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2-03-30 21:03:46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篇1

下面,我就全国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和今后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

中小城市(包括县、镇,下同)建设档案工作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逐步建立,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健全完善了工作机构,形成了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目前,全国520多个中小城市基本上都建立了城建档案馆或城建档案室,80%以上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了城建档案室或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地区形成的城乡建设档案,并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为加强城建档案馆(室)的监督指导职能,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赋予了城建档案馆(室)“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的职能,形成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工作体制。

(二)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建设档案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各地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档案法制建设,从三个方面加强了依法治档工作。一是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将《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等建设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细化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二是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制定建设档案工作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辽源、邯郸、鹤壁、普兰店、公主岭、张家界、铜陵、安庆、广元等一大批中小城市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和了加强建设档案管理的政府令或规范性文件。三是积极开展建设档案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档案的单位。辽源、三门峡、宿迁等许多城市都开展了建设档案执法检查。通过依法治档,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档案意识大大增强,建设档案的收集渠道逐步畅通。

(三)馆藏档案数量快速增长,整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多年来,各地中小城市城建档案馆(室)强化管理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收集保存了大量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档案、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档案、重点工程档案、房地产档案、声像档案等,馆藏档案数量快速增长。吉林辉南、山西大同、安徽宿州、河南三门峡、广东梅州、内蒙古鄂尔多斯等一大批城市馆藏档案都已超过2万卷,吉林辽源、内蒙呼伦贝尔等地馆藏档案已达5万余卷,江苏昆山馆藏档案已达7万余卷。为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进馆,各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将工程档案管理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备案管理程序,普遍实行了“一书一证”制度(即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与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要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工程档案基本上都已接收进馆,接收率达90%以上。

为加强档案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各地加大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投入,建立了馆房,配备了密集架、计算机、扫描仪、温湿度自动监控设备等,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开发计算机管理系统,按照国家标准对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程度大大提高。

(四)村镇建设档案工作不断推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做出了贡献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村镇建设发展很快。为了记录和保存村镇规划、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为今后的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各地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和建设档案工作机构不断拓宽村镇建设档案工作领域,加强村镇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云南个旧、辽宁新民、普兰店、河北满城、涿州、江西都昌、江苏江阴等不少城市城建档案馆(室)开展了村镇建设档案工作的探索,他们与村镇建设办公室合作,将村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村镇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程序,保证了村镇建设档案的收集进馆,在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认真贯彻建设部第136号令,地下管线档案工作全面启动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颁布实施后,各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吉林通化、辽宁普兰店、天津塘沽、浙江余姚、山西长治、安徽铜陵、广东中山等一批中小城市(区)开展了地下管线普查建档工作。普兰店、保定、长治、中山、阿克苏等地认真执行查询制度、告知制度、竣工测量制度、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综合动态管理制度等,建立了地下管线档案报送与管线信息及时更新的动态管理机制,基本上实现了全市地下管线档案的综合动态管理,逐步扭转了因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不全不准,造成地下管线被挖断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

(六)档案管理日趋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各地中小城市城建档案馆(室)按照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城建档案保管期限与密级划分》等一系列技术法规整理档案,并根据本地区档案管理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档案收集、整理、借阅、统计等各项规章制度,极大提升了档案管理质量和水平。同时,多数城市采用了计算机管理系统对档案进行著录、检索、查询、统计等,不少城市开设了局域网,有的已在着手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档案现代化、信息化管理程度大大提高。

(七)城建档案馆(室)从收集保管型向开发利用型转变,档案开发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各地中小城市城建档案馆(室)不断探索从收集保管型向信息利用型转变的路子,面向城市建设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广泛开展编研工作,使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城市管理、房屋确权、解决纠纷、审计稽查、抢修救灾、运行维护、编史修志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如在广州至佛山城际快速铁路建设中,面对工程紧、难度大的状况,佛山市城建档案馆仅用20个工作日就为设计单位提供了地铁沿线的地下管线档案和149幢建筑物的桩基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等4165卷,既为勘察设计单位缩短了勘察时间,又节省了勘察经费,仅钻探工程费用就节约160万元。四川省“十五”期间,各级城建档案馆(室)共接待档案利用20万人次,查阅利用档案50多万卷(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4亿多元。广东梅州市城建档案馆近几年来通过提供档案利用,创造可测算的经济效益达1500万元。

纵观全国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发展历程,总结各地开展建设档案工作的经验,大家普遍认为,通过自身努力,争取领导重视和各部门的行政把关,狠抓依法治档、信息化建设和对外服务,是发展壮大建设档案事业的一条基本经验。其中,领导重视是关键,依法治档是基础,行政把关是保障,信息化建设是手段,搞好服务是核心,自身努力是根本。

在肯定过去工作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目前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有待于研究和解决。主要表现在:第一,有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部分县市至今还没有履行管理全市(县)建设档案工作的职能;第二,人员队伍思想观念陈旧,开拓精神不强,素质亟待提高;资金投入不足,经费相当紧张,制约着建设档案事业的持续发展;第三,建设档案收集难的问题依然没有根本解决,尤其是地下管线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在大多数城市仍进展缓慢;第四,档案服务工作与城乡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还没有实现从“收集保管”型向“信息服务”型的根本转变。

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面加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各地区各部门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程,在这种形势下,中小城市建设事业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我们必须抓住这一机遇,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今后几年,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全面收集、科学保管、合理利用城乡建设档案,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建设为本地区建设信息资料中心、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和城乡建设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为保证城镇化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我们的工作重点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依法履行建设档案管理职责

做好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对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推进城镇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是城乡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切城乡建设活动,不论其过程多么复杂,最终只能留下两个结果,一个是建筑实体本身,另一个就是城乡建设档案。城乡建设档案是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的重要依据,是抗震防灾、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也是工程建设、维修养护、改建扩建、审计稽查、维护权益的可靠信息和凭证。

统一管理城乡建设档案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工作部门的法定职责。在国务院关于建设部的“三定”规定中,明确规定要“管理城建档案工作”,这也是全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在国家和地方近年来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范性文件中,都明确规定了建设性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档案工作的管理职责。各地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城建档案馆,须对城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建设档案,包括各级各类开发(园)区建设档案及村镇建设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应当强调,建设档案产生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同时也服务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它需要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中运行,需要纳入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程序。从一定意义上讲,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与建设档案工作既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又相互促进,密不可分。长期以来,各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形成了由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建设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践证明是科学合理的和行之有效的,需要继续坚持和进一步发扬。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切实履行对建设档案工作的管理职责,在领导谋划城乡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工作中,要统筹建设档案工作与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切实加强对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建设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特别要加大对建设档案事业的投入,从机构设置、人才队伍、经费投入、馆房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建设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和条件。

(二)完善法制,强化机构,充实人员,为建设档案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依法治档是建设档案工作的基础,各地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馆(室)要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法制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档案工作的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关于建设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要积极开展建设档案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中小城市都应当建立专门的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特别是中等城市必须建立城建档案馆,收集和保管本城市应当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基本建设档案。小城市和县镇要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的有关要求,建立城建档案馆或者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部设立城建档案室,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城建档案馆(室)可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在档案人员的配备上,要挑选年富力强、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担任城建档案馆(室)的领导,要更多地把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选拔任用到档案工作岗位上,不断提高档案队伍素质。

(三)全面收集城乡建设档案,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建设信息资料中心

与大中城市相比,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能较为集中,除建设工程管理职责外,规划管理、房地产管理、村镇建设等工作职能都集中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为建设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提供了很好条件。中小城市城建档案馆(室)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积极收集规划管理档案、房地产管理档案、村镇建设档案、建设工程档案、地下管线档案等各类建设档案,同时加强对声像档案的收集,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本地区建设信息资料中心,避免一些大城市多头建立城建档案馆所带来的资源浪费。

在各类建设档案的收集、指导与管理过程中,城建档案馆(室)的同志们一定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树立“服务是更好的管理”的观念,改变“坐、等、靠”的工作作风,从方便他人的角度出发,走出馆门,走向社会,主动服务。在具体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三个转变:一是变移交单位上门来请为主动上门服务,二是变只验收不指导为先指导后验收,三是变单一管理为既服务又管理。

档案的本质是信息,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从节约资金、压缩编制、资源共享的角度出发,按照建设部1995年提出的建议,依托城建档案馆(室)建立本地区建设信息中心,充分利用城建档案馆(室)在档案信息资源、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倡导城建档案馆(室)和建设信息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把档案和信息结合起来。

(四)大力加强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地下管线档案中心

地下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加强地下管线档案管理,是中小城市城建档案馆(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去年,建设部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和办法。第一,要建立有关政策措施,纳入行政审批环节。要把《办法》所规定的查询制度、告知制度、竣工测量制度、档案移交制度、预验收制度、档案动态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纳入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等相关环节,纳入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并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第二,要强化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建立起各部门、各行业加强协调、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各方共赢,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各类新建地下管线的档案信息及时移交城建档案馆(室)。第三,要借助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地下管线档案信息数字化管理,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第四,要在“不欠新帐,逐步还清旧账”的原则下,稳步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建档工作,逐步摸清地下管线分布、位置等详细情况,为今后的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可靠信息。

(五)大力加强对重要工程、重要数据的收集,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城乡建设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

当前,我国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党和人民正在全力构建和谐社会,但一些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依然存在。近几年,国务院对城市防灾抗灾、应对突发事件和反恐怖等工作十分重视。各地城建档案馆(室)应紧密配合有关部门预防和应对城乡突发事件,并努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好重要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包括重要建筑、地下管线、人防工程、防洪工程等档案的收集管理,在集中管理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计算机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信息数字化,确保紧急状态下能够快速提供利用。二是加强与政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机构的合作,做好重点档案的备份和安全保管工作,建立紧急情况下重要工程档案的利用机制和受损恢复机制。要积极参与城乡紧急情况演习活动,提高城建档案馆(室)自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加强对重要工程档案的研究分析,提高重要工程档案的利用效率,培养相关高素质专业人才,为制定应急预案和抢救方案提供服务。

(六)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建设档案管理水平

随着全球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城建档案事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产生档案和利用档案的行为都很大程度地转向电子化。适应这种形势,城建档案馆(室)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开发或商品软件的选用、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建设、标准体系的建立、局域网的建设、与政府网的连接、国际互联网的利用、业务队伍的建设及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规范等。城建档案馆(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争取经费来源,扎扎实实地分步推进。

(七)转变观念,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建设档案工作的生存发展活力

服务是提高建设档案工作生存活力的根本手段。建设档案工作既不能因为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而沾染“衙门习气”,也不能因为属于事业单位而“坐吃皇粮”,只有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服务”作为立档之本,才能不断做大做强,才能充满生机活力。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我市城市建设档案(简称城建档案、下同)的管理制度,现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302号文件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的真实纪录,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和必要条件,是建设、设计、施工责任和产权的法律依据。城建档案的充份利用,对提高城市建设的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子孙后代造福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意义。

第三条 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城建档案要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凡有城建档案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机构,配备干部,制定本单位的城建档案管理细则。要把城建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城建管理的工作程序,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安全和有效地开展利用。

第二章 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任务

第四条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简称城建档案馆,下同)是我市城建科技事业单位,由广州市城乡建委领导,归口广州市规划局管理,业务上受广州市档案处指导。其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上级城乡建委关于城建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

(二)负责接收和保管我市永久性保存的城建档案和重要资料;

(三)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

(四)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汇编各种综合材料,为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提供利用;

(五)对全市各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市城建系统各局、公司、工厂、企业和各区、县城建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城建档案室,由各单位分管生产、技术或科研的负责人领导。档案室的基本任务是:

(一)收集本单位在城建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科技文件材料,并进行分类、立卷、编目、登记和统计工作;

(二)承办鉴定城建档案和销毁超过保管期限的城建档案的具体工作;

(三)编制检索工具参考资料,做好城建档案的利用工作;

(四)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和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以及移交档案的具体工作;

(五)对属下的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六条 各城建部门的档案室(科)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并要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科技人员从事城建档案工作。

第七条 市城建档案馆的费用由市城建事业费开支。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各单位城建档案室增添设备和费用分别从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费、科研费或事业费中开支。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范围

第八条 城建档案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自然勘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预算、概算、决算、照片、模型、影片、录像带和录音带等科技文件材料。主要范围如下:

(一)城市基础材料方面,主要有城市概貌、历史沿革、经济、人口、地名、科学技术、文化教育、资源、水文、气象、地质、地震、测绘、土壤、植被、环境,以及城市各种综合情况统计材料;

(二)城市规划方面,主要有城市现状,已批准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长远规划、近期规划,建筑管理(工程征地,报建批准的文件、执照及附图)、规划勘测等档案;

(三)房地产权管理方面的档案;

(四)市政和公用事业工程方面;

(1)水厂、水库、加压站、水塔、取水工程、净化工程、地下输水工程及其水文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的档案;

(2)下水道、涵洞、水闸、抽水站、泵站、污水处理工程、防洪工程等档案;

(3)城市主干道、桥梁、涵洞、立体交叉、广场、天桥、地道、公共交通设施等的档案;

(4)供气供热工程的设施和地下地上管网的档案;

(五)交通运输工程方面,主要有港口、码头、仓库、油库、车站、电车电缆、机场、铁路在本市的设施、站场、线路、地下管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档案;

(六)电讯工程方面,主要有电台、电话、电报、邮政、广播、电视、微波站等的地上地下工程设施和管网的档案;

(七)供电工程方面,主要有电厂、电站(包括公用、专用)、变电、输电线路和地下电力线路等的档案;

(八)人防、地铁工程现状和规划的档案;

(九)工厂、矿山、电站的建筑工程档案;

(十)科教、卫生、文体、服务等民用建筑方面,主要有办公楼、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展览馆、体育馆、文化馆、医院、影剧院、宾馆、商场、住宅等的建筑工程档案;

(十一)园林绿化工程及古建筑、名胜古迹、纪念碑、纪念堂(馆)、城市装饰雕塑、塑像及纪念性标志等工程的档案;

(十二)环境保护方面,主要有“三废”普查、监测、治理方面的档案;

(十三)城市建设科学研究方面的档案。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进馆和补报

第九条 管好城建档案是有关单位的共同责任。凡在我市管辖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各级机关、企业、事业、部队、学校等单位,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好本单位的城建档案,并有责任向市城建档案馆无偿报送城建档案。

第十条 市城建档案馆接收的档案重点是城市中具有全局性、历史意义、艺术水平和建筑水平较高的、重要的建筑工程档案以及市政建设各种重要设施、地上地下管网和各种隐蔽工程的档案。

在确定进馆的具体项目时,要以满足城市规划、管理、建设、施工、抢修以及历史研究和科学研究的需要为原则。

市城建档案馆应根据各级计划部门下达在市建设的年度基建项目,划定档案进馆的工程项目,由规划局在批准报建时,提出档案进馆的要求。

第十一条 过去已竣工的城市建设工程,其档案不齐全的,有关单位应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收集、整理、补测、补绘等工作,做好档案进馆的准备。

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后,工程如再经过改建、扩建的,要及时补报变动部份的技术图纸和文字材料,以确保城建档案与工程实物相符。

第五章 竣工图的编制

第十二条 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各主管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重视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重要建设工程都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竣工图,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为确保竣工图的编制,各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把编制竣工图列为重要内容。建设单位的档案部门要负责审查项目归档的文件材料是否完整、系统、图物相符。没有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验收竣工科技档案的凭证,工程不算竣工,建设银行不予结算,计划部门不批新项目,规划部门停发新工程的施工执照。由于没有竣工图或竣工图不完整、不准确而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凡列入需送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必须有三套,原件送城建档案馆保存,其余分别由主管局和使用单位各保存一套。小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由使用单位保管。因编制竣工图需增加的施工图,由建设单位负责及时提供给施工单位,并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需要增加的份数。

第十四条 大型工程项目的验收,应通知市城建档案馆派人参加。报送进馆的档案由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各类工程竣工档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移交,有特别情况的,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六章 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十五条 保管城建档案要有专用库房和设备,库房要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要有防火、防盗、防晒、防潮、防尘、防蛀以及对照片、底片资料的防霉等措施。要建立库房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城建档案的管理部门,要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改善保管条件,逐步实现管理技术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的管理,要做好平战结合,对突然事故的发生要有应变措施,保证在非常情况下城建档案的安全和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是为了维护档案的安全和充分发挥其作用。市城建档案馆,应将接收的全部城建档案和科技资料进行分类,系统化排列,并编制各种检索工具,便于查阅利用。

第十八条 市城建档案馆要积极为全市城建工作服务。凡本市各单位需要查阅城建档案和科技资料的,凭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查阅。

外省和省内各地区查阅城建档案的须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查阅。

第十九条 市各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保密制度,维护国家机密,保证档案的安全。市城建档案馆在保管和利用城建档案时,应遵守原报送单位注明的密级和所提要求。并定期对城建档案的密级进行审查和调整,扩大利用与交流的范围。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篇3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和文件材料。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管理列入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保障城建档案工作与城市建设事业的协调发展。城建档案馆(室)的馆库建设、设备购置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日常经费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县(区)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是集中管理城建档案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接收和保管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二)对城建档案的形成、报送和利用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城建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城建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

第六条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设置档案室或者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收集和管理本单位的城建档案。

第七条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上岗资格。

第二章城建档案的形成与归档

第八条城建档案馆(室)重点收集、接收建国前后下列范围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一)城市勘测:全市和局部地区的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综合成果;等级控制成果、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和综合管网测量成果;各种编绘图集等。

(二)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成果,以及城市规划基础资料(包括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统计资料、历史沿革、地名、经济、资源、人口、气象、地震等方面的资料)。

(三)建设工程: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大中型工矿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图、综合管网图、地质勘察报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工程档案。影剧院、展览馆、博物馆、宾馆、写字楼、医院、体育馆、商场、学校、住宅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包括广场、地下通道)、桥梁(包括立交桥)、排水(包括河道整治、排水管道、泵站、涵闸)、污水治理(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截流管道、提升泵站及附属设施)、防洪设施等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给水(包括水厂、供水管网、水库、增压站)、电力(包括电厂、供电线路、变电所)、电讯(包括中心枢纽及分支枢纽、线路、无线电微波收发台站)、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城市道路、市内公交车站点、地铁站线)、燃气(包括制气厂、燃气管网、调压站、储气柜、液化气储灌场)、环卫、城市照明等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4、交通运输工程:铁路(包括各场站平面布置图、主要建筑物、地下管网)、二级以上公路(包括长途客运、货运站点和桥梁遂道)、航空(包括站场总平面图、主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港口(包括港区总平面图、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主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工程:风景区和公园的总体规划图、总平面布置图、主要景点建(构)筑物、公共绿地、纪念性建(构)筑物、城市雕塑等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6、人防工程:五级以上人防设施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7、军事工程:军事管理区和军事以外的地下管线走向和隐蔽工程位置图。

(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第九条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送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完整、准确、系统,其内容包括工程前期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到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进行登记,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

第十一条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将已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进行专项验收,属于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验收应当由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项验收合格的,由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未经档案专项验收或者档案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准确、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工程档案经检查符合归档要求的,由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出具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

第十三条城市勘测、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以及其他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在本单位保管1至5年后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以及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和专业图,应当由工程建设单位或者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按照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准确完整地收集、保管,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在城市的道路、管线及其附近地段进行开挖、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到城建档案馆(室)和有关部门查清该地段的地下管线分布情况。

第十五条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城建档案必须完整准确、图形清晰、字迹工整,案卷整理质量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江苏省城建档案案卷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重点建设项目在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一套纸质档案的同时应当报送一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归档的要求按照电子文件档案管理规范执行。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汇总和报送,施工单位负责竣工图和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的编制,工程监理部门负责监理文件的编制并督促检查施工文件材料和竣工图的质量。建设工程档案不得少于两套,城建档案馆(室)、建设单位各保存一套。

第十八条工程竣工图应按有关规定随工程进度同步编制,每张竣工图编制完成后,均应加盖统一标准的“竣工图”标志章,并由编制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监理总工程师等签字。

第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的房屋建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时,应当核验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并列入房产产权产籍档案。

第二十条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报送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督促检查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二十一条建筑物、构筑物产权变更时,其工程档案的归属与流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停、缓建的,其已形成的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单位撤销的,其工程档案移交上级主管机关或城建档案馆(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工程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和地下管线工程,无竣工图或竣工图不完整、不准确的,其产权单位应当组织补测补绘,并在补测补绘工作结束,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

第三章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三条城建档案馆(室)对接收的档案和资料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统计、鉴定、保护、编研和利用工作。

第二十四条城建档案馆(室)及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严防档案散失和泄密。

第二十五条城建档案馆库建筑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有抗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强光、防高温、防尘、防有害气体和防有害生物等防护设施。

其他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配置专用库房和必要的档案防护设施,确保城建档案有良好的保管条件。

第二十六条城建档案馆(室)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用品和装具;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配备各种设备,逐步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二十七条城建档案馆(室)应当依法适时开放所保管的档案,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提供服务,并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的需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第二十八条城建档案的利用实行有偿服务,具体办法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二)在城建档案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的;

(三)将重要、珍贵的城建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四)在非常条件下,为抢救、保护城建档案表现突出的;

(五)同违反城建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二条单位和个人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城建档案及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在城建档案工作中,、造成损失的,按规定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篇4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国家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城建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资金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城建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实现管理现代化。

第五条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技术经济资料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建设档案。凡工程建设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撤销单位的工程建设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七条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建设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建设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其竣工验收应当有城建档案馆参加。

第九条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规定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接收进馆。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的管理,建设部另行规定。

第十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收取的工程档案保证金,须纳入城市财政专户管理。其利息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财政部门同意,用于城建档案的保管和保护事业。建设单位按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工程档案资料后,工程档案保证金全部退还。

第十一条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抢救。特别重要的城建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无损。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故延期或者不按规定归档、报送的;

(二)涂改、伪造档案的;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篇5

2城建档案工作现状分析

目前,全国80%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了城建档案室(馆),大中城市普遍建立了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地区形成的城建档案,相当一部分城建档案馆(室)被赋予“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职能,指导监督本地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形成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工作体制。许多地方和部门以及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项目建设管理计划和工作程序、岗位责任制,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工程档案管理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备案管理程序,普遍推行“一书一证”制度(即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与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要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城建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工程档案接收率达90%以上。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数量快速增长,各馆配备了相应的硬件设备,如密集架、计算机、扫描仪、温湿度自动监控设备等,按照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城建档案保管期限与密级划分》等一系列技术规范整理档案,档案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程度大大提高,村镇建设档案工作开始起步,各地积极贯彻《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初见成效。

湖南省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城建档案管理处)2004年晋升为“国家一级城建档案馆”;县级城建档案馆(室)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逐步发展壮大。醴陵市2006晋升为省一级城建档案馆,攸县设立专门的城建档案馆,株洲县、茶陵县、炎陵县等建设局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室。无论是人员配置、库房建设都相应的增加和扩大,整个县(市)馆藏由原来的几千卷上升到3万余卷。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各地各部门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在这种形势下,城市建设事业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对城建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建档案工作面临新挑战,出现了新的问题和不足:城建档案的服务效能有待提高;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滞后;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步子不大,建设档案工作仍然停留在“收集保管型”,没有实现向“信息服务型”的根本转变。

3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挑战意味着机遇,问题就是机会。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主动服务工作机制,把城建档案工作推向新境界,使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取得突破性进展。立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要求和当前形势,努力创新城建档案工作机制,积极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3.1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加强对重要数据的收集,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城市建设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

积极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全过程管理,即以项目法人为管理核心,以纳入合同为管理依据,以监理控制为重要手段,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部门及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方位参与下,实施事前介入、事中控制、事后稽查、验收把关的全过程控制的新的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国家对城市防灾抗灾,应对突发事件和反恐怖等工作十分重视,各城建档案馆(室)应紧密配合有关部门预防和应对城乡突发事件,一是做好重要工程包括重要建设、地下管线、人防工程、防洪工程等档案的收集管理;二是加强与政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机构的合作,做好重点档案的备份和安全保管,建立紧急情况下重要工程档案的利用机制和受损恢复机制;三是加强对重要工程档案的研究分析,为制定应急预案和抢救方案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

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在抓好重大项目档案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加大业务指导工作力度,工作人员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跟踪服务,及时介入,多方协调,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了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和及时性。2001年至2006年,全市共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591项,重点工程210项左右,仅2005、2006年共收集重点工程档案约4000卷。6年来新增入库档案约38000卷,为全市城市建设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3.2加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中心。

地下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2005年建设部136号令颁布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各级建设部门要建立配套政策措施,纳入行政审批环节,把《办法》所规定的查询制度、告知制度、竣工测量制度、档案移交制度、预验收制度、档案动态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纳入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相关环节,建立起各部门、各行业加强协调、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各类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及时移交,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市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004年,长沙市城建档案馆通过省、市人大出台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通过行政执法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业务指导以及检查督促,推动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工作全面发展。目前,全市包括引水、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等专业管线工程档案都做到了业务指导到位、档案编制规范、收集工作有力、报送移交及时;2005年至2008年共接收各类管线工程档案4000多卷;并根据城市隧道工程、轻轨工程的发展,适时跟进,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文件,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在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建设方面,长沙馆自2006年以来,通过市财政投入3370多万元,完成了“长沙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工程(一期)”,实现了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管理,把长沙市城建档案馆打造成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长沙市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的基础工作平台,充分展示了城建档案工作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作用。

3.3推进城建档案工作信息化,实现由“收集保管型”向“信息服务型”的转变。

当前我国信息化建设正在进行战略转型,即从信息技术阶段转向信息资源阶段,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转向深入应用阶段,从数量建设阶段转向质量建设阶段,从粗放配置阶段转向集约经营阶段。档案是国家的基础性原生性信息资源,档案部门是信息资源大户,档案工作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信息化工作,面对国家信息工作战略转型,档案工作特别是档案信息化工作必须转变工作思路,把重点转移到加快档案信息化资源建设,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作用上来。

当前多数城市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城建档案进行管理,不少城市开设了局域网,有的开始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但各地发展极不均衡,距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信息化服务”的要求甚远。各城建档案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居安思危,积极应对,国家档案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于2006年9月联合启动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试点确定了6个方面主题和16个试点单位,其中沈阳市房地产档案馆与另外两家单位联合承担“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的试点任务,要求对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不同运行机制、运用多种形式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深度开发、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工作进行探索实践、总结归纳。各城建档案部门应主动融入对接全国档案信息化工作,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建设信息资料中心。“十五”期间,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先后投资60余万元,用于声像设备和计算机信息化建设。安装了局域网,开发了“城建档案信息系统”,建立了株洲市城建档案信息网站,逐步实现了城建档案收集、管理、利用、统计的现代化,结束了手工操作和人工查阅的历史。建馆以来,共接待查阅利用者36980人(次)、查阅档案35019卷,复制资料50000余份,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资料,也为全市各行各业及人民群众改扩工程、解决纠纷、补办手续、史志修编、新闻宣传等提供了大量服务,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4抓好村镇建设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切实把国家基础实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水利、道路、电网、通信、安全饮水、沼气等设施建设,集中力量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改造。各地建设规划部门必须加强与档案、民政、农业等部门的合作,将村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三农工作、村镇建档工作,进一步纳入村镇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程序,保证村镇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

对株洲市各县(市)村镇建设档案工作来说,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特别是在镇一级,一定要指定专人负责,目前镇域规划建设发展很快,建设档案工作要跟上新农村建设步伐,不能留下空白。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硬件配置,落实工作场地和档案保管库房,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设施,改善技术工作条件。三是要进一步争取领导重视,努力用好地方政策,以有为争有位,不断打开工作局面。四是要进一步营造城建档案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氛围,加强市、区县(市)、镇建设档案工作联动,建立信息员队伍和工作网络,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横向交流,增强建设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整体实力和成效。

做好城建档案工作,服务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档案人应尽的职责。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人,敢于创新,城建档案事业正如这五月石榴花一样,将会绽放出艳丽夺目之彩!

参考文献: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篇6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管理对象是国土档案,即国土资源部门在日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照片、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①。由于档案类型多样,形态差异大,质地多样,管理国土档案存在一定的困难。20世纪90年代,在国家信息化策略推动下,国土规划部门开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数字档案目录,使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利用等。进入21世纪初,目录数据库已经完成,全文数据库不断增多,形成了大量的国土档案,相关管理部门开始建设国土档案管理系统,并不断进行改造、升级,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国土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近10年来,尤其是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引导下,数字档案馆基本建成。如武汉市国土规划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山东省济宁市国土一张图档案管理系统、安徽省安庆市可视化城建档案管理系统等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称谓“不同的数字档案馆”。目前,全国范围内,国土规划数字管理系统不仅能够满足特定区域内国土资源系统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而且能够满足T级档案信息数据的可靠存储和快速检索,对土地、地质矿产、测绘、综合文书、声像等各大类档案数据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了国土档案数、图、文“一体化管理”。②近年来,国土档案管理系统通过与GIS技术的结合,形成了“空间库、目录库、图文库”三库合一的数字档案馆管理模式,不仅将电子公文流程形成的电子档案、档案数字化后形成的档案进行统一管理,而且具有统一的档案管理平台和档案利用平台,实现了档案利用的电子化、平台化,初步建成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这种数字档案馆,通过与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测绘部门等的结合,形成了一个开放的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应该说,从国土档案到国土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再到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化,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GIS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土规划管理部门不断创新的结果。然而,目前看来,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主要体现在:以管理为主,利用为辅;以系统内部使用为主,公共使用为辅;以土地规划为主,与其他部门的结合有限;以区域内利用为主,全国范围内的整体使用尚未形成。也就是说,数字档案馆的功能集中在工作人员对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主要是单位内部国土规划部门使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其他管理机构、面向全国衔接的统一平台尚未建立,导致了国土资源规划数字档案馆档案信息的“管理”与“利用”和“输出”与“输入”存在着不平衡现象。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是因为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时间不长,其功能的完善需要时间;二是因为从已有的档案管理系统开发成数字档案馆是一个质的飞跃,这在不少单位并没有清晰的概念。因此,需要充分认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开放性,促进其快速成熟。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是“数字档案馆空间范围内的人与其生存的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复合体”,“是用生态系统的概念、理论和方法研究数字档案馆的结构、功能和管理运作”③。据此,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是一个由人、国土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地域环境等要素组成的完整统一体。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作为一个有机的生命体,不仅涉及该生态系统的形态结构,而且存在结构要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联,以及工作人员与数字档案馆生存环境之间的相互协调,从而实现数字档案馆档案信息的“管理”与“利用”和“输出”与“输入”之间的平衡。

二、开放性是基本体现

档案馆在社会中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门,它存在于社会之中,受社会的制约,同时也对社会产生作用,具有社会服务性。档案馆不同于档案室,它保管档案的目的不是为某一单位、某一系统小范围服务,而是为社会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它的服务范围大而广,面向社会各个方面,遍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④这是自19世纪40年代至今档案开放的基本结论。数字档案馆的本质是档案馆。数字档案馆是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手段将原有的馆藏档案数字化,并收集、采集、捕获有价值的数字档案信息资源,通过网络技术建立分布式、跨地域的有序的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系统;该系统以数字档案信息资源为基础,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等为平台,以用户需求为根本,提供各种信息服务。⑤国家档案局的《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⑥指出,数字档案馆的四项基本业务功能“收集、管理、保存、利用”,一旦缺乏广泛的、本机构以外的“利用”环节,便不能称为数字档案馆。基于这种认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理应是服务社会大众的档案馆,是大众利用国土资源信息的开放性的窗口。

1.是自然生态系统基本法则

任何一个自然生态系统都是开放的,有输入和输出,而输入的变化总会引起输出的变化。虽然输出并不是立即变化,有时会延迟,但是决不会赶在输入之前。输出是输入的结果,输入是原因和源头,两者呈现一种动态的平衡。⑦信息生态系统中,信息的生产者、传递者、分解者、消费者与外界环境之间的信息交换,构成了一个信息生态循环。⑧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作为人与其生存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复合体,与外界环境有着不断的交流,其自身处于不断输入和输出的循环往复之中,通过信息传递和价值转化不断地与外界进行交流,包括机构、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这是自然生态系统的基本法则。

2.是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范围内“第三次浪潮”的兴起,信息技术对档案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对数字档案馆的产生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的驱动作用。近年来,计算机技术、信息处理技术、信息可视化技术、存储技术、网络技术以及web2.0技术、云计算技术的发展,为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数字档案馆是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也是集成了众多现代技术的复合系统。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在建设过程中主要依托3S技术、物联网、ArcGIS、WebService等先进技术,这些先进技术在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开发应用,本身就是一个种开放性的体现。同时,这些技术不断更新、升级,早期的国土档案数字化也不断发展成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不仅体现了技术的推动作用,也展示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的开放性。

3.是落实民生政策的必然要求

自2007年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各级政府部门纷纷将民生问题与部门职能相结合,形成了全社会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新局面。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显示了我国在推进政治民主化、打造阳光政府、满足公民信息获取过程中所做出的积极努力,也为进一步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社会价值、实现档案信息共享迈出了坚定步伐。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保存有国计民生的重要档案信息。例如,征地文书、土地调查、土地登记、违法占地处理材料等,详细地记录了土地开发利用过程的基本情况。这些信息不仅是确定土地权属的依据,也是征地、处理纠纷的依据,还是土地科学规划利用的依据。从这个角度看,落实民生,也必须将国土规划档案馆设计成一个开放的生态系统。

三、推进实践应用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开放性符合数字档案馆本质与时展潮流,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也有着广泛的实践应用。

1.应用视角

(1)多目标

不同的使用者,对同一档案信息有不同的使用需求。例如,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的人口信息,可以用作学区规划,也可以用作住房区规划等。档案资源具有多目标的使用特性,从而大幅度地提高了开放国土规划的档案资源的价值。

(2)多内容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含有丰富的专业化档案信息资源,在开放性的视角下,可以将不同来源、不同载体的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整合。例如,同一主题下不同载体(纸质和声像)档案进行整合,或透过共同的地理坐标系统将各种不同主题的档案资源套叠,以方便对档案信息的深度挖掘,并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

(3)多途径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拥有调查、收集、整理的专业档案,是真实、完整、可靠的档案信息资源,为利用土地的不同机构(尤其是政府机构)和个人提供了保障。例如,有关机构进行土地规划、旅游规划、商居土地投入或个人进行土地置换、拆迁补偿等,就可以通过专业数字档案馆的平台进行咨询利用。通过协调“管”与“用”的关系,形成良好的生态平衡。

(4)多范围

公路建设选线、垃圾场选址、工业发展区区位规划等空间选址,均需要利用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支持,再配合专业的数据库,整合专家系统,出台建设规划方案,分析各种方案的优缺点,从而使决策的过程更加科学化。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整合了庞大的国土及规划专业档案信息,通过该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不断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换,有利于未来空间发展。

2.应用重点

(1)与政府部门相结合,实现生态系统的区域开放性

为政府部门规划服务是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基本任务。2014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在28个市县开展了“多规合一”试点。⑨随之,其他市县甚至一些省级行政区也陆续提出。究其实质,“多规合一”就是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与政府部门结合,不同的政府机构利用数字档案馆平台,消除原有的市县规划下的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问题,以此来提升政府对于土地空间的管控能力,促进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和规划管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开放性应用最早体现在政府规划方面。在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建设以前,由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各种与规划相关的信息无法及时地传送,冲突时有发生。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拥有精准的土地档案信息等资源,通过信息的及时推送,打破了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国土资源与管理机关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进而为政府各部门之间搭建起了“桥梁”,形成了节约型的生态系统。

(2)与“智慧城市”相结合,实现生态系统的整体开放性

为“智慧城市”服务是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功能的拓展。近年来,国土档案管理系统通过与GIS技术的结合,形成了空间库、目录库、图文库三库合一的数字档案馆管理模式。例如,陕西省西安市勘察测绘院建立了规划用地档案管理的GIS系统,科学管理大量征地信息和档案资料⑩;安徽省安庆市城建档案馆通过融合城建档案管理规范、著录规范和GIS技术,研制开发了“可视化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山东省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建立的“国土一张图档案管理系统”,实现了国土档案“数、图、文”一体化管理;武汉市国土资源局开发设计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初步实现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图文一体化查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城市人口激增,交通等问题开始凸显。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为加强城市管理,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框架和基础。“智慧城市”绝不仅仅是实现城市的智能化,还包括人的智慧参与、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等,具有丰富的内涵。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整体开放性就是与“智慧城市”建设全面结合,充分展现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开放性建设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全面实现档案信息与地理信息、社会信息的融合与共享。例如,与实时路况结合,实现智能交通;与遗产资源结合,实现历史遗产的保护;与旅游资源结合,推动旅游业的发展等。总之,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与不同行业、系统或空间的结合,创建“互联网+”国土规划数字档案的空间,衍生出基于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新平台,从而推动“智慧城市”的发展。

(3)与民生工程相结合,实现生态系统的全面开放性

为民生服务是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发展的基本要求和最高境界。例如,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承建的“数字城建档案馆系统”,将科技、文化、医疗、电子商业等领域信息数据库建立互联关系,为丰富传统档案馆馆藏提供线索和可能,并实现资源共享,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从民生角度出发,数字档案馆通过档案信息资源集成系统和档案网站构建档案信息总和服务平台进行数字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和利用,能够打破馆际界限和“信息壁垒”,集成各类档案信息资源,协同各数字档案馆间业务处理,实行统一认证、统一浏览和统一检索,为用户提供一体化的档案信息服务,体现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发展的整体趋势。网络环境下,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开放性建设与当前各种互联网应用相结合,如公众常用的地图软件、出行租车软件以及团购软件等,通过开发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移动应用或平台,创建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中的数字档案信息以立体或平面图及文字形式展现在公众面前,方便公众的日常生活,增强国土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在公众生活中的影响,激发国土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活力,实现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全面开放性。

作者:陈胜 张萍 丁玲 单位: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

注释:

①林琼.国土档案数字化建设问题与建议[J].中国土地,2015(7).

②李晓燕,范威,陈三梅.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数字档案馆建设设计思路[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3(3).

③金波,汤黎华,何伟祺.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建构[J].档案学通讯,2010(1).

④朱玉媛.档案学基础[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

⑤倪代川,金波.论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功能[J].档案学研究,2013(4).

⑥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EB/OL].⑦蔡晓明.生态系统生态学[M].科学出版社,2000.

⑧蒋录全.信息生态与社会可持续发展[M].图书馆出版社,2003.

⑨“多规合一”:找准方向绘蓝图[EB/OL]

⑩马骏,贾斌.基于GIS的西安市规划用地档案管理系统[J].测绘技术装备,2002(4).

11.安庆市城建档案馆.安庆市可视化城建档案管理系统通过省科技成果鉴定[J].2003(4).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篇7

中图分类号:G2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8)09-00158-03

1概述

城建档案馆功能的完善和拓展是一个事关城建档案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最近几年,长沙市城建档案馆抓住机遇,创新服务,立足于“让城市记忆更清晰,城市形象更靓丽”这个宗旨,不断探索城建档案馆多功能建设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掘城建档案工作内涵,拓展城建档案工作外延,使城建档案馆的社会功能不断完善,职能不断加强,地位不断提升,城建档案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

2创新服务:让城市记忆更清晰

城建档案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城市建设发展变迁历史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信息的集合。每一页文件、每一张照片、每一段录像,都包容着城市建设的片段,印显着城市发展的足迹,留存着城市变迁的记忆。从创新服务着手,我们尽可能地去维护城市记忆的真实,力求城市记忆的完整,保证城市记忆的清晰,使城建档案工作本身得到创新发展。

2.1 创新之一:谋划全局,胸怀记忆蓝图。

城市记忆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持续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为了保证城市记忆的完整性、系统性和真实性,我们一直用“全局的思维,发展的眼光”来指导工作。做到有远见――不断加强学习交流和教育培训,去深入了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点和准确把握城市发展的趋势;做到有谋划――我们年初就与市重点办衔接,了解市、区两级重点、市政工程建设计划,及时与各工程指挥部联系,共同协商工程档案工作计划,并将工程指挥部负责人及工程资料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列表上墙;做到有蓝图――加强与建委和规划局的联系,参加每年的建设工作会议及建设、规划领域的各项重大活动,对城市规划、建设心中有数,对大大小小的建设工程心中有数。这样,每项工程破土动工之前,城建档案工作就部署到位了,城建档案工作不再是跟在城市建设的后面,“看摊守门”,收集一点“回忆录”,整理一点“故纸堆”,而是有了“前瞻的头脑”,想在了城市规划的前面,做在了城市建设的前面,走在了城市发展的前面。

2.2 创新之二:落实责任,维护记忆真实。

为了使城建档案内容更加真实,档案编制更加规范,以维护城市记忆的真实,我们对重点、市政工程,建立了重点、市政工程项目档案业务指导、收集工作专人负责制,按照市区两级重点、市政工程计划,把项目分配到人,要求责任人员对每项工程制定具体的工程档案编制规范和详细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落实;对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则按行政区划范围落实到人,保证每项工程报建前即签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和《建设工程档案终身责任人登记表》,并进行工程档案交底;每一项工程要求至少下基层业务指导三次以上。还将各项制度、程序、职责张挂上墙,便于对照检查和来馆办事人员监督。馆内实行每月综合考核和年度责任目标管理,将下基层业务指导、档案接收数量与质量、工作反馈与廉政勤政等作为重要考核事项,量化打分,绩效挂钩,使工程档案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2.3 创新之三:全程记录,构建记忆链条。

我们对建设工程实行全程跟踪,点滴记录。通过不同侧面,不同时空,不同状态下的多维、多载体、多方式记录,构建起城市记忆的链条,环环相扣,生动活泼。对每一项工程,我们要求动工之前、建设之中、竣工之时,都要有正面、侧面、广角和近距的照片,隐蔽工程覆土前一定要有照片;对造价在5000万以上的工程还要有录像资料。我馆声像工作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对桩基浇注、管线铺设、路面压实、桥梁吊装、景观布置及工程事故处理和抢险救灾等进行现场拍摄,并制作各种工程建设专题记录片,对于城市中某些重要地段,还进行定点、定期的拍摄。这些工作不仅创新了城建档案工作服务方式,而且全景式记录了城市建设发展波澜壮阔的画面。

2.4 创新之四:不畏烦琐,填补记忆空白。

城建档案工作是十分复杂的,有时也是非常困难的。即使是今天,“重建设、轻档案”的现象也还比较严重,有的工程“档案历史欠帐”很多,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多年仍未移交档案资料。据2001年统计,2000年前长沙市建设的298栋高层建筑就有189栋未向我馆移交竣工档案,其中包括省政府、省人大在内的省级单位就占了其中的111栋。我们一方面是不畏困难,面对不理解、不支持的工程负责人,持之以恒地做好宣传工作,将《档案法》、《建筑法》、《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编印成册,送发到工程负责人和资料员手上,并利用各种场合,耐心地宣传解释,一次不行,再来一次,不断提高城建档案工作意识;另一方面,不惧辛苦,对历史欠帐,逐项清理,手把手地指导工程资料人员编制档案资料。长沙市高新开发区从90年代就开始建设,至2000年基本上没有向我馆报送资料,致使工程无法办理产权手续,园区建设和维护都没有可靠的档案做依据。我馆派出3名业务骨干长驻高新区,对堆积如山,甚至是发霉变质的文件图纸进行清理,对缺项工程进行补绘补制,不畏酷暑严寒,历时6 个多月,终于将所有已竣工工程档案接收进馆,并帮他们建立起工程档案工作制度,保证后续工程档案及时报送。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填补了城市记忆的空白,为城市记忆梳理出完整而清晰的脉络。

2.5 创新之五:依法治档,保证记忆清晰。

城市记忆工程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单靠城建档案工作者个人的力量和孜孜以求是不够的,只有加强法制建设,争取法律地位,让全社会都来重视、关心、支持城建档案工作,依法治档,才能保证城建档案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保证城市记忆的持续完整与清晰。2004年,我们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通过市人大审议、省人大批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颁布,并于2005年5 月1 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该《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城建档案工作的职能,使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也为全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法制建设积累了经验。自2006年以来,我们又开展了《长沙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通过11位人大代表联名,2007年该立法《议案》被长沙市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列为1号议案。2008年,新的长沙市十三届人大选举产生后正式列入了立法计划。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城建档案工作基础越来越牢固,管理越来越规范,活力越来越强劲,城建档案中所承载的城市记忆也愈加完整,愈加系统,愈加清晰。

3完善功能:让城市形象更靓丽

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对城建档案功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除了要将城市的变迁真实、完整、清晰地记录下来,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完善档案馆的功能,以达到充分利用这些信息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为靓丽城市形象服务的目的。为此,我们广开思路不断完善和拓展城建档案馆功能,充分发挥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优势,致力于揭示历史文化名城内在魅力,宣传城市建设巨大成就,塑造和展示城市的靓丽形象。

3.1思路之一:开发资源,塑造城市形象。

城建档案是塑造城市形象的信息资源宝库,在城市建筑进行设计、建设、修葺时,我们竭力为其提供相应的设计素材、规划图纸,为塑造靓丽的城市形象服务。2002年,长沙市建委与湖南大学建筑学院联合进行长沙近现代建筑保护研究,我馆提供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包括长沙第一张规划图、长沙“公沟”等珍贵史料以及省委一号楼、湖南宾馆、中苏友好纪念馆(现口腔医院)等众多工程的图纸,为该课题研究起到了很大作用。2003年,长沙市规划设计院在进行东二环线景观设计中,从我馆调阅了大量档案资料。2004年,长沙市和平解放55周年纪念活动中,市委宣传部和市建委组织各大电视、报纸等媒体的记者,先后5次来我馆集中查阅资料,为宣传活动造势,为长沙形象添彩。

3.2 思路之二:打造窗口,宣传城市形象。

我们充分运用各种高新技术手段,大力加强现代化管理,力争将城建档案馆打造成宣传长沙城市形象的窗口。我们利用档案资源,建立了城市建设成就和城建档案工作发展历程展室,一张张图片,一组组数据,记录着历史,又昭示着未来。一个展室一扇窗,通过这个窗口,我们将长沙日益美丽的城市形象展露在世人面前。建设部和国家档案局领导、省市领导及各兄弟单位同志观看后,都给予了很高评价。2002年5月,我馆开通了长沙市建设信息网站。作为长沙市建设工作的网上名片,该网站设置了《城市概况》、《名胜古迹》、《建设信息》、《重点工程》、《政策法规》、《城市新貌》、《信息园地》、《网上论坛》、《业务咨询》等栏目,有专人进行维护管理,保证资料及时上传更新。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该网站已建设信息50G,点击率10万次以上,在国际互联网上打造出了一个开放的、高速发展的、充满机遇的长沙形象,成为了让外界了解长沙、让长沙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一个窗口。

3.3 思路之三:借助平台,提升城市形象。

作为城建档案馆功能完善和拓展的重大举措,从2008年开始,长沙市城建档案馆承办了《中外建筑》杂志,它是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建筑文化艺术和科技创新类核心专业期刊,拥有国际国内刊号。作为城建档案工作者,我们充分利用长期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专业背景,充分发挥多年来档案编著工作积累的经验,积极吸纳各城建档案馆、综合档案馆和广大档案工作者参与杂志编著工作,并与长沙市档案局(馆)、上海、重庆、武汉、广州、太原、株洲、娄底、怀化、资兴等市城建档案馆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档案编著工作发展。我们一方面积极为他们服务;另一方面,我们又充分利用城建档案工作各种资源,先后在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哈尔滨、厦门、西安、昆明、沈阳等城市举行"阅读城市、品味建筑"的巡回城市论坛活动,探讨、发掘和宣传城市性格和建筑特色,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利用《中外建筑》杂志这一高品位的工作平台,我们有效地拓展了城建档案功能,为城市形象的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

3.4 思路之四:展示风采,讴歌城市形象。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篇8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的管理。

第四条城建档案事业应列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并保障其与城乡建设事业协调发展。

第五条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下设市城乡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城建档案馆负责对本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编制、报送、移交工作进行指导、审查、验收和复核;负责接收、收集、征集和保管需永久或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资料。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以下内容:

(一)各类城乡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2、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

7、城乡防洪、抗震等工程档案;

8、军事工程档案中,除军事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涉及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等方面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乡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三)各建设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管理、人防等)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前款(一)项规定的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前款(三)项规定的业务管理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自形成之日起,在建设专业管理部门保管一至五年后,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JJ/T117-)等文件要求,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开展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编制工作,并接受城建档案馆的指导、检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与城建档案馆签订《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属于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与城建档案馆签订《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予以查验。

第九条城建档案馆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编制等工作的指导检查,对国家、省、市重点城建工程的档案,要视情况派专人进驻施工现场进行具体指导。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出具《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通知城建档案馆专业人员参与重点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单位报送移交的工程竣工档案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办理有关移交手续,核发《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产权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时予以查验。

第十二条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工程档案。涉及到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工程,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于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

第十三条停建、缓建的工程,其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妥善保管,待工程竣工后,再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被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移交上级主管部门或城建档案馆。

第十四条新建、扩建、改建地下管线工程的单位,应于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将修改后的地下管线专业图报送城建档案馆。

第十五条城建档案馆应逐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实现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现代化。

第十六条城建档案馆要按照《城乡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等文件要求,对收存的档案进行登记、整理,划分档案密级和保管期限,并定期组织档案鉴定、及时修补或复制破损档案。

第十七条城建档案应配备专用库房保管。库房内应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有防盗、防火、防强光、防潮湿、防尘、防污染、防有害气体和有害生物等措施,并具有相应的抗震和抵御其它自然灾害的能力。新建或改建档案库房,应当严格执行《档案管理机构建设标准》(建标103-)。

第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依法查阅、利用有关城建档案资料。城建档案馆应定期公布城建档案目录,开展城建档案资料编研,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共享平台,为查询、利用城建档案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服务。

第十九条在城乡道路、道沟、各种管线附近地段进行开挖、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前,建设单位必须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市政公用管线主管部门查询该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后方可开工。

第二十条城建档案工作人员以及查询、利用城建档案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城建档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城建档案中涉及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管理、编研和理论研究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二)将个人收藏的珍贵城建档案资料捐献给国家的;

(三)抵制和揭露违反城建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由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篇9

城建档案资源是城建档案馆藏的源泉,是研究城建档案需求系统的建立、发展、规划、组织馆藏体系等全过程理论的基础,是城建档案馆赖以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内涵,也是城建档案馆完成各项任务、发挥多种功能的前提。因此,城建档案资源建设是城建档案馆各项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它直接影响城建档案馆职能的发挥。作为城建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应充分认识城建档案资源建设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城建档案资源建设的理念。如何加强城建档案馆藏建设,笔者结合所在城市的城建档案馆藏资源建设实际工作情况谈一些粗浅的认识,以期与各位同行交流探讨。

一、做好城建档案资源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城建档案资源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科学技术活动,它利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从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及时、广泛地收集、征集适应城建档案馆馆藏以及适应城建档案馆服务对象需求的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业务管理与业务技术档案,城市建设基础资料以及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它城市建设档案。

大家知道,城市建设都是在前人建设的基础上规划发展起来的,从政府对城市建设的法规文件到具体建筑物的规划实施建设,每一部都离不开城建档案的利用。任何一个城市建设的具体项目,都涉及到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都必须以利用丰富的城建档案为基础;城市建设的工作者,能否迅速、准确地获得所需的城建档案,对其后期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展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因此,城建档案馆必须有针对性的组织征集、收集城市建设工作所需要的有较高利用价值的城建档案。所以,城建档案馆在组织馆藏资源的同时,尽可能的让馆藏档案能全面反映城市建设的活动内容。在可能的条件下,将城建档案分类大纲所包括的18个大类的城建档案全部收齐,只有馆藏齐全,才能真正的对城建档案利用者利用档案起到作用,才能真正做到为城市建设服务。如果城建档案馆收藏的城建档案不全,质量有偏差,今后的提供利用将无从谈起,服务城市建设,就成为了一句空话。城建档案馆的编研、利用开发等许多基础工作也将难以进行,所以,城建档案馆的馆藏资源建设工作对城建档案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镇江市城乡建设档案馆作为江苏省地市级的专业城建档案馆,多年来一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镇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为指导,不断提高馆藏资源建设的工作水平。

二、城建档案馆藏资源建设的主要措施

1、提高城建档案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依法治档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跨专业的系统工程。为有效解决建设系统以外的单位产生的城建档案接收难度大的问题,我们将“依法治档”和“行业管理”相结合,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主动开展工作。一是加强档案法规宣传,强化全社会档案法律意识。大力宣传《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使之深入人心。如我馆近十年来大力开展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工程资料员宣传城建档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工作技能,产生了积极的成效。二是要建立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对基层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将档案接收和馆藏量增长列为量化指标,年初下目标、年终抓督促,强化行政管理和工作责任意识。三是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授权,依法治档。一方面,在充分利用现有城建档案工作法规、规章和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镇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镇江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范围、内容及要求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等方面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每年适当开展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逾期不交档案的,及时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意见,仍拒不移交构成违法事实的,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依法予以处罚。

2、加强基层网络建设,确保城建档案进馆率

对系统内、外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专业人员应进行定期的培训、业务交流,这样既加强了他们与城建档案馆之间的联系,密切了工作关系,又形成了我们城建档案馆的基层网络。活跃的基层网络建设能够及时沟通信息,为我们将相关的城市建设档案收集进馆起到信息纽带作用。我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系统内、外城建档案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城建档案业务指导人员经常深入相关单位的档案部门,熟悉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其档案资料情况,以便于及时将重要的有价值的城建档案资料收集进馆。每年年底对相关单位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基础信息统计,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确保城建档案基层网络建设畅通运行。

3、做好城建档案收集工作,努力丰富馆藏

丰富馆藏包括量的扩展和质的提升,没有数量就无质量可言,而没有质量的馆藏,无论数量多么“庞大”,都难以充分地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因此,丰富馆藏应当是档案资料的大数量和高质量的统一,是规模和品位的“双优”。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1)、“业务指导”与“档案接收”相结合,强化归档收集。在业务指导上,勤跑工地,坚持项目追踪,了解档案工作开展情况,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工程档案编制技术交底,提高工程竣工档案编报水平。主动参与工程重要建设活动和工程的竣工验收,把工作做到现场,超前控制,把问题解决在档案进馆之前,确保档案收集完整、全面。一些重点工程或外商投资项目,由于领导重视、社会关注、地位特殊而享有一些特殊政策,对其竣工档案归档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对这些项目的档案收集工作,积极向领导汇报,及时与企业沟通,争取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档案接收方面,充分利用建设行政程序把关,强化归档收集,做到了应收尽收。我馆在镇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置了“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处”窗口,独立处置有关建设工程档案登记、验收、报送过程中的相关手续,一切事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通过与规划、建设、房管窗口的联办,有力保证了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两书一证”制度落实到位。据统计,近几年来,“两书一证”的签订、出具率达到98以上,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率达到95以上。(2)拓宽归档渠道,将“编制深度”与“归档广度”相结合。一是做好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的收集工作。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作为城市建设的“生命线”,是城建档案的馆藏重点,我们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此类档案的收集。2007年,我市颁布实施《镇江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将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纳入规划管理程序,较好地保证了新建管线及时、准确报送我馆。二是我们还加强对经济开发区和撤县建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服务工作,基本实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全覆盖,开发区和撤县建区的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率达到95以上。三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档案的收集工作。

4、建立馆藏资源体系,完善资源配置平台

城建档案涉及部门多,内容包括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方方面面。一般来说,建设系统内部产生或管理的建筑工程档案、部分市政工程档案等收集、征集难度相对较小,归档率较高;而非建设系统的建设工程档案种类多,数量大,难度大。因此,我们不断完善资源配置平台,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做好馆藏档案资源建设,形成城建档案的有效征集、补充和完善的环境链。对重要门类的难以收集的档案,开展馆际信息共享,与城建管理机关的档案部门、勘测规划档案部门及房管档案部门等与城市建设有关的形成城建档案资源的部门,建立城建档案业务合作平台,建立起城建档案专业资源协调配置利用体系,加强城建档案资源体系收集网链建设,以便更好地为城市建设提供服务。

5、突出档案的利用价值,建立利用反馈系统

从档案工作的最高目的来讲,档案收集、整理入库上架不是档案工作的终结,而是档案工作的起点。我们在做好档案库房管理,确保档案安全的同时,进一步突出档案利用工作,建立完善的城建档案利用反馈系统。档案的馆藏建设应多听取利用者的建议和想法,充分满足他们的要求。城建档案利用反馈系统可分为间接和直接两种形式。间接地城建档案利用的反馈来源于各种统计数据,如馆藏的利用率、拒借率等;直接的城建档案利用的反馈则是通过与城建档案利用者直接接触得到,如工作中的交谈、有针对性的询问、解答利用者咨询、召开城建档案利用者需求座谈会等,研究城市建设的档案需求,从中确定利用者需要利用哪方面的城建档案,从而全面做好城建档案收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档案日常查阅利用。建立档案利用反馈登记制度,对档案利用情况有登记、有统计分析,不断寻找利用热点,总结利用规律。二是积极改善利用条件。应广泛采用现代化手段管理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提高馆藏档案的开发利用水平。可以建立计算机检索系统,提高档案查阅速度和查全率、查准率;有条件的可以建立档案全息扫描系统,建立数字城建档案馆;还可以在互联网上建立城建档案查阅利用平台,方便远程自由查阅,提高城建档案信息社会知情度。三是充分发掘档案潜在利用价值。利用档案信息进行各种编研活动。基于声像档案的直观性,利用城建档案在声像工作方面的优势,开展电视专题片制作,承办展览、画册,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都是发掘城建档案潜在利用价值,提升城建档案馆藏建设水平的好思路、好办法。如我馆近几年利用馆藏声像档案制作电视专题片47部,宣传城市建设,多次为市政府赴上海等地招商引资制作多媒体演示文稿,促进了地方经济工作,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同时,我馆利用馆藏老照片编辑了《镇江里弄街巷历史留痕》、《镇江旧影――镇江城市记忆影像拾萃》两本画册,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了解昔日镇江人文社会生活历史、城市面貌变迁的珍贵记忆的窗口。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篇10

二、主要目标

面对机遇和挑战,按照国家建设部《全国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部署要求,制定了中心信息工作的总体目标:从服务城市建设、服务政府与公众出发,抓紧建立地下管线综合数据库、建设信息数据库、城市规划审批成果数据库、声像资料数据库等各种档案基本数据库;有计划的开展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有步骤地开展城建档案电子文件的接收工作;积极开展数字城建档案馆的建设。逐步将建设信息中心(城建档案馆)建立成为城市建设信息资料中心、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和城市建设重要数据备份中心。

三、2012年计划

主要内容:启动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加快档案数字化进程,加强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推进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快“建设信息查询服务系统”的启动实施。

(一)进一步加强建设档案信息管理软件和计算机设备、网络网站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中心现有的硬件设备大多购置时间较早,特别是购于2002年之前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早已进入淘汰更新期,目前超期服役、严重老化、性能落后,对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数据的安全保障都造成了很大隐患。中心的三网一库也是在2004之前陆续建成并运行至今,现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工作环境和要求,更是无法满足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及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需求。

(二)加强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切实做好《建设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的宣传贯彻培训工作。《规范》是各单位收集、积累、整理、鉴定、验收、移交电子文件和加强电子档案管理的依据。要把《规范》的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依法行政和推进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及时接收保存好现行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实施文档一体化管理。加强监督和指导,保证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三)有序推进馆藏档案数字化。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建档案数量的激增,传统手工管理根本不能满足社会各界对城建档案信息利用的复杂化、多样化和及时性的管理要求,对馆藏档案的数字化与信息化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目前,大多数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信息形态主要以纸质、缩微胶片和底片等载体形式存在,只适应于传统的管理与传播方式——手工管理和以点到点的传播,档案信息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也难以充分实现,更难适应当代“数字化生存”的形势。档案原件数字化,对档案信息的现代化管理、使用和传播等都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档案的信息化、数字化会推动档案管理基础工作的进步,实现档案管理跨越式的发展,是实现档案管理由传统走向现代的关键手段,是实现数字城建档案馆的基础。档案的数字化会彻底改变档案的利用方式,突破传统利用的“时”、“空”限制,可以为“建设信息查询服务系统”提供丰富的利用信息资源。馆藏档案数字化是档案馆数字化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传统档案馆走向数字档案馆的必经之路,也是逐步将建设信息中心建立成为城市建设信息资料中心的必由之路。

(四)加快“建设信息查询服务系统”的启动实施工作。按照构筑“大平台”、建设“大信息”、提供“大服务”的工作思路,以“系统”的立项、实施为目标,完善当前的建设档案信息网,强化档案网站功能,实现与建委政务网的互联,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网上查询利用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界对城建设档案信息利用的需要,实现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优势互补和社会共享。服务是提高城建档案信息工作生存与发展活力的根本手段。积极开展面向政府和社会的提供利用服务,以“服务”为立馆之本,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的城建档案服务利用体系。紧紧围绕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业务,深层挖掘城市建设档案所蕴藏的丰富信息,开展城市建设各类信息与数据的汇总统计,为城市建设提供各种基础信息。

(五)加强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与利用服务。进一步贯彻执行《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36号),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把地下管线档案的验收、移交与报送工作,纳入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审批程序,统一接收和集中管理全市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不断提高地下管线档案的进馆率。积极参与、协助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普测工作,充分运用好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地下管线综合、动态的管理。积极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查询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作用,减少地下管线事故的发生,努力把建设信息中心建成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篇11

一、各级党委、政府鼎力支持,为档案新馆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唐山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县级档案馆建设,2006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级国家档案馆建设的意见》下发后,迁安市、丰南区、原唐海县、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滦南县政府先后将新档案馆建设纳入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并作为当地城市文化设施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了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力度,投入专项资金,建设了新档案馆,解决了档案馆建设发展的瓶颈问题。其中:迁安市政府把档案馆建设列为大文化设施来抓,投入资金4000万元,建设了总面积7422平方米的新档案馆;丰南区投资2200万元,建设了总建筑面积5900平方米的新档案馆;路北区投资500万元,建设了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的新档案馆;开平区、原唐海县、滦南县、古冶区分别投入专项资金,建设了符合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的新档案馆。七个新建档案馆建筑面积合计32972平方米,有效地改善了档案资料安全保管的条件,为我市档案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5年下半年迁安市开始谋划新档案馆建设,2006年4月当时的国家档案局局长毛福民亲自为迁安市档案新馆奠基,2007年8月,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到迁安检查指导工作时,实地察看了建设中的档案馆,称赞“迁安档案馆为我国北方县级最大的馆”。原唐海县政府将档案馆新馆建设规划方案列入唐海县政府2007年为民办实事十件要事之一,联合建设了县档案馆、县文化馆、县图书馆以及县一中艺术中心,统称唐海县文化大厦,其中档案馆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文化大厦的建设得到原唐海县政府的有力支持,建设仅一年多的时间,档案馆即投入使用。路北区新馆落成后,区政府责成档案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成考察组,通过广泛咨询、多方考察及对有关技术和厂家多方比较,配备了省内同级馆中最先进的综合智能化库房安全管理设备,包括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防盗报警、温湿度自动调解、消毒灭菌、防漏报警系统。还配备了大型液晶显示屏和HED显示屏。装备了72列密集架。总投资约200万元。丰南区档案新馆内部各种设备、设施设置,在已晋升为“国家一级档案馆”的基础上,又投入资金178.9万元,安装了档案库房安全保护智能化综合管理系统,现已投入使用。

2013年4月,滦南县档案馆投入使用后,一改档案馆库破旧落后局面,极大的改善了档案保管条件。随后,县委、县政府两办下发文件,全面启动档案接收工作,在加班加点,夜以继日连续奋战近7个月的时间,累计接收档案10.8484万卷、3.5523万件。

目前,唐山市已建成的七个新档案馆全部投入使用,新档案馆的建设推进,极大地提升了县级档案馆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成为新时期唐山市档案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点。

二、档案部门锲而不舍,多方努力促新馆建成

唐山市、县两级档案部门将县级档案馆库建设作为加快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平台,将其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目标,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一是唐山市档案局班子成员多次主动就档案馆建设情况与县区主管领导沟通,积极宣传发挥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把档案馆建设摆上工作议程。二是各县(市)区档案部门主动写报告,积极向主管领导汇报,千方百计争取新档案馆的建成。丰南区档案局自2006年初就向区政府写出了近万字的新馆规划,得到主管副区长的肯定。随后,档案局积极争取城建、规划、设计部门支持,完成了《丰南区国家档案馆新馆建设设计方案》,在2007年初的区委二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向区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得到了初步认可。同年9月,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区图书、档案两馆合建,列入新城区建设总体规划。直到2008年初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新档案馆才正式开始建设。三是各县(市)区在新馆建设期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促成新档案馆早日建成。2007年,原唐海县决定联合建设唐海县文化大厦。唐海县档案局按照县政府有关批示意见,牵头负责项目前期手续跑办和项目建设实施。为此,唐海县档案局主要领导亲自跑办手续,安排专人同项目管理单位共同工作,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的保证了项目手续跑办工作的顺利进行,仅两个半月的时间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全部手续均办理完毕。新馆建设期间,为了按时间、按质量、按要求、保安全地完成大厦工程,档案局与施工方、监理方共同制定了严格的安全施工措施,自2008年8月开工,到2009年底,仅一年零四个月,原唐海县文化大厦正式交付使用。滦南县档案部门在新档案馆建设期间,努力争取财政支持,为新档案馆配备了密集架、防磁柜、消毒柜、数据采集器、条形码打印机等档案装具,新档案馆搬迁后,立即开展了全面的档案接收工作。

三、科学谋划档案馆建设各项任务,确保新馆启用后发挥预期功能

在唐山市七个县(市)区新档案馆建设期间,档案部门逐步把工作重心从新馆建设转移到档案业务建设上来,按照国家档案局提出的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要求,加快档案馆配套设施和基础业务建设。

一是提前做好档案资源大规模接收的准备工作。七家档案新馆在设计之初就已考虑到区域各类档案资源集中保管的需要,在规模上也能满足今后一个时期的长久保管需求。迁安市、丰南区、开平区、滦南县、原唐海县在新档案馆建设期间,提前规划档案进馆范围,做好进馆档案的排查摸底工作,加强对进馆档案的规范化指导,为新档案馆建成后的档案接收工作打好基础。迁安市新档案馆建成后,陆续接收了一批各门类民生档案,现在新馆利用一座库房建立了“迁安市民生档案馆”,馆藏民生档案8万多卷。路北区在新档案馆投入使用后,基本完成了婚姻、计划生育、公证、企业改制等档案的收集。并已经完成了婚姻、计生、公证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工作。与政府局域网挂接后,全部提供在线利用。

二是注重做好档案馆陈列和展览的前期准备工作,陈列展览场所是档案馆的门面,是体现档案馆开放性、陈列性和文化性的重要平台。迁安市、丰南区、原唐海县、古冶区在新档案馆建成后,抓紧筹划陈列展览工作,提前做好展厅布局和装饰,确定永久性陈列和固定展览的主题和大纲,抓紧收集有关展览素材,充分展示了区域发展历程,特别是近年来城乡面貌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辉煌成就及美好远景规划,努力将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打造历史与现代文明展示的中心。

三是紧紧抓住档案馆测评和纳入文明城市考核的契机,全面推动档案馆各项事业的发展。我市迁安市档案馆、丰南区档案馆在新馆投入使用后,进一步完善馆内设施设备、陆续接收档案资料进馆、完善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功能、各项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目前,丰南区档案馆已率先通过国家一级档案馆评审验收。滦南县档案馆借滦南县创建全省文明县城之机,加强新档案馆建设,加强馆内各项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全面提升档案馆社会服务能力,积极争创国家二级档案馆。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篇12

(一)、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沭阳县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等法规,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一是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登记工作,落实《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制度,“十一五”期间我馆共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313个项目;二是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做好工程开工前、施工中、竣工后的指导工作,五年开展业务指导计123个项目,143人次;三是做好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工作,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建档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五年共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96个项目;四是做好建设工程档案催交工作,对于工程项目已竣工,迟迟不移交档案的建设单位进行催交,五年共发送竣工档案催交通知书24份。大部分建设项目档案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移交;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移交档案的比如北海花苑处罚1万元,开创了城建档案违法处罚的先例;五是配合建设工程竣工备案,五年出具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文件106份;六是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的接收审核工作,确保接收进馆档案的质量,五年接收工程档案入库27898卷。

2、学习贯彻全省城建档案工作会议和《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建档案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主动出击,上门联系沟通,宣传省城建档案工作会议精神。我们与质检站的领导、骨干座谈,商量如何联手把建筑工程档案竣工前预验收工作做得更细更好;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建档案的验收工作,结合我县的实际,我馆起草了《关于加强沭阳县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制度管理工作的通知》,并于3月30日下发该文件;我们与县供电局、电信局联系,争取他们对地下管线档案、规划档案进馆的支持,为了更好地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结合我县的实际,我馆起草了《沭阳县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上报县政府,并于11月4日下发该文件。我们还与房管处房屋交易登记中心联系,宣传城建档案的重要性,把移交建筑工程档案纳入了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的告知程序。

(二)、围绕县、局中心工作和档案工作重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1、紧紧围绕旧城改造、工程建设、城市建设重大活动,“十一五”期间我馆积极主动地进行全方位跟踪拍摄,收集记录声像档案资料。重点跟踪拍摄人民路、南京路、北京路、虞姬生态园、火车站等重点工程的原貌和建设情况,拍摄总书记总书记来沭视察、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焕友来沭视察、市委书记张新实来沭视察、市委常委、县委书记莫宗通陪同上级领导参观生态园等珍贵资料,积累录像资料1500分钟、专题片5个、照片10098张。

2、加强县重点工程的档案法规宣传、业务培训服务工作。为提高工程各责任单位技术人员、档案人员的法制意识、档案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期间共举办了2期工程档案业务培训班,对工程管理及档案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加强与市县之间城建档案馆之间的业务沟通和交流,共同努力推进全县城建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期间共参加了四次市城建档案馆组织召开的城建档案馆馆长会议,对贯彻省城建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编制《宿迁市城建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开展全县城建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大检查等工作交换了意见,形成了共识。

4、加强对建设系统内兄弟单位的业务咨询指导和支持。让我们为各相关单位提供经常性的档案整理、计算机管理、声像技术等服务指导,帮他们解决技术、业务难题。

5、利用本馆声像技术、设备、人才优势,开展声像服务工作。还得到了建管处和

质监站的积极配合,完成了《抗震救灾,众志成城》和《心手相连,重建家园》两部画册,并和电视合制作了专题片《魅力花乡》和《城市建设掠影》。6、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利用馆藏档案资料,热情为政府部门、社会各界提供档案、资料、信息利用服务。期间共提供利用档案资料3756卷(册)次,提供利用863人次。同时,我馆编辑完成《城市建设大事记》和《城市建设大事记》编辑工作,为各级领导、业务部门和档案人员和本馆网站提供信息服务。

(三)、继续稳步推进我馆档案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1、加强档案馆网站、局域网、数据库的管理、维护、更新和数据备份工作,确保档案资料信息数据的安全和利用。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在本馆网站公布建设工程档案登记、验收、接收和认可工作情况和数据,及时公开档案工作最新文件,接受社会监督。

2、稳步推进档案资料信息化、数字化工作。完成27989卷档案的信息著录和目录数据录入工作,完成2896卷工程档案的扫描和著录工作(其中文字64680页、图纸36645张)。

3、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我们在馆局域网安置了安全防火墙,每台计算机统一安装防杀毒软件,并在职工中进行了应用培训,保证了网站和档案资料信息的保密、安全。

(四)、加强行政管理和行风建设,营造和谐的单位氛围

1、按行风建设要求,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我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实行“首问负责制”,加强效能和廉政建设,接受社会、市民的监督、评议,不断推进行风建设。

2、期间我馆组织职工开展了扶贫帮困、慈善募捐等公益活动,为地震灾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等多次捐款,累计达数千元。开展了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参加省市档案协会组织的各项文体竟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3、树立全局观念,保证政令畅通,“十一五”期间,我馆全面完成局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以来,在住建局的领导下,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经过全馆职工上下的齐心协力,我馆在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设和依法管理、积极对外服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今后,我们将不断努力,再接再厉,使城建档案工作更上一台阶。

二、“十二五”工作规划

“十二五“规划期间城建档案馆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江苏省城建档案馆(室)目标管理考评管理办法》为标准,抓基础管理,抓对外服务,努力提高城建档案馆的形象和服务水平,为沭阳县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围绕县重点实事工程,努力做好城建档案的服务、指导工作。

1、继续加强对城区建设档案的指导服务工作,主动、热情上门服务,为他们提供业务指导、培训、咨询、声像拍摄等方面的服务。

2、继续做好在建、新建路桥、市政工程的档案服务指导工作。特别是老城区的改造项目,要提前介入,深入现场,做好工程档案资料的前期指导及中后期服务。

3、加强重点竣工项目档案的验收、接收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工程竣工的资料预验收和档案移接交工作。

(二)、搞好法律法规和城建档案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认真学习贯彻《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建设工质质量管理条例》、《沭阳县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与局办公室联系合作,继续做好城建档案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工作。

2、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城建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特别对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资料员,参培人员受训后将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发证,逐步实行档案资料员的持证上岗。

(三)、以《江苏省城建档案馆室目标管理考评管理办法》为标准,加强城建档案馆各项基础管理对照标准,完善不足,夯实各项业务基础工作,加强硬件基础建设,争取住建局的大力支持下,于20__年落实新建库房计划。

(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树立政风行风建设新形象

1、继续主动地为县城市建设重大建设活动、中心工作,提供包括摄录像,制作专题片等优质服务。

2、更热情地为系统内兄弟单位的技术档案提供服务指导,与他们联手对其管辖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为他们的特殊需求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3、进一步加强与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联系,及时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的登记、认可工作,按时参加例会,按行政中心深化改革的要求,完善、调整我们的业务流程,及时处理中心转来的行政事项。更好为业主、建设单位服务。

4、对签订项目责任书的单位,搞好上门指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有特殊要求的业主、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努力提供特色服务,帮助他们完善工程档案。

5、继续按行风建设要求,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继续实行“首问负责制”,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树立行风建设新形象。

“十二五“规划期间,我们城建档案馆将在局党组、局机关党委的领导下,继续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努力工作,全面完成局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把我县城建档案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三、20__年工作总结

20__年,我馆在局党政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以年初的计划任务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大建设大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和服务局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我县的城建档案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

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城建档案法制建设

实践证明,档案工作不能离开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是城建挡案事业发展的关键。通过对《档案法》、《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宿迁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城建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并将有关规定细化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城建档案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依法强化对建设各方主体收集、编报城建档案行为的监管。我馆积极与规划、建管、房产、村镇、质监等有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1、为了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迁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拆迁档案的真实性、安全性,我们及时转发了宿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迁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2、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登记工作,落实《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制度。全年我馆共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76份。

4、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对在建工程做好开工前、施工中、竣工后的指导工作,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建档工作,积极主动的联系开发单位。通过现场指导,基本保证了工程竣工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我们还及时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资料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归纳、总结,并通过现场培训班的方式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讲解,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犯同样错误,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

5、为了做好村镇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工作。结合我县的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强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并于20__年5月18日下发了该文件。我们档案馆工作在过去主要针对城区小区工程档案验收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拓展,我馆主动和局村镇科联系,请他们把关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看到我们出具的档案验收意见书、在办理房产权属证明时必须看到我们的档案接收证明书,我们还和村镇科一起专门整理了一份针对小城镇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目录并请他们帮忙发放到每一个小城镇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已有塘沟、桑墟、贤官等乡镇按正规程序通过了验收并备案,其中贤官镇府苑小区还申请了按竭贷款,现在,马厂、李恒和沂涛等城镇建设档案正向我馆申请预验收。

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全年共参加验收建设工程面积916984平方米,出具专项验收意见书7份;接收证明书21份。

(二)、强化目标责任制

为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弘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精神,我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目标管理项目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使每个人对全年目标任务做到心中有数,把各项制度、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使每个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全年共接收、整理、归档档案3185卷。

(三)、加强声像档案建设工作

1、我馆高度重视声像档案工作,充分发挥声像设备和专业人员优势,我们还专门借用城管局路灯管理所的升降车系统地拍摄了城市建设新面貌和重点工程;另外积极收集和拍摄改造前的旧貌,有计划地拍摄施工场景和城市建设新貌。

跟踪拍摄国贸大厦、人民医院、新汽车站等县重点工程的建设进度,系统性地记录了重点工程的建设过程。

2、对来人来访、外出参观、县内涉及建设领域的重大活动进行跟踪,以及各级领导参观规划展示馆的活动进行了系统地摄像照相工作 。

3、跟踪住建局办公会拍摄工作,协助建管处对全县多处违建地块进行取证、协助村镇股对乡镇在建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另外我馆还得到了规划、建管、房产、园林、质监等各职能部门的的积极配合,完成了《城市建设大事记》和《新旧对比看发展》两部画册,并制作了专题片《20__年城市掠影》。

4、20__年,我馆投入了近10万元新添大型存储器和数据服备器,加快了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工作速度,完成了大部分档案的录入、组卷工作。全年共拍摄照片3015张,声像资料180分钟。

(四)、城建档案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稳步推进

信息化作为一个时代进步的推动力,它早已突破了计算机的科学和技术范畴,涵盖了城建档案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城建档案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也是城建档案馆工作实现与时俱进、响应时代要求的必由之路。我馆着力推进全县城建档案信息化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沭阳城建档案信息网建设。成立了专门的沭阳县城建档案网并实现了网上查询功能(网址/)充分利用网站这一网络平台,将城建档案及城市规划建设领域的新闻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及时网上,今年添加各类新闻120篇。

2、经县委县政府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现成功运行了《沭阳县电子政务系统应用支撑平台》,通过对城建档案业务网上申报和办理,使城建档案工作进一步透明化、规范化。

2、做好馆藏档案扫描工作,数字化建设再上台阶。

3、加强局域网、数据库和数据备份工作,确保档案资料信息数据的安全和利用。

(五)、强化服务意识

我馆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发展使命感自觉融入我县发展大局,以用户满意为最终目标是我馆每一个工作者的服务理念。为我县整治市容市貌、总体规划的修编,老城区拆迁改造、提供了大量详实的档案资料。

今年我馆共接待查档人员174人次;查阅案卷227余卷;复制并出具证明150份。

四、20__年工作不足之处

20__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城建档案业务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效能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机制有待真正形成;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深入研究不够;招商引资工作严重滞后,这都有待于我们今后工作中努力改进的。还有一个困惑的问题,档案馆库面积严重不足,馆库改造工作一直无法进行,严重影响了我们馆的正常工作。

五、20__年工作计划

1、加强贯彻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力度,争取建立地下管线档案登记报送责任制度。

2、加大小城镇建设档案的搜集力度,准备出台《关于加强沭阳县小城镇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制度管理工作的通知》。

3、加大声像档案和档案信息化的工作力度,争取完成两项编研成果《20__年建设重点工程汇编》和《重点工程汇编》。

4、逐步规范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的接收。提高信息化服务手段,开展档案网络信息服务,利用城建档案信息网站,讨论、解答有关城建档案工作问题。

5、已归档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对20__年竣工后即将移交的档案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电子版,或有偿服务。

6、规范摄、录像工作的内容和质量,重点做好城市新、旧貌的拍摄工作,充分发挥城建声像档案的亮点作用。紧紧围绕政府城建工作中心,不断丰富城建声像信息库,建立城市记忆工程,为揭示城市发展的轨迹积累更多生动形象的珍贵史料和文化财产,为政府决策、城市建设与管理不断提升城建档案效能。

7、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和科学保护。保证进馆档案的完整、齐全归档,确保馆藏档案具备安全保管条件。按城建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分类、著录、标引、编研,对文件及图档扫描。

整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卷;建设系统业务技术、业务管理档案100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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