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审批服务合集12篇

时间:2023-08-12 08:25:13

高效审批服务

高效审批服务篇1

我区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部门中,目前所行使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服务事项等)均纳入本实施意见范围。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推进审批服务提速

1、精简申报材料。对没有法律、法规和规则依据的,属于事后监管内容而变为前置材料的,坚决予以取消;对申请人需要出具中介机构或第三方提供的材料,凡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均予以取消。同时,进一步细化申报材料的要求,针对不同的申报对象、不同的适用范围,明确需提交申报材料的详细要求,取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的模糊表述,细化列举具体申报材料。

2、压缩办理时限。本着“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力争将审批服务项目的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65%以上。对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技术检验检测的简易审批服务项目推行即办制,授权窗口即收即办,不断提高即办件比率,力争将窗口即办结率提高到65%以上。同时,对依法需要公示、听证、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环节的,明确具体时限。

3、深化流程再造。科学合理地减少内部冗余审批流转环节,充分授权,实现“一审一核”、“即审即办”,逐项分类设定审批流程,将每个审批项目的权限、职责、时限分解到各审批节点,明确岗位职责,最大限度减少内部审批环节。

(二)推行直通直达服务

对纳入服务范围的民营企业项目投资落地、转型升级,按照“四式”的要求,建立直接申报、直接协调、直接反映、直接服务的工作机制,在审批法规政策服辅导、审批手续指导、协调解决、代办协办方面,提供全方位、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为直通直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服务,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要事先办”的方法,窗口即收即办、办完即转。同时,通过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形式为企业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推行容缺预审,即项目审批的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其他条件和材料有所欠缺的,个职能部门窗口先予受理审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将材料补齐补正即可。

享受直通直达审批服务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世界500强企业、台湾100大企业等知名企业投资项目;

2、我区总部经济企业项目、上市企业及拟上市后备企业项目;

3、民营企业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类、能源类、城建类项目及总投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社会事业类、服务业类项目;

4、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重要、重点引资项目。

(三)建立协调联审机制

建立民营企业直接反映、直接协调畅通机制。企业在申办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第一时间向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申请协调解决。推行主办部门负责制,对需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实行“一条龙”联审,扩大并联审批覆盖范围,特别是对涉及项目落地的审批项目,从工商注册登记到核发施工许可,按照审批前后置内在关联性分成注册登记、项目立项、建设前期三个阶段,按照“牵头受理、同步启动、限时办结、强化督促”的运作办法,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回复,避免交叉审批和重复审批。必要时视项目情况,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部门窗口召开协调会、联审会,协调解决项目落地中遇到审批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要求

高效审批服务篇2

合理划分项目类别,将“百个项目攻坚战”中的重点项目作为集中审批服务的重点,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规范审批收费,确保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办结,实现项目落地,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达产达效或交付使用奠定基础。

1.提高审批效率。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对列入集中审批的重点项目,要进一步完善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做到“一门”审批、“一站”办结,封闭循环,杜绝体外循环。

2.拓展服务方式。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根据重点项目推进需求,开通审批“绿色通道”,采取以下方式加快项目审批:打破每天八个小时工作制限制,实行延时服务;打破每周五天工作日制度,实行公休日预约服务;开展“上门服务”,实行现场办公;确定具体责任人,实行全程帮办。

3.加大协调力度。对审批环节涉及问题较多的重大项目,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向县政府请示,并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主动联系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统筹协调,对项目审批实行高层推进。

4.延伸服务工作。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建立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积极对接审批项目,做好咨询、指导和预约、预审工作;建立跟踪服务工作机制,走访、回访审批项目,做好事中、事后服务工作;利用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联动工作机制,加快上报件审批工作进度。

二、保障措施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集中审批服务月”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项目办、县督查考核办成立重点项目“集中审批服务月”工作协调小组,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审批活动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员由上述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项目信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集中审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等日常工作。

各部门及乡镇、产业基地要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反馈项目审批中遇到的问题,并负责将《县未办结项目审批基本情况调查表》于4月22日前上报到“集中审批服务月”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高效审批服务篇3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20.092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20-0-02

1 行政审批服务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背景

近年来,互联网在逐渐普及的过程中被广泛应用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中国互联网发展过程中,新网民的不断增长,让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的基础更加坚实。各级政府也开始建立一种“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模式来更好地服务公民。政府如何提供一种更加优质、便捷、高效及透明的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如何满足公民和企业的需求,已受到各级政府的广泛关注。

1.1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

国务院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2016年5月10日,国务院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中又强调,要“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重要内容之一便是要求政府持续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所以,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公共服务方式的改进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倒逼各政务部门大力提升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从2015年开始,全国各地方政府按照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设统一电子政务平台,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在提高网上政务服务效能和实现政府权力网上公开规范运行方面进行了不断的探索,简化办事流程、透明审批过程,实现了行政审批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双赢。

1.2 行政审批服务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2001年《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五项原则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将行政审批定义为:是指行政审批机关提出的申请,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而行政审批服务是指要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机关为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供相关公共服务的活动,而行政审批服务的质量取决于民众对于行政审批活动的满意度。由此可见,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需要政府站在企业、公民的角度来考量行政审批活动。

2 天津市“互联网+行政审批服务”模式的实践与探索

依托天津市行政审批“放管服”的深化改革,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探索中日益提高。天津市政府召开的第17次市长办公会议中明确要求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网上服务功能;《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中提出要通过行政审批服务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与扩容升级,规范行政审批管理、提高行政审批办理效率。天津市经过不断地对行政审批服务与互联网的结合进行探索,持续地对系统进行升级、完善,现已形成了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的基础框架和具有天津特色的建设模式,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为核心,统一网络系统和支撑平台,统一办事应用系统、统一网上办理服务,满足了各区行政审批局和天津自贸区的审批服务需求。

2.1 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网络系统

从2005年开始,天津市便开始了对行政审批服务网络的建设,通过市级、区、街乡镇网络的贯通实现了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大集中和数据的大集中;借助电子政务外网和VPN等方式,完成了市中心与58个市级各部门的横向联网工作,各审批部门在本单位登录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便可以进行办件办理和业务监控;通过行政审批服务网络系统与170个执法主体部门联网,实现了与区级执法监督平台的连接。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网络系统使审批效率得到提高,监督水平得到改善,从真正意义上形成了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三级中心、四级服务”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在坚持突出提高效率、方便群众、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逐步建设着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网络系统。

2.2 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为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的便利化,天津市建立了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连接了全市16个区分厅及自贸区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人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享受在线申报、网上查询、在线咨询与在线投诉等服务功能,办理相应的市级事项和区级事项,实现了远程便捷高效的服务。截至目前,网上审批办理的事项达到30%。

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统一的行政审批申请要件、申请条件、操作流程和标准,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报、受理、审查、批准及评议过程均在网上进行。所有审批事项都可以在一站式智能在线审批服务平台上办理,申请人可以查询办事指南、下载表格、进行网上申报、查询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电话、短信等方式,向申请人及时反馈。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携带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其他所需要件,就可以到服务大厅一次性办结并领取批件了。在天津自贸区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网上比对功能,外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内资企业设立(变更)、企业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等业务的网上申报功能,并且增加了应用演示的特色服务,使申请人对网上操作方式更加清晰明了。滨海新区则通过设立“3D网上办事大厅”,探索建立“一屏通”的网络服务方式。

申请人减少了往返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次数,省去了排队等候和上传资料的时间,对比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网上审批效率明显提高。

2.3 统一的窗口办事系统

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与行政效能监察应用系统通过不断的完善和升级,形成了现在全市统一的窗口办事系统,市级中心、16个区行政中心及天津自贸区使用统一的系统办理业务。系统提供行政审批服务一口受理、单项事项办理、业务联动审批、内外资企业准入业务办理、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业务办理、网上申报办理、中介机构管理、效能监察、事后监管和绩效管理、自贸区外商企业负面清单管理以及自贸区内外办理机制等功能。

通过全市“一份清单、一张网、一个系统、一个标准”,建立了“一口式”审批办理制度,通过“一口进、一口出”的一条龙服务,实现企业设立“一天一章一证一票一备案”的全国最快审批速度。此外,申请人每次到窗口办事的过程都在系统留痕,实时在线监测每项业务办理过程和结果信息,每个窗口配置音频视频全程监控审批行为,建立与监管部门的审批联动机制,实现了审批全过程的运行、管理、监控、考核和效能监察。

2.4 统一的基础信息支撑平台

网上政务服务的灵魂,是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而信息资源共享的核心,则是信息化基础数据的共享。天津利用市公安局提供的个人身份信息和市市场监管委提供的法人身份信息,建立了个人身份认证数据库和法人身份认证数据库;对行政审批系统历史办件内容提取基础信息,形成板件企业数据库,办件人员再次办件时可以直接提取企业基础信息。由个人身份数据库、企业身份数据库、行政审批服务历史办件库组成的行政审批服务基础信息库,为全市各区审批局数据获取、运用和管理工作提供统一的基础信息。另外,通过大力减少繁琐要件,集中建立覆盖各项行政审批的电子要件库,将申请人提供的审批要件实行唯一编码锁定,统一电子存档,实现审批要件信息在各部门的共享共用。

3 天津市在探索“互联网+行政审批服务”模式中现存的主要问题

目前天津市行政审批工作在运用互联网的探索过程中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然而,行政审批服务网络覆盖不全面、网上可办理的审批事项比例较低等问题依然存在,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受阻,现存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3.1 行政审批服务网络覆盖不全面

目前,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在市级、区、街乡镇逐步实现纵向网络贯通,和平区、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北辰区、武清区与静海区7个区已完成行政审批服务网络中街乡镇系统的建设,其余的9个区的街乡镇系统并未完全实施完成,社区(村)便民服务代办点服务功能未能全部激活。

3.2 网上可办理的审批事项比例较低

天津市实行网上审批和窗口审批两种审批方法相结合的方式。据调查,天津市各区可申报的审批事项占全部审批事项的比例已经达到了100%,但是网上可以办理的审批许可事项以及所占比例却很低,大部分审批事项仍然需要企业及市民亲自到服务中心来办理。

此外,在实际情况中,由于习惯问题,一部分市民和企业对互联网的运用不够熟练,也不愿意去了解网上办事的具体流程,导致他们更偏向于去窗口进行办公,使网上办事大厅的利用率低下,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资源浪费。另外,由于网上申报需要相应的设施设备,如果没有扫描仪、电脑等必要的设备,企业与市民也不方便进行网上申报,如果企业或市民需要接受培训,出于培训成本、硬件设施成本的考虑也会使他们止步于网络审批之外。

4 完善天津市行政审批“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建议

为了解决天津市行政审批工作在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中现存的问题,应尽快建设全覆盖的行政审批服务网络,探索一种“网+线+端”智慧审批服务新模式,以便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

4.1 加快建设全覆盖的行政审批服务网络

一是要将行政审批服务网络逐步延伸到社区(村),整合乡镇、街道行政服务资源,加快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扩展街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和社区(村)便民服务代办点服务功能,接入全市统一的运行系统,将各区行政审批局事项的咨询和受理环节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网络进社区、服务送到家”。二是继续将审批服务网延伸到监管部门,实现审批服务网在审批与监管部门的全覆盖。三是推动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与国家部委、市级部门和各区业务系统的全面对接,实现系统互联、业务协同、数据共享。

4.2 打造“网+线+端”智慧审批服务新模式

网,即网上办事大厅,继续优化网上申报办理和在线审批服务流程,完善审批电子要件库,将全部审批要件都纳入审批服务系统;推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认证技术;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审批的比例。另外,加大宣传力度,让民众了解网上审批的高效与便捷,从而提高民众使用审批网络的频率,减少网上资源的浪费;还可以推广网上“业务问答”,设立专员为民众提供服务。

线,即统一热线。继续做实“一个号码管服务”,一是增加平台坐席,升级平台软件系统,开发手机APP,进一步加强平台服务能力建设。二是细化现场管理,加强话务员教育培训,营造积极团队文化,严格评价回访,健全奖惩机制,进一步提升平台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健全专线工作体系和服务机制,加强转办督办,定期情况通报,开展绩效考核,强化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承办能力和承办水平。

端,即手机客户端。为了满足企业和群众使用智能手机和个性化服务的需求,天津市应尝试开发手机APP,集市级、区、街乡镇三级政府网上办事和公共服务资源于一体的应用,配合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传播功能,从指尖上获得审批服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掌上审批”,推动智能手机中的政务功能从浏览模式向服务办事模式转型。另外,完善对社交工具运行的有效管理,制定微博等社交平台的规范管理办法,内容应包括命名方式、建立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时限与用语规范等内容。

5 结 语

通过对“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应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逐步实现了政务服务的扁平化、政府权力运行的透明化,政府信息资源的数据化,信息沟通和传输已经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使民众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能够妥善办理相关审批业务,大幅度降低了群众的跑动次数。未来,可以借鉴其他城市对互联网运用的优秀经验来提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能力,更好地为企业、公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审批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勇.“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整体政府和协同治理[J].领导科学,2016(12).

[2]宁家骏.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信息惠民试点建设[J].电子政务,2016(5).

高效审批服务篇4

关键词

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创新服务

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简称:市民之家)为政府部门与市民之间搭建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能、贴近百姓服务的工作平台,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计委)的审批工作如何更加适应百姓需求、展示部门特色审批服务,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能、服务广大市民、服务企业,需要在日常的审批工作中进行不断探索、研究。

一、改革创新、规范流程

(一)调整职能实现审批职能、事项、人员“三集中”[1]。市卫计委机构合并后,组建相对独立的行政审批处,整合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审批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明确工作流程。行政审批处承担审批工作职能,负责行政审批的具体组织和各项协调工作,将原各业务处室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其他处室不再承担审批职能。

(二)简政放权以便民利民为原则,积极推进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麻醉印鉴卡、护士注册变更和延续注册事项下放到区卫计委实施,取消了性病设置审批事项,并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将省级下放审批事项“外籍医师团体审批”内容并入外籍医师短期行医事项,方便相对人办事。

(三)规范流程按照“权随事进”、“封闭办理”的基本要求,重新核定进入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办理的各类项目工作流程。凡标准明确、条件简单、只需形式审查的事项尽快办理;需经实质审核、现场勘察、专家论证、办公会议决定等环节的,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实行联合式办理,集中审批权限、明确审批规则、内部规范流程、组织专家评判、明确审批责任、确定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推动行政审批服务运转更加规范、高效、透明。

(四)协调会商机关处室内部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协商会议,使审批、监督、管理三者有机结合,做到依法准入、严格管理、全程监督。

二、授权审批、减少环节

(一)授权审批医护人员执业行政审批授权审批窗口负责。将执业医师变更注册量大、市卫计委所属管辖单位医师变更到其他单位的审批权限授权审批窗口负责;外籍、港澳台执业医师短期行医医师执业许可授权行政审批处室审核办结。简化了审批制表、报批手续,强化了卫生审批窗口和处室的工作责任。(二)专用印章市民之家市卫计委审批窗口使用市卫生计生审批专用印章。取消原医师、护士注册变更审批专用章、医疗广告审核专用章和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许可校验专用章,实行审批事项两枚行政审批专用(受理、审批)章对外的格局。

(三)A、B角制审批窗口实行A、B角审批制度,保障审批工作的时效性,实现限时办结。A、B角制实质上是充分授权审批的一种方式。除变更执业范围、外籍医师和港澳台医师执业需要审批环节外,其他医护人员注册变更许可直接由审批窗口前台负责审核,实行A、B角制,使现场办结率、提前办结率大幅度提高,提高了审批工作效率。

(四)专家评审建立行政审批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审批工作中的专业把关作用。成立行政审批专家库,对重大建设项目、需要专家审核的项目、个别有争议的项目等,借专家之力,保证审批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公正性。

三、贴近百姓、展示形象

(一)贴近百姓审批窗口前台工作人员是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服务社会职能转变最前沿的执行者,肩负着将党的为民服务政策温暖传递给百姓、企业的责任。前台人员要整齐着装、庄重仪表、微笑服务、热情接待、真心实意为百姓服务、解决办事中求助的问题,把服务型政府工作职能做到百姓、企业的心坎上,使政府部门服务措施与基层需要对接、与群众需求合拍、与企业发展接轨。

(二)展示形象审批窗口服务前台是单位形象展示的舞台。前台工作人员直接为市民、企业面对面的服务,解答百姓、企业之难。前台工作人员在市民之家窗口不仅代表市卫计委部门形象,面对市民、企业,更是代表市民之家的政务服务水平、市人民政府为市民服务水平能力。前台工作人员言行直接影响审批服务的效果、直接影响党和政府部门形象。审批窗口安排业务骨干为百姓、企业面对面服好务,鼓励优秀人员在审批窗口前台服务,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娴熟技能及熟练掌握的法律知识服务于行政相对人,是营造政府部门良好对外服务形象的重要措施。

四、创新方式、服务优先

(一)理念不变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是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的前沿,只有坚持“审批就是服务、权利就是责任”的服务理念[2],做到依法行政、五心服务:接待热心、受理细心、回答专心、咨询耐心、处事公心,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3],把困难留在窗口、把方便送给行政相对人,才能实现服务方式创新。

(二)一次告知市卫计委组织编写了涵盖三类(医护人员、医疗机构、公共卫生)11项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行政服务项目[4],共计59个子项目的一次性告知书。行政审批人员结合行政相对人申报的具体事项,可以《一次性告知书》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告知卫生计生行政相对人。在申报许可事项时,综合告知应当准备各项资料及相关要求的卫生审批窗口工作行为规范。一次告知书对行政相对人起到服务指南作用,对工作人员具有工作手册功能,方便查询,遇有答疑问题时,可以避免、减少个人随意性,自觉履行岗位职责[5]。

(三)格式审批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和医疗广告行政审批(审查)均使用格式化的现场审核表或评判审核表。公共卫生现场审批表尝试以风险度评估的方法判断卫生许可行为,关键项目达标,一般项目达标85%,可评定为现场审查合格。医疗机构及广告审批使用现场审核表或评判审核表形式,使审批条件标准化、申报资料格式化、审批过程公开化,为企业、事业单位通过自身可努力争取时间,提前达标提供了最佳路径,对企、事业单位具有良好导向作用,促进其及早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准备,少走弯路、增强企业自律意识[6]。

(四)服务优先目前审批窗口办事地点距离中心城区较远、暂时交通不便,推出优先现场办结服务举措:对65岁以上老年医师、有车票返回外地、新城区较远、孕妇办事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申请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变更地点人员,只要资料齐全,采取优先现场办结服务方式。临近上、下班时,遇到前来办事人员,审批窗口采取提前、延时服务办法,解决办事人员疑惑,得到行政相对人的赞赏。

五、改进设计、跟进需求

(一)审批系统内网上审批系统是前台服务的主要操作界面系统,功能设计既要符合服务行政相对人的要求,又要满足行政审批改革的需求。市卫计委积极想方设法解决窗口审批人员提出的工作需求,建立了行政审批系统,填补了市卫计委系统没有统一的审批平台的空白,结束了本部门无独立的内网上审批系统历史。新的内网上卫生计生行政审批系统将全市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各类申请、审批相关文书证照等全部列入有关审批环节,增加了一次性告知书前置程序、调整了各类申报受理回执单、编排了各类审批文书打印、为建立电子化档案奠定了基础。新内网上审批系统设计设计了输入数据信息的转入功能,逐步建立市卫计委行政审批工作各类审批数据库及相关资料分析统计功能。

(二)跟进需求内网上审批系统的统计功能基本符合原设计要求,审批信息齐全地保持原始审批状态。内网上审批系统需要跟进实际审批人员操作的需求,不断完善审批系统设计,努力使审批系统成为快捷办事的工具,使审批系统真正成为提高效率的帮手。

(三)网上审批实现行政审批简政放权、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运行,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网上审批是电子政务服务必然要求[7]。武汉市在创建智慧城市的大环境下,加快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进程,探讨开展电子化审批和电子档案管理,推动卫生计生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平台建设,不断改进电子政务服务方式,积极参与设计互联网上外网申报、内网审批的系统连接工作,将卫生行政网上审批系统审批办结的结果直接公示在市卫计委网上,实现市卫计委行政审批阳光运行,实现审批零距离、流程无障碍、办事不拖沓、申办人员满意的网上审批服务。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审批服务窗口工作如何更加贴近百姓和企业需求,是服务型政府永恒的课题。市卫计委审批工作阶段性创新服务方式,探索提高审批效能的途径,在审批窗口不断努力实践,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不断改进审批方式,力求审批服务贴近百姓的需求、贴近企业的需要,在武汉市民之家审批窗口提供规范、高效、阳光服务,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参考文献

[1]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Z].鄂政办发(2013)1号.

[2]石国亮.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与依法行政[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3:87-114.

[3]湖北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和卫生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的通知[Z].鄂卫发[2012]23号.

[4]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管理办法[Z].鄂卫生计生办通〔2014〕46号.

[5]谭铁强.武汉市卫生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书编写与使用[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13(29)4A:125-129.

高效审批服务篇5

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审批)改革,在全市建立形成行政许可(审批)集约高效运行体制、机制,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市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县区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建立以来,各县区、市直各职能部门积极将许可(审批)事项纳入大厅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幅缩减,流程多次优化,效率大幅度提高,服务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审批)集约高效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与先进地区比,我市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在项目集中度、授权到位度、环节简化和集约高效机制的完善深化上,还存在着差距。进一步深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形成集约高效的行政许可(审批)运行机制,已经成为优化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努力建设集约高效的行政许可(审批)运行机制。

二、改革创新,建立集约高效的行政许可(审批)管理运行机制

要紧紧围绕“项目许可(审批)一责制、项目许可(审批)代办制、许可(审批)收费一费制”的要求,改革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

(一)实行“项目许可(审批)一责制”,大力推进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集中办理。政府各许可(审批)职能部门,除涉及国家安全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并经市政府、县区政府批准不进厅集中办公的部门以外,要将承担的许可(审批)职能和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办理,以行政服务大厅为政府对外行使许可(审批)权的唯一窗口,申请人在大厅即可完成全部审批手续;市、县之间许可(审批)件的转接在市、县两级大厅对应窗口间内部完成,努力实现大厅之外无许可(审批)的工作目标。

1、实行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集中办理,是落实“一责制”的关键。各相关许可(审批)职能部门要以归并行政许可(审批)职能为核心,将部门内部分散在多个科室的许可(审批)职能相对向一个科室归并,统一承办部门所有许可(审批)业务;在此基础上,将行政许可(审批)科室集中到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办公,并确保部门许可(审批)项目进厅到位、部门对驻厅工作人员的授权到位(即“两集中、两到位”)。

2、“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核心是部门整合许可(审批)职能,确保许可(审批)职能在部门的相对集中。在机构设置方面,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内设机构。将行政许可(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或在相关科室加挂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科牌子,集中承办许可(审批)业务。鼓励部门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进入行政许可(审批)专门机构。

3、行政许可(审批)专门机构设立后,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办公,专门从事行政许可(审批)工作,部门内部其他科室不再行使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对确不能授权窗口负责人签批的事项,由分管领导每周定期到行政服务大厅坐班现场签批,现场签批率要达到90%以上,确保许可(审批)事项及时办理。各部门以此为契机,实现许可(审批)和监管的两条线运行,提高许可(审批)效率,强化许可(审批)后管理与服务,更加注重行政监管服务。

(二)实行“项目许可(审批)代办制”,完善行政许可(审批)代办服务。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代办服务专门机构,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全程服务、合法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为申请人无偿、全程代办相关许可(审批)服务事项。

1、行政服务大厅要以代办工作为龙头,以促进提高许可(审批)效率为中心,协调督促各进厅部门,按照减并环节、简化手续、压缩次要子项的要求,对所有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努力压缩审批时限。

2、要完善并联许可(审批)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及其进厅窗口按照联合预审、联合踏勘、联合审核的工作模式,重点对企业注册、外来投资、重点建设三大类许可(审批)项目组织实施服务。

3、要对并联许可(审批)流程中的预约服务、牵头组织、窗口联审、阶段实施、办理时限、联审会议召开、联合踏勘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形成工作制度,并要特别强调实行超时默认与缺席默认制度。行政服务大厅许可(审批)代办工作机构,按照“一门受理、专人承办、并联审批、跟踪办结”的代办程序,为企业代办许可(审批)手续,完善服务措施。

(三)实行“行政许可(审批)一费制”,进厅项目的许可(审批)收费在行政服务大厅统一收缴。对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收费,要按照“公示收费项目、统一集中征收、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公共收益”的原则,依据进厅许可(审批)事项和流程清理核实许可(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统一在大厅收缴,各执收单位不再独立收费。

1、财政、物价部门对收费项目名录、收费依据、标准及缴费程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实行集中统一收费项目年度审验公示制度,不经审验和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准实施。

2、要规范收费减免,法规明确规定的行政事业收费,严格按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减免,特殊情况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报市政府批准执行;凡是法规没有设定的收费事项,以及市政府确定予以减、免、缓的收费事项,不得擅自收取或超标准收取;有自由裁量的收费一律执行下限标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收费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原则上不高于周边地区的标准;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收费,按照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执行。

3、要严肃收费纪律,负有收费职责的窗口和工作人员不准擅自改变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不得强行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对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的单位和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强化管理,全面促进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效率的提升

要围绕行政许可(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努力实现“管理工作规范化、审批手段现代化、效能监察常态化”的目标。

(一)推进“管理工作规范化”,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1、行政服务大厅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厅许可(审批)事项及人员的管理、协调、监督、服务。建立完善行政服务大厅管理运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行政服务大厅并联许可(审批)实施细则》、《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考核办法》、《行政服务大厅行政问责办法》及《首问负责制度》、《窗口AB角工作制度》、《超时默认制度》、《咨询登记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障规范运行。

2、要不断优化完善考核管理,实行对窗口工作、窗口工作人员、部门分管领导和部门工作四个层面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定性定量考核,从项目进厅、工作质量、遵守工作纪律及综合绩效等方面,重点突出项目进厅与进厅项目运行质量,制定科学标准予以量化评分,将窗口考核成绩与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区委、政府对进厅部门整体工作考核和行风评议成绩挂钩使用。

3、要加强进厅人员管理,进厅部门要选派业务骨干进驻大厅窗口,保证窗口人员具备完成许可(审批)任务的资格要求。进厅人员的年度考核在行政服务大厅进行,在年度考核中适当增加优秀人员比例,落实好进厅人员在评先树优和提拔重用上的“双优先”政策。

4、各驻厅部门要发挥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主体作用。各进厅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窗口日常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在业务、人员管理上严格要求,制订必要的制度、措施予以保证。

(二)推进“审批手段现代化”,不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1、行政服务大厅要把许可(审批)手段的现代化作为战略性工作规划和安排,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逐步推行电子政务建设,纵向建立市、县(区)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电子运行网络,横向解决部门系统间的数据交换问题,实现市行政服务大厅与市级各许可(审批)职能部门间的网络连接,搭建功能完善的全市行政许可(审批)网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网上许可(审批)和联审联批。

2、要有规划地改造提升行政服务大厅许可(审批)信息系统,进行许可(审批)流程的再造和固化,重点建立网上并联审批通道,全面开展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审核,导入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公文处理技术,实行统一登记、统一收费、统一打证。实现外网申报应用突破、内网审核功能拓展、市县乡三级网络对接、部门办公平台与大厅许可(审批)系统互连互通,构建起全程式网上许可(审批)系统。

3、加强以市县行政服务大厅为中心的政务外网建设,按照集约高效、安全畅通的原则,围绕提高效率、提升服务,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网上许可(审批)为中心内容,为公众提供网上政府服务。

(三)推进“效能监察常态化”,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监督监察。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各进厅部门许可(审批)工作的检查监察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1、要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许可(审批)效率和质量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廉洁高效。

2、要进一步改进监督手段。按照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实时

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的电子监察平台,运用现代化手段提高监督质量,促进效能的提高,促进收费的透明,促进作风和纪律建设,及时防止和杜绝影响工作效率、损害政府形象行为的发生。

3、要进一步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处理工作机制。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上投诉等方式,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受理、督办、查处等工作环节,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实现好、维护好行政相对人和群众利益。

四、统筹协调,建立完善集约高效的行政许可(审批)领导管理体制

建立完善集约高效的领导管理体制,是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证。

高效审批服务篇6

一是继续提高项目审批集中度、优化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许可事项的相关操作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进一步缩短审批承诺时限,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努力协调应进“中心”项目进窗口办理,进一步提高窗口办件的集中度,发挥窗口集中审批优势。二是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工作,探索网上监察系统的建设。利用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加快实施网上审批的建设步伐,推进部门领导、科室领导网上审批、核准,再由窗口直接办理批复、发文发照的审批方式,切实提高窗口“一站式”服务能力。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监管机制,“中心”将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网上监察系统的建立,对有审批职能部门的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逐个进行审核,收集各部门的审批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执法数据库。三是推行首席代表制。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让后方围绕窗口转,窗口有协调权

、审批权、调度权、解释权,逐步推行首席代表制,提高窗口的办事效率。

二、进一步创新方式,实现审批提速

一是围绕重大项目推进,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审批工作提质提速,促进经济发展;围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围绕外商投资项目,采取专人陪同服务和全程跟踪服务,优化投资环境。二是施行全方位审批代理服务。对投资规模在×××万元以上,属市级审批权限内的生产经营性项目,继续实行全程无偿代理服务,同时和镇(区)代办员联动,不断完善和推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陪办服务、回访服务等制度,更好地为企业为群众提供方便。三是推进企业注册登记“一表制”新模式。“一表制”联合审批新模式可以实现企业登记信息资源共享,由原来需跑几个部门填几张表简化为只需要跑一趟填一张表,优化了审批流程,节省了企业办事时间和财务成本,提高了窗口的办事效率。

三、进一步便企利民,实现服务提质。

一是继续深入实施项目联审会办制度,着力解决互为关联、互为前置的审批症结,疏通审批流程,努力推进重大项目“一门受理、一站办结”,让企业和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政

高效审批服务篇7

一、创建有效载体,构建长效服务机制

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两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了“提速增效·优质服务年”活动,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审批服务制度,构建了审批服务的长效机制。1、巩固和完善“绿色通道”审批制度。成立了由相关审批窗口组成的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协调小组,进一步明确“绿色通道”项目各个办理阶段的责任窗口(牵头窗口)和服务规范,实行了分工负责制、中心办结制、协调运行制、考核责任制,切实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2、建立完善了重点项目联系制度。把重点建设项目联系制度扩大到对市里确定的重点突破项目和亿元以上及重点工业投资项目,通过建立定期例会制度、“绿色通道”制度、“双向承诺”制度、业务培训制度、协助办理制度,及时帮助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在审批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我办领导班子对重点项目实行了挂钩联系制,联系了重点项目45个,组织相关窗口上门协调解决相关的审批问题。3、优化行政审批事项预约服务。在中心增设了预约服务窗口和预约电话,实现了365全天候服务,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4、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制度,开展“客户点名菜单式全程”服务。增设了代办服务窗口,落实了专职代办人员,根据项目主体单位的要求,为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并对各部门负责的代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有力地推动了重点项目的进展。

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继续开展审批流程优化工作,对原有的联合审批机制进行了深化和发展,切实加快审批服务速度。1、扩大联合审批范围,实现办事流程再优化,联合审批的范围在原有的餐饮业项目审批、城区户外广告登记联合踏勘基础上,修改了联办流程图,进一步优化了对审批流程,推出了由国土窗口为受理单位,农林、公安、安监、环保及供电、水利等部门组成的采矿许可证办理联合踏勘。2、推行联合审批会审会办制度。按照八个“一体化”的要求,会同监察局,对联合审批程序作了进一步规范,以基本建设项目的联合会审会办为突破口,按照“能合不分,能并不串”的原则,对联办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了细化,制订了《市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和《市社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绘制《房建类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市政府类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为下一步制定联合办理事项的审批标准,打破部门界限,构建联合审批平台,形成部门间审批事项并联、项目主体单位前期工作并联、审批事项与前期工作并联的“三并联”的联合审批运作机制打好了基础。

三、切实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发展审批服务网络

今年以来,我办进一步完善了审批服务网络,扩大了审批服务的范围,最大程度地方便了企业和社会。一是,建设泗门分中心,着力改革审批服务模式。根据上级“深化中心镇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卫星城市”的战略决策,从去年1月开始在泗门镇筹建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泗门分中心,精心确定进驻项目、落实进驻人员、确定窗口布局及服务功能,月日开始正式运行,20个部门进驻分中心,其中,有10个派驻部门直接进驻,进驻的审批服务事项共234项,镇级便民服务事项17项,形成了以基本建设、技改投资项目审批,工商注册登记、代码证、税务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登记等六大主线,并先后在分中心率先试行了对工商注册登记、代码证、税务证的多证联办,在部分窗口实行了“免填单”制度,构建了以集中办理、联合办理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为中心的二级综合平台。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了对新进工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创造性地开展了师徒结对拜师学艺活动,为8对师徒举行简洁而隆重的师徒结拜仪式,使新来的青年干部尽快适应岗位工作,并进而成为岗位能手。加强了乡镇、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各相关窗口进行业务指导和定期封闭式业务培训与知识更新,提高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进一步促进了基层服务工作的延伸和优化。

四、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软硬件

一是以增强服务功能为重点,推进区域一体的全流程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的支持下,我们着手研究开发以审批服务为核心的区域一体的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开展了网上审批系统的调研工作,组织了对先进审批系统的考察和现场演示,编制出了我市的网上审批系统需求方案,并报市科技和信息局立项,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二是,以审批服务提速为目标,积极开展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召开了全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动员会,推动成立了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办公室,进行了两次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培训。除由市局统一编制的部门外,全市24个部门均已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的基础上,开展了进一步细化审批标准和审批流程的工作。三是以扩大服务内容为出发点,做好放权事项的梳理和进驻中心工作。合同市法制办、监察局等部门,对放权的310项审批和管理项目进行分类和梳理,确定了扩权事项的运作方式,对其中144项减少层级的项目,按要求由我市直接报省审批或管理,报市备案;对下放管理权限的166个项目,85项管理类项目由各部门负责管理,81项审批类项目,已下放的11项审批类项目按原有方式办理,其余70项审批类项目,除1项尚不具备进中心办理的条件外,全部于月日起正式进中心或分中心办理。

五、加强产权管理服务,加快企业融资步伐

我们切实加强了管理和服务,三管齐下,为全市企业的融资提供方便。一是,加快办理土地他项权抵押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调整为2个工作日,全年受理全市企业土地他项权抵押登记1466件,为企业抵押融资194.56亿元,同比增加41.82%。二是,简化房产抵押手续。房产抵押登记从原承诺时限的10个工作日压缩到个人3个工作日、企业2个工作日,积极探索了房地产抵押新途径,对同一企业持有的多本房产证为同一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实行了合并申请办理的新办法,全年为企业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4818件,为企业融资额190.11亿元,同比增加34.53%。三是大力推行工商登记融资新渠道。积极推进了动产抵押、股权出质、股权出资、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新办法,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全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161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7件、办理股权出资登记1件、办理市首家债权转股权登记,共促成企业融资14.71亿元。三项措施共为全市企业增加融资399.38亿元。

六、推进主动服务,拓宽涉企服务内涵

我们推进和强化了特色性工作,在中心所有窗口建立了特色性工作台账制,促使窗口服务走出窗口,窗口工作不局限于八小时之内,全方位地为企业服务。一是狠抓环节优先,推进预约服务。支持和鼓励窗口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位企业提供预约服务,确保企业建设项目不受影响。全年有9个窗口为企业办理预约服务项目59件。2、推进提前介入,开展上门服务。对企业需要解决有自身难以困难的问题,鼓励窗口在不影响窗口工作的前提下,提前介入,上门服务,为企业出谋划策,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全年有13个窗口49次。3、推行延时服务,方便企业办事。对工作时间难以完成的项目,鼓励窗口安排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为企业赶时间,在规定工作时间外或延长工作时间完成审批和服务工作。全年有3个窗口就办理了48次。4、挖掘行政资源,开展陪同服务。我们鼓励各窗口,根据需要,派人陪同企业人员到上级部门办事,特别是陪同企业到市和省和国家部门办事,全年有10个窗口共办理各类陪同服务39次,极大地促进了我市企业的发展。年,整个中心推出了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陪同服务、延伸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代办服务等多种特色,有18个中心窗口共开展特色231次,其中,40%以上是在双休日或休息时间进行的,充分发挥了窗口和工作人员服务企业、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发展。

七、加强考核督查,提升服务效能

我们从三方面着手,切实加强行政审批过程和行为的管理。1、强化监督,切实加强对审批过程的实时监控。我们把中心的审批服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与市监察局的市电子监察系统进行了联网,对所有的窗口行政审批过程进行实时监察、综合监察,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每一事项的办理时限、环节完整性、收费正确性都处在实时监控中,使所有的审批服务都在阳光下操作。2、加强绩效考核,提高办事效率。我们对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把提速率、提前办结率、办件量比上年同期增减率等体现审批服务效能的数据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审批服务内容得到了量化和细化。促使窗口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缩短承诺时间、提高办事效率。3、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电话回访制度。我们继续实施了审批服务质量电话回访制,就办理结果、对窗口的服务印象、规范程序、廉洁从政、办事程序、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进行定期回访,促使窗口规范服务、提速增效、廉洁从政。4、广开投诉渠道,确保信息畅通。我们多渠道地向办事对象公布了投诉电话、投诉邮箱,方便服务对象对办事质量、效率和窗口工作人员廉洁行为的诉求。制订了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在第一时间里把最新政策信息、审改动态、窗口动态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大厅公告和我办简报等方式途径处予以公布,充分提高审批服务行为的透明度,保障了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

八、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我们把机关党的建设与审批服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改进活动手段,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凝聚人心、营造合力、激发创造力。1、创新活动手段,着眼工作实效,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舆论氛围。切实抓好了党员公开承诺及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参加率达100%。我们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门户网站建立了“创先争优”专栏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网上党校)”专栏,各类党建信息150余条。2、突出重点,明确目标,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我们围绕实现“三个表率”、“四种意识”、“五个一流”的目标,扎实开展了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创建活动,在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了“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创新学习”的理念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团队学习的理念,培养了全新、前瞻、开阔的思维方式,全面提高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和办事能力。3、虚实结合,注重方式,突出重点抓落实。把政治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学习、历史文化和传统文化知识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五方面的学习内容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的重点,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中带有全局性、体制性、战略性的问题进行深入学习思考,紧紧抓住“项目突破年”、“创新提升年”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突出问题,认真学习、深入调研、用心思考,积极献计献策。群团工作在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成立了机关妇工委,全国级“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工作受到省市妇联联合检查组的肯定。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矛盾,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着力予以改进。

年工作思路

年,我办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先争优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和“解放思想再跨越、转变作风再落实”学习实践主题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为重点,围绕经济建设的大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巩固完善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审批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形式、优化服务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软环境。

一、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要继续做好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编制好单个事项的行政审批标准,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制定好我市联合办事项的审批标准,并积极进行试点,逐步建立起审批标准一体化、审批环节整体化、审批进度同步化的联合审批运作机制。同时,要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成果的培训、宣传和应用工作,并根据审批服务标准化的要求,做好新版服务指南的修订工作,真正实现审批服务精细化、咨询告知书面化、操作流程便捷化、审批服务优质化,切实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二、增强服务功能,切实抓好区域一体网上审批系统的完善与应用

要充抓紧建立完善以审批服务为核心的区域一体的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充分利用现有政务网资源,通过互联互通,推进信息共享,构建与完善中心与各进驻部门多位一体的审批网络体系,建设与分中心、街道(乡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协同一致的、同步配套的三级互联互通的网上综合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全面推进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审批系统稳定性,完善系统各项审批功能,开通与各部门互连互通的数据交换平台,提高审批效率、审批透明度。

三、创新审批方式,大力加快联审联办机制建设

要建立项目联审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相应的部门协调机制,开展两大同步办理系统。1、建设基础证照一条龙步同步办理系统,开展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同步联办。由工商窗口牵头受理企业开业所必需的三大基础证照办理申请,并由工商窗口负责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的发证。涉及前置审批的,由工商窗口负责,在受理企业名称核准后,组织相应的联合踏勘。2、建设房产权证一条龙步同步办理系统,实现房产证、土地证、契证三证同步联办。由房管局窗口负责统一受理商品房房产证、土地证、契证所需的全部资料,并负责商品房房产证、土地证和契证的统一发放。

四、深化服务内涵,切实抓好审批服务网络

要以服务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施:1、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跟踪和服务。建立和强化对重点项目的跟踪和服务网络,建立健全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重点项目联系项目制度,对项目实施前、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的情况进行跟踪,对项目全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和服务。2、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要结合区域一体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建设成果,加强审批服务的基础应用建设、窗口应用业务培训。切实抓好各窗口与泗门分中心和乡镇、街道审批的基础应用工作,搞好窗口与乡镇的互动教育,增强服务能力。要进一步深化师徒结对拜师学艺活动,使新来的同志尽快熟悉业务、促使新来的青年干部尽快适应岗位工作、进而成为新的岗位能手的活动常态化。3、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加快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为基础、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为补充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完善网络运行机制,实现网络畅通高效。

五、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要以加快政府投资项目进度为目标,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为手段,逐步形成行政成本降低、审批时限缩短、审批效率提高、监督管理强化的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机制,按照八个“一体化”的要求,力争房建类政府投资项目,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缩短到49个工作日,项目主体单位工作时间缩短到149个工作日;市政类政府投资项目(水库建设项目除外),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缩短到46个工作日,项目主体单位工作时间缩短到131个工作日。

六、以人为本,不断加强中心文化建设

高效审批服务篇8

二、继续以转方式、树形象为重点,发挥好服务推动作用。中心将立足审批实际,紧扣发展大局,自觉以服务发展为己任,充分发挥“服务”在推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继续在转变服务方式上下功夫、做文章,扎实开展好预约服务、代办服务、大项目跟踪服务等一系列创新服务举措。一是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代办服务运行机制,提高代办服务水平。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在市审批中心的支持帮助下,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区两级建设类项目审批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市区两级联席机制在推动招商项目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简化建设类项目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审批进度,为确保我区项目带动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二是做好并联审批,提高服务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发挥窗口部门间团结协作精神,在企业注册、固定资产投资等审批过程中,要整合审批环节,逐步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

高效审批服务篇9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全县行政审批工作重点突出、特点鲜明、亮点纷呈,大厅建设、管理、运行等工作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县政务大厅以打造一流行政服务平台为工作目标,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审批观念,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2012年,县政务大厅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15470件,办结15161件,办结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审批效率较法定时限平均提速达50%以上,县政务大厅的实际运行提速达80%。特别是通过积极实行重点项目代办制,为全县重点项目实行代办服务,代办审批速度相对于法定时限提速达90%。进厅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探索创新审批工作运行模式,加大对进厅服务窗口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效审批、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大厅管理机构积极进取,锐意创新,在实现进厅职能"两集中、两到位"配置格局、实现规范审批收费、搭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全县行政服务一体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努力。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对照建设全国一流行政服务大厅的目标,我县大厅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到位,审批事项较多、手续过繁、审批职权分散、收费还未实现统一,大厅功能较为单一,公共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还不完善,县、乡、村三级大厅一体化网络系统还不健全,大厅综合服务功能尚未得到有效发挥等问题。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转方式、调结构,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政务大厅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优化发展环境、助推经济发展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做好政务大厅工作,是提高行政效率、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投资环境、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服务社会、联系群众的主要渠道。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务大厅工作在助推和促进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大厅管理机构和各进厅部门要把助推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大厅工作的中心任务,围绕提速增效进行运筹和部署,切实把大厅建设成为政府提高效率的总枢纽和总开关。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务大厅工作在树立政府形象中具有重要作用。大厅是政府服务社会的重要平台和窗口,代表着政府形象。要全力做好大厅工作,为政府添彩,塑造出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优质服务品牌。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务大厅工作在提高行政监察效能中具有重要作用。要努力打造"阳光政务",逐步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对行政服务事项不间断、无缝隙的全程监督和检查,保证行政行为的廉洁、高效。通过考核进厅窗口的工作来评判部门单位的总体工作水平,并将之作为考察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是县委、县政府着眼打造良好发展环境、长期坚持、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服从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好"经济发展的提速器、城市形象的展示厅、行政效能的监察室"的职能作用,强化效率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圆满完成政务大厅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整体水平

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县行政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县政务大厅要以打造代办服务品牌为总抓手,以健全机制、完善功能、提高效率、改进服务为重点,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全县行政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着力打造代办服务品牌。全面推行审批项目代办制,创建代办服务品牌,是县委、县政府对行政审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提升行政服务水平的重要方式,是招商、安商、惠商的重要举措。实行代办服务,体现着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整体化的提升,是我县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服务的创新之举。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代办服务工作,把代办工作作为推动行政审批整体服务水平提升的总抓手。一要明确一种模式。大厅要建立代办工作制度,明确代办服务对象,落实代办工作责任,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并联审批质量,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全程服务、合法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形成一套系统的服务模式。二要建立一套机制。要围绕代办服务工作的开展,建立完善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协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相关工作程序和审批环节紧密配套、行政效能监督有力的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做到"一门受理、专人承办、并联审批、跟踪办结"。三要创造一个环境。进厅各部门要围绕代办工作,调整内部工作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支持和配合好大厅代办业务的开展。大厅要明确代办服务工作科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选派事业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承担代办业务。要将各部门开展代办服务的情况纳入县政府的行政效能监察行风评议考核体系之中,为代办服务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着力理顺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各部门的审批事项集中进入政务大厅办理,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是县政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明确要求。要结合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三定"方案的编制,积极推进以归并行政审批职能、相对集中许可审批职权为主的行政审批制度。在部门内部将分散在多个科室的审批职能向一个或两个科室集中,并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科室集中到政务大厅办公,确保项目进厅审批到位、部门充分授权到位,实现行政审批工作的集约高效运行。各部门要以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构建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实现审批、监管职能的分离,将本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科室整建制进驻政务大厅办公,并依法实施委托授权,确保进厅窗口对审批事项拥有充分的受理权与处置权。要对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提报的审批职能归并方案和审批事项进厅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保证审批职能切实集中,保证审批事项切实进厅,保证部门进厅人员具备承担行政审批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三)着力完善行政服务大厅整体功能。从全国先进地区的经验来看,政务大厅向着多功能、大服务的方向迈进。建设全国一流政务大厅,必须在完善、拓展大厅功能上下功夫,真正把政务大厅建设成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和公共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平台。政务大厅要认真学习借鉴莒南经验,尽快将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提到重要日程,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论证、调研,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在政务大厅建设上,要注重增强公共服务的功能,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服务职能和关系民生的相关政策服务纳入大厅,逐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要全面实施行政审批集中收费制度,打造公开、公平的收费环境。按照"公示收费项目、统一集中征收、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公众收益"的原则和要求,对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实行统一进厅收费。要制定严格的统一收费工作制度,加强过程监管和效能监察,严格规范收费程序。

(四)着力健全行政服务网络体系。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担负起对政务大厅建设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等职责,完善全县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服务体系的整体优化。在技术上,要与市政务大厅逐步完成审批运行网络的有效联结,实现数据共享,网上流传,网上审批;在管理上,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考评办法,对大厅窗口的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要加快连接乡镇及办事处的政府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完善覆盖县、乡、村三级的行政服务体系。

(五)着力提高电子政务运作水平。当前各进厅部门的审批工作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的优化流程、缩时提速基本上已接近上限,审批效率的进一步提高要转到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电子政务水平上来。大厅管理机构要着力提升完善电子审批系统功能,着眼于发展网上审批,对进厅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网上优化和固化,建立网上并联审批通道,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批复,构建起功能完善的行政服务网络平台。要加强科技防腐工作力度。大厅管理机构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有效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实时监控系统,落实好大厅在科技防腐工作上承担的各项任务,强化政务公开,努力打造阳光大厅,促进审批服务工作公开透明。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建立完善集约高效的行政服务领导管理体制

政务大厅是多部门人员组成的集合体,建立集约高效的领导管理体制,是优化行政服务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把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作为重要内容,密切沟通协调,加大对大厅工作的支持和管理力度。

(一)进厅部门要发挥好行政审批的职能作用。各进厅部门单位要选派业务骨干进驻大厅窗口,充分保障、充分授权,保证窗口人员具备完成审批任务的资格和职责要求,发挥好政务大厅集中起来有效率、集中起来办大事的优势。进厅部门要加强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在业务上严格要求,引导进厅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认真真的尽责任、尽义务。涉及代办服务职能的部门,要围绕代办服务事项的快速、高效运行,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安排分管领导、业务骨干靠上抓好工作落实,开辟代办服务"绿色通道",保证代办工作顺利进行。

高效审批服务篇10

(一)办理范围:需要在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

(二)工作职责:根据项目审批权限,采取市、县分级并联,上下联动的审批服务方式。

一是县级具备初审权,但大部分核心审批权限在市级部门的项目,由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审批权限,根据项目审批需要,组织有关审批部门,开展联合咨询答复,联合预审,联合审批。

二是县级具备完整行政审批权限的项目,一般中小企业涉及到的行政审批基本能够在当地办完,需要上报给市级行政审批部门的重大项目,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跟踪、协调、督办。

三是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全市并联审批工作业务培训,同时参照市、县两级联动的方式,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经县政务服务中心报告市政务服务中心后,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召开联合审批会议,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参加,在市、县之间建立以行政审批部门为核心的两级协调机制。

二、审批流程

项目申请人在项目辖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统一接件后,通过系统软件或落实专人,及时将项目有关资料传递到县级有关审批部门窗口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接件后,及时将项目有关资料分送到市级有关审批部门窗口,由市、县两级有关审批部门进行同步审批,审批结束后,县级有关审批部门最终审批决定和证件送达县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市级有关审批部门最终审批决定和证件送达市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派专人送达县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再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统一送达申请人。

三、工作要求

(一)信息共享。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要主动开展审批服务,与项目业主、有关审批部门加强联系,实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

(二)纳入绿色通道。对市、县两级联合办理的项目,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必须纳入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在确保“安全、环保、效益”的前提下,实行优先办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实现项目高效审批。

高效审批服务篇11

把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审批事项多、中介乱、收费高作为工作突破口,集中开展“三清理”活动,努力把企业和群众负担减下来。

(一)抓重点,清理审批事项。由于个别部门把行政审批权力与部门利益联在一起,抓住不放,甚至增加或变相增加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因而造成审批事项繁杂,办事难度加大。要改变这一局面,势必触动某些部门的利益,只有下决心,出狠招,才能推动问题彻底解决。为此,市编办召开了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从法制办、法院、司法局等部门抽调19名熟悉法律的同志组建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组,集中办公,专门负责全市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要求每个部门、单位列出审批事项,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而后,再由工作组依据法律法规,逐个部门、单位,逐个事项,逐条梳理,各个击破。经过近三个月的清理,把不该有的审批坚决取消,把应该保留的进行了规范,使全市的行政审批事项从717项精减到191项,压缩率达到73%。

(二)破难点,清理中介服务。以往个别审批部门和中介机构存有利益关联,地方政府又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造成中介服务耗时长、收费高,社会反映较大。为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到审批部门、中介机构和企业走访,对中介服务事项、材料提供、收费标准和办结时限做了详细全面的调查。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蓬莱市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全市74家中介机构按审批类、建设类和其它服务类实行分类管理。为强化监管效果,对中介机构的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纳入考核,考核较差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同时,出台了《蓬莱市关于实行部门审批和中介服务捆绑考核的意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实行捆绑考核。通过以上举措,形成了监管合力,提升了中介服务水平。

(三)解热点,清理收费项目。为解决收费项目不透明、乱收费等问题,对全市各部门及其管理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反复审核和清理规范,形成了268项的收费目录。在此基础上,根据优化投资环境、服务民生发展的需要,结合实际,对12项收费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规范,今后所有相关费用都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后的唯一标准收取。另外,还从加快蓬莱市小微企业发展、减轻群众负担等方面着手,制定了减免收费763.8万元的方案。

二、实行“三规范”,大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一)从简化程序上抓规范。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的要求,对每一个审批事项都进行了梳理规范,编制了《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使行政审批事项都比法定时限缩短70%以上。尤其是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多个部门分别审批,审批节点大项有20多个,小项有120多个,时间长、手续繁杂,企业苦不堪言。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制定了《蓬莱市重点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将原来复杂的审批程序规范为企业注册登记、立项、用地手续办理、图纸审查、施工报建、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制定了详细规范的操作手册,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审批事项、上报材料、审批流程和办理时限。通过实施这些举措,蓬莱市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从以往最长222个工作日缩短至目前最长不超过50个工作日。

(二)从减少环节上抓规范。一方面,实行“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分送相关、容缺预审、同步审查、限时办理”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对所有材料实行一窗式受理,对部门间互为前置的申请材料或其它非必要性材料,可先受理后补齐,有效解决前置审批问题。另一方面,建立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开通了网上办理“快车道”,通过统一规范申报材料的格式、内容、大小,实现了提交材料“一家输入,多家共享”,有关审批部门可直接从后台调阅,减少了反复提交环节,最多可以使企业减少重复提交申请材料40份(次)以上。

(三)从下放权力上抓规范。为了减少审批层级,方便农村群众办事,以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为契机,按照重心下移和责权利一致的原则,推进扩权强镇,采取设立分支机构、委托办理、站所承接办理等方式,赋于乡镇部分审批权限,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目前,已按照经济发展和惠及民生两个方面,分两个批次下放了住建局、水务局等16家部门、单位的85个事项。

三、落实“三到位”,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一)审批集中到位。实行“四项集中”,把行政审批“管”起来。审批职能集中。将全市24个部门的审批职能整合到行政许可科,集中行使部门审批权力,使全市承办行政审批的科室由原来的85个减少到24个。审批事项集中。将各部门行政许可科成建制入驻到新启用的1.8万平方米的政务服务中心,使入驻大厅部门由原来的12个增加到24个,审批事项入驻率达到100%。审批人员集中。将各部门审批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使窗口工作人员从42名增加到214名。建立后备干部挂职锻炼机制,重点从主要审批部门和镇街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后备干部到政务服务中心脱产挂职,专门为投资项目、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全程服务。审批权限集中。推行窗口服务“首席代表制”,将审批权限统一授权给首席代表,并签订书面授权书,实现审批权限向“关键人”集中,提高了窗口即时办结率。

高效审批服务篇12

一、我省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省开展政府工作提速以来,各地、各部门都把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建设和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一项有力措施来抓,这项工作各地市都非常重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初步统计,目前我省已有16个市、119个县(市区)建立了审批服务中心,分别占全省市、县(市区)的94%和85%。在省政府42个工作部门中,有35个部门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其中有28个部门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占80%以上。市还将集中审批制度向乡镇延伸,普遍建立乡(镇)、村便民服务点。全省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年办件量达到400多万件,各类收费达60多亿元,群众的满意度在95%以上。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各级领导重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成为打造阳光政府的民心工程。省委、省政府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政府工作提速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一件大事来抓,省政府有关部门先后召开了五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联席会、两次省直部门行政许可“窗口”建设现场会,并对省直部门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各市都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和现场办公,从政策和人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了便于协调和领导,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一般都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加强领导,便于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求通过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强化服务功能,创新行政运行体制和机制,打造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各市还把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服务情况,列入行政效能考评或行风评议内容,与干部的考核、使用挂钩,有力调动了各部门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保障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健康发展。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各级各部门狠抓了制度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行政许可窗口运作考核标准(试行)》,对全省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许可“窗口”的运作进行规范。各地也都相应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各行政审批中心普遍建立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效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老百姓非常欢迎。各市还采取多种措施从人事管理、服务流程、信息反馈等方面建章立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服务水平。有的市把国际通行的质量认证体系、认证标准引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内部管理,对运行程序、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起一整套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大胆改革创新,有力推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各市通过对审批工作的全过程实行不间断创新,逐步建立了与“一站式”服务相配套的运行机制。有的采取并联审批制,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联合会审,同步审批,限时办结;有的把审批程序由多审多核,简化为“一审一核”,由窗口人员依法全权办理;有的对事关招商引资的重大审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由审批服务中心代办或协办,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进行;还有的根据《行政许可法》中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的运行机制,在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把分散在各个科室的行政许可事项,相对集中到一个科室,使审批职能、权限和人员相对集中,并整体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履行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审批职能,从体制上解决授权不到位、“体外循环”等问题。“体外循环”是行政服务中心发展的弊病,“体外循环”解决了,就解决了行政服务中心发展的大问题。如果不能解决“体外循环”的问题,行政服务中心就形同虚设,是劳民伤财的工程。同时,一些市还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探索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的新途径,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更加快捷、透明和便民。

(四)监督机制基本建立,有效减少了违规行为。各级各部门把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加强了监察机关的专门监督。各市监察部门普遍向中心派出了监察人员,设立了监察室、投诉中心,实施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聊城市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就是这样,纪委、监察部门就在现场,可以现场投诉。二是加强了层级监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加强了对下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大了社会监督的力度。各“中心”和“窗口”普遍建立健全了公示制度,聘请了监督员,设立了意见箱、投诉箱和公开监督电话等,多渠道、全方位地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有的地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审批程序的运行监督,有效地减少了行政审批中的超时违规现象。

我省行政审批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规范行政审批工作重视不够,该建“窗口”的未建,该放权的未放,该进中心的未进。特别是一些关系到部门利益的项目,有的仍然没有进入大厅。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发展很不平衡。

二是扩大审批权限,越权越位,违规操作,擅自在审批中增加审批条件,要求申请人提供本部门审批权限以外的材料,审查不该审查、也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项目,严重损害了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授权不充分,“两头办理”、“体外循环”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窗口仅起到了“文件收发室”的作用。这是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大忌,要下决心整治。

四是没有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行政机关服务窗口的职能和权限,全面公开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内容、时限和结果,特别是没有全面公开审批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和环节,仍然是暗箱操作、模糊操作。

五是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措施不到位,缺乏过错追究制度。

对以上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尽快加以解决。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规范行政审批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优化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一定要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来。

(一)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各地各部门凡是违背《行政许可法》自行设定的许可项目必须坚决取消。对国务院、省政府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任何地方和部门都不得再行审批;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绝不能以“备案”的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要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除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保留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取消或调整。对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应分别编制目录,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行政许可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各部门要依法规范行政审批的内容和行为,防止出现越权越位和问题。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要全面公开行政机关服务窗口的职能和权限,防止越权行为;全面公开办事依据和程序,防止滥用权力;全面公开审批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和环节,防止。要把行政审批权力从“暗箱操作”、“模糊操作”变为“透明运行”,自觉接受“阳光透视”。要依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窗口办件程序,切实掌握办件流向,对承诺时限即将到期的项目,要实行预警;对逾期未办结的,要责成解释或通报处理,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法定程序办理。要认真解决政、社分离不彻底,一些中介组织依附于政府部门搞垄断和收费的问题。更不能利用中介组织搞“提速收费”,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要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完善承诺内容,履行承诺责任,特别是对于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事项,要向申请人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法律依据,并告知申请人有说明权、申辩权和要求依法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应进必进。凡是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审批事项及与此相关的服务事项,包括法律法规新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都要进入中心集中办理。因受场地限制无法进入中心而设立的专业服务大厅,要与中心实行联网,接受管理和监督。行政审批事项少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联合设立“综合受理窗口”。二是坚持充分授权。各窗口单位对设在中心的审批窗口要充分授权,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由窗口工作人员当场直接办理。要大力推行“一审一核制”,使一般性审批事项都能在窗口直接办理。对不能在窗口直接办理的事项,要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联系督办。凡经政府审定必须进入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各部门不得在中心之外另行受理,严禁多头审批、双轨运行。要积极探索试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对进入中心的审批事项,各审批机关可委派首席代表并充分授权,使其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本部门名义全权履行行政审批职权。三是坚持高效便民。要以高效便民为出发点,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自觉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把方便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中心工作质量的主要标准。

(四)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力度,建立起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业务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日常监管。要对政府部门是否按规定将行政审批项目进入中心、是否充分授权、是否遵守法定的办理程序等情况开展检查;要通过现场巡查等办法,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办理时限和收费情况等开展督查。中心各窗口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依据和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收取,严禁借行政审批搭车收费。二是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受理、协调、处理有关行政审批方面的投诉。要结合政务公开,在行政审批窗口设置意见箱,公示投诉电话,开通网上投诉信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三是强化行政效能监督。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情况的监督,严格实施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要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要充分发挥行政投诉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形成从投诉受理、快速调查、协调督办到结果反馈的运行机制。积极推广和应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强化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时监控。

三、加强领导,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健康发展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