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投资项目合集12篇

时间:2023-11-02 15:50:07

小微企业投资项目

小微企业投资项目篇1

政府投资是社会总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其他社会投资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缺乏多元化融资渠道,资金来源过多依赖于银行贷款。但是目前整个金融体系和机制都是为大企业设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贷款给中小企业,同时也没有激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相应政策,因而愿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较少。所以,为了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必须由政府主动进行宏观政策性引导和投资,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

政府投资的概念

政府投资是指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政府管理职能,促进国民经济各部门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利用财政支出对特定部门进行的投资活动。政府投资在社会投资和资源配置中起宏观导向作用,是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政府投资以政府作为投资主体。政府投资主要集中于私人投资表现出市场失灵的领域,一般包括为公共事业投资和高新技术、重要能源等为改善经济环境的投资两部分,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建设良好的投资环境。政府作为行政管理者为实现其职能,通过税收等手段获得财政收入,从而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此外,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部门、行业和重要企业的直接、间接资本控制,是非政府部门财力所不能及的,政府投资能克服非政府投资的局限性,还具有事关全局的重要战略影响作用。

政府投资由政策性投资和财政投资组成。政策性投资是指政策性银行作为国家金融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需要安排的信用资金支出,又称非盈利性投资。财政投资是国家按照产业政策和社会公共需要所安排的财政资金支出,目的是实现宏观经济调控,创设良好的投资环境,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政策性投资和财政投资作为政府的投资渠道,一方面支持了国家产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在调整经济结构和资源配置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与运作方式

(一)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收入,这是政府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物质基础。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是政府活动的主要财力支柱,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相对固定性的特点,在短期内这部分收入相对固定,政府可以稳定地利用这部分资金。另外,政府的资金来源还包括债务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和其他专项收入,这些资金可以弥补政府资金的缺口,是增加财政收入的有效手段,同时能发挥政府投资的先导和示范作用,是政府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

(二)运作方式

目前,政府利用财政资金进行投资的方式主要包括五种:一是政府直接投资免费提供,即由政府直接拨款承担某些无资金流入或资金流入明显小于支出的项目,这些项目主要是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比如义务教育、公共交通、卫生防疫等,免费提供这种方式能弥补市场失效,对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和促进经济发展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二是政府无偿提供政策性融资,即由政府提供贴息、担保、政策性贷款等,这种方式主要投资于私人物品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性,这种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了产业结构,间接实现国家产业政策目标;三是政府资本金注入,由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将政府资金、土地或者国有资源以直接入股的方式投入到建设项目中去,这些项目主要是准公共物品领域,比如收费公路、非营利医院、政策性金融机构等,政府的投资不再免费而是有偿投入,政府不直接参与这些项目的经营,而是授权给特定主体,由其代表政府直接或间接参与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四是政府投资补助方式,由政府对投资收益低、风险高的领域直接提供转移支付、资金补偿、土地补助、税收优惠等各种补贴,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弥补市场失灵、引导社会投资流向,起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五是BOT投资方式,即建设-经营-转让的投资方式,该方式是指政府将一些拟建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招商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某公司,由其组建项目经营公司进行建设经营,并在协议期内,由该项目公司通过经营该项目偿还债务,收回投资,协议期满,项目产权转让给政府。

从政府资金来源渠道上看,政府投资资金主要依赖于政府税收,其来源比较单一,但是数额较大且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如何有效利用财政资金是政府投资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从政府资金的投入渠道上看,政府正在逐渐地转变单一的无偿投资方式,创新投资模式从无偿转变为有偿,这种多元化的投资方式,不仅能支持政府投资项目的开展,还能合理利用有效的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中的政府支持

(一)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引导基金是政府为了支持创业风险投资事业,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由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金从事创业风险投资活动的一种有效工具,通过引导基金可以解决高科技创业企业的资金缺乏问题。

2009年,河北省就已经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其最初规模为1亿元,其中河北省政府以及河北省科技厅财政拨付资金5000万元、河北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筹集资金5000万元,截至2012年上半年规模达到1.6亿元。引导基金运用“母基金”的方式,通过子基金的设立和项目跟进投资,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财务杠杆效应。河北省引导基金自2009年成立以来,已发起设立子基金5只,总规模40350万元,引导基金出资9750万元,直接吸引投资30600万元,首期投资放大4.1倍,“杠杆效应”凸显。引导基金发挥着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率、扶植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引导社会投资的重要作用。

(二)政府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向成长性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和管理服务,并通过股权转让获得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在广泛动员和优化配置民间资本,促进经济结构调整,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等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010年5月,在河北省发改委的积极协调下,河北省引导基金推荐汉明达基金和国创基金列入国家试点。2012年8月25日,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了这两支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的组建方案,2012年9月15日,财政部也批准同意了这两只基金的组建方案。其中,国家对每只基金参股5000万元,河北省引导基金代表省政府对两只基金各匹配5000万元,其余为社会出资,这两只基金注册资本总规模达到5.2亿元。

(三)政府为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搭建融资平台

2011年12月15日,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组织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投融资机构对洽会。对洽会采取重点推介和洽谈对接的方式,本着“政府搭台,银企唱戏”的原则,使有投资、贷款意愿的投融资机构与项目企业进行面对面深度沟通与交流,以期在双方充分了解和自愿的基础上达成项目与金融的合作。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与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和河北银行三家银行机构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共同构建科技与金融结合平台,对优化融资环境,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促进成长型中小企业与国内外资本对接,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从河北省目前的情况来看,利用政府投资支持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最重要的是给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大的融资平台和更多的融资方式。政府资金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上,主要起引导作用,还应该积极发展社会资金进行补充,同时还应当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以解决出资方的后顾之忧。

河北省中小微型企业融资体系构建

政府提供的财政支持和引导,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财务杠杆作用,引导非政府资金的流入,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效果。因此,必须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通过加大政府投资,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努力探索一条适合河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新路径。

(一)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框架图

从融资渠道来看,目前河北省大部分中小微企业都很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其他非银行融资机构也不健全,致使相当多的中小微企业资金严重短缺,成为阻碍中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难题。因此,要想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必须要发挥政府投资在政策引导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利用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构建基于政府投资角度的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在构建基于政府投资的融资体系中,发挥政府投资的先导作用。政府可以利用行政管理职权和部分财政资金组建专门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例如可以设立小额信贷公司试点,为规避风险可以同时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准备金”,当这部分小额信贷公司形成规模后,可以政策引导向银行过渡。政府通过政策引导构建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的新型借贷关系,为中小微企业外源融资创造良好的政策和经济环境,形成以政府信用为中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信用新体系。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

构建该融资体系的主要理由是:首先,面对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要想构建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这是融资体系得以构建和存续的重要前提;其次,目前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质量参差不齐,其成长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较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可能会经历各种难题,尤其是在创业初期和企业成长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不仅需要股权投资等内源融资渠道,也需要银行贷款等外源融资方式,更需要政府政策引导和投资的支持;再次,在市场经济发达的现代社会要彻底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如果没有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仅靠银行和中小微企业双方自愿达成资金供求是很难的,因为银行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需要承担过大的资金风险,很多银行都不愿意冒这样的风险,所以需要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融资体系,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构建政府、银行、中小微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民间信贷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系统,才能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二)解决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解决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构建一个完善的融资支持体系,既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也要充分考虑到河北省的具体情况,以重点突出、逐步推进的方式来建立和完善基于政府投资的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体系。

1.政府引导,重建银企融资关系。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是指将企业的留存收益转化为投资,融资成本低、风险低,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基础。外源融资是指企业吸收其他社会闲散资金转化为投资,融资快速、高效、灵活、资金流量大,是中小微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通常来说,外源融资又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由于河北省金融市场并不十分发达,中小微企业很难在资本市场上通过直接融资获得资金,因此,目前对河北省的中小微企业来说,最合适的融资方式是仍然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当信用媒介进行间接融资。然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因为风险等原因,不愿给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等融资支持,所以需要政府出面引导,通过政府和银行之间资金和政策的联合,为中小微企业搭建政策性融资平台。

河北省目前拥有大量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美国次贷危机的考验,更多的人看到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优势。为活跃河北省经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可以出面引导科技部门与银行签订中小微企业融资框架协议,重点支持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科技型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银行可以根据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信贷政策,并制定符合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特点和需求的授信管理办法,对政府部门推荐的重点科技项目和企业提供专项规模授信支持。政府可以从中给予担保和保证,帮助银行建立“风险准备金”,以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解除银行的后顾之忧,促进科技型、高技术含量的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2.政府投资组建区域性政策性银行。我国目前的政策性银行有三家,缺少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服务的相关政策性银行,但在日本就有很多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我国中小微企业在各省的发展不均衡,东南沿海和江浙一带的中小微企业发展迅速、规模大,已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应,在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上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如成都等地成立了我国首批科技银行,专门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河北省的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但目前还没有出现专门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可以积极学习和借鉴四川成都等地的经验,由河北省政府投资建立一批为本区域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3.建立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的互助式担保平台。目前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考虑到风险和成本的问题,不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所以中小微企业只能依靠政策性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在政府的干预和引导下,对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但是目前这类担保机构因为缺乏对中小微企业的监督,负担沉重,因此有必要建立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的互助式担保平台。这种互助式担保平台不以盈利为目的,邀请中小微企业参加,并建立互助平台信息,互助企业可以对担保企业履行监督职权,互助平台的企业数量众多,便于企业进行交流,这种相互监督方式要比外部监督及时、有效。建立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的互助式担保平台,不仅能扩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受益主体,还可以帮助银行和担保机构及时监督贷款企业,节约监督成本,这样可以利用互助平台提供的庞大、系统的企业信息,及时对贷款企业信息进行把握,有效地避免目前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盲目性。

4.政府出资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系统。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银行能准确的把握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自然愿意为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因此,政府应建立河北省中小微企业信用系统,实施中小微企业信用工程。构建河北省中小微企业信用系统的主要内容包括:创建河北省中小微企业的网络信用体系,包括企业信用记录、信用担保、信用评价等,将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公布,实现信息共享,使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时能首先了解企业信用状况;同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金融机构为主体的中小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和机制。只有一个良好的、相对完全的信用信息体系才能保障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相关政策、相关金融机构有效地发挥作用。

总之,在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的同时,根据河北省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河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扶持政策,政府引导重建银企、政银关系,建立区域性政策性银行,组建中小微企业互助担保平台。通过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中小微企业,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从而进一步扩大担保贷款额度和范围,改变金融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的不公平待遇,从体制机制上彻底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结论

目前,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不畅通导致的融资困难,已经制约了河北省经济的发展。虽然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提出了很多解决方法,但是,造成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解决该问题也必须从多方面入手。河北省应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不同地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鼓励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给予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相同的融资政策。

首先要制定出适合本地区的政府投资模式。从国际角度看,各国政府对中小微企业的投资模式各不相同,其中美国是以信贷担保为主的模式,日本是以直接“优惠”信贷为主的模式,这两种模式在美国和日本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河北省可以充分借鉴美日两种投资模式的特点和优势,结合河北省中小微企业的特点,灵活运用这两种方式,以取得政府投资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最大效果。其次是在政府资金的引导下,积极招商引资,鼓励中小微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加快中小微企业的产权流动。目前我国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大多是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政府每年要为担保机构注入部分资本金,同时,还制定了各项减免税等优惠政策来保障其发展。现阶段河北省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虽然也主要来源于政府投资,但政府支持的担保基金规模仍然偏小。根据政府投资特点和现状,应采用“政策性基金,市场化运作,法人化管理”的运作模式,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提高担保基金的市场运作效率。

在河北省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中小微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到企业自身的发展现状,并结合目前的财政政策、金融发展水平和信用状况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方优势条件,不断地创新融资手段,疏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

参考文献:

1.许进.中小企业成长中的融资瓶颈与信用突破.人民出版社,2009

小微企业投资项目篇2

一、引言

现阶段,我国正处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将更多地关注民生、就业和社会和谐。据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5年5月,全国小微企业已达6666万家,50%的税收、60%的国内生产总值、70%的发明专利和80%的就业岗位来源于中小企业。可见,规模不大但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将关乎国计、惠及民生。鉴于此,我国政府也在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继2014年央行两次定向降准后,2015年2月,央行再次宣布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银行额外降准。同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作出决定,在前期已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然而,由于小微企业受自身、金融机构和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即使有政策的支持,小微企业仍然面临着银行贷款“惠而不普”和民间借贷“普而不惠”的融资问题,融资难融资贵已成为小微企业发展的绊脚石。为突破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本文提出大胆设想,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和众筹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搭建众筹平台,或成为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新途径。

二、我国众筹融资的发展

(一)众筹融资在我国发展迅速

众筹融资是一种依托互联网平台为某一特定项目的发展寻求投资者的新型投融资模式。2001年,第一家众筹公司众筹先锋平台ArtistShare公司在美国诞生,之后随着国外众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陆续出台,众筹在海外便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局面。在中国,众筹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非常迅速。2007年7月,中国首家众筹平台“点名时间”成立。2011年11月,国内首家股权制众筹“天使汇”上线。截止至2013年底,中国一共有16家众筹平台,其中规模比较大的众筹平台有众筹网、大家投等网站。据《2014年中国众筹模式上半年运行统计分析报告》,仅2014年上半年,国内众筹领域发生融资事件1423起,募集总金额18791.07万元。

由于众筹融资具有低门槛、低成本、高效率等特点,所以众筹网站一出现便受到小微企业的追捧。一方面,从融资角度看,众筹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提高了融资速度,为破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从投资角度看,众筹满足了投资者更多的个性化投资需求。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不同行业、企业的偏好进行自主选择众筹项目,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出资能力进行投资,实现投资者与小微企业的高效对接。可见,众筹融资模式为资金从投资者手中直接流向企业提供了便利渠道,代表着未来金融市场的脱媒趋势,对商业银行传统的借贷业务提出了挑战,势必对今后的金融市场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但是,这几年来,互联网金融一直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规范标准、无监管机构的“三无”状态,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少忧虑。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预示着互联网金融全面监管时代的到来。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众筹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时期。

(二)现有众筹融资在我国面临的风险

众筹,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有益于解决初创期的公司和小微企业发展初期的融资问题。但是,从众筹融资的运作机制和经营特点上看,目前国内发展众筹融资尚存在诸多风险。第一,非法集资或非法发行股票风险。通常,项目发起人通过众筹平台以债权或股权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筹资,并给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发放红利的承诺,在实际操作中容易触及非法集资或非法发行股票的红线。第二,泄密风险。众筹平台拥有大量的项目发起人和出资人的信息,如果没有严格的保密制度约束,在网络这个相对开放的环境中,发起人的创意或设计理念很容易被窃取,项目发起人的知识产权面临被侵犯的风险,同时,投资人的个人信息也会面临泄漏的风险。第三,收益受损风险。在众筹融资平台上,投资者往往通过平台上披露的信息,对项目的创新性和市场前景进行判断,并据此给出投资。但是,在项目和发起人的审查方面,没有一套规范严格的审查和备案机制。在众筹资金的使用监管方面,尚未形成完善的资金管理条例和使用标准。因此,项目审查不严、资金使用不透明、缺乏有效监管,都有可能使项目成本增,利润下降,甚至项目失败,使投资者收益受损。第四诈骗风险。在缺乏完善的征信体系和有效监管的情况下,投资者将面临较大的诈骗风险。例如:筹资者有可能会通过虚构创新项目、朋友前期注资等方式进行欺诈,平台方与项目管理者也有可能发生合谋欺诈。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加大,众筹可信度降低。

三、商业银行搭建众筹融资平台的设想

众筹作为一种融资模式,为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从现有众筹平台的运行情况看,大众的信用度是阻碍众筹发展的最大瓶颈。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出于对风险和经营成本的控制,即使有国家优惠政策扶持,小微企业也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较优惠的资金。然而,商业银行却有着良好的公信力,结合众筹对小微企业的融资优势,本文提出设想:将商业银行和众筹模式进行有机结合,由商业银行搭建众筹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低门槛的融资渠道,或成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有效方法。

(一)商业银行开展众筹业务的需求分析

1.有利于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随着网络金融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不断遭到冲击,迫使商业银行不得不改变原有的经营理念和模式。一方面,金融脱媒给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带来巨大挑战。另一方面,利率市场化的发展大大压缩了商业银行存贷差收益。因此,商业银行不能局限于原来的业务和市场,应改变原有的经营观念,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将业务转向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积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商业银行可以利用众筹的优势,采用众筹模式开展小微企业的融资业务,降低银行的惜贷风险和企业的违约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2.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业务范围,增加收入。商业银行作为众筹平台的搭建者,成为投资者与小微企业的联系纽带,商业银行不必承担小微企业较高的违约风险,小微企业也不用承担较高的融资成本。商业银行开展众筹业务的主要工作是对需要在平台上筹资的小微企业进行筛选和评估,并对众筹平台进行更新和维护,这些工作所耗费的人力和财力相对较低,但却可以对众筹资金的需求方和供给方同时收取服务费和中介费,获得相对可观的收益。如果众筹平台运行成功,进入良性循环,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投资者加入平台,有创意和创新的小微企业将越容易获得低成本的发展资金,投资者将获得越来越多的投资机会,银行将获得越来越多的收入。

(二)商业银行搭建众筹平台的优势

第一,由银行搭建众筹平台,可以增加众筹融资平台的公信力。近两年涌现出一批颇具影响力的众筹平台,但是大多数公众对其比较持谨慎,众筹要想快速赢得公众的信任并非易事。然而,商业银行有着较高的公信力。如果由商业银行搭建众筹平台,不仅可以开发自身的网络客户参与众筹,还可以利用银行特有的公信力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小微企业参与众筹,既有利于解决众筹的资金瓶颈,也有利于提高众筹项目的成功率,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第二,由银行搭建众筹平台,降低众筹融资的风险。目前,众筹尚处在发展的初期,在尽职调查、项目审核、信息披露、财务审计等领域的各种制度还不完善,存在诸多问题。而商业银行可以凭借自身的优势和在项目评估审核、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在注册阶段就可以对筹款人的真实身份进行核实,防止诈骗事件的发生;在项目审核阶段就可以对拟筹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核实和判断,筛选出较高质量的项目,并保证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为投资者提供较权威的参考,减少违约风险。另外,商业银行在资金保管方面也具有强大的优势,投资者不用担心资金安全问题。相对于其他众筹平台,商业银行开展众筹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三)商业银行众筹模式的设想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本文提出由商业银行搭建众筹平台的设想。设想如下:首先由商业银行搭建众筹平台,然后,小微企业在众筹平台上注册,成为众筹项目的发起人,在众筹平台上自己的项目,项目中明确指出筹资时间、目标金融和投资回报等相关信息,若在规定的时间内募集的资金达到筹款目标,则该众筹成功;若未能达到筹款目标,项目宣告失败。

图1 商业银行众筹模式示意图

商业银行众筹业务的具体运作模式如图1所示。首先,商业银行运用自身强大的网络技术优势搭建众筹平台,确保平台系统的平稳运行。然后,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要在商业银行开立账户,确保企业的真实性,防止诈骗行为的发生。同时,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将银行的网银客户作为投资者纳入众筹平台,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渠道;接着,由小微企业向众筹平台申请筹资,申请内容包括项目的投资方向、发展前景和风险、筹资期限、筹资金额及投资回报等相关信息,并向众筹平台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等待众筹平台的审核。在此环节,商业银行可以凭借在中小企业客户评估上的专业性,为投资项目进行专业评估,为投资者提供较为专业的参考,以减少出资人投资的盲目性。如果项目通过审核,众筹平台便会向公众该项众筹项目,宣传的同时接受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并及时作出调整。之后,出资人会根据自己的投资能力为自己所感兴趣的小微企业进行出资,所筹集的资金由商业银行暂为保管。最后,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募集的资金达到筹款目标,商业银行将资金划拨给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按照约定向投资者支付投资回报,银行获取一定的服务费。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达到筹款目标,则视为众筹失败,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将本金和利息返还支持者,银行向筹资者收取一定的中介费,这些费用可以视为小微企业融资失败的代价。

四、结论

小微企业的发展对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始终是制约其发展的关键因素。随着《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以及可以预期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和监管细则落地之后,互联网众筹平台将迎来“井喷期”,商业银行应抓住这次历史机遇,大力开展众筹业务。若商业银行能成为众筹的发起人,利用其独有的优势整合资源,搭建众筹平台,化解当前非银行机构搭建众筹网络的潜在风险,不仅可以拓展自身业务,缓解商业银行的竞争压力,增加收益,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破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

参考文献

[1]代沁雯.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的众筹模式[J].智富时代,2015(5).

[2]孟韬,张黎明,董大海.众筹的发展及其商业模式研究[J].管理现代化,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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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投资项目篇3

1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

1.1融资难

(1)小微企业大部分资金需求,经过统计80%都来自企业的内源资金,内源资金主要来自于企业内部自身积累,但企业由于自身资金的规模有限,对于企业想要近一步地扩大所需要的资金,远远不能满足需求。(2)在我国的证券板市场目前发展主要有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多层次的证券市场,即便对于满足中小企业市场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上市要求明显低于主板市场,但对于大部分小微企业来讲,门槛依然过高。只有极少数信用良好,一定资产规模的小微企业才能在证券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进行直接融资。(3)小微企业在遇到资金周转问题时,也向民间借贷筹措资金,民间借贷由于手续简便,能够快速筹集所需资金,吸引一部分小微企业进行筹措资金,但其借款利率过高,加重企业还款负担,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所得利润无法偿付借款,就会使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最终导致企业破产。

1.2融资贵

(1)传统金融机构。小微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小、底子薄弱,违约风险较大,传统金融机构在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时往往比大中型企业贷款利率要高。小微企业由于没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在发放贷款时,往往要比大中型企业花费更长时间,这无形增加企业贷款成本。对于传统金融机构发放一笔贷款成本都是相同,但小微企业贷款额低,增加了小微企业的单位贷款成本,使小微企业贷款的“零售价格”要高于大中型企业“批发价格”。(2)民间借贷。民间借贷采用信用贷款,违约风险较高,所以小微企业往往需要承受较高贷款利率。短期借款由于借款时间较高,所需利润往往需要20‰~30‰之间,贷款利润远高于传统金融机构。

2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融资对策

2.1互联网贷款模式实施融资

互联网贷款以阿里巴巴互联网贷款模式为代表,下面将以阿里巴巴互联网贷款为模式,说明运行流程。阿里巴巴运行主要通过三个阶段,即网络平台评分系统、现金流监控体系以及风险控制体系。网络平台评分系统是用来评估小微企业信用等级,对于信用等级好的公司才能得到网络贷款平台的贷款。现金监控系统主要是监控贷款公司的现金流向,当发现贷款公司财务出现重大风险,就将强制收回贷款。风险控制系统是用来控制企业在运用贷款时存在的各种风险,当贷款公司出现贷款困难时可以强制收回贷款或者提高贷款利息方式来控制风险。(1)网络平台评分系统。小微企业先向阿里巴巴网络平台贷款公司发出平台贷款请求,向平台提交贷款申请书、项目计划书、信用保证书、公司法人代表个人债务情况、公司经营业务范围等证明文件。阿里的大数据平台利用小微企业提交的数据资料比对该行业的数据,从而得出该企业所在行业排名和经营情况,并打出该企业的货款信用数据。如果该小微企业在其他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同时有相关的贷款金融,阿里的互联网平台则认为该客户具有重大信用风险,会随即停止其贷款发放,并同时降低信用等级。(2)现金流监控体系。小微企业在取得贷款以后,阿里的风险平台随即企业阿里风险控制系统和现金控制系统,以防止贷款出现坏帐和呆帐的风险。监控的手段主要是小微企业银行存款账户、应收账款账户等短期流动资产账户,以保障即使小微企业出现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时,也能及时还上贷款。此外现金监控系统也是否监控货款企业是否是能提前还款能力,当发现贷款企业出现资金周转风险时,会向阿里企业发出警报,并让阿里企业作出提前还款或者增加贷款利息的判断。

2.2P2P网贷模式的实施融资

P2P网贷模式目前以拍拍贷最为典型。它在资金监管、资金审查方面制定科学流程,以此保障网络资金平台安全,同时也为小微企业融资做出一定贡献。拍拍贷网贷平台实施路径主要包括第三方资金托管、电子签章合同认证、独立信用审查、P2P平台安全、发布融资信息、投资者投资六个过程。第三方资金托管是指投资人投入资金不是直接给网络平台,由网络平台给筹资人,而是交给相应第三方银行机构,由第三方银行机构进行托管。电子签章合同是指双方在签订合同是需要共同使用各自电子签章,以便一旦出现法律纠纷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独立信用审查是平台需要对借款人进行信用审查,以剔除那些信用不佳的融资企业。P2P平台安全通过风险监控方式,通过随时监控投资者资金留向,来监控资金安全,并作出是否提前收回资金决策。发布融资者信息,平台通过对融资者安全审查,通过审查的企业,网络平台把融资者信息,以供投资者进行投资。具体如下。(1)在第三方资金托管的情况下,每个P2P平台都不能收取资金,保证平台的独立性和安全性,投资人需要把资金放入第三方账户,一般第三方账户都是较大银行机构,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信用作保证。(2)P2P平台在发布融资信息时候,需要得到监管机构派发的电子签章合同,投资双方利用各自电子签章签署合同,双方都受法律保护,一旦出现纠纷时,双方都可以进行法律诉讼,这一系列措施保证投资者资金安全,极大促进了投资者对该P2P网站的投资。(3)网贷平台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估机对借款人进行独立的信用审查,主要审查借款信用情况、经营情况、有无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借款人的抵押品是否完整,并以此确定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或者贷款决策。(4)网贷平台还要保证贷款过程的安全,即不随便泄露贷款双方的信息,以及投资者投入金额和投资的项目。即通过线下服务机构来监督中小企业合同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到位或资金被挪作他用的中小企业贷款可采取提前收回的方法。

2.3小微企业以众筹模式获得融资

小微企业众筹模式的典范主要是京东众筹,并且已获得了很好的操作经验。众筹模式主要包括筹资人发布项目、审查项目、达到融资项目目标投资人获得收益三部分。筹资人发布项目是筹资人将项目放在平台上并承诺投资人一定收益回报。审查项目是对筹资人发布项目进行资格审查、资金项目审查对于不符合筹资项目不给予批准或者缩减众筹金额。(1)筹资人发布项目。筹资人一般是高科技企业和电影公司,先在网络上发布筹资项目并承诺到期给予一定的投资收益。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投资项目的名称、投资项目内容和计划、以及将来可以获得给投资者收益。通过这些信息发布,使投资者了解投资进程,并预期可以达到的收益。(2)审查项目。众筹平台负责审核投资人的资格和生产产品的可能性,如果一旦通过审核就发布平台,有投资者自己判断产品实施的可行性,由于上传项目一般是艺术品或者是科技产品,对投资者来讲即使投资回报率很低,能够使产品面市也很有价值。(3)众筹项目投资者获得收益。众筹项目获得成功投资者获得收益,有时众筹项目会以生产的产品作为收益的回报给投资者,作为另一种营销方式。当项目失败时,投资者只能收回本金。

3结语

本文主要利用小微企业在互联网金融环境融资的途径,通过以阿里的小额贷款、P2P的拍拍贷、京东的众筹、第三方支付的蚂蚁金服来阐述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的融资模式,为小微企业进行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融资提供一定的借鉴。

参考文献

[1]齐浩志,徐伟.论互联网金融在农村企业融资理财中的运用[J].云南社会科学,2016(3).

小微企业投资项目篇4

关键词: 小微企业;项目;融资

Key words: small micro enterprise;projects;financing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3-0160-02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据统计部门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12月,全国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小微企业数量已突破四千万家,对GDP的贡献率达到65%,提供了4800万个就业机会。小微企业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成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增长的重要基石。然而,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人力资源成本的增加,小微企业项目利润空间受到严重挤压,加之融资渠道单一,银行授信额度有限,小微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机,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分析小微企业项目融资困难成因,有效解决小微企业项目融资困难,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小微企业的定义

结合我国工信部等四部委对小微企业的界定,在多位学者对小微企业的分析及其给出的小微企业定义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小微企业指员工数量较少,生产规模很小、拥有资产很少、经营存在不确定性很大、抵抗风险能力极低、技术很弱的企业。工业企业员工总数低于100人,资产总额低于3000万元,年纳税总额低于30万元属于小微企业;非工业企业员工总数低于80人,资产总额低于1000万元,年纳税总额低于30万元属于小微企业。

2 小微企业项目融资困难成因分析

小微企业项目融资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小微企业自身因素、银行信贷政策因素以及服务机制不健全因素三个方面。

2.1 小微企业自身因素 ①抵御风险能力弱。小微企业拥有的资金少,生产经营规模很小,抵抗风险能力不足,缺少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很难达到银行等信贷机构的信贷准入条件。②管理人才匮乏。管理人才匮乏,通常由业主一人构成企业的管理层,缺少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导致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存在较大的风险,容易发生决策失误。而且一旦业主因故未能发挥其作用,企业将产生运营困难,这是我国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③产品科技含量低。小微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微企业项目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具体表现为资源性粗加工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趋同产品多、优特产品少、低端产品多、高科技产品少的“三多三少”。

2.2 银行信贷政策因素 ①信贷准入机制不利于小微企业项目融资。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银行等信贷机构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增加对于信贷风险的防范,出台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不利于小微企业资信评估,小微企业信贷准入门槛提高。同时,信贷审批权限上收,造成贷款审批链条长、耗时费力,不能满足小微企业项目上“短、平、快”的资金需求。②信贷投向不利于小微企业项目融资。我国连续两年来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银行等信贷机构的信贷政策更加倾向于“抓大放小”,信贷投向的重点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大城市、大企业和大项目,导致信贷投向集中度日渐提高,对小微企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有减弱的趋势。③抵押担保方式限制了小微企业项目融资。因小微企业资金规模很小,可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很少,难以满足银行等信贷机构放贷要求。且办理抵押担保对于小微企业费用大、手续繁琐,额外增加小微企业项目融资成本。④责任人考核机制打击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基于降低信贷风险考虑,银行等信贷机构普遍实行对不良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终身责任制度、薪酬与不良贷款比例挂钩制度等,这种考核机制使得信贷人员在拓展市场时优先考虑风险小的大企业、大项目,抑制了对小微企业项目的信贷投入。

2.3 服务机制不健全因素 ①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小微企业项目融资难,关键在于担保难,虽然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众多,但与小微企业的的数量相比较,担保公司能力有限,难以满足众多小微企业的贷款担保服务需求。②信息共享机制滞后。小微企业信息零散地分布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银行等信贷机构难以获得全面的信息,难以对小微企业项目、个人做出全面的资信评估,对小微企业项目前景难以把握。

3 小微企业项目融资途径

3.1 政府方面 ①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政府部门应当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扶持当地特色经济发展,增加小微企业产品的增加值和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应培植壮大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头作用,抱团取暖,加强小微企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共渡难关。②完善担保体系,架设合作桥梁。一是要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发挥为小微企业项目信用贷款担保的主心骨作用,并且应有政府的积极参与。二是要强化担保机构自身的自律,使之真正成为政府、小微企业、银行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三是建立小微企业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为社会及时了解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与信用状况提供权威的数据源。四是构建小微企业信用担保风险分担机制。③政府要积极关注企业发展,积极支持小微企业项目融资。一是建立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制度。财政部门应视财力情况逐年扩大小微企业项目贷款风险补偿金规模,对金融和投融资机构的小微企业项目贷款给予风险补偿。二是建立重大项目融资配套支持体系。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投资项目,特别是基础建设项目,通过融资平台提供资本金支持弥补经营和建设主体资本金不足,为金融和投融资机构贷款提供配套支持。三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通过推进小微企业上市、引导企业发行债券、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公司和产业基金等多种形式,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努力构筑具有区域特点的融资市场体系。

3.2 企业方面 小微企业要将企业做大做强,就要立足长远,着眼未来,不能只顾眼前,甚至为了项目资金弄虚作假,尤其是生产性企业,要拿得出自己的拳头产品,努力提高产品竞争力,企业才会有长久生存的机会,任何银行都不会对一家没有任何发展前途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小微企业要规范管理,尤其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随时能提供规范、诚实的财务报表。诚信纳税,小微企业项目资金运行轨迹清晰,现金流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①加强内部管理。小微企业应当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大力引进懂业务、善管理的优秀人才,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经济效益。树立诚信意识,提高自身信用度,增强银行贷款吸引力。②提高财务真实性。小微企业要严格执行会计、财务方面法律法规,认真编制财务报表,如实反映企业财务信息,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使银行能够充分了解企业真实情况,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③调整发展战略。小微企业应当在市场准入时找准定位,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行业,选择好项目、具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同时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

3.3 银行方面 从银行层面来说,必须多研究上级行政策,结合本地企业实际情况多研究如何变通,站在企业的角度多为企业着想,为企业做好实实在在的服务。①完善服务体系。银行等信贷机构要加大设立和改造专门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的力度,尤其是专门服务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专营机构。中小金融机构应强化重点服务小微企业、社区、居民和“三农”的市场定位。银行业机构应积极探索适合小微企业项目资金需求特点的服务手段和方式,提高小微企业项目信贷支持效果。②创新金融产品。一是在传统的信贷品种外,应推出动产抵质押、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新品种。二是针对小微企业购买原材料或其他期限较长的小额资金需求,应提供整贷零偿方式的贷款。根据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平、快”特点,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提供循环贷款方式,可以一次核实、多次提款、随时归还,额度循环使用。三是还可提供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结算、咨询、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③合理定价机制。银行等信贷机构要在充分考虑小微企业承受能力和生产经营状况基础上进行贷款利率定价,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尽量少上浮,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费,禁止搭售金融产品,不得强求小微企业购买各类理财、保险、基金等。

4 结语

解决小微企业项目融资难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关键是协调好企业、银行等信贷机构和政府三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建立健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融资的金融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推动小微企业融项目资渠道多元化、方式市场化、手段规范化和结构合理化。

参考文献:

[1]马胜祥.论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与出路[J].农村金融研究,2012(4):5-10.

小微企业投资项目篇5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3-0-02

我们国家正处在创业潮大波兴起的阶段,中小微企业像雨后春笋般的出现并发展起来,但由于自身条件,特别是资产薄弱,使得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非常困难,所以很多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段时间后戛然而止的消失了。但是在今天互联网技术的发达,使得我国的金融领域也搭上了互联网这趟快车,互联网金融就顺势产生了,而这正是我们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救星。

一、中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为稳定GDP的增长、增加就业、促进创新、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甚至是中小微企业倒闭的直接刽子手。

(一)银行融资申请困难

中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的信息披露不够完整及透明,获得信息的渠道也有限,因此中小微企业再跟银行提交融资申请时出现很大的困难,银行机构没法在短时间内判断所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因此会附加很多条件才能审批融资申请,比如需要有第三方担保或者同等物质作为抵押,这样无形中就增加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而这个成本一般的中小微企业是无法承受的,迫使他们放弃了这种融资方式,而迫不得已时采用高利贷的方式融资。而高利贷的方式必须要有高利润的项目才能支撑,而中小微企业很难获得这样的项目,因此最后只能选择倒闭还债。

(二)融资成本高

融资成本高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银行采用比较严格的贷款风险控制制度,调研考察的次数比较多,因此产生了担保费、手续费、评估费比较高;二是银行为了加强贷款风险的控制,给中小微企业贷款时一般都采用比基准利率要高的贷款利率;三是跟银行申请融资的整个过程耗费的人力、物力、时间等无形的成本比较高。

(三)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难

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中,虽然创业板、中小板已经推出,但能跨入资本市场门槛的中小微企业还是很少的,因此中小微企业很难打通资本市场的这个融资渠道。我国企业债市场的发展相对落后,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债权融资渠道则更为有限。在中小企业债权融资方面,目前主要有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私募债两种方式,前者要求政府贴息,目前仅有少数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能得到满足,发行数量十分有限;中小企业私募债对发债企业有门槛要求,且要求有比较高的信用等级,或者需要信用担保公司担保,而中小企I尤其是创业企业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信用不足,也难以获得担保。

二、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解决措施

随着支付宝、QQ红包、微信红包等新概念进入我们的视野时,互联网金融成为了大家热议的话题。互联网具有低成本、效率高、标准化、规模化等特点,可以很好的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短、小、急、频。可以更好的解决传统的融资方式下中小微企业所面临的问题。目前互联网融资方式主要有三种:众筹模式、P2P模式、电商网贷模式

(一)众筹模式

众筹融资是筹资者通过网络平台筹资项目以期获得社会上广泛个体的较小金额的投资,并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采用众筹的模式进行融资基本都是基于一个创意或者新项目,融资者在众筹平台上详细的介绍创意或者新项目的具体方案,以及投资方在项目结束后可获得的报酬。

对于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来说,一个好的创意就是这个企业的核心,但如果没有投资方进行投资,这个好的创意无法实现其经济价值,一般的风投看不上这样的小规模企业的项目,无法从风投那获得资金,那么这种情况下众筹就是中小微企业最好的选择。中小微企业选择众筹方式融资的优势:

1.无需担心高融资成本:中小微企业只需要在众筹平台项目的方案和创意,互联网上任何一个认可项目或者创意的投资者都可以投资,投资收益通常不是以资金的方式进行支付,而是以该项目或者创意所生产出来的产成品等作为投资报酬,降低了中小微企业定期支付高融资成本的压力。

2.无需经过资本市场也能获得闲散资金的投资:众筹方式就是能将互联网用户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投资到一个有经济价值的项目或者创意中,中小微企业目前状况是很难从资本市场获得投资,而来自互联网用户的闲散资金可以积少成多的变成巨大的项目资金,从而为中小微企业在创建、扩大生产、提供现金流等多个环节提供资金支持。

因此我们知道对于中小微起来说,众筹方式,不仅使得他们获得融资来加速培育和孵化未来具有发展潜力企业和项目,而且还能获得投资方的其他帮助,例如技术、管理、人才、经验、甚至是人脉等综合资源。

(二)P2P模式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是个人对个人的意思。今年来这种模式在我国发展势头迅猛,其基本的运营模式如下:网络信贷企业为借贷双方提供平台,借贷双方可以自由谈价,最后以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借贷关系。资金借方可以定期获得利息作为报酬,但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资金的获得方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企业通过收取服务费的方式获得收益。

P2P模式具有门槛低,融资成本低,信息透明,融资效率高的特点,这就能很好的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在网络信贷平台可以比较容易找到一个或者多个满足融资需求的借款方:网络平台提供很多具备贷款能力的投资方信息,中小微企业可以选择对自身有利的融资条件的投资方进行借款,也可以选择多个投资方做一个投资组合,最后达到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这就解决了之前所提到的找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

2.操作比较简单,提高融资效率,降低了融资成本: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通常是快、短,P2P融资模式使得中小微企业随时需要资金时都可以通过网络信贷平台获得,只需要提供自身的信息验证真实后可获得融资额,实现了快的需求,而且无需附加一个加急费用,因此实现了降低融资成本的需求。

(三)电商网贷模式

商业务平台通过线上业务交易产生相关业务运营数据,包括线上交易、物流数据、结构和非机构数据,将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等信息整合成了完整的消费者和平台商家的信息数据库。我国电商小贷的运作流程是凭借多年各品牌积累的海量数据,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对客户数据进行分析,一般采用与小贷公司以及银行合作的方式来保障资金供给,为其旗下会员提供了供货、销售、融资以及结算一条龙服务。

当前电商网贷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电商企业自建小额贷款公司,如“阿里小贷”,这是电商小贷的主流;另一种是电商与银行合作,如“京东商城”。很显然电商小贷是一种供应链金融模式,电商平台的企业信息本质上起到了征信体系的作用。小贷公司基于电商平台积累的交易数据,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通过建立定量化的风险评级和贷款发放模型,对小微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及确定贷款额度,整个信贷过程采用自动放贷、自动还贷的机制。

电子商务平台利用建立起来的云数据,对中小微企业的财务信息等资质进行评估,可以更好的降低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是解决了传统借贷方式上借款方对中小微企业的还贷能力的怀疑,减少了借款方对贷款方各种信息的调研分析的过程,增强了风险控制的力度,因此电商网贷平台可以突破传统的借贷方式,利用自身的创新优势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快、短、频的特点;二是能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对于电商网贷平台来说,掌握了中小微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不再需要同等物质抵押或者担保才能放贷,因此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大大减少了融资成本,这正是解决前面提到的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所面临的融资申请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三、结语

在传统的融资模式下,中小微企业面临着向银行融资困难、融资成本高、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难等困境,但是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以后,与传统融资模式相比互联网金融具有信息对称、成本低、效率高等多种优势,更加符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随着我国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未来将有更多的适合小微企业发展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和产品涌现,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融资的协同推进也将更加深入,对于小微企业言,应当紧跟时展的浪潮,广泛地借助适应自身发展特点的互联网金融技术,走出融资困境!

参考文献:

[1]苏之源.互联网模式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J].2016,6:178-179.

小微企业投资项目篇6

《意见》中说,至2014年,在继续实行成长性企业流动资金贴息和小微企业贴息政策的基础上,对于信用记录好、产品有市场有订单、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重点工业企业,按企业当年新增订单额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企业技术改造 贴息资助门槛放宽

《意见》提出,至2014年,我市对符合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完工后实际固定资产投资2%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原则上控制在500万元以内。

据悉,此前我市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贴息资助门槛是5000万元,这次放宽到3000万元。

新上工业固定投资项目贴息资助门槛放宽

《意见》提出,至2014年,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按照实际投资的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由市、区各承担50%。单个项目补贴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据悉,此前贴息资助门槛是2亿元。

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项目 市区最高共补助1000万元

《意见》中说,至2014年,我市将整合使用50%以上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对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倍增发展目录、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新兴产业制造业项目,按上年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贷款贴息或补助,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市、区财政对企业同一投资项目投资贴息补助数额各不超过500万元。

政府采购年度预算超三成份额 面向本市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项目年度预算总额30%以上的份额,专门面向本市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本市中小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8%—10%的价格扣除。

5000万元全民创业资金 直接扶持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投资项目篇7

一、我县小微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经济运行特点

据统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国发〔2009〕36号)的标准,我县企业绝大多数都属小微企业。止2011底统计全县共有小微企业8858个,其中企业640户、个体工商经营户8218户。主要分布在各镇周边和产业集聚区内。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达到45512人,占全县就业人员的54.65%。从发展行业看,以批发零售业为主,批发和零售业企业3444户,占38.9%;运输仓储企业为2144 家,占24.2%。服务业企业1658家。占18.7%;加工制造企业916家,占 10.34%;建筑房地产企业 198家;农林牧渔规模种殖、养殖企业80家。从地域分布来看,以乡镇为主,全县小微企业中分布在各镇(街道)的有8803家。

小微企业经济运行的主要特点是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稳步增长,富民效应初步显现。2011年底,全县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达8858个,较去年增加444个,从业人员45512人,较去年增加4300人。全县小微企业累计完成增加值12.12亿元,同比增长33.12%,占全县gdp的36.18%;实现总产值(现价)40.84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20.6亿元,工业增加值7.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44.5亿元,同比增长25.85 %;实现税金6968万元,同比增长21.97%;支付劳动者报酬5.0393 亿元。

通过对全县小微企业走访调查发现,我县的小微企业大多正常运行,但是也有少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主要原因就是资金短缺和成本的上升,使企业不能正常生产。

(二)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全县小微企业投资平稳增长,十一五末,全县小微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91亿元,其中完成工业项目投资5.05亿元,农业项目投资2.13亿元,房地产项目投资1.91亿元,旅游等服务业项目投资0.82亿元。2011年,小微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4亿元,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量25.68 亿元的39.1%,较2010年增长1.31%,其中完成工业项目投资4.88亿元,农业项目投资1.51亿元,房地产项目投资3.05亿元,旅游等服务业项目投资0.6亿元。

由于多年政策累积效应和经济景气周期共同作用,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尤其是近几年我县民间投资更是出现了少有的高增长态势,民间投资对增加投资活力、增加就业、提高企业投资效益的作用更加突出,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断的平稳增长,成为拉动紫阳国民经济较快增长的主动力。这表明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县小微企业即将进入新的高速发展期,必将对紫阳的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三)地方财政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我县财政部门紧紧抓住国家、省、市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2009年以来,从国家、省、市争取扶持资金3289.52万元扶持了小微企业37家,扶持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304个,扶持资金452.6万元。每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扶持小微企业资金300万元,重点扶持了以富硒茶、魔芋加工、水产养殖、和蚕桑发展为支柱的小微企业及服务体系建设。三年来地方财政扶持小微企业资金470万元,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30万元。有力的推动了我县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我县小微企业发展的特点趋势 我县民营经济发展以小微企业为主体,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由小生产走向大生产,从小产业走向大产业,从小市场走向大市场,逐渐呈现出规模庞大、特色鲜明、集聚力强、品牌优良等特点。一是总体规模不断扩张。我县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发展环境的日益优化,进一步激发了私营业者的创业热情,小微企业明显增多,资本投入逐步加大。二是产业集群集聚力增强。目前我县已形成茶叶加工、富硒食饮品加工和板石开采三大产业集群。紫阳富硒茶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紫阳瓦板岩全部出口欧美等国家。2008年我县聘请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紫阳硒谷生态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设计,并启动了园区建设。2009年中国紫阳硒谷生态工业园区列入了全省首批重点扶持建设的县域工业园区。近年来,园区正在加快建设,且有六家大企业已经入驻,园区正在成为我县工业发展的聚集区。2011年XX县荣获陕西省县域工业化发展单项奖。三是特色支柱产业优势突出,新型工业化格局初现。全县小微工业企业分布广、特色鲜明,初步形成了富硒食(饮)品、新型材料、清洁能源三大支柱工业,围绕这三大支柱产业,延伸链条,推进战略重组,做大做强,已成为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主角。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发展小微企业对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作用。一是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当前,农村真正的剩余劳动力不是中青年人,而是以40-55 岁的农村妇女和50-60 岁的男劳动力居多。小微企业多是村镇经济,且大部分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可以吸收大量农村闲散劳动力。二是激发了全民创业热情。我县的小微企业已是星罗棋布,种养加销,市场繁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新政,将大大激发全民的创业热情。三是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调查了解到,小微企业的职工年均收入12000元左右,有些达15000-20000元。四是为全县企业的梯次发展奠定了基础。小微企业是乡镇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乡镇财政税收有着重要的贡献,作为培植大中型企业的根基,小微企业的迅速膨胀为全县企业的梯次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加快小微企业发展主要措施和经验 1、认真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全力发展民营经济。我县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县党代会、人代会提出的:全力推进工业强县战略,建设富裕紫阳的目标。成立XX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决非公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加强和改进对非公经济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责任、政策、措施和督查四个落实,圆满完成了非公经济考核各项指标。

2、大力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工程,深入推进全民创业。以全民创业为抓手,激发小微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挖掘小微企业潜力,形成支柱企业带动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助推支柱企业的良好发展格局。一是大力开展回乡创业工程,针对我县在外经商和务工人员多的实际,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在外人员回乡创业。通过此项措施建成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户200户,仅近两年中我县回乡创业的农民工达611人,成功创办各类企业达600余家,新增就业岗位5268个。2011年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202万元,扶持1151人成功创业,其中大学生创业44人、农民工回乡创业685人。二是大力开展素质培训。以实施万人就业工程为突破口,在21个镇分别举办以畜牧、蚕桑、茶叶、魔芋产业等实用技术为主的农民工免费技能培训班,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385人。全方位提升创业者和企业家的整体素质,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创业成功率。目前已为近千名创业者提供专业培训。

3、抓招商引资,为工业经济发展添活力。重点引进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对财政贡献率大、清洁生产项目。我县依托水能、矿产、富硒等优势资源,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进和培育大工业企业,陕西有色、陕煤集团、河南前卫、陕西恒佳、湖北鼎兴等大型企业顺利入驻,电解锰、矿泉水、锆刚玉、瓦板岩和五氧化二钒等项目成功落地,形成了富硒食品、特色矿产、清洁能源、紫阳茧丝四大工业发展格局。围绕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了小微企业的经济实力。

4、抓优化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一是为企业用工开展定单培训。根据企业需要,先后组织培训工人1000 余人次,组织100余人到外地实地学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招工难、熟练工更难的问题。二是提高政务效率。我县建立了政务大厅,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严格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援建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多形式、全方位服务,同时指导企业强化管理,着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5、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瓶颈问题,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开展银企合作,促使银行和企业成功对接,增加贷款投放量。我县正在组建小额信贷公司,小微企业将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在争取上级资金上,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五年来,XX县中小企业促进局共为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3个,落实无偿扶持资金 1050万元。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坚实保障。十一五以来,我县牢牢把握陕南循环(突破)发展和一县一产业政策机遇,落实专人积极争取专项扶持资金,截止2011年,全县共有22个项目获得陕南循环发展专项扶持资金3950万元,带动企业投资13.11亿元。累计建成汉江之星豪华游轮一艘;精品示范茶园5万亩,标准化茶叶加工厂15个,粗制加工厂34个,清洁化茶叶生产线14条;培育魔芋种植基地3万亩,魔芋加工龙头企业1家;年产25万吨富硒矿泉水生产企业、年产200万㎡板石生产企业、年产2万吨锆刚玉企业各1家;耀全牧业、洪田富硒食品等4个小微企业获得市级切块陕南突破发展扶持资金130 万元,带动企业投资6596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发展壮大。

6、注重品牌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截止2011年底,全县共注册商标93件,中国驰名商标一件,陕西省著名商标5件,XX市知名商标4 件。紫阳富硒茶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紫阳和平牌富硒茶获陕西省著名商标。XX县盘龙富硒绿茶公司申报陕西省中小企业研发中心获批。XX县闽秦茶叶有限公司开发的富硒红茶获得陕西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

7、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把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落在实处。国家已下发的《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及《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小微企业免征印花税,减免所得税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对符合国家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且自2011 年1 月至12 月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 计入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延长至2017 年底,并将应纳税所得额提高到6万元以下,扩大了受惠企业面积。对年度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 万元的小微企业,减按20%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1年11月1日起营业税起征点为按月的为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500元等。自2012年元月起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和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这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在我县都得到了落实。94%的个体工商户享受到减免政策,预计地税每年免征税款310万元。国税每年减免增值税和发票工本费370万元。

四、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及原因 在全县工业生产快速增长,效益显著提高的同时,小微企业在发展中仍存在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企业持续增效难度加大。随着宏观调控效应的逐步显现,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加大,企业成本、费用上涨,利润空间缩小。调查显示,2011年企业主要原材料支出平均同比增长21%,运输费用支出同比上浮25%,生产用煤、油等费用支出较去年平均增长23%,而人工成本同比上升19%。受油价攀升等多重因素影响,73%的企业运输费用支出较上年同期上升超过10%,其中以批发、零售业和运输业为代表的企业运输成本攀升22%以上。

二是融资难、资金依旧紧张。由于我县地方财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地方财政窘迫,财政资金供需紧张,财政投资严重不足,不能给小微企业更大的支持。由于资金短缺在2011年,多数受调研小微企业借贷无门,受调研小微企业有31%的从未发生过借贷,更有接近22%的受调研小微企业依靠临时赊账应对资金不足。小微企业规模较小,信用度低,可抵押物少,我县的大多小微企业是租赁的厂房,不具有银行贷款要求的房产地产等抵押物,获得银行信贷的支持很难。在调查的20多家小微企业中,2011 年全年产品适销对路,但缺乏流动资金的多达50%以上,90%以上的小微企业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民间借贷筹措资金,初创业阶段的小微企业资金短缺、融资难是最大的困难。

调查结果表明,在实现融资的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的主要借款渠道仍是亲戚朋友,亲朋好友是小微企业最为重要的融资渠道。

三是企业经营管理方式落后。紫阳小微企业大部分是由家族式的作坊发展而来的,企业虽然做大了,但是管理模式仍然走不出家族式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虽然在企业创办初期具有很大的优势,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各种现代管理理念的推陈出新,这种家族式的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尤其是这些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优惠政策而不能享受,因此这也就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四是工业产业结构不够优化。新技术产业项目企业偏少,产业技术含量还不高。企业对科技研发投入较低,缺乏创新人才,在自主创新、产学研合作等方面进展缓慢,产品依然存在量大质低的现象,抵抗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薄弱。

五是转型升级遇到困难。在国家大力提倡企业转型升级的大好政策下,但小微企业在资金和人才方面都遇到很大困难,还有就是发展方向不明确,要怎样转型,向什么样的方向转型多没有明确的方向。

六是用地成本较高。严格的用地审批制度和土地监管体系,致使小微企业采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建厂,用地成本相对提高,土地抵押贷款难,企业经营风险加大。另外产业发展分散,园区化程度不高,不利于企业规模扩张和产业升级。

七是企业职工素质参差不齐,企业人才严重缺乏。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从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看,被调查的企业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8%,高中占4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9%。从从业人员的来源看,我县从事小微企业的人员多数来自城镇下岗职工和农民。

八是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有近30%的企业主不知道国务院支持发展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及税费优惠,有近50%不知道其内容,这说明一方面我们的管理部门没有将应该减免的税费等政策向经营者讲清;另一方面是收费项目杂,不少企业主都说政府的政策是好的,可在实际执行中有走样的问题。

五、推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展小微企业事关经济社会大局,是带动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把发展小微企业放到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位置来抓,将小微企业发展任务目标列入全县经济发展的规划中。成立小微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尽快实现本地与上级政策的有效对接。建立健全调度、协调、督查、考核机制,为推动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议上级制定推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规划,从财税扶持、企业贷款、防范金融风险、科技创新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小微企业从事国家急需发展的新型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小微企业的合理布局。扶持地方特色产业的开发与利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原材料进行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小微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微利型企业,建议税费政策方面予以倾斜,适当减免税费。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全县上下深化对发展小微企业的认识,以全民创业为抓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有关部门及政府网站、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扶持小微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成功创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发挥好政策引导、典型示范的社会效应。适时组织小微企业家、厂长、老板及有创业欲望的干部群众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更新观念,激发创业热情。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打造让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企业创大业的平台,再掀新一轮全民创业热潮。

四是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针对中小企业自主研发能力较弱的实际,建议省、市政府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出台有关政策,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同时,建议成立创新扶持基金,鼓励企业自建或联合建立产品研发中心、试制中心、检测中心等科技机构,对有愿望、有需要的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智力支撑。

五是加强规划引导,培植和壮大优势产业,推进产业聚集。各镇可整合闲散场地,建立小微企业孵化园。同时发挥传统优势,在现有产业基础上,扩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例如,在XX县汉城镇、双安镇蒿坪镇一线在抓好小微企业发展的同时,发挥产业优势,搞好规模种植和养殖,重点抓好紫阳富硒基地建设。任何沿线矿产资源加工已初具规模,力求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发挥好大企业、大项目的龙头带动作用,围绕龙头企业的配套带动,延伸上下链条,使龙头企业与小微企业配套发展,互利共赢。突出扶持重点,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引导优势行业企业加快技术设备更新,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品牌创建,提高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重点支持发展潜力大、发展前景广、管理较好的企业,并从全县小微企业中筛选出 100-200 家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实行有关职能部门、乡镇干部挂包企业负责制,严格考核奖惩,切实助推小微企业成长壮大。

小微企业投资项目篇8

关键词:

小微企业;项目融资;途径

我国小微企业数量目前已占到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吸纳就业、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提升服务业水平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目前小微企业仍属于弱势群体,在项目融资与发展等领域遇到了很多难题,处于弱势地位。

一、小微企业项目融资困难的原因

1.内因是决定性因素。

1.1企业经营者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资金的逐利性需要其找到合适的投资途径以获得收益,而小微企业在生存和发展中也同样需要资金,两者本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但实际情况却截然相反:一方面拥有资金的机构或个人缺乏适合的投资渠道和投资项目,另一方面却是小微企业无法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1.2小微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弱。小微企业通常规模较小,经营模式比较单一,盈利能力较差,抵御突发事件或者经济波动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小微企业更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由于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上涨等原因,小微型工业企业订单议价能力低,难以通过提价、技术革新、提高生产效能等模式来消化成本压力,导致企业陷入危机。

1.3小微企业普遍不具备相关的金融专业知识。一方面小微企业缺乏主动融资意识,另一方面不具备专业的金融知识。小微企业通常是遇到资金短缺时才考虑融资,缺乏长远筹划,而对于融资方式更多的是考虑传统方式、关注利息成本,对其他各种创新模式的融资方式认知度低。根据相关调查,对于各项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对借贷类产品关注度较高,而对其他融资方式则是态度保守,不愿尝试。

1.4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不高。一方面金融机构在实施信贷时通常要求企业以不动产作为抵押担保,但是小微企业土地、厂房大多数依靠租赁,对其不拥有产权,设备的变现能力也较弱。另一方面小微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均不强,这让银行等金融机构降低对其信用评定等级,导致对小微企业的融资申请持谨慎态度,对其贷款资金的审批顾虑重重。

2.外因是关键性因素。

2.1受经济形势的影响。当前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放缓,出口减少,国内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期,发展进入新常态,这使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面临严峻形势。而随着人力资源成本的持续上升,曾经依靠低成本获得快速发展的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变得尤为艰难,生存风险增大,融资难困扰着小微企业。2.2资源配置不合理。信贷资源大部分被地方融资平台以及大中型企业所占用,小微企业所能获得的贷款额度很小,小微企业无法获得足够的信贷资金。原因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愿意给大中型企业提供信贷资金,甚至主动为这些企业贷款融资,而急需资金的小微企业却不受金融机构的青睐。

2.3行业政策和风险偏好的影响。金融机构是依照上级部门制定的信贷政策执行,主要考虑宏观经济发展和国家的产业政策,严格限制和控制对一些领域的信贷投放,地方金融机构很难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展信贷业务,这也导致了小微企业无法顺利获得正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

2.4其他融资途径不完善。目前,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私募股权与风投等融资途径的规则有待进一步完善,融资风险较高,这也是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之一。小微企业往往是在企业出现生存困难时才融资,为此通常付出较高融资成本,甚至融资后实际利益受到损害,这也一定程度上降低小微企业通过其他途径融资的积极性。

二、小微企业项目融资途径及对策探讨

1.政府层面。

1.1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政府部门应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扶持、引导小微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加小微企业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壮大龙头企业,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小微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1.2构建完善的担保体系,加强协作。设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成为小微企业项目融资担保的主心骨,政府应积极参与其中。担保机构要严格自律,发挥在政府、小微企业、金融机构之间的桥梁作用。建立一套小微企业的信息系统,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供小微企业经营与信用状况的权威数据,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分担机制。

1.3关注企业发展,大力支持小微企业项目融资。建立小微企业项目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项目贷款实行风险补偿。通过推进小微企业上市融资、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提高各融资渠道的直接融资比重,构筑完善、具有区域特色的融资市场体系。

1.4构建小微企业融资平台。为小微企业构建专业的融资服务平台,小微企业、意向投资人和金融机构,通过平台注册信息,更迅捷地完成信息交换。既提供信息服务,为筹资企业和投资人进行信息匹配,消除融资信息的不对称性,同时也对融资进行后续管理,有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

2.金融机构层面。

2.1加大融资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服务意识。金融机构应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给予足够重视,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创新媒体进行政策宣传,让更多小微企业认知、了解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与产品,使小微企业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增强;提高服务意识,强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发挥出金融机构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作用。

2.2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门槛。一是大力扶持小微企业融资,针对一些具有较高市盈率创新型小微企业,适当降低融资门槛;二是在小微企业完成融资后,继续对小微企业加强财务监管,若财务状况达到预警红线,采取相应措施,从而实现既对小微企业项目融资又最大限度地降低资本风险。

2.3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方法,提高融资服务能力。一是金融机构转变服务方式方法,提供上门服务,深入小微企业中去,了解其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并进行相对应的金融产品推介,为小微企业提供面对面的信贷服务。二是设立独立部门服务于小微企业,优化授信授权管理,简化审批流程。三是针对小微企业的特点,创新信贷业务,设计更加符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四是借力互联网,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发展,创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模式,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直接对接,简化手续,降低费用,同时供需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互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产品的设计与及时调整。

3.小微企业层面。

3.1规范企业的内部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管理机制,降低成本,提高企业效益;规范财务运行、内部经营、人事管理等制度,通过规范管理,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从而提高企业的信用,为实现企业融资奠定基础。

3.2提高金融资本意识。首先,小微企业经营者要增强主动融资意识,熟悉和掌握融资政策和程序,为提前融资做好准备;其次,要科学制订企业融资规划,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产业特点做好融资筹备,选择不同融资模式,切忌临急抱佛脚,等急需资金时才考虑融资;再次要学会善于利用各种政策性融资,如政府部门设立的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以科技金融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发展、融资贷款等。

3.3调整发展战略。小微企业应做好市场定位,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行业,选择优质、具有广阔前景的产业进入,同时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是要增强品牌意识,注重企业形象和品牌的塑造,转变追求数量的观念,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同时注重自身信用积累,严格遵守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监控资金的使用,不断提升企业的信用等级。

三、结语

如何确保小微企业的项目融资不再成为一个难题,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协调好政府、企业、银行之间的经济关系,建立完善小微企业项目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推动小微企业项目融资渠道的多元化、规范化和市场化。

参考文献:

[1]崔英伟,小微企业项目融资途径研究[J].价值工程,2013.

小微企业投资项目篇9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27-0139-06

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词,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2011年7月4日,国家4部委联合《中小企业划型新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对中小企业重新规定了划型标准,根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首次增加了微型企业这一类型。新增微型企业标准,有利于明确重点,出台更有针对性、时效性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力度。

根据最新经济普查数据,我国共有法人企业460万户,其中小型企业139.7万户,占30.37%;微型企业约307.87万户,占66.93%。小型微型企业合计占比约97%,居绝对多数地位。其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GDP总量的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一个国家要想让经济生生不息地可持续发展,必须重视占企业绝大多数值的小微企业的发展。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基于当前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如何紧跟时代潮流,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这一巨大机遇,客观上需要给予其更多政策支持,税收也责无

旁贷。

1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背景下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经济意义

1.1 小微企业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

战略性新兴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只有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不论在国际还是在国内,小微企业都是大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不少大型科技型企业,都是从科技型小微企业由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的。小微企业同时也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在科技创新方面,具有大型企业难以比拟的创造性和灵活性。美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技术创新70%来自小微企业。而根据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小微企业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因此在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上,必须注重发挥小微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

1.2 小微企业是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重要

部分

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大型企业作为骨干和支柱,但现代专业化分工协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决定了大型企业要做“大而强”而非“大而全”,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具备效率快、效益高的优势,而小微企业具有“小而专”、“小而活”的特点,因此大型企业需要与小微企业密切合作,集中精力进行主要产品、技术的开发与生产,而非核心的相关零部件生产、某些服务等都要由小微企业提供,从而形成产业集群,有利于加强集群内企业间的有效合作,增加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增长,发挥资源共享效应,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1.3 小微企业是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消费需求的重要载体

消费、投资和出口是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产品和服务需求的三种主要方式。我国多年以来的经济发展高度依赖投资和出口推动,内需不振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然持续,外部需求锐减,国内物价居高不下,内部消费需求不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面临更多困难,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消费需求更为紧迫。而消费增长的基本特征和要求是稳定,消费增长的稳定性来自个人、家庭收入高低和来源的稳定性。在我国,小微企业吸纳了大量人口的就业,只有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了,绝大多数人的收入才能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消费需求才能提升。

因此,鼓励小微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既是顺应其具有的天生优势,同时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实现转型升级也是其焕发新生的有效途径。

2 当前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税收政策的局限性分析

目前,我国制定了一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但促进小微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税收政策较少。这些税收政策从执行效应来看,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并且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亟待进一步改进。

2.1 鼓励小微企业运营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局限

2.1.1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窄。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小型微利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是不同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对小型微利企业做出了具体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困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税[2009]133号和财税[2011]4号文,分别规定2010年度和2011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财税[2011]117号文则延长了优惠期并扩大了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其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引导和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具有一定的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和鼓励了更多小型微利企业建立,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就业,但同时也暴露出存在的一些问题:

核定征收企业未能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严格,真正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微乎其微,由于部分小型微型企业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实行核定征收,但享受这一税收优惠的企业按照财税[2009]69号文的规定应是查账征收的企业,因此造成真正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微乎其微。

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以广东等六省市的调研数据为例,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万元企业户数占小型微利企业总户数平均约为59.49%,但其享受的所得税减免占比仅为10%左右,这种情况说明:一是有些盈利较小的企业考虑到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程序较为麻烦,与减免的税款相比不值得去备案,甚至自动放弃享受该项税收优惠。二是许多小型微利企业盈利水平不高,亏损面较大,因年应纳税所得额≤0而无法享受到该税收优惠政策。

2.1.2 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未能广泛惠及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的规定,提高了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起征点。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由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而那些不能达到起征点的小微企业却仍然不能适用该项税收优惠政策,这实际上造成了新的税负不公。

2.1.3 增值税纳税人划分标准与企业划分标准不一致。尽管企业划分新标准有大幅度的调整,但仍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不一致。《增值税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除此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这与新标准所规定的“工业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批发业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100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标准相差甚远。国家设定较低的一般纳税人标准出发点是为了抵扣进项税,减轻企业负担,但实际适用效果却恰恰相反,对许多小微企业而言,很多交易无法取得法定的抵扣凭证,而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加重了税收负担。

2.1.4 小微企业难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六项条件。但是同时符合这些标准的小微企业微乎其微,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按照目前的就业实际情况来说,小微企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吸引力肯定不如大中型企业,据有关数据显示小微企业本身专业技术人员大约只有15%左右,远未达到30%的要求。另外,这一优惠税率只针对符合条件企业而非针对高新技术项目实施,不利于小微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利于转型升级。

2.1.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适用范围窄、门槛高。国税发[2008]116号文《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必须是从事规定的两个“领域”项目的研发活动以及八个项目的研发费用支出,比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的范围更窄,对于绝大多数小微企业来说都是较难达到的高标准,小微企业即使有自主研发的技术创新项目,但其对应的研发费用支出一般不符合加计扣除的

范围。

2.2 鼓励小微企业融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局限

小微企业面临融资难的困扰,目前有关小微企业的融资的税收政策主要有:财税[2009]99号文、财税[2011]104号文关于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文、财税[2012]25号文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税收优惠政策。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来看,鼓励中小企业融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仅限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提供信用担保的企业,但对于其他融资方式并未涉及。

2.3 鼓励投资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局限

国税发[2009]87号文《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但在实际适用中,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在创业初期很难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因此要同时满足“中小”和“高新”标准的企业并不多,创投企业很难获得真正的税收优惠。以广东省2010年的数据为例,共有创投企业5家,均未享受相关减免税。主要原因是创投企业数量太少,而且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条件门槛较高,中小企业达到条件的难度较大。

3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税收政策的国际经验借鉴

3.1 国外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

3.1.1 减免税收。美国将税收优惠明确立法,把与中小企业密切相关的个人所得税降低了25%;资本收益税下调到20%,后又对创新型小企业降至14%;对特定的资本投资给予50%的纳税扣除等。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美国政府更是不断加大税收减免力度,最为典型的是总额为7870亿美元的《2009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这其中包括2883亿美元左右的减税和税收直接支出计划(约占方案总额1/3),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和个人广泛的税收抵免和再融资税收信贷,新能源成为最大受益产业”。

英国为减轻中小企业税负,1999年3月把中小企业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从原来的30%削减为20%,2000年4月,又将中小企业利润的纳税起征点由原来的4万英镑提高到5万英镑,税率则再次下调至10%,并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使中小企业税负水平相当于大企业的一半。其他国家,如日本、西班牙、南非、韩国等都对小企业在标准税率之外实行了比较低的累进税率。

3.1.2 制定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多数国家对技术转让和研究开发活动的鼓励采用的是将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此外,部分国家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加快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减少当期的应纳税额,比如日本将新兴产业的设备折旧年限缩短至4~5年,有些国家甚至规定了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一年折旧的政策。另外,部分国家提高弥补亏损年限,降低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投资风险,如美国则规定可前抵3年,后抵7年;日本是前1年,后5年;英国则是前3年,后无限等。

3.1.3 鼓励向中小企业投资及再投资。各国都有鼓励私人向中小企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美国鼓励向小企业投资,降低投资所得税率。对年收入不足50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长期投资税减免,对投资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给予投资税永久性减免。对向新工厂、新设备投资的企业提供用于研究与开发的长期税收额度减免。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的股本所获得的资本收益给予至少5年5%的税收豁免。另外,对风险投资收益的60%免税。法国对风险投资公司从持股中获得的资本收益可免除部分所得税,免税金额最高可达收益的三分之一。

各国同时也重视培养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如法国规定中小企业用一部分所得作为资本再投资,该部分所得将按降低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

3.2 启示

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在统一税收制度的基础上,对中小企业融资实行税收减免及其他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自筹资金提供便利条件。为了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各国对能耗高、污染大、严重浪费不可再生性资源的传统工艺和传统产品往往采取加大征税力度的措施,同时为传统工业的生产转型提供种种鼓励性措施,为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4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由于小微企业占据97%以上数量比例份额,面广、量大,如果对所有小微企业都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既达不到促进其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转型升级的目的,也会产生新的税收不公平问题。因此,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我国的税收政策应定位于支持和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有针对性地为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小微企业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

4.1 改革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

4.1.1 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累进税率。顺应国际税制改革趋势,对困难较多、利润较少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累进税率,具体建议是:年应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可适用5%的优惠税率;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未满10万元的小型微型企业,可适用10%的优惠税率;年应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未满30万元的小型微型企业,可适用15%的优惠税率。

4.1.2 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对小型微利企业不再设置其他前置性适用条件,允许核定征收企业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简化备案程序。

4.1.3 延长补亏期。对亏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型微利企业允许其延长弥补亏损期限,从现行的5年延长至10年。

4.2 扩大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

将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小微企业,并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

4.3 调整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与小微企业分型标准相衔接

随着“营改增”(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按照企业分型标准,区分不同行业设定不同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4.4 降低战略性新兴产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鉴于增值税转型对一般纳税人减轻税负、加快转型升级的积极意义,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小规模纳税人应继续降低其征收率,将现行3%的征收率下降为2%。

4.5 完善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

一是改变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为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优惠,并且适当地降低对小微企业认定高新技术项目的认定标准。二是实行以间接优惠为主的税收激励政策。借鉴国际经验,更多地采取加速折旧、投资抵免、亏损弥补、费用扣除、提取技术开发准备金等间接优惠方式,激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加快设备更新,引导建立健全自主创新机制。三是将税收优惠的政策重点调整至研发环节。诸如提高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比重,放宽技术开发费加计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其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开发基金,建立科技开发准备金制度;对处于研发阶段的企业减免其用于研发的房产和土地税收。四是加大税收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政策力度。实行更加优惠的企业所得税激励政策,鼓励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诸如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给科技创新企业设置免税期,并在缴税期适用15%的低税率;对科研活动使用的先进设备、专用装置、房屋实行加速折旧;企业购置并在生产产品过程中实际使用的科技创新专用设备投资额10%部分,允许从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实行有利于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建议对高科技人员在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方面的收入,按应纳所得税额减征30%;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科研人员从事研究开发取得特殊成绩获得的各类政府奖励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从事科研开发人员以技术入股而获得的股权收益,减半征收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4.6 完善鼓励小微企业融资的税收政策

完善现行鼓励小微企业融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采用贷款以外的其他融资方式也给予相应税收优惠。对担保机构向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每年新增担保额对应的担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4.7 完善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

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用其税后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被投资企业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的,按40%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即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企业所得税税款。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合格投资人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所获收益,三年内免征所得税,五年内减半征收所得税。对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项目建设初期未投产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但免税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参考文献

[1] 结构性减税为小微企业发展带来良好政策效应[EB/OL]..2012-03-07.

[4] 国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EB/OL].http:///npc/zxft/gyjyzjy/2009-12/22/content_1531307.htm.2009-12-22.

[5] 贾海涛.中小企业融资的政府行为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0.

小微企业投资项目篇10

1.网络众筹的发展及现状

目前我国众筹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商品众筹和股权众筹。商品众筹是投资人将资金投给筹资人,筹资人用资金开发或生产商品,当商品生产完毕并可对外销售时,将商品无偿或低价提供给投资人的一种方式。股权众筹是指公司留出一定量的股份,对投资者发放,投资者投出资金并持有股份,获得未来收益。目前我国正常运营的平台有281家,股权众筹平台有146家,商品众筹80家,两种都涉及的有39家,这两种众筹所占比例达到了94%。

2.小微企业通过网络众筹融资的优势分析

(一)在众筹模式中,通过众筹融资的小微企业具有更强的权利。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现有的融资模式中,刚创立的企业的融资渠道极为狭窄有限,基本处于弱势被动的地位。但在众筹融资中,融资者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出让商品或出让股权进行融资,获得需要的资金,融资者拥有了更强的融资方式选择权利。

(二)在众筹平台上,具备创新的小微企业更易融资成功。在传统融资的方式中,金融机构看重的是企业的自身信用水平、财务状况、抵押担保等。但是在众筹平台上,融资成功的关键是项目的创新性,是否被大家认可。众筹平台是一个鼓励创新、鼓励创业的平台,它的包容性很强,资金供给充裕。对于初创的小微企业来说,按照传统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核方式,它几乎不可能获得资金,但在众筹平台,只要企业自身有创新性、创意强的项目,还是有很大机会获得资金的。

(三)不需要货币代偿,在融资成本上有优势。传统融资需要还本付息,是借贷性质的。在商品众筹模式中,回报是产品或服务而不是资金,对于融资者来说,通过商品众筹获得资金属于预付款性质,不用还本付息,减轻了融资成本上的压力,并且产品生产完成后还有了一部分潜在的客户群体。在股权模式中,资金筹集属于投资性质,股权投资者通过股东权益能够得到红利分配权,企业获得资金,增强了自身的实力,不用还本付息,降低了财务上的负担。

3.网络众筹平台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者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没有得到改善,易产生欺诈行椤D壳拔夜众筹平台的披露机制缺乏,融资方和投资方的信息极度不对称,总的来看,融资方拥有完全的信息优势,平台拥有部分信息,投资方掌握的信息更少。一方面,融资方为了能够成功获取资金,在项目时可能会故意隐瞒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与风险,夸大项目优势,误导大家。平台在审核时,由于信息掌握度有限,有时不能将影响投资者的重要信息公之于众。甚至有的平台负责人在利益驱使下篡改项目信息,欺骗投资者,产生欺诈行为。

此外,在股权众筹中一般采取“领投+跟投”的方式,这可能造成领投人和跟投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跟投人缺少投资方面的知识,一般情况下只出资,相关程序交由领投人办理,领投人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可能与融资人达成某种私下交易,对跟投人产生欺诈行为。

(二)融资企业面临的问题,首先是针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缺乏保护。众筹项目的核心是创新、创意。为了保证能够获得资金上的支持,融资方必然会将大量的关于项目的设计思路、创意想法、图片、音频视频放到众筹平台上去展示。展示虽能将项目完整的呈现给大家,体现项目的优势,但也可能产生剽窃抄袭的风险。项目被抄袭后在市场上提前发行,会给原创的融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我国虽然有知识产权法,但专门针对于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缺失。而且申请专利的时间较长,一般至少需要半年,费用还很高,种种原因都不利于众筹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众筹平台面临的问题,最严重的就是监管缺失。我国众筹平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监管缺失造成的。在信息披露的监管上,在融资完成后,平台只能针对项目进程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监督,但力度不够,而且对于融资资金方面的监督几乎没有,资金的具体使用状况无法及时向投资者披露。

在法律法规上的监管也存在不足。考虑到众筹这个行业比较特殊,极易产生欺诈行为,因此需要对投资者加以保护。目前我国针对众筹行业出台了《管理办法》,对于股权众筹提出许多监管细则,明确了股权众筹的合法地位。但是《管理办法》依旧以我国的证券法为框架,在许多监管细则上十分严厉,在一定程度上对行业发展有反作用。比如在融资企业的股东人数上,条文明确规定了不得超过200人,相比国外对融资人数上没有限制,这可能会导致融资资金的不足,行业人数参与度低的问题。

4.完善网络众筹下小微企业融资的建议与对策

(一)进行网络众筹融资的教育。网络众筹在我国是新生事物,目前许多的小微企业业主都缺乏相关融资经验,因此针对他们进行网络融资的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应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其展开融资知识方面的教育,让他们了解融资流程,增强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使得企业通过互联网融资的意愿增加。政府也要在众筹融资上给小微企业进行引导,帮助小微企业参与到网络众筹融资中。

(二)给予政策支持。政策上,政府应把融资的安全放在首位。要制定法规、相应的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使得小微企业在网络众筹融资上得到更多安全上的政策保护。为了鼓励小微企业进入到互联网融资的大军中,政府部门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特点,在税收、利率上给予通过互联网融资的小微企业优惠,并为其提供技术指导或补贴。

小微企业投资项目篇11

近年来,小微企业发展很快,部分成了创业板和中小板的上市公司,在我国经济结构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为了更好地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国家给予了小微企业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其税收负担。由于设立小微企业的创业资金门槛和基础条件要求较低,又有较多的国家财税优惠政策支持,面对就业压力,越来越多高校毕业生选择走上了自主就业,创立自己小微企业之路。大学生创立小型微利企业阶段,面临着缺乏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问题。此期间,如能充分有效地研究利用好国家对大学生创业和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科学开展企业节税筹划工作,对正确树立纳税意识,降低创业成本,缓解资金紧张,增加盈利,防范税务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成功创业,有着积极意义。

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创立阶段税收筹划的主要策略:

(一)积极利用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国家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投资项目篇12

一、引言

农村、农业和农民即所谓的“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的根本问题。农业的发展是需要金融支持的,但从1999年金融体制改革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基本取消了县一级分支机构的放贷权,占据大片农村金融市场的邮政储蓄也只吸储不放贷,农村资金通过银行、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等渠道反而流向城市。而由于在广大农村,农户扩大发展养殖业、个体经商都需要大量的生产资料,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农户修建房屋、婚姻、购买耐用生活用品也有大量的资金需求。此举严重阻碍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福利改善。

尽管小微企业授信户数和授信总量有所增加,但治标不治本。由于受到大型金融机构的歧视,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开始向农村金融机构转移。而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代表,摒弃了繁杂的过程,手续简洁,审核迅速,办事效率高,特别是它比大型银行更能准确有效地掌握本地的市场变化和客户信息,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个性化金融服务,能把贷款送到田间地头,开始在农村融资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中体现出一定的竞争力与生存力。

二、综述

农村融资困境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经济欠发达国家尤其如此。有关农村金融市场的文献十分丰富,相关文献多在“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的二元结构框架中探讨农村融资问题。这一“二元结构框架”具有显著的(1)严重的信息非对称;(2)缺乏可抵押物;(3)特质性成本与风险和(4)非生产性借贷为主的特征(周立,2007;黄祖辉,2007)。因而,农村金融市场与完全竞争市场尚有相当距离(Besley,1995)。正是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的上述原因,农村金融市场普遍存在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现象(Stiglitz,Weiss,1981;Nakamura,1993)。同样由于上述原因,以营利为目的的正规金融机构往往不愿向农村客户提供信贷服务,而是转而将在农村筹集的资金投向非农产业(Bergeretal,1999),这正是农村融资困境的根源所在。

村镇银行作为新型中小金融机构的典型代表,其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秦汉峰(2008)提出,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有阶段性成效,却没有突破性进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村镇银行制度应运而生。截至2012年5月,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1036家,村镇银行有效地改善了当地农村的金融服务,至2011年5月末,农户贷款与小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81%(刘海菊,2011)。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其发展的四年时间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其中融资问题而导致的资金来源不足已成为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瓶颈(邢文妍,2011)。具体来讲,村镇银行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村镇银行的设立偏离原有市场定位;社会认知度低及吸储能力不足;服务产品缺乏特色,信用风险控制能力有待增强;人力资源建设有待加强(刘海菊,2011;李晓健,2011)。

但是,现有成果充分注意到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却忽视对其行为特征的研究;充分注意到了建立村镇银行方案的前景,却缺乏对其理论支撑的探究,并且理论模型中引入政府角色的也是非常少,正是上述不足使得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诸多相关建议缺乏可操作性,所以,对村镇银行与小微企业贷款过程中的动态行为进行演化博弈研究将是非常有意义的。

三、演化博弈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一)理论的基本假设

在整个博弈分析模型中,有小微企业(SME)、村镇银行(R)、政府(G)三个基本经济主体,而我们要建立的村镇银行与小微企业融资演化模型是一个动态博弈系统,给出基本假设如下:

(1)村镇银行、小微企业、政府是有限理性主体,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2)在博弈中,小微企业与村镇银行是两两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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