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合集12篇

时间:2023-11-10 10:02:57

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

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篇1

[中图分类号] D92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6639(2013)02-0016-04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十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一方面要全面落实和贯彻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凝聚创新热情,激发创新活力;另一方面需要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为促进知识产品流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知识产权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知识商品经济是未来中国社会发展的热点与亮点,从社会系统论理论出发,重新审视市场经济与知识产权之间的耦合性关系既是时展的需要,是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快构建创新型国家的关键。

一、社会系统中的“耦合原则”

(一)系统与社会系统

一般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朗菲认为,系统可以定义为相互作用着的若干要素的复合体[1]。而且他一再声明,当我们讲到“系统”时,我们指的是整体或统一体。钱学森说:“什么叫系统?系统就是由许多部分组成的整体,所以系统的概念就是要强调整体,强调整体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各个部分所组成的。”[2]即由各个部分组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整体。系统内部各个组成部分被称为元素,亦即相对于它所属的系统而言,它是不可分的基本单元。而部分本身也可以是个系统,即它也是由若干个相互作用的元素组成的整体。这样,部分相对于其所属的系统而言是元素,相对于其包含的元素而言是系统,即子系统。

从上述定义来看,实际上一切事物都以系统的方式存在,也都可以用系统的方法加以研究[3]。对于社会而言,它也是一个系统,而且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系统,钱学森称之为开放的复杂巨系统。至于社会系统的结构,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阐释。维纳说:“社会通讯是使社会这个建筑物得以粘合在一起的混凝土。”[4]显然,维纳是把社会系统看成是因为各种要素相互联系、交往而形成的整体。根据钱学森的社会结构体系观,社会系统的中心是人,人处于社会系统最重要、最中心的位置,是其中最活跃的因素。人类社会系统主要由三个子系统组成,即由经济的社会形态系统、意识的社会形态系统和政治的社会形态系统组成。这三个子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适应。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虽然没有提出明确的系统理论,但是在分析社会运行时无疑是一种典型的系统思想,即整体性思想。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既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树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5]可以说,马克思所谓的社会结构是:在物质生产力这一内环境之下,由经济结构、上层建筑(法律的和政治的)以及意识形态三个部分相互作用、相互适应而组成的一个整体。可以看出,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社会结构所做的描述是大致相同的,即,社会系统作为整体,其结构是由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结构这三个子系统相互制约、相互适应、相互作用而成的[6]。

其实从系统论的思想来说,任何有关联的事物都可以组成一个系统。所以,当我们分析社会结构的运行时,既可以从经济、政治、意识形态这样宏观的角度分析各个大系统之间的关系,或者这三个大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也可以运用系统论的思想分析各大系统要素之间的交互关系。如市场经济与知识产权原本分别属于经济和法律系统,它们之间的关系固然可以从经济与法律的关系来说明,但这样的论述未免过于笼统。这里可以借助系统论的观点,将二者视为一个小系统予以探讨也许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二)系统的稳态与功能耦合

从系统的内部看,每一个具体的系统都存在结构与功能。结构是指系统内部各个组成要素之间的相对稳定的联系方式、组织秩序及时空关系的内在表现形式。结构反映的是系统内部关系,是系统的一种内在的规定性[7]。从结构的定义可以看出,系统的稳定性是由结构决定的,即由系统各个要素的相互运动变化之中表现出来的动态稳定性。当系统处于这种稳定性时,我们称之为系统的稳态。功能是指系统在与外部环境相关联系方式和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性质、能力和功效,是系统内部相对稳定的联系方式、组织秩序及时空形式的外在表现方式[8]。

耦合原是个物理名词,原意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电路元件或网络的输入与输出之间存在紧密配合与相互影响,并通过相互作用从一侧向另一侧传输能量的现象。概括地说,耦合就是指两个实体相互依赖于对方的一个量度。在系统论中则是指系统间或一个系统的各种特性之间的相互作用。如有两个子系统A和B,当A的功能(输出)恰恰等于B所需要的条件(输入),而B的功能(输出)又与A所需要的条件(输入)相符,这时,A和B就能在相互调节中一方面保持各自的稳定,另一方面A和B又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更高层次的大组织。也就是说,只有各子系统的功能和条件能够形成一个耦合网络时,小组织才能形成一个大组织。这一原则就被称为组织的“功能耦合”原则。一个系统只要它内部具有相互调节的机制,就能维持系统整体的稳定,这个系统就能在复杂的干扰环境中存在[9]。

(三)“市场经济-知识产权”系统

市场经济是强调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经济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与计划经济相对应的一种经济模式。

市场经济首先是一种产权经济。市场的目的在于交换,而交换的前提就需要明确产权,即需要明确交换对象的所有权人,而所有权则是产权的重要内涵之一。著名产权经济学家阿尔钦把产权看作是人们在资源稀缺条件下使用资源的权利或规则。他说,产权体系是“授予特定个人某种权威的方法,利用这种权威,可从不被禁止的使用方式中,选择任意一种对特定物品的使用方式”[10]。即,产权是个人对资产的利用选择。黄少安先生则明确指出:“所谓产权,简言之,就是对财产的权利,亦即对财产的广义的所有权——包括归属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它是人们(主体)围绕或通过财产(客体)形成的经济权利关系,其直观形式是人对物的关系,实质是产权主体之间的关系。”[11]

市场经济必然走向知识经济。知识对于经济增长的作用一直存在,但是,知识要素在经济增长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进而形成知识经济模式则是近现代以来的事情,而这离不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成熟。市场经济强调资源的最优配置,即在各种交换中选择最具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这显然会造成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而以技术为核心的知识产品是市场主体最有力的竞争工具。所以,市场竞争必然会刺激知识生产的迅猛发展。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中分工日益细化,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日益分离并逐渐形成脑力劳动者阶层,从而为知识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同时,知识产品也成为市场交换客体的重要形态。

市场经济还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要保持自由交换在一种稳定的、可预期的模式中进行就需要一定的法律规制。即依据市场经济内在规律建立健全经济法律法规体系,要求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以法律规范市场主体权利与义务;靠法律明确对知识资源、有形资源和自然资源产权的界定,确保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从而实现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12]。

可见,市场经济与知识产权制度存在天然的内在联系。一方面,市场经济是知识产权制度产生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催生了知识产权制度;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市场经济中知识产品交换秩序的维护和保障。但即便如此,二者是否具有以及在何种条件下具有耦合性,还是需要作更深入的分析。

二、市场经济与知识产权耦合性的表现

(一)创新与激励的耦合

市场经济中,交换主体靠争取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差额获取利润,因而降低成本、革新技术、追求新工艺、提高劳动生产率是市场经济主体普遍追求的目标[13]。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一种竞争型经济,而创新则是市场主体提升其竞争力的最有效途径。

创新的过程也是主体运用其创造性思维的过程,因此,智力成果是创新活动最直接的表现形式。最初,智力成果附着于有形产品上,主要以有形产品的附加价值形式体现出来。随着社会发展,特别是科技水平的提高,智力成果逐渐取得了独立形态并表现为各种各样的知识产品。与有体物相比,知识产品具有无形性、可共享性、易复制性等特征,因而被视为一种“准公共产品”。既然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就存在被搭便车的可能性。事实上,知识产品的易复制性使其再生产的成本花费非常少,在网络环境下,复制知识产品的成本甚至可以是零。而知识产品的原创投入成本非常高,具有创新性的知识产品需要其创造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知识积累,而这一般都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和时间成本。具有创新性的知识产品无疑具有很大的市场价值或潜在的市场价值,但由于其重制成本非常低,所以一旦被他人非法获得,会使权利人不仅无法享有应得的巨额利润,甚至连成本都收不回来,这势必会极大地打击市场主体的创新热情。所以,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市场主体创新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激励市场主体不断地进行创新。

(二)资源配置与利益平衡的耦合

由于人的智力活动本身很难共享,所以知识产品在本质上可被视为是个体脑力劳动的产物,但知识产品同时又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而很难被界定为纯粹的私人产品。因为,任何知识产品的形成都离不开对他人知识成果的学习,即具有历史继承性,所以将某一知识产品视为某个人纯粹的私人产品而赋予其绝对的所有权,缺乏正当性基础。

为了实现个体收益率和社会收益率之间的平衡,使知识产品的公共属性和私有属性能够同时得到实现,知识产权法律在制度上设计了一种独特的机制。其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法律首先界定知识产品的私有权属性,在财产权归属意义上承认知识产品是一种个人财产;其次,知识产权法律规定了公开制度,要求知识产品拥有者必须公开其产品的信息内容和技术方案,将这种产品的私有性进行公共化,使社会和他人能够利用新的技术成果;第三,对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利期限、范围和使用等进行合理的限制,超出法定期限,该产品就进入公共领域,同时规定了在一定范围内的合理使用制度。上述知识产权制度安排的核心就是在产权界定的前提下将知识产品的外部性内部化,其立法宗旨就是在个人和社会之间寻求合理的利益平衡点,既保障知识产品的应用和传播,又保障创造者的利益,调动其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从而生产出更多的知识产品为社会所使用,实现知识生产、传播和应用的良性循环[14]。

(三)知识流动与产权保护的耦合

在市场经济中,知识的价值不是体现在其静态价值而是体现在其流动过程中,即对知识产品的使用中,因而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知识经济不仅仅强调对知识所有人的保护,更强调建立一种促进知识使用与流通的机制。这与知识产权制度的保障功能无疑是耦合的。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其保障功能可以使权利人乐于公开其知识成果而不担心被人模仿,另一方面,通过合理使用、有偿转让等制度规定,使得知识成果在一定范围内为更多的社会主体使用。这在客观上会增强知识交易双方的预期,从整体上降低了全社会知识交易的成本,进而促进知识产品在更广阔的范围中流动。

三、市场经济与知识产权制度“耦合性”的意义

揭示市场经济与知识产权制度的“耦合性”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不仅体现在对二者“耦合性”关系的具体描述上,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耦合性”关系的认识来探求如何实现二者功能互动中的良性发展。

(一)市场经济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基础

马克思说“法律没有自己的历史”,这是对法律运行规律极其深邃的洞见[15]。任何法律制度都不是凭空出现的,都要服务于一定的目的,或者说需要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之上,正如波斯纳所言,“法律是功能性的”[16]。

知识产权制度也不是凭空出现的。有人类就会有知识产品,但为什么直到近三、四百年方始有知识产权制度?其中固然与很多因素有关,但市场经济的兴起无疑是重要的经济原因。但仅仅说明这点并无十分新意。本文想表达的是,知识产权制度与市场经济关系的密切性不仅体现在知识产权制度的兴起与市场经济的形成有关,而且体现在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亦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息息相关。如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为鼓励创新,知识产权的制度设计倾向于保护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将知识产品更多地视为一种个体智力产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以社会为本位的价值观、利益观逐渐受到重视,于是强调公共利益就成为知识产权制度设计的一种新的趋向。市场经济对知识产权的基础性作用不仅体现在历史发展的纵向上,还体现在不同国家之间的横向比较上。如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更强调将知识产权视为个体私权并试图勾画出国际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则呼吁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强调知识产权的历史性、地域性、民族性。所以,知识产权制度与市场经济的“耦合性”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

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篇2

知识改变命运很好的诠释了当今社会发展的步伐。取代以往的体力劳动,知识已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为如今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自身所有的知识或者说是通过智力劳动的付出,能够带来收益的经济手段。

一、工商管理是经济发展的产物

应当说工商管理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其产生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可以追溯到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当我们具体探究工商企业管理机构的出现原因,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私有经济亟需发展;其次,私有者利益急需得到保护,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有一种机构对市场经济的具体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并且使得整个市场体制更加健全和完善。这样看来,市场经济的产品商品化决定着这个专业的产生,也是最基本的原因。所以说,工商管理专业的建构过程就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两者相辅相成,彼此依附,共同发展。

二、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与工商管理的形成轨迹步调一致

我们都知道市场经济并不是浑然天成的,从最初的“以物易物”阶段到如今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补充,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们来分析一下普通的经济市场,可以发现有以下特征:该领域的涉及方面越来越广,并且方式形态各异,政策制度不断健全,整体系统趋向完善,顾客加强了自我利益的保护,这一切现实情况,对于我国工商管理专业的发展做了铺垫,使得整个专业体制不断完善,加强了自我的提高。除此之外,在这个探索的过程中,整个市场体制更加的科学,更有层次性,因为工商管理和市场经济是相辅相成的,彼此依赖,在探索的过程中实现了双赢。

三、工商管理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推动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马克思为人类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他有关经济方面的理论,至今仍影响深远。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那么只有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才是合理的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时期,商品经济的各种主体,都有两面性。他们相辅相成的同时,又有自己的具体特征。这些活动的参与者通过彼此的交流和联系实现利益交换,在这个过程中存在摩擦是不可避免的。

四、工商管理与知识经济的内在关系

在如今这个知识经济时代,只有充分发挥“知识”的力量,才能使一个名族兴盛不衰,使国家在国际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一个国家要想在国际中占有重要地位,关键因素就是人才。引导他们创造能力和意识的挖掘和形成。由于工商管理这个专业在我国是新兴专业,并且发展速度很快,日新月异。当今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各种形式随着时间不断的转化,随意说它的含义更有深层意义。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实现这方面的人才培养,难度很大。

1.理论结合实际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在知识经济时代更是需要这种理念的支持,摒弃以往“死读书”的尴尬境况,不仅要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另外也要对其他方面的社会图书进行涉猎。当今社会,知识经济快速发展,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工商管理人员,必须要具备系统的知识和框架结构,并且要深入研究。除此之外,还要学习各方面的科学知识来提高自己,巩固先进的设备文化基础。让自己具备一种能力,使得专业知识与其他各种知识相互融合。

2.进一步研究知识深度,在学习基本科学知识的同时,还要把原有知识与新学知识深度融合,举一反三,提高自己的创造力。

五、经济发展能够推动工商管理的完善

在上文已经阐述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在此不再赘述,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人类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演变,从一开始的自然经济状态下,商品经济还不复存在,直到进入封建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时,商品经济才活跃了起来,并在交易的活动中,经济主体都存在着相互依存、独立的情况,但是每个经济主体代表和追求的利益不一样,这很容易引发相互之间的矛盾。第一,每个个体从自私的角度出发,都会考虑怎么让自己获利最大,这很可能会损坏他人和集体甚至国家的利益,针对这种不正确的观念,应该及时作出引导,但是个体的力量是有限的,再加上市场的手段也是力不从心,不尽人意,市场的弊端还是存在的。这时就需要工商部门的管理,在其管理范围内有效地运用其手段和政策措施进行协调和监督。

第二,单个经济主体以谋求自身的最大化经济利益为目的,加之在其相互间的交易活动之中所获取的经济利益差异,会促使激烈的市场竞争,会直接导致市场经济的活动中出现更加激烈的矛盾,甚至激发新矛盾的出现。这就需要工商管理部门对实际市场的现有情况加以考虑,以建立和维护有序、公平和开放的竞争型经济市场为目标,科学、合理地管理和干预各个利益主体进行的交易活动。最后,我们将范围扩大到世界市场领域当中来,世界性的市场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进行交易活动。但是和个体经济一样也有自己的利益需要。对商品市场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造成冲击的因素主要表现在:外汇制度、倾销以及资本流动贸易的限制。所以工商管理要扩大、提高,解决和协调国际贸易中的矛盾和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才能对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以及交易的公平性、交往秩序的和谐性进行更好地维护。

六、结论

如今的中国已经不再是那个落后的国家,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在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这也对工商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审时度势,对自身职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再次分配和整合。这不仅推动了企业自身的发展,还使得工商管理部门有了创新意识,加快了管理的步伐。为此,我们在促进企业发展的稳定性和健康性,使经济建设发展更快的同时,就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职能的发挥的力度最大化。总而言之,工商管理的产生离不开经济的发展,但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依赖于工商管理的管制,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同向增长关系,所以工商管理的完善对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逄艳波,王玥.浅析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J].商场现代化,2013,(7):100-101.

[2]付杰,包颖彦.浅析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J].现代经济信息 ,2013,(15):44-44.

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篇3

企业最为关键的市场营销活动,是在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满足客户消费需要,实现企业目标的商务活动过程,包括市场调研、选择目标市场、产品开发、产品订价、渠道选择、产品促销、产品储存运输、产品销售、提供服务等系列与市场相关的企业商务经营活动。这一过程是企业不断适应市场环境,有效配置资源,实现战略目标的动态流程。世界经济日新月异,要充分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在未来国际市场上争取主动权,就必须给予企业市场营销活动在新的层面和角度上加以创新与发展,这将是摆在中国企业界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这也正是本课题研究的意义所在。

一、相关概念及特征

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即建立在充分利用高科技成果之上的以知识为基础的新型经济。知识经济又称智能经济,是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当今世界上一种新型、富有生命力和发展前景的经济类型。知识经济时代具有以下特征:(1)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2)信息、通信技术与服务业的组合体成为核心产业。(3)人力素质与技能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生产要素。(4)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源泉在于提高知识生产率及将知识高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5)无形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效益将超越有形资产投资。(6)借助于存储知识载体的发展,各种知识商品进入市场中流通,知识商品化、市场化。(7)技术支持系统的信息化、网络化是知识经济的重要媒介。知识经济的兴起使知识成立最重要的资源,尤其是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首的新兴技术正在日新月异地发展并全方位的改变着传统的产品结构,高新科技信息为主体的知识体系已成为时代经济的主导力量。对“智能成果”的保护、利用、发展布局已然成为了知识经济参与者们最应关注的问题。

市场营销活动所对应的市场营销学作为一门研究企业在市场条件下如何提供有效供给,建立从企业到消费者之间有效沟通的学科,涉及到我们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也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市场营销首先是一个互相交换的过程,任何市场营销定义,它的中心部分都是交换,即对给予有价值东西抱以另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同时市场营销又是满足需要和欲望的各种行为的整合,因为顾客正在竭尽所能去满足他们自己的需要和欲望,而各企业则是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去满足他们的需要和欲望。因此,可以说市场营销是企业在一定的经营思想理念指导下进行的有意识的社会经济活动,这种思想理念即市场营销观念或称营销概念。企业所采取的营销战略、战术和方法都是在其营销理念指导下的,而营销思想和观念都是有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的,并不断随其发展变化而变化。传统的营销概念是工业社会的产物,它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而经历了生产观念-产品观念-推销观念-市场营销观念-社会营销观念这么一个演化的过程,其核心内容不断变化,以适应社会时展的要求。随着当今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传统的营销概念日益受到新潮流的挑战。网络化的出现,使传统的市场营销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形成了强大的网络营销模式。网络打破了时空与地域限制,既可用于展示商品,联结资料库、提供商品住处查询,又可以收集市场信息、进行市场试销和消费者满意度的调查。企业不再依赖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势力即可实现产品销售。这种“少环节”的营销模式直接导致了营销渠道和生产者与消费者关系的变革。

知识经济时代下,知识经济的内涵与特征赋予了传统市场营销学新的环境与观念,要求市场营销学进行一系列的相应转变,以面对市场竞争出现新的格局。知识经济时代下的市场营销可以简单概括为“两个层次、三个方面”。两个层次即知识经济时代下市场营销的战略层次与策略层次;三个方面指知识营销(观念)、传统产业营销在新经济形态下的发展以及新兴知识产业营销问题。在这三方面中,知R营销(观念)属于知识经济时代市场营销的战略层次,它作为一种观念、导向,对知识经济时代的整个市场营销活动起着指导作用,无论传统产业还是新兴产业都应遵循它所揭示的规律;传统产业营销的发展与新兴知识产业营销则构成知识经济时代下市场营销的策略层。这三方面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知识经济时代下市场营销的整体。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它已经逐步代替工业经济成为国家经济的核心。知识经济作为一种创新型经济,强调创新成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企业竞争力的大小取决于创新力的强弱,企业的势力大小取决于手中专利、商标掌握的多少。专利、商标权越来越制约和推动着企业的发展,作为知识经济的参与者,应该逐步加强企业自我专利、商标的研发、保护和利用。专利、商标权等各种知识产权为企业带来不可忽视的市场影响力。

二、国内外研究进展

市场营销学萌芽于20世纪初企业主和中间商的推销、广告、商品分类、批发零售等商业活动,形成于20世纪中叶,成熟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仍在不断发展之中。市场营销理论作为一门学科,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产生。1905年,克罗西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开设“产品市场营销”课程。1910年,拉尔夫・巴特勒在威斯康星大学开设了“市场营销方法”。1912年,赫杰特齐编著了关于市场营销的第一步专著―__《市场营销学》。至此,市场营销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正式建立起来。营销管理大师菲利普。科特勒认为:“市场营销是个人和集体通过创造并同别人交换产品和价值以获得其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种社会过程”。市场营销学的“营”因具有管理之意,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因为“销”而有通过促销活动把商品和服务销售给消费者之意。因此,市场营销实质上“是在市场中进行商品交换的活动过程”。进入60年代后,随着企业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不少学者认为,不应把企业仅仅当作一种追求利润的经济组织,而应注重从社会角度对企业市场营销的作用进行系统考察。罗伯特霍洛韦和罗伯特。汉考克认为,市场营销是一种社会行为,它既受社会影响,同时也影响社会。因此,必须注重研究企业的外部环境变量,如社会学变量、人类学变量、法学变量、技术变量等。乔治。菲斯克则开创性地将微观系统和宏观系统区别开来,促进了宏观市场营销理论的形成与完善。1992年,彼得德鲁克认为知识经济浪潮的到来必将带来划时代的影响,各国经济学家也对此表现出极大的关注,许多经济学学者纷纷对知识经济的内部规律以及其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开展深入分析研究。

市场营销学在中国的传播始于二十世纪初,1933年复旦大学就出版了由丁馨伯教授编译的《市场学》教材。但是,当时中国连年战争,市场营销学在当时要在中国得到发展是很艰难的。解放后由于片面强调计划经济,抑制了市场的作用,我国高等院校的经济管理学院、系都停开了市场营销学课程。改革开放以后,市场营销学在我国发展很快,各种研究市场营销的论文和教材不断出现。如今,市场营销学在我国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1994年甘碧群所著《宏观市场营销研究》是此领域的第一部著作,它从理论与实际结合上,论述了宏观营销与微观营销、政府宏观调控与宏观市场营销的联系与区别。微、宏观理论的发展促使中观营销理论应运而生。中观市场营销是指行业或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以微观营销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宏观营销为指导,为提高其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经济效益,改善自身的生存发展环境和条件而从事的有目的的市场营销活动。中观营销是将宏观营销的内容细分化、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通过行会或地方职能部门指导企业的微观活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营销环境。陶良虎(1999)分析了知识经济条件下市场营销活动的整体变化趋势以及消费者和营销者的行为特点。郑学益(2000)等从企业微观层次分析了知识经济浪潮对传统营销概念的挑战,并提出知识营销这一新概念,同时分析了知识营销的几大内涵,强调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市场营销管理的创新性、合作性、环保性、学习性和全球性,对传统营销概念的发展前景作了展望。许多学者也对知识经济与市场营销作了相关研究,但整体来看,缺乏对知识经济条件下整个市场营销体系的构建及内涵的把握。

三、传统营销模式的现状分析

传统营销渠道通常是厂家-分销商-客户模式,这是一种松散、单向、间接、推动型的渠道模式,由于厂商和分销商一般不是一对一的关系,且利益相对独立、追求的经济目标差异较大(甚至还是完全对立和竞争的),因此他们属于买卖型而非合作型的渠道关系。正如麦克康门对传统营销渠道模式的描述:“高度松散的网络,其中制造商,批发商和零售商松散地联结在一起。相互之间进行不亲密的讨价还价,对于销售条件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所以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因此在渠道的各个环节上难免会产生矛盾,从而造成渠道费用高居不下且效率低下,反应迟钝,冲突不断,缺乏互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直接后果便是企业有限资源的极大浪费和市场竞争优势的严重削弱。国内分销渠道的变迁大致可以用两个阶段来说明,其一是打破统购统销到大型商场的逐步壮大阶段;其二是大型商场的没落到分销商的异军突起阶段。由于大型零售商的地域覆盖率有限,尤其对广裹的农村更是鞭长莫及,厂家就逐步把注意力从大型零售商转移到了各级分销商,从此中国的批发商业便兴旺发达起来,形成了四通八达的分销体系。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个分销体系尽管“发达”却很不健康,目前这种“发达”的背后隐藏着令人十分担忧的局面:厂家对分销能力较弱的中小型分销商不屑一顾;对外强中干、不思进取的分销商又视之如鸡肋;对实力雄厚、骄横跋启的分销商又敬而远之。如此状态下厂家与分销商之间所建立的营销渠道关系经常是处于―种不和谐状态,更多时候甚至呈现混乱状态。厂家想尽量降低分销商的利润,控制约束他们的市场行为,而分销商又变本加厉的还以颜色。你来我往,结果是厂家没有能力规范分销商的行为,分销商更加的缺乏自觉性和纪律性。不要说厂商与分销商会结成渠道同盟共同开发市场,就连基本渠道功能都难以维持。更为严重的是这些渠道问题往往被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所造成的某些行业的虚假繁荣所掩盖。一旦面临加入WTO后完全开放的市场环境,由于营销渠道的脆弱很可能会使某些企业一夜之间因产品分销链的中断而突然死亡。其实渠道危机并非中国本土企业才有,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同样存在这些问题,他们唯一值得骄傲的是由于管理比较专业和人员素质较好,危机程度相对较低而己。

四、新市场营销模式的发展建议

伴随着知识经济浪潮,营销革命正在向着大规模个性化、全球地方化发展,层次的高低反映一国科技实力尤其是高科技发展水平,因此,其发展层次和程度将决定和反映一国经济未来的实力、地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营销观念、手段还处于相当低的层次,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为加快知识经济时代我国市场营销模式的创新,推动市场营销向高层次发展以跟上世界潮流,应充分考虑以下几点:

(1)转变观念,全面提高企业竞争意识。为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企业首先应转变营销观念,重视消费者需求信息的获取途径和分析方法,积极调整营销组合,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竞争意识。目前,虽然不少企业己形成一定的竞争意识,但竞争意识强度远远未够,如电信、铁路、汽车等行业的企业仍然靠国家优惠政策占据市场赚取利润过日子,而不是依靠自身技术竞争优势拓展市场赢得利润。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必须应对全球性竞争,企业如果以为单纯靠对传统的营销组合、组织结构、企业文化进行修修补补,很难应付信息时代大规模个性化、全球地方化营销的剧误。因此,为提高全面竞争意识,企业首先必须高度重视知识经济的到来,正视和积极参与这场营销革命;其次,必须牢固确立知识价值观,高度重视知识在产品设计、制造中的作用,充分认识知识的价值,将推崇知识、智慧和创造作为知识经济时代价值观念的核心。

(2)积极开发利用高科技,提高产品的技术创新水平。市场营销发展的层次高低,其本质的决定因素是产品的技术含量及本科技发展水平。未来的知识经济时代设计决定需求的营销观,根本问题就是产品必须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才能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有竞争力才能吸引消费者,进而影响、决定需求,形成市场。产品的竞争力源于产品的技术含量,而技术含量则决定于自主创新水平。目前就我国产品总体而言,自主创新水平较低。据一份调查透露,我国37个主要行业中被外资控制的有16个行业。这警示人们技术的落后导致产品缺乏竞争力,不但在国际市场站不稳脚,就连在国内市场也要被淘汰。严峻形势摆在我们面前,因此,必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自主创新,尽快提高支持产业和主要制造业的产品核心技术含量及水平,推进技术技术变革,促使产品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性转变,才能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推动市场营销向高层次发展。

(3)加快企业知识产权的挖掘、申请、国内外布局、保护、利用意识的提高。随着“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让越来越多的市场参与者认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知识产权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企业不仅能通过专利转化为商业价值,成为开拓市场的利器,而且可以通过专利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和企业影响力。但是现实中随着行业的高速发展,不规范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的欠缺制约着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所以企业应该加强专利的申请、保护。通过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建立自身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面对任何一方不合法、不合规的使用企业专利时,及时采用法律武器对其侵权行为进行惩处,及时保护企业的专利权益。总之知识产权和创新力作为企业持续发展的砝码和重要营销手段,产业布局、专利先行,理应成为企业的共识。

(3)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人才培养。在国际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企业的成功、市场营销的成功是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来实现的。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科教兴国战略这一不断培养人才、为国家发展提供持续动力的根本性战略。因此,国家首先应制定优惠政策,增加投入,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以扶持主要产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其次,要改革教育观念,提高国民素质,培养综合性高素质人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国民中树立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观念;二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由“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三是增加对教育的投入。

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篇4

执教高中历史学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关内容,必须理清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第二,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有何利与弊;第三,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怎样建立起来的;第四,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何重大的意义。

一、历史与思想政治教材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关内容处理的比较分析

(一)对问题一“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的处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包含何为市场经济、市场如何对资源进行配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基本特征等知识要点。

人民版高中历史教材(必修Ⅱ)中第三个学习内容“历史性的跨越”子目(第57页)的正文叙述为:“199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对本问题的上述知识要点,教材的正文接下来均没有叙述,而且也未设置相关的“知识链接”或“资料卡片”。

高中思想政治教材《经济生活》(必修1),在“市场配置资源”框题(第79页)的正文写道:“计划和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手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主要是通过价格的涨落以及供求的变化由市场来调节的。哪种商品在市场上好卖,人们就扩大生产;哪种生产要素的价格昂贵、供应紧张,人们就减少这种要素的使用。市场中好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着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调节人、财、物在全社会的配置。”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题(第82―83页)的正文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具有市场经济的共性,又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既可以发挥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可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表现为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才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三大特征,每一特征独立成段,有适当分析,并结合现实分别在三个方框内或以文字,或以统计图,或以图片等形式,与正文相印证,浑然一体。

(二)对问题二“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有何利与弊”的处理

人民版高中历史教材(必修Ⅱ)在相关的专题三“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中对本问题的知识要点均未叙述,也无相关的“资料卡片”和“知识链接”。

高中思想政治教材《经济学常识》(选修2),对此专设“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及其作用”框题(第79―82页)进行系统叙述。其中第一目“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交待其建立的历史背景,并概括了它的基本特点。第二目“计划经济体制的作用”,就其历史上的作用,结合统计数据和图片作了三点归纳。第三目“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及其影响”,从所有制、经营管理、分配三个方面进行了剖析,特别是所举的经营管理方面条块分割弊端的典型实例,非常鲜活生动。

(三)对问题三“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怎样建立起来的”的处理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包含建立的过程、该体制确立的主要表现等知识要点。

人民版高中历史教材(必修Ⅱ),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相关史实的叙述,在该专题第二个学习内容“改革:从农村到城市”子目内(第53页),提到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在该专题第三个学习内容“历史性的跨越”子目内(第56―57页),提到了邓小平南方讲话、中共十四大;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子目内(第57页),提到了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十五大等。前后五大历史事件叙述分散,而且对每件大事在该历史进程中所处的地位和产生的作用表述不够明确,历史进程的脉络既粗略又欠明晰。关于该体制确立的主要表现,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子目内(第57页)写道:“改革开放30年,我国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是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二是初步形成了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可见,对确立的主要表现表述不准确,归纳欠全面,并且对每一方面的表现又未作进一步的阐释。

高中思想政治教材《经济学常识》(选修2),在专题五设两个框题“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探索”(第83―86页)和“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第87―90页)集中叙述,建立过程涉及七大历史事件:①中共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打破了我国过去由计划一统天下的局面,为市场调节作用的发挥打开了缺口”;②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论断,突破了把商品经济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③中共十三大,“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和经济运行模式,要求实现计划和市场的有机统一,表明我们党已经认识到计划和市场的作用都是覆盖全社会的,不再把市场调节置于从属和次要的地位”;④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发表“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等重要讲话,有力促进了思想的解放;⑤中共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改革的目标,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彻底突破了计划体制的框架”;⑥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被写入宪法,标志着它的发展有了根本大法的保障”;⑦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规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至于十五大,连同十六大、十七大,教材均视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事件(会议),在本专题另设一个框题叙述。可见,该教材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的历史进程叙述环环相扣,脉络清晰,而且增加了写入宪法的相关知识点,避免了该部分内容的“党史”之嫌。

关于该体制确立的主要表现,在框题3“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子目中(第87页)指出:“市场主体、市场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是三个最为重要的环节。党的十四大以后,我国围绕这三大环节,加快改革,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起来。”紧接着教材又将上述三个环节各设一子目展开阐释。“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子目(第87―88页)正文结合三则材料分析指出:“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市场主体主要有三类:企业、家庭和政府。其中,最基本的是企业。党的十四大以后,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基本形成。”正文之后又以“名词点击”的形式,就“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内容、基本特征作了辅助说明。“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子目(第88―89页),正文结合两则材料分析指出:“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党的十四大以来,在一般商品市场继续发展同时,我国的生产要素市场发展加快;随着我国价格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逐步形成,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大大增强。我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开始形成。”正文之后又以“名词点击”的形式,辅助说明市场体系的构成。“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子目(第89页),正文第一部分按时序陈述相关史事,“从1994年开始,我国实行以分税制为核心的新的财政体制;建立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调控体系;转变了计划管理体制,把一般加工业的建设项目逐步推向市场,实现了投资渠道多元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分别于1993年、1998年、2003年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使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有了很大的改变。我国初步建立起各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权从各级政府部门中的剥离。”在此基础上,正文第二部分指出:“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宏观调控体系包括调控目标、任务、手段、方式等。党的十四大以后,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宏观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形成。”可见,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的主要表现梳理较为全面,而且有事实,有分析,逻辑感染力强。

(四)对问题四“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何重大的意义”的处理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何重大意义涉及理论、经济两个层面。

人民版高中历史教材(必修Ⅱ),在本专题第三个学习内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子目(第57页)正文最后写道:“2007年年底,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较1978年增长了近十四倍,超过德国,仅次于美、日,居世界第三位。”显然,只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促进了经济发展的事实作了概要陈述,而对其重大的意义未作任何分析。

高中思想政治教材《经济学常识》(选修2),关于理论层面的重大意义,在专题五的框题2“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探索”内,专设一个子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意义”(第85―86页)分析,指出“长期以来,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者,还是西方学者,都把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把市场经济作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将二者看作社会制度的范畴……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立,明确指出了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说,消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选择奠定了理论基础,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关于经济层面的重大意义,教材虽然没有进行直接的分析,但在框题4“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第一个子目(第91―93页)中,从“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需要,有利于实现科学发展,是提高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增强防范经济风险能力的需要”等方面,分析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这为我们从经济层面分析其重大意义提供了三个视角。

二、对高中历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容的教学建议

根据《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和《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的设计,高中思想政治必修1《经济生活》教学在前,高中历史必修Ⅱ模块教学在后,高中思想政治选修2《经济学常识》教学更后。基于此,高中历史教师在进行必修Ⅱ模块教学时,要尽可能“借力”思想政治课,可尝试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其一,通过恰当的形式适时引导,激活学生对《经济生活》相关概念业已形成的潜在记忆,浅化、近化历史,降低教学难度。这样,既可以提高教学的效率,同时也能提升学生的历史理论认知水平。如第一个问题中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等知识,即可按此施教。

其二,应就近充分利用《经济学常识》这一宝贵的课程资源,对历史必修Ⅱ教材中某些未写但又不可或缺的内容进行适时适度的补充。这样既可为历史新知的教学搭建必要的“脚手架”,又可为今后思想政治课相关内容的教学奠定基础,一举两得。如第二个问题中有关“传统计划经济”的系列知识,第四个问题涉及理论层面的重大意义等内容的教学,就可采用此法。

其三,知识是能力的基础,知识储备量不足往往影响相关认知加工的水平。故历史教学可借助思想政治科教材内容,充实相关史实。如此,更加切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规律,有助于学生扩大认识视野与分析角度,建构完整的认知结构。如第三个问题中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以及确立的主要表现等内容的教学,运用此法效果较好。

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篇5

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促进了当前经济市场的多元化趋向。企业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复杂的开放环境,企业经济管理的市场营销策略也面临着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随着网络化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世界经济全球一体化格局正在逐步形成,知识经济作为一种崭新的经济形态正在悄然兴起,代表了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从一定角度上说,以科技创新为特征的知识经济对于当前的市场营销产生了相当重要的影响。根据知识经济的内涵特征对当前市场营销策略进行科学的分析,探究有效应对策略,对于促进企业经济的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一、知识经济的内涵特征

现代经济管理理论认为,所谓知识经济,也叫做智能经济,是指建立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的开发研究、生产分配及应用推广基础上的经济形态。它是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以智力资源的拥有和配置为基础,以科学技术为依托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经济形式。知识经济区别于以往以稀缺自然资源为主要依托、以传统工业为支柱产业的经济,是与工业经济、农业经济相对应的一个概念理论。当前,随着计算机信息网络化与数字化的不断创新与开发,人类社会正逐步向知识经济时代迈进,以科学技术创新为主要特征的知识经济,具有科技型、创新性、市场化、应用性等特点。知识经济是在传统经济产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经济理念,是在坚持科学、合理、综合、高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同时开发具有巨大潜力的资源来取代濒临耗尽的自然资源,是促进人类与自然协调发展、持续发展的经济形式。知识经济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环境下以知识决策为导向受市场环境制约的经济形态,是以科技、知识、智力、信息等无形资产的投入为主,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流方向。

二、市场营销及其策略的重要性

市场营销,通常是指个人和群体通过创造并同他人交换产品与价值以满足个体需求欲望的一种社会活动和管理过程。交换是市场营销的核心,市场营销既是一种组织职能,也是为了相关目标而创造或传递价值、协调客户关系的管理过程。市场营销策略是企业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立足于顾客需求为基点,根据实际经验判断获取顾客需求量和购买力信息以及商业期望值,并有计划地组织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相互协调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和促销策略,为顾客提供满意商品和服务而实现企业目标的过程。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营销在促进经济总量增长方面发挥着协调作用,通过市场营销战略与策略的创新,充分发挥科技生产力功能,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指导企业有效规避和降低市场风险,实现新型产品的不断开发创新和经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市场营销的发展,拓展了企业的市场空间。市场营销注重倡导企业经营与环境保护的系统性与协调性,注重企业经济在市场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市场营销的需求,促进了专业性营销调研咨询组织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第三产业的运行。科学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有助于企业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更好地进行资源优化和配置,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实力,促进了我国企业与国际市场的接轨。

三、知识经济对于当前市场营销策略的影响

1.知识经济对消费者需求的影响。知识经济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快速增长,也促进了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同时也形成了消费者在消费需求和消费行为方面的个性化和理性化;开放性市场经济环境,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产品选择渠道,提升了消费者消费对象的可比性。

2.知识经济对企业产品的影响。知识经济促使企业产品的外延与内涵发生了变化。知识经济时代的开放性,导致知识科技、信息服务等都延化为商品,由于知识经济核心要素的无形性特征,以知识含量为基础的无形产品价值成为消费者的重要消费对象。

3.知识经济对商品价格和分销的影响。当前以计算机网络通讯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创新,对于市场营销过程中的商品价格信息调整与定位实现了快捷化沟通。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市场营销必须适应和应对网上交易销售方式对于传统销售产品方式形成的巨大冲击。

4.知识经济对企业营销管理的影响。知识经济环境中,高效快捷的网络信息通讯形式促进了企业管理的信息化转型。相对于传统的受地理位置和时间约束的松散型市场营销管理模式来说,知识经济环境下的市场营销管理策略,应面向市场进行信息化和自动化管理转变。

四、针对知识经济对市场营销策略影响提出的对策

1.创新营销观念。对于企业来说,营销观念是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应坚持市场为导向,立足于顾客需求,依靠科技信息针对顾客需求进行新型产品开发,深化市场营销理念,面对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趋向,拓展产品的市场营销空间,树立全球营销观念,与世界市场接轨,是企业经济发展的核心。

2.创新营销策略。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的市场营销策略创新主要包括产品、价格及促销的创新。企业产品价值的衡量是以知识含量为基础。企业市场营销策略必须立足于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含量和质量性能,合理地进行产品成本价格控制,扩展产品销售渠道,强化售后服务,并迅速占领消费市场为战略。

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篇6

进入21世纪,以“创造、创新、创业”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模式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推崇,“创业”成为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动力之一。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在这一背景下,大学生的自主创业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和政府的广泛重视,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多项政策相继出台。2010年5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在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由此,大学生自主创业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从现实情况看,我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总体水平仍较低,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1.1大学生自主创业比例低

多项调查表明,在校大学生对自主创业具有较高的兴趣和愿望,但当其毕业之际,由于现实条件、自身能力等方面的限制,选择自主创业的人数却极少。据《201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07、2008、2009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分别为1.2%、1.0%、1.2%,而欧美国家则达到20%~30%。这一方面说明我国大学创业能力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大学生创业能力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1.2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成功率较低

由于大学生自身经营管理知识的局限,管理经验、社会经验等的缺乏,以及资金、人脉等经营资源的限制,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成功率普遍较低。教育部在200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97家比较早的学生企业,赢利的仅占17%;学生创办的公司,5年内仅有30%能够生存下去。大学生自主创业成功率只有2%~3%,远低于一般企业的创业成功率。

2经济管理类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势分析

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在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背景下,经济管理类大学生逐渐成为了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一股中坚力量。相对于其他专业的大学生,经济管理类大学生在自主创业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2.1市场运营知识方面

在现代市场经济背景下,创业者要获得成功一般应具备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相关知识。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联系最为密切,该专业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通常要掌握宏微观经济学、管理学,以及市场营销、会计、金融、税务、经济法等多学科知识,这些知识在创业实践中具有广泛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学生自主创业的成功。

2.2市场机会发现方面

创业是一个发现和捕捉市场机会,并通过有效的管理和运营,创造出新颖的产品、服务或实现其潜在价值的过程。不同的创业者对于市场机会的发现和捕捉具有不同的水平。成功的创业者一般具有敏锐的市场“嗅觉”,具有独特的市场视角和市场前瞻性。相对于其他专业的学生,经济管理类大学生由于系统的、长期的专业学习和思维培养,在市场机会发现、市场需求认知和市场竞争分析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有助于其自主创业获得成功。

2.3市场运营经验方面

创业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管理运营活动,需要创业者具有较强的市场运营能力和一定的管理运营经验。具体来看,市场运营经验可分为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在校大学生普遍缺乏市场运营的直接经验,但在间接经验方面,经济管理类大学生具有一定的优势。由于案例教学在经济管理专业的广泛普及和深入推广,该专业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较多的机会学习、研究成功及失败企业的市场运营案例,在汲取相关专业知识的同时,也积累了自身的间接市场运营经验,这有助于提升经济管理类学生进行自主创业的成功率。从以上三方面分析可知,基于经济管理类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势,其在毕业以后更有可能走上自主创业之路。从一定意义上讲,经济管理类大学生可以成为大学生创业大军的主力和领头羊,能带动和提升我国大学生创业的整体水平。

3经济管理类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的构成

创业是一种复杂的创造性经营管理活动,是创业者通过捕捉商业机会,投入知识和技能,配置相关资源,为消费者提品和服务,为个人和社会创造价值和财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创业能力的高低是创业成功与否的重要条件。区别于其他专业,经济管理类学科直接针对市场运营进行专业教学,该专业的学生应具有系统的市场运作知识,其创业能力应更加强调敏锐的市场特质和更加针对实际的综合技能。基于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和教学特点,综合国内外关于创业能力的研究观点,笔者认为经济管理类大学生创业能力是一个涵盖多种能力的综合体系,主要包括:创业素质体系、创业知识体系、创业技能体系三部分。

3.1创业素质体系

创业素质体系主要包括心理素质、个人品质特征和创业思维特质三部分。创业心理素质主要是指适应现代社会竞争强、压力大的心理特征,主要包括:敢于冒险、勇于竞争、不懈拼搏、态度乐观,以及理性、诚信、责任心等个体心理特征;个人品质特征主要是指,强烈的创业欲望和事业心,远大的抱负和进取心,以及不懈进取、艰苦奋斗、百折不挠等精神品格;创业思维特质主要包括:敏感的市场意识、强烈的创新意识、商业风险警觉意识、牢固的团队意识、合理的怀疑意识、科学的批判意识等,以及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效益观念等商业意识。

3.2创业知识体系

经济管理类大学生创业不能只靠激情、兴趣、冒险精神,更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具体来说,经济管理类大学生应具备扎实宽厚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如宏微观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金融学、经济法、国际贸易等。经济管理类大学生创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通常为非技术型创业。因而,此类创业者还应具备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特别是与商品生产、技术研发等相关知识,如材料科学、工程设计、机械、电子、纺织、化工等方面的知识。此外,作为创业者经济管理类大学生还应掌握社会沟通、创新能力提升等相关知识。如社会学、心理学、文学、政治学等,以及创造学等。经济管理类创业人才还应当掌握各类知识的发展动态,并及时将其补充到自己的知识领域中。

3.3创业技能体系

从市场运作角度看,创业技能体系主要包括机会把握技能和运营管理技能两部分。机会把握技能主要包括机会识别能力、机会开发能力两种主要能力;运营管理技能主要包括:资源配置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分析决策能力、创新应变能力等四种主要能力。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创业者必须具有强烈的市场意识,善于捕捉市场机会,为自身创业构建初始优势。进一步而言,创业者还应能熟悉市场运行规律,掌握市场规则,通过强化市场认知和驾驭能力来开发创造市场机会。从运营管理角度看,首先,决定大学生创业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其对自身所拥有的内外部资源进行有效配置能力,如对企业人财物资源、企业技术资源、市场信息资源、社会关系资源等的有效配置。其次,在创业初期构建和谐、高效的创业团队是创业者的一项重要工作。创业者组建团队并形成对团队成员的吸引力,强化团队成员的凝聚力、向心力十分重要。再次,在创业过程中创业者的分析决策能力也决定着创业的成败。在创业过程中,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商业活动,创业者需具备较高的分析决策能力,具体涵盖战略与战术决策、业务决策、人事决策等。此外,创新应变能力对创业是否成功也十分关键。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下,市场信息、企业竞争瞬息万变,外界风险处处存在,创业者应能不断适应市场变化、持续创新,通过新理念、新战略、新产品、新市场应对市场竞争风险,使企业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推动企业的稳定发展。

4经济管理类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培养途径与方法

经济管理类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的培养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由于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的系统设置,使得经管类大学生具备了远高于其他专业学生的创业知识,对自主创业所需的经济、管理、财税、金融、贸易、法律等知识有一定的掌握和储备。从创业能力的构成看,其培养重点应集中于创业素质体系和创业能力体系两部分。因而,如何在传授经济管理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塑造、强化学生的创业素质和创业实践技能,成为了经管理类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培养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应着重强化以下四方面:

4.1注重创业意识培养,提升大学生创业信心

目前,我国大学生对自主创业的兴趣高,而创业实际行动却非常低,形成了巨大反差,其原因在于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信心的不足与缺失。所以,针对经济管理类大学生应着重强化创业意识和创业信心的培养。在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中,很多学生的创业激情来自于某些特定人物或案例。这些激情消退得很快,当其面临问题决策时,绝大多数人都不能将创业想法付诸实施。与创业激情不同,创业意识是促使学生产生创业行为的重要动力要素。通过创业意识的培养,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把自主创业理解为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双重实现,不是因某个创业案例的激励而产生的激情火花,可提升其创业的主动性和持久性。另一方面,创业信心也是提升大学生创业意愿,推动大学生主动创业的一个重要因素。培养经济管理类大学生的创业信心,一方面要提升与创业相关的专业课教学,使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通过案例教学、专业实践、社会实习等形式提升其综合应用能力,在此基础上培养其创业信心。另一方面,要通过专业课教育、创业教育、品德教育等形式,使学生形成清晰、理性的创业认知,促进创业信心的形成。

4.2强化教师实践教学,构建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

大学生创业最终是面向社会的,社会是真正检验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场所。因而,对经济管理专业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要与现实社会全面相对接,培养学生符合现代市场特征、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自主创业能力。一方面,在经济管理类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上应进一步强化“面向社会”的目标指向,对接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和企业竞争现状。在专业课程和创业类课程设计上,应深入社会和企业进行充分调研,将学校和专业的教育定位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关注市场发展前沿,把握企业竞争的最新动向,优化、创新课程体系。另一方面,应构建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大学教师不仅是学生专业知识的主要传授者,也是学生创业能力的引导者和培育者。要提升学生的创业能力,必须首先从教师入手,通过教师职业培训、教师企业兼职、横向科研课题等,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水平和经验,使之具有指导学生进行创业的能力。此外,学校还应引进、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优秀的管理者等作为兼职教师,形成“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师资队伍。

4.3创新教育模式,完善创业教育体系设计

经济管理类大学生在自主创业上具有其他专业大学生不可比拟的优势,其必将成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中坚力量和活跃群体。针对这一群体,学校通过优化课程设置、创新实践教学、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等建立系统的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在课程设置上,针对经济管理类大学生,应将创业教育融入系统的专业课程教育之中。创业过程一般涵盖创业构思、战略决策、资本筹集、企业注册、市场营销、团队管理、财务管理等多个层面,与之相适应,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可从创意思维拓展、创业知识体系、创业能力培养、创业实践训练等几个层面对专业课程进行系统归类,针对不同层面进行针对性的创新教学。在实践教学上,应不断创新教学形式,推动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展开。经济管理类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不仅来源于课堂教学,而且必须与具体的实践活动相结合。高校应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积极为学生建立创业实践基地。如可组织学生深入企业、市场进行调研,使其了解社会、了解市场,可以学到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隐性知识和商业潜规则;针对创业热点组织学生进行专项调查,使学生更理性地理解创业规划;组织学生参与企业的生产运营、商业策划、公关促销等活动,通过实战演练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团队合作、协调沟通等实战能力。

4.4以课外科技活动为带动,提升学生创业综合技能

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篇7

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对社会的巨大推动作用是众多共知的。但知识毕竟是由人来创造和运用的,而每一个人又都是现实和具体的,不是抽象和空洞的,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人类的一般特性。所以,知识与社会就存在一个如何均衡的问题。这里的均衡其实质就是知识人(从事知识的生产和运用的人)和社会的利益分配如何合理化的问题。

知识与社会的均衡,核心就是使知识和社会之间满足如下条件:知识的边际私人收益=知识的边际私人成本;知识的边际社会收益=知识的边际社会成本。

但在现实中,上述条件并不总能得到有效满足,其原因是几方面的。首先,知识人也是“经济人”。“经济人”假设是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前提,这里主要是针对经济市场上的主体而言的。公共选择学派将“经济人”范式拓展到政治市场,指出政治市场的主体,如政治家等,也是“经济人”。个人参与政治活动的目的也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其行为也是以成本-收益分析为依据。这种对人性前提的有效拓展使经济学和政治学的研究更加深入。这里笔者认为,在知识市场(本文所指知识市场主要是指知识以及与知识生产、消费等有关活动的总和,类似于围绕知识所产生的各种活动的总体。这里知识市场与信息市场、技术市场等不属同一层次的范畴。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可纳入到知识市场来进行分析,但知识市场是一个总体性范畴,有着比信息市场和技术市场更广泛的外延。如基础科学研究、基础理论研究等就只能属于知识市场。知识市场系统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并且与社会大系统是一种互动共促关系,但自身又表现出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上,包括知识活动的各个方面,也都是由与在经济市场上和政治市场上一样性质的人来进行的,所以,知识市场的主体――知识人也具有“经济人”的一般特点。由于知识的崇高性,人们可能会很自然的推演到知识人也是“圣徒”。其实,知识与知识人是两会事,二者并不等同。知识是知识人实现自我价值的工具,所以,知识的崇高并不等于知识人的崇高。另外,知识与道德也是两个不同范畴,所以,知识人也不等于是道德人,有知识并不等于有道德。一般而言,知识人从事知识行为的最终目的,就是追求其效用函数值的最大化。知识人也时时在进行着成本-收益分析,在每一次的行动中,算计着如何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这里,知识人的收益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一般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效用函数,但追求效用的最大化是所有主体的共性。

其次,知识在现实中也是表现为一种权力形式。知识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从绝对的意义上来讲,知识就是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成果的总和。从相对的意义上来讲,知识就是一种信息不对称。你有我无,我对你就是学习,你对我就是传授知识。分工制度的深化,进一步加剧了这种信息不对称现象。据有局部知识的专家们,别人请他们运用知识,其实质就是请他们运用权力。在这情况下,就有个权力如何运用的问题,弄不好,就会存在权力的滥用。当然,知识权力相对于行政权力等而言,只能是一种软权力,但这种软权力对社会的杀伤力不仅是巨大的,而且是持久的。

再次,对知识产品的收益测定十分困难。由于知识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投入是一种无形收入,所以,测定知识在产品中的贡献就十分困难,从而为知识分配制度的建设带来许多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人一般会倾向于高估知识产品的价值。每一个知识人都会说:知识是无价之宝。

第四,由于知识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所以在现实中对知识的需求度一般会过知识的供给度。按照经济学一般原理,当需求超过供给时,需求者剩余会减少,而生产者剩余会增加。所以,随着知识经济和知识社会的到来,知识人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越来越主动的位置。农业社会的不均衡表现为土地所有者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占据优势地位;工业社会的不均衡表现为资本所有者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占据优势地位;知识社会的不均衡很可能就是因为知识所有者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占据优势地位而造成的。这里的优势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所有者在利益分配上的优势,其原因就在于所有者的要素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处于核心位置。

上述四方面的原因表明:知识与社会的不均衡既存在可能性,又存在现实性;并且随着知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如果没有完善的知识制度体系来协调,这种不均衡会变得越来越突出。

目前,在我国,由于正处在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阶段,有许多方面的制度亟待建立和完善;所以,这种情况也客观上加剧了我国存在的知识与社会的不均衡问题。这种不均衡主要有如下若干方面的表现。

1.一些知识人充分利用知识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特点,为自己尽可能谋取私人利益。如有的医生在行医时,一方面要考虑为病人治好病,另一方面也在算计着如何从病人处谋取最大可能的个人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有可能会利用自己在医疗知识方面的一切信息优势对病人进行一些“必要”的“引导”,从而诱使病人多付给大夫一些医疗费用。再如有的人在科研中不是自己去研究,而是拼凑和抄袭,这里实际上也是利用了知识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特点,打了一个“时间差”和“空间差”,借此胡弄一部分人,沽名钓誉,为自己谋取私利。

2.知识权力与其他权力相结合,共同谋取私人利益。这里,一种情况是知识权力与经济权力相结合,知识权力为经济权力撑腰,经济权力对知识权力分红。如一些经济学家和某些利益集团互相勾结,共同损人利已。这些经济学家表面上看是在利用自己的经济学知识为国家经济问题进行把脉,实际上是在利用自己的知识权力为自我利益把关。还有一种情况是知识权力和政治权力互相勾结,知识权力堕落为政治权力的附庸。如御用文人之流就属此类。这些人可以把谎言“证明”成“真理”。其目的就是要为当权者的行为寻找合理性,同时也可为自己谋个一官半职之类的。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人纯粹演变为赤裸裸的“经济人”,良心和正义对这些人几乎不起任何约束。

3.一些知识人滥用自己手中掌握的行政性学术权力。如一些博导招生,不是招有权的,就是招有钱的,再或者就是为自己招个情人之类的。再如一些评委在评职称或评奖中,不是以学术水平和成果质量为准则,而是以关系为准则。等等。

针对知识与社会的不均衡问题,如何防治,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下面结合我国在改革与发展中知识与社会存在的一些不均衡问题谈几点思路。

1.大力发展教育,提高全民知识水平,这是消除知识市场信息不对称性的一条有效途径。如到医院看病,如果你自己本身就掌握了较多的医学知识,这时,大夫利用信息不对称对你的“诱导”可能会被你识破,从而使大夫的谋利行为得到遏制。同时,如果大夫意识到你也掌握了较多医学知识,这时,大夫本人也可能倾向于更真诚的为你服务,而不是其他。所以,提高全社会的知识水平,可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促进知识和社会均衡的实现。

2.反对知识市场中的绝对垄断主义,提倡学术自由竞争,提倡平等对话。知识市场与经济市场一样,也有一个垄断与自由竞争的取舍问题。完全的垄断只会导致知识市场的低效率,同时,也为知识人的溢用权力提供了前提条件;而完全的自由竞争又会导致知识市场的运行成本太高。所以,理想的状态应是垄断竞争。一方面,一定的垄断性可带来规模经济;另一方面,一定的竞争性是产生学术创新动力的重要源泉。

3.提倡行业自律。针对我国情况,可考虑成立各种知识团体联合会。如医生联合会、教师联合会等;教师联合会下面可再成立教授联合会,教授联合会下面可再设立博导分会等等。这些知识团体联合会其性质可定为半官方半民间,政府可给予一定的运作资助,并制定相应的规范予以约束。这里,各团体联合会也应制定相应的自律公约,以此约束本团体的知识人。这种自律性质的联合会有两方面作用:一是有利于国家层面对知识人的控制;二是有利于知识人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当然,自律的作用毕竟是有限的,但也会产生一定的积极效果。

4.尽快建立和完善知识制度体系。这里核心是要完善知识成果评价制度。要尽可能推广匿名评审制。要提倡不同地区专家相互评审,如北京的成果,可考虑更多的吸收地方评委;某一地方的成果,可考虑由另一地方的专家去评审。这里社会科学的成果鉴定要比自然科学的成果鉴定有着更大的弹性,所以应重点针对社会科学完善成果鉴定制度。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制度的制定应充分考虑知识人的“经济人”特性,先“小人”,后“君子”,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并且越具体越好。同时,制度的制订者应保持中性原则;否则,制定出的制度只能是低效率或无效率的,甚至有可能产生负效率。另外,制定出的制度应最大限度调动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这里核心是要为利益受损者制裁违规行为提供最大的制度激励,这是提高制度执行效率的有效保证。

5.尽快走向知识市场的法治化。一方面,我们要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走向法治化;另一方面,在知识领域,我们也应尽快走向法治化,这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可考虑制定如《文凭法》、《招生法》、《考试法》、《科研成果评审法》等法律。从法律上制裁目前存在的一些学术腐败问题。再如目前存在的十分严重的学术抄袭现象,也可考虑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予以约束。同时,在知识市场上,既要做到有法可依,又要做到违法必究和执法必严,这样才能真正使法治落到实处。目前大家讨论的“甘朱”事件等,都可以通过有关的法律来解决。知识市场的法治化可有效约束知识人的不良行为,是促使知识和社会达到均衡的必要条件。

6.净化外部环境是保证知识市场有效运转的重要条件。一是要尽快完善市场秩序建设,加快向成熟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进程。二是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创新,政府职能要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如果能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那么,通过反作用力,对知识市场本身的健康发展也是一个有力促进。另外,良好的环境可有效阻止知识权力与经济权力、政治权力的互相勾结,从而使知识权力不正当的扩张能得到有效遏制。目前,我国知识市场产生的许多不良现象,除了知识市场本身的原因外,与外部环境的不干净也有着直接的关系。一是经济市场仍然缺乏必要的秩序。如诚信的稀缺,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一些违规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等等。秩序的缺乏客观上为知识人提供了不正当的牟利空间。二是体制的不顺也为知识人与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的互相勾结提供了许多机会。三者互相利用,发挥“规模经济”和“分工”优势,共同瓜分名和利这两块“蛋糕”。另外,政治生活中“政治人”的腐败,也促使了知识市场上知识人的腐败攀比行为。有学者研究指出:目前我国腐败已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意识,似乎干任何事,想到的不是运用正当途径,而是通过“歪门邪道”的办法去办事,如通过拉关系、走后门办事等。在这样的环境下,部分知识人也就很难洁身自好,要谋求个人利益,就得同流合污。这里主要原因是在体制不顺的情况下,若某一个人发现用不正当办法办事比正当途径更省事,成本更小,这时,就会鼓励更多的人去用不正当办法办事,从而诱致社会整体锁定在一种不良行为的循环中,使社会呈现出一种整体无效率状态。由于知识人向来是社会发展的“旗手”和“代表”,所以,知识人的“乘火打劫”和同流合污,意味着社会伦理底线没有了最后一张牌,这对社会的健康发展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

7.针对目前我国存在的知识市场的严重混乱局面,国家可考虑来一次专项治理活动。一是突击清理一下知识市场的假、冒、伪、劣产品;二是彻底查一查目前学术领域存在的一些腐败问题,并进行分析和归类;三是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知识市场。

参考文献:

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篇8

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对社会的巨大推动作用是众多共知的。但知识毕竟是由人来创造和运用的,而每一个人又都是现实和具体的,不是抽象和空洞的,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人类的一般特性。所以,知识与社会就存在一个如何均衡的问题。这里的均衡其实质就是知识人(从事知识的生产和运用的人)和社会的利益分配如何合理化的问题。

知识与社会的均衡,核心就是使知识和社会之间满足如下条件:知识的边际私人收益=知识的边际私人成本;知识的边际社会收益=知识的边际社会成本。

但在现实中,上述条件并不总能得到有效满足,其原因是几方面的。首先,知识人也是“经济人”。“经济人”假设是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前提,这里主要是针对经济市场上的主体而言的。公共选择学派将“经济人”范式拓展到政治市场,指出政治市场的主体,如政治家等,也是“经济人”。个人参与政治活动的目的也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其行为也是以成本——收益分析为依据。这种对人性前提的有效拓展使经济学和政治学的研究更加深入。这里笔者认为,在知识市场(本文所指知识市场主要是指知识以及与知识生产、消费等有关活动的总和,类似于围绕知识所产生的各种活动的总体。这里知识市场与信息市场、技术市场等不属同一层次的范畴。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可纳入到知识市场来进行分析,但知识市场是一个总体性范畴,有着比信息市场和技术市场更广泛的外延。如基础科学研究、基础理论研究等就只能属于知识市场。知识市场系统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并且与社会大系统是一种互动共促关系,但自身又表现出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上,包括知识活动的各个方面,也都是由与在经济市场上和政治市场上一样性质的人来进行的,所以,知识市场的主体――知识人也具有“经济人”的一般特点。由于知识的崇高性,人们可能会很自然的推演到知识人也是“圣徒”。其实,知识与知识人是两会事,二者并不等同。知识是知识人实现自我价值的工具,所以,知识的崇高并不等于知识人的崇高。另外,知识与道德也是两个不同范畴,所以,知识人也不等于是道德人,有知识并不等于有道德。一般而言,知识人从事知识行为的最终目的,就是追求其效用函数值的最大化。知识人也时时在进行着成本——收益分析,在每一次的行动中,算计着如何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这里,知识人的收益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一般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效用函数,但追求效用的最大化是所有主体的共性。

其次,知识在现实中也是表现为一种权力形式。知识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从绝对的意义上来讲,知识就是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成果的总和。从相对的意义上来讲,知识就是一种信息不对称。你有我无,我对你就是学习,你对我就是传授知识。分工制度的深化,进一步加剧了这种信息不对称现象。据有局部知识的专家们,别人请他们运用知识,其实质就是请他们运用权力。在这情况下,就有个权力如何运用的问题,弄不好,就会存在权力的滥用。当然,知识权力相对于行政权力等而言,只能是一种软权力,但这种软权力对社会的杀伤力不仅是巨大的,而且是持久的。

再次,对知识产品的收益测定十分困难。由于知识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投入是一种无形收入,所以,测定知识在产品中的贡献就十分困难,从而为知识分配制度的建设带来许多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人一般会倾向于高估知识产品的价值。每一个知识人都会说:知识是无价之宝。

第四,由于知识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所以在现实中对知识的需求度一般会过知识的供给度。按照经济学一般原理,当需求超过供给时,需求者剩余会减少,而生产者剩余会增加。所以,随着知识经济和知识社会的到来,知识人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越来越主动的位置。农业社会的不均衡表现为土地所有者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占据优势地位;工业社会的不均衡表现为资本所有者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占据优势地位;知识社会的不均衡很可能就是因为知识所有者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占据优势地位而造成的。这里的优势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所有者在利益分配上的优势,其原因就在于所有者的要素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处于核心位置。

上述四方面的原因表明:知识与社会的不均衡既存在可能性,又存在现实性;并且随着知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如果没有完善的知识制度体系来协调,这种不均衡会变得越来越突出。

目前,在我国,由于正处在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阶段,有许多方面的制度亟待建立和完善;所以,这种情况也客观上加剧了我国存在的知识与社会的不均衡问题。这种不均衡主要有如下若干方面的表现。

1.一些知识人充分利用知识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特点,为自己尽可能谋取私人利益。如有的医生在行医时,一方面要考虑为病人治好病,另一方面也在算计着如何从病人处谋取最大可能的个人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有可能会利用自己在医疗知识方面的一切信息优势对病人进行一些“必要”的“引导”,从而诱使病人多付给大夫一些医疗费用。再如有的人在科研中不是自己去研究,而是拼凑和抄袭,这里实际上也是利用了知识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特点,打了一个“时间差”和“空间差”,借此胡弄一部分人,沽名钓誉,为自己谋取私利。

2.知识权力与其他权力相结合,共同谋取私人利益。这里,一种情况是知识权力与经济权力相结合,知识权力为经济权力撑腰,经济权力对知识权力分红。如一些经济学家和某些利益集团互相勾结,共同损人利已。这些经济学家表面上看是在利用自己的经济学知识为国家经济问题进行把脉,实际上是在利用自己的知识权力为自我利益把关。还有一种情况是知识权力和政治权力互相勾结,知识权力堕落为政治权力的附庸。如御用文人之流就属此类。这些人可以把谎言“证明”成“真理”。其目的就是要为当权者的行为寻找合理性,同时也可为自己谋个一官半职之类的。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人纯粹演变为赤裸裸的“经济人”,良心和正义对这些人几乎不起任何约束。

3.一些知识人滥用自己手中掌握的行政性学术权力。如一些博导招生,不是招有权的,就是招有钱的,再或者就是为自己招个情人之类的。再如一些评委在评职称或评奖中,不是以学术水平和成果质量为准则,而是以关系为准则。等等。

针对知识与社会的不均衡问题,如何防治,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下面结合我国在改革与发展中知识与社会存在的一些不均衡问题谈几点思路。

1.大力发展教育,提高全民知识水平,这是消除知识市场信息不对称性的一条有效途径。如到医院看病,如果你自己本身就掌握了较多的医学知识,这时,大夫利用信息不对称对你的“诱导”可能会被你识破,从而使大夫的谋利行为得到遏制。同时,如果大夫意识到你也掌握了较多医学知识,这时,大夫本人也可能倾向于更真诚的为你服务,而不是其他。所以,提高全社会的知识水平,可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促进知识和社会均衡的实现。

2.反对知识市场中的绝对垄断主义,提倡学术自由竞争,提倡平等对话。知识市场与经济市场一样,也有一个垄断与自由竞争的取舍问题。完全的垄断只会导致知识市场的低效率,同时,也为知识人的溢用权力提供了前提条件;而完全的自由竞争又会导致知识市场的运行成本太高。所以,理想的状态应是垄断竞争。一方面,一定的垄断性可带来规模经济;另一方面,一定的竞争性是产生学术创新动力的重要源泉。

3.提倡行业自律。针对我国情况,可考虑成立各种知识团体联合会。如医生联合会、教师联合会等;教师联合会下面可再成立教授联合会,教授联合会下面可再设立博导分会等等。这些知识团体联合会其性质可定为半官方半民间,政府可给予一定的运作资助,并制定相应的规范予以约束。这里,各团体联合会也应制定相应的自律公约,以此约束本团体的知识人。这种自律性质的联合会有两方面作用:一是有利于国家层面对知识人的控制;二是有利于知识人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当然,自律的作用毕竟是有限的,但也会产生一定的积极效果。

4.尽快建立和完善知识制度体系。这里核心是要完善知识成果评价制度。要尽可能推广匿名评审制。要提倡不同地区专家相互评审,如北京的成果,可考虑更多的吸收地方评委;某一地方的成果,可考虑由另一地方的专家去评审。这里社会科学的成果鉴定要比自然科学的成果鉴定有着更大的弹性,所以应重点针对社会科学完善成果鉴定制度。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制度的制定应充分考虑知识人的“经济人”特性,先“小人”,后“君子”,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并且越具体越好。同时,制度的制订者应保持中性原则;否则,制定出的制度只能是低效率或无效率的,甚至有可能产生负效率。另外,制定出的制度应最大限度调动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这里核心是要为利益受损者制裁违规行为提供最大的制度激励,这是提高制度执行效率的有效保证。 5.尽快走向知识市场的法治化。一方面,我们要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走向法治化;另一方面,在知识领域,我们也应尽快走向法治化,这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可考虑制定如《文凭法》、《招生法》、《考试法》、《科研成果评审法》等法律。从法律上制裁目前存在的一些学术腐败问题。再如目前存在的十分严重的学术抄袭现象,也可考虑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予以约束。同时,在知识市场上,既要做到有法可依,又要做到违法必究和执法必严,这样才能真正使法治落到实处。目前大家讨论的“甘朱”事件等,都可以通过有关的法律来解决。知识市场的法治化可有效约束知识人的不良行为,是促使知识和社会达到均衡的必要条件。

6.净化外部环境是保证知识市场有效运转的重要条件。一是要尽快完善市场秩序建设,加快向成熟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进程。二是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创新,政府职能要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如果能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那么,通过反作用力,对知识市场本身的健康发展也是一个有力促进。另外,良好的环境可有效阻止知识权力与经济权力、政治权力的互相勾结,从而使知识权力不正当的扩张能得到有效遏制。目前,我国知识市场产生的许多不良现象,除了知识市场本身的原因外,与外部环境的不干净也有着直接的关系。一是经济市场仍然缺乏必要的秩序。如诚信的稀缺,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一些违规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等等。秩序的缺乏客观上为知识人提供了不正当的牟利空间。二是体制的不顺也为知识人与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的互相勾结提供了许多机会。三者互相利用,发挥“规模经济”和“分工”优势,共同瓜分名和利这两块“蛋糕”。另外,政治生活中“政治人”的腐败,也促使了知识市场上知识人的腐败攀比行为。有学者研究指出:目前我国腐败已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意识,似乎干任何事,想到的不是运用正当途径,而是通过“歪门邪道”的办法去办事,如通过拉关系、走后门办事等。在这样的环境下,部分知识人也就很难洁身自好,要谋求个人利益,就得同流合污。这里主要原因是在体制不顺的情况下,若某一个人发现用不正当办法办事比正当途径更省事,成本更小,这时,就会鼓励更多的人去用不正当办法办事,从而诱致社会整体锁定在一种不良行为的循环中,使社会呈现出一种整体无效率状态。由于知识人向来是社会发展的“旗手”和“代表”,所以,知识人的“乘火打劫”和同流合污,意味着社会伦理底线没有了最后一张牌,这对社会的健康发展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

7.针对目前我国存在的知识市场的严重混乱局面,国家可考虑来一次专项治理活动。一是突击清理一下知识市场的假、冒、伪、劣产品;二是彻底查一查目前学术领域存在的一些腐败问题,并进行分析和归类;三是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知识市场。

参考文献:

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篇9

一、关于知识产权等相关概念的描述

知识产权是一种对于自己创造性智力劳动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对一定的智力成果和在工商活动领域内产生的商业标记信誉等予以法律制度保护的制度。而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体系也在不断发展壮大。知识产权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合法权利,权利人依法有权利通过融资合作、共同开发等方式来获取经济利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指知识产权人、广大公众以及犯罪人等明确懂得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去进行主动维权的意识。所以,我们首先应当尊重知识产权,不仅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应当明确自己原创的知识成果应依法享有相关权利。其次,我们应当建立依法维权的意识,在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主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掌握了知识产权知识基本常识的前提下,权利人才能依法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自己的知识产权收到侵犯时,能够使用法律手段来依法维权。

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不可否认,保护知识产权在我国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巨大的挑战。我国不少民族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竞争时,因为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在海外遭到其他企业抢先注册,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市场上盗版和“山寨”商品泛滥成灾,使很多正版商品的利益受损;很多作家由于忽视对著作权、专利权的保护,他人剽窃之后并以此谋利,使得自己的辛苦成果被他人占用。而消费者对于这样的侵权行为态度宽容,更有很多支持购买侵权和盗版产品的消费者,使得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更为艰难。在这种种事件的背后,均折射出我国公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急需提高。所以在当代社会,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是当前社会一项亟待解决的难题。知识产权意识有着丰富的内容,并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创新意识便是知识产权意识的一个关键性内容。在知识经济时代,保护知识产权对于经济产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创新是一个文化产业的关键内容,更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方面。创新作为一项人类高级智力活动,其衍生而出的文化产品具有很高的价值。一个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能够在根源上提高创造者的创新积极性,维护其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推动社会进步。我国有很多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如《著作权法》就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一部重要法律。《著作权法》有着明确的条文规定表明,其立法目的是鼓励创新以及维护创新者的合法利益。创新型文化产品具有创意成本高、投入大,但模仿成本却很低的特点。因此,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当代社会,创新型文化产品很容易被盗取创意。商家为了经济利益,通过非法手段复刻出与正版产品相似的盗版或“山寨”产品,造成了市场上盗版产品泛滥成灾,侵犯了原创者的合法利益。长此以往,原创者的创新积极性会受到极大的损伤,从而逐渐影响到文化产业的发展,并对整个社会都将造成难以预估的损失。

三、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当代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

我国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在全面分析了国内外形势的前提下,针对中国国情做出的重大决策。自十一届三中全会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呈现着快速发展的趋势,人民生活水平的方方面面也在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也因此奠定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经济基础。但同时,我国也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现实社会问题,例如人口老龄化,生态环境的破坏和资源不足等。所以,为了应对现实,我国必须依靠创新,走一条自主创新、资源节约型的社会发展道路。也只有如此,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我国与世界上公认的创新型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还比较弱,很多真正的核心技术尚未完全掌握,所以仍然依赖着发达国家的技术进口,在自主创新能力方面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国要想实现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不仅需要国家的政策倾向与资金支持,同样也需要公众的认同与努力。在知识经济时代,越来越多的公众认识到知识与创新是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巨大财富。一个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可以为创新者提供很好的法律保障,维护其权益,促进其发展。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以大大提高公众的自主创新积极性,推动文化产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从而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提高全民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可以使公众更深一层的了解知识产权,促使公众在知识层面上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有着更为系统的了解。与此同时,在深刻了解知识产权的基础上,能够明确自己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并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主动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时,提高全民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还有利于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各个方面改革的不断完善与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断发展进步。而建立一个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市场经济本身的特点,市场是最重要的调节手段,所以各个市场主体为了取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势必会在市场竞争中运用各种手段来获利。所以,市场经济也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来规范市场行为,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是规范市场行为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建立一个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较为薄弱,由此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很多不正当竞争的现象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盗版和“山寨”产品在我国市场上大为流行,很多消费者对此也保持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支持购买盗版产品,这一点也正说明我国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高。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消费者的默许态度也纵容和助长了盗版市场的繁荣发展。但我们应当清醒的认识到,无论是贩卖还是购买盗版和“山寨”产品,均是侵犯原创者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这种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正当竞争经营者的正常利益,也在客观上扰乱了经济发展秩序,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提高全民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维护和健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有助于帮助各市场主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有秩序、有条理的竞争经营,并在整个社会群体的共同努力下,促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健康有序。然而我国市场上存在的“集体无意识”的侵权行为,也正说明我国公众对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之甚少或视若无睹。所以,我们不光要健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更要培养公众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意识对于物质有着能动的反作用。而正确的意识能够促进物质的发展。所以,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引导思想。在这样的意识下,我国公众才能懂得依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同时在客观上也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2001年11月10日,中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适用于各个国家的一个重要法律协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与世界各个国家的经济文化往来更加密切和频繁。因此,在我国与国际市场结合的日益紧密的情况下,我国公众必须提高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而能使中国更好的参与国内国际竞争。

(三)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个人生活与发展的实际需要

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有着实际的现实意义。2006年,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指出,“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不可能有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就是鼓励科技创新。”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建立完善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需要各方力量尊重知识,尊重创新,需要公众懂得依法维护自身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法权益,并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懂得依法维权。我们不仅需要他人尊重我们自身的知识产权,我们也需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相对于其他产权,是一个比较独特的存在。其他财产因为都是具体可见的,因而大家对这种有形资产有着比较明确的保护意识。与这种有形资产相比,知识产权的界限和规范显得并不十分明确,所以社会公众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显得相对淡薄。在当代社会,知识是一种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资源。大多数原创型产品都有着很高的创作成本,这样的创新型产品很容易被剽窃创意,然后大批量的生产盗版和“山寨”产品,以谋取经济利益。为了保护原创者的创新积极性和经济效益,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健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依法维护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是指懂得知识产权的基本法律知识,并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被他人非法使用,一旦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他人的侵犯,应立即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权。公众应当明确知识产权的维护是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来确认执行的,例如创新型产品的创作者应及时按照相关法律去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知识产权和具体资产的产权不同,有着容易被模仿和抄袭的特点。所以一旦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出现,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在市场经济时代,提高全民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健全保护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是促进我国创新型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由于我国公众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还不强,所以部分民众对于各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现场熟视无睹、置若罔闻,而这样的纵容态度也助长了盗版市场的发展。在当代,我国的经济发展面临着很多现实的挑战,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是其中一项。我们需要重视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护创新者的积极性与合法利益,然后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步。

参考文献:

[1]程小燕.我国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现状及培育研究.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3.

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篇10

关键词

经济法;民商法;经济规律;课程目标;内容体系

基金项目:

本文是2014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经济法》精品资源共享课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主持人——李炼,项目文号——粤教高函(2014)97号。

非法学专业的法学课程是法学教育的内容之一,而相应的《经济法》课程则在非法学专业的法学课程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加强对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以下简称《经济法》,以此区别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相应的法学专业《经济法》则称《经济法学》)的教学研究,不仅对非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职业素养培养具有意义,也对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职业素养培养具有借鉴价值。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了我们的经济改革方向——让市场而不是政府在经济领域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新形势下,有必要对《经济法》内容体系进行重新定位和审视。

一、《经济法》内容体系的基本认识

(一)《经济法》课程目标错位

课程目标是指通过课程教学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主要分为认知类、技能类、情感类和应用类等四个层次。课程目标决定着课程的教学内容、知识体系、组织安排及教学方法。然而,受法学专业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的影响,许多高校长期以来混淆了《经济法》与《经济法学》课程目标的区别,把《经济法》开设成了《经济法学》。《经济法学》的课程目标,是以法律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注重培养和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经济法治意识与对经济法律信仰,使之具有经济法律思维能力、操作经济法律的能力和拟定经济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能力①。而《经济法》的课程目标,则在于学法、懂法、用法,而非研究法;“学以致用”是其课程教学的核心目标,即掌握直接应用型知识,具有第一线实践能力②。显然,与《经济法学》的“职业能力”培养要求相比,《经济法》在认知、技能、情感和应用等四个层次上的要求,都应该降低。正是课程目标的错位,导致了《经济法》内容与教学的严重“法学化”。

(二)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确定纠缠不清

早期的《经济法学》和《经济法》都是建立在“大经济法”(又称广义经济法)概念基础上的,把许多民商法的内容纳入了其中。但随着1986年《民法通则》的颁布,这种广义经济法的观点失去了立法基础。1993年我国《宪法》宣布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广义经济法概念更进一步失去了相应的经济学依据。从此,《经济法学》进入了狭义经济法时代,即只以纵向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以宏观调控法和市场管制法为核心,民商法不再被包括在其中,即与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相一致。但《经济法》则仍停留在广义经济法阶段,尽管具体内容也在与时俱进。于是,《经济法》在内容的选择与安排上,就深深地打上了经济法性质与定义之争的烙印。需要注意的是,法学界对经济法性质与定义之争,是以狭义上的经济法概念为基础的。但《经济法》却从来都是与经济有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采用的是广义经济法概念③。诚如有的学者所说:“民法也可以说是经济法,而且我认为是最基本的经济法。④”这样,《经济法》在内容体系上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理论与逻辑上的不自洽性。

(三)课程内容体系杂乱无章,无法体现经济规律

虽然在广义经济法概念下,根据其内容是否包括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经济法》还可细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即包括民商法的内容也包括政府干预市场的内容;另一种则是以民商法为基础而不涉及政府宏观调控和监管市场的内容。但后者并不占主导地位。纵观已有的《经济法》的教材,各章前后顺序排列都比较随意,不仅单元模块的划分缺少学科依据,而且单元模块内外之间的逻辑联系也不强。对法学专业而言,《经济法学》与经济学之间的联系是非常紧密的。《经济法学》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宏观经济学,经济学在《经济法学》中居于本原地位。因此,《经济法学》也获得了“法律对经济关系的翻译”之评价,以致法学界将二者关系形象地概括为“三分法律、七分经济”⑤。但是,在《经济法》中很少有教材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为主线,对其教学内容进行选择和编排。这与《经济法学》的所具有的经济规律性形成了鲜明对照。

二、《经济法》课程目标与内容体系的重新定位

(一)课程目标要以应用能力培养为核心

在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时代,高校本科教学的最主要任务,就是要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核心在于专业技能和实用能力。《经济法》课程目标的确立,应尊重学生的本专业基础,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兴趣,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应用能力为导向⑥,从而构成对其本专业能力的必要支撑或补充。对一个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与课程设置而言,宽视野、厚基础、重能力的目标是必要而恰当的。但就其中的一门课程而言,要完整地体现这一目标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就《经济法》而言,所谓的宽视野,只能是非法学专业而不能是法学专业的“宽”;相应的厚基础与重能力也只能是指本专业而非法学专业的“厚”基础和“重”能力。显然,《经济法》课程目标的设计应与非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的相适应,即应以其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以“实用够用”为导向,注重法学思维模式的培养和法律精神的熏陶。

(二)课程内容体系应以民商法为基础

对非法学专业而言,《经济法》是一门专业基础课。而《经济法》的开设,就其初衷来说,是希望学生了解一些诸如合同法等与市场经济运行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但这些恰恰不是部门法意义上经济法的内容,而是民商法的内容。与其说它是经济法,不如说它是有关市场经济或创造财富的法更为恰当。而从非法学专业的角度考虑,民商法的内容不仅构成了其专业素质的基础,也与其在专业中课程体系中性质与定位完全符合。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法与市场监管法的内容,则显然属于“奢侈品”的范畴。事实上,20世纪80年代《经济法》主要内容,主要就是法律的一般知识与经济合同法,并不包括宏观调控法和市场监管法。现在,随着市场在经济领域作用的提升,在客观上也为《经济法》的内容体系调整提供了新的机遇,从而有可能改变已有《经济法》在内容体系上存在的理论与逻辑上的不自洽性。

(三)要以“实用够用”为导向构建内容体系

在法学专业与非法学专业说语境下的“实用够用”内含是很不相同的。为了克服现有《经济法》中存在的“法学化”倾向,我们需要对《经济法》的“实用够用”的标准重新界定。“实用”是指在课程内容的选择上,应优先选择对职业能力形成所不可或缺的单行法律内容,打破法学界各家各派对法学体系与内容上的理论划分。在具体内容的选择上,就要以民商法为基础,辅之以体现学校办学定位与特色的法律内容(如金融法,但要侧重于其中的民商法属性,淡化其中的调控与监管属性),并删除一些非实用性的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体系内容,比如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责任、产业政策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够用”是指课程内容要与其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的地位相适应,注意平衡好各知识模块在课程中的学时或比例关系。在有限的课时内,只能设置与之相匹配的知识模块。况且,社会发展的不断变化,使得在大学阶段一次性所获得的知识不足以够用终身,短短一学期的《经济法》学习更不足于使学生具备解决整个职业生涯中所有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的知识与能力。因此,“够用”是有时间节点的,应该是指在学生离开校园后的三到五年内,使之初步具备处理职业或创业相关法律问题的知识与能力,就为“够用”。必须强调,让非法学专业学生像法学专业毕业生一样拥有独立处理有关法律实务的知识与能力,这从来都是个“梦”而不切合实际。因此,《经济法》只能让学生具备基本的经济法治理念,使之具备与法律专业人士进行交流的基本能力,法律细节和技术操作就交由法律人来完成好了。为此,《经济法》各知识模块的内容要以最低限度地满足专业需求为限,不作过深解读,简单实用为宜,够用有用为好。显然,对“实用够用”的定位,必需结合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基础知识薄弱、专业所需内容宽泛、总学时有限、对各知识模块的要求不能过高等特点。在实际教学中,要求突出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的介绍,点到为止,不要过分纠缠于细节规定,在“量”与“质”之间达成平衡。至于那些需要了解却无法细讲的具体规定,可通过师生交流或学习指导书来完成,也可以交由学生课下自主学习。90后大学生已经具备通过网络获取知识和学习的能力,对此我们不能视而不见。

(四)要体现通识教育的客观要求

我们反对为了提高专业针对性,按不同专业选择不同教材、设置不同教学大纲的做法。因为绝大部分文科专业所必需的核心内容都是基本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各专业对某些知识模块的要求有所区别。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差异性在很大程度上都带有人为主观性,进而表现为本科教育认识定位的局限性。实际上,这些差别也不足以突破课程整体内容框架。这也恰是通识教育成为本科教育发展趋势的一个客观基础。对此,以通识教育为导向,对课程内容体系进行重新划分是必要的,并已经成为各高校课程设置改革和探讨的现实要求。这就需要在具体确定不同专业共同知识内核的基础上,尝试重点模块式教学。就《经济法》而言,首先需要为全体学生设计必须学习的基础知识和共同知识,从而提炼出教学重点模块。至于如何满足各专业对经济法各单行法律的不同需求,完全可以交由任课老师在此模块下有选择地进行特色或个性化教学。要在《经济法》内容体系的构建上,为在教学中充分体现和发挥教学自治原则留有一席之地。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通识教育不仅有利于实现或符合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教育管理要求,也有利于鼓励自主创业的新“就业”观念的实践。对于后者,《经济法》的内容体系也必须予以充分关注。因为民商法在本质上具有鼓励通过市场竞争自由创造财富的立法导向,从而构成了自主创业实践的法律基础。

(五)要以鼓励创造财富和自主创业为主线

市场经济是创造财富的有效运行机制,《经济法》内容体系的重整,要揭示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要在各单元模块之间明确其逻辑关系。《经济法》由传统法学学科衍生而来,与其它部门法一样,其以权利义务作为观察、思考、解决经济问题的基本线索,用“法律的眼睛”看市场,用“法言法语”阐释市场规律,《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无不充斥着传统法学的理论框架、内容和术语。但《经济法》从来都是一门以市场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交叉学科,其发展从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中汲取了有益的营养并藉此获得了正当性基础,经济规律或企业成长规律本身就构成了经济法的逻辑“龙骨”。在新形势下,我国的经济增长已不能再依靠“强”刺激。总理已经就未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画出了清晰的“路线图”:政府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制定三张清单,即“权力清单”,讲清政府应该干什么;“负面清单”,指明企业不能做什么;“责任清单”,政府要起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三张清单”具体地说明了政府和企业、民众各自应该担任的角色,也体现了我国对宏观经济调控的一种创新思路⑦。由此标志着中国财富配置将发生历史性大逆转⑧,一个草根创业大众创新的浪潮正在九州大地涌动,也为《经济法》内容体系逻辑主线的构建提供了指导和借鉴。以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新改革为契机,明确鼓励大众创业、草根创业和积极创造财富为主线,可以揭示各知识单元模块内外之间的逻辑关系。因此,《经济法》不能单独以传授法律知识为唯一目标,教师应充分了解所授专业的基本内容,以法学学科的视角结合专业学科的需要传授法律知识,解读市场经济活动特别是创业与创造财富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行为和现象、法律特征和法律规范,围绕职业行为包括创业与创新行为讲授《经济法》的内容。在相应内容体系建构上,应当以经济管理思维理顺各知识单元模块内外之间的逻辑关系,使经济法不再是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异质学科,由此帮助学生获得知识、思维同源的同质学科体验。

三、《经济法》内容体系的阶段性实践

基于我校财经金融类的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需求,我们把《经济法》所指的经济法,定义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有关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课程目标为,通过对经济法理论的学习及其实际应用的培训,使学生了解与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知识,掌握与其从事职业具有密切联系的经济法律的基本内容,使之初步具备运用所学知识观察、分析有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素质和经济法治意识,能与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有效的沟通,为今后从业避免相关法律风险打下坚实的基础。课程整体教学要求为,正确认识《经济法》课程的性质和任务,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牢固掌握《经济法》课程所涉及的重要法学和经济学概念,从法学和经济学两个层面把握经济法的具体规定及内涵;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和依法而为的思维与方法,提高案例分析和防范经济风险的能力与自觉性。与此课程目标和教学要求相适应,在我们的《经济法》阶段性实践中,其内容体系包括五部分:

(一)第一单元:经济法基础知识

本单元只有一章,即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为课程学习的入门章节。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概述、基本的民商事法律制度等,其中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诉讼时效是其重点,学习关键在于理解经济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和掌握若干民商事基本法律制度,这些内容是与市场经济有关的重要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第二单元:市场经济主体法律制度

本单元共二章,即第二章非公司企业法律制度与第三章公司企业法律制度。要求在初步了解我国企业基本形态的基础上,重点掌握有限责任、无限责任、连带责任等基本概念。本单元强调要从无限责任到有限责任、从资本实缴制到折衷制再到认缴制、从公司登记的审批制到核准制再到进一步简化程序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变化,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和理解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与依法经营的关系,牢固树立财富创造与经济自由相统一的现代公司制度理念。其教学主线是:鼓励和保护财富创造及其财富创造者积极性。

(三)第三单元: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制度

本单元共三章,包括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和第六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本课程的重点。物权法律制度要以物权法定原则为核心,培养学生的财富和产权保护意识。合同法律制度要以契约自由或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为骨干,培养学生重合同、守信用的契约精神。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要以激励市场主体通过自由创新的方式创造财富为导向,使学生明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一项鼓励天才通过智力投资创造财富的集经济、管理和法律于一体的综合制度,是尊重知识与尊重人才口号的法律化和制度化。市场经济的本质是自由经济,自由的前提是产权明确与产权保护。而产权的自由流通与交换,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相关主体创造财富与财富积累的基本途径。因此,产权确认、保护、流通与激励是第三单元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制度内容的教学主线。其中,产权保护、流通与激励是本单元内容的基本精神。

(四)第四单元:金融法律制度

本单元共三章,包括第七至九章的银行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和保险法律制度,既与我院办学的行业定位密切相关,也突显了本课程的特色。其中,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证券法的“三公三反”原则和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是教学的基本要点。第四单元金融法律制度与前三个单元的关系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的创造离不开金融支持和金融法治建设。本单元中各章的逻辑关系是,任何企业的成长壮大都需要银行提供相应的贷款与服务;但为了分散银行风险,科技创新型和大型公司的资金需求,则应更多地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而企业经营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面临许多风险,借助保险制度进行规避或为之保驾护航就是必然的选择。为此,本单元的教学应注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实体经济与以金融为核心的非实体经济的关系,从法律上准确把握和理解金融业的规律与特点,实现两者的相互促进与共同发展。

(五)第五单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本单元只有一章,要求重点了解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纠纷的解决机制等实际需要且常用的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第五单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内容与维护经济自由和保护、鼓励创造财富的法律制度并行不悖,而且其作为维护人权、体现人本关怀和实现劳资两利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在现代法治国家更被称为第二宪法。因此,本单元强调,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乃自由或经济自由的应有之义,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是鼓励财富创造的经济。作为以市场经济为基本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其核心功能在于通过产权制度鼓励财富创造行为和维护自由竞争的环境,产权的确认、保护、流转和对竞争自由的呵护是经济法价值得以实现的内在驱动,以其为逻辑主轴自然也就成为重构《经济法》内容体系的不二选择,课程第一、二、三和四单元之间的逻辑关系正是根植于此。而第五单元与前四个单元的关系是,创造财富是有底线的,即必须建立在人类文明和基本人权的基础上。其中,经济法基础知识、公司法、物权法、合同法和知识产权法是本课程的教学重点。

四、结语

我们对《经济法》内容体系的探索与实践也只是刚刚开始。其内容体系是否较为科学和可行,是否有效解决了原有《经济法》课程目标与内容体系上的不足,不仅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深入研讨,更需要时间和不断实践。但在新晋本科院校应用教育风涌云起的时代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提升应用型本科院校毕业生的应用能力和职业素养?如何在基础课程教学中贯彻应用精神?……新时期、新任务、新挑战,《经济法》还在路上——朝着中国改革必须直面私法缺失和薄弱的方向⑨!

作者:陈叶茂 李炼 单位: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

注释:

①谭正航.法律职业能力培养:法学本科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基本定位.经济与社会发展.2009(8).

②巩丽霞.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教学改革探讨.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09(10).

③《经济法》中讲民法内容的典型代表教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经济法.中国财经出版社(每年更新)。较早的此类教材有:黄中明主编.经济法概论.西南财大出版社.1994;吕开然,等.经济法基础教程.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

④高程德.经济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⑤李文琪.多重思维培养目标下的经济法学课程教学.新课程研究.2013(2).

⑥韩雪琴.职业能力培养框架下经济法教学材料体系的创制.辽宁高职学报.2012(4).

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篇11

中图分类号:DF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525(2000)05-0019-07

一、知识经济需要行政法保障

(一)知识经济作为一种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离不开政府的干预与调节

自从人类社会产生国家机器以来,任何经济形态和经济模式的产生和发展,都不可能完全摆脱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干预。知识经济作为一种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其重要特征之一,是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在这种经济形态中,严格地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需要政府建立起对知识生产、传播和应用的保障体系,也需要政府的支持、干预和推动。主要理由是:知识的创新、传播和运用离不开市场,而市场功能的缺陷又需要政府弥补。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和经济调控方式和手段,具有协调与适应、供给与需求、刺激技术创新、控制市场成果分配几大基本功能,其核心是市场竞争与价格机制。但这些都不是自发形成的,也不能自动地实现全部国民经济目标。市场竞争与价格机制发挥有效的调控功能,需要一定的制度基础和框架条件,如产权明确的企业制度、完备的市场竞争制度、相对独立运转灵活的货币银行体系等,而这些基础性条件只有通过政府的作用才能建立起来并不断调整、保持下去。这说明,市场机制必须建立在政府创造和保持必要的制度框架、秩序规则及其他条件的基础上,市场机制的作用必须以政府的作用为前提。而且,问题不仅如此,即使所需的制度条件充分具备,市场机制的调控功能仍然有力所不能及的领域或者说存在功能缺陷,即“市场失灵”。其主要表现是:(1)由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之努力所带来的大量失业;(2)由企业追求规模经济所带来的垄断;(3)由市场参与者竞争能力不等所造成的收入分配悬殊差别;(4)由企业转稼成本或收益转移所造成的外部性问题;(5)由搭便车所引起的公共产品的短缺问题;(6)由市场微观主体的小决策所造成的结构失衡问题;(7)由技术变动等因素引起的经济波动问题;(8)由其他突发性事件所引起的市场失灵问题等。①

正因为存在“市场失灵”,政府对于经济的干预与调节便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并成为政府不可或缺的功能。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政府以管理者、裁判者和服务者的身份出现,担负着干预调节经济运行过程的任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1)政府是经济活动秩序的维护者。知识经济的运行离不开市场,市场充满竞争,而竞争必须有秩序、规则。政府通过对市场活动进行监督,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为知识的生产、传播与应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政府通过税收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和必要的管制手段,为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应用创造良好的条件。(2)政府是执行经济活动规则的裁判者。在知识经济运行的过程中,知识的生产者、传播者和应用者都应遵循既定的规则,如有“违规”行为,政府有权给违规者以制裁。(3)政府是经济运行过程的调节者。政府对经济运行过程的调节,从调节方式上看,分为直接调节和间接调节;从调节对象上看,分为微观调节和宏观调节,其中宏观调节又分为总量调节和结构调节。除此之外,政府还要对市场分配结果进行调节,以保证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过程的协调,促进社会进步。(4)政府是知识经济运行的扶持者与服务者。这主要有:第一,政府提供人力、技术和金融支持,加强通讯平台、电子通讯网、信息高速公路以及各种类型的技术开发中心和教育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知识扩散网络的发展,促进知识的广泛获取。第二,政府改变过去直接组织企业技术改造的方式,通过加强需求调控,采取政府购买和合同定购等形式,调动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积极性,以推动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第三,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这必须靠教育的发展。因此,政府要大力扶持教育,推进教育改革,倡导社会全体成员终身自觉学习,重视人力资源的培养和人力资本的投入,为知识的运用提供基本保证。第四,建立和发展邮政、通讯系统。现代的邮政、通信系统是涉及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神经中枢。在科技不断进步、微电子学等新兴学科不断涌现和发展、并广泛应用于邮政、通讯系统的情况下,加快加紧这方面的统筹规划、建设和研究等,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这也需要政府直接出面或大力支持才能建立起来和有较大发展。第五,政府要投资兴办从事基础研究、前沿学科和有战略意义发明的科研机构,或给予从事该类科研活动的机构和人员以财政支持(5)政府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者。政府要根据国内、国际经济发展状况,为本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发展作出规划,制定发展战略目标,提供中、长期发展计划。这一方面为微观经济主体提供宏观经济的信息,引导其行为,保障其权益得以实现;另一方面,也为政府具体干预调节经济的行为提供依据和准则。

(二)政府干预知识经济的行为又需要行政法规范

知识经济与政府干预有着密切的关系,离不开政府干预,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政府干预也存在缺陷,政府在干预知识经济的过程中,行政权力的滥用,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又会造成资源配置失调,经济秩序混乱,经济发展受阻。为保障政府能有效地干预知识经济,防止政府胡乱干预,以及不履行职责不进行必要的干预,就必需对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予以法律规范,将其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上来,这便是行政法应完成的任务。在知识经济的建立和正常运行的过程中,行政法应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

1、授予政府宏观调控知识经济的权力和控制政府权力的行使。无论是哪种类型的经济,都不可能是无政府经济,不可能是不受政府一定宏观调控的经济。没有政府一定的宏观调控,市场就会出现混乱,经济活动就不可能正常进行,知识经济就不可能存在。然而,知识经济又是排斥政府高度集中管理和政府过多干预的经济。如果政府对知识经济横加干预,管得过宽,统得过死,就会使知识的生产者、传播者和使用者失去活动的自由,丧失积极性,知识经济就难以搞活,也就谈不上正常发展。总之,知识经济既需要政府权力,以保障其正常有序地运行,又需要限制政府权力,以防止政府权力膨胀,窒息其活力。为此,行政法一定要授予政府宏观调控知识经济所必需的权力,同时要控制政府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权力。

2、确定政府权力行使的方式和程序,保障政府正确、合理地行使权力。知识经济需要政府宏观调控,但宏观调控必须采取合理的方式和遵循正当的程序。方式不合理,程序不正当,调控就可能变成滥加干预。如滥设许可,不经正当程序任意罚款,随意责令停产停业等。因此,行政法不仅要设定政府的权力,使政府在法定的权力范围内活动,而且要确定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程序,使政府按法定方式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办事。

3、规定政府违法行使权力的法律责任,完善行政法制监督机制和行政法律救济机制。知识经济需要政府权力,但又最忌政府权力的滥用。滥用的表现形式可能是越权,可能是失职,可能是违反法定方式和程序行使权力,可能是基于不正当的动机和目的行使权力等。因此,行政法对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必须设定法律责任,设定监督和救济机制。法律责任是滥用行政权力者对其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如撤销违法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赔偿损失等。监督是国家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者进行的制约,如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等。救济是国家为合法权益被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行政相对人设定的补救途径。如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要保证政府权力的合法行使,保障知识经济的正常运行,就必须以行政法规定严格的责任机制,完善的监督机制和有效的救济机制。

二、知识经济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定位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具体的行政法规范之中,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准则,它是在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过程中形成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行政权干预经济的范围和方式的变化必将引起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发展。具体说来,要保障政府行使行政权干预经济的行为既满足知识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又不偏离行政法治的轨道,就必须遵循下列原则:(一)合法干预原则(略)(二)合理公正原则(略)(三)适度干预原则(略)(四)有效激励原则(略)(五)公开原则(略)(六)效率原则(略)

三、知识经济与行政法制度的创新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必将引起行政法制度的创新,这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已被广泛运用的行政处罚制度、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裁决制度、行政强制制度、行政责任制度等,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仍有其适用之必要,但要根据知识经济的要求调整其内容,使之与知识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如就行政处罚制度而言,要对那些侵犯知识产权和利用某些技术手段从事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裁,以维护好知识经济秩序;就行政责任制度而言,不仅要求政府对其越权和滥用权力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且要求政府对其不履行宏观调控职责,不为知识经济的发展积极提供指导与服务等失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指导制度、行政合同制度、行政奖励制度、行政服务制度、行政协调制度、行政扶持制度等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大有用武之地,亟待加强和完善,这些制度也是现代行政法富有价值且需要深入开拓的领域。

(一)行政指导制度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在其主管的行政事务范围内,依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为引导行政相对人的活动而实施的,对相对人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非强制性行为。②在现代社会,政府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日趋增多,干预方式也越来越灵活多样,除了单纯的行政强制外,还出现了行政指导、行政合同之类的非强制性的积极行政方式,有效地弥补了行政强制的不足。与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政命令不同,行政指导是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柔性行政行为。它主要以示范、劝告、建议、鼓励、指示等非强制性方式,通常还辅之以利益诱导,向行政相对人施加作用和影响,促使其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此达到行政目的。行政指导“以其柔和的、富含民主的色彩,既体现了政府行为之目的性,又兼顾市场经济之自由性”。③“它既是现代行政法中合作、协商的民主精神发展的结果,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干预双重缺陷的一种补救方法。”④因此,行政指导这种新的基于相对人同意或协作而发生作用的非强制性的行政管理方式,就成为完善和丰富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方式的一种理性选择。

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等原因,在社会、经济领域常常有一些新情况缺乏具体的法律规范来调整,加之某些情况下采用单纯的法律手段并不能有效地发挥调整作用,即存在法律低效区域,⑤这时由行政机关主动采取劝告、说服、建议等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非强制性行政指导措施,进行积极有效和灵活机动的干预和调节,乃是必要与明智之举。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降低行政成本,另一方面也能更好地满足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而对公共行政的客观需求。同时,由于政府在掌握经济信息、科技信息、政策等方面的优越性,通过实施行政指导能有效地引导相对人在经济活动中作出正确的行为选择,从而有利于促进知识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行政合同制度

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履行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经过协商,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行政合同兴起的现实基础主要是由于经济的发展带来政府职能的扩张与转变,进而带来政府管理方式上的变化。行政合同作为一种柔和的、富有弹性的管理手段,既不象行政命令那样僵硬,容易窒息个人、组织的积极性;又不象民事行为那样自由随便,难以贯彻国家意志。它比行政命令更能为被管理者接受,更有利于公务的推行;同时,它吸收了民事行为的灵活性而舍弃了其随意性。它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协商和行政权优益性的有机统一。政府采用行政合同的方式管理经济,既能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的目的,又不致于破坏经济活动本身的秩序,这是行政合同能够盛行于今世的魅力所在。行政合同作为一新型的行政管理手段因其具有的民主性、柔和性、非强制性,较大程度地代表了平等、独立、民主、责任、宽容的人文精神,能有效地调动政府与公民双方的积极性,有助于减少摩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确保行政目标的顺利实现。我国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政府在社会生活中的职能与角色向着宏观管理和间接调控的方向转变,促使政府管理观念与手段的变化,其中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在行政领域也开始摸索借助合同方式强化和落实责任,调动和发挥相对人的积极性,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公共财产的使用效率,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政府对于经济、科学研究、资源开发等领域的管理,若采取简单、强硬的行政命令手段显然难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而采用行政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可以适应管理对象的自身特点,有利于行政目标的实现。目前,科研合同制度在各国比较盛行,许多国家为完成主要的科研技术开发项目,大都采取由政府牵头参与,通过与科研机构签订合同的形式进行。我国对于重大科技项目普遍实用合同制度,采取行政合同的方式实现科研项目的完成。由于合同本身的特点在于发挥双方当事人的积极性,它可以将正确行使行政职能与调动相对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统一起来。行政合同作为体现行政的民主性和公平性的有效手段,行政主体在追求并实现某一行政目标时,没有采取带有命令性和强制性的传统模式,而是在与相对人互谅互让、充分信任的基础上,通过平等相处、民主协商的方式签订行政合同,既能增加相对人在行政管理中的参与民主,也能提高行政效益。

(三)行政奖励制度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在增加社会公共利益和遵纪守法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者,给予物质、精神鼓励的行为,它具有强大的教育和导向作用,是现代行政法的产物和重要内容。⑥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够有力地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往往带来生产力的巨大飞跃,所以对在知识和技术创新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给予行政奖励尤为必要。这样,可以激发他们更加努力地工作,以取得更大的成绩和作出更多贡献。目前,我国涉及到科技方面行政奖励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一定的数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等等。但还应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规范,充分发挥行政奖励制度在推动知识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四)行政服务制度

所谓行政服务,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增进社会公共福利、推动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秩序等而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各种服务的行为。就行政机关的本质而言,它应该是服务性的,即为社会公众服务。服务是其宗旨,是其根本性的目的,而支配与强制只是手段,是为了达到服务的目的才使用的,这种关系不能被倒置。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虽然也强调行政活动是为人民服务,但因体制上的原因,无所不包的计划及其不可抗拒性的非常现实,细致地体现了行政活动对公民,特别对企业的支配性和强制性。所谓“服务”,则因计划体制束缚生产力而带来的低效益及生活消费品的贫乏,在很大程度上成了政府活动的抽象的目的和理想化的口号。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转变职能就真正体现它的服务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政府有“提供服务”的职能。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不再应是抽象的口号意义上的,而应成为政府的具体职责。如行政机关不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服务,即为失职,依法享有受益权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以对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服务职能更应强化,政府应利用其掌握信息、资金、政策等优势,及时、准确地为知识的生产者、传播者和应用者提供政策优惠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中介服务和其他保障性的服务等等,以增强他们创新知识、运用知识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引导他们作出正确的行为选择,提高其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其行动的盲目性,以促进知识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五)行政协调制度行政协调是行政机关基于其职权或职责,为防止或消除社会上人们之间产生的利益冲突,促进人们更好地合作而进行的协调处理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一种能平息各方利益冲突,尊重各方利益并促使他们达成一致意见的非强制性手段,行政协调的运用是积极有益的。行政机关在市场经济中提供协调,就是要协调经济关系,协调生产布局,以保障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避免造成生产的盲目性和资源的浪费。知识经济是一种高度智力化的形态,知识的产生有多种来源,知识的传播有多种途径,知识的应用有多种形式,这需要社会的认同,需要企业、科研机构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需要有国际间的一些大型的长期性的基础研究项目的参与,还会涉及到基础设施的建设、人才培养和资源合理配置等,这都需要政府进行有效地协调。就我国现有的法律来看,规范行政协调的法律仍然十分粗陋,如对于行政机关如何行使行政协调权缺乏详细的法律规定,这将影响其在现实中的具体操作。因此,要真正发挥行政协调在知识经济中的作用,还需要完备相关的法律规定。

(六)行政扶持制度

所谓行政扶持,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平衡经济的整体均衡发展,依据有关的法律和政策,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税收、进出口特许、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一定的便利或优惠,以促进它们发展的一种行政行为。行政扶持是行政机关根据宏观调控政策而进行的微观调节行为。行政扶持的内容是向扶持对象提供有益其发展的优惠和便利条件,其形式多样,种类繁多,具体可表现为减免税收,减少国有资产占用费,利用国家建立的专项基金提供资金援助,提供低息贷款,在某些权利方面予以特许等。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全局经济的发展。⑦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行政扶持是一种必要的干预手段,也是行政机关实行宏观经济管理必不可少的方式,它能有效地弥补不发达的知识经济缺陷和减少市场的扭曲,促进知识经济健康发展。因为政府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理性的战略思考,有全局性的发展规划,且财力雄厚,信息全面,它对于整个市场的了解、掌握和洞悉比一般市场主体更深刻、长远。而市场却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纯粹的市场调节具有强烈的趋向性,一些投资少而收益快的产业会受到企业的青睐,而投资大收益慢的产业,如基础研究、前沿学科和有战略意义发明的科研却无人愿意光顾。因此,行政机关在了解、掌握市场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在资源配置、资金分配等方面扶持特定的经济组织和科研机构,以鼓励其从事基础研究和前沿学科等研究,这是政府以其自身优势弥补市场的不足,保持国民经济平衡发展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注:

①华民著。转型经济中的政府〔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117-118.

②⑦方世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16-217,222

③郭润生、宋功德。论行政指导〔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33.

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篇12

发展市场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实现和谐小康社会目标与四个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既刺激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发展,也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激励社会成员独立自主开拓创新,在市场竞争中体现自我价值和人生的完美”[1]。但市场经济不是单纯的自由竞争经济,其“平等性、自主性、开放性、竞争性等特征决定了市场经济必须遵循求利、竞争、等价交换等原则”[2],并是一个秩序规范、制度严明、协调发展的经济体系,它在为人们提供施展才华、创造财富的广阔天地同时,也要求社会个体在推动政治、经济、科技与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团结协作,凭借集体的智慧和统一的规范,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高校是市场经济环境下起着重要促进作用的个体单元,大学生在享受市场经济环境给自身带来便利的同时,较多情况下,单凭个人能力已很难完全处理经济环境给大学生提供的市场需求信息并积极采取行动,这无形之中就要求大学生之间要进一步团结协作、相互依赖、相互激励,并抵制和克服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建立起大学生团队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对其合作、创新与科研能力的要求。

一、市场经济环境下大学生团队与团队精神的内涵

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为适应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团队工作组织形式,是组织的社会心理过程与组织的生产技术和运行相互作用的过程,并被理解为是“一个把投入(人、财、物)转化为产出的社会――心理――技术系统,经济手段和社会心理影响各自作用于个人的工作绩效,从而对组织整体的运行产生作用”[3],麦肯锡顾问卡曾巴赫在《团队的陷阱》一书中从团队的任务角度认为:团队就是由少数有互补技能、愿意为了共同的目的、业绩目标而相互承担责任的人们组成的群体;而斯蒂芬・P・罗宾斯在《企业行为学》一书中认为:团队是为了实现某一目标而由相互协作的个体所组成的正式群体。到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西方的大跨国公司开始采用团队的组织形式,各企业都在不同程度地运用团队的组织形式来提高效率并取得较好业绩。在国内,团队的组织形式经少数企业引进和修订国外的团队管理模式并为己用,均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当前,团队的组织形式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除在企业的生产与管理外,在高校大学生教育与培养过程中,大学生团队的建设已成为高校教育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形式之一,这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与市场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我们知道“团队是由工作群体转换而来,但并非所有的工作群体都能成为团队,工作群体强调个人完成个人领域的工作,没有共同的责任”[4],所有的团队都是群体,但只有正式群体才能是团队。因此,大学生团队就是以高校大学生为主,在教师的指导下,与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相结合,以某一经济项目、任务或课题为导向,大学生之间同心协力,用群体的智慧结合成巨大的创造力,高效地实现团队共同目标的群体。它不仅注重大学生个体的工作成果,更关注团队的整体业绩与效益,强调通过大学生群体的共同努力与贡献,得到实实在在的集体成果,使其超过个体业绩的总和,产生更大的科技与经济效益。大学生团队通过发挥成员之间紧密结合、相互协作的精神,满足团队成员归属、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以培养大学生奉献精神、诚信意识为根本,完美体现“团队的核心是共同奉献,团队的精髓是共同承诺”[5]的宗旨。

团队建设的关键在于团队精神的塑造与培育,一个团队的团队精神倡导和团队建设理论是当代世界管理思想支柱之一,团队精神来源于文化渊源,日本是较早倡导团队精神和群体意识的国家,其通过强调群体意识,致使日本经济的迅猛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在美国,近20%的企业均采用团队精神进行员工的自我管理与自我激励,实践证明,“团队不失为企业或政府内部管理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而倡导和培养团队精神则是发挥团队功能、提高团队效率的可行方式,并可以削弱或消除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某些负面效应”[6]。而真正的科学管理就是“通过不断协调和整合,使其形成一个紧密衔接、步调和谐的团队,创造出1+1大于2的效能”[7],而这就是团队精神的最本质的要求。因此,在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同时,倡导和培养市场经济环境下大学生团队精神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经济发展对大学生团队建设的根本要求。当前,大学生具有鲜明而强烈的个人意识,都希望最大化地实现自我价值,得到社会承认;然而,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更需要发挥团队群体的作用,需要大学生培养与人共事的合作能力和协作精神,以立足群体寻找能够发挥自己才智、展示自己才华的最佳位置,而这正是大学生的团队精神所在。由此可见,大学生团队精神的实质就是集合团队成员的脑力,共同创造一项智能财产并凝聚为共同财富,应用于社会的市场经济环境,使其产生的群体智慧远远高于个体智慧和个体的创造力,并源自于潜在的人类心智潜能,全心全意地贡献自己的创造力,共同努力创造出更多、更大的业绩与效益。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大学生团队精神是高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而培养学生素质能力的集中体现,是精神文化、组织文化、制度文化、科技文化在团体中的创造性应用,这也是高校为大学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而培养其创新精神、实践与市场应变能力的一种科学、有效的手段,通过组建大学生团队与培育团队精神,养成大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以适应人才市场、经济市场及企业市场的需求。

二、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大学生团队建设策略

我国经济近几年保持的近10%的高速增长,营造了良好而发展迅速的市场经济环境,这也创造了无处不在的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面对市场环境对合作意识与创新能力等素质要求的提高,加强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大学生团队建设是高校培育大学生适应社会、适应市场竞争需求的必然教育管理方式,我们只有加快建设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大学生团队,培养高素质、高竞争力与创新意识的大学生才能满足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

1、以兴趣、爱好为基础,确立目标,招募合适的大学生队员与团队队长

兴趣、爱好是一个或多个人专心于某一项工作的内驱力,其强烈程度是人追求成功、创造业绩的动力所在。当前,培养大学生兴趣、爱好已是高校教育引导的主要内容和常用的教育方法,基于大学生兴趣、爱好及志向、专业追求等因素成立的大学生团队,因以共同的兴趣爱好、专业追求与感情共鸣为引力基础,具有较强的内聚性,它既能够促进同专业或不同专业同学间的相互学习,也利于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与集体观念培养。但要使大学生团队高效运转并创造经济业绩,就必须拥有共同的目标,这是团队存在的基础,心理学家马斯洛曾言:杰出团队的显著特征,便是具有共同的愿景与目的。因此,明确目标是大学生团队建立的首要要素,是团队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和动力源泉,是团队的灵魂与核心;团队拥有共同目标既是团队中每一位大学生共同的愿望与兴趣爱好在客观环境中的具体化,也是大学生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发展和培养自身能力与素质的需要。其次,大学生与团队队长也是大学生团队存在与发展不可缺少两个最根本因素,招募合适的大学生队员对于团队的创建、维持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大学生队员招募与选择适当,团队才能够产生积极的巨大协同作用,使团队的绩效水平远大于个体绩效的总和。大学生在共同目标、相同兴趣和心理相容的前提下,利用相互间专业、技能、品格、资历的构成相异,使团队拥有相互关注、相互尊重、团结协作的互补基础环境。招募或推选一个有效的大学生团队队长也是在关键时刻能为团队确立目标、明确努力方向,让团队与其共同度过最艰难时期,以创造更多更大绩效的组织者。

2、以“三自”能力培养为主线,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与奖惩激励机制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能力的培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点,也是科教兴国、实施大学生全面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既要教育人、引导人,也要关心人、帮助人。当前,高校应以“三自”能力培养为主线积极创建并建设大学生团队,通过建立统一的团队规范与有效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与促进大学生“三自”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规范与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团队建设得以稳定发展与有序工作的保障,“健全的管理制度、良好的激励机制是团队精神形成与维系的内在动力”[8]。因此,大学生团队必须建立合理并利于组织的规范与制度,一方面促使大学生认同规范,遵从制度;另一方面推动与促进大学生“三自”能力的养成,这是团队目标实现、日常工作和理论学习紧密结合的好方法。同时,有效的激励机制也是长久保持大学生信心的关键,团队可根据工作情况与效果来正确判断大学生需求,以提高团队整体战斗力和内在凝聚力为目的,公平、合理、有效地激励大学生,把团队绩效和个体绩效有机地结合起来,采用市场经济运作模式,以物质激励为基础,通过适当的物质激励和重点的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形式,对大学生进行激励与鞭策,这一点对于自我服务、自我尊重、自我价值实现需求强烈的大学生来讲尤显重要,而过分的物质激励则不利大学生价值观的确立。当然,在对大学生进行激励的同时,对于一些不规范或违反制度的行为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也是必要的,奖惩需相辅相成,这才更利于团队的健康发展。

3、以培训、学习为手段,完善团队的知识管理,构建学习型团队

学生的天职是学习,要有效提高大学生团队的整体素质,提高团队市场竞争力,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唯一持久的竞争优势就是具备比竞争对手学习更快的能力,培训、学习便是持续不断地学习与创新的手段与工具,这对于大学生团队目标的实现尤其重要。当前,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必然促进政治、文化及知识结构的快速更新与发展,对此,大学生团队就应该加强自身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与提高,始终保持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与社会发展、市场需求同步,如此才能适应市场的竞争与社会的需求。团队自身的培训、学习,有利于团队整体知识水平层次的更新与能力的提升,团队学习是“团队为了促进整体合作与实现共同目标所经历的学习过程,其学习过程也就是彼得・圣吉所谓‘深度汇谈’的过程”[9]。由于团队成员是由不同专业的大学生组成,他们各自拥有本专业的特有知识和相对的知识优势,因此,团队应以实现大学生专业知识的共享为目的,加强对大学生拥有知识的收集、分析、整合和创新、传递的管理,让专人专门负责团队知识的整理和初步分析,提炼出大学生的有效知识,建立起方便于其他大学生进行知识传递、交流与共享的知识学习平台。并通过对团队的知识管理,实现知识的有效利用,调动大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合理布局知识体系构成,加强知识培训与学习,在知识学习平台上共同构建学习型团队,这对于团队项目的实施与完成大有益处。

4、以创业、就业为导向,培育团队精神,提高团队的合作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市场经济环境下,创业、就业已成为高校大学生面向社会所关注的热门话题与直接的问题,社会需要大学生拥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合作意识与诚信的品德。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高校应在积极确立“以修身为基础、以学业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大学生培养模式同时,积极创建与建设以创业、就业为导向的大学生团队。实践证明,团队成员之间拥有较强的合作意识与创新精神才是一支成功团队的标志,拥有良好的、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才是拥有成功团队的关键。因此,大学生团队的建设一方面应根据确立的团队目标,充分发挥大学生主体作用来加强团队协作,使每一个大学生准确进行自身角色定位,促使大学生相互间的配合、帮助、激励,坚持以创业、就业为导向,从多方面、多层面来提高大学生整体的合作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以保证整个团队更积极、更容易地攻克难关并走向成功;另一方面在培育大学生团队精神的过程中,应注重加强来自不同单位、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大学生间合作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锻炼,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个人创造性并充分利用团队的整体优势,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通畅,积极营造团队成员间良好的团队协作氛围,促使大学生保持足够的谦虚品格并积极学习其他成员有益于团队合作的优秀品质,敢于承担责任,给予他人以希望与信心。

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大学生团队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管理建设课题,它需要我们在分析市场经济环境的同时积极加强大学生团队的建设研究,大学生团队是一个新生事物,是“一种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团队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在于理清团队的相关理论问题,明晰团队建设的逻辑思路”[10],这需要我们在理论层面上进一步去理解它、完善它、实践它,促使大学生团队的人才培养模式在知识经济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大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团队的建设,使其在学习生活中积极寻找锻炼机会,把握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善于挖掘自我潜能,勤于取长补短,培养自身的团队合作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以更快、更准、更稳地态势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模式的需求。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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