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产业的特点合集12篇

时间:2023-07-21 09:13:28

医药产业的特点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1

中图分类号:R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生物医药产业的概念

生物医药产业是由生物技术产业与医药产业共同组成。生物技术是以现代生命科学理论为基础,利用生物体及其细胞的、亚细胞的和分子的组成部分,结合工程学、信息学等手段开展研究及制造产品,或改造动物、植物、微生物等,并使其具有所期望的品质、特性,进而为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手段的综合性技术体系。“生物”产业作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将主要面向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三大领域。而毋庸置疑,生物医药产业将是其中主要组成部分,占比将是最大的,政策支持力度也将比较显著。目前60%以上的生物技术成果主要集中应用于此,用以开发特色新药或对传统医药进行改良,由此引起了医药工业的重大变革。生物医药产业来说,十二五规划草案中也确定了发展重点,包括基因药物、蛋白药物、单克隆抗体药物、治疗性疫苗、小分子化学药物等

作为医药行业中的一个子行业,生物医药行业的历史虽然相对来说比较短暂,但是发展势头非常强劲,其市场增长速度已经连续多年高于医药行业的整体速度,成为朝阳产业中的朝阳产业。

二、相关名词解释

1.生物药物

生物药物包括直接从生物体分离纯化所得生化药物及利用基因重组技术或其他生物技术研制的生物技术药物和生物制品。生物药物是运用生物学、医学、生物化学等的研究成果,综合利用物理学、化学、生物化学、生物技术和药学等学科的原理和方法,利用生物体、生物组织、细胞、体液等制造出来的一类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的制品,包括生物技术药物和原生物制药。研制过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实验研究;小量试制;中间试制;试生产;正式生产。

2.生化药物

生化药物一般是系指从动物、植物及微生物提取的,亦可用生物-化学半合成或用现代生物技术制得的生命基本物质,可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的生化物质。其中部分现已通过化学合成或生物技术制备或重组,如氨基酸、多肽、蛋白质、酶、辅酶、多糖、核苷酸、脂和生物胺等,以及其衍生物、降解物及大分子的结构修饰物等。

生物工程

是指运用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等原理与生化工程相结合来改造或重新创造设计细胞的遗传物质、培育出新品种,以工业规模利用现有生物体系,以生物化学过程来制造工业产品。简言之,就是将活的生物体、生命体系或生命过程产业化过程。 是现代生物科学和工程技术相结合的产物。

生物制品

一类用于疾病诊断或防治的制剂。即应用自然的或借助基因工程、细胞工程等技术,获得各种微生物、细胞、动物和人源组织、液体等生物材料而制备。主要包括疫苗、菌苗、血液制品和诊断用品。根据生物制品的用途可分为预防用生物制品、治疗用生物制品和诊断用生物制品三大类。

基因组药物

是指利用基因序列数据,经生物信息学分析、高通量基因表达、高通量功能筛选和体内外药效研究开发得到新药候选物。其优势是以庞大的人类基因资源及其编码蛋白质为原材料,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可大规模增加新药的数量,缩短新药开发的时间。基因组研究最终可能导致几千个新药的问世。现在运用这一技术研制的生物活性多肽类药物有几十种,如胰岛素、生长激素、抑长素、促红细胞生成素等。此外,还有细胞因子类药物,如干扰素、白细胞介素、肿瘤坏死因子等,以及多种疫苗,如乙肝疫苗、流感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

三、生物医药产业特点

纵观全球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历程,可以总结其特点为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长周期的“四高一长”。

1.高技术

主要表现在高知识层次人才和高新技术方面。医药制造业是一个知识密集、技术含量高的多学科先进技术和手段高度融合的高科技产业群体。以基因工程药物为例,上技术涉及到目的基因的合成、纯化、测序;基因的克隆、导入;工程菌的培养及筛选;下技术涉及到目标蛋白的纯化及工艺放大,产品质量的检测及保证等。

2.高投入

生物制药投入相当大,主要用于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医药厂房和设备仪器方面。新药研究开发(R&D)过程,耗资大、耗时长、难度不断加大。目前世界上每种药物从开发到上市平均需要花费15年的时间,耗费8亿~10亿美元左右。美国制药界在过去的20 年间,每隔5年研究开发费用就增加1倍。全球十大药厂的研发费用,约占营业额的 8-15 %,生物药品的研发费用所占资金更是比一般药物要高出许多。通常,一个新药的开发生产,有55%的工时用于研发,10%用于销售,19%用于生产还有其它。生物制药对医药厂房和设备仪器要求很高,且属于一次性投入,这又需一大笔资金。

3.高风险

生物医药行业的风险来自产品开发风险和市场竞争风险。

产品开发风险:从全球制药产业来看,研制开发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很关键,一节败下将前功尽弃,并且某些药物具有“两重性”,可能会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而需要评价。一个大型制药公司每年会合成上万种化合物,其中只有十几、二十种化合物通过实验室测试,而最终也可能只有一种候选开发品能够通过无数次严格的检测和试验而成为真正的可用于临床的新药。目前,新药研究开发的成功率还比较低,美国为1/5000,日本为1/4000。即使新药研发成功、注册上市后,在临床应用过程中,一旦被检测到有不良反应,或发现其他国家同类产品不良反应的报告,也可能随时被中止应用。

市场竞争风险:“抢注新药证书、抢占市场占有率”是开发技术转化为产品时的关键,也是不同开发商激烈竞争的目标,若被别人优先拿到药证或抢占市场,则全盘落空。同时,产品的销售还面临严峻的营销竞争风险。

4.高收益

药品实行专利保护,药品研究开发企业在专利期内享有市场独占权。由于药品研究开发的高额投入,制药公司一旦获得新药上市批准,其新产品的高昂售价将为其获得高额利润回报。美国Amgen公司1989年推出的促红细胞生成素(EPO)和1991年推出的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在1997年的销售额已分别超过和接近20亿美元。仅仅是一个人体肥胖相关基因的克隆,便可以2千万美元的身价卖给Amgen公司,且随该基因的临床应用,Amgen将为之继续投资8千万美元;一旦开发成功投放市场,将获暴利。

5.长周期

生物药品从开始研制到最终转化为产品要经过很多环节:试验室研究阶段、中试生产阶段、临床试验阶段 (I、II、III期)、规模化生产阶段、市场商品化阶段以及监督每个环节的严格复杂的药审批程序(图1),而且产品培养和市场培养较难。所以开发一种新药周期较长,一般需要8-10年、甚至10-12年的时间。即生物医药的研发周期长、投资大、风险大,因此其过程复杂,往往需要一定的规模支持。

图1生物药品长周期示意图

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理论依据

1.江苏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

《江苏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2)》中指出,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是江苏应对当前全球金融危机、谋求未来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高技术新兴产业。新医药产业以新技术、新工艺、新剂型、新装备等的开发应用为特征,是蕴含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最具广阔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主要包括生物技术药、中药、小分子药物和医疗器械、生物试剂、医用材料等。世界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正处在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生物经济”已现端倪,将成为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又一战略驱动力。我省科教优势、开放优势明显,主动参与和积极承接全球技术与产业转移能力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加快发展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的良好条件。加快推进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是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结构优化和质态提升的紧迫任务,是加快向创新型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

2.可持续发展理论

进入新世纪以来,生物医药发展非常迅速,基本上被认为是21世纪增长最为迅速的领域之一,这也是全球化产业竞争的要求;在以前,产业发展要求更多着眼于成本、价格、功能,而目前产业发展模式和发展理念正在发生变化,需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绿色环保和品质,也就是把功能、价格、品质、绿色环保等进行综合判断,生物医药产业可替代传统医药产业,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

参考文献

[1]陆倍倍,胡向军等,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现状,中国医药技术与管理,2008,2(7):39-46

[2]生物医药产业现状,生命经纬

[3]生物产业概念大扩容,生物医药获利好,全国药品网,2010.09.15

[4]生化药物的定义,寻医问药社区,2009,05,19

[5]陶慧莉,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浅析, 2010,9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2

长期以来,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和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医药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得不到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野生中药资源破坏严重;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人才匮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开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一)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积极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大公立中医医院的改造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县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订中医诊疗常规、出入院标准、用药指南、临床诊疗路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培育、培养一批名院、名科、名医。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二)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推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强引导和管理。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一)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开展中医药古籍普查登记,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加强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整理历代医家医案,研究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和诊疗经验,总结中医药学重大学术创新规律。依托现有中医药机构设立一批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系统研究其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整理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经验,形成技术规范。挖掘整理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加以总结和利用。

(二)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整合中医药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科研基地特别是国家和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系统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加强重大疾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医药事业需要,规划发展中医药院校教育。调整中医药高等教育结构和规模,坚持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按照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施教,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和基本实践技能培养。选择部分高等中医药院校进行中医临床类本科生招生与培养改革试点。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国家支持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业和课程,重点建设一批中医临床教学基地。

(二)完善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制度。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制订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落实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妥善解决取得执业资格的师承人员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健全继续教育网络。

(三)加快中医药基层人才和技术骨干的培养。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定向为农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措施。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培训。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制订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造就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一大批中青年名中医。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开展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

(四)完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制订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评价标准,改进和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的中医药专业考试方法和标准。建立国家中医药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建立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

六、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一)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加强对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开展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快种质资源库建设,在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建设保护区,建立一批繁育基地,加强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研究,促进资源恢复与增长。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合理调控、依法监管中药原材料出口。

(二)建设现代中药工业和商业体系。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扶持与保护力度。优化中药产品出口结构,提高中药出口产品附加值,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加强中药管理。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充分体现中药特点,着力提高中药新药的质量和临床疗效。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质量和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的管理,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

七、加快民族医药发展

加强民族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就医条件,满足民族医药服务需求。加强民族医药教育,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医药人员素质。完善民族医药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加强民族医药继承和科研工作,支持重要民族医药文献的校勘、注释和出版,开展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单验方等整理研究,筛选推广一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建设民族药研发基地,促进民族医药产业发展。

八、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

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保护,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大对列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力度,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创造良好传习条件。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弘扬行业传统职业道德。开展中医药科学文化普及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九、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开展的传统医药活动,进一步开展与外国政府间的中医药交流合作,扶持有条件的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援助、政府合作项目中增加中医药项目。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文化对外宣传,促进国际传播。

十、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医药产业发展要求,编制实施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二)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研究制订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3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6-0238-02

为适应社会对医药人才的多元化需求,很多中医药院校开设了医药经济贸易、医药营销、医药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这些专业是由医学、药学、经济学、管理学、营销学等学科的交叉形成的新兴专业。教学实践、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表明,在这类专业中开设医药产业经济学课程是必要的。该课程立足于产业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针对医药院校的医药经济贸易类专业的本科学生开设。

一、医药产业经济学是医药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

1.医药产业经济学是产业经济学的分支学科。产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介于企业和国民经济之间的“产业”,主要研究产业内部各企业之间、产业自身、产业间相互作用关系的规律以及产业布局规律等的科学。医药产业经济学是将成熟的产业经济学理论用于分析医药行业,以医药产业为研究对象,从中观产业层面剖析医药经济的性质和运营状况,运用产业分析的基本框架揭示医药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为医药领域的宏微观决策提供支撑的一门应用性学科。

2.医药产业经济学体现了有关学科交叉的特性。医药产业经济学是由产业经济学、医药学综合知识、药事法规等多种学科有机结合与相互渗透而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而不是几门学科简单拼凑。它从相关学科交叉点出发,展开医学、药学、经济学等多角度探讨,建立完整体系的学科。医药产业经济学一方面作为产业经济学的分支,要应用其基本理论和分析框架,同时医药产业本身是一个特殊产业,又有其自身的发展特点,特别是结合医药产业实际,注重产业经济理论的运用。如对医药产业经济总体运行状态、医药产业内部结构协调与发展、医药产业内各企业的竞争与合作行为等问题的分析都体现出交叉学科的特点。

二、医药产业经济学在医药贸易类专业中的作用与地位

1.医药产业经济学是医药贸易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当今医药行业不仅需要专才,更需要复合型人才。所谓复合型人才即既要掌握医药专业知识,熟悉医药市场,具备医药的学术背景;又要兼具经济管理学科知识体系,能够将经济管理学科的原理和方法运用到医药产业中的人才。目前,这种综合素质的医药专业人才较为缺乏,也正是由于相关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还不够完善,使得现有的医药产业经济研究水平整体不高,研究体系也不够健全。因此,客观上要求建设一个具备完整且综合知识体系的独立的学科专业,医药贸易类专业作为交叉型学科专业,较好地适应了这种需求。

在现有医药贸易类专业中,经济学类基础课程一般都开设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医药类基础课程大多开设了医药学综合、药理学、药剂学等;专业课程有医药国际贸易学(偏宏观)、医药商品学(偏微观)、医药市场营销学和医药营销实务(偏微观)、医药企业管理学等。医药产业经济学作为中观经济学,是该类专业的一门基础课,它的开设使该类专业培养计划更加合理,课程体系联系更加紧密,知识结构更趋完善,适应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不仅能很好地解决了人才培养计划中宏观与微观经济理论知识之间的沟通问题。也融合了经济管理类知识与医药专业知识。如医药产业的分类与介绍对专业课程的学习提供了一个整体概览;医药产业结构与关联理论对医药国际贸易和医药商品学的学习都提供了很好基础。

2.有助于提高医药贸易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现有的教学实践和对学生的调查显示,医药产业经济学的作用不仅在于成为两类知识的纽带,重要的是有助于培养学生运用经济管理知识去理解、分析和解决医药行业中的一些问题-的能力。医药产业经济学课程侧重于从总体上把握医药市场,将产业经济学的原理方法应用于医药产业各环节的分析中。如运用医药市场结构理论可以进行医药竞争者分析,解释医药市场中的“过度营销”现象;企业行为理论不仅对医药市场营销学中4P策略的学有裨益的,也可以分析医药企业的产品差异化、技术创新行为等许多实际问题;产业政策的学习和相关案例分析则有助于理解医药政策法规,并有助于学生提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相关政策的能力。

三、医药产业经济学课程设置与教学探讨

医药产业经济学的地位与作用决定了该课程的内容设置特点,课程设置既要实现医药学与经济管理两类知识的沟通,又要注重学生知识运用的能力提高;既要考虑到它是产业经济学的分支,又要体现医药产业的特点。

1.医药产业经济学课程内容设置与知识结构。该课程的前期课程有: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医药学综合知识和药事法规等。内容上将产业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贯穿其中,以医药行业的分类为起点,研究医药产业结构与关联、产业组织等基本问题,揭示医药产业经济的特征和规律。就内容设置而言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介绍医药产业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方法和意义以及中国医药产业发展概述。第二部分为医药产业的结构与关联。主要介绍医药产业结构和产业关联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及其应用。通过医药产业的分类、医药产业结构和医药产业关联的学习,使学生从总体上把握医药产业的概貌,掌握医药产业链各环节,上下游产业和关联产业。理解医药产业结构演变及其规律,了解中国医药产业的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第三部分为医药产业组织。主要介绍医药产业组织理论和分析框架及其应用,这一部分的内容也是本课程核心部分。通过产业组织理论和分析框架的学习,使学生能够运用这些理论和思维模式分析医药产业中出现的大量经济现象。特别是熟练运用市场结构和企业行为理论。并将医药企业的研发和技术进步等内容纳入到企业行为章节中。第四部分为医药产业的布局。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中国目前医药产业的区域发展状况,能够运用空间聚集理论分析医药产业中的一些问题,了解中国医药产业的高新园区的建设等。第五部分为产业政策及其运用。介绍产业规制理论,分析中国现行医药产业政策,提高学生运用政策的能力。

2.医药产业经济学课程的教学方法探讨。由于本学科的特点,在教学中要把握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既要注重原理方法的讲解,又要注重能力的培养。在日常教学中,采用理论、方法的讲解与其运用相结合,讲授法与案例分析法相结合,课后查资料和课堂讨论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后练习相结合等教学方法的运用。如在医药市场结构理论和方法的学习中,就要求学生完成关于中国医药市场结构分析的课后论文,从而使学生学会运用市场结构度量的相关方法。如针对中国出台的新医改政策,就要求同学们先查找资料后,在课堂上就该政策实施后对医药行业的生产和流通等方面带来的影响展开讨论。

四、小结

医药产业经济学科是交叉学科,也是一门新兴学科,加之中国医药产业处于不断发展变革中,因此开展该学科的研究以及学科的运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高等医药贸易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的研究主要探讨了医药产业经济学科在医药贸易学科中的地位、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肯定有很多不足,旨在共同推动这门学科发展。

参考文献: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4

中医药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优势。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表明,中医药在人民群众防病治病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正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大繁荣、中华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全民健康意识的觉醒以及健康产业的发展,必然会带动中医药的发展和振兴。

中医药事业发展前景广阔。中医药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最具原始创新潜力,既在维护和增进群众健康方面承担着重要作用,又在推动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医药历经长期的实践和发展,在慢性疾病、疑难疾病、新发传染病防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破解医学难题方面,作用日益显现。发展中医药已成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同时,现代中医药产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以其特有的中国独立知识产权和比较优势等产业特色,与生物医药产业并列为21世纪中国健康产业发展的两大支柱。为此,很多省份都加快抢占中医药发展的制高点。省早在年就提出了“建设中医药强省”的目标,陕西提出建设中国西部的“药谷”的目标,广西、浙江、江苏等中医药资源丰富的地域,也都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中医药发展。

我省发展中医药具有明显比较优势。我省是中药材资源大省,区作为全国“三大中药材基因库”之一,药用资源种类居全国前列;在全国重点普查的363个药材品种中,我省占37.7%;在全国常用药材中,大约有1/5的品种在我省的蕴藏量占全国的50%以上,其中人参、鹿茸、刺五加、关龙胆、北细辛、林蛙油等药材道地性强,质量优良,有8个中药材基地通过国家GAP认证。年9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我省开展“人工种植人参进入食品”试点,这为我省加快人参产业振兴和中医药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空间。我省中医药研发基础雄厚,作为第一个通过验收的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拥有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药大学、农业大学等一大批单位,汇集了诸多科研力量。中医药科研平台规模日益扩大,承担了国家“973”等一大批中医药重大课题。我省拥有大批的中医药人才,中医药师承教育和院校教育、继承教育全面推进,中医名医、名师、名家辈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在中医防治脑病、心血管病及脊髓空洞症治疗等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中医药发展,将其纳入战略发展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我省是全国第一个成立中医药工作厅际联席协调领导小组的省份,是第一个全面建设省、市、县健全的中医药管理体系的省份,全国首批16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之一。近年来,经过上下内外的共同努力,全省中医药领导协调机制、行政管理体系、政策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省、市、县三级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得到提高,特色和优势更加突出。

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虽然我省加快发展中医药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和基础,但当前影响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主要是整体服务能力不强、特色优势淡化、继承创新不够、人才队伍断层、产业规模尚小、保障措施较弱等,成为制约中医药发展的突出问题,这些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促进中医药快速发展。

二、抓住机遇,强化措施,切实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党的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国务院去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2号),要求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我省在“十二五”规划中也把中医药作为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方面。可以说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突出特色优势,加快传承创新,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的整体发展,推动我省由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转变,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会事业发展、医药事业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切实突出中医药的特殊地位,发挥中医药应有作用。中医药具有“临床疗效确切、用药相对安全、服务方式灵活、费用相对低廉”等特点,对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省具有发展中医药的比较优势,应该在发展中医药事业和产业中做出更大的贡献。特别是在深化医改中着力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需要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务院“若干意见”和国家中医药局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医药卫生事业特别是医改中进一步抓好中医药工作。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制定新农合和城镇医保有关中医药扶持政策,引导医疗机构有效运用中医药、城乡居民积极使用中医药;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中,优先建设中医医院和科室,扶持社区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中,切实落实中西药并重原则,发展中药品种和院内中药制剂;在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中,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的特色作用;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中医药服务财政补偿模式。

二是加强中医药资源开发研究和科学利用,促进中医药经济快速发展。近年来,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迅速,中药药材年销售额达到120亿元,中药生产企业151个,生产品种212个,销售收入384.6亿元。要进一步发挥我省的特殊优势,切实把中医药经济做大做强。加强全省中药材资源普查,重点做好区中药材资源的普查,争取国家中药资源普查试点项目,全面掌握我省中药材资源种类、数量、分布、发展变化及市场供需状况,建设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数据网络。以中药“名厂、名店、名药”为骨干结点,加快中药品种创新研究,不断提升和壮大中药产业,推进我省作为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的全面建设。在发展中药工业的同时,加快发展中药农业,立足推进“三化”统筹,推动形成规模化道地药材种养殖基地和专业市场,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大力扶持中药知名企业和名优中药品牌,完善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中药新药审批管理制度。强化市场运作,整合中医药资源,推进创新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中药创新链,发挥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各自优势,通过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基地,使企业成为现代中药产业科技升级的投入主体。切实改进对医疗机构当中的中药制剂的管理,鼓励和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院集团成员单位对中药制剂的使用和发展。发挥省人参生命研究院等中医药单位、中医药研发平台在实施国家“人工种植人参进入食品”试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人参资源有效整合、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促进我省医药经济加快发展。同时,要加大野生、种植特色药材资源的技术品种研发,扩大产业规模。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医疗、科研、生产单位和企业走出去,扩大中医药影响,发展中医药事业。

三是加强城乡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重点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经过60多年的建设发展,我省现有各类中医医院69所,从业人员已经超过15000人。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具有重要而关键的位置,特别是县级中医医院在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中起到“龙头”的作用。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是中医药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仍比较薄弱,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成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瓶颈。要推进中医药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合理规划中医药服务体系和布局,坚持重心下移,加大基层特别是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力度,加大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加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加大基层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要注重城乡统筹,建设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功能明确、成效显著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省级中医医院要承担起重大、疑难疾病和急危重症的中医药防治任务,成为中医药临床研究中心、继续教育基地;市、县级中医医院要以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急危重症中医药防治工作为主,成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和推广基地,成为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的指导示范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利用掌握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是坚持以临床实践为核心,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中医药是一门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其理论和诊疗技术都是从临床实践中总结形成并不断发展提高的,中药新药往往都是在临床处方、院内制剂的基础上研制的,我们的一批中医药名师,都是在临床实践中培养出来的。要按照中医药发展的规律,坚持中医药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临床实践紧密结合,从临床实践中来,到临床实践中去。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以中医药疗效确切、优势明显的病种和重点专科(专病)为抓手,形成一批诊疗技术规范、临床疗效显著的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在全省范围内培训推广。

三、努力营造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环境

中医药发展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地、各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把对中医药的扶持与促进,落实到深化医改的配套文件和具体行动中,共同营造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环境。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5

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中医药工作。认真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把中西医药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为中医药发展与提高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立足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中医药的学术水平和临床疗效;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中医中药相互促进,发挥各自优势;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

三、健全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市、县两级政府在区域卫生规划中要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实施国家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2012年以前完成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任务和3-5所县级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任务。合理规划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使县级中医医院建设达到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二)提高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修订完善中医诊疗常规、出入院标准、用药指南、临床诊疗路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制定出台*市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规范,保证临床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中医药的临床疗效。

(三)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继续开展示范中医医院创建活动,推出3-5个办院方向明确、中医药服务能力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中医医院。推出30-50个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专科(专病)进行重点建设,打造中医品牌。继续开展名中医评选活动,落实国家、省级名中医待遇,市级名中医享受市管专家待遇。

(四)健全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和功能。强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中医药病床不少于总床位数的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服务规范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必备中药、煎药室和煎药机,到2015年,保证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五)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中医医疗机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组织运营规模化的办医格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名老中医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多地点执业,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筛选一批符合我市实际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积极推广使用,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价格低廉的中医药服务。在疾病预防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与技术,提高运用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动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预防和康复、食疗药膳、运动调摄等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严格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到2012年,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中医“治未病”示范基地。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一)做好中医药理论与技术传承。继续开展历代医家医案及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诊疗经验的整理研究。制定专门政策对名老中医著书立说、传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给予支持。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推荐具有较高资质的中医药人员作为国家和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人。开展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依托现有中医机构创建20个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制定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为系统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整理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老药工经验,形成规范,传承推广。多方搜集民间医药知识、单方、验方和技术,加强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的筛选、评价、利用和保护。

(二)推进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支持中医药科研基地建设,搭建中医药科技创新技术平台,取得一批高水平的中医药科研成果。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体系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加强重大疾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中医药研发体系,引入市场机制,加快中医药成果转化。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

(三)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提高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完善中医药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重点做好中医药科研、生产、经营、国际合作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鼓励申请中医药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妥善保护不宜申请专利的中医药工艺、方法。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扶持与保护力度。加强中药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工作,将道地药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医药事业的要求,按照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施教,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的中医药技术人才到国内高等院校和知名中医医院进行学习,强化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技能培养。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筛选一批中医医院争创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通过多种教育方式,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达到中专水平,县级以上中医机构中医药人员要达到大专以上水平。到2015年,乡村医生中中医人员要具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二)落实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完善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落实国家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优先解决相同条件下取得执业资格的师承人员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方面的问题。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中医带徒活动,河北省名中医、*市名中医,要在双向自愿的前提下,每人带徒1-2名。

(三)加强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培养。落实国家和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有计划推荐优秀中医临床人才进行重点培养,造就新一代中青年名中医。通过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继承、重大课题研究、重点研究室建设等途径,培养一批高素质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组织开展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选拔100-200名中青年西医临床骨干进行系统的中医药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育新一代中西医结合学术带头人。

(四)开展城乡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培养。公开选拔一批中医药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定定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政策措施,在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给予照顾。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鼓励乡村医生参加中医专业学历教育。

(五)完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制定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评价标准,改进和完善中医药人员专业资格考试方法和标准。落实国家中医药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建立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

六、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一)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开展全市重点药材品种资源的调查与分析研究,加强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快种植资源库建设,保护药材物种的多样性;在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建立自然保护区,建立繁育基地,加强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研究,促进资源恢复与增长。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生产基地建设,落实国家农村土地流转和山区保护开发的政策,结合种植业结构调整,在优势区域内大力发展中药材生产;积极探索药材种植集约化、规模化、生态化生产模式,逐步改变药材分散种植局面,促进中药材种植、养殖业规范化生产和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中药材无公害基地建设,开展技术培训,严格执行无公害中药材地方标准,推广优良品种及配方施肥、综合防治病虫害等配套技术。以规范化药材生产基地为基础,大力发展药材初加工与深加工,并保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质量。

(二)加快建设现代中药工业和商业体系。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和名牌产品。鼓励中药创新,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选择经过长期中医临床应用证明疗效确切、用药安全、具有特色的经方、验方,开发为现代中药产品。综合运用现代中药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配合省对我市优势企业的中药注射液、软胶囊、超微粉胶囊、颗粒剂等中药产品进行二次开发和质量再评价,进一步提高中药制造业现代化水平,完善质量标准,巩固、扩大优势地位。积极开展中药饮片剂型创新研究,推进中药饮片加工业的改造升级。在中药产业聚集区,大力发展现代中药物流中心。合理调控、依法监管中药原材料出口。优化中药产品出口结构,提高中药出口产品附加值,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到2015年,使中医药产业规模与效益居全省前列。

(三)完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管理。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证中药材的质量。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抽验力度,积极探索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快速鉴别方法;执行《中药材、中药饮片名称及基源标准》,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推进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中药材市场;推进中药饮片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中药饮片的经营渠道;完善中药饮片包装规范,积极推广规范包装的中药饮片,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购进和使用规范包装的中药饮片;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要配备中药材、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准确提供购药指导和用药咨询。

(四)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研发使用。鼓励医疗机构将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验方开发为使用方便的中药制剂。验方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的备案记录、调剂记录和临床病历,均可以作为使用历史的证明资料;对于在本医疗机构使用5年以上的传统名方及验方申报医疗机构制剂的,依法简化申报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扶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配制生产,鼓励医疗机构委托GMP达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和GPP达标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加工配制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可以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使用。

七、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进一步挖掘中医药文化积淀,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推进中医机构文化建设,在中医机构建筑风格、环境建设、管理理念、制度建设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弘扬中医药行业传统职业道德,树立“大医精诚”的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医药人员的文化修养。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中医药科学文化普及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健康保健意识。在市区内选择2-4个公园,建立档次高、规模大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17个县(市)中医院建立不少于100平米的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园地。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尊重保护中医药、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发展的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和项目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局际协调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中医药工作协调会议,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局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协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6

一、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从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出发,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年,建设以二、三级中医医院为龙头,以综合(大型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使中医药服务覆盖城乡、方便可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二、三级中医医院建设任务,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药技术人员;各级综合医院全部设立中医科、中药房;各区建设成为国家中医药工作先进区,80%的县(市)建设成为国家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城市的目标。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全中医药服务网络

(四)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各区、县(市)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资源,建设和发展好1所规范的区县(市)级中医医院。综合和大型专科医院的中医床位不低于医院床位总数的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中医特色诊疗设备不少于10种、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中医药服务项目不少于3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室)要按照国家标准配备相应中医诊疗设备,并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够运用中西医两种治疗方法的医生,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均可提供中医药服务。

(五)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建设资金,加快改造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中医医院医疗服务条件及设施,提高服务能力。

(六)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社会和个人投资兴办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医医疗机构,具有相应资质和准入条件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可以开办个体中医诊所,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并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重点专科建设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

(七)积极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特色优势,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实施中医药健康指导,积极推广运用中医药。鼓励中医药康复事业发展,努力提升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养生保健、体质辨识、健康教育、慢性病干预及孕产妇、儿童和老年人医疗保健等服务的能力。

三、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八)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建设好部级重点中医医院、重点中医专科医院、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和重点中药制剂室。在各级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大型专科医院重点建设一批有中医特色优势的中医“名院”“名科”。把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放在战略优先的地位,省、市级名中医要充分发挥技术带头作用,充分体现名中医服务效应。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医疗服务流程、质量评价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用药合理、服务优质、疗效确切。

(九)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十二五”期间,要开展对传统中医学术思想、技术专长、治疗经验的收集整理,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加强对珍贵古籍名录和中医名家传记的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各级医疗机构要抢救性地整理本院历代名老中医医案,研究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和诊疗经验。在中医药机构中设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和学术研究室,配备学术继承人,系统研究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整理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经验,形成技术规范。挖掘整理民间中医药经验和技术,特别是加强民间传统秘方验方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做好中医药文物、古籍等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十)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要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整合全市中医药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科研基地建设。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系统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加强对中医药方剂的创新与研究,对承担国家和省、市中医药攻关课题的项目予以扶持和帮助,推动我市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的大力开展。

四、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高水平的人才梯队

(十一)充分吸引大中专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中医药服务。有关部门要制定吸引中医药人才的优惠政策,鼓励高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优化基层卫生服务组织的人才结构。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社区和乡镇造就一批学得好、回得来、留得下、用得上的中医药人才。

(十二)抓好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制定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造就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一大批中青年优秀中医。积极培养和确定名老中医继承人,开展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工作。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探索更加实用快捷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妥善解决取得执业资格的师承人员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健全继续教育网络。鼓励西医学习中医,促进中西医学术交流。

(十三)加快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的培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加快农村和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措施与办法。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学习。政府主管部门要积极解决好基层中医药技术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等问题。开展中医执业医师多地点执业试点,允许公立医院经验丰富、水平高、群众欢迎的临床中医药人员到社区、农村行医问药,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专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面向基层医生开展中医药基础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

五、加强中药产业监管,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十四)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加强对我市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强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开展中药材的种植资源保护、良种选育、污染控制、质量检测及标准化研究。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制定扶持政策,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基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做好质量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把好中药材质量关。

(十五)建设现代中药工业和商业体系。中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地方中成药、中药饮片的生产与加工。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品牌的扶持与保护力度。优化中药产品出口结构,提高中药出口产品附加值,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以中药生产企业GMP认证、中药流通企业GSP认证和中药饮片生产相关规定为准入条件,加强对中药饮片质量和流通环节的市场监管。

(十六)优化中药制剂的发展环境。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建设中药制剂室,研制和生产特色中药制剂。不具备中药制剂生产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委托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和药品生产企业加工配制中药制剂。对根据中医药理论组方,利用传统工艺配制且在本医疗机构具有5年以上使用历史的中药制剂,给予放宽报批条件。对将中药加工成细粉,用传统基质调配外用、鲜药榨汁和遵医师处方(1人1方)应用中药传统工艺加工而成的中药制品,不纳入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范围。

六、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中医医疗机构在发展建设中要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内涵,服务宗旨、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和内外环境要彰显中医药文化特色。加强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经常性的中医药科普宣传及健康指导。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在道里区中医街开辟中医药文化长廊,建设我市标志性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每个区、县(市)都要建立若干个中医药科普园地。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中医药传统文化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开展的传统医药活动,进一步开展与外国政府和民间的中医药技术交流,扶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中医药生产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文化的对外宣传,促进中医药国际传播。

八、制定优惠政策,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府在发展中医药工作中的责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地方政府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目标。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研究落实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会尊重、百姓满意的良好局面。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7

然而,现阶段我国民族医药产业发展领域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缺少产业化人才、缺少资本融通渠道、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等束缚了民族药的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特别强调要“制定和实施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措施”。

2008年7月18日的《中国的药品安全监管状况》白皮书中,“中药和民族药的监管”被作为重要的内容单列。无论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举措,还是关于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其目的都是给予民族医药更大的发展空间,保证民族医药的可持续发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应针对民族药特点,制定符合民族药发展规律的监管措施,为鼓励和支持民族药发展尽责尽力。

2008年8月21日,“健康中国2020战略规划”民族医药产业政策研讨会上,看好云南民族医药发展前景。将用四年时间进行招商引资、充实医药产业生产加工能力,树立“彝药”品牌,充分融入“滇中医药产业带”,逐步形成以彝族医药为主干、汉傣藏医药为分支、苗壮白纳西等民族医药为辅的独特云药文化体系。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8

要想实现蒙药产业各方面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蒙药产业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疾病的能力得到加强,蒙医药产业进一步扩大,为健康保健工作发挥更加重要作用'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推进蒙医蒙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蒙医药事业投入

推进蒙医蒙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蒙医药事业投入,加强蒙医药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各地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蒙医药的特点,积极扶持蒙(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投入,改善蒙医药医疗服务条件。同时配置基本医疗设备,建成专科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现代化蒙医药医疗机构。

突出蒙医药的特色优势,实施品牌战略。蒙(中)医药医疗机构要坚持蒙医特色的办院方向, 突出蒙医药的主导地位。各级蒙(中)医医院的业务人员中,蒙医、的竞争和生存能力。

二、加强蒙医药人才队伍建织,合理配釁人才资源

继续加强蒙医药院校教育工作。要加强现有蒙医药院校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蒙医药高等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蒙医药院(系)或蒙医药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幵展蒙医药专业研究生教育;高等院校开展的医学教育应有蒙医药内容。要不断完善蒙医药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继续扶持蒙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和研究。切实加强蒙医药继续教育工作。要加强蒙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继承蒙医药传统理论和临床经验,加快蒙医药与现代医学科学知识和技术的结合,提髙蒙医药队伍整体素质。

三、促进蒙药基础理论开发研究和推进蒙药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由于蒙医药基础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和政府重视不足,各蒙药制药企业仍主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1988年制定的《内蒙古蒙成药标准》进行蒙药生产,而1988版标准大部分是蒙医科医生依据临床经验编制而成。现在国家药品管理生产要求药品质量的可控性、有效性数据证明、药物的作用本质、物质基础(化学成分)和作用机制等西方医药现代化标准,这些都是蒙药现代化必须具备的,但是现行蒙成药标准是不可能满足国家药品(GMP)强制性要求的。不仅是蒙成药标准不科学,还有《蒙药制剂规琴》、《蒙药材炮制规范和蒙药标准化》和涉及“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体系等方面标准化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内蒙古大学高分子化学及蒙药研究所、内蒙古医学院中蒙医学院蒙医药学教授那生桑在分析蒙药标准问题时认为,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及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健全,蒙药中确有很多临床疗效确切、安全可靠的产品和见效快的药剂,但是其理论研究、制剂标准和现代化程度的滞后,国家在选择医保品种(OTC)时蒙药入选的数目是很少的,这是因为申报OTC品种医保品种必须提供药效、毒理和临床广泛应用的有关材料等蒙药生产标准权威数据。蒙成药的标准是建立在蒙医医生长期临床经验和很少的蒙药药理学研究基础上制定的,现在国家在药品的准入门槛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制定蒙药生产的各项标准是蒙药现代化和符合国家要求的当务之急。

四、完善发展蒙医药事业的政策措施

积极发挥蒙医药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劳动保障、卫生部门在制订政策时要考虑充分发挥蒙医药的作用,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中,要将符合条件的蒙医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蒙医诊疗项目及蒙药纳入相应的目录中。在研究制订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偿政策时,要增加纳入报销范围的蒙医诊疗项目和蒙药品种,降低蒙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蒙医药报销比例。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参保人员和参合农牧民充分利用蒙医药服务。蒙医药的有关审批和鉴定活动要实行同行评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在蒙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蒙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的评审评估、蒙医药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和成果鉴定、蒙医药相关产品的评审、鉴定等工作中,要成立专门的蒙医药评审、鉴定组织或者由蒙医药专家进行评审、鉴定。在评审的相关要求、条件和标准制定上,要充分考虑蒙医药的特点和实际。

五、促进蒙药产业生产整合

各级蒙中医院、卫生院、蒙医研究所的蒙药制剂室应当生产本单位临床需要的、市场上没有供应或蒙药厂不生产的、没有国家标准的蒙药品种。建议凡通过GMP认证的蒙药厂生产的蒙药, 各级蒙中医院、卫生院、蒙医研究所、蒙药制剂室不能重复生产,直接从蒙药厂购进使用,或者蒙医院和蒙药厂合作,形成院企委托加工、优势互补、实现双赢,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蒙药生产企业应该站在蒙药产业发展的高度,进行并购和重组,整合资源,提高集中度,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优化配置,形成蒙药生产的龙头企业,提高与西^和中药的产业竞争力,彻底改变蒙药生产企业小而分散、恶性竞争、自相残杀的局面。并取得市场、价格、销售战略的有机统一, 形成蒙药产业的竞争优势。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9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继承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中医药科普化进程,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事业自身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加快中医药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新服务。

(二)主要目标。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特色突出、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网络。重点建设3-5所中医“名院”和20-30个中医“名科”;培养造就一批中医优秀人才;加快推广10-20种“名药”;打造1-2家中药制造“名厂”和2-3处中药经营“名店”;规划设置30-50处中医“名所”;建成10处左右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争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逐步建立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有效机制,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

二、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三)优化中医药卫生资源,完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完善区域卫生规划中的中医机构设置,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到年,逐步建立以市级中医医院为龙头,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骨干,以各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为基础,以纯中医诊所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继续抓好政府主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制定中医医院建设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市、县分别办好一所中医医院,对现有中医医院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加强各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提高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吸引社会资金,促进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健康发展。5年内,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完成县级中医医院的房屋改造和设备配置,改善就医环境和设备条件。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配齐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中医床位数不低于总标准床位数的5%,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开展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创建工作,创建10处左右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

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预防保健体系,加快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鼓励、支持中医医院和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加强引导,依法管理,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需求。

(四)促进中医医疗机构改革发展。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深化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机制改革。积极开展试点,通过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中医医院补偿机制,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建立和完善公立中医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进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准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方便群众就医。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五)加强基层中医药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三进”战略,推动中医药服务和中医药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加强各级中医医疗机构间的沟通与合作,市级中医医院要对口帮扶县级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县级中医医院要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公立医院中医医师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可到执业注册地点外的社区、农村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5年内,争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中医执业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并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器具,为群众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创建10-20处中医特色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鼓励支持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利用当地中草药资源,按有关规定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对祖传或确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经过考核可纳入乡村医生的范围进行管理,通过有关培训、创造条件后,鼓励其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三、实施中医药“五名”战略

(六)加快培养一批“名医”。发挥高层次人才优势,大力推进名医战略。继续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尊重保护老中医,继承发扬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成立名老中医工作室或“国医堂”,配备相应助手,协助其整理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高度重视高层次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有计划、有重点的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支中医功底扎实、现代知识丰富、创新能力较强、专业技术精湛的中医药团队。5年内,至少评选20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30名市级名中医,30名优秀学科带头人,20名高层次优秀临床人才。

(七)加快建设一批“名科”。进一步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名科。加强国家、省、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和特色(优势)专科建设。5年内,在现有专科基础上争取再建成1个部级重点中医专科、2-3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10-20个中医特色专科和中医优势专科。逐步形成一批代表我市发展水平的中医重点专科和特色(优势)专科群。

(八)加快建设一批“名院”。加强市级中医院建设,使其成为中医特色突出、综合服务能力强、专科优势明显的综合性中医医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县级中医医院要按照“小综合、大专科”的办院方向,建成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综合服务水平较高的中医医院,发挥其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作用。各级中医医院要坚持以中医药为主的办院方向,采取有效措施,在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技术进步和服务功能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努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5年内,争取建成1-2处部级重点中医医院,1-2处省级重点中医医院。开展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创建工作,重点扶持建设1-2处高水平的市级重点中医医院。

(九)加快推广一批“名药”。加快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推动现代中药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步伐。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扶持及优惠政策,突出自主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中药产、学、研结合。涉及自主创新所取得的新药,使用的新工艺、新技术,符合申请专利条件的,应及时申请专利,以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加强中药工业技术改造,改进传统生产工艺,提高中药纯化和提取水平。疏通流通渠道,加快建设我市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和物流基地,打造一批中药制造“名厂”和中药经营“名店”,培育大型中药制造企业集团和中药经营企业集团,形成中药的“大品种”、“大品牌”。

(十)加快建成一批“名所”。鼓励公立医院承办或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突出的纯中医诊所,充分发挥其便民、利民优势,为群众提供中药饮片和中医适宜技术等中医药服务。争取5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建成30-50处纯中医诊所,在其建设运行、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财政扶持和政策支持。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十一)切实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依托现有中医医疗机构,系统整理研究历代医家医案及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对传统制药技术和老药工经验进行挖掘整理,形成规范,传承推广,并注重对中医传统医术以及相关技术秘密的保护。有计划地对民间医药传统知识和技术进行系统挖掘、整理和研究。5年内,依托市、县两级中医医院,设立3-5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系统整理老中医药专家优秀学术经验,并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

(十二)加快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支持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和中医药新产品的开发。组织搞好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方、验方的筛选、评价、开发工作,保护和利用民间特色疗法。积极开展常见疾病中医药诊疗方案、非药物疗法及名老中医经验方、民间单方验方的研究与推广,努力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调整优化各类专项资金,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技术、疗效评价、中医传承等研究和中药新药以及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研制的资助比例和额度。县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和市级综合医院要按照年业务收入的1%设立科研基金,用于中医药科学研究。建立多领域、多学科相结合的中医药研究队伍,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疑难疾病的中医治疗研究,提高中医临床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中医药行业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产品出口中的知识产权管理。

(十三)加快构建中医药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中药现代化进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机制和体制创新,加快产业升级,培育现代中药企业,形成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现代化中药科技产业。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中药技术现代化、质量标准化、工艺程序化、操作规范化和产品规模化。建设一批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和中药生产基地。严格执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规范中药饮片的生产,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大力推进传统中成药的二次开发和现代化进程。加强企业、医院、科研机构联合攻关,促进医院中药、医院制剂深入研究和转化。

(十四)加强中医药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中医药传统文化建设。加大中医药宣传和中医药知识普及力度,推进中医药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提高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率和应用率,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挖掘我市中医药文化资源,积极发展中医药文化事业。全面整理现存的中医药文献资料,重点做好我市历代名医著作及民间中医药资料的搜集整理、研究出版工作。结合旅游开发和文化发展,加强具有中医药文化内涵的景点景物建设。加强各级中医医院文化建设,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诊疗活动、建筑风格和服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

五、完善扶持中医药发展的优惠政策

(十五)建立和完善中医药事业投入和补偿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继续支持市中医院做好国家重点中医医院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将县级中医医院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重点加强建设。公立中医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补贴政策性亏损等原则上由本级政府承担,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应给予相应补偿。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专科发展以及人才培养等。

坚持公立中医医院的公益性质,落实政府补助政策,并在投入政策上优先向中医医院倾斜。研究制定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政府补偿办法和倾斜政策,激励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根据中医药服务特点,建立科学的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及时调整和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的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鼓励发挥中医药服务的特色优势。对公立中医机构业务用房基本建设项目,在土地及基本建设项目各项收费中实行优惠政策。

(十六)制定鼓励中医药服务的保障政策。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研究制定引导参保人员有效利用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中医诊疗技术、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使用中医药治疗的,其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要比使用其他治疗的提高10%以上,对住院病人采取针灸治疗的报销90%。在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对全部使用中医药治疗的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参保人员,其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至少提高5%。不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通过实施总额预付、单病种结算以及人均定额结算等复合式结算办法,鼓励定点医院充分使用成本低廉,利润率高的中医药服务。

支持中药制剂的研发和使用。鼓励将名老中医经验方开发为使用方便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5年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依法简化制剂审批程序,加快审批。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可以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调剂使用。

(十七)坚持中医药同行评议。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在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科研立项、成果奖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评审或鉴定方面探索实行同行评议。

(十八)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多种途径,采取综合措施,建立完善评选和培养中医名医制度,逐步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方式和途径。鼓励和支持继承人员积极参加国家设置的各种学历与学位考试及相关课程学习,获得相应学历与学位。积极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做好中医经典著作学习,重视中医药管理型、外向型、实用型和复合型人才培养。建立激励机制,对在中医药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有创新发展、有科研成果的中医工作者,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制定中医药人员职称晋升的优惠政策,适当增加中医聘任岗位名额,对业绩突出者,单位内部可试行“低职高聘”。从人事管理、中医药人员就业、中医带徒、名老中医评选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与帮助。

六、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中医药工作政策,切实履行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职责。建立相应的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制定、部门协调和组织推动。市政府建立由市卫生、发改、经贸、教育、科技、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法制、物价、药监、宣传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协调、督导中医药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工作制度,把中医药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考核目标,积极推动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10

为此,本刊特组织刊发中医药产业系列专题报道,总结与展望我国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经验与前景,尤其是广大中医药院校、中医药科研机构及中医药制药企业等在推动我国中医药产业创新与发展中的重大贡献,以探索中医药发展的现代化路径。

1 “闹剧”上演下的中医危机

10月7日,中南大学教授张功耀在互联网上发起了取消中医的征集签名活动,提出建议:告别中医中药;删除《宪法》第21条关于中医的内容,中医5年内退出国家医疗体制,回归民间;立即停止中医中药研究等。一石激起千层浪。据传,这一签名活动得到上万人的响应。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国对中医的存废之争由来已久。据媒体报道,我国最先提出废止中医的是100多年前的清代儒学大师俞樾。

俞樾1879年发表《废医论》,明确提出废除中医的主张。接着,曾留学日本的浙江医师余云岫扛起了废除中医的大旗。他于1916年出版的《灵素商兑》,极力主张废止中医的观点广为流传。

1929年,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在当时卫生部副部长刘瑞恒的主持下,提出了“废止中医案”,最终因受到社会强烈抵制而未果。

1950年,新中国卫生部召开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余云岫在会上提出了“淘汰多数,保留少数,加以改造,变为医助”的“改造中医案”。

百年废医之争,在此次网上签名事件中达到高潮。虽“万人”签名的废医报道被证为谣传,然关于中医科学性及其发展瓶颈的讨论却在以讹传讹的争议中日益白热化。

相对西医,中医的优势显而易见。西医成本高昂,因为西医的特点是需要对病人进行大量检查,才能作出判断,比如做CT等,因此带来了成本的上升。而中医却费用低廉,能够有效缓解我国全民医保过程中的经费瓶颈,特别是对农村医疗改革、社区医疗建设能起到极大推动作用。

10月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会议,再次强调了中医的地位问题。“世界传统医学史上,除了中国的传统医学外,曾经有古希腊、印度、埃及等传统医学,但经过漫长的历史,只有中医学绵亘不衰,并随着我国的开放政策,正逐步走向世界,受到世界医学界的青睐。”

然而,面对西医的冲击和挑战,中医正日益面临传承和发展危机。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医药战略研究课题组调查数据显示,民国初年,我国有中医80万人,1949年为50万人,而现在只有27万人。在对一些地区和县级中医院的调研估计,其中只有10%的中医能开汤药处方。

与此同时,中医难以用现代医学原理简单地加以解释,同时囿于实验室环节的相对薄弱,医生的从医经验就显得尤为重要。相比中医,西医有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后人可以直接站在前人的研究成果上前进。而中医的医生即使拿到前人的研究心得,不用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来积累经验,也很难真正掌握、运用自如。因此,中医亟需通过健全自身理论体系,完善自身标准建设来应对其传承和发展危机。

2 从“闹剧”到正剧:需要正视的发展困境

由于西药研发成本高、时间长,以“自然疗法”为特点的中药产业已然迎来快速发展的春天。但是,我国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平仍然偏低,研发投入严重不足,仿、改制品种泛滥以及标准、规范的缺乏等已成为主要制约瓶颈。

产业水平低下

我国拥有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具有发展壮大中药产业的天然优势。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统计,按来源来分类,中药资源可分为药用植物、药用动物和药用矿物3种,分别有11146种、1581种和80种;按使用情况可分为中药材、民族药和民间药3种,分别有1200多种、4000多种和7000多种。近20年来,我国中药产业获得了较为快速的发展,年平均增长速度达20%以上,年销售额已突破800亿美元。

但是,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国中药产业的发展水平并不理想。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提供的数据显示,占全世界人口25.22%的中国,医药产业仅占全球的7%,天然药物仅占世界天然药物市场的3%~5%,中药出口额不足国际中草药市场的10%,与我国天然药物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2003年,全国中药工业总产值(中成药和饮片)达810.27亿元,占医药工业总产值的26.11%,仅占GDP的0.69%。

研发投入严重不足

我国中医药产业普遍存在研发投入严重不足,科技含量不高,创新能力薄弱等软肋。根据美国制药协会统计,2000年,美国开发成功一个新药投入8.02亿美元。研发成本的投入占总销售额的15%以上,而我国远远低于这一水平,不足5%。此外,美国需要十多年时间才能研发出一种新药,而我国一些企业或者研究机构花费5、6年时间都认为过于漫长。

目前,我国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中药,基本都是流传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老药”,其生产工艺大多没有改进。比如,六味地黄丸,虽然名称和外包装在不断变化,但是仍沿用张仲景时代的生产工艺。驰名全国的云南白药,生产工艺起源于彝族,也有上百年历史了,同样缺少创新。

产业化程度偏低

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仿、改制品种泛滥市场是当前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痼疾。数据显示,2002年,我国中成药已发展到35大类、43种剂型,可生产中成药4000余种,产量50多万吨。截至2005年7月,中药企业已发展到1231家,其中约80%以上通过GMP认证。但是,这些企业生产规模普遍偏小,缺乏龙头企业、各自为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十分有限。制药企业是一个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产业,而这些小企业用于新药物的开发研究投入微乎其微,技术附加值极高的新制剂的开发也处于落后状态。因此,为了生存需要,“进行有限的仿制”便成为许多企业选择的捷径。

目前,我国新药的审批条件是,只要符合安全、有效的标准就有可能获得批准,有没有优势和特点并不在审批考虑的范围内,这使每年都会有大量新药上市,其中仿、改制品种占有很高比例,致使新药不“新”。截至2005年上半年,获国家标准的中药品种已近1万个。而在美国,一年批准的新药只有20多个。

产权保护意识缺乏

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洋中药”大举进入中国市场。目前,许多中医药企业、研发机构和科研工作者不谙专利,缺乏品牌意识,结果导致不少我国科技工作者的发明反而由外国人抢先申请了国际专利,如青蒿素、六神丸、牛黄救心丸等,使“洋中药”大肆入侵,给我国中医药的发展带来巨大冲击和经济损失。王智民提供的数据显示,2003年,我国进口的“洋中药”超过26亿美元,各种品质的“洋中药”竟占领26.3%的国内市场。

理论、标准、规范缺失

缺乏完善的中医理论、标准和规范,是目前中医药产业现代化与国际化困境的关键所在。与西医的“对抗医学”不同,中医属于“平衡医学”,它是依靠药物、非药物疗法调整人体机能,达到治疗的目的和效果,强调的是整体调理、综合治疗,具有鲜明的个性特点。但是,一直以来,人们对医药疗效的认识,普遍是以西医药的标准来衡量,国际标准也是按西医标准制定。目前我国尚未完善的评价中医药疗效的办法和指标,这既不符合中医治病机理,也难以充分体现中医药的特点和优势。

3 标准化:现代化的核心瓶颈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历史瑰宝,也是我国卫生健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在如何继承与发扬我国中医药传统,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方面,业内已取得基本共识,即通过知识创新开创一个科学新领域,通过技术创新培育一个健康大产业,并明确了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方向:“中药现代化不是中药西药化,中药国际化不是中药西方化”。

有专家指出,中医药国际化就是中医药疗效和科学内涵得到国际社会公认,中医独特的医疗保健康复模式及其价值被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代表的国际社会理解接受,中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医药和保健品主流市场,中医药标准规范成为国际传统医药标准规范,中医药文化得到广泛传播的过程。

目前我国中医药产业的战略方向包括两方面:一是充分运用现代医学、生命科学、自然科学乃至社会科学的发展成果,对中医药理论体系和长期积累的丰富历史经验进行系统研究,通过“去伪存真”及与现代科学的沟通融合,在生命科学领域创立一个新的学科体系,以实现中医药理论质的进步和方法学的突破;二是在保持中医药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借鉴现代医药学的发展成果和有关国家传统医药的管理经验,研究建立一套符合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能够得到国际公认的中药标准规范体系,并使之成为国际传统医药标准。

“十五”期间启动中药标准化工作以来,无论是科研院所还是中医药企业,都积极参与并承担了许多常用中药材和复方的标准化研究工作,完成了“黄芪、黄连、乌梢蛇等12种中药材标准”和部分中药材的炮制标准,完善了部分中成药复方的标准化工作。标准化工作的稳步推进,极大地促进了中医药产业的蓬勃发展,实现中医药产业从药材种植、炮制、饮片加工、现代剂型改造以及临床应用等方面的一系列革命。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演变,中医药标准化正成为构建我国中医药产业保护体系的重要基础。

中医药现代化使一批传统中成药制造企业获得了持续增长的动力,如同仁堂、云南白药实现了连续多年的高速增长,成为市场机构投资者的重点投资品种。随着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调整与发展,以基础医疗和自我医疗为主的OTC市场将获得极大发展空间,在传统的近10万个经验方中,已有3000多个品种成为OTC产品,占所有OTC品种的77.85%,成为我国OTC药物的主力。

目前,中药工业和商业企业虽有了一定规模,但产业化程度不高。以中药材专业化生产为特点的中药农业还没有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作为以科研、教育、信息、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知识产业则刚刚兴起。此外,根据中医药理论和临床诊疗需求,研究开发中医药诊断、治疗、康复以及保健等方面的仪器、设备、器械等,有望成为一个中医药发展的一个新兴行业。

4 现代化:中医药发展的必由之路

面对西医的冲击和挑战,“十五”期间,我国中医药工作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突出专科专病建设,继承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努力提高中医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中医医疗、教育、科研、产业化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产业由传统文化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在“十五”即将结束之际,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培育现代中药产业”,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国中医药产业的现代化发展方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更是对如何发展中医药产业做出了系统部署,即传承与创新发展中医药产业。

《纲要》规定,今后15年的工作重心为“重点开展中医基础理论创新及中医经验传承与挖掘,研究中医药诊疗、评价技术与标准,发展现代中药研究开发和生产制造技术,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中药资源,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和国际合作平台建设”。

与此同时,《纲要》还指出了今后十五年我国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现实途径:“加强中医药继承和创新,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以中医药理论传承和发展为基础,通过技术创新与多学科融合,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构建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技术方法和标准规范体系,提高临床疗效,促进中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此后的2006年9月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对外《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要求继续推进中药现代化和天然药物的发展,明确指出,我国天然药物资源丰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制药手段,开发现代中药新药及天然药物,并实现产业化,发挥中医药特点优势,满足国内外回归自然、崇尚天然药物的需求。面对现代医药的一些窘境,天然药物在全世界被重新重视。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中草药的开发利用在未来10年内将在世界上全面兴起。目前全球使用天然药物的人数约为40亿,各国正不断放宽对中医药的限制,中药销量逐年攀升,中医药产业在全球正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

大量的现代化研究表明,中医药在防治癌症、肝炎、风湿性疾病、糖尿病等复杂性疾病,以及亚健康状态调节等方面有独到优势。2003年中医药参与防治SARS表明,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具有独特优势。研究结果还显示,中医药在艾滋病治疗等方面能够治疗机会性感染,调节免疫功能,减毒增效,提高患者生存质量。而且,中医药成本相对较低,适用性广。

发展中医药意义的突显,不仅使中国加大了中医药科技的投入,欧美许多发达国家也加强了对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药的研究,国际社会对传统医药的发展态度越来越积极。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新的全球传统医学战略规划。2004年4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了关于传统草药法规的修正案。在美国,中医也逐步取得合法地位,被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纳入医疗保险范畴,为中药走进美国主流市场拓宽了道路。

有专家分析指出,西医“一统”医疗市场的局面终将打破,天然药物产业势必成为全球制药业中最具发展前景的特色产业,中药产业将成为世界医药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然而,自“九五”期间开始对中药现代化战略进行研究,10余年来仍未从根本上推动中药的现代化、国际化发展。为此,“十一五”规划继续把中医药现代化作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重要课题。

有专家指出,我国中医药产业的传承与发展,必须在加强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的同时,着力于传统中医药特色的传承和保持、中医药标准和规范的制订及中医药技术和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全面推进中医药产业的现代化、国际化进程。

⒈制订和完善中药标准和规范,积极开发中药新产品

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制订和完善中药标准和规范,开发出一批疗效确切的中药及民族药新产品。优先开发有中医药疾病治疗优势的药品,特别是用于治疗肿瘤、肝病、心脑血管疾病、免疫功能性疾病、病毒性疾病、糖尿病和老年性疾病等疗效确切、安全可靠、稳定可控的中药新药;加快发展作用机理明确、技术含量高、具有显著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中药复方药物。根据自然条件,遵循“地道药材”原则,加强地道中药材优良品种的选育和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以及濒危稀缺中药材的人工种源繁育;实施中药饮片生产加工的GMP认证;推进藏、蒙、维、傣、彝、苗药等特色民族药物现代化。

⒉重视中药工程装备的开发与运用

针对中药事业的发展,加强技术投入,研制开发适合中药制药技术的配套设备。重点开发单元制药技术及配套设备,新型中药饮片生产工艺与装备,包括提取、分离、浓缩、纯化、干燥、灭菌、制剂、包装及物料传送等生产过程在内的组装式自动化生产线,中药制药工艺参数在线检测和自动化控制系统,中药制药过程质量监控技术。

⒊面向国际市场,发展天然药物

参照国际标准,借鉴国际天然植物药发展经验,按照有关国家的药品注册要求,发展我国的天然药物,实现在发达国家的药品注册,进入国际药品市场。优先发展超临界萃取技术、连续逆流循环、大孔树脂吸附等高效活性物质提取分离技术。

5 中医药现代化的四大基本任务

继承、发展、创新与国际化,是中医药现代化的四大基本任务。中医药现代化“继承”的主要任务为:对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系统整理和现代诠释,深入挖掘中医药科学文献和古典医籍,构建中医药知识库系统;建立中医药个体化诊疗体系,对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用药方法进行系统研究与挖掘,构建中医药现代传承技术体系;继承、研究传统制药技术和经验,转化为中药工程化技术和工艺规程;大力强化对中医药传统知识和技术体系的继承、整理和挖掘。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11

规划中,包括力争100%的地市建有地市级中医医院、每个县级中医医院都有特色中医专科、确定10余种现代重大疑难疾病进行中医药防治研究攻关、推进中医药科技继承与创新、培养1.5万名中医临床骨干的五大亮点折射了民生关怀。

为了更好地利用中医药医疗资源,规划指出,到2015年,中医医院(所)预期达到3397所,2010年为3232所。

“力争100%的地市建有地市级中医医院,70%的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规划对2015年的中医院建设提出了具体目标。

同时,规划还强调,到2015年,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争取超过5.5亿人次,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重超过60%。

为了更好满足城乡基层群众对中医医疗的需求,规划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资源。省(区、市)要建设好省级中医医院,形成区域中医药诊疗中心,每个地(市)至少建设好一所地(市)中医医院。

规划规定,在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方面,到2015年,再建一批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中医专科(专病),力争每个县级中医医院都有特色中医专科(专病)。

规划强调,“十二五”期间,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一批标准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和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依托现有中医药资源,每个省(区、市)建好至少1个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每个县(市、区)建好1个县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到2015年,力争有3个现代重大疑难疾病防治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规划明确强调,要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基础平台,遴选确定10余种现代重大疑难疾病进行中医药防治研究攻关,以提高现代重大疑难疾病防治方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为目标,开展临床验证与评价研究,实现防治方案的优化和推广应用。

规划指出,要选择中医药具有疗效优势的30种常见病,对其病证结合诊断标准、辨证规范、临床实用技术操作规范、中医药诊疗手段和方法等进行系统整理研究,形成规范并加以推广。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以重点专科(专病)为基础,一批中医优势病种的临床诊疗协作中心将全面建设起来,还将系统地梳理临床验证中医优势病种,优化形成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

面对中医传承问题,规划指出,要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及临床诊疗经验的传承研究;挖掘、整理、总结和利用民间医药知识与技术。

规划强调,“十二五”期间,重点开展中医原创思维、中药方剂基础、针灸经络基础研究。在中医药现代传承方面,对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辨证论治方法运用信息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开展总结研究,建立一批中医古籍保护与利用中心。

规划还提出,要开展中医诊疗技术的熟化研究,开发研制一批符合中医医理和临床规律的诊疗仪器设备,加强面向农村基层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筛选,筛选、评价一批民间医药验方及诊疗技术。

在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规划规定,到2015年,为县级医疗机构培养1.5万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含500名民族医药人员),对5万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进行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专业大专学历教育,对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含基层民族医药人员),为城乡基层培养3万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继续开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落实完善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遴选700名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教师,配备1400名继承人;开展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作,遴选1000名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进行培养;造就一批国家中医中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到2015年,建成1000个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100个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基地(工作室)。

在规划中,除了对上述重点领域的任务明确要求外,还对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民族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发展、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法制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等重点工作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2015年中药产值将超5500亿

《规划》明确,到2015年中药工业总产值预计超5500亿元,未来将通过加大投入和建立完善中医药投入保障机制,打造一批知名中药企业。

《规划》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大力发展中医药相关健康产业,支持疗效确切、可供临床选择的中药新产品走向市场,支持紧缺、用量大、且有较好种养基础的野生药材品种人工种植养殖,以及中药生产关键技术成果的应用,发展一批聚集效应突出的现代中药产业基地,并打造一批中药龙头企业。

根据中医药管理局统计,2010年我国中药产业总产值已达到3172亿元,而根据《规划》预测,“十二五”期间中药工业将保持年均12%以上速度的增长,预计到2015年总产值超过5590亿元。

在具体支持政策方面,《规划》表示,接下来将加快种质资源库建设,并通过加强野生中药资源培育基地建设和推动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强化对重要、资源有限的野生中药原材料的宏观调控,鼓励具有优势科技资源和特色技术领域的企业建设重点研究室。

此外,“十二五”期间中医药管理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的管理,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并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和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质量和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监管。

《规划》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力抓一批中药可持续发展专项,包括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及试点项目、中药生产关键技术继承创新研究、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中医传统名方系统研究,以及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特色与优势建设。

除了中药工业外,《规划》表示将大力支持中医医疗服务发展,并提出未来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积极推动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鼓励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等。

《规划》对此强调,要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方法和形式,特别是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据悉,未来在医疗保障政策中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将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

医药科技“重心下移”

业内人士解读认为,《规划》可提炼出的三个核心词汇是“创新”“预防”和“基层”。

《规划》指出,我国是医学研究的“资源”大国但并不是“创新”大国,解决疾病和健康领域的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医学科技的创新突破。我国化学药品和生物药品还以仿制药为主,大中型、中高端医疗器械主要依赖进口,中药产业发展也面临着资源、标准等诸多挑战。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相关人士表示:“《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新思路在于首次提出了‘重心下移’的观点,把农村和社区为主的基层市场当作重点来抓,加快推进先进技术和创新产品在基层的普及应用,有效提升我国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这实际上也是新医改三年重点规划中对‘医药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呼应。看点主要在加强病前‘防’‘诊’‘疗’研究更加重视。”

“重心下移”是《规划》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以农村和社区为主的基层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疾病防控体系的薄弱环节。医学科技研究的不仅要发展适于大城市、大医院需要的先进技术和产品,更要关注广大农村和社区基层,积极发展和推广适合我国国情的适宜技术和产品,加快推进先进技术和创新产品在基层的普及应用,大力发展新型整合医疗服务模式,有效提升我国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规划》还指出,要落实“预防为主”的战略方针,综合分析生物、环境、心理、社会、行为等多因素对健康的影响,重点发展疾病的风险评估、早期筛查、预测预警及综合干预技术,加快推进健康测量和健康管理等技术研究,使疾病危险因素的预防控制窗口前移,实现由“治已病”向“治未病”的转变,有效降低疾病的患病风险与发生率。

“一些注重病前预防的疫苗产品、诊断试剂将受益,比如华兰生物等。”

医药产业的特点篇12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51号)和《上海市打造世界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行动方案(2021-2023)》,进一步推进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一、 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闵行区聚焦智能医疗、精准医疗、国际医疗高端服务,通过规划布局、政策引导和环境建设,着力加强研发创新资源和产业发展资源集聚,促进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大力培育具有较高品牌度和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品,鼓励重点企业发展,全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为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益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产业规模保持增长。闵行现有生物医药企业446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40家,相比三年前增长了9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9家,相比三年前增长了4家。规模以上商业和服务业企业27家。2020年112家规模以上企业营收312亿元,其中59家规上生物医药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为240亿元,相比三年前增长39亿元,年复合增长6.08%。规模以上商业21家和服务业企业32家,2020年营收72亿元。

创新能力稳步增强。近三年来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的研发创新能力稳步增长,新增药品注册批件2件,新增药品临床批件24件,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批件7件,新增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4件,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21件,新增生物医药产业领域创新研发中心8家达23家,新增上市企业1家,现为2家。

特色园区初具形态。近年来,闵行北部新虹桥国际医学园区“1+2+10+X”医疗体系搭建完成,建设了1家共享医技中心、2家综合医院、10家专科医院以及X个特色门诊,集聚了信达生物、威高研究院等研发龙头,立足大虹桥、辐射长三角、定位国际化的智慧医疗“产、学、研、医、用”一体的高端医疗服务区初具形态。闵行南部智能医疗示范基地引入了中科新生命、英基生物等一批精准医疗相关企业快速成长,建设医疗机器人产业研究院,正在加快形成上海智慧创新医疗高地。闵行东部承载着思路迪、之江生物、美敦力等国内外领先的高端医疗器械研发生产企业,产值加速增长。

    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已具备了坚实的发展基础,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面临挑战,存在着产业集聚度偏低、产业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产业创新服务平台缺乏、产业政策和服务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等问题。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面向全球生物经济蓬勃繁荣的大方向、大趋势,抓住上海打造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重大机遇,聚焦重点领域,规划重点任务,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推进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思路

按照上海南部科创中心建设总体部署,围绕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和市生物医药产业“1+5+X”特色园区规划,坚持“研发制造和高端服务”双轮驱动,按照“北服务、南研发、东转化”优化布局,规划闵行生物医药产业“4+3+X”园区格局,在深化现有莘庄工业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浦江园、紫竹高新区四大具有良好产业制造基础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布局基础上,重点以北部新虹桥国际医学园区、南部智能医疗示范基地和医疗机器人产业园、东部国际健康生命城三个片区为依托,以华理科技园梅陇基地等其他“X”个特色转化基地为补充,注重创新链整合与产业集群培育,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实现高端化、智能化、国际化发展,加快构建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制造和转化服务高地。

(三)主要目标

未来三年,将持续聚焦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做强生物制药装备智造,培育医疗机器人、智慧医疗和国际医疗高端服务等特色产业,搭建生物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到2023年,闵行将成为上海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制造基地和生物医药产业与健康医疗、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创新示范基地。

具体目标为:

经济总量目标。到2023年,力争实现产业经济营收总量达到5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17%。其中生物医药商业和服务业营收200亿,新增128亿元;规上工业企业产值300亿元,新增60亿元,年均目标复合增长率7.8%。各基地产值目标分解如下:

莘庄工业区(含向阳工业区)现有生物医药工业总产值62.3亿,年均目标复合增长率11%,到2023年增长22.9亿元,达到85.2亿元。

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生物医药工业总产值107.3亿元,年均目标复合增长率4.5%,到2023年增长15.1亿元,达到122.5亿元。

临港浦江园(含国际生命健康城)现有生物医药工业总产值31.9亿元,年均目标复合增长率14%,到2023年增长15.4亿元,达到47.4亿元。

紫竹高新区现有生物医药工业总产值5.6亿元,年均目标复合增长率8%,到2023年增长1.4亿元,达到7.0亿元。

智能医疗示范基地和医疗机器人产业园2023年产业营收规模超过15亿元。

新虹桥国际医学园区及华漕镇医健产业2023年营收规模超过50亿元。

其他街镇现有生物医药产业工业总产值32.7亿元,年均目标复合增长率5%,到2023年增长5.2亿元,达到37.8亿元。

企业发展目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69家,新增10家以上;新增上市企业2-3家。

三、重点领域

(一)生物制品。积极推动新型疫苗、多肽类生物药、抗体药物、生物合成等产品的开发,加快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疗法、基因治疗等相关技术研究和转化。大力推动新型酶工程生物制品、抗肿瘤等基因重组药物的产业化。

(二)化学药物。围绕肿瘤、心脑血管、糖尿病、肝炎等领域,组织开展针对新靶点、新机制的创新药物研制,积极推进抗肿瘤等创新药物的产业化。鼓励企业发展大品种产品,加强绿色生产工艺、新药物剂型的应用开发,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加快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进一步提高区内企业生产药品的质量水平。

(三)医疗器械。鼓励发展创新型医疗器械,重点支持智能医疗机器人、微创介入与植入医疗器材、高效诊断试剂、个性化定制器械、可穿戴医疗检测和康复器械、高端内窥镜等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生物医药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结合应急疫情防控需要,支持高端影像设备、治疗设备和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相关新产品开发。

(四)制药装备及原材料。大力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链关键制药装备及原材料的研发创新,如细胞培养基等生物制药工艺重要原材料、层析系统等重要制药设备、一次性反应袋等关键耗材、医药保健食品等重要原材料等。以自主开发为目标,加强产业链技术革新,实现卡脖子关键制药装备及原材料产业化技术突破。

(五)技术合同服务与新技术应用。吸引、培育和做大做强涵盖从药物靶点发现到生产应用的研发、设计与生产制造技术服务平台,发展CRO/CDMO/CMO服务。推进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与产业融合,重点支持在医学影像、辅助诊疗、智能医护、精准医疗、药物研发生产等领域的研发与应用,推动产业创新赋能增值。推动干细胞、CartT、基因治疗等新兴医疗技术服务的开展。

四、主要任务

(一) 优化规划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1、通过规划布局、政策引导和环境建设,以生物医药产业 “4+3+X”产业园区为载体,加强研发创新资源和产业发展资源集聚,建设智慧医疗创新试验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4”指的是莘庄工业区(含向阳园)、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浦江园、紫竹高新区四大具有良好产业制造基础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以提质增效为主;“3”指的是北部新虹桥国际医学园区,南部智能医疗创新示范基地和医疗机器人产业园,东部临港浦江生物医药承载区,建设生物医药产业特色园区;“X”指的是华理科技园梅陇基地等面向生物医药产业为主的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可根据需要动态扩展。

(推进部门:区科委、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卫健委、区规资局、区环保局、各街镇和园区)

专栏1优化产业布局,建设特色片区

(1)北部新虹桥国际医学园区。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该区域目标将打造面向长三角一体化的生物医药产业高端研发服务总部集聚区和国内外最新医疗服务及创新疗法先行试验区。

(2)南部智能医疗创新示范基地和医疗机器人产业园。将联动交大医疗机器人产业研究院、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和马桥人工智能试验区,重点打造健康医疗与智能产业紧密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和高校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3)东部临港浦江生物医药承载区。以国际健康生命城为中心,新增2.83平方公里规划用地,以高端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和高端生物药产业化为目标,与航天产业社区的生物医药制造产业承载区联片打造超过3平方公里的“临港浦江生物医药承载区”。

(4)华理科技园梅陇基地。由华东理工大学和闵行区合作共建,以分子诊断和基因治疗细分领域为主要研究方向,致力建设推动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5)智慧健康产业基地。由金效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用地77亩,建设18栋柔性化工业厂房,形成以智慧健康产业为核心,智能医疗、生物技术为主导产业的研发、办公、中试一体的智慧健康产业集聚中心。

(二) 引育重点企业,促进高效发展

2、聚焦龙头企业培育,加大重点产品支持力度,鼓励生物医药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收购并购、权益引入和转让等方式发展壮大,培育生物医药产业龙头企业。围绕核心产业重点瞄准国内外生物医药跨国巨头、国内龙头新产品、创新性企业,招大引强,着力招引一批重大产业项目。

(推进部门:区投促中心、区经委、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各园区)

专栏2围绕重点企业和产品,强化产业集聚

(1) 培育龙头企业。积极推动新药研发等创新研发成果的转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业化项目的落地。支持创新型高成长企业依靠风险融资加速成长,推动生物医药行业内骨干企业,通过上市、市场化并购等方式,兼并收购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打造闵行品牌。

(2) 引入优质企业。通过重点项目租金补贴、优质项目优先供地、固定资产投资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生物医药领域优质企业落户生物医药重点产业园区和基地。

(3) 支持重点产品。支持一批重点医药和医疗器械企业,实施大品种培育战略,加大对优势产品和重点产品的投入力度,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品。积极支持新型诊断试剂、生物疫苗、治疗性药物和相关影像诊断产品、医用生物材料等创新产品走向国际化。

 

(三) 培育新兴业态,发展智慧医疗

3、围绕智慧医疗的发展应用,以培育发展医疗机器人产业为特色,重点发展人工智能、精准医疗、智慧医疗高端产品及细胞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等高端医疗技术。

 

专栏3围绕智慧医疗,培育新兴业态

(1) 发展医疗机器人特色产业。围绕交大医疗机器人研究院和产业园建设,开展面向微创手术、康复治疗、生活辅助等各类智慧医疗应用研究,推动我国医疗机器人技术转化和产业发展,集聚一批先进智能材料、手术机器人、康复与辅助机器人、影像导航介入、植入式器件及生物微电子、生物光学等医疗机器人上下游相关企业。(推进部门:区科委、南滨江公司、上海交大)

(2) 建设智慧医疗创新基地。启动建设国内首家面向医疗机器人产业且获得国家药监局认证的公共检测平台,深入开展人工智能共性技术研发,积极搭建医疗影像诊断特色应用数据中心,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场景的尽快应用,探索应用5G技术开展远程手术。(推进部门:南滨江公司、上海交大)

(3) 推动产业园区融合发展。推进医疗健康服务集聚区与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的融合,形成以医药研发和医疗服务为核心,产业链延伸、示范效应显现的“产、学、研、医、用”高度融合一体的研发医疗服务示范中心。(推进部门:区卫健委、区科委)

(4) 支持先进疗法技术研究。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与医院合作,紧跟国际前沿技术,开展干细胞、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等先进疗法和先进技术的研究转化。(推进部门:区卫健委、区科委)

 

(四)完善创新平台,优化支撑体系

4、依托区内科创资源,提升创新能力,加强产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各类主体建设专业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打造生物医药产业优质服务新生态。

 

专栏4提高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服务体系

(1) 建设生物医药专业孵化器。聚焦科技创业孵化,发展生物医药专业孵化器等科技创业载体,引导生物医药创业企业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进行孵化,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储备创新能力强、成长快的小微企业。(推进单位:区科委、各相关园区)

(2) 完善产业技术服务平台。扶持专业服务型企业,围绕产业链功能薄弱环节,积极招引专业化CRO、CDMO、CMO等配套服务企业,完善产业链。全力推广新生产模式应用,支持基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的产能建设与交易服务,积极对接区内创新资源,推进医疗器械注册人、合同研发生产等新模式发展。(推进单位:区科委、区投促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聚力建设重大创新平台。依托上海交通大学医疗机器人产业研究院,建设国家医疗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发展医疗机器人前沿原创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聚焦创新技术研发、临床研究应用、产业转化与服务等平台建设,加速医疗机器人特色产业相关领域内企业成果转移转化。筹建生物药创新研究院,为生物药的研发服务和原始创新提供策源力。推进交大“转化医学研究设施”国家大科学装置区内共享,支撑现代医学创新重大研究。(推进单位:区科委、南滨江公司)

(4) 筹建医学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建设新虹桥国际医学园区医技共享信息平台,探索对社会办医机构的信息化管理服务和开放。(推进单位:区卫健委、新虹桥医学园区)

(5) 筹建国际医药贸易促进中心。依托特色保税展示和跨境交易服务,打造专业化、国际医药跨境交易服务中心,药械进口全产业链服务平台。(推进单位:南虹桥公司、区科委)

(6) 创设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站。构建全链条医疗器械产业服务体,提供医疗器械功能性、可靠性、合规性、易用性、批量性工程化服务,并通过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提升医疗器械发展软环境。(推进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委、南滨江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 深化协调服务机制

完善生物医药产业领导小组日常联络和生物医药产业推进办公室工作机制,协调重点项目落地和重大项目推进,其中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投资促进中心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协调相关政策,各街镇、园区承担产业推进主体职责。

进一步加强市区联动,积极争取市级部门在闵行建设布局一批生物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创新资源,建设生物医药领域产业创新联盟和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园区,承接市级生物医药产业重大项目的落地。

(二)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完善产业政策,加大企业引育扶持,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开展重大产业技术攻关,支持企业获得《药品注册批件》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书》。鼓励龙头企业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推进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支持药械创新产品走向国际化,鼓励药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在本区开展委托生产。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本区生物医药企业申报上海市的生物医药产业化项目,对市级财政予以支持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区财政给予匹配。

(三) 加强过程跟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