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工作要点合集12篇

时间:2023-02-07 11:15:45

医疗工作要点

医疗工作要点篇1

1、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完善市和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分工协作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在14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全省68个县级医院全面推行改革试点工作。

2、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各地要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各级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数量、类别、规模、布局。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和疾病谱构成,重点加强儿科、康复、病理、精神等薄弱学科建设。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院健康发展。

3、落实公立医院改革重点任务。加强公立医院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逐步取消以药养医机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落实公立医院各项财政投入政策,州、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实施预约诊疗服务,改善就医环境,优化服务流程,实行便民惠民措施。协调医疗保障部门推进医院收费结算和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

二、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等活动的开展,以专项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便民惠民服务措施,方便群众就医,和谐医患关系,开展志愿者医院服务,大力推进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年,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提高护理服务内涵。

5、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病种不少于10个,三级医院不少于20个。力争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平均门诊人次诊疗费用和平均出院人次诊疗费用增长幅度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

6、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优质医院、平安医院创建为抓手,落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各项措施,防范医患纠纷的发生。全省二、三级公立医院都要建立专门的医患沟通部门,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医患沟通的教育与培训,有效开展医患沟通。严格执行告知制度,严格投诉管理,落实首诉负责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坚决打击“医闹”行为,积极推进我省医患纠纷处理条例立法,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医疗能力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7、加强临床专科和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各级各类综合医院要重点加强儿科、病理、康复等薄弱专科建设。积极争创年度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推进各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已有的10个省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管理,明确功能任务,加强建设指导,充分发挥业务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作用,建立省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动态考核制度。

8、继续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重点完成信息化建设和相关任务。发挥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作用,加大对县级医院重症医学科、病理科、急诊科、手术室和血液透析室等薄弱科室的扶持力度。继续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根据县级医院需求,三级医院每年为每个县培养2-3名骨干医师。继续开展“走进西部”卫生人才培训项目,重点为县级医院培训管理干部,提高县级医院管理水平。

9、加强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电子病历开发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不断完善电子病历应用功能,重点完善临床路径管理、病案首页自动生成、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临床危急值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功能。继续推进全省远程会诊系统建设。

四、加强医疗质量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10、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强化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完善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和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医,严格要素准入,落实制度规范标准,推进医疗管理精细化,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11、组织开展医院评审与评价。根据卫生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医院评审标准,结合我省实际,修改完善我省医院等级评审和评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规范开展医院评审和评价工作。

12、加强医疗机构准入和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校验,严格不良行为记分管理。进一步完善我省第二类医疗技术规范体系,严格开展第二类和卫生部授权的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准入工作。落实手术分级管理规范,严格手术分级管理。

13、强化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加强执业医师、护士准入和执业管理,依法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注册、考核等管理工作。加大医师定期考核制度的实施力度,制定细化、操作性强的医师考评标准和实施办法。加强医师会诊管理,规范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加强护士注册和执业行为管理。强化护理管理队伍建设。

14、强化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实施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医院药事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药事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培训教育,落实制度规范,规范采购和使用行为。深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全省县(市)级综合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关键指标全面达标。推进临床合理用药电子化监测。

15、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加强院感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岗位培训,加强制度和规范建设,修改完善院感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加强高危科室院感监管,加强对ICU、新生儿室、血液净化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产房、内镜室、口腔科等重点科室和部门的院感防控监管,加大院感工作监督检查力度。

16、加强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加强队伍、技术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血液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专项血液质量安全检查。大力促进无偿献血,创新无偿献血招募机制,加强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全省血液管理规范化,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五、巩固对口支援成果,建立对口支援长效机制

17、深入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工作。突出对口支援重点,细化对口支援任务和目标要求,确保对口支援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落实医务人员提升职称前到基层锻炼等相关制度。落实对口支援经费等政策保障措施。修改完善对口支援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完善考核评价方法,加大考核评价力度,建立奖惩机制。

18、推进分工协作机制建设。认真贯彻我省制定的建立城市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的意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政策措施。要从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构建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出发,立足长远,与医师多点执业、城乡对口支援、预约诊疗、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和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等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分工协作机制的建立,确保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护理工作管理,促进护理事业发展

19、加强护理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落实护理垂直管理、同工同酬、调整护理收费标准等改善护理服务的各项保障政策和措施。完善护士执业管理相关规范,建立护士培训和定期考核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专科护理。

20、改善护理服务。落实护士配备标准,保障护士合法权利,规范护理执业行为,提高优质护理服务内涵,以落实临床护理人力配备、完善责任护士制度、规范开展分级护理服务重点,深入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二、三级公立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覆盖率分别达到50%和70%以上。

医疗工作要点篇2

一加强宣传。增大影响力。宣传工作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首要环节,

注重从多方面、多层次做好宣传工作。一是通过传媒宣传报道,只有让广大农民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真正弄懂了才会积极参与和支持。实际工作开展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力。今年,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今日》等新闻媒介,以专版、专题等多种形式先后报道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情况。二是利用受理弥补中的实例,进行广泛宣传。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弥补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积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农民宣传、解释《管理方法》条款和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解答参合农民提出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位农民带着满意和疑惑离开,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不但是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之所,更是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重要阵地。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外公布全市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弥补信息和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实行阳光操作,让广大参合农民及时了解全市弥补情况,看到发生在身边的弥补实例,真正感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体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优越性,从而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参与、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四是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开展对外宣传。今年上半年,共接待全国各地观赏考察交流团余次,这些考察交流团观赏我市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解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对我市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很高评价,同时,也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不时改进工作、完善管理方法、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了借鉴与参考。这些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扩大了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也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发明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努力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经办机构工作效率好坏、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高低的直接影响到农民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强化管理。始终把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坚持努力提高经办机构服务管理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过程中,广大农民最关心的医疗费用弥补兑现问题。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把“中心”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有情操作,实行一站式服务,运用自主开发符合我市《管理方法》计算机软件,当场兑现医疗弥补费用。截至月日,全市共补偿人次其中住院弥补人次,门诊弥补人次,慢病补偿人次)弥补金额共计元(其中住院弥补总额元,门诊弥补总额元,慢病补偿元)通过近两年运转,以户为单位受益面达%左右,得到元以上弥补金人次,得到万元以上弥补金人次,最高弥补金达元。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使之不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确实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局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相关情况展开督察,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利用乡医培训契机,加大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行为、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等培训力度,受训医生达余人,为参合农民就医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氛围,让广大参合群众真正得到优质、高效、便利、价廉的医疗服务。今年上半年,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督察共达余次。同时,为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参合农民对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了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的同时,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人民医院设立了意见箱,广泛了解参合农民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服务对象投诉率为零,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用一流的服务发明了一流的效益。

医疗工作要点篇3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党对医保工作的全面领导

1.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强化思想武装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等,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扎实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史主题学习教育,引导医保系统党员职工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旗帜鲜明的发挥先进引领作用。

2.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推进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推进局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做表率,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推进全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高度重视医疗保障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树立“一盘棋”工作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围绕医疗保障重点改革、重大政策、重要工作开展宣传,加强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加大政策法规、典型经验、改革成效的解读和宣传力度。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4.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完善区级《XX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XX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健全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5.组织开展全区医疗救助工作。每月审核各乡镇、街道手工申报的医疗救助材料;贯彻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根据职责分工,推进“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按季审核“一站式”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医疗救助材料。完善“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平台,实现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

6.定期召开医疗保障保工作会议。督导各乡镇、街道医疗保障保工作,第四季度做好对乡镇、街道民生工程年度考核工作。对各单位医保事业发展进行质量评价。

(二)广泛开展宣传,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

7.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工作。组织召开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动员暨签约大会,根据市级目标任务数,定量定点分配任务,实行参保进度日统计、周通报、月调度。巩固扩大基本医保制度覆盖面。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同步调整个人缴费,并征缴到位。

8.会同税务局,研究确定资助参保人员类别,组织乡镇、街道做好2021年资助参保工作。

9.组织开展对乡镇、街道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考核。

(三)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10.全面贯彻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开展主题为“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重点奖励举报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促进形成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态势。

11.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太和医院涉嫌骗保为警示,深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深挖彻查,不断强化日常监管,继续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对定点医疗机构稽核不少于2轮/年,六月底之前完成第一轮巡查,十二月底之前完成第二轮巡查;对定点零售药店稽核不少于1轮/年。

12.开展“三假”专项整治。以太和骗保案为鉴,聚焦“三假”欺诈骗保问题(假病人、假病历、假票据),开展专项整治。将“三假”专项整治贯穿融入全年各项基金监管工作中,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彻查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

13.开展存量问题“清零行动”。2021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针对省医保局组建以来至2020年12月底,经检查、信访举报、自查自纠发现但未查处完结问题,进行销账清零。

14.开展专项检查。针对举报反映强烈、违规行为特点明确、各定点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典型问题,区医保局将联合市局、组织协调专业技术力量,开展专项检查。

15.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和归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基金监管由协议管理逐步向行政执法过渡。

(四)创建医保领域品牌,发挥品牌的示范引导效应。

16.积极协同市医保局完成国家“两试点一示范”国家医保局智能监控示范创建工作。推动落实市局“智慧”医保建设。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建立完善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在医疗保险领域应用。

17.统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按照市局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单位和人员等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建立动态维护机制,推动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落地。

18.推动服务下沉,加快实现业务就近办理。加快推进医疗保障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保障工作站(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通医疗保障服务“最后一公里”,6月底组织召开全区推进会,12月底做好做好年度基层医疗保障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总结与表彰。

(五)充实全区医保监督力量,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医疗工作要点篇4

一是坚持“有为、有声、有位”的工作导向。药械监管直接关系民生,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工作中花真功夫、苦功夫、实功夫、细功夫,认真依法履职,有所为、有所成,做好政府的参谋和抓手。要大力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政策、法规、质量管理等宣贯,引导媒体舆论正确导向,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二是坚持科学监管的工作理念。“让党和政府放心、使人民群众满意”是科学监管食品药品市场的核心。在监管行为上,要更加注重和善于引导企业自律,运用行政指导等方式,引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在监管领域上,要根据市场多元化、行为多样性的特点,主动开展学习、调研、座谈等活动,仔细研究分析,充分吸取多方意见和建议,制定可行、有力、扎实的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要多学习、多思考、多观摩,突破思维定势,改变思维方式,以树立典型、示范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推动等方式推动工作顺势开展。全面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受理办结,实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坚持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保证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行政许可事项限时办结。坚持科学监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责任观念和服务观念,形成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杜绝“监管错位”,离开服务空谈监管;拒绝“监管失控”,离开规范高谈监管;防止“监管缺位”,离开监管空谈服务,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始终做到坚持原则性、讲求艺术性、增强服务性和提高亲和力相结合的有机监管。三是坚持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是全局工作的一部分,要以实现全局药品安全监管目标为指导原则,在全局领导下开展各项职能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科室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由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面广量大,事务繁杂,面对人少的工作局面,必须杜绝“来差办差”,忙于科室繁杂事务的工作方式,要多动脑、勤思考,多打组合拳,统筹兼顾,协调配合,提高工作行政效能,形成有思想、有措施、有方法的工作格局。

二、以启动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药械监管工作

以启动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为抓手,落实各镇(区)、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结合日常监管,突出工作重心,争取政府更有力支撑,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质量监管,完善县、镇、村三级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源头药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是狠抓药品生产源头监管。督促中宝制药有限公司加大宣传贯彻新版GMP力度,组织好新版GMP实施的准备工作,完善GMP管理的台帐和记录,督促企业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加强生产企业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在省内省外的动态监管,对新增中标品种协助核查处方工艺,实现全品种电子监管;开展委托生产、委托加工和委托检查的专项检查,及时掌握企业重要质量管理情况的变动,为监管决策提供有力支持。重视制剂许可证换证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加强医疗机构制剂规范配制及质量管理培训,推动医疗机构加大投入、提高技术、强化管理、完善制度。中宝制药有限公司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其他企业全年监管检查不少于1次。

二是提高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指导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洁净区环境、工艺用水、注塑设备和空调系统等进行验证,规范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行为。加强对康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新厂区建成投产指导,督促实施医疗器械GMP有关规定,着力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难题,帮助企业顺利投产,实现两年倍增目标。康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全年监管检查不少于2次,其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全年监管检查不少于1次。

三是规范药械经营市场秩序。一是强化证前管理。按照省市的行政许可标准严把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准入关,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开办换证的初审指导,加强资质审查,合理引导布局,提前化解矛盾,为后期监管提供保障。加大GSP认证前指导力度,对不按照GSP管理要求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证照。药品GSP认证按序时进度完成。二是强化药品监管。严格执行违法广告药品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强化特殊药品监管,落实含可待因、麻黄碱复方制剂、罗格列酮、地芬诺酯、曲马多、安定等药品的购销管理规定,防止流入非法渠道。规范企业冷链管理,严格落实《省药品冷链物流操作规范》,保证药品在贮存过程中的质量。三是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加快医疗器械远程监控网络建设,加大购销行为的监管力度;开展角膜接触镜和体验式家庭治疗仪市场大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特药批发企业每季度监管检查1次,药械经营企业全年日常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四是启动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出台考核细则,把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与各镇(区)和有关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二是推行示范引路。选择1-2个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对照验收标准,上门指导服务,完善台帐记录,加强硬件投入,推动示范点创建成功,起到示范引路作用。三是迎接“两网”复查。进一步夯实创建基础,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创建成果,稳定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开展“两员”培训,及时办理举报投诉工作,保障县、镇、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运转常态化、信息化和联动化,迎接六月底市局组织的省级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工作复查。四是规范药品使用环节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执行《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情况检查,加大基本药物品种抽查,规范购销行为,组织“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回头看,提高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检查覆盖率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抽查覆盖率10%以上。

三、大力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以药械质量为重点的专项检查。(1)开展中药饮片和隐形眼镜专项检查。主动掌握市场动态走向,跟进信息反馈,加大监管力度,扎实开展检查,进一步整治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2)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专项检查。重点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原辅料购进销售渠道、生产全过程以及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和配送企业购销渠道、票据管理、人员资质、储运条件、配送质量、保障供应能力以及电子核注核销情况的检查,督促中宝制药有限公司和医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切实加强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保证用药安全。(3)批发企业电子远程监管专项检查。重点对“四大类药品”和基本药物入网核注核销情况的检查,及时掌握批发企业与省局系统远程监管对接情况,努力实现实时上传进、销、存及仓库温湿度等数据。(4)医疗器械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洁净区环境控制、工艺用水制备、灭菌、电气安全、涉血(药)原辅材料采购控制等重点环节和高风险品种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开展以合理用药用械为重点的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二类、含可待因麻黄碱复方制剂、地芬诺酯、曲马多、安定、克仑特罗等特殊药品、冷藏药品及疫苗专项检查,配合开展抗菌药物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零售药店挂靠经营、违规销售处方药、药师不在岗等内容的专项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流通秩序。

三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含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集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收集和分析,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与疾病预防中心的合作机制,做到信息准确、联络通畅。积极开展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及早发现群发、严重疫苗不良事件,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处置。扩大医疗器械监测报告覆盖面,明确目标任务,加大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有明显提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总数不低于650份,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占总数不低于16%。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总数不低于80份,实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绩效化。

四、切实加强药械监管及专业的宣传培训工作

医疗工作要点篇5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四级组织管理体系是搞好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基础。县上已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医疗技术专家评估委员会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县卫生局是合作医疗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乡镇亦应该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各村也要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小组,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村民委员会委员和农民代表为成员。乡镇医院以上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成立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等项工作。县、乡、村、医疗机构四级组织管理体系要在县委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医疗工作要点篇6

1医疗保险稽核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1.1有利于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升

医疗单位进行后台网络稽核工作近2年中,对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工作的深入推进,不断深化医疗保险机制改革,发挥了医疗保险稳定和改善民生的作用。

1.2有利于加强医院内部基金管理

医疗保险作为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人们的看病就医、报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力开展医疗保险稽核工作能够对医疗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发现医保单位工作中的漏洞,审查医保基金的使用状况,减少参保人员在报销中不规范不合理的情况,使每一笔医保金都有据可查,加强了医院的资金管理水平。

1.3有利于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医疗保险作为一项人民自愿参与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需要通过稽核手段对参保工作进行干预,保证参保人群的合法权益,以防出现医保服务不透明,套用医保资金,降低医保公平性的情况。医疗保险稽核工作的开展就体现了国家层面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视,出台《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运用法律的手段对稽核工作作出指导,对医疗保险工作起到监督、规范作用,充分保障了参保个人和参保单位的合法权益[5]。

2当前医院医保稽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对定点医疗机构审查不严格

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是指经医保经办机构认定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能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近几年来挂牌成立了很多定点医疗机构,这些定点机构与公立医院相比较来说,存在价格虚高、重复收费、不合理治疗等问题,不仅阻碍了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还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不严格,需要进行重点稽查。

2.2缺乏对参保人员的管理教育

参保人数的增多也使得参保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在通过开展医院医保的稽核工作中,可以发现很多参保人员存在不合规的利用医保资格的行为。首先是表现在参保人员开假的就医证明进行骗保,骗取单位的医保金,影响医保工作的公平性;其次表现在很多单位的医保卡持有者将卡给家人使用,影响了医保工作的有序性;最后还表现在有些参保人员利用对药品的报销,过量使用报销药物,影响了医保基金的正常使用[6-7]。

2.3缺乏有效的医保管理制度

当前医院在开展医保工作时,对医保工作的监督审查力度不够,缺乏全面有效的管理,包括人员管理与方法管理。首先是对稽核工作人员的管理,存在稽核人员工作能力不足,不能全面快速的发现医院医保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与医保基金使用异常的情况;其次是对网络稽查的方法运用不足,不能很好的利用计算机数据平台对医疗保险进行准确的核查。

3提升医疗保险稽核工作水平的策略

3.1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稽核工作

首先,医疗单位要重视自查,通过对单位内部医保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发现医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乡镇定点医疗单位,需要将用药情况、医疗费用等进行公示,方便后续稽查工作的开展。其次,稽核工作要重点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对医保报销的单据进行详细的检查,重点整治药品价格虚高与不合理诊疗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对参保人员进行回访,了解他们对医疗保险使用的满意程度。最后,要对参保人员的病历,开具的发票等进行审查,将收费项目与用药情况进行严格的比对,对医院医保工作的收支进行计算,保证医保基金的收支保持在一个稳定的范围之内[8-9]。

3.2加强医疗保险稽核工作队伍建设

医疗单位要想提升管理水平,就要保证医保稽核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打造一支专业的稽核工作队伍,保证医院医保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要对稽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将医保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列举出来,提升稽核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其次,要充分运用后台网络稽核的工作方法,提升稽核工作的效率,进一步提升稽核工作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平台的运用能力,保证医疗保险信息的真实准确[10]。

3.3强化对参保人员的稽核

要想从根本上提升医院的综合管理水平,除了要加强对医疗单位的稽核管理之外,还要对参保人员进行稽核。通过强化对参保人员的稽核工作,减少医疗保险报销中的违规行为,能够促进医疗保险稽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最大限度的减少医疗纠纷,这对于促进医院管理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3.4建立健全稽核协作机制

医疗工作要点篇7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定点药店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因此,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就成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一项基础工作,其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所具有的基础地位成为关系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对保证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至关重要。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在医疗过程和医疗费用支付方面起决定性作用,当医疗保险启动后,患者看病拿药由于花的是医疗保险基金的钱,使得医疗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都想从基金中尽可能获得更多的利益。医疗消费的特殊性造成医疗费用的多少取决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由于医疗服务特有的专业性和垄断性,以及医疗市场供需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作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受托方和费用支付方的政府管理部门,无法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支付办法和评判标准对有限的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管理和合理支付费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基金管理原则操作起来困难很多。

(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身体的健康保健意识逐渐增强,个人开支中医疗保健的开支费用所占比重也在逐年增加,自然地对保险基金的需求和医疗服务的质量要求也在逐步提高。而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追求的利润最大化同政府追求的“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产生了矛盾,使其在执行医疗保险政策中时有相左的行为发生。只有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通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在满足群众需求的同时,尽可能地降低医疗成本,节省医疗费用开支,从而实现医疗保险机制的运行目标。

(三)在新的医疗保险制度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一方面作为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供给者,另一方面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获取者,特殊的地位使得其成为政府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和社会参保人员联系的纽带,在其中发挥出特有的信息传递作用,医疗基金管理部门只有在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发生费用结算时,才能得到实际的基金支出情况,也就是说,基金支出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对医疗行为的有效管理。

二、目前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2005年1至6月,全区参保职工2501人,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90.55万元,月人均60.3元,要让有限的基金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就必须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然而从目前全**区已有的12家定点医疗机构和8家定点药店的管理情况看,除群众反映一些医院看病难,程序多,手续复杂,定点药店药品价格高等问题外,另一方面就是医疗保险基金的流失和不合理支出问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医疗行为发生后,用的是病人和医疗保险基金的钱,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收益的多少与病人就诊人次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多少呈正比,基金使用越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收益就越大,由于利益关系,一些医疗机构和药店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未按要求操作,乱开药、乱检查、乱收费、多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定点医疗机构甚至在病人出院时不提供费用清单或清单项目不清;个别定点药店甚至允许参保人员用医疗保险费购买保健药品等,导致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不合理支出。

三、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的难点

为加强对**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相应出台了管理办法,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按照规定,同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书”,制定考评办法,尽可能规范医疗费用支付行为,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并派出业务骨干组成巡视组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进行督察,解决疑难问题。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使得在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实际管理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还不完善,管理人员还待增加,人员素质还待提高。目前,定点医疗机构虽已设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定点药店也指定了分管负责人和专管员,但在实际工作中,机构临时,编制未定,人员尚缺的情况在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依然存在。而且由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刚开始不久,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都还缺乏经验,管理人员也还存在经办业务不熟的状况。因此较容易造成执行政策的偏差和管理上的漏洞。亟待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良,懂理论,会操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充实到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中来。

(二)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滞后,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手段落后。**区到目前为止仍未建起完整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参保人员住院后部分医院仍靠手工办理出院手续,这不仅工作量大,误差率也高,给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并且个人帐户无法支付,参保人员看门诊或住院支付起付线等只能用现金,群众意见很大,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无法实现与医疗机构的有效结合。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三)补偿机制不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以药补医”传统机制未能根本扭转,由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因此在传统的卫生医疗体制下,医疗机构和药店普遍养成了“以药养医”,“以检查养医”的习惯,尽管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开始运行,但医疗机构靠药品收入来补贴经费不足的运行机制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财政对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还不完善,一些医疗机构为了增加收入,采取分解处方,分解住院,增加不必要的医疗服务项目等办法,避开了医疗保险的管理,成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的难题。

四、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规范医疗行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模式确定后,法律就成为制度实施的保障,完善的政策是确保基金使用的关键,对医疗费用支出具有较强的调控作用。从医疗保险启动以来的情况分析,降低医疗费用和参保人员的自付比例仍有很大空间,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今后应在此方面下工夫,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规范操作。

(二)培养高素质的医疗保险管理人才和医疗机构管理人才。医疗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世界上都是难题,由于我国这项工作起步较晚,人员缺乏,管理经验不足,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提高素质。为此必须抓紧医疗保险干部队伍的培养,造就一支作风顽强、技术过硬的医疗保险管理干部队伍。同时,也要抓紧培养高素质的医疗机构管理人才,改变从临床一线提拔技术人才,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管理经验的传统医疗机构管理人才的培养方法,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医疗机构管理人才,这对促进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医疗工作要点篇8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本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底数和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完善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的全过程规范管理,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二、工作内容

(一)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

为解决基层医疗机构(19张及以下病床)布局分散、产废收集困难的问题,加快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场所。以五个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现有医疗废物贮存场所为依托,负责收集和暂存辖区范围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等)的医疗废物;周转站(点)建设应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高标准建设,规范管理。确保实现辖区城乡所有医疗废物收集全覆盖。

(二)完善全县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

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全覆盖。县级医疗机构应设立各自医废暂存点,基层诊所、卫生室等产生的医废由管辖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设立的暂存点负责收集、贮存。全县范围内产生的医废必须由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合同,进行统一收集处置。

(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的管理

1.分类收集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配置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箱或周转箱;按照医疗废物的类别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予以收集,装入贮存箱或周转箱内;损伤性医疗废物不得混入感染性废物,针头等锐器损伤性医疗废物应全部剪除并纳入利器盒;确保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后使用双层专用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采用鹅颈结式封口,分层封扎,确保封口严密;医疗废物贮存箱或周转箱外表面,必须有警示标识并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须标明医疗卫生机构、产生日期和医疗废物类别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等内容。

2.移交运送的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暂存点之间的运输问题,采取因地制宜、选取多种方式进行管理,包括:采用小型专用收集车上门收集;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移交;委托第三方机构收集和转运。收集、送交、转运时间不超过48小时。小型专用车辆应具备防雨、防晒、防遗洒等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定期消毒,此类车辆仅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疗废物暂存点之间的医疗废物转运,不得用于暂存点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之间的运输。

3.暂时贮存场所管理。各医废暂存点要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完善医疗废物贮存场所,悬挂(张贴)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分类收集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容器和设施,张贴专用标识,设置警示标志,配置能储存一个月数据的电子秤,消毒设施等。明确专人管理,对本单位产生和其他基层医疗机构送交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盛装贮存容器,并分别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和转运登记记录;医疗废物移交后立即对贮存地点、贮存容器和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病理性医疗废物应当在低温或者防腐条件下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收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过程中双方必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标明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地点及经办人等,各种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为3年。

4.医疗废物运输的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盛装于周转箱内,但不得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对不符合包装和标识要求或者未盛装于周转箱内的医疗废物,应当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使包装、标识和盛装达到规定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因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的包装、标识和盛装发生争议时,应当首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并及时报告XX县卫生健康局和XX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作出处理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建全长效机制。

XX县卫生健康局、XX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掌握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实际情况,着力解决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困难的问题,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同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能力。

(二)建立工作机制。

医疗工作要点篇9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覆盖全县13个乡(镇)145个村(居)委会所有村小组,农业人口367710人,参合率原则上不低于90%。

(三)工作原则

1.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列入政府任期目标和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2.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财政、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配合,全社会支持,广泛动员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

3.实行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同时兼顾一般门诊治疗,实现互助共济、风险共担、人人受益。

4.资金实行全县统筹,以住院统筹帐户与门诊统筹帐户相结合,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确保可持续运行。

5.建立定期公示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资金运行透明度。

二、参合对象范围及权利和义务

(一)参合对象

本县辖区内的农村户籍人口(含外出务工、经商、上学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已参加城镇居民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上不允许再参加新农合。

(二)参合人的权利

1.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

2.按规定的补偿比例享受报销减免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和体检费;

3.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报销的公正性、合理性;

4.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5.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三)参合人的义务

1.按规定每人每年缴纳2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

2.遵守和维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及本实施方案;

3.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机构做好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4.妥善保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文书、凭证、证书。

三、组织管理

(一)调整充实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调整充实由县长任主任,分管卫生工作副县长任副主任,县卫生、财政、民政、发改、审计、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广电、劳动和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代表为成员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制定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各自的职责;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为参合农民提供医疗保健技术服务;财政部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调拨、管理,根据卫生部门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费票据,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人员工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解决五保户、农村贫困群众、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人事部门负责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人员及机构编制和对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并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资源的调研,逐步解决农村卫生人员缺乏的问题;审计部门负责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审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专款专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市场监管,净化药品市场,打击非法经营药品及销售伪劣药品行为;广播电视宣传媒体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党在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方针的宣教工作,采取正面宣传手段,报道典型事例,为广泛发动群众主动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挥积极的舆论引导作用;农业、畜牧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生态农业建设力度,做好动物、植物的检验、检疫工作,减少高毒农药、剧毒鼠药和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农产品及动物源性食品;发改部门认真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的诊疗项目、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其他相关部门履行好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承担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监管;负责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汇报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建立健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报销程序;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和基础台帐,确保台帐表表相符,数据真实;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负责全县基金专用帐户的管理;办理医疗费用的审核与结算;负责有关统计报表的上报;做好信息及信息管理等工作。

各乡(镇)也要调整充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工作;审定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资金筹集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监管;定期检查、督导辖区内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情况;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检查监督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情况,适时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对参合者分村、组、户造册建档;做好基础资料收集、统计报表填写和信息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补偿资金的核销工作,每月规定抽查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做好基金使用情况的分村公示等日常工作。

(二)调整充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成立由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和农民代表为成员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下设办公室在县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监察局局长兼任。职责是在县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审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款专用情况,督查和处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监督委员会,职责是监督检查其经办机构的工作,收集与反馈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各村委会聘请村委会干部、村小组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员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员,职责是监督乡村医生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参合农民补偿报销行为。

四、资金筹集与管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适当扶持、政府对困难弱势群体进行资助的筹资机制。同时,大力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资,多渠道筹措资金资助困难弱势群体。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一)筹资水平

1.农民个人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筹资20元。

2.乡村集体经济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

3.中央财政按参合人数每人每年补助40元,省财政按参合人数每人每年补助40元。

(二)筹资时间

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缴纳次年度参合费,农民群众可在规定时间内随时缴纳下年度参合费。

(三)筹资方式

1.定点滚动式筹资。在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及县、乡合管办设置定点收费点,参合农民发生补偿时,动员群众用补偿金交纳下一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

2.推行“筹资集中宣传月”制度。规定每年10月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集中宣传月,各乡(镇)、村委会组织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宣传和收缴参合费,提高农民参合意识。

3.民政救助筹资。民政部门用医疗救助资金及其它符合用于医疗救助的民政资金,帮助无力缴费的农村低保对象及边境行政村农民缴纳参合费。

4.社会团体救助筹资。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团体积极筹集资金,帮助困难群众、残疾人缴纳参合费。

(四)资金管理

1.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参合农户开具*省社会保险费缴款收据。对上年已参加的农户,在其原有的合作医疗证上标明参合年限、交款金额并签字;对新参加的农户,及时发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同时,在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上标明参合年限、交款金额并签字。对未继续参合的农户,其当年参合待遇自行终止。

2.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将参合农民缴纳的参合费集中缴存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银行帐户,并分村、组造册列表,及时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基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基金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审制度。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全县统筹、总量控制。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补偿的测算工作,避免透支风险,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五、基金分配和使用

(一)基金分配。提取当年筹资总额的3%(人均3元)作为风险金后,余下部分为医疗基金。医疗基金用于保障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基本医疗及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当年筹资总额的67%(即67元)用于大病统筹补助、30%(30元)用于门诊统筹补助。

(二)补偿范围及标准

1.门诊费用报销

(1)门诊不设起付线,设立封顶线,每人每年门诊最高补偿200元,其费用实行现场减免补偿。

(2)处方限值和报销比例: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单处方限值不超过50元,报销比例为40%;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单处方限值不超过40元,报销比例为45%。

(3)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处方总值超过处方限值的必须由患者签名同意,否则该处方不予以报销。

(4)原则上县级医疗机构的门诊不予以报销。但因病情需要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由于设备所限不能开展检查,到县人民医院或保健院检查发生的检查费给予25%减免补偿。

(5)慢性病门诊报销补偿:根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管理办法》规定由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病情证明,报县合管办审批后方能报销。单次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不分医疗机构级别,均按门诊医药费用标准的40%给予补偿,每人每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000元。

2.住院费用报销

(1)住院费用报销设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内的金额由个人支付。

(2)起付线标准:乡级定点医疗服务机构30元;县级定点医疗服务机构60元;县外医疗服务机构200元。持民政部门《农村特困户救助证》、残疾人、五保户的参合农民,不执行起付线政策

(3)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乡级定点医疗服务机构80%,县级定点医疗服务机构70%,县外定点医疗服务机构45%,县外医疗服务机构30%。

(4)住院费用报销封顶线:每人每年报销总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00元。

(5)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管理权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参合病人按乡级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6)县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县外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住院发生的费用不予以报销。

(7)大额住院费用的补偿。不设起付线,设立封顶线。补偿标准:一次住院费用在4-6万元的(含6万元),按50%的比例进行补偿;在6-8万元的(含8万元),按60%的比例进行补偿;在8万元以上的,按70%的比例进行补偿。计算方法为:每次住院补偿额=(每次住院费用-不予补偿费用)×大额住院费用补偿比例。封顶线:每年每人累计补偿不超过8万元,按照补偿比例可一次性补偿至封顶线。

3.特殊病种报销

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限价收费和一次性定额补偿政策。

(1)乡级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住院正常单胎分娩每例限价收费400元以内,报销400元;正常多胎分娩每例限价收费600元以内,报销400元。

(2)县级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住院正常单胎分娩的每例限价收费600元以内,报销500元;正常多胎分娩每例限价收费800元以内,报销600元。

(3)县外医疗服务机构住院正常分娩每例限价2500元以内,按同级住院补偿规定报销。

(4)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剖腹产、宫外孕、难产每例限价收费2500元以内,按住院比例报销,县外医疗机构按同级住院比例报销。

(5)参合农民在同一年内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的,只减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以后报帐不再减起付线。

(三)补偿范围

1.参合人员在当地医疗机构就诊,确因病情的需要发生的各种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手术费、抢救费、护理费、监护费、治疗费、住院床位费等。

2.符合住院条件,但因特殊情况无法收治的晚期癌症、中风瘫痪、骨折牵引等患者,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承办的家庭病床的检查、治疗、药品费。

3.确因病情需要安装的人工器官(如人工心脏膜、人工喉、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心脏起博器等)和进行人体器官、组织移植,须报县合管办批准备案后,方可按住院比例报销。

(四)非补偿范围

1.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服毒、自杀、吸毒、公伤、交通事故、犯罪行为所致的疾病。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怀孕而导致疾病、计划生育手术费以及流产、引产等。

3.就医交通费、陪护费、自购药品费、营养费等,在就医过程中指明要药或使用非自身疾病药品费用。

4.在个体诊所、游医、药贩、厂矿医院就诊的费用。

5.按摩、医学美容、假牙、假肢、配眼镜等特殊医学费用。

6.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六、就医程序和报销程序

(一)就医程序

1.参合农民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村委会出具的身份证明在我县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发生门诊费用或住院费用都实行现场减免报销制,参合农民结账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

2.参合病人可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治疗,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不实行转诊制度,确需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者,须经县或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出具转诊审批表,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所在地就诊的,不需要办理转诊审批手续,但必须由村委会开具外出务工证明,否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以报销。

(二)报销程序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可以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享受现场补偿报销实惠。

2.乡村医生于每月25日前,将参合群众的处方、发票等报销凭据及相关报表报乡(镇)合管办,由乡(镇)合管办按规定进行核销,并将补偿费直接兑现给乡村医生;实行乡村一体化的卫生室,住院病历由乡(镇)卫生院录入、存档,门诊处方继续由乡(镇)合管办录入;乡(镇)卫生院每月28日前,将当月的门诊、住院记录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后,并将相关报表报乡(镇)合管办,由乡(镇)合管办按规定进行核销,并以转账的方式兑现补偿费。

3.各乡(镇)合管办每月30日前,将补偿报销资金汇总、建账造册报县合管办核对,数据相符后,上报县卫生局和县财政局核拨补偿资金。

4.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患者自行垫付,再持就诊医疗服务机构提供的住院发票、出院证明、费用清单及患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转诊审批表或外出务工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或村委会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县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由县合管办审核后,直接兑现补偿资金。

七、医疗服务

(一)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1.村级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全县145个村卫生室。

2.乡级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全县13个乡(镇)的15个卫生院。

3.县级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计生服务站、*县七乡医院、*县现代医院。

4.县外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郑保骨科医院、*州丹凤女子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医院。

(二)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管理

1.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试行)》,超出以上检查用药范围的,须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申报审批。药品执行《*县卫生局关于在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药品统一竞价配送工作的通知》(富卫通〔20*〕55号)和《*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富卫通〔20*〕56号)精神,按招标价的15%上浮收费,自负药品费用超过15%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2.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要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一张处方以治疗一种疾病为准,药品量一般病为三日量,慢性病为七日量。

3.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要因病施治,并按补偿报销比例为参合患者垫支补偿费用,不符合或超出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的金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

4.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益和违约罚则。

5.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必须造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登记册和住院登记册,并有病人或者家属签字确认补偿资金记录。

6.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控制医疗费用,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自觉接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管,改善服务态度、完善服务功能,为参合农民提供价廉、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八、监督、评价与指导

(一)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县、乡(镇)合管办公示补偿报销情况,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

(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督查,了解合作医疗的实施与运行情况。

(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投诉与举报。县合管办设立服务咨询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76-6129696。

(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定期审计制度,年末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五)县合管办定期对试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指标主要内容为:参合率及弱势群体的覆盖情况;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补偿及群众受益情况;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了解参合农民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适时举办业务培训班,不定期对乡(镇)进行技术指导与跟踪研究,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用药治疗情况进行检查。

(六)群众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九、工作经费

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正常运行。

医疗工作要点篇10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世界一大难题,有的学者将其称为难中之最。医疗保险制度推行困难,然而,医疗保险实施后的管理工作也同样是一大难题。常言道,三分政策七分管理。这一说法对医疗保险这一世界性难题而言显而易见。面对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这一难题,医疗保险的监督管理就应当坚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研究、探讨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

1.抓住主要环节,积极开展“实时管理”

医疗保险管理难,就在于它有许多特殊性。其中最主要的是医疗保险不像养老保险那样由经办机构直接完成对参保人的补偿,而是经办机构必须通过医疗机构完成对参保人的补偿。这样一来,由于利益的驱动,医疗机构势必要通过增加医疗服务量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而经办机构为了确保收支平衡,也必然要控制医疗机构进行不合理的医疗服务量,结果很自然就出现了对医疗服务量的控制与反控制这一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医疗保险部门对医疗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根据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变化,不断采取一些对策。一是对结算办法理解和执行有偏差,采取分解住院、不合理转诊等办法加重个人负担;二是不能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不该入院的收入院,不该出院的请出院;三是不能严格执行用药原则,选用贵重药、进口药,超范围用药;四是不合理检查,将高精尖仪器作为常规检查或重复检查。面对医院的这些做法,医疗监督管理就不可能是单一的、静止的管理办法,而必须要采取多种形式、动态的综合管理办法。

“实时管理”是医疗保险监督管理人员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出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所谓“实时管理”是指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进行动态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从时间上讲,是指参保人员从住院到出院这一在院治疗阶段,管理人员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进行全天候监督管理。在操作方法上,是采用计算机监控定点医疗机构传递的医疗信息和医疗监督管理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实时管理”的目的是堵塞漏洞、防止浪费,保证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它依据计算机监控提供的信息,有目的地进行检查,以早期发现分解住院、不够住院标准的病人收入院等现象,并杜绝挂床住院、冒名顶替住院等情况的发生。

“实时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1应用计算机系统监控,及时掌握医疗信息动态

为了满足“实时管理”的需要,必须完成计算机“实时管理”系统对住院病人的医疗、检查、用药情况实行监察,对反复住院病人进行监控,对特殊病种、特殊治疗随时备案登录。在具体操作上可专设医疗监管人员应用计算机监控系统,工作日时间内全天候监控,及时掌握医疗保险住院病人的动态信息,对日住院人数显著增多的医院,对发生高额费用和重复住院的病人,重点监控,及时调录、登记。这些可疑信息经医疗管理人员分析后确定抽查目标,有针对性地去医院实地检查。

1.2实地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

根据计算机监控的数据信息,除对医疗机构做好实地普遍检查外,还要不定时地去医院抽查。一是抽检部分住院病人,核对人、证、卡是否一致,是否有冒名顶替住院的现象。二是抽阅在架病志,根据计算机监控的数据信息,除对医疗机构做好实地普遍检核查病人的检查、用药、治疗情况,如有不合理现象及时提出。

1.3有的放矢,抓住重点检查

对社会反应大、问题多的重点医院、重点科室、重点病种应进行重点检查,对有疑问且暂时难以确定的问题,应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并在出院病志检查时作为重点核查对象。在实时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的问题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医疗机构反馈,需要扣减费用的违规事例,核准后一定要请医院签字认可。

1.4根据群众投诉,做好检查处理工作

为了增强群众医疗保险的意识和提高他们对医疗保险工作的信任程度,应专门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接待投诉群众,并解答相关政策。对群众的投诉有备案登记。根据群众举报的医疗机构分解住院人次、加重个人负担及四不合理现象,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即时检查,对确立的违规事实从速处理,对某些有争议的问题,组织管理人员和专家共同复议,力求处理得科学合理。

1.5核查出院病志与实时管理进行有机结合

管理人员每月核查病志时应当坚持进病房进行实时检查。对不够出院标准,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到病房进行调查对转院的病人做好登记并与计算机提供的重复住院及转诊的信息进行核对分析。

2.坚持动态管理,不断调整检查方法

在做好“实时管理”的同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认真做好对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病志的核查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实践证明,通过核查病志,从中发现定点医院在医疗服务中的一些偏差,是行之有效的。但是,随着政策的调整和参保人员的逐步增多,对定点医院每月出院病志的检查也应不断的改变形式,才能提高管理效力。

2.1检查方式应不断地变换调整

随着参保人员的不断增多,住院病人的增加,应不断地及时调整核查的方法,由全部检查改为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在操作中除对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出院病志中的单病种结算病例全部核查外,其他出院病志50份以内的全部核查,50至150份抽查1/2、150份以上的抽查1/3。发现的问题按抽查的比例放大相应倍数扣减费用。

2.2要更新观念,不断开拓新思路

由于医疗保险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观念往往随着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在管理工作中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也应根据医保政策的调整和医疗机构服务观念的变化而不断探索管理工作新思路,调整管理方法,研究新措施,不能停留在原始的管理办法上。否则就不可能发现新问题、新矛盾,管理工作就会处于被动的局面。

2.3要坚持原则性,把握好灵活性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矛盾始终是影响医疗保险工作开展的重要问题

工作中首先要讲原则、讲政策,强化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严肃性,狠抓政策规定的落实,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不讲情面,认真处理。但是由于个体的差异,在医疗过程中的特殊情况比较多,也比较复杂。因此在实际操作时,必须正视这方面的特殊性,在坚持原则、严肃政策规定的同时,把握好管理的灵活性,对医、保之间产生争议的问题,采取慎重的态度,充分听取医疗机构的意见,实事求是地去认识问题、处理问题。

3.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管理效力

为了使以实时管理为主体、多种形式并举的动态管理方式更具有科学性,以及达到增加监督管理效力的目的,在工作中还应建立几种制度,以确保不断提高监督管理的力度。

3.1建立内部相互监督制度

为了保证医疗监督的力度和公正,对医疗监督检查人员应进行分组。监督检查组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以市内行政区为单位设立。每一个医疗监督检查组均由来自三个不同部门(医疗管理部、医疗专家组、结算部)的3至4名专职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时管理、每月出院病志检查和住院实际人次的核定。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既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又要相互促进、相互协作。这种做法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又形成了相互监督机制,同时还能保证专业优势互补,提高医疗监督检查工作的效力。

3.2建立医疗监督检查人员轮转制度

为了防止监督管理人员长期在一个区域工作而导致监督管理意识的淡化,医疗监督管理检查小组和成员应实行轮转制度。这种轮转含两种形式:小组检查区域的轮换和检查组人员的轮换。通过轮转,让从事医疗保险监督检查人员全面了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运行的整体情况,杜绝医疗监督检查中的“人情”检查,克服长时间在某一固定环境下从事管理工作产生的松懈情绪。同时也可以有效地防止医疗机构长期适应某一部分人员的检查,而容易采取某些相应的对策。

3.3建立监督复核制度

实行医疗监督复核的形式主要有两种:①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集体复议审定,医疗保险各检查小组对定点医疗机构每月的出院病志核查后,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由经办机构的主管领导组织医疗监督管理部、医疗专家组集体研究审定,以增加医疗保险监督检查工作的透明度,防止人情检查,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真实、公开与公正。②成立由三位专家组成的复核小组,对每月检查的病志有选择性的进行抽查复核。通过复查,可以检验出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并及时堵塞漏洞,促进医疗监督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是一大难题,我们必须在工作实践中正视这一问题。只要能逐步认识,不断探索新方法,不断开拓新思路,不断完善政策,树立动态管理观念,坚持原则性,把握好灵活性,正确处理好医、保之间的关系,我们深信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会在这项事业的发展中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最终达到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宗秋,苟忠武,荣根满等.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关键在于健全制约机制[J].中华临床医学研究杂志,2004,4(118):12490-12491

[2]王攀.全国医疗保险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J].新华社, 2002年3月1日

[3]宗秋,荣根满等.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医疗保险保障研究[J].中国卫生,2008,(3):31-33

[4]孙希文,唐可心,荣根满等.辽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之我见[J].中国卫生,2006(5) 51-52

[5]宗秋,荣根满等.加强医院管理,搞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J].淮海医药,200;20(3):259-260

[6]荣根满,宗秋等.建立新型医患关系,迎接新的医疗市场挑战[J].中华临床医学杂志,2004;15(2):219-220

[7]苟忠武,文成奉,宗秋等.医疗保险难题的对策[J].中华临床医学杂志,2005;15(84):1414-1415

[8]宗秋,荣根满等.企业医院社会化是服务市场需求的必然趋势[J].中国医院管理,2005;(6):62-63

[9]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医疗保险管理的关系及双方行为的影响[J].卫生软科学,1999年第13期

[10]刘永富.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险出版社,2000

[11]王光明,程茂金等.医疗保险制度下医疗服务监督指标体系的建立[J].中国卫生经济,2000年第19期

[12]王永琪,王建宏.定点医院在医改中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卫生经济,2000年第19期

医疗工作要点篇11

一、切实提高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而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对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保护农村劳动力,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实现小康社会历史重任的有力保证。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以减少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为农民医疗保健提供有效保障。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政府资助和集体扶持等形式,引导农村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农民无钱看病看不起病的问题。这是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为农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其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通过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让广大农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化解不稳定因素,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思凝聚到发展经济上来,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第三,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从全国各地的试点经验看,农民健康保障制度试点乡镇的卫生事业都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三级医疗预防网络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工作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

第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要。据统计,我市90%以上的贫困人口是因病致贫。城镇干部职工实行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农民同样是纳税人,他们在生病时理应得到救助,以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政府的责任。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通过政府集体和农民个人共同出资,为农村群众建立一种医疗保险制度,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这是符合农民群众的愿望符合农村经济发展实际的好事。

第五,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2002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引导广大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省市召开的卫生工作会议,分别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因此,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对于这项工作不是要不要搞的问题,而是不但要搞,而且一定要搞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狠抓关键环节,积极做好试点工作

前段时间,由于受防治非典的影响,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一拖再拖。单就(上级市)市的形势看,我市的试点工作已经落在了后面,时间已经非常紧迫。各试点乡镇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树立信心,下定决心,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把这一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领导好组织好,切实抓出成效。

关于试点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市政府已经出台了《×市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方案》,希望试点乡镇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下面,我强调四点:

(一)搞好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农村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把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制定切合实际的宣传计划和简明扼要的宣传提纲,采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原则政策和农民群众得到的实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村群众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好处。特别是针对农民顾当前利益,怕吃亏折本的思想,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服教育,使农村群众消除思想顾虑,增强互助共济意识,提高自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积极性。尤其要做好村干部和农村党员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带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挥表率作用。

(二)狠抓资金筹措,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是关键,没有一个有效的资金筹措机制,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将成为一句空话。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上级市)市的规定,参照兄弟县市的做法和经验,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资金筹措实行个人缴纳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机制,即市乡两级财政拨出专款,分别按每人每年3元和2元的标准,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府启动资金。对于农民个人筹集部分,要以户为单位,按每人15元的标准由乡镇一次性筹齐,上交到市财政专用帐户,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专项资金。参与人数要达到85%以上。市财政根据试点乡镇参与人数落实补贴金额。

(三)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否稳定健康发展,核心是管理问题。从以往的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情况看,没有统一合理的合作医疗章程,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是其难以持续发展的主要原因,尤其是有的乡镇将合作医疗资金挪作它用,生病的农民得不到应有的医药费用补偿,致使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因此,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作为关键环节,从建章立制抓起,建立健全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和监督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真正把这些救命钱用在生病的农民身上。市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把搞好资金管理摆在各项工作的中心位置来抓,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资挪用,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能够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帐目,要实行日清月结,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定期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委员会汇报资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各试点乡镇要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代表共同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向市乡镇监督委员会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四)加强对定点医疗单位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水平。市乡村三级卫生组织,尤其是乡镇卫生院能否向参加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巩固和发展的关键。定点医疗机构从领导到医务人员一定要认识到,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获得优质方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改善服务态度,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降低医疗成本。有关部门要认真核定收费标准,防止违规收费,为农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要大力整顿农村医疗市场,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取缔非法行医,严厉打击制售伪劣药品的不法行为。

三、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月日起,试点工作就要启动,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完成试点任务。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合作医疗的试点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强化组织领导,把握工作主动权,确保试点工作圆满成功。

医疗工作要点篇12

搞好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动员广大农民参合是做好试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通过实事求是的宣传,才能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大意义;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才能真正做通广大农民的思想工作,农民才会逐渐接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民缴费的关键时期,我们把12月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月,各地要抓住这一有利契机,认真组织,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把握舆论宣传的导向性,突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讲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有关政策制度,并以典型事例或通过参加合作医疗受益农民的现身说法,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好处,解疑释惑,解开农民思想上的疙瘩。我们强调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但绝对不等于放任自流。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宣传、引导和动员广大农民参合,巩固参合水平,并力争有所提高,不断扩大试点的覆盖面。要加强对乡、村基层干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使其准确把握政策,加深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避免因对有关政策理解不透甚至出现偏差,而导致工作偏离要求,给试点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二)扎实做好农民缴费工作,努力提高试点覆盖面

农民个人参合资金收缴是试点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难度较大、需要投入力量较多的工作。在今年的缴费工作中,各乡镇都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虽然个别地方出现过一些问题,但都做了及时纠正和整改。对于基层干部工作,我们应给予充分的肯定,不能挫伤他们的积极性。有今年工作的基础,加上今年全县农业喜获丰收,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较快,缴费工作有利条件很多,关键看我们的工作能否到位。县政府要求明年的缴费工作要在1月10日前全部完成,各地要立即着手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开展宣传月活动,扎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要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作用,加强对缴费工作的调度和督导,鼓励互助参合。在缴费过程中,要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规范农民个人缴费的收缴方式,做到资金安全、手续健全、责任清楚。对于符合条件的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贫困家庭,要切实做好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合。对于今年受灾较重的灾民,也可考虑纳入救助范围,确保经济困难的农民能够参加上新型合作医疗。在农民自愿参加并签约的前提下,由乡(镇)政府组织,集中安排时间、地点,实行上门服务

,以家庭为单位,一次性收缴。集体经济较好的村、屯,可用村集体经济收益为农民集体支付参合资金,但必须经当地村民代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同意备案。鼓励乡村党员干部、以及相对富裕的农民、乡村教师等帮扶贫困农民家庭缴费,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不视违规垫付行为。提倡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学生实行“双保”,如果不愿意参合,也不能影响其家庭其他成员以户为单位参合。长期外出打工一年以上的农民家庭,除其本人以外仍然要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

(三)不断完善试点方案,调动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我们在认真总结过去一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着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为主,兼顾扩大受益的原则综合考虑,在保证基金适度结余的基础上,对补助的起付线,补偿比例和补助范围等进行了适度调整,还完善了补偿方案,调整了补偿办法,目的就是积极调动广大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这里我在具体说一下明年的方案。

1、设立家庭医疗帐户,每人每年5元。家庭医疗帐户的本金归家庭成员共有,费用包干、超支不补,结存转家庭医疗帐户下年使用。门诊就医在乡镇级卫生院,门诊医疗费(含药品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报销20%,在县级医疗单位门诊就医费用报销10%,门诊患者每人每年医疗费补偿限额不超过5元。

2、住院报销补助办法。今年,我们取消了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补助的起付线,封顶线为10000元,乡级卫生院住院报销补助比例为30-65%,县级医院住院报销补助比例为30-60%;市级以上医院住院报销补助比例为20-60%,500元为报销起付线,医药费封顶线为150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可在县内获得定点资格的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住院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的对象必须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内住院治疗的患病农民,费用一律先自己支付,出院结算后即可在定点医院报销处按比例报销。转诊、转院实行分级逐级转诊制度,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不得转住非综合性定点医院和非公办医院,市外不得转中外合资医院、非公办医院以及各类社会办的专家门诊和诊所。欲转诊去外地就诊住院治疗的患病农民,必须到县人民医院根据病情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转诊,医药费由本人支付。出院后凭转诊单、医疗费收据、病志本及一日清单、复式处方、身份证明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按比例报销。参加年内多次住院治疗的患者,医药费累计计算。农民因急病抢救或在外地(含出差、探亲、节假日、打工)不能到县内定点医院住院的,由病人家属凭急诊、住院证明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视为转院治疗。

(四)加强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全县首批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35个。为了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范运作,让农民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我们所有的定点医院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县合管办与定点医院签订服务协议书。各定点医院要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按照《药品目录》、《检查项目》用药和检查。将本单位的服务价格完全向农民公开,设立医药费补助情况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首诊医院和首诊医师负责制,建立逐级转诊制。全县医务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医疗技术规范和操作常规,严禁滥用大型物理检查、治疗及重复检查。各医疗机构都要加大投入,完善医疗设施,拓宽服务范围,改善就医环境,吸引患者看病就医,乡镇卫生院要改变过去坐堂看病的方式,组织医疗小分队,深入农村,深入农民中间开展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20*年,准备在试点基础上,将各村级卫生所也纳入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五)积极探索,不断建立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刚刚起步,还有许多配套的政策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要不断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机结合的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参合农民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助水平。同时,根据基金结余的情况,探索建立准备金制度和大病补充救助办法,进一步减轻患大病参合农民的医药费负担。要积极探索单病种医疗限价、定额付费的补偿模式和管理机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支出。要探索大病商业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的路子,解决参合农民因患大病造成医药费负担过重而致贫的问题。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整合资源,加强农村医药购销网络化建设,逐步推行农村卫生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配送制度,降低药品价格,保证农民用药安全。

(六)完善机制,强化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要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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