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价值评估方法合集12篇

时间:2023-06-02 09:01:19

市场价值评估方法

市场价值评估方法篇1

(一)市场法的适用性 采用市场法评估农产品品牌价值,应注意市场法的适用前提是否具备,如是否拥有一个活跃且公开的交易市场,在公开市场上,能否找到参照物使得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且选定参照物的相关指标和数据是否易于获得和处理等。当这些条件都具备时,评估人员再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和权属变化情况,考虑交易条件、时间因素、交易地点和影响因素等方面的差异,调整确定评估值。但在实际操作中,市场法的应用往往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如交易市场不活跃、交易案例较少,导致交易信息的可利用性较差;参照物及相关参数很难得到,差异因素的确定和估算取决于评估人员的经验等。因此,就目前我国的市场条件来看,应用市场法评估农产品品牌价值的条件还不够充分。

(二)成本法的适用性 采用成本法评估农产品品牌价值需要用到重置成本,所谓重置成本,就是在现有的技术和市场条件下,将重新开发一个同样价值的农产品品牌所需的投入作为其评估价值。这种方法表面上看起来省去了对历史成本的修正,充分考虑了开发品牌的成本投入,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重置成本难以界定,而且所有的资料都是基于过去,并未反映品牌的未来盈利能力,更何况有些投入是根本不能用货币计量的,比如严格的质量控制、战略决策、营销手段等;尤其是对一些驰名品牌,成本费用的计算时期根本就难以确定;同时计算成本费用时需要适当地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等。因此,目前成本法的应用也存在很大难题。

(三)收益法的适用性 收益法即确定预期收益额、折现率和预计获利年限后,将一定时期的预期收益额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为现值即被评估资产的价值,是对其获利能力的实现程度进行量化,将获利能力量化为预期收益,并将其作为被评估对象的作价基础,充分体现了农产品品牌的内在价值。收益法使用灵活、适应性强,能够克服市场法和成本法所面临的难题。

综上所述,市场法对被评估资产的现时状况具有很强的依赖性,成本法看重的是被评估资产的历史信息,而收益法评估值的确定主要取决于预期收益额、折现率和预期获利年限的确定,而这些参数的选取都是基于对未来状况的预测。对于基于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而言,其评估值的确定应当关注品牌资产的未来使用状况、获利能力等,以便得出合理的评估结果。因此,本文选取收益法,研究在基于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二、收益法在农产品品牌应用中参数指标的确定

运用收益法对被评估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的数学公式为:

其中,P表示被评估农产品品牌的价值;Ft表示农产品品牌为所有者或拥有者带来的第t年收益;i表示折现率;n表示被评估农产品品牌带来收益的总年数。运用收益法对农产品品牌进行计量时,必然会涉及到三个因素,即预期收益额、折现率、收益年限等。能否准确地预测这三大参数是运用收益法评估农产品品牌的关键,直接影响到到评估价值的质量水平。

(一)预期收益额的确定 预期收益额的确定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未来现金流量法,即将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经营过程中的净现金流量(即现金流入量与现金流出量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的收益;一种是净收益法,即将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所获得的归资产所有者拥有和支配的价值金额(即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税金后的税后利润)作为被评估资产的收益。

农产品品牌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它本身其实也是一种商品,农产品品牌作用的发挥往往要借助于具有生命力的农产品来体现,即农产品品牌在使用、创造收益时是物化在有形商品中的,一般情况下是与其他资产一起产生总收益。但影响农产品产生收益的因素有很多,要预测农产品品牌的起来收益就存在很大的风险性。

本文所讨论的评估业务是在企业具备持续经营条件的基础上计算出的品牌在最佳使用状态上形成的价值,它可以为利益主体带来合理的、正常的、客观的未来收益。重点在于农产品品牌所带来的超额收益,突出的是农产品品牌的特点,因此,就要在品牌产生预期收益的基础上确定一个调整系数,然后选取适当的折现率,将被评估农产品品牌产生的收益折为现值,作为农产品品牌的评估价值。那么,收益法的公式就演变成这样,即被评估的农产品品牌价值为:

其中:V表示被评估农产品品牌的评估价值;k表示调整系数; i表示折现率;Rt表示品牌第t年的超额收益;n表示收益年限;

对于式中的Rt,可以采用分成率法,即从总体收益中分割出品牌贡献的部分。目前,我国理论界和评估人员通常认为利润分成率在25%-33%之间较为合适,为保证具有可比性,可以选择同行业品牌产生的平均收益水平。假设这一变量是已知的,那可使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调整系数,即:调整系数=?蒡影响因素的权重×影响因素的分值。

首先对所有因素进行筛选,在众多影响因素中找出关键影响因素,并排除因素间的相互影响。并对关键因素进行定性分析对其赋予权重,得到各影响因素的权重值;其次,运用德尔菲法对各项指标进行定性研究,选择至少十名在相关领域有较深理论修养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对各项指标打分,汇总对比之后再分发给各位专家,发现自己与他人的不同意见以便修改自己的意见和判断,如此反复操作之后,再对各位专家的意见进行综合处理,确定各影响因素的得分值。最后,用各自权重乘以得分值的加权平均即为所要求的调整系数。进而算出预期收益额。

(二)折现率的确定 (1)折现率的选择。目前折现率的确定方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国际通用计算公式:R=Rf+?茁(Rm-Rf)。其中:R表示投资报酬率;Rf表示无风险报酬率;Rm表示市场报酬率;?茁表示风险报酬系数;

无风险报酬率Rf取决于资金的机会成本,该比例一般以政府发行的国库券利率或者银行储蓄利率作为参考依据;市场报酬率 Rm可以参考行业加权平均报酬率。可见,投资报酬率的最终确定取决于系数?茁;

另一种是风险报酬率法: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也称为安全利率,一般为同期政府国库券利率或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折现率的确定取决于风险报酬率,由于不同的评估对象面临不同的风险,因此,该比例应在具体的评估实务中确定。

上述方法都有各自的局限性,但鉴于方法适用的广泛性,本文采用第二种方法,从风险报酬率入手确定折现率。同时,收益法各个参数的选用不能孤立地进行,必须遵循统一的原则,使各个参数的内涵和计算口径一致。

(2)基于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折现率的确定。风险报酬率是投资风险的额外补偿,需要在进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综合评价法来确定。农产品品牌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自然风险。自然风险是指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某些突发事件(随机事件)给经济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这也是农产品品牌自身的特殊性所在。对自然风险的评估,主要是对农业气象灾害的评估,我们可以运用定性的方法,聘请农业专家收集历史数据并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环境进行估计,判断评估期间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再计算受灾指数即受灾面积占栽种(养殖)面积的比重,然后利用概率论的原理对自然风险进行加权平均得出自然风险报酬率。我们可以用公式表示:r1=i1m2+i2m2+……+inmn。其中:ij表示发生自然灾害的概率(j=1,2,…,n);mj表示受灾指数(j=1,2,…,n),n表示收益年限;r1表示自然风险报酬率

二是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在实际运转过程中,由于外部社会经济环境变化或偶然性因素出现,使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的可能性。对于市场风险的评估,主要采用情景分析法,从企业自身出发,通过综合分析整个行业环境甚至社会环境,评估和分析自身所面临的市场状况,并将市场状况划分为良好、一般、不景气三种情况,估计出受益期内最有可能出现的状况的概率,并参考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运用概率论的原理进行加权平均估算市场风险报酬率。我们可以用公式表示:r2=a1b2+a2b2+…+anbn。其中:ai表示最有可能出现的市场状况的概率(i=1,2…n);n表示收益年限;bi表示同期银行存款利率(i=1,2…n);r2表示市场风险报酬率。

三是经济风险。经济风险是指农产品品牌的价值实现与其使用范围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使用的范围越大,农产品品牌的价值也就越大。对于这部分风险报酬率,我们可以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用公式表示:r3=rf+?茁(rm-rf)

其中:rf表示无风险报酬率,可以参照政府发行的国库券利率; rm表示市场风险报酬率,可以参考农业行业平均报酬率;?茁表示风险系数,可以参照农业行业风险系数确定;r3表示经济风险报酬率

四是政策风险。农产品品牌的研发与培育离不开政府的资金、科技和政策支持,交易市场的完善健全与否也离不开政府政策的保障。鉴于近年来政府对农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大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这一风险相对稳定,因此,该风险可以忽略不计。

综上所述,基于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折现率:

折现率(r)=无风险报酬率(rf)+自然风险报酬率(r1)+经济风险报酬率(r2)+市场风险报酬率(r3)

同时,适当借鉴同行业特别是同类上市公司的投资报酬率等情况最终加以确定。

(三)收益年限的确定 品牌收益年限是指品牌适于使用或有效地完成其职能的时间跨度。确定品牌收益年限主要有如下根据:首先,评估理论认为,资产能够给所有者提供价值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经营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称为持续经营价值;一是停止经营,出售资产产生的现金流,称为清算价值。这两种方式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有着明显的区别。一项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应该是持续经营价值与清算价值中较高的一个。根据财务理论中的“自利原则”,当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大于清算价值时,投资人会选择持续经营;反之,投资人会选择清算。由于基于交易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中的交易各方都希望在公开市场中进行交易,以实现利益最大化,所以确定的评估假设为“持续经营假设”,而持续经营的基本条件就是持续经营价值大于清算价值。因此,进行的评估是资产的持续经营价值。其次,价值评估的预测期不能超过品牌的受益期间,虽然我国目前还未对品牌等资产做出受益期间的规定,但许多资产的受益期间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如合同规定年限、法定年限等。有关研究认为品牌的受益期间还与其在市场中存在时间的长短、目标受众对品牌的忠诚度、品牌未来可投入的营销资源、品牌受法律保护的程度等有关。因此,在确定品牌的收益期时,应当考虑上述因素或参考相关资产收益期间的法律规定。最后,基于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目的是为交易价格提供参考依据,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应当从品牌能为受让方带来价值的角度评估收益期间。因此,评估收益期间时可以参考剩余经济寿命预测法,即直接依据被评估品牌尚可使用的经济年限进行预测。即可以通过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依据农产品的质量,品牌的市场竞争状况、消费者的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程度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和判断,来估计被评估农产品品牌的剩余经济寿命期限。

不同评估方法有各自的优点与不足,根据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特点,充分考虑其价值的影响因素,在说明成本法、市场法适用性不足的基础上,重点分析收益法在基于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中参数的确定及应用。在理论上,有助于完善以市场交易为目的的农产品品牌相关理论和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应用体系;在实践上,有利于指导评估人员在该特殊评估目的下的实践活动,保证评估结果的可信性和科学性。

市场价值评估方法篇2

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意义

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现时价值的计量活动,侧重研究资产的量。任何事物皆是质与量的辩证统一,评估师要客观估算资产的价值量,首先要选择适用的价值尺度。唯有此,评估结论才有现时的参考意义。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正是对评估结论的定性认识。

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是指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其表现形式,是对评估结论的定性认识。不同的价值类型反映出资产评估结果的不同价值属性,同一资产的不同价值类型所反映出的评估价值不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在数量上也往往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价值类型在评估实践中的意义在于:(1)同一资产具有不同的价值类型,评估师应当避免使用未经定义的、笼统的价值概念;(2)评估师应当在与客户进行充分讨论之后,根据评估目的选取合适的价值类型;(3)价值类型制约评估方法,评估师应根据价值类型合理选择评估方法;(4)不同的价值类型代表不同的价值涵义,在评估报告中评估师应当对所选用的价值类型进行明确定义和说明。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评估人员对其评估结果性质的认识,便于评估人员在撰写评估报告时更清楚明了地说明其评估结果的确切涵义;同时有利于评估人员划定其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评估结果使用范围关系到评估结果能否被正确使用或被误用的问题。限定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的责任由评估人员承担,评估人员应在评估报告中将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给予明确的限定,从而避免因价值概念不清而造成对评估报告的使用不当。

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分类回顾及简析

由于所处的角度不同,以及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理解方面的差异,人们会按照不同的标准、条件和依据去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从我国资产评估实际情况看,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大致有四种分法:第一种是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这种分类方法是按照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来表述的。该分类方法承袭了现代会计理论中的资产计价的理论和划分标准,将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资产计价紧密联系在一起。第二种是从资产评估假设的角度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继续使用价值、公开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由于资产评估前提假设是按资产评估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对象使用方式分别设立的,因而以此为标准划分的价值类型带有某些片面性的成分。如持续使用可以成为一个假设,但是它不具备作为一种划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标准。第三种是从资产业务的性质,即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抵押价值、保险价值、投资价值、清算价值、转让价值、交易价值等。这种划分方法强调资产业务的重要性,认为有什么样的资产业务就应有什么样的资产价值类型。很显然这种划分方法并没有对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进行抽象和归纳。严格地说,这不是一种资产评估价值分类方法,只能算做是一种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叫法。第四种以资产评估时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以及评估结论的适用范围划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第四种划分方法不仅注重了资产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与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及资产使用状态的匹配,而且通过资产的市场价值概念的提出,树立了资产公允价值的坐标,使价值类型与评估目的结合起来。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评估资产的公允价值,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形式,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是公允价值的特殊表现形式。

三、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再认识

从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短暂21年发展的历史看,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运用发生了较大的变迁。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9年中国有第一例资产评估至2003年,这一阶段沿用的是第一种分类方法;第二阶段从2004年至今,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开始和国际评估行业接轨采用第四种分法;而第二种和第三种分类在资产评估实务中没有真正使用过,只是从理论分析的角度作为分类方法列举出现的。这种变迁一方面反映了评估行业理论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评估执业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也标志着评估行业开始走向国际化,逐步和国际接轨。然而事实上,由于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历史较短,对价值类型的理解和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总的来说,价值类型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评估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研究解决。

从目前国内研究的现状来看,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研究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其一是明确了价值类型在资产评估中的地位和作用;其二是明确了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

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02年征求意见稿)中,第一次提到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在2004年财政部批准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并对价值类型予以明确定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4年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等具体情况明确价值类型,并对具体价值类型进行定义。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中的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

市场价值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也称非市场价值,凡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资产价值类型都属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不是一种具体的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形式,它是一系列不符合资产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例如,在用价值、投资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清算价值等。其中在用价值是指作为企业组成部分的特定资产对其所属企业能够带来的价值,而不考虑该资产的最佳用途或资产变现的情况;投资价值是指资产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投资价值较为典型的案例是企业的并购。从两种非市场价值列举中可以清楚看到非市场价值的共同特点就是它具有特定指向。

由此可见:两种价值类型的区别在于: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在公开市场上对于所有潜在的买者或卖者来说都是相对公平合理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只对特定的资产业务当事人来说是公平合理的。评估结果公平合理性所能涵盖的范围基本上就限定了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

资产的市场价值适用于评估基础相同的条件下任何正常的资产转让、交易、投资等资产业务,资产的非市场价值只适用于与其产生的条件相同的各种特殊条件下的资产业务。资产的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都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只不过两者公平的条件及适用范围有宽窄之分,由于资产评估的条件与资产评估的适用范围具有内在逻辑关系,以此作为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划分标准,从理论上讲是比较严密和可行的。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旨在合理和有效限定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资产评估准则明确指出第四种分类是由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选择和明确的价值类型。

显然,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目前已经在评估行业内得到公认并且正在使用者。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这种分类也有不足之处,它主要侧重于评估结论的运用,忽略了评估对象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使用状态。笔者认为第一种分类方法,即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分为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也不能摒弃,它正是站在资产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使用状态的角度来划分价值类型的。要深入理解价值类型必需回归到评估对象即资产自身所处的状态去考量。

从某种意义看资产评估和会计的研究对象均为资产,两个学科对资产内涵的界定基本一致。资产要么处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要么在市场上流通着。社会再生产过程简化为投入和产出,处在投入阶段和产出阶段资产价值决定因素是不同的。处在投入阶段的资产大多是单项资产,它的价值基础决定因素是成本,资产评估要判断的是资产的现值,因而此时的成本应该是重置成本;而处在产出阶段资产大多是整体资产,整体资产的价值基础决定因素是未来的获利能力即预期收益,因而要用收益现值作为价值尺度评判整体资产的价值量。资产暂时脱离社会生产过程在市场中流通着,要么在一般的要素市场,要么在特殊要素即产权市场流通,两个市场价值决定因素也是有别的。资产评估涉及的评估对象较为复杂和广泛,有可能处在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投入阶段,也还有可能处在产出阶段;有可能是单项资产,或可能是整体资产。不同的资产状态应选择不同价值尺度即价值类型去反映其自身的价值属性。当评估对象处在投入阶段时一般应选择重置成本标准;当评估对象(整体资产)处在产出阶段时一般应选择收益现值标准;当评估对象是单项资产,正常退出社会再生产过程时应选择现行市价标准;当评估对象被迫退出社会再生产过程时应选择清算价格标准。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来划分为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该分类方法承袭了现代会计理论中的资产计价的理论和划分标准,其实质是从资产自身所处状态的角度来看待价值类型的,比较容易理解价值类型的不同表现形式;第四种分类法是从资产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角度来划分价值类型,它更有利于评估结论的正确运用。实际上两种分类方法并不冲突,是可以对接起来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范涉及到的主要计量属性及价值定义包括公允价值、现值、可变现净值、重置成本等。在符合会计准则计量规定的条件时,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等同于评估学科的市场价值;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清算价格等可以理解为评估学科的市场价值或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

总之,将两种分类方法结合起来更有利于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全面理解和把握。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10-17.

市场价值评估方法篇3

关键词: 资产评估;会计;公允价值

Key words: asset evaluation;accounting;fair value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9-0154-02

1 资产评估方法运用于会计公允价值的可能性

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定义中强调了交易性质是“公平交易”,所谓公平交易是指假设在计量日前的一段期间内,市场中该项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活动是常规性的、经常发生的;而不是被迫的交易。同时,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提出: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这些都说明清算等非持续经营的交易不适用于公允价值计量。

资产评估的基本目标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姜楠教授指出“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是指一种相对合理的评估价值,它是一种相对于当事人各方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面临的市场条件的合理的评估价值。”可以看出,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是与一定的资产的状况、市场条件相匹配的价值,是公开市场假设、持续使用假设和清算假设等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而不单单是持续经营或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的公允价值。由此可以看出,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要比会计中的公允价值的内涵丰富得多,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仅是资产评估中的一种情况。

资产评估学中根据评估时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以及评估结论的适用范围,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划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国际评估准则》中将市场价值定义为: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的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当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这个定义与会计学中公允价值的定义极为相似,都体现了交易的性质是“公平交易”,交易的主体是“熟悉情况”、“自愿”、“不受任何强迫”的。

通过对以上三个概念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与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有一定区别,但是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却与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极为相似。而“资产评估的基本目标是公允价值,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因此,我们可以将资产评估运用于会计中公允价值的计量,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准确性提供支撑。

2 资产评估方法在会计公允价值中的运用

新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市场活跃程度将公允价值的运用划分为三个级次:第一级次是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第二级次是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第三级次是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资产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在这三个级次里,前两个级次可以采用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会计人员容易操作,但由于我国市场不发达,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因此交易价格很难取得;第三个级次要采用估值来确定公允价值,这就要对资产状况以及市场条件都要有一定的了解,但由于会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专业知识,或所需耗费的人力、物力较多,而不太现实。因此应当利用更为专业的评估人员的专业知识,来解决公允价值计价的问题。

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理,采用比较或类比的思想来判断资产的价值。市场法分为直接比较法和间接比较法。

直接比较法:评估对象价值=参照物成交价格*修正系数

间接比较法:评估对象价值=参照物成交价值*(评估对象分值/参照物分值)

这两种方法正好对应公允价值计量中的第一个级次和第二个级次。

资产评估本身就是运用专业的方法对特定资产进行估值的,当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资产时,可运用资产评估中的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资产评估价值=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

收益法:P=■■。

其中:P为评估值;i为年序号;Ri为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r为折现率;n为收益年限。

这正好对应公允价值计量中的第三个级次。

可以看出资产评估的方法确实可以运用到会计公允价值计量中。会计与资产评估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相互利用的,会计报表、财务数据为资产评估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资产评估的结果又可以运用于会计公允价值计量中。

3 资产评估方法应用于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难点

3.1 资产评估公允价值与会计公允价值易混淆 资产评估与会计毕竟属于不同的学科,在很多方面的理解都不一致。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内涵要比会计中的公允价值的内涵丰富得多,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是广义上的公允价值,是泛指公平、公正地反映资产的价值,而会计上的公允价值是一个狭义的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的市场买卖双方自愿发生的经济行为的金额计量。

会计人员和评估人员如果没有对市场、资产等因素进行分析,就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把不适当的评估结果运用到公允价值计量中来。

3.2 会计人员专业水平达不到要求 新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会计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更高。公允价值计量中估值必须运用到资产评估,但会计人员很少接受过专业的资产评估培训,对资产评估不太了解,不能很好地运用。如果企业遇到类似的问题就咨询中介公司,费用会相当昂贵。

3.3 资产评估方法本身具有局限性 理论上来说,资产评估的三种方法确定的评估值应该趋于相同,不同的只是:成本法是用资产过去的数据来确定现在的价值,市场法是用资产现在市场的数据来确定现在的价值,收益法是用资产未来估计的数据来确定资产现在的价值。但往往这三种方法得出的结果却相差甚远,究其原因,主要是三种方法的思路各不相同,导致其前提条件和数据来源也各有不同。运用成本法要确定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和资产经济性贬值,因素较多,不易操作,而且对人的主观判断要求较高;市场法要求活跃的市场,但由于我国市场不健全,很多数据没有办法获取,因此给评估带来很多困难;收益法要确定预期收益、折现率和收益年限,而这具有很大的主观性,不易把握。因此,评估方法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参考文献:

市场价值评估方法篇4

一、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原则

(一)成本效率原则。评估机构介入公司并购,并作为独立于并购双方的经济主体,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的市场化运作。因此在评估方法选择时,评估机构需要考虑各种评估方法在时间,物质以及人力成本等方面的耗费,在合理的法规框架内对评估方法做出选择,使其符合并购双方的要求,保证所用方法低成本高效率。

(二)风险规避原则。公司并购中价值评估的风险是指由于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对目标企业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的判断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是由于数据处理不当的内部风险,也有可能是由于外部因素的干扰。因此选择评估方法时要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分析可能产生的评估风险。

(三)客观公正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是指在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角度,根据目前市场上采取的数据对目标企业进行客观分析,避免从个人的角度主观臆断,排除市场利益对机构的干扰,贯彻平等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方法选用情况分析

近年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价值评估方法逐渐由单一方法向同多种方法转变,价值评估中同时使用两种方法的比例已逐渐从2009年的65%上升到2013年的85%。在我国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以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的情况占了绝大多数,而市场法的应用比较少,但其比例在逐渐提升。目前对我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评估方法选用情况的基本分析如下:

(一)运用资产基础法的比例较高,并且在未来一段时间任将持续。通过对我国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发现资产基础法已经成为价值评估中使用最广泛并且最重要的方法,究其原因,归于以下几点:

(1)相比于收益法和市场法,使用资产基础法时评估参数更易选取,并且方法简便,在论证检验时更适合操作,因此评估机构在资产基础法和其他方法并无的多大差别的情况下,更倾向于选用资产基础法。同时,使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还会过滤掉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对评估过程的干扰。

(2)我国特殊的政策层面原因。我国的资产评估体系的发展最早源于国有资产管理,我国目前的很多重大的公司并购中都能看到国有企业的身影,在对国有资产的评估中评估方法以及评估结果的可验证性和可复核性一直都是国有资产管理非常强调的问题,使用资产基础法便能使得这一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3)使用资产基础法的宽松性。由于使用资产基础法的条件比较宽松,不像收益法和市场法所要求的那么严格,所以较多的公司在并购中只能考虑使用资产基础法。

(二)收益法正在越来越多的使用于各种公司并购的价值评估中。在2012年的公司并购案例中有半数以上的公司采用了收益法评估公司并购中的企业价值。究其原因,是由于目前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由后股权分置时代向全流通时代的迈进,我国上市公司不再单单关注公司的既有资产,而是对于并购时能否吸收优质资产,这些优质资产未来的盈利能力如何。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便能很好的从并购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着手揭示企业的增长潜力,符合投资者和公司管理者的期望。

(三)市场法在我国的市场上还有待发展。市场法是一种最简单、有效的评估方法,因为在评估过程中的数据资料均直接来源于市场本身,但是市场法需要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本市场,并且市场法的应用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资本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所以目前虽然市场法在我国企业评估中并没有作为一种主要的方法使用,但是我相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法将会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资产评估方法。

三、我国公司并购中价值评估方法选择时出现的问题

纵观我国近年的公司并购案例,公司并购时选取的价值评估方法都能符合自身的条件,并比较准确的评估公司的价值,但是有部分公司在选择方法时却出现了一些问题:

1、评估方法选择不当。不同行业的企业资产性质、主营特点以及核心业务不同,所以在对其进行资产评估时侧重点便不同,因此需要恰当的选择评估方法。传统制造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可在评估中通过资产基础法反映企业资产的当前构建成本,并通过收益法验证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保证并购时资产评估的合理性。如果对房地产企业采用市场法评估,便会得到偏离目标公司公允价值的结果。

2、有多种评估方法可行时只是用单一的方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资产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资产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当采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机构在满足市场法或收益法应用的条件下却只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方法,不符合法规规定。

四、公司并购中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展望

(一)评估方法选择的市场化

市场价值评估方法篇5

关键词:资产评估;价值类型;评估方法;方法选择

Key words: asset appraisal; value type; appraisal method; choice of method

中图分类号:F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3-0167-01

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作用

关于价值类型的种类,我国现行评估准则采用了国际评估准则的观点。即将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包括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

由于价值类型是价值质的规定,因此在资产评估中起着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①价值类型是影响和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的重要因素。资产评估价值是某项资产在特定条件下的价值表现,其价值属性不同,评估结果也就不同。因此,资产评估中的资产价值与其本身的内在价值或者特定价值存在差异,也就是说,同一资产在不同价值属性情况下,由于属性不同表现在价值量上存在很大差异性,理所当然地产生不同的评估结果。②资产价值类型决定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价值类型实际上是资产评估价值的一个具体标准和取向,某种标准的评估价值取得,必然通过具体评估方法进行科学估算获得。事实上,评估方法只是估算评估价值的一种思路,价值类型确定必然决定了评估方法选择和使用,例如:评估师在评估资产的现行市场价值,只能采用市场比较方法估价,不能采用收益现值法或者重置成本法替代,当估算资产未来价值即在用价值时,应当使用收益现值法而不能用重置成本或者市场价值进行替代。③明确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可以避免报告使用者误用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是在特定的假设条件为前提,不同的评估目的,市场条件下决定了价值属性不同,因而评估价值存在很大差异性,资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当中明确评估资产价值类型,可以使委托方更清楚了解评估资产在不同价值属性下的价值,从而不产生误解,同时也规避了评估师的执业风险和责任。

2影响资产价值类型的因素

实践中,决定价值类型是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包括:①评估目的或者特定行为;②市场条件;③资产功能及其状态。以上因素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从而影响或者决定资产价值类型,其中最核心因素是特定的评估目的。这主要是由于资产特定评估目的直接影响市场条件,因而最终影响资产功能和状态。例如:资产在出售情况下,直接决定了市场需求方的范围,从而会影响资产功能和状态。一般情况下,由于委托方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不同,评估价值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差异是因为资产特定目的不同引起的资产价值属性不同产生的。在具体评估实际当中,如果委托方明确了资产价值类型,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对资产在某一价值类型下价值做出结论。如果委托方未明示委估资产的价值类型,评估师应当尽可能的在特定评估目的下对资产不同价值类型下价值进行评估,根据特定评估目的确定最恰当的价值类型,选择最合理方法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做出最终结论。不同评估方法体现资产不同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体现在价值量必然存在很大差异性,因此不同评估方法使用,自然得出不同结果。在具体评估实践中,评估师可以根据委托方要求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方法。通常情况下,企业破产、资产拍卖,评估师一般选择清算价格,如果委托方要求采用市场价格类型,那么评估师将对市场价值进行分析,选择参照物进行类似比较,从而得出近似理想化的市场价值。

3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3.1 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适应。资产价值类型是由资产的特定的评估目的决定。一般认为,在某一特定的评估目的必然有其相适应的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资产价值类型决定评估方法选择和使用,也就是说,不同评估方法其实体现了资产不同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

3.2 资产评估方法必须与评估对象相适应。评估对象是单项资产还是整体资产,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往往要求不同的评估方法与之适应。例如: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对于企业整体资产一般情况下要求采用收益现值法,非持续经营时,才考虑成本加和法,以此体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原则,对于无形资产一般情况下交易案例较少,可比性较差,因此评估实践中一般采用收益现值法,对于有形资产特别房地产、机器设备由于交易性案例较多,因此应首先考虑市场法,以真实反映其市场价格,只有在交易案例较少或者没有可比性的情况下,评估师才使用重置成本法,反映其现行成本价值。

3.3 评估方法的选择还要受可搜集数据和信息资料的制约。每种评估方法的运用所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在评估时点,以及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某种评估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收集可能会遇到困难,当然也就会限制某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

3.4 在选择和运用某一方法评估资产的价值时,应充分考虑该种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并注意满足该种评估方法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

4结语

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首先,必须确保评估方法与价值类型一致性;其次考虑与评估对象的适用性;最后应考虑各种假设和条件与评估所使用的各种参数数据,及其评估结果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

参考文献:

市场价值评估方法篇6

一、引言

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对这三种评估方法的估值效果,国内文献多以理论性的对比分析方法进行规范性研究,但进行全面比较分析的实证结果并不多见。张建中等(2004)进行了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估价模型评估值与各企业市场价值的比较,验证了现金流量折现(DCF)模型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适用性。顾银宽等(2004)分析了公司价值评估的一种方法――EVA贴现估价法的理论模型,探讨了其在我国上市公司价值评估中的应用。但这些研究都没有提供常用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优劣比较的实证研究成果,本文试图以我国资本市场为对象检验常用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实际应用中的评估效果。

二、研究设计

(一)价值评估方法的选取 由于成本法不能单独作为对持续经营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方法,所以,本文仅对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了比较。收益法中收益形式选定为理论上公认并为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提倡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和现金股利;市场法中的价值比率选定为最常用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利用股利现值模型和现金流量模型需要对未来变量进行预测。由于缺乏我国股票市场中对未来股利和未来现金流量的权威预测数据,类似于Pnman和Sougiarmis(1998)所使用的方法,本文采用的替代方法是以未来三年的实际数据作为预测数据的替代值,以未来三年的年金化数值作为三年以后的估计值(假设三年后为常数)。

(二)样本数据选取 研究样本选自1996年至2005年在上海和深圳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非金融企业),样本数据来自深圳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CSMAR系列研究数据库系统。包括计算资本成本的B系数也是来自于该系统的“中国股票市场股票收益预测研究数据库”。然而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历史较短,初期的上市公司数量太少,而β系数的估计以及以实际数据替代预测数据,都需要多年的历史数据,必然造成用于检验的样本太少,所以本文采用弥补方法是:如果上市不足四年,当年没有B系数,则令B系数为1。本文使用的统计工具为SAS软件。在截止到2005年的数据库中,利用四种评估方法评估出1999年至2002年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2003年至2005年的实际数据作为预测数据的替代值用于计算股利现值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的在2002年估计值,其余年份的评估值依次向前推算。2000年至2003年的股票回报率依次用于检验1999年至2002年按评估价值进行投资的投资效果。

(三)变量的估算和检验方法 本文采用的变量估算和检验方法如下:(1)资本成本。本文对普通股的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的简化形式来估算,即r=βrm,其中,rm为市场报酬率。这相当于将CAPM模型:r=(1-β)r1+Brm中的无风险项(1-β)r1省略掉。这是由于对于如何确定无风险利率没有定论,而且我国的国库券利率及银行存款利率变动幅度太大(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同时由于β接近于1,取消该项影响不大。在市场报酬率的计算中,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历史较短且大起大落,无法利用历史数据正确估计市场报酬,因此也采用一个简单的替代变量――市场普通股股权收益率(ROE)中位值。之所以采用中位值代替均值,其理由是在样本数量不多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异常值的影响。从理论上看,这种资本成本的简单方法并非没有道理:在自由竞争、资本自由转移的条件下,超常收益将逐渐消失,企业的股权收益率具有向资本成本逼近的趋势,而另一方面全体企业的股权收益率具有平均回归的总体趋势,所以,资本成本与平均股权收益率具有一定的近似性,再考虑到企业固有的风险,则r=βrm大致代表了投资者对企业收益的必然要求。(2)利用市盈率的估值方法。t年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市盈率的平均值的计算公式为:v1=eps1×e1其中eps1为每股收益,e1为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平均的市盈率。(3)利用市净率的估值方法。t年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市净率的平均值的计算公式为V1=naps1×h1,其中napst为每股净资产,h1为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平均的市净率。(4)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估值方法。其计算公式为: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和摊销一资本性支出一非现金营运资本的增加。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时同期股票价格的解释能力 如果资本市场是有效的,一般认为股票价格接近于企业的内在价值,所以,通常以评估价值与股价的误差率来评价评估模型的精确性。许多研究认为,我国股票市场还不是准强式有效市场,仅达到了弱式有效市场(如陈小悦,1997),因此,股票价格不一定代表企业价值。尽管如此,本文认为,股票价格代表的是企业在当前资本市场的可行交易价值。如果评估价值接近股票价格,说明这样的评估值是目前资本市场上最可能接受的交易价值。

(1)误差率分析。(表1)提供了各种企业价值评估值与股价的相对误差率。其计算公式为:相对误差率=1(股价一评估值)口股价1。可以看出:第一,不论是均值还是中位值,市净率法评估值都具有最小的误差率。这个结果出人意料,因为在资本市场上一般更看重的价值比率是市盈率。市净率的优异表现也许说明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已对利润的虚假感到失望,转而依据相对可靠的净资产信息来评估股票价值。换句话说,资产负债表信息的重要性超过了利润表。第二,从中位值来看,市场法的两种评估值都优于收益法。本文认为,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的并非强式有效市场,股价经常处于剧烈的波动之中,因此,基于市价的评估值一般会比基于理论模型(收益模型)的评估值更接近于股票价格。但无法因此断言市场法评估值比理论模型的评估值更接近于股票的内在价值。第三,股利现值模型评估值的误差率比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更差,这可能是因为我国上市公司普遍不发或少发现金股利而代之以股票股利的行为所造成的。而且我国股票投资者也已经习惯上市公司的这种做法。并不重视现金股利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2)相关性分析。为了进一步验证各种评估值对股价的解释能力,本文对各种方法的评估值关于股价进行了回归分析。其中股票价格关于每股企业价值评估值的回归方程为:Pi=a+bvi+εio。其中Pi

为股票价格,vi为每股企业价值评估值。εi为误差项,a为常数项,b为系数。从(表2)的回归分析结果来看,两个市场法评估值的解释能力(调整的R2分别为5.8%和12%)都优于所有收益法评估值(调整的R2都不足4%),从这一点来看,回归分析的结果与(表1)中误差率比较的结果基本是一致的,进一步说明了市场法。特别是市净率法,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可以给出更接近市场交易价格的评估值。同时还注意到,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的评估值在各年度都没有意义,t值普遍小于2。其他值都基本有意义。在收益法中,股利现值模型对股价解释能力优于股权现金流量模型,这个顺序恰与(表1)的误差率相反。从统计学上看误差率与相关性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现金流量与股价较差的相关性也许正说明了我国股市的非有效性,即股票价格已严重偏离了价值。

(二)对下期股票回报率预测能力的比较 本文采用股价向价值回归规律,通过分析价格偏离误差率来研究对下期股票回报率预测能力的比较。

(1)股价向价值回归规律。尽管市场法可以给出更接近于市场交易价格的评估值,但其并不一定代表真实的企业内在价值。本文认为,不管股票价格如何动荡不安,其始终是以价值为中心上下波动的,换句话说,以较长远的观点来看,股票价格应该是向股票内在价值回归的。股票价格偏离股票价值越远,向价值回归的可能性也越大。如果能够较准确地估计股票的价值,可以根据股价向价值回归的规律制定下列投资策略进行投资以获得理想的投资效果:当股票价格高于内在价值时;卖出股票;当股票价格低于内在价值时,买入股票;当二者相同时,继续持有股票或将资金进行其他投资。由于股票价格具有向股票价值回归的趋势,所以,内在价值越是高于其价格,该股票就应在下一年获得更高的股票回报率;同样,内在价值越是低于其价格,卖出该股票越可以避免更大的损失,或以卖空的形式越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显然,如果价值估计不正确,上述投资策略可能无法获利。价值估计越是精确,利用上述策略获得的投资回报越高。

(2)具体分析过程和方法。根据上述原理,可以考察依据各种方法评估值进行投资在下一年的获利情况,以此作为判断价值估计精确度的间接依据。为了比较各种投资策略的投资效果,首先计算股票价格偏离评估值的程度,称为价格偏离误差率,其计算公式为:价格偏离误差率=1(股价一评估值)/股价1。将每年的样本按价格偏离误差率大小顺序分为10样本组合,对每0个组合计算下一年的股票投资平均回报率(考虑现金股利再投资的年个股回报率)。由于价格偏离误差率越高,该组合股价越是高于价值,则下年的股票收益率应越小;反之,如果价格偏离误差率越低,则该组合股价越是低于价值,从而下年的股票收益率应越大。对于每种投资策略.计算对冲组合回报率(最高组合平均回报率一最低组合平均回报率)和超额组合回报率(最高组合平均回报率一所有样本平均回报率)。前者表示在允许买空卖空的情况下利用该价值估计进行组合投资所能获得的回报,后者表示利用该价值估计按最大回报率组合进行投资所获得的超过平均回报率的回报。这两个指标越大,说明价值估计越准确。

(3)结果分析。(表3)报告了各年度样本各组合的对冲组合回报率和超额组合回报率以及二者各年度的平均值。其中1999年至2002为企业价值评估年度,回报率的年度为价值评估年度的下一年,即2000年至2003年。从市场平均回报率来看,2000年股价剧烈增加,2001年至2003年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回落。检验期间股票价格经过了由上升到下降的波动过程。分析这些检验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收益法的投资效果优于市场法。这个结果明显与前面的结果矛盾。本文认为根据市价信息评估企业价值自然接近于市价,但如果市价偏离了价值(特别是在非有效市场),用市场法评估的企业价值就不是真正的内在价值了,以此为投资依据自然也无法获得好的效益。相反,利用收益法进行价值评估,由于引入了更多的关于未来的信息,使价值评估更精确,以这样的评估值进行投资应该能够获得更好的投资效果。这一检验结果也说明利用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等理论模型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应成为我国资本市场进行投资的主要手段。另外,本文的检验结果也为我国股票市场的非有效性提供了间接证据。第二,依据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评估值进行股票投资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特别是在允许买空卖空的情况下,对冲组合回报率达14%,是其他评估值投资效益的近2倍。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的优异表现再次说明了现金流量才是投资决策不可动摇的基础,投资者最相信的还是现金。相比之下,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并没有足够的信心,主要是因为我国上市公司每年都有近半数不发现金股利,其余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也不稳定,造成投资者逐渐不再关心现金股利的发放。第三,依据市盈率法评估值与依据市净率法评估值进行投资的效果没有多大差异,即使在允许买空卖空的情况下,二者的投资效果几乎接近于市场平均股票收益率(约5%)。这一结果也说明无论是依据利润还是净资产,市场法都无法揭示企业真正的内在价值。

市场价值评估方法篇7

中图分类号:F123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26-0122-03

1 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

资产评估中的价值类型指的是人们对资产评估成果的价值属性的诠释和表达,不同价值类型下的被评估资产,对其评估出的价值性质是不同的,这一点根据评估数目的差异性得以体现。

人们将资产评估类型按照多种划分标准进行划分。最常运用的划分标准是根据资产评估时的市场条件和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况进行划分。

根据已经提出的市场价值观念,划分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种类型。

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决定了企业该如何选取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只有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被确定后,才能选取相应的资产评估方法。资产评估结论的确立之前,必须要有一个具体的条件,这个条件是假定的条件,然后再根据现阶段的市场条件状况和评估目的来确定相应的价值属性。

资产评估人员在评估报告中首先应确定评估资产价值类型,再依据特定评估目的来确定最恰当的价值类型,然后选取最合适的方法评估被估资产,并得出最终结论。

笔者认为:

①不同的资产评估方法往往由不同的资产价值类型决定,因此,每种类型的评估方法具有自身的特点,这种特点是其他方法不具备的,因此评估方法之间没有替代性和可比性,即不一样的资产评估方法表现出被估资产不同的价值类型。

②资产评估人员应根据指定的评估目的,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准确地划分出来,因为这不仅决定着企业对资产评估方法该如何选择,也对评估结论的准确性具有很大影响。

③由于不一样的资产有不一样的价值类型和价值属性,因此,资产评估人员确定估测资产价值时不仅仅要把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的要求作为依据,还应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不一样的价值属性或价值类型反映资产价值决策。

2 资产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指的是评估资产价值的技术思路,以及完成该评估技术思路的各类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和集合。目前最有代表性的资产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

2.1 收益法

收益法根据现阶段的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值,来判断企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也就是说,这种方法是以资产收益决定资产的价值,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投资者在考虑是否投资某资产时,都是以资产现在及未来的收益情况为标准来确定其支付价格,一般投资者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被投资资产未来产生的收益价值,即回报,即收益额。

如果该项资产的收益能够在未来有更多的增加,那么其评估价值也随之变大,反之,评估价值会随之变小。运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是估算出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值,之后再按折现率或者资本化率折算成现值,从而进一步完成被评估资产的价值的估算。具体评估公式为:

P=■■

式中,P表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n表示收益年期;

Ri表示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

r表示折现率或资本化率。

由此可知运用收益法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如下:

①首先能够预测出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值,并运用货币衡量。

②要求被评估资产的所有者能够对预期收益取得后所承担的风险做出准确地预测,并运用货币衡量。

③还需要预测出被评估资产的预期获利年限。

由于收益法是按被评估资产获利能力确定资产价值,因此收益法能较真实和较确切地表现资产的资本化价值,能够解决利用市场法不能解决的问题,并实现成本重置,在此基础上保证正常使用收益符合国际惯例要求并得到全面体现。但是因为需要准确地把握收益额、折现率、收益年限等相关参数,实施难度大,且易被人们主观决策和未来不可预测多种因素左右,评估范围必然受到制约,从而导致评估结论不够准确。

2.2 市场法

市场法是一种先取得市场中同类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并通过对交易价格数据的对比或分析,来进行资产价值评估的技术方法。运用市场法的理论依据为均衡价值论和资产价值论,市场法通常以比较和对比的方法作为评估思路从而实现被估资产价值的估算。一个投资者在购买某项资产时,会做出十分理智的判断,所以根据他的推断和分析,最终给出的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上同类替代品的现行价格。市场法的运用过程中,要求资产评估人员全面掌握评估对象的相关的信息,这也是市场法的评估条件。

评估公式如下:

P=P’×A×B×C

式中,P表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P’表示可比交易实例价值;

A表示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表示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表示房地产状况因素修正系数。

由此公式可以看出,构成市场法评估的组成部分有资产的功能、实体特性、质量、市场状况和交易状况件等,因此,进行资产评估时应考虑其多项可比因素。

市场法使用之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要有保证市场的活跃性和公开化。

②保证市场上存在类似可比资产和相关交易活动公开进行。

③收集市场上的可比的指标和技术参数。

由于运用市场法可以直接取得其评估参数、指标,因此被估资产现行市场价格相对来讲很客观,被评估资产价值准确性越高,各相关方对其理解也就越深刻。

使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得到的结论固然准确可靠,但市场法的运用条件却十分严格,因此其适用领域有限,市场法的运用环境为公开活跃的市场,对地区环境也有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是实际存在的有形资产,对于部分机械设备和大多数无形资产并不适用。

2.3 成本法

成本法又叫重置成本法,是一种首先对评估对象的重置成本进行估算,再对评估对象的经济、功能实体性等贬值因素进行估算,最后将存在于重置成本中的这些因素一一减去,从而获得评估对象的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

投资者决定是否投资某项资产时,内心的价格往往低于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具体评估公式为:

被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再取得资产进行评估,其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①评估对象应该处于持续工作状态或假设处于持续工作状态。

②评估对象必须有足够丰富的历史资料。

③评估对象的贬值特征会随着时间发展而展现出来。

成本法的资产评估范围不包括推移价值与时间成反比的资产。这是因为成本法的评估思路上是依据据资产的损耗状况,所以这种评估更适用于单项资产和特定资产的评估。

成本法可以在收益法和市场法难以运用的情况下使用,即在难以获得被评估资产难未来收益值或难以获取被评估资产的市场数据的状况下,使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然而成本法的运用也有些许弊端,其工作量非常大,经济性贬值不易全面计算,因此很难确定历史资料为依据的假定的可能性。

3 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的案例分析

3.1 案例背景

本文将某港口码头股权让渡所涉及相关权益价值评估作为案例。A公司持某港口码头的国有股份股权22.5%,现拟将股权让渡给某外资企业,作为该让渡行为所涉及的港口码头股东相关权益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被评估的港口码头在1986年8月成立,并在1989年1月开始运营,经营状况如下:主要业务是进出口货物的港口装卸和仓储生意; 同时还代办全国各地经XX港至其他地方的往返转运运输业务手续。截止到评估基准日,某会计师事务经过审计后得出数据如下:总资产值为9,603.31万元,总负债值为2,228.81万元,净资产值为7,374.50万元。2012~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依次为4,024.92万元、4,211.50万元及4,174.15万元,净利润依次为2,422.91万元、1,819.48万元及1,845.28万元。

3.2 案例内容

3.2.1 评估目的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评估A公司拟将持有的XX码头的股权让渡事宜,以及相关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公允价值。

3.2.2 评估对象及范围

本次评估的对象是XX码头的股东所有权益。评估的范围是XX码头的所有资产及相关负债。

3.2.3 评估基准日

2014年12月31日

3.3 价值类型判断和资产评估方法选取

本次评估的内容主要为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对象的相关状况,以及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情况下所呈现的市场价值。由此推断,评估资产的价值评估方法可采用市场法。

根据被评估企业实际情况可以发现,其股票市场的发展尚未成熟,因此从股票价格方面进行其价值评估不可取,故不采用市场法评估其价值。被评估企业如果能保证持续经营,且企业的各项经济资料齐全,则恰巧满足成本法评估的运用条件。

因此,如果可以满足评估目的,那么部分资产可以运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被评估企业在现有经营管理模式下,经济收入来源相对稳定,因此也能够对未来收益做出相应的预测,因此也能完成对未来收益所产生的风险的预测。

现阶段,被评估企业处于较成熟的港口码头运输行业,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其经营年限也可以被预测,以上条件满足收益法的基本条件,因此可以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最终选取收益法进行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3.4 评估过程

预计未来三年收益额为4 421.06万元、4 428.42万元、3 935.59万元,确定折现率为12%,故该净资产评估值:

P=++=13,785.07万元

3.5 评估结论

通过收益法估算后得到评估结果如下:净资产评估值约为12785.07万元。

由于此次评估的目的是被评估资产的客观公允价值的全面体现,以期为拟对外转让涉及的企业股东相关权益提供参考建议。

因此,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由上述的案例结果可知,资产评估人员评估方法选取的可能性多种多样,原因是被评估资产的资产价值类型和资产评估方法具有多样性的特点。选用不同的资产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其结果自然是不同的。这是因为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被估资产所处的市场状况具有差异性,继而导致被估资产未来预测的使用状况和使用年限以及资产价值类型的选择也大有不同。资产评估人员在评估时能够正确选择适合企业自身条件和特点的资产评估方法,有利于被估资产价值的明确。

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人员在进行实际评估时,应考虑这三个方面:

①选择的资产评估方法要适用于评估对象。由于评估对象的类型和企业存在的状况限制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所以在实际评估中,面对无市场参照物又无经营记录的资产,企业的评估方法往往采用成本法,面对工艺性质独特且正在经营的企业,往往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②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应考虑到评估工作的效率。在实际评估中,应该保证评估某资产所需的数据和信息资料的数量尽可能多,目的是选择评估方法时,减少这些数据和信息资料对它的制约,保证数据和信息资料分析足够充分,从而选择出最为适合的评估方法。

③资产评估方法选取时,应对所有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全面考量。在选择某种评估方法进行资产的价值评估后,必须在考虑到该种方法是否能够与具体评估业务相匹配、能否安全高效地进行评估,企业条件是否符合该种评估方法的条件和要求等。

4 结 语

总而言之,选择评估方法时,必须充分考虑各类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

第一,保证评估方法与价值类型相统一;

第二,充分考虑此种方法对评估对象的适用性;

第三,充分考虑评估对象的各种假设条件和参数数据能否与评估结论在逻辑上保持一致。资产价值类型的不同导致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也不同,因此,同一资产的价值类型的差异使其资产价值各有不同,最后得出的评估结论也是多种多样。

这种观点与现阶段存在的评估理论大有不同,因此,对进一步研究和探讨资产评估基础理论大有益处。

参考文献:

[1] 刘杰,曹秀娟.资产评估[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5.

市场价值评估方法篇8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的并购重组是一种极为正常的经济活动,企业在坚持自愿有偿原则下进行兼并重组,是企业实现优势互补,达到协同效应,促进价值增值的重要方式。从市场角度上说,优势企业并购劣势企业是实现企业资源在社会范围内重新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提高市场集中度,促进产业的发展壮大。不过,企业并购的根本目的是创造价值,对并购价值的合理评估是决定并购最终成败与否的主要参考因素。本文探讨了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取上坚持的原则,并据此提出了并购中评估目标公司的几种方法。

一、公司价值评估方法坚持的原则

公司价值评估值指的是将目标公司视作一个整体,据其拥有或占据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并充分考虑影响该公司获利能力的诸多因素的前提下对公司整体公允市场价值做出的综合性评估。目标公司价值评估方法选取上坚持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1)客观公正原则。客观性原则要求评估方法的客观立场,事实求是的评估态度,排除或杜绝个人主观态度和利益牵涉。公正性原则要求评估人员的第三方身份,客观、不偏袒利益各方。

(2)成本效率原则。评估机构自身具有以盈利目的性质,因此在评估方法选择上要综合考虑评估的成本和最佳平衡点,力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3)风险方法原则。企业价值评估风险来自于内部和外部,内部多是评估机构内部意见不一致造成的风险,外部多是指评估机构以外的因素阻碍或干扰评估人员正常客观地作出价值判断。因此,在评估中要加强强烈的风险防范意识,确保评估的客观、公正和合理。

二、目标公司价值评估方法在并购中的具体应用

(一)市盈率法

市盈率即价值与收益的比率,直接反映的是公司股票收益与股票市场价值之间的关系,此方法适合目标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并购。目标公司价值评估在运用市盈率法时常涉及到计算公式V=(P/E)×EBIT(V为目标公司价值,P/E为市盈率,EBIT为目标企业的收益)。从分析公式可以看出,获取目标公司实际价值依赖两个参数:公司的市盈率和息税前利息。市盈率的获得可依据并购时目标企业的市盈率,与目标企业具有可比性的企业的市盈率或目标企业所处行业的平均市盈率。市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的预期增长率,可以想象,一个快速成长中的企业的潜在价值一定会比未来仅维持一般发展水平的企业高,也即是说成长型企业的市盈率要更突出,而对一个高风险的企业来说,由于高风险往往使投资者要求高收益,所以这使市盈率往往偏低。因此,市盈率法适合股票市场环境中财务状况良好,运行较为稳健的上市公司。

(二)成本法

成本法往往适用于无形资产较多,且资产价值容易明确的目标公司,这样可以通过界定公司净资产来进行价值评估。其成本的选择有账面价值、重置成本等。账面价值实质是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净额,也即净资产。账面价值法评估公司价值需要运用到公式企业价值=净资产账面价值×(1+调整系数)。然而,调整系数牵扯到主观性很强的公司会计政策选择,会计估计的可操作性也很大,这些都干扰到了账面实际价值,进而影响到了价值评估的最终结果;重置成本以单项资产的全新重置成本为评估基础,以资产存在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为理论基础,具体公司是单项资产的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而企业的评估价值=E单项资产的评估价值。该方法简单易操作,但以上二项贬值的确定需要非常专业的判断,因此造成了评估成本偏高。

(三)市场价值法

市场价值实质上是把资产视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上公开竞价,在供求关系平衡状态下确定的价值。市场价值法是将股票市场上最均实际交易价格作为企业价值的参考,上市公司当前的市值就等于股票价格乘以所发行的股票数量,在此基础上,以适当的比率确定并购价格,其计算公式是目标公司的价值=目标公司的市场价值×股份数。

必须强调的是,市场价值法是以有效市场为假设的,有效假设理论认为市场对公司的所有信息都在不断地进行评估,并将其结论用公司股价表现出来。市场价值法在具体操作时必须找出不少于三家的上市公司,且这些公司在主要产品、市场、目前的获利能力、未来业绩成长等方面与目标企业类似,再以这些公司的各种经营业绩指标与股价比率作为参考,计算目标企业大致的市场价值。因此,此种方法对并购流动性较强的公司来说是一种上佳的选择。

三、结语

本文介绍了市盈率法、成本法和市场价值法等三种常见的目标公司价值评估方法,此外还存在折现现金流量法、换股合并定价法等。但分析这些评估方法的应用环境,我们发现当前公司价值评估存在着诸如企业间产权不明、资本市场发育不足和相关的并购立法滞后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干扰着资产评估的正常进行,制约着并购市场的良性发展,因此需要从这几个方面着手尽快加以解决。

参考文献:

市场价值评估方法篇9

19世纪中后期,现代评估业就随着欧美等国经济的发展逐渐形成,特别是不动产评估得到充分重视和发展。由于评估实践的发展急需理论指导,因而与评估相关的理论体系逐步从传统经济理论中分化独立出来。马歇尔成为第一个探讨评估方法(尤其是不动产评估方法)的现代经济学家,他提出和发展了许多在现代评估理论中广为应用的概念,这些概念包括根据收益折现确定价值、建筑物和土地折旧对价值的影响、建筑物类型和土地用途对价值的影响等。在马歇尔的论著及其它以他的思想为基础的论著的影响下,以探讨评估、调查方法并提供经严格定义的价值为主要内容的评估理论最终与价值理论分开,形成了现代评估理论的基础。

20世纪20—30年代,评估首先与不动产业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土地经济学从相关的几门学科中独立出来并发展成为一门正规的科学。1927年,Mertzke出版了《不动产评估》一书。该书采纳了马歇尔的观点,在价值理论和评估理论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将抽象的经济理论运用到评估实务中,建立起了一个以三种评估方法为主的体系,特别是解释了资本化率在评估中的应用。K.LHyder等人在30—40年代又发展和强调了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建立起了运用成本法、比较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的系统程序。Schmuatz建立了一个评估价值的模型,并随后将其纳入到美国不动产评估师学会1951年出版的《不动产的评估》中。至此评估理论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基本形成。

评估方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核心问题,直接影到价值评估的结果及市场交易的实施。总体上看,价值评估方法可以划分为三大类:成本法(costapproach),是从历史成本的角度评估企业价值;市场法(marketapproach),是从目前市场价格的角度评估企业的价值,又称市场比较法;收益法(incomeapproach),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评估企业的价值。这三大类评估方法的形成与经济学中的价值理论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另外也有学者将评估方法分为四类(Come1,1998):(1)利用资产负债表进行评估,即直接将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证券账面价值进行加总。此法虽然简单,但却易把企业的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混淆,因此必须对账面价值加以调整;(2)加总企业发行在外的所有证券的市场价值来评估企业价值,通常只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评估;(3)通过与价值已知的可比企业进行比较评估企业价值。采用这种方法首先需要计算资本化比率,再用该比率乘以被评估企业的利润,即可估算出该企业的市场价值(4)首先预测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将这些现金流量折现后,即可获得企业证券持有人拥有的企业价值。根据这些基本方法,评估师在进行评估时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设计或使用更具操作性的方法。诞生了诸如相对估价法、价格/帐面值比率(PVC模型)法、折现现金流量法、期权定价法等方法。

二、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与企业价值观

我国的资产评估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由于我国至今尚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还不够发达,适合我国国情的评估理论体系尚未形成,在评估方法上,对于单项资产评估经过模仿和探索开始进入成熟阶段,但对于企业价值评估还刚刚起步。对于相关理论和方法的探索多散见于资产评估教材中,很少有对企业价值评估的系统论述,大多是将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移植于企业价值评估之中。

企业价值评估是资产评估的组成部分,但又不同于传统的单项资产评估、整体资产评估。单项资产评估包括流动资产、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的评估;整体资产评估是以各个企业,或者企业内部的经营单位、分支机构作为一个经营实体,依据未来预期收益来评估其市场价值,它更多地考虑资产之间组合方式的协同效应带给企业价值的增值。而企业价值评估逾越了前两项资产评估中的“资产”项目——即传统财务报表中涉及的项目,而将外部环境分析(包括政治环境、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区域政策、环保政策、交通条件甚至地理位置等)、行业分析、产品与市场分析、业务流程分析、组织结构和权限分析、人力资源分析、信用分析、管理层经营绩效分析和财务评价(常见的有偿债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和发展潜力分析)等纳入评估体系。

1.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

我们研究企业价值评估,准确理解企业的含义是必不可少的。研究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就是要在评估中准确界定企业的内涵与本质。

在我国,关于企业的定义是运用属加种差的方法得出的。一般认为: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企业的这一定义,明确了企业本质上是一个依法成立的社会经济组织,同时也揭示了企业这一社会经济组织不同于其它社会经济组织的主要方面,即企业的根本目的在于盈利,企业在面临资源约束的条件下,要独立核算、以收抵支、自负盈亏,设立企业的条件与程序要合乎法律规定等。

关于企业内涵与本质的界定,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新古典经济学是以市场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市场价格在交易中的作用。因此,企业被认为是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黑匣子”,即企业是在技术既定、信息充分、没有交易成本的条件下,仅面临市场约束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微观经济主体。自20世纪30年代企业理论产生以来,现代经济学企业理论的研究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以“科斯”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交易费用学派和以“张五常”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契约学派对企业的研究极大地丰富了企业的内涵。科斯等认为,企业不同于市场的“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在企业之外,市场是个

典型的契约组织,资源配置由价格机制来协调,而企业是一个不同于市场的“层级”组织。企业内不存在市场交易,生产要素的分配由行政或计划机制来协调。“张五常”等认为,企业是一种契约组织,它在本质上同市场没有什么差别,企业之所以能够出现是由于企业团队的生产效率高于单个生产的生产效率,或者是由于风险的重新分配,或者是由于管理劳动交易的特殊性等等。

企业究竟是什么?弄清楚这个问题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前提。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对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的确立应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现代经济学等的经济学中关于企业的理论,并结合分析国际评估界的观点和我国的实际,界定“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企业”内涵和本质,以此确立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

(1)企业是一个区别于市场的经济组织。它是由若干成员组成,有一定组织结构的有机体,其内部成员或部门间的分工协作不是通过价格机制来进行的,而是通过科层制组织进行的,这是企业区别于市场的主要标志。

(2)企业是一个面向市场的经济组织。它是产品的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所提供的产品(劳务)必须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并且受市场的选择和制约,这是企业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和消费者的主要标志。

(3)企业是一个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企业的活动以盈利为目的,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它通过交换和其他生产单位以及消费者发生联系,它是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实体。

(4)企业是一个能主动发展壮大自己的经济组织。在市场竞争机制中,企业要减少市场交易费用或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必然会形成企业的一体化趋势,一体化的过程就是一部分企业被另一部分企业兼并或重组的过程,也是企业主动发展和壮大自己的过程。

2、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价值观

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并充分考虑影响企业获利能力诸因素,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可以说,它是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关于企业价值评估,西方发达国家经过长期发展,已形成多种模式,并日趋成熟。我国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期,企业的性质呈现多元化特点,企业价值评估不可能完全套用西方的模式。采用什么样的企业价值观,对企业价值评估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迄今,经济发展历经农业经济、制造经济、服务经济、体验经济四个大的时代。不同时代,财富创造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价值创造的主体随之改变。相应地产生了劳动价值论、资本价值论、客户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等企业价值理论。按照价值来源的主体不同,企业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以劳动创造价值为主的企业,二是以资本创造价值为主的企业,三是以客户创造价值(包括效用体现价值)为主的企业。对于企业价值评估,劳动价值论的理念主要是劳动创造价值。一方面,对于企业本身来说,由于它的产生和存在凝结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并且能够生产具有使用价值的各种商品,商品可以上市、买卖,企业本身也可以兼并、收购、改制、重组、破产,通过市场交易来体现出自身价值的高低,企业价值=企业的成本价格十利润;另一方面,企业的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付出了劳动就会相应创造价值,企业的价值体现在企业生产的商品上,企业价值=企业未来生产的商品价值的现值-企业生产成本的现值。资本价值理论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主流理论之一,其核心内容是不仅活劳动创造价值,而且死劳动也创造价值。所谓死劳动,实际上就是资本,具体包括实物资本、无形资本、人力资本、资源资本等。可以说,在企业家眼里,一切都是资本,一切都能产生价值。资本趋于隐性化、人性化、智能化、自然化。按照资本价值理论:企业价值=实物资本(或其创造)的价值+无形资本(或其创造)的价值+人力资本(或其创造)的价值+资源资本(或其创造)的价值。客户价值理论认为,价值是由客户决定的。就顾客而言,其购买的已经不完全是产品、服务本身,更重要的是一种感觉,而感觉是极具个性化的。认可才有价值,认可就是价值。客户认可你的产品,就有价值;客户不认可你的产品,就没有价值。客户购买得多,价值就高;客户购买得少,价值就低。可见,客户价值理论是企业从客户的视角来看待产品的价值,这种价值不是由企业决定的,而是由客户感知的,即企业价值来源重心从企业内部转移到了企业外部。客户在感知价值时,除关注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本身外,还关注相互间的整体关系,客户价值不仅来源于核心产品和附加服务,更应包括维持关系的努力,通过发展良好而持续的客户关系来创造企业价值。按照客户价值理论:企业价值=客户对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度。效用价值论的核心就是一切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它们的用途,取决于人们对该商品的主观评价。商品的价值是由它的效用决定,也就是由使用价值决定。这里的所谓价值,实际上就是人们对商品的主观感受。人们通常从生理、情感、智力、精神这四个层次上体验生活,这四个层次影响着人们对产品价值的主观判断,形成的是一种复杂的、多层次的价值观念。按照效用价值论:企业价值=企业商品为消费者带来的效用。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阶段,不仅三类企业同时并存,而且还存在一些新的特点。由于劳动力资源极其丰富,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的加工厂。同时,我国经济已开始融入世界经济洪流,产品的销售受到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的制约,不少企业特别是不少国有企业的资本构成已经呈现多元化、无形化、智能化等特点,而许多国有企业又还没有完全市场化,承担着许多的政府职能和社会责任。这些特点和因素的影响决定着我们的企业价值理论不能单纯坚持劳动价值论,也不能简单的套用资本价值理论。虽然也有不少企业适合客户价值理论或效用价值理论,但我们的企业还根置于经济尚不十分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我们绝大多数人还仅仅是达到小康的生活水平,几千年来保守的生活传统,客户价值理论或效用价值理论的适应性也不具普遍性。

因此,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价值观应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不能拘泥于某一理论、某一方法,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综合运用资产价值构成理论(劳动价值论、资本价值论、效应价值论等)、资产补偿理论、货币的时间价值理论、产权理论等,结合国际评估界的观点和我国的实际,在实践中通过互相验证来确立符合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际的企业价值观。

三、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选择

就评估方法本身而言,全世界都是一样的。自JamesC.Bonbright于1937年在其经典著作《ValuationOfProperty》描述到评估任何资产,工厂设备及用于商业或工业目的的无形资产只有三种方法。这三种方法被JamesC.Bonbright划分为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从那时起,我们曾经修改过这些方法的名字,但是无论我们称之为收益法还是收益资本化法,其本质是一样的。同样的,市场法的另一种叫法,用于房地产评估时,现在称之为销售比较法,用于非上市控股企业和整体企业评估时,称为指标公司对比法。无论我们赋予现代评估方法什么名字,其本质,当我们把这些新方法的外衣被剥离后,它们仅仅是成本,收益和市场法的修改和变形。

对评估方法的选择,由于各个国家的法规、商业习惯不一样,会计制度存在着差异,因而其资本市场的环境、投资者的爱好、乃至评价的方法亦不相同。因此我们在评估方法的应用之中,应当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国际通用的评估方法灵活地运用于我国的评估实践,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

1、成本法的运用

成本法是指在评估一个企业价值时,把这个企业的全部资产按评估时的现时重置资本扣减各项损耗来计算企业价值的方法。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实际上就是在资产清查和审计的基础上将企业整体资产化整为零,以单项资产的评估为起点,对各项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分别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使用状况,用重置资本减去贬值来确定各组成要素资产的个别价值,最后将全部资产进行加和。一个企业的整体价值并不等于企业各单项资产的价值之和,单项资产组合需要组织成本,组合后的资产整体价值还会发生增值。对一个企业的价值评估,主要是对发生了增值的资产整体进行评估,是对其未来服务潜能产生的收益评估。换言之,价值评估应该是对企业内在价值、经济价值的评估,着眼于未来。而成本法着眼于现在资产的重置价值,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成本法并不是评估企业价值的方法。当然,成本法非常适合每一单项资产的单独评估,我国目前还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阶段,市场经济不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大量的国有和集体企业要进行改制重组、拍卖兼并,没有交易活跃的市场作比较,只能对企业实有资产进行客观的评估。在对国有资产实行全面清产核资、改组改制、理顺和明晰产权关系,以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需要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成本法被大量使用。即使是这样,这种应用也是一种有选择的应用。比如,功能性贬值的问题,经济性贬值的问题,土地的作用及价值问题。

2、收益法的运用

收益法通常又被称作收益现值法。我们在进行资产评估时有一个重要的方法是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尚可使用年限内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运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时,是以该资产投入使用后连续获利为基础的。另外,投资者投资购买该项资产时,一般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其预计的内部回报率只有在超过评估时的折现率时才肯支付相应货币额来购买该项资产。因此,运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时,应该具备如下前提条件:

其一是被评估对象必须是经营性的资产,能独立发挥效用,具有连续获得收益的能力,资产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比例关系。由此可见收益现值法一般只能对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对于单台机器设备无法预计它的未来收益,但有些单项资产如无形资产、房地产等可以预计其未来的收益额,所以也可以用收益现值法。

其二是未来收益值能准确的预计,能用货币来表示,经营风险可以预见,能够量化。

收益法通常被认为比成本法和市场法更适用于企业价值评估,特别是在涉及为企业并购服务时。收购者投资于目标企业是预期能获取未来收益,但是这种预期的未来收益因具有不确定性而蕴含着风险。收益法为量化影响企业价值的这些关键变量提供了路径。但是,并非所有的企业价值评估均适用收益法。在运用收益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必要的前提是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只有当企业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时,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才具有意义。

3、市场法的运用

市场价值评估方法篇10

一、当前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1)成本法。成本法又称资产加和法,对于企业价值评估而言,具体是指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按重置成本法计算的评估价值加和并扣除各种贬值因素后求得企业整体价值的方法。(2)市场法。市场法是通过在市场上找出若干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参照企业,以参照企业的市场交易价格及其财务数据测算出价值比率,通过分析、比较、修正被评估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比率和评估值。(3)收益法。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是利用投资回报和收益折现等技术手段,将评估对象的预期获利折算成现值,用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二、三种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

(1)评估原理的比较。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项资产的现行构建成本,如果投资对象并非全新资产,投资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扣除各种贬值因素以后的构建成本。市场法依据的是替代原理,即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购置某项资产时,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市场价格。收益法评估技术思路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于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收益。从评估原理上讲,三种评估方法都是科学的,评估方法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各种评估方法之间可以相互替代和验证。(2)评估方法的前提条件。市场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二是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三是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成本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二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能够支持其重置及其投入价值。(3)评估方法的局限。成本法是对单项资产的加和,成本法使用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无法对不可确指的资产如商誉进行评估。市场法的运用过程中,参照物的选择和各种因素的调整难度较大。首先,评估对象和参考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往往不尽相同;其次,对价值比率的调整是运用市场法极为关键的一步,需要评估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技术能力。收益法需要预测资产未来收益、资本化率、受益期限,这就需要认真分析影响资产预期客观收益的主客观因素,被评估企业所具有的行业风险、地区风险、企业自身风险,以及评估对象获利时间的长短。成本法直观、确定、容易理解,相对于市场法和收益法,其客观依据较强。市场法通过市场比较来确定评估价值,是最直接、最具有说服力的办法。资产的价值在于其未来为拥有者或控制主体带来的收益,所以收益法也是一种较为科学合理的方法,特别是利用收益法估算的企业整体价值中包含了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商誉的价值。

三、企业价值评估中评估方法的选择

1.评估方法的选择的实质。第一,资产评估中的基本方法与具体技术方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片面地把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当作资产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人为将资产评估方法限制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方法的范围内。比方成本法中也利用费用折现的方法确定功能性贬值或经济性贬值,收益法中也通过市场比较确定资产合理的收益额、收益期限和资本化率。第二,对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的资产进行评估,其价值应该是客观的,评估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为各种方法的验证提供了理论依据。资产评估方法选择实际上包括了一个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和综合的过程,这个过程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三个层面的选择:其一是关于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层面的选择,即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技术思路的适用性;其二是在各种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恰当适用的实现各种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其三是在确定了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评估技术方法所涉及到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我们必须强调资产评估方法选择是资产评估技术思路与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各种具体评估技术方法,以及各种评估技术方法所使用的各种经济技术参数选择的统一。

2.评估方法的选择。(1)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的条件,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基础和价值类型相适应。这里所说的评估目的主要指的是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资产评估的特定评估目的既是资产评估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又是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会在宏观层面上对资产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具有约束和限定的作用,从而对评估技术思路、评估具体技术方法和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评估时的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条件是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的主客观因素,它们与资产评估目的一起不仅共同构成了资产评估的价值基础,也构成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不论是资产评估的技术思路的选择,还是实现这些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确定,或是评估技术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不可能离开或偏离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如处于困境中的企业、收益具有周期性特点的企业、经营状况不稳定以及风险问题难以合理衡量的私营企业就不适合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资产评估中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价值基础之上的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价值类型是从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的角度对选择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方法,以及具体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进行约束。从理论上讲,资产评估中的三种基本方法都可以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清楚,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必须保证评估方法所使用的各种信息资料都取自于公开市场的证据。而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都应当考虑相关的非市场因素。评估方法作为实现评估目的及其价值目标的手段和工具,评估方法及其运用不应当,也不允许偏离所要实现的资产评估目标及其要求。(2)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技术参数能否收集的制约。每种评估方法的运用所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在评估时点,以及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某种评估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收集可能会遇到困难,当然也就会限制某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原理和原则,选择信息资料充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单独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法;面对相对活跃的市场和充分的参照物,可优先考虑选择市场法等等。(3)注册资产评估师在选择和运用某一方法评估资产的价值时,应充分考虑该种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并注意满足该种评估方法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在选择和运用评估方法时,如果条件允许,应当考虑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如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不仅要确保满足各种方法使用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还应当对各种评估方法取得的各种价值结论进行比较,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做相应的调整,确定最终评估结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关于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实际上是专业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条件约束下的资产或模拟条件约束下的资产的价值进行理性的分析、论证和比较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做出有足够理由支持的价值判断。任何将评估方法选择和运用的过程简单地理解为评估公式或评价模型的使用或计算的过程都是不正确的。

参考文献

[1]温蓓.国有企业改制应重视商誉评估[J].中国资产评估.2006(10)

市场价值评估方法篇11

一、企业价值评估的意义

上市公司进行产权交易时需要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而产权交易强调等价交换,等价交换形成在交易双方了解企业价值的基础上。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能全面反映公司价值,评价企业价值还应当考虑企业的内在价值以及未来发展能力等多个角度。合理的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对于上市公司产权交易的实现至关重要。同时,企业价值评估有助于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进行有效决策。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是现代企业的经营目标,股东财富最大化可以简单理解为企业价值最大化,用企业价值的增减来评估公司重大的经营决策、投资分析及战略分析等,有利于管理层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以实现公司的目标。此外,企业价值评估的准确性是投资者理性投资的基础,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完善。上市公司价值评估是理性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交易的前提,投资者真正需要做到投资而非投机必须在遵从“基本面决定价值,价值决定价格”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评估价值判断出公司股票的理论价格,再比照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投资行为。当市场上所有的投资者都能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之后做出理性的投资行为时,我国资本市场也将日趋完善。

二、上市公司价值的概念界定

对于公司价值的解释存在不同的理论。劳动价值论认为企业的价值产生于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评价企业价值时应当考虑供给者获得资产付出的劳动,劳动价值理论认为,企业价值=企业的成本价格+利润。同时,企业能够生产具有使用价值的各种商品,这些商品可以在市场上买卖,企业也可以在兼并、收购、重组等市场交易行为中体现自身价值的高低。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商品的效用即使用价值所决定,企业价值=企业商品为消费者带来的效用。效用反映人的主观感受,资产评估人员要从取得资产方的角度考虑对于取得资产方来说付出的资产是否满足其效用即满足其利益最大化。从均衡价格论的角度来看,资产评估者需要从双方的角度出发统一协商进行协调,在评估企业价值时需要考虑市场的需求情况以及市场坏境。本文的上市公司价值指的是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是上市公司未来预期能够获得的净收益的现值之和,是在给定未来净收益的数量、时间和风险情况下,投资者相对所愿意支付的价值。

三、企业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

公司所涉及的行业、公司的资产质量、业绩等因素都直接影响公司的价值。上市公司价值评估的准确性依赖于价值评估模型的选择及评估人员的职业判断。对于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应用存在以下问题。

(一)评估模式单一

在我国评估实践中,评估人员一般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然后利用收益法进行验证,将两种评估方法的结果进行比较,当两种结果能够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时,选择成本法评估值作为最终评估结果。这种评估模式虽然考虑采用两种评估方法进行估值的合理性,但是并不完全适用于所有的评估实践。虽然采用成本法具有简单、直观、易于理解且参数的可靠性强的优势,但是成本法忽视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只重视量而忽视质,这些缺点将成本法的适用性控制一定的范围内,所以实践中均采用同一种评估模式并不完全反应被评估对象的真实价值。

(二)评估方法选择不恰当

实践中通常会选择成本法进行评估,因为所需数据来源可靠,但该评估方法并不适用于所有的企业价值评估。企业价值评估目的性强,应当以目的作为评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仅仅考虑评估数据可获得性。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都有相应前提假设与适用范围,不应当抛开其假设条件单纯为了评估而套用评估方法中的公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需要保证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的相关假设相符合。

(三)参数选择主观性强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中经常涉及到参数的选择问题,对参数的选择受到评估人员的估值经验、专业素质的影响。例如,运用收益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其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受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存在年限以及相关风险等评估参数的影响。再如,市场法的应用前提是在市场上存在与被评估对象一致或者相似的资产,参照对象的选择依赖于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而且评估时所参考的资产的价值也存在定价错误的可能性。此外,应用市场法时可以选择市盈率或市净率评估企业价值,具体选择哪种标准取决于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在市场中寻找与目标公司业务相似、总体规模相近、发展情况接近的公司存在困难,需要对所选企业相关数据进行调整以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该调整同样具有主观性。

(四)评估结果以绝对值呈现

通常作为评估结果的估值以一个绝对数呈现。交易的最终结果往往需双方经协商论证得出,评估的目的在于为交易双方提供参考或是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绝对数不能满足以上需求。同时,评估过程中参数的选择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的情况也存在不确定性,评估结果以一个区间来呈现能更准确地反映被评估对象的价值。

四、完善企业价值评估的建议

(一)强化评估人员对评估理念的认识

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都是在一定理论基础上形成的,存在着特殊的评估理念。各评估方法既具有各自的针对性,又相互联系相互印证。评估人员既可以根据不同的目的选择相应的价值评估方法,也可以对同一评估选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进行结果的相互印证或偏差纠正,但根本上必须要保证评估人员对每种评估方法所蕴含的评估理念理解全面,熟悉各评估方法的前提假设,能够将评估实践与评估理念很好的结合。

(二)合理选择评估方法

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时,应当考虑相关评估方法使用的前提与条件,例如当公司选择破产清算时应当考虑使用成本法;当未来现金流量可确定,公司处于稳定发展时期可以考虑运用收益法;当市场上存在相同或者类似的产权交易案例或者性质相近的企业时可以运用市场法;当企业处于导入期时不确定较大,可以运用期权法。评估人员在评估企业价值时应当考虑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然后经过比较、调整,获得最终的价值数据,相较于单纯利用一种评估方法更为准确。

(三)客观选择评估所需参数

参数的选择对企业价值评估结果至关重要,所以评估人员对评估参数的选择必须要保持应有的谨慎性、专业性和客观性。评估机构应当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要求评估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在评估人员具备专业水准及基本素养的基础上,选择大样本资料分析参数选择的合理性以减少主观性,使得选出的参数可以计算出合理企业价值。

(四)以区间范围表示评估结果

合理的估值结果是企业价值评估期望达到的目标,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并不完善、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可以考虑对于企业价值评估的结果不采用绝对值得形式,而是设定在一个合理的区间范围内,供投资者、企业的管理者参考。

五、结束语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会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而日趋完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不断进步反映了时代的要求,市场的发达程度和相关技术条件一方面制约着评估方法的运用,另一方面也推动了评估方法的完善。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应当全面分析上述相关问题,选用适当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实现企业价值评估目标。

参考文献:

市场价值评估方法篇12

资产评估,顾名思义,是对资产价值的评定估算。资产评估方法是实施资产评估工作的技术手段。这项工作既有客观性,既要考虑资产客观存在的现实状况,又有主观性,即评估人员要评估对象的现状及其获利能力进行分析判断。这种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结合,要求资产评估具有一套与其他工作或学科不同的特定方法。在多年的资产评估实践中,形成了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实际上在资产评估实践中评估人员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因此,有必要对三种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以便于区分不同情况下应该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一、收益法与成本法的比较

(一)计价标准的比较

1、收益法的计价标准

收益法的计价标准是收益现值标准,即是以收益现值来衡量资产评估价格的计价标准。把企业或其他某种具有完整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的整体(或单项)资产投入流通,是本金的流通,他的计价应该是对于其获利能力的计价,使用收益现值标准。在本金的流动中,资产可以按照他的预期收益的现值来评估,也就是说,他的评估依据不是收益现状,而是与其在未来正常经营中可以产生的收益。所以,适用收益现值标准的前提之一是资产的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的含义是企业持续经营,他所产生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和适应社会的需要,并从中产生受益。显然,只有在投入使用的前提下,资产才能带来剩余产品的价值,才能带来收益,才有适用收益法评估资产价值的基础。

2、成本法的计价标准

成本法的计价标准是重置成本标准,即用重置成本来衡量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一种计价标准。重置成本是指以现行市价重新计算的购置某项资产所需要支付的全部费用。资产的重置成本与原始成本不同,主要表现在计价所依据的市场物价水平不一呀,原始成本所依据的是当初构建该项资产的市价水平,而重置成本所依据的是当前的市价水平。资产的加价固然有该项商品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社会历史范畴,它随着在生产条件的改变而改变。特别是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资产的历史成本和重置成本差异很大。会计核算以原始成本为依据,折旧计提偏低,就会产生资产价值补偿不足、产品成本核算偏低、企业经营收益虚增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以重置成本对资产进行评估,并以此为调整会计账目的依据就比较符合实际,因为它能随着物价上涨使资产的价值损耗得到相应的补偿,保证经营收益的正确实现。所以说,以重置成本为计价标准,对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克服了历史成本计价对于物价和技术变动的不适应性。

(二)适用范围的比较

1、收益法适用的业务范围

(1)企业股权变动。企业股权变动所涉及的资产是企业的整体资产,它比单项资产要素的加总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因它是作为所有者权益在流通,所以它的价值评估只能用收益现值法。

(2)房地产及资源性资产。房地产价值一般表现为交换代价的价格,同时也可表示为使用和收益代价的租金。房地产价格与租金的关系,犹如本金与利息的关系。在工商领域里,房地产产权的变动实际上涉及地租收益的转移,其价值尺度是按照地租来度量的,因而适用收益现值标准。

各类资源性资产,如矿藏、草原、水源、森林等天然资源,其价值是通过收益来实现的,因此适用收益现值标准。

(3)无形资产转让业务。对于知识性无形资产,作为劳动成果,它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但对于有形资产,这类无形资产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它的运用可以使有形资产的收益能力产生很大的增量,它所带来的追加收益可以单独评估。并且,无形资产具有高度的垄断性,所以它的价值往往以由他带来的追加收益来衡量,适用收益现值标准,这是单项无形之产于单项有形资产买卖所具有的根本区别。

2、成本法适用的业务范围

重置成本标准对于一切以资产重置、补偿为目的的资产业务都是适合的,如资产的抵押、保险与赔偿,以及我国的清产核资工作。由于我国充分发育的资产市场尚待建立和完善,应用其他计价标准的客观条件不成熟,所以单项资产买卖的价值评估广泛地采用了重置成本标准。即使在企业整体转让的场合,也要应用重置成本标准队分项资产进行估价,提供重做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价格资料。

(三)决定评估价值的基本因素比较

1、在适用收益法的场合,资产的评估价值取决于预期收益额的本金化率。在资产评估中,收益额可以分为净利润和净现金流量,期间又有税前、税后、息前、息后之分。从投资回报的角度看,净利润是所有者权益,利息是债权人的收益。企业的资金来源按照性质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负债,一类是所有者权益。如果被评估的企业资产是含长期负债在内的全部投资,它的收益现值就要按扣税利息加上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作为收益额计算。如果被评估的企业资产仅仅是所有者权益,如产权接受方承担全部债务,栽植需要购买所有者权益的场合,它的收益现值所依据的收益额只能按照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计算。总之,明确收益的边界和内涵,对于收益法来说是极为重要的。

本金化率是受益于资产之间的比率。在资产评估中,适用本金化率的选择与确定,必须按照一定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根本上说,适用本金化率取决于社会平均本金化率,在具体测定时,一是要考虑投资的无风险利率,它相当于投资的最低机会成本,在我国一般可采用国库券利率。二是要考虑该行业和该企业的风险因素,即风险报酬率。

2、在适用成本法的场合,资产评估的价值取决于重置净价。重置净价是重置全价扣除贬值后的余额。重置全价又称为完全重置成本,在资产功能不变的前提下,它可以分为复原完全重置成本和更新完全重置成本。复原完全重置成本是在原资产购置的全部成本核算资料基础上,按照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的重置价值计算的,它仅考虑物价变动的影响。更新完全重置成本是指利用新材料、新工艺,以现时价格构建相同功能的全新设备所需的成本。这里,不仅考虑了物价水平变动的影响,还考虑了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对重置全价的影响。

(四)收益法与成本法的区别与联系

收益法和成本法适用的资产评估业务属性分别与两大市场——要素市场和本金市场相关,所以收益法和成本法是两大根本不同的股价标准,不得任意混淆两者之间的区别。

收益法是反映本金市场等价交换特征的计价概念。本金的流通,其产出是收益。在收益法的应用中,评估的是资产的产出价值,即资产未来获利能力的折现值。而重置成本作为投入过程的资产计价,反映的是资产作为生产资料在再生产条件下的价值。从投入过程看,资产价值包括资产购置价值,采购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即维持资产在用状态所发生的一切成本均是决定资产价值的因素。

但是,收益法和成本法也具有内在联系,这种联系既反映在价值基础上,以反映在资产业务的关联上。因为从全社会的范围看,收益现值总额总是与相应的资产的重置成本净值总额相适应的。个别企业的收益现值与重置成本之间的差额时有超额利润或经济性贬值引起的,亦即可以根据企业资产的重置净价和超额收益,评估企业收益现值。

另外,在运用收益法评估资产价值时,尤其是对于产权变动的各项业务,都要同时提供资产重置成本清单,为折旧、保险等业务服务,或为其他配套工作服务。

二、收益法和市场法的比较

(一)市场法的计价标准

市场法的计价标准是变现净值标准。变现净值标准是用变现净值来衡量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一种计价标准。变现价格是指要素资产在公平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例如,机器设备在生产资料市场上正常流动,它的现行市价就是变现价值。非公平市场价格,如迫售价格或优惠价格尽管也是变现,但不能算作“变现价格”。

此外,对于企业或整体资产买卖,也有公平市场和公平市价,但它属于本金市场的业务范围,其价格在本质上与要素市场不同,所以也不能称为“变现价格”。总之,在资产评估中,变现价格特指要素资产在公平市场的先行价格。

变现净值与变现价格属同一范畴,它是变现价格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变现费用是指为使资产变现而发生的全部开支,包括资产拆除费用,按照出售需要进行整理、装修和包装的费用,运输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由此可见,变现净值取决于变相价格和变现费用。变现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受资产再生产价值的影响。资产再生产价值即指在现有生产条件下,相应功能的资产所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是与重置成本一样要考虑的因素。其次是受自产自己的功能状态和损耗情况的影响。但更重要的还是受市场条件、供求关系情况的影响。所以说,变现净值的评估是高度的市场化的评估,直接受市场的检验。这就是市场法与收益法在计价标准方面的主要区别。

(二)市场法适用的业务范围

适用市场法评估的资产,要求其余有一定的通用性或可售性,不但在市场上存在潜在的买主,而且在市场上能够搜集到具有可比性的同类或相似资产的交易资料。因此,适用市场法评估的资产业务,主要是单项生产要素的交易,如买卖设备、原材料,用单项生产要素做投资参股、合作经营等。在课征财产税和遗产税方面,一般也以现行市价为水急。而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是被评估资产必须能带来收益,这就是市场法与收益法在适用评估业务方面的区别。

(三)决定市场法评估资产价值的基本因素

决定收益法评估资产价值的因素,主要是收益额、本金化率等。而决定市场法评估资产价值的因素是一个公平市场,一个活跃的资本市场。这里的公平市场首先是指各经济主体之间平等地交换商品、平等的参与各种市场竞争,没有超越经济的行政特权的任意干涉,没有垄断,没有对市场的分割和封锁,没有拉关系走后门的干涉的市场。其次是指买卖双方都要有充分的时间,买方有充分的时间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卖方也有充分的时间选择适当的买主,以使资产价格更高一些。而活跃的市场,就意味着被评估的资产具有一定的通用性或可售性,要有市场,不仅要有潜在的买主,而且要有可比的对象。

(四)收益法与市场法的联系和区别

由于收益法是将被评估对象作为一种获利能力而确定其价值的一种方法,因而它是用于企业整体作为评估对象的资产评估。以企业整体参加以下活动,如企业经营评价、股份经营、联营、兼并、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应采用收益法;但项资产在可以单独计算预期收益时也可采用收益法。

收益法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评估方法,它主要考虑资产的未来收益和货币的时间价值,以主要优点是:l能够较真实、较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2在投资决策时,应用收益法的得出的资产价值较容易被买卖双方所接受。其主要缺点是:1预期收益额的预测难度较大,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2在评估中适用范围较窄,一般是用于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

市场法是在公平市场条件下,通过对被评估对象和在市场上出售的、与其相同或相似的资产的异同比较,调整差额,进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概括地说,迄今本思路是就是参照市场类似资产价格;爱萍古代评估资产。

由于市场法是以同类资产销售价格相比较的方式来确定被评估资产的重估价值的,因此。运用这一方法时一般应具备两个先决条件:一是要求市场发育比较健全,经常有类似资产的交易,市场所反映的资产价格信号真实、准确、正常;二是要有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似资产近期交易价格作参照物。参照物不能是单一的,一般应在三个以上。运用市场法评估资产,其重估价值一般较为准确,但是,市场法要求市场发育比较健全,并以能够相互比较的资产买卖在同一市场或地区经常出现为前提。而我国目前生产资料市场尚在建立和完善之中,资产交易并不多见,故资料收益较为困难,因而市场法的实际运用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市场法是从卖者的角度来考察被评估资产的

35变现值的。资产重估价值的大小直接受市场的制约,因此,它特别适用于产权转让或重组时数据充分可靠。市场活跃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