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合集12篇

时间:2024-02-04 16:54:02

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

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篇1

中图分类号:U224文献标识码: A

1、现存配电网劳务分包问题

1.1、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劳务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长期以来,电力施工企业对劳务分包队伍选择比较随意,没有执行严格的招标制度。

(2)劳务分包队伍合同签订不完善。这在很多电力施工企业中普遍都存在,为了简单省事,电力施工企业只与劳务分包队伍达成口头协议;或签订了书面合同,担责任和义务约定不明确,约束效果差。

(3)缺乏对劳务分包管理的过程控制。很多电力企业在劳务分包进场后,管理简单,缺乏控制,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施工日志缺失,安全管理不善,甲供材料浪费严重,甚至造成一些隐蔽工程严重的质量问题。

1.2 资质审查不严或不进行资质审查

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应当是由发包人与具备相应劳务资质的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分包企业组建现场施工项目部直接领导施工生产工作,而在实际中,往往是“包工头”自己挂靠一家企业,被挂靠的企业有些具备一定的资质,有些企业仅仅是个皮包公司,发包人对包工头提供的资质审查不严或者根本不进行审查。

1.3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条款约定不合理或不明确

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由于对工程款结算和支付条款约定不合理或不明确,导致部分发包单位以业主还未结算、还未进行竣工验收或工程量上级还未审核完成等理由造成部分工程量不能够按照正常结算周期结算,工程款也不能够及时支付分包单位,另外许多单位在工程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造成劳务分包单位的资金周转困难。

1.4 劳务分包单位缺少对农民工的缺少保障

在大量的劳务分包单位为了能够使得到工程项目尽快完工,导致对农民工的工资保证、安全保证、休息时间保证、工伤保险等没有保障,即使有一些约定也仅仅是一些不痛不痒的条款,对劳务分包单位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1.5 施工现场安全问题

劳务分包后施工现场一般比较混乱,杂物乱放,乱接电线,不带安全帽,工器具乱放,安全措施不到位,违规操作,不听指挥

2、劳务分包管理困境成因分析

2.1政策与社会环境压力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这些法规政策表现为对相对弱势的农民工的保护,而对施工企业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处罚力度较大,无论施工企业是否处在合法的角度,一旦发生,施工企业必然受到严厉处罚,这对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来说无疑增大了困难。同时,施工企业还有来自社会环境的压力。这主要是施工企业为了拿到工程,不得已与开发商(业主)签订附带合同,即指定的劳务分包队伍。或者其他有背景的社会关系的干预,使得劳务分包队伍难以管理。

2.2“民工荒”导致选择劳务队伍“饥不择食”。

特别是近两年来,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建筑业农民工出现严重不足,相对于其他行业,综合考虑劳动强度、待遇、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等因素,用工显然没有优势。加之具有熟练技术和经验丰富的工人出现断层,优秀农民工更是数量不足。由于开发商(业主)对工期的要求都比较紧,为了抢工期,必然加大投入,这就增加了劳动力的有效需求,“民工荒”导致劳动力供不应求的现象使企业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出现了“饥不择食”。

2.3技术管理体制不完善

劳务分包队伍在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差、工期滞后等问题,其实都与技术管理体制不完善有着密切关系,其中技术人才和过程管理不到位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两个因素。随着配电网工程的飞速发展,施工企业承揽的工程量迅速增加,但企业的技术人才并没有随着市场的拓展而增加。这是目前施工企业比较普遍的现象。很多技术人员比较年轻,缺乏施工管理经验。如果技术人员指导不力,劳务分包队伍的认同感就会降低,队伍控制起来也就比较困难。同时,管理人员同劳务队伍一样,如果缺乏过程管理的动力,劳务队伍的管理就难以按照既定的计划推进。

2.4 资金统筹不易协调

配电网项目资金投入巨大,对现金流要求高。往往工程越大,向开发商(业主)交纳的保证金也越高。企业的现金流主要依靠工程进度款,如果开发商(业主)资金周转困难,那么施工企业垫资会越多。即使开发商(业主)很有实力,为了规避风险,也不可能全额拨付进度款,仅靠施工企业统筹资金协调,现金流极易出现断裂,从而影响劳务队伍的工资发放。

2.5 缺少安全隐患意识

配电网行业自身的特殊性,本来就是高风险项目,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需要劳务分包单位特别重视,而劳务单位缺少正规的培训教育,与电力行业提倡的“安全第一”格格不入,使得下面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没有形成良好的操作习惯,使之出现习惯性违规现象的发生,从而导致一系列的致命错误,引发相应的安全事故

3、加强劳务分包管理的对策

3.1 依法分包

学习了解有关劳务分包的政策法规;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的资格;规范劳务分包合同;监督劳务分包单位与其雇用民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不违反劳务分包中的禁止性规定。在实践中,我们概括了劳务分包“十不准”,即:①不准转包、违法分包、再次分包;②不准分包给无法人执照、无资质的单位;③不准使用挂靠其他有执照有资质企业的单位;④不准使用不规范的合同文本;⑤不准在合同文本中使用非劳务分包性质的内容,如桩基工程协议、工程款、大型设备租赁、主材采购;⑥不准在书面合同中规定收取管理费;⑦不准承(总)包方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将工资支付给非直接雇用的民工;⑧不准承(总)包方以自己的名义为分包方的任何人员发放有关其身份的证件,如工作证、名片等;⑨不准分包方以承(总)包方及其项目部的名义与第三方发生经济关系;⑩不准乱刻乱盖项目部印章、乱签字。

3.2 严把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关,合同签订关

在合同签订前一定要选择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劳务分包单位参与投标,发包人要利用网络、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详细了解,参观分包单位以往参与建设的工程实例,保证分包单位各项硬件条件满足要求。合同必须由发包人和劳务分包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订,在合同履行中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劳务分包单位与工人的用工合同是否签订,劳务分包单位是否为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

3.3 细化合同条款,有效防范合同风险

在合同签订前发包方与劳务分包单位应参照国家和电力行业出台的各类项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对其中有关质量、进度、安全、工期、奖惩制度、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等条款进行细化,并邀请单位技术、财务、管理等部门人员共同配合,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制定出一份比较完善的劳务分包合同。同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把廉政协议书、安全协议书、保障农民工权益协议书、进场机械设备人员清单等资料作为合同附件一并交给劳务分包单位,另外明确双方往来的文件、签证等资料均要作为分包合同的重要部分。在合同签订后及时进行合同交底,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3.4 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企业对于合法的劳务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依法只有监督的权利,没有直接支付的义务。因承(总)包企业与此类农民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所以在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前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将一定数额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发包方的专用账户,监督劳务分包单位为每一名工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发包方必须让分包单位签订保障农民工权益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方要监督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工资发放表必须到发包方财务备案,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最大保障。对于工资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的分包单位发包方有权停止工程款支付,特殊情况下发包方可以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放工人工资。

3.5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电力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劳务分包队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奖惩办法,做到谁施工谁对安全负责。所有参施人员上岗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一线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的同时,更加姚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所有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系安全带,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工人对领导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建立安全否绝制度。每个工作班组都应设立专职安全员,安全员每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措施,检查有记录。

4 结束语

劳务分包已经成为如今10kV及以下配电网施工建设的重要趋势。劳务分包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如何有效结合,使之互相促进成为一体是多经企业当前需试探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方法为:(一)严把劳务队伍审核关。(二)强化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四)加强施工过程安全控制管理。(五)建立劳务队伍数据库和信用评价体系。综上所述,结合目前我企业实际,在配网项目管理中,执行比较好的是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收尾管理。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还需注入新的管理理念,有待不断完善,应适时地引入资源管理、沟通管理、信息管理、变更管理、风险管理等新管理思想。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自身与外部劳务合力干好每一个工程,达到双赢.

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篇2

1 劳务分包的相关概念

(1)劳务分包的定义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称为劳务分包商。劳务作业是指砌筑、抹灰、钢筋、混凝土、木工、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石制作、油漆、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

(2)现行劳务承包方式

现行劳务承包主要有三中方式:大包:将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的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施工承包给一个承包人或两个承包人,或者将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分别承包给一个承包人;小包:即将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按分项(工种)或按楼层(段)分包给一个或几个承包人。目前市场上已形成的劳务小包的工种或项目有:模板作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混凝土作业分包(包土方)、装修作业分包(瓦工、抹灰、贴砖等)、电气安装作业分包,给排水消防安装作业分包等。直接雇佣工人:即公司直接雇佣作业工人,由总承包公司管理人员直接管理工人作业。

(3)劳务分包现状

我国建筑业有组织的劳务分包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政府应建立工伤事故处理、劳务费保证支付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扶持组建劳务分包公司,变目前的松散状态为有组织状态,将对提高我国建筑业管理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 电力工程企业劳务分包管理

(1)重视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总承包企业与劳务企业是合同关系,双方的责、权、利必须靠公平、详尽的合同来约束。劳务公司主要是提供足够的、技术水平达到要求的、人员相对稳定的劳动力,对现场作业的质量、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人的调配、工人的管理负责。同时,劳务公司负责工人的安全及技术培训。而总承包单位对现场的组织、技术方案的制定、工程进度的管理,材料供应及质量、设备投放,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落实及管理等负全责。劳务分包合同是明确企业与劳务分包单位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关键。

(2)劳务分包作业过程管理

电力施工企业在组织施工的过程中,要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等负指导和管理责任,不能以包代管。企业需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班组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审核认可。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由企业负责编制,并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和交底的程序。要进行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对于重要或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劳务分包单位要在企业的直接指挥和管理下进行施工作业。对劳务分包单位自备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进行管理。对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每位从业人员均有保障作业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对劳务分包队伍应按施工承包商的班组管理标准,严格要求,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台帐。对劳务报酬的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一般可采取按月预结算、验收后结算的方式。企业必须组织项目相关职能人员共同参与,如项目领导、计划经营、财务、劳资、质量技术、材料等,以保证结果的公正。电力施工企业应尽可能与劳务分包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避免人员频繁变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3) 劳务分包单位分包作业管理。

劳务分包单位认真履行劳务分包合同,组织劳务人员完成约定的工程内容,严格执行劳务人员工资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禁止将劳务人员工资挪作他用;劳务作业项目现场实行劳务队长负责制,负责承包项目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管理;负责建立劳务作业项目施工管理日志制度,记录每日施工现场人员和工作内容情况;负责劳务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施工教育,保持正常的施工秩序-

(4) 劳务分包单位履约后的评价。

电力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单位可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电力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自有的合格劳务分包人目录。劳务分包人应当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劳务作业,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或转包。劳务分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后,企业必须组织人员对劳务分包单位在履约过程中的表现进行客观的评价,主要从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信誉和综合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劳务分包单位评级的依据,企业以此对劳务分包单位授予不同的等级,作为下个周期办理《劳务分包许可证》和选择下个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单位的重要参考。

3 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1) 分包量过大。有些项目部工程分包部分超过了总包合同工作量的20%, 有些项目点上甚至是全部肢解分包, 使之成了一个管理性的项目, 严重违反了《分包与劳务分包管理规定》之规定, 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2) 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如受人为因素的影响, 违心地使用有“关系”的队伍, 使用一些无资质、低资质、低素质的队伍,一旦出了问题, 责任和损失全由企业承担, 造成项目亏损。有的项目经理对分包队伍重包轻管, 以包代管, 安全质量事故频发,损害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丢失了市场。

(3) 项目分包管理体系法律制度不完善

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 项目分包管理的发展历程还不长, 涉及项目

分包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落后, 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法律效力太低而且难以施行。

(4) 工程分包项目的审批、分包方的选择及分包单价的确定不符合《分包与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的程序。比较普遍的是先进来干着, 再慢慢补办项目审批、单价确定及合同签订等手续, 有的甚至活干完了等到要结算时合同协议书仍然没有。另外, 复杂的人际关系也使得分包队伍中关系户居多, 往往其资质等级, 施工能力及质量进度都难以满足工程需要, 严重影响了项目部的规范管理及总体效益目标的实现。

4 应采取的监管对策

(1) 严格做好限量分包的管理监督。根据《工程与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 项目单位因自身施工力量不足或缺乏专项技术的施工力量, 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后, 允许对合同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分包, 但不宜超过总包合同工作量的20%, 且必须按规定履行项目分包逐级审批手续。

(2) 加强对工程分包的规范性管理。首先要做到资质审查严格遵循分包评审程序; 严查综合实力 ; 必须签订和履行规范合法的经济合同; 必须保证重难点和高技术含量工程以自有队伍为骨干; 必须杜绝整体分包和层层转包。其次要加强动态管理, 抓好现场代表、技术监督人员选派工作, 确保分包工程施工全过程工程安全、质量和工期监管有效; 抓好分包工程物资采供和验工计价等管理工作, 堵塞效益流失渠道; 抓好外部劳务制度化管理, 适时进行政策传统、形势任务、安全质量、遵纪守法和工艺技术教育。

(3)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分包工作因其复杂性, 若只设立了机构而无健全的规章制度, 还谈不上是管理。总承包企业对于企业自已的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权限要明确, 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分包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便于管理人员依章办事, 做好分包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4) 严格实行分包招标管理制度, 加强对分包项目审批手续的管理监督。一方面, 要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工程分包项目管理中, 通过竞争性招标选择资质较高、管理能力强、报价合理的施工企业为分包单位, 有利于项目部更好地进行成本控制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实现项目部的经济效益目标; 另一方面, 要审查分包工程项目的审批、分包方的选择及分包单价的确定是否符合《分包与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的程序, 重点审查分包单价的确定是否合理。

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篇3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概述

经济学上,“劳务”是指“凭借自己的劳动,为他人服务,或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活动。”劳务分包是指建设工程总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行为。因此,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是一种合法的用工形式,是为缓解建设工程总承包人的用工压力、由专业的劳务分包企业实行劳务作业集中管理的有效形式。

从法律模式上来看,建设工程分包企业处于“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大序列金字塔结构中的塔基位置,其目的在于为建设工程承包人(包括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建人”)提供劳务,在建筑市场的二、三级竞争层次中生存,是较为弱势的竞争主体。

二、我国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用工模式与风险管理

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用工模式多样,既有专业的劳务分包企业,也有采取挂靠等承揽劳务作业的形式,使得劳务管理与法律责任承担具有复杂性。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用工模式。

1.劳务资质企业分包模式

目前,大多数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将劳务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由该企业实行劳务管理,并对相应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负责。采用这种用工模式的建设工程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予以严格审查,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在资本、管理、技术等方面不具有明显优势,其独特优势在于具有充足的劳务作业人员。

2.承建人自建劳务作业班组用工模式

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建人自行招聘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成立专门的劳务作业班组,专门负责劳务作业。目前,采用这一劳务用工模式的企业日益减少,主要存在于工程项目期限较长且不间断进行的承建人,由其对作业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对其安全负责。采取这种用工模式的优势在于:一方面,与采取资质企业劳务分包模式相比,由承建人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直接管理,可避免支付劳务管理费用;另一方面,承建人自行组建劳务作业班组,与劳务作业人员建立了较为固定的关系,既有助于提高在职人员的上岗比例,加强作业层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劳务作业质量,又可保证工程项目技术始终掌握在承建人手中,避免对外劳务分包而造成核心技术外泄,保持承建人的竞争力。

3.“包工头”挂靠资质企业提供劳务模式

由于建筑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要求较高其非常严格,很多“包工头”无法取得分包资质,但其具有人员优势,能够迅速地组织到劳务人员,且组织方式灵活,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结束,劳务人员自行解散;对于业务量不恒定的劳务分包企业而言,如某段时期其业务量较小甚至无业务,由其继续负担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将增大了其用工成本。

(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用工模式的风险管理。

1.劳动安全风险。“目前的劳务层仍由包工头控制和掌握,无法进行实质性的成规模的行业培训和组织,新工人基本安全教育、基本技能检测均无法实施”,在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仅配备一些简单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劳动安全保护缺位。不能真正地预防劳务作业人员人身伤害风险。

2.合同责任风险。由于“包工头”“不具备真正的劳务作业资质,使承包的劳务作业存在安全及质量等安全隐患,加入出现工程的质量问题,则总承包方就很可能即将要承担因工期的延误而造成的违约责任,使建筑施工企业面临法律方面的问题。”

3.经济责任风险。由于劳务作业人员归属“包工头”管理,为避免出现劳动关系风险,建设工程项目承建人一般不直接对其管理,而是将工资以劳务费的形式支付给“包工头”,如“包工头”无故拖欠、克扣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或因资金链断裂而发放工资,则劳务作业人员将会向“包工头”所挂靠的资质企业或承建人讨要,资质企业或承建人将面临着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支付工资等经济责任。

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风险管理对策

实践中,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普遍存在,但管理不规范、不到位,进一步增加了劳务分包的风险,因此,从长远来看,应理清法律关系,依法加强管理,避免因劳务分包引起纠纷。

1.建立劳务分包企业法人制度,实现“包工头”向资质企业转化。加强对“包工头”等劳务层组织的政策支持,加大对其人员培训,使其具备申请资质的条件,鼓励其进行工商登记,成立企业法人,并根据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要求申请相应的资质,将劳务作业人员吸纳到资质企业,规范劳务层组织,可有效防范劳动关系、劳动安全及经济风险。

2.建设工程承包人建立劳务分包合格供方制度,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合同管理。一方面,建设工程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时,应首先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进行实质审核,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重点审查合同签订人或经办人与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避免出现“包工头”挂靠资质企业的现象。同时,建设工程承包人应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审慎审查,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依据合同加强对劳务作业过程的监督。

3.树立证据意识,加强劳务分包资料管理。现实中,很多承建人、劳务分包企业片面地认为建设工程项目结束,劳务分包即全面终结,对劳务分包资料管理不重视,后来因劳务作业人员人身伤害、工资支付未到位等引发纠纷,却由于未建立完善的劳务分包资料档案而败诉。基于此,无论是承包人还是劳务分包企业,应转变观念,认识到劳务分包的复杂性,树立强烈的证据意识,加强劳务分包资料管理,以便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结束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总之,劳务分包作为建筑业常见的一种用工模式,既具有显著的优势,同时面临着诸多风险。在劳务分包时,应依法加强管理,从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劳务分包资料等环节予以规范管理,以降低劳务分包可能带来的风险。

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篇4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 职称:________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职称: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篇5

(一)风险评估不到位

由于业务外包中的双方主体职责不太明确,身份容易错位,给单位带来了一定用工隐患,存在法律风险。一是承担连带责任风险。部分单位食堂发包给个人承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发包单位对委外作业人员信息跟踪不到位,无法监督承揽单位与其员工之间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当委外作业人员出现违反劳动法规行为或在铁路工作场所工伤时,容易引发劳动争议,牵连发包单位承担一定的责任。二是“假外包真派遣”问题。部分单位由于劳务用工指标限制,采取以劳务服务外包形式签订的劳务服务协议,业务外包用工纳入单位直接管理并与职工混岗作业。如行车公寓厨房以外包形式使用的厨房、服务等岗位。从合同承揽主体和用工形式来看,这部分劳务外包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并无实质不同,对照国家人社部公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即“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可界定为劳务派遣用工,存在法律风险。

(二)人员管理不到位

为区分委外作业人员与劳务派遣用工的区别,避免产生劳动法律纠纷,单位对外包作业人员一般不直接管理,也未掌握进驻铁路站场委外作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资料,对于他们的上岗资格、培训质量、效能水平也就无法把控。一是委外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培训时间不足,部分作业人员未熟知本岗位的安全、业务知识和作业方法,有的甚至达不到岗位准入的基本要求。二是业务承揽单位对铁路单位规章制度不熟悉,系统培训员工的能力较差,培训效果不太理想。三是未建立班前业务学习制度,委外作业人员一般不参加相应作业场所的班前学习会,没能及时掌握本班作业信息和重点注意事项,不利于人员业务水平提高。

(三)安全监督不到位

一是安全考核难落实。在安全监管过程,无法用铁路的规章制度去考核发生作业违章问题的委外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委外协议条款进行考核,对人员的考核难以落到实处,安全督促管理力度不够。二是投入不足存在安全隐患。承揽单位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驱动下,往往未按要求投入相应的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和材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三是安全意识薄弱。主要体现劳务外包承揽单位现场管理层和作业层安全意识淡薄,作业准备不充分、作业过程随意性、作业管理混乱、上下物料随意性,跟班管理人员疏于检查和盯控等一系列问题。

(四)服务质量不到位

一是成本因素影响。承揽单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除节约设备材料投入外,往往投入的人力也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二是责任因素影响。一方面委外作业人员大多数是临时聘请的人员,部分员工责任意识较弱,影响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实施劳务外包后弱化了本单位职工对该项业务的服务意识,对外包的业务本单位职工即使发现问题后往往也不会主动处理和及时反映,影响服务质量。比如,站车保洁问题,在客流量大的情况下,业务承揽单位如人员投入不足,站场、候车室、厕所卫生得不到及时清洁,车站其他工作人员一般不会主动协调处理,服务质量大打折扣,容易造成负面影响。

二、规范铁路的劳务外包

现代管理理论进入到以人为本、突破式改进和创新的阶段,业务外包理论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创新,位居当前管理理论的发展前沿,更具有研究价值和实践性,如何深化业务外包理论在铁路的实践,规范铁路的劳务外包,实现守法避险的科学管理意义重要,特提出了以下对策。

(一)完善劳务外包制度

1.明确外包审批程序。按照专业化分工的原则,由各专业部门对本系统劳务外包项目进行统一清理,并明确规范业务外包的项目。同时,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由财务、劳资、法律等职能部门,对劳务外包工作量、费用以及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审核,并按照内部管理的规定程序,呈报公司领导审批,经审批后才可实行业务外包。

2.规范劳务外包形式。为明确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用工的区别,回避法律风险,应对业务外包形式予以规范。一是在外包协议中明确发包方只监督、检查、验收委外工作量完成数量与质量,不直接管理业务承揽方的劳动用工(对涉及运输生产一线作业人员应严格按上岗条件审核备案);二是协议明确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及费用标准,但不明确具体用工的数量。承揽单位安排的劳动用工不得与发包单位职工混岗作业.

3.加强外包费用控制。集团公司管辖范围点多线长,各地人工成本存在一定差异,价格过低会影响服务质量,价格过高又影响企业效益。实行劳务外包时,相关费用应参考和借鉴交通运输同行的相应价格和费用,结合协议履行地的劳动力市场价格水平,合理控制各类劳务外包费用。

4.完善外包协议内容。各单位在外包协议上应当细化委外作业人员基本条件、上岗资格和培训质量的要求、安全质量考核条款,进一步细化明确双方权责。通过合同约定对出现影响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时,参照铁路方的规章制度进行考核,并落实责任整改。考核金额从外包服务费用中扣除。同时在合同中应当约定承揽单位参照铁路规章制度,制定劳动纪律和作业标准,落实作业人员的考核激励机制,对严重违纪者应建立退出机制。

5.选择优质承揽单位。实施劳务外包时要注意承包企业的信誉度和从业资质,要选择具有相当的专业优势和经验的优秀企业来承包相应的劳务。优质的承包企业能够顺利、高效地完成发包单位给予的相应专业劳务,从而能够保障发包单位自身的信誉和口碑。并且,需严禁发包单位与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务外包协议,避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

(二)加强外包人员管理

1.明确委外人员行为标准。发包单位应制订外包项目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控制制度和服务质量标准,明确责权分工和安全质量监管考核。并要求承揽方按照要求制定好相应的规章制度,约束委外作业人员进驻铁路场所应当遵守的劳动纪律、作业行为规范等具体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在铁路工作场所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标准化作业规范,确保劳动安全、行车安全和服务质量达标。

2.严格落实人员培训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生产岗位培训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劳务外包作业人员培训,严格执行“在运输一线作业或岗位涉及运输安全(如装卸、货运、上水等)或属于铁路特有工种的(如供电维管等),必须由发包单位或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培训、考试”的要求,相关费用和组织实施可双方协商解决。培训合格并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确保人员素质达标。

3.建立岗前人员复核确认制度。对于在运输一线作业的委外人员,发包单位应派员要求参加承揽方的交接班(班前)点名制度,传达相关作业信息和重点注意事项,复核作业上岗人员信息,确保人员与备案名册相符,间接实现对委外作业人员的管理。

(三)逐步减少外包项目

鉴于铁路运输生产的特殊性,对于直接影响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服务质量的业务,应逐步收回,减少外包项目,并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调剂内部职工负责相应工作,确保安全和服务质量。收回的项目主要有安检查危、旅客列车上水外包业务。

1.收回直接服务旅客的安检查危外包业务。调剂职工担当,既有利于在客运岗位实施一岗双证,培养部分客运业务骨干兼顾安检和客运岗位,又有利于车站提高客运组织能力。在进站安检高峰期,可以组织客运员增援安检岗位,加开安检口疏通客流,防止旅客在安检口处堵塞;而在客运高峰时段又可由安检员加强客运组织,从而实现提高劳动效率和客运服务质量。

2.收回列车上水业务。列车上水业务是铁路旅客运输途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到列车服务质量。列车上水员需要熟悉铁路运输规律,作业过程时效性强,同时要注意防范线路上的劳动安全。收回该项业务调剂熟悉运输规律的铁路职工负责,既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也减少出现劳动安全事故概率。

(四)优化劳务外包模式

要通过优化劳务外包模式,消除劳动用工风险和生产安全风险。

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篇6

从本世纪初开始,国家基础建设迅猛发展,房地产业更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就进入蓬勃发展期。这些导致了我国建筑市场超常规发展,建筑工人需求急速增加,造成很多工人刚刚放下锄头扁担进入施工工地就成了建筑工人,加上80后和90后青年从事建筑行业的工人越来越少,原有的建筑工人因为逐渐老去而减少,因此熟练的建筑工人越来越少,工人的整体素质在逐渐降低。加上由于建筑工人需求的增加,少数民族从事建筑施工的也越来越多,由于地域和文化的差异,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相对较差,也导致了建筑工人的素质越来越差,体现在安全技能越来越差,安全知识越来越贫乏,安全意识越来越薄弱。因此,加强对工人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进场工人的入场教育显得更加重要。

传统的入场安全教育,分为公司级、项目部级和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当时尚未有成建制的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所有的工人属于施工单位雇佣,以劳务队或者班组形式存在,在项目上承担劳务作业。劳务队与班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承担企业层次的安全责任,安全责任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在国务院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引导下,建筑施工企业慢慢发展成有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资质等级共12类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60个细分类别的专业承包单位以及13个细分类别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揽工程后,可以将除了主体工程的其余工程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同时主体工程的劳务作业也可以分包给劳务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承揽的专业承包工程,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都是成建制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能履行企业层次的安全责任。

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以及劳务分包单位之间是分包合同关系,安全管理属于总分包管理形式,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对自己的安全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实行监督管理,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单位与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工人无直接关系。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工人与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属于雇佣关系,签署用工合同。

基于这种建筑企业模式,本人认为工人的入场安全教育应该按如下程序执行,更能体现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

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开展第一级入场安全教育,教育人员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机电工程师、责任工程师、书记或者后勤管理、劳务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等组成。教育内容为: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与职业健康和安全以及劳动保护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本工程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发生事故后报告及应急救援措施和方案等。

由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项目部开展第二级入场安全教育,教育人员由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劳务管理人员等组成。教育内容为:本项目工程概况,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规章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和维护基本知识。

由作业班组组织开展第三级入场安全教育,教育人员由班组长和班组内兼职安全员组成,教育内容为: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和纪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作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要求等。

一般来说,应重点要求职工应遵守以下几项规定:

①上班作业,要做到“一想”、“二查”、“三严”

“一想”当天的生产作业中存在哪些安全问题,可能发生什么事故,怎样预防。“二查”工作中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上道工序有无事故隐患,如何排除;检查本岗位操作是否会影响周围的人身和设备安全,如何防范。“三严”就是要严格按照安全要求、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搞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②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严禁穿背心、短裤、裙子、高跟鞋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衣着上岗。在有毒有害物质场所操作,还应佩带符合防护要求的面具等;

③保持工作场所的文明整洁,原材料、构配件、工具夹应摆放得井井有条,及时清除通道上的料具、余料和其它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④凡挂有“严禁烟火”、“有电危险”、“有人工作切勿合闸”等危险警告标志的场所,或挂有安全色标的标记,都应严格按要求执行。严禁随意进入危险区域和乱动闸门、闸刀等设备。

如此开展入场安全教育,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就按总分包安全管理原则履行了对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职责,能更好地起到教育的效果,明晰了各方的责任。

结语:在建筑企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建筑企业把坚持安全教育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强化了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了职工岗位安全技能的提高,为建立一支本质安全型职工队伍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收到了实效.

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篇7

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劳务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地、有效地管理和规范,与建筑施工劳务相关的问题普遍存在。因此,建筑业施工劳务管理机制问题就成了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用工制度的改革,全行业的用工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固定的用工形式变成了不稳定组织状况的用工甚至是零散用工。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务层人员越来越少,企业自有员工主要是管理层人员和技术人员。

在当前建筑市场,特别是二级建筑市场即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市场尚不健全,总分包环节非常混乱,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往往处于私下交易的混乱状态。无证承包、越级承包、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较为严重,大企业的转包挂靠现象也非常严重。一些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的工作如浇捣混凝土、支模、抹灰等一般都为个人承包或挂靠的施工队伍所承担,这也致使专业承包和劳务承包的界限变得模糊。建筑分包市场秩序的混乱,严重地危及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也难以保障劳务的权益。尽快建立完善的包括劳务分包在内的分包机制极为重要。

二、施工企业劳务管理中的问题

1.使用劳务较为混乱。一些施工企业缺乏劳务管理意识,没有成型的劳务管理机制,随意招募民工,忽视管理控制,造成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重重,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展。

2.劳务队伍素质较低。缺乏对劳务队伍素质的了解和考察,使用的施工队伍人员杂乱,管理混乱,施工能力低下,不能如期保质完成工程任务,影响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3.引入劳务不合要求。很多工程项目难过,人情关,照顾关系,引入一些并非项目施工需要的劳务单位牵扯工程管理的精力。

4.劳务分包盲目。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将技术性强的专业施工工程任务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能力的劳务单位,拖滞了工程进展,有些企业对劳务控制不严格,纵容劳务单位层层分包,造成管理失控。

5.不能正确处理和施工队伍的关系。一些人把引进劳务作为个人创收的机会,不能摆正和劳务队伍之间的关系,在管理中没有主动权,被劳务队伍牵着走,颠倒了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的约束关系。

三、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改进建议

1.健全劳务分包招标机制。健全招标与提高合同管理是提高劳务分包效率最根本、最直接的举措。招标管理与合同管理相辅相成,施工企业通过建立完善的劳务分包和合同管理制度,可以最直接、最有效地克服劳务分包的种种弊端。

在劳务队伍招标准备阶段,施工企业应汇集技术、质量安全、物资等部门,认真分析工程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从整体把握,合理确定需要劳务队伍的数量及种类在劳务队伍招标阶段,各部门参加人员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及时招标信息,覆盖面要足够广泛;在劳务队伍选择阶段,要严格考察劳务分包队伍的施工资质、技术力量等。在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加强合同评审,约定合同责任,尤其是违约责任,保护施工企业的权益。

2.加强劳务分包人员培训。劳务人员大多数来自农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且流动性大,其中不乏缺少安全生产防护意识、基本操作技能不熟练的人员,为提高工程质量,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劳务人员技术、质量、安全培训势在必行。定期组织劳务人员参加技术、安全生产培训,讲解基本操作技能及安全生产防护应注意的事项,坚持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3.加强对劳务队伍施工过程控制。劳务人员在项目施工中分成作业队,由企业管理人员指派工长负责带班施工。管理人员定期召开生产会,下达生产任务,总结分析前阶段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出现的问题。指导一线工人,合理分配作业面,加强进度、质量控制,第一时间解决碰到的各种问题,实现精细化管理。

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篇8

乙方:

甲方根据项目工程,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加强劳务分包队、组及工程分包单位的劳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依法保障务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甲方依法与分包单位、务工作业人员签订劳务安全协议合同。

一、甲方按照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分包项目务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是,依法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凡经检查发现野蛮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并限期整改,若不按要求,整改不力,甲方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乙方工程分包单位及劳务作业人中班组应完善自己所在单位、区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工程分包单位劳务建筑队法定人员是所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所施工的工程负全面责任,并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

三、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各工程分包单位及劳务队伍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管理安全工作。

四、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首先进行入场员工的的安全培训教育,做到严格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程。若违反安全规程,情节严重,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第90条规定予以处罚。

五、乙方务工人员必须正确佩带自己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中,未按要求造成事故,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工程分包单位及劳务队自行负责。

六、劳动法规定:使用未满十六岁的童工及未成年人,违法使用务工人员,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抽查、监督管理,并按相关政策从重处罚使用单位。

七、因建筑施工的特点,高空、深坑、危险场所随时都有,为此,乙方不得招用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及年老岁数超过国家法定规定的人员入场务工作业。若不按规定违规使用劳务人员,发生的均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加强用工人员的管理,入场民工必须持身份证登记注册,按公安派出所关于外来人员的管理办理相关手续执行管理。

九、以上条文,经甲、乙方签字,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篇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有关法律、行政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特点,经公司、项目部、劳务队协商一致就本项目劳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第二条:承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总施工天数为: 天。

第三条:质量标准

工作质量:

1、 按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质量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的企业标准;

2、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 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第四条: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内。

第五条:成本目标

成本目标:实行计划报备、限额领料,材料实际消耗量控制在项目部的计划成本消耗量以内。

第六条:其它目标

1、 文明施工目标:强化现场科学管理,满足现场文明要求争创“达标文明工地”。

2、 服务目标:与项目部协同配合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创建业主满意工程

第七条:劳务报酬

7.1、本项目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7.2、上述价格为确定价,不予调整。如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超过 %,经双方协商可酌情考虑调整劳务报酬,但在协商变更的合同价款之前劳务分包人仍需履行原合同,不得以价格不合适为由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并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3、图纸以外需增加施工量的:室外配套、增加工程量,由劳务队负责完成,依照实际发生工程量,按核定程序以公司统一劳务价格计酬。

7.4、本工资不含税费

7.5、保险及生活用煤不计。

7.6、本项目评定获得以下奖项的。以劳务总费为基数,分别作为劳务奖励费;

a、自治区级工程“天山杯”奖 %

b、昌吉州级工程“博峰杯”奖 %

c、自治区级“文明施工工地” 奖 %

d、昌吉州“文明施工工地” 奖 %

第八条:工程量的确认

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量工程量。

2、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量劳务报酬的,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公司质安部、经营计划部主管签字认可、报总工、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未经上述程序办理的,公司将不予支付报酬。

第九条:劳务报酬的支付:

9.1、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下列方法支付:

1、第一期付款:材料进场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即 元)的材料款。

2、第二期付款:经项目部、设计院、监理、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付总价 %(即 元)的费用。

3、第三期付款:待备案完成后支付至总价 %(即 元)的费用。

4、全部款项结算时,由公司财务将全部劳务报酬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另行付清;

5、劳务队必须负责现场的的保管,保卫工作,工资由劳务队支付。

第十条:项目经理

10.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是,职称是。

10.2、职权:

第十一条:相关工作责任

11.1 项目部责任: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安全向公司负责;

1、 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

2、 在开工作业之前,项目部按施工要求配置必须的施工机具及原材料,并保证水电供应正常,并向劳务队进行详细的书面及现场技术交底工作。

3、 落实安全防护用品,项目部负责提供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并向劳务队尽享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 项目部指责:管理引导、技术服务、检查验收、落实处罚。

5、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8、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人签发工程量及劳务报酬;

10、 负责公司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2 劳务对工作责任:

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向工程总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 劳务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周密完成施工时段、阶段性的劳务用工计划,经项目部批准后严格实施。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进行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严格按图纸及做法说明施工。

3、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自觉接受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公司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项目部密切配合,照顾大局。

5、 按项目部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公司统一标准化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负责进场材料的转运。

6、 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备、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因自身责任发生损坏,应承担由此引来的一切损失。

7、 劳务承包人必须服从公司及项目部的转发的各项指令。

8、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承包人应对其施工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应承担并履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施工程序。

9、 劳务承包人因人员素质技术力量跟不上时,项目部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担经济责任。如公司采购部门不能满足项目正常施工时,劳务队有权向公司投诉,并要求承担经济补偿,同材料、设备造成的劳务队停工,24小时以上,按停工每一天造价增加0.5元/㎡。

10、 工程安全及质量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全责,并承担相关损失和罚款。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的约定

1、劳务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本项目部提供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按计划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如规格、型号、数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在验收时提出,项目经理负责处理。

2、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公司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的劳务承包人应按数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劳务承包人设专人向项目部保管办理施工材料限额领料手续。进场材料验收,装卸工作由劳务队负责。

4、劳务承包人应严格按照项目部提供的质量要求和配合比施工。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现额部分,由劳务队承担,必须在施工中使用材料,做到活完料尽,保持现场整洁,否则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5、大型工具项目部负责提供保证使用需要,劳务队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并填写运转记录、领设备用时填写,并报项目部及公司备案;大型机械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维修。

6、需用周转、低值易耗材料填写,具体消耗指标公司另行规定。

7、劳务机械操作手,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操作,无证上岗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现场管理规定

1、 劳务人员要求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 劳务队负责人对操作人员落实三级安全教育,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教育操作人员爱护公物,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及机具,如违反现场制度和有不法行为,项目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劳务队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操作人员要遵守施工现场制度,不允许外来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 达不到验评标准时,项目部要求劳务队返工,劳务队应无条件按项目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验收标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劳务队承担。

3、 犹豫项目部技术人员指挥失误而造成的返工由项目部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有关安全生产及防护的约定

1、 劳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法律规定和项目管理制度的安全要求。

2、 劳务承包人应在开工前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管理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公司质安部、项目管理人、总共认可后实施,由公司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 劳务承包人应对施工安全条件进行检查,有权停止不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并要求项目部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 由于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的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5、 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大的火灾事故,由劳务队自行负全责,给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

6、 劳务承包人必须负责管理好自己下属人员,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没发生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与劳务对的日常调配

1、 劳务承包人,负责现场劳务队的日常调配。

2、 劳务对指派现场施工员(质检员)配合项目部搞好技术工作,做好班组自检、互检工作。

3、 劳务队应落实管理员一名,负责劳务队工具的领发、保管及日常限额领料并办理手续。

4、 劳务队负责人、现场施工员、专业班组长应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检查、考核工作、周生产例会及班前交底会和班后碰头会,并贯彻落实。

5、 对工期、质量、使用功能有影响的专业班组的选择,劳务队应报项目部审核确认。

6、 材料节约部分,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奖励部门由劳务队和项目部5:5共同分享。

第十七条:工程变更

11.1、施工中发生对原施工内容进行变更,由项目经理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出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承包人按照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相关部分的标高、轴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的附加工作。

17.2 犹豫变更而发生的增减工程量,经计算报酬单项施工项目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不予调整总价。

17.2 因劳务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 承包人若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在项目部材料供应及水电正常的情况下,由于劳务队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劳务队应承担公司的 元的违约金,业主要求提前竣工,应做好经济签证,按实际发生支付赶工措施费(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除外)。

3、 如劳务分包人就本合同的履行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在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之前,应先履行原合同,如劳务分包人拒不履行原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项工程承包人支付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 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质量保准,应无偿返工,维修至合格标准,公司造成损失的,向公司支付总价款10%的违约金。

5、 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维护项目部所有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用品。如造成损失按照损失程度给予赔偿。

6、 项目部做好成本预算和实际发生额,按月或按进度进行考核,未能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由项目部和劳务队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工程承包人持三份,劳务队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篇10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如何有效地降低项目成本,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我们所要考虑的首当其冲的问题。随着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加强对项目的管控、降低施工的成本、防范工程分包风险、在市场开发中保持优势,采用劳务分包尤其重要。劳务分包指劳务单位承担包含人工费、调遣费用、周转材料、小型工机具、消耗材料、现场食宿费用的分包模式。

一、劳务分包资源的建设与积累

根据建筑市场的特点,除门窗安装、防腐保温、防水工程、消防工程等业主指定的分包外,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砌筑工程、模板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等劳务队伍和其他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等专业承包队伍都是项目部所需要的分包资源。根据工程项目的需求,公司逐步建立起包括劳务、物资采购、专业承包、机械设备的《合格供方名录》。严把合格供方的准入、建立跟踪评价和考核机制以保证分包资源的质量。全面推行劳务分包管理首先面临着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劳务分包队伍 的水平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管理的运行好坏。

二、劳务分包的准入与招标

健全招标机构,加强对分包招标的管理。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对工程的资金、

工期、质量、技术、材料价格、暂估价材料等做深入细致的分析,对其进行明确的描述。在确定分包队伍承包价格时应在详细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合理地编制项目成本预算。公司各部门应对工程和劳务分包的招标工作包括项目的分包申请、招标文件编制、分包考察、签订合同的规范要求等起到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能。劳务分包的价格多数采用平米包干价,采用此种方式,劳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也相对简单,重点放在对建筑面积的计算即可,这种方式也方便工程劳务分包招标的价格比较。

三、劳务分包的现场管理

系统地进行计划、控制、核算、考核等一系列的科学管理工作来加强劳务分 包的现场管理。

1、安全管理

项目部制定总的安全管理责任目标,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劳务单位的安全员严格贯彻并执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要求,配合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做好项目安全工作。

2、质量管理

将劳务分包的质量管理纳入到项目总体质量控制体系中去管理。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人员应深入劳务单位,对现场的质量管理进行交底、指导工作,劳务单位 的质量员也应按照总体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服从管理、做好现场质量工作。

3、进度管理

以合同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以业主确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为依据,根据工 艺关系、组织关系、施工资源配置条件等因素合理进行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劳务分包、工程分包的施工内容均加入进度计划的编制范围并且满足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4、人员管理

项目部设置劳资员具体负责分包劳务人员的管理,定期核查劳务用 工的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对劳务管理人员、辅助工人、技术工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评,必须持国家认可的岗位资格证件方可上岗,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用工台账,监督劳务用工单位对工资的发放,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清欠工作。

四、劳务分包的施工材料管理

材料管理是劳务分包管理的重要环节,做好材料管理可以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降低施工成本。

1、编制材料预算、确定采购计划

根据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编制好施工图材料预算,列出各分部分项的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根据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编制好材料采购计划,列出各种材料的采购范围、采购时间。

2、实行限额领料、定期材料盘点

对劳务单位 实行限额领料制,并制定材料使用奖惩制度以加强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对现场材料定期进行盘点,合理使用以节约材料。

3、实行集中采购、签订采购合同

公司物资部门根据各项目的材料采购计划实行集中采购,材料采购招标文件,对材料市场进行调研选择材料质量优良、价格较低的供应商。对供应商的考察需要在生产规模、经营诚信度、产品质量、近期与客户合作的满意度等进行全面的了解,以确定供货商纳入《材料合格供方》中。

4、把关材料进场、做好现场保管

对进场的材料的进货清单、质保文件、检测报告、材料合格证等一一核查。

材料入库应分类保管,材料按施工进度按计划采购、控制库存量。

五、劳务分包的机械设备管理

随着施工机械设备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合理正确、科学有效地使用机械设备能够促进整个工程项目的科学管理,确保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有效地降低成本。

1、定期检查维修,完善管理体制

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为消除一切对机械设备安全不利因素,避免事故发生,以各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对事故的预见。防范和应急能力。建立并完善机械设备管理机构,实行统一规划,专人负责,进行全面的综合管理。努力做到对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全员管理。

2、现场布局合理,管理人员到位

机械设备进场后的合理布局尽量做到一次性布局到位,避免来回搬运。机械设备要尽量远离其他工种作业区及生活区,减少噪声和环境污染及其他影响。机械设备布局要考虑通风和照明情况,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隐患。机械设备要设置所需的管理岗位配备相应 的专业人员专门管理,保证设备正常有序 的运转、防范施工机械的故障和设备对突发事故的处理。

3、制定机械使用方案,配套效率化

施工机械使用方案依据工程量大小、工期决定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以及进出场时间,以达到工程进度与设备使用的协调 一致与有效控制。解决好施工机械内部的合理配套关系,得到机械使用效率最大化。

六、公司对劳务分包的管理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其部门职责及公司规定,对劳务分包进行劳务合格供方 的准入、过程评价及管理,劳务分包合同标准文本的编制,劳务分包控制指导价格的制定,劳务分包招标、预算管理的控制,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工人工资发放的管控以及对劳务分包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上的要求。通过公司的规范管理加强项目部对劳务分包的管控以提高工程项目的品质、降低工程成本,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方向分化,劳务分包则向专业施工分化。因此做好工作项目的劳务分包的管理工作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工作重点。

七、施工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

劳务分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比较好推行公司科技创新产品的使用率,可以将公司以及建筑行业的新技术、新工艺很好地运用在工程项目中。在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新技术、新工艺能够降低人工费、材料费的使用,从而达到降低项目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同时也使公司逐步从劳动密集型企业向科技创新型企业转型,提高了企业在同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结束语

建筑市场经济背景下分工的必然结果是工程劳务分包,今后工程项目更趋向专业化、规范化,总承包向管理方向分化,劳务分包则向专业施工分化。因此做好工作项目的劳务分包的管理工作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工作重点。

参考文献:

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篇11

引言

劳务分包主要用于解决社会劳动力的资源问题。近年来,我国公路建设中因为劳务分包管理而产生的问题不在少数,其中包括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等情况,为行业的正常秩序造成了巨大影响。所以我国相继出台了有关于劳务分包的相关政策,以有效控制并解决这些不良现象。

1劳务分包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1.1没有正确意识

劳务分包管理的理念没有有效落实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其很大原因是国内没有正确认识到分包管理工作的思想,所有实施的管理都是通过治人的方式来拟定的。同时,在整个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施工单位没有重视到分包管理的重要性,仅在成本管理和施工进度上花费精力,导致该环节出现很多问题。

1.2管理职能形式化

管理职能主要分为六个方面:目标、计划、实行、检馈、控制、调整。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很多劳务分包管理只是形式化的存在,没有实际发挥出真正作用,特别是在技术服务和后期保障服务上的欠缺。

1.3劳务分包管理模式不严谨

目前,我国很多施工企业采取的劳务分包管理,主要通过管理人员来进行操作,对于劳务分包队伍全员的管理有所忽视。同时,管理不够严谨,缺乏精细化的管理细则,而且缺乏实际执行力,这些都是普遍的问题。

1.4缺乏规范的劳务用工体系

现阶段,订立分包合同是施工企业最为重视的环节,但却没有有效监控合同的具体实现情况。同时,很多施工人员在进场工作之前并没有签订相应的劳务合同,施工人员缺乏管理,十分随意。这些导致了后期屡次出现拖欠工人工资、随意用工和安全事故纠纷等相关问题。

2劳务分包模式下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措施

2.1入场进行严格把关

引进劳务分包队伍是很重要的环节,而基于公路建设的特殊性,其必须在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查竞标的队伍。同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分包队伍,其中包括:盗用他人资质的;采取挂靠的;经营范围不合格的;没有正常进行营业执照年检的;资质出现造假和涂改的。总之劳务合作队伍必须选择有技术能力、口碑较好且合法的单位。

2.2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目前,企业利润低微是管理者需要面临的问题,所以在实际劳务分包过程中,他们采取“拦标价”的方式来提高自身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劳务分包方利益受到限制,要实现中标只有采取低价竞标的方式,但为了追求利润却在合作过程中采取不良手段,这将直接影响到总承包企业的信誉,更有可能承担更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在劳务分包过程中,双方必须建立在平等合作、互利双赢的关系上。在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定制时,一定要明确权责利,合同界面需要通过实际公路工程来确定并详细建立台账,通过动态跟踪的方式来管理分包范围。基于公路工程可能会在实际建设中出现的变更项目,劳务分包范围需要在双方协商下及时进行调整。

2.3劳务分包管理体系的建立

劳务分包管理体系的健全是保障工程顺利完成的基础,确保管理科学化和规范为。同时,项目管理人员的执行力和个人素质都要不断提高,不能在劳务分包管理中采用被动的心理去管理,而是要主动去加强执行力度,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2.4加强分包劳务人员的管理

2.4.1每个劳务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在确认使用劳务人员之后,需要在登记资料中详细记录人员的个人信息,第一是姓名;第二是身份证号;第三是劳动合同标号;第四是岗位技能证书号等,要对每个劳务人员的实际情况有清晰的掌握,利于施工时的调配工作。同时,施工企业必须遵循合法用工的原则,切实做到维护劳务人员的个人权益并可以通过褒奖制度来提高劳务人员的工作热情。

2.4.2劳务人员的工资结算

在劳务分包管理过程中,结算劳务人员工资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为了有效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分包单位不能对劳务人员的工资进行挪用,可以通过总包单位的形式来进行。当劳务人员正式进入施工场地时,劳务分包单位可以向总包单位劳资部门提供该劳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劳务人员工种;工资标准;银行账号等,利于总包单位结算和发放工资。同时,劳务人员的工资需要结合个人的考勤来进行,再通过分包和总包单位确认后发放工资,为了规避合同风险,可以采取影像等相关资料的留取来避免。

2.5提高劳务分包管理的安全性

在整个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安全是管理者必须重视的内容。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以对劳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比如辨识危险源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等,管理人员需要积极监督并提醒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并定期进行排查和整改,避免出现不稳定因素。施工中的安全需要从每个细节考虑并以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进行考虑,强化劳务分包管理安全制度,通过施工企业成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理念等有效提高劳务分包安全管理。

2.6政府部门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管

劳务公司本身属于合法企业,其是总分包关系中的重要一方,而事故和聚众滋事等不良情况也屡次发生在劳务分包单位。但在通过政府部门进行处理时,劳务分包单位所需承担的责任远远轻于总承包单位,这样导致劳务分包单位并不惧怕产生违规行为,因为最终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是总承包方。所以,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分包劳务单位的管理,通过实际情况来进行惩罚,有利于提高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能起到提高劳务人员个人素质的作用。

2.7劳务分包模式对施工企业成本产生的影响

施工企业获取自身利益是最重要的目的,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有效控制自身成本。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在公路施工工程中,劳务成本仅占16%左右,而工程成本中最大的比例是材料成本,其占据了48%~54%左右,而机械成本占整个施工成本的20%左右。施工企业要有效控制自身成本,可以从劳务管理中进行,其可以采取几种方式:提高劳务工的技术水平和个人素养;进入工程的材料由总包方进行定额发料;科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规划合理的保养机械设备等,其都能为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提供作用。施工企业要节约自身投入成本,很大部分都需要通过劳务作业来实现,比如节约机械和材料成本。所以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会因为劳务分包管理产生直接作用,成本的控制需要建立在劳务分包模式的有效管理基础上。

3结语

综上所诉,本文主要分析了劳务分包模式下存在的常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策略。施工企业成本的管理会因为劳务分包而产生直接影响,明确劳务分包管理细则是很有必要的。同时,施工企业需要在引进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分包合同、管理劳务人员等各个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定期培训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张爱芳.“营改增”模式下对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管理的探索[J].现代经济信息,2016(4).

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篇12

中图分类号: F5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架子队管理的优势

架子队是一种新型劳动用工管理模式。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实现施工企业现场管理层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高效运作,可以避免以包代管,杜绝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等现象。

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对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全面推进的形势下,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有利于施工企业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有利于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是直接、有效的施工生产方式;实行架子队有利于施工企业节约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有效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实践证明是很好的施工生产组织方式。

2 架子队管理现状

铁道部对实行架子队管理非常重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已经认识到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对铁路工程建设的意义。现在建的铁路工程项目基本都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架子队管理的各种管理制度和办法基本建立起来,架子队在铁路建设中的作用正逐步显现出来。

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与以前的分包相比,施工单位管理重心前移,在作业层增加了领工员、工班长两级管理加强安全、质量、进度控制。架子队内部职责分明,做到了安全技术有交底、有措施;安全质量有监控、有检查、有整改,责任有落实、有考核。施工单位的管理理念、管理要求和各种指令能够迅速传达贯彻到作业层,充分发挥了总承包单位的资质等级高、技术力量雄厚、施工经验丰富、管理水平高的优势,特别是在既有线、桥梁、隧道等安全重点工程作用更加明显。

3 架子队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架子队是一种很好的用工模式,但是施工单位在具体推行时,如何根据工程实际组建架子队,缺少架子队的长效管理机制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架子队内部结构不紧密,工班长与流动性大的劳务人员的衔接上存在问题,易造成管理脱节,不能真正发挥架子队的作用。

3.1 施工单位项目部没有组织起精干、适合的架子队,划分架子队的作业范围不合理,降低了架子队的作用

不同施工项目组建架子队的形式、人员构成、施工内容、作业范围的划分各不相同。不同的组建方式会产生不同的管理效果。必须根据工程内容确定组建架子队数量、作业内容和范围等。架子队人员组成和作业范围要有利于工程施工,人员太多不容易管理,人员太少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工效较低。

3.2 架子队技术人员的不足和劳务人员的素质偏低,影响架子队发挥作用

工程项目中例如钻孔桩、桥梁、隧道、无砟轨道、牵引供电、房建等复杂工程,需要大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相互之间的配合衔接。现在施工单位已组建的架子队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人员比较短缺;架子队劳务人员存在技术参差不齐,安全知识薄弱等问题。工程的安全质量与架子队的管理人员和劳务工人的技术、熟练程度是相关的,技术人员不足,指导、监控不到位,技术劳务人员松散、素质偏低,对工程质量、安全的影响很大。施工中经常发生因为架子队的安全、质量问题而更换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既影响安全、质量,也耽误了工期。

3.3 架子队工班长与流动性大、不稳定的劳务人员的衔接存在困难

原来包工队中的劳务人员,他们与包工头约定协作、分工、分配并和其他劳务工组合在一起,已经形成一种平衡关系。现在要打破原来以包工头为主体的利益团体,由架子队的队长、工班长(施工企业的正式人员) 取代包工头直接对劳务人员进行管理、分工、分配和考核。一个工班长可能面对几十人的劳务人员,许多施工内容和劳动报酬无法用计件的方式分配到每个人。如果没有相配套的措施、办法,工班长管理起来是很困难的,这样在工班长和劳务人员间可能存在脱节现象,不能有效组织起能完成工程任务,保证安全、质量的架子队。

例如在铁路建设工程中,钢筋加工、安装模板、桩基施工等,都是由许多劳务人员、很多的工种共同合作来完成的,每个单项都是有很多分工协作的小团体组成,小团体内的每个人的分工、劳动强度不同,技能和安全要求也不同,所以每个人的分配也不一样,很难由工班长具体到人,并且工班长还承担着安全质量的检查、监控的重任。

3.4 施工企业与劳务公司联系脱节带来人员管理上的困难

施工企业的劳务人员基本来自于劳务公司,但两者之间缺少劳务人员输送和培训的长效机制。现在大规模铁路建设需要大量的劳务人员,施工企业很难通过劳务公司签到足够多的劳务人员,特别是具有铁路建设施工经验和一技之长素质相对较高的技术劳务工,对即将开工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控制带来很大影响。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项目部只是根据需要临时组织劳务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劳务企业基本没有参与劳务人员的培训。

4 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架子队作为施工单位直接从事施工生产,承担确保安全、质量、进度的重任,架子队的组建、作业内容的划分和架子队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作业层的技术工人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十分重要。

4.1 架子队的组建和作业范围划分的探讨

要根据项目大小、专业划分、难易程度合理组建架子队,架子队组织形式以混合型和劳务型为主。技术含量高的作业,组建混合型架子队;劳动密集型的作业,组建劳务型架子队。架子队人员规模按专业组建,对于专业性比较强、安全要求高的施工必须组建专业性强的架子队。要以小而精的专业化队伍为主要方向,建议组建桥梁钻孔桩、隧道、钢筋、混凝土、土石方、防护工程等专业化架子队。每个架子队的人数控制在30-120人左右。为满足现场生产、管理和监控的需要,公司和项目部可视具体情况为架子队配置机械管理人员、机修工、机械操作工、试验工、测量工等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组成混合型架子队,增强架子队的综合施工能力,进一步发挥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和监控的优势。

长大标段的综合项目,比较适合按区段划分架子队的模式,桥梁、路基、无砟轨道板铺设等变化不大的专业都可以按照段划分,隧道按照洞口或整座隧道划分,制梁、制板按照单个场地划分,桥梁铺架一般设置 1-2 个铺架队。大型站房等比较集中的单位工程更适合按工序、部位、阶段来划分。每个架子队下设工区,负责区段内各专业施工内容的具体实施。每个工区根据施工的内容,可以再按段、按作业内容、或按工种分成几个工班来完成。组建的架子队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是不断变化的,要有一个整体的全面的安排。有些架子队是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的,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很多单项工程、专项工程的架子队需不断调整变化,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说明架子队的组建情况和按工程进度架子队的更新情况。

4.2 施工企业建立架子队长效管理机制,对于素质较高的架子队应保持人员在本单位的长期稳定性

(1)对于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不足,施工企业可以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架子队锻炼,积极招聘技校、职高毕业生,通过在架子队中理论学习和到管理岗位上实践锻炼,挑选一批能够胜任架子队管理岗位和技术要求的优秀人员充实到骨干人员中去。既满足了施工需要,也锻炼培养了一批人才。

(2)施工企业成立具有独立法人的劳务公司,解决长期劳务来源问题。施工企业成立自己的劳务公司,便于施工企业和劳务公司及时沟通和合作。劳务公司根据中标情况和所需的劳务人员的情况,专门到较大的劳务输出基地,有目的有计划吸收劳务人员,并按照“定点培养、定向输送、学用结合、合作共赢”的原则向施工企业输送合格的劳务人员,解决劳务人员的来源问题。劳务公司建立劳务人员档案,记录劳务人员的年龄、工种、技术等级、特长、个人业绩、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组成劳务人员的资源储备库,根据施工企业的具体作业内容、技术特点及时输出需用的劳务人员,对施工企业比较有利。

(3)提高劳务人员的素质,优化架子队劳务人员的结构,逐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随着铁路大规模的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劳务人员参与到铁路的大建设中来。劳务公司可以根据劳务人员的工种、技术等级进行有的放矢的基础培训并将培训情况登记在个人档案里,不断提高劳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培训的过程中可以组建小的单项作业小组等合作团体,加强劳务人员的团体协作,这样有利于施工组织。劳务公司、施工企业对于愿意长期为企业服务的较好的劳务人员,可以给予业绩、技术、安全方面的积累,提高他们的薪酬和福利待遇,采取加底薪、优先选用等方式让有技术的人能安心长期干下去。对于劳务人员中技术熟练、现场经验丰富、整体素质都很高,并且可以带领劳务人员作业的,由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和长远发展的需要,考虑与其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充实到架子队工班长中去。这样有便于劳务人员的社会劳动保险的连续缴纳,对建设、施工、劳务公司、劳务人员都是有利的。

(4)施工企业树立品牌架子队意识。在深化架子队管理,推进铁路建设项目的过程中,施工企业内部须加大树立品牌架子队的激励机制,特别是参与铁路建设项目中关键、控制性工程的架子队,加大品牌架子队的建设和投入,让更多有技术、懂管理的高素质人员充实到架子队中,做大做强架子队。鼓励对外投标打出关键性工程的架子队品牌优势,争取在铁路建设招标和信用评价等方面取得领先优势。

4.3 在架子队管理中采取灵活的劳务承包方式,加强安全、质量控制,增加工班长与劳务工的衔接,增强架子队的整体性和战斗力

架子队许多技术熟练、现场经验丰富、整体素质都很高,自己可以带领劳务人员作业的人员,在施工单位的架子队管理层与作业层衔接增加了一个结合层,这样便于架子队的安全、技术要求能够有效地传递和执行,加强了施工现场的控制,同时减轻了工班长的压力,可以腾出较多的时间加大巡查、检查的力度。这样施工企业就形成了项目部管理人才,架子队安全技术管控人员,技术劳务人员,普通劳务工四级的“金字塔”式结构,对执行工程安全、质量的各项标准和要求起到逐级落实作用,必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目标的实现形成良性循环。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劳务承包型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适用于大多数工程项目。劳务承包可分为专业劳务承包和工序劳务承包两大类,承包人员主要是架子队结合层的人员,如桩基钻孔施工(包括桥梁孔桩、CFG桩等)、沟槽施工、附属工程、土石方、材料运输等。隧道、桥涵工程不得采用总体劳务承包,可采用分工序劳务承包。在劳务承包中,架子队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的检查监控。架子队对作业班组应实行计件工资或内部承包清算,提高工作质量和生产效率,并监管劳务承包人向劳务人员发放工资情况,彻底解决劳务人员的欠薪问题。

5 结束语

施工企业通过建立架子队的长效管理机制,企业内部形成专业齐全、技术过硬、稳定成熟的架子队,在工程施工中合理运用架子队管理模式,加强架子队劳务承包的管理,加大架子队管理人员与劳务人员的衔接,有利于安全、质量、工期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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