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工作要点合集12篇

时间:2022-07-15 11:08:04

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篇1

通过帮扶指导、培训教育、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企事业单位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按照《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积极实施职业健康保护专项行动(2020-2030年)

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提升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职业健康素养,营造全社会重视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实现接触粉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

三、切实做好“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编制

以“十三五”评估总结为基础,编制我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明确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高职业健康管理与服务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推进健康建设。

四、贯彻落实三个国家委令

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加强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五、持续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

持续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动、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充分发挥省级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积极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交流、共享职业健康信息。

六、继续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中石油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健康企业试点创建工作,通过培育健康企业示范单位,创建引领,以点带面,促进职业健康工作上台阶。

七、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

组织实施2021年中央转移地方支付职业病防治项目,扩大重点职业病主动监测范围,强化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对承担监测工作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开展监测质量抽查,加强监测数据应用。继续开展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工作,了解患者生存与保障情况,完善一人一档。

八、强化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质量控制

按照《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规范》的要求,深化放射卫生领域安全监管,组织辖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加省现场质量评估和实验室间能力比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加省现场采样评比和实验室盲样检测比对。持续推进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考核,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能力。

九、推进职业健康监督执法

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篇2

(二)强化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以市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我市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认真抓好《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提升职业健康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沟通协作,健全完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通过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协助配合机制不顺畅等实际问题,提升工作效率和合力。2018年4月23日,组织召开2018年度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和《武威市委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职业健康工作内容,对职业健康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配合安全生产科完成《武威市委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2018年需完成的工作任务,将职业健康有关工作任务纳入对各县区及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推动行业领域监管机制的建立和责任落实。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全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将职业健康执法工作内容纳入一并开展,有序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

(三)认真安排,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评估工作。一是认真分析2017年度职业健康评估工作薄弱环节和不足,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评估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评估的通知》,成立了市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评估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确定了50户参评企业,其中凉州区20户,其他县区各10户。二是为进一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评估工作,积极与省局职健处沟通,邀请省局职健处处长尹江疆、兰州安监局七里河分局职健科的王主任为企业负责人和计算机操作人员,讲解了职业病防护知识和如何通过甘肃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进行职业健康评估的申请和上传工作。目前县区正在按照要求开展企业评估资料上传和申请阶段。三是面对企业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职业健康基础工作薄弱的现状,4月份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评估等各专项工作开展为期1个月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复核工作,对已经申报的企业信息和相关数据再次进行核对,从数量、质量两个方面,推动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为职业健康评估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四是将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评估工作工作相结合,在非煤矿山、化工、金属冶炼、水泥、陶瓷、车辆制造和维修、铅蓄电池生产、木质家具、面粉和饲料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活动。以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省安委办查出的628条隐患问题进行梳理,对涉及职业健康153条隐患问题(其中工贸11户职业健康46条,化工11户问题职业健康74条,矿山5户职业健康31条,建筑1户问题职业健康2条)发给县区职健股室相关工作人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积极向分管领导汇报,与安全生产科、危化科、综合科商议,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各企业开展整改落实情况、职业健康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及企业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一并进行督查,目前三个督查组正在开展督查。结合安委办督查反馈问题,深刻反思,对职业健康执法工作进行研究,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检查表》,将职业健康工作分为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和应急管理等十项内容,58项具体检查内容及评判标准,下发县区,指导县区开展执法工作。

(四)加大宣传,扎实开展职业病防护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护知识进厂矿、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微信群、qq群不间断地推送各类职业病防护知识和常识800多条,将省安委会剪辑整理的《职业病预防警示教育片》推送到武威安监及各县区安监微信群,广泛普及职业病防护知识;认真落实“四堂课”“三个一”等规定动作。各分管领导分别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等各自分管的重点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护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授课活动;印制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手册300多份,在宣传和检查中发放到一线职工手中,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3月1日至6日抽调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展职业病防护知识“进厂矿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督查。在三县一区工业园区开展职业病防护知识“进厂矿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并聘请两名安全生产专家深入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开展检查,共检查单位9个,查出隐患问题76条,对查出的隐患问题,现场下发整改指令书9份,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二是配合法规科做好安全生产月工作,大力宣传职业健康防护知识,督促职业危害重点企业参与全国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答题活动。三是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4月24日组织市、区职业病防治联席会重点成员单位在武威市装备制造园区凯帝斯电梯有限公司联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采取现场发放《职业病防治法》及宣传手册、、组织专家进行职业病义诊活动等形式进行,对武威市装备制造园区企业一线职工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职工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和防护知识学习,提高个人防护意识。

(五)强调工作纪律,强化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及时转发了《省安监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保证工作连续性,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做到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连续,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有序进行。二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要求各县区围绕今年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署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有关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落实好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各项工作机制稳定运行和正常运作,最终实现“平稳过渡、无缝衔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对职业健康工作认识不够,职业病危害治理投入不足,部分企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员工未开展岗前、岗中、离岗时的体检。二是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滞后。目前,全市7家医院取得职业健康体检资质,市疾控中心取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我市尚无职业卫生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机构,三是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难度较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批滞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滞后是制约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四是职业卫生监管基础薄弱。安监系统专职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少,专业知识不足,在人员、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还不能满足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尤其是缺少专业技术人才。五是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成效不好,效果不佳,县区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处罚力度不大,没有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打算

(一)切实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9月上旬,省安监局将对我市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目前三县一区确定的50家评估单位正在按照要求进行资料录入和上传工作,计划7月下旬开始,利用15天时间抽调县区相关人员组成评估组,对各县区职业健康评估工作开展初评,通过初评,查找不足,督促企业对标对表,及早补齐短板,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取得好成绩。

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篇3

香港工人健康中心在建造业职业健康推广中尝试建立一种双向的教育模式。在两家建筑公司不同的建筑工地,利用工人下午3点15分的下午茶时间,到工地举办“又到三点三”的职业安全健康茶座。由已退休的职业伤病工友,到工地与现职的工友交谈职业安全健康问题。近半年在不同工地共举办了13次茶座,参加茶座的现职建筑工人共480人次,已退休的职业伤病工友义工共36人次,其他义工37人次,成功建立双向教育的模式,收到满意的效果。

双向模式的优点

一、气氛轻松

香港建筑工地每到下午三点三,工人便有下午茶的小休时间,由工友预先准备茶点,到时享用。我们利用建筑工地的这个习惯,通过建筑公司在三点三时间到工地设茶座,既有免费食品招待,又有义工与之谈心。工友来参加茶座自然心情轻松,无所不谈,与参加传统的职业安全健康讲座的气氛有所不同。

二、语言亲切

在茶座上,预先经过训练的职业伤病工友义工成了三个一堆、五个一组的交谈核心。职业伤病工友义工一经表明身份,现职工友就觉得亲切。首先觉得他们是行内的长者,经验自然丰富。加上这些义工本来就是这个阶层的退休工人,使用的是工友的语言,三言两语过后,大家都觉得同声同气,倍感亲切。

三、双向交谈

我们通过义工预备会议为每次茶座设定交谈话题(为13次茶座设计了13个话题),要求义工围绕本次茶座的主要话题带领谈话。

话题

工地的噪音和尘

安全文化在工地的过去和现在

获得职业健康知识的途径

你觉得现在工地的安全措施是否足够?

你觉得工地是否需要讲职业安全健康?

你有没有穿戴保护自己的装备?

工地的安全措施和管理(1)

工地的安全措施和管理(2)

如何推动工地职业安全健康?

工地尘害(1)

工地尘害(2)

噪音的危害(1)

噪音的危害(2)

在这样的环境及气氛中,用双向互动的形式去讨论职业安全健康的问题。参加者在接受职业安全健康讯息的同时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谈自己的看法。特别是成功营造轻松气氛的双向交谈有利于工友讲出不同看法和疑问。这种自由讨论的气氛,提高了讯息传达的效果,加深参加者对职业健康问题的认识。

四、经验实际

参加茶座带领座谈的核心人物是职业伤病工友,他们以过来人的身份,谈过去得职业伤病的惨痛教训,经验相当实际。与现职工友谈起职业安全,预防肺尘病和职业性失聪等职业病的问题,均深为现职工友信服。

双向模式的经验

一、准备充足

“又到三点三”职业健康茶座是否成功,准备工作十分重要,其中包括:

1.义工训练

参加茶座义工多是职业伤病工友,有丰富行内工作的经验,特别是不幸患上职业伤病的反面经验。然而,职业伤病工友义工文化水平较低,领导才能及交谈技巧参差不齐。职业健康茶座履各义工分散单独带领一组现职工友进行座谈,义工须紧扣主题引导带领谈话进行,座谈方能成功。

每次举办茶座前,我们都进行义工训练,着重训练谈话技巧和提高义工的领导能力,同时亦和义工一起复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提醒义工要让现职工友多发表意见和看法,着重交流。

我们还在茶座举行后,和义工一起进行检讨,总结各次茶座的经验,不断提高茶座的成效。

2.场地准备

建筑工地工作环境比较复杂,工友下午茶时间,多在工作现场就地休息和进食预先购备带人工地的饮品和食品。

为了照顾工友的习惯,我们与有关工地建筑公司合作,在工地内寻找适合之场地,就工地的实际可能,尽量布置一个安全、安静又较为舒适的环境开设茶座。我们亦备有附太阳伞的折叠台椅,方便在露天环境设置茶座。

3.食物、饮品

购买现成有包装的饮品和食物,以保证食物卫生。

4.资料、宣传品准备

准备与话题有关的职业安全健康资料及宣传品,以便工友索阅。

二、公司配合

“又到三点三”职业健康茶座能够顺利开展有赖公司的支持和配合。我们在计划开展过程中发现业内公司普遍支持和欢迎。因为近年职业安全健康已成为业内雇主和管理阶层普遍重视的工作。知道我们有这一计划的公司,主动与我们联络要求开展此计划。

三、贵在坚持

“又到三点三”职业健康茶座是双向职业健康教育的一种模式,实践证明有一定效果。然而,职业健康教育是一个漫长的,需要不断重复,不断深化的工作。职业健康茶座亦适宜不断举行,在工友中形成一种双向讨论职业安全健康问题的风气,这样才能促进职业安全健

康文化的建立。

我们在“又到三点三”职业健康茶座试验计划中亦曾在同一工地不同时间,连续举行9次茶座。经验证明了职业健康教育须不断重复和坚持的必要。

建立双向模式的可能性

一、前线工友关心工作安全和健康

职业安全健康是前线工友切身的问题,谁都不想在工作中受伤或息上职业病。这是双向教育模式得以建立的基础。

二、工友需要吸收安全健康的知识

在工友的深层意识中有职业安全健康的要求,而往往是掌握的知识不足,工友不知道应该怎样做?为什么要这样做?这种吸收知识的欲望便为双向教育模式提供了成功的可能。

三、职业伤病工友愿意分享过来人的经验

一般职业伤病工友愿意以现身说法与后辈工友分享过来人的经验,为双向互动教育模式增加了说服力,亦增加了成功的机会。

四、与公司建立安全文化目标一致

经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立法和执法工作的发展,近年职业安全健康已逐渐成为业内雇主和管理阶层开始重视的工作。双向互动模式的教育,为公司提供一种新的安全健康工作模式,与公司的安全健康工作目标一致,因而得到公司的欢迎,为这种模式的实践和成功提供了可能。

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篇4

通过实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我区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制定我区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范围、内容与方法

(一)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

1、调查对象和范围: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区区域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

2、调查内容: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各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参保情况以及职业卫生管理现状等。

3、调查方法:各镇、街道调查人员要进入辖区内每个企业对相关信息调查核实,开展职业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束后,由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小组对调查结果进行复核,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复查,确认无误后,再由各镇、街道调查员将调查数据录入全国统一的程序软件。

(二)职业健康状况重点调查

1、调查对象:①粉尘作业重点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及煤矿开采、隧道开凿、宝石加工、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铸造冶炼、水泥生产、耐火材料、机械制造、建设等行业和生产企业;②有毒作业重点行业:皮革箱包加工、制鞋、家具制造、五金电镀、电子制造、印刷、玩具、有色金属冶炼、蓄电池与电池、装饰材料加工等行业和生产企业中接触矽尘、煤尘、苯、正己烷、铅、镉等六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在岗、工龄满1年的劳动者(包括外协、外包的人员),人数不少于0.5万人。

2、调查内容:接触矽尘、煤尘、苯、正己烷、铅、镉等六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和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必检项目执行。

①接触粉尘作业的劳动者健康检查的必检项目为内科检查和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

②接触有机溶剂作业的劳动者健康检查的必检项目为内科检查、神经系统检查和血象检查。对接触正己烷的劳动者的健康检查,主诉肢体远端出现神经系统为主的临床症状或周围神经系统症状的,应当进行神经传导速度检查或神经肌电图。

③接触铅、镉作业的劳动者健康检查的必检项目为内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铅和尿镉,对接触镉的劳动者的健康检查还应包括β2-微球蛋白。

3、重点调查病种。重点调查尘肺病和职业中毒。

(1)尘肺病:以矽肺、煤工尘肺为主。

(2)有机溶剂中毒:以职业性苯、正己烷中毒为主。

(3)重金属中毒:以职业性铅、镉中毒为主。

4、调查方法:市职业病防治院承担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任务,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配合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根据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确定的样本抽样原则,确定我区拟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体检对象,并将全区行业种类、企业规模和类型、职业病危害以及职业人群状况等,上报至省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最终确定体检对象。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最终确定的体检对象,督促体检对象所在的企业组织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完成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将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数据录入卫生部统一规定的软件系统,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负责数据录入质量的抽查审核。

5、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对于调查检出的疑似职业病病人,由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依法告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依程序进入职业病诊断程序。

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将对区3.0%的企业调查情况进行复核,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将对区不少于1.0%调查企业进行抽查。

(三)近10年职业病报告数据统计分析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区近10年职业病报告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提出职业病发病的地区分布、行业分布、企业类型分布以及重点职业病的分布情况,并与调查资料进行比较分析。结合基本情况调查、重点调查、近10年职业病报告等情况,估算全区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的发病情况。

三、调查产出

(一)基本情况调查与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

1、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数量及其行业分布。

2、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

3、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分布。

4、职业健康检查人数及职业病检出人数。

5、上报职业病人数、类型、行业及地区分布。

6、劳动用工合同、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

7、结合全区相关调查资料,初步绘出有关的分布图。

(二)重点调查

1、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检出率和疾病构成比。

2、区重点职业病检出率和疾病构成比。

3、区尘肺病平均发病工龄。

4、不同行业职业病防治模式和经验。

(三)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发病估算

根据基本情况调查、重点调查、近10年职业病报告,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发病估算和60年来我区重大职业病流行病学调查的资料,估算全区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发病的估计值,对全区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做出初步估计,制定以其为基础的职业病防治政策和策略。

四、项目进度安排

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从年7月至年12月底。

(一)全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

1、8月5日前: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明确职责、要求、目标和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8月7日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文件的形式上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办公室及其调查人员名单和调查组及其数据录入人员名单。

3、8月4日至8月10日为培训阶段。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举办培训班对调查人员及数据录入人员进行培训。

4、8月10日至8月20日为现场调查、资料收集、数据录入、审核、汇总、统计时间。具体现场调查时间安排如下:皇城镇、齐都镇、敬仲镇8月15日前完成;金岭回族镇、金山镇、朱台镇、凤凰镇、于8月18日前完成;辛店街道办、闻韶街道办、雪宫街道办、齐陵街道办、稷下街道办8月20日前完成。

5、9月1日基本调查工作总结。区职业健康调查技术指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核实,完成全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报告。

(二)重点调查

1、9月10日前:由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调查组完成区职业健康状况重点调查人员培训。

2、9月15日前:根据要求制定调查抽样方案,由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调查组审核、调整,并将抽样方案上报至省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办公室确定。

3、10月15日:完成职业健康状况重点调查,并上报省市级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

4、10月16日至10月30日:区级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调查组完成数据的核查、纠正与分析并上报省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

5、11月1日至11月15日: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调查组完成数据的核查、纠正与分析,撰写职业健康状况重点调查报告,并上报省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

(三)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协助区疾控中心统计分析年期间全区确诊的职业病报告,完成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并上报省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

(四)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区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发病估算工作。

五、组织保障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为保证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发改、卫生、人社、财政、安监、总工会、工商、住建等部门为成员的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调查组。各镇(街道)要成立分管经济的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配合做好调查数据的录入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调查数据的录入并配合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齐鲁石化公司、第十建设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开展辖区内的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及数据录入工作。

为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镇(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经委主任或安监站站长兼任,各安监站至少有一人专门负责职业健康调查并配合做好调查数据的录入工作。各镇(街道)的技术指导组组长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镇长(副主任)担任,各镇(街道)医院至少有一人负责调查数据的录入并配合做好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

(二)职责分工。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完成对全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的师资培训,并对各调查组进行指导检查、开展督导和评估,组织协调对对齐鲁石化公司、第十建设公司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负责完成对齐鲁石化公司、第十建设公司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并负责数据录入,并负责对各镇、街道、各单位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审核、资料分析和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所属区域的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负责完成所属区域的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数据录入、质量控制、审核、资料分析和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经费的落实;区安监局配合区卫生局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工商分局负责提供全区所有企业和存在职业危害企业的名单;区人社局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的调查统计;区住建局负责建筑安装工程行业的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其他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内做好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三)实施原则

1、本次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应本着当事人知情的原则,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与用人单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相结合。

2、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统一进度的原则实施。

3、按照统一编制的录入程序录入数据。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涉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人待遇保障等社会关注问题。为尽量避免有关问题的发生,本次调查原则上不对社会宣传;相关信息由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系会议统一归口负责,各地各部门不得单独。为确保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做好调查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敏感问题,及时制定相关预案以及舆论引导方案和口径,确保调查工作不引发大的负面舆论影响。

六、技术保障

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负责对调查技术方案以及调查问卷的制定、修订,组织开展现场预调查;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办公室制定适合本区的工作方案,并对辖区内项目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七、质量控制

(一)总体原则。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控制、统一进度的原则实施。

(二)现场调查的质量控制。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在基本情况调查时,应到现场进行指导。抽查不少于10%,同时将结果记录在调查表的质量控制检查结果记录表上。分析漏项率、逻辑错误率、填写不清率。

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篇5

二、大力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展览和论坛、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等,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篇6

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基本掌握全县职业健康现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率累计达70%以上;全面完成市下达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场检测任务;全县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培训率达90%以上,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率达90%以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培训率达40%以上;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全面启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工作重点

(一)调整理顺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

按照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省安监局《关于尽快理顺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安监健〔2011〕201号)以及《关于调整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亳编〔2012〕2号)的相关规定,统一调整理顺全县职业健康工作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责权匹配、上下衔接、运转有效的监管体制,建立职业健康监管部门联席协作机制,切实加强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监管队伍建设,调整充实职业健康监管人员。

(二)扎实开展职业健康基本情况统计和职业危害申报。

一是扎实开展职业健康摸底统计工作。把摸底统计工作与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摸底统计,增加企业的申报数量提高企业的申报质量。到2012年7月底前,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摸清本乡镇、本部门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台账,并于7月底前把台帐报送安监局进行汇总;二是扎实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要坚持申报数量与申报质量并重的原则,12月底以前,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进行职业危害申报,规模以上企业申报率达90%,专项整治企业要100%申报。

(三)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和教育培训。

一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宣传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营造浓厚的职业病防治氛围;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对乡镇、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安监所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实施分期分批培训;企业依法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全体员工职业健康专题教育培训。

(四)继续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活动。

要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尘毒”专项整治工作。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以粉尘和高毒物品职业危害专项整治为重点,大力开展以“重培训、促申报、贴警示、戴防护、强治理、控尘毒”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整治主要范围:木质家具制造、机械制造与加工、危化品生产、建材生产与加工(水泥、砖瓦窑厂、涂料)等4个重点行业(领域)。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把产生粉尘与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行业(领域)纳入整治范围。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提高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防治水平。

(五)规范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一是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认真做好企业报送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材料的受理、审查和批复等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技术服务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存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未进行职业卫生预评价的,不得进行开工建设。

(六)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日常执法检查行动。

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监管专项执法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一是开展职业危害申报、检测执法检查行动。对已经被摸底掌握并限期要求申报的企业,重点检查其是否及时如实进行申报;对已经申报的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漏报、瞒报等行为,并对完成申报的企业督促其完成职业危害场所的检测,对检测中存在指标超出国家标准的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管。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组织。进一步督促企业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2、健全规章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订防治工作计划,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卡、划定警戒线等。

3、加强健康监护。企业必须依法依规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佩戴和使用。

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篇7

今年以来,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及全市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从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入手,狠抓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贯、职业危害申报、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职业卫生执法年、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配备人员,强化领导。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1名,落实了分管领导。同时,督促有职业危害的企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2014年初,局领导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年职业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

(二)深化宣传,提高意识。利用职业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在深入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督查和宣传的同时,督促各工矿商贸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配合市局举办的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职业危害较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

(三)突出重点,强化职业危害治理。今年以来,安监局确定了商贸生产企业、非煤矿山、等为职业卫生工作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上半年共计检查企业20余家,发现各类职业卫生问题30余条,督查2家企业开展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1家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四)积极督促企业职业危害申报。今年上半年中,督促5余家企业正在填写职业危害申报表,预计在9月将完成网上申报。

(五)扎实开展职业卫生执法年活动。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安监局制定了执法年工作方案,并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检查。

(六)强化基础台账建设工作。2014年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商贸行业所有企业纳入了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范围,要求企业在10月前必须完成基础台账建设工作,并加强了对企业基础台账建设工作督促检查。

(七)督促开展职业卫生体检。要求各企业在9月30日前完成员工职业卫生体检工作。目前,部分企业自发到有资质的单位对员工开展了职业卫生体检,其他企业正在积极联系开展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份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职业危害意识淡薄,觉得只要不死人就行了,对职业健康工作不够重视。二是由于地方经济落后,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存在降低条件招商引资的现象,部份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的企业开工建设,带“病”运行。三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职业健康工作不重视,对职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置之不理,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明文规定的要求,甚至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基础建设薄弱。一是企业职业危害申报不彻底,企业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也不落实,职业健康档案不健全。二是职业健康宣传培训覆盖面不够,虽然安监局、各乡镇、部门加强了安全宣传,但是依然存在宣传面不够广的问题,很多小型作坊、群众都未宣传到位。三是缺乏职业健康专用检测设备,无法对企业有无职业危害进行检测,更无法有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四是受机构编制影响,级安监部门监管人员严重不足。

(三)职业危害防治形势严峻。历史欠账、从业人员流动性增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投入不足,防护设施设备不到位等问题大量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监察合力。积极与卫生、总工会等职能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畅通部门间信息渠道,完善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大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力度。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办好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班,增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防范意识,全面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技能和意识。同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全面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与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执法检查,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或未提交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而组织施工的;对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行为的,要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篇8

一、积极谋划,努力实践,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安监总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和全体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同心同德、共同努力,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谋划,努力实践,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高位推动,职业健康责任意识不断提高

职业健康工作旨在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省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人员对全省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或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转请省政府研究处理。全省上下抓住机遇,借势发力,利用人大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的机会,积极推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二是省政府为落实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工作责任,建立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机制,先后印发了《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省委、省政府提出对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职工安全的项目、环境污染的项目和黄、赌、毒、高危行业的项目“三个坚决不搞”政策,同时,把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列入《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主要任务,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部署、同时推进。三是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等五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督查,省人大、省政协派出代表和委员参加,并对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东乡县日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人群发性血铅超标事件和余江县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接汞作业人员汞尿超标事件,省安监局会同省卫生厅开展联合执法,组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两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评价,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两公司限期整改。通过严格执法,企业职业健康责任意识有了较大提高,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日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投入200多万元对原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了改造,阳光照明有限公司采取十项措施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市政府高度重视以1号文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职业健康工作。

(二)领导重视,职业健康监管机构不断健全

健全机构组建队伍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组织保障。吴新雄省长2009年8月24日在省安委会全体会议上特别强调:“在市、县机构改革中,安全监管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针对职业安全健康职能划转安监部门的实际,设立机构、增加编制,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近两年,省局一直把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利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会,积极主动向省政府请示汇报,及时与省编办沟通协商,争取在机构和人员编制上的支持。在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国家总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省政府批准印发省安监局新的“三定方案”,明确省安监局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七项职责,增设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二是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下发后,省局迅速组织召开了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座谈会,学习传达中编办《通知》精神,探讨研究新形势下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对策措施,并以省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文件精神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尽快调整理顺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同时,将是否建立职业健康监管机构纳入对各级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新“三定方案”。、萍乡、上饶、、7个设区市安监局单独设置职业健康监管内设机构,赣州、景德镇、新余3个设区市安监局增挂职业健康监管内设机构牌子。目前,、4个设区市安监局已正式组建职业健康监管科(处),配备3名工作人员,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全省有24个县(市、区)安监局单独设置职业健康监管内设机构,75个县(市、区)安监局增挂职业健康监管内设机构牌子。上饶县政府批准从卫生部门划转3人到县安监局组建职业健康监管股。近期,省局多次与省编办、省卫生厅进行沟通协商,重点解决有关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以及机构、人员编制、技术支撑等问题,并深入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和省卫生监督所调研,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三)注重长效,职业健康保障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职业健康工作是个系统工程,不能就事论事,穷于应付,要探索规律,建立长效机制。近几年来,全省安监系统十分注重建立职业健康工作长效机制,加强职业健康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建章立制,提供制度保障。针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以后,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进行修改,安监部门监管执法缺乏依据的状况,我们在《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中增加职业卫生行政处罚部分,并经省政府审定编入《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由省政府法制办印发施行。为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统一检查标准,我们印发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评分表》,将《职业病防治法》主要条款以表格形式细化成八类检查项目42项检查内容。二是组织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为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省局在井冈山举办了《暂行规定》宣贯培训班,国家总局职业健康司领导亲临指导并授课,全省市、县两级安监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共计140余人参加了宣贯培训班。同时,组织安监干部参加国家总局举办的职业健康业务培训班。各设市、县级安监局也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工作。近两年来,萍乡市针对企业负责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从业人员,举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班十多期,累计培训人员达1万余人次。市安监系统组织开展国家总局23号令宣贯培训班29期,共计2710人参加培训。景德镇市各级安监部门15次组织本地区企业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贯班,培训人员922人。三是建立实验室,提供技术保障。省局积极推进职业卫生检测检验技术服务机构建设,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在国家总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省局依托安科中心建立了省级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去年底通过了计量资质认证,并多次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测练兵,收到了良好效果。目前,该实验室可开展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粉尘及工作场所噪声等52个项目的检测工作,正在申办职业卫生检测资质证书。

(四)摸清底数,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取得进展

为摸清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掌握全省职业危害企业底数,使监管执法工作能够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一是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调研。去年以来,省安监局先后组织检测机构对10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2家箱包制造企业、1家钢铁企业和1家胶合板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测调研,掌握了第一手数据。在进行检测调研的同时,现场向企业免费发放有关法规文件资料,并向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等人员宣传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政策法规,告知其应担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指出企业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指导企业进行整改。二是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全省各级安监部门以全国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截止2011年3月28日,全省累计有4130家企业进行了网上申报,与2009年同期相比,网上申报增加了130%。其中:赣州市832家、萍乡市779家、市520家、市518家、上饶市374家、市354家、新余市198家、市184家、景德镇市175家、市173家、鹰潭市23家。

(五)突出重点,尘毒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国家四部门《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全省上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二是目标任务到位,三是工作措施到位,四是宣传发动到位。为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调查摸底。重点开展了石英砂加工、石棉制品制造和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状况调查摸底。二是交叉检查。以省安委办名义组织11个设区市开展了专项行动交叉检查,彼此交流了经验,相互促进了工作。三是组织督查。以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组织省政府五部门联合督查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了专项行动。四是开展“回头看”。针对前阶段各设区市交叉检查和省政府五部门联合督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巩固了专项行动成果。去年11月,国家四部门联合督查组对我省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充分肯定了我省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用“四有”概括为“认识有高度、工作有深度、推进有力度、落实有强度”。据统计,这次专项行动全省共检查企业3371家,有3218家填了《企业职业危害检查表》进行自查自改,发现问题或隐患4677项,责令当场改正2657项,责令限期改正1928项,警告企业135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0家。赣州市安监局为将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不断引向深入,组织人员对100家重点企业进行了重点辅导,认真帮助企业诊断职业危害因素、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制度和档案、建立台账,督促企业建立职业危害预防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作业场所定期检测制度和职业危害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建立重点企业的职业危害基本情况信息档案。

二、认清形势,应对挑战,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尽管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当前的职业健康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依然面临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

(一)职业危害事件频繁发生

近年来,全国一些地区陆续发生了社会影响较大的群发性职业危害事件,给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成为全社会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与热点。如:日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人群发性血铅超标事件。2009年11月20日,《日报》披露,东乡县日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572名职工进行血铅检测,有438人血铅浓度超标,其中189人达到铅中毒诊断值。该公司极板分厂、装配分厂分别于2007年11月、2008年11月投入生产和使用,均未通过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致使作业场所铅尘危害未从源头得到有效控制,加上工人个体防护不到位,没有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尘口罩,导致大批工人遭受到铅尘危害。贵州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重大矽肺病事件。2010年6月28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报道,贵州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自1999年底投产以来,从业人员长期受工业硅冶炼产生的粉尘危害,截至2010年7月2日,这家公司先后共有1343名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确诊矽肺患者200例,另外,半年后需复查胸片的职工还有262人。江苏“毒苹果”事件。今年2月,国内多家媒体报道,苹果公司首度承认其在华供应商苏州联建科技有限公司137名工人“因暴露于正己烷环境,健康遭受不利影响”。后经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正己烷中毒的共101人,其中91人进行了工伤等级认定。据调查,2008年10月至2009年7月,联建公司模组五课在作业场所开始使用价钱更便宜的“正己烷”替代酒精等清洗剂进行擦拭显示屏作业。模组五课车间是密闭洁净车间,车间内直接接触使用正己烷的职工有800余人。由于该公司没有对使用正己烷的职业危害影响进行申报评估、检测,也没有做出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更没有改造完善通风防尘设施,导致作业现场空气中的正己烷含量严重超标,部分员工出现头晕、手脚麻木等正己烷中毒症状。这些事件的接连发生,充分暴露出全国仍至我省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严峻性。

(二)职业危害范围广,接触人群多

职业危害分布广、涉及面大、接触人群多,是我国各行各业现状的一大特点。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仍至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2010年11月9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长沙举行的全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座谈会上说:中国有30多个行业不同程度遭受职业病危害,估计有2亿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不同程度遭受职业病危害。中国已进入职业病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防治工作十分严峻和紧迫。

(三)职业病患者总量大,发病率高

2010年4月28日,卫生部向社会公布了《2009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09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8128例,比2008年增加了4384例,同比增长31.9%。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9年底,累计报告职业病722730例,其中尘肺病65万多例。我省2010年职业病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09年底,全省累计尘肺病人达16078人,占全省人口的万分之四。有专家指出,由于现在的职业病新发病例数是从覆盖率仅达10%左右的职业健康监护中发现的,因此实际病例远远高于有关报告数字,专家估计尘肺病实际发生的病例数不少于100万人。

(四)职业病危害底数不清

一是全省职业危害企业底数不清。我省有多少家企业存在职业危害,哪些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职业危害,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有哪些,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和强度如何,有多少人接触职业危害,这些基本情况目前大家都还不清楚;二是职业病人底数不清。全省有多少职业病人,是什么类型的职业病,严重程度如何,我们目前更是不清楚。尤其是,职业病有个潜伏期,到我们安监部门全部承接作业场所监管职能后,很可能就是职业病高发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随着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职业健康工作也可能更加成为社会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情况不明、底数不清,我们的监管执法工作就不能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这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困难,也将是我们承受的最大压力。

(五)思想认识有偏差不到位

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象重视生产安全、重视环境保护那样重视职业健康工作,还存在重发展、轻健康,重效益、轻投入,重治疗、轻预防,重“红伤”、轻“白伤”的错误思想。一些地方,可能因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争相降低门槛招商引资,致使大量高污染、高危险、高危害企业从发达地区向我省落后地区转移,大量未经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开工投产,带“病”运行。一些企业,尤其是某些民营企业,可能因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而置工人健康权益于不顾,不认真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一些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差、保护能力不足。由此看来,我们要履行好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必须应对新的挑战,要做好这项工作,也是任重道远。

在面临诸多困难、巨大压力和应对挑战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职业健康事关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职业健康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劳动关系问题,而是上升为社会管理问题。近年来,职业健康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应该说,我们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非常关心职业健康工作,总书记、总理以及、张德江副总理先后就职业病事件查处,加强职业健康监管等方面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把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列为十大工作重点之一,并把职业病列为加强预防控制和规范管理的重点之一。今年3月23日,省委书记苏荣在修水县上衫乡看望因矽肺病致贫的困难群众时强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天下第一件大事;在经济发展中,务必加强环境保护和就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对于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公民生命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及业主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对于党政领导干部错误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二)监管体制逐步理顺

2010年10月,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调整完善了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科学合理界定了职业卫生监管“防、治、保”(即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病人社会保障)三个环节职能,明确了分别由安监、卫生、人保部门为主负责的指导原则,赋予了安全监管部门在职业病事前预防、过程监管、事故查处等方面的职责,确立了安全监管部门在职业卫生预防环节依法实施监管的主体地位,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必将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逐步完善

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下,国家有关部门重新起草修正了《职业病防治法》,该法《修正案》已报送全国人大,预计上半年能够颁布实施。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和部门职责分工的调整将在法中充分体现,安监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执法资格不明确、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将彻底得到解决。同时,国家总局也将陆续出台《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四)国家已职业病防治规划

200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2009〕43号),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职业危害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将职业病防治主要指标、主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各级安监部门和有关中央、省属企业一定要把握职业健康事业发展的大好机遇,充分利用职业健康工作的各种有利条件,全面推进职业健康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此,我与大家一起学习领会总局杨元元副局长语重心长多次强调的“三个多想一想”,以此共勉,即:“多想一想广大一线职工还在恶劣的环境下从事劳动,多想一想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正在不断地侵害职工们的身体健康,多想一想我们有多少职工因患上职业病而丧失了劳动能力或失去了生命”。全省安全健康战线的同志们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职业健康工作面临的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切实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突出预防,夯实基础,努力开创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新局面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职业卫生监管职责重新调整后的开局之年,更是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出台颁布实施之年。开好头、起好步,全面做好今年的工作显得至关重要,我们一定要转变观念,开拓创新,要用新的思维、新的方法、新的实践,积极谋划和推动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中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精神,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主题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提出的目标任务,强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确立以大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即“一条主线”),大力推进监管机构队伍和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即“两项建设”),加快构建规章制度、教育培训、监察执法“三大支柱”,突出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即“三个重点”),扎实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健康培训、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五项基础工作”,全面推动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关于2011年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省安局已经印发《2011年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工作安排》。请大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的内涵,正确处理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按照中国大百科全书的定义,安全生产是指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的一项方针,也是企业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的工伤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生产包含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两个部分,按照国际惯例统称职业安全健康,因此,我们都要树立“大安全”理念。职业健康(又称职业卫生、劳动卫生或工业卫生)是一门研究劳动作业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作业环境、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侵袭,预防发生职业病的学科。其首要职责和任务,是以人群和作业环境为对象,识别、评价和控制生产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创造安全、卫生和高效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职业健康工作应该遵循“三级预防”原则,第一级预防就是从根本上消除或最大可能地减少劳动者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主要采取生产工艺措施,使生产过程达到职业卫生安全标准,在管理上实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等。因此,职业健康与职业安全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我们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能只抓职业安全,不抓职业健康,必须把职业健康纳入安全生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部署、同步推进、统筹考核。

二是准确把握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定位,处理好“三个关系”。职业健康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行业和领域,是综合性工作;职业健康监管既有行业监管职能,也有综合监管职能。因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准确把握职业健康综合监管的法定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作用,按照凌成兴常务副省长经常强调的突出“八个字”,即:牵头、协调、监督、查办;履行好“三定方案”确定的“二个加强”职责,即:一要加强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二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同时,要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还必须完善工作机制,处理好“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我们安监部门与其它负有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的部门的关系。要建立部门之间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协调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重点要加强与卫生部门及职业病诊断等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新增职业病人情况,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二要处理好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的关系。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认真理顺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建立“分工协作、保障有力、运转有序、科学监管、廉洁高效”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机制。三要处理好本部门内设职业健康监管机构与各专业安全监管机构的关系。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安监总厅〔2011〕33号)精神,按照“加强综合、集中管理、突出重点、稳妥推进”的原则,理顺本单位内设机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注重发挥各专业安全监管机构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观念。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目标任务,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一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要具备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同时要加强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健康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二是企业要依法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是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等情况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作业现场依法设置警示标识;四是企业要安排专人,也可以是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员,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正常工作,并向劳动者公布监测结果;五是企业要根据企业职业危害特点,采取针对性的工程防护措施,尤其要控制住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六是企业要依法对可能存在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并报监管部门审查(备案);七是企业要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接受监管部门的验收;八是企业要加强劳动者健康监护,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时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九是企业要对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编办《通知》精神,切实履行好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一是理顺监管职责,促进监管能力保障到位。去年10月,中央编办下发《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调整完善了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这是继2003年中编办将原由卫生部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划转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之后,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加强职业卫生工作所采取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是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慎重作出的一项决定。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编办《通知》精神,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尽快调整明确本地区职业健康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形成“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与机构编制、财政、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最大的支持,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构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技术支撑体系,确保新增职能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执法装备到位,确保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技术支撑机构到位,促进职能调整后职业健康监管能力保障到位。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促进监管职能平稳交接。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与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与监督管理及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等职责的交接工作,确保职能调整过程中各项工作不推诿、不扯皮、不断线,实现新增职能平稳过渡,工作中务必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三是借安全促健康,努力做到“三个结合”。职业健康监管是按照“防、治、保”原则,全面赋予安监部门的一项新增职能,万事开头难。但应该看到,我们安全生产监管有着近十年成功经验,我们必须借力发挥,借鉴现有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和成熟有效的监管方式方法,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三大高危行业”为切入点,借安全生产监管推动职业健康监管,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要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与促进企业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条件相结合,将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要求纳入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审查范围;二要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与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将职业卫生检查内容纳入安全生产检查范围;三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与职业健康工作年度考核相结合,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着力提高职业健康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三下乡活动”。针对目前一些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法律意识淡薄、管理人员和工人职业危害防治技术、防护知识匮乏的现状,省局计划今年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科技、文化“三下乡活动”。活动主题为“突出预防,关爱健康”。要求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力求取得实效,为职业健康监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深入企业发放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读本、《职业健康知识手册》和“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挂图”等宣传资料;二是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或专题知识讲座,广泛宣传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三是省职业病医院安排“流动体检车”到企业上门服务,为从业人员进行现场职业健康检查;四是省局安科中心安排“安全生产检测车”到企业上门服务,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现场检测。

二是全面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培训。首先,要依托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完善我省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按照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考核标准、培训证书“四统一”的原则,组织专家编写职业健康培训教材、加强职业健康师资培训,逐步规范全省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其次,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责任意识和监管执法水平;加强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和强化企业管理人员的守法观念、管理水平和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权益的意识。同时,要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普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使其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增强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注重“双基”,强化监管,努力开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是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3令),加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摸清职业危害企业底数。督促指导企业在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填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和浓度(强度)情况、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等信息。以粉尘和毒物危害申报为重点,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大高危行业”为着力点,力争今年“三大高危行业”申报率达到70%,明年达到100%;其他行业要以中央驻赣、省属等重点企业为切入点,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提出的目标,到2015年申报率争取达到80%以上,中央驻赣、省属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柱,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本单位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争取今年申报率达到90%以上。

二是抓好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监管工作。充分利用全国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摸清职业病底数。督促企业做好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督促指导企业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无偿向从业人员提供。

三是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近日,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关

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1〕41号),要求地方安监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原则,认真做好除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且总投资在500亿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核电站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海洋石油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同时规定,在国家总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为确保职责划转交接期间工作的平稳延续,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时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卫监督发〔2006〕375号)确定的原则执行。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为贯彻落实总局《通知》精神,省局根据我省实际,结合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起草了《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作为会议材料印发给大家,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是做好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通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切实加大对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突出“六查”重点。一查管理机构制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是否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等基本制度。二查监护档案资料。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三查职业危害申报。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是否及时、如实申报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四查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护设施是否经过设计审查,是否正常投入使用、有效运转。五查职业危害警示告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情况;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告知卡);存在或者产生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六查个人防护用品。检查企业是否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五是抓好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职业健康监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一要按照国家总局“逐步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较为完善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的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在全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障服务”的原则下,积极创建职业卫生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机构,引进职业卫生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健全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二要加强对我省现有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归口管理,在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先要对现有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登记,以后再根据总局的《办法》,进一步规范资质认定工作。三要建立全省职业健康工作专家库。既要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领先作用,又要发挥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实践经验作用,组建全省职业健康专家人才库。要努力为各位专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氛围,使其真正为全省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等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四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快全省安监系统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验装备和监管执法装备建设。

六是抓好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一要在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摸底工作,及时汇总和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建立省、市、县三级职业健康管理数据库,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和依据。二要以总局近期开展的工矿商贸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统计基础情况书面调查工作为契机,研究出台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信息报送办法,强化监管业务基础工作。各地一定要按照政令畅通的要求,切实加强信息调度统计工作。

(五)加强学习,服务发展,努力提升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履职能力

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篇9

一、工作思路

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加强职业健康安全基层基础“双基”为工作目标,以贯彻实践好科学发展观,维护好广大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权益为工作目的,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三个”重点,强化危机、责任、进取“三种”意识,强化队伍、制度、保障能力“三项”建设,强化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强化目标考核、信息调度报送、监管工作计划“三项”措施,促进思想认识、管理方式、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本质安全化“三个”转变。

二、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落实各级安监局内设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科(股)室的编制、人员和装备。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安监局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三)配合完成各级政府“十二·五”职业健康安全规划。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宣教培训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要抓好粉尘及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七)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的定期评价、检测试点工作。

(八)开展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试点工作。

(九)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或工作人员,特别是日常监管机构或监督员。

(十)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十一)进一步抓好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三种”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不断由媒体曝光的职业危害事件及递增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正处于一个职业危害严重的时期,众多的从业人员及家庭受到伤害,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损坏了我国的国际形象,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已成为了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和热点。就我区而言,发展不足、经济滞后、高危产业行业结构为主、涉及职业危害且严重的行业企业点多面广,安全生产基础的改善是一个长期而持续的过程,不仅在现在而且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经济发展和控制突发性工伤亡事故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而繁重,这对全面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有很大的挑战性。因此,各级安监部门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强化危机、责任及进取“三种”意识,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推动和抓好这项工作。

(二)强化“三项”建设,进一步压实职业健康安全基础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依靠队伍做事。一要强化安监队伍建设:内设机构还未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股室的县﹙市、区﹚安监局,要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任务,积极争取编制,按照上下业务对口的原则成立职业健康监管股室,且明确分管领导、配备监管人员不少于2人;如编制及人员一时难以解决,应将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职责分解至其他行业监管股室,把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起来。二要督促企业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都要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领导成员、成员单位及职责,特别是要明确作业场所专门或兼职的日常监管机构或职业健康安全监督员及分管领导,并报文件到各县(市、区)安监局备案;考虑到各级政府已把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减轻企业负担且有利于安全生产管理,允许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日常监管机构与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监管机构合并,安全员与职业健康安全监督员的职责合并,但必须在职责上明确或完善。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依靠制度管理。一要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3号)第三十八条的要求,各县﹙市、区﹚安监局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如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协调制度;监管工作计划制度;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制度;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信息调度报送制度等。二要督促企业按《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3号)第十一条的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如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等。三要切实把现有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的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能力建设,依靠保障能力抓工作。一要进一步抓好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搞清楚企业底数及情况,为实现分类分级监管创造条件。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关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毕地安监〔2012〕8号)的要求,组织好企业的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任务。二要强化安监队伍的装备建设,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目录》(安监总厅安健〔2011〕273号)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配置必要的工作装备,依靠装备开展工作,靠装备对作业场所检测到的过硬数据执法。三要督促企业加强保障能力建设,企业负安全生产的源头主体责任,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安全条件;配备必要的检测装备,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检查、监测监控。

(三)强化“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大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推动力

一是强化执法行动,提高企业对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认识和自觉性。各县(市、区)安监局对辖区内除煤矿外的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严重的重点行业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行政执法检查,检查率要达到100%。

二是强化隐患治理行动,改善企业劳动安全条件。企业必须认真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排查,同时对政府部门及企业自身排查出的各种隐患要落实治理并符合要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是我区今后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及企业要按照《关于印发〈地区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地安监〔2011〕216号)的要求,抓好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的专项行动。

三是强化宣教行动,提升全社会对职业健康安全的关注度及政府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知、懂、会能力。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抓好今年的“职业病防治周”和“六月安全月”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对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人员和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督促企业做好全员培训,特别是职业健康安全监督员的培训工作。

(四)强化“三项”措施,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是强化政府目标考核和对企业的评优评先工作。2011年,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己开始纳入国家、省、地及一些县、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及目标考核之中,我区还有部分县未纳入。2012年,地区安监局将争取加大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各县(市、区)安监局也要做好推进工作;在政府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评先选优工作中,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把好部门关,对不重视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企业行使否决权。

二是强化监管工作计划及其现场检查方案的落实。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及其现场检查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是强化信息调度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在今年3月底以前向地区安监局报送全年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及其检查方案。6月上旬、12月中旬报送半年和全年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总结。其它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材料按相关要求报送。

(五)促进“三个”转变,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后发力

一是促进思想认识的转变。树立“职业病”也是生产安全“工伤亡”事故;“职业病”是可以防控的;职业病的防控必须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预防为主必须突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积极防范的思想认识。

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篇10

通过实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摸清我区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制定我区职业病防治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保证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由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成立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负责开展调查研究、数据录入、资料分析和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协助开展辖区内的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

三、调查范围、时间、内容及方法

调查分为全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和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

(一)调查的时间

调查实施时间从至底。

(二)全区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

按照卫生部统一设计的调查表格对辖区内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并按照统一的编码及程序设计,录入调查结果,上报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结果。调查内容包括:

1.从业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地区、行业分布情况。

2.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4.职业病发病情况。

5.劳动合同签订、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

(三)近10年职业病报告数据统计分析

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对全区近10年职业病报告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提出职业病发病的地区分布、行业分布、企业类型分布以及重点职业病的分布情况,并与调查资料进行比较分析。

四、调查产出

(一)基本情况调查与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

1.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数量及其行业分布。

2.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

3.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分布。

4.职业健康检查人数及职业病检出人数。

5.上报职业病人数、类型、行业及地区分布。

6.劳动用工合同、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

7.结合全区相关调查资料,初步绘出有关的分布图。

(二)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发病估算

根据基本情况调查、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结合全区重点职业病哨点监测、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发病估算和60年来我区重大职业病流行病学调查的资料,估算全区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发病的估计值,对全区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做出初步估计,制定以其为基础的职业病防治策略。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与培训阶段

前,成立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完成对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人员的培训。

(二)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

1.前,完成全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摸底调查。

2.前,完成全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数据的录入、数据审核、结果分析和总结上报工作。

3.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完成全区年和年职业病发病数据的统计工作和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

六、质量控制和技术保障

1.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工作组织、协调和保障。

2.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并负责调查表的审核及数据的编码、录入、上报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篇11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职业病防治执法监督为手段,对我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及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为员工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有效减少和消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强化职业健康监护,确保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职业病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成立区卫生局职业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职业危害的监督管理,落实预防措施。根据区域有毒有害企业分布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统计情况,对存在职业病危害隐患严重的重点企业加强防控、统筹部署,力争实现对存在有毒有害因素企业的日常监测覆盖率达85%,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的健康体检率达55%,把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落实,保障职业接害人群的健康,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整治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6月份全面展开,11月底结束,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开展铅烟、铅尘、苯系物等有害物质的专项整治活动,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针对我区职业性疾病发生情况,在我区范围内开展有害化学物质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职业危害严重,劳动条件恶劣,各种防护措施严重不到位的涉铅企业进行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彻底消除各种隐患,切实预防突发性职业卫生中毒事件和群体性职业危害事件的发生。

2、开展石材、工艺品等粉尘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区石材、工艺品等粉尘危害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督促此类用人单位依法安排接触粉尘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的,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安排患者诊治,并依法进行整改和处罚;对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厂企业,依法予以整顿,预防群体性尘肺事件的发生。

3、加大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特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劳动者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对违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4、开展职业病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完成职业卫生考核指标。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和计划,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特别是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日常性监督、监测工作。

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篇12

一、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今年要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市职业病防治规划》重点,突出抓好在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展览、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等,宣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控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抓好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加强相关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的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对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重点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程序,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二是加强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和强化用人单位管理层的守法观念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意识,使其了解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的政策规定,掌握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的措施和手段,提高企业有关人员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三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使其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增强其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搞好职业危害企业的申报和检测工作。职业危害申报由企业负责,申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摸清现状,掌握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数、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及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了解职业危害分布情况,以及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检测是申报的前提,检测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企业导致可能发生职业危害的因素、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的人员的健康状况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抓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是当前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对职业危害申报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对职业危害工作的认识,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危害识别能力和职业危害申报水平。凡是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限期在五月底以前完成申报工作,重点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木制家具制造企业等。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的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