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的本质合集12篇

时间:2024-03-11 11:49:48

公共管理的本质

公共管理的本质篇1

一、对“共同利益”的概念辨析

“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两者在词源上有很大的“相似性”。通常所说的“共同利益”有两个词与其相对应,即common interest和generalinterest。按《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common在被解释为“共有的、共同做的、共同受到的”时,是指“两个人或更多人,或者是团体、的绝大多数人所享有的东西,所做的事情,或是属于他们的东西、对他们有的东西”。而general则被解释为“普遍的、全面的”,此时它指“影响所有人或绝大多数人(的事物)”。(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页、第612页。)

可见,“共同利益”首先是指“多数人”的利益。“多数人”可能是指两个人、少数几个人、绝大多数人甚至是所有人。他们都可能从“共同利益”中获益或受其影响。这是共同利益的相对普遍性。

同时,“共同利益”是被“共享的、共有的、共同承担的、或者是共同受到影响的”。它与共同的立场、共同的行动相关。它不局限于某个单个的个体,不可能也不应该为其所独有。这是共同利益的不可分割性。

通常,共同利益可以指代共同体利益,或是利益关系的产物。我们将分别阐述这两种指代关系。

(一)共同利益与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是个宽泛的概念。一个组织、一个社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或是整个人类社会,都可以分别看作是共同体。作为现实的载体,这些不同层次的共同体都存在着自身的利益,因而可以分别被看作是利益共同体。在对这些利益共同体进行考察时,可以采取几种视角:一是以单个的利益共同体为单元,其共同利益的属性;二是以不同层次利益共同体的相对关系为单元,分析共同利益的相对性。

1.共同体的规模与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是由相关成员组成的。其成员数量的多少,影响着共同体利益的。既然共同体利益不局限于某个或某些特定成员,它就应该是绝大多数成员或者是所有成员共同的利益诉求。共同体规模越小,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简单、越狭窄;共同体规模越大,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复杂、越广泛。但无论如何,共同体利益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这是由利益需求“总量”和利益差异程度所决定的。

最为主要的是,共同体规模制约着共同体利益的认可和确认。在共同体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利益聚合比较容易实现;或者说共同利益容易被认可和确认。随着共同体规模的不断增大,利益的差别性和多样性使得共同利益的“形成”越来越困难,因此也只能在形式上用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来代表共同体利益。这在实践中存在困境:“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中原则是否忽略甚至是侵犯了少数人的利益?

通常认为,不管采取怎样的表达机制,共同体利益在形式上的“一致性”并不能抹杀其实质上的“普遍性”或“差异性”。如果少数人的利益被忽略或侵犯了,他们就会游离于共同体之外,共同体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共同体总要采取一些救助弱势群体的措施。其背后的逻辑是:这些少数人的“共同利益”虽然在形式上没有得到确认,但在实际上应该得到实现。就是说,共同体利益并不以大多数人主观的确认和认可为限度,它还包括一些客观的、在特定时期内没有得到确认和认可的利益。

比如,人们在和平时期可能并不会感受到共同体安全的重要性;一旦共同体安全受到威胁时,任何成员都不可能否认共同体安全乃是最大的共同体利益。再比如,在追求共同体利益的过程中,共同体赖以生存的环境可能被“无意”地破坏了,此前似乎没有人意识到“外生的”自然环境也是共同体利益;当共同体的受到自然环境的惩罚或威胁时,保护自然环境就会理所当然地成为共同体利益。可见,形式上的共同体利益并不能抹杀那些客观的、具有普遍影响力的潜在共同利益。

这表明,共同体利益并不否认差异性和客观性,它既包括形式上的“共同利益”,也包括客观的“普遍利益”。

2.共同体的性质与共同体利益

以上,我们只是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探讨了共同体利益。事实上,除了规模之外,共同体的性质也是共同体利益的重要因素。比如,对于组织这类利益共同体来说,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区分为“公共的”或是“私人的”。这近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显然,两者都具有各自的共同利益,但因为性质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其共同体利益也有所不同。这正如斯托克斯所说,“‘公共’与‘私营’之间的根本区别并不是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区别,而是追求公共利益与追求私人所得之间的区别”(注:David Mathasen: New Public Management and Its Critics,International Public Management Journal,Volume 2,Numberl,1999.)。

在这里,政府被看作是代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部门。这种传统的看法受到了公共选择的挑战。公共选择学派认为,政府也是有自身利益的,因而并不见得能够代表公共利益。事实上,这种冲突可以用共同体利益来解释。布坎南等人所说的“政府的自身利益”近似于政府这个公共组织的共同体利益,而斯托克斯所说的“公共利益”乃是这个共同体的利益。传统观点认为,这两种共同体的利益根本一致;而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两者可能相分离。可见,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等同于公共利益,这取决于共同体利益的指向。

3.共同体的层次与共同体利益

既然共同体及其组成部分都可以看作是利益实体,那么就应该考虑到不同层次共同体及其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纵向一体化的角度而言,人类社会这个最大的共同体是由若干层次的次级共同体按一定规则组成的。高一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制约着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两者之间也可能存在某种形式的冲突。比如,我们可以把人类社会看成是由国家组成的共同体,国家本身也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共同体。基于国家利益,一些国家在的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这是对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威胁;同样,一些核大国发展核力量形成核威慑也是对人类社会安全与和平的挑战。这是国家利益与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冲突。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其他形式的国家间合作,则是协调国家间利益关系、维护人类社会“共同体利益”的措施。

这种逻辑同样适用于对国家、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关系的。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政府部门、地方政府都不能被看作是纯粹的利益共同体,但它们在形式上具有利益共同体的某些特征。如果将国家看作是最大的利益共同体,那么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分别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利益共同体。我们通常所说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在这里都可以理解为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它们是其成员的“共同利益”,在各自的范围内也都有相当的合理性。但它们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并不少见。这种冲突再次表明:不同层级共同体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国家利益显然是高于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

上述分析表明,共同体利益首先是共同利益,它是共同体成员利益的综合。随着共同体规模的扩大和层级的提升,共同利益聚合的过程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同时,在探讨共同体利益是否是共同利益时,必须选定合理的参照系、辨别其适用范围。因为低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高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

(二)作为利益关系产物的共同利益

在探讨共同体利益时,实际上是从静态意义来理解共同利益的。除此之外,共同利益也表达了利益主体横向的利益关系。通常认为,“由于利益自我性和社会性的作用,任何利益关系中都包含着三种利益,即利益关系两个原构利益主体的利益及其相互结成的共同利益”。确切地说,共同利益乃是“利益关系中的第三种利益”(注:王浦劬:《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0、61页。)。对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地引伸:

1.共同利益的本质属性

如果我们承认利益的普遍性以及利益驱动假设的话,那么就同样应该承认利益关系的普遍性。也就是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可能会发生潜在的或现实的利益关系。但在利益关系形成的过程中,由于“原构利益主体”的性质不同,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质。两个公共机构基于公共目的而产生的利益关系及共同利益,显然与两个私营部门基于私人目的产生的利益及其共同利益有所不同。换言之,不同利益关系产生了不同的共同利益。这些共同利益可能具有私人的性质,也可能具有公共的性质。

2.共同利益的动态变化性

尽管利益关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按照上述逻辑,如果利益关系发生变化,那么其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会随之变化。从这一意义上说,共同利益也具有动态变化性,而且在变化过程中其主体也将有所调整。这使得共同利益本身也是一个难以完全把握的概念。如果仅仅是共同利益的内容发生变化,那么共同利益的公共性或私人性就不会变化;如果两者同时发生变化,那就意味着利益关系本身发生了变化。显然,两个私营机构为垄断市场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与基于合作性地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意味着共同利益作为利益关系的产物,可能在其动态变化过程中改变其公共的或私人的属性。

由此可见,共同利益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难以分辨,这取决于作为共同利益基础的利益关系的本质属性及其动态变化性。或者说,不能仅仅从概念上将共同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尽管公共利益也具有共同利益的某些属性。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呢?

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

从上文的中可以看出,“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公共利益”(注:陈庆云:“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初探”,载于《行政管理》,2000年第8期,第37页。),尽管二者之间具有某种特殊的联系。要揭示两者之间的关系,还需要对“公共利益(publicinterest)”作出概念上的界定。

(一)公共利益的内涵

按照《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public意味着“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或者是“为公众的、公用的、公共的(尤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提供的)”。(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96页。)在这里,公众是一个集合名词,公众组成的群体可以看作是共同体。因此公共利益首先与共同体利益相关。不过这个由单个公众以一定方式组成的共同体,与由单个个体组成的私人性质的共同体存在实质性差别。前已述及,共同体的性质和价值取向决定了共同体利益的性质。基于这种认识,公众组成的共同体已经包含着公共性而不是私人性的内涵。

其次,公共利益意为“公众的或与公众有关的”,它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这也决定了公共管理转向公众立场是合情合理的)。不过,公众利益并不能代替公共利益。因为公众利益既有纯私人性质的,也有公共性质的;公众除了消费公共物品之外;还大量地消费私人物品。反之,公共利益则应该代表公众利益,否则它就失去了依托而成为一个纯粹抽象的概念。

再次,公共利益与中央或地方政府的供给相关。这是由政府的公共特性所决定的。尽管在公共选择学派看来,政府也具有自利性,但谁都无法否认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这一方面,往往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即因为政府是代表者和维护者,而认为公共利益只能由政府来维护、增进和分配。这排除了政府以外主体的补充作用。事实上,西方国家大量出现的志愿性团体、社区自治,以及“治理(govenance)”概念的提出都表明:“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提供者”(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报告》,中国财政出版社,1997年版,第4页。);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参与也同样可以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

(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

作为共同体利益和公众利益,公共利益是一个与私人利益相对应的范畴。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往往被当成一种价值取向、当成一个抽象的或虚幻的概念。以公共利益为本位或是以私人利益为本位,并没有告诉人们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它只阐明了利益的指向性。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利益也具有一些基本的属性。

1.公共利益的客观性

公共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叠加,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个人基于利益关系而产生的共同利益。不管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公共利益都是客观的,尤其是那些外生于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这些利益客观地着共同体整体的生存和,尽管它们可能并没有被共同体成员明确地意识到。

2.公共利益的共享性

既然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既然它影响着共同体所有成员或绝大多数成员,那么它就应该具有社会共享性。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第一,所谓社会性是指公共利益的相对普遍性或非特定性,即它不是特定的、部分人的利益。第二,所谓共享性既是指“共有性”,也是指“共同受益性”。并且这种受益不一定表现为直接的、明显的“正受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事实上也是对公众利益的潜在威胁。

以上两种特性都是从抽象的意义上来讲的,但公共利益并不是完全虚幻的概念。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是公共利益主要的现实的物质表现形式。一般认为,“公共物品是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货物。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使用者不能被排斥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财政出版社,1997年版,第26页。)如果将非排他性看作是源于产权而派生出的特性的话,那么,它在形式上保证了公共物品“共有”的性质。而非竞争性则从实际上保证了公共物品可以是“共同受益”的。这决定了公共物品是公共利益的物质表现形式;进而,公共物品的现实性决定了公共利益也是现实的而非抽象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共物品的这种特征往往被误解,即公共物品往往被理解为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不能否认这样的公共物品的确存在,但不能借此认为所有的公共物品都应该具有这种特征。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事实上是通过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物品来实现的。

从纵向上来说,我们可以根据共同体利益的层次性来界定公共物品的层次性:(1)全球性或国际性公共物品:世界和平、一种可持续的全球环境、一个统一的世界商品及服务市场和基本知识,都是国际公共物品的例子。(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页。)(2)全国性公共物品:提供宪法、等制度安排,国家安全和防务,发展初等,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跨地区的公共设施(比如道路),都是全国性公共物品。(3)地方性公共物品:地方基础设施(比如城市道路)、垃圾处理、街道照明、警察保安等都属于地方性公共物品。(4)社区性公共物品:社区绿化与环境、社区治安、社区基础设施等乃是社区性公共物品。

从横向上来说,同一层次的公共物品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1)基础性的公共物品,主要是指基础设施一类的公共工程。(2)管制性的公共物品,指宪法、法律等制度安排以及国家安全或地方治安。(3)保障性公共物品,比如社会保障、疾病防治。(4)服务性公共物品,比如公共、医疗卫生保健等服务性公共项目。

由此可见,公共物品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实际上代表着公共利益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就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现实的概念了。这是公共管理探讨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从而确保公共利益的有效增进和公平分配的基础。

三、公共利益:公共管理的本质

从上述对公共利益本质属性的阐释中可以看出,既然公共利益具有共享性,既然它具有相对普遍的力,那么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和分配就应当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正如本文开头提到的那样,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传统观点基本上秉持着管理者的立场,即以政府公共管理作为核心对象。这对于探讨政府这个最大的管理主体如何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是大有稗益的。不过,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却力图改变这种立场,顾客取向和结果取向并不仅仅是政府公共价值观念转型的目标,它也蕴含着公共文化转型的核心。同时,市场化供给机制的引入似乎并没有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府身上——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甚至是公民个人或公民团体的参与同样能够带来有效的产出和更高的绩效水平。因此,转向公众立场有相当的合理性和现实基础。

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公共利益是现实的。它表现为公众对公共物品的多层次、多样化、整体性的利益需求。这些需求与公众个人对私人物品的需求相区别。后者可以通过在市场中进行自由选择、自主决定而得到实现;而前者则需要集体行动、有组织的供给方式才能得到满足。毫无疑问,政府是最大的、有组织的供给主体,这由政府传统的公共责任所决定。但仅仅有公共责任并不能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政府的能力和绩效状况是最终的决定性因素。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是对传统政府和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批判的焦点在于政府组织的低效率并不能有效满足公众的需求。即使对这一相对普遍的现实忽略不计,也应当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基于这两大前提,必然要求寻求政府以外的社会力量。从西方七十年代以来的公共行政改革实践来看,基本上都倾向于放手让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参与公共物品的供给。改革的成功经验都贯穿着“政府不必是唯一提供者”的多元化主体信念。这一信念应当这样理解:

第一,政府的有限能力决定了它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建立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性伙伴关系是必然的理性选择,也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公共利益的组织基础。

第二,政府虽然不必是唯一的提供者,但政府的某些传统责任和职能是不能放弃的,而且某些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也就是说,主张多元化供给并不能全盘否认政府的作用。政府毕竟是最核心的公共管理主体。

第三,这一信念意味着政府不必直接提供某些公共物品,它可能通过有效的、激励性的制度安排来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参与供给,也可能通过集体购买的方式满足公众的需求。这样,政府既不必在力所不及的情况下直接提供公共物品,也能够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

公共管理的本质篇2

一、对“共同利益”的概念辨析

“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两者在词源上有很大的“相似性”。通常所说的“共同利益”有两个英文词与其相对应,即common interest和generalinterest。按《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common在被解释为“共有的、共同做的、共同受到的”时,是指“两个人或更多人,或者是团体、社会的绝大多数人所享有的东西,所做的事情,或是属于他们的东西、对他们有影响的东西”。而general则被解释为“普遍的、全面的”,此时它指“影响所有人或绝大多数人(的事物)”。(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页、第612页。)

可见,“共同利益”首先是指“多数人”的利益。“多数人”可能是指两个人、少数几个人、绝大多数人甚至是所有人。他们都可能从“共同利益”中获益或受其影响。这是共同利益的相对普遍性。

同时,“共同利益”是被“共享的、共有的、共同承担的、或者是共同受到影响的”。它与共同的立场、共同的行动相关。它不局限于某个单个的个体,不可能也不应该为其所独有。这是共同利益的不可分割性。

通常,共同利益可以指代共同体利益,或是利益关系的产物。我们将分别阐述这两种指代关系。

(一)共同利益与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是个宽泛的概念。一个组织、一个社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或是整个人类社会,都可以分别看作是共同体。作为现实的载体,这些不同层次的共同体都存在着自身的利益,因而可以分别被看作是利益共同体。在对这些利益共同体进行考察时,可以采取几种视角:一是以单个的利益共同体为单元,分析其共同利益的属性;二是以不同层次利益共同体的相对关系为单元,分析共同利益的相对性。

1.共同体的规模与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是由相关成员组成的。其成员数量的多少,影响着共同体利益的内容。既然共同体利益不局限于某个或某些特定成员,它就应该是绝大多数成员或者是所有成员共同的利益诉求。共同体规模越小,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简单、越狭窄;共同体规模越大,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复杂、越广泛。但无论如何,共同体利益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这是由利益需求“总量”和利益差异程度所决定的。

最为主要的是,共同体规模制约着共同体利益的认可和确认。在共同体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利益聚合比较容易实现;或者说共同利益容易被认可和确认。随着共同体规模的不断增大,利益的差别性和多样性使得共同利益的“形成”越来越困难,因此也只能在形式上用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来代表共同体利益。这在实践中存在困境:“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中原则是否忽略甚至是侵犯了少数人的利益?

通常认为,不管采取怎样的表达机制,共同体利益在形式上的“一致性”并不能抹杀其实质上的“普遍性”或“差异性”。如果少数人的利益被忽略或侵犯了,他们就会游离于共同体之外,共同体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共同体总要采取一些救助弱势群体的措施。其背后的逻辑是:这些少数人的“共同利益”虽然在形式上没有得到确认,但在实际上应该得到实现。就是说,共同体利益并不以大多数人主观的确认和认可为限度,它还包括一些客观的、在特定时期内没有得到确认和认可的利益。

比如,人们在和平时期可能并不会感受到共同体安全的重要性;一旦共同体安全受到威胁时,任何成员都不可能否认共同体安全乃是最大的共同体利益。再比如,在追求共同体利益的过程中,共同体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可能被“无意”地破坏了,此前似乎没有人意识到“外生的”自然环境也是共同体利益;当共同体的发展受到自然环境的惩罚或威胁时,保护自然环境就会理所当然地成为共同体利益。可见,形式上的共同体利益并不能抹杀那些客观的、具有普遍影响力的潜在共同利益。

这表明,共同体利益并不否认差异性和客观性,它既包括形式上的“共同利益”,也包括客观的“普遍利益”。

2.共同体的性质与共同体利益

以上,我们只是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探讨了共同体利益。事实上,除了规模之外,共同体的性质也是影响共同体利益的重要因素。比如,对于组织这类利益共同体来说,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区分为“公共的”或是“私人的”。这近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显然,两者都具有各自的共同利益,但因为性质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其共同体利益也有所不同。这正如斯托克斯所说,“‘公共’与‘私营’之间的根本区别并不是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区别,而是追求公共利益与追求私人所得之间的区别”(注:david mathasen: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 and its critics,international public management journal,volume 2,numberl,1999.)。

在这里,政府被看作是代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部门。这种传统的看法受到了公共选择理论的挑战。公共选择学派认为,政府也是有自身利益的,因而并不见得能够代表公共利益。事实上,这种冲突可以用共同体利益来解释。布坎南等人所说的“政府的自身利益”近似于政府这个公共组织的共同体利益,而斯托克斯所说的“公共利益”乃是社会这个共同体的利益。传统观点认为,这两种共同体的利益根本一致;而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两者可能相分离。可见,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等同于公共利益,这取决于共同体利益的指向。

3.共同体的层次与共同体利益

既然共同体及其组成部分都可以看作是利益实体,那么就应该考虑到不同层次共同体及其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纵向一体化的角度而言,人类社会这个最大的共同体是由若干层次的次级共同体按一定规则组成的。高一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制约着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两者之间也可能存在某种形式的冲突。比如,我们可以把人类社会看成是由国家组成的共同体,国家本身也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共同体。基于国家利益,一些国家在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这是对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威胁;同样,一些核大国发展核力量形成核威慑也是对人类社会安全与和平的挑战。这是国家利益与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冲突。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其他形式的国家间合作,则是协调国家间利益关系、维护人类社会“共同体利益”的措施。

这种逻辑同样适用于对国家、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关系的分析。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政府部门、地方政府都不能被看作是纯粹的利益共同体,但它们在形式上具有利益共同体的某些特征。如果将国家看作是最大的利益共同体,那么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分别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利益共同体。我们通常所说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在这里都可以理解为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它们是其成员的“共同利益”,在各自的范围内也都有相当的合理性。但它们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并不少见。这种冲突再次表明:不同层级共同体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国家利益显然是高于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

上述分析表明,共同体利益首先是共同利益,它是共同体成员利益的综合。随着共同体规模的扩大和层级的提升,共同利益聚合的过程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同时,在探讨共同体利益是否是共同利益时,必须选定合理的参照系、辨别其适用范围。因为低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高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

(二)作为利益关系产物的共同利益

在探讨共同体利益时,实际上是从静态意义来理解共同利益的。除此之外,共同利益也表达了利益主体横向的利益关系。通常认为,“由于利益自我性和社会性的作用,任何利益关系中都包含着三种利益内容,即利益关系两个原构利益主体的利益及其相互结成的共同利益”。确切地说,共同利益乃是“利益关系中的第三种利益”(注: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0、61页。)。对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地引伸:

1.共同利益的本质属性

如果我们承认利益的普遍性以及利益驱动假设的话,那么就同样应该承认利益关系的普遍性。也就是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可能会发生潜在的或现实的利益关系。但在利益关系形成的过程中,由于“原构利益主体”的性质不同,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质。两个公共机构基于公共目的而产生的利益关系及共同利益,显然与两个私营部门基于私人目的产生的利益及其共同利益有所不同。换言之,不同利益关系产生了不同的共同利益。这些共同利益可能具有私人的性质,也可能具有公共的性质。

2.共同利益的动态变化性

尽管利益关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按照上述逻辑,如果利益关系发生变化,那么其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会随之变化。从这一意义上说,共同利益也具有动态变化性,而且在变化过程中其主体内容也将有所调整。这使得共同利益本身也是一个难以完全把握的概念。如果仅仅是共同利益的内容发生变化,那么共同利益的公共性或私人性就不会变化;如果两者同时发生变化,那就意味着利益关系本身发生了变化。显然,两个私营机构为垄断市场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与基于合作性地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意味着共同利益作为利益关系的产物,可能在其动态变化过程中改变其公共的或私人的属性。

由此可见,共同利益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难以分辨,这取决于作为共同利益基础的利益关系的本质属性及其动态变化性。或者说,不能仅仅从概念上将共同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尽管公共利益也具有共同利益的某些属性。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呢?

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

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公共利益”(注:陈庆云:“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初探”,载于《中国行政管理》,2000年第8期,第37页。),尽管二者之间具有某种特殊的联系。要揭示两者之间的关系,还需要对“公共利益(publicinterest)”作出概念上的界定。

(一)公共利益的内涵

按照《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public意味着“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或者是“为公众的、公用的、公共的(尤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提供的)”。(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96页。)在这里,公众是一个集合名词,公众组成的群体可以看作是共同体。因此公共利益首先与共同体利益相关。不过这个由单个公众以一定方式组成的共同体,与由单个个体组成的私人性质的共同体存在实质性差别。前已述及,共同体的性质和价值取向决定了共同体利益的性质。基于这种认识,公众组成的共同体已经包含着公共性而不是私人性的内涵。

其次,公共利益意为“公众的或与公众有关的”,它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这也决定了现代公共管理转向公众立场是合情合理的)。不过,公众利益并不能代替公共利益。因为公众利益既有纯私人性质的,也有公共性质的;公众除了消费公共物品之外;还大量地消费私人物品。反之,公共利益则应该代表公众利益,否则它就失去了依托而成为一个纯粹抽象的概念。

再次,公共利益与中央或地方政府的供给相关。这是由政府的公共特性所决定的。尽管在公共选择学派看来,政府也具有自利性,但谁都无法否认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这一方面,往往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即因为政府是代表者和维护者,而认为公共利益只能由政府来维护、增进和分配。这排除了政府以外社会主体的补充作用。事实上,西方国家大量出现的志愿性团体、社区自治,以及“治理(govenance)”概念的提出都表明:“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提供者”(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4页。);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参与也同样可以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

(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

作为共同体利益和公众利益,公共利益是一个与私人利益相对应的范畴。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往往被当成一种价值取向、当成一个抽象的或虚幻的概念。以公共利益为本位或是以私人利益为本位,并没有告诉人们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内容,它只阐明了利益的指向性。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利益也具有一些基本的属性。

1.公共利益的客观性

公共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叠加,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个人基于利益关系而产生的共同利益。不管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公共利益都是客观的,尤其是那些外生于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这些利益客观地影响着共同体整体的生存和发展,尽管它们可能并没有被共同体成员明确地意识到。

2.公共利益的社会共享性

既然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既然它影响着共同体所有成员或绝大多数成员,那么它就应该具有社会共享性。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第一,所谓社会性是指公共利益的相对普遍性或非特定性,即它不是特定的、部分人的利益。第二,所谓共享性既是指“共有性”,也是指“共同受益性”。并且这种受益不一定表现为直接的、明显的“正受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事实上也是对公众利益的潜在威胁。

以上两种特性都是从抽象的意义上来讲的,但公共利益并不是完全虚幻的概念。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是公共利益主要的现实的物质表现形式。一般认为,“公共物品是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货物。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使用者不能被排斥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26页。)如果将非排他性看作是源于产权而派生出的特性的话,那么,它在形式上保证了公共物品“共有”的性质。而非竞争性则从实际上保证了公共物品可以是“共同受益”的。这决定了公共物品是公共利益的物质表现形式;进而,公共物品的现实性决定了公共利益也是现实的而非抽象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共物品的这种特征往往被误解,即公共物品往往被理解为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不能否认这样的公共物品的确存在,但不能借此认为所有的公共物品都应该具有这种特征。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事实上是通过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物品来实现的。

从纵向上来说,我们可以根据共同体利益的层次性来界定公共物品的层次性:(1)全球性或国际性公共物品:世界和平、一种可持续的全球环境、一个统一的世界商品及服务市场和基本知识,都是国际公共物品的例子。(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页。)(2)全国性公共物品:提供宪法、法律等制度安排,国家安全和防务,发展初等教育,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跨地区的公共设施(比如道路),都是全国性公共物品。(3)地方性公共物品:地方基础设施(比如城市道路)、垃圾处理、街道照明、警察保安等都属于地方性公共物品。(4)社区性公共物品:社区绿化与环境、社区治安、社区基础设施等乃是社区性公共物品。

从横向上来说,同一层次的公共物品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1)基础性的公共物品,主要是指基础设施一类的公共工程。(2)管制性的公共物品,指宪法、法律等制度安排以及国家安全或地方治安。(3)保障性公共物品,比如社会保障、疾病防治。(4)服务性公共物品,比如公共交通、医疗卫生保健等服务性公共项目。

由此可见,公共物品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实际上代表着公共利益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就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现实的概念了。这是现代公共管理探讨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从而确保公共利益的有效增进和公平分配的基础。

三、公共利益: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从上述对公共利益本质属性的阐释中可以看出,既然公共利益具有社会共享性,既然它具有相对普遍的影响力,那么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和分配就应当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正如本文开头提到的那样,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传统观点基本上秉持着管理者的立场,即以政府公共管理作为核心研究对象。这对于探讨政府这个最大的管理主体如何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是大有稗益的。不过,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却力图改变这种立场,顾客取向和结果取向并不仅仅是政府公共价值观念转型的目标,它也蕴含着公共文化转型的核心内容。同时,市场化供给机制的引入似乎并没有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府身上——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甚至是公民个人或公民团体的参与同样能够带来有效的产出和更高的绩效水平。因此,转向公众立场有相当的合理性和现实基础。

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公共利益是现实的。它表现为公众对公共物品的多层次、多样化、整体性的利益需求。这些需求与公众个人对私人物品的需求相区别。后者可以通过在市场中进行自由选择、自主决定而得到实现;而前者则需要集体行动、有组织的供给方式才能得到满足。毫无疑问,政府是最大的、有组织的供给主体,这由政府传统的公共责任所决定。但仅仅有公共责任并不能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政府的能力和绩效状况是最终的决定性因素。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是对传统政府理论和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批判的焦点在于政府组织的低效率并不能有效满足公众的需求。即使对这一相对普遍的现实忽略不计,也应当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基于这两大前提,必然要求寻求政府以外的社会力量。从西方七十年代以来的公共行政改革实践来看,基本上都倾向于放手让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参与公共物品的供给。改革的成功经验都贯穿着“政府不必是唯一提供者”的多元化主体信念。这一信念应当这样理解:

第一,政府的有限能力决定了它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建立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性伙伴关系是必然的理性选择,也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公共利益的组织基础。

第二,政府虽然不必是唯一的提供者,但政府的某些传统责任和职能是不能放弃的,而且某些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也就是说,主张多元化供给并不能全盘否认政府的作用。政府毕竟是最核心的公共管理主体。

第三,这一信念意味着政府不必直接提供某些公共物品,它可能通过有效的、激励性的制度安排来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参与供给,也可能通过集体购买的方式满足公众的需求。这样,政府既不必在力所不及的情况下直接提供公共物品,也能够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

公共管理的本质篇3

关键词:公平正义;制度;质量管理;基本公共服务

一.公平正义是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应有之意

(一)公平正义的内涵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指出“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1]。罗尔斯认为,“公平即正义”“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2],并提出了差异原则和机会平等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①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②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3]这个原则着重于解决分配平等问题,以来保障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的利益。后来罗尔斯强调社会的制度安排应当优先考虑社会底层最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以便使该社会制度安排产生最有利于社会最不利者的实际效果,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普遍的社会公平正义。[4]我们认为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正义是以维护公共利益为根本目的,通过合理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逐渐缩小地区、城乡和人群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公平正义与制度的关系分析

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5]他形指出制度是一种“游戏规则”,目的在于规范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并指出制度是由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组成。我们认为制度是社会的游戏规则,是规范和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总和。

1、公平正义是制度设计的根本依据。制度设计的目的在于规范人们的行为,保证社会良序运转。社会中无数不同利益的个体之间的利益冲突需要一种合适的制度来分配,以维护社会稳定。此外制度的设计要准确把握公平正义在不同时期和不同领域的涵义。

2、制度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制度规定了社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的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6]制度赋予社会成员基本社会权利,这就能保障他们拥有基本平等的发展起点。制度能够引导社会价值取向。制度通过制定公平正义的社会游戏规则,奖励规范行为,惩罚违规行为。制度整合人们的心理,形成共同的价值观,使公平正义价值观深入人心。制度能有效地分配社会资源。首先,制度对现有社会资源初次分配,保障社会成员公平发展起点。其次,对创造社会财富的过程中的资源再分配,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正义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内容,然而,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公正现状不容乐观,存在严重不公平问题,我们必须建立公正的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二.基于公平正义的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20世纪80年代末,质量管理引入公共部门,用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并成为公共管理趋势。ISO认为质量管理是“组织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活动”[7]。

(一)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管理原则

1、以公众为导向。公平正义的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管理以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为归依。政府部门要鼓励公众表达利益需求,了切实维护公众利益。根据罗尔斯的差别原则,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重要的内容,应首先考虑弱势群体的服务需求。

2.全员参与。罗尔斯的公平原则中,机会平等原则优先于差别原则,原因在于政治领域的权利是实现公民在经济领域利益的基础。参与权是公众基本公共服务利益需求得到满足的重要条件,为人们提供平等发展机会。政府部门须保障公众参与权,鼓励公众参与。另外,各级人员是组织之本,要重视领导作用,鼓励全体人员参与。

3.明确职责与权限。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的公正性,体现其在质量管理活动中明确合理的职责与权限划分。划分职责与权限也就是分配质量管理活动的权利与义务,根据管理需要,合理规定质量管理中的职责,同时,还要明确各个员工的职责和权限。

4.持续改进。持续改进是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政府部门面临的环境比较复杂,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信息沟通不畅,得到不同的服务质量结果或与质量目标存在偏差。所以,必须对质量结果进行改进,保证服务的公平性。此外,要根据变化的服务需求,不断改进质量管理标准。

(二)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管理总体规划设计

(1).统一思想,培训宣传

服务部门全体员工,尤其是领导者,要对质量管理理论有明确认识,遵循公平正义的质量管理原则。领导者要起到模范作用,深刻领会质量管理精髓。全体员工学习先进质量管理理论与方法,与实际工作联系起来。

(2).收集需求信息,制定质量方针目标

收集公众需求信息,了解公众需求,是制定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管理方案的前提。因此,政府部门须加强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了解社会底层公众的需求。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的制定,要以公平正义思想为指导。质量管理方针以公平正义质量管理原则为基础。质量目标的制定以质量方针为依据,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1.确定服务实现过程,明确职责

政府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公共服务所需全部过程,以及过程之间的相互关系,根据具体职责配备相应资源。同时,根据标准对各个过程进行监督、评价和分析,以保证服务结果符合标准。最后,根据评价和分析的结果对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结果进行持续改进。

2.基本公共服务实现的具体安排

在我国,政府部门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公共服务实现经过以下过程:(1)政府部门分析公众需求,评估服务能力,制定总的方针目标,对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总体布局;授权下级,配备活动所需资源;(2)具体公共服务部门,如社会保障部门、医疗卫生部门,根据政府部门的总体布局,对本领域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规划;(3)具体服务单位,如医院、学校等,执行本领域服务任务;(4)一线员工依标准,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如医生、老师等向公众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3.基本公共服务的监督与评估

政府部门虽是基本公共服务的监督和评价主体,但政府部门也需拓展参与渠道,鼓励公众参与。通过内外结合的监督评估方式,保证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性。社会公众监督可通过社会群众组织和政府部门设立的反馈机构,实现监督。提高公务信息的透明度,是确保社会公众监督效果的前提。在政府部门内部建立服务监督机构,保证它的相对独立性。评估应以公众满意度为首要内容,注重对公众公平感的调查,调查可通过问卷调查、与公众直接沟通等方式进行。

4.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必须要以群众需求为客观依据。按照统一标准,提供公平的基本公共服务。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也要相应提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持续改进,要本着全员参与原则。首先,必须重视领导的作用。领导者要树立质量改进的意识,提供相应的资源。其次,必须提高下级人员的参与积极性。(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35

[2][英]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核心概念[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167.

[3][6][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48-61.

公共管理的本质篇4

公共管理研究通常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管理者的立场和公众的立场。站在管理者的立场上,公共管理研究主要关注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公共部门,如何才能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管理。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公共管理研究主要关注“公民怎样才能从政府那里得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注:Howard Frant:Useful to Whom?Public Management Research,Social Science,and the Standpoint Problem,International Public Management Journal,Volume 2,Number 2,1999,p.324.)。显然,这两种立场都没有脱离公共利益这个核心问题:前者以“公共部门如何实现和服务于公共利益”为焦点;后者以“公共利益是怎样被实现的”为焦点。进一步对比可以发现,前一种主张所说的公共利益多半是抽象的,而后一种主张则意指现实的公共利益,它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 事实上,研究公共利益时有两个关键问题不容回避。第一,公共利益是抽象的(虚幻的)还是现实的(具体的)?第二,公共利益与共同利益完全一致吗?围绕这两个问题,本文将在区分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概念差别的基础上,界定公共利益的本质内涵;进而力图阐明公共利益乃是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一、对“共同利益”的概念辨析 “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两者在词源上有很大的“相似性”。通常所说的“共同利益”有两个英文词与其相对应,即common interest和generalinterest。按《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common在被解释为“共有的、共同做的、共同受到的”时,是指“两个人或更多人,或者是团体、社会的绝大多数人所享有的东西,所做的事情,或是属于他们的东西、对他们有影响的东西”。而general则被解释为“普遍的、全面的”,此时它指“影响所有人或绝大多数人(的事物)”。(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页、第612页。) 可见,“共同利益”首先是指“多数人”的利益。“多数人”可能是指两个人、少数几个人、绝大多数人甚至是所有人。他们都可能从“共同利益”中获益或受其影响。这是共同利益的相对普遍性。 同时,“共同利益”是被“共享的、共有的、共同承担的、或者是共同受到影响的”。它与共同的立场、共同的行动相关。它不局限于某个单个的个体,不可能也不应该为其所独有。这是共同利益的不可分割性。 通常,共同利益可以指代共同体利益,或是利益关系的产物。我们将分别阐述这两种指代关系。 (一)共同利益与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是个宽泛的概念。一个组织、一个社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或是整个人类社会,都可以分别看作是共同体。作为现实的载体,这些不同层次的共同体都存在着自身的利益,因而可以分别被看作是利益共同体。在对这些利益共同体进行考察时,可以采取几种视角:一是以单个的利益共同体为单元,分析其共同利益的属性;二是以不同层次利益共同体的相对关系为单元,分析共同利益的相对性。 1.共同体的规模与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是由相关成员组成的。其成员数量的多少,影响着共同体利益的内容。既然共同体利益不局限于某个或某些特定成员,它就应该是绝大多数成员或者是所有成员共同的利益诉求。共同体规模越小,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简单、越狭窄;共同体规模越大,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复杂、越广泛。但无论如何,共同体利益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这是由利益需求“总量”和利益差异程度所决定的。 最为主要的是,共同体规模制约着共同体利益的认可和确认。在共同体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利益聚合比较

公共管理的本质篇5

二、公共管理的本质特征

公共管理的本质特征主要体现在它的公共性、管理本质的服务性和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性。下面笔者分别介绍这几个本质特征的内涵及其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

(一)公共性

公共管理内的公共性,其含义主要涵盖两个层次:第一,利益取向方面。公共管理是不能只作为某一特定群体与阶层的意志实现工具的,它必须要肩负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以实现全体大众人民的整体利益为首要。并且,公共性的宣示能够明确的表明,公共管理是一种能够实现与维护公共利益的一种方式;第二,公共参与性。公共管理的实行主体是大众,也就是说其中包括涵盖政府,同时还有公民与其他组织在内。现代的政治理念所昭示的政府合法性的基础是公共性,政府所实行的一切权利也都是公共权力,所以,公共性是公共权力的特征。这种权力只能用来提供与维护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它不能成为实现某一阶层与群体利益的工具,政府也没有权力用它去剥削社会成员,更没有权力用它去维护自身的一己私欲。所以,合法的现代政府一定是具备秉持与坚守公共精神的,并会运用这种公共精神去规制着其的运行过程。

(二)服务性

在研讨公共管理服务性之时,非常有必须要再次审视一番其的概念。由现代意义去看,管理应该是什么?其实人们可以通过不同的视角去观察疏解它:(1)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中的一切活动,由最初的确立目标到最后的绩效评估,所有的一切活动都可以称之为决策。(2)管理就是服务。政府的协商、调控、强制、约束、指导活动,都是为实现政府目标而进行的措施,所以它是一种服务。其他组织管理也是如此。(3)管理就是协调。管理需要化解矛盾与冲突,需要协调所有万事万物间的一切矛盾与冲突,需要通过协调管理去创建和谐且有效率的运行体例,然后由这种运作体例去实现已经确立成型的目标。

(三)合作共治性

合作共治性是公共管理尊崇的治理理念,这个特点意味着,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治理的职责并不是单方面的,而是社会各界包括公民和政府相互配合,共同来承担的。这种思想极富创新性,在公共事务管理历史过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种管理理念之所以会横空出世,原因在于人们看到了市场自发调节存在的局限性,而政府的宏观调控措施也不是尽善尽美的。靠市场单方面的调节,只能对资源配置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反之,仅仅依靠政府和政策,资源最优配置也是无望实现的。所以,治理思想不畏国家与政府权威,宣示社会唯一中心权力不是政府。治理思想明确表示:政府在面对与解决社会与经济问题的时候,因为受制于外部与内部客观条件,所以无法做到全知全能事事一肩挑,所以,这就造成了另外一种局面——去找寻且发挥其他资源的作用去弥补政府功能的不足,而这种资源则是民间与公共组织的可以当做权力主体的力量。

三、公共管理的时代性:公共管理何以成为当代全球关注的焦点

全球各个国家对公共管理与其变革的关注均是比较热切的。但是,这种局面并不是各个国家的政治家们与学者们在官邸与书斋以心智谋略演化而来的,而是人类社会现实生活发展的需求是造就的现象。其涵盖全方面意义的全球化发展,此中包括社会、文化、经济、政治,以致全球众多国家自上世纪中期至今一直面临的均是有着一定相似度的问题,只是问题严重程度有所不一而已。随着社会中不可治理性问题的频发,现代民主化进程发展,技术革命与知识经济的发展等问题的凸显,这些问题都以时不我与的紧迫态势步步紧逼各国,要求公共管理在管理效率、理念、方式等方面能够推陈出新。

技术与经济的发展大幅度的推动着全球化的发展,全球化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方面。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已而得到相应配置与重新配置;国际间的合作与对话协商频次均有大幅增长;传播优势强的文化的渗透性与扩展性已得到增长。全球化问题早在上世纪中期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逼近人们。全球化发展也是自那时而逐渐进步的,政治与经济发展也愈加强劲。如果通过经济活动去观望全球化会发现,全球化涵盖经济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不管是从原材料到人力资源的转移,还是从金融到收入分配或者是市场营销,它们都是在一个全球化的模式上相互依存。上世纪中期到至今所凸显的种种问题证实,民族经济的整体性已在被全球化经济的发展所侵蚀,民族经济的自主权甚至也遭到了相当大程度的侵蚀,这种情况明确的证实:全球内没有一个国家是可以在不对国际信息深思熟虑且不找寻国际合作的前提条件下,去做出与本国经济发展战略与政策相关的任何决定的。

公共管理的本质篇6

公共资源管理行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型产业,公共资源单位的持续发展依赖于公共资源管理经济效益的稳定增长,不断保障公共资源管理行业的平稳发展,同时能够保障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因此,需要重视公共资源管理经济效益的提升,确保公共资源管理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经济安全问题

部分资源管理人员的整体技术管理水平越来越低,其作为单位管理的组织者,承担着保持单位发展的责任,需要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思想,但是部分管理人员常常不遵守规范,影响了经济管理安全[1]。此外,部分管理人员由于自身的经济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缺乏遵纪守则的意识,容易引发经济问题。对于资源交易中心此类单位而言,其经济安全管理涉及的内容有很多,包括各种安全设施的管理以及工作人员行为操作规范管理等方面,这些环节都可能对管理安全造成影响,部分单位为了节省管理成本,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管理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要依靠先进、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理念,通过增加安全投入,包括企业自身管理以及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利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规划、协调与控制,从而保障管理的效率。

2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济管理效益的策略

2.1加强公共资源管理环节的经济管理

通过加强经济安全管理,有助于保障公共资源管理现场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需要根据管理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措施,并通过对管理现场环境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与分析,从而制定科学的规章制度,用来管理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同时,要加强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将发生的原因和解决措施记录下来;加强单位成本检查,避免出现影响公共资源经济管理质量的问题。潜在风险存在于管理过程中的任何环节,经济安全事故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出现在管理现场,在没有充足预警和准备的前提下,很可能引发较大的事故。因此,在正式管理前,需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准备。

2.2加强管理现场的质量管理

在现场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单位应当遵守质量第一的原则,并制定科学的质量控制体系,质量控制体系能够保障质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助于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单位应当加紧与公共资源经济管理方、监督方的联系,并签署一个三方协议,由三方共同对经济管理质量进行监督与控制,从而保障公共资源管理整体发展效益,确保公共资源管理建设的科学性。若管理过程中出现变动,需要请示上级部门,经批准后才可进行进一步发展。管理结束之后,三方应当遵守各自的职责,对公共资源管理质量进行检验,避免管理质量引起其他经济问题[2]。

2.3加强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是公共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因此需要做好公共资源管理成本的检验工作。在管理之前,需要由专业人员对公共资源管理成本的质量进行检查,制定出一套详细的有关经济问题的管理措施与管理体系,技术人员要记录公共资源管理成本的使用情况。做好公共资源管理成本的质量检验工作是为了避免管理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管理制度引起的经济问题。对于单位而言,成本的管理是有效加强经济管理的重要举措,成本价格控制也是公共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用有限的资金购买最高性价比的公共资源管理成本是公共资源管理单位有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在成本采购以前,应当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只有充分了解成本的市场价格和质量,才能够根据公共资源管理的质量要求选择相应的公共资源管理成本,从而提高成本采购的科学性,保障公共资源管理的建设质量。此外,管理现场需要做好成本的保管与存放,管理人员要合理摆放各种成本,避免成本的性能受到影响。部分单位采购人员为了谋取私利,以次充好,导致单位的经济效益受到影响。因此,需要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道德和职业素质,加强成本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2.4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与意识

管理人员受到自身专业水平的影响,容易出现不合理操作,从而导致管理质量受到影响以及安全事故的出现。因此,单位需要加强管理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从而保障管理质量。同时,也需要加强安全教育,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从而规范管理人员自身的行为。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管理方案的实施主要是由管理人员实现的,对于一些高难度管理任务,普通管理人员不能自己随意进行操作,需要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示和引导下进行操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管理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技术在管理环节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教育,通过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能够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同时能够提高管理人员对潜在风险的观察力。

2.5做好管理验收工作

经济管理实际上也是体制管理,经济管理的验收工作本质上说是成本管理的一种类型,验收工作关系到公共资源管理的发展效益。验收涵盖企业开支验收,验收工作是经济管理与审核的重要内容,涵盖技术指标验收以及实际自身设备采购验收等多个方面。公共资源管理单位在正式管理前需要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包括管理技术和管理质量者两方面,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周期、所使用的成本、技术标准与质量、管理流程等方面,务必要按照管理交底中的规范进行操作,明确各方面职责,并且要重视管理监督工作,当管理团队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操作时,需要立即纠正,从而确保管理质量,减少质量问题的出现。管理完成之后,委托方需要组织相关单位对管理质量进行评价,一般由项目公共资源管理师以及第三方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之后才能够投入使用。

3结束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增强,我国人民的生活质量也不断提升,推动了公共资源管理行业的发展。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先机,需要不断提升单位的经济效益,从而保障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文章主要针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济效益提升方法展开分析。公共资源管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公共资源管理,涉及到的工作多、管理周期长、受到自然环境以及国家政策的影响,虽然近些年来我国公共资源管理相关的研究不断增加,但是仍有许多问题对于其发展造成了限制,因此要针对公共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公共管理的本质篇7

公共管理是针对政府管理缺陷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其提倡管理目标的“公共性”以及对公共权力履行公共职能的科学监督制约。从本质上而言,公共管理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公共管理创新则是对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创新。若公共管理创新可以与经济高质增长持续协同变化,则可以驱动不同级别公共部门转化自身职能,树立高层次服务意识,助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因此,探究公共管理创新、经济高质增长的持续协同变化路径非常必要。

二、公共管理创新与经济增长质量的内涵及共性

(一)公共管理创新公共管理是以公共利益维护为目标,以公共组织(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为主体的一种管理行为。公共管理创新主要指对接公共利益需求,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删减、修订、完善。在经济高速率增长的背景下,我国已经构建了一套较为齐全的公共管理制度,为特定时期社会的稳定变化、经济水平的高速增长提供了制度支持。但是,在我国经济增长模式不断转变的进程中,以往制度已经无法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此时,就需要以特定部门为对象,强化改革,改造缺陷模块,废止效率极其低下部分,促进公共管理制度建设与我国基本国情相一致。

(二)经济增长质量当前,国内外学术界并没有对经济增长质量的概念做出恰当的定义。这一概念最早由苏联经济学家提出,其立足效率视角,强调经济增长阶段不仅需要保证产品数量的增加,而且需要保证产品质量、生产效率的同步提升。而部分学者认为,经济增长质量特指与经济发展具有一定联系的因素的提升、发展,比如宗教、政治、社会环境等。即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追求社会秩序的改善及利益的均衡分配、教育水平的提升、人民生活环境的优化。从本质上而言,“质量”是经济增长质量的核心要素,需要从环境、社会等诸多视角考察伴随经济增长而来的优、劣之处。

(三)共性联系一方面,强化推进公共管理创新是提升经济增长质量的必要保障。在公共管理创新过程中,调节社会各群体间利益关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管理行为均体现了经济增长质量的需求。特别是在我国现有经济模式中,单纯依靠市场自主调节无法达到经济高质增长的目的,只有以政府为主体,从宏观层面进行调节控制,才可以保证经济的高质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公共管理制度的建设,可以保障资源的恰当科学配置,规范市场环境,满足集约化经济发展需求。同时“社会公平、公共利益维护”是公共管理创新追求的主要目标,这也是经济增长质量追求的核心主旨。另一方面,经济高质增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公共管理创新提供驱动力。因现有经济发展模式存在片面追求法发展效率倾向,导致经济增长质量、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偏于低下,阻滞了社会公共管理创新的顺利进行。而经济发展主体具有较为突出的多元化特征,不同利益群体所追求的效益也存在较大差异,各方利益体之间陆续形成了竞争与合作交织的复杂关系。而通过经济高质增长,可以形成基本稳定的市场秩序,各市场主体也会自发约束自身行为,降低公共管理创新阻力。

三、公共管理创新与经济增长质量持续协同变化的阻力

(一)公共管理理念滞后公共管理理念主要指公共管理主体在开展公共事务管理、公共产品提供阶段所遵循的价值取向、思想方针,可以促使主体主动约束自身行为。但是在当前公共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滞后理念。比如,“唯GDP论”。GDP(国内生产总值)是国家经济状况的最佳衡量指标,唯GDP论则是指将经济发展简单看作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在唯GDP论的影响下,地方政府普遍以社会区域发展失衡、产业失衡、贫困失衡为代价,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虽然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但是也给经济增长质量提出了较大的难题。

(二)公共管理主体固有缺陷公共管理主体特指为追求公共利益服务的人员,不仅包括政府的司法、立法、行政部门,而且包括非营利部门。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决定了其在公共管理创新中占据的核心地位。但是,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管理创新存在固有缺陷。比如,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深度转型时期,收入分配恶化、产业结构失衡、生态环境退化等各领域矛盾逐渐凸显,当前公共管理主体仍然较为单一,“行政命令”仍然为主要管理模式,无法满足公共利益需求,影响了公共管理创新、经济增长质量的持续协同变化。

(三)公共管理体制僵化落后公共管理体制是多元化管理机构以及其形成的公共事务管理责任、公共事务管理方式方法网络,是公共管理目标实现、效率提升的保障。通过对当前我国公共管理体制运行现状进行分析可知,现行公共管理体制大量借鉴官僚制组织体系中的从上到下等级制,强调上级对下级的命令、下级对上级的服从。与此同时,公共管理体制中政府供给、实际需求也存在错位倾向,即被管理者处于劣势地位,无法自主选择管理者所提供的服务,进而引发社会福利分配失衡、生态环境恶化等经济低质增长情况。

四、公共管理创新与经济增长质量的持续协同变化的路径

(一)转变公共管理理念公共管理理念创新是公共管理创新、经济增长质量持续协同变化的内在动力因素,也是经济高质增长的必然要素。在经济高质增长这一目标引导下,公共管理理念应朝着“推动社会经济系统全方位转型”方向变革。在“推动社会经济系统全方位转型”这一方向下,公共管理部门应利用“以人为本”的理念代替“以物为本”的理念。即以人的实质自由(个人按照自身意愿生活)为核心,将人的全面发展、人的价值实现作为公共管理菊花目标,切实满足人们享有真实、自由发展的需求。在摒弃单纯追求物质性公共产品这一管理理念后,公共管理部门应利用质量发展观代替数量发展观。即在将物质产品的总量增长作为判定经济增长要素的基础上,从经济总量的拓展视角入手,设置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增长质量、社会均衡发展等若干创新型管理目标。同时利用服务性协商方式代替权力机制下命令方式。主动为公民提供高质量服务,逐次推动公共管理创新向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经济高质增长方向迈进。

(二)延伸公共管理参与主体鉴于公共管理活动需要依赖一定个体、组织开展,个体、组织的创新汇集成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创新。因此,在当代市场经济体系中非政治性公共事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应逐步推动社会公共管理核心由政治目标向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这一目标转化。与此同时,政府单独湿湿的公共管理组织结构也需要变革为以政府为核心的不同类别公共组织协同合作的组织结构,深层次落实社会公共治理理念。在社会公共治理理念落实初期,需要将公共管理供给主体延伸至非政府组织部门。此时,政府管理主体主要负责宏观经济性事务、国家政治性事务、部分社会性事务,而非政府公共管理组织则负责其他社会性事务。通过第三方部门、公民性组织的参与,可以节约整个社会基础资源交易、公共产品供给成本,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在公共管理供给主体多元化延伸的基础上,可以将社会利益、要求作为职能实现体系,进行政府统治职能的严格限制。即将社会变量作为政府权利、结构、运作模式的决定因素,通过非政府协助、人民共管、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最大限度优化社会治理资源。

公共管理的本质篇8

关键词:

地方高校;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在国家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中,公共管理类专业旨在为政府和非政府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和行政机构培养宽口径、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共管理人才。我们将其学科下设的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和城市管理等专业统称为公共管理类专业。目前该类专业在我国普通本科教育专业设置中已经普遍化,这服务于高校或院系扩张的目标,也迎合了政府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态势。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政府改革日益推进,地方愈加重视社会服务,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新的服务领域出现,需要培养更多的社会管理人才。但是从公共管理类本科毕业生尤其是地方高校学生的就业状况来看,与其他专业相比就业竞争力较弱,就业难度较大。这一方面是由于目前离“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还比较遥远,且受传统人才需求观念的影响,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就业空间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体现了地方高校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需求契合度差,需要进一步提升地方高校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一、公共管理类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影响因素

“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形成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1],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受到人才培养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影响。张德江[2]认为教学中心地位、教师的教学投入、学生学习自、学生学习状态、教学模式、多媒体教学、德育教学等是高校普遍存在的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因素。冯国境[3]等发现学生更加关注授课教师的语言表达能力、与学生沟通能力、课堂气氛营造、形象气质和普通话标准程度等因素,希望从所选课程中提升逻辑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等,更关注老师的教学内容是否与实践、生活以及社会动态结合,授课过程是否能够提供新知识、师生共同讨论,教师的备课内容是否丰富等。借鉴他人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研究,根据地方高校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生的特殊需求,本文认为影响地方高校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整体氛围和资源条件

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整体环境,其整体氛围影响学生对学习、就业甚至价值观的看法。不同学校办学理念和整体成长氛围不同,一些学校整体学习氛围浓厚,图书馆、教室平时座无虚席,一些学校图书馆教室空空荡荡,考试抄袭作弊严重。不同气氛环境中成长的学生,学习态度、人生价值观存在差异。前者勤奋求实,后者认为为达到个人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学校资源条件为学生提供各种实践锻炼的平台。表达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创新思考能力以及实践操作能力等对公共管理类学生非常重要,这些能力可以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养成。学校的各种社团、假期实践活动等为公共管理类学生参与校园社会、处理校园公共事务,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供了平台。

(二)教师的素质能力和教学投入意愿

专业教学人员是直接与学生互动的主体,其综合素质、知识储备能力、公共管理实践能力等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过程和结果。公共管理类专业要求培养的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处理综合管理实务的技能,而且要具备正直、公平等公共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也为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师提出了较高要求,教师本身要具备公共管理的基本精神素养,以德育人、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同时公共管理专业性质要求从事教学活动的教师属于“双师型”教师,既要掌握扎实专业理论知识,又要具备社会管理的实践经验。很多地方院校公共管理类教师群体以青年教师为主,青年教师本身专业积累不够,且一毕业就进入高校教书,实践经验缺失,这直接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另一方面,高校普遍存在对教学投入意愿不足的现象。高校对专职教师的考核尤其是职称评审更加重学术成果,职称晋升直接与教师的工资待遇、学术地位挂钩,教师薪资与申请项目挂钩。在教学和科研存在冲突,且科研会给教师带来更高收益的情况下,教师会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科学研究中,而忽视教学环节。

(三)学生基本素质和需求

首先,学生的基本素质影响着人才培养质量,学生本来的基本素质体现在生源质量上。笔者所在的学校属于西部地方院校,其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属于弱势专业,在近几年发展过程中,生源质量逐渐下降,这直接影响了教学环节的质量。由于学生文化积累本身较差或属于调剂生,对于学习缺乏兴趣,上课注意力不高,沉默寡言、不善于思考。这给教师课堂教学造成了很大的障碍,教师精心设置的很多互动、启发性的教学无法实施,教学效果差。其次,学生的需求偏差影响教学质量,一些学生对高等教育的期待与高等教育的目的存在偏差。由于公共管理类专业门槛低,少部分学生选择公共管理专业是“混得文凭”,而不是将获得知识积累和能力提升,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共管理者作为其目标。这直接影响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自身成长。

(四)人才培养目标

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基本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设置。目前我国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过于模糊、宽泛,缺乏个性。大部分高校公共管理类专业都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为培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高级应用管理人才,这种人才培养定位方式缺乏个性。同时目前很多高校对于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中的“应用型”缺乏足够理解,将应用型人才培养等同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忽视对学生公共管理理论知识水平的提升,片面注重应用性。

(五)课程体系设置

课程学习是学生积累专业知识的基本途径,因此课程体系设置情况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满意程度,也反映了培养人才能否迎合社会需求。首先,公共管理类专业具有学科交叉性,理论知识涉及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统计学等。体现在课程设置中,公共管理类专业需要涉及各类相关基础学科,这很容易导致课程设置宽泛,学生感觉什么都学,但什么都没学到。其次,公共管理类课程还涉及到理论课和实践课比例设置。公共管理类专业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包括专业理论知识积累和学生管理实践能力提升方面。虽然目前对公共管理类专业应用性人才培养定位已经形成基本共识,但是从现实看,公共管理类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不足。林强等[4]的调查研究显示,学生对“课程安排对实践能力的提升”不满意度比较高。由此可见,课程设置重理论轻实践普遍存在。而这种课程设置方式使教师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方面表现不足,进而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及应用型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提升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途径

(一)准确定位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类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定位是: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境、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5]。很多高校以此作为其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模板,这种方式不适应社会需求的发展趋势和本校专业培养特色。根据对公共管理类本科毕业生的调查,学生口头沟通、判断与决策等实践能力较差,掌握的基本能力低于工作岗位的平均要求。因此要坚持将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作为公共管理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的基本,加强学生培养过程中职业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其次,很多学校将公共管理人才定位为行政、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才。但是从就业来看,直接进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系统就业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另有其他学生选择到企业工作或继续深造。因此,公共管理类专业培养人才的输出道路并不是唯一的,要坚持“多元化”“多维型”的培养目标。这要求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培养,同时为学生提供多种选修机会,为“多维型”人才培养提供基础和发展条件。再次,根据专业性质,公共管理人才要拥有公平、公正等公共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要求,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培养的人才必须是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二)提升与优化教师综合素质

1.提升教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素质

古语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一个合格的教师不仅仅传授学业知识,还要培养学生的人格品质,在学生的情感、价值观上对学生进行影响和引导。因此渊博的学术知识和良好的品行对高校教师缺一不可。教师的自私自利可能传递给学生的是为达到目可以不择手段,教师上课经常不准点会影响学生形成无视规则、自由散漫的生活态度。因此,作为教师必须要有比较高尚的人品、远大的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尤其是公共管理类专业培养的人才今后大部分可能从事各种公共管理岗位,还需要有较强的责任感以及公正平等公共精神。因此,在本科教育阶段,要注重公共管理价值观的培养。而这种价值观的培养不能依靠理论知识的讲解,而需要教师言传身教,并在平时的教学交流、生活交流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

2.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教师教学能力直接影响学生专业技能的提升和适应社会需求的程度,因此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师教学能力是关键。首先,要建立帮扶机制,提升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目前公共管理类专业很多教师毕业于非师范院校,其在专业素质上有一定优势,但是在具体教学能力和技能方面有欠缺,比如语言表达能力、多媒体综合应用、教学内容安排等方面。这些能力需要长期培养才能形成,而教师本身可能很难意识到相关问题。因此可以建立帮扶机制,采取老教师一对一对青年教师进行具体教学指导,以及学院邀请教学经验丰富者对青年教师进行教案编写、多媒体应用、授课技巧、仪态仪表等方面的培训。通过这些措施使得青年教师尽快提升教学技能,进入成熟的教学角色。其次,加强对专业教师实践技能的培养。很多公共管理类教师一毕业进入高校教书,缺少公共管理实践经验,自然在教学过程中很难满足学生对于实践技能提升的要求。因此,必须要提高专业教师实践技能,培养“双师型”教师。在教师招聘时,侧重选择在公共部门、企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与政府单位、企事业单位合作,教师和各单位管理工作者互相兼职、互相学习,通过这种平台,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同时引进具有丰富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兼职,提升教师队伍的实践教学能力。

(三)改革和创新课程教学

1.合理优化课程体系

首先要避免课程设置过于宽泛的问题。在国家规定核心专业课程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优势和社会及学生的需要,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更换,专业必修课及选修课集中在某几个专业方向,从而在应用型人才的基础上为学生进一步深造增加选择。其次,要注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比重。实践教学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有着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学生动手能力、应用能力以及创新思维的激发需要实践教学环节予以支撑[6]。实践教学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在专业课程课时中增加实验课程的比重,笔者所在学校近年来根据专业特点,在多门课程中增加了实践课时环节,受到学生广泛欢迎,强化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实践教学不仅仅体现在课程中的实验课时,还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增加实践能力,如通过教学基地实习、毕业实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科研训练、竞赛活动等。

2.改革传统教学方式

教师要积极探索多种教学方式,在传统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发展互动式、体验式教学,采取翻转课堂、室外调查等教学模式,引导学生参与角色扮演、主题辩论、项目研讨等。通过这类灵活参与性的教学方式提升学生的主动性、自信心、语言表达、综合应用和思维创新等能力。

(四)拓展教学平台

通过正常教学安排的理论和实践教学能够给学生提供理论知识学习及应用分析的机会,但是现实问题往往比课堂案例问题更为复杂。因此,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人才创新应用能力的培养需要学校及学院拓展更为广阔的教学实践平台。第一,与地方政府、城市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共建教学实习基地。通过多种实习基地的建设,增加学生顶岗锻炼的机会,使学生更有机会面对实际管理问题,提升理论知识的应用水平和分析决策能力。第二,拓展科学研究平台,鼓励学生主持参与各类项目。一方面教师要引导学生参与教师承接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课题,另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学生申请学校和社会各类科研项目。通过参与和主持课题项目提升学生思维创新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第三,拓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平台,提升学生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校内外的各种社会实践往往是大学生参与社会管理、培养组织管理能力的重要平台,企事业单位在招聘的时候也往往看重学生的学生工作及社会实践经历。因此,学院要鼓励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社团管理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暑寒期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大学生竞赛活动,给学生提供各种兼职体验机会。通过多种社会实践平台,提供学生参与社会、参与管理,提升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机会。

作者:韩娜娜 朱颖 单位: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贾海基,傅勇.高等教育质量观与大众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J].评价与管理,2006,4:33-36.

[2]张德江.人才培养质量的影响因素与对策探析[J].中国大学教学,2012,2:11-13.

[3]冯国境,郦水清,徐秀琦,等.影响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质量因素的探析[J].浙江理工大学学报,2011,6:968-975.

公共管理的本质篇9

二、公共利益的概念和本质

顾名思义,公共利益的受益者是公民群众,区别于以谋求个人目的为出发点的个人利益。公共利益体现公民民意,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尽管国家体制不竟相同,公共利益在任何一个民主法治国家都是社会公众认同的存在。“公共”是公共利益的性质和价值取向,体现了利益受益的主体是公众而非个人;“利益”是公共利益追求的目标。公共利益的内容包含范围较广,利益对象、利益内容、处理方式相对复杂多样。狭隘的理解,利益就是需求,但是公共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总和,也就是说公共利益不同于公众利益,因为公众利益包含较多个人利益成分,公共利益在一定情况需要牺牲个人利益。例如公共安全、环境卫生、公共广场的使用、公共器材的使用等,都是公共管理活动的体现,公共利益具有非排他性,即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任何人都能谋求公共利益和享受公共利益带来的权利。公共利益的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个政府政策的改进,公共利益的内容也会随之改变,公共利益受益主体不会改变。我们往往认为政府是公共利益的唯一或最大授予者,这是政府特性决定,但认识是片面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组织,尤其是志愿者组织和公益组织的大量涌现,就说明了政府已不再是公共利益上的唯一提供者和维护者,在维护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公民和非政府组织同样可以参与公共管理。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的冲突

(一)公共管理主体单一化及管理内容笼统化

公共管理应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衡量一切公共管理活动是否行之有效的标杆。在大多数国家,政府是最大权力的象征,是公共利益的最大授予者和最强维护者。但如若政府的承担过多公共事宜,就会出现两种情况:公共管理主体定位单一,管理内容过于笼统。前者是由于政府的权威形象在公众心中根深蒂固,实现共同利益或出现与公共利益利益相悖的事件,全权由政府来解决,忽视民众力量,导致政府压力过大,以至于公共管理活动的开展和公共利益追求的结果与民众最初的期望又落差,甚至会产生以公共管理部门或个人为追求个人利益额忽视公共利益的现象。后者则是因为管理主体(政府)的单一化,公共管理的内容就容易笼统化,比如公共资源的垄断性、公共财产的使用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由于管理主体单一而超负荷“运作”使得公共管理本身具有的公开性和公平性以及最大利益的本质体现被忽视,公众参加公共管理的积极性降低,都会加剧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的冲突。

(二)公共管理决策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

公共管理的本质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达到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所以公共管理活动的开展,需要各项政策法规的支撑,而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要最大程度体现公众利益。近年来,我国的公共管理政策体现出很大的滞后性,比如房价问题,政府作为公共资产管理人,却在调控房价问题上屡屡达不到民众期望,房价过快增长和“房姐”现象的出现,公共政策仅起到了事后调节的作用,总得来说就是政府政策在公共管理事项中的决策具有滞后性,政策缺乏预见性和及时性,从而有效性降低,出现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不平衡。公共管理决策的民主性体现在公众是否获得公共利益所带来的权利。在公共管理部门,管理者往往会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之间迟疑,索引公共管理者政策的制定需听取公众意见,增加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公开性,政策的制定随公众利益的需求及时改进,缩小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四、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的联系

(一)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本质体现

从两者的概念上看,公共管理政策制定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公共”的含义就是公众共同拥有,所以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及一切公共管理部门,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就要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把虚幻抽象的公共利益变得具体实际。利益的获取驱使人在追求其的过程中制定行之有效的规则,当利益的拥有者范围扩大,就要公众遵守一定的规则,进而从个人利益发展成为公共利益,从个人的行为准则转变成公共准则的遵守,公共管理政策应运而生。因此公共管理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必须与公共利益相符,否则就失去两者特有的“公共”的本质。

公共管理的本质篇10

公共资源管理行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型产业,公共资源单位的持续发展依赖于公共资源管理经济效益的稳定增长,不断保障公共资源管理行业的平稳发展,同时能够保障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因此,需要重视公共资源管理经济效益的提升,确保公共资源管理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经济安全问题

部分资源管理人员的整体技术管理水平越来越低,其作为单位管理的组织者,承担着保持单位发展的责任,需要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思想,但是部分管理人员常常不遵守规范,影响了经济管理安全[1]。此外,部分管理人员由于自身的经济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缺乏遵纪守则的意识,容易引发经济问题。对于资源交易中心此类单位而言,其经济安全管理涉及的内容有很多,包括各种安全设施的管理以及工作人员行为操作规范管理等方面,这些环节都可能对管理安全造成影响,部分单位为了节省管理成本,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管理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要依靠先进、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理念,通过增加安全投入,包括企业自身管理以及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利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规划、协调与控制,从而保障管理的效率。

1.2监督问题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现场监督是保障管理现场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工作,其涉及的内容有很多,包括公共资源管理项目保管、企业自身发展管理以及人员行为操作规范管理等方面,这些环节都可能对公共资源经济管理质量造成影响,部分单位为了节省管理成本,忽略了对成本的管理。

1.3技术问题

因此需要做好技术人员的管理,公共资源管理管理要大量的具备专业素质与技能的技术人才。但是我国许多单位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较低,管理技能薄弱,在管理过程中对往往忽视了管理水平问题,导致管理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2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济管理效益的策略

2.1加强公共资源管理环节的经济管理

通过加强经济安全管理,有助于保障公共资源管理现场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需要根据管理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措施,并通过对管理现场环境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与分析,从而制定科学的规章制度,用来管理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同时,要加强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将发生的原因和解决措施记录下来;加强单位成本检查,避免出现影响公共资源经济管理质量的问题。潜在风险存在于管理过程中的任何环节,经济安全事故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出现在管理现场,在没有充足预警和准备的前提下,很可能引发较大的事故。因此,在正式管理前,需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准备。

2.2加强管理现场的质量管理

在现场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单位应当遵守质量第一的原则,并制定科学的质量控制体系,质量控制体系能够保障质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助于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单位应当加紧与公共资源经济管理方、监督方的联系,并签署一个三方协议,由三方共同对经济管理质量进行监督与控制,从而保障公共资源管理整体发展效益,确保公共资源管理建设的科学性。若管理过程中出现变动,需要请示上级部门,经批准后才可进行进一步发展。管理结束之后,三方应当遵守各自的职责,对公共资源管理质量进行检验,避免管理质量引起其他经济问题[2]。

2.3加强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是公共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因此需要做好公共资源管理成本的检验工作。在管理之前,需要由专业人员对公共资源管理成本的质量进行检查,制定出一套详细的有关经济问题的管理措施与管理体系,技术人员要记录公共资源管理成本的使用情况。做好公共资源管理成本的质量检验工作是为了避免管理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管理制度引起的经济问题。对于单位而言,成本的管理是有效加强经济管理的重要举措,成本价格控制也是公共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用有限的资金购买最高性价比的公共资源管理成本是公共资源管理单位有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在成本采购以前,应当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只有充分了解成本的市场价格和质量,才能够根据公共资源管理的质量要求选择相应的公共资源管理成本,从而提高成本采购的科学性,保障公共资源管理的建设质量。此外,管理现场需要做好成本的保管与存放,管理人员要合理摆放各种成本,避免成本的性能受到影响。部分单位采购人员为了谋取私利,以次充好,导致单位的经济效益受到影响。因此,需要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道德和职业素质,加强成本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2.4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与意识

管理人员受到自身专业水平的影响,容易出现不合理操作,从而导致管理质量受到影响以及安全事故的出现。因此,单位需要加强管理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从而保障管理质量。同时,也需要加强安全教育,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从而规范管理人员自身的行为。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管理方案的实施主要是由管理人员实现的,对于一些高难度管理任务,普通管理人员不能自己随意进行操作,需要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示和引导下进行操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管理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技术在管理环节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教育,通过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能够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同时能够提高管理人员对潜在风险的观察力。

2.5做好管理验收工作

经济管理实际上也是体制管理,经济管理的验收工作本质上说是成本管理的一种类型,验收工作关系到公共资源管理的发展效益。验收涵盖企业开支验收,验收工作是经济管理与审核的重要内容,涵盖技术指标验收以及实际自身设备采购验收等多个方面。公共资源管理单位在正式管理前需要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包括管理技术和管理质量者两方面,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周期、所使用的成本、技术标准与质量、管理流程等方面,务必要按照管理交底中的规范进行操作,明确各方面职责,并且要重视管理监督工作,当管理团队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操作时,需要立即纠正,从而确保管理质量,减少质量问题的出现。管理完成之后,委托方需要组织相关单位对管理质量进行评价,一般由项目公共资源管理师以及第三方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之后才能够投入使用。

3结束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增强,我国人民的生活质量也不断提升,推动了公共资源管理行业的发展。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先机,需要不断提升单位的经济效益,从而保障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文章主要针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济效益提升方法展开分析。公共资源管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公共资源管理,涉及到的工作多、管理周期长、受到自然环境以及国家政策的影响,虽然近些年来我国公共资源管理相关的研究不断增加,但是仍有许多问题对于其发展造成了限制,因此要针对公共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公共管理的本质篇11

公共管理创新是指改革、完善管理制度以满足公众利益的需求,经济增长质量是指除了关注产品的数量外,更关注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的提高。结合经济的发展和需求,进行公共管理的创新,能促进经济增长质量的提升,反过来,经济增长质量提升,经济有新的发展,会对公共管理有新的要求,从而促进公共管理的创新。

一、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

公共管理的主体存在缺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共管理的主体实现多元化,其中政府是核心主体。但政府管理的主观性、强制性强,管理方法落后,透明度低,再加上管理的事物越来越多,导致管理效率和效果不理想。政府“唯GDP论”、“无限政府”的落后管理理念,导致其服务质量及经济增长质量不高。政府的管理体制僵化、落后,官僚制现象和政府供给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导致资源配置不均、经济失衡。[1]政府主导管理、市场经济优势没有充分发挥的公共管理模式,使公共管理僵化,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不强。

二、以公共管理创新提升经济增长质量的路径

(一)营造优良的创新政策环境。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了适应这一阶段经济的发展,我国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位一体的发展理念,可见创新是当前经济发展应坚持的第一理念,也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政策环境对经济的增长质量有重要影响,因此政府要注重这一环境的营造。政府可以推行与农业、新兴产业有关的保护、奖励政策,促进其发展。完善法律法规,确保经济开放、统一、健康、有序的发展。在这种环境下,经济质量才能持续发展。(二)创新公共管理理念。理念的创新是公共管理创新的前提,要想发展质量型经济,就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往的管理理念是以物为本的,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其主要目标是满足人们生存的基本物质的需要。当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经济发展除了追求社会公平外,还追求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人的价值的实现。公共管理的思维应该由权制改为服务,这就要求管理者变被动服务公众为主动服务,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促进经济的发展。此外要由片面的追求经济数量增长转为更追求质量增长,经济的发展并不仅是物质的增多,还要确保物质的质量。提高产品的质量,使其有利于人、自然和社会,生产产品、发展经济不以破坏环境为代价,使人能与社会、自然和谐相处、共同进步。(三)扩大公共管理参与主体。公共管理的主体是组织或个人,以往的社会公共管理的核心问题是政治目标,管理主体主要是政府组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社会公共管理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促进经济质量的增长。在这种情况下管理活动的形式不断丰富,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当前公共管理的主体仍然以政府为主导,还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和影响力,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共同组成管理机制。[2]把非政府组织纳入到公共管理主体中,是因为它的资源配置作用比政府更大,能够有效的节约交易成本和供给成本。公民、社会组织能开展公益活动,获得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等,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公共管理中,能有效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除了重视非政府组织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外,还要变革政府的作用和职能。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公共管理中,使管理主体变得多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减了政府的职能。政府要想充分发挥职能,就要结合实际情况,对自身的运行方式、权利实施和结构等进行变革。政府不要过于干涉经济,不要对其进行全方位的控制。此外,要加强非政府组织的管理职能,非政府组织可以提供服务、物品,实现共同管理、协助管理,优化治理资源。如面对气候变暖、水质污染等环境问题,政府可以与环境等相关机构合作,学习先进的治理理念和工作方式,加强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质量型经济的发展。此外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公共管理中,还能动员更多社会力量,使他们与政府形成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局面,提高公共管理工作效率。(四)创新管理体制。要想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经济增长质量的发展,就要对政府的治理方式、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完善。管理体制创新在一定程度上还能节约各种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管理体制应该做到把竞争机制引入市场,完善评估机制。竞争机制在市场中的应用,不仅能优化资源配置,还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使政府权利的行使和事务的处理更加公平透明,政府各部门能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3]完善评估机制,能对社会需求、成本、效益进行科学的分析,实现经济发展和制度创新的良性互动。(五)遵守法治规范。创新公共管理是一个复杂曲折、不可预测的探索性活动,在创新管理工作时,要对其中的规律、特点、要素及其之间的关系进行综合分析,选择正确的切入点,这样才能提高公共管理的创新水平。首先要树立法治思维,以建设法治、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在管理过程中要做到依法行政、提供公共服务。要创新行政制度,加强行政管理的程序建设、规则建设、制度建设,确保权力、机会、规则的公平,实现行政管理的合法、透明、公正。加强风险监控和预测,在出台管理政策、制度时要综合考虑其合法性、可行性、实施效果、大众的心理接受、承受能力等,考虑随机性事物对计划、政策的影响。

三、结语

当前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是政府,但也需要其他主体参与管理。政府在转变自身管理理念、体制的同时,也要鼓励其他主体参与管理,发挥各主体的作用,共同促进经济增长质量的提升。

参考文献:

[1]陈金玲.以公共管理创新提升经济增长质量的路径探析[J].职业,2016(24):55-57.

公共管理的本质篇12

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都属于管理学学科范围内,具有管理学的共同特征,能够通过计划、组织、协调等手段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又存在本质性的区别,了解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间的区别与联系,能够有效防治二者管理主体与客体错位问题。

一、公共管理概念分析

公共管理概念是20世纪70年代被提出的,也是公共行政发展过程的必然结果,也是传统公共行政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公共管理即公共行政的延伸与转变,二者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但是公共管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与平等。公共管理的产生是公共组织的一种职能,主要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包括很多内容,主要有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发展管理等,是现代管理学科的重要分支,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共管理的核心是政府,通过对政策、经济、法律等方法增强政府的管理能力,提高政府的管理成绩和服务品质,促进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公共管理具有多元化的主体,能够推进社会公共事物的进一步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通过调节和控制公共资源来实现公共管理的职责,建立公共管理体制和有效方式是其面临创新的迫切任务。[1]

二、工商管理概念分析

工商管理研究工商企业经济管理基本理论和一般方法的学科,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分别是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管理企业内部行为。工商管理具有很强的应用性,是企业必不可少的行政部门。工商管理的专业性要求较高,通过对管理学、经济学等知识的运用,通过现代管理手段实行企业管理和经营战略制定,保证企业的生存和顺利发展。作为管理学方向下的重要分支,稳定企业生存,促进企业发展是工商管理的重要目标。工商管理涉及内容较广,专业性较强,对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做好工商管理工作是企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基础。[2]

三、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的区别

1.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涉及领域不同

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涉及的领域有很大不同,首先,公共管理主要对公共领域负责,涉及的内容是公共问题。而工商管理涉及的是私人领域,是以企业为基础,具有竞争性的工商企业。公共领域主要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中公共问题就是指社会成员在工作中广泛受到公共性影响,且具有不可分性,又与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社会问题。公共问题一般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包括环境问题、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公共问题造成的影响较大,不仅仅是影响单一个体,更多是对团队或大多数人的影响。其次,工商管理涉及的私人领域则与公共领域截然相反,工商管理是对盈利性组织的管理,也就是企业管理,其基本性质存在差别。工商管理更注重的是企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优化处理,目的是获得最大效益。

2.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资源配置不同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政府部门,要想实现公共管理的有效实施,需要以公共资源控制为基础,其中包括以下三方面:首先,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是政府实现公共管理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能够实现对社会公共事务享有资源的合法资格进行管理。公共权力归属于全体社会成员,不归私人所有。其功能是实现公共利益,具有权威性强、强直性强,不受任何约束等特征。其次,政府资源。政府资源包括其所掌握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重要的是财力的控制。政府财力是公共财产,是政府从事公共事务的基础。最后,自然资源。各种自然资源也属于政府资源,包括国土、矿山等。工商管理的主体是非公共资源,其具有的权力是私权利,也是企业组织的一种力量。企业是一个能够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实现组织目标,其私权利包括约束力和产权。企业的私权由私人享有,是一种非公共资源。工商管理的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的来源与公共管理不同,并非政府扶持,而是由投资汇报所得,因此,工商管理面临市场竞争,更注重企业生存和发展。

3.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目标不同

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管理主要代表社会的公共利益,其本质是公共利益的好坏,其评价标准也以大多数人的利益需求为指标。公共管理更看重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其目标是最大程度的维护公共利益,然后公平、公正的实现公共利益个体化分配,促进社会福利。工商管理代表的是盈利组织的管理,其目标是追求私人领域的利益最大化,其主体是经纪人,以市场规则为基本准则,被市场规范所操控。工商管理以效率为基础,实现私人利益的扩大化。虽然工商企业也为国家财政作出贡献,但其最终目的还是实现自身利益。

4.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运行机制和方式不同

公共管理通过运用公共权力进行公众事务的管理,其运行机制的本质就是公共权力的运行机制,其基本依据是法律法规,所以,公共管理是一种法制化的管理,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依法行政,依据法律的权力和条款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划分责任,力求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遵循法律法规。第二,法制监督。公共管理的全过程需要在法律法规的内部和外部监督下进行。工商管理是按照市场规律运行的,虽然市场经济也需要遵循法律要求,但是这种规范只是外在的,市场经济规律还存在隐性约束,维持市场的正常运作。

四、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间联系

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同属于管理学的重要分支,具有区别,又存在一定的联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都以管理学基本理论、方法、知识为基础,通过组织、控制、领导、决策、执行、监督等手段实现管理。在管理过程中,虽然管理对象不同、运行机制不同,但遇到的问题基本相同,例如组织问题、监督问题、执行问题等,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探究,构成了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间的共性问题,是二者最大的共通性。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同属于管理学范畴内,二者在管理本质、管理领域、资源配置、管理目标和运行机制方面都存在区别,但是二者在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以及管理问题方面又存在共通性。掌握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区别与联系,有利于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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