[2]审计署考试中心编,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北京市: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周静

摘要:审计机关通过十多年的实践,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最初的探索到如今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干部监督管理与审计相结合的成功模式,为党委政府评价领导班子实绩,监督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执行廉政纪律情况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但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取得以上成就的同时,也由于当前的社会发展、客观环境、自身缺陷等原因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本文作者通过六年来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对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对策,与大家进行交流探讨。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对策研究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都明确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一大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得到了公正的评价,界定了被审计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领导干部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经济责任审计于1999年开始探索至今,已有十二年的历史,成为当前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出台了《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9]

20号),这是经济责任审计最初的审计依据,审计的对象明确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04年,中央五部委正式下发了《关于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省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从2001年逐步展开。经过几年的实践,经济责任审计逐渐成熟起来,2006年修订后的《审计法》第25条明确了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但是,经济责任审计除了需要从法律的高度明确地位以外,还需要从干部监督和管理的角度完善干部管理体系。2010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lO]32号)(以下简称《规定》),这次的审计对象进一步扩大,涵盖了绝大部分使用财政资金单位的主要领导。《规定》的颁布实施,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健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国家法治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审计机关通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发现被审计单位相关的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纠正问题和改进问题,从而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具有从事经济工作所必需的素质和决策水平,也能正确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其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纪。这就为干部管理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也因此成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三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廉洁勤政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可以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那些无视财经纪律、违法犯罪的干部,促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从政治上关心和爱护干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四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国的有效手段。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将领导干部权力的行驶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防止领导干部失职、越权以及滥用权力,促使领导干部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经济工作、管理社会事务,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引导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法行政。

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社会主义审计监督的制度创新,国内外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笔者通过几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践,并进行提炼总结,对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 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主要限于财务资料,还未涵盖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全部领域。财务资料只是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结果的一个方面,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的主要领域在审计实践中还未全面审查。

2 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不规范,导致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不够客观、准确。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相当不规范,有的评价太宽泛,除了评价经济责任,还对领导干部的行政工作、党建工作等包罗万象进行评价,超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造成极大的审计风险。有的评价过于简短空洞,无具体的内容和相应的意见,导致评价了等于没有评价,审计工作的成果未在审计评价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3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结果运用还不能满足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的劳动成果未切实发挥作用。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由于专业性太强,而且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审查结果与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作用形式大于实质,不能直接作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直接依据。

4 经济责任审计力量薄弱,导致大量的领导干部长期未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由于审计机关的审计力量少,每年只能审计几名领导干部,导致在同一时间只对少数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大部分领导干部未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结果缺乏横向的可比性,影响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标准的统一。

5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发挥有限,未全面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自的优势,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审计机关的独角戏。审计机关的单兵作战影响了经济责任的审计威信,审计的效果也大打折扣。而且最终出具的审计结果报告与审计机关的其他审计报告大同小异,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缺乏可行的目标导向。

6 经济责任审计未与绩效审计进行有效融合,无法推动行政问责等干部管理机制的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领导干部使用财政资金绩效的审查。然而,当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在绩效实践上还缺乏深入的探讨,无法从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上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造成资金使用与经济责任审计脱钩,形成资金使用绩效好与差的同等待遇。

7 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还不能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而经济责任包含的内容除了财政财务收支以外,还包括领导干部的科学发展、开拓创新、重大事项决策水平、廉洁自律等,这就需要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具备宏观经济知识、行政管理知识、财务知识、法律知识以及计算机知识,并具有相当层次的洞察分析能力,这对经济责任审计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人员主要擅长于财务资料的核查,对宏观经济的把握和行政管理的水平等相关知识还很欠缺,这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缺乏最基本的知识准备和坚实根基,难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水平。

二、解决的对策

根据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审计机关应与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密切联系,共同协商,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纵深发展。

1 扩大审计范围,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全部领域纳入审计范围。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审计范围覆盖到领导干部职责的所有领域,避免由于审计范围窄而加大审计风险。在审计过程中,除了审查财务资料,还要通过审要会议记录、发放民主测评表、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进行审计,延伸审计范围,拓展审计思路,通过全面细致深入的审计,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2 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价领导干部。在审计评价时,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完

善的指标,直接的数据,准确的定性评价领导干部。具体可以针对各个行业、各部门的共性及个性,建立多层次且具有针对性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使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能够真实体现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

3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就是为干部监督管理服务,其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归宿。党委政府通过经济责任审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并对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组织人事部门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进行日常管理,为党委政府提供领导干部全方面的个人资料;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打招呼、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等问责措施。根据党务、政务公开的需要,逐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使广大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 充实审计力量,使经济责任审计覆盖所有的党政领导干部。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力量的不足,严重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使大量领导干部成为监督的空白地带。审计机关可以通过申请增加编制、聘请审计专家、转变审计组织方式等充实经济责任审计力量,使领导干部每年均接受一次经济责任审计,使权力的运用得到有效的监督。

5 加强联系,发挥优势,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发挥合力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主要由纪委、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盘15门等组成,部分地区还将财政部门纳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优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制度建设、安排部署、审计过程、结果运用、经验总结等应由成员单位全程参与,积极发挥自身特长,形成合力,凝聚集体成果。这既能有效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环境,也使经济责任审计站在党委政府的高度,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和成果。

6 将绩效审计理念融入经济责任审计之中,从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来评价领导干部。这既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落实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要求,也是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通过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查,反映出被审计领导在任职期间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绩和经济效益情况,从而能更全面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执行权的履行情况及其经济效益情况。经济责任审计只有与绩效审计结合,才能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层次,也才能使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适应社会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

7 提升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根据刘家义审计长在2011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大练兵,全面提素质”为主题的素质提升年活动要求,审计机关应借此良机,大力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素质提升活动,着力提升经济责任市计人员的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将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培养成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内部管理的行家里手,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经济责任审计队伍。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被赋予了重要的监督职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适应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合规效益性审计,以被审计领导责任履行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审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建立起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有力推进中国政府责任制的建立和问责机制的健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依法审计,规范程序,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要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锐意进取,为干部的监督管理履行审计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篇7

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是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而产生,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而确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1986年9月,为适应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规定:“厂长离任前,企业主管机关(或会同干部管理机关)可以提请审计机关对厂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议。”经济责任审计从此在全国各地开展,并逐步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1997年9月同志对经济责任做出重要批示。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使经济责任审计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特定内容的、专门的审计门类。2001年,五部委联合发文,在明确要求全面开展县以下当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提出自当年起逐步开展县以上各级当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2009年9月,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央纪委全会多次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作出明确部署。近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审计署在广泛征求审计机关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规划》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十二五期间审计将全面覆盖政府一把手。所有这些,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与之对应,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研究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得出了不少富有价值的研究结论。回顾并分析已有的研究成果,不仅有利于发挥研究成果在实务工作中的作用,也有利于推动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本文的贡献在于:第一,系统总结了2000年以来国内学者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成果和重大进展;第二,汇总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热点问题,并分析其由于情境变化而展现出的未来趋势,为理论研究、制度修订和实际应用提供系统的参考。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文献研究

(一)经济责任审计论文数量及比例的统计分析

2000年以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活跃,年均仅约27篇。2000年以后到2010年(包括2000年)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研究相当活跃,共计3552篇。各年度经济责任论文数量及比例如表1所示。

从表1看出,从2000年到2010年的11年间,大多数年度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数量大致持平,只是在2001、2002和2003年三个年度的论文数量有明显偏多,年均在452篇。这是五部委提出自当年起逐步开展县以上各级当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影响。

数据来源: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

(二)期刊类别及其刊登经济责任审计论文数量的统计分析

笔者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检索项在核心期刊和权威期刊中进行检索,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核心期刊一栏,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篇名”的检索项,以“核心期刊”作为检索范围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进行查询。权威期刊从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0―2011来源期刊目录(以下简称CSSCI)下经济和管理类期刊中选取的与审计最为密切的期刊,包括《审计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

结合表1的统计结果表2显示,非核心期刊发表经济审计论文数量明显高于核心期刊,核心期刊668篇,而非核心期刊3552篇。11年间在权威期刊发表的经济责任审计论文合计69篇,其中在2005年较上年有明显增加。这是与2005年中国审计学会、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中国审计报社联合举办了经济责任审计研究有奖征文活动有关。

(三)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内容的分类统计

经济责任审计论文研究的内容及其分类如下:

1.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和理论基础、概念和内容、作用和意义等基本理论以及完善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和建议方面的论文。

2.审计技术:主要涉及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目标等方面进行研究的论文。

3.审计风险防范:主要涉及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特征、类型及防范。

4.实践与应用:主要是对国内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实践进行研究的论文。

5.文献及会议综述:主要是指国内举行的经济责任审计研讨会的综述论文及学者课文献综述。

6.其他:主要包括对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类别审计的比较、利用等以及从法律角度展开研究的论文。

笔者对权威期刊上的69篇论文进行精读后,按照主题进行分类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

下文将分专题对主要研究主题的进展加以回顾和评述。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理论

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基本理论问题的论文在69篇论文中所占比重约45%,主要原因是这一项涵盖的研究内容比较多。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理论基础

李季秀(2001)认为,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委托关系的产生则是导致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理论基础,经济责任审计是基于委托关系而产生的监督经营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靳建堂(2006)对集团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进行了探讨,在集团企业总部作为战略规划中心时,其子公司则成为收入中心、成本中心或者费用中心,经济责任审计表现为预算监督型;在总部职能定位于战略投资中心时,其子公司则承担投资中心的责任,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投资回报评价型;在总部作为战略控制中心时,其子公司则承担利润中心的职责,经济责任审计是利润实现评价型。崔孟修(2007)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国家审计理论、国家审计体制、国家审计职能作用、国家审计类型的丰富和发展。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应该讲环境保护责任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分别从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方面,分析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绿色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和内容、作用和意义等

卢相君(2001)认为,当企业一个神形具备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之时,也就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淡化之日,届时,审计风险、审计成本都将大大降低。彭振威(2005)认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监督、鉴证和评价活动,是在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把审计结果人格化,将审计结果落实到人的经济责任上。宋文阁(2007)将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定义为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直接安排或委托专门机构(或组织)和专业人员依据一定的标准和依据、遵循既定的程序对负有出资人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查、分析、评价、鉴证工作。刘颖斐、余玉苗(2007)认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机关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就其所在地区、部门或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经济活动所应负的责任,进行独立的监督、鉴证和评价的活动。

(三)完善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和建议

彭振威(2005)研究认为,加强和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是建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审计目标和发展方向,提高审计效率、正确界定企业经济责任、建立和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做好审计结果运用等。陈波(2005)认为,应为经济责任审计创造一个更好的制度环境,包括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强依法行政、健全政府经济决策的内部控制机制、完善政府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国家审计模式,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技术

(一)评价内容

洪承旭,阎建军(2002)认为,商业银行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从发展能力指标、资产安全性指标、资产流动性指标和财务效益指标四个方面予以确定。简燕玲、辛旭(2006)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干部所在地区综合经济指标的完整性、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效益性进行审计,以全面评价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研究认为,绿色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内容上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环境审计、绩效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有机结合,加强经济指标真实性审计。

(二)评价方法

贾震,王新华(2001)运用多元判别分析的方法研究构建了标准化的贝叶斯判别模型、未标准化的贝叶斯判别模型、费歇判别分析模型和Logistic判别分析模型等四个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监控模型。刘正午(2003)构建了复合审计评价系数与层次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经营者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型,以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任期经济责任。宋晴蔚(2004)认为,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应是期内全面审计与期外适当延伸审计相结合、账据数表的全面审计与必要的社会调查相结合、受托审计内容的全面审计与典型事项的重点解剖相结合、将被审对象的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相结合。王晓慧(2006)研究认为,为了克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局限性,提出建立信用约束、审计约束、法制约束具有战略性和可持续发展的三维模式审计机制。简燕玲、辛旭(2006)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包括,检查书面文件、分析、实物审计和调查的方法。

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认为,在绿色经济责任审计中尤其关注定量分析方法的选用,包括费用――效益分析、投入――产出分析等。

(三)评价目标

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研究认为,绿色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目标在于促进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中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责任的履行,具体表现为补偿和纠正经济活动中负外部性,提高利用环境资源的效率和效益。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范

秦小丽,常丽娟(2005)认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立足五点,包括着眼规定点、找准结合点、紧抓切入点、突出关键点、强化根本点。朱书依(2000)研究认为应重视和加强审前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的审计、将单位年度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同级审计”与“上审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附加程序、防范审计风险四方面来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五、结论与展望

如前所述,2000年以来理论界我国学者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成果丰富,实践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发展迅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缺乏可以直接借鉴的经验,因此关于未来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方向至少体系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

真正贯彻“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认真理解、认识和深入研究,任重道远。比如,按照审计受托责任关系理论,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关系如何认识;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分(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如何操作和实现;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的实施等如何落到实处,等等。只有对这些基本理论问题深入研究,才能将《“十二五”规化”》落到实处。

(二)细化规范审计内容和评价标准的研究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类型繁多,既涉及到地方党委和政府,又涉及到党政不同工作部门,还涉及到审判和检查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既涉及到执行层,又涉及到管理层决策层等。由于这些不同的审计对象及其领导人员所任职务和履行的职责、义务不同,因而对他们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关注的具体内容和评价指标肯定也不同。因此,要根据不同类型单位的义务和履职特点,深入研究不同类型单位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评价指标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用于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明确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责任的研究

在审计实践中,领导干部对责任界定十分重视。但是,审计人员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的问题后,如何界定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非常困难。因此,需要明确经济责任的归属、经济责任产生的因素以及经济责任的性质等;在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还要考虑其的权力。权力与责任对应,与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相关的经济责任才纳入评价范围。这时,需要划清前任与后人的责任,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的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等。只有把责任落实了,经济责任审计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绿色经济视角下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研究.

[2]崔孟修.2007.经济责任审计对国家审计的丰富和发展[J].审计研究.

[3]宋文阁.2007.关于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问题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

[4]刘颖斐,余玉苗.2007.视角下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研究.

[5]王晓慧.2006.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三维模式机制的构建[J].审计与经济研究.

[6]简燕玲,辛旭.2006.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问题的探讨[J].审计研究.

[7]靳建堂.2006.集团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探讨[J].审计研究.

[8]陈波.2005.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理论问题[J].审计研究.

[9]彭振威.2005.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探析[J].审计研究.

[10]秦小丽,常丽娟.2005.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刍论[J].审计研究.

[11]宋晴蔚.2004.论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方法[J].审计与经济研究.

[12]刘正午.2003.复合审计评价体系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的应用[J].审计研究.

[13]洪承旭,阎建军.2002.商业银行领导经济责任森及评价指标初探[J].审计与经济研究.

[14]卢相君.2001.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审计研究.

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篇8

(一)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全面把握、突出重点”的内在要求

“全面把握”就是要把所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全部纳入到审计监督的范围之内,都得接受审计。“突出重点”就是根据各地改革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所存在的突出和矛盾,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出发,集中精力,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全面把握、突出重点” 是一个事物的二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全面把握”是基础,但更是一种、一个过程:“突出重点”是建立在“全面把握”基础之上的监督管理。因此,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全面把握、突出重点”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和体现审计监督成果的有效途径。

(二)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提高质量、规范行为”的客观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的有效手段”,各级党委和政府都非常重视,广大干部群众也极大关注。但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容易造成离任时间与审计时间难于衔接,产生审计监督滞后的现象。二是党委、组织部门调整干部的不确定性,尤其是适逢换届年份,需要审计的对象多、工作量大,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势必审计质量。因此,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仅要有周密的年度计划,而且要有系统全面的长期规划。要改变经济责任审计被动、滞后的现象,必须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制定规范性条款或机制,通过规定和机制的约束力,使好的制度真正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三)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发挥审计最大效能”的现实需要

目前,多数地方已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选人、用人的必经程序。但是,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审计机关经常遇到审计资源不足与审计任务重、时间紧的矛盾。特别是在基层审计机关,他们不但要保证完成署定、省定、市定以及法定的审计项目,而且要及时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在此基础上,还需承担大量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为避免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有效解决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只有在充分考虑审计机关现有的审计资源和经济责任审计特点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有重点分步骤地安排年度审计计划,才能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发挥最大的审计效果。

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可行性

(一)不同岗位的党政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是不同的

对部门领导干部、地方领导干部以及领导人员来说,他们都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其承担的经济责任往往与其工作职责相关,但工作职责不等于经济责任。不同岗位的党政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存在较大差异。相对而言,党群系统的领导干部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很难用经济指标量化的行政责任和其他责任;而负有较大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和自由裁量权的经济管理部门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相对来说大得多,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也可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从这个角度来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分类管理是可行的。

(二)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提供了可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程序,并明确提出了“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按照领导干部培养的规划和计划来编制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离任必审”与“逢任必审”相结合。因为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都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如果说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为全面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创造了条件。那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为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提供了可能。

(三)现有的审计力量基本能满足“任期必审”的要求

在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对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实现“任期必审”是可能的。首先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保证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在充分考虑现有审计力量和经济责任审计特点前提下,对现有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筛选归集,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和滚动计划,每年安排与审计力量相匹配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通过几年努力,将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三、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基本框架及设想

(一)突出重点,“逢离必审”

权力并不能带来智慧与觉悟。从上来说,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者如果发生腐败的话,其腐败程度取决于他所拥有的垄断程度和自由裁量权及其责任感。从现实情况来看,一些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或经济犯罪案件,往往发生在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位。只有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审计,才能有效减少重大经济犯罪行为。因此,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和财政财务收支数额较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领导干部实行 “任期为主,逢离必审”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

(二)突破数量,提高质量

如果没有一定的数量作基础,审计范围过窄,势必责任审计的效果。对一般性的经济管理部门按照五年审一次的要求,实行“任期必审,离任抽审”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对审计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和性的上,加强综合,寻找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制度上、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统筹规划,兼顾一般

审计既是一种监督,又是一种服务。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经营管理、政策执行等行为的审计,来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干部管理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同时,经济责任审计也是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突出重点,而且要统筹规划、兼顾一般,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威慑力。对党群机关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采取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将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不留审计监督盲点。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领导干部经济行为过失的“校正器”;堵塞漏洞、强化管理的“推进器”;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警示器”。

四、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与“逢离必审”的关系

(一)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与“逢离必审”两者之间存在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关系

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实现“逢离必审”的手段和:“逢离必审”是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两者互相联系,互相促进。“逢离必审”既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又是一个对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从广义上来说,“逢离必审”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负责人在离开原工作岗位前必须接受审计监督,包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从具体要求来说,“逢离必审”是李金华审计长在全国经济责任审计会议上对审计机关提出的,从2005年起,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基本做到“逢离必审”、“先审后离”;对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领导干部逐步做到“逢离必审”。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正是贯彻落实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主要是为了集中现有审计资源,突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和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反映较大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监督,做到“逢离必审”。

(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实现“逢离必审”的有效途径

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篇9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4-0065-01

一、引言

在新的形势下,构建科学适用的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必将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和人力资本保值增值,为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奖惩和任用干部提供更加客观准确的依据。总的来说,构建符合国有企业实际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当包括:构建符合国有企业发展要求的经济责任评价内容体系,体现国有企业经营特色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满足审计项目需求的经济责任评价方法体系,以及准确反映评价结果的经济责任评价责任界定体系。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评价指标要全面,不仅要考虑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情况,还应结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指标。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到领导人员的个人能力、领导班子的团结能力。

2、客观性原则

选取的指标要客观性强一些,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内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少些主观因素的影响。

3、相关性原则

选取的指标当前工作的大局相关,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该履行的经济责任密切相关。

4、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是选取指标的一个重要原则,应在企业间普遍适用,同时要保持计算口径和计算基础是一致的,还要便于同行业间横向比较以及不同年份间纵向比较。

三、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难点

1、经济责任审计法规体系不健全,内容不够全面

目前,从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到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出台,尽管经济责任审计法规体系建设得到了推进,但仍落后于审计实践的发展。经济责任审计法规体系不健全,不能为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提供制度保障。此外,经济责任指标评价体系的内容不健全,缺少针对性,实际操作能力较低,致使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本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关联度不高。

2、审计结果的运用不完善

因为普遍存在着“先离后审”的现象,所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对领导人员的评价、任用方面就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除此之外,审计成果运用的落实机制也不健全,再加上审计评价结论在组织部门对干部的任用发挥的作用具有不确定性,利用审计成果进行责任追究的水平参差不齐,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就降低了审计监督的作用和结果运用的实际效果。同时,在审计的过程中,各机构之间的衔接程度不够,进而造成了审计结果的覆盖面有限,甚至出现重复审计的现象,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

3、审计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不够高

在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对内审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和标准,但是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不够高,风险意识差,责任意识不强,对工作也缺少热情,审计结果很容易被企业领导人的主观意志左右。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内审人员没有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甚至互相推诿责任,再加上审计行为不规范,从而导致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存在模式化和形式化,进而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应有价值的发挥,也使审计结论欠公正、客观。

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的方法

1、制定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确立在国有企业领导监督管理体系中经济责任审计所处的地位;第二,

明确国有企业领导的经济责任,界定出审计的范围和评价标准;第三,通过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评价办法,规范审计机关的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此外,要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体系,促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各方面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能够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以适应新形势下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要求。

2、构建符合国有企业发展要求的经济责任评价内容体系

第一,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单位内控制度和管理的健全性、有效性,特别是对各主要经济业务、高风险业务的内部控制与监管是单位领导人员的主要责任。通过对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的综合情况评价和业务流程评价,对内控执行的整体情况作出评价。对被审计人所在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符合性测试。

第二,评价经营管理及绩效责任。完成主要经济承包指标并取得经营业绩,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承担的主要经济责任。可以直接或间接地通过财务指标来评价经营业绩的优劣,所以,反映主要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就应成为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评价内容。反映获利能力的指标包括利润额、经济增加值、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反映偿债能力的指标包括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现金净流量负债比等。第三,评价重大经济决策责任。所谓重大的经济决策主要指对外投资、国有资产处置、建设项目投资、大额融资、大额资金分配、产权制度改革等重几大方面的决策。重大经济决策是否正确将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的存亡,针对这一点,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就要将其当作是风险控制风险控制,同时也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第四,评价安全稳定责任。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隐患治理等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国有企业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预防控制情况都是考核被审计人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具体包括:是否成立安全领导机构,是否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是否有相应的经费支持,是否有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安全规章的执行情况,安全事故次数,交通事故次数,设备安全事故次数,集体上访事件次数等。

3、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内容进行细化?

健全、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是构建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关键,所以要为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预算执行审计,具体审计领导干部所分配工作的执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财务收支审计,具体审计相关收入是否及时入账、上缴和不上缴经费的分配是否合理。此外,还要对被审计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重大经济决策和专项资金使用进行审计开展,主要了解其经济职责,并且重视对对领导人员廉洁从政的审计,审计其是否设有“小金库”等,从而了解其从政状况。

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篇10

经济责任审计是现代审计理论与中国特色审计实践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审计制度创新(蔡春、陈晓媛,2007)①。这一创新主要体现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是自然人而非组织,是我国特有的审计类型。马克思告诉我们,人之所以是人的重要体现在于主观能动性,经济责任审计直接将自然人作为审计对象,使其区别其他类型审计而存在。

我国国家审计体系目前采用的是“3+1”模式,其中的“1”即是经济责任审计,可见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审计体系中的重要而又特殊的地位。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upreme Audit Institutions,INTOSA)秘书长Moser,在2008年7月举行的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UN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UNESC)会议上指出,国家审计是良好国家治理的关键要素,国家审计是来公正和客观地评价政府是否负责和有效地管理公共资源并实现既定目标,从而帮助政府组织实现责任、改善管理,以增强公民和利益相关者对政府的信心。国家审计署刘家义审计长(2012)指出,“国家审计的本质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②,因此,国家审计具有国家治理功能。作为国家审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经济责任审计除具有一般审计具有的基础功能外,理应具有国家治理功能。

2010年12月,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新“两办规定”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组织协调、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审计评价与结果运用等方面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2011年7月,国家审计署出台的《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在第十一条专门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规定,要求“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进一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现代审计理论与中国特色审计实践相结合的一种审计类型,越来越受到重视,且其功能作用也在不断地增强,不再仅仅是一般的监督、鉴证和评价,更上升到“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无论是干部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还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都是国家治理的内在要求。从相关规定还可以看出,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非普通自然人,而是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他们是国家各个组织的治理主体。自古以来,“国治”即“吏治”,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即是发挥国家治理的功能。基于此,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国家治理功能,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

经济责任审计国家治理功能发挥的基础

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功能的发挥是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国家治理功能的基础。审计的基本功能包括了监督功能、鉴证功能和评价功能。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众多审计类型的一种,同样具备这三种基本功能。监督、鉴证和评价是组织治理的基础手段和重要方式,国家治理同样需要。

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功能指的是经济责任审计主体以相关法律法规为评价标准和依据,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复核,包括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是否正确、可靠,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是否合规、合理、有效,被审计对象有无违法违纪、损失浪费等,以达到解除其所负受托经济责任的目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鉴证功能则是指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和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进行检查和验证,通过审计结果来鉴定和证明被审计行为人受托经济责任是否得到全面有效履行以及履行程度如何的功能。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功能指的是经济责任审计主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发生的经济行为进行确认和检查,明确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在此基础上,肯定取得的成绩,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评价和认定,然后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功能可以为国家治理功能的发挥提供基本的治理信息,经济责任审计的鉴证功能可以提供必要的治理证据,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功能则可以提供重要的治理建议。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治理信息,还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治理证据和治理建议都是经济责任审计国家治理功能进一步发挥的重要基础。

经济责任审计国家治理功能理论分析

受托经济责任理论是解释审计的重要理论。何谓受托经济责任?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认为,受托经济责任是指授予一个被审计个人或实体的责任,显示他已经根据资金提供者的条件对委托给他的资金进行了管理或控制。加拿大审计长公署(OAG)认为,受托经济责任是指对授予的某项职责履行义务,做出问答,他假设至少存在两方:一方授予职责;另一方接受这一职责,并承担责任,对履行这一职责的方式做出报告。关于受托经济责任,我国著名审计学者蔡春在其著作中曾做过精辟的阐述:“受托经济责任的实质是指按照特定要求(所有者提出的或者社会提出的)管理和经营受托经济资源(资产)并报告其经管状况的义务。它包括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两大方面。”③

受托经济责任根据委托方与受托方的不同可以分为企业受托经济责任、组织内部的受托经济责任以及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其中,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委托方是公共资源所有者即人民群众,受托方则是政府。政府获得人民群众所委托的公共资源,就对人民群众负有公共受托经济责任,需要合理地经管公共资源,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民主的进步,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所反映的以委托人为代表的社会需要的层次与水平在不断提高和拓展,即委托人的期望与要求从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不断发展变化,由此也导致了受托经济责任的内容和要求的拓展。如从行为责任这个角度来说,其内容由保全责任、节约责任、效率责任等传统的责任内容向安全责任、认证责任、治理责任等新兴的责任内容拓展。因此,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拓展是审计具有治理功能的理论基础。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一种类型,它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的一种制度安排,通过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控,国家与社会公众之间形成一种制衡,可以有效减少国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克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并确保国家的制度决策、权力运用等行为实现社会公众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内嵌于国家治理结构之中。从理论层面而言,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中的一项制度安排,理应有助于提升国家治理效率;从实践层面而言,我国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并将其大力推广,这也验证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改善、提高国家治理效率中的作用。因此,作为国家审计中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安排可以服务和服从于国家治理的总体要求,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中重要和特殊的组成部分,其制度安排的优劣性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

经济责任审计国家治理功能实现的方式

经济责任审计国家治理功能的发挥需要有具体的实现方式。公共权力是国家治理的内在需求,政治民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手段,国家经济安全是国家治理的经济基础,三者缺一不可。基于此,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国家治理功能可以通过公共权力制约、政治民主推动和国家经济安全保障这三种重要方式来实现:

第一,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制约公共权力。权力作为现代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东西方古代哲学文献对其进行过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中文里“权力”一词来自对英文单词“power”的翻译。“power”引申自拉丁语动词“potere”,意为可以做某件事,“权力”则指通过意志的运用以达到某种目的的能力。由于权力存在天生的强制性和不平等性,一旦权力脱离了它所应该代表的利益而去追逐私利,权力往往会蜕变成裸的暴力。因此,“控制和约束”是与“权力”相伴而生的。我国古代的法家思想著作《管子》中提到“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为大治。”④法国十八世纪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说道:“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有权力的人们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⑤可见,权力需要制约在中西方已是根深蒂固的思想。

审计因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受托经济责任按照委托人、受托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企业受托经济责任和组织内部的受托经济责任,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决定着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所以也决定着经济责任审计的产生与发展。在现代民主和法治制度下,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社会的一切权力和财富归人民所有,人民将公共资源委托给国家,国家就需要对人民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

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需要运用公共权力,或者说国家权力的运用是为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而服务的。为了保证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的履行,需要进行国家审计监督。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是公共权力运用的主体,他们直接决定着公共权力运行的效果,也即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公共权力的运行需要制约,审计作为监督的一种,必然要在公共权力制约过程中发挥相应的功能作用。经济责任审计的最大特点是审计对象的特殊性,与其他审计类型将被审计单位作为审计对象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是自然人,而且是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对公共权力的运用可以产生直接的制约作用,因而可以实现国家治理功能。

第二,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民主政治,是凭借公共权力,和平地管理冲突,建立秩序,并实现平等、自由、人民等价值理念的方式和过程,是国家治理的内在要求和基本手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不渝的奋斗目标。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是最大多数人享有的最广泛的民主。因此,全体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中的委托人,委托人利益的保障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对受托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审计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2010年,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十二五’期间审计工作要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迈上新台阶”;在2011年的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上,刘家义审计长进一步指出:“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国家治理和干部监督管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著名审计学家杨时展教授曾有过精辟的论述:“民主,是现代审计的实质,审计,是民主政治的表现;民主,是现代审计的目的,审计,是现代民主的手段。没有现代审计这一手段,就很难达到现代民主这个目的;而没有现代民主这个目的,现代审计也就失去其意义。”⑥

从审计机关领导和学者的观点中可以看出,经济责任审计理应发挥民主政治的国家治理功能,起到促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作用。另一方面,现阶段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离不开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因为无论是在整个国家还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在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他们是旗帜,是号召和团结人民群众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的舵手,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一种类型,其审计对象恰恰是作为自然人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监督和制约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在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履行行为,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胜任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舵手职责,有助于实现国家治理功能。

第三,经济责任审计可以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家经济安全是民众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经济基础。当国家的经济安全无法保障时,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也就无从谈起。国家经济安全可从两个方面定义,一方面指国家经济利益的获取受到保护,国家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不受到破坏,国家经济处于不可分割的状态;另一方面则指抵御国内外政治、经济、军事变动而带来的冲击的能力,抵抗经济入侵和防范经济危机的能力。国家经济安全既包括国内经济安全也包括处于全球环境中的经济安全。

无论是国家内部的经济安全还是处于全球环境中的国家整体的经济安全,都需要有一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来保障。决策机制的存在可以出台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政策和方针;执行机制的存在使得这些政策方针具有了执行的行为主体;对于制定的政策是否切实有效,执行是否及时到位,能否达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目标则需要监督机制来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则属于监督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政策方针的制定和执行主体以及最终负责人恰恰是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将制定和执行主体以及最终负责人作为审计的对象,监督和督促其切实有效的制定、及时到位地执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政策,使得国家经济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从而实现国家治理功能。

【作者为曲靖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注释】

①蔡春,陈晓媛:“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作用及未来发展之研究”,《审计研究》,2007年第1期,第10页。

②刘家义:“论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6期,第60页。

③蔡春:《审计理论结构研究》,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1页。

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篇11

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在开展多年的基础上,审计覆盖面不断扩大。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21083名企业领导人员。全国大多数省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在离任时都经过了经济责任审计。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审计力度也在不断增强。2002年,全国共审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2178人,比2001年减少了26%,但查出领导人员及涉案人员的个人经济比2001年增加了17倍,为2.2亿元。2003年的审计人数与2002年基本持平,但查出的违规行为金额却是2002年的1.6倍。

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已在全国普遍推开,1998年到2003年,共审计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13.6万人。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属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各地县级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之一。据对全国20个省的236个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从1999年开始,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占审计项目总量的比重逐年递增,到2002年已增加到37%,投入的审计力量也由1999年的20%增加到2002年的38%。不少地区已经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工作格局。几乎所有省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在职务变动时都经过了经济责任审计。一些地方的县人大还作出决定,未经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不予任命。

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范围在逐步扩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3年,全国共审计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27878人,其中地厅级1605人,县处级26269人。多数省、区、市都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范围扩大到省地市直属部门的领导干部,广西、湖南、四川、云南、吉林、陕西、内蒙古等省(区)还形成了制度。各地还积极开展了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特别是政府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大、多,所承担经济责任不明确,审计的难度大,探索市长、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将经济责任审计推向深入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市长、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并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各地基本上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其中不少地方还成立了由党委、政府领导任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地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确定工作计划,解决困难问题,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等有关部门,逐步形成了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大多数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有些地市的机构还高配半格,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各地在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规章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管理、审计内容、审计、组织程序、处理处罚、成果运用以及审计项目的名称、审计报告的起草、审计文书的传递、审计责任的认定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基本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些省(市)还通过了人大立法,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

二、经济责任审计成效明显

经济责任审计从产生到现在,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地区)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地区的经济指标、重大决策、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的核查和评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具有从事经济工作所必需的素质和决策水平,也能正确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其经济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纪,这就为干部管理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依据。1998年到2003年,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参考审计结果,共给予12095名领导干部免职、降职、撤职,党纪政纪处分1254人,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3904人。如今,越来越多的省(市)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环节。有些省(市)明确规定,审计结果报告必须进入党委、政府用人决策程序,依据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作出任免使用决定,不见审计结论不作出任免决定。还有些省(市)把经济责任审计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监督和管理中,实行财经违纪一票否决,还有些省(市)对拟调任的领导干部实行“待审制”、“试用期制”、“负责人制”,对审计结果有疑义的缓用,有问题改正不彻底者不用,有突出政绩者重用。2003年湖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与管理中的法律地位。

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干部任前、任中和离任全过程,是对领导干部用财权的具体监督,是发现干部问题,结合群众举报调查核实情况的方法之一,是对干部进行财经法纪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制度上遏制腐败的有效举措,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深远意义。据统计,1998年到2003年,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各种违规行为金额3301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55亿元,其中由于领导干部直接经济责任造成的违规行为金额219亿元,损失浪费金额43亿元。审计还发现个人经济问题12.4亿元。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广大干部也是一种和警诫。经济责任审计这些年来查处的大案要案,如浙江省原供销社主任朱承岭渎职、挥霍公款案,四川省原工商局局长李太银以权谋私将公款出借给亲友造成巨额损失案,昆明市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假借与外商合资办企业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案,湖北省枣阳市原局长贪污受贿案等,在社会上都引起了较大反响,震慑了腐败分子,维护了财经法纪,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职责的意识。不少地方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探索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审计结果通报制度等措施,达到了防患于未然的目的,起到了审计一个,警诫一群的作用,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审计通过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决策能力、经营水平、遵守财经法规情况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将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防止领导干部失职、越权以及滥用权力,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经济工作、管理事务,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引导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法行政,加强了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比如一些地方从落实“的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角度,对“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审计提出了明确要求;还有一些地方将重心放在了宏观层面的,通过对审计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和普遍性问题的深入,从完善内控制度和决策机制方面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旨在用制度化建设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从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

三、经济责任审计任重道远

随着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日益凸显,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期望越来越大。为此,我们应该继续努力,不断探索,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推向深入。

首先,扩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来,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在全国普遍开展,并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01年,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审办发[2001]了号),要求对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工作。,对县处级、地厅级和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工作也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进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几年来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已经摸索出了较为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式和审计,取得了较为成熟的经验。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范围扩大到地厅级已是大势所趋,扩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将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其次,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审计质量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生命线,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以有效运用的前提。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不断提高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深入、不断发展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因此,我们应当充分重视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问题,不断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在审计实践中恪尽职守,不断探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法。

第三,继续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只有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才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因此,应充分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转化运用,结合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逐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监督机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真正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依据,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篇12

一、研究背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实现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预示着全国各地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步入审计全覆盖的常态化阶段。十八届六中全会于2016年10月在北京举行,中心议题是全面难现蔚常在反腐败制度建设上将持续发力,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新时期发现腐败、揭露腐败、治理腐败的和反腐利剑和“免疫系统”,必将在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二、地方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地方审计部门工作的重点之一,各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正处于由离任审计逐步转入任中审计的关键时期,但目前地方的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理论上和审计实务中均存在缺乏统一量化考核指标、审计结果利用率低,审与用之间“两张皮”、相关部门沟通不畅等亟待改进的地方。

(一)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统一的量化考核指标

我国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以来,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体系,最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也未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作出原则性说明,这直接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效果,[1]这也是困扰我国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大难题。

(二)现行的先离任后审计的工作方式成效不高

在长期以来的审计实践中发现,有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部分新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财经法纪意识不强,对相关经济责任不清晰,导致任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现在执行的审计还是以离任审计为主,经济责任审计变成了一项事后监督,如果在任职之初,领导干部就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经制度等熟悉了解,做到关口前移,早提醒、早防范,就会防止管理失控、小问题铸成大错误。[2]

(三)审计结果利用率低

在现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对审计结果的使用差强人意。审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管理不够精细化,对于审后未整改的审计问题缺乏健全的监督体系,使得经济责任审计“一审了之”,没有专门机构负责审计结论落实的状况,客观上降低了审计效能。

(四)相关部门之间沟通不畅

在审计实务工作中,由于各单位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尚未建立或不够完善等原因,普遍存在经济责任审计与结果运用、责任追究脱节,很大程度上存在审计查处与整改和成果利用“两张皮”,缺乏协作机制,影响审计效果的运用。

三、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形成考核“记分卡”

但就目前而言,国内统一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原则尚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成为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和难点。[3]是经济责任审计专业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形成一套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权威的评价结论必须以科学的评价指标为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必须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此,科学引进平衡计分卡的概念,对应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建立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汇总打分。评价指标体系可从经济责任的内容层面和经济责任的综合特征层面这两个方向对领导人经济责任进行评价,每个方面设置不同的权数,审计人员可根据审计要求选择一个或两个方向同时进行评价,[4]为经济责任界定提供依据。

(二)把握资金使用各个环节,形成调查“全跟踪”

在审计实践中,利用多种审计手段全方位获取调查对象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高度关注财政、金融等政策实施情况和运行效果,密切关注县域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领域改革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和薄弱环节,促进民生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明确协作配合、统筹制定计划,形成问责“大合力”

各部门对审计成果的运用要做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握指成拳,形成合力。一是明确组织领导、加强联络沟通。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各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协作配合事宜,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室、审计机关法规科负责具体沟通联络工作。对相互移送的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加强与审计机关沟通协调,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踪掌握相关情况,并强化调查处理结果运用。二、明确协作配合、统筹制定计划,审计机关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前,应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纪检监察机关需要审计查证的事项,应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机关视情列入年度审计计划。三是实行资源共享,成果互用。各部门完善问题线索相互移送和协作配合制度,明确细化指导意见,聚指成拳,形成合力。

(四)立足地方政府廉政建设,形成问责“全覆盖”

高度关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情况,深入落实“任前告知、任中审计、离任审计、离任交接”四位一体的审计机制,推动监督关口向事中、事前监督转移,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局面。一是要扫除盲区,推进审计对象全覆盖;二是要关注经济责任,推进审计内容全覆盖;三是要创新模式,推进任职过程全覆盖;四是要多措并举,推进渠道手段全覆盖。综合以上四种手段,把握审计重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做到一审多用,一审多果,节约审计成本,避免只求数量、不顾质量的做法。[5]

(作者单位为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简介:李莘(1989―),女,山东日照人,助教,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方向:会计审计(会计制度研究、内部控制、经济责任审计等)。宋艳梅(1974―),女,山东日照人,讲师,研究方向:会计审计(会计制度研究、企业内部控制等)。]

参考文献

[1] 李晓春,高维红,李艳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商业会计,2011,21(27):38-40.

[2] 李华.对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J].中国市场,2012(48):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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