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培训合集12篇

时间:2023-12-05 09:45:07

法律知识培训

法律知识培训篇1

本次培训学习,使我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下面就此次精彩培训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丰富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充分认识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

杨阳首先介绍了对留守的儿童普法教育有助于儿童法制意识的养成以及社会稳定的维护,他从三方面进行了阐述,一是留守儿童的普法教育,二是志愿者支教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三是其他法律知识交流——以婚姻法为例:从结婚、财产分配以及离婚三方面的注意事项进行阐述。所以我认为,在接下来的支教工作中要充分把法制内容、教育契机在各学科的教学活动中,有意识、有计划地渗透进去,增强学生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教育,激发学生法制情感,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和能力。

法律知识培训篇2

 

 

主持词:

一、宪法培训

同志们:

今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宪法的修改,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历史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并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下面,有请浙江泽商(洞头)律师事务所林辉律师为我们讲解宪法知识,大家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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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林律师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宪法课。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希望大家能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

二、“三治融合”培训

同志们:

党的报告指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级要求,今年我区要创14个“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为学懂弄通关于“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内容的精神实质,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我们特邀温州大学商商学院(金融学院)院长胡振华同志为大家授课,大家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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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胡院长从乡村治理的历史回顾、三治融合的内涵、具体实践等方面,对新时代“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进行了详细讲解,讲解全面系统、内容丰富,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对于提升大家推动“三治融合”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具有积极作用。最后,让我们以热烈掌声再次感谢胡院长的精彩讲解。

三、人民调解实务

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794件,成功786件(其中行业性171,村级515。海鱼事71,非正常死亡5件),调处成功率98.99%,涉及金额5206.3046万元。

针对我区人民调解案件量大,涉及面广,部分案件难度较大,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区各调解组织、调解队伍的业务水平、调解能力,更好地参与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我们特别邀请北岙司法所所长金建平,结合他自身工作实际和多年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为大家讲授《人民调解实务》。大家掌声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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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金建平所长就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结合实际案例,给我们做了比较详细的分析和讲解,对大家的实际调解工作能够起到很好的帮助、借鉴作用。让我们再次感谢金所长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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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培训篇3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我们每个企业、每个经营单位、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近年来,我县在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同时,始终坚持把环保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把环保工作作为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工程来抓,每年都同全县各个重点部门、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这充分体现了县委、县人民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特别是在去年巴州党委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自治州党委明确提出,要将焉耆县作为全州“一极三元”重点来加以扶持,加快发展,使焉耆县成为未来巴州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区域之一,并提出到年,我们焉耆县要实现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突破元,在全州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做好环保各项工作,对于实现上述目标,意义非常重要,的增长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我们进一步发展生产力。但发展生产力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因为环境质量关系到一个区域的形象,关系到投资环境。虽说这几年,我县的环保工作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探索文明发展的道路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看到,环境保护将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不会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我县的环保任务还依然很重,部分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还任重而道远,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之间的关系还不能协调促进等。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环保工作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今天,来参加培训学习的不少同志都是企业、相关经营单位的直接负责人,既是保护环境的主要责任人,同时也是环境的直接受益者,你们在发展企业的同时,也应自觉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

这期的培训活动,因为是在年底举办的,大家又都很忙,因此,我们尽量压缩了时间,做到主题明确,时间紧凑,同时,也希望参加培训学习的同志能够认真遵守纪律,并通过参加这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对环境保护工作能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进而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参与环保事业,将我县的环保工作再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在这次学习班上,巴州环保局副局长许新川同志还将亲自为同志们讲课,大家一定要珍惜这次学习培训机会,认真听、仔细记、动脑筋、消化领会。通过学习,切实增强环保的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企业,环境也是经济效益的观念,特别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文件,了解掌握环境标准、三废治理等专业知识,来指导自己日常的经营行为,为我县的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律知识培训篇4

一、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推进教育培训活动顺利开展。

这次培训活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高度重视,有些专业知识丰富如省厅、市局和市法制办的领导亲自担任培训老师。整个培训活动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工作安排到位。接省厅培训《通知》后,市国土局领导迅速召及各区局负责人传达《通知》精神,部署培训安排。二是宣传动员到位。及时组织全市各区相关人员学习全国及全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这次培训的目的、意义进行了深刻阐述。三是教材组织到位。及时把与基层及相关部门工作密切相关和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汇编成册。并对百日行动等专项行为以及日常国土执法监察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分析。四是经费落实到位。各区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将活动费用作为专项经费予以落实保障。

培训活动策划过程中,区委组织部、区国土资源局、区委党校针对干部调训、教学组织安排、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培训活动实施过程中,区委组织部、区国土资源局、区委党校等单位自始至终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区委组织部始终做好了牵头督办;区国土资源局始终抓好各项工作协调和有关联络,除安排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外,还安排专人协助党校抓好纪律督查和有关后勤服务;区委党校对此次培训工作十分重视,高度集中领导、高度集中教师队伍全力支持和配合。在培训过程持之以恒抓好课程安排、上课纪律督查及后勤保障。同时,各乡镇党委非常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办班之前,均能及时上报参训人员名单。办班过程中,按时组织参训人员报到参加学习,确保了每期培训班如期顺利举办。有的同志克服了年龄偏大、身体偏差等困难,上课认真听讲,勤作笔记。有的同志带着问题来学习,课内课外向授课人员虚心请教,以便今后更好地做好基层国土资源管理者工作。

二、分工明确、合理安排,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在我市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中,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为不折不扣完成培训任务,与区委组织部门通力配合,对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下达硬任务,要求高度重视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切实做好参训人员组织和学习场所的安排布置,在规定的时间将参训人员组织到位。在区委组织部的协调下,各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好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对象的选调、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工作;国土资源部门重点负责师资队伍及培训教育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培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法制办结合培训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为国土资源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切合农村工作实际施教。以省厅读本为基础,主要围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法、物权法、宪法展开,重点讲授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和中央提出的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大意义,明确基层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强化村干部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重点介绍与村干部、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村干部依法依规处理好与国土资源相关的各项工作,努力保护好资源特别是耕地,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授课的案例重点讲述在农村经常发生的各种土地权属纠纷、土地承包纠纷以及调处方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表现及其法律责任,逐条对照协管协议内容进行了辅导,在工作方法上给予了四条好的建议,一是建议各行政村建立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村规民约,建立制度,加强约束和监督;二是对行政村内工作要有工作记录,对宅基地、纠纷调处等事务要留下文字记载,对土地的监管要有巡查检查记录;三是搞好帐册管理和档案管理;四是重视和发挥村委会民调组织的作用,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和办法,化解纠纷和矛盾。通过这次活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普及。

三、培训活动氛围浓厚、成绩显著,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是拓宽了思路,明确了方向。通过聆听专家教授的讲课,使大家更加明确了只有不断增强“三种意识”即法治意识、用法守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才能正确把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才能正确处理我市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服务群众的关系问题。通过培训,进一步拓宽了大家的视野,拓展了思路,增强了大家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切实推进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二是掌握了知识,提高了素质。在培训中,大家普遍感到,在以往的工作中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知识学习地不深不透,遇到具体问题拿不准,摸不透,不能运用法律思考问题;另一方面,在具体工作中,忽视了法律的重要性,依法解决问题的自觉性不强,不能主动地依法开展工作,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次培训,给大家创造了良好的学习机会,使大家能够进一步学习掌握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能够更深一层的理解和领会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不但提高了法律修养,而且也提高了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信心。三是培养了骨干,为更好地推进今后工作奠定了基础。参加这次培训的同志,都是乡、镇、村的主要领导。这次培训,达到了培养骨干的目标。四是促进了交流,增强了合力。这次培训,给大家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培训期间,各单位的主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能够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进行多方面的交流和探讨。大家主动切磋,取长补短,积极交流,相互促进,加深了了解,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大家的凝聚力。

四、成效显著,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一方面促进了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在工作中自觉学习和运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政策,从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增强法律素质。另一方面有机会向广大群众普及和传播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从事教育培训的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多的制作宣传栏和宣传材料、组织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手段和形式向群众传播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要让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成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增强乡(镇)基层干部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观念和意识,使节约和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国策在广大基层得到落实,夯实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

此次培训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贴近实际,通俗易懂。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村级干部对坚守红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了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识,坚定了管好、用好国土资源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多种的形式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国土资源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干部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增强,依法依规用地的自觉性增强了。违法违规用地的现象减少了。出现了几个好现象,一是过去违法违规用地的违法人员主动到国土资源局要求处理、接受处理,二是今年要用地的特别是农村村民建房用地主动到基层国土资源所咨询程序申办手续。参加培训的村干部纷纷表示一定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加强乡村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努力破解保护、保障的难题,走出一条依法、依规建设、占地少、资源利用率高的资源利用新路子。

五、培训活动对今后工作的影响和促进作用。

通过此次教育培训,使乡镇党委和政府更加认识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乡镇党委和政府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建立长效机制,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来落实,使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进教材,进党校,进课堂;其次,依靠措施落实,结合“五五”普法,结合国土资源工作的重大活动,加强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再次,依靠科技支撑,利用文化载体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的传媒作用,扩大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法律知识培训篇5

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政府根据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我区“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区规划总体要求,对年以来新提拔任职的科级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这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下面,我就有关问题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我国宪法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同志强调: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党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我们党代表和体现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的意志,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法律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地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习惯,才能大大提高全社会依法办事的水平。领导干部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前提是学法。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社会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摆在领导干部队伍面前的任务更加艰巨复杂。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地加强法律学习,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冲突,才能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更好地为改革发展创造稳定服务。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加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法律素质是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是提高执政能力,加强与改进领导水平的迫切需要。应当肯定,我区广大领导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尤其是《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行,全区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重权轻法、以权压法的思想和行为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开展普法教育,真正使领导干部在工作思路上依法决策,在处理问题上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版权所有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水平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尤其是入世后,要求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必须做到法律制定上公开、透明;法律实施上统一、公正,司法审查上独立、客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摒弃人治,弘扬法治,改变传统行政观念。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指导经济建设,作决策、办事情,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否则就会出现决策失误,感情用事,甚至造成瞎指挥现象,害人害己。只有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才能推动依法治区进程,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蓬勃朝气和昂扬锐气,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切实搞好法律知识的学习。

二、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争做新时期合格的领导干部

学习是进步的基础。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现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使我们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我们所面临是的一个知识含量极高的实际,新知识、新技术、新事物层出不穷,知识爆炸,信息爆炸,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学习、善于学习,通过学习获取新知识,开阔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法律知识是工作、生活中必须掌握的重要知识之一,是新时期每一位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在学习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到法律是解决难题最理想的工具和手段。只有思想上重视法律,才能产生学法用法的浓厚兴趣,才能全身心地投入。二要在方法上突出重点。法律知识门类繁多,系统庞杂,博大精深。大家工作忙、事务多,时间有限,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全学全掌握,在掌握基本方法、学习基础知识的同时,突出重点,牵住牛鼻子,抓住要害。把学习基础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法规相结合,在本职岗位所必备的法律知识上下真功,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上用苦功,不断增强驾驭本职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三要持之以恒、学以致用。“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处理问题,制定决策,依法处理各种社会关系,要持之以恒,做深入学、持久学的表率,学抓不懈,只有不断地学,经常地用,才能学得深、学得透,只有把学用结合融入日常工作中去,促进工作。

三、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确保培训班的效果

法律知识培训篇6

在全县上下聚精会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奋力向全年发展目标冲刺的重要时刻,举办全县首期非公企业职工党员法律知识培训班,是县委组织部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一个实际步骤,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大的方面讲,非公有制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一支充满活力和极具潜力的重要力量,对调整经济结构、开辟新的就业途径、推动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党要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就必须更好地支持、保证、监督业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生产经营的正确方向,按照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即法律,提高进入市场的能力和在市场竞争中防范风险的能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大限度地发挥他们在推进先进生产力发展中地作用。非公有制企业员工是一个十分广泛的群体,我们只有充分反映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意愿和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我们党才能有更加坚定的阶级基础、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不可动摇的执政基础。非公党组织要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必须依赖于一支具有较强法律意识,懂得与工作和生活相关法律,能够依法办事,依法律己,善于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党员队伍。从小的方面讲,在非公企业中工作的党员又是一名普通的劳动者,劳动者只有学法、知法、懂法,只有了解自己所应享有的权利以及行使这些权利的途径和方法,才能在自己的权利遭到侵犯时诉诸法律以保护自己。所以,增强法制观念,提升自身法律意识,是劳动者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应有的基本素质。这就要求从业于非公企业中的广大党员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加强非公党建工作的角度,又要从维护自身利益需要出发,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版权所有

这期培训班将采取专题辅导的形式,组织大家学习《劳动法》、《合同法》和《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三个法律法规。这三个法律法规与大家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辅导教师是多年从事政法工作的县委政法委领导,具有相当丰富的法制宣讲经验,相信会给大家进一步增强、提高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提升工作水平有所帮助。大家平时工作都很忙,很难有这样的学习机会,希望参加这次培训的党员同志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听讲。借此机会,我对在全县非公企业中工作的党员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强化党员意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非公企业中工作的党员,要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在加快我县县域经济发展步伐中的重要作用,处理好坚定理想信念和为企业健康发展作贡献的关系,树立在非公企业中同样可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信心,增强党员主体意识,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要正确理解党员的无私奉献与企业主获取利益的关系,正确理解党员的义务与党和国家的整体目标的关系,把自己的个人目标同党的建设的整体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带头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先进科技、管理知识;带头搞好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发展;带头遵纪守法,维护生产和社会秩序;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尚,净化社会风气。立足岗位讲奉献,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锋在前,努力做到在生产经营中起骨干作用,在维护稳定中起中坚作用,在转变观念中起示范作用。以党员的模范言行影响和带动其它员工共同为企业发展尽心尽职,以自己卓有成效的作为,赢得企业和业主对自己的重视和对党建工作的支持,树立党员的先进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认真履行监督引导职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非公有制企业既要追求经济效益,也要讲求社会效益;既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同时也是社会责任的承担者。非公企业虽然充分享有经营自、财产处置权、收益分配权和用人自,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否则,不仅会给社会带来危害,而且会影响企业的形象,使其发展的路越走越窄,甚至走进死胡同。《》规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非公企业党组织的首要职责。非公企业中的广大党员要在帮助支持企业主依法行使职权,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团结带领职工搞好生产经营的同时,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积极通过自身示范,引导和监督企业从整体、长远、根本的利益来考虑企业的发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暴利或违法经营的行为,如搞假冒伪劣、偷税漏税、不讲诚信、损害职工权益等问题,要理直气壮地指出,并监督企业及时整改,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版权所有

法律知识培训篇7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普法教育的重要意义。首先,开展普法教育是依法治企的基础,倘若企业员工缺乏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淡薄,依法治企也就无法实现。其次,开展普法教育是防控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措施。公司在经营中难免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如果没有预先防范的意识,就无法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结果将会对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影响良好声誉。再次,开展普法教育是提升员工法律素养,帮助树立正确法律观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依法维权的重要途径。

二、要切实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一是各部室、各子公司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二是要加强对《公司法》、《合同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和岗位适用性、禁止性法律法规的强化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建立普法责任制,形成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负总责,其他部室和各子公司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法律宣传教育制度,做到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提升公司员工法律意识和学法热情。四是要夯实普法教育的文化基础。要将日常普法与关键时点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法律知识培训篇8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紧紧围绕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镇、村、组级干部,提高镇、村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意识,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三、宣传教育培训对象

全镇各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

四、宣传教育培训目的和内容

宣传教育培训目的:

(一)提高全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广大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处理与国土资源相关的各项工作能力,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维护好国家利益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明确乡(镇)基层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强化基层干部及群众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

(三)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自觉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和谐稳定。

宣传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重点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尤其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大意义。

(二)重点介绍和普及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三)重点讲述经常发生在基层的各种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认清其危害性。

五、组织实施

全镇“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培训任务纳入我镇“十一五”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培训计划,主要依托镇党校培训基地,利用20__年一年的农闲期间,组织各类国土资源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结合工作任务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一)组织领导

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镇国土资源所、镇司法所、__镇小、镇广播站、各村民委员会共同负责“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工作,各有一位相关领导负责,并设联络员。全镇“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

(二)时间安排

“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从20__年1月1日开始到20__年12月31日结束,历时一年。整个活动分为组织动员(20__年1月至3月)、教育培训(20__年4月至10月)、总结验收(20__年11月至12月)三个阶段。

1、活动启动

20__年3月下旬,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下发文件,统一部署开展全镇“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各项工作。

2、组织动员阶段

20__年3月。确定各站所、各村两委负责人、联络员,并在镇国土资源所设立“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根据国家、省级和市、县级实施方案以及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__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全面动员部署本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3、教育培训阶段

20__年4月至10月。按照我镇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工作,注意安排利用农闲时间培训基层村级干部。

4、总结验收阶段

20__年11月至12月,完成本次活动的总结验收工作。20__年1月,进行“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总结。

(三)宣传教育培训方式和具体要求

为使活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组织培训骨干进行宣讲,宣讲活动要做到法律法规知识和当地实际相结合,专题讲座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等多种教育培训方式。形式上注意分层次、分级培训;内容上注重应知应会、通俗易懂;效果上注重结合实际、注重实效。

具体要求如下:

1、由镇党委、镇政府、镇国土资源所及各站所、各村两委等部门配合。一是组织镇级主要领导参加市、县培训;二是组织基层镇、村干部参加县、镇培训;三是负责教育培训基层村民委员会干部。

2、镇主要领导干部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培训人数不少于应培训人数的90%;主要采取专题讲座和研讨交流的方式,通读《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并认真做好笔记,基本掌握国土

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3、站所、村级干部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人数不少于应培训人数的80%;主要采取集中授课和研讨交流的方式,以学习培训《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试行本)和其他辅助讲义为基本要求,掌握了解基层干部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知应会内容。

(四)师资队伍

组建西盟县“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宣讲团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司法局领导和业务骨干以及县委党校教师等组成。具体承担我镇范围内村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任务。

(五)教材组织

教育培训领导干部以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为基本教材;教育培训乡(镇)、村级基层干部,以《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试行本)为基本教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要将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作为全面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治本之策予以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并同县委组织部门制定的县级领导干部和乡(镇)、村级基层干部培训计划和“五五”普法规划相结合,统筹考虑、全面部署、坚持不懈的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镇的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受训人员,确定师资队伍,确保全员培训;从严治学,精心组织,切实落实教学内容;不断探索教育培训的新方式,积极采用研讨式、案例式、互动式等培训方式,通过开展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三)强化督促指导

镇“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将按时间安排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对各村(组)参加培训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向县培训活动办公室报告我镇工作进展情况。

(四)搞好宣传报道

镇“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应协调当地主流传媒,适时开展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推动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五)保证经费投入

法律知识培训篇9

一、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我国宪法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强调: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党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我们党代表和体现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的意志,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法律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地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习惯,才能大大提高全社会依法办事的水平。领导干部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前提是学法。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社会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摆在领导干部队伍面前的任务更加艰巨复杂。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地加强法律学习,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冲突,才能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更好地为改革发展创造稳定服务。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加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法律素质是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是提高执政能力,加强与改进领导水平的迫切需要。应当肯定,我区广大领导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尤其是《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行,全区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重权轻法、以权压法的思想和行为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开展普法教育,真正使领导干部在工作思路上依法决策,在处理问题上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水平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尤其是入世后,WTO要求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必须做到法律制定上公开、透明;法律实施上统一、公正,司法审查上独立、客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摒弃人治,弘扬法治,改变传统行政观念。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指导经济建设,作决策、办事情,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否则就会出现决策失误,感情用事,甚至造成瞎指挥现象,害人害己。只有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才能推动依法治区进程,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蓬勃朝气和昂扬锐气,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切实搞好法律知识的学习。

二、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争做新时期合格的领导干部

学习是进步的基础。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现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使我们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我们所面临是的一个知识含量极高的实际,新知识、新技术、新事物层出不穷,知识爆炸,信息爆炸,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学习、善于学习,通过学习获取新知识,开阔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法律知识是工作、生活中必须掌握的重要知识之一,是新时期每一位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在学习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到法律是解决难题最理想的工具和手段。只有思想上重视法律,才能产生学法用法的浓厚兴趣,才能全身心地投入。二要在方法上突出重点。法律知识门类繁多,系统庞杂,博大精深。大家工作忙、事务多,时间有限,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全学全掌握,在掌握基本方法、学习基础知识的同时,突出重点,牵住牛鼻子,抓住要害。把学习基础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法规相结合,在本职岗位所必备的法律知识上下真功,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上用苦功,不断增强驾驭本职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三要持之以恒、学以致用。“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处理问题,制定决策,依法处理各种社会关系,要持之以恒,做深入学、持久学的表率,学抓不懈,只有不断地学,经常地用,才能学得深、学得透,只有把学用结合融入日常工作中去,促进工作。

三、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确保培训班的效果

在座的各位同志,多数是部门的负责同志,大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大家真正静下心来安心学习,坚持良好的学风,正确处理工学矛盾,集中精力搞好学习。力求通过这次集中学习达到三个效果,一是法制观念增强,大家通过学习,在思想上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地坚持依据法律和规章办事,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二是依法办事能力提高,要把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带到学习班上,大家可以在一起相互交流、探讨、提高,不懂的地方要虚心向老师请教,同时要用学到的知识去反思自己过去的工作中已处理的一些事情,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的经验教训,从中摸索一些依法处理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自己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大家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学习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师傅领进门,修身在个人。”培训班时间很短,也只能在有些问题上给大家引个路、开个头,真正学好法律知识在班后、在个人。希望大家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养成一个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成为一个学习法律、宣传法律、使用法律的带头人,就达到了这次办班的目的。

法律知识培训篇10

在全县上下聚精会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奋力向全年发展目标冲刺的重要时刻,举办全县首期非公企业职工党员法律知识培训班,是县委组织部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一个实际步骤,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大的方面讲,非公有制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一支充满活力和极具潜力的重要力量,对调整经济结构、开辟新的就业途径、推动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党要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就必须更好地支持、保证、监督业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生产经营的正确方向,按照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即法律,提高进入市场的能力和在市场竞争中防范风险的能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大限度地发挥他们在推进先进生产力发展中地作用。非公有制企业员工是一个十分广泛的群体,我们只有充分反映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意愿和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我们党才能有更加坚定的阶级基础、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不可动摇的执政基础。非公党组织要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必须依赖于一支具有较强法律意识,懂得与工作和生活相关法律,能够依法办事,依法律己,善于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党员队伍。从小的方面讲,在非公企业中工作的党员又是一名普通的劳动者,劳动者只有学法、知法、懂法,只有了解自己所应享有的权利以及行使这些权利的途径和方法,才能在自己的权利遭到侵犯时诉诸法律以保护自己。所以,增强法制观念,提升自身法律意识,是劳动者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应有的基本素质。这就要求从业于非公企业中的广大党员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加强非公党建工作的角度,又要从维护自身利益需要出发,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这期培训班将采取专题辅导的形式,组织大家学习《劳动法》、《合同法》和《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三个法律法规。这三个法律法规与大家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辅导教师是多年从事政法工作的县委政法委领导,具有相当丰富的法制宣讲经验,相信会给大家进一步增强、提高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提升工作水平有所帮助。大家平时工作都很忙,很难有这样的学习机会,希望参加这次培训的党员同志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听讲。借此机会,我对在全县非公企业中工作的党员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强化党员意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非公企业中工作的党员,要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在加快我县县域经济发展步伐中的重要作用,处理好坚定理想信念和为企业健康发展作贡献的关系,树立在非公企业中同样可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信心,增强党员主体意识,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要正确理解党员的无私奉献与企业主获取利益的关系,正确理解党员的义务与党和国家的整体目标的关系,把自己的个人目标同党的建设的整体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带头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先进科技、管理知识;带头搞好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发展;带头遵纪守法,维护生产和社会秩序;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尚,净化社会风气。立足岗位讲奉献,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锋在前,努力做到在生产经营中起骨干作用,在维护稳定中起中坚作用,在转变观念中起示范作用。以党员的模范言行影响和带动其它员工共同为企业发展尽心尽职,以自己卓有成效的作为,赢得企业和业主对自己的重视和对党建工作的支持,树立党员的先进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认真履行监督引导职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非公有制企业既要追求经济效益,也要讲求社会效益;既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同时也是社会责任的承担者。非公企业虽然充分享有经营自、财产处置权、收益分配权和用人自,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否则,不仅会给社会带来危害,而且会影响企业的形象,使其发展的路越走越窄,甚至走进死胡同。《》规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非公企业党组织的首要职责。非公企业中的广大党员要在帮助支持企业主依法行使职权,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团结带领职工搞好生产经营的同时,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积极通过自身示范,引导和监督企业从整体、长远、根本的利益来考虑企业的发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暴利或违法经营的行为,如搞假冒伪劣、偷税漏税、不讲诚信、损害职工权益等问题,要理直气壮地指出,并监督企业及时整改,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三、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企业发展凝聚力量

法律知识培训篇11

怒江州总工会:着力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为深入了解当下怒江州内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落实职工队伍维权实际情况以及全州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推进情况,怒江州总工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对各类企业进行实地调研。

2月25日至3月3日,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久贵才等领导先后深入兰坪、福贡、贡山、沪水四县进行专题调研。久贵才主席在调研时强调:广大职工要清醒地认识到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共渡难关的信心,与企业同舟共济,勇挑重担,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与此同时,工会则要充分履行职责,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企业出谋划策,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怒江州总工会赵海龙)

昭通市总工会:深入外商投资企业调研

为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工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3月3日上午,昭通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晏祥莉与昭阳区总工会的相关领导一同到外商投资企业――华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调研。调研中,晏祥莉副主席要求该企业工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大力组织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劳动竞赛等活动,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发展后动等方面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特有的优势作用。(昭通市总工会 杨雁蓉)

省直机关工会召开2009车工作会议

近日,云南省省直机关工会召开了2009年工作会议,会议得到了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省总工会领导的关心和重视。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董志红和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捡组组长陈欣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讲话。两位领导在充分肯定省直机关工会一年来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要求省直机关工会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在今年的全面发展。此外,会议还表彰了10个“先进职工之家”、19名“优秀工会干部”和33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省直机关工会)

开远市总工会建立非公企业工会干部权益维护保障金

为进一步维护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开远市总工会设立了非公企业工会干部权益维护保障金,对非公企业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小组长、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在开展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中受侵害的程度,以及特困情况实施资助,具体为:

1、因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受到不公正待遇,经济上受到较大影响,或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市总工套在依法采取法律援助等维护措施的同时,给下列之一的资助:一是被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收入的,给予一定生活资助,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给,至重新就业止,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二是一次性资助500至1000元。

2、因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为其支付在劳动仲裁和法律诉讼中的费用。

3、首次患特种重病的,压药费自负部分超过10000元以上,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0至1000元。

4、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特殊困难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0至1000元。

法律知识培训篇12

二、工作目标

一是牢固树立法律权威的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

二是较好地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具备一定的法制理论水平。

三是将法律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努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服务跨越发展的能力。

四是不断提高我局法制培训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推进我局法制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深入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公共法律知识培训

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主要由局法规处组织实施。公共法律知识培训采用集中授课、印发法制培训资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不低于24个课时(1课时为50分钟)。在培训过程中,法规处将协调法律顾问通过讲解案例、座谈答疑、知识讲解等形式展开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涉及《法》、《省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复议法》、《宪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行政的理念及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行政执法中的证据和证明、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人员道德规范,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预防职务犯罪、与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等等内容。

(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

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主要由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的内容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承担的执法职责自行确定,培训方式可以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也可以采用自学与集中讲解相结合的方式。每个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得低于16个课时。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要做好培训记录和学习笔记,健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情况及培训主要内容。

(三)新法律法规培训

对国家和省颁布的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属于对政府共同行为有约束、有影响的公共法律范畴的,都将在其正式实施前,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确保能够全面掌握、熟练应用新法的有关规定,防止因未能及时了解法律变化而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产生影响。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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