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灾害防治能力合集12篇

时间:2023-09-28 09:51:07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篇1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使全乡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加快建设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

(一)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全面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彻底摸清全乡风险隐患底数。以地震、地质、水旱、气象、林草防火等为重点,开展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重点区域灾害隐患排查,建立全乡贯通、行业领域信息共享的灾害风险数据库。(牵头站所:乡应急办、乡生态环境办)

(二)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工程。

继续实施森林资源培育、退耕还草、固沙防风工程,加强水、气环境和土壤综合治理,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结合生态移民工程和国土绿化倍增行动,全面做好南部山区移民迁出区废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和移民区沙漠治理国土绿化工作,加大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牵头站所:乡生态环境办、乡应急办)

(三)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以农村民居、学校、医院、幼儿园,以及交通生命线、电力、通信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住宅和公共设施等建筑抗震标准。对接上级部门加强一般地区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民居、公共设施的加固改造,实施农村民居加固示范工程建设。科学合理规划应急避难路线和场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站所:乡应急办、各村、乡属单位配合)

(四)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持续加强河道隐患治理,实施移民迁出区山沟治理和山洪灾害防御工程建设,基本完成病险河堤除险加固任务,全面治理挤占河道、排洪沟等空间的建构筑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提高使用水应急保障能力。(牵头站所:乡应急办、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供水站)

(五)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加大对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及地震易发区隐患点的日常巡查和检测。对灾害风险高、工程治理难度大、群众疏散条件困难的区域,结合脱贫攻坚和村居风貌提升等,督促灾害区移民搬迁。(牵头站所:乡应急管理所、生态环境办)

(六)实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着眼长远,立足实际,加快协调,统筹推进,培育组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因地制宜,提前规划,合理储备救灾应急物资,构建乡、村、组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牵头站所:乡应急办、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乡武装部)

(七)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程。

对接气象部门,提升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健全灾害预警信息制度,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及时向社会灾害预警信息。(牵头站所:乡应急管理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办)

(八)实施全民防灾减灾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整合各类资源,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提升宣传教育效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以“5.12”、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时机,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增强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实施防灾减灾知识、安全常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工程,组织经常性地防灾避险应急演练,全面提升自救互救能力。(牵头站所:乡应急办、乡属学校、各村委会)

三、强化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灾害。成立乡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领导小组,针对自然灾害防治中心重大问题和短板弱项,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制度,编制重要规划,形成抓工作合力。乡相关办公室和服务中心要建立完善组织体系,细化任务分工,靠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落实重点任务,加大推进力度。

(二)科学谋划推进。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篇2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10008103

1 引言

长兴县在创建浙江省群测群防“十有县”过程中,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强化县、乡、村群测群防三级网络建设,加强与气象部门的紧密合作,不断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与搬迁,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了长兴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逐步增强,近几年来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长兴县没有发生过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 长兴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长兴县县域面积1 430km2,现辖10镇6乡2街道,行政村254个,总人口62万人。地形复杂、地势西高东低,呈现“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地貌。长兴县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4种类型。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白岘、煤山、槐坎、二界岭等乡镇。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全县易发区面积580km2,占县域面积的40.6%。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滑坡11处,地面塌陷3,崩塌1处、泥石流通13处。2009年发生2处地质灾害。30个地灾(隐患)点共涉及12个乡镇和街道24个行政村,威胁59户、244人、950万财产安全。长兴县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有关。同时,切坡建房、矿山开采、弃碴、修路、陡坡开垦等人为活动也是近年来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3 地质灾害的主要防治措施

长兴县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责,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三级网络的作用,协同各乡镇和部门,出色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全县至今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稳定。第一轮防治规划实施以来,县财政共投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金2 000多万元,完成14个治理项目,搬迁农户4家。

3.1 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长兴县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亲自调研,指导工作,并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今年以来,为了推进十有县深入有序开展,长兴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会议,强调通过创建活动,使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有全面提高。

3.2 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应急机制

近几年建立并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落实各职能部门的防灾职责。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长兴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从2009年起,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纳入到长兴县防汛指挥统一系统中,长兴县防汛办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危害程度及责任人的信息,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乡镇和街道办每年编制年度防治预案。每个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发放到乡镇、村和国土所。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每年暴雨天气,局机关组织了6个应急小分队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协同乡镇做好群众撤离转移工作。

3.3 群测群防网络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预防为主,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部门、乡镇、村三级都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建立了防灾应急机制,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防治网络。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巡查职责暂行规定》,建立巡查台帐和值班记录。制作了《防灾通知书》和《撤离通知书》,遇到特殊天气,向群众下发。每年调整、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今年邀请规划编制单位,对明白卡的发放对象重新进行了一次调查,共发放明白卡110份。

3.4 提升预警预测能力

预警预测能力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前提。为了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每年5~9月在长兴电视台播出地质灾害等级预报。长兴县气象局通过预警信息平台,乡镇分管领导、村级监测责任人及国土部门相关人员发放降雨信息。长兴县国土局利用系统信息平台,发送特殊天气地质灾害防治指令。长兴县防汛指挥部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气象的动态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地推进了防灾预警预报机制的实施。加强技术监测,并在太傅变电所和白岘三洲山2个滑坡(隐患)点安装了滑坡自动伸缩仪。

3.5 推进工程治理和农户搬迁

避让与治理是降低地质灾害危害的有效途径,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2007年长兴县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是采矿权价款的5%。几年来,充分用好、用足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大力推进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到目前已累计完成10项治理工程,搬迁4家。先后完成了煤山尚儒小学后山滑坡、白岘三洲山村茅山后山滑坡、和平周坞山、方家庄滑坡、龙山川步古山庵泥石流等项目的治理,大大减轻了当地的防灾压力。

3.6 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通过电视报道、报纸专栏、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赠送防灾年历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全民普及。根据省厅部署,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建委和县教育局,共同开展了全县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为了贯彻《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精神,2010年4月,为乡镇、部门和村级监测责任人、国土干部职工举办了《条例》讲解培训会。国土局还翻印了2 000本《条例》,发放到部门、乡镇及山区行政村。制作了防灾避灾知识的图片展板,在全县地质灾害及山区行政村进行巡回宣传,进一步提高山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3.7 推进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工作

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长兴县先后完成了《全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长兴县1∶10 000乡镇地质灾害与易发区图编制》、《长兴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修编了《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长兴县的防治、监测与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完成了《长兴县中小学校校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查明了全县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治理、防范奠定了基础。

3.8 开展项目评估,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

从2006年起,长兴县易发区内建设用地都开展了评估工作。几年来,全县共对124个项目完成了评估工作。各乡镇也十分重视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在创建生态乡镇、村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地灾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论证,为各项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4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对策

4.1 领导重视是根本保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益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需要长兴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才能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运行顺畅的良好机制。

4.2 群测群防网络是关键

地质灾害的发生,随机性很大,特殊状况下防不胜防,单靠专业技术部门是不够的,必须走群专结合的道路。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上下联动,层层推进,是当前有力的手段。特别是作为第一线的村级监测责任人,应在地灾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3 预警预测是有效手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准确的气象预测,能有效地指导防范措施,避免盲动。同时抓好日常巡查与监测,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能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开展防灾知识的培训,使山区群众和中小学生掌握识别滑坡、泥石流等类型的征兆,能有效地帮助群众自救。

4.4 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大至规划编制、小至农房评估,即有隐患点的防治,还涉及到交通、水利、旅游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经费投入作保障,就无法顺利推进这项繁杂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长兴县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基础性技术调查、完成了一批灾害点的治理,都依赖于充足的资金支持。通过用足专项资金,到2015年将利用治理、搬迁,使28个隐患点的威胁基本得到消除。

4.5 加强宣传教育是基础前提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形成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全社会积极参与防灾救灾的良好氛围,是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的思想基础。开展防灾知识的普及,能够提高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4.6 基础性调查是技术支撑

开展各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保障,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有针对性。真正摸清全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为防治奠定基础。虽然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面临新的问题。

(1)地质灾害调查的准确度还不能满足防灾的要求,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往往未进入防治视野。

(2)山区农民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防范仍然薄弱。

(3)干部群众对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警惕性有所降低。

(4)茶叶开发、工程建设引发了新的地质灾害,山区农家乐旅游开发大多集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

(5)与邻近县、市相比,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规范化管理、运用专业技术力量等方面还有不少需要提高的地方。

5 长兴县未来防治地质灾害的建议

5.1 全面开展汛期巡查

目前已进入汛期,针对2010年天气异常的情况,应联合防汛办、交通、旅游等部门,对所有隐患点及地质构造复杂、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开展一次防灾工作大检查,尤其是对中小学校舍、山区削坡建房、切山筑路、山区农家乐、水库等加强地灾监测管理。对一些建设时间早、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但未进行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调查梳理,落实责任单位进行危险性评估,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好汛期值班,台风雨天气,做好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2 强化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部门、乡镇的共同防治责任机制。目前正在筹备召开长兴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座谈会,建立部门地质灾害会商制度,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县、乡(镇)、村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走群专结合的路子,提高防灾的群众参与率,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对地质灾害防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考核奖励。对照十有县创建标准,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监测责任人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村级监测网络建设。国土局已经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考核办法》,由乡镇和国土局联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监测责任人奖励1 200元。按照省厅部署,开展创建“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5个到位)国土资源所,使一批基础好的国土所通过达标验收。

5.3 加强预警预报,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提高预警预报水平,使各级防灾责任人能在第一时间及时了解雨情,落实防灾工作。同时,要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落实包括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公安、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组织一次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5.4 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篇3

前言

社会不断变革,生态环境建设的进程不断深入,林业作为改善环境的关键部分,其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而林木病虫灾害的存在导致林木资源质量的下降,无疑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林业的健康发展。目前的病虫害灾害控制工作状况并不理想,技术不够成熟,技术水平亟需提高。因此,如何加强林业技术对病虫灾害的控制成为我们面临的新课题,我们通过深刻的探讨,寻求病虫灾害的应对措施,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技手段,将林业病虫灾害的控制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1、关于林业技术对林木病虫灾害的控制现状

1.1林木病虫灾害防治的概况

林木病虫害防治是指在森林资源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对病虫灾害进行预防和治理的技术手段,通过有效的林木病虫灾害防治工作将病虫灾害造成的林木损害程度降到最低。林木病虫灾害的防治主要分为事先预防和事后治理两个方面,预防的重点在于落实优质的育苗工作和抚育管理工作,为林木资源的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尽可能减少病虫灾害,而事后治理应着重突出林业技术,通过采用科学高效的技术手段,例如生物技术、物理技术以及化学技术等,来应对病虫灾害问题,一定程度上抑制病虫灾害的泛滥,保证林木的品质。

1.2林木病虫害控制的技术问题

目前林木病虫灾害的防治技术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无法实现有效的病虫害控制,影响林木资源的生长,不利于林业的健康发展。在林木病虫灾害的防治技术方面,由于受传统模式的束缚,现行的技术手段仍然停留在较为基础的阶段,相关技术相对落后,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使得防治技术与日益变化的现实状况不相适应,实用性较差,防治效果十分不明显。同时,由于病虫灾害的防治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项目,其作用效果难以在短时间内显现出来,往往导致其被忽视,相关部门及领导对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思想上有一定的松懈,对病虫害防治项目的资金投入与技术支持较少,使得大部分病虫害控制与防治工作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的作为,无法充分发挥出病虫害防治的作用。除此之外,目前林木病虫灾害防治与控制的管理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没有接受系统化的专业教育,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无法应对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更缺乏实战经验,对新技术的使用不熟练,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一定的阻碍,拉低病虫害防治的工作效率,不利于林业的发展,无形中降低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

1.3加强林木病虫害控制的意义

在生态建设的大背景下,林业的健康发展不容忽视,林木资源的保护水平亟需得到提高。加强林木病虫害的控制,将有效减少病虫灾害带来的危害及林木资源的损失,积极促进森林资源的生长,为林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并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的平衡。

2、加强林业技术对林木病虫灾害的控制措施

2.1提高对林木病虫灾害控制的重视程度

针对目前林木病虫灾害控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这一问题,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相关部门及人员对林木病虫害控制的重视程度。国家政府应当出台更加完善的政策法规,为病虫害防治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并加大对病虫害控制的资金投入,增强支持力度,促进林木病虫害控制工作的开展。相关部门及领导充分认识到病虫害控制的作用效果,在思想上重视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使得病虫害的控制措施能够得到落实,提高林木病虫灾害的防治能力,从而推动林业的稳定发展。

2.2优先发展病虫灾害防治的无公害技术

无公害技术对防治病虫害起着关键的作用,并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建设,应该优先发展无公害技术,从而加强林木病虫灾害的控制。无公害技术的重点在于通过绿色无污染的技术手段对病虫灾害加以防治,提前预防病虫害的发生,或及时解决病虫灾害给林木带来的问题,减轻林木资源的损失。生物技术作为无公害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推进病虫灾害防治的进程,加强林木病虫灾害的控制。生物技术主要包括昆虫防治技术、微生物防治技术、益鸟防治技术三个方面,其特点在于利用生物的优势来控制病虫灾害,在节省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同时,促进了生态的平衡,改善了生态环境,大幅度提升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

2.3积极创新病虫灾害防治的技术和方法

积极创新病虫灾害防治的技术和方法是提升林木病虫灾害防治水平的关键举措,为病虫灾害的控制提供充足的动力。现行的林木病虫灾害防治技术方法仍处于较为落后的阶段,尚未摆脱传统模式的束缚,防治工作的效率偏低,一定程度上阻碍林业技术对林木病虫灾害的有效控制。在现代科技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借助科技的力量推动病虫灾害防治技术的革新,完善防治的手段,丰富病虫害的防治形式。

2.4努力提升病虫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素质

目前病虫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对病虫灾害的防治技术掌握不够,无法有效管理林木病虫灾害防治工作,其专业素质需要得到加强。因此,相关部门可以组织定期的培训,向病虫灾害防治管理人员传授系统化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经验,提高其工作水平。同时,管理人员需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扩大知识面,熟练掌握病虫灾害的防治技术,以更好地落实防治控制措施,为保护林木资源提供可靠的保障。

结语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篇4

根据年修编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动态变化,我镇现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处,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隐患点个,泥石流隐患点个,地面塌陷隐患点个。

二、防治总体要求及防治重点

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年)》,全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交警队屋边,村, 村, 村。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是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所在村要在汛期来临之前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编制防灾预案,并报镇土管所备案。同时,每个行政村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建立档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台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期。在汛期来临之际,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国土规划、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人员在主汛期到来前,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交通路线、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整个汛期,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着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本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包括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装备。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地质灾害多发的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把气象灾害协理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有机地整合,平时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灾情发生时,齐心协力、合作防灾。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重点防治区与重要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权、利要逐一落实,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住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账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保障这些道路建设运营安全。铁路、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各地要严格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积极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全镇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可以应急排险消除危险的,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治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目前,我市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公布实施。镇政府要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并实行严格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和服务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和各行政村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要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责任,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落实制度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篇5

本文针对山洪灾害防治措施与成效研究,将从山洪的灾害与成因入手,结合山洪灾害的特点,提出山洪灾害的防治措施。最后,本文论述了山洪灾害的防治成效。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提升我国山洪灾害防治水平提供参考性建议。

一、山洪的灾害与成因

山洪灾害具有突发性,搏击范围广,破坏性大。很多时候来不及预警就已经发生。山洪灾害多发生交通不便的山区,是我国防汛工作难点。我国每年由于山洪灾害而死亡的人数接近4000人。山洪灾害的成因主要包含三个因素,降雨因素是诱发山洪灾害的直接因素,降雨量与强度大,很容易成为激发条件,成神山洪灾害。另外,地形地质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也是山洪灾害的重要成因。

二、山洪灾害的特点

山洪灾害经过不同区域性的大强度降雨,再加上地形地质和经济社会活动的影响,几方面相互作用,能够发生不同程度的山洪灾害。总结来说,我国的山洪灾害具有以下基本特点。第一,分布范围广泛、发生频率频繁。第二,山洪灾害的突发性强,难以进行预测和及时防范。第三,山洪灾害成灾速度快,破坏能力强。第四,山洪灾害具有季节性,而且区域性质较为明显。

三、山洪灾害的防治措施

(一)加强当地民众防灾意识

既然山洪灾害不容易预测也难以估量,那么一定要加强当地民众的防灾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山洪灾害侵袭时,将人财损失的可能降到最低。加强当地民众防灾意识,要增强民众的额自救意识。可以通过在地区周边设计宣传和警示语,发放一些山洪灾害防范手册等资料,定期组织当地民众开展山洪灾害预警演练。加深群众对山洪灾害的认知与警觉性[1]。

(二)加强山洪沟道的治理

单独的山洪灾害预警和民众自救意识,不是解决山洪灾害发生的根本方法。想要降低山洪暮Φ姆⑸频率,必须要加强山洪沟道的治理。该工程的主要措施是,加强本地区的入渗作用,减少雨水的汇集,拦截洪峰,减弱洪水的冲击力度,同时要对护岸和堤坝进行加固作用。加强本地区的生态建设,多种植林草与植被。

(三)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山洪灾害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山区地形地质的环境内因,和降雨与人类行为的外因。内因与外因相互作用,导致水土流失的发生,从而改变当地环境条件,这是山洪灾害发生的前提。因此,加强本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是山洪灾害防治的最重要的措施。要针对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的状况,有针对性的采取解决措施,增大植被的覆盖率,抑制山洪灾害爆发[2]。

(四)广泛治理受灾地区滑坡

山洪灾害的防御措施,同样不可忽视滑坡治理。对于滑坡的治理要采用先进技术,对滑坡边缘进行防护,其应用到的水利技术包括排水、削坡、抗滑键、锚固等。以此来治理山洪灾害的国发区域,这样不仅能够增强特定区域的实际抗灾能力,还能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和优化。

四、山洪灾害的防治成效

(一)构建出山洪灾害防治预警网络

山洪灾害的防治成效,首先包括构建出山洪灾害防治预警网络。该防治预警网络山洪灾害检测网络与检测预警网络。该网络建立后,山洪灾害多发地区的民众,就可以根据检测网络所检测的数据和内容,获取安全的避险点,从而减少人员伤亡。该网络还要能够对雨量进行播报和分析,使民众第一时间接受到该分析与预警信息,加大民众转移安全性。

(二)发挥出了显著防灾减灾效益

近几年,我国的部分山区山洪灾害多发地区,都实现了相应的治理工程体系,我国的山洪灾害检测和预警系统,都能发挥出防灾的效益。在应对山洪灾害时,能够起到很好的防治郭勇,使伤亡人数大大降低,同时减少了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损害,改善了防灾体系,发挥出了显著的防灾减灾效益。

(三)形成了科学高效的防汛体系

对于山洪灾害的防治措施,通过建立灾害监测及预警网络,再加上先进的水利技术,形成了科学高效的防治体系,带动了地区之间的防汛决策能力。也弥补了过去山洪灾害的预警防范缺陷。在防治工作中,降雨量的检测和播报分析十分重要,高效的防汛体系的建立中,也少不了具有创新精神的高技术人才。因此,为了加强这种科学山洪灾害防治模式,必须注重科技人才培养,这是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五、结语

山洪灾害的防治工作,在我国的防汛工作中为重点内容。本文针对山洪灾害防治措施与成效研究,是从山洪的灾害与成因入手,结合山洪灾害的特点,提出了山洪灾害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当地民众防灾意识、加强山洪沟道的治理、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广泛治理受灾地区滑坡等。最后,本文论述了山洪灾害的防治成效。分别为构建出山洪灾害防治预警网络、发挥出了显著防灾减灾效益、形成了科学高效的防汛体系等。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提升我国山洪灾害防治水平提供一份借鉴。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篇6

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局各股(室)长,各国土所所长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产股,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日常工作。

1.印发地质灾害防治科普读本分发给群众。

2.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村干部,各国土资源所所长和业务骨干集中培训。

3.组织模拟发生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4.利用宣传车下到各乡(镇)、村进行巡回宣传。

5.利用悬挂横幅,展示图片,摆滩设点方式进行宣传。

__.利用网络、电视进行宣传。

1.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防治方面的知识,法律法规和要求。

2.地质灾害防灾避灾、自救技能。

3.住房选址、工业建设、矿产开发等活动如何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

4.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演练。

20__-201__年每年__月1日到__月30日,利用四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1.__月1日――__月1日,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现场答疑,分发科普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2.__月1日――__月1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培训。

3.__月1日――__月1日,利用宣传车走街串村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行宣传,并利用电视、广播滚动播放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篇7

一、转变观念思路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同时,随着社会财富的相对丰裕,广大人民群众对防灾减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我们树立新的防灾减灾理念,以先进理念引领体制机制创新,推动防灾减灾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树立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自然灾害是对人类生存发展的严重威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在防治与减轻自然灾害中所表现出的行为、效能,已经成为评价其施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对于我国来说,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根本要求。我们必须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做到防灾减灾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

树立变被动救灾为主动减灾的思想。自然灾害往往是突如其来的,但也有一定的发展变化规律,且常伴有一定的预兆。面对自然灾害,有意识和无意识大不一样,有准备和无准备大不一样,准备好和准备差大不一样。灾害防治的基本对策是预防、避让和治理。其中,预防是上策,避让和治理都要付出较高代价。我们要打破传统的救灾思维模式,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把被动应对自然灾害变为主动防灾减灾,把更多的资金投到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树立科学防灾减灾的思想。无论是灾前的预防还是灾后的抢险,都必须坚持依靠科学、尊重科学。我们应当更加重视发挥科技的力量,通过科技发展来提升防灾减灾水平,充分应用先进科研成果和技术装备,确保各项工程、各项措施、各项工作都经得起重大自然灾害的考验;始终坚持尊重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开展防灾减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自觉把握自然规律,努力减少工作的主观性、盲目性。

树立系统防灾减灾的思想。防灾减灾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生态各个领域并影响社会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通力合作。我们应当坚持综合防治、系统防治、全面防治,积极推进并确保监测、预报、评估、防灾、抗灾、救灾等工作协调一致。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最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加强防灾减灾力量资源整合和协调配合;做好预案制订、专业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灾害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健全完善防灾减灾体系;重视研究不同类型自然灾害之间的相互联系,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措施的综合效用,开展灾害及其防治知识教育、宣传、培训。

二、抓住重点要害

我国幅员辽阔,地理气候条件复杂,自然灾害种类繁多。抓住要害,重点突破,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必然选择。当前,应突出抓好四种灾害的防治。

地震灾害防治。地震是地球上经常发生、造成经济损失最严重和人员伤亡最多的自然灾害,全球每年发生地震500多万次。20世纪以来,我国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800多次,以占世界7%的国土承受了全球33%的大陆强震。在全国因各类自然灾害死亡的人口中,地震死亡人数占54%。作为我国地震最多的省份之一,云南省从开始,累计投入资金100多亿元,实施了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十大能力建设,即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中小学校校舍安全保障能力、农村民居抗震能力、抢通保通能力、水利设施抗震能力、救灾物资保障能力、专业队伍应急能力、全民防范能力以及紧急救援能力建设。经过努力,以来云南省地震速报时间比以前减少了一半,改造、建成的中小学校校舍和农村民居经受住了多次地震考验,救灾工作反应也更为迅速、有序。

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有关的灾害。我国有65%的国土面积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人口近3500万人。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是我们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作为我国受地质灾害危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云南省对地质灾害防治进行了大胆探索,确立了“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以及“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去年,又研究部署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10项重大举措,力争用时间,投入100亿 元,解决好68个重点地区的地质灾害治理问题。自以来,云南省已成功预报地质灾害730多起,避免人员伤亡近4万人,避免经济损失5亿元左右。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是指大气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建设及国防建设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害,包括暴雨洪涝、台风、干旱、大雾、沙尘暴等7大类20多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1%—3%。云南省气象灾害频繁、危害严重,最为突出的是旱涝灾害。近年来,云南省采取三类措施加强防灾减灾工作:一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时期水利投资达到“十五”时期的3倍,全省蓄水库容新增12亿立方米,解决了1000多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二是加强防汛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国家规划内541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先后投资8亿多元对南盘江、大盈江、瑞丽江、澜沧江等10条重要江河或国界河流进行综合防洪治理,大大提升了江河的防洪能力。三是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意见》,着力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气象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和综合气象观测能力,全面增强应对气象灾害综合能力。

生物灾害防治。生物灾害是指由于人类生产生活不当、破坏生物链或在自然条件下某种生物过多过快繁殖(生长)而引起的灾害事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生物灾害跨区域、跨国界传播的风险增加。云南省边境线长达4000多公里,与3个国家山水相连,容易遭受外来生物入侵。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云南省一直坚持把做好生物灾害防治作为防灾减灾工作的一个重点。一是加大生物多样性的系统保护。实施滇西北、滇西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一系列生态建设工程,把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拓展到全省50%的州(市)和34%的县(市)。二是建立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治队伍。大力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省、州(市)、县、乡、村五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系统,建成中国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云南分中心。三是针对不同情况的林业有害生物暴发态势,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度。四是加大对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防范。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可持续控制关键技术研究,编制云南口岸入境植物检疫截获有害生物名录。

三、完善体制机制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在全球气候剧烈变化的大背景下,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引发的双重压力,形势十分严峻。因此,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防灾减灾工作从侧重技术管理向侧重社会管理、从侧重微观管理向侧重宏观管理转变,全面提升灾害防治水平。

完善灾害应急能力建设机制。加强专业抢险队伍、专家队伍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构筑应急管理后勤保障体系,加强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增强群众灾害防治应急能力,广泛推广“三小措施”,也就是发放“一个小本本”,宣传防灾减灾知识;配备“一个小包包”,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一个小演习”,提高群众临灾条件下的自救互救能力。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篇8

(一)全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x

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为咸水入侵、砂土液化和地下水不合理开采形成的大面积降落漏斗三种地质灾害,三种灾害的特征是隐蔽性强,不易被人们重视和发现。年未发生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发生时段、类型及威胁对象

地处中纬度地带,属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干冷同期。冬季寒冷干燥、夏季(6—8月)降水多且集中,气温高。这种气候特点决定了地区地质灾害易发时段一般为6月到9月的汛期。由于雨季土壤含水量增大,容易诱发砂土液化。在砂土液化区内,地震、人工振动(如车辆高速行驶、桩机的振动施工及其它高能振动)、汛期高水位的湍流,都会产生液化的后果,引起地面的不均匀沉降,导致地面开裂、建筑物倾斜、道路塌方、河堤管涌等。因此,在地区应特别注意加强对砂土液化灾害的监测与防治。

二、年全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年春季(3—5月)降水量接近常年同期,季降水量为90—110毫米(历年值为97.3毫米),雨量分布不均。预计季平均气温偏高,为9.6—10.0℃(历年值为9.2℃),但回暖不稳定,季内可能有阶段性低温。

预计年夏季降水量总趋势为正常偏少,平均气温总趋势为正常偏高。

三、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重点预防区为:京—沈高速公路、盘—海—营高速公路、秦—沈铁路、沟—海铁路两侧,海岸防潮堤。在防汛期间,这些地段重型车辆要减速行驶,周围要避免进行震动施工,防止因高能震动所引发的砂土液化对公路造成的破坏。在汛期,必须对稳定性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随着城化水平的提高,工程经济活动的增多,重要建设工程和地下空间的开发等,都可能引发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四、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责任

国土资源部门要与气象、建设、水利、交通、铁路、旅游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对本地区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切实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线、风景名胜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做预测、预警和预报;加强工程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建设施工单位采取预防和治理措施,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财产安全。

(二)编制和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各县(区)在总结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和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排查,划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确定本年度重点监测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对重点防护区域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将防护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须及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汛期是突发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值班到位,保证24小时不间断通讯联络。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向上级报告。

2.坚持“三查”制度

各县(区)必须建立“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前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况,对潜在危害要提出防治措施;汛期对重点地区、危险区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重点检查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在汛后进行核查,了解防治措施完成情况及新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和数量,造成的损失情况等。

3.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制度

为及时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县(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制度。

(1)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各县(区)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公布值班电话,做到值班人员到位,不漏岗,不误时。

(2)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和报告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地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快速处置程序》(国土资厅发〔〕号)和《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办发〔〕号)规定,迅速将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上报国土资源局。

(3)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汛期前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汛期中开展巡查和应急调查,汛期后复查与总结相结合,准确掌握区内地质灾害的动态情况,主动避灾抗灾,各地应急指挥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地质灾害灾情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发现灾情及时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在适当的范围内(村、社区或广场)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检验和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警示及治理

对于经勘查查证确需治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要落实治理资金,实施有效的治理。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由各地方政府承担治理责任;对人为因素引发的,按照“谁引发,谁负责”原则,依法告知并敦促责任人及时治理。同时,各地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防范,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避免给当地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任何损失。

(五)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气象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密切配合,尽早安排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要在年汛期,对所辖区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互联网等方式正式。在加强对由降雨为主要因素诱发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进行气象预报预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监测功能,提高对人为诱发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的监控力度,使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全面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使政府及有关部门更有针对性地部署防灾工作。

(六)落实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使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和险点应急工程治理正常进行,尤其搞好重要灾害危险点监测标志和警示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各(县)区在安排年度防汛经费时,要明确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经费数额,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七)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辖区群策群防工作部署,发挥基层国土所的作用,落实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高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防灾能力,使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真正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八)控制源头,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篇9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受极端天气、地震和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呈现多发态势,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地质灾害威胁,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基础。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升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健全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在重点加强地质灾害多发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同时,协调推进山洪等其他灾害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

(三)工作目标。到年,在已完成谷地8县1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市及市、县、县、县、市、市、县、县、自治县、自治县、县、县、县、市、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自治县、市、县、县、县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30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及20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居民点搬迁避让工作;对其他隐患点,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使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完成40个以“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为内容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完善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群测群防和应急体系;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投入机制。到年,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基本消除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使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

三、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及县(市)人民政府在做好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和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搬迁避让、重点治理等工程实施计划及防治措施等,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体系建设纳入规划,与当地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中小河流治理、其他灾害防治、生态环境治理等工作相衔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各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动态巡查

(一)大力推进调查评价。“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开展以县(市)为单元的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对市及29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查清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隐患点的基本情况,重点提高伊犁谷地、天山北坡经济带等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程度,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力度,提出具体的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和建议。调查评价结果要及时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

(二)强化重点勘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对可能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和村庄、部队营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及饮用水水源地,隐蔽性强、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大隐患点开展详细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逐点制定监测防治措施,并督促落实。

(三)开展动态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坚持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重点加强对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零散居民点)等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干线、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以及临时作业场地的全面排查,逐个落实防灾措施,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要加强对县(市)人民政府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确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提供指导和帮助。

五、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一)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地质灾害易发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强化群测群防工作措施,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及时更新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员等内容的群测群防信息。对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解决群测群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群测群防人员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快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民政厅、教育厅、气象局等部门要加强指导,共同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完善监测预报网络。各地要加快构建和完善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监测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监测预报范围逐步覆盖到地质灾害易发乡(镇)和重要隐患点。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地带,要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在地质灾害高危险区设置专业自动监测站,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

(三)加强预警信息手段建设。要加快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应急广播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并发送到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隐患点的相关单位、责任人、监测人。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手段建设,并因地制宜地利用实时监测报警仪、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六、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一)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逐步推进农村山区新建住宅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工作,不得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高危地段、冲沟口、高陡边坡切坡建房。加大城市及周边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预防和治理力度。强化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与监管,开展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

(二)快速有序组织临灾避险。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和地震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地质灾害隐患发展变化,紧急情况下,当地人民政府及基层群测群防组织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在原址设立警示标志,避免人员进入造成伤亡。在安排临时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对灾害隐患开展评估,落实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

(三)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工程。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安居富民、定居兴牧、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城区改造、土地整治、灾后重建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学校、医院及居民点群众。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搬迁避让工程用地。要加强对搬迁安置点的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并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

七、采取综合防治措施

(一)科学实施工程治理。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尤其是城镇、乡村、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周边的隐患点,各地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工程治理,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的作用,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支持和指导监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30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程。

(二)加强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设施等重要设施及军事设施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安全。经评估论证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实施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工地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制定防灾预案,切实保证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三)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各地要组织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安全监管、林业、气象、铁路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统筹各方资源,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内陆河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尾矿库隐患治理、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水平。要编制实施相关规划,合理安排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适当提高山区城镇、乡村的地质灾害设防标准。

八、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

(一)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各地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车载监测系统、调查车辆和监测仪器等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要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建设。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承担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排查,为基层地质灾害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加强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中心建设,全面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强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应急措施,制定严密、科学的应急工作流程。要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储备,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地质灾害多发区县(市)、乡(镇)要细化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自治区选择10个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县(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三)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推进乡(镇)、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到位”建设。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回检查,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并在每年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

(四)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各地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和灾情信息上报等应急处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九、健全保障机制

(一)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决定》的要求,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动态巡查、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应急处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科普宣教和培训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和群测群防人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并逐年增加财政投入。同时,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各地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要积极争取国家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与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相适应的专业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队伍,加大资源整合和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防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三)积极推进科技创新。自治区相关科技计划(基金、专项)等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组织开展对典型地质灾害成灾机理、灾害风险分析、灾害监测与治理技术和气象、地震与地质灾害关系等方面的研究。要积极采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卫星通信、遥感遥测等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

(四)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小学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篇10

湖南省地质构造复杂,地形地貌起伏大,降雨时空变化大,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高中易发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77%。同时,发灾时段集中、突发性强,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截止2012年底,全省已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12229处,直接威胁人口数量达91.5万,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50亿元。从2005年到2012年底,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12199起,因灾伤亡485人,直接经济损失29.6亿元。同期,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成功预报避让地质灾害317起,避免人员伤亡22727人,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土资源部的关心支持下,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完善相关政策体系。2011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下发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切实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强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省政府迅速下发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2012年湖南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湘政发〔2011〕51号文件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以及《湖南省“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三个重要文件,初步确立了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框架体系,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分工,提出了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1358”工作目标。

二是狠抓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2007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投入地质灾害治理资金8.46亿元,实施了一批地质灾害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应急补助项目,为近50万人解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配套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应比较强烈的地质环境问题。从2010年开始,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实施了30个重点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详查项目,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将为地方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还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地区等偏远落后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实实在在为老百姓排忧解难、避险解困。

三是进一步强化应急体系建设。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建立了定期联席会商机制,做到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组建了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正在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覆盖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的预警预报信息共享平台,年内将实现省市两级及重点县市区的互联互通,形成了以各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属地化地勘队伍为技术支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地质灾害应急监测预警网络。

四是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作用。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湖南省1.8万余名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承担着全省1.2万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范任务,近五年成功预报了突发地质灾害182起,避让人员伤亡10413人,避免财产损失3.34亿元。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湖南省提前完成了94个县市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今年,湖南省又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浏阳市等14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县创建活动。

进一步分析形势,认真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近年来,受极端气候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地质灾害呈逐年加重的趋势。除自然因素外,一些企业和单位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薄弱、防治措施不落实,对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一定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扎实搞好调查评价。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调查评价要先行。只有在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灾害发展趋势和变化规律的前提下,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采取各种灾害防治措施才具有科学依据和针对性。

“十二五”期间,湖南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主要任务是完成100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开展500处以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勘查,推进重要矿区1∶1万矿山地质环境普查,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市州中心城市及重要城镇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综合调查评价。

切实强化监测预警。成功避让地质灾害的实践经验告诉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监测严密、信息准确、预警及时,是防灾减灾的有效措施,只有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强化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汛情灾情,才能做到科学应对。要严格执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值班值守和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将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强化信息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能力建设,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灾害威胁群众,避免人员伤亡事件。

注重应急体系建设。各地要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逐点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逐人逐户发放防灾责任卡和明白卡,做到防治方案编制到乡、应急预案制定到点、防灾责任落实到人。中型以上的隐患点在汛前或汛期要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确保省市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之间,以及和气象、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等部门应急指挥系统的互联互通,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提供技术支撑。各地要认真做好应急准备的各项工作,确保一旦出现突况,能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篇11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地质环境条件和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三班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村要根据方案认真执行,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灾责任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领导是关键,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抓好防灾机构、人员、责任、措施、经费的落实,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工作责任进行层层分解、细化。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的责任和联系关系,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布,以便偶遇突发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保证联络渠道畅通,便于指挥和组织协调。

二、加强隐患排查

各村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地区进行全面仔细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点,务必设立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建立防灾明白卡,并及时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单位和人员手中,切实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实处。

三、狠抓督促检查

镇自然资源所、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检查防灾工作的落实情况,将列入重点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检查一遍,检查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是否到位、是否对自己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了如指掌,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四、做好气象预警预报

镇自然资源所会同气象部门在汛期(6—9月)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加强监测,进一步加大应急能力建设和宣传力度,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实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防范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关键在于健全体系。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由县、镇、村、企业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把地质灾害的日常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重点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值班电话:23578018)。进一步落实“四应有”要求,即: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工具、通讯工具。二是进一步对防灾责任人、群众监测员进行防灾基本知识和监测技能的培训,使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和“四应会”,即: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六、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

认真落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中,业务加强培训,提高应急能力,应急队伍建设,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上。

七、加强地质知识宣传,提高防灾能力

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组织分发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宣传画和宣传册,在各学校、村、广场等范围进行发放、张贴、宣传、有效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八、强化相关部门的防灾责任

各村、各部门应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在思想工作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部署,措施更加细致。切实把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附件:三班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班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附件

三班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班镇地处山区,是地质灾害多发区,本着“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防灾减灾方针,制定防灾方案。通过落实灾害点监测、临灾预报、临灾应急、灾后抢险救灾等防灾救灾措施,使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现制定地质灾害防灾方案。

一、地质灾害监测

1.监测为主:地质灾害点可采用简易监测法,以定期目视检查及安装简易监测设施二种。定期目视检查要求监测责任人必须定期对可能滑动本体采取目视检查,尤其在汛期、台风暴雨时,应检查被监测地灾点有无异常变化。安装简易监测设施要求在被监测地灾点敏感变化部位(如滑坡前或后缘裂缝中设立简易固定标尺或水泥砂浆观测其变化情况)。

2.监测工具:简易观测一般采用钢卷尺、皮尺、三角堰等工具。

3.监测工作制度:(1)监测频率。每年1—4月和10—12月为正常时段,每月观测一次;每年5—9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暴雨期间每日至少观测一次。(2)监测资料收集。每次监测都应认真做好记录,监测记录应及时上报镇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国土资源局,正常情况下每月上报一次。暴雨期间各村应及时向镇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监测情况。

二、地质灾害临灾预报

地质灾害监测的目的在于预报灾情。当群众、监测人发现异常情况、灾害前兆和险情时,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马上组织人员到现场落实,并立即通过电话或传真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三、临灾应急

当县政府临灾预报,宣布灾区进入临灾应急期后,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有组织地把灾民、财产撤离险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继续进行灾情监测,对灾情趋势进行预测,及时制止致灾动力的破坏作用,并在地质灾害前兆出现时制定险区人员疏散撤离和安置计划。

四、灾后抢险救灾

地质灾害发生后,要在县地质灾害防治小组的统一指导下,镇、村干部应立即发动群众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1.迅速进入灾区了解灾情,按速报制度要求在24小时内提交速报报告,根据已经获得的可靠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

2.抢救受灾群众,帮助和医治伤病人员,把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

3.抢修被破坏的供水管道、供电线路、通讯系统,抢修被破坏的公路、桥梁和水利设施,保证生命线工作尽快恢复使用。

4.提出灾情趋势研究意见和防灾工作建议,计算筹集防灾救灾资金和物资。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篇12

在灾害成因看,发生地质灾害均为自然因素引发,其中降雪和冻土消融引占1.67%,降雨引起占98.33%,集中发生于主汛期6——9月。

从灾损情况看,以暴洪灾害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灾害最为严重,共发生地质灾害113起,同时导致新增地质灾害隐患558处,给、等植被较好、地质灾害较不发育的北部县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二、全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

地质灾害概况

我市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河流密布,地形起伏大,地表切割强烈,岩层破碎,土地贫瘠,抗冲蚀能力差,水土流失严重,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活动频繁、危害严重,是我国地质灾害四大发育区之一。

经专业单位排查,在地震前,全市共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506处,地震后增至2745处,年特大暴洪灾害后新增558处。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出的重要隐患点3303处,有42.6万人受到威胁,占全市总人口275.75万人的15.5%,威胁资产51.68亿元。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威胁着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厂矿企业、电站、通讯和输油管道等生命线工程的安全。地震发生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点7507处,死亡147人,受伤468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51亿元;根据专家组《市地震灾后应急排查总结报告》,全市共有30.9万人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占全市总人口275.75万人的11.2%,威胁资产44.1489亿元。

按照威胁对象和范围,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威胁人口密集区,严重威胁城区和集镇、村庄安全,典型地质灾害如南山崩塌群、北山泥石流,严重威胁和城区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威胁生命线工程,主要威胁212国道、江武公路等大部分的省道及县乡道路;三是威胁重要设施,威胁对象包括水库、矿山、风景名胜区、大型基础设施等。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重点防范期

(一)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全球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条件使地质灾害成灾模式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全市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地震地表变形扩展效应以及年全市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分析,预测年仍将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分析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点,预测今市我省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仍将以降雨引发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等。

降雨趋势预测:近几年全市极端气象天气多发,导致地质灾害频发。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全市降水量将继续增多,进入汛期,可能出现局地短时集中高强度降雨、局部雨或长时间大范围降雨等极端异常天气,预测全市爆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加大。

人类工程活动趋势预测:年全市在建、新建扩大内需项目、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和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较多,工程活动强度大,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特别是在建兰渝铁路、两罐高速、成武高速等沿线边(斜)坡,各类工程建设现场,矿山及周边(包括砖瓦厂、采石厂、采砂场、废弃矿点等),山地丘陵区农村建房选址不当、对斜边坡不合理开挖或加载等问题,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规律和形成特点以及主要诱发因素,确定重点防范期为5月一10月。5月即进入汛期,10月中旬汛期基本结束。

6—9月为主汛期,强降雨和持续降雨多发,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就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中泥石流的形成与降雨同步,滑坡、崩塌的形成具有稍滞后于降雨的特点。

2—4月因冰雪融化、冻土消融,北部雪冻较严重县部分黄土区域已发生几起小型滑坡、崩塌灾害。

人为因素和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应当全年防范,加强监测。

五、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全会提出的“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汛后及时复查”的“三查”制度,建立完善排查工作长效机制,结合以往排查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确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组织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及防灾责任单位,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特别对威胁大、不稳定的重特大隐患点,要作为排查巡查的重点,及时掌握隐患点的现状,检查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下发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定专项预案和防治方案,确定巡查监测责任人,定期组织巡查监测,落实好各项防灾措施。

(二)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水务、水保、气象等相关部门,加快构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全面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预报和临灾预警,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汛期强降雨和持续降雨期间,要增加预警预报频次。强化预警预报与群测群防体系衔接,确保预报信息及时传送给有关部门、防灾人员和群众。抓好灾后重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项目实施,力争及早建成运行,通过项目建设,提高预警预报的科学性、精细化和准确度,实现预警预报科技水平明显提高。

(三)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临灾避险能力。各县区要依据市政府修订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尽快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制定科学、严密的应急工作流程,成立应急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地质灾害应急指挥能力建设项目实施,配齐现代化的交通、通讯、救援和现场处置等装备,加快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工作能力。对重要区域和山区分散的隐患点,要制定专项预案,明确疏散转移路线和临时安置场所,确保发生地质灾害险情能及时应对。威胁人员密集区、重要设施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单位,要强化应急演练和临灾避险,在汛期要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临灾应急避险能力。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有组织、有制度、有规划、有预案、有警示、有宣传、有监测、有预报、有经费、有手段)和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建设,健全和完善组织严密、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管理规范、经费到位、监测有效、预警及时、群众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对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和乡镇、村干部等群测群防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防灾组织能力,使其成为群测群防体系的骨干力量。完成9县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恢复重建、20个专业监测点和2个监测预警示范区项目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建设,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高新技术推广应用,改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装备,提高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全面提升群测群防工作水平。

(五)完成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我市灾后重建任务已基本完成,但受地质地理条件、专业技术力量、汛期降雨、征地补偿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相对缓慢,目前只有不到80%项目竣工,还有20%以上项目正在建设当中。各县区特别是建设进度滞后的县区,务必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各种困难和问题,全面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今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年底全部完成竣工验收。要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做到既要抓建设进度,又要抓质量和安全,确保项目实施和验收依法规范进行,通过项目实施,大力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和能力。此外,有关县区要加快、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等县区同时要抓紧做好暴洪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工作。

(六)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选址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开展评估备案工作的,一律不得审批建设用地,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为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营安全安全提供保障。加强对矿山开采、公路和铁路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削壁建房、挖土采砂等工程建设活动的监控,对人为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依法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矿山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本年度保证金提取工作,加大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力度。

(七)进一步打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基础。一是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水平,抓好灾后重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实施,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力度,提出易发区划分和防治区划意见。二是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详细调查成果,会同建设、水务、水保、交通运输等部门,编制完成市、县区《地质灾害防治个规划》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城镇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三是结合灾后重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专业监测点和预警示范区等项目实施,加快公益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步伐,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以保证能够承担起重要隐患点的专业监测任务。明确县、乡两级行政领导群测群防组织负责人,壮大以村(社区)支书、主任和村民小组长为主体的群测群防员队伍,制定和出台相关规定,落实群测群防员津贴补助,制定成功预报奖励办法。四是加强对基层乡镇、国土资源所、重点村社干部和监测预警人员的培训,推进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六、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了解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主动加强领导、检查和督促。各级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国土资源、教育、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务、水保、安监、气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致使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演练、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制,追究行政领导和防灾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市、县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保、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总体规划、乡镇及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中,要搞好与各专项规划实施的衔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国土资源部门在组织编制与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要加强与水务、水保、林业、气象等部门的协作,统筹各方资源,同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整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共同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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