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方法和德育原则合集12篇

时间:2023-08-08 09:23:47

德育方法和德育原则

德育方法和德育原则篇1

德育目标当作德育起点。起点设置不当,脱离学生的年龄、心理实际,脱离学生的知识、思维和意识发展水平,将学生成人化,采取高调宣讲、单向灌输的手法,无法有效地为学生所认同,难以激发其强烈的道德情感和道德需要,收效甚微,有时甚至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产生负效应。同时,这种急功近利,企图“一步到位、一劳永逸”的简单化的做法,又使德育的终极性目标没能有效地分解为着实的阶段目标,以至于德育的阶段目标缺乏内在的逻辑递升序列,高层次、高要求的终极目标找不到基础性的支撑点,无异于空中楼阁,难以达成。

误区之二:

忽视受教育者自身的实践活动。将复杂的德育过程简单等同于思想品德课课堂教学中的说理、讲解,片面重视道德知识的掌握,在“掌握”和“认同”之间随手划上等号,省略了外在的道德需求向学生个体道德需要转化的心理机制研究,把个体品德的形成与发展看作是道德教育“外烁”的成果,因而对学生日常学校、家庭生活中多样化的道德实践关心不足,忽视了道德修养的巨大作用。学生掌握的道德规范、准则体系缺乏实践中介,不能有效地内化为道德信念,导致“知而不信”;道德信念也不足以外化,以支持和指导道德行为,表现为“言而不行”。

误区之三:

德育功能认识片面,“严”、“爱”脱节,师生关系恶化。不少教育者错把德育当代国家、社会、学校对学生个人的管制,把德育方法当作“管制的手段”,突出表现一谈德育必是严字当头,把个人与社会对立。无视学生内心深处丰富多彩的需要,追求“整齐划一”的德育效果,将“听话”视为德育的成功,将“听话道德”视作德育的最高境界,缺乏慈爱与引导,更缺乏“发展”的眼光和意识。导致师生间的对立,人为地破坏了和谐的师生关系,削弱了教师在育德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和学生主体性的发挥。以上谈及的德育误区,究其根源,主要是传统的德育缺乏一种发展的眼光,把学生单方面看成是社会规范的造物,德育是完成这一任务的工具,所以视野局限于学生被动地接受和继承既定的社会道德规范体系,掌握了这些规范就意味着达到了德育的目的。在这种“就范式教育”的指导下,学生循规蹈距、唯命是从,成了一个“被塑造”的客体,执着于此的教育者也就看不到学生作为道德实践活动的主体,能在既有的社会规范基础之上,经过自己的理性思维,独立地做出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自主地调节自己的道德行为,并在道德实践中完善自身的品德,丰富和发展社会的道德规范。个体品德的这种积极能动的构建,正是整个社会道德规范推旧出新、向前迈进的源动力所在。“藐视”学生品德构建和在道德实践中的主体性,推广开来,就是对社会主义道德发展的阻碍。如果我们承认这一点,就应力求通过发展人的主体素质、提升人的主体性、培养具有自主性、创造性的人去批判继承已有的道德,改造其不合理的成分,从而实现地现时代的超越。

二、学校德育历史逻辑的透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纵观本世纪西方学校德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两条线索:

其一:弘扬人的主体地位,反对道德灌输是本世纪西方道德教育的主旋律。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民族要求的发展,作为封建势力特征的那种学校德育逐步显示出其局限性,正如杜威所言,它企图“系统地运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使学生铭记一套特定的政治和经济观点,排除一切其他观点。”①这实质上是一种静滞的教育形式,它企图用一种固定的、一成不变的规范去“塑造”下一代人,结果必定导致学生思想僵化、自主性和创造性的抹杀与泯灭。世纪之初,以杜威为代表的“新教育运动”首先对这种传统德育发起了猛列的冲击。在他实用主义观点看来,道德真理是相对的,任何道德都必须服从于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所以,道德从本质上乃是一种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而不是某种固定的观念。②外部强制“不仅不能促进反而限制了儿童的智慧和道德发展”,③正确的道路是“反其道而行之”,亦即通过实践活动来丰富学生的道德生活经验,发展其良好的判断力。杜威的发难引起了新旧德育观念的大碰撞。20年代中期,哥伦比亚大学的梅和哈物茨恩主持了一项历时5年、涉及万人的大型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儿童在学校中掌握的道德规范和美德概念与他们的实际道德行为无关。宣告了这种传统德育的失败,促使研究者们进行深层次的反思。

60年代后,西方学校德育理论再度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

1.以柯尔伯格为主要代表的道德认知———发展论,吸收了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强调“儿童道德成熟的标志,是他做出道德判断和提出自己的道德原则的能力,而不是遵从他周围的成所人的道德判断的能力。”④于是道德的发展必须借助于学生自己的探索、努力和活动,所以柯尔伯格在给德育教师的十条建议中提出:用直接教的办法灌输某些条文是无用的,德育应鼓励学生进行道德认知冲突的自我决择,发展道德认知力。

2.价值澄清学派认为:传统的学校德育对儿童“不能导致更深层次的道德信仰”,⑤是不适当的甚至是无效的。所以他们恪守“如何获得观念”远比“获得什么观念”更为重要的信条,反对向学生传递某种本身就模糊不清的价值,提倡通过一系列价值澄清策略的学习,让学生们在冲突中学会澄清自己头脑中的价值混乱,发展自我评价、自我指导的能力以适应多元化的社会。

3.人本主义强调个人的尊严与价值取向,富有强烈的民主气息。其代表人物罗杰斯提出“以人为中心”的学校德育,力求建立一种相互信赖的新型师生关系,反对教师权威,主张施行“非指导性教学”。在他看来,教师不是实施教育的主体,只是学生良好发展的咨询者,学生是主体而非客体,他的“自我教育”最为重要。

4.形式主义的德育论走得更远,他们主张从形式上而非内容上界定道德与道德判断,重视道德推理、判断的技能、技巧等形式特质训练,以形式意义上的训练来回避、反对具体道德内容的传授。其代表人物威尔逊曾把德育比做驾车、游泳等技能的掌握,提出:“我们主要不是传授任何内容,而是要教给人们一种熟练的方法。”⑥透过纷繁复杂的观点和论证,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认知学派、价值澄清学派、人本主义,还是形式主义的德育观,都是以反对传统道德灌输作为理论基础和出发点,希望把低效的学校德育从注重具体美德传授中解脱出来,牵引到解决道德问题能力的培养上去。高扬作为人的个体价值存在,反对德育“目中无人”,重视学生在德育过程中的主动地位,反对把活生生的人简单化、机械化和客体化,是各个理论派别的一致共识。

其二,与主旋律形成鲜明反差是近一、二十年来西方德育中反对价值观念自由化,“回归规范教育”的新动向。

半个多世纪以来,西方学校德育一直在批判道德灌输中发展壮大,试图建立一种“无灌输的德育”,它实质上体现了人类主体性的觉醒(从关注外物到关注自身、尊重现实的人的存在和人的价值),深刻地触及了德育的根本性问题: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但是,单纯地反对灌输,进而忽视道德行为规范的教授,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最突出的:没有主导性的道德规范、价值取向的指引,在多元化的社会里学生们怎样才不至于走上放任主义、无政府主义的道路上去?青少年怎样才不至于卷入极端个人主义漩窝?这些问题偏又是单纯反灌输的一腔热情所无法解决和克服的。结果,青少年犯罪率日益升高,年龄却日益下降,他们追求安逸享乐,缺乏远大的理想和社会义务感、责任感。这成了人们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甚至是全球性问题),迫使人们对学校德育再次进行反思和检讨。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写的《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中呼吁:学校培养出的人才应该“能够承担人类命运的共同职责中自己的一分责任”。70年代后,伦理学家们提出“回到规范去”的口号,强调共同的社会道德规范对于维护社会和个人利益的重大意义,各国又复重视学校德育课程中内容方面的建设,开始了对单纯反灌输的反动。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会关心:21世纪的教育———圆桌会议报告》的形成,则是各国力图淡化个人利己主义,强化社会责任的又一具体表现,报告强调:“恢复具有早期时代特征的关心价值已势在必需。”它们都从一个对立面论证了社会主导性道德规范的重要价值。前车之鉴昭示我们以德育的历史逻辑:道德灌输不能为我们培养富于创造性的一代;但因反对道德灌输而全盘否定道德规范的系统传授,削弱学校系统的道德教育的作法则是因噎废食,同样不足效法。只有立足现实,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抛弃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才能为社会主义德育实践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指导。

三、新德育模式论纲

怎样才能有效地开展道德规范的教授而不至简单的灌输?怎样处理好具体规范学习和一般道德能力发展之间的难题呢?

我们认为:依仗实践,合理发挥学生在德育实践中的主体性,提升其主体性是问题的关键。

第一,学生是自身品德形成和构建的组织者,外在的道德规范体系和道德需要只有通过学生自愿(进而是自觉)地实践,取得认同,内化为他自身的道德需要,才能真正起到外化指导道德行为的作用。忽视学生内心的需要、忽视学生自愿参与道德实践活动的论理也罢、奖罚也罢、榜样也罢,都是无法达到理想教育效果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德育理论家们强调尊重个人独立的价值判断,培养具有自主道德思维的个体,主张个人道德认知能力在其解决道德冲突中逐渐成熟,都不乏一定的借鉴意义。

第二,怎样使学生认同社会道德要求,自觉把外在的道德要求变为内在道德需要呢?我们设计了如下新德育模式:教育者依据学生的心理和年龄特征,选择贴切学生实际的方法,将国家、社会提倡的主导性道德规范、原则、准则体系传授给适龄的学生,学生把它当作知识理解,在教育者创设的道德冲突、自身的道德生活中加以应用,从而发现这种体系是合理的,能对维护自己切身利益提供帮助,于是产生认同感,道德规范被巩固下来,被内化为个体的道德需要、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习惯;或者在运用中发现这种体系有不尽完善、不够合理之处,能在教育者引导下,学会主动将自己的道德观念体系向其它体系开放,吸收其合理内核,发展和改造原有的观念,使自己的品德构建始终处于一种动态更新、不断完善、愈趋合理的状态之中。我们认为,这种理解———实践——开放式发展——接受(内化)—[]—再实践的学校德育模式摈弃了道德的绝对论,较之单纯地采用某种较为“先进、合理的道德规范”去“教育”学生,规定学生的道德选择、道德判断,它更多地把目光凝聚在学生个体品德的动态构建和可持续性发展上,并以品德构造的开放性为前提,更为客观,更为符合整个社会道德发展历史逻辑。它强调以主导性的道德规范作为学生品德构建的骨干和同化其它合理成份的“同化点”,使学生品德呈现出共性基础上的个性化和多样化,因而也不同于道德相对主义的放任自流。这样,现时代道德规范的传授就不再成为一种“束缚人、禁锢人思想”的枷锁,而为人进行现实道德生活、进行深层次道德思考所必须,成了个人切切实实的需要。

第三,强调学校德育为学生个体品德构造的主体,并不是以此来否定教师的主体性。教师作为人类知识的活的载体、社会的代言人和成年人,也具有主体性(且是较为成熟的主体性),通过其主体性的发挥,引导学生德性的发展,是学生主体性(不甚成熟、不甚完善的主体性)得到不断提升的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主体性的充分展开同样至关重要。教师是价值的存在,因为:没有教师创造性地选择教法、创设教育情境,就不可能有教授活动的生动活泼;没有教师创造性地选择学生生活亟待利用的教育内容,就没有学生发自内心需要地、自愿地学习;没有教师的引导和点拨,也不可能有学生道德观念的开放式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尊重学生在道德实践中的主体地位,并不是片面地迎合学生不完善的主体性,相反,教师时刻不能忘记以社会主义社会主导价值目标去提升学生不完善的主体性,使之沿着正确的轨迹成长。同时,教师主体性发挥得合理与否,又取决于他对学生主体性发展的引导如何,它不同于传统的任意的无节制的教师权威,师生间是一种“你与我”的主体间关系,而不是上下级、主被动、主客体的关系。因此,无论是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还是离开了教师的主体性,或者两者的主体性张扬得不合理,势必会回到传统的灌输或放任自流上去。

新德育模式中充满着对成长中的人的爱护与尊重,对人及人类自主性、创造性的充分肯定,体现着主体性教育思想的实质与精要,构成了一种新的德育思路,我们权称之为主体性德育模式。

注释:

德育方法和德育原则篇2

一、引言

党和国家一贯强调学校要把德育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思想品德教育深入到各学科教学领域。在初中语文教学中,从学生的实际和学科特点出发,恰当地结合语文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是语文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在语文教学中进行德育渗透必须掌握一定的原则和方法。

二、在语文教学中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原则

一是紧密性原则。教师在实施语文教学过程中,要找准语文教材中的知识教学与德育的“结合点”。它既要与学生认识过程紧密联系,又要与不同的学生的实际密切相关;既不能只讲知识不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又不能只顾思想品德教育而忽略知识的传授。教师为完成在知识传授中渗透德育的任务,要深入钻研语文教材,逐一列出每一章节的德育渗透点,以便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实施德育教育。

二是规范性原则。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要依据国家教委规定的中小学德育大纲,依据教材所提供的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另外,语文教学大纲对思想教育的内容与要求也作了具体规定,这也是语文教学中渗透德育的重要依据。教师要综合德育大纲,各科教学大纲及教材,找出他们的最佳结合点,使之成为语文常规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使这种德育渗透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适宜性原则。在语文教学中渗透思想教育,其目的就是要在知识传授的同时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因而要注意提高渗透的适宜性。在德育渗透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环境、条件及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对教育产生的综合作用,采取适宜的形式在潜移默化中自然渗透,要针对学生的实际与需要来渗透。教师要注意德育过程之间的联系,选择最适宜学生接受的渗透点对学生进行教育,以及使德育渗透取得最佳效果。

四是适度性原则。任何事情都要讲适度,德育渗透亦然。在学科教学中,只顾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忽略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不符合教学最优化的基本要求;只顾思想教育,不顾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把语文教学变成纯粹德育课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正确的做法是:在语文教学中,既要注意德育因素的渗透,又不可冲淡和忽略语文知识与技能的传授,使二者默契配合,相得益彰。

五是适时性原则。除了渗透点外,渗透时机也很重要。如果德育渗透不是在必要而必需的时候进行,就会削弱德育渗透的效果,甚至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因此,教师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要选准德育渗透的时机,抓住德育渗透的有利契机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要巧妙地启发学生理解语文教材内容的某些实质,自然地促进学生思想感悟的升华和自我认识的完善。

三、在语文教学中进行德育渗透的途径和方法

一是通过语言文字进行德育教育。如果说思想内容是内核的话,语言文字就是它的外壳。作者的思想、立场、观点、态度都寓于语言文字中,尤其是思想很强的政论、杂文、散文等,其思想内容大多是通过语言直接表达出来的。对此,教师应引导学生反复推敲、揣摩、使学生真正做到字求其义,句求其旨,深刻领会文章内容,从中受到启发教育。

二是运用艺术形象来感染学生。艺术形象所产生的教育力量是其他手段所无法代替的。因此,教学中教师应注意引导学生从语言文字人手,分析挖掘艺术形象的价值并通过想象,联想等思维活动把学生引入艺术境界,使他们在思想感情上产生共鸣,从而自觉不自觉地受到艺术形象的感染,培养自己高尚的情操。

三是通过分析主题思想进行德育教育。提炼和概括文章主题思想是语文教学的一个不可缺少的训练项目,同时也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过程。因为它是人物形象和社会现象相互作用呈现出来的社会意义及作者对他们的思想评价。因此,应引导学生分析故事的来龙去脉,掌握作者思路,写作意图,从而领悟主题内涵。

四是用情景教育来引起学生共鸣。情景化教育是学生乐于也易于接受的方式。要使学生“心动”而产生情感,教师可选择一些感彩强烈的文章,先理解把握作者的感情,朗读时完全进入境界,绘声绘声地把学生吸引到课文里来,使他们在特殊的情境下受到感染熏陶。

五是用自我教育来深化德育教育。在语文教学上教师应注重调动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一般可通过两个途径:第一、通过作文进行自我教育。教师应注意选择有利于进行德育的命题让学生写作,引导学生正确的构思立意。第二、运用演讲进行自我教育。许多教师坚持课前三分钟让学生讲有教育意义的故事,这不但训练了学生口头表达和表演能力,更重要地是对学生进行了思想教育。

六是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尽管语文教学不是政治课,但是任何一个教育者都应明白身教的作用。只有教师政治方向端正,对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教师素质过硬,师德高尚,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培养出更好的人才。当然,语文课毕竟不是“第二政治课”。在进行德育时,不能不顾及语文课的性质和特点,语文课的德育应是潜移默化的熏陶、感染,应象细雨润物一样,在教师的言传身教中进行德育活动。

四、结语

语文课堂教学中的德育渗透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这就需要教师自觉把教书和育人当做自己的高尚职责,把握时代跳动的脉博,深钻教材,找准德育渗透的突破口,恰到好处地进行渗透。让语文教学中的德育渗透如水融似的难以分割。使学生通过语文教材的学习不仅提高能力,思想上也能得到长进,品德受到良好的熏陶。

参考文献:

[1]施良方等.课堂教学的原理、策略与研究[M].武汉:华东师大出版社,2000.

德育方法和德育原则篇3

1.识记德育、德育过程、各种德育方法的概念以及德育内容。

2.理解和掌握德育过程的规律、德育原则和德育途径的主要内容。

3.能运用德育过程规律、德育原则,解释、说明有关德育实践的具体问题。

(一)德育的概述

1.德育的概念

德育是教育者培养受教育者品德的活动,它包括思想教育、政治教育、法纪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四个基本方面。

2.德育的重要意义

(1)德育是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

(2)德育在青少年思想品德的形成与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的条件

(3)德育是学校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保证

3.德育的任务

(1)培养学生初步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引导学生逐步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3)逐步使学生养成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法纪观念和文明行为习惯

(4)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品德能力和良好的品德心理品质

(二)德育的内容

1.爱国主义教育

2.理想教育

3.集体主义教育

4.劳动教育

5.自觉纪律教育

6.民主和法制教育

7.科学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

8.道德教育

(三)德育过程

1.德育过程的概念

德育过程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的德育要求和受教育者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把一定社会的品德规范转化为受教育者品德的过程。

2.德育过程的基本矛盾

是教育者提出的德育要求与受教育者已有的品德基础的矛盾。

3.德育过程的基本规律

(1)德育过程是对学生知、情、意、行的培养提高过程

(2)德育过程是促进学生思想内部矛盾斗争的发展过程

(3)德育过程是组织学生的活动和交往,统一多方面教育影响的过程

(4)德育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反复的逐步提高的过程

(四)德育原则

1.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

(1)基本涵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2.从学生实际出发的原则

(1)基本涵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3.知行统一的原则

(1)基本涵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4.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1)基本涵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5.正面教育与纪律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1)基本涵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6.依靠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的原则

(1)基本涵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7.尊重信任学生与严格要求学生相结合的原则

(1)基本涵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8.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原则

(1)基本涵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五)德育的途径和方法

1.德育的途径

(1)教学

(2)社会实践活动

(3)课外、校外活动

(4)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活动

(5)校会、班会、周会、晨会、时事政策学习

(6)班主任工作

2.德育的方法

(1)常用的德育方法

说理教育、榜样示范、实际锻炼、陶冶教育、指导自我教育、品德评价。

(2)德育方法的选择与应用须依时间、地点、条件而定

选择德育方法的依据是: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对象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

3.德育工作的新形式

(1)通过开展社区教育进行德育

德育方法和德育原则篇4

德育方法的整体性问题是指为了充分发挥德育方法的综合、整体效果,而应科学、合理地 处理好德育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德育方法外部关系)及各德育方法之间的关系(德育方法 内部关系)。

1.德育方法与其他德育要素的整体性

德育方法与其他德育要素的整体性问题,主要涉及德育方法外部关系,即德育方法分系 统要与德育要素系统所包括的其他五个分系统——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德育管 理 和德育评价横向贯通,互相联系,互相依存,构成整体。德育方法不应游离于德育整体系统 之外,而是发挥它在整体中、系统中的应有作用。例如,从德育方法与德育途径 的关系看,二者“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根本的区别,是两个不同的范畴。途径和方法是互相 影响、相互制约、互相促进的。途径决定方法,德育方法的选择依赖于德育途径。如课堂教 学这条途径,决定了讲授法和说明法是基本方法;而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实践锻炼法、考察 参观法则是基本方法。另一方面,方法的改进也会影响途径的发展。例如,多媒体信息技术 , 开辟了网络德育途径”[2]。Www.133229.Com同样,德育方法与其他分系统的关系也是既有联系, 又有区别 ,在整个德育系统中发挥着各自的独特作用,而独特作用的发挥又与它们之间的联系密不可 分。

2.德育方法体系的整体性

德育方法体系的整体性问题,主要涉及德育方法本身系统内部的关系,即各种方法的关 系问题。国内有学者指出:“德育过程的复杂性和德育对象的多样性与变动性,以及制约德 育方法的诸多因素,决定了德育方法既是多种多样又是紧密相连的。不同的方法各有侧重, 要各种方法巧妙的变换和组合是一种高超的教育艺术,它将使德育方法的整体效用得到充分 发挥,从而出色地完成德育任务。”[3]因此,方法的整体性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众所周知, 每种方法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没有一种方法是万能的,是可以适用于每个人及各种情形的 。一种方 法,可能完成多种任务,实现多个目标,适合多类内容。同样,多种方法可能完成同 样的任务,实现同样的目标,适合同样的内容;而且,多种方法优选组合可能更好地作 用于目标、任务及内容。因此,要根据不同主体、不同时空、不同情形,合理选择最合适的 一种方法或多种方法,进而充分发挥各种方法的协同、整体作用,以便到达良好的德育效果 。

二、德育方法的多样性

1.德育方法的多样性

在教育实践中,德育方法一般可以概括为4类18法:以语言说理形式为主的方法,主要包括 谈话法、讲授法、讨论法 、辩论法、演讲法等;以形象感染形式为主的方法,如典型示范法、情感陶冶法、影视音像 法,小品表演法等;以实际训练形式为主的方法,如社会实践法、调查访问法、参观考察法 、常规训练法、大型活动法等;以品德评价形式为主的方法,如奖惩激励法、表扬鼓励法、 评比选优法、操行评定法等[2]。除此之外,还有以自我教育为主的自我修养法等 。需要指出的是,多样化的德育方法在新时期的发展有所侧重。

2.德育方法的选择问题

方法的根本问题也是选择问题。要想取得德育的良好效果,必须学会在丰富多样的方法体系 中选择最合适的方法。因此,科学而艺术地选择德育方法必然引起每一位教育者的重视,也 是作为一位合格教育工作者的必备素质。方法的选择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要依据工作的出 发点及不同情况和需要,灵活选择。具体到某种原则,人们可以从多个角度列举出 许许多多,比如,目的性原则、层次性原则、时代性、开放性、实效性等等,这些原则都有 其 合理性,对实际工作也有一定的启发价值。但由于上述原则提出及排列的依据不是很清楚或 一致,致使人们可以列举无数有关原则,从而使原则的指导价值打了折扣。鉴于此,我们试 着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则,演绎出如下德育方法选择的原则,使德育原则既有限,又有效,解 决了前述问题。

笔者认为,原则的提出和排列要明确几个前提条件, 第一,为谁的问题。方法不是目的,它要服务于目的,因此合目的性是 根本。第二,如何为的问题。要想实现德育目的,必须按照事物发展的轨迹或者规律运 作。第三,何时的问题。而规律的 作用是在实际情形下发生的,这又离不开社会发展历史状况及时代特色的制约。第四,谁用 的问题。方法毕竟是通过教 师的选择才发挥作用的,因此,教师的自身特点往往影响方法的选择,即教师应该选择适合 自身特点的方法。我们可以把上述层次的原则视为一级原则,它还可以分别 划分出二级、三级原则等。根据这种分析,我们认为德育方法的选择原则(一级原则)问题可 以表述为以人为本(促进入的发展)的原则、合乎品德发展规律的原则、历史性原则(时代性 原则)和教师主导性原则。这些原则都可以具体到某一级教育,比如,对于当代初中学段的 学 生而言,则可具体为充分促进初中生品德提升的原则和遵循初中生品德发展规律的原则、紧 密结合时代要求的原则和适切教师风格特点的原则等。

三、德育方法的实践性

传统的德育方法,往往陷入机械的、脱离社会实践、脱离生活实际与脱离时代发展的 窠臼之中。因此,学生也无法有自己的真实的体验和感受,缺乏情感性。基于此,笔者认为 ,德育方法必须强调实践性,即重视德育与实践的结合,使德育回归学生真实生活及引 导学生为未来生活做准备,并在实践和生活中,强调学生的情感和体验,从而收到良好的德 育实效。

1.要重视德育的实践性——在实践中形成美好品德,在实践中展现美好言行

“道德根本上是实践的”[4],这已是古今中外人们的共识。据此, 我们也可以认为德育根本 上也是实践的。因此,德育工作的全过程应凸显实践性,应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 。德育的起点,是与学生的已有体会和经验密不可分的;德育的实效,是通过实践来加以提 升、检验和展现的。德育就是要引导学生将所学的知识、道理与已有经验相结合,然后内化 为自觉的要求,随之产生高尚的情感,并在实践中外显为良好的精神面貌、优秀的意志品质 和正确的行为习惯。具体而言,学校除了强调德育与已有感受和体会相结合外,还应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比如,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开展诸如社会调查、社会 服 务、生产劳动、科学考察、远足等各项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吸 纳学生积极参与整个活动过程,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发展他们的主体性 ,从而促进学生思想在丰富而有意义的活动中不断提高。同时,通过活动的组织,学生的责 任心、组织能力等等也会得到较好的培养。

2.德育方法的生活性——德育回归学生真实生活,并引领学生的未来生活

长期以来,我们的德育方法已成基本定式,模式为“约束—压服—控制”,容易导致学 生 产生病态的压抑心理和专横型的品质,给师生制造心灵上的隔阂,甚至情绪上的对立,以至 于压抑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削弱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作用。因此,传统的“管、卡、压”等 措施不 能做到发挥学生主体以及尊重学生的自主道德选择。所以,必须将生硬的道德灌输教育还 原成学生生活和成长的过程,进行生活德育。

在生活德育中,德育首先要源于生活,即一定要寻求学生的最普遍的生活,要善于在普 遍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充分挖掘教育价值,从而使德育工作可亲、可近、可信,增强德育工 作的实效性。同时,德育还应高于生活,要考虑到生活的未来性和发展性,积极引导学生为 未来的生活做准备,比如,通过引导学生观察他人及成人的生活,再从这种感性发展到 理性, 形成道德的知、情、意,以便为未来生活中的角色及承担的任务和应具有的品性做储备。

3.内心体验——情感是德育加强与实践及生活联系的重要切入点和关键点

德育的本质在于育德,要培养人的高尚品格,而高尚品格与人对道德的体认及感悟须臾不能 分离。因此,要在实践过程中和现实生活中,不断加强体验性教育,调动学生的同情心、责 任心及良心,充分发挥情感的作用,使之在学生内心中留下美好、幸福的情感烙印,从而达 到以情认知、以情促意、以情带行的境界。情感的积极介入,就可以改变过去空洞枯燥的说 教,变“刻意”教育为“无为”教育,发挥“陶冶”、“暗示”、“体验”等方法的作用, 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学生的自我思考、自我判断和自我体验。进一步讲 ,“德育对象的情感对其德育接受意愿、接受程度都会产生直接影 响,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德育实效”[5]。

参考文献:

[1] 孙少平.改革开放时期中小学德育的发展与问题探讨[j]教育发展研究,19 99(12).

[2] 詹万生.整体构建德育体系总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德育方法和德育原则篇5

德育是教育者培养受教育者品德的活动,它包括思想教育、政治教育、法纪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四个基本方面。

2、德育的重要意义

(1)德育是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

(2)德育在青少年思想品德的形成与发展起着主导作用,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的条件

(3)德育是学校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实现教育目的重要保证。

3、德育的任务

(1)培养学生初步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引导学生逐步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3)逐步使学生养成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法纪观念和文明行为习惯

(4)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品德能力和良好的品德心理品质

(二)德育的内容

1、爱国主义教育

2、理想教育

3、集体主义教育

4、劳动教育

5、自学纪律教育

6、民主和法制教育

7、科学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

8、道德教育

(三)德育过程

1、德育过程的概念

德育过程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的德育要求和受教育者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把一定社会的品德规范转化为受教育者品德的过程。

2、德育过程的基本矛盾

是教育者提出的德育要求与受教育者已有的品德基础的矛盾。

3、德育过程的基本规律

(1)德育过程是对学生知、情、意、行的培养提高过程

(2)德育过程是促进学生思想内部矛盾斗争的发展过程

(3)德育过程是组织学生的活动和交往,统一多方面教育影响的过程

(4)德育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反复的逐步提高的过程

(四)德育原则

1、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

(1)基本涵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2、从学生实际出发的原则

(1)基本涵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3、知行统一的原则

(1)基本涵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4、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1)基本涵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5、正面教育与纪律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1)基本涵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6、依靠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的原则

(1)基本涵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7、尊重信任学生与严格要求学生相结合的原则

(1)基本涵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8、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原则

(1)基本涵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五)德育的途径和方法

1、德育的途径

(1)教学

(2)社会实践活动

(3)课外、校外活动

(4)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活动

(5)校会、班会、周会、晨会、时事政策学习

(6)班主任工作

2、德育的方法

(1)常用的德育方法

说理教育、榜样示范、实际锻炼、陶冶教育、指导自我教育、品德评价。

(2)德育方法的选择与应用须依时间、地点、条件而定

选择德育方法的依据是: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对象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

3、德育工作的新形式

(1)通过开展社区教育进行德育

德育方法和德育原则篇6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3)03-0003-03

何谓德育方法?南京师范大学编写的《教育学》认为,“德育方法是为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而采取的各种影响方式的综合……包括教育者的活动方法和受教育者的活动方法”[1]。这一定义认为方法就是“方式的综合”。由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编写的“教育原理”把德育方法界定成“方式”的综合,并明确“既包括教育者的施教方法,也包括受教育者形成品德的方法”[2]。1989年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大辞典・教育学》给德育方法下的定义是“思想品德教育所采取的各种影响方式的总合,包括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两方面的活动方法”。鲁洁、王逢贤主编的《德育新论》一书认为,“德育方法是为达到既定教育目标,教育者、受教育者参与德育活动所采取的各种方式的总称”[3]。该书将方法解释成“各种方式的总称”。詹万生等认为,“德育方法是为达成教育目标,完成教育任务,在教育原则指导下,运用各种教育手段,教师与学生相互作用的活动方式总和”[4]。檀传宝教授认为,德育方法是指“学生和教师在德育过程中为达成一定的德育目标而采用的有一定内在联系的活动方式与手段的组合”[5]。在这里,檀传宝教授把德育方法看成是“具体德育方式与手段的组合”。王玄武等人认为,德育方法是“为达到德育目的、实现德育目标、完成德育任务、落实德育内容所采取的各种手段、方式、途径和形式”[6]。很明显,王玄武等人把德育方法看成“手段、方式、途径和形式”的运用。

通过上述对德育方法概念的梳理可以看出,从表面上看,我国理论界对德育方法的理解大体上是一致的,即基本上都认为德育方法是德育“方式的总合”。也就是说,我国对德育方法概念的认识表面上基本都统一在所谓“方式”上。那么,究竟何谓方式?如果不能确切地回答这个问题,是不是有用概念解释概念之嫌。事实上,我们几乎都回避了这个问题,都是在实践中根据不同的理解来掌握,这就导致德育方法看似一致,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可以说十分混乱,这也是我国学校德育时效低下的原因之一。德育方法是实现德育目标的重要条件,然而在我国对德育方法概念迄今仍有着不同的认识,这就必然会致使具体的德育方法出现偏差,进而影响德育实效。笔者认为,导致我国德育方法概念混乱的原因有五方面。

一、对方法一词的模糊认识

方法是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词汇,人们的举止言行中处处都体现着方法。何谓方法?《辞源》的解释是“方法,谓办事之条理也”[7];《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方法,指解决思想、说话、行动等问题的门路、程序”[8];《新现代汉语词典》对方法的解释是,“古指量度方形的法则,现指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的途径、步骤、手段等”[9]。可见,上述几部权威词典对方法的解释并不一致。实际上,在现代汉语和现实生活中“方法”也是一个模糊概念,也就是说,人们并没有把方式、方法、手段、原则,甚至途径严格地区别开来。尽管如此,由于有了具体的语言情境或上下文,还是可以较好地把握方式、方法、手段、原则和途径的内涵,达到沟通与交际的目的。然而,在教育研究与实践中就不允许我们使用模糊概念,也就是说,必须把握方法的确切内涵,并将其同方式、手段、原则和途径区别开来。然而,我们没有做到。在德育方法概念的界定中,由于大多都参考权威词典对方法的解释,因此,对德育方法概念的定义也基本是围绕着所谓“方式”进行的。究竟何谓方式?“方式的总合”就是方法吗?几乎又都回避了这个问题,各自在实践中根据不同的理解来掌握。笔者认为,我国当前教育中的许多问题都是因为没有确切地理解方法的内涵而造成的。事实上,在我国的教育理论与实践中,特别是在德育工作中,把方法、方式、手段、原则、途径,甚至内容混在一起的现象司空见惯,这一点,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德育的实效与全面和谐发展教育的实施。这正是我国德育方法混乱的根本原因。

二、对方法一词内涵的误解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们对“方法”一词内涵的认识不尽相同。最为明显的是人们常常把方法与方式混在一起,有时也把方法、方式、手段混在一起,有时把原则、途径也称之为方法。这种对“方法”的不同认识与解释,直接影响着人们对教育方法的理解,当然也影响到对德育方法的理解。在教育中,由于未能较好地区别开方法与方式、原则、手段、途径的关系,致使我们对教育方法的认识不尽统一,甚至人言言殊。在教育理论与实践中,有的把“方式”看成“方法”,有的把“手段”看成“方法”,有的把“途径”也当做“方法”来对待。特别是把原则当成“方法”的情况最为普遍。比如,孔子提倡的学思结合、启发诱导;《学记》中的善喻、长善救失、循序渐进、藏息相辅;朱熹提出的“学思结合、温故知新”;王夫之提出的“知行并进、学思想资、因材施教、积渐不息”以及陶行知提出的“教学做合一”,等等,这些都是原则,但许多权威专家也把它称为方法。众所周知,原则是应该遵循的准则,是指针,应该是“方法”的上位概念,原则下应该还有具体的方法,但如果把原则看成方法,就穷尽方法,没有下位概念。方法易于操作,而把原则当做方法来使用就难以实施和实现。大凡研究过西方发达国家教育方法的人就会发现,西方发达国家教育家说的方法都比较具体,且能够操作与评鉴。因为他们提出并研究的是真正意义上的方法。如夸美纽斯的教育过程四步骤法(观察、记忆、理解、练习);赫尔巴特提出的教学过程四阶段论(明了、联想、系统、方法);杜威根据“做中学”原则提出的具体教育步骤与方法:斯金纳的程序教学法;布鲁姆的掌握学习法;奥苏伯尔的先行组织者方法;罗杰斯的非指导性教学法;赞科夫的高难度教学法;洛扎诺夫提出的暗示教学法,以及案例教学法、任务驱动型教学法、项目驱动型教学法等。但是,在我国许多方法都比较原则且不易操作,更不宜评鉴,因为这些方法本来就是原则性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对方法一词内涵的误解所致。德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德育活动与过程中,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而且是灵活多变的;方法没有对错之分,只有妥当与否,应该寻求方法的最优化;手段是动态开放的,应有效地利用各种先进的技术与手段;途径是一种客观存在,要尽量开发和利用,否则德育就不会收到实效。

三、对方法本质的不同认识

对德育方法本身的理解与认识不同,也是导致德育方法混乱的原因之一。一方面,由于所持的教育理念和角度不同,对德育的动因或决定因素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导致对德育方法的认识不同。“教师中心论者”和认为“德育可作为知识教”者,从“教师主体”的角度和教师“教”的角度来理解德育方法,在他们眼里语言讲授(教授)的方法就是主要的方式和方法,而课堂教学则必然被视为最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德育途径。与之相反,“学生中心论”者,则把学生如何利用教师提供的教育资源进行自我教育视为德育的关键,即教师只是德育服务的提供者,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自主创新性学习和自我教育才是德育的关键。因此,从如何指导与帮助学生生成与发展良好品格的角度来理解德育方法,十分重视学生自我教育的方法。具体而言,教育工作者所采用的德育方法(包括语言说理类、榜样示范类、实践锻炼类、规范制约类、评价激励类、情感陶冶类等)其落脚点主要在指导上;而在德育途径上除了强调课程学习外,也十分重视实践活动途径、日常生活途径以及管理活动途径等。因此,“学生中心论”者对德育方法下的定义是:“(服务)德育方法,是指为实现德育目标、达到德育目的,施教者依据德育基本原则向学生提供德育服务时所采用方式、手段与程序的组合,以及学习者在施教者的帮助下,在自我教育活动和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手段与程序的组合”[10]。德育方法是一个由“施教者采用的德育具体方法”和“学生者自我教育的方法”构成的德育方法体系。另一方面,对德育方法的组成认识不同,也导致了对德育方法的不同认识。例如,有的专家学者认为,德育方法由指导思想和方法构成[11];有的认为,由方法论意义上的方法和具体的方法构成[12]。笔者认为,我国亟待开展对德育方法论的系统的、理性的研究。

四、对传统德育的非理性评价

对传统教育方法缺乏理性的认识与客观的评价,导致德育方法概念混乱。现在有一种倾向,就是,谈到教育和教育方法问题,就指责传统教育;说起传统的教育,就一概予以棍之,加之盲目或断章取义地对古人教育思想与方法的批判,直接导致对教育方法及其概念的茫然。类似的批判可常见于报端,例如:“长期以来,我们将‘传道、授业、解惑’看做教师的神圣职责……教师的这种职业定位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使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创造性几乎丧失殆尽。”我们知道,“传道、授业、解惑”,这是我国唐代教育家韩愈的著名论断:“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其实,这里韩愈强调了教师作用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了教师职业的特征。但以何种方式、方法,采取何种途径传道授业解惑,韩愈并没有具体说。就教师职业特征而言,“传道授业解惑”并没有错,这是教师职业的一部分功能,问题是采取何种途径、方法来“传道授业解惑”。我国古代许多宝贵的教育思想精华,如孔子学、思、行的教育主张;“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述而》);“由博返约”、“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孟子“教亦多术”对教学方法的认识;王守仁“顺应儿童的性情”教育思想;王夫之 “讲习君子,必恒其教事”对教师的要求;杨贤江“全人生指导”教育思想以及陶行知“教学做合一”的教育原则等,都是文化瑰宝。我国古代、近代的私塾,老先生(教师)更多地管理着学生,由学生自己读书,遵循的是“书读千遍,其意自见”和“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教学原则,在今天看来,处处都洋溢着倡导学生自主性创新学习和自我教育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然而,这些我们并未较好地汲取和继承,或非理性地漠视,或盲目地摒弃或批判,使得我们自己也陷入糊涂的泥潭,进而导致德育方法与概念的混乱。

五、外文文献的误解误译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引进与翻译了大量的英文教育文献。然而,由于对有关教育方法词汇的误解与误译,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我们对德育“方法”概念的正确认识。“方法”一词,英文为“method”,一般认为,该词来源于希腊文的“metodos”,意思是沿着的一条路径或程序。实际上,在现代英语语言中,英文“method”、“approach”、“way”、“means”等都可以表达汉语的“方法”之意(在汉语中“方法”一词是个笼统的模糊概念),其中“method”和汉语的“方法”意思最近,英文的“methodology”翻译成“方法论”;“approach”也有汉语“方法”的含义,但更多地强调“方法实现的活动过程”;英文的“way”也可译成汉语的“方法”,但更多地强调“方法实现的路径”;英文“means”也可以译成汉语的“方法”,但其重点在“手段”上。汉语的“方式”,英文用“way”、“manner”、“mode”、“style”等来表示,这里的“way”实际上更强调“方法实现的过程特征”,“manner”强调的是“人的(好的、坏的)活动方式特征”,“mode”(非常正式的词汇)强调“方式的选择性,主要用于有关文化的上下文之中”、“style”强调的是“形式”和“风格”。汉语“途径”用英文“way”、“channel”表示,“way”强调的是“路径”,“channel”指的是“渠道”。通过上述分析发现,除了“method”外,在英文中,“approach”、“way”、“means”也都有汉语“方法”的意思。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way”既可以表示汉语的“方法”,也可以表示“方式”,还可以表示“途径”,也就是说,英文的“way”是一个常用多义词汇(common word),在明确上下文的情况下,可以用来代替“method”、“means”、“manner”、“style”和“channel”等。事实上,在英语语言中,尤其是在非正式的(infml)或非标准的(nonstandard)或口语(oral or spoken)的文献中,这种现象十分常见。这就是说,在英译汉时,只有仔细阅读和领会字里行间的含义,才能知道究竟该用“方法”还是“方式”,或者说是“途径”来翻译。本人发现,在教育专业文献中,不确切的翻译司空见惯,由此引发的误解和不必要的争论更是层出不穷。可见,由于翻译不当造成对“方法”、“方式”、“途径”等的混淆不可小视。

总之,目前我国德育方法的概念十分混乱,造成这一问题除了上述五大原因外,还有一些其他原因,诸如是实施“大德育”,还是“小德育”;道德是否可教;德育是否只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等,这些都影响着德育概念和德育方法概念的界定。笔者认为,从德育方法概念的文字表述来看,如何界定德育方法概念,关键是要从文字意义上把教育方法、教育方式、教育手段、教育途径、教育原则较好地区别开来。否则,概念不清或混乱必然影响对德育方法的认识,进而影响德育实效。

参考文献:

[1]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282.

[2]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校.教育原理[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115.

[3][11]鲁洁,王逢贤.德育新论[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386,401-412.

[4]詹万生.整体构建德育体系总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420.

[5][12]檀传宝.学校道德教育原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146,151-166.

[6]王玄武等.比较德育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225.

[7]词源(第二册)[Z].北京:商务印书馆,1915:1145.

[8]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306.

德育方法和德育原则篇7

一、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确立应当反映一般社会道德原则的基本要求

道德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并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教师职业道德必然要反映相应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 同时也应当体现一般社会伦理原则的基本要求。

首先,社会主义道德是在无产阶级自发形成的朴素的道德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为指导,由无产阶级自觉培养起来的道德;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以社会主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先进道德体系。因此,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必须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并符合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

在社会主义道德中, 明确强调了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原则。并且在1996 年, 中国共产党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华民族优良的师德传统也需要适应社会新的发展要求。虽然前人不可能站在今天的教育高度,但我国教育史上曾经出现过许多献身教育事业的先贤和典范,都可以成为我们确立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历史依据。

特别是多年来党和政府为改善广大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作出了诸多努力,但仍未达到理想状态,东西部地区的教育发展依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在大学毕业生就业时,党和政府也在对西部计划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方面逐年加大投入力度,让更多的青年人投身祖国西部地区的基础教育建设,逐步提升我国教育的整体水平。加之教师的工作繁重而复杂,工作周期长,见效又比较缓慢。教育的对象也都是一个个各有特点的独立个体,需要教师花费极大的精力去了解学生和帮助学生成长。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没有一种忠于人民教育事业的精神,是很难搞好教育工作的。因此,在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内容当中应当体现出对人民和集体的阶级本质和时代特征,并且这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的具体化。所以,终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原则应当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原则。

其次,从社会经济关系来看,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依法治教、依法从教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教育领域中的贯彻,也是其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包含依法治教,并需要通过具体的人来贯彻执行。只有依法治教、依法从教,才能培养出具有较高知法、懂法、守法和执法素质的公民。所以,依法从教是确立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

再次,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应当体现一般社会伦理原则的基本要求。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当中,还普遍存在着甚至是违背教育人道主义的行为。体罚学生、填鸭式教育、限制学生个性发展等野蛮教育的方式仍然不绝于耳。而人道主义早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便作为新兴资产阶级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出现并倡导。从本质上讲,教育作为一项培养人的社会事业,必然要致力于对人的普遍关怀和对人的价值、尊严、权利和自由的追求,致力于人自身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人道主义基本上是一个教育问题。它以最纯粹的形式和最简单的办法把最深刻的人生内容交给青年”⑤。因此,应当在教育过程中积极倡导教育人道主义,强调尊重人的发展需要,主张个人的全貌发展,并从教育制度及社会环境上最大化的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受教育条件。

因此,在从反映一般社会道德原则的基本要求来看,应当包含“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从教”和“教育人道主义”三方面的原则。

二、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确立应当反映教师职业活动及教育过程的特点

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教师在职业活动当中要处理好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关系,需要充分发挥教育民主的特点。并且教师要通过多种方式教书育人,培养出品学兼优的优秀人才,还要时时刻刻体现教师职业的示范作用,这也是教师明显区别于其他职业的特点。教师职业道德作为对教育活动的一种伦理导向,其原则的确立应当反映这几方面的要求。

首先,从教育民主而言,教育不仅受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制约,而且要收到以政权为核心的上层建筑的调节。不同的上层建筑对教育产生不同的影响。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是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民主需要的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制度,教育民主规定了全民具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力,同时也是作为教师在教育劳动中必须信守的道德原则和教育措施而存在的。它能使教师和教师,教师和学生之间平等协作的开展教育活动,也能使学生的个性和人格得到全面发展。

德育方法和德育原则篇8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0845(2012)07-0126-03

作者简介:郭现军(1969-),男,河南汝州人,副教授,博士,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科学构建大学和谐德育内容体系,是构建大学和谐德育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大学和谐德育实践的基本前提。大学和谐德育内容体系的构建,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教育规律,以大学德育实践与现实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为依据,以科学性、合理性为原则,在继承和创新的基础上构建起一个更为科学、更为完善的内容体系。

一、构建大学和谐德育内容体系的依据

从根本上说,大学和谐德育内容体系的构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总结大学德育的实践经验,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对现有大学德育内容体系进行创新和完善的基础上,构建起能适应大学和谐德育实践的新的体系。

1大学德育内容体系的发展

大学德育内容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是一个随着社会发展与时代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体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高校德育目标被赋予了新的要求,相应地,德育内容也有了进一步的充实。

1987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大学德育是要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即要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人生理想的教育。十四大以后,大学德育中又增加了关于道德教育的内容,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课。此后,“98”方案中又增加了法制教育的内容,即在大学中又增设了《法律基础》课。“05”方案进一步规范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确定大学德育内容为: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与法纪教育。

作为一个不断发展的开放的体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条件下,大学德育内容也理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应构建新的体系,以适应时代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2长期德育实践的经验

对大学德育内容进行调整,构建大学和谐德育内容体系,也是我们总结长期以来大学德育的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大学德育经验的必然选择。

长期以来,我国大学德育目标及内容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政治轻生活、重理想轻现实、重社会轻个人等缺陷,不利于德育功能的合理发挥,也不利于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就大学德育的育人功能来说,由于我们一贯强化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所以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方面一般没有太大的问题,但道德意识与法制观念却并不尽如人意,道德缺失的现象在大学生身上并不少见,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近年来,随着社会交往的增加和社会竞争的加剧,大学生缺乏基本的礼仪常识的问题和心理健康问题也已经成为一个较突出的问题。客观地说,我们培养的大学生,他们在礼仪规范、心理健康及审美情趣等方面的表现并不能令人满意。因此,增加礼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审美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内容,就应是构建大学和谐德育内容体系的必然选择。

3现代社会生活的推动

德育的基本功能是培养学生使之具备健全的人格。伴随着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大学德育内容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需要构建一个能真正面向现代社会的大学德育内容体系,以充分发挥大学德育应有的功能。

现代社会是文明社会,是法治社会,是开放竞争的社会。在现代社会,大学德育承担着对未来的社会公民进行教育的职能,即培养合格公民的职能。现代社会的合格的公民,不仅在政治上和思想上要合格,要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强烈的爱国心、社会责任感和利他的精神,而且还要有良好的道德和法制观念,要具备良好的礼仪修养和健全的心理,要有高雅的精神品位和审美情趣。这就需要我们紧紧围绕培养现代公民这一德育目标,以现代社会中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丰富大学德育内容,将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法纪教育、礼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审美教育等作为教育内容,构建起新的大学和谐德育内容体系。

4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社会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大学和谐德育的实施;而大学和谐德育的实施,则要求我们对德育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要求我们要构建起一个新的大学和谐德育的内容体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在价值目标上追求的是以人为本,相应地,大学和谐德育也应该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与受教育者个体成长需要的统一为目标。我们要把满足个体成长的需要即个体身心和谐发展的需要作为大学和谐德育要实现的目标,在德育的内容方面,就不仅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法纪教育,同时,也要重视对学生进行礼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审美教育等。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作为社会主体的每一个大学生,使其身心和谐发展,也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因此,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目标来说,我们就需要通过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法纪教育、礼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审美教育等来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以使大学生能得到全面协调发展。

二、大学和谐德育内容确定的基本原则

德育方法和德育原则篇9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还强调,要切实抓好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德育教育网络,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育人环境。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研究探讨德育教育新的特点、规律和方法,对于加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仅拟对德育教育的系统方法谈点看法。

一、德育教育的整体性原则

整体性原则是系统方法的重要原则。它要求人们在认识和改造系统对象时,把对象作为整体看待,从整体与部分的相互联系中提示系统的特征和运动规律。谈德育教育的整体性原则,旨在对当前存在的单一、分散、封闭的弊端,变单维德育为多维德育,封闭德育为开放德育,他律德育为自律德育,分散德育为整体德育,进而由经验向科学,由静态的固步自封到动态地向全世界学习,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能发挥最大效能的整体德育效应。

首先,分析德育教育系统。德育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实质上是德育教育工作者通过教育手段,使受教育者接受种种教育内容,以转化其思想、规范其行为的过程。因而构成德育教育系统的要素至少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教育主体,主要指党、政、军、工、青、妇等各级政工干部,各类学校的教育、干部、宣传、思想战线的教育工作者等;二是教育客体,即更为广泛的教育对象,一切公民、一切集体和个人(包括教育者自身)都应接受党的思想教育;三是教育内容,主要有理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伦理道德教育、法制纪律、时事政治教育等等;四是教育手段,包括开展德育教育的各种渠道、途径、方式、方法以及必须的物质条件。只要使德育教育系统的各个要素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就会显示出整体性的优势。恩格斯在阐述这个原理时说:“许多人协作,许多力量溶合为一个总的力量,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造成新的力量,这种力量和它的一个个力量的总和有本质的差别。在实施教育过程中,就是要把各方面力量组织部署好,形成相互联结、相互作用、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的整体,从而发挥德育教育的整体性。

其次,分析德育思想系统。思想系统是指教育对象的各种思想意识观念,它是德育教育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思想系统的要素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世界观方面、思想认识方面、思想方法方面。一个完整的世界观体系应包括自然观、历史观和人生观;思想认识,包括对各个具体领域的认识,如对政治、经济、伦理、道德、民主、法制以及对科学、宗教的认识等;思想方法,是指认识问题、研究问题的具体方法。思想系统内部的各要素关联性很强,世界观对具体的思想认识和思想方法起指导和制约的作用,思想认识和思想方法影响并体现世界观。各种思想认识融会贯通,各种思想方法同时并用,才能体现思想系统的整体性。

德育教育系统和德育思想系统是多种要素的集合体,各要素关联十分密切,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从而使众多的要素集合为具有高度整体性的统一体。同时也说明对这两大系统的分析研究必须贯彻系统分析的整体原则,多角度地进行综合的、系统的、辩证的考察分析,以获得对其全面的深刻的科学认识,为找出合乎德育教育目的和要求的最佳科学方案奠定基础。

二、德育教育的层次性原则层次性原则

是系统方法的重要原则,它要求人们在认识和改造系统对象时,要遵循其层次特征,注意整体与层次以及层次与层次之间的关系。德育教育的层次性原则,要求我们在进行德育教育时,一定要注意教育对象思想构成要素的层次性和接受教育的差异性,因人施教提高教育效果。教育对象思想结构上的层次性是客观存在的,主要表现为两方面:

一是教育对象群体思想结构的层次性。由于人们的年龄、性别不同,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生活经历不同,所受的社会影响和教育不同,都可能导致构成人们的思想要素的差异性。若把教育对象作为一个群体来考察,不难发现这一群体思想结构有明显的层次性。如年轻人的恋爱观问题比成年人突出,宗教信徒的宗教思想比一般人突出,有的人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有的人在这“三德”方面却严重欠缺。我们在评价人们的思想品德时,常说“高尚、一般、低下、恶劣”,就是对人们思想品德结构层次性的具体描述。

二是教育对象个体思想结构的层次性。人们的头脑是一个复杂的多种矛盾的统一体,各种矛盾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和转化,促使人们的思想结构不断地变化。无论是什么人,先进的中间的或落后的,他们的头脑中往往同时存在首是与非、真与假、善于恶、美与丑等多种矛盾。就人们的思想状况而言,各种思想观念也有不一致的情况,如有人在自然观上是唯物的,在历史观上却可能是唯心的,在分析此一问题是辩证的,在分析彼一问题却可能是形而上学的,正是思想上的这些矛盾、互相依存、互相转化、共处一个统一体中,从而形成了人们个体思想结构的层次性。

可见,教育对象思想结构的层次性是客观存在的,这是客观世界的复杂性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德育教育必须坚持层次性原则。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把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要求共产党员、国家干部必须模范地、忠实地实践党的这一宗旨,同时对全体社会成员提倡到互相帮助、互相服务,要求作为道德原则共同遵守。从今年六月在高校开始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就是教育全体党员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员义务,实践党的宗旨。教育广大教师要加强师德建设,其他管理干部、后勤职工要搞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这就把先进性的要求与广泛性的要求很好地结合起来,鼓励先进、照顾多数、督促后进,逐步形成一个文明、健康、高尚的社会道德风尚。

三、德育教育的最优化原则最优化原则

要求人们在动态中协调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使部分的功能服从总体的最优目的,从而达到总体最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这就更进一步要求德育工作者要坚持德育教育的最优化原则,在确定德育教育的整体目标后,运用科学的方法,分析考察组成德育教育系统若干“子系统”的功能作用,通过有效地调整各子系统的功能目标,从而达到思想教育系统最优化的目的。

德育教育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它由各具特色的若干子系统构成,如党、政、工、青、妇等系统,这些子系统不仅纵向贯通,有各自的若干子系统,而且横向还有密切联系,从而构成了一个多维网络化的大系统。在德育教育过程中,各子系统都要发挥不同的作用。同志说过:“思想政治工作,各个部门都要负责任,共产党应该管,青年团应该管,政府主管部门应该管,学校的校长教师更应该管”。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也强调:“要根据德育工作的总体目标,科学地规划各教育阶段的具体内容、实施途径和方法,加强整体衔接,防止简单重复和脱节”。这两段话,都强调要发挥教育主体、教育内容、教育手段等各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为实现思想教育的总体优化而努力。实现思想教育的最优化,党的系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党的系统的功能作用,是能否实现思想教育最优化的关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并强调,必须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建设物质文明关键在党、建设精神文明关键也在党”,“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学校、街道的党组织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要增强思想政治参考文献:

工作的实效”实践证明,什么时候党对思想教育工作失误,社会道德风尚就滑坡;什么时候党重视和加强对思想教育工作的领导,思想教育就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就能有力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

实现德育教育的最优化,还必须用科学的德育教育理论指导德育教育的实践。要积极吸收和利用现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许多新兴的边缘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与方法,实现教育内容的综合化、教育手段的现代化和多样化,实现教育方法的科学化。增强德育教育系统与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事业大环境的适应性,使德育教育服从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总之,系统方法是现代各门科学广泛采用的一种崭新的科学研究方法,兼备多种功能。在德育教育中运用系统方法,除了应当遵循整体性、层次性、最优化原则外,还应注意与系统论其它的原理、方法和原则相结合,才能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使德育教育工作卓有成效,为两个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参考文献:

[1]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大报告辅导读本,2002.11.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975.166.

德育方法和德育原则篇10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还强调,要切实抓好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德育教育网络,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育人环境。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研究探讨德育教育新的特点、规律和方法,对于加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仅拟对德育教育的系统方法谈点看法。

一、德育教育的整体性原则

整体性原则是系统方法的重要原则。它要求人们在认识和改造系统对象时,把对象作为整体看待,从整体与部分的相互联系中提示系统的特征和运动规律。谈德育教育的整体性原则,旨在对当前存在的单一、分散、封闭的弊端,变单维德育为多维德育,封闭德育为开放德育,他律德育为自律德育,分散德育为整体德育,进而由经验向科学,由静态的固步自封到动态地向全世界学习,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能发挥最大效能的整体德育效应。

首先,分析德育教育系统。德育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实质上是德育教育工作者通过教育手段,使受教育者接受种种教育内容,以转化其思想、规范其行为的过程。因而构成德育教育系统的要素至少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教育主体,主要指党、政、军、工、青、妇等各级政工干部,各类学校的教育、干部、宣传、思想战线的教育工作者等;二是教育客体,即更为广泛的教育对象,一切公民、一切集体和个人(包括教育者自身)都应接受党的思想教育;三是教育内容,主要有理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伦理道德教育、法制纪律、时事政治教育等等;四是教育手段,包括开展德育教育的各种渠道、途径、方式、方法以及必须的物质条件。只要使德育教育系统的各个要素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就会显示出整体性的优势。恩格斯在阐述这个原理时说:“许多人协作,许多力量溶合为一个总的力量,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造成新的力量,这种力量和它的一个个力量的总和有本质的差别。在实施教育过程中,就是要把各方面力量组织部署好,形成相互联结、相互作用、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的整体,从而发挥德育教育的整体性。

其次,分析德育思想系统。思想系统是指教育对象的各种思想意识观念,它是德育教育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思想系统的要素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世界观方面、思想认识方面、思想方法方面。一个完整的世界观体系应包括自然观、历史观和人生观;思想认识,包括对各个具体领域的认识,如对政治、经济、伦理、道德、民主、法制以及对科学、宗教的认识等;思想方法,是指认识问题、研究问题的具体方法。思想系统内部的各要素关联性很强,世界观对具体的思想认识和思想方法起指导和制约的作用,思想认识和思想方法影响并体现世界观。各种思想认识融会贯通,各种思想方法同时并用,才能体现思想系统的整体性。

德育教育系统和德育思想系统是多种要素的集合体,各要素关联十分密切,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从而使众多的要素集合为具有高度整体性的统一体。同时也说明对这两大系统的分析研究必须贯彻系统分析的整体原则,多角度地进行综合的、系统的、辩证的考察分析,以获得对其全面的深刻的科学认识,为找出合乎德育教育目的和要求的最佳科学方案奠定基础。

二、德育教育的层次性原则层次性原则

是系统方法的重要原则,它要求人们在认识和改造系统对象时,要遵循其层次特征,注意整体与层次以及层次与层次之间的关系。德育教育的层次性原则,要求我们在进行德育教育时,一定要注意教育对象思想构成要素的层次性和接受教育的差异性,因人施教提高教育效果。教育对象思想结构上的层次性是客观存在的,主要表现为两方面:

一是教育对象群体思想结构的层次性。由于人们的年龄、性别不同,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生活经历不同,所受的社会影响和教育不同,都可能导致构成人们的思想要素的差异性。若把教育对象作为一个群体来考察,不难发现这一群体思想结构有明显的层次性。如年轻人的恋爱观问题比成年人突出,宗教信徒的宗教思想比一般人突出,有的人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有的人在这“三德”方面却严重欠缺。我们在评价人们的思想品德时,常说“高尚、一般、低下、恶劣”,就是对人们思想品德结构层次性的具体描述。

二是教育对象个体思想结构的层次性。人们的头脑是一个复杂的多种矛盾的统一体,各种矛盾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和转化,促使人们的思想结构不断地变化。无论是什么人,先进的中间的或落后的,他们的头脑中往往同时存在首是与非、真与假、善于恶、美与丑等多种矛盾。就人们的思想状况而言,各种思想观念也有不一致的情况,如有人在自然观上是唯物的,在历史观上却可能是唯心的,在分析此一问题是辩证的,在分析彼一问题却可能是形而上学的,正是思想上的这些矛盾、互相依存、互相转化、共处一个统一体中,从而形成了人们个体思想结构的层次性。

可见,教育对象思想结构的层次性是客观存在的,这是客观世界的复杂性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德育教育必须坚持层次性原则。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把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要求共产党员、国家干部必须模范地、忠实地实践党的这一宗旨,同时对全体社会成员提倡到互相帮助、互相服务,要求作为道德原则共同遵守。从今年六月在高校开始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就是教育全体党员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员义务,实践党的宗旨。教育广大教师要加强师德建设,其他管理干部、后勤职工要搞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这就把先进性的要求与广泛性的要求很好地结合起来,鼓励先进、照顾多数、督促后进,逐步形成一个文明、健康、高尚的社会道德风尚。

三、德育教育的最优化原则最优化原则

要求人们在动态中协调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使部分的功能服从总体的最优目的,从而达到总体最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这就更进一步要求德育工作者要坚持德育教育的最优化原则,在确定德育教育的整体目标后,运用科学的方法,分析考察组成德育教育系统若干“子系统”的功能作用,通过有效地调整各子系统的功能目标,从而达到思想教育系统最优化的目的。

德育教育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它由各具特色的若干子系统构成,如党、政、工、青、妇等系统,这些子系统不仅纵向贯通,有各自的若干子系统,而且横向还有密切联系,从而构成了一个多维网络化的大系统。在德育教育过程中,各子系统都要发挥不同的作用。同志说过:“思想政治工作,各个部门都要负责任,共产党应该管,青年团应该管,政府主管部门应该管,学校的校长教师更应该管”。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也强调:“要根据德育工作的总体目标,科学地规划各教育阶段的具体内容、实施途径和方法,加强整体衔接,防止简单重复和脱节”。这两段话,都强调要发挥教育主体、教育内容、教育手段等各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为实现思想教育的总体优化而努力。实现思想教育的最优化,党的系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党的系统的功能作用,是能否实现思想教育最优化的关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并强调,必须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建设物质文明关键在党、建设精神文明关键也在党”,“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学校、街道的党组织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要增强思想政治参考文献:

工作的实效”实践证明,什么时候党对思想教育工作失误,社会道德风尚就滑坡;什么时候党重视和加强对思想教育工作的领导,思想教育就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就能有力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

实现德育教育的最优化,还必须用科学的德育教育理论指导德育教育的实践。要积极吸收和利用现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许多新兴的边缘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与方法,实现教育内容的综合化、教育手段的现代化和多样化,实现教育方法的科学化。增强德育教育系统与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事业大环境的适应性,使德育教育服从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总之,系统方法是现代各门科学广泛采用的一种崭新的科学研究方法,兼备多种功能。在德育教育中运用系统方法,除了应当遵循整体性、层次性、最优化原则外,还应注意与系统论其它的原理、方法和原则相结合,才能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使德育教育工作卓有成效,为两个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参考文献:

[1]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大报告辅导读本,2002.11.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975.166.

德育方法和德育原则篇11

研究生是社会的精英阶层,研究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最高层次,研究生德育是研究生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德育的最高阶段。知识经济社会中,人才是最主要的资源,社会对高等教育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依赖性有不断增长的趋势。研究生教育越来越受到各高等院校的重视和关注。要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完成研究生教育的历史使命,德育的作用是巨大的,否则研究生就难以承担社会的历史重任。

研究生德育原则是研究生德育工作实践的抽象和概括,是研究生德育工作规律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研究生德育工作过程中必须考虑和遵循的工作准则。一般地说,在实施研究生德育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德育首位原则。德育首位原则是端正办学方向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保证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措施。坚持德育首位原则,就要正确处理好德育“知识性”和“思想性”的关系。高校研究生德育工作,要紧紧围绕研究生德育目标,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德育阵地。

2.德育的方向性原则。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社会上层建筑,它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利益服务的。作为道德的外化过程和动态表现,德育必定具有特定的阶级性和方向性。

在我国,高校研究生德育工作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准确地宣传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与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腐化、侵蚀和影响。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坚持德育的方向性原则,并不拒斥在进行研究生德育的过程中,要讲究方式方法的多样性和灵活性,重在实效,不要拘泥、固守于固定的模式。

3.德育的主体性原则。德育的主体是研究生,德育效果的评估也主要是研究生及其道德状况。自我教育是科学的教育理念的根本要求。在进行研究生德育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研究生自我德育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受教育者内在的自我关系,转化为他们自身的内在要求,将德育内容(客体)内化(主体化),才可能为其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可靠保证。有人甚至认为,自我教育是实现研究生教育目的的最后和关键一环,更是凸显出研究生德育的主体性原则。要发挥德育教师和研究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使教师育人与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互相协调,形成合力。

4.德育的“三全”原则。即研究生德育的全程原则、全员原则、全方位原则。任何与研究生工作相关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有德育的责任与义务。研究生的德育是一个党政互相配合,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上对研究生思想、道德、心理、品质及其学习态度、生活方式、行为修养等整体素质进行教育熏陶、引导的系统工程。要有效进行研究生德育,就必须构筑全方位的德育网络,形成卓有成效的德育合力。

5.德育的超越性原则。超越传统,是高校德育创新的必然选择。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国家的建设需要人才,人才的培养靠教育,教育的灵魂是德育,德育的精髓在创新。创新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扬弃,是时代的最强音。因此,研究生德育也应该而且必须创新。研究生德育可以在内容、方式、方法、手段、机制、目标等方面得到改进和升华.并且,研究生一般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因此,对他们的德育要求要适当地提高一些。这也符合教育学理论中的“皮革马力翁效应”原理。强调研究生德育的超越性原则,并不排除研究生应当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实际,不能排除德育的现实生活取向。

6.德育的长期性原则。德育是一项特殊的事业,是一门深奥的学问,她的对象是最复杂的人,她的目标是为了塑造人的灵魂。研究生德育作为整个德育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可能一跳而就、立竿见影,需要长期的熏陶和培养。

7.德育的系统性原则。由于研究生的个性、差异性,要求研究生德育本身必须是系统的、科学的,否则德育就难以实现正效益,甚至出现零效应和负效应。德育实效性追求的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德育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8.德育的服务性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说,德育是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为社会服务的,这是我们一贯坚持的原则。但德育最主要的还是应该服务于研究生自身的发展。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改造人与发展人的实践活动,是对人自身主观世界的改造,这是教育的惟一目的。换句话说,人才是德育的终极关怀对象。要努力优化德育环境与氛围,使德育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德育方法和德育原则篇12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3)11-0028-05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飞速发展,学校德育面临着各种新的问题和挑战。网络社会、现代传媒、全球化、现代化、价值多元和社会问题等成为当前德育发展不得不面对的新问题”[1]。“功利教育”致使德育遭遇冷落,“工具教育”致使德育名存实亡,理论研究的误区致使德育无所适从,教育教学的分离致使德育残缺不全,方法途径的单调致使德育功效甚微,管理体制的分治致使德育步履维艰。我国当前德育正处在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已严重地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摆脱德育的困境,党和国家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党的十提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许多专家学者也试图探索一条既切合中国文化与国情,又尊重人的本质和教育规律的德育理论与实践之路。服务德育正是这一大胆的尝试。服务德育是一种新的德育理念,也是一种德育方法。服务德育就是向学生提供“德育服务”,从而帮助和促进学生综合道德素质生成与发展的活动和过程。服务德育有着坚实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其运行机理、实施策略与传统德育有着本质的不同,是学校德育新思维。

一、服务德育的概念与内涵

什么是服务德育?服务德育,是指教师根据学生身心不断发展的需要和一定社会的要求,在充分尊重人的本质和教育本质的前提下,采取言传、身教等多种方法,通过课程教学、实践活动、生活交往、管理工作以及环境养育等途径,为学生提供一种不断得到改进的教育服务,以帮助学生生成和发展良好品德素质的一种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活动和过程。[2]首先,教师是“提供教育服务者”,是导师,是帮助者;而学生则是“教育服务的接收者”,是具有“顾客”身分的人,是“学习的主体”。教师的“教”是提供教育服务的活动和过程。

第一,服务德育的依据有二:一是学生自身发展需要,二是社会的要求。这两种需求都是持续不断发展的。这两者实际上是“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观的有机结合。教育是优先满足社会还是个人需要,这一问题在师生关系上表现为教与学的关系。本人以为,在教育中学生与学生的“学”永远是核心,这是因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是学生综合素质(包括综合道德素质)的发展。

第二,服务德育还有两个前提,即“充分尊重人的本质和教育本质”。我们知道,教育是为了人的教育,因此教育的实施必须建立在充分尊重人的前提下进行,即“以人为本”。换句话说,实施“以人为本”的教育才能真正地反映教育的本意,才是真正的教育。这两点既应该是学校教育的前提,也应该是德育的理念。

第三,“采取言传、身教等多种方法”,这是服务德育的方法。服务德育方法,是指为实现德育目标、达到德育目的,教师依据德育基本原则向学生提供德育服务时所采用的方式、手段与程序的组合,以及学习者在教师的帮助下,在自我教育活动和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手段与程序的组合。服务德育的方法是在德育原则指导之下,由“教师采用的具体德育方法”和“学生自我教育的方法”构成的德育方法体系。

第四,“通过课程教学、实践活动、生活交往、管理工作以及环境养育”,这是服务德育的途径。服务德育途径是指,教师在向学生提供德育服务与学生在接受德育服务并生成和发展综合道德素质的活动中,客观上须经历的路径或渠道。除上述途径外,服务德育的途径存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德育往往需要通过多种途径方能奏效,要适时发掘和有效利用才是。

第五,“提供一种不断得到改进的教育服务”,这是服务德育定义的核心。在服务德育中,学校和教师所做的一切,包括教师的“教”都是一种教育服务的表现。学校和教师的中心目的就是为学生的各方面素质的健康、和谐发展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动态适宜的条件和环境,这一条件和环境要根据学生的需求和社会的发展与变化持续不断地得到改进。服务德育最能体现当今倡导的“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第六,“帮助学生生成和发展良好品德素质”,这是服务德育的目标,也是服务德育的目的。这里使用“帮助”二字,体现了对学生“学习主体”的认可,是对人的本质的最大尊重。就教育而言,不管学校条件多么好,也不管教师的水平多么高,这些只是外在的条件,即“外因”,而学生素质的发展关键在于学生的自身,即“内因”。正如所言,“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为学生持续不断地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动态适宜的条件和环境,提供这些“外因”条件,即“教育服务”,就是学校和教师的任务与职责。

第七,“有意识和无意识”。在德育活动过程中,教师的施教活动多数情况下是有意识的、自觉的、有目的的,但有时也是无意识的、非自觉的和无目的的。前者主要表现在教育教学中;后者主要表现在“隐性课程”的实施中,特别是教师的举止言谈中。这正是教师榜样的特殊作用。道德观念、道德思维、道德行为等更多的是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而有意识的、自觉的、有目的的自身体味、价值澄清、价值判断等等则更多地发生在课堂之中,而且也常常是“有意”与“无意”二者参半。承认德育的“无意识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引起我们对隐性课程的重视,从而设计、开发、控制和利用好这一在德育中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又是一把“双刃剑”的隐性课程。在德育的概念中,我们迄今仍不承认德育的“无意识性”,这正是我国当前德育理论的突出问题。

第八,“一种活动和过程”。服务德育既是活动,又是过程。“活动”好理解,但“过程”与平时所说的不尽相同。“过程”是指“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3]。在德育中,教师既要重视对活动本身的控制,又要注意将活动和相关的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进而杜绝中间任何环节出现不规范行为;对学生来说,在整个德育过程中则表现为接受服务、自身体味(道德认识)、价值判断(道德判断)、价值澄清、内化接收、形成思想与品格(道德发展)、行为体现(道德行为)以及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持续改进等活动过程。

二、服务德育的理论基础

教育服务理论,早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基本的教育观念,这从几位教育家对教师角色的界定中就足以窥见一斑,如罗杰斯认为教师是“促进者”,蒙台梭利认为教师是“指导者”,杜威认为教师是“看护者”,列奥·施特劳斯把教师比作“农夫”等等,这些实际上就是教育服务思想。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有关教育产品的规定,正是教育服务理论的具体体现。服务德育作为一种德育理念和德育方法,有着坚实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服务劳动价值论是教育服务理论的基础,服务产品理论是教育服务理论的支撑,西方的“学生中心论”是服务德育的思想基础,而我国的人本教育思想也处处洋溢着“以人为本”、“帮助学生自主创新性学习与自我教育”这一服务德育的基本思想。

1.服务劳动价值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等著作中,研究到服务领域时,曾多次明确指出,服务是“以劳动形式存在的消费品”,“服务本身有使用价值和一定的交换价值”。如,“有些服务是训练、保持劳动能力,使劳动能力改变形态等等的,总之,是使劳动能力具有专门性,或者仅仅使劳动能力保持下去。例如,学校教师的服务(只要他是‘产业上必要的’或有用的)、医生的服务(只要他能保持健康)保持一切价值的源泉即劳动力本身——购买这些服务,也就是购买提供‘可以出卖的商品等等’,即提供劳动能力本身来代替自己的服务,这些服务应加入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或再生产费用”[4]。学者王述英认为:“服务劳动是生产性劳动,是社会财富和价值的源泉,这是服务价值论的新概念;服务的价值创造过程有其特殊性;生产劳动和劳动价值论从物质生产领域拓展到服务经济领域,是劳动价值论的深化,是经济学的一场革命。”[5]劳动价值论的拓展使教育服务价值得到理论升华。

2.服务产品理论。服务产品理论产生于北美和欧洲等工业发达国家,于20世纪90年代趋于成熟,90年代中期传入我国。服务产品理论认为:第三产业(广义服务业)以提供非实物的服务产品(服务)为特征。它和提供实物产品的第一、二产业一样都是生产性行业,同样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一理论把生产的范围从生产实物产品的第一、二产业扩展到生产非实物服务产品的第三产业,扩展了传统的生产观,也是对我国传统政治经济学的补充和完善。根据服务产品理论,教育作为第三产业,教师从事的劳动是生产教育服务产品的劳动。有的学者就用服务生产理论分析高校培养过程。[6]将教育看作一种“服务”,学校各项工作就构成了服务链,最终由教师将一种优质的教育服务提供给学生,供学生自主创新性学习和自我教育。“教育是一种服务”的观念在国际上早已流行,并成为一种发展趋势。运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于1954年提出的公共产品理论对教育的研究,米尔顿·弗里德曼(Friedman,M)、F.A.哈耶克(F.A.Hayek)等人的“学券”方案和主张,这些都说明在许多学者的心目中教育就是一种服务。

3.西方近代教育的“学生中心论”。近代西方教育家卢梭、裴斯泰洛齐、福禄培尔和斯宾塞是“学生中心论”的代表,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阐述了教育应以学生为中心的理论。角度不同,但殊途同归。卢梭主张儿童天性的自然发展决定着德育的内容和方法;裴斯泰洛齐强调德育应以儿童的活动和经验为基础;福禄培尔注重儿童的“内心”在儿童品德发展中的作用;斯宾塞倡导儿童的自我教育。他们都认为德育必须从儿童的天性出发,儿童是德育的中心,教师处于从属地位,因此,他们的德育理论都是德育的学生中心论。

4.现代欧美教育的“学生中心论”。意大利著名教育家玛丽娅·蒙台梭利(Maria Montessori)提出了生命力自发冲动学说。她说“生长,是由于内在的生命潜力的发展”,“环境无疑在生命现象中是第二位的因素,它能……助长和抑制,但它从来不能创造”。[7]在蒙台梭利看来,传统的道德教育压抑了儿童的自发冲动,“成人通过他的不断的监督,无休止的教训和专横的态度扰乱、阻挠儿童的发展。儿童心灵深处所萌发的一切善良力量就这样地被窒息了”[8],教师“必须信任他们内心的潜在力量”。教师的主要工作应该是为儿童提供适当的环境和指导,“教师”的名称应改为“指导者”。美国著名教育家、哲学家约翰·杜威(John Dewey)反对传统教育从“上面”或“外面”对儿童施行强迫教育,使教育成了“外铄”的东西。他鲜明地提出“儿童是中心”,教师不是指挥者、向导,而只是看守者、助手。他认为把教育的中心从教师转移到儿童身上,是教育领域的“哥白尼革命”。

5.当代心理学家教育的“学生中心论”。心理学家对心理的研究,大多要涉猎道德教育。一般来说,他们都重视儿童道德能力的发展,多数是教育的学生中心论者。当代心理学家中教育的“学生中心论”者都主张德育应以学生为中心,依据儿童道德发展规律,促进其潜能的发展,反对用盲目灌输道德观念等外在的力量促进儿童的道德发展。当然,各学派也有自己的特色,成熟论强调儿童善良品德的自然成熟;存在主义注重学生的自由选择和自我教育的作用。罗杰斯把心理疗法引入教育领域,提出要充分信任和尊重学生的“非指导性”的德育方法,他认为教师只能是一个“促进者”;皮亚杰和柯尔伯格提出道德发展阶段论,强调道德认识水平的自身发展;而价值澄清学派却重视学生的道德动机和“道德冲突”对道德认识、信念和行为习惯形成的重要作用,强调发展学生的道德意识以及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

可见,服务德育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实际上,教育服务的思想在我国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如孟子和周敦颐从性善论出发,主张道德教育要以学生为本,以个人自身的道德修养为主,教育要保存和发扬人天生的善端,因势利导,使其达到“自得境界”,成为与天合一的“君子”;春秋战国时期,道家的老子和庄子、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嵇康以及中国近代教育家蔡元培都从崇尚自然的教育思想出发,提出了德育的“人本”论。宋代的陆九渊和明代的王守仁从“心学”出发,提出了德育的“人本”论。这些理论都饱含着教育为学习服务的思想。

三、服务德育的基本特征

服务德育不是把教师与学生对立起来,把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看成一个活动的两个方面,而是把教师和学生看成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把“教”与“学”看成两个不同的问题和两个不同的活动与过程。这样,既符合教育本质及其规律,又最大限度地尊重了人的本质。服务德育是一种德育理论,它不同于所谓的“大德育”(五大内容的德育),也不是“小德育”(狭义的道德教育),其理念、目的、目标、原则、途径、方法、内容以及运行机理等都具有自己的特征。

首先,为学生提供德育服务是学校德育的本质内涵。服务德育中的“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而是根据组织功能学原理,把学校组织的一切教育活动都看作是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活动和过程。把教育工作者看作“提供教育服务者”(服务者)、“导师”、“帮助者”、“促进者”,而把学生看作“教育服务的接收者”、“学习者”、“顾客”。学校德育就是教育工作者向学生提供德育服务,以帮助和促进其良好的综合道德素质的生成和发展的活动和过程。

其次,服务德育的目的是真正可测量、可实现的。“为学生综合道德素质的生成与发展提供持续改进的服务,让学生满意”是服务德育的直接目的。这一目的既可测量又可实现。“为帮助学生生成和发展社会(包括家长、用人单位、国家等)需要的某种品格服务,让社会满意”,是服务德育的间接目的。间接目的是通过学生,也只能通过学生才能实现。服务德育目标是可测量可实现的目标。“为学生提供德育服务的质量预先设定的标准或要求”,这就是学校德育的直接目标,这一目标是实实在在的,是可测量且可实现的。“学生综合道德素质的生成与发展”,“社会、国家需要的某种人才的品格生成与发展”,这是学校德育的间接目标,这一目标只能通过学生,并且由学生来直接实现。服务德育原则是牵动学校德育工作的魂,是在帮助学生生成和发展良好道德素质的活动和过程中所遵循的准则。教师应遵十大德育原则,即服务性原则、平等性原则、灵活性原则、系统性原则、过程方法原则、生活性原则、情感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一致性原则、持续改进原则。这些原则突出地强调了教育工作者的“帮助”与“促进”作用。

第三,服务德育方法是各种方法的适宜优化和有效运用。服务德育方法,是指为实现德育目标、达到德育目的,教育工作者依据德育基本原则向学生提供德育服务时所采用的方式、手段与程序的组合,以及学习者在教育工作者的帮助下,在自我教育活动和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手段与程序的组合。服务德育的方法是在德育原则指导之下,一个由“教育工作者采用的具体德育方法”和“学生自我教育的方法”构成的德育方法体系。服务德育“有法,但无定法”,方法无对错之分,只有妥当与否之说。因此,方法要因时、因地、因情而不断调整与持续改进。服务德育途径是客观存在的,要适时发掘与有效利用。服务德育途径是指,教育工作者在采取适宜的方法向学生提供德育服务与学生在接受德育服务并生成和发展综合道德素质的活动和过程中,客观上须经历的路径或渠道。德育的途径很多,存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德育往往需要通过多种途径方能奏效,要适时发掘和有效利用才是。

第四,服务德育内容是一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实质性媒介物。就学校和教师而言,既然学校的产品是“教育服务”,那么作为德育的内容,只要对学生的综合道德素质的生成与发展有利,只要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学校都可以提供。服务德育的内容十分丰富,由不同的内容模块构成。笔者认为,我们对实施所谓“大德育”的担忧,实际上出于一种传统教育思维的定势,即我们始终把教师摆在“主体”的位置,而把学生放在了“客体”的位置。并在此基础上对德育的概念等进行定义,做出理解。当然这样理解“大德育”就会有问题了。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把学生看成是学习的主人(学习者),把教师看成是“服务者”、“帮助者”,把学生的学看成是“在教师的帮助下的自主创新性学习和自我教育的活动和过程”,把学校的产品看成是“教育服务”而不是看成学生等等,我们就会发现对“大德育”的担忧是杞人忧天。可见,从这一意义上看,实施“大德育”还是“小德育”的争论与担忧就没有多大意义了。因为这一争论关注的是德育实施的内容,而不是德育本身。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如何冲破传统教育观的束缚,还教育以本来面目,还德育以本来面目。

总之,服务德育,是“以人为本”教育的具体体现。鲁洁教授指出:“以人为本的道德教育是一种赋予人自身以发展动力的教育,而不是使人只是受动于社会、受制于客体。”[9]因此,“教师要转变角色意识,从真理的‘权威’、道德的‘法官’中走出来,把自己当作一名倾听者、思想者、求知者、对话者”[10]。实施服务德育,才能真正把学习的权利、学习的快乐、学习的自由以及人格尊严还给学生,才能帮助和促进学生良好道德素质的生成和发展。学者陈健翔、王松涛认为:“新教育作为一种新质,作为一个新生命,与过去教育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是通过帮助个体的学习,来促进个性的发展,而以往的教育则是直接地进行人的培养或塑造。”“我们断定,所谓新教育的本质,就在于它具有了前所未有的鲜明的服务性质,它是为学习服务、为学习者服务的。”[11]可见,服务德育就是本真的德育,它代表着未来德育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班建武.“十一五”期间德育学科发展的回顾与总结[J].教育科学研究,2011(7).

[2]何玉海.服务德育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1:44.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0-2000[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1:3.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6卷第1分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53.

[5]王述英.服务劳动也是生产劳动[J].经济学家,2002(1).

[6]魏法杰,覃伯平.服务生产理论及其对高校培养过程的描述框架[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3,(4).

[7]赵祥麟.外国现代教育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130.

[8]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杭州大学教育系.现代西方资产阶级教育思想流派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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