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绿化建设与管理合集12篇

时间:2023-08-07 09:25:04

城镇绿化建设与管理

城镇绿化建设与管理篇1

1城镇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城镇园林绿化养护是城镇园林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城镇园林绿化不仅能够改善城镇环境,而且能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城镇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是提高城镇园林绿化水平效果的重要措施,城镇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作。城镇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必须采用科学的养护管理方法,这是提高园林绿化景观效果的主要手段。如何让园林绿地持续的发挥作用,绿地的养护管理是关键。

2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2.1重建设轻绿化

各城镇普遍存在对绿化养护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全国很多城镇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出现了很多缺乏实用性且浪费资源的建设项目。城镇园林建设还普遍存在只重视实现短期目标,而忽略长远目标管理的现象。

2.2养护工作创新不够

目前,在城镇园林绿化建设中,因养护方法不科学,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很多项目资金投入不均衡,造成采购浪费,养护不足,植物过早死亡的双重资金的浪费;另外,养护管理人员技术与素质普遍较低也是导致养护不科学,管理低效的原因之一。城镇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企业中有一些园林工程师,但是实际参与养护工作的工程师较少,实际参与工作的养护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一线养护管理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园林绿化意识不够,有关城镇园林绿化养护的技术培训较少,这是导致整体业务素质偏低的一大因素。

2.3管理水平欠缺

在城镇园林绿化建设中,城镇园林绿化管理水平低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小城镇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不到位还存在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缺乏问题。很多绿化部门只管园林绿化建设不重视维护和管理,这些园林项目在建设之后长年没有人认真维护,最终会面目全非。然后有关部门又会重新对其进行规划、重新建设,如此这样循环下去,浪费大量的资金和资源。

3城镇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方法

3.1重视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城镇园林绿化建设是我国城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城镇总体规划中,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占其重要位置,同时城镇园林绿地建设也要按照城镇绿地系统规划来进行,也就是说,城镇绿地系统规划是绿化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城镇绿地系统规划时,应该根据城镇的具体情况,把握好历史文化和地理气候的特征,建立一个能够突出城镇文化特色的园林。

3.2增强市民的护绿意识

城镇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仅靠政府园林绿化养护人员是不够的,园林绿化养护是为整个城镇的居民服务的,因此,还需要公民的配合。通过设立环保标牌,利用各种方式来宣传护绿,增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意识。举办生态旅游观光、种植实践等活动,培养市民关心热爱绿色环境的热情,激发人们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报道,唤起全民对生态建设的关注,尽快参与到绿化美化环境中来,营造绿色家园。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

3.3加强园林养护工作人员的养护技术水平

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应该注意工作中的细节,并且依据科学的园林绿化养护方法,养护工作人员要针对城镇园林养护过程中不同的工作时期用不同的工作方法,比如在土壤、施肥、排水、灌水、修剪、病虫害防治等管理等方面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方法,不断地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的质量及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绿色生活环境。

3.4加强园林队伍建设,培养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的创新意识

城镇绿化建设与管理篇2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我国华南沿海,属中、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境内地貌总体上是山地丘陵性盆地地貌,且河流遍布,森林植被良好,形成广西山环水绕、山水相依的秀美景色,故广西又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据2013年广西统计年鉴,广西现有1126个乡镇,其中建制镇715个,小城镇人口占广西城镇人口的34.29%,约占广西城镇人口的三分之一,是城镇化的主要载体。在众多城镇中,拥有丰富自然资源和山水格局的山水型城镇又几乎占据70%以上的城镇数量,这些山水城镇建设状况构成了广西特有的城镇风貌。

在未来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将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而广西新型城镇化建设也必将主打“绿色生态牌”。城镇绿地系统建设是改善小城镇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是指引绿地建设的法律依据和行动纲领,及时科学编制广西各地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就显得十分必要。

近几年来,广西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城镇市政专项规划和村镇规划集中行动,使城镇建设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得以快速推进,其中,城镇绿地系统规划是众多专项规划中的一个。如何落实城镇总体规划基本要求,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山水特点,通过园林绿地空间规划布局,强化山水小城镇的特色,科学有效地将生态文明融入城镇规划建设中等问题尚缺乏深入探讨。文本通过对部分城镇规划和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的实践,分析研究广西山水型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方法和内容,以期为编制科学规范的山水型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提供技术指导,促进广西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实现建设“生态大省”目标。

1 广西小城镇特征分析

小城镇作为城市和农村的连接纽带,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环节,本文结合广西的自然条件和城镇化发展进程分析小城镇的特征。

1.1 山水资源丰富

广西山多地少,水资源丰富,河流密集,小城镇基本都坐落在各大小河流的河岸边,沿袭古人的“栖水而居”,大部分小城镇或依山傍水,或山环水绕,山水资源丰富,具有良好的自然山水环境。

1.2 规模普遍偏小

城镇规模主要体现在人口和用地规模上。一般理论认为小城镇镇区人口应达到5万以上才能形成集聚规模。广西作为全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相对滞后,小城镇起步晚,发展缓慢,工业发展更是滞后,因此,小城镇的镇区人口和建设规模普遍较小,绝大部分镇区人口在1万人左右,据2010年广西建设统计手册,2009年广西57个县城人口在10万人以下,598个县城以外的建制镇人口在1万人以下。

1.3 发展不均衡,发展相对滞后

由于小城镇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自然条件不同,以及受大中城市辐射和影响大小不同,造成广西小城镇发展的内部差异巨大,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镇区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及劳动就业等方面。小城镇多分布在桂中和桂东,湘桂沿线及桂东南部集中了广西90%以上非农业人口,城镇密度由东向西递减;而西北部地区城镇发展远落后于东部和北部。城镇发展的空间巨大差距给未来城镇协调发展带来了困难。

城镇建设资金投入明显滞后于城镇发展要求,产业项目少,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小城镇未能形成先进的现代产业和较强的区域经济整体竞争能力,对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辐射能力不足,这也直接导致了小城镇在城镇化进程中承接城市产业转移和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作用的弱化。

1.4 城镇职能雷同、面貌单一

城镇职能同质化,桂东南城镇群、桂西区域城镇职能类型相似,在东部产业梯度转移中,发展方向与分工不够明确,承接了相似的产业类型,缺乏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虽然广西积极推进特色名镇名村建设,但仅限于工贸型、旅游型等特色城镇为主,导致广西大部分城镇景观风貌仍较单一,建筑风格单调,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不鲜明,城镇品位不高,缺乏对城镇特色的发掘。

1.5 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有待深化

由于各地财政困难,规划经费不能到位,多数市、县未能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足够的乡镇规划经费,影响了城乡规划工作的开展。同时规划的编制、调整、实施不同程度地存在随意性,规划的引导和调控能力不强,其作用无法充分发挥。部分城镇的总体规划编制缺乏前瞻性,规划水平不高;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衔接不够;规划的编制、实施与管理缺乏公众的参与和民主监督。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技术管理人员缺乏,直接导致一些地方的村镇建设活动处于无序和混乱状态。

1.6 小城镇建设投入不足

广西小城镇建设的筹资渠道窄,信贷投入甚微,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明显不强。由于受地理位置偏远、基础设施落后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小城镇招商引资的规模有限;加之乡镇一级政府无独立财政收支权限,小城镇建设资金难以解决;资金短缺成为制约小城镇发展的最大“瓶颈”。由于投入不足,导致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普遍不足。

2 广西小城镇绿地建设现状

虽然我国城镇化起步晚,但发展速度却很快,自“十一五”以来,广西工业化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城镇建设也进入一个快速扩容、快速推进的新时期。2013年末,广西城镇化率为44.81%,比2005年增加了11.2个百分点。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由于对小城镇环境建设重视不够,园林绿地等市政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小城镇绿地建设水平整体不高。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 对城镇绿地作用的认识普遍不高

由于广西地处山区,小城镇又是连接城市与乡村的纽带,本身就处于乡村自然环境的包围之中,无论是行业主管部门还是当地镇政府,对小城镇绿地的建设都缺乏足够的重视,对《城乡规划法》、《森林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认识都需要进一步提高。

2.2 园林绿化基础普遍较差

大部分小城镇尽管自然山水条件很好,但园林绿地现状指标普遍很低,各类绿地总量不足,相当多的小城镇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园绿地,也普遍缺乏生产绿地,对防护绿地的设置也不能满足防护要求,特别是见缝插针式的建设方式导致附属绿地严重缺乏。可以说,广西小城镇绿地建设还刚刚处于起步阶段。

2.3 城镇园林绿化缺乏特色

在城镇化过程中,大多数小城镇建设倾向于“城市化”,一味追求现代化,城镇园林绿地建设也简单照搬城市绿化模式,忽视了小城镇特色与经济条件,主要体现在建设材料选择、树种选择与种植方式等缺乏乡土特色,没能与小城镇特有的自然山水与人文特征相吻合,建设风貌趋于雷同,失去了小城镇应有的优美自然环境和浓郁风土人情等地域特色。

2.4 绿地管理和养护水平不高

由于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或机构,加上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广西小城镇园林绿化技术力量总体上非常薄弱,绿地建设缺乏高水平的规划设计指引,绿地管理缺乏具体规章制度,养护管理责任无法落到实处,整体管护水平不高。

3 广西山水型小城镇绿地分类研究

2002年颁布的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明确了适用于直辖市、市、镇的绿地分类,但在实际规划应用中,将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人口规模的特大城市与几千或一两万人口规模的小城镇的绿地分类适用统一标准似乎有些荒唐,势必将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引进教条的死胡同。至2007年,国家颁布《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进一步明确了镇用地分类,《镇规划标准》的颁布为我们编制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提供了参考依据。为突出特色,加快推进广西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制定适用广西山水型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的绿地分类标准显得尤为迫切。

3.1 分类原则

功能性原则:同一块绿地同时可以具备游憩、生态、景观、防灾等多种功能,因此在分类时以其主要功能作为划分依据。

协调性原则:与已颁布的《镇规划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统一协调。

操作性原则:针对小城镇的特点和建设要求进行绿地分类,提出针对性强、便于使用的分类方法,便于实际应用。

3.2 具体分类

参考《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与《镇规划标准》中的镇用地分类相对应,结合小城镇规划实践,提出广西小城镇绿地分类。具体分类内容见表1。

4 广西山水型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主要指标研究

广西山水型小城镇绿地建设的最主要问题是公园绿地欠缺,这既有经济方面的制约因素,也与小城镇总体规划中对绿地分类的规范性认识问题有关,片面套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要求建设小城镇的绿地,而忽视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大量可以利用的自然山水绿地的存在,甚至过分追求大气、洋气的城市绿地建设手法,追求所谓的高水平、大投入而导致众多自然条件良好的小城镇绿地规划建设困难重重。因此,为有效推进广西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小城镇居民的生活品质,实现小康社会人居环境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小城镇总体绿量的提升和公园绿地建设已成为山水型小城镇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必须解决的问题。

经过对广西山水型小城镇绿地建设现状的基础水平、小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外部环境条件、小城镇经济发展状况和管理水平等相关因素的综合分析,参考《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广西园林城市(县城)标准等指标体系,采取分类指导的方法,提出广西山水型小城镇绿地规划的主要指标要求(如表2)。

5 广西山水型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关键内容研究

山水型小城镇有其自身特点,因此,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在遵循基本原则基础上,必须突出特色,充分利用广西优越的自然山水条件,发挥各自优势,科学编制符合城镇风格、融入地域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可操作性强的绿地系统规划。

5.1 小城镇镇域范围绿地规划要求

根据镇域自然环境条件和地域特色,阐明镇域大环境绿化规划结构与布局,划定重点保护和绿化恢复的区域,构筑以镇区为核心,覆盖整个镇域,城乡一体化的大环境绿化和绿地系统。

5.2 小城镇规划区范围绿地规划要求

根据小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自然山体、水体和空间结构,规划落实小城镇景观空间结构与自然风貌特点,划定规划区所有需要保护和确定的绿化山体、水体并根据其有利条件规划相应的风景游憩绿地。风景游憩绿地要按生态公园绿地方向进行规划建设。

5.3 小城镇规划建设区绿地规划要求

执行《镇规划标准》,结合城镇自然山水特点和城镇用地布局提出镇区绿地系统规划布局和结构;确定镇区绿地分类和各类用地规划指标及建设目标;

绿地分类规划,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分述各类绿地的规划原则、规划要点和规划指标。

树种规划,确定镇区绿化的基调树种、骨于树种和一般树种的种类;树种规划必须强调乡土树种的应用,体现自然生态特性,禁止照搬城市绿化树种特别是名贵树种的选择。

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和林荫道路、景观道路规划内容;

规划实施,包括分期建设规划和规划实施措施。

6 结语

广西正处于小城镇建设快速发展起步阶段,随着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小城镇建设正面临一个全新的发展机遇期,也是小城镇绿地系统构建、生态环境建设和风貌提升的关键期。如何通过观念转变和技术等手段加快城镇绿地系统的规划建设来优化城镇环境、构建城镇风貌特色、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和谐推进,还需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从业者的共同努力,任重而道远。

城镇绿化建设与管理篇3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型城市化战略为龙头,按照集约节约、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生态特色的要求,以建设“山海秀丽、富裕和谐”的生态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规划、建设、管理齐抓并进,政府、企业、社会各方联动,引导、扶持、保障多措并举,着力打造一批生态环境优美、人居条件良好、基础设施完备、管理机制健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绿色城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形成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城乡规划制度全面落实;基本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达到省级标准;基本实现供水、供气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城乡一体化,推行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市县镇三级园林城镇体系,园林城镇创建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绿色建筑发展体系,实现从节能建筑到绿色建筑的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确立全域规划理念,优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城镇空间。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心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实现城镇建设用地范围控规全覆盖。积极开展基础设施等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着力加强规划之间的统筹衔接。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建设”要求,严格落实已建区、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和城市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管治措施,严格履行规划修改法定程序。建立健全规划督察员监管制度,到2015年,市区实施规划督察员监管制度,稳步推进县(市)规划督察员监管示范试点工作。

(二)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到2012年,80%的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市区和县(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7%和83%。到2015年,基本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增城镇污水收集管网1000公里以上,市区和县(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85%;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45%以上。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污水泵站提升改造工作。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工程建设,提高中水回用率,到2015年,全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达到10%。

2.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完成市级垃圾焚烧处理中心、玉环垃圾焚烧发电厂、天台第二垃圾填埋场、仙居卫生填埋场、三门垃圾处理场建设和椒江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到2012年,市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以上,县(市)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以上。到2015年,实现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全覆盖,市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县(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到2015年,市区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县(市)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3.完善城镇污泥处置设施。积极推进各县(市、区)区域内污泥处置设施共建共享,鼓励规范的污泥处置单位跨县(市、区)服务。到2012年,基本完成椒江区、路桥区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改造。到2015年,建成临海市、温岭市污泥处置设施,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县(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4.完善城镇供水设施。加强老旧和劣质供水管材管网更新改造,加快既有供水水厂工艺提升改造,完善配水系统,减少供水漏损和管网二次污染。到2015年,全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不超过12%。加快推进城市供水设施向周边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延伸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区域供水管网体系,促进城乡和区域供水设施共建共享。

(三)加强城镇综合管理。

1.强化设施运行管理。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提高出水水质达标率。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提高到一级B排放标准。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特别是填埋场和焚烧厂运行的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到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规定的II级以上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管理均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加强供水设施运行监管,严格质量和卫生管理,确保供水安全。到2015年,全市城市供水水质106项指标均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

2.强化洁化序化管理。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和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摆等重点行为的整治,规范城镇日常秩序。加强对清扫保洁、户外广告、建筑立面和城市家具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城镇整洁美观度。加强环卫作业管理,加快更新环卫作业装备,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到2015年,全市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5%以上。

3.强化环境管理。加强城市水环境整治,努力营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水景风貌。实施河道综合养护管理,健全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河道管护机制,到2015年,河道保洁覆盖率达到90%以上。深化“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和“禁燃区”划定工作,重点防治建筑扬尘、交通和娱乐业噪声、餐饮业油烟和小型燃煤锅炉污染。到2015年,全市新增“烟尘控制区”面积250平方公里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的县(市、区)比例达到75%以上,城区餐饮业和单位食堂100%配备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以上。加强辐射污染和放射源监管,确保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收贮,到2015年,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

(四)提高城镇人居品质。

1.推进城镇园林绿化。编制完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到2015年,各县(市、区)全面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的修编工作。探索开展城镇绿道网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布局城镇绿色空间。加强既有绿地管理养护,严格落实绿线管制和古树名木保护措施。积极推广立体绿化,继续推进“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到2015年,各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1%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60%。深化园林城镇(市)创建工作,鼓励国家园林城市争创更高水平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到2015年,玉环县要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完成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杜桥镇、泽国镇、楚门镇、白塔镇完成园林镇创建。

2.推进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加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加快推进临海三江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鉴洋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建设。开展城市湿地环境净化和生态恢复功能性研究,提高城市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3.推进风景名胜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认真实施《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依法加强对各类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到2015年,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基本实现详细规划全覆盖,风景名胜区设施配套水平、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文物古迹的保护,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推进人居环境示范创建。积极推进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创建工作,鼓励开展联合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创建,引领各地着力提高城镇人居综合品质。到2015年,全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市县和项目争取达到3个以上。

(五)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1.深化建筑节地。科学划定城镇空间增长边界,引导紧凑型城镇布局。科学规划和安排城镇功能,促进城镇居住、就业和公共服务等就近配套。提高城镇用地特别是工业园区的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积极推进城镇空间复合利用,加快推进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2.深化建筑节能。加强民用建筑设计节能评估和审查,开展民用建筑竣工能效测评,落实民用建筑节能要求。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普查,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民用建筑用能管理,扩大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高能效建筑用能设备。到201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行节能设计标准,既有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率达到30%以上,建成太阳能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

3.深化建筑节水。加强建筑节水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积极推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政策。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和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积极探索雨水和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广泛开展部级、省级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创建活动,到2015年,玉环县要力争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温岭市要力争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同时要积极创建一批节水型工业园区、企业、学校和社区。

4.深化建筑节材。积极推广墙体自保温等围护结构体系,加快发展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努力降低建筑材料消耗。建立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大力推行绿色施工,积极创建绿色工地,控制施工现场污染,减少物料损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绿色城镇行动是建设生态文明、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的重要内容,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牵头协调,市级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指导推动全市绿色城镇行动。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计划,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绿色城镇行动的实施情况纳入各级生态建设考核体系。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整合各类专项资金,逐步加大对绿色城镇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方式参与绿色城镇建设,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工程的建设和运营。

城镇绿化建设与管理篇4

在进行园林设计时,不仅需要一定的设计感,而且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到因地制宜。城镇园林应当以自然的形态出现,所以在进行园林设计的过程中,应当对当地的气候、地形、地貌等有一个充分的考虑,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这样设计出的园林才具有合理性。有的设计师在进行城镇园林设计时,缺乏对当地自然情况的考虑,在对场地进行设计、规划的过程中,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不仅增加了城镇园林建设的施工量,还会破坏当地环境,失去了城镇园林绿化的根本意义。

1.2园林管理措施相对落后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园林建设管理的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之中。但在进行园林管理的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些问题。首先体现在对绿化废弃物的处理上。许多绿化产生的废弃物都被当作是城镇垃圾丢弃,增加了垃圾处理的压力,其实这些碎草、枝叶是可以作为植物的有机肥使用的,一旦丢弃反而会使植物丧失了有机肥。此外,园林管理过程中还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情况。许多园林绿化仅仅在建设之初保持良好的状态,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绿化缺乏管理与保护,在影响市容的同时,还增加园林绿化的费用。

1.3对生态作用不重视

由于在进行城镇园林设计规划阶段时,设计者往往重点关注园林设计方案的创意,却忽视了生态功能。由于植物生长周期以及景观生态的限制,要想让园林绿化起到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就应结合植物的生长周期和景观生态的要求,重视园林绿化的生态作用。针对一些园林绿化单位只考虑设计,忽视了实际情况和生态作用的行为,应当充分考虑成本问题,在追求形式上美感的前提下,提升园林绿化的生态作用,充分发挥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

1.4城镇总体建设和园林绿化建设不协调

由于一些城镇在进行规划建设的过程中,预留绿地面积过少,因而对于城镇建筑用地和园林绿化用地的分配并不协调,这就造成了一些道路中的绿化带并不能完全贯通。城镇的总体园林绿化面积过小,不仅限制了城镇园林绿化的设计,也限制了园林绿化发挥其生态作用。

2城镇园林绿化的发展对策

2.1始终坚持城镇建设与园林绿化相协调

城镇绿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城镇发展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因此,城镇园林绿化是城镇建设中的重要部分。城镇建设包括现代化高楼大厦建设等,所以在建设园林绿化的过程中,应当使城镇建设与园林绿化协调发展。在充分保障城镇绿化用地的同时,控制城镇建设用地的占地面积。严格按照城镇的总体规划建设城镇园林绿化,保证城镇建设中园林绿化的比例。

2.2坚持与当地环境相协调

对于城镇园林绿化来说,应当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的植物、与本地特色有关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应当对本地的植物群落以及环境发展规律等内容进行研究,充分考虑园林设计中植物的适应性。选择具有较强适应性、经济实惠的植物。一方面,要重视城镇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另一方面,应当在城镇园林绿化建设中展现城镇的文化内涵和底蕴。例如,可以在主要的路口、街头等地方结合园林绿化的特点设计一些雕塑,展示当地的风土人情,真正做到园林设计与当地实际情况相协调,做到因地制宜。

2.3重视绿化资金的筹集

在绿化建设中,资金的筹备状况也会对城镇园林绿化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绿化资金的来源,应当通过企业、个人、集体等多个渠道进行筹集。在吸收多元资金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将政府投入作为主要部分,落实城镇公共财政中对于城镇绿化建设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于城镇道路两旁的绿化隔离带以及公园绿地的建设,更是需要政府资金的支持。同时,还应当积极拓宽资金筹集的渠道,将一部分社会资金引导投入到城镇绿化建设中来。

2.4提高城镇居民的绿化意识

对于城镇园林绿化来说,提升城镇居民的意识是关键。只有城镇居民的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升,才能意识到城镇园林绿化的重要性。一旦居民意识到城镇园林绿化的重要生态意义,居民会自发保护城镇绿化,这样才能实现城镇绿化长远的保护,减少维护城镇绿化所需要的资金,使城镇绿化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提升城镇居民的绿化意识。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让城镇居民更加配合园林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工作,更好地保护城镇园林绿化。

城镇绿化建设与管理篇5

重庆市江津区是全市工业化和城镇化主战场、统筹城乡发展先行区。地处渝西南长江之滨,其在工业、商贸流通、旅游、富硒农业、金融等产业快速发展,成为推动江津城镇化的重要支撑。江津不仅仅是工业集聚区,同时也是城镇化的主战场。按照《江津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到2020年,江津区城镇化率达到74%,常住人口155万人,区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约为135平方公里;工业产值达到2200亿,截至2016年1月,江津区就已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达到1239.5亿元。规划形成“中心城区-功能组团/镇”的城镇体系等级结构。规划形成由几江、德感和鼎山街道组成的中心城区;规划形成双福、珞璜、支坪三个功能组团,白沙、油溪、石蟆、李市等四个中心镇,中山、塘河等18个一般镇。江津区未来的城镇化建设,按照规划将主要以产业集群与交通为重要支撑,其中重点构建与主城一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将规划成渝、成黔等七条铁路,绕城高速公路、渝泸高速公路、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渝习高速公路等八条高速;建成珞璜物流园区、金刚物流园区、双福物流中心五大物流中心。

二、生态文明视域下江津区新型城镇化面临的困境

生态文明城镇化以新型城镇化、科学发展观以及生态文明为理论基础,核心是以人为本,以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等为经济发展方式,以提升城市公民文化、公共服务等为内涵,由政府、市场、公民协调推进,通过城镇化这个手段和工具,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城镇化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幸福。现阶段,尽管对绿色经济、生态文明的研究较为深入,但受到现实条件的影响,江津地区在构建生态城镇的过程中仍存在众多难题。

(一)落后的生态文明理念,阻碍生态城镇化建设

“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落后的社会意识阻碍社会存在的发展”。首先,公民较低的生态意识,阻碍生态城镇化建设。当前,尽管渴望绿水青山,但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人们征服自然的意识较之农耕文明时期更加的强烈,保护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反而较弱。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植被破坏、大气污染、水质变坏等现象无人问津,无人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较低的环保意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生态文明建设。其次,政府失衡的城镇化理念,促使生态城镇化偏离方向。受政府绩效评估的影响,江津区城镇化在一段时间里,只重视量的增加,并未注重质的提升,忽略了城镇化的过程应有的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建设,促使城镇化偏离了预期的轨道,转向土地城镇化,并非人的城镇化,严重阻碍城镇化的发展。

(二)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阻碍生态城镇化建设

不同的经济发展方式形成不同的经济形态。首先,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导致“双料”破坏了生态环境。江津区经济发展主要依靠三大园区工业支撑,三大园区工业主要是传统制造业。尽管近些年在着力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但受到经济条件的影响,并未完全实现工业现代化。因此,江津区依旧沿袭重工业轻服务业的经济发展模式,主要以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支撑;同时,在资源管理上重开发轻保护、重建设轻管护,导致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其次,传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难,阻碍生态产业结构的形成。江津区三大工业园区主要设计低端的制造业,它以消耗资源大,环境污染多为基本特征。目前,尽管江津区提出经济结构转型的策略,但机械制造业由于技术、能力以及资金等问题,实现产业转型依旧困难重重,生态产业结构很难形成。

(三)滞后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阻碍生态城镇化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用制度来保护生态环境。制度,包括生态城镇化的规划制度,法律保护环境制度,以及管理制度。江津区是位于西南地区,是城镇化的后起之秀,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滞后与城镇化过快的矛盾。首先,城镇规划制度不完善,缺乏科学考量与规划。江津区城镇规划中,不少规划是粗线体式的规划,缺乏个性与特色,城镇规划建设水平标准低,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高,重复建设多,城镇综合开发水平与管理水平较低的现象,片面的追求城镇化率,出现规划缺乏长远性、整体性以及具体性。其次,监管机制存在严重缺陷,制约生态文明型城镇化建设。受到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影响,面对经济利益和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抉择,江津区政府类似于大多数地方政府,选择了经济利益,因此在地方政府监管环境治理情况过程中,环境保护指标和生态效益常常被忽略,基本没有纳入官员政绩考核范围之内,因而这种考核机制减弱了政府对环境的监督监理,阻碍了生态城镇化建设。

(四)政府一元主导下的城镇化,阻碍生态城镇化建设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其重点是建设“节地”“节水”“节能”的三型社会,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现代农业的协调发展,因而生态城镇化建设应有多元主体协同推进,包括江津周边的农民。首先,政府直接主导城镇化的进程,导致城镇化的目的出现偏差。江津区的城镇化主要是农民的城镇化,城镇化的最终目的是提高这些农民的幸福感。当前,政府是城镇化的总设计师,规划城镇的布局,控制城镇化的速率,调控城镇的实业经济。在以经济GDP为中心的传统政绩考核制度下,城镇化逐步成为官员追求政绩的筹码,由政府一元主导,公众集体失声。例如,江津区“新楼”怎么造,“新城”何如开发,如何招商引资,招商引资的侧重于哪个方面,基本由政府总体掌控,即使召开听证会,也流于形式。其次,公民缺乏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参与渠道不畅通。勒庞认为:“群体不但英勇无畏而且容易犯罪”。在江津区,城镇化的对象是农民,农民首先具有小农意识,在部分问题上侧重于眼前利益,对生态环境保护缺乏统一的共识,因此很难形成生态环境自觉,阻碍生态城镇化建设。

三、生态文明视域下江津区新型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生态文明是继工业文明之后的新型文明,它是建立在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发展的基础之上,视生态环境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其思想基础是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辩证综合[2]。生态城镇化建设是以工业城镇化为基础,并创新与发展,其中心理念是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发展生态经济是路径选择,完善环境保护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绿色GDP核算方法,在政府的主导下,发挥市场、社会和公民的主体作用,协同推进生态城镇化建设。

(一)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形成绿色消费方式

“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也不要金山银山”。首先,建立生态文明的教育机制,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将生态、绿色、低碳等理念贯穿于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全过程,从娃娃抓起,从小培养环保意识、低碳意识、绿色发展意识,并通过实践活动得到更深层次的体会;同时,加强区委、村委会、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例如社区可以组织环保知识竞赛、村委会可以组织整修树林活动,培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并使其深入人心。其次,倡导绿色生活的生活理念,引导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目前我国已经进入消费引领生产的发展阶段,城镇居民的生活方式直接影响生态环境和生产方式[3]。因此,江津区委、区政府可以通过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反对铺张浪费,引导人们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树立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节俭的理念,鼓励人们购买和使用可循环、低碳以及绿色的社会产品,使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成为人们的行为自觉,引导人们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良好的生态江津。最后,树立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改变经济为主的发展方式。政府主导城镇化的发展,在传统政绩观的指导下,政府侧重于政绩工程,侧重于城镇经济的发展,忽略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因此,要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

(二)依靠绿色技术创新,实现经济结构转型

类似于工业文明时代的经济是工业经济,生态文明时代的经济必然是绿色经济,绿色经济是“可持续经济的实现形态和形象概括。它的本质是以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4],首先,转变经济发展理念,实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绿色经济是生态经济与可持续经济的新发展,是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因此,要转变城镇化就是经济城镇化、土地城镇化以及人口城镇化的观念,改变经济发展需要高污染、高投入以及高消耗的观念,从意识深处形成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同等重要的观念,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形成绿色生产意识与绿色消费意识,改变达到绿色生产与绿色生活,实现城镇化过程是绿色、生态、可持续的发展过程。其次,依靠绿色技术创新,转变经济结构转型。要改变传统的以高污染、高投入以及高消耗的粗放型生产方式,实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为特点的集约高效性生产方式,实现经济结构转型,主要依靠技术创新,通过增强环保意识以及绿色需求意识,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企业等参与技术开发,以电子信息为手段推动绿色技术的开发,在政府的主导下,激发社会组织、市场以及公民的作用,实现绿色技术观念、制度、手段、管理的创新,共同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实现生态城镇化建设。

(三)构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生态建设制度体系

十报告中指出:“建立健全资源有尝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首先,进一步实现绿色制度创新,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制度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健全的生态制度不仅仅是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而且还是生态保护的最后屏障。因此,扩大绿色制度创新的范围,确保绿色制度从生产领域扩大到产业政策指标、财税政策指标等领域;同时,可根据“谁破坏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根据供求关系以及资源的稀缺程度,建立反映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从法律层面界定生态补偿的主体、客体及其义务、责任和补偿范围、补偿标准,使生态补偿有法可依。其次,完善绿色GDP核算方法,实施绿色考核制度。政府是在城镇化建设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唯有转变经济GDP考核方式,加入绿色元素,以绿色经济的增长率为政绩考核的依据,促进生态城镇建设成为政府的一项责任。

(四)畅通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渠道,打破政府一元主导的规划格局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进一步凸显了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而生态文明建设也是公民参与的一个系统。首先,畅通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渠道,完善公众参与的反馈制度。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最重要的制约因素就是信息不对称,渠道不畅通,使得公民对环境保护更多表现出消极性和盲目性。因此,政府要畅通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渠道,确保公民有渠道去参与,比如重大建设之前,通过听证会或者公示的方式,让群众理解,并鼓励群众参与建言献策。其次,培养公民生态意识,提升公民参与能力。没有明确的生态意识和生态环境文明素质就很难实现高效的公民参与。生态意识是公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公民不仅仅要有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实现意识对行为的指导,形成健康的生活意识和行为习惯;同时,通过政府的引导,公民在实践中学习如何参与环境管理、如何提升对环境知识的认识能力以及对环境问题形成自己的观点,切实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

作者:宋红妹 王亚林 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电子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城镇绿化建设与管理篇6

1.小游园建设工程。由住建局组织实施,新建花园街与聚湖路交叉口西北、东南侧绿地,花园街与金鸡路交叉口西北侧绿地,花园街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侧、西南侧绿地,淹城路与金鸡西路交叉口西南、西北侧绿地,新增绿地面积118亩,年底启动,20xx年5月底前竣工。

2.公园绿地景观工程。由西太湖管委会、花博会筹建办负责花博会主场馆区域绿化,新增绿地面积800亩,20xx年5月底前竣工。由住建局、淹城管委会组织实施,重点提升新天地、文慧园、淹城遗址区、诸子百家园区等景观绿化。

3.城区公共区域绿化提升工程。由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西太湖管委会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城市商贸中心和商店、宾馆等场所,增添花卉植物造景,高标准整治绿化环境,大力提升街头绿地、公园、广场绿化景观档次,营造花博氛围。

(二)城乡道路绿化及提升工程

1.新建道路绿化工程。由住建局组织实施花园街北延、虹西路、广电东路3条新建道路的绿化工程,投资3000万元,新增绿化面积20亩;由区交通局组织实施京沪高铁、大道西延伸、环湖西路北延伸、环湖东路南延伸、南湖路、淹城路南延伸、武宜南路南延伸、南环线等8条道路绿化工程,投资22860万元,新建绿化面积5000亩;由西太湖管委会组织实施渔歌路、林鸥路的绿化工程,投资5000万元,新增绿化面积70亩。

2.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由交通局、住建局组织实施。抓好“六横十三纵”(环湖西路、延政大道、环湖北路、长虹路、常武路、武宜路、花园街、淹城路、S239省道、新312国道、花海大道、西太湖大道、武南路、大道、腾龙路、龙江路高架南延、湖滨路、夏城路、232省道)共计19条道路绿化、美化。按照“四季有花、全年出彩”的要求,以体现市树、市花(广玉兰、月季)为特色,增加适种彩色植物和垂直植物造景,打造花道、花口、花桥,科学规划重要节点的花卉布局。

3.高速互通道口、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绿化提升工程。由交通局负责实施沪宁高速横山道口,沿江高速戚墅堰道口、南道口、滆湖道口、嘉泽道口,锡宜高速漕桥道口,西绕城高速道口、经发区道口、邹区道口的绿化提升工程。

(三)城乡花卉景观工程

通过对主辅展区及周边、主城区、高新区、经发区、主要道路节点、城市出入口等重要区域和集镇、社区、企业、家庭等区域进行花卉布置,确保在花博会会展期间城乡形成满目鲜花、花海如潮的特色景观形象和浓厚氛围。主展区及西太湖区域绿化由西太湖管委会负责,一场五园辅展区及嘉泽镇区域绿化由嘉泽镇负责,主城区绿化由住建局负责,主城区以外主要道路及城市出入口绿化由交通局负责,各镇(开发区、街道)、太湖湾旅游度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绿化由各自负责。

(四)集镇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集镇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由住建局牵头,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实施到位。必须在年底前完成,雪堰镇、礼嘉镇、前黄镇、洛阳镇、遥观镇、郑陆镇、横山桥镇必须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住建局按照“六个一”工程建设标准分别于年12月、20xx年6月组织验收。

(五)村庄绿化提升工程

1.生态优美乡村工程。由区委农工办牵头,各镇村负责实施,按照“六整治、六提升”的要求,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利用现有自然条件,突出自然、经济、乡土、多样,大力推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积极推进村庄公共绿地建设,方便群众休闲健身。村庄绿化覆盖率要达30%以上。

2.省级绿化示范村建设。由农业局牵头,各镇村负责实施。20xx年完成30个省级绿化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创建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主要道路、河道绿化率达90%以上。

(六)城乡绿化管护工程

1.明确管护责任范围。住建局负责城区范围内区级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交通局负责城区以外的区级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各镇、村建设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由各镇负责。

2.严格养护管理考核。区绿化委员会牵头负责全区城乡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考核,其中住建局、交通局负责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由区绿化委员会组织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各镇、村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由区绿化办负责考核。各镇、村绿化养护管养工作纳入文明镇考核内容。

时间安排

1.年11月-20xx年2月15日为发动、部署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制订细化单项工程实施方案,完成绿化建设相应的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2.20xx年2月16日-2月底为准备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完成绿化用地的流转租用、绿化工程招标及栽种土地整理等相应准备工作。

3.20xx年3月-10月为实施阶段。具备施工条件地块的绿化及早开展栽种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其余于12月前完成所有乔木、灌木的栽种。

4.20xx年11月-12月为检查验收阶段。全面进入复壮管养期。特殊重点绿化工程,可根据工程时间要求、季节气候等情况,自行确定栽种期。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城乡绿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乡绿化工作的协调推进。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审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组织实施各项绿化工程建设。区将把城乡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列入20xx年重点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并建立定期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城镇绿化建设与管理篇7

中图分类号:S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1-0069-01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断深入,社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城镇环境绿化越来越显示出在城镇建设中的重要性。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科学推进城镇建设和管理,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新形势下,城镇环境绿化工作必须顺应时展的要求,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努力实现环境绿化的生态效益、景观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推进城镇内社会、经济、环境的整体协调,既为城镇当今的进步创造条件,又为城镇未来的更大发展奠定基础。然而由于诸多的原因,城镇环境绿化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进。

一、城镇环境绿化建设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改善城镇生态环境的绿化工作成绩很大,效果明显。但城镇环境绿化工作离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新要求、新期待,离建设生态和谐宜居目标仍有很大差距。

1.对环境绿化建设的意义认识不足

城镇环境绿化建设是一项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集于一体的事业,其重在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发挥,对于经济效益而言,见效慢、周期长,不能在短期内获得较高的经济回报。少数人重眼前轻长远,重经济效益轻生态效益,部分干部对绿化在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社会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对环境绿化及护管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责任性不强。个别干部为了应付考核,绿化苗木规格小,栽植质量差,成活率低。

2.自觉执行绿化法规的意识不强

由于对绿地规范管理不够,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有些单位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改变了部分规划绿地使用性质,使得部分绿地被挤占。宣传执法力度不大,管办法未落实,对折枝、摘花、踏草和车辆碾压绿地等行为查处工作薄弱,无形中助长了侵占、吞食、破坏绿地等行为。

3.绿化规划与快速发展的城镇建设不相适应

从量的方面讲,城区森林覆盖率、绿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都尚未达到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指标要求。城里有些社区楼房密度大,绿化地少。特别是乡镇不少宜林地没有植树绿化,应栽未栽的地方仍有存在。城区绿化任务也仍然艰巨。从质的方面看,城区绿化树种偏少,缺乏地方特色,道路绿化个性不明显,未能形成一路一特色,品位、特色需要进一步提升。

4.长效管护机制不够完善

尽管政府和主管部门都下大决心、化大力气解决长效管理机制问题,但这项工作的开展很不平衡,少数场镇还没有落实长效管护机制,有的场镇虽有,却停留在纸面上,导致管护措施不落实,为巩固城镇绿化成果留下了隐患。

5.绿化投入资金不足

绿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必须要稳定的资金投入保证。目前城建经费财政拨款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开支比较大,而城区绿化建设和养护资金缺口较大。有些乡镇更为拮据,更无多的资金投入绿化,每到植树节,都要想方设法购买苗木。由于资金问题,导致了苗木质量差,成活率不高等问题。投入不足还表现在人才的培养、引进不足,养护装备落后等。

二、改进城镇环境绿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为了巩固城镇环境绿化建设的成果和进一步做好这一工作,特此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健全城镇环境绿化法规

在城镇环境绿化方面国家先后制定并颁布了有关的法规和条例,从而使绿化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地应运用电视、报刊、宣传栏、文艺节目等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关部门应检查这些法律法规和条例的执行情况,不断巩固绿化成果,促进绿化建设的发展和环境的综合治理。

2.科学地制定城镇环境绿化规划

提高城镇绿化美化水平,就必须做到规划设计合理,配套设施完善,综合功能齐全。如对儿童活动区,其树种树型应丰富,色彩明快、生长健壮、树姿优美、体态活泼,便于记忆和辨认。老人活动区应选择高大乔木为老人休息处遮荫,为晨练、散步创造意境。作为居民一年四生活、憩息的环境,配置上应考虑季节变化,营造春则繁花吐艳,夏则绿荫清香,秋则霜叶似火,冬则翠绿常青的景观。

3.增加投资提高城镇环境绿化水平

一次性的绿化经费投入,其绿化水平可能会参差不齐和出现管理水平逐年滑坡。需要建立稳定的、多元化的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资金渠道,让绿化美化有保障。其办法:一是可以按房屋管理面积提出一定比例,确保绿化养护经费足够到位;二是本着“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在居民中筹集一定的绿化养护经费;三是实行养护招投标,走有特色的市场道路,实现养管分离,节约养护成本,确保养护质量。

4.完善城镇环境绿地养护管理制度

坚决纠正过去管理制度不顺,养管主体单位不明确,责任不清楚的问题,杜绝“一年绿、二年荒、三年光”的现象。对绿区的综合管理可以委托具有一定实力、资质的专业部门管理,实行养管责任制,按绿化养护考核标准进行,并做现场指导和监督。还要加强植保和养护技术的研究,提高绿地养护的科技含量。为确保绿地植保工作的规范有序和实效性,应花大力气做好绿地病虫害的预测预报,生物天敌的试验和应用,生物防治的推广工作。

城镇绿化建设与管理篇8

生态城镇是运用生态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自然环境为依据,以资源优化配置为手段,以社会体制为经络,形成人与自然、社会三者高效和谐共生互惠的城镇发展模式。简单地说它就是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居住区形式。

首先,建设生态城镇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工业革命以来,城市已逐渐退化为物理意义上的城市,它本身不健康使得整个地球也不健康。城市在发挥着区域经济凝聚中心、驱动源泉、人类聚落作用的同时,城市问题越来越严重:交通阻塞、空气汽染、水体污染、住房紧张、治安恶化、生态原地减少、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不协调、历史文脉断裂、城市特色遗失等等。生态城市的提出是基于人类生态文明的觉醒和对传统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反思。如今世界人口一半以上和中国人口的1/3以上已居住在城市,把城镇建设成合乎生态要求的人类理想家园,这已是人们的不懈追求。目前,一种以可更新能源系统、内部物资循环再生、无毒建材使用、室内温室种植和屋顶花园、高效美观的自然照明等为特征的“生态建筑”已进入人们的视野。我县地处内陆河源地区,工业化程度不高,但在城镇建设中必须吸取和借鉴城市建设中的经验和教训,以负责的态度来设计和建造生态城镇。

第二,建设生态城镇是绿色旬阳的重要支撑。绿色旬阳包括绿色环境、绿色产业、绿色文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是基础。生态城镇作为健康、安全、舒适、优美,天人合一、温馨舒适的家园的表现,要求功能配套,基础完备,最大限度满足人们居住生活需求,适应这一要求,我们在经济增长方式、城镇建设布局、环境的选择上都将产生重大变革,更加符合“绿色”理念。尤其是我县把生态旅游作为新兴产业,建成陕南旅游胜地,建设生态城镇就更加必要。

第三,建设生态城镇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保证。理查德·瑞吉斯特:“人类的生活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建设城市的方式、城市人口密度和多样性。”城市生态环境是人类生态环境的一部分,今后一段时间我县正处在大规模建设、改变自然与人类环境的关键时期,是城镇发展的高潮时期,随着人民生活的追求层次发生变化,自然、生态成为人们的一种向往,健康型生态居住环境是人们的最迫切需求。通过建设生态城镇,引领人们生活方式生存方式的潮流,引导人们按规律去生产生活生存,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建设生态城镇具有良好的机遇和现实条件。西部大开发的推进,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步伐的加快,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以及迁移式扶贫、生态移民等项目的推进,国家加强对西部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发展农村经济等政策,这使我们建设生态城镇具备十分有利的外部条件。同时,我县位于秦巴腹地,城镇依山傍水,风光秀丽,历史积淀深厚。近年来我县城建工作快速推进,取得较好成效和许多工作经验,特别是绿色旬阳建设的实践富有实效。生态城镇的理念已自觉或不自觉地用在了城镇建设的许多具体工作之中,这些都为建设生态城镇提供十分有利的条件和基础。

建设生态城镇是破解城镇化面临问题的有效途径。当前,在城镇化建设中还存在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认识有偏差,对城镇化重要性及推进城镇化认识不明确、简单地理解为撤乡并镇、人口增加,这样片面理解,对推进城镇化工作极为不利,城镇化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是一个经济文化不断发展和积累的过程。城镇化不仅是居住人口的城镇化,更重要的是生产要素的城镇化,同时又是社会文化城镇化,城镇化的根本目的是要为农民进城,扩大就业、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搭建一个有效的平台。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要遵循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有浮躁心态,不能盲目攀比,赶进度。不能盲目铺摊子、大兴土木,造“空壳城市”。二是城镇发展质量不高,功能不完善,城市管理水平层次低,脏、乱、差问题普遍,生态环境脆弱。三是城镇体系、交通体系、水资源规划衔接不紧,先建设后规范现象严重,缺乏整体协调发展。四是城镇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缺乏经济支撑,对农村经济带动作用差、辐射力不强。五是城镇缺乏个性特色,设计趋同。建筑格局单调,韵味不浓,没有特色和吸引力。这些方面的问题集中一点就是方方面面体现出不和谐,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指导建设的正确思想,没有树立生态的理念。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快建设生态城镇

加快建设生态城镇,最根本的是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导下,坚持可持续发展思想,全面贯彻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旬阳自然禀赋,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建设与自然平衡的人居环境,建设以净化、绿化、美化、山水相依为标志,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协调的山水园林生态景观;以资源利用效率优化、经济生态化为特征的绿色环保生态产业;以“形、神”兼备,人文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生态文化。

建设生态城镇就是要建设与自然平衡、和谐的人居环境,对地处河源地区的山区县份来讲,首先应该是山水园林城镇,森林环抱、绿茵遍地、四季葱翠,噪声得到控制,气候自然调节,水土合理保持,生态环境和谐,景色美丽动人。城镇经济是无公害环保的产业体系,是花园式工厂、环保安全清洁生产技术,交通便捷,服务功能完备,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城市文化具有浓厚的风土人情,道德礼仪,法制观念,具有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城镇精神风貌。在这里,自然环境、城市与人融为一个有机整体,形成互惠共生结构。生活在这样的城市里,人们的精力更加充沛,身体更加健康,创造力更加旺盛,必然会大大促进经济繁荣、社会文明。

建设生态城镇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的方针,突出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主题,扩大城镇规模、增加城镇人口、提升城镇品位、完善城镇功能、经营城镇资源、发展特色生态经济,实现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小而精,秀而美,富有个性,既具有文化品位又有环保特色的山水园林生态城镇体系。培育一批天蓝、水清、山绿、景美、特色明鲜,引人入胜的生态景观和人居环境的城镇;发展城镇中经济高效、环境和谐、环保的特色产业;孕育一种融传统健康文化与现代先进文化为一体的生态文化;建设殷实、健康、文明的生态县城、集镇、新村、社区。

1、以加强城乡规划为先导建设生态城镇。规划是发展的前提,是城镇发展的定位器,城镇的生态化首先是规划的生态化。生态城镇规划就是把生态理念贯穿于城镇规划设计的全过程,构建生态县城、生态集镇、生态新村、生态社区、生态小区体系,对城镇布局、结构、建筑、色调、雕塑、小品等设施要用生态学来审视,使城镇平面、空间显现艺术性生态性。生态城市规划有一些基本的原则:(1)与当地生态条件相适应;(2)恢复退化的土地;(3)平衡发展;(4)制止城市蔓延;(5)优化能源;(6)发展经济;(7)提供健康和安全;(8)鼓励共享;(9)促进社会公平;(10)尊重历史;(11)丰富文化景观;(12)修复生物圈。按照生态城市设计的一些基本思想和原则来修编规划,是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一是完善城镇体系规划。这个规划主要管城市和农村发展如何衔接,管城镇布局、新村的设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县城、集镇、新村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要贯彻城乡规划一体化的原则,实行集镇群的协同式发展模式。通过以交通体系为纽带和依托,变城乡经济分割、孤立、无序为统一、联系、有序的发展格局。二是高起点修编县城总体规划。规划必须体现完整性超前性,少走弯路。县城所有建筑物的配套协调,风格搭配、韵律和谐、生态环境要从总体上作出完整的规划设计。突出县城精神的设计与塑造,利用独特的山水地貌及组团功能形态,把建筑美与自然美相结合,给山造势,给水补形,设计自然、宁静、幽朴的“太极城”特色艺术形象。对建筑的式样、色彩、高度要与周围山水建筑物相得益彰,这些问题都要在城镇规划设计中体现出来。搞好县城总体规划中的消防、供水、排污、供电、通讯等专项规划,力争与县城总体规划同步。在建设中必须坚持按规划建城镇,一张蓝图管到底。基础设施建设要与工业园区、专业市场建设紧密衔接,分区定位,统筹规划。全面推行“两证一书”制度,各小区建设必须编制详规,一律不得先建后规划,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督管。三是编制新村建设规划。逐步健全全县新村规划体系。坚持“八位一体”,综合治理,科学规划新村建设。要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建房,搞好试点稳步推进。结合百强村建设、生态移民、迁移式扶贫、退耕还林等工程,分散、连片集中、点面结合,依坡就势,一面坡一条路进行整体布局,打破裁弯取直、挖山打岩的传统模式。

2、以完善城镇功能为基础建设生态城镇。水、电、路、防洪、环卫等配套设施要优先规划,规范红、黄、紫、蓝线,新开发的集镇、小区原则上基础设施先行建设,现有集镇要逐步配套。文化、广电、体育、教育、社区福利等公用设施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城镇功能。要完善社区、小区的配套功能,较大的住宅小区要设置必要的文体、卫生、保健等设施,增强休闲功能和人文内涵。要抓好城镇建设项目,储备、论证、推介、争取公益性市政设施项目,突出抓好县城污水处理场、垃圾处理场项目。集镇建设重点抓好给排水、垃圾掩埋项目。当前制约集镇基础建设的难题就是资金短缺。要通过土地经营、社会集资、招商引资、向上争取、盘活存量资产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3、以培育城镇特色产业推行清洁生产为内涵建设生态城镇。产业是城镇的血液,产业旺、城镇兴、人民富,城市的发展必须要有强有力的产业支撑,生态城镇就是发展生态产业,一是要突出农业产业化。各乡镇要找准发展方向,重点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公司+中介组织(协会)+农户为主要形式的产业化经营,结合农业园区建设,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为县城服务的配套农业种养业,建立农副产品专业市场。二是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全力扶持二、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商贸流通,开发特色旅游产品。三是消除“农民进城”的体制障碍。在户籍制度、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社会保障体制上都要为农民进城开绿灯,消除政策。

4、以加大城镇综合整治力度为突破口建设生态城镇。我县地处河源地区,城镇大多依山傍水,要建设生态城镇,必须把城镇纳入山川秀美建设的大范畴来考虑,把城区和郊区环境治理同时兼顾。一方面,要养山护水治田建园,搞好城镇周围的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加大河道整治,兴竹养花,使城镇周围青山绿水、鸟语花香。另一方面要加大城镇区环境整治力度,使之“干净、畅通、绿化、明亮、整齐”。持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抓重点,更要抓难点。下功夫治理城市脏、乱、差,抓好城市容貌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占道经营问题,切实保障城市道路干净、畅通、市政设施完好无损。加大对城市广告的管理力度,对主要街道、主要建筑的户外广告要精心设计,坚决杜绝违章建筑、零星插建的行为,坚决拆除影响市容景观和内容不文明的一切牌匾和标语,严厉打击在公共场所乱张贴、乱刻、乱堆放、乱吊挂等行为。要以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抓好道路养护和排水管网维护,消灭街道坑洼不平和污水乱流、垃圾杂物乱堆放的现象。以道路、公厕、垃圾收集点为重点,加强对垃圾的全程管理,确保城市街道卫生整治。第三,要着力抓好城市绿化工作。进一步作好城镇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完善城市“绿线”制度,通过拆墙透绿,屋顶铺绿,植草皮,路街整治,推进绿化。建设绿地要从用地、布局、造型、色彩、朝向、标志物等方面,精心设计,出精品,不贪洋求大,与自然相协调。特别是在花草树木的品种选择上要因地制宜,有本地特色,关键在于形成个性,选择出县树、县花、县鸟。第四,要加强对城市建设工地的环境治理。结合整顿建筑市场秩序,狠抓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把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作为文明工地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建筑垃圾清运管理,有效遏止沿河倾倒、堵路毁田、破坏环境的现象。

城镇绿化建设与管理篇9

目前小城镇建设的现状从地方的角度分析,经济破费很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建设指导思想模式、规划观念盲目仿效大城市,绿化建设过程中片面求大、求宽、求洋、求高、求快,结果不但是城镇绿化无法形成其独特个性优势,而且花费了很多不必要的资金。

配套设施不完善,建设中环境意识落后,给、排水等设施不充分,使后期的管护难度加大。

环抱城镇的乡村景现、自然山水的价值.在城镇环境中的重要价值被忽视,造成资源的破坏。

植物群落景观单调,不顾当地地理环境特点,冷漠乡土树种,盲目引进外地观赏植物、人工草坪等。

重建不重养,管理水平落后,城镇公用绿地被侵占、花草树木被攀折、草坪被踩压等现象时有发生却无人问津,小城镇园林执法队伍不健全,管理手段滞后,赏罚不明.这不但造成小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的被动,而且使小城镇景观风貌裹足不前。

二 解决小城镇绿化建设中存在的弊端.达到生态与经济的统一

首先,以建设生态城市为主导思想,认识小城镇的生态优势及地方特色

小城镇的生态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地方性强,小城镇是一个基本上由当地人构成的空间实体,具有共同的文化背景和需求,在环境建设上容易获得高度认同;尺度小,小城镇具有人们生活和工作步行可达的小尺度,可以减少大城市中机动车交通流量带来的空气和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城外是乡村,小城镇的周围通常被乡村田野和自然山水景观所包围,是天然的“田园城市”;城乡环境一体,通过河流、残遗的农田林网等将城市与周围的乡村自然景观连为一体,可以减少建设开放绿地土地的占用,低消费.小城镇在物质生活方面较大城市简单,可以减少过度的物质消费带来的对社会财富的浪费。低能耗,建设合理的小城镇不会有大城市的“热岛效应”,可以节约大量的调温用能,同时具有很好的使用太阳能的条件。

其次,坚持经济原则,正确发挥政府职能在小城镇绿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小城镇绿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的关键。

经济原则也可说是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战略是21世纪垒球普遍关注的大事,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人口的可持续发展、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等等。在园林建设中,也存在可持续发展问题,尤其是园林管理部门,建成的绿地,今后大部分要由其管理,除了建设费用,养护管理费用也相当大。一方面是直接的管理费用,另一方面是种下去的树木今后的发展和利用问题。在当前的园林建设工作中,存在许多的不合理的做法,尤其是在中、小城镇园林绿化中,存在很多资金浪费现象。针对这种现象,毫无疑问,政府部门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所以政府工作人员应该进一步更新观念、高瞻远瞩,运用生态学知识,开展生态城市建设和可持续城市建设。

最后,寻找建立生态城镇的解决途径、具体实施方法,实现生态与景观、经济的统一

(一)小城镇生态建设的途径

进行生态规划,如前所述小城镇具有最好的体现生态学思想的天然条件。由于小,小城镇规划相对于大城市要简单得多,因此也更加有可能将小城镇规划直接做成生态规划。

开展生态城市或者可持续城市建设,开展生态城市建设目标是使小城镇朝着建立和谐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城市环境方向发展,而开展可持续城市建设目的是要使得任何小城镇的开发建设活动和居民的生活方式都要对子孙后代负责。

实施生态工程,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通过将规划、建设和工程融为一体,将小城镇建设成为一个具有持久特点的生态系统。

(二)在绿化建设过程中,要坚持经济原则。

片植。要增加绿量,使初植景观好,片植是最佳方法,但从生态、经济及可持续发展角度分析,这样做不仅严重违背了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限制了植物的生长空间,使植物寿命缩短,而且还需要经常修剪,加大了养护成本。所以,要尽量少用片植,实际工作中可以用球灌木增加绿量,设计得当,可以造出很多经典的植物配置小品。球灌木长大了挖出来还可以再用,既不浪费资源,又能获取经济效益。

草花。城市需要彩色,需要生命的色彩,用草花来点缀城市绿地,无疑是最有效的手段。但在城市中大量运用草花来装扮景观,其运营费用相当高,不但不利于绿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会更加重绿化养护经费不足的压力。解决的办法就是尽量在一般的地块多用宿根花卉或是地产的可自播的花卉,如菊花、凤仙,一串红、鸡冠花、鸢尾、萱草、牵牛花等等。

树种。要纠正外来树种比本地树种好的偏见。只要是活的植物。都有生态效益,至于效果好坏,主要在于种植和养护,因此要提倡多用本地树种,本地植物,少用或者不用外来植物。

土壤(施肥)。城市绿地建设中,种植土的来源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土壤是植物生长的根本所在,没有好的土壤,就长不出好的植物。但在实际工作中,绿化用土大量使用的是建筑垃圾、建筑废土,极不利于今后树木的生长,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建设绿地时,一方面要争取使用符合《园林树木建植技术规程》要求的种植土,另一方面就要靠在养护管理时对绿地土壤进行改良,对植物在适当的时候进行施肥,施肥最好用有机肥,值得提倡的是把修剪下的植物残体粉碎后返还干绿地,此举不仅可以节省管护费用,增加环保性,而且植物更容易吸收。

城镇绿化建设与管理篇10

目前小城镇建设的现状从地方的角度分析,经济破费很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建设指导思想模式、规划观念盲目仿效大城市,绿化建设过程中片面求大、求宽、求洋、求高、求快,结果不但是城镇绿化无法形成其独特个性优势,而且花费了很多不必要的资金。

配套设施不完善,建设中环境意识落后,给、排水等设施不充分,使后期的管护难度加大。

环抱城镇的乡村景现、自然山水的价值.在城镇环境中的重要价值被忽视,造成资源的破坏。

植物群落景观单调,不顾当地地理环境特点,冷漠乡土树种,盲目引进外地观赏植物、人工草坪等。

重建不重养,管理水平落后,城镇公用绿地被侵占、花草树木被攀折、草坪被踩压等现象时有发生却无人问津,小城镇园林执法队伍不健全,管理手段滞后,赏罚不明.这不但造成小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的被动,而且使小城镇景观风貌裹足不前。

二 解决小城镇绿化建设中存在的弊端.达到生态与经济的统一

首先,以建设生态城市为主导思想,认识小城镇的生态优势及地方特色

小城镇的生态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地方性强,小城镇是一个基本上由当地人构成的空间实体,具有共同的文化背景和需求,在环境建设上容易获得高度认同;尺度小,小城镇具有人们生活和工作步行可达的小尺度,可以减少大城市中机动车交通流量带来的空气和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城外是乡村,小城镇的周围通常被乡村田野和自然山水景观所包围,是天然的“田园城市”;城乡环境一体,通过河流、残遗的农田林网等将城市与周围的乡村自然景观连为一体,可以减少建设开放绿地土地的占用,低消费.小城镇在物质生活方面较大城市简单,可以减少过度的物质消费带来的对社会财富的浪费。低能耗,建设合理的小城镇不会有大城市的“热岛效应”,可以节约大量的调温用能,同时具有很好的使用太阳能的条件。

其次,坚持经济原则,正确发挥政府职能在小城镇绿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小城镇绿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的关键。

经济原则也可说是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战略是21世纪垒球普遍关注的大事,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人口的可持续发展、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等等。在园林建设中,也存在可持续发展问题,尤其是园林管理部门,建成的绿地,今后大部分要由其管理,除了建设费用,养护管理费用也相当大。一方面是直接的管理费用,另一方面是种下去的树木今后的发展和利用问题。在当前的园林建设工作中,存在许多的不合理的做法,尤其是在中、小城镇园林绿化中,存在很多资金浪费现象。针对这种现象,毫无疑问,政府部门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所以政府工作人员应该进一步更新观念、高瞻远瞩,运用生态学知识,开展生态城市建设和可持续城市建设。

最后,寻找建立生态城镇的解决途径、具体实施方法,实现生态与景观、经济的统一

(一)小城镇生态建设的途径

进行生态规划,如前所述小城镇具有最好的体现生态学思想的天然条件。由于小,小城镇规划相对于大城市要简单得多,因此也更加有可能将小城镇规划直接做成生态规划。

开展生态城市或者可持续城市建设,开展生态城市建设目标是使小城镇朝着建立和谐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城市环境方向发展,而开展可持续城市建设目的是要使得任何小城镇的开发建设活动和居民的生活方式都要对子孙后代负责。

实施生态工程,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通过将规划、建设和工程融为一体,将小城镇建设成为一个具有持久特点的生态系统。

(二)在绿化建设过程中,要坚持经济原则。

片植。要增加绿量,使初植景观好,片植是最佳方法,但从生态、经济及可持续发展角度分析,这样做不仅严重违背了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限制了植物的生长空间,使植物寿命缩短,而且还需要经常修剪,加大了养护成本。所以,要尽量少用片植,实际工作中可以用球灌木增加绿量,设计得当,可以造出很多经典的植物配置小品。球灌木长大了挖出来还可以再用,既不浪费资源,又能获取经济效益。

草花。城市需要彩色,需要生命的色彩,用草花来点缀城市绿地,无疑是最有效的手段。但在城市中大量运用草花来装扮景观,其运营费用相当高,不但不利于绿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会更加重绿化养护经费不足的压力。解决的办法就是尽量在一般的地块多用宿根花卉或是地产的可自播的花卉,如、凤仙,一串红、鸡冠花、鸢尾、萱草、牵牛花等等。

树种。要纠正外来树种比本地树种好的偏见。只要是活的植物。都有生态效益,至于效果好坏,主要在于种植和养护,因此要提倡多用本地树种,本地植物,少用或者不用外来植物。

土壤(施肥)。城市绿地建设中,种植土的来源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土壤是植物生长的根本所在,没有好的土壤,就长不出好的植物。但在实际工作中,绿化用土大量使用的是建筑垃圾、建筑废土,极不利于今后树木的生长,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建设绿地时,一方面要争取使用符合《园林树木建植技术规程》要求的种植土,另一方面就要靠在养护管理时对绿地土壤进行改良,对植物在适当的时候进行施肥,施肥最好用有机肥,值得提倡的是把修剪下的植物残体粉碎后返还干绿地,此举不仅可以节省管护费用,增加环保性,而且植物更容易吸收。

城镇绿化建设与管理篇11

增强城镇管理活力

建立城镇管护机制。局直城管局以创新机制为手段,努力实现城镇管护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一是建立了360°的全方位城镇管理作业机制,无论是重要路段与非重要路段、重要街道与非重要街道、重要地区与非重要地区,城镇管护职能实现了全覆盖。二是建立了365天全日制城镇管理作业机制,做好白天与夜晚、上班时段与休息时段、节假日与非节假日的工作安排和交接,实现城镇综合管理和服务无断档。三是建立了以局直城管局为主体、社区为依托、路段为单元、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助的“四位一体”工作网络,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做到创建无死角。

完善城镇执法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城镇管理快速反应机制。以城管监察中队为主体、社区为基础,快速应答居民诉求,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建设和市容违章行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和有损市容违章行为的滋生和蔓延。二是强化城镇执法考核。实行定时、定员、定岗、定职责、定奖惩的五定考核制度,推行路段分类管理,强化检查巡查,加大重点区域的执法力度,确保工作职责落到实处。三是倡导执法管理“人性化”。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行首次违章提示,合理设置疏导点,分别在科研路、中兴路设置早市点和夜市点,有效解决了城镇管理和居民需求之间的矛盾。

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城镇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作,需要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担负起城镇管理责任,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实现源头防控。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把握动向,形成共管合力。通过集中整治,使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城镇形象、品位、美誉度显著提升。

推行三个模式

提升城镇管理效能

严格标准,建立精细化管理模式。实施精细化管理是提高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的必然要求。局直城管局以作风建设增强精细化意识,在职工中开展了争做“城管先锋”活动,以制度建设强化精细化效果,制定和完善了环境卫生检查督导制度、环卫设施管理维护制度、作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卫工人、绿化工人、单体楼保洁员、环卫车队司机的“星级”考核方案,将城镇长效综合管理内容细化成6类16个方面,量化成63项具体指标,通过制度建设,规范作业标准。

转变方式,推进智慧化城镇管理模式。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可以拓展城市管理工作范围,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在红兴隆管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投入资金378万元,积极推进数字化城管试点工作,打造集数据管理、动态监控、行动指挥、信息、投诉受理、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精准、敏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城镇管理、监督与服务一体化。

强化引导,构建全民化管理模式。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是保持良好市容市貌的重要举措。他们以创建“文明城镇”为契机,以新市民教育为载体,通过标语、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城镇管理、全民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了“文明家庭”、“文明楼道”、“文明楼院”创建活动;举办了“树文明新风、创美好家园”、“和谐花开歌飞扬”、“五十佳”表彰等各类晚会20多场次。

树立“三高”目标

塑造城镇管理新形象

城镇绿化建设与管理篇12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37342—2019)最新要求,为做好2021年国家森林城市核查验收工作,结合昌吉市实际,对《昌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昌市政办发〔2018〕48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安排部署,紧扣建设城市森林生态系统主题,以重点工程建设为主体,多元化投入为保障,坚决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建共享”战略,秉承“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打造城市品牌的重要内容,坚持“城乡一体,生态和谐”的理念,打造便利的森林服务设施,建设繁荣的生态文化,实现生态与发展共赢、城市与乡村共进、富裕与文明共享,建设林在城中、城在林中、山水融合、绿色发展、生态宜居的美丽昌吉。

二、创建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各部门单位协调配合,各尽其责,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创建森林城市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共创新格局,确保创森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二)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突出服务于城乡居民健康,提升城市形象和价值品位,改善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实现城市与森林和谐共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与全市整体战略布局、城镇化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统一,完善规划,突出重点,有序开展,不断优化林业发展布局,努力构筑支撑昌吉市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生态系统。

(四)坚持生态为主、效益兼顾。注重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增强生态产品供给,提高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完善林业生态功能,改善昌吉市城乡生态环境。

(五)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坚持城镇绿化、通道绿化以乡土树种和乔木树种为主,结合绿化、彩化功能,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乡村绿化大力发展经济林果,促进兴林富民。

三、创建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37342—2019)和《昌吉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加快推进我市森林城市建设,2021年,实现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为40%以上,道路绿化率和水岸绿化率均在85%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区林荫道路率达60%以上,乡镇建成区和村庄林木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形成林水相依、林城相依、林路相依、林居相依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空间格局,全面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红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姚  进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王  英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阿达力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海拉提    副市长

推开西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刘晓泉    市委办公室主任

陈  辉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孙君杰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新    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陈丽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金浩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绩效考核办公室主任

王成恩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毛冬梅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于  涛    市商务和工信局局长

高  群    市财政局局长

王艳明    市科技局局长

张兆智    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局长

刘  磊    市文旅局局长

马金龙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袁  勇    市住建局局长

刘  锋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丁世亮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文涛    市水利局局长

杨  军    市卫健委主任

陈  静    市教育局局长

李刚强    市统计局局长

巴音蒙克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宝忠    昌吉国家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苏  江    昌吉国家高新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规划环保局副局长

顾卫华    延安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磊    北京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梁  瑞    宁边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狄晓娟    绿洲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晓明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小星    建国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建国    三工镇镇长

高一豪    榆树沟镇镇长      

吴  琛    六工镇镇长

吴  磊    大西渠镇镇长

齐文强    硫磺沟镇镇长

谭永吉    二六工镇镇长

杨  亮    滨湖镇镇长

陈晓航    佃坝镇镇长

叶尔江    阿什里乡乡长

阿得力    庙尔沟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姚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海拉提同志兼任,专职副主任由王成恩、毛冬梅担任,具体负责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五、指标任务

(一)森林网络

1.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昌吉市年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城郊需有成片森林或湿地2处以上,面积20公顷。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并建有20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1处以上。村庄林木绿化率达到30%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全部绿化美化,建设1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农田林网建设达到《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要求。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率达60%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3.注重江、河、湖、库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85%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4.铁路、乡级以上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乡镇

5.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80%以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

(二)森林健康

1.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乡土树种使用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

2.乡镇建成区、农村居民点乡土树种使用率达到80%以上。注重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使用良种壮苗,提倡实生苗、容器苗、全冠苗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避免过度的人工干预,增加绿地有机覆盖,实现森林、绿地的近自然管护。注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每年完成需提升面积的10%以上,培育优质高效城市森林。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各乡镇

3.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食源蜜源植物,大型森林、湿地等生态斑块通过生态廊道实现有效连接。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有效保护乡村风水林和风景林,未发生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文旅局、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三)生态福利

1.城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达到80%以上。城镇建有绿道网络,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5公里以上。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10公里服务半径对县域覆盖达到70%以上。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各乡镇

2.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食品等绿色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四)生态文化

1.建有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5处以上。在城镇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建有森林、湿地等生态标识系统。广泛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县级活动5次以上。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应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和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文旅局、科技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科学到位,保护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各乡镇

(五)组织管理

1.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正式备案2年以上。编制规划期限10年以上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批准实施2年以上。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2.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示范活动。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六、具体工作

(一)补充收集创森迎检资料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建设5大类33项指标逐一收集有关资料,并分类建档造册,完成创森工作总结报告。对照新的测评标准,查漏补缺,各责任单位需补充完善迎检资料,做好迎接2021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核查验收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森氛围

1.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宣传单、宣传画(册)、宣传栏、公益广告、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工作。

2.主要街道、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森林城市主题标语。各大广场、公园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创森宣传标语及宣传片,展示我市创森成果。   

3.在城区主入口制作设立大型创森宣传牌不少于3个。

4.商场、超市、市场、银行网点、宾馆饭店等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的森林城市主题标语,并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创森宣传标语。

5.50%以上的公交车站设有不少于1处森林城市主题广告。50%的公交车电子屏展示森林城市主题标语。50%的出租车顶灯展示森林城市主题标语。长途汽车站在显著位置展示森林城市主题广告不少于1处。

完成时限:2021年7月1日至核查验收前

(三)完成创森知晓率、满意度调查

按照国家创森测评指标体系要求,聘用第三方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对昌吉市创森工作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完成时限:核查验收前一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使创森工作形成党政齐抓、部门配合、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群众踊跃参与的新局面。各指标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分解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到人,按照时间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加强联动,主动配合,杜绝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保障资金投入,加快创建进程。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创建工作投入。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教育局等部门要发挥优势,努力争取上级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投入。市总工会、团委、妇联、企业、学校等要发挥自身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动员各方力量,投身绿化事业,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快速推进。

(三)强化督查问责,落实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围绕昌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员单位指标考核要求,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落实责任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领导是创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

 

附件:昌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

昌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指标名称

国家标准

需提供资料清单

森  林  网  络

1

市自然资源局

市城市管理局、水利局、气象局

林木覆盖率

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昌吉市年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

1.自查说明。(市自然资源局提供)

2.省级森林资源监测部门提供。最新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或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或森林资源监测报告。(市自然资源局提供)

3.城区乔木、灌木面积监测报告或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提供的城区乔木、灌木面积情况说明。(市城市管理局提供)

4.湿地及水域面积占国土面积10%以上的城市,提供湿地面积和水域面积数据。(市水利局提供)

5.山区和平原区面积及在总面积中占比。(市自然资源局提供)

6.近20年年均降水量。(市气象局提供)

7.最新市域遥感图、森林资源分布图。(市自然资源局提供)

2

市城市管理局

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城区绿化覆盖率

40%以上。

1.自查说明。(市城市管理局提供)                                

2.区住建厅出具的2020年昌吉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确认函。(市住建局提供)                                                       

3.城区绿地现状分布图和绿化覆盖面积统计表。(市城市管理局提供)

4.城区绿化项目实施情况:合同、设计、施工、验收、照片等。(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提供)

5.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的建成区面积及范围证明材料。(市自然资源局提供)

3

市城市管理局

 

城区树冠覆盖率

25%以上。

1.自查说明。

2.乔木树冠覆盖现状分布图和乔木种植统计表。

3.城区绿化乔木种植情况。

4

市住建局

市城市管理局、公安局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以上。

1.自查说明。(市城市管理局提供)

2.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区各类公园绿地面积统计表。(市城市管理局提供)

3.人口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区常住人口(无常住人口统计,可提供户籍人口)等证明材料。(市公安局提供)

5

市城市管理局

 

城区林荫道路率

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率达60%以上。

1.自查说明。

2.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一览表、抽样材料。

3.林荫道路覆盖照片。

6

市自然资源局

 

城郊成片森林、湿地

20公顷以上的成片森林或湿地2处以上。

1.自查说明。

2.20公顷以上的成片森林或湿地现状分布图,包括名称、位置及面积。

3.新建城郊成片森林、湿地的情况。

7

市自然资源局

各乡镇

乡镇绿化

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建有20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1处以上。

1.自查说明。(各乡镇提供)

2.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证明文件。(各乡镇提供)

3.县级或各乡镇绿化主管部门提供建成区绿地现状分布图和绿化覆盖面积统计表。(各乡镇提供)

4.县级国土部门开具的县域各乡镇建成区面积及范围证明文件。(市自然资源局提供)

5.各乡镇建成区绿化和公园绿地建设的情况。(各乡镇提供)             

6.乡镇绿化项目实施情况中新建公园绿地项目的合同、设计、施工、验收等、总结等材料。(各乡镇提供)

8

市自然资源局

市农业农业村局、各乡镇

村庄绿化

林木绿化率达30%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全部绿化美化,建设1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

1.自查说明。(各乡镇提供)

2.村庄绿化证明材料 (绿化项目的合同、设计、施工、验收等、总结等材料)。(市农业农业村局、各乡镇提供)

3.村庄“四旁”和公共休闲绿地建设情况。(各乡镇提供)

9

市交通运输局

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道路绿化

铁路、乡级以上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85%以上。

1.自查说明。(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提供)

2.铁路、乡级以上道路名称、起止节点、长度、宜绿化长度、已绿化长度一览表(补充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提供)

3.道路绿化支撑材料:项目的合同、设计、施工、验收等、总结等材料。(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提供2020年资料)

10

市水利局

 

水岸绿化

注重江、河、湖、库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5%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85%以上。

1.自查说明。

2.市域内的江、河、湖、库等名称、起止节点、水岸长度、宜绿化长度、已绿化长度一览表。

3.水岸绿化支撑材料(图片及文字资料)。

11

市自然资源局

各乡镇

农田林网

按照GB/T18337.3要求建设农田林网。(东北地区控制率达到90%,华北东部、华北西部和西北地区控制率达到95%,中南、华北东部和华北南部农田林网控制率达85%。)

1.自查说明。(各乡镇提供)                                      

2.提供2020年乡镇造林验收表。(市自然资源局提供)

12

市自然资源局

市城市管理局

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

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80%以上

1.自查说明。(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提供)

2.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数量、名称、地点、面积、生态修复面积、生态修复率一览表。(矿坑修复:市自然资源局提供;垃圾场绿化:市城市管理局提供)

3.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前后对比图片(含无人机照片)。

4.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支撑材料。(项目的合同、设计、施工、验收等、总结等材料)

森  林  健  康

13

市住建局

市城市管理局

树种多样性

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

1.自查说明。(市住建局提供)

2.城区栽植数量最多的3个树种栽植比例的统计数据。(市城市管理局提供)

3.城区绿化苗木树种的使用情况。(市住建局提供)

4.城区绿化苗木树种的使用情况应包括城区各类绿化工程建设含各类苗木树种使用量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任务安排和年度总结等相关材料。(市住建局提供)

14

市城市管理局

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乡土树种使用率

城区、乡镇建成区农村居民点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

1.自查说明。(市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提供)

2.乡土树种名录。(市城市管理局提供)

3.使用树种名录(需注明是否为乡土树种)。(市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提供)

4.城区乡土树种使用率的统计表。(市城市管理局提供)

15

市自然资源局

市城市管理局

苗木使用

注重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使用良种壮苗,提倡实生苗、容器苗、全冠苗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

1.自查说明。(市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提供)

2.县域苗圃及苗木生产统计表。(市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提供)

3.县域绿化苗木使用情况统计数据(人工用材林、经济林等需提供良种证书;生态公益林和城市绿化使用树种需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市自然资源局提供)

16

市城市管理局

各乡镇

生态养护

避免过度的人工干预,增加绿地有机覆盖,实现森林、绿地的近自然管护。

自查说明。(市城市管理局、各乡镇提供)

17

市自然资源局

 

森林      质量提升

每年完成需提升面积的10%以上,培育优质高效城市森林。

1.自查说明。

2.森林质量提升相关支撑材料。

3.森林质量提升包括中幼林抚育经营、低产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等(计算基准为规划编制时需完成的提升面积)。

4.森林质量提升相关支撑材料应包括森林经营规划或作业设计、任务安排、检查总结;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的城市,需准备项目批复、合同、施工和验收等相关材料。

18

市自然资源局

 

动物      生境营造

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食源蜜源植物,大型森林、湿地等生态斑块通过生态廊道实现有效连接。

1.自查说明。

2.生态廊道、生态斑块遥感图、分布图。

19

市自然资源局

 

森林      灾害防控

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

1.自查说明。

2.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

3.森林火灾受害率,包括发生次数、受害面积、伤亡数量。

4.森林灾害防控能力建设实施情况。

20

市自然资源局

市公安局

资源保护

有效保护乡村风水林和风景林,未发生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

1.自查说明。

2.县区域内乡村风水林和风景林分布图。

3.编制规划时至申请称号时森林资源督查自查报告。            

4.创建期间,未发生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市公安局提供)

生  态  福  利

21

市城市管理局

 

城区公园  绿地服务

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达80%以上。

1.自查说明。

2.城区公园绿地分布图,包括名称、位置及面积一览表。

22

市住建局

市城市管理局

生态休闲场所服务

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10公里服务半径对县域覆盖达70%以上。

1.自查说明。(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提供)

2.大型生态休闲场所分布图,包括名称、位置及面积。(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提供)

23

市财政局

市城市管理局

公园      免费开放

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

1.自查说明。(市财政局)

2.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名单,包括名称、地点、面积。(市城市管理局提供)

3.免费开放的公园名单,包括名称、地点、面积。(市城市管理局提供)

24

市住建局

市城市管理局、各乡镇

绿道网络

城镇建有绿道网络,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5公里以上。

1.自查说明。(市住建局提供)

2.绿道分布图及包括数量、起止点、长度一览表。(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各乡镇提供)

3.绿道网络建设支撑材料(合同、方案、批复、设计、验收、总结等)。(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各乡镇提供)

4.城乡居民是指人口主管部门出具的县城内常住人口(或户籍人口)总数证明。(市公安局提供)

25

市自然资源局

市文旅局

生态产业

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食品等绿色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1.自查说明。

2.城市发展绿色生态产业规划和相关政策文件。(市文旅局、自然资源局提供)

3.编制规划时至申请称号时城市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统计年报:2017—2020年,旅游、林产业促进农民增收逐年递增的情况说明。(市文旅局、自然资源局提供)

生  态  文  化

26

市教育局

市文旅局、城市管理局

生态       科普教育

建有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5处以上。在城镇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建有森林、湿地等生态标识系统。

1.自查说明。

2.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名单,包括数量、名称、地点、建成时间、现场照片。(市教育局提供)

3.建有生态标识系统场所名单,包括数量、名称、地点、建成时间、现场照片。(市城市管理局提供公园、广场科普场所;市文旅局提供景区科普场所)

27

市委宣传部

市商务和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文旅局、科技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生态      宣传活动

每年举办县级活动5次以上。广泛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市级活动5次以上为标准:

1.举办市级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每超过5次,得0.5分,上限为1分。            2.主要街道、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森林城市主题广告,得1分。                       3.50%以上的公交(地铁)车站设有不少于1处森林城市主题广告,得1分。          4.商场、超市、商业大街、城市社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银行网点、宾馆饭店等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的森林城市主题广告,得1分。           5.50%的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车身或车厢内展示不少于1处的森林城市主题广告,得1分。

1.自查说明。                                                  2.每年举办县级活动5次以上。(市科技局提供)

3.城市为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印发的市级和县级年度计划、工作方案等相关正式发文和活动总结。(市自然资源局提供)

4.党政机关带头参加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的图片资料和文字说明。(所有成员单位提供)

5.提供县(市)属媒体宣传森林城市建设进展成效的电视截屏、网络截图等。(市融媒体中心提供)

6.城市运用手机短信、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的手机截图。(市电子政务办、融媒体中心、商务和工信局提供)

7.在城市主入口设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型宣传牌不少于3处。(市委宣传部负责)                                                       8.主要街道、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森林城市主题标语;广场、公园、游园内的电子屏播放创森宣传片。(市城市管理局、文旅局、融媒体中心负)                                                   9.50%以上的公交车站设有不少于1处森林城市主题标语;50%的公交车车厢内、电子屏展示不少于1处的森林城市主题标语;50%的出租车顶灯展示森林城市主题标语;长途汽车站在显著位置展示森林城市主题标语不少于1处。(市交通运输局负)                                                         10.商场、超市、商业大街、银行网点、宾馆饭店等电子屏滚动播放创森宣传标语,并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的森林城市主题标语。(市商务和工信局负责)                                                   11.各乡镇、街道(社区)、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屏滚动播放创森宣传标语、创森应知应会知识,提供宣传活动的图片资料和文字说明。

28

市自然资源局

市城市管理局、各乡镇

古树名木

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科学到位,保护率达100%。

1.自查说明。

2.对建档的101棵古树的挂牌、围栏、修剪等保护情况进行自查。(市城市管理局、各乡镇提供自查报告和图片资料)

29

市自然资源局

 

公众态度

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

自查说明。

组  织  管  理

30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备案

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正式备案2年以上。

1.自查说明。

2.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相关文件。

31

市自然资源局

 

规划编制

编制规划期限10年以上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批准实施2年以上。

1.自查说明(规划评估报告)。

2.提交规划批复文件、规划文本及实施的相关台账材料。

32

市自然资源局

市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示范活动

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示范活动。

1.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的示范活动,包括正式发文、牌匾或证书的图片和文字说明。(市城市管理局、各街道提供)

2.积极开展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的示范活动,包括正式发文、牌匾或证书的图片和文字说明。(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提供)

33

市自然资源局

市创森办

档案管理

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1.自查说明。

2.反映城市设立国家森林城市组织机构及创森期人员调整的相关正式发文。

3.反映城市编制规划时至申请称号时召开森林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会议、专题部署会议的情况记录或宣传报道。

4.反映城市为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制定的实施方案、督导制度和考核办法。

5.反映城市编制规划时至申请称号时推进森林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等证明材料。

6.反映城市已建立的森林城市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并有效运转的网络截图。

7.反映城市贯彻落实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的相关正式发文。

8.森林城市档案建设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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