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筑设计合集12篇

时间:2023-08-12 08:25:13

标准化建筑设计

标准化建筑设计篇1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residential building of standardized design is the current residential building design important trend, the standard design, compared with the traditional design method is saving social resources, reduce development costs advantages of both can satisfy the people's basic residential need, and can keep the building the unity of the style, to build a good living environment.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existing research material expounds residential building of standardized design of function and meaning, and with XXX residential building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standardization should pay attention some questions, the author hope to promote residential building of standardized design of application and development.

Keywords: residential building; The standard design; application

我国自古注意建筑材料的标准化,例咸阳城、兵马俑、明长城所用砖规格,长宽厚比例4:2:1,标准化设计可以说极大的提升了建筑工程建设效率。住宅建筑设计现在呈现出两大发展趋势,也就是个性化发展趋势和标准化发展趋势,这两种趋势各自适用于不同档次的住宅建筑当中。一般来说个性化的设计应用在高档住宅建筑设计当中,而标准化设计应用在普通的住宅建筑设计当中。但是随着人们对住宅建筑设计认识的加深和成本观念的增强,现在一些高档住宅建筑当中也开始普遍采用标准化设计模式,使住宅建筑在统一风格的基础上,大大节约了社会资源,缩短了开发工期,有效的保证了住宅建筑的建筑质量,如龙湖地产的滟澜山、滟澜海岸系列产品,卓越地产的蔚蓝城邦、蔚蓝群岛、蔚蓝海岸等蔚蓝系列产品等在建筑设计过程中都采用了标准化设计方法。因此,标准化设计已经成为现在住宅建筑设计的主要模式,需要从理论上深化对其的研究,推动其应用和发展。

1.住宅建筑标准化设计的意义

住宅建筑的标准化设计是相对于个性化设计而言的,标准化设计是一种比较流行的设计方式,不仅可以有效的节约设计工作量,对于住宅建筑本身来说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节约社会资源

在标准化设计当中则可以有效的避免上述问题,因为所有的建筑在外形、内部空间上面都是一样的,只需要做一个或几个设计方案即可,可以有效的节约设计资源。由于施工方案之间相差不大,施工过程中可以同时按照相同的标准组织施工,有效的减少工程量,保证施工进度,减少建筑材料的使用,节约社会资源的作用非常明显。

1.2降低开发成本

住宅建筑开发当中控制开发成本是项目开发的主要目的,尤其是在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今天,如何降低成本意味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得到相对提升,有效的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住宅建筑开发当中,设计和施工成本占据绝大多数,可以说只要控制好设计和施工成本,就能达到降低项目开发成本的目的。而采用标准化设计模式则可以达到这一目的,

1.3预防建筑通病

在住宅建筑开发设计当中,建筑质量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命线,虽然现在房地产市场依然非常火爆,但是消费者对于住宅建筑质量的追求却是越来越高,一个住宅建筑质量很可能绝对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命运。而从住宅建筑的本身来说,建筑设计越复杂越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如一些开放商过于追求建筑的个性化外形设计,一些外面的悬挂物过多,会改变建筑物的受力结构和承载力,导致建筑容易出现裂缝、突出物跌落等问题。而采用标准化设计模式,则可以有效的预防各类建筑通病,因为标准化设计是基于统一模式下的反复实践,从而逐步成熟,避免易出错的地方,优化已出过的问题。一般方案比较简洁,没有对技术上的一些特殊要求,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要点可以说是一清二楚,能够让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更好的控制质量质量。

2.XXX住宅建筑标准化设计的探析

卓越蔚蓝城邦为例,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全部为高层产品。由于该项目主要面向面向中低收入人群,为了降低房地产销售价格,争取更多的客户,在保证建筑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最终选择了标准化设计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设计的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

2. 1住宅户内设计

2.1.1入户设计

标准化建筑设计篇2

寻求标准化的立面设计创意和模式是本次方案设计的目的。这种模式要适应性强,同时满足旧建筑改造和新建项目,满足不同地域和场地特点。

设计理念:蒙德里安构图在建筑设计中的再生

1 关于蒙德里安

彼埃,蒙德里安《Piet Cornelies Mondrian;1944》,荷兰画家,风格派运动幕后艺术家和非具象绘画的创始者之一,对后代的建筑和家具设计等影响很大。以几何图形为绘画的基本元素,利用黄金分割和色彩构图是其主要艺术特点。强调“纯造型的表现”,“要从传统及个性崇拜的约束下解放艺术”。风格派认为“把生活环境抽象化,这对人们的生活就是一种真实”。他们对室内装饰和家具经常采用几何形体以及红、黄,蓝三原色,或以黑、灰,白等色彩相配置。

蒙德里安喜欢用“新造型主义(Neo,plasticism)”一词来表达他的艺术理念,他把新造型主义解释为一种手段,“通过这种手段,自然的丰富多彩就可以压缩为有一定关系的造型表现。艺术成为一种如同数学一样精确的表达宇宙基本特征的直觉手段。”在他看来,新造型主义比浪漫主义和表现主义优越,因为它使艺术超越个人,而蒙德里安的主要宗旨便是在艺术中消除自我(图1)。

2 为什么我们要重提蒙德里安

首先要从我们面对的项目谈起,这是一个立面外观设计,甲方作为我国顶尖的家居销售企业,在多年良好经营积累中树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可是家居商场的形象却早已跟不上时代的脚步,这直接影响并限制了企业发展与品牌化的进程。这也正是甲方发起这次投标的根本原因。作为设计方,我们没有急于开始设计,而首先进行了现场调研与总结。通过调研我们总结出了现有家居商场立面存在的问题。主要问题是建筑外立面表里不一,外立面没有反映集团文化,更没有把内部平面功能和家居商场特点反映出来(图2)。

根据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原有立面无法满足企业所倡导的“以最富于灵感的设计,最优秀的商品和最满意的服务,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时尚温馨的家”的文化理念。作为一所现代家居商场,它所要传达给消费者的不仅仅是一个商家的形象,它应该是时尚的引领者,文化的创造者,在他身上应该体现的是永不过时的设计理念,这种理念与它内部承载的家居产品的设计理念是一致的。蒙德里安的构图理论,作为对后代建筑,家居、平面等设计影响巨大的理论,其构图原理中的简洁、比例、色彩、整体四个方面的特点与现代人的家居审美意趣、特别是年轻人的时尚审美意趣想投合。基于这一点,我们认为蒙德里安构图的再生非常切合企业文化的追求和商场内涵的特征,所以我们作了探讨和应用。我们试图把居然之家的外立面设计当作是绘制一副多维立体画,建筑的五个立面是画布,主要颜料是蓝白(业主规定的企业形象用色),橱窗,广告、LED显示屏是点缀。运用“蒙德里安”的构图理论将其从新定义和组合(图3~5)。

经典美学构图原理的运用:“黄金分创”

黄金分割最早是由古代希腊人发现的,直到19世纪被欧洲人认为是最美,最谐调的比例。蒙德里安只采用水平和垂直两种线条,以此构成各种不同的正方形和长方形,构成简单而又复杂的图形,以使用红,黄、蓝三原色或黑、白、灰来表示色彩的纯净。比例与分割的设计构成是蒙德里安最擅长的方式,他努力寻找设计中形状长短、面积大小的构成规律,运用黄金分割和等比数列将画面或图形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排列,创造富有节奏与韵律的秩序与美感。

由于本次投标的范围不仅仅是居然之家北四环家居商场的立面设计,业主更想将本次立面设计的风格化成一种模式化的概念在全国各地的家居商场推广,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这就要求实施方案应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它应该能适应不同的场地环境。事实上各地家居商场的条件不同,有些为新建,有些为改建,作为改建的原始建筑的体量,比例也不尽相同,“蒙德里安”的构图作为一种肌理化的表皮形式,不会受到建筑自身条件的影响。但是外立面上的另外一些构图元素,如LED显示屏、灯箱广告、人性化的休憩空间等立面元素,就需要用一个统一的原则来定位,并使之与建筑协调统一。黄金分割的运用,保证了以上元素间优美协调的比例关系,达到了以不变应万变的目的。在这里我们将“黄金分割”作为组织这些元素的比例原则(图6)。

展示的组织方法:博古架

蒙德里安构图理论是我们创作的理论依据,黄金分割是贯彻这一理论的基本构图原则。但我们毕竟不是在简单地做一副色彩构成,我们需要在立面上展示商家,广告放在哪里?如何放?是我们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

现代商业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大型家居商场越来越注重自身的形象与品牌效应,他们希望企业的形象完整统一,具有冲击力,不希望太多外部广告的存在破坏自身的整体形象。而家居商场内部的商家则需要被更多的人看到自己的产品,扩大自己的影响力,这实际上是一组矛盾。我们想在设计中化解这种矛盾,甚至使看似对立的双方达成统一的共赢,我们的思路很简单,就是将商家自身作为广告的一部分,在家居商场规定的区域内,通过商家对自身商品的展示,达到宣传自己的目的,这与我国古代家具形式博古架的精神是一致的。

博古架:就是摆放古器物的架子。分不同样式的许多层小格,可以根据古器物的大小来设计,错落有序,格内陈设各种古玩、器皿,故又称“百宝架”,“多宝架”。这些名称,也都名符其实,恰如其分。在商场外立面当中我们把划分立面的凹槽看作是展架,各立面错落布局的广告灯箱、白色亚克力灯箱、玻璃橱窗和LED显示屏看作是展品。商场外立面为商家提供了特定的广告展示区域,由展架控制大的构图形式,广告的存在又丰富了展架。同时夜景照明又紧扣博古架这一基本主题,主次分明,动态展示,充分体现现代家居商场建筑的特点,时尚新颖,富于动感(图7、8)。

博古架的立面表现形式也是一种平面构图,但它能够突破蒙德里安构图的基本要素,引入广告展示的立面元素,这正好是家居商场外立面的需要。

标准化建筑设计篇3

(二)日本早在1969年,日本政府就制定了《推动住宅产业标准化五年计划》,开展材料、设备、制品标准、结构材料安全标准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并依靠各有关协会加强住宅产品标准化工作。1971年2月通产省和建设省联合提出“住宅生产和优先尺寸的建议”,对房间、建筑部品、设备等优先尺寸提出建议。标准化工作是企业实现住宅产品大批量社会化商品化生产的前提,极大推动了住宅产业化的发展(纪颖波,2011)。

(三)法国法国的工业化建筑起步较早。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是“第一代工业化建筑”,出现过许多“专用建筑体系”,不同体系出自不同厂商,各建筑体系的构件互相不通用。20世纪70年代后过渡为“第二代工业化建筑”,以通用构配件制品和设备为特征。1977年成立了构件建筑协会,1978年该协会制订了尺寸协调规则。法国政府在1982年调整了技术政策,提出一套构件目录,只要与某些其它目录协调,并组成一个“构造逻辑系统”即可(孟刚,2005)。

(四)小结可以看出,模数协调和部件通用体系在工业化建筑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模数协调强调的是在建筑设计阶段尽量统一尺寸,做到标准化设计,而部件通用体系强调的是在部件生产阶段尽量统一部件的规格尺寸,做到部件通用。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设计是生产的基础,标准化设计有助于部件的通用,部件生产是设计的延续,部件通用可以促进标准化设计。各级政府部门在修订和制定标准时应充分借鉴国外标准,尤其是在模数协调和部件通用体系两方面。

二、我国新型工业化建筑技术标准现状

目前我国针对传统建筑的标准规范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体系,其中也涉及了一些有关工业化建筑的内容,但涉及专业不全,规定分散,不成体系,本文对此按照执行范围进行分类、总结和分析。

(一)国家标准表-1中所列标准涉及建筑设计、建筑产品、结构设计和施工验收四方面,其中既有针对工业化建筑而制定的标准,也有针对传统建筑制定而又涉及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标准。针对工业化建筑的标准大部分颁布较早,已不能够满足新型工业化建筑的要求,应结合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等进行修订。传统建筑标准中关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规定不够深入,应进行深化完善。

(二)行业标准表-2中所列行业标准大部分为建筑产品标准,另外还有两部集设计和施工于一身的综合规程以及一部抗震标准。与国家标准情况相似,针对工业化建筑的标准颁发时间较早,应结合现状修订,传统建筑标准中关于工业化建筑的规定应深化完善。

(三)地方标准从表-3可以看出,各地区已出台的针对新型工业化建筑的技术标准在内容上基本一致,大体可分为总则、术语解释、材料要求、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施工和验收。且各技术标准和规范都集中大部分篇幅对结构设计进行了详细规定,而其他章节则只做了原则性规定,比较概括,不够具体、详细,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沈阳市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现代建筑产业化试点城市,在制定技术标准方面明显领先于其他地区。在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等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沈阳市组织中建标准院、中建东北院、中建设计集团、沈阳建筑设计院等设计单位,以现代建筑产业化工程建设为依托,不断丰富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在构件制作与验收、工程质量、安全、节能、检测等方面开展技术标准体系研究编制工作(于海,2012)。

(四)在编标准目前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已经,相关人员正在积极修改。该规程规定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基本要求、材料、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框架结构设计、剪力墙结构设计、装配板式结构设计、外墙挂板设计、构件制作与储运、构件安装与施工和工程验收。另外,据北京市建委消息称,将启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建筑设计规程》编制工作,积极推动产业化住宅设计标准建设。该规程将对住宅设计中的模数协调、平面设计、外墙、内墙、楼面设计、内装修与设备管线设计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要求,为规划管理和建筑设计提供技术依据。由标准院作为组编单位编制的《装配式住宅设计规范》也正处在编制中。

(五)小结目前各级标准中,关于结构设计和施工安装及验收的标准还比较少,应尽快修改相关标准,增加相关内容。另外虽然有一些关于建筑产品的标准,但还不能满足新型工业化建筑的生产要求,应加紧修改现行标准并编制相应新标准。在修改和编制标准时应结合现有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做到能够充分反映新技术和新工艺;并且应该与在编标准相协调,力争做到不重复,不矛盾。另外,在生产过程上,工业化建筑和传统现浇建筑相比,无论是设计所依据的标准规范、施工安装标准,还是验收检查标准,都由于生产方式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应进行修订。在建筑设计上,应加强有关模数协调的规定;在结构设计上,现行相关标准中几乎没有针对节点设计的内容,应增加相关内容;在构件部品生产上,应尽快完善关于尺寸规格、生产要求等方面的标准,尽快建立一套通用体系;在施工安装上,现行相关标准中关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规定比较分散,应进行整合,增加必要规定,尤其是关于节点连接这一重要环节的规定;在验收检查上,主要应修改两方面规定:一是部分工程的验收地点由工地现场转移到了构件部品工厂;二是应增加关于节点连接的验收规定。

三、对我国新型工业化建筑技术标准的修订和建议

结合我国现行建筑技术标准规定和国外工业化建筑发展过程中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本文对我国发展新型工业化建筑过程中部分主要技术标准提出两点建议。

(一)对现行主要技术标准的修订建议1.建议。具体见表-4。另外,《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设计与施工规程》、《住宅楼梯预制混凝土中间平台》和《住宅楼梯预制混凝土梯段》都是为了发展工业化建筑而制定的,但制定时间较早。近几年工业化建筑发展迅速,相继出现了许多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上述标准应结合工业化建筑的现状进行修订,以适应新型工业化建筑发展。2.说明。《住宅建筑规范》中的条文大多针对现浇结构,应增加针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部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规定构件中的钢筋可作为防雷设施的引下线。此技术在现浇结构中易于实现,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不易实现,应作相应修改。《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中没有专门针对节点设计的内容,节点设计是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增加针对节点设计的相应内容;另外针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构造要求较少,应继续完善,如节点连接构造要求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对各类建筑的抗震计算和构造做出了规定,但没有关于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抗震计算和构造,应增加相应抗震计算方法和构造要求。《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主要针对现浇结构进行规定,应增加针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特点的相关规定,如构件部品、施工机械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第9章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中,对预制构件的验收、结构性能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做出了规定,但不够具体,应进行完善。另外,由于构件部品在工厂生产所以在现场验收的规定已不适用,应增加针对工厂生产验收部分。《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应与《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进行同步修改。《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中没有针对节点加固的方法和构造要求,节点连接处是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薄弱环节,应增加相应加固方法和构造要求。《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中有大量针对现浇结构的规定,应增加针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相应规定。《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中没有关于构件部品连接节点的防水设计,构件部品连接节点是防水的薄弱环节,应增加相应防水设计内容。《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是混凝土结构进行施工的重要参考,目前该图集只针对现浇混凝土结构,应增加针对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部分。

(二)对新增技术标准的建议1.建议。(1)完善模数标准体系,增加各类建筑的模数标准,如学校模数标准、医院模数标准、办公楼模数标准等。(2)完善建筑产品通用体系,增加关于各类建筑产品的尺寸、规格的标准,如预制梁尺寸规格标准、预制柱尺寸规格标准、预制隔墙板尺寸规格标准等。2.说明。(1)目前我国现行建筑模数标准只有《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和《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三部,应完善模数标准体系,增加各类建筑模数标准。(2)目前我国建筑产品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通用体系尚未建立,许多建筑产品缺乏与之对应的尺寸、规格的标准,应增加各类建筑产品的尺寸规格标准。

四、结论

为了找出目前我国新型工业化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同时借鉴国外典型的成功经验,对完善我国新型工业化建筑技术标准体系提出建议,本文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并得到相关结论。

(一)对我国新型工业化建筑技术标准进行总结和分析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关于新型工业化建筑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其中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大都颁布较早,已不能满足新型工业化建筑的建造,地方标准大都只对结构设计进行了详细规定,而其他方面则比较概括。

标准化建筑设计篇4

新型工业化建筑与传统建筑相比有很大优势,在工厂制作预制构件的生产方式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在现场生产的浪费,大量节约建筑材料和能源消耗,而且还可以提高构件精度和构件生产效率,在提倡可持续发展和发展绿色建筑的背景下,新型工业化建筑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方向。但目前我国建筑工业化程度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相关技术标准体系还很不完善。新型工业化建筑的生产要求标准化的设计、工厂化的生产和装配化的安装,这就需要一套完善的技术标准使各个专业、各个环节有效衔接起来。因此,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制定一套完善的技术标准是前提。目前,我国国家、地方和相关企业已经颁布了一些有关丁业化建筑的标准,指导着我国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但是,这些标准还存在着国家统一标准较少,标准不统一和相关标准缺失的问题。本文在对典型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化建筑技术标准进行分析和借鉴的基础上,系统分析我国新型丁业化建筑技术标准和规范现状。

一、国外典型国家新型工业化建筑技术标准借鉴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工业化建筑方面还与国外发达国家存在着一定差距。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在很早以前就已开始推广工业化建筑,在技术标准方面也已取得了许多成果,值得我国借鉴。

(一)瑞典

瑞典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推行工业化建筑政策,并大力发展以通用部件为基础的通用体系,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着手建筑模数协调的研究,并在20世纪60年代,将建筑部件的规格化逐步纳入瑞典工业标准。瑞典在1960年颁布了“浴室设备配管”标准,1962年颁布了“门扇框”标准,1967年颁布了“主体结构平面尺寸”和“楼梯”标准,1968年颁布了“公寓式住宅坚向尺寸”及“隔断墙”标准,1970年颁布了“模数协调基本原则”,1971年颁布了“厨房水槽”标准。这些标准囊括了公寓式住宅的模数协调,各部件的规格、尺寸。部件的尺寸、连接等的标准化、系列化使通用体系得到较快的发展。瑞典标准对于建筑产品的规定比较详细,大至主体结构尺寸小到厨房水槽都有规定,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建筑产品的通用性,逐渐形成通用体系。

(二)丹麦

丹麦是世界上第一个将模数法制化的国家,并制定了20多个必须采用的模数标准,包括“建筑规则设计模数”、“模数组件的尺寸”、“优先采用的建筑水平向尺寸”、“双跑楼梯的楼梯间”、“厨房构件”等。丹麦推行工业化建筑的途径是开发以采用“产品目录设计”为中心的通用体系,同时比较注意在通用化的基础上实现多样化。丹麦通过模数和模数协调实现构配件的通用化。主要的通用部件有混凝土预制楼板和墙板等主体结构构件。这些部件都适合于3M的设计网格,各部分尺寸是以1M为单位生产的,部件的连接形状(尺寸和连接方式)都符合于“模数协调”标准,因此不同厂家的同类产品之间具有互换性(于萍、陈效逑,2011)。丹麦标准对于模数协调的要求比较严格,对于建筑及建筑产品的尺寸和规格的规定比较多而且比较详细,对于建筑的水平与竖向尺寸、各类构件的尺寸和小型建筑产品的尺寸都有规定,通过这种方式来规范设计,发展通用体系。

(三)日本

早在1969年,日本政府就制定了《推动住宅产业标准化五年计划》,开展材料、设备、制品标准、结构材料安全标准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并依靠各有关协会加强住宅产品标准化工作。1971年2月通产省和建设省联合提出“住宅生产和优先尺寸的建议”,对房间、建筑部品、设备等优先尺寸提出建议。标准化工作是企业实现住宅产品大批量社会化商品化生产的前提,极大推动了住宅产业化的发展(纪颖波,2011)。

(四)法国

法国的工业化建筑起步较早。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是“第一代工业化建筑”,出现过许多“专用建筑体系”,不同体系出自不同厂商,各建筑体系的构件互相不通用。20世纪70年代后过渡为“第二代工业化建筑”,以通用构配件制品和设备为特征。1977年成立了构件建筑协会,1978年该协会制订了尺寸协调规则。法国政府在1982年调整了技术政策,提出一套构件目录,只要与某些其它目录协调,并组成一个“构造逻辑系统”即可(孟刚,2005)。

(五)小结

可以看出,模数协调和部件通用体系在工业化建筑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模数协调强调的是在建筑设计阶段尽量统一尺寸,做到标准化设计,而部件通用体系强调的是在部件生产阶段尽量统一部件的规格尺寸,做到部件通用。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设计是生产的基础,标准化设计有助于部件的通用,部件生产是设计的延续,部件通用可以促进标准化设计。各级政府部门在修订和制定标准时应充分借鉴国外标准,尤其是在模数协调和部件通用体系两方面。

二、我国新型工业化建筑技术标准现状

目前我国针对传统建筑的标准规范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体系,其中也涉及了一些有关工业化建筑的内容,但涉及专业不全,规定分散,不成体系,本文对此按照执行范围进行分类、总结和分析。

(一)国家标准

表-1中所列标准涉及建筑设计、建筑产品、结构设计和施工验收四方面,其中既有针对工业化建筑而制定的标准,也有针对传统建筑制定而又涉及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标准。针对工业化建筑的标准大部分颁布较早,已不能够满足新型工业化建筑的要求,应结合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等进行修订。传统建筑标准中关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规定不够深入,应进行深化完善。

(二)行业标准

表-2中所列行业标准大部分为建筑产品标准,另外还有两部集设计和施工于一身的综合规程以及一部抗震标准。与国家标准情况相似,针对工业化建筑的标准颁发时间较早,应结合现状修订,传统建筑标准中关于工业化建筑的规定应深化完善。

(三)地方标准

从表-3可以看出,各地区已出台的针对新型工业化建筑的技术标准在内容上基本一致,大体可分为总则、术语解释、材料要求、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施工和验收。且各技术标准和规范都集中大部分篇幅对结构设计进行了详细规定,而其他章节则只做了原则性规定,比较概括,不够具体、详细,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沈阳市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现代建筑产业化试点城市,在制定技术标准方面明显领先于其他地区。在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等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沈阳市组织中建标准院、中建东北院、中建设计集团、沈阳建筑设计院等设计单位,以现代建筑产业化工程建设为依托,不断丰富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在构件制作与验收、工程质量、安全、节能、检测等方面开展技术标准体系研究编制工作(于海,2012)。

(四)在编标准

目前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已经,相关人员正在积极修改。该规程规定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基本要求、材料、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框架结构设计、剪力墙结构设计、装配板式结构设计、外墙挂板设计、构件制作与储运、构件安装与施工和工程验收。另外,据北京市建委消息称,将启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建筑设计规程》编制工作,积极推动产业化住宅设计标准建设。该规程将对住宅设计中的模数协调、平面设计、外墙、内墙、楼面设计、内装修与设备管线设计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要求,为规划管理和建筑设计提供技术依据。由标准院作为组编单位编制的《装配式住宅设计规范》也正处在编制中。

(五)小结

目前各级标准中,关于结构设计和施工安装及验收的标准还比较少,应尽快修改相关标准,增加相关内容。另外虽然有一些关于建筑产品的标准,但还不能满足新型工业化建筑的生产要求,应加紧修改现行标准并编制相应新标准。在修改和编制标准时应结合现有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做到能够充分反映新技术和新工艺;并且应该与在编标准相协调,力争做到不重复,不矛盾。另外,在生产过程上,工业化建筑和传统现浇建筑相比,无论是设计所依据的标准规范、施工安装标准,还是验收检查标准,都由于生产方式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应进行修订。在建筑设计上,应加强有关模数协调的规定;在结构设计上,现行相关标准中几乎没有针对节点设计的内容,应增加相关内容;在构件部品生产上,应尽快完善关于尺寸规格、生产要求等方面的标准,尽快建立一套通用体系;在施工安装上,现行相关标准中关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规定比较分散,应进行整合,增加必要规定,尤其是关于节点连接这一重要环节的规定;在验收检查上,主要应修改两方面规定:一是部分工程的验收地点由工地现场转移到了构件部品工厂;二是应增加关于节点连接的验收规定。

三、对我国新型工业化建筑技术标准的修订和建议

结合我国现行建筑技术标准规定和国外工业化建筑发展过程中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本文对我国发展新型工业化建筑过程中部分主要技术标准提出两点建议。

(一)对现行主要技术标准的修订建议

1 建议。具体见表-4。另外,《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设计与施工规程》、《住宅楼梯预制混凝土中间平台》和《住宅楼梯预制混凝土梯段》都是为了发展工业化建筑而制定的,但制定时间较早。近几年工业化建筑发展迅速,相继出现了许多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上述标准应结合工业化建筑的现状进行修订,以适应新型工业化建筑发展。

2 说明。《住宅建筑规范》中的条文大多针对现浇结构,应增加针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部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规定构件中的钢筋可作为防雷设施的引下线。此技术在现浇结构中易于实现,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不易实现,应作相应修改。《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中没有专门针对节点设计的内容,节点设计是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增加针对节点设计的相应内容;另外针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构造要求较少,应继续完善,如节点连接构造要求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对各类建筑的抗震计算和构造做出了规定,但没有关于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抗震计算和构造,应增加相应抗震计算方法和构造要求。《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主要针对现浇结构进行规定,应增加针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特点的相关规定,如构件部品、施工机械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第9章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中,对预制构件的验收、结构性能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做出了规定,但不够具体,应进行完善。另外,由于构件部品在工厂生产所以在现场验收的规定已不适用,应增加针对工厂生产验收部分。《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应与《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进行同步修改。《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中没有针对节点加固的方法和构造要求,节点连接处是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薄弱环节,应增加相应加固方法和构造要求。《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中有大量针对现浇结构的规定,应增加针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相应规定。《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中没有关于构件部品连接节点的防水设计,构件部品连接节点是防水的薄弱环节,应增加相应防水设计内容。《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是混凝土结构进行施工的重要参考,目前该图集只针对现浇混凝土结构,应增加针对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部分。

(二)对新增技术标准的建议

1 建议。(1)完善模数标准体系,增加各类建筑的模数标准,如学校模数标准、医院模数标准、办公楼模数标准等。(2)完善建筑产品通用体系,增加关于各类建筑产品的尺寸、规格的标准,如预制梁尺寸规格标准、预制柱尺寸规格标准、预制隔墙板尺寸规格标准等。

2 说明。(1)目前我国现行建筑模数标准只有《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和《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三部,应完善模数标准体系,增加各类建筑模数标准。(2)目前我国建筑产品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通用体系尚未建立,许多建筑产品缺乏与之对应的尺寸、规格的标准,应增加各类建筑产品的尺寸规格标准。

四、结论

为了找出目前我国新型工业化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同时借鉴国外典型的成功经验,对完善我国新型工业化建筑技术标准体系提出建议,本文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并得到相关结论。

(一)对我国新型工业化建筑技术标准进行总结和分析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关于新型工业化建筑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其中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大都颁布较早,已不能满足新型工业化建筑的建造,地方标准大都只对结构设计进行了详细规定,而其他方面则比较概括。

(二)对典型国家的技术标准特点进行总结

标准化建筑设计篇5

国家建设部于2006年12月29日第536号公告,批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T50314-2006,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原《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同时废止。建设部于2007年4月6日第619号和第620号公告,内容分别是: 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GB 5031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同时废止; 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GB 50312-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同时废止。

智能建筑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它是建筑系统自动化更高级的发展形式,它将建筑、通信、计算机网络和监控等各方面的先进技术相互融合、集成为最优化的整体。智能建筑的“智能化”,主要是指在建筑物内进行信息管理和对信息综合利用的能力,这个能力涵盖了对信息的收集与利用、对信息的分析与处理以及信息之间的交换与共享。

智能建筑是建筑技术与电子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已成为二十一世纪房地产投资开发的主导方向。

走向规范化

信息时代,智能建筑作为数字城市形象工程的基础,在现代城市建设中的地位日趋重要。在我国,伴随着智能楼宇与智能小区的兴起,与之相关联的研讨会、展示会此起彼伏,报刊、电台等传媒也争相宣传。以前开发商还把楼盘配有智能化系统当做卖点,而现在没有智能化系统则成为了缺点,不论是居住园区,还是大厦的建设,都把智能化系统当做基本配置。也正因为如此,对智能建筑的规范化发展提出了更高更多的要求。

在20世纪80年代末,国家建设部编制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就已经提出了楼宇自动化和办公自动化,对智能建筑理念和各种系统有了比较全面的涉及。当时人们对建筑智能化的理解主要是将电话、有线电视系统接到建筑物中,同时利用计算机对建筑物中的机电设备进行控制和管理。各个系统是独立的、没有联系的,与建筑结合也不密切。

随着综合布线技术的引入,在建筑物内部为语音和数据的传输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加强了信息技术与建筑功能的结合,对智能建筑的发展和普及产生了巨大的作用。1995年,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通信工程委员会了《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和设计规范》,促进了通信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在建筑中的应用。同年上海正式颁发了地方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DBJ08-47-95),它根据不同的需求,把智能建筑划分为三级,为智能建筑规划、设计和施工提供了依据,推动了智能建筑的发展。90年代,为规范智能建筑行业发展,国家还出台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198-9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ll6―92)等国家标准。

市场推动力

智能建筑的另一个重要推动力量来自房地产开发商。在90年代房地产开发热潮中,房地产开发商在还没有完全弄清智能建筑要领的时候,发现了智能建筑这个标签的商业价值,于是“智能大厦”、“3A建筑”、“5A建筑”、甚至“7A建筑”的名词频繁出现在他们促销广告中,智能建筑迅速在中国普及起来。我国东部沿海一带新建的高层建筑几乎全都自称是智能建筑,并迅速向中西部扩展。迅速膨胀的市场在锻炼和培养一支智能建筑设计和施工队伍的同时,也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现象,智能建筑的工程质量也出现一些隐患。

为此,国家建设部在1997年颁布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在1998年10月又颁布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与之相应的《执业资质标准》两个法令。这两个法令规定了承担智能建筑设计和系统集成的资格,实际上是对市场准入的标准,它禁止一切不符标准、不具实力、没有业绩的不合格企业进入市场,以确保市场的秩序和产品的质量。

我国对智能建筑的深化利用是开发了智能小区。在上世纪末,智能住宅小区建设是中国独有的现象,在住宅小区应用信息技术主要是为住户提供先进的管理手段,安全的居住环境和便捷的通信娱乐工具。这和以公共建筑如酒店、写字楼、医院、体育馆等为主的智能建筑有很大的不同。

推动智能化住宅小区建设的主角是电信运营商,它们试图通过投资建设一个到达各家各户的宽带网络,开展各种增值服务,如: 电子商务、网上娱乐、远程教育、远程医疗及其他各种数据传输和通信业务等,并用这些增值服务来回收投资。于是开发商和住户便享受起这个“免费的晚餐”,一个遍及全国的“宽带热”正在各地兴起。各种类型的公司纷纷加入这场“圈地”运动中,恶性竞争频频发生,甚至有些住宅小区几套宽带网络同时建设。

引入务实思想

虽然有人对这种发展建筑智能化的思路持怀疑态度,但这并不影响“宽带网”成为建筑智能化行业,乃至房地产行业最热门的话题。

于是有人对智能建筑进行新的解释和理解,认为建筑智能化就是通过接入到各种建筑的宽带网络,为生活和工作在这些建筑内的人们提供各种人们需要的智能化信息服务业务,用户通过这个网络接收和传送各种语音、数据和视频信号,满足人们信息交流、安全保障、环境监测和物业管理的需要。

如果把综合布线当做智能建筑的全部,显然过于简单化了。但另一方面,如果对智能建筑不分对象和实际需要,盲目追求智能建筑一体化集成,则又过于复杂化。针对智能建筑系统集成这个关键问题,建设部建筑智能化文化教育工作专家委员会于1999年在北京举办了“智能建筑系统集成高峰论坛”。

与会代表就智能建筑系统集成的必要性、如何进行系统集成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有关代表提出了系统集成应该主要是以楼宇自控系统为主的系统集成,以及利用开放标准进行系统集成的观点。这些观点在后来的系统集成实践中成为主要指导思想,它标志着我国智能建筑建设从盲目追求智能化、贪大求全转向务实。

这种务实的思想,在国家建设部于2000年出台的《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和《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三个国家标准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2003年7月1日,建设部颁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2004年颁布《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0343-2004)。这些部级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在实践中贯彻执行为我国智能建筑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保证。

再次深化内涵

当前,在智能建筑领域里,开放性控制网络技术正在向标准化、广域化、可移植性、可扩展性和互可操作性方向发展。随着智能建筑技术的高速发展,2000版有关智能建筑设计和综合布线的三个国家标准的不足之处逐渐显露出来。为此,建设部组织相关专家对这三个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开始实施修订后的新版国家标准。

根据2000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除住宅外的智能建筑中各智能化系统按功能、投资、管理三个方面分为甲、乙、丙三级,还要按子系统列出一般规定、设计要素(要求)和设计标准(功能及配置要求)。

新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比2000版有了显著的改进,给“智能建筑”定义予以新的内涵,在内容上进行了技术提升和补充完善,着重于增强科技功能、提升应用价值,使文件更加全面、深入、完整; 适应面更广,适用于各类功能建筑; 文件表达更规范,系统的技术性更合理,对智能化系统的要求偏重于系统功能; 系统的界面更清晰,“综合布线”归入“信息设施系统”中; 系统技术覆盖更全面,增加“机房工程”; 系统的技术更完整,重视抗干扰的技术措施; 系统的应用立意更高,提高到建筑设备管理需要,以确保智能建筑工程技术的实用性、先进性、可靠性,工程投资的经济性和合理性,以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新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按照各类建筑物的功能予以分类,以达到全面、科学、合理,使之更有效地满足各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的要求。除了对智能建筑共性的设计要素规定外,突出针对办公、商业、医院、文化、媒体、体育、交通、学校、住宅、工业等各类建筑分门别类地进行了关键点的描述,对于哪类建筑应该达到哪种智能化建筑标准,尝试着给出了比较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大大增加设计过程的参考价值和实际的可操作性。

更细致的规范

在2000版有关综合布线工程设计和验收的两个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综合布线系统的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群相应的规划之中。综合布线系统应与智能建筑办公自动化(OAS)、通信自动化(CAS)、建筑设备自动化(BAS)等系统统筹规划,按照各种信息的传输要求做到合理使用,并应符合相关的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设计中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未经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为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中使用。

新版有关综合布线的国家标准是在2000版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和提高,以5E和6类、光纤布线系统内容为主,与国际标准ISO11801-2002E接轨,在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精神要求的前提下,对2000版国家标准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新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中系统指标分为建议性和需要执行的两种,系统配置等级与产品类别的应用分为七个部分。新规范明确规定了系统安装设计中缆线布放管槽利用率与弯曲半径,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等工艺要求; 防火缆线选用的重点在于所符合的测试标准规定的等级,而不完全取决于缆线所选用的护套绝缘材料,易燃区域和竖井内布放的缆线应阻燃; 对应列出了国际、北美、欧洲的缆线防火测试标准,不同的缆线布放方式和环境空间条件等。

新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内容包括检测工具及仪表精度检查,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表; 缆线的长度及电气特性抽测,工程电气测试(基本链路、永久链路、信道的测试连接模型)技术指标和光纤链路测试指标值及衰耗的计算公式; 缆线的布放及保护措施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缆线终接(接线图、预留长度)测试指标; 以及工程验收的评判标准和文档管理要求等。

有关智能建筑设计、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和验收的三部修订版国家标准的推出,对我国智能建筑产业发展将起到更显著的指导作用,对贯彻国家关于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和努力创建“绿色”建筑等系列方针政策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作为我国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和实施中首选的技术标准文件,对促进我国智能建筑产业的发展意义重大,被智能建筑行业广泛认可,被认为是中国智能建筑产业发展史上一个最重要的里程碑。

国外智能大厦的发展情况

智能化建筑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1984年1月美国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市,建成了世界上第一座智能化大厦,它是将一座旧金融大厦进行改造,定名为“都市大厦”。这座38层高,总建筑面积达十万多平方米的大建筑,使该大厦不必自选购置设备,便可获得语言通信、文字处理、电子邮件、市场行情信息、科学计算和情报资料检索等服务。此外大厦实现了自动化综合管理,对楼内的空调、供水、防火、防盗、供配电系统等均实现电脑控制,使客户真正感到舒适、方便和安全。

日本从1985年开始建智能大厦,并制定了从智能设备、智能家庭到智能建筑、智能城市的发展计划,成立了“建设省国家智能建筑专家委员会”和“日本智能建筑研究会”。新加坡政府为推广智能建筑,拨巨资进行专项研究,计划建成“智能城市花园”。印度于1995年起在加尔各答的盐湖城开始建设“智能城”。英、法、德等国也相继在发展各具特色的智能建筑。

链接:中国智能建筑产业发展的四个阶段

上世纪80年代末,智能建筑在我国起步。一般认为“北京发展大厦”可以算是我国的第一栋智能建筑,因为它从1989年建造开始就有了明确的智能化目标。

从总体上看,我国建筑智能化技术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建筑智能化技术主要为单一功能专用系统。如出入口监控、闭路电视监控、空调设备监控、水电设备监控、消防设备监控、停车场管理、数据处理、统计报表、无线电话、对讲系统、卫星电视、共用天线、广播音响、有线电话等。

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为多功能系统。包括结构化综合布线、技术安全防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消防报警、通信及联动系统、停车场系统、文本数据处理系统、无线通信系统、有线通信系统等。

标准化建筑设计篇6

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是落实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体现,是推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手段,是创新驱动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着力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节能低碳、绿色生态、集约高效的建筑用能体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本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是指导“十三五”时期我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一)工作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事业取得重大进展,建筑节能标准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在严寒及寒冷地区全面展开,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节能改造在重点城市及学校、医院等领域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圆满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建筑节能标准稳步提高。全国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全部修订完成并颁布实施,节能性能进一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基本达到100%,累计增加节能建筑面积70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比重超过40%。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新疆等地开始在城镇新建居住建筑中实施节能75%强制性标准。

绿色建筑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国省会以上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开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浙江、山东、深圳等地开始在城镇新建建筑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推广绿色建筑面积超过10亿平方米。截至2015年底,全国累计有4071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超过4.7亿平方米。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进。截至2015年底,北方采暖地区共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9.9亿平方米,是国务院下达任务目标的1.4倍,节能改造惠及超过1500万户居民,老旧住宅舒适度明显改善,年可节约650万吨标准煤。夏热冬冷地区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7090万平方米,是国务院下达任务目标的1.42倍。

公共建筑节能力度不断加强。“十二五”时期,在33个省市(含计划单列市)开展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对9000余栋建筑进行能耗动态监测,在233个高等院校、44个医院和19个科研院所开展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及节能改造试点,确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11个,实施改造面积4864万平方米,带动全国实施改造面积1.1亿平方米。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十二五”时期共确定46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100个示范县和8个太阳能综合利用省级示范,实施398个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装机容量683兆瓦。截至2015年底,全国城镇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超过30亿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超过5亿平方米,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建筑常规能源消耗比重超过4%。

农村建筑节能实现突破。截至2015年底,严寒及寒冷地区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对117.6万户农房实施节能改造。在青海、新疆等地区农村开展被动式太阳能房建设示范。

支撑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有15个省级行政区域出台地方建筑节能条例,江苏、浙江率先出台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组织实施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关键技术体系研究与集成示范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研发项目,在部科技计划项目中安排技术研发项目及示范工程项目上百个,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组织实施中美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合作研究与示范、中欧生态城市合作项目等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和技术,促进我国相关领域取得长足发展。

同时,我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建筑节能标准要求与同等气候条件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偏低,标准执行质量参差不齐;城镇既有建筑中仍有约60%的不节能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低,居住舒适度较差;绿色建筑总量规模偏少,发展不平衡,部分绿色建筑项目实际运行效果达不到预期;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形式单一,与建筑一体化程度不高;农村地区建筑节能刚刚起步,推进步伐缓慢;绿色节能建筑材料质量不高,对工程的支撑保障能力不强;主要依靠行政力量约束及财政资金投入推动,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尚不完善。

(二)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进程加快,人民群众改善居住生活条件需求强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能源资源利用模式亟待转型升级,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l展面临大有可为的机遇期,潜力巨大,同时困难和挑战也比较突出。

从发展机遇看,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建设生态文明、把绿色展理念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等发展战略,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指明了方向;广大人民群众节能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对建筑居住品质及舒适度、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及绿色消费等密切关注,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奠定坚实群众基础。

从发展潜力看,在建筑总量持续增加以及人民群众改善居住舒适度需求、用能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通过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加大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力度,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使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可以有效遏制建筑能耗的增长趋势,实现北方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采暖能耗强度、公共建筑能耗强度稳步下降,预计到“十三五”期末,可实现约1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将对完成全社会节能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从发展挑战看,我国城镇化进程处于窗口期,建筑总量仍将持续增长;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期,主要依托建筑提供服务场所的第三产业将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处于提升期,对居住舒适度及环境健康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大量新型用能设备进入家庭,对做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工作出发点,以提高建筑节能标准促进绿色建筑全面发展为工作主线,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完善法规、策、标准、技术、市场、产业支撑体系,全面提升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改善建筑居住环境品质,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推进。从城镇扩展到农村,从单体建筑扩展到城市街区(社区)等区域单元,从规划、设计、建造扩展到运行管理,从节能绿色建筑扩展到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把节能及绿色发展理念延伸至建筑全领域、全过程及全产业链。

坚持统筹协调。与国家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污染防治等战略目标相协调、相衔接,统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推广、建筑文化发展、城市风貌塑造等工作要求,把握机遇,主动作为,凝聚政策合力,提高发展效率。

坚持突出重点。针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采取有力措施持m推进,务求在建筑整体及门窗等关键部位节能标准提升、高性能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及舒适度改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民群众从被动到积极主动参与的角色转变,以能源资源应用效率的持续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对建筑舒适性、健康性不断提高的要求,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体验到发展成果,逐步形成全民共建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良性社会环境。

坚持创新驱动。加强科技创新,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及产品从被动跟随到自主创新。加强标准创新,强化标准体系研究,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各类标准的综合约束与引导作用。加强政策创新,进一步发挥好政府的行政约束与引导作用。加强市场体制创新,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自主性,鼓励创新市场化推进模式,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提升,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推广比例大幅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逐步扩大,农村建筑节能实现新突破,使我国建筑总体能耗强度持续下降,建筑能源消费结构逐步改善,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部分地区及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建筑节能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现阶段先进水平。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重超过50%,绿色建材应用比重超过40%。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亿平方米,全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超过60%。城镇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建筑常规能源消耗比重超过6%。经济发达地区及重点发展区域农村建筑节能取得突破,采用节能措施比例超过1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及执行质量

加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修订城镇新建建筑相关节能设计标准。推动严寒及寒冷地区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加快实施更高水平节能强制性标准,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节能性能要求,引导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城市率先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地方标准,在不同气候区树立引领标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提炼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环节共性关键技术,引领节能标准提升进程,在具备条件的园区、街区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集中连片建设。鼓励开展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

严格控制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质量。进一步发挥工程建设中建筑节能管理体系作用,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强化工程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质量责任,确保节能标准执行到位。探索建立企业为主体、金融保险机构参与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保险制度。对超高超限公共建筑项目,实行节能专项论证制度。加强建筑节能材料、部品、产品的质量管理。

专栏3 新建建筑建筑节能标准提升重点工程

重点城市节能标准领跑计划。严寒及寒冷地区,引导有条件地区及城市率先提高新建居住建筑节能地方标准要求,节能标准接近或达到现阶段国际先进水平。夏热冬冷及夏热冬暖地区,引导上海、深圳等重点城市和省会城市率先实施更高要求的节能标准。

标杆项目(区域)标准领跑计划。在全国不同气候区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示范。结气候条件和资源禀赋情况,探索实现超低能耗建筑的不同技术路径。总结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及材料、产品支撑体系。开展超低能耗小区(园区)、近零能耗建筑范工程试点,到2020年,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1000万平方米以上。

(二)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量质齐升

实施建筑全领域绿色倍增行动。进一步加大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力度,逐步实现东部地区省级行政区域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中部地区省会城市及重点城市、西部地区省会城市新建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继续推动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推动有条件的城市新区、功能园区开展绿色生态城区(街区、住区)建设示范,实现绿色建筑集中连片推广。

实施绿色建筑全过程质量提升行动。逐步将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加强和改进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善绿色建筑发展要求,引导各开发地块落实绿色控制指标,建筑工程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完善和提高绿色建筑标准,完善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制定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条件地区适当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及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中高性能绿色建筑建设比例。加强绿色建筑运营管理,确保各项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发挥实际效果,激发绿色建筑的需求。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质量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建筑全产业链绿色供给行动。倡导绿色建筑精细化设计,提高绿色建筑设计水平,促进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完善绿色建材评价体系建设,有步骤、有计划推进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建立绿色建材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动态绿色建材产品目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中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培育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龙头企业;完善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标准及技术体系。积极发展钢结构、现代木结构等建筑结构体系。积极引导绿色施工。推广绿色物业管理模式。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

专栏4 绿色建筑发展重点工程

绿色建筑倍增计划。推动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及重点建筑类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建设,力争使绿色建筑发展规模实现倍增,到2020年,全国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50%,新增绿色建筑面积20亿平方米以上。

绿色建筑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逐步强化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在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约束作用。加强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建设跟踪管理,加强对高星级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引导,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中,二星级及以上等级项目比例超过80%以上,获得运行标识项目比例超过30%。

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超过40%;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15%。

(三)稳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水平

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严寒及寒冷地区省市应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要求,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供热管网智能调控改造。完善适合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路线,并积极开展试验。积极探索以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多层建筑加装电梯等适老设施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同步实施的综合改造模式。研究推广城市社区规划,制定老旧小区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技术导则。创新改造投融资机制,研究探索建筑加层、扩展面积、委托物业服务及公共设施租赁等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改造的利益分配机制。

不断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建立健全能耗信息公示机制。加强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管理,逐步加大城市级平台建设力度。强化监测数据的分析与应用,发挥数据对用能限额标准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引导各地制定公共建筑用能限额标准,并实施基于限额的重点用能建筑管理及用能价格差别化政策。开展公共建筑节能重点城市建设,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等市场化改造模式。推动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节约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建设,积极开展绿色校园、绿色医院评价及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学校、医院节能及绿色化改造试点。

专栏5 既有建筑节能重点工程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在严寒及寒冷地区,落实北方清洁取暖要求,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在夏热冬冷及夏热冬暖地区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积极探索适合气候条件、居民生活习惯的改造技术路线。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2020年前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城镇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

老旧小区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从尊重居民改造意愿和需求出发,开展以围护结构、供热系统等节能改造为重点,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给水、排水、电力和燃气等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绿化、甬路、停车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等为补充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

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动。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引导能源服务公司等市场主体寻找有改造潜力和改造意愿建筑业主,采取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方式投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现运行管理专业化、节能改造市场化、能效提升最大化,带动全国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

节约型学校(医院)。建设节约型学校(医院)300个以上,推动智慧能源体系建设试点100个以上,实施单位水耗、电耗强度分别下降10%以上。组织实施绿色校园、医院建设示范100个以上。完成中小学、社区医院节能及绿色化改造试点50万平米。

(四)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引导各地做好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勘察和建筑利用条件调查,编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研究建立新建建筑工程可再生能源应用专项论证制度。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城市中低层住宅及酒店、学校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的推广力度。实施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工程,利用太阳能、空气热能、地热能等解决建筑供暖需求。在末端用能负荷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建设区域可再生能源站。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工程中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做好“余热暖民”工程。积极拓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形式,推广高效空气源热泵技术及产品。在城市燃馕锤哺呛臀鬯厂周边地区,推广采用污水厂污泥制备沼气技术。

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质量。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实践总结及后评估,对典型示范案例实施运行效果评价,总结项目实施经验,指导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践。强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运行管理,积极利用特许经营、能源托管等市场化模式,对项目实施专业化运行,确保项目稳定、高效。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关键设备、产品质量管理。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标准体系,加快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阶段的技术标准制定和修订,加大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专栏6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点工程

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结合太阳能资源禀赋情况,在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以及其他有公共热水需求的场所和条件适宜的居住建筑中,加快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积极探索太阳能光热采暖应用。全国城镇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20亿平方米以上。

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在建筑屋面和条件适宜的建筑外墙,建设太阳能光伏设施,鼓励小区级、街区级统筹布置,“共同产出、共同使用”。鼓励专业建设和运营公司,投资和运行太阳能光伏建筑系统,提高运行管理,建立共赢模式,确保装置长期有效运行。全国城镇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以上。

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各类热泵系统,满足建筑采暖制冷及生活热水需求。提高浅层地能设计和运营水平,充分考虑应用资源条件和浅层地能应用的冬夏平衡,合理匹配机组。鼓励以能源托管或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管理运营能源站,提高运行效率。全国城镇新增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2亿平方米以上。

空气热能建筑应用。在条件适宜地区积极推广空气热能建筑应用。建立空气源热泵系统评价机制,引导空气源热泵企业加强研发,解决设备产品噪音、结霜除霜、低温运行低效等问题。

(五)积极推进农村建筑节能

积极引导节能绿色农房建设。鼓励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按《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等进行设计和建造。鼓励政府投资的农村公共建筑、各类示范村镇农房建设项目率先执行节能及绿色建设标准、导则。紧密结合农村实际,总结出符合地域及气候特点、经济发展水平、保持传统文化特色的乡土绿色节能技术,编制技术导则、设计图集及工法等,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广轻型钢结构、现代木结构、现代夯土结构等新型房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加强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提高农房节能设计和建造能力。

积极推进农村建筑用能结构调整。积极研究适应农村资源条件、建筑特点的用能体系,引导农村建筑用能清洁化、无煤化进程。积极采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在经济发达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较重地区农村,结合“煤改电”工作,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采暖。

四、重点举措

(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结合建筑法、节约能源法修订,将实践证明切实有效的制度、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加强立法前瞻性研究,评估《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效果,适时启动条例修订工作,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相关立法工作。引导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出台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地方法规。不断完善覆盖建筑工程全过程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配套制度,落实法律法规确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强化依法行政,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二)加强标准体系建设

根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需求,适时制修订相关设计、施工、验收、检测、评价、改造等工程建设标准。积极适应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要求,编制好建筑节能全文强制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鼓励各地编制更严格的地方节能标准,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引导企业制定更高要求的企业标准,增加标准供给,形成新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国际合作,积极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标,并加快转化为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内标准。

专栏7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部分标准编制计划

建筑节能标准。研究编制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全文强制性技术规范;逐步修订现行建筑节能设计、节能改造系列标准;制(修)订《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绿色建筑标准。逐步修订现行绿色建筑评价系列标准;制(修)订《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范》《既有社区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计算规程》。

可再生能源及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标准。逐步修订现行太阳能、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制(修)订《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三)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依托“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等重点专项,集中攻关一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关键技术产品,重点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分布式能源领域取得突破。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引导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引领工程。健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重点节能技术推广制度,技术公告,组织实施科技示范工程,加快成熟技术和集成技术的工程化推广应用。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理念、技术和管理经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专栏8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方向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技术方向。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技术体系及关键技术研究;既有建筑综合性能检测、诊断与评价,既有建筑节能宜居及绿色化改造、调适、运行维护等综合技术体系研究;绿色建筑精细化设计、绿色施工与装备、调适、运营优化、建筑室内健康环境控制与保障、绿色建筑后评估等关键技术研究;城市、城区、社区、住区、街区等区域节能绿色发展技术路线、绿色生态城区(街区)规划、设计理论方法与优化、城区(街区)功能提升c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分布式能源高效应用、区域能源供需耦合等关键技术研究、太阳能光伏直驱空调技术研究;农村建筑、传统民居绿色建筑建设及改造、被动式节能应用技术体系、农村建筑能源综合利用模式、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等适宜技术研究。

(四)增强产业支撑能力

强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材料产品产业支撑能力,推进建筑门窗、保温体系等关键产品的质量升级工程。开展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建设,推进产业链整体发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标准化、工程化、产业化。促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咨询、科研、规划、设计、施工、检测、评价、运行维护企业和机构的发展。增强建筑节能关键部品、产品、材料的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能力建设。

专栏9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业发展

新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材料及产品。积极开发保温、隔热及防火性能良好、施工便利、使用寿命长的外墙保温材料和保温体系、适应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需求的新型保温材料及结构体系,开发高效节能门窗、高性能功能性装饰装修功能一体化技术及产品;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等建材推广;高效建筑用空调制冷、采暖、通风、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领域设备开发及推广。

(五)构建数据服务体系

健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统计体系,不断增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强化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提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宏观决策和行业管理水平。建立并完善建筑能耗数据信息制度。加快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数据资源服务,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整合政府数据、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资源,实现数据信息的搜集、处理、传输、存储和数据库的现代化,深化大数据关联分析、融合利用,逐步建立并完善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最大限度激发微观活力。

五、规划实施

(一)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财政、税收、金融、土地、规划、产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创新。研究建立事权对等、分级负责的财政资金激励政策体系。各地应因地制宜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的积极性。研究对超低能耗建筑、高性能绿色建筑项目在土地转让、开工许可等审批环节设置绿色通道。

(二)强化市场机制创新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创新节能与绿色建筑市场运作机制,积极探索节能绿色市场化服务模式,鼓励咨询服务公司为建筑用户提供规划、设计、能耗模拟、用能系统调适、节能及绿色性能诊断、融资、建O、运营等“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引导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运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积极搭建市场服务平台,实现建筑领域节能和绿色建筑与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融资及技术能力的有效连接。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绿色信贷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应用,鼓励和引导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将满足条件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纳入绿色信贷支持范围。

(三)深入开展宣传培训

标准化建筑设计篇7

一、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体系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体系分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基础标准是指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术语、计量单位、符号、图形、模数、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的标准。在某一专业范围内普遍使用的标准的基础标准例如《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通用标准一般是指为标准化对象制订的共性标准,具有广泛性,涵概率比较高,适用的方面比较广,也可以作为专门使用的标准与依据,比如具体的卫生与环保要求、施工要求管理技术等,通用标准主要有《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专用标准指的是针对标准化对象的通用标准的补充与延伸的专项标准,覆盖面较小。比如适用于工程的规划、施工等步骤的质量验收要求与方法,关于卫生、环保的要求与规定也属于专用标准的范畴。

二、建筑给排水设计工作体系的应用分析

2.1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给排水设计体系

近年来,我国经过一系列的建筑给排水项目的实践,吸取了丰富的经验,矫正了相关的错误,并紧跟国际的科学技术,借鉴国外的优秀的案例与经验,结合实际进行给排水的具体设计。建立健全的建筑给排水体系是建筑设计工程的基础,我国在适当借鉴国外宝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建筑室内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正在不断完善建筑给排水设计步骤与应用程序。我国的建筑由于需求量巨大,对于排水资源的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一直结合实际的需求,进行科学化的体系构建。在建筑给排水设计工程中,要充分利用实践人员的经验与专业知识建立完备而合理的排水设计体系,加快建筑给排水设计工作体系的完善。

2.2规范设计标准,保证建筑使用效果

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与进步,居民对建筑设计的舒适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建筑设计系统正逐渐面向智能化的发展道路。在高层建筑的设计中,充分考虑到防火设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因此这就要求我们不断规范设计标准,提高标准体系的执行力,全面协调与兼顾建筑设计的各个环节。建筑管理与设计人员遵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规范,对于高层建筑更要加强管道体系的构建,做好防火设计工作,比如利用防火套管等措施进行防火;还应保证建筑室内良好的排水性,全面提高居民使用建筑的安全性与舒适度。我国建筑的排水设备地漏装置不合理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因此建筑设计师应将民用住宅建筑的建设中的生活给排水设计作为重点,在设计中应把握用户需求,按照设计规范标准对地漏装置进行合理的设计,尤其是阳台、卫生间等地方的地漏设计。在建筑空间设计地漏的过程中,设计人员与施工人员应对管线的沉积性进行检验,严防有害气体的产生,对居民健康造成危害。我国的很多建筑设张德银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计都忽视了地漏设计,尤其是装修过多次的建筑,容易造成地漏数量的减少,当建筑缺少地漏装置的支持,水分就会渗入地板,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与损失。在建筑给排水设计中,要按照设计的规范标准进行管线的布置,先根据实际情况排水管线位置的确定,利用设计标准体系进行规范,保证管线处于适当的间距。同时要注意普通塑料排水管道的使用,防止因其管壁太薄而发出共振噪音,对居民的日常生活产生影响。

三、建筑给排水应用方案优化与应用

3.1建筑给水设计的方案优化与应用

建筑的给水系统主要包括给水管道以及民用消防给水等内容。一般对于面积较大的住宅楼都会设置多个卫生间,在建筑设计中卫生间与厨房会保持一定的距离,因此会导致水管道长度的增加。目前市场上的排水管道的型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适用面积与使用距离都在一定的范围内,为了保证卫生间与厨房间足够的距离,只能通过增大住宅面积这种方式进行解决。当建筑设计中的住宅增加,相应的管道长度也会随着加长,而管道长度增加会容易导致管线末端出现噪音,不仅会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困扰与麻烦,还会造成供水管道的压力过高,一旦超过一定的压力负荷,管道的不稳定性就会增加,从而产生更频繁的震动现象,造成恶性循环,给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更大的不便。在建筑给水设计中考虑到居民生活影响的因素,在选材上尽量挑选噪音较小的给水管道,同时要对建筑的大小与比例进行合理的设计,尽量减小给水管道的长度,避免供水自来水源头压力过高而引起的相关问题。民用消防给水也是建筑给水的重要途径。通常民用建筑的设计中会专门设有消防给水系统,方便应对居民生活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在建筑物设计施工中,要遵循以用户的实际需求为基础,为用户提供便利与人性化的服务,实现建筑给排水施工中所有环节的协调。对于高层建筑要合理的进行消防系统的设计,按照排水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与施工工作,使用合适型号的排水管,有效的对火灾情进行控制。对于塑料排水管要进行管径的控制,还要根据实际需求设立消防水泵,保证居民建筑物内部的消防水栓的安全设计与施工,有效的对火灾蔓延进行防治,提现建筑设计的合理性与经济性。但是居民在使用建筑消防系统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对各种可能的问题有预见与防备措施,因此在建筑进行给水系统设计时,设计师应充分考虑到消防用水系统设置的合理性,结合实际根据建筑的地形与布局进行给水设计。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的给水系统要采用分组供水的形式,在实际中应根据具体的面积来做详细的规划与分组。当建筑发生火灾时利用分组供水系统就可以提高灭火效率,对灾情能进行有效的控制;在建筑设计中可以通过设置安全阀等装置的方式进行给水设计,在居民日常生活中,住宅中的压力管道压力会因为各种因素而变大,尤其是对于压力容器,压力的迅速增大会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阀等泄压装置的安装能有效进行管道与压力容器的泄压,还可以在消防给水系统中设置回流管道泄压装置,对居民生活的意外事故具有更大的保证。另外,在建筑的设计中,还应尽量减少给水压力值,增强管道的承压能力,提高建筑给水管道的稳定性,保证给水系统的完整性。

3.2管道排水方案的优化与应用

建筑的排水系统主要指的是排水管道、地漏等。传统的排水管道的材质是铸铁,但是由于铁暴露在空气中容易生锈,因此对居民的正常使用造成了困扰。目前,我国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新型排水管道,这是一种以塑料为主要构造材料的管道,能有效缓解生锈现象的发生,在建筑管道设计中得到了逐渐的应用。但这种管道材料也一些缺点,比如噪音大,容易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塑料材质比其他材质更容易产生噪音,因此设计师在建筑设计中应尽可能的做好塑料管道设置的优化,将管道设置在远离客厅与卧室的范围,也可通过安装消音装置减少管道噪音的影响。有排水需要的房间都可能会设置地漏,比如浴室、厨房等,虽然地漏这种排水方式不常见,但是一般认为厨房等地排水量较大,如果发生流水故障就会造成较大量水的流失,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还会给居民生活造成不便,因此设置地漏是十分必要的。在建筑物设计过程中要对地漏设计进行优化,按照我国的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进行实施与设计,控制地漏水封的深度,与防涸功能的相适应,摒弃传统的地漏设计的应用。在在建筑物设计过程中对于特殊地段应采用特殊的地漏设置比如在淋浴间工作中,可以采用DN75型号地漏,将地漏与存水弯配合使用,不提升了美观性,还对水封深度进行了有效的控制。给水管设计中需要采用正规化的土建支模,为了防止建筑在浇筑过程中出现渗漏,土建施工过程中就可以采取相关的措施比如预埋套管的方式防止漏水现象的发生。排水管道在材料选择上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选用特殊的隔音材料,管道在施工中也可以加入减压阀门,从而更好的防止了共振噪声的产生,为居民创造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3.3节能设计的应用

在建筑物设计中还应结合节能性分析,严格按照规范设计标准进行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设计。近年来,太阳能环保系统的设置为建筑设计增加了可持续发展性,太阳能热水器利用了无污染、低耗能的太阳能,有效地利用了清洁能源为建筑经济创造了巨大的效益。节水型器具的广泛普及与运用,不仅有效节约了水资源,还节省了居民的经济开支。如今很多住宅建筑都设置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包括平板式太阳能集热器、恒温水箱以及贮热水箱等部分。工作的原理是利用太阳能循环泵供水对贮水箱的自来水进行加热,加热后的水就可以进入贮热水箱,通过贮热水箱与恒的连接,保持太阳能系统中证恒温水箱的水温。

四、结束语

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体系的建立应遵循规范设计标准,同时考虑到节能设计原则,做好建筑给水排水工作,有效地保证建筑设计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我们应全面协调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各个环节,以居民实际生活需求为基础,在实践中逐渐完善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体系,不断创新建筑给排水工程体系的应用。

参考文献

[1]颜正惠.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设计优化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

[2]黄玉珠,王峰.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的应用分析[J].中国给水排水,2012,10:29-31.

[3]何辉.浅谈高层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方法[J].城市建筑,2013,24:179.

[4]李雄华.BIM技术在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中的应用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09.

标准化建筑设计篇8

经济效益就是在经济活动中,以尽量少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使用价值。因为衡量经济效益,不仅要看产品的价值―它所消耗的劳动,更重要的是它的使用价值。只有产品符合社会需要,才能使它的劳动消耗获得承认,才能使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得以实现,这才算是有了真正的经济效益。建筑经济效益就是要为社会提供劳动消耗低和使用价值高的建筑物。也就是在建筑物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安装的全过程,不断降低劳动消耗和持续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一定的质量表现为一定的数量。满足建筑物质量要求的最佳数量指标,就是我们用以衡量劳动消耗和使用功能的标准。没有标准,就失去了衡量和促进建筑经济效益的依据。作为一个工程师、 建筑师和经济师, 凭着他们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应该考虑如何在建筑工程上实现最佳经济效益。这就离不了建筑定额、标准、规范、规程, 等等,通过理论和实践体现建筑经济效益的总结性的标准文件。

1、建筑物的商品性质和使用价值

建筑物是房屋的构筑物的总称。它直接建造在使用地点的土地上, 起到住人和载物的作用。它概括了房屋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土木工程范畴,是建筑业的产品。建筑物作为商品,有如下一些特点:

1.1 群体性。往往由一组不同功能的建筑物组成,发挥总体的作用,来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因此,在同一地点,要由不同专业、不同工种、不同工艺交叉生产。不象一般商品, 采用比较单一工艺,不受干扰地进行生产。

1.2 固定性。每一建筑物都要固定在一定地点的土地上,分散进行生产。不象一般商品能够集中生产,自由运输。

1.3 单件性。每一建筑物都要与周围环境结合。由于环境、地基承载力的变化,只能单独设计生产,不象一般商品,同一类型,成批生产。

1.4 协作性。每一建筑物从设计到施工,需要很多性质完全不同的工种,协作配合,才能进行生产。不象一般商品,只需要单一或少数工种配合就可以生产。

1.5 复合性。很多建筑物都是现场建造和工厂预制相结合的复合体。预制程度愈高,建筑工业化的水平也愈高。不象一般商品, 都是在工厂生产组装而成。

1.6 预约性。建筑物不象一般商品,可以拿到市场交换,只能在现场根据要求进行生产。因此,选择生产厂家,通过投标、竞争、订约、成交,就成为建筑业物质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也就是事先要对这项产品的工期、造价和质量提出要求,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必要的监督。

因此, 我们在预约和组织生产建筑物时, 必须针对上述建筑所特有的商品性质, 采取相应的措施, 组织生产和监督检查, 才能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筑物的使用价值,是商品所必备的属性,它表现在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对建筑物的各种需求。作为建筑物的使用价值,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适用性。任何建筑物首先要满足它的使用要求。例如住宅,要满足居住的要求;影剧院要满足文娱的要求; 各类工厂要满足生产的要求; 输水管线要满足供排水的要求;水电站要满足发电的要求;码头要满足船舶停靠装卸货物的要求。凡此种种,不同的使用功能,都要求制定一系列专门的建筑标准;(2)可靠性。任何建筑物都必须坚实可靠,足以承担它所负载的人和物的重量、风雪和自然灾害

的侵袭。这就要求根据不同性质的工程结构,制定一系列结构标准;(3)耐久性。任何建筑物都要考虑满足它的使用年限和防止水、火和腐蚀性物质的侵袭。这就要求在建筑材料、构造上制订一系列的标准;(4)美观性。任何建筑物都要根据它的特点和所处的环境,为人类提供赏心悦目、丰富多彩的造型和景观,这就要求对建筑物的型体、装饰、园林绿化等方面制订一系列的标准;(5)经济性。建筑物作为商品,当满足了适用、可靠、耐久,美观等各种要求以后,能否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主要取决于它的经济性。只有做到物美价廉,才能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所以也要制订一系列定额、标准作为衡量、控制造价的指标。

2、建筑标准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基础

建筑物的使用价值,就在于以符合适用、可靠、耐久、美观等各项要求和符合当前经济上最优条件所制订的各项建筑标准,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因此,制订建筑业的各类建筑标准,就成为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基础。而这些建筑标准的制订, 都是通过科研和生产实践,肯定合理的指标, 通过鉴定, 以建筑标准的形式,在不同的实施范围,用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地区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形式颁发。建筑标准依其作用的不同,又可分为名词术语、图例符号、模数、气象参数等类基础标准;满足安全、卫生、环保要求以及工期、造价、劳动材料定额等控制标准;试验检侧、设计计算、施工操作、检查验收鉴定、安装技术等方法标准;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建筑机具、模具等产品标准。为了国内外竞争的需要各类建筑品的生产工厂,还可以编制比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要求更高的内控标准、超前标准以及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等等。

建筑企业保证建筑物设计施工质量,除了要依据上述各类技术标准外,还要制订包括计划管理、工序管理、物料管理、机具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标准。

上述这些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不仅是勘察、设计、施工企业据以生产的标准,也是国家据以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的标准。结合当前建筑业改革的形势, 政府部门为了提高建筑经济效益, 对建筑业有关标准的修订、颁发、管理,已是刻不容缓。而这些标准的编修颁发工作不是一劳永逸,它要随着生产的发展,技术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充实、更新。所以每个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都要落实到编制管理单位长期管理,才能为不断提高建筑经济效益,奠定良好的基础。

3、建筑标准化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手段

建筑标准化就是人们在建筑活动中,为了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应遵循的规则,作为指导人们进行建筑实践的依据。建筑物是一个复合产品,它是由多种多样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 建筑设备在现场组建而成,往往涉及到几十几百个生产单位。为了组织建筑产品的社会化生产、商品化供应,必须运用模数化、定型化、体系化、综合化等方式,在严密分工和广泛协作的基础上,提高劳动生产率, 降低成本。因此, 建筑标准化工作对提高建筑经济效益起到不可缺少的纽带作用。

3.1 模数化。建筑模数是一种选定的建筑标准尺度单位,作为建筑物、建筑成材、建筑构配件、建筑设备等尺寸间相互协调的基础。我国 《建筑统一模数制 (CB12―73)》规定以 100 毫米作为模数的基础,称为基本模数;基本模数的倍数,称为扩大模数;基本模数的分数, 称为分模数。建筑设计上一切尺寸小至缝隙的留置,大至建筑物的跨度、 柱距、 层高, 均须按规定的分模数、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数列和幅度采用。协调建筑物构造尺寸与建筑成材、建筑构配件和建筑设备相配合,对减少尺寸类型、简化品种,扩大构件制品的通用性和互换性, 起到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3.2 定型化。定型化是对大量重复修建使用的各种类型房屋、构筑物、建筑、配件、建筑设备以及施工机具、模具等,结合地区具体条件,经过科学试验和实践检验,通过鉴定编制成系列化的标准图或通用图,编制好定型产品目录,供设计、生产、施工选用,借以提高设计效率、确保设计质量,发展专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促进建筑工业化水平,获得建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搞好定型设计,必须与有关生产、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解决每一个存在的问题。同时还要解决好工业化生产与多样化的矛盾,满足不同类型建筑产品灵活多样组合的需要。

3.3体系化21世纪以来,我国标准化工作,又进一步向体系化方向发展。体系化就是把建筑物组建的全过程,从使用功能、平立面组合、艺术造型、结构布置、材料选择、构配件生产、施工工艺、施工机具、施工组织、技术经济效益等各个环节,进行通盘考虑,综合研究,配套解决,选择经济效益最佳方案,形成从设计、生产到施工的成套技术文件,进行建筑物的设计施工。这对组成专业化建筑体系公司,全面承担规划、设计、生产、施工任务,经济效益尤为显著。目前国内在房屋建筑中已推广的建筑体系有预制框架体系、预制排架体系、升板体系、滑模体系、大板体系、大模板体系、预应力板柱体系、隧道模体系、盒子体系等。

3.4 综合化。是目前我国在制定各类产品标准工作上的新发展。综合标准化是指在制定或修订某项产品的质量性能指标、技术条件和参数的过程,通过综合分析和平衡,对所涉及的有关标准,同时进行制定或修订,使各种标准能协调、统一、配套形成体系,以保证标准的顺利实施和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时, 在某项标准指标提高以后, 其他各项相关标准也必须及时调整,才能适应新发展的需要。例如当前在钢门窗综合标准化的工作中,除了修订钢门窗本身的规格质量标准外,还要确定建筑物门窗洞口的基本尺寸,也要考虑建材生产平板玻璃的规格尺寸, 经过协调以后, 玻璃的出材率从过去的50%~70%上升到85%以上。而冶金部主管的窗框钢截面尺寸的允许偏差,也要进行协调,才能保证钢门窗的质量。同时轻工部主管的门窗五金配件,也要与钢门窗的规格尺寸,配套制定。只有通过跨行业的协调,才能形成钢门窗综合标准化体系,从而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4、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保障

为了达到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目的,制定各项建筑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只算完成了工作的一半,其次就是这些标准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筑企业包括勘探、设计、施工和产品生产各单位。为了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需要建立建筑质量保证体系;而各级政府建筑主管部门为了保证建筑物的社会效益,需要建立建筑质量监督体系,实行第三方认证制度。

建立建筑质量保障体系,就是在建筑物规划、设计、施工、维修的全过程,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它改变了过去对工程质量事后检查的消极方式,而代之以生产过程中的积极控制。全面质量管理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全面性、预防性、科学性和推进性。全面性就是以生产的全过程、全企业和全员的管理为内容,把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联系在一起的控制方法;它的预防性就是以预测、预控、预防为主,把影响质量波动的因素控制起来, 消灭在生产过程中;它的科学性就是一切用数据说话,把生产活动中反映出来的各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从中找出规律,以便进行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它的推进性就是在企业中建立各种质量控制小组(QC 小组),不断通过 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理) 四个循环阶段,推进企业的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持续地提高和不断改善。目前全面质量管理这门管理科学,已在我国一些建筑设计、生产和施工单位中推行,取得良好的效益。

标准化建筑设计篇9

经济效益就是在经济活动中,以尽量少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使用价值。也就是在建筑物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安装的全过程,不断降低劳动消耗和持续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一定的质量表现为一定的数量。满足建筑物质量要求的最佳数量指标,就是我们用以衡量劳动消耗和使用功能的标准。没有标准,就失去了衡量和促进建筑经济效益的依据。作为一个工程师、建筑师和经济师,凭着他们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应该考虑如何在建筑工程上实现最佳经济效益。这就离不了建筑定额、标准、规范、规程,等等,通过理论和实践体现建筑经济效益的总结性的标准文件。

1、建筑物的商品性质和使用价值

建筑物是房屋的构筑物的总称。它直接建造在使用地点的土地上,起到住人和载物的作用。它概括了房屋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土木工程范畴,是建筑业的产品。建筑物作为商品,有如下一些特点:

1.1群体性。

往往由一组不同功能的建筑物组成,发挥总体的作用,来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因此,在同一地点,要由不同专业、不同工种、不同工艺交叉生产。不像一般商品,采用比较单一工艺,不受干扰地进行生产。

1.2固定性。

每一建筑物都要固定在一定地点的土地上,分散进行生产。不像一般商品能够集中生产,自由运输。

1.3单件性。

每一建筑物都要与周围环境结合。由于环境、地基承载力的变化,只能单独设计生产,不像一般商品,同一类型,成批生产。

1.4协作性。

每一建筑物从设计到施工,需要很多性质完全不同的工种,协作配合,才能进行生产。不像一般商品,只需要单一或少数工种配合就可以生产。

1.5复合性。

很多建筑物都是现场建造和工厂预制相结合的复合体。预制程度愈高,建筑工业化的水平也愈高。不像一般商品,都是在工厂生产组装而成。

1.6预约性。

建筑物不像一般商品,可以拿到市场交换,只能在现场根据要求进行生产。因此,选择生产厂家,通过投标、竞争、订约、成交,就成为建筑业物质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也就是事先要对这项产品的工期、造价和质量提出要求,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必要的监督。

因此,我们在预约和组织生产建筑物时,必须针对上述建筑所特有的商品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组织生产和监督检查,才能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筑物的使用价值,是商品所必备的属性,它表现在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对建筑物的各种需求。作为建筑物的使用价值,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适用性。任何建筑物首先要满足它的使用要求。例如住宅,要满足居住的要求;影剧院要满足文娱的要求;各类工厂要满足生产的要求;输水管线要满足供排水的要求;水电站要满足发电的要求;码头要满足船舶停靠装卸货物的要求。凡此种种,不同的使用功能,都要求制定一系列专门的建筑标准;(2)可靠性。任何建筑物都必须坚实可靠,足以承担它所负载的人和物的重量、风雪和自然灾害的侵袭。这就要求根据不同性质的工程结构,制定一系列结构标准(;3)耐久性。任何建筑物都要考虑满足它的使用年限和防止水、火和腐蚀性物质的侵袭。这就要求在建筑材料、构造上制订一系列的标准;(4)美观性。任何建筑物都要根据它的特点和所处的环境,为人类提供赏心悦目、丰富多彩的造型和景观,这就要求对建筑物的型体、装饰、园林绿化等方面制订一系列的标准;(5)经济性。建筑物作为商品,当满足了适用、可靠、耐久,美观等各种要求以后,能否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主要取决于它的经济性。只有做到物美价廉,才能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所以也要制订一系列定额、标准作为衡量、控制造价的指标。

2、建筑标准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基础

建筑物的使用价值,就在于以符合适用、可靠、耐久、美观等各

项要求和符合当前经济上最优条件所制订的各项建筑标准,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因此,制订建筑业的各类建筑标准,就成为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基础。而这些建筑标准的制订,都是通过科研和生产实践,肯定合理的指标,通过鉴定,以建筑标准的形式,在不同的实施范围,用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地区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形式颁发。

建筑企业保证建筑物设计施工质量,除了要依据上述各类技术标准外,还要制订包括计划管理、工序管理、物料管理、机具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标准。

3、建筑标准化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手段

3.1模数化。建筑模数是一种选定的建筑标准尺度单位,作为建筑物、建筑成材、建筑构配件、建筑设备等尺寸间相互协调的基础。我国《建筑统一模数制(CB12―73)》规定以100毫米作为模数的基础,称为基本模数;基本模数的倍数,称为扩大模数;基本模数的分数,称为分模数。建筑设计上一切尺寸小至缝隙的留置,大至建筑物的跨度、柱距、层高,均须按规定的分模数、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数列和幅度采用。协调建筑物构造尺寸与建筑成材、建筑构配件和建筑设备相配合,对减少尺寸类型、简化品种,扩大构件制品的通用性和互换性,起到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3.2定型化。定型化是对大量重复修建使用的各种类型房屋、构筑物、建筑、配件、建筑设备以及施工机具、模具等,结合地区具体条件,经过科学试验和实践检验,通过鉴定编制成系列化的标准图或通用图,编制好定型产品目录,供设计、生产、施工选用,借以提高设计效率、确保设计质量,发展专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促进建筑工业化水平,获得建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3 体系化。21世纪以来,我国标准化工作,又进一步向体系化方向发展。体系化就是把建筑物组建的全过程,从使用功能、平立面组合、艺术造型、结构布置、材料选择、构配件生产、施工工艺、施工机具、施工组织、技术经济效益等各个环节,进行通盘考虑,综合研究,配套解决,选择经济效益最佳方案,形成从设计、生产到施工的成套技术文件,进行建筑物的设计施工。这对组成专业化建筑体系公司,全面承担规划、设计、生产、施工任务,经济效益尤为显著。

3.4综合化。是目前我国在制定各类产品标准工作上的新发展。综合标准化是指在制定或修订某项产品的质量性能指标、技术条件和参数的过程,通过综合分析和平衡,对所涉及的有关标准,同时进行制定或修订,使各种标准能协调、统一、配套形成体系,以保证标准的顺利实施和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时,在某项标准指标提高以后,其他各项相关标准也必须及时调整,才能适应新发展的需要。

4、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保证

为了达到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目的,制定各项建筑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只算完成了工作的一半,其次就是这些标准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筑企业包括勘探、设计、施工和产品生产各单位。为了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需要建立建筑质量保证体系;而各级政府建筑主管部门为了保证建筑物的社会效益,需要建立建筑质量监督体系,实行第三方认证制度。建立建筑质量保证体系,就是在建筑物规划、设计、施工、维修的全过程,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它改变了过去对工程质量事后检查的消极方式,而代之以生产过程中的积极控制。全面质量管理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全面性、预防性、科学性和推进性。全面性就是以生产的全过程、全企业和全员的管理为内容,把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联系在一起的控制方法;它的预防性就是以预测、预控、预

标准化建筑设计篇10

德国、法国、英国、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建筑节能领域积累的先进经验也表明,建筑领域节能潜力巨大;法规、节能目标和技术标准构成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标准是实现建筑节能目标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建筑低碳绿色发展的重要技术政策;建筑用能管理,遵循着从建筑本体的措施控制,到建筑能耗的目标控制,再到一次能源的利用效率控制的发展规律。

我国建筑节能工作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1986年原建设部批准第一项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05年以来,建筑节能及相关标准的修订工作,得到了深入发展,“十一五”期间全面实施以四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核心的建筑节能标准群,为顺利实现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目标1.1亿吨标煤做出了重要贡献。也必将在全国节能减排形势不断严峻的情形下,为实现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目标1.16亿吨标煤做出重要贡献。

二、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初步建立

建筑节能标准,是推动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手段,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我国就开始为民用建筑制定相应的节能标准。2005年,我国针对全国不同气候区,涵盖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的节能50%节能设计标准体系已基本建立。至今,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节能30%、节能50%和节能65%。

针对居住建筑,1986年原建设部了我国第一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即《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86)。该标准适用于严寒寒冷地区的采暖居住建筑,提出了节能30%的目标。1995年,完成第一次修订,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节能目标提高到50%。2010年,完成第二次修订,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节能目标提高到65%。2001年原建设部了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2010完成第一次修订,节能目标50%一直沿用,没有变化。2003年原建设部了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节能目标50%,该标准正在修订中。

针对公共建筑,2005年原建设部了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自2005年7月1日实施,提出了针对“基准建筑”节能50%的公共建筑节能目标,目前该标准正在修订中。2009年了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176-2009)。

目前,我国许多地区已在推进建筑节能第三阶段节能65%的目标,从标准颁布和实施的时间来看,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比相同气候区的地方标准滞后,如北京、天津、河北、大连、黑龙江、兰州等地,《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于2004年7月1日实施;《大连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节能65%)规定》,2006年1月1日实施;《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2007年5月1日实施;《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2008年6月1日实施。

与此同时,在全国大规模推进节能65%设计标准遇到困境。由于气候条件、节能技术的节能效果、节能率计算方法以及不同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的影响,夏热冬冷与夏热冬暖地区,尚未大规模推进节能65%设计标准,仅重庆、上海等地颁布了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其实施时间分别为2008年1月和10月。

绿色建筑方面,2006年,建设部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2007年又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开始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 此外,《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各省市也依据新颁布的绿色建筑标准,制定符合当地气候条件、地方建筑传统的绿色建筑实施细则和评估办法,形成比较完善的绿色建筑评估标准规范体系。

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为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先后了《风力发电机组 设计要求》(JB/T 10300-2001)、《离网型户用风光互补发电系统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19115.1-2003)《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标准》(GB/T50604-2010)、《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2010)以及《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JGJ/T264-2012)等标准。

此外,围绕大力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部先后批准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JGJ154-2007)、《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2008、《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2009)、《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2009)、以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等几十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至此,覆盖设计、施工、验收、评价等环节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初步形成。

三、标准体系尚需完善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一般是指工程建设标准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和衔接,成为一个科学的有机整体。从理论上讲,标准体系就是一定数量(包括现行、在编和拟编)的标准项目,按照其相互间内在或外在的关联关系,遵循一定的划分或组合规则,为实现某项或多项目标而构成的一个或多个标准系列或集合。建立并实施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可以达到全面覆盖、避免重复和矛盾,做到以最小的资源投入获得最大的标准化效果的目的,可以实现对工程建设标准化的科学管理和标准项目的合理布局,从而保障建筑节能工作有据有序进行。

建筑节能标准属于工程建设标准,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子体系。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可按专业、行业、主题等分别构建不同的标准体系。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属于主题标准体系,从形式上尽量与既有的其他专业标准体系相统一,由体系综述、标准体系框架图、各“层次”标准体系表、各标准项目适用范围说明等构成。

建筑节能为非传统专业,其构成不同于传统的专业标准体系,它必须融合其他各专业技术,通过对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到运行管理的各环节进行协同控制,从而达到节能目标要求,其在专业技术上的综合性和目标上的唯一性决定其体系内各标准间无法存在共性提升等涉及学科内涵的关系。因此,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中的层次间更多地体现了控制指导或技术产品的支撑关系;同层次不同环节间的标准,其内在关系将反映于原相应专业的标准体系中。

建筑节能体系框架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目标层次,即某气候区某类建筑的节能目标;二是工程标准层次,即从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管理等多个环节加以控制,达到提高建筑能效的目标;三是产品层次,即要实现以上环节的节能目标所必需的节能产品、材料与设备支持。该体系满足PDCA四阶段循环理论要求,即制定目标和计划(Plan)、执行计划(Do)、检查计划和目标完成情况(Check)、对计划进行调整并不断改善(Adjustment)。因此,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框架是科学的。

然而,进一步分析我国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中的各项标准,只是基本覆盖了工程层次到产品层次的标准,涵盖了建筑设计、建造、运行和评价环节,但目标层次方面,仍以主要目标要求依附于有关的技术法规或行政法规当中的形式存在,尚缺乏真正意义上目标层次的标准。因此,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是重局部过程控制措施,缺总体目标层次标准。PDCA环节缺失,无法实现循环,无法实现更高的管理目标,更无法回答实施建筑节能标准达到了怎样的效果、实施建筑节能标准中国建筑能耗实现了怎样的控制等问题。

这也是由我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制定过程造成的。我国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节能30%、节能50%和节能65%。基准是以各地1980-1981年住宅通用设计的建筑物的耗热量指标计算值,经线性处理后的数据作为基准能耗;在此能耗值的基础上,确定节能居住建筑全年的采暖能耗降低的比例,作为节能目标;再按此节能目标对建筑、热工、采暖、空调系统设计提出节能措施要求。因此,我国各气候区域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共同点都是采用过程控制指标,如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体形系数、窗墙比等)、采暖空调系统(设备)性能指标(主机性能系数COP(EER)、空调系统设计能效比DEER、输送能效比ER、室外管网输送效率、锅炉效率)等性能评价指标,以及建筑节能分项综合指标(建筑物耗热量、耗冷量、采暖、空调全年用电量),但也是采用动态模拟分析软件,选取典型建筑按照典型工况计算得到的指标值,并非实际的建筑采暖能耗,无法量化实际的建筑节能效果。

四、建筑用能目标控制的必要性

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有利于减少建筑能耗,节约能源;有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传统建筑业的改造和提升,转变城乡建设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实现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为此,国务院文件多次要求编制建筑能耗标准。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要求加快完善法规标准规定:完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能耗标准等。2011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207号)明确规定:(一)严格执行节能标准。把能耗标准作为建筑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建筑的建设。(二)加强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能耗限额标准。(三)实施能耗限额管理。2011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规定: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

建筑能耗标准对国家能源安全、低碳发展战略、对建设两型社会、对建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深化建筑节能工作亦有重要作用。目前,为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住建部已启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能耗标准”编制工作,为尽快实现建筑节能工作从措施控制向目标控制转变提供技术支撑。

建筑能耗标准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国家标准,遵循了“研究先行”的原则。研究过程中,在近年建筑能耗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的基础上,研究了建筑能耗指标现状值,约束值、引导值的作用与意义,借鉴了发达国家建筑能耗标准制定的先进经验,考虑我国国情,提出了建筑能耗标准编制技术路线:以统计、监测、审计的实际运行能耗数据为基础,以降低高能耗建筑的实际能耗值为目的,并结合我国当前建筑节能技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建筑能耗标准,为国家宏观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建筑设计是影响建筑用能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现行的节能设计标准从本质上来讲是通过建筑朝向、窗墙面积比、体系系数、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以及用能设备性能的规定来提升设计阶段的节能设计水平,从而为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打下良好基础。

总之,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开展建筑能耗标准编制,加快建筑能耗标准的出台,有利于严格控制新建建筑能耗水平;有利于提升建筑用能管理水平,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有利于规范建筑节能市场良性、健康发展,推动EMC及建筑碳交易等市场行为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建筑节能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有利于引导良好的建筑用能行为习惯,减少能源浪费。

标准化建筑设计篇11

1.1城市规划

“因地制宜”是建筑设计的一个基本准则。建筑标准层平面形状多受基地大小、形状、位置朝向的影响:小块方整基地,多选几何形标准层平面;地块若窄而长时,就不宜采用进深大的平面,多选择狭长形状,适于选取线形标准层平面;地处十字口,丁字口,锐角交叉口或地块小而不规则时,建筑标准层平面形状就要针对具体的地形、朝向而精心设计,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建筑形象要从各方面收到良好视觉效果,对标准层平面进行凹凸曲折、立面切割等处理手法与地块相适应,往往会设计出比较新颖的方案。

此外,道路走向、日照要求、停车场的布置,尤其是地下停车的设置,都是影响标准层平面选择的重要因素。

1.2景观环境

景观环境直接、间接地影响到建筑物的平面形状。从标准层设计的角度来看,照应现有城市的景观特色就更有意义。尤其是高层建筑的形象,主要是由标准层平面形式和标准层之间关系决定,使得高耸的标准层体系与周围城市环境取得相得益彰的效果。

1.3使用功能的限制

不同功能的使用特征不同,标准层的空间格局自然不同,例如:对于工作人员来说,需要有一个比较安静的环境、良好的视觉景观和灵活可变的弹性空间;对于旅客来说,需要一个安全、健康、私密并服务高效的个人空间;对于居民来说,需要一个亲切、温馨且能够互相交流的家庭空间;对于医院来说则需要一处轻松、便捷、赋有生机的治疗空间……所以标准层的功能空间的大小、尺度、交通设置都要有所侧重,包括空间的限定,氛围的营造,室内的绿化等各有千秋。

1.4建筑造型的要求

标准层形状多种多样,平面的外轮廓是反映建筑形体最直接的元素,它既是最自由的,也是最严谨的,除了要考虑功能区域的组织,还要考虑面积实用率、造型空间实用性、空间利用宽容度等。建筑造型要做到新颖别致,但又不能以牺牲技术经济的合理性为代价,要做到统筹兼顾、良性发展。

2.标准层设计的基本原则

2.1重复性原则

标准层的竖向积层,向空中发展是含有标准层建筑的固有属性。有效水平重叠与合理垂直贯穿是建筑标准层设计的基本精髓,揭示出多、高层建筑的实质构成。为此,重复性是标准层设计要遵守的最为基本原则。这种重复可从以下两方面来考虑:完全重复和部分重复。

完全重复是最为常见和最简单的重复原则,即标准层平面的各项要素都完全一致,如结构体系、设备管线、平面形状、空间划分、使用性质等都是相同的,这样的建筑只要确定好一个标准层平面的若干元素,即可完成整栋建筑主体的设计,是绝对标准化的设计过程。部分重复即除楼电梯间,特别是高层建筑的核心体部分,必须是从头到顶的重复贯通外,其他部分就不一定每层完全重复下来,比如平面形式上的变化,空间布置方式的改变等,能够根据具体需要运用恰当的处理手法加以变化,丰富标准层的内外空间及形态构成。

2.2高效性原则

提高标准层空间的高效利用率、使用率等关系到整栋建筑的综合效益,充分发挥标准层高效性原则是现在以至将来标准层所必须遵守和充分重视的基本设计原则。应尽量采取规则形状,尽量形成方正完整空间,几何轴线尽量对称,室内空间争取多朝向,使用空间形成多元化设置。

2.3安全性原则

标准层的安全性原则主要指交通组织、消防疏散的安全性以及结构材料的坚固性。标准层的交通疏导能力,表现为内部水平、垂直运输的效率,这是保障建筑安全运行的最基本前提,尤其对高层、超高层来说意义更大。

2.4经济型原则

用不同形状的标准层来确定平面规模,拿标准层平面规模大小衡量面积有效率,用面积有效率反映不同层数、高度中垂直体的作用和影响,这些方面可作为评价标准层经济性的尺度,也有助于决策建筑的高度、层数和平面规模。

随建筑层数增加,面积有效率也会下降,如20层建筑的面积有效率为77%,当建筑升高到40层时,面积有效率降至75%,说明层数越高垂直体所占面积越大,扮演的角色越重要,垂直交通和运输问题也变得复杂而不易解决。因此,建筑层数与高度的确定,应有计划地控制,与城市经济技术发展同步。

2.5人本性原则

2.5.1 人性化 标准层人本性设计就是要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宜人的空间尺度、良好的室内通风采光环境、方便快捷的交通效率等都是对标准层人性化设计的体现,在建筑创作过程中要贯彻始终。新一代建筑标准层空间布局更为灵活,空间设计的侧重点应向营造宽松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转变。在设计中“中庭空间”、“景观空间”、“交往空间”、“共享空间”的概念不断被采纳,并与功能空间相结合,为标准层人性化设计铺开道路。另外,室内声、光、热等微气候环境的创建也不容忽视,使人在现代高压的工作、生活状态之余时刻感受对自身的关怀。

2.5.2 可持续性 可持续性建筑标准层设计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设计中要紧紧把握“注重效益、崇尚自然、尊重科学”三个生态建筑基本点。

“注重效益”就是建造房屋少用资源,使用房屋节约能源,它贯穿在生态建筑标准层的设计、选材、运营直至生命终结的全过程。“崇尚自然”就是通过建筑设计和构造的处理手法,实现建筑标准层平面高效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隔热和遮阳。建筑师在标准层设计中,要从建筑朝向选择、标准层平面形状确定、标准层平面内部空间绿化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尊重科学”就是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采用现代科技手段,使建筑标准层的设计达到生态建筑的要求。

标准化建筑设计篇12

绿色生态建筑的理念从提出到形成体系不停在变革,甚至许多房开商为提高房价包装出许多莫需有的模糊性概念掺杂其中,绿色建筑的核心并不是狭义上的建筑高新技术的堆砌,也不是单纯的在建筑内部外部种植更多的绿化植被,形成视觉上的“绿色建筑”。现如今很多地区也在加大力度提升绿色建筑的建设比例,致力于为人们创造生态宜居的居住环境。这里不仅要全面深化落实绿色建筑理念来完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为设计及施工引导及指明行业标准,也需要不断创新绿色建筑设计和技术,保证绿色建筑发展有充足动力。

1绿色建筑理念

绿色建筑在2019年最新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及国家现行规范的相关节能设计标准下开展相关设计工作,是在建筑使用中不断降低建筑能耗的前提下创造出更为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绿色建筑不仅强调生产建设中的绿色环保和节能,强调建筑使用中的绿色环保和节能,更强调的是全生命周期建筑的绿色环保和节能,是贯穿于建筑建设始终的,建设绿色建筑,也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出的,是当前建筑发展的主导方向和内容。

2绿色生态建筑理念下生态宜居住宅设计原则

2.1坚持节能低耗原则

绿色建筑理念下,要进行生态宜居住宅设计,应该要以生态环境可持续做为设计的主要原则,将提高人们的居住品质和健康高效生活需求作为设计的主要目标。在建筑设计中,要确保建筑使用的资源利用率不断提升,最好可以实现循环利用,能够实现最大限度的再生以及可降解能源应用,但不能为建筑节能牺牲居住者舒适度以及降低生活效率。在进行生态宜居住宅设计中,不是简单强调环境层面或是建筑肌理的绿色种植,而是能够充分考虑环境、社会、经济三个层面长远的发展需要,能够确保建筑绿色性能的实现。生态宜居住宅设计要兼顾成本,但是也要考虑后期的效益,例如,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中,应合理规划人行车行流线,配备齐全的生活配套设施,降低居住者的出行成本,做到低碳出行环保出行;在住宅建筑单体设计中,还应该做到对于区域的气候、环境等进行分析,保证建筑充足的日照和自然通风,降低人们电器照明和空调设备的使用需求,尽可能多的使用风能、太阳能、种植屋面隔热等技术减少建筑使用中对于电能的消耗;在建设材料中,通过使用更多的装修集成构件和建筑装配式构件,降低非标准件材料生产过程中过多的能耗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建筑材料的循环使用性和可持续性;在建设的成本中,选择使用更多绿色建材可能成本相对较高,但是后期所能够发挥的生态环境效益却是长远的,需要国家标准的统一指导和相关机构的督促实施,促进建筑行业整体健康持续发展。

2.2坚持健康舒适性原则

绿色建筑的住宅设计中,要打造生态宜居的居住环境,促进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必须要为人们提供舒适的居住空间和室外休憩游走的小区环境,让人们能够在其中感觉到舒适、放松,修正生活方式,构建健康生态的居住理念。要实现住宅的这些功能,必须要确保良好的视觉、声音环境、适宜的温湿度、合理的采光等,这些对于提升居住的舒适感至关重要。在住宅建筑设计中,增加居住空间及小区景观绿化设计,能够带给居住者美感和舒适感,与此同时结合海绵城市和中水系统的理念去针对地下室车库顶板及住宅屋面进行绿化景观设计,不仅避免洪涝灾害且能够有效收集雨水,当雨水被集中利用时,可以用于卫生间冲洗以及居住区植被的灌溉,甚至可以通过过滤和净化,达到安全饮用标准。实现城市居住区良性水文循环,增加水资源有效利用率,有效保护和修复水资源,改善气温和热环境,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提升生活质量,促进生态环境更加和谐美好。

3绿色建筑理念下生态宜居住宅设计对策

3.1深化绿色建筑理念,确保绿色建筑发展增速

要想实现绿色建筑下的生态宜居住宅设计目标,必须要做到以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为指引,正确指导建筑设计师如何运用绿色建筑新技术、新材料开展相关的设计工作,深化绿色建筑理念,促进建筑设计中的绿色环保理念融入,要让社会大众认识到绿色建筑发展到必要性,积极提升绿色建筑市场需求,促进行业发展转变,这对于提升绿色建筑比例具有重要意义。

3.2明确建设目标,落实政策支持

当前,各地要认识到,绿色建筑在生态宜居住宅设计中的积极作用,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做好规划引领,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宜居小区的推广和试点工作,因地制宜的制定绿色生态宜居小区标准。并在设计方案、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备案中严格把关。做到明确目标,建立年度城市绿色建筑规划,例如,到2020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以上;实现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达到50%以上。以此为目标,根据相关部门的职责,将有关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相关部门,并明确责任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压实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防止推诿扯皮。此外,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在安排建设用地、招商引资政策、容积率差别核算、贷款融资、税收优惠、人才培养等方面优先保障绿色建筑产业的有关项目。真正将绿色建筑设计作为重点建筑设计工作来开展,确保绿色建筑设计质量不断提升。

3.3注重建筑节能设计软件运用,体现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的生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