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工作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2-10-10 10:32:50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1

21世纪是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年代,信息化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信息化是当今时展的大趋势,代表着先进生产力。[1]它的发展对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和建设工作有着积极的影响,为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和建设工作带来了诸多便利。在已经无法离开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科技的今天,档案信息化已成为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和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现代信息技术在不断发展,因此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和建设信息化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这就需要城市规划档案工作者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与时俱进,不断分析当前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积极探寻可行对策来夯实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和建设信息化的基础,推动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进程,促使其更好地为城市建设服务。

1 城市规划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城市要想获得健康有序的发展,必然离不开一套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因此城市规划档案的利用,对城市规划设计工作而言是非常必要的,它能够为城市规划设计提供尤为重要的参考依据[2],进而让城市规划变得更加合理、更加科学,更好地规划城市发展。在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的形势背景下,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到城市规划档案管理与建设中来,是城市发展建设新的需要,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能够有效提升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和建设工作的工作效率。利用传统方式来管理与建设城市规划档案,需要进行以下步骤:分类、排序、装订城市规划档案人工撰写城市规划档案相关信息手工抄写档案目录将档案与目录装入档案盒。整个操作流程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一不小心就容易出现错误,导致档案无法及时正确整理归档。而应用信息技术后,就可以使档案管理与建设工作实现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不仅管理方便,而且便于快速查找和多次利用。

其次,能够使城市规划档案通过远程传输更便捷地实现资源共享。在过去如果需要城市规划档案,使用者需要自己到档案管理部门查找,或者让档案管理部门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发送给自己。而当城市规划档案实现信息化后,就可以利用网络实现档案管理部门与档案利用者两者之间的档案信息传递,大大节约人力、物力以及时间。

最后,当城市规划档案实现信息化后,将大大延长城市规划档案的使用寿命。传统的城市规划档案由于大多是纸质档案,因此不仅管理成本高而且会占用大量的存放空间。当存放时间变长后,就会使得档案慢慢发黄,变得易脆、容易损坏[3],尤其是在长期频繁利用档案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档案的损坏或丢失。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后,通过光盘、硬盘甚至是云技术等媒介储存,在做好备份的前提下,就很难再发生档案信息损坏或者丢失的情况了。

2 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存在的不足

首先,对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的思想认识不足。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是一项系统的任务,虽然能够有效提升档案管理水平,然而由于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和建设毕竟处于城市规划设计流程的最终环节,因此许多城市规划部门对于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的重视存在不足,这就造成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进程滞后。不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因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档案管理和建设重视不够,投入力度不高,进而影响城市规划建设的情况比比皆是。因此不论是城市规划档案的管理者还是实际的工作者,都应当用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工作中去。

其次,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市规划档案资料数据不科学、不准确、不完备;二是许多城市的城市规划档案并不是由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来进行编制;三是入档质量低,且电子档案文件整理存在整理不齐全和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最后,对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速度没有跟上信息技术的发展速度。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离不开先进的现代信息技术作为支撑,然而事实上我国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和建设工作对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仍然处于弱势地位,这就造成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工作实际操作效率并不是很高,技术方面的应用没有跟上,直接影响着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工作目标的实现,不能更好地为城市规划设计服务。

3 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的途径

(一)做好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的前期准备

对于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和建设工作而言,信息化管理与建设方式是时代的发展趋势,城市规划档案管理部门只有不断引进新的信息技术以及不断优化管理模式,才能更好地适应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和建设信息化的实际需要,因此城市规划档案管理部门首要之重就是要做好信息化管理和建设的前期准备。比如针对目前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和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实际情况,首先要明确当前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需求,通过合理分析这些需求,再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技术配置工作,并制定相应的信息化设施构建、设备准备工作。还有就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城市规划档案管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对于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使其积极投身到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中去,自觉履行城市规划档案相关管理制度。

(二)制定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制度

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制度的制定是城市规划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建设的基础,只有在制度的约束下,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产生,只有通过制度的约束才能有效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制定的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制度必须涵盖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和建设整个过程,从规划档案输入、规划档案管理,规划档案借阅等等相关环节,确保规划档案管理人员以及规划部门其他人员在执行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比如城市规划档案借阅环节,应对借阅的权限、借阅的方式、借阅的流程进行相关规定。又如泄露档案信息,破坏、伪造、销毁城市规划档案等方面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受到怎样的纪律处分等等,这些都需要在管理制度中有所体现。此外,城市规划部门还可以通过多种培训来有效提高全体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确保他们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相关规章制度,进而确保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城市规划档案数字资源建设力度

在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过程中,档案数据库建设是应用最早同时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基础性工作,是城市规划档案实现数字资源建设的首要任务之一。对于城市规划档案数字资源库建设,要明确是为了满足建立城市规划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用户检索的需要,主要用于多媒体、档案目录、档案全文等实体信息的。根据城市规划档案数据库的数据类型以及数据形式,可以将其分为多媒体档案数据库、规划档案目录数据库、规划档案全文数据库。这三个数据库中,规划档案目录是首要建设目标,是城市规划档案实现信息化建设的切入点以及工作重心。城市规划档案数据库建设的关键步骤就是实现规划档案信息数字化,并将数字化后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归档。在数字化规划档案的时候,要注意进行严格的校对审核,比如各种标识、各种符号是否有误;字段长度是否符合确定的结构长度[4];字段的数据形式是否正确等等。

(四)加强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安全建设工作

在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过程中,信息安全建设工作是重中之重,是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城市规划档案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探寻有效措施,创新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确保城市规划档案数字管理系统安全运行。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建立档案数据备份机制以及灾难恢复机制[5],确保档案数据在遭到破坏后能够有效恢复。比如可以借助云计算技术将档案数据备份到云空间,取用方便,费用低廉,而且安全系数高。二是针对规划档案数据库管理、规划档案数字化等各项涉及到档案信息安全的环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三是根据规划档案内容以及利用价值,将其分为不开放档案和开放档案两种,不开放档案仅部门内网用户且具有相关权限的人员才能查询调用,开放档案则放入互联网供社会需要人士查询使用,通过这一途径来有效保障不开放档案的信息安全。

(五)对城市规划档案管理人员加强教育培训

对城市规划档案管理人员加强培训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首先,对城市规划档案管理人员加强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城市规划部门可以通过开展各类学习交流活动或者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城市规划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业务水平。其次,对规划档案管理人员加强计算机方面的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增强他们对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管理能力,使其能够充分满足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需求,进而不断提高规划档案管理水平。最后,提升规划档案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意识,要使其充分认识城市规划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和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而从思想上意识到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性。只有当规划档案管理人员形成了正确的思想认识后,才能有助于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工作获得突破性的进展。

4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已经成为了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发展方向,通过应用先进的现代信息技术,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将更加科学、高效和全面,将能够有效提升规划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率,进而更好地为城市规划设计服务。

参考文献

[1]刘丽伟.城市规划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探讨[J].信息化建设,2016,(07):238.

[2]丛化龙.浅论城市规划档案管理的信息化[J].河南建材,2011,(01):75-76.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2

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content and importance of the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rchival work, combined with the reality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rchival work, explored the problems and solutions in archival work.Key words: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files;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近年来中国的城乡规划工作备受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城乡规划实践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发展过程而开展。作为城市规划记忆工程的主要承担者,档案部门做好档案工作,对促进和服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大环境下,城乡规划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利用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档案工作中存在着的信息资源收集不完整、信息利用不到位、信息服务不完善等问题,已严重影响着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城乡规划的作用与现状

现代城乡规划伴随着工业革命而产生,经过几百年的发展,作为一种政府职能,同时作为自成一体的职业技术,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政治性的工具。无论是在市场经济下还是计划经济下,城乡规划的根本的作用没有发生变化――通过对城乡土地使用和空间资源分配,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稳定,服务于国家制度,平衡着社会集团和个人的利益。

近年,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外力推动下,城乡规划工作的内容有了进一步地扩充和细化,小城镇规划建设、古镇保护与发展、城市规划信息化、城乡统筹规划、城市更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世界遗产保护、中低收入住房问题、构建和谐社区、人居环境规划建设、城中村改造、健康城市化与城市土地利用、创意产业与城市发展、城市公共安全与防灾、城市文化与城市特色塑造、边境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城市转型和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职业发展、地下空间规划、山地城乡规划与防灾减灾、灾后重建规划、转型期城市规划与公共政策等几十个问题相继出现和确定。[ 唐凯:《回顾与展望―在2010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的发言》]城乡规划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决定了这项工作必须要全局统筹、整体安排,从最初的设计方案到最后项目成果的落成,其中将产生很多宝贵的档案资料。城市规划档案,是城市规划部门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作为记录历史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资料,主要包括各种申请、证件、文件、方案、批示、会议纪要、光盘等文。经过档案管理人员对这些资料进行认真有序地收集、整理、分类、编目、排架,就形成了城市规划档案。

二、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为城乡规划档案工作的发展提供新平台

随着襄阳市区域地位的不断提升和社会影响力的不断增强,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我市城乡规划和建设新的奋斗目标,即“把握现代城市发展规律,把城市建设和发展作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动力和重要载体,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竞争力,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机遇,用好上级支持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政策,加快城市发展步伐。”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我们档案部门要站在区域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高度,按照中心城市标准,重新认识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要以面向相邻省市的全局视野,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推动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主动融入中心城市发展大局之中,为襄阳长远发展服好务。

三、城乡规划档案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

规划档案和其他机关档案一样,是单位工作历史的真实记录,是各项工作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但规划档案又有着自己的特点和特殊性,它记录着一个城市空间的演变,记录着一个城市的发展过程,记录着我们居住环境的变迁,可以说城乡规划档案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收集归档、保管、利用是档案工作的基本环节,收集归档是前提,保管是基础,利用是目的,三者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收集归档工作是档案工作的起始环节,与其他各个环节的工作相比,它处于一种特殊地位。档案收集是贮存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基本手段,是档案工作其他环节的基础,是决定档案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档案保管工作是整个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档案工作基本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的重要环节,档案保管工作质量的高低,对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具有重大影响。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经济建设,档案利用工作是达到这一目的的直接途径。档案的利用工作是档案业务工作的中心环节,在整个档案工作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档案业务工作中最富有活力的环节,是带动整个档案工作发展的关键步骤。城乡规划档案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的主要是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服务,其作用主要表现为凭证作用和借鉴作用。城市规划档案不仅记录了城市规划工作历史活动的真实经过,还记录了在各项活动时的思想发展、形成变化、工作成果以及经验教训等。

现阶段,城乡规划档案主要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和专业档案,其中文书档案和专业档案数量最大、利用最多。

(一)文书档案

文书档案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我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文书档案又分为党群、综合、测绘、法规和规划五类。它记载着单位的发展和成长历史,对研究本单位的项目审批和科学发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二)专业档案

一个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基本要经过选址用地、方案审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各阶段的工作流程及其形成文件的流向如下:(1)选址用地阶段: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查批准后,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发改委立项、批复等文件材料存于同一档案袋,由综合科办理完结后转档案室存档。(2)方案审查阶段: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查批准后,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附图)等有关文件材料按项目编号存于同一档案袋,由综合科办理完结后转档案室存档。(3)建设工程阶段: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查批准后,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土地证及宗地图、会议纪要、相关费用凭证、政府批复等有关文件材料存于同一档案袋,由综合科办理完结后转档案室存档。(4)竣工验收阶段: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查批准后,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建设工程竣工图》、《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处理笺及有关文件材料存于同一档案袋,由综合科办理完结后转档案室存档,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涉及审批部门较多,规划审批档案多而复杂,相应档案整理也必须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否则就无法保证档案的齐全与完整。

四、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传统的档案工作只重视档案的保管,忽视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和利用。往往只注重追求馆藏的数量和规模,而对档案信息能多大程度地满足社会需求、能否充分发挥其作用重视不够。多数人认为档案只是过时的材料,档案工作只是看门守摊、无所作为,只要保管的档案不损坏、不丢失就算完成任务了,看不到档案对科研、经济和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档案工作不被理解,挫伤了档案人员工作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乡规划档案工作的发展和创新,甚至少数档案工作者存在的自我轻视的心理也将直接影响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的价值理念。

档案工作实则是一个系统的流水型模式,从收集归档、保管到最后的利用,需要的不仅仅是档案部门这一个小团体的努力。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对档案资料的收集上,从当事人最初的申请,到相关部门作出行政行为,资料在呈递审批的过程中,可能会毁损、丢失,如何保证所有的资料最后能交到档案部门手里,需要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以及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与支持。

实践证明,档案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服务工作,档案的作用和价值只有通过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才能体现,在现今环境下,档案利用面临着一个主要问题:档案利用价值偏低,档案利用需求得不到完全的满足,比如自由利用要求不满足,多样性要求不满足等。

五、完善档案工作的对策与途径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前提

领导对档案工作价值的认识程度,决定着对档案工作的态度,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档案工作的发展。实际工作中,有些领导认为档案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相比无关紧要。因此,为了真正发挥档案工作的积极作用,局领导应将档案工作切实融入到其他各项工作中,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每年将档案工作均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形成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的工作格局,从人、财、物上对档案工作给予保障,带头做好资料的移交工作,确保本单位的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档案收集制度,争取部门支持

在近几年的档案整理工作中,笔者发现档案工作中的首要问题就是收集难。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档案的整理我们只要认真按照档案局批准的“三合一”制度践行即可,然而收集工作往往却非常艰难。在日常工作中,有些部门和个人只图自己工作方便,对提交部门档案无故拖延,而档案部门对此也毫无办法。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关键在于没有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或有制度也形同虚设。建立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把规定移交档案资料作为年度考评考核的重要依据,那么这个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就可以科学有序地进行了。

(三)搞好与档案行政部门的衔接,争取业务指导

作为机关档案工作部门,要主动与档案行政部门对接工作,及时学习掌握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先进的档案管理模式,保证服从全市档案工作大局。同时,认真抓好档案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做好档案移交工作,保障机关档案管理规范有序推进。

(四)加强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

城市规划档案工作已逐渐从传统管理模式演变到计算机信息数字化管理模式,从档案的手工查询发展到网上查询。电子计算机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运用,可以使文件的形成、运行、转换等各个环节与自动化办公衔接起来,这种现代化科技手段与先进操作管理技术都迫切需要档案管理工作者去掌握和运用。所以,单位应有计划的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交流学习。档案管理工作者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工作,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还要注重计算机知识、信息文化的学习,努力使自己成为具备信息知识和网络文化的综合型档案管理人才。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3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11-0052-01

引言

清代以后出现了档案一词,之前被称为“册”“中”“文

案”等,简单地说就是对历史的记载。本文作者结合自身经验先从档案的定义出发,然后对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一、定义

(一)档案

档案是直接形成的历史纪录,简单地说就是对历史的记载。在我国古代不把这种记载叫做档案,不同朝代叫法不同。商代时称其为“册”,周代则叫做“中”,秦汉时期就称作“典籍”,汉魏以后谓之“案卷”“文案”等,到了清代以后才多用“档案”,现在统一称为“档案”。

(二)城市规划档案

城市规划档案是在城市规划审批环节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历史资料的记载,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法律权威性、客观真实性等特点,是在城市规划审批环节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历史资料的记载,也是城市建筑工程开展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运行、维护、科研、抗灾等不同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新时期的档案管理工作

(一)健全档案管理体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各级领导要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具体事宜由档案室亲自执行,要积极有效地落实工作机制。对于负责档案室的工作人员要分工具体,一定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档案室的日常工作。同时,每年将档案工作均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而且要时常检查档案存储情况,同时要确保本单位的档案工作专项经费的到位,保证档案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二)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伴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档案管理工作者也要与时俱进,不断推陈出新,跟上时代步伐。只有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才能有效地解决新形式下出现的新问题。因此,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整理档案。档案记载着丰富的信息,也汇集着大量的指示,是一种丰富的信息资源。相比其他的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者可能会更加辛劳,因为档案管理工作繁琐、复杂、重复性强,可能会相对枯燥,因此信息时代我们可以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整理档案,省时省力,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高效、高质量的完成。因此实行现代化的档案管理方案势在必行。同时需要我们的档案管理工作者有一定的耐心、责任心和勇于创新的精神。

(三)加强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

上一条已经提到,档案要信息化管理。现在大部门的单位都做到了信息化管理,效果明显,只是个别地区单位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这就说明城市规划档案工作已逐渐从昔日的传统管理模式演变到计算机信息数字化管理模式,并从档案的手工查询发展到网上查询。因此信息时代的到来,就要求我们的工作者跟上时代脚步,不断给自己充电。另外,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特别要注重计算机知识、信息文化的学习掌握,努力使自己成为具备信息知识和网络文化的综合型档案管理人才。档案管理工作者在有着扎实的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通晓各类档案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了解档案法律法规,增强档案与其他专业的渗透与联合,并牢固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结语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脚步不断加快,城市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使得城市规划的档案管理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幸运的是新时期的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已经走上了信息化的轨道,可能部分地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总之繁重、复杂的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者是城市规划档案管理的急先锋。希望本文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安小米.城市建设电子文件和档案管理的未来发展方向——档案管理、电子文件管理和城建档案管理的国际学术研究现状分析[J].城建档案,2003(01).

[2]连莹.论新时代下的城市建设管理——以福州中心城区的发展建设为例[J].成功(教育),2007(08).

[3]赵占国.关于做好城乡规划档案的管理工作的探讨[J].中国科技信息,2008(09).

[4]聂建新,徐辉,舒守典.论档案事业的“十一五”发展[J].中国档案,2005(01).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4

下面,我就全国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和今后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

中小城市(包括县、镇,下同)建设档案工作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逐步建立,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健全完善了工作机构,形成了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目前,全国520多个中小城市基本上都建立了城建档案馆或城建档案室,80%以上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了城建档案室或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地区形成的城乡建设档案,并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为加强城建档案馆(室)的监督指导职能,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赋予了城建档案馆(室)“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的职能,形成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工作体制。

(二)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建设档案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各地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档案法制建设,从三个方面加强了依法治档工作。一是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将《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等建设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细化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二是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制定建设档案工作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辽源、邯郸、鹤壁、普兰店、公主岭、张家界、铜陵、安庆、广元等一大批中小城市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和了加强建设档案管理的政府令或规范性文件。三是积极开展建设档案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档案的单位。辽源、三门峡、宿迁等许多城市都开展了建设档案执法检查。通过依法治档,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档案意识大大增强,建设档案的收集渠道逐步畅通。

(三)馆藏档案数量快速增长,整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多年来,各地中小城市城建档案馆(室)强化管理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收集保存了大量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档案、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档案、重点工程档案、房地产档案、声像档案等,馆藏档案数量快速增长。吉林辉南、山西大同、安徽宿州、河南三门峡、广东梅州、内蒙古鄂尔多斯等一大批城市馆藏档案都已超过2万卷,吉林辽源、内蒙呼伦贝尔等地馆藏档案已达5万余卷,江苏昆山馆藏档案已达7万余卷。为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进馆,各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将工程档案管理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备案管理程序,普遍实行了“一书一证”制度(即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与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要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工程档案基本上都已接收进馆,接收率达90%以上。

为加强档案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各地加大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投入,建立了馆房,配备了密集架、计算机、扫描仪、温湿度自动监控设备等,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开发计算机管理系统,按照国家标准对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程度大大提高。

(四)村镇建设档案工作不断推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做出了贡献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村镇建设发展很快。为了记录和保存村镇规划、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为今后的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各地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和建设档案工作机构不断拓宽村镇建设档案工作领域,加强村镇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云南个旧、辽宁新民、普兰店、河北满城、涿州、江西都昌、江苏江阴等不少城市城建档案馆(室)开展了村镇建设档案工作的探索,他们与村镇建设办公室合作,将村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村镇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程序,保证了村镇建设档案的收集进馆,在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认真贯彻建设部第136号令,地下管线档案工作全面启动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颁布实施后,各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吉林通化、辽宁普兰店、天津塘沽、浙江余姚、山西长治、安徽铜陵、广东中山等一批中小城市(区)开展了地下管线普查建档工作。普兰店、保定、长治、中山、阿克苏等地认真执行查询制度、告知制度、竣工测量制度、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综合动态管理制度等,建立了地下管线档案报送与管线信息及时更新的动态管理机制,基本上实现了全市地下管线档案的综合动态管理,逐步扭转了因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不全不准,造成地下管线被挖断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

(六)档案管理日趋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各地中小城市城建档案馆(室)按照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城建档案保管期限与密级划分》等一系列技术法规整理档案,并根据本地区档案管理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档案收集、整理、借阅、统计等各项规章制度,极大提升了档案管理质量和水平。同时,多数城市采用了计算机管理系统对档案进行著录、检索、查询、统计等,不少城市开设了局域网,有的已在着手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档案现代化、信息化管理程度大大提高。

(七)城建档案馆(室)从收集保管型向开发利用型转变,档案开发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各地中小城市城建档案馆(室)不断探索从收集保管型向信息利用型转变的路子,面向城市建设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广泛开展编研工作,使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城市管理、房屋确权、解决纠纷、审计稽查、抢修救灾、运行维护、编史修志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如在广州至佛山城际快速铁路建设中,面对工程紧、难度大的状况,佛山市城建档案馆仅用20个工作日就为设计单位提供了地铁沿线的地下管线档案和149幢建筑物的桩基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等4165卷,既为勘察设计单位缩短了勘察时间,又节省了勘察经费,仅钻探工程费用就节约160万元。四川省“十五”期间,各级城建档案馆(室)共接待档案利用20万人次,查阅利用档案50多万卷(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4亿多元。广东梅州市城建档案馆近几年来通过提供档案利用,创造可测算的经济效益达1500万元。

纵观全国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发展历程,总结各地开展建设档案工作的经验,大家普遍认为,通过自身努力,争取领导重视和各部门的行政把关,狠抓依法治档、信息化建设和对外服务,是发展壮大建设档案事业的一条基本经验。其中,领导重视是关键,依法治档是基础,行政把关是保障,信息化建设是手段,搞好服务是核心,自身努力是根本。

在肯定过去工作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目前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有待于研究和解决。主要表现在:第一,有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部分县市至今还没有履行管理全市(县)建设档案工作的职能;第二,人员队伍思想观念陈旧,开拓精神不强,素质亟待提高;资金投入不足,经费相当紧张,制约着建设档案事业的持续发展;第三,建设档案收集难的问题依然没有根本解决,尤其是地下管线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在大多数城市仍进展缓慢;第四,档案服务工作与城乡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还没有实现从“收集保管”型向“信息服务”型的根本转变。

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面加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各地区各部门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程,在这种形势下,中小城市建设事业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我们必须抓住这一机遇,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今后几年,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全面收集、科学保管、合理利用城乡建设档案,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建设为本地区建设信息资料中心、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和城乡建设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为保证城镇化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我们的工作重点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依法履行建设档案管理职责

做好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对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推进城镇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是城乡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切城乡建设活动,不论其过程多么复杂,最终只能留下两个结果,一个是建筑实体本身,另一个就是城乡建设档案。城乡建设档案是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的重要依据,是抗震防灾、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也是工程建设、维修养护、改建扩建、审计稽查、维护权益的可靠信息和凭证。

统一管理城乡建设档案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工作部门的法定职责。在国务院关于建设部的“三定”规定中,明确规定要“管理城建档案工作”,这也是全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在国家和地方近年来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范性文件中,都明确规定了建设性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档案工作的管理职责。各地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城建档案馆,须对城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建设档案,包括各级各类开发(园)区建设档案及村镇建设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应当强调,建设档案产生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同时也服务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它需要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中运行,需要纳入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程序。从一定意义上讲,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与建设档案工作既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又相互促进,密不可分。长期以来,各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形成了由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建设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践证明是科学合理的和行之有效的,需要继续坚持和进一步发扬。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切实履行对建设档案工作的管理职责,在领导谋划城乡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工作中,要统筹建设档案工作与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切实加强对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建设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特别要加大对建设档案事业的投入,从机构设置、人才队伍、经费投入、馆房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建设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和条件。

(二)完善法制,强化机构,充实人员,为建设档案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依法治档是建设档案工作的基础,各地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馆(室)要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法制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档案工作的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关于建设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要积极开展建设档案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中小城市都应当建立专门的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特别是中等城市必须建立城建档案馆,收集和保管本城市应当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基本建设档案。小城市和县镇要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的有关要求,建立城建档案馆或者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部设立城建档案室,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城建档案馆(室)可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在档案人员的配备上,要挑选年富力强、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担任城建档案馆(室)的领导,要更多地把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选拔任用到档案工作岗位上,不断提高档案队伍素质。

(三)全面收集城乡建设档案,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建设信息资料中心

与大中城市相比,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能较为集中,除建设工程管理职责外,规划管理、房地产管理、村镇建设等工作职能都集中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为建设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提供了很好条件。中小城市城建档案馆(室)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积极收集规划管理档案、房地产管理档案、村镇建设档案、建设工程档案、地下管线档案等各类建设档案,同时加强对声像档案的收集,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本地区建设信息资料中心,避免一些大城市多头建立城建档案馆所带来的资源浪费。

在各类建设档案的收集、指导与管理过程中,城建档案馆(室)的同志们一定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树立“服务是更好的管理”的观念,改变“坐、等、靠”的工作作风,从方便他人的角度出发,走出馆门,走向社会,主动服务。在具体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三个转变:一是变移交单位上门来请为主动上门服务,二是变只验收不指导为先指导后验收,三是变单一管理为既服务又管理。

档案的本质是信息,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从节约资金、压缩编制、资源共享的角度出发,按照建设部1995年提出的建议,依托城建档案馆(室)建立本地区建设信息中心,充分利用城建档案馆(室)在档案信息资源、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倡导城建档案馆(室)和建设信息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把档案和信息结合起来。

(四)大力加强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地下管线档案中心

地下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加强地下管线档案管理,是中小城市城建档案馆(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去年,建设部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中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和办法。第一,要建立有关政策措施,纳入行政审批环节。要把《办法》所规定的查询制度、告知制度、竣工测量制度、档案移交制度、预验收制度、档案动态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纳入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等相关环节,纳入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并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第二,要强化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建立起各部门、各行业加强协调、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各方共赢,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各类新建地下管线的档案信息及时移交城建档案馆(室)。第三,要借助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地下管线档案信息数字化管理,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第四,要在“不欠新帐,逐步还清旧账”的原则下,稳步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建档工作,逐步摸清地下管线分布、位置等详细情况,为今后的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可靠信息。

(五)大力加强对重要工程、重要数据的收集,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城乡建设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

当前,我国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党和人民正在全力构建和谐社会,但一些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依然存在。近几年,国务院对城市防灾抗灾、应对突发事件和反恐怖等工作十分重视。各地城建档案馆(室)应紧密配合有关部门预防和应对城乡突发事件,并努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好重要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包括重要建筑、地下管线、人防工程、防洪工程等档案的收集管理,在集中管理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计算机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信息数字化,确保紧急状态下能够快速提供利用。二是加强与政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机构的合作,做好重点档案的备份和安全保管工作,建立紧急情况下重要工程档案的利用机制和受损恢复机制。要积极参与城乡紧急情况演习活动,提高城建档案馆(室)自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加强对重要工程档案的研究分析,提高重要工程档案的利用效率,培养相关高素质专业人才,为制定应急预案和抢救方案提供服务。

(六)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建设档案管理水平

随着全球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城建档案事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产生档案和利用档案的行为都很大程度地转向电子化。适应这种形势,城建档案馆(室)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开发或商品软件的选用、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建设、标准体系的建立、局域网的建设、与政府网的连接、国际互联网的利用、业务队伍的建设及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规范等。城建档案馆(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争取经费来源,扎扎实实地分步推进。

(七)转变观念,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建设档案工作的生存发展活力

服务是提高建设档案工作生存活力的根本手段。建设档案工作既不能因为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而沾染“衙门习气”,也不能因为属于事业单位而“坐吃皇粮”,只有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服务”作为立档之本,才能不断做大做强,才能充满生机活力。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5

第二条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城市建设档案产生于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包括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形成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及其有关的部门(如气象、土地、环保、房地产等)。城市建设档案的归属和流向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与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本办法做好城市建设档案的保管、报送和接收工作。

第二章城市建设档案归属和流向

第四条城市建设档案归属和流向的原则是:

(一)符合国家有关档案归属、流向的整体规划和要求;

(二)有利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需要;

(三)保障档案形成单位的凭证依据和日常工作的需要。

第五条城市建设档案馆的接收范围

(一)城市勘测、规划档案

1.勘察:编制城市规划所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普查及详查成果副本。

2.测绘:编制城市规划所必要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成果副本,城市地形图和地下管线图。城市地下管网普查、补测成果档案。

3.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形成的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文件材料。

4.规划管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形成的有关城市建筑管理、管线管理等文件材料。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筑工程档案

1.道路: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停车场和重要公路的工程档案材料及道路图。

2.桥涵:城市永久性桥梁、立体交叉高架路、人行过街桥(道)、重要涵洞、隧洞、隧道的工程档案材料及桥涵分布图(铁路桥涵按3.1)。

3.排水:城市污、雨水排除及污水处理工程档案材料及管网现状图。

4.供水:城市取水、输水、净水和配水设施档案材料及管网现状图。

5.燃气:城市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工程档案材料及输气管网现状图。

6.供热: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管道工程档案材料及热力管网现状图。

7.照明:城市路灯线网系统图、照明设施分布图。

8.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

①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规划设计,改建变迁资料,风景名胜、古建筑等的总平面图,地下管线综合布置图,历史记载材料及照片,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现状图及修缮记录。

②城市依托大自然环境绿化规划和实施计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实施建设情况,风景名胜区保护、发展规划及分布图。

③古树名木统计表、位置、情状描述、价值、意义论证,保护原状历史记载材料及照片。

④文物古迹、纪念性建筑及名人故居的照片、现状图、历史记载材料和修缮记录。

⑤城市标志性设施、观赏游览设施及雕塑的照片等有关材料。

9.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各种环卫设施分布图、规划图和重要市容环卫工程档案材料。

10.城市防灾:防洪防灾规划、城市河道水系图、防洪工程设施分布图和防洪设施工程档案材料、城市防洪历史档案材料,其他防灾有关档案材料。

11.城市人防工程: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档案局《人民防空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办理。

(三)城市交通、电力、邮电档案

1.铁路。

①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区段站以上的客、货运站,编组站及工厂厂房的总平面布置图,地下管线径路图和竣工验收报告。

②城市规划区的桥梁总平面位置图,平面、立面的竣工图及有关说明;线路、隧道的总平面位置图,横纵断面标准图及有关说明。

2.民航机场:民航机场位置图、总平面图,综合管线竣工总图,净空图,竣工验收报告;航站楼建筑工程按工业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3.港口:港口位置图、总平面图,综合管线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客(货)运站建筑工程档案按工业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4.公共交通: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场站设施工程及线网布置档案材料:地铁工程档案材料;轮渡码头、索道、缆车等设施工程档案材料。

5.主要长途汽车客运站的工程档案材料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6.城市供电。

①电源:电厂总平面图、主要建筑物建筑竣工图、厂区外综合管网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

②电网:变电工程主要建筑物建筑竣工图、供电、配电线路平面图、线路地理结线图。

7.城市邮政、电信。

①邮政、电信枢纽建筑工程档案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②微波站位置及空中通道图、短波收发讯台位置图,地下、地面站位置图,市区内市话、长途明线杆路图;邮政运输地下通道位置图和管线道路工程有关的文字材料。

(四)城市民用、工业建筑工程档案

1.民用建筑(根据本城市具体情况)。

①居住建筑工程的总平面图、综合管线竣工图、项目审批、设计说明、工程地质报告和竣工验收文件材料,不同时期典型住宅和各种住宅标准图。

②公共建筑、行政办公、旅游、外事、科技、文娱、教育、宣传、出版、体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广播电视、金融保险等重要建筑工程的总平面图及综合管线竣工图、内部主要建筑物竣工图、工程地质报告和竣工验收结论性文件材料。

2.工业建筑

①大中型工厂、矿山、仓储企业的总平面图及综合管线竣工图,主要建筑物的建筑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与全市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粮食、副食加工等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工程档案材料。

②国防工业企业的厂区总平面图及厂区与外界相连的地下管线竣工图。厂外建筑工程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五)军事工程档案资料按《军事设施保护法》办理。

(六)城市建设系统科研、设计档案

1.城市建设科研的重要科研成果、获奖项目档案材料。

2.城市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及反映城市主要面貌的重要公共建筑物、典型居住建筑工程设计档案材料。

第六条城市建设档案馆可收集城市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建设管理中形成的有关城市建设基础资料:

(一)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历史沿革、历史文化遗迹、地名、各项建设事业和设施发展史等资料。

(二)城市自然资料包括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资料。

(三)城市技术经济资料包括城市经济、人口、自然资源、环境、交通、文化教育、科研、卫生、体育、工矿、企事业的现状及发展等统计资料。

(四)有关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文件资料、统计资料及设计、科研、施工等技术规程规范、专业论著等资料。

第七条产生城市建设档案的各单位,除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范围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外,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三章城市建设档案的报送与接收要求

第八条城市建设档案的报送。

根据本办法所确定的范围,城市规划区内有关单位应向当地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有关城市建设档案。凡属规划、市政公用及管理方面的,由主管部门负责报送;凡属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方面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报送:凡属城市建设系统科研、设计、以及地下管网普查、补测等方面的,由承担任务部门或单位负责报送。

第九条城市建设档案的接收

各大中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依据本办法确定的范围,负责接收本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有关城市建设档案,收集有关城市建设的基础资料。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本办法范围以外的档案应报请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涉及中央主管部门驻地方单位的,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协调。(超范围接收)

第十条城市建设档案的报送时间。

凡属新建项目(工程)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地下管网普查、补测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其它城市建设档案应自形成之日起5至10年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

第十一条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城市建设档案的案卷质量,由报送单位(部门)负责,按国家标准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进行整理。案卷(卷盒)封面和脊背可不填写,由城市建设档案馆统一分类、编号并填写。

第十二条本办法第五条内容中涉及工程前期管理性文件材料的原件,应保存在档案形成单位;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副本或复制件。

第十三条城市建设档案的报送与接收应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移交档案的内容、卷(册)和页数,并有完备的签字验收手续和利用权限、保管期限等说明。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6

三月 1.镇和乡总体规划调整及镇东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向设计单位询价并签订设计合同,开始设计。 2.协助乡镇开始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3.完成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重要地段绿化和铺设彩砖及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概算。 4.协调、督促安达做好大盐场五星级酒店的规划实施工作。 5.协助乡镇进行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6.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协调乡镇完成农村居民建房规划选址。 7.协调安达继续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开工建设工作。 8. 城建档案馆工作:广鹿乡柳条群众集资6#、7#、8#楼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9.制订乡镇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工作考评办法(规划科负责部分)。

重点工作研究: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工程和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四月 1.组织做好进行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2. 完成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重要地段绿化和铺设彩砖及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的招标,并开工建设。 3.协助、指导乡镇完成重要节点部位的绿化设计工作。 4.项目建设的规划监管工作:检查续建项目规划实施情况。 5.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6.城建档案馆工作:广鹿乡柳条群众集资11#、12#、楼和大甸街振海公司4#、5#楼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7. 协调、督促安达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大盐场五星级酒店和环海公园挡浪堤的建设工作。

重点工作研究:城乡重要节点部位春季绿化设计。

五月 1.组织做好进行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2.组织做好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重要地段绿化和铺设彩砖及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建设,并协调完成绿化规划实施。 3.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4.做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提案、议案办复复工作。 5. 城建档案馆工作:跨海引水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6. 协调、督促安达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大盐场五星级酒店和环海公园挡浪堤的建设工作。

重点工作研究:提案、议案办复。

六月 1.组织做好进行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2. 完成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重要地段绿化和铺设彩砖及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建设。 3.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4.协调安达做好XX年搬迁户回迁工作。 5.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6. 城建档案馆工作:獐子岛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看押所华龙住宅1#、2#楼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7. 协调、督促安达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大盐场五星级酒店和环海公园挡浪堤的建设工作。

重点工作研究: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七月 1.组织做好进行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2.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3. 城建档案馆工作:回龙住宅小区5#、6#、7#楼工程档案整理归档。4. 协调、督促安达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大盐场五星级酒店和环海公园挡浪堤的建设工作。

重点工作研究:加快规划编制工作进度。

四月 1.组织做好进行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2. 完成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重要地段绿化和铺设彩砖及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的招标,并开工建设。 3.协助、指导乡镇完成重要节点部位的绿化设计工作。 4.项目建设的规划监管工作:检查续建项目规划实施情况。 5.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6.城建档案馆工作:广鹿乡柳条群众集资11#、12#、楼和大甸街振海公司4#、5#楼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7. 协调、督促安达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大盐场五星级酒店和环海公园挡浪堤的建设工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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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研究:城乡重要节点部位春季绿化设计。

五月 1.组织做好进行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2.组织做好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重要地段绿化和铺设彩砖及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建设,并协调完成绿化规划实施。 3.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4.做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提案、议案办复复工作。 5. 城建档案馆工作:跨海引水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6. 协调、督促安达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大盐场五星级酒店和环海公园挡浪堤的建设工作。

重点工作研究:提案、议案办复。

六月 1.组织做好进行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2. 完成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重要地段绿化和铺设彩砖及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建设。 3.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4.协调安达做好XX年搬迁户回迁工作。 5.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6. 城建档案馆工作:獐子岛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看押所华龙住宅1#、2#楼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7. 协调、督促安达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大盐场五星级酒店和环海公园挡浪堤的建设工作。

重点工作研究: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七月 1.组织做好进行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2.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3. 城建档案馆工作:回龙住宅小区5#、6#、7#楼工程档案整理归档。4. 协调、督促安达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大盐场五星级酒店和环海公园挡浪堤的建设工作。

重点工作研究:加快规划编制工作进度。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7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

第五条建立健全以各级城市建设档案馆(室)为基础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网络,保证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城市建设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城市建设档案馆(室)应当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网络,将城市建设信息资料纳入收集范围,及时采集、接收、存储、整理。

城市建设档案馆(室)所必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预算予以安排。

第六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视本系统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建立健全本系统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

(二)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接收和管理下列档案: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工程;

8.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防空工程;

9.军民共建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地下管线)档案。

(三)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单位(包括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境卫生、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等单位)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

(四)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科研成果和城市风貌史料。

(五)建设部、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资料。

前款规定的接收、管理的档案材料的具体范围,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九条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由各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收集、整理,并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施工及竣工所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工程项目前期管理文件材料可以移交副本。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向有关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期间,应当将有关申报材料向工程所在地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备案。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在接受备案时,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有按规定移交城市建设档案的义务。

第十一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参加,由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对建设工程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提出意见。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但建设工程决算资料可以在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移交。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补充齐全。

第十三条各建设单位对形成的城市建设档案,除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送外,还应当做好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并由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涉及结构和平面布置

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档案。

第十五条城市建设系统内部各专业管理单位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1年至5年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对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可以自档案形成之日起1年至5年内,根据需要选择接收。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下列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他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电子文件、照片、录像、缩微品等特种载体形态的档案资料。

前款规定的地下管线档案资料,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与建设工程档案一并或者单独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到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查询该建设工程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档案资料,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机关说明地下管线现状情况。

第十八条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及时修改、补充到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在修改、补充后3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报送。

第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测。普查和补测形成的档案材料,由城市建设档案机构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收集、整理或者补测补绘档案材料确有困难的,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可以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有计划地编纂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有关单位查询利用档案信息资料,城市建设档案机构除收取复印费等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涉及国家秘密的城市建设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并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未经产权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查阅使用。

有关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充分地利用城市建设档案资料,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质量,防止各类损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档案的接收、整理、保护、鉴定、统计、保密等工作。

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维护史实,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专业知识。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不按期移交业务技术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未按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报送地下管线档案资料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城市建设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档案予以接收的;

(二)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或者档案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三)其他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的处理,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2日的《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4号)同时废止。

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有关活动中形成并归档的科学技术文件材料。是城市自然面貌和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和地下管线等各项建设的真实记录。

按类别划分: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8

由于城乡规划管理是保证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实施具体的城乡规划管理活动中,每时每刻都离不开城乡规划管理档案。如在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中,涉及建筑用地的申请,审批工程选址、施工放线等,都要有有关的批准文件,工程设计图纸等文件材料作为工作凭证。可以说在整个规划管理工作各个环节中,都与规划管理档案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规划管理档案是进行规划管理各项工作的前提和条件,没有规划管理档案或规划管理档案不完整、不准确,都将给规划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因此,可以说,规划管理档案是规划管理工作的核心,也是规划管理工作成果最终实现形式。

规划管理档案的内容主要分为两大部分:规划前期管理档案资料和规划后期管理档案资料。规划前期管理档案资料主要有:建设单位(个人)建房申请书、基建计划批准文件、建设(定点、用地、工程)规划申请表、建房用地申请书、建房踏勘报告书、征用土地批准书、征用土地协议书、规划用地红线图、征用土地红线图、建设用地(工程)规划审批单存根、建设工程红线图,以及其它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材料。只有当这些材料齐全完备,才能说明该工程是一个合法的建设工程。在这些材料中,土地征用红线图、规划用地红线图、工程建设红线图、征用土地协议书、规划(用地)建房申请书,以及建设用地(工程)规划审批单存根,是规划管理档案的核心部分,其日后档案的查考利用的重心也就在这部分。

从以上可以看出,规划管理档案与工程竣工档案具有明显的区别。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反映工程的施工情况,诸如隐蔽工程记录、各种原材料的试拉试压报告、工程质量的验收与评定等,主要反映了工程建设的技术性和质量可靠性。而规划管理档案则是集中记录了建设单位(个人)在工程建设前期所办理的各种手续和所做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反映了建设工程的政策性和合法性。规划管理档案作为城建档案的主体之一,从某种意义讲,它比工程竣工档案显得更为突出和重要。

规划后期管理档案资料主要是指对违法违章的查处。如超面积、违反规划红线的工程建设,其内容主要有立案审批表、调查笔录、送达证、停工通知书、复工通知书、行政案件讨论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结案审查表以及补办“一书两证”等文件材料。

城市规划管理档案形成于城市规划管理各项活动中,涉及的部门和单位也不同,因此,应区分不同情况,要将城市规划管理文件材料的收集与归档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和有关制度规定之中。首先应建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做到人员、设备、装具的落实。其次,建立专门的文件材料归档制度,规定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保证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和归档。以项目为单位,对涉及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收集归档。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档案法》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将城乡规划管理文件材料向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移交,以确保城乡规划管理档案的齐全、完整。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9

城市规划档案,是城市建设档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权威性、客观性、真实性等特点,是城市规划的审批环节里直接形成,具保存意义的图纸、图表、文字、声像等各类历史数据资料的记载,同时也是建设工程展开规划工作、勘测工作、设计工作、施工工作、管理工作、运行工作、维护工作、科研工作、抗灾工作的关键依据。城市规划档案应按完整、规范、标准、系统的要求实行整理及编制,包括各类技术资料与竣工图、经政府的报批档资料应该要和工程项目同时进行。在工程竣工时,作为验收条件之一,为日后维修、管理、改建提供书面依据。

1 城市规划档案的含义及特点

城市规划是在某一时期里为实现城市各项发展为目标确定的城市性质、规模与发展方向,并为此做出具体的安排,如土地的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布局的协调、建筑物的综合性部署等。要保证城市规划的科学、合理,相关管理者就应该先熟悉该城市发展的历史,对城市现状及其发展相关的其他情况加以了解。城市的规划档案是城市规划与建设的相关历史记载,可为规划部门提供可靠的相关参考。

城市规划档案源自于城市规划管理的档材料。按规划管理工作的性质,其档材料大部分在以下环节中产生:建设用地。包含建设用地的申请报告、相关部门批准的基础建设计划、项目任务书或项目计划、指标、建设用地的审查记录、承办单、用地选址材料、用地许可证、征用地材料、相关图纸、规划图等等;工程管理。主要有工程申请报告、批复等相关档、土地证、开工报告、平面布置图纸、设计图、动迁协议、工程说明书、规划方案的审定材料等等;管线工程管理。有管线工程申请书、管线工程的设计方案、管线工程的施工图、工程材料、竣工图等。

城市规划档案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

(一)法律权威性。在办理建筑物相关的产权、产藉证的过程中,它起到的法律凭证的作用是其余城建档案无法相比的。在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工程一书两证的原件,是按相关法律及其他法规性档所规定的法规程序形成的,汇聚了诸多职能部门,如计划部、国土部、规划部等的相关审批意见,是土地的使用、工程的建设凭据,具备法律的权威性。

(二)客观真实性。其直观的反映了建设工程的各方面情况,在批复书上有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名称、工程的性质、建筑的面积、功能、造价等等信息。

(三)内容广泛性。它包括了单位及个人建设工程的报建、建筑物的改造、功能变更、建设单位变更、建筑物招牌、装修等内容。

2 城市规划档案重要地位

规划档案的种类众多,包含城市的总体、详细、分区、控制性、修建性、管线工程等众多规划档案,在城市的建设体系之中起到主导的作用。城市规划档案是重要的法律依据,从城市规划的审批权限而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城市规划审批的权限进行规定,目的在于强化合理布局、统一管理,确保其规划严格按照规划的方案实施。所以城市的规划档案具备权威性,是城建档案的第一档案。

3 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一)意识不强。有一部分城市规划部门的档案工作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同,许多人觉得档案管理没什么意义,从而产生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档案工作得不到重视,使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与创新。没有形成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一些部门与工作人员档案意识较差,甚至有将重要档资料据为已有的情况产生,严重影响了档案的收集与再利用。

(二)信息化建设缓慢。对于实施电子政务,不管是从流程、相关技术标准或是人员的素质等方面都未有充分的应对准备,另外,档案信息化的建设目前并没有相关的行业规范标准,绝大部分只是引用了我国有关信息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而展开工作,指导上受到限制,操作上有难度。

(三)档案人员素质较低。在当前的档案管理员在整体素质上偏低,知识结构单调、相关知识、理念没有更新、缺少专业知识、不具备档案管理从业的资质、专业知识老旧、仍按传统方式管理档案、分析鉴别的能力差等因素都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的创新与发展。

4 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与创新

(一)创新服务机制。首先要勇于创新,把城市规划档案的服务领域进行合理拓展。在城市规划档案开发利用中必须适应城市的发展,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开拓创新,做好其管理工作。打破阻碍城市规划档案发展的传统观念与方法,改进服务方式,探索新途径,对服务意识进行加强,以保证其由管理型转向服务型。其次采用多样形式提供优质服务。相当档案工作者要从单纯的管理员变为主动的服务者,改变传统形式,为了城市规划档案的开发与利用营造良好环境。利用的手续进行简化,提升服务的质量,对服务的手段实施创新,实现手工和现代化检索并行的方法等,真正的做到全方位服务。

(二)实行科学管理。一是实施综合管理。将各门类、各载体的相关规划档案都纳入到集中、统一的管理范围之内,以维护档案完整性与安全性,提升工作效率,为档案资源更深度的开发利用提供便利。对城市规划档案加强保护工作,改变以往在档案出现破损后才开始修复的工作模式,在资料档案入库前就对存放环境、资料破损的实际情况等多因素进行研究分析,以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与此同时,利用复印、扫描、微缩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实时的做好档案备份工作,以减少原件损耗,从一定程度上延长相关档案使用的寿命。二是实施目标管理。结合实际,将定性管理变为定量管理,层层分解目标并逐项进行落实。三是标准化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标准,让各个步骤,各道工序,各个环节都做到有章可循。现代化管理。以现代化的管理技术为指导,加强基础业务,加强保护技术,充分发挥已有设备的潜力,探索现代化管理新方法。

(三)提高人员素质。首先档案部门必须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档管管理员进行定期培训、指导,采用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提升城市规划的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与水平,让他们有机会借鉴别人的工作经验,开拓管理新思路。其次相关档案部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关心档案管理人员的精神、物质各方面生活。依据部门与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相关激励方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第三管理人员结合本职岗位工作,提高个人业务水平,边学边实践,还要重视档案工作和其他专业渗透与融合,在提升业务水平的同时,重视计算机技术、信息技能学习,让自身成为具有信息相关知识与网络技能的综合型、新型规划档案管理人员。

5 结 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档案的管理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是目前城市档案管理中的重要研究课题,做好城市规划档案的管理工作对一个城市的规划、建设与发展至关重要,借助于城市规划档案提供的可靠、准确的参考依据,城市才能科学、合理的稳步发展,为我国城市化进程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10

首先是城建档案管理专业人员短缺。由于近十来年事业单位编制受限,早先的档案管理人员已经退休,现在档案管理人员是前几年裁军分配的大量干部为主的管理队伍,缺乏懂专业高学历、高素质、业务强、善创新、熟悉利用掌握现代计算机网络的专业档案管理人员,是制约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原因;其次是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由于所处位置不同,所以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侧重点亦不同,就自身而言,是没有办法判断是非曲直的。即便是着重城市的发展建设,同样也不能轻视了城建档案管理,这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对城市的健康发展、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的作用;第三是目前城建档案的不完善,无法对城市建设提供更多的利用价值。现存的城市建设档案大多为近年来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和部分科室档案,甚至大量科室档案也没有做到集中到市档案馆安全统一管理,久而久之不可避免的形成了损、缺、丢的不完备档案,这样的档案无法在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中起到应有的利用价值。第四是城建档案的收集难度高。对于平级单位和无权制约的企业形成的城建档案的收集工作,是每个致力于城建档案的工作者非常头疼的事情,虽然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处罚,但实际由于缺失硬性的处罚措施,企业管理档案人员的频繁流动,给城建档案收集带来诸多不便,为后续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中的利用带来了不少的短板。

二、加强辖区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监管力度

1.城建档案重要性的大力推广与普及

认真宣传贯彻《档案法》,提高整个社会的城建档案意识,这是充分发挥城建档案作用的前提。《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城建档案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社会的城建档案意识也有了明显的增强。但是,也存在着地区差异和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有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存在“重建设、轻档案”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就必须深入宣传贯彻《档案法》,提高整个社会的城建档案意识。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开设档案法制课,加大档案法制培训力度,为档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同时还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开展城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促进城建档案工作的不断发展。

2.获取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并赋予相应权力

一是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及人员要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档案法》、《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技档案工作条例》、《档案法实施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把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二是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制定贯彻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制定或修订城建档案管理规定。三是重视与城建档案工作密切相关的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其他法规规章的制订、修订工作,将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充分纳入这些法规规章之中,使城建档案工作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四是要搞好城建档案工作,离不开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也需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该积极主动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汇报请示工作,争取得到这些部门的支持与协助,为开展城建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五是强化城建档案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丰富馆藏,做好城建档案的收集和利用工作

丰富馆藏是充分发挥城建档案作用的基础。城建档案馆的收集工作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接收,二是收集。一方面,城建档案馆按进馆范围,有计划、有组织地接收城(区)档案和有关单位重要的城建档案;另一方面,城建档案馆根据库藏情况,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收集工作,充分利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现代化的各种手段,把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图纸、声像等档案文件征集进馆。馆内必须建立科学的分类方案、严格案卷质量标准、完善检索体系、加强鉴定工作。同时,还要根据工作需要添置必要的装具和设备,逐步改善档案保管条件,使之满足现代化管理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服务是提高城建档案馆生存能力与发展活力的根本手段。要改变重藏轻用的观念,从传统的以档案接收带动事业发展的模式,向以信息服务带动事业发展的新模式转变。做好档案信息开发工作,实现基于数据库管理的档案整理输入、信息提取、查询检索和数据输出。认真分析服务需求,研究服务方向,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城建档案信息公开利用服务制度,培养一支有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业务知识的专业化干部队伍,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将城建档案馆的信息查阅服务工作纳入档案信息网,这样既能让社会了解城建档案的作用和意义,又能突出反映城建档案的特色,使利用者资源共享,共同服务于城市建设和管理。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11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市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地下管线以及相关的地下工程,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热力、燃气、人防、工业管道等地下工程。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地下工程及档案的管理、利用和监督工作;档案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地上地下管线工程的日常监管,对任何地上地下管线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要及时发现、制止;并及时通报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依法处理。

第六条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市城建档案馆签定《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未签定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的,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七条地下管线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批准手续,并如实反映在竣工图及电子文件上。

第八条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报建的地上地下管线工程或相关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提出明确的规划设计条件;严格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定线和竣工{覆土前}测量制度。城市地下管线探查和测量必须执行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和使用城市统一的平面和高程系统;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备相应测绘资格的单位,按照国家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标准进行竣工{覆土前}测量。竣工{覆土前}测量进度与工程进度相适应。

第九条地下管线工程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由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查明管线性质、权属,责令产权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测绘部门探测竣工图,并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有关档案资料及电子文件。

第十条组织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列为专项内容。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的成员应当包括城建档案馆。地下管线工程竣工{覆土前}的测量成果,如:地下管线的各转点的x、y、z三维坐标、检查井[井盖、井底]三维坐标,两点直线的坡度等相关内容及技术标准,应列为地下管线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的重要内容,所形成的质量鉴定材料应当包括这项内容。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给予备案手续,地下管线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下列材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施工许可证、计划、规划、设计、用地、开工批准文件及其它审批材料;

(二)地下管线测量精度分析、测量成果及竣工测量数据;

(三)地下管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材料和竣工验收文件材料;

(四)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及电子文件;

(五)其它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二条地下管线投入使用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修改原竣工图,并于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档案。

第十三条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真实、清楚,反映现状,并由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盖章。

第十四条专业管理部门应当向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及市城建档案馆提供专业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并及时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现状图。

第十五条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不完整的,市城建档案馆有权拒绝接收,并责成建设单位重新按要求探测制作后移交。

第十六条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依据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和各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管线数字化图,及时修改全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对地下管线工程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七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普查和补测补绘所行成的地下管线档案成果,应由城建档案馆统一接收和管理。

第十八条凡在市区范围内进行开挖、爆破、钻探等活动的,建设单位必须到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查清该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情况,然后到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管线抢修工程,需调用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市城建档案馆应随时提供服务。

第十九条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实行有偿使用。

第二十条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保密工作。

城建档案馆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的利用,具备城建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并依法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签定《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的,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城建档案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依据《*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的,依据《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期限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或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或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暂停该建设单位新的工程立项审批手续;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12

2城建档案工作现状分析

目前,全国80%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了城建档案室(馆),大中城市普遍建立了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地区形成的城建档案,相当一部分城建档案馆(室)被赋予“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职能,指导监督本地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形成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工作体制。许多地方和部门以及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项目建设管理计划和工作程序、岗位责任制,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工程档案管理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备案管理程序,普遍推行“一书一证”制度(即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与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要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城建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工程档案接收率达90%以上。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数量快速增长,各馆配备了相应的硬件设备,如密集架、计算机、扫描仪、温湿度自动监控设备等,按照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城建档案保管期限与密级划分》等一系列技术规范整理档案,档案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程度大大提高,村镇建设档案工作开始起步,各地积极贯彻《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初见成效。

湖南省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城建档案管理处)2004年晋升为“国家一级城建档案馆”;县级城建档案馆(室)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逐步发展壮大。醴陵市2006晋升为省一级城建档案馆,攸县设立专门的城建档案馆,株洲县、茶陵县、炎陵县等建设局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室。无论是人员配置、库房建设都相应的增加和扩大,整个县(市)馆藏由原来的几千卷上升到3万余卷。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各地各部门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在这种形势下,城市建设事业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对城建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建档案工作面临新挑战,出现了新的问题和不足:城建档案的服务效能有待提高;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滞后;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步子不大,建设档案工作仍然停留在“收集保管型”,没有实现向“信息服务型”的根本转变。

3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挑战意味着机遇,问题就是机会。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主动服务工作机制,把城建档案工作推向新境界,使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取得突破性进展。立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要求和当前形势,努力创新城建档案工作机制,积极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3.1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加强对重要数据的收集,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城市建设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

积极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全过程管理,即以项目法人为管理核心,以纳入合同为管理依据,以监理控制为重要手段,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部门及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方位参与下,实施事前介入、事中控制、事后稽查、验收把关的全过程控制的新的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国家对城市防灾抗灾,应对突发事件和反恐怖等工作十分重视,各城建档案馆(室)应紧密配合有关部门预防和应对城乡突发事件,一是做好重要工程包括重要建设、地下管线、人防工程、防洪工程等档案的收集管理;二是加强与政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机构的合作,做好重点档案的备份和安全保管,建立紧急情况下重要工程档案的利用机制和受损恢复机制;三是加强对重要工程档案的研究分析,为制定应急预案和抢救方案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

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在抓好重大项目档案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加大业务指导工作力度,工作人员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跟踪服务,及时介入,多方协调,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了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和及时性。2001年至2006年,全市共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591项,重点工程210项左右,仅2005、2006年共收集重点工程档案约4000卷。6年来新增入库档案约38000卷,为全市城市建设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3.2加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中心。

地下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2005年建设部136号令颁布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各级建设部门要建立配套政策措施,纳入行政审批环节,把《办法》所规定的查询制度、告知制度、竣工测量制度、档案移交制度、预验收制度、档案动态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纳入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相关环节,建立起各部门、各行业加强协调、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各类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及时移交,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市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004年,长沙市城建档案馆通过省、市人大出台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通过行政执法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业务指导以及检查督促,推动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工作全面发展。目前,全市包括引水、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等专业管线工程档案都做到了业务指导到位、档案编制规范、收集工作有力、报送移交及时;2005年至2008年共接收各类管线工程档案4000多卷;并根据城市隧道工程、轻轨工程的发展,适时跟进,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文件,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在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建设方面,长沙馆自2006年以来,通过市财政投入3370多万元,完成了“长沙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工程(一期)”,实现了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管理,把长沙市城建档案馆打造成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长沙市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的基础工作平台,充分展示了城建档案工作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作用。

3.3推进城建档案工作信息化,实现由“收集保管型”向“信息服务型”的转变。

当前我国信息化建设正在进行战略转型,即从信息技术阶段转向信息资源阶段,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转向深入应用阶段,从数量建设阶段转向质量建设阶段,从粗放配置阶段转向集约经营阶段。档案是国家的基础性原生性信息资源,档案部门是信息资源大户,档案工作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信息化工作,面对国家信息工作战略转型,档案工作特别是档案信息化工作必须转变工作思路,把重点转移到加快档案信息化资源建设,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作用上来。

当前多数城市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城建档案进行管理,不少城市开设了局域网,有的开始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但各地发展极不均衡,距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信息化服务”的要求甚远。各城建档案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居安思危,积极应对,国家档案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于2006年9月联合启动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试点确定了6个方面主题和16个试点单位,其中沈阳市房地产档案馆与另外两家单位联合承担“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的试点任务,要求对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不同运行机制、运用多种形式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深度开发、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工作进行探索实践、总结归纳。各城建档案部门应主动融入对接全国档案信息化工作,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建设信息资料中心。“十五”期间,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先后投资60余万元,用于声像设备和计算机信息化建设。安装了局域网,开发了“城建档案信息系统”,建立了株洲市城建档案信息网站,逐步实现了城建档案收集、管理、利用、统计的现代化,结束了手工操作和人工查阅的历史。建馆以来,共接待查阅利用者36980人(次)、查阅档案35019卷,复制资料50000余份,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资料,也为全市各行各业及人民群众改扩工程、解决纠纷、补办手续、史志修编、新闻宣传等提供了大量服务,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4抓好村镇建设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切实把国家基础实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水利、道路、电网、通信、安全饮水、沼气等设施建设,集中力量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改造。各地建设规划部门必须加强与档案、民政、农业等部门的合作,将村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三农工作、村镇建档工作,进一步纳入村镇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程序,保证村镇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

对株洲市各县(市)村镇建设档案工作来说,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特别是在镇一级,一定要指定专人负责,目前镇域规划建设发展很快,建设档案工作要跟上新农村建设步伐,不能留下空白。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硬件配置,落实工作场地和档案保管库房,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设施,改善技术工作条件。三是要进一步争取领导重视,努力用好地方政策,以有为争有位,不断打开工作局面。四是要进一步营造城建档案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氛围,加强市、区县(市)、镇建设档案工作联动,建立信息员队伍和工作网络,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横向交流,增强建设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整体实力和成效。

做好城建档案工作,服务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档案人应尽的职责。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人,敢于创新,城建档案事业正如这五月石榴花一样,将会绽放出艳丽夺目之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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