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控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1 17:16:17

治安防控论文

治安防控论文篇1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而不是靠派出所几条枪就可以完成。因此,我所在对辖区治安状况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向镇党委、政府多请示、多汇报,取得党委、政府对派出所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工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把这项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为政府行为,形成以党委、政府牵头领导,以派出所为核心协调,以社会各阶层力量为基础的防控体系建设框架。一是专门成立了由镇分管综治副书记为组长,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发动社会各界防控力量。二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定期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由党委、政府协调解决,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三是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镇政府在镇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专门拨出开展防控工作专项经费8000元。

二、在体系建设的内容上,根据辖区治安特点,建立了点、线、面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

㈠突出点的防控。点的防控就是把辖区需要重点防控的对象(如重点部位、重点人员)作为整个防控体系的点来进行重点防控,提高派出所对这些点的情况掌握和控制能力。点的防控在整个治安防控系中处于支点的位置,是防控的重点。我所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点的防控。一是增设治安报警点。在辖区治安复杂地区和重点村增设一个治安报警点,进一步方便群众报警。同时,使派出所对辖区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能在最短时间内掌握。二是建立防控支点。将辖区内28个重点单位、行业、场所作为防控支点,逐点建档,跟踪管理,以加强派出所对这些重点防控支点情况的及时掌握。三是针对重点人员建立控制点。在可能涉嫌犯罪人员、逃犯等列控对象周围,通过布建耳目等手段,对其进行全方位秘密控制,及时掌握动态。在今年夏季百日会战初期,通过加强点的控制,先后抓获上网逃犯高忠东、高忠玉两人。

㈡抓好线的防控。点的防控需要线来连接,线的防控抓好了,也就巩固和加强了点的防控。线的防控在整个体系建设中处于承上启下的连接作用,是防控不可缺少的一环。对线的防控,主要是通过加强路面巡逻,起到威慑作用,提高防控能力。一是组建镇治安巡逻队。目前有队员4名,主要负责对辖区治安复杂区域和重点路段的治安巡查,加强线上防控,强化打击现行犯罪的力度。二是组建护村(厂、校)巡逻队。以村治保会、厂矿和学校保卫科为依托,共组建14支75人,有选择、有重点地义务开展治安巡逻。三是规范巡逻方式。针对辖区治安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确定巡逻防范的重点路段和区域,组织民警、巡逻队员进行车巡、步巡。同时,将巡逻分为2个时段:白天为常规段,由责任区民警带领一名巡逻队员结合日常工作在本辖区巡逻;夜间为重点段,由2名民警带2名巡逻队员对重点区域开展巡逻,以夜间巡逻为主。开展治安巡逻工作,提高了辖区的“见警率”和“管事率”,增强了公安机关对社会面的管控能力,在控制三类可防性案件、控制公共场所发案、提高群众安全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建设镇公共娱乐场所较多,打架滋事等案件时有发生,通过开展夜间治安巡逻,此类案件大幅下降。今年入夏以来,集镇所在地的歌舞厅、一保岬、六保岬冷饮点等公共场所发生打架案件2起,其中1起被当场制止,发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6.7%。6月19晚12时许,池某在相约酒吧过生日时与同在该场所跳舞的郑某因小事发生争吵,二人及其朋友共十余人,矛盾逐步激化,有可能酿成群殴事件,被巡逻到此的民警及巡逻队员当场予以制止。6月23日凌晨2时许,巡逻人员在建设粮站院内当场抓获正在撬盗摩托车的陈维满、罗上铃,从中破获盗车案件3起。开展巡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使民警认识到改革旧有的警务模式的必要性,促进了思想观念的转变,为今后总体警务制度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㈢开展面的防控。面的防控就是对整个社会面的防控,在整个体系建设中,点和线的防控是重点,但仅有点和线的防控,这个体系是不健全的,只有加上面的防控,整个体系建设才是完整的。我所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面的防控:一是着力编织情报信息网。通过布建治安耳目和信息员,形成一张布局合理、覆盖面广、触角灵敏的情报信息网,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各种治安信息。二是努力构建三级联防机制。初级联防即“户户联防”,本着“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指导思想,在相邻的店铺或农户之间开展联防,互相照看。3月24日上午,建忠村民吴士昌在联防守护中发现吴学榜家中有一行迹可疑少年,经盘问将其扭送到派出所,从中破获盗窃自行车案件3起。二级联防为中级联防,由责任区民警分头负责,广泛开展村与村、厂矿与村、学校与村的联防机制。三级联防为周边联防,与毗邻的本县广平、文江、奇韬、太华及永安市槐南乡等周边地区开展广泛而有针对性的治安联防协作机制,达到案件协查、信息共享、共同防控的目标。通过建立三级联防,使派出所对社会面的防控能力大大增强。三是抓好治保调解会建设。加强对两会业务指导,每月召开治保调解主任例会,充分发挥“两会”作用。各村成立了调解小组,聘请3—4名德高望重的群众作为调解员,及时调解纠纷,把矛盾化解在本村,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今年来全镇12个治保调解会共调解民间纠纷23起,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三、在体系建设的特色上,突出加强了流出人口管理。

加强人口管理是治安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人口管理上,我所注重从源头上开展防控工作,在加强常住人口、外来人口的基础管理,以及违法青少年、所外监管人员、两劳释放人员等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重点管理的同时,突出加强了对流出人口的管理。近年来,我镇富余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人数达数千人之多,在促进我镇及流入地经济建设的同时,也使我镇治安形势出现新动向:一是流出人口在外违法犯罪增多;二是无人监护的在校学生参与违法活动增多;三是农村纠纷矛盾及家庭婚姻问题时有发生。对此,我所在今年开展“贯彻十六大,全面奔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中,将派出所是否要开展流出人口管理作为一个主题,组织全所民警进行讨论。通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虽然上级公安机关没有要求流出地公安派出所对流出人口进行管理,而是以流入地公安机关为主,流出地公安机关协助管理,但管好流出人口可以有效预防流出人员违法犯罪,促进流入地公安机关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流出地、流入地的治安工作和经济发展。于是,我所决定率先将流出人口管理作为派出所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并取得了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支持和配合,成了我所抓治安防控建设的一个特色。主要做法是:

㈠建立台帐,对流出人口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即:及时掌握、核对流出人口的底数及流向。对流出人员的姓名、年龄、原籍住址、流出时间、流入详细地址、从事职业、经济情况、现实表现、发复函情况一一作了登记,建立完整基础台帐。⑴由责任区民警深入各村详细了解流出情况,并登记造册;⑵通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员婚育节育证掌握育龄人员外出情况;⑶通过镇劳务站掌握流出人口从事职业及分布情况;⑷每学期到中小学了解学生父母是否外出及流入地址、从事职业;⑸每月核对流出人口一次,即依托村治保主任和户口协管员对每月流出人员变动情况进行重点掌握登记,与派出所进行核对;⑹及时掌握流出人口返乡时间、返乡原因,对流出人口做到底数清、去向明。目前,全镇现共登记流出人口2937人。

㈡防范在先,对流出人口开展法制教育和培训。一是在每年春节后,由派出所和计生办集中一定的时间对拟外出打工、经商的人员组织进行一次法制教育,组织他们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并逐人发放派出所统一编印的宣传手册,提高流出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流出人员在外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为流入地经济发展作贡献,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流出人口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节育证明》、《外出务工人员证明》时,由派出所和镇综治办与外出人员签订《流出务工、经商遵纪守法责任书》,要求其在外出期间能遵守法律法规。三是对集中输出劳力和流出人员较多的地方,在流出人员中指定组织能力强的人为义务法制宣传员,一方面配合流入地公安机关对外出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另一方面及时掌握流出人员表现情况并及时反馈。四是在每年年底外出人员大量返乡之际,依托村治保会和责任区民警对流出人员进行再教育。

㈢跟踪管理,确保管得住,控得严。主要是强化与流出地公安机关的联系和信息反馈。流出人口在外违法犯罪不在少数,我所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对流出人口进行分类管理,将流出人口分成四类:一类是指一般群众;二类指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三类是指需要纳入视线人员即重点人口;四类是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对一类人员仅一般掌握,对二、三、四类人员由派出所逐人寄发通报协查函到流入地公安机关,向其通报基本资料,提供相关信息,请其将有关对象纳入视线,重点管理。对流出人员较集中的省内三明、沙县、泉州、晋江、石狮、厦门等地,我所与所在地公安机关有针对性地签订互通情况、共同管理的协议,建立协作机制,使流出地流入地共同承担管理责任,确保建设籍流出人口少发案,不作案。对流出人口实行分类管理、通报协查制度,不仅为流入地公安机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服务,同时还直接服务于本辖区的治安防控。减少了人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

治安防控论文篇2

本文立足于近年来兰州市社会面治安现状,结合主城区城关区在警务工作方面的实际情况,例如社区基础、打击犯罪、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结合转型理论、警务模式理论、立体化防控等理论和大数据相关概念,同时参考国外及国内其它省市的先进案例,探讨了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如何更好的运用大数据,为兰州市今后的治安防控管理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对策。

Abstract .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三)研究目的、内容及意义

(四)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二、治安防控管理与大数据概念 .

(一)社会治安防控管理概念

(二)警务大数据相关概念

三、兰州市城关区治安防控管理中大数据的应用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兰州市城关区治安防控管理现状.

(二)警务大数据在城关区治安防控管理中应用现状.

(三)兰州市城关区警务大数据在治安防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兰州市城关区警务大数据在治安防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四、大数据在国内外社会治安防控管理中的运用及启示

(一)大数据在国外治安防控管理的运用.

(二)大数据在国内治安防控管理的运用.

(三)大数据在社会治安防控管理中的优势.

(四)社会治安防控管理应用大数据的重要意义.

(五)对兰州市城关区治安防控管理的启示.

五、兰州市城关区治安防控管理中大数据应用的相关对策

(一)加强大数据共享.

(二)提升智慧化程度.

(三)提高智慧化水平.

(四)推进警务实战应用.

(五)做实基础信息化.

治安防控论文篇3

犯罪作为一个社会问题,一如有鼠就有猫、有矛就有盾、有阴就有阳,有犯罪就当有犯罪的应对—即治安防控。如同犯罪研究的多视角一样,治安防控的研究自然也可以是多视角的。在此,我们同样以经济学为视角对其进行分析。

一、理性的治安防控者

同“理性的犯罪人”所暗含的意义相同,“理性的治安防控者”这一表述本身就预示着,“理性人”的假设仍然是我们展开分析的前提;因为既然“经济分析是一种统一的方法,适用于解释全部人类行为”,而治安防控行为并没能逃脱“人类行为”这一范畴.单位、社会和自然人一样,都会趋利避害。那么,作为治安防控的主体——个人或是单位、社会——被假设为“理性的”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治安防控者是理性的,其寓意如同对“理性的犯罪人”对“人是理性最大化者”的假设所暗示的意义——“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即,如果一个人的环境发生变化,而他通过改变其行为就能增加他的满足,那他就会这样去做”的借鉴一样,当我们把“人们”理解或界定为“治安防控者”的时候,就会得出另一个推论,即:治安防控者会对激励做出反应,如果他的环境发生变化,而他通过防控能增加他的满足,那他就会去防控。

因此,在经济学的意义上,“理性的治安防控者”与“理性的犯罪人”有实质性区别,二者都不过是“理性人”这个“总纲”下具有相对意义的“子目”,表象不同,实质统一;治安防控行为与犯罪行为也没有实质性差别,本质上都是一种经济行为,虽然二者的目的是针锋相对的。

二、防控成本与防控收益

治安防控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活动,这决定了其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成本与收益是两个决定性因素。

1.治安防控成本。治安防控成本指社会为预防犯罪而投入的成本。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治安防控的物质性成本。就像犯罪并不总是“空手套白狼”的活一样,治安防控也不是只说不练的“假把式”,所有的防控措施,即使按照目前公安机关所提的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建设——一定数量的现金投入是必不可少的,有的还可能是巨额资金的投入。这些为预防犯罪所作的物质上的准备,都归入治安防控的物质性成本。

其次,治安防控的精神性成本。治安防控并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投入,人们为防控所做的比如思考、规划、计算甚至有些情况下所受的煎熬等等精神性的工作都是一种投入,这些精力、心智等的精神损失当计入治安防控的成本。

再次,治安防控的机会成本。与犯罪的机会成本的寓意相同,治安防控的机会成本意味着人们将资源用于防控而丧失了用于其他方面可能得到的收益。换句话说,治安防控的机会成本的确定“参考”于拥有同样资源投入的另一个经济行为的价值。

最后,治安防控的预期投入成本(也称预期防控成本)。预期防控成本是防控者打算投入的成本或者是能投入的成本,也就是现有资源与被侵害概率的乘积。由于防控者的理性决定了防控者会尽可能的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收益,因而,对预期损失的测度将决定防控成本投入的多少。

2.治安防控收益。治安防控收益是指由于防控成本的投入而避免的损失。这种被避免的损失既包括物质性的,也包括精神性的。相对于物质性收益的容易测度,精神性收益是一笔不容易计量的收入,因此,为分析的简便,仅将治安防控收益限定为物质性收益,而将精神性收益忽略不计,尽管它使社会总福利增加了。转贴于中国论文下

治安防控收益的多寡取决于防控成本避免的损失,而防控成本避免的损失的大小取决于人们的预期损失,也就是现有资源与被侵害概率的乘积。

治安防控所要避免的是未来的损失,也即损失尚未发生;同理,治安防控所要取得的收益也是未来的收益,也即收益尚未得到,因而治安防控的收益实质上是一种预期收益,将防控收益称为预期防控收益似更恰当。

三、防控成本与防控收益之比较分析

由于犯罪者与防控者的“理性”统一性和犯罪行为与防控行为的“经济”统一性,犯罪模型完全可以套用过来用以解释治安防控行为,即:治安防控的预期收益超过其预期成本。为了在使用情境上与犯罪模型区别开来,我们姑且称之为治安防控模型。

治安防控模型对防控行为条件的概括意味着,在治安防控者的“理性”中,当既得利益大于既付代价时防控者才会积极作为。这寓意着:首先,当防控者认为其预期收益大于其预期成本时,防控者将会采取防控措施以阻止不法侵害;并且随着预期收益越大,防控者投入防控资本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其次,当防控者认为其预期收益小于其预期成本时,其投入防控资本的可能性就比较小,而且预期收益越小越不可能进行投资。再次,当犯罪人认为其预期收益相当于其预期成本时,防控者可能对犯罪防控抱无所谓的态度。

由于预期成本和预期收益都取决于预期损失,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预期损失又取决于侵害发生的概率,因而,侵害几率会对防控者产生激励,也就是说,侵害——比如说被盗——的次数的多少会较价值的多少更能对防控者产生影响,这一点同“概率的改变比刑罚的改变,对于违法行为的数量有更大的影响”是一致的,因为这是“一个人类行为共同的一般性特征”。

治安防控模型还隐示了一个与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及其相关的变量:时限,也就是在多长的时段内去计算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防控措施并不是一次性消费产品,防控者更不会去追求一次性消费,在防控者看来,防控资源发挥作用越长久越好,时间越长,收益越高,成本则相对越低。在同样的防控效果和同样的价格下,一套能正常使用5年的技防产品肯定要比使用3年的销路好,而在同样使用年限的情况下,防控效果和价格是决定防控者是否为此付钱的关键性因素。

治安防控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R 197.322 文献标识码:A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f establishing the matrix security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of large hospitals

Wang Meng,Zhang Peng,Yang jingshan,Li Shu(Peking University People’s Hospital, Beijing 100044)

Abstract:The security work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hospital management, the safety of the hospital directly affects the quality of medical staff’s attitude, medical services as well as the social image of the hospital and so on. Hospital security work, therefore, should also be incorporated into hospital informationization, fine management, to build "man- machine coordination and control in combination with" safety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is the important measure of safety management innovation hospital.

Keyword:hospital Matrix Security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以来,经济和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伴随着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日益深化,医院的安保工作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问题,医患纠纷案件、暴力伤医事件及其他恶性事件频发,也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新形势下,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等部门先后发文,以创建“平安医院”为载体,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预防和减少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案件,及时消除医院的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诊疗环境,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本文将结合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以下简称该院)安保工作的实际,对大型医院安全防控体系的构建和运行模式进行研究分析,以进一步提高该院的安保管理工作水平。

一、矩阵式安全防控体系的理论框架

国内学者对社会治安防控理的研究日益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学说也日益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支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强调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在这一背景下,构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防控体系已被视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题中之意。但因学者对企事业单位治安防控体系研究的关注点不同,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概念界定。系统论中的“MMEM理论”认为,任何事故都是因为“人(Man)、机(Machine)、环境(Environment)和管理(Management)”四要素的不匹配、相互作用而造成的出乎人们意料的、不希望发生的事件。矩阵式安全防控体系,将安全防控系统从要素上划分为“人”、“机”、“环”、“管”四类,从过程上将整个安全保卫工作分为“防”、“控”、“治”三个阶段。在系统安全理论的指导下,在充分考虑了事故四要素在系统内以及系统间相互作用的前提下,矩阵式安全防控体系充分体现了对事故四要素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置的系统化解放思想。笔者结合各方观点及该院安保工作的实际,认为医院矩阵式安全防控体系是在医院资源共享的基础上,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系统,细化影响安全的各项要素,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管控方案,构建“人机协调、防控结合”的安全防控体系,实现对医院安全运营全过程的有效管控。

二、矩阵式安全防控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建筑面积达16万多平方米, 实际开放床位有2000多张,职工约5000人,工作日日间门诊量一万多人次,人员密集而复杂,医院安保工作面临着巨大压力。为构建平安祥和的医院环境,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医院安保工作,不断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系统建设,建立警医防范联动机制等举措,初步探索出符合该院安保工作实际的矩阵式安全防控体系框架,见表1。

矩阵式安全防控体系是系统论思想与该院安全实践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根据该院的安保工作实际,该院建立的矩阵式治安防控体系包括“人”、“机”、“环”、“管”四要素,通过对“防”、“控”、“治”三个阶段的控制,运用系统论的理论和方法,引入反馈机制,实现整个安全防控系统链条的有效衔接。矩阵式治安防控体系以“防”为基础,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安全关前移”的安全理念,通过事前预防,使风险降至最低;以“控”为安全保卫的手段,采取有效的手段化解医院内部和外部的各类矛盾,把控医院运转中的各类安全风险,提升事件预判和处理的能力;以“治”为保障,提升主动应对安全风险的能力,采取有效的手段弥补安全防控中的不足。通过三个阶段的有效衔接,使整个安全防控体系可以实现持续改进,如图2。

(一)以“防”为基础

“防”是安全防控体系的基础。该院在“防”这一阶段,从“人”、“机”、“环”、“管”四方面采取了诸多具体措施。在“人”方面,一是完善安保队伍建设,组建了包含保卫干部、科室安全员、保安队、义务消防队、社会化服务公司人员等多层次的人防队伍;二是明确各岗位的职责要求,保卫处对全院进行面的管控,对各保卫干部合理分工,做好监管工作,明确保安队、中控室、停车场公司等外包公司人员的工作职责;三是加强日常巡逻检查力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机”方面,主要是通过完善该院的技防系统,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开展实时监控和隐患排查。一是更新医院的安防监控系统,淘汰陈旧模糊的摄像机,升级为高清数码摄像机,保证24小时全天候的监控;二是合理利用消防中控设备,查找医院的消防隐患,并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三是加强对医院门禁系统的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医院工作区域,从源头上减少外来人员风险。在“环”方面,注重对医院社会环境、生产环境和自然环境的防控,加强对医院周边环境的隐患排查,及时清理医院周边的垃圾和污染物,加强对医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在“管”方面,主要是通过制定医院安全管理目标和制度,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医院保卫处积极落实医院的各项安全措施和任务。

(二)以“控”为手段

“控”是安全防控体系的手段。在“人”方面,一是更新该院的安全管理理念,实行网格化管理,以保卫处为纽带,建立保卫处与各临床科室的联络,加强对临床医技科室的安全管控;二是明确各科室安全员的职责,发挥各科室的自查功能,提升科室的安全管理能力;三是制定了全院治安、消防等多项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实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进行有效的控制;通过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等技防系统的运行,实现“机”的安全控制;在“环”方面,建立舆情处理流程,运用多种手段实施环境监控,加强宣传培训力度,为医院营造安全的环境;在“管”方面,医院加强对各项安全检查的落实,保卫处与各科室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指标纳入科室绩效管理,完善隐患治理的路径。

(三)以“治”为保障

“治”是安全防控体系的保障。在“人”方面,该院基本形成了以保安队员、保卫干部、驻院民警为核心的队伍力量。以驻院警务站为依托,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医院保卫处加强与驻院民警合作交流,积极开展专项活动,整治和清理号贩子、票贩子、医托等不法活动;在“机”方面,该院安装一键报警器500多个,对门诊楼和住院楼各诊室做到了全覆盖,对医院重点部位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生意外事件触动报警器,确保巡逻保安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采取有效手段进行处置,实现技防与人防的持续改进;在“环”方面,坚持安全防范的多元参与,专群结合,加强应急演练;在“管”方面,重点在于持续改进该院的安全管理规章、标准、制度等,完善警医防范联动机制,定期梳理和化解医患纠纷等。

三、实施矩阵式治安防控体系的效果评价

矩阵式安全防控体系是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的总体框架,在这种框架的指导下,将矩阵式安全防控体系与隐患控制、风险管理、安全评估等不同安全管理业务相结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对矩阵式安全防控体系逐级分解与逐层落实,最终形成覆盖面广、运作效率高的医院安全防控体系。

该院自实施矩阵式安全防控体系以来,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医院的秩序更加有序,治安形势逐渐好转;二是医院的安全管理更加有力,安全责任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日渐完善;三是培训宣传及检查督查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各科室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四是警医联动机制的不断完善,保障了医院的环境秩序。矩阵式安全防控体系的建立,使该院在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消防、治安隐患及各种纠纷事件发生率明显下降,有效地降低了该院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在新形势下,构建医院的安全防控体系是大势所趋。

在医院今后的安保工作实践中,要重视现代化信息技术和设备的运用,提升医院职工在安全方面的专业技能和风险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责任,构建医院安保工作平台,使医院的安保工作向信息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以各科室的“小平安”保证医院的“大平安”。

参考文献:

[1] 范思澄.浅谈新形势下医院安保工作的科学化管理[J].网友世界・云教育,2013(24):56.

[2] 金德义,孔建芬.创建“平安医院”的几点思考[J].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08(4):25- 27.

治安防控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R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515(2010)11-341-02

【Abstract】Combining Liao sun is actual while following the principle of occupation health legal theory, in tallying up empirical foundation, studied from the strategic height current with the result that from now on, occupational disease harm of development and counterplan.Put forward the method and suggestion of science towards preventing control occupational disease from endangering, .Its science standpoint comes from;Be engaged in the experience and intelligence of the ol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ersonnel of occupation health work, drew up the science method of the Liao occupation hygiene in sun City work and to the prevention control of the occupational disease measure.Its establishment important point has catholicity and covered the basic measure method of nation and place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control and knew well to solve the related law laws that the national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controls,

【Key words】Developmentoccupational disease control and pveventiun strategic points

本文研究探讨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我市职业病危害状况,主要针对我市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研究做出的:中长期战略性对策和途径。本文是在《辽阳市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与检测》、《辽阳市职业病预防控制战略研究》两个课题研究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综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与辽阳市实际情况相结合,在国内有关专家的指导下,形成的宏观战略思想。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可直接为政府在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方面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的理论研究成果。其理论可以指导职业卫生科研开发,研究理论的学术价值和指导作用,可以提供给我市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的人员使用。

1 职业病预防控制的战略要点

1.1 前期预防

1.1.1 对策与方法

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前期预防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1.1.2 要点 1、完善法规建设。2、加强教育培训。3、健全申报和批准管理程序建设。4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5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6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7、应急救援站。职业卫生设施建设的“三同时”。

1.2 生产过程中的预防和控制

1.2.1 对策与方法

1.2.1 生产过程中的预防控制,是前期预防控制的补充或补救办法。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2 具体措施 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2、职业病防护设施。3、技术改造和工艺技术更新。4、职业病危害告知。5、工作场所日常监督管理。6、强化劳动者的职业危害个人保护的法律意识。7、职业健康监护检查。8、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单位职业卫生档案。9、职业危害应急处理预案。

1.3 其他控制方法和策略要点:

1、政府管理策略2、整合职业卫生监管技术资源,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3、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4、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体系。5、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应急救援体系。6、加快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化建设.。7、加快职业安全卫生技术保障体系建设。8、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体系建设9、加强重大职业危害源的监控和重大中毒事故隐患的治理。10、加强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形成监管协同机制。11、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管。12、促进职业安全卫生产业发展。13、深化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14、加强职业卫生执法体系和法律保障建设。15、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16、完善职业卫生投入保障机制。18、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19、实施职业安全卫生许可制度。20、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和法律援助作用。21、大力推进职业安全卫生文化建设。22、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科学技术进步工程。2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职业卫生工作。24、有计划地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职业病防治基金和运行保证机制。25、强化“三同时”审查力度。26、职业安全卫生促进工程建设。27、明确治理重点,突出治本措施。28、依靠科技进步,加强职业卫生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29做好职业病普查、申报和检验检测工作。30、中长期职业病预防控制规划战略纲要。31、加强职业安全卫生领域的交流合作。

2 讨论与结语

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研究,是一个涉猎许多方面的综合性科研课题,我们主要在《职业病防治法》的原则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总结概括了目前职业病预防控制相关方法,原则,措施,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战略决策,其要点主要方面是;全社会要强化劳动保护,劳动卫生管理 、法规的普及、预防控制技术的进步、及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 、企业的社会责任等方面。

参考文献

[1]张敏,李涛,周安寿等,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进展与控制对策,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2008.8,V26(8)

[2]张敏,李涛,周安寿等,加快应对体面劳动全球战略目标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 2008.8,V26(5)

[3]张敏,李涛,周安寿等,对如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思考,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2008.8,V26(5)

[4]李涛,张敏,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实用指南,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5]李涛,张敏,化学品职业危害分类控制技术,化学工业出版社[6]李涛,张敏,密闭空间职业危害防护手册,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7]张永伟,法定职业病预防与控制指南,海洋出版社

[8] 国际劳工组织,中小企业职业安全卫生防护手册,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治安防控论文篇6

大治安及其学说,是一个多极、多层、多变的有机大系统。体系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细节决定命运,细枝末节问题必须处理好。然而,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首先大局观要好。如若不分主次,事无巨细,一团乱麻,一场混战,一地鸡毛,结果则会适得其反。一些年来,美国反恐大战极重情报建设,煞费苦心、劳民伤财,搜集了国内外许多情报信息。但由于眉毛、胡子一把抓,太多、太散、太假的小情报、杂情报、废情报,反而掩盖了诸多有用的大情报、主情报、真情报。反恐当局应接不暇,眼花缭乱,手足无措。①

为使大治安及其学说体系建设的大局观好,先必厘清其边际。集天时、地利、人和之“万千宠爱”于一身,大治安及其学说必须如此,也能如此。虽说大治安及其学说体系,可以大到无一定规范、无一定逻辑、无一定边际,但凡事又必具相对性、可知性,规范、逻辑、边际也是客观存在的,其均来自于实际,来自于创新,规范、逻辑、边际也能创。大治安及其学说是创出来的,应该还有许多的新可以创。

任何物体不无长、宽、高三元,故大治安是全过程的(长)、全方位的(宽)、全层次的(高)治安。厘清大治安及其学说体系建设之边际,遂需科学地确定其长、宽、高。

一、大治安及其学说边际之长

大治安及其学说边际之长,包括大治安边际之长与大治安学说边际之长。

1.大治安边际之长。所谓长,指大治安是全过程的治安。

作为整体的治安与作为个体的治安,不但是一个系统,而且是一个过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治安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到繁。治安的取得,涵盖社会治理、社会管理、社会调理的每一环、每一节、每一点;治安的取得,离不开社会、人文、自然方面的长期运作,永不懈怠;治安的取得,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少进、迟进也退,快进、乱进亦退,唯有与时俱进、与事俱进、与势俱进;治安的取得,是一种人类自由境界②,治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治安没有结果只有追求。

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序列和联系层次的辩证统一,过程和结构的辩证统一,时间和空间的辩证统一。理论体系中的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正是上述几对辩证统一关系的体现。成熟的事物与理论体系,总是具有历史与逻辑的一致性。从历史上看,也就是从过程上看,大治安及其学说,可以划分为大治安及其学说发展之前、大治安及其学说发展之中、大治安及其学说发展之后。从逻辑上看,大治安及其学说,可以划分为大治安及其学说之为什么、大治安及其学说之是什么、大治安及其学说之怎么办。

大治安及其学说,对治安之前、中、后作全过程关照。其不仅能像传统治安实务与治安学说一样,首先从、容易从、一般从社会治安问题发生之后切入,作为逻辑起点,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而且能渐次由少到多、由表及里、由次涉主,从社会治安问题发生之中切入,作为逻辑起点,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再次从社会治安问题发生之前切入,作为逻辑起点,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即,非但重视在社会治安问题发生之后采取惩治措施,而且并更为重视社会治安问题发生之中的控制与社会治安问题发生之前的预防,重视消解社会治安问题原因,治理源头,防控结合,以防为主,服务第一。

实践之中的中国社会大治安,在历史上有一个演变过程。其源远流长,丰富多彩,兴旺发达。中国传统社会,将刑事方法与其他社会管理方法综合在一起,全方位、全层次、全过程地整饬社会治安,特别注重社会治安问题发生之前的防范,这就是刑与诸物合一,即中国古典大治安。

中国社会大治安形成的原因,在于中国社会之注重整体、注重关系的情势、追求大一统所形成的天人合一的观念。天人合一具有哲学意义,天人合一将人与己合一、人与人合一、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各种手段合一、人与自然合一。这些,都寓于一定的社会治安经略之中。

“事非经过不知难”。社会主义取得政权以来,大治安已成为谋求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安邦定国、在和平中崛起的战略方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则是大治安思想的一定体现。1979年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经常提及。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指出:“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并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长期坚持下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社会治安问题之前、中、后作全方位的关照,特别注重发生之前的综合防范。早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很大程度上就是谋求解决一般的社会治安问题,简言之就是抓社会上的“小流氓”,其后才是着重解决传统的、多为社会面上发生的、暴力型的违法犯罪,现在解读为对社会矛盾的综合治理。2010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说到底是对社会矛盾的综合治理,是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③此乃明确的大治安,如此则大大扩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围,大大提升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格,大大强化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使命。社会治安越来越博大精深,视角前移,任重道远。而近年来所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社会建设综合治理”,等等,万变不离其宗,都属于大治安的范畴,都可以用大治安进行统率。

2.大治安学说边际之长。

科学的历史几乎就是创新的历史,科学发展必须不断“追新”。大治安及其学说,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异军突起,走过了不短的路程。经过较长时间的充分准备,作为一门科学的大治安揭开面纱,闪亮登场。相异于当下的一年磨十剑,既耐得住寂寞又耐得住喧嚣,十年磨一剑,20世纪70年代初叶起,金其高即醉心于社会治安研究,广泛涉猎古今中外诸多相关资料,1984年发表《综合治理必须实现“四化”》④,1985年发表《论证据确实充分的客观标准》⑤、《案件侦破与犯罪预防》⑥,1986年发表《探究犯罪原因必须先区分几对概念》⑦,1987年发表《公检法司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互相配合》⑧,1988年发表《关于犯罪学的基本内容问题》⑨,1989年发表《论刑侦战略》⑩。这些论文已初显大治安学说之相,大治安学说之花含苞待放。1992年的专著《社会治安学》(11),可谓中国治安学暨大治安学说的始作俑者,尽显大治安学说之风采。

著名治安学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李健和,曾多次在国内治安学学术研讨会上及研究生授课中称,金其高教授是国内第一个将“治安”作为“学”的人。中国政法大学皮艺军教授曾撰文指出:“金其高教授应当是我国大治安理念的首倡者,他的后半生为我国的综治事业付出了常人难以承受的牺牲。他对于综合治理的成果是具有前瞻性和创建性的。”(12)“金老师提出的大治安,其实向我们展示了一种新的方法论、新的视角,这种视角使得我们能够看到更多更新的东西。”(13)

青年才俊卢国显博士等认为,“1992年金其高的《社会治安学》以社会系统的视角研究治安问题和治安现象,是一种崭新的理论视角。”“金其高在《社会治安学》一书中给《社会治安学》的定义是:‘社会治安学是从整体上、全方位地研究社会治安问题之产生原因、运行表现与防控措施的学问。’作者的研究角度就是从宏观的、系统的角度探讨社会治安问题,并将社会系统作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治安问题发生、发展的全过程,研究与治安问题有关的所有的社会现象与人的行为。”(14)

青年才俊康海军博士等认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治安学专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至今已有20多年。但从学术研究意义上正式提出‘治安学’这一概念则是在1992年,金其高著《社会治安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15)“‘治安学’是中国特有的学科或概念。西方发达国家虽有许多对治安现象、治安问题和治安对策的独到研究,但没有类似的提法。它们是通过研究警察科学来研究社会治安现象、治安问题和治安对策的。中国的‘治安学’是在治安(行政)管理学的基础上提出和发展的。中国高等教育中的治安学专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至今已有20多年。但严格来说,在中国从学术研究意义上正式提出‘治安学’(‘治安学’不同于‘治安管理学’,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在20世纪90年代,其标志是金其高著《社会治安学》的问世。”(16)

古人云:“二十而冠”。(17)可喜的是,20年来随着形势的变化发展,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极为关注与认同大治安及其学说。“近几年来,治安管理学界一直认为治安有两种含义:大治安和小治安。大治安就是社会总体的治安,国家的治安活动。小治安是公安部门的治安,即治安管理。两种含义不同的治安具有两种不同的学科:大治安对应的是广义治安学,小治安对应的是狭义的治安学,即治安管理学。”(18)“还有人应用大治安的理念从事治安学研究,如武和平《大治安》,群众出版社1995年版。”(19)

而金氏对大治安情有独钟,矢志不渝,一发而不可收。21世纪伊始又有《社会治安防控经略》(20)、《中国社会治安防控》(21)等大治安专著问世。2006年发表颇具影响、切合实际、雅俗共赏的重要理论篇章《大治安之“猫鼠”论》(22),此乃金氏大治安学说体系建设的新标志。《论大治安之新老和谐》(23)、《社会治安防控必须追求“五新级”,创新“创新型”》(24)等等,皆论及大治安及其学说边际之长,均系一个时段大治安学说之边际。2010年发表的针对性文章《论大治安》(25),对大治安又有新说。

诚可见,谓之“第一人”多半系指代时间。笨鸟先飞,天道酬勤,20年前,金氏以其1992年问世的310千字专著《社会治安学》,不经意间成为治安学暨大治安学说的“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第一个踩地雷的人”、“第一个被小治安学说淘汰出局的人”。正所谓:历史的此一出口,正是历史的彼一入口。

还可以说,大治安学说实际上是众英雄的所见略同、不谋而合。历史,应当用一定的篇幅予以记载:中国治安学暨大治安学说的创立、维护、发展与繁荣,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既非一人之工,又非一人之功。仅从金氏大治安学说之脉络作简约考察,当年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社长李传敢教授慧眼识珠,决定出版金氏《社会治安学》,并亲自担任责任编辑(另一责任编辑宋军)。否则,金氏大治安学说还可能“长在深闺人未识”。《社会治安学》,经“手抄本”到“复印本”再至“九二本”,正式揭开面纱,足有十年之久。

“英雄不问出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李健和教授与治安系主任郭太生教授、党总支书记宫志刚教授等,为人儒雅,虚怀若谷,海纳百川,主动将“体制外”的治安学说“引狼入室”,待为上宾。诸如,延请金氏等参加2005年在京举办的治安学专业建设研讨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主编仇加勉教授、副主编王新华教授等,大力支持理论创新,一些年来在该《学报》上先后发表金氏数篇大治安文章:1989年第5期6千字的《论刑侦战略》、2006年第1期25千字的《大治安之“猫鼠”论》、2007年第5期17千字的《大侦查:侦查学学科研究之六大“我&谁”》(金其高与朱莉珺2006联合制作)、2010年第6期10千字的《论大治安》。

2011年伊始,河南警察学院于古嵩山少林英雄、今公安巾帼英雄任长霞生息之地,举办国内首次既犯罪学又大治安的“犯罪学俯察与大治安经略”学术研讨会(26),肖剑鸣教授、皮艺军教授与金氏等均接“英雄帖”,应邀参加风云际会的“中原经略”。《河南警察学院学报》主编翟英范教授、副主编刘芳老师及资深编辑芮强老师等,禀赋中原大地宽广胸怀,与金氏一见如故,鼎力相助大治安学说,安排《学报》2011年全年各期适当版面,连续发表金氏大治安学说之系列文章:第1期14千字的《从大治安看家庭教育理念的创新》、第2期5千字的《论大治安之天人和谐》、第3期5千字的《论大治安之质量和谐》、第4期16千字的《大治安格局的官、民、匪三角演义》、第5期17千字的《大治安经略须善用一、二、三大智慧》与第6期18千字的《大治安及其学术之边际》,等等。

全国公安院校的治安学者,对“体制外”的金氏大治安学说视如己出,呵护有加。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原治安系主任、现科研中心主任徐志林教授,江苏警官学院治安系主任陈志军教授暨系副主任倪海英教授等,都曾邀请金氏给学员传授大治安学说。山东警察学院治安系主任王精忠教授等,邀请金氏参加2011年10月在济南举行的第十三届华东地区公安高校治安管理学术研讨会,并在大会上作《大治安的基本思路》的学术报告。河南警察学院治安系主任王龙天教授在“犯罪学俯察与大治安经略”学术研讨会称赞说:“金教授对大治安的研究,在学界很有影响。”(27)

上海更是金氏大治安学说的“根据地”,上海综治系统经常邀请金氏传授大治安学说。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委副主任暨市综治办主任林化宾,市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乐伟中,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所长、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杨正鸣教授,市综治办基层指导处处长朱黎明等,关爱理论创新,宽容金氏大治安学术诸多探索性文稿在旗下的上海市内部月刊《综治研究》上先行试水,投石问路,等等。

二、大治安及其学说边际之宽

大治安及其学说边际之宽,包括大治安边际之宽与大治安学说边际之宽。

1.大治安边际之宽。所谓宽,指大治安是全方位的治安。大治安,到底涉及多大界面的力量投入?要实际认识清楚。

就内涵而言,大治安,具体情况下可作不同理解。首先,治安等于治安问题。理论研究与实际生活中所使用的“治安”概念,有时作为一种需要被社会解决的问题、作为社会秩序管理的对象而存在。其次,治安等于治安状况。通常所言“治安好坏”,实际上是指治安状况好坏,即治安形势、治安秩序好坏。治安秩序是破坏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的治安问题与社会管理防范工作双方相互矛盾、相互斗争的静态与动态的局势。因此,作为治安状况理解的治安的含义,包括治安问题与治安工作。再次,治安专指治安工作,即治安防控。理论研究与实际生活中常见的“强化治安”,意指加强对治安问题的管理与防范工作。上述治安问题、治安状况、治安工作之“三合一”,就是治安与大治安的比较完整的含义。

就外延而言,大治安,社会治安防控主体、社会治安防控方法、社会治安防控客体的范围由小到大,外延渐次可为十数个同心圆。即: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作为治安防控主体的治安;整个公安机关作为治安防控主体的治安;公、检、法、司作为治安防控主体的治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含上述公安司法机关)作为治安防控主体的治安;以上及纪检、反贪污受贿、反商业犯罪、反生产事故组织作为治安防控主体的治安;以上及反黑、反恐、反突发事件等国内安全、国境安全、国家安全之治安;以上及整个国际安全之治安;以上及整个陆地、海洋、太空之人类安全之治安;以上及人类与所有动、植物生态安全之治安;以上及全科及全数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物种安全生存、良好代谢、持续发展、和谐共生之治安。等等。大治安,其外延越来越大。

就内涵与外延的统一而言,从大局观上看,大治安总体上又可以归结为官、民、匪之三角(28)演义。可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而鸟大了也就什么林子都有。根据生物的多样性,社会组织与社会成员个体亦具有多样性,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中的社会力量亦具有多样性。但就大局而观,根据既“一分为二”又“合二而一”再“一分为三”的科学划分,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中的社会力量,总体上可以归结为官、民、匪之大三角,此三角乃既不可多、又不可少、还不可错的三个角。

官、民、匪,三种势力系三角关系(角:角色;角度;角逐)。一般地说,从各自对待法的态度看,官、民、匪三角可以构成法治“3 WEI”方阵:官(官府与官员,特别是其中的警),一般系主导社会对付违法犯罪的人,维护于其有利的社会统治秩序,可称之维法;民(一般的社会组织与社会成员,其中包括被害者,潜在被害者,利益相对者,社会边缘群体,各种“被”的人以及立法、守法、督法不到位的情形等,民营企业被称之为一群“野孩子”),系不尽守法的人,可称之未法;匪,一般系缺德、违法、犯罪的人、“体制外”的人群以及其他具有显著兽性残余的人(犯罪学多认为,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其行为与多数人群相左,与社会法治相悖,可称之违法。官、民、匪三角之法治“3 WEI”方阵,亦可解读为美女“三围”(3 WEI)。官,承上启下,左右逢源,合纵连横,协调全身,一如人的肚脐腹脘部位,乃人体生理中枢,“小政府,大社会”,政府的“小蛮腰”状态可称作美女之腰围。民,系社会的基础,屯富于民,屯智于民,屯防于民,黎民百姓的状况可称作美女之臀围,所谓“丰乳肥臀”。匪,不三不四,不即不离,不依不饶,敢向“代表国家”、“代表人民”、“代表正义”的社会强势“公权力”叫阵,四海游龙,五洲亮剑,天涯周旋,有的还真是笑到最后,足见其非凡胆略、智慧与能力。撇开违反法律、违反道德勿论,犯罪本身是一门学问(犯罪学)、一门艺术(犯罪术)。社会的犯罪水平标志着社会的智慧水平。“匪文”极显其魅力与风采,来势汹汹,波涛汹涌,可称作美女之胸围。如上,腰围、臀围、胸围之美女“三围”(3WEI),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还相互鼎立。

大治安及其学说,对治安之里、中、外(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官、民、匪)作全视角关照。其不仅能像传统治安实务与治安学说一样,首先从、容易从、一般从匪中的社会治安问题切入,作为逻辑起点,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而且能渐次由少到多、由表及里、由次涉主,从民中的社会治安问题切入,作为逻辑起点,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再次从官中的社会治安问题切入,作为逻辑起点,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在此可以说,学者们此前普遍认为的,所谓“大治安就是社会总体的治安,国家的治安活动。小治安是公安部门的治安,即治安管理。”(29)有一定见地。然而,真正的大治安及其学说认为,如此“大治安”(上述“大治安就是社会总体的治安,国家的治安活动”),委实还是“小治安”,或者还是较大的“小治安”与较小的“大治安”。

质言之,“一个人的平安不是平安,一些人的平安也不是平安,一切人的平安才是平安。以前的治安再大也是小治安,因为其考虑的只是少数人的平安,考虑的只是统治者(政权)、部分人的平安,没有考虑全社会的平安。”(30)“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大治安,不仅是官的治与官的安(公安的治与安、整个“公权力”的治与安),而且是民的治与民的安,也还是匪的治与匪的安;不仅是社会的治与安(即官、民、匪的治与官、民、匪的安),而且是人文的治与人文的安,也还是自然的治与自然的安;不仅是治与安,而且是未治与未安,也还是不治与不安;不仅是治安,而且是不提治安,也还是顺其自然,安之若素,随遇而安。等等。

2.大治安学说边际之宽。“世事恰如黄河水,缓流总比激流宽。”大治安及其学说所体现的是生物的多样性,追求的是包容、平缓、和谐。这些年,以大治安为标志的治安与治安学之异军突起,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大治安学说的应运而生与长足发展,极大地活跃了治安学学科,融通治安学学科内外,相关学科共生共荣、和谐发展,大治安理论与社会治安防控实践相映生辉。

大治安及其学说,极大地融通治安学学科内部。2005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主任郭太生教授撰文说:“正如金其高教授所指出的,‘定位高一些,才能聚集天下的人才’。”(31)2006年,郭太生教授还从另一角度说:“金其高教授所讲的‘旗子举低了,聚不起天下英才’,我想就是这个意思。”(32)近年来,小治安及其学说与大治安及其学说,“吃皇粮的治安”及其学说与“吃杂粮的治安”及其学说,大会师,“哥俩好”。2005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举办的治安学专业建设研讨会、两年一度的全国治安学学术研讨会暨治安学系主任论坛,“体制内的治安”及其学者与“体制外的治安”及其学者欢聚一堂,难分你我,共商大计,便为大治安及其学说繁荣发展之集锦。“海纳百川,有容乃大。”2010年,郭太生教授要求“以更开放、更宽容的心态研究治安学”,“治安学在理论层面应立足于大治安的研究”,(33)所言极是。大治安及其学说,极大地促进了各种各样治安文化的交汇融合。

大治安及其学说,极大地融通与其极为相似的犯罪学。近些年来,犯罪学在中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犯罪学是关于犯罪的学问,(34)一般研究犯罪原因、犯罪表现与犯罪防治。从研究的范围上说,治安学与犯罪学之间是既各自独立发展又相通、相统、相同,进而呈现包围与反包围之辩证关系。统分结合,小治安学为犯罪学所涵盖,中治安学约等于犯罪学,大治安学包容了犯罪学。大治安及其学说,在涉及犯罪时高屋建瓴,轻车熟路,游刃有余。2011年初,河南警察学院举办的“犯罪学俯察与大治安经略”学术研讨会,形式与内容均颇为“追新”,众英雄个个来者“不善”,各怀“诡”胎,机锋处处,刀不血刃,少有此既极为友好而又极具智慧、极显猛烈、极为爽快的学术“掐架”,予犯罪学与治安学“一石二鸟”相信必于学术内外影响久远。

大治安及其学说,极大地融通与其一定平行的侦查学:大侦查。普通治安学主要研究“面对面”地对付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普通侦查学主要研究“背对背”地对付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相关学科与侦查学学科相互博弈,从周边攻略侦查学之不济,入侵侦查学之传统“领地”、用其他学科的“话语”解读侦查,消减擅长“背对背”的侦查学学科的话语权。一旦发生与众学科之间的“同台竞技”、“合理冲撞”或者“擦枪走火”,觊觎侦查学学科之传统“领地”良久的其他学科,就会趁机大举进攻,喧宾夺主、群起而代之。既是犯罪学、治安学又是侦查学,或者说既不是犯罪学、治安学又不是侦查学的《大治安之“猫鼠”论》等论著,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传统侦查学的“学科安全”。“善者不来”,无独有偶,2007年《大侦查:侦查学学科研究之六大“我&谁”》(35),似乎又一只“狼来了!”

大治安及其学说,极大地融通与治安学相对内外有别的边防管理学:大边防。普通治安学主要研究“国境内”的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普通边防管理学主要研究“国境边”的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边防”有新概念:960万平方土地的周边与里面的边;平面的边与立体的边;进来的边与出去的边;有形的边与无形体的边;这样的边与那样的边。而既有如此种种的边,就有如此种种的防,大治安的大边防也就大不一般。(36)和谐社会大治安之边境治安防控,需要以动制动,实行开放的边防、纵深的边防、运动的边防。“战争一打起来,就没有界限。”大纵深、全视角、不对称,对混迹于外商、外教、外援、外客中的外敌,要放进来打,“抓活的”。对潜逃出去的内敌,必要时也要走出去,开展天涯追凶,在更加广阔的空间进行攻防。

大治安及其学说,极大地融通刑法学:大刑法。治安学主要研究广义的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刑法学主要研究狭义的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犯罪的刑事司法是众多学科的研究内容,学科性质的不同带来犯罪的刑事司法研究角度的不同、观点的不同。从整体上、全方位地研究社会治安问题的大治安学说,对犯罪进行刑事司法的基本角度,可以是“五结合”。即:单一与综合结合;办案与办事结合;惩治与预防结合;个体与社会结合;过程与系统结合。“五结合”表明,从整体上全方位地研究社会治安的大治安认为,对犯罪的刑事司法,不仅是法律上的处置,而且是政治、经济、文化、生理、伦理、感情上的处置,如此才能真正科学地做好犯罪的刑事司法工作。若只将犯罪的刑事司法狭义地理解为法律的处置,刑事司法虽然表面上十分威严正当,实际上却是走过场,效果甚微,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37)

大治安及其学说,极大地融通社会治安防控的理论与实践。往昔,社会治安防控的理论之间、社会治安防控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社会治安防控的实践之间,互相封锁,互相排异,互相掣肘,虽然鸡犬之声相闻,但几乎老死不相往来。大治安学说,使其成为一群人、一家人、一个人,有关各方一片“利好”,皆大欢喜,没理由不开放、不合作。1996年10月,以大治安及其学说为契机、为基础、为愿景的,全国第一家专门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的机构——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正式成立。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沪编(1996)193号文同意,由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与时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共建的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应运而生。研究所主要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决策思想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用理论研究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操作实务研究,研究所旨在成为领导决策智囊、培训人才基地、横向联系桥梁、宣传咨询窗口。2007年,金氏作为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应邀参加中央政法委召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研究座谈会”,并承担相关课题研究任务。2007年,金氏受邀参与谋划2008北京奥运安保。2008年,金氏接受中央综治办的重托,承担中央综治办旨在培训全国综治干部的教科书审修任务。2008年,金氏还应邀参加2010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举办的“第五届世博会与法治化论坛”的演讲。

大治安及其学说,极大地融通国际管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大治安及其学说,解决了国内外治安学界的“画地为牢”问题,开展了许多涉外警务研究。2007年,金氏应约接受英国《金融时报》上海分社社长Geoff Dyer先生90分钟关于“经济发展与社会治安”的专访。应该说“无事不登三宝殿”,《金融时报》此“金”含金量亦颇高。英国《金融时报》创立于1884年,是目前全球最高端和最领先的商务媒体之一,其与《华尔街日报》、《日本经济新闻》并称为全球“三大经济日报”,拥有超过110万的读者,是唯一进入白宫的非美报纸。“三金”聚会上海滩,“谈股论金”,并非纯属偶然。

可以说,大治安及其学说,至此已不再是“小语种”、“小儿科”、“小弟弟”。其甚至在古今中外都有“共同语言”,大治安及其学说之路越走越宽。

三、大治安及其学说边际之高

大治安及其学说边际之高,包括大治安边际之高与大治安学说边际之高。

1.大治安边际之高。所谓高,指大治安是全层次的治安。治安,不仅指周边环境治安,而且包括社会治安、人文治安、自然治安等各层次治安,包括局部治安、有限治安、根本治安等各层面治安,包括表面治安、中部治安、里层治安等各层级治安。

高度,即为深度,谓之高深。如何从深层次上看治安,决定了如何从深层次上办治安与如何从深层次上盼治安。然而,何谓从深层次上看治安?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此问题本身就够“深层次”的。但不可不提及的是,现在连许许多多的违法犯罪人也不自我欣赏冲冲杀杀了,开始与对手“玩深沉”的,社会治安工作必须顺应发展变化,科学循序渐进。金氏发表在内部月刊《综治研究》2009年第11期上的《从深层次上看综治、办综治、盼综治》一文,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后文稿公开发表在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2010年第1期上。

从深层次上看治安、办治安与盼治安,很重要、很需要、很必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治安是一个多极、多层、多变的大系统,呈现出客观上的系统规律。社会治安内部、社会治安本身、社会治安与外部之间,分别是且合起来更加是个有机的系统。社会治安问题(鼠)与反制社会治安问题(猫)之间的较量,实际上是分别作为整体的或分别作为个体的社会治安问题系统(鼠)与反制社会治安问题系统双方系统与系统(猫)之间的较量,是分别作为整体的或分别作为个体的社会治安问题系统(鼠)与反制社会治安问题系统(猫)双方系统质量之间的较量。这里存在着四种博弈场合:当猫与鼠都不“玩深沉”的,双方就会以低智慧对低智慧,出现瞎猫碰上死老鼠的情形;当鼠“玩深沉”的,而猫不“玩深沉”的,这种社会治安问题就会继续“顽下去”;当鼠不“玩深沉”的,而猫“玩深沉”的,这种社会治安问题就会“玩完”;当猫与鼠都“玩深沉”的,双方就会以强项对强项,以高智慧对高智慧,出现顶尖高手之间的精彩博弈。

顺便提及,诸如当下某些地区的恐怖与反恐怖等,实际上当事各方都只具有“初段”(初级阶段)之水准,简直像场“儿戏”。光凭几介武夫、几杆破枪、几下比划,纸上谈兵、几个回合就“欧了”。如此这般算完成了“反恐演习”,也太小觑“恐子”(“恐子”,系金氏语言,对恐怖分子的简称,正式起用于2008年,金氏在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第五届世博会与法治化论坛”上的演讲)了!吓唬小老百姓还差不多,是给自己壮胆吧?

社会治安问题及其防控的深层属性问题十分重要,但现今还未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认清社会治安问题及其防控的深层属性,关系到从何种途径、何种层面来开展社会治安,解决社会治安问题。从根本上说,社会治安问题及其防控,兼有社会性、人文性与自然性等三种品性。只视社会治安问题及其防控为一种社会现象,势必主要会从社会方面描述社会治安问题,从社会本身,从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社会环境上解释社会治安问题产生原因与寻找防控对策;只视社会治安问题及其防控为一种人的行为,势必又主要会从人本身,从人的生理、心理、病理上描述社会治安问题,解释社会治安问题产生原因与寻找防控对策;只视社会治安问题及其防控为一种自然情形,势必又主要会从自然方面描述社会治安问题,从自然本身,从生产、生活、生态上解释社会治安问题产生原因与寻找防控对策。

大治安及其学说,必须将社会治安问题及其防控既看做一种能与人分离(不一定要有人来实施),而主要有社会运行规律的社会现象,又将其看做非得由人来实施,并涉及人的生理、心理、病理,有完整行为规律的人的行为,还将其看做像花开花谢、日出日落、云卷云舒一样的正常的自然情形,如此才可能历史地、科学地、完整地揭示出社会治安问题及其防控的本质特性,寻找到科学的社会治安路径。

马克思的学说主要是关于社会的学说,实际上马克思还有许多关于人文、关于自然的学说。然而,国人以前受马克思的学说的影响,或者说以前受所谓的“马克思的学说”的影响,均有意无意、多多少少地只注重从社会角度解读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治安学说与治安实务亦不能外。一谈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就只谈社会,一谈社会就只谈政治,一谈政治就只谈阶级,一谈阶级就只谈斗争,一谈斗争就只谈对抗,一谈对抗只谈你死我活,一谈你死我活就只谈专政,一谈专政就只谈“零容忍”、“一网打尽”、“冷酷到底”。社会治安潜意识中大多对严防、严管、严打持自然的认同,社会治安工作上对严防、严管、严打驾轻就熟,轻视、抵触甚至于极力反对宽防、宽管、宽打。当下,大治安及其学说从深层次上看问题,就必须找到、找准并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2.大治安学说边际之高。金氏在1992年版的《社会治安学》中就明确提出,社会治安问题及其防控,具有社会性、人文性、自然性,并言及重点是社会性、人文性。(38)近年来,金氏有关社会治安品质之“三性说”方面,又有重要发展。如《从深层次上看综治、办综治、盼综治》:“可以认为,社会治安问题及其防控的社会性、人文性与自然性等‘三性’,既是其三个方面,又是其三个侧面,还是其三个层面。社会性是其表层,人文性是其中层,自然性是其深层。中国目前的社会治安,主要是从社会治安问题及其防控的社会性层面上看问题,甚至主要是仅从社会性层面上的某些方面看问题,深层次的社会治安工作还相当遥远。”(39)

大治安及其学说边际之高,包括社(社会)、人(人文)、物(自然)之全层次。大治安及其学说体系建设,必须三个层次兼顾,从三个层次展开。推动历史前进的力量,肯定有社会的阶级斗争,但更多的是社会的非阶级斗争等其他社会因素;较深层次的还有人的生理、心理、病理等;更深层次上还有自然力量。“天气改变了历史”,“人类社会由天气塑造,再影响天气,然后必须调整以适应这些新创造的模式;我们每个人只是这个复杂而彼此息息相关的体系中最小的一份子。”(40)大自然不言而在,大自然不怒而威,大自然不战而胜。推动历史前进,生产力、生活力、生态力都有,都不可小觑。三者既是其三个方面,又是其三个侧面,还是其三个层面。社会的人、生命的人、物质的人,均来自于大自然,活动于大自然,受制于大自然,最后还要归结于大自然。于此,大治安及其学说地位重要,责任重大,但前景堪“优”。

大治安及其学说,对社、人、物作全层次关注。不仅能像传统治安实务与治安学说一样,首先从、容易从、一般从社会治安问题的社会性切入,作为逻辑起点,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而且能渐次由少到多、由表及里、由次涉主,从社会治安问题的人文性切入,作为逻辑起点,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再次从社会治安问题的自然性切入,作为逻辑起点,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

厘清了大治安及其学说的边际,特别是厘清了大治安及其学说之长、宽、高,大治安及其学说变得愈发清新,愈发端庄,愈发厚重。

总而言之,大治安是全过程的、全方位的、全层次的治安。大治安及其学说边际之长,包容治安之前、中、后全过程;大治安及其学说边际之宽,包容治安之里、中、外全方位;大治安及其学说边际之高,包容治安之社、人、物全层次。

大治安确实是大。大治安是大系统,社会治安防控的范围大,是推崇发展理念,一定角度上乃“综治论”(41);大治安是大团圆,社会治安防控的气量大,是推崇和谐理念,一定角度上乃“和谐论”(42);大治安是大智慧,社会治安防控的本事大,是推崇科学理念,一定角度上乃“博弈论”(43)。

大治安确实是大。大治安是大系统,社会治安防控的范围大,大致上就是讲求“体力”;大治安是大团圆,社会治安防控的气量大,大致上就是讲求“德力”;大治安是大智慧,社会治安防控的本事大,大致上就是讲求“智力”。大治安之“德、智、体”,必须全面发展。

大治安确实是大。大治安是大系统,社会治安防控的范围大,亦可归结为“大众”治安;大治安是大团圆,社会治安防控的气量大,亦可归结为“大妈”治安;大治安是大智慧,社会治安防控的本事大,亦可归结为“大师”治安。(44)

大治安确实是大。大治安,亦即“大家”治安:大治安是大系统,社会治安防控的范围大,是众人都参与的治安,“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大治安是大团圆,社会治安防控的气量大,是倡导“大家风范”,摒弃“小家子气”;大治安是大智慧,社会治安防控的本事大,是推崇专家参与谋划治安,“软实力”,“巧克力”,“大家”指路。

大治安确实是大。大治安,亦即“大方”治安:大治安是大系统,社会治安防控的范围大,涉及上下、前后、左右社会之“四面八方”;大治安是大团圆,社会治安防控的气量大,是“落落大方”、“大大方方”;大治安是大智慧,社会治安防控的本事大,是讲求社会治安“大手笔”、“大处方”(根本的法则)。

言而总之,大治安及其学说具有充足的科学依据、道德依据与事实依据。简言之,首先,大治安,大有大的根据,大有大的特殊,大有大的益处,对大治安必须十分重视,专门研究。其次,偏整体的国人思维习惯,成为大治安及其学说的文化渊源。再次,极为崇尚稳定的社会传统,使作为动词的大治安及其学说(广告词有云:“没什么大不了的!”),促成作为名词的大治安及其学说的崛起。

大治安确实是好,不过物极必反,“大热必死”。对其亦需一分为三,对其也要“冷处理”,“泼点冷水”,再让其吃点透心凉的“冰激凌”。三是数,三是度,三是路,讲正、反、合。大治安之大也是相对的、多样的、动态的,故而,社会治安工作有关各方均可根据自身的现实需要,从大治安之不同的长、宽、高的角度切入,都“可以有”自身的“利好”,都有大治安的考量,都有不尽的加、减、乘、除与反复利用。世态炎凉,情况有别,冷暖自知,于己合适,方为最美、最善、最真。

治安防控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TD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0-0077-01

绪论

中国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目前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耗中所占比重最大,但每层赋存条件复杂、安全形势严峻,矿井灾害一直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内各大科研机构围绕中国煤炭存在的各种灾害进行聊深入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4],对矿井重大灾害的预防和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煤矿灾害防治领域还存在诸多关键技术难题尚未解决[5],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仍然偏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1.瓦斯灾害防治技术难题

1.1瓦斯灾害治理的理论和技术基础难题

目前,我国煤矿对瓦斯灾害治理的基础理论研究薄弱,对瓦斯灾害发生机理、灾害的演化过程尚不能全面认识,从而影响了瓦斯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的进展。对于煤与瓦斯突出机理的认识未能突破,影响煤与瓦斯突出预测预报技术发展,尤其是影响临界值的确定。需要攻克的主要难题有以下两项。

(1)瓦斯运移、抽放作用规律和瓦斯煤尘爆炸机理。对瓦斯赋存、运移和涌出规律的系统研究;对不同开采条件和瓦斯抽放条件下瓦斯涌出规律和分布特征、地应力和瓦斯运移场的耦合关系的认识;对煤矿生产环境下瓦斯煤尘爆炸特性及其演化传播规律、瓦斯煤尘连续爆炸发生的条件和传播特性的深入研究等。

(2)煤与瓦斯突出机理与防突技术基础。目前,我国煤矿地质构造对灾害的控制机理和规律尚不能认识、仍停留在“假说”阶段。虽然我国也曾做过一系列的研究,但是对机理的研究多是零星展开的,缺乏系统性。

1.2煤层瓦斯含量测定技术难题

我国已经成功开发出了地质勘探期间煤层瓦斯含量、煤层瓦斯涌出量的预测方法和装置。虽然这些技术已经在煤矿是用了几十年并经过多次改进,但是其精确度仍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其测定值普遍低于实际值,以致使有的煤矿在建井期间就不得不进行安全补套设计,及造成了大量资金的浪费且带来系统性的事故隐患。

1.3瓦斯抽放技术难题

(1)构造煤的探测和区划研究。为提高瓦斯抽放率,急需探明原地构造煤分布区及其厚度,探测清楚原地构造煤瓦斯含量和突出区,还需要解决在高应力、高压力、高瓦斯构造煤区使用的钻进设备和抽放技术难题。

(2)松软低透气性煤层的本煤层瓦斯抽放技术。其核心就是要解决松软煤层的顺层钻进施工问题。

(3)高抽巷瓦斯抽放技术。在采煤工作面上方裂隙带布置瓦斯抽放巷道是当前十分有效的抽放技术,但施工量大,经济成本比较高,为克服其缺点,用水平定向长钻孔代替高抽巷的研究,至今已研究出了施工钻孔长度达600米到800米的强力钻机和钻孔工艺,需要继续研究能施工1000米的钻孔的钻机、钻具和钻进工艺,同时,还需要研究钻孔测斜、纠偏的技术和装备。

(4)改善煤层渗透性的技术。多数高瓦斯矿井的渗透率较低,严重制约了瓦斯抽放技术的发展。

(5)采动区瓦斯抽放控制煤层自燃发火关键技术。利用采动卸压而提高瓦斯抽放效果是煤矿很有前景的抽放方法,但是抽放同时极易带入空气从而导致自燃发生,因此,需要加大力度对采动区瓦斯抽放控制煤层自燃的研究。

(6)瓦斯抽放浓度控制技术。抽放瓦斯时,控制抽出瓦斯的浓度对瓦斯抽放效果和安全利用是十分重要的,但目前仍没有成功的技术和方法。

(7)瓦斯抽放标准。急需解决的一个技术标准问题就是煤层瓦斯抽到什么程度即瓦斯含量和瓦斯涌出量降到什么标准,就认为达到了“先抽”的标准和达到这一标准的技术和方法。

2.煤矿安全监测监控技术存在的问题

2.1瓦斯传感器技术

目前,国外应用于煤矿的瓦斯检测原理主要为热催化、热导、光干涉和红外,而我国主要为热催化、热导、光干涉,以热催化和光干涉为主。红外气体测量原理在煤矿瓦斯监测方面我国虽几年前就已展开但是最终因为其采用电机机械调制,仪器功耗大、稳定性差、造价高而不能广泛推广。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技术用于煤矿瓦斯检测是国际方面的最新研究动向,而我国最需要做的就是对现有的热催化瓦斯敏感元件的技术指标进行提升和改进。

2.2监测监控系统

(1)监控系统传输网络体系结构需升级换代,安全和生产动态信息的传输缺乏稳定、快速、可靠的通讯平台。在地面,采用工业以太网络、现场总线组建监控系统的技术已经很成熟,而我国煤矿监控系统仍然采用主从式窄带通讯体系结构、时分制通讯和低速总线巡检等传统方式,周期长,传输速度慢、故障率高,灾害隐患信息容易漏报、误报,时效性也差。

(2)目前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要功能是监测,控制功能单一,根本无法做灾害或事故的预警。利用监控系统对矿井重大灾害预测预报的实用性和准确性不高,不能有效指导安全生产,只是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传感器设置地点的瓦斯浓度或其他参数的简单监测,不能根据变化趋势和整个矿井的信息进行专家诊断,形成对灾害的有效预警。

(3)现有的监控系统还存在报警后的处理预案不完善,现场维护力量薄弱、设备无故障工作时间短、抗干扰能力不强等。

3.矿井火灾防治技术存在问题

虽然在煤矿火灾防治理论和技术领域通过近几十年的攻关研究逐步形成了以预测预报、火灾监测、火灾预防和火灾治理技术、装备和材料为一体的综合防灭火技术体系,但还是远远不能满足目前我国矿山火灾防治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基础理论研究方面不够深入,不能揭示矿井火灾灾害的深层次理论问题。

(2)在防灭火材料研究方面不够成熟、缺乏针对性。

(3)防治工艺技术的创新性不强,特别是在关键性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方面缺乏专用设备,导致防灭火等现场工作难以迅速展开。

(4)整体技术的继承性不高,不能实现智能控制。

(5)矸石山的危害防治技术。

4总结

以上问题,是我国煤矿灾害防治方面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需要从实用技术推广和集成,关键技术突破及基础理论研究三方面着手。具体应整合安全科技资源,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创新体系,建立以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为主体的国家煤矿安全关键技术转换平台,建立以煤炭企业为主体的成果推广应用和再创新平台,建立以高效为骨干的基础研究平台,国家也应继续支持煤矿安全技术研究中心的扩建。

参考文献

[1] 王显政,杨富,朱凤山,等.煤矿安全新技术[M].北京: 煤炭工业出版社, 2002.

[2] 宋元文.煤矿灾害防治技术[M].兰州: 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7.

[3] 黄俊,牛艳萍,芦山.影响煤矿安全的因素与防治对策[J].洁净煤技术,2007,13( 3) : 94-96.

[4] 卢鉴章,刘见中.煤矿灾害防治技术现状与发展[J].煤炭科学技术,2006,34(5):1-5.

治安防控论文篇8

[关键词]经济学治安防空理性人假设

犯罪作为一个社会问题,一如有鼠就有猫、有矛就有盾、有阴就有阳,有犯罪就当有犯罪的应对—即治安防控。如同犯罪研究的多视角一样,治安防控的研究自然也可以是多视角的。在此,我们同样以经济学为视角对其进行分析。

一、理性的治安防控者

同“理性的犯罪人”所暗含的意义相同,“理性的治安防控者”这一表述本身就预示着,“理性人”的假设仍然是我们展开分析的前提;因为既然“经济分析是一种统一的方法,适用于解释全部人类行为”,而治安防控行为并没能逃脱“人类行为”这一范畴.单位、社会和自然人一样,都会趋利避害。那么,作为治安防控的主体——个人或是单位、社会——被假设为“理性的”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治安防控者是理性的,其寓意如同对“理性的犯罪人”对“人是理性最大化者”的假设所暗示的意义——“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即,如果一个人的环境发生变化,而他通过改变其行为就能增加他的满足,那他就会这样去做”的借鉴一样,当我们把“人们”理解或界定为“治安防控者”的时候,就会得出另一个推论,即:治安防控者会对激励做出反应,如果他的环境发生变化,而他通过防控能增加他的满足,那他就会去防控。

因此,在经济学的意义上,“理性的治安防控者”与“理性的犯罪人”有实质性区别,二者都不过是“理性人”这个“总纲”下具有相对意义的“子目”,表象不同,实质统一;治安防控行为与犯罪行为也没有实质性差别,本质上都是一种经济行为,虽然二者的目的是针锋相对的。

二、防控成本与防控收益

治安防控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活动,这决定了其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成本与收益是两个决定性因素。

1.治安防控成本。治安防控成本指社会为预防犯罪而投入的成本。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治安防控的物质性成本。就像犯罪并不总是“空手套白狼”的活一样,治安防控也不是只说不练的“假把式”,所有的防控措施,即使按照目前公安机关所提的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建设——一定数量的现金投入是必不可少的,有的还可能是巨额资金的投入。这些为预防犯罪所作的物质上的准备,都归入治安防控的物质性成本。

其次,治安防控的精神性成本。治安防控并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投入,人们为防控所做的比如思考、规划、计算甚至有些情况下所受的煎熬等等精神性的工作都是一种投入,这些精力、心智等的精神损失当计入治安防控的成本。

再次,治安防控的机会成本。与犯罪的机会成本的寓意相同,治安防控的机会成本意味着人们将资源用于防控而丧失了用于其他方面可能得到的收益。换句话说,治安防控的机会成本的确定“参考”于拥有同样资源投入的另一个经济行为的价值。

最后,治安防控的预期投入成本(也称预期防控成本)。预期防控成本是防控者打算投入的成本或者是能投入的成本,也就是现有资源与被侵害概率的乘积。由于防控者的理性决定了防控者会尽可能的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收益,因而,对预期损失的测度将决定防控成本投入的多少。

2.治安防控收益。治安防控收益是指由于防控成本的投入而避免的损失。这种被避免的损失既包括物质性的,也包括精神性的。相对于物质性收益的容易测度,精神性收益是一笔不容易计量的收入,因此,为分析的简便,仅将治安防控收益限定为物质性收益,而将精神性收益忽略不计,尽管它使社会总福利增加了。治安防控收益的多寡取决于防控成本避免的损失,而防控成本避免的损失的大小取决于人们的预期损失,也就是现有资源与被侵害概率的乘积。

治安防控所要避免的是未来的损失,也即损失尚未发生;同理,治安防控所要取得的收益也是未来的收益,也即收益尚未得到,因而治安防控的收益实质上是一种预期收益,将防控收益称为预期防控收益似更恰当。

三、防控成本与防控收益之比较分析

由于犯罪者与防控者的“理性”统一性和犯罪行为与防控行为的“经济”统一性,犯罪模型完全可以套用过来用以解释治安防控行为,即:治安防控的预期收益超过其预期成本。为了在使用情境上与犯罪模型区别开来,我们姑且称之为治安防控模型。

治安防控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D6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7-0359-0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实现企业有序、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工作。当前,正处于企业改革发展深化、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同时,企业发展也面临着各类治安稳定矛盾多样多发,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难度明显加大的现实矛盾,尤其是个别职工群众的正当利益诉求得不到及时回应和妥善解决引发了不稳定矛盾,特殊人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也相当突出,再加上微博、微信和各种客户端等互联网工具快速发展,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信息网络管理任务异常艰巨。这些矛盾和问题交织影响,使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潜藏着诸多风险隐患,加强和改进企业治安稳定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加强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一)加强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促进企业稳定、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越是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越要加强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这是维护企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加强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企业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企业要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维护企业和谐稳定,为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落实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既是企业发展所需,更是民生之本。社会是否安定,凸显执政水平,代表政府形象,只有在稳定、安宁的环境中,职工群众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任性才能得到保护和调动,心理安全指数和生活幸福指数才能不断提高。如果企业治安乱、环境差、矛盾多,职工群众连最基本的权益都难以保证,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就是一句空话。

因此,企业要真正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齐抓共管,真抓实干,切实为广大职工群众营造一个工作宽心、生活安定、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几点对策

(一)精心部署,加强领导真重视

推进发展是政绩,抓好平安稳定也是政绩。领导重视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保证。企业领导层要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意识,用抓好生产经营的力度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把综治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纳入整体部署,明确方向重点,加大要素投入,研究落实措施。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了解情况,深入分析形势,及时过问安排,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要用抓工程项目的思维和方式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定实施好综治工作措施,确保企业大局稳定、治安安定。

(二)齐抓共管,落实责任严考核

建立健全组织运行管理体系是确保社会治安全治理有序运行的必要措施。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层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门人员全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绝不允许把矛盾纠纷推给上级、推向社会。要坚持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纳入领导干部实绩档案,严格考核奖惩、严肃追究责任,激发各级干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驾驭复杂局面的责任和能力。

(三)加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成也民意,败也民意。事实一再证明,谁掌握主流民意,谁就能赢得发展主动,谁能引导民意,谁就更掌握稳定发言权。全面掌握、正确引导舆情民意,是维护企业稳定的重要方法。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壮大主流舆论,对企业热点问题该回应的要及时回应、该疏导的要有效疏导,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要重点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研判、引导,确保对网上炒作苗头第一时间发声,对网上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回应,对网上不实信息第一时间澄清,努力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环境。要把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与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教育引导结合起来,加强对关系职工群众切实利益问题和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把广大职工群众的智慧力量引导到促进企业发展上来。

(四)突出重点,稳妥处置敏感事件

对待解决处理问题,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主要矛盾解决了,其他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从近年来的情况看,对重点对象和敏感事件的处理,越来越成为维护企业政治稳定的重点和难点,这些重点、难点也正是化解矛盾的切入点。企业要充分发挥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的作用,尽可能采取思想教育、亲情感化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纠纷。要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置得好为目标,在源头治理、妥善处置上下功夫,防止矛盾积聚、激化。要把企业惠民政策落实好,加大从政策制度层面解决群体性利益诉求问题的力度,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合理诉求,要制定规划,逐步解决。要切实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防止“决策一出台,矛盾跟着来”。

(五)结合特点,构建立体治安防控体系

近年来,企业在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总结积累了很多现成的先进经验和有效模式,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应用发展好的做法、好的模式,以提高工作实效。当前,要围绕构建“巡防、联防、群防、技防”四位一体的立体治安防控体系为重点,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全员参与,重拳出击,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联络和沟通,及时互相通报情况,强化信息交流,共享信息资源,增强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整治油区秩序的加大合力。同时,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打好治安防控“组合拳”,营造和谐稳定的企业生产生活环境。在巡防上,要实现全天候职守,坚持24小时不间断不定时巡逻巡查,通过划定巡防区域、细化巡逻路线,明确守候责任、落实巡逻效绩奖惩办法,提高巡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联防上,要广布天罗地网,坚持做到“五联”,即稳定视线连接、治安信息联通、值班巡逻联点、人员警力联合、监控技术联网。在群防上,要坚持综合治理齐上阵,坚持充分依靠、发动职工群众的思想,有效提升对综合治理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在技防上,要大力推进技防建设,不断提升治安防控体系的科技含量,建立监控网络,实现红外线监控探头向各单位、重点部位、重要地段延伸,实现智能监控网络覆盖到基层、应用到一线。

治安防控论文篇10

大家上午好!非常荣幸有机会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这一专题做交流发言,经过查阅资料、深入学习,我梳理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3月7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中指出,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决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鱼逐水草而居,鸟择良木而栖。”如果其他各方面条件都具备,谁不愿意到绿水青山的地方来投资、来发展、来工作、来生活、来旅游?从这一意义上说,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会议讲话中再次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山”理论,是新时期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要义,科学论述了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逻辑关系,给从事林草工作的我们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和十足的信心。

(二)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5年12月2日在考察津巴布韦野生动物救助基地时的讲话中强调,中国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象牙等动物产品非法贸易,取得显著成效。中国加强宣传教育,民间团体等也积极参与此项工作,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群众基础不断扩大。同时,中国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国际义务,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国际合作。

原国家林业局报送的《关于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结果的报告》上,习近平总书记在批示中指出,大熊猫保护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科技攻关和人才培养,促进野生种群复壮,提升大熊猫保护管理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表明,野生动物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关于人兽共患病防控重要论述

2013年4月19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疫情发生地区要把救治患者作为第一任务,努力减少死亡病例,同时做好流行病学观察、研究,严格控制传染源。要加大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措施的普及落实,增强人民群众自觉防护意识,加快疫苗研发,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提高全社会科学防治水平。要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加强舆论引导,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国家林草局是国务院防控H7N9禽流感疫情机制成员单位,在国务院联合督导检查、野鸟H7N9禽流感溯源排查等工作中,也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等重大决策部署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决策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5年5月29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对公共安全,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意义,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的道理,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中来认识,放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中来思考,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来把握,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

(二)“防控非洲猪瘟”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2018年8月初,非洲猪瘟疫情首次在我国确诊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胡春华副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专题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履职尽责,抓好落实,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是国务院应对非洲猪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承担着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任务。

二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0号)明确要求“林业和草原部门要强化野外巡护,对野猪疑似病例要按规定采样送检”。并在任务分工中明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做好野外巡护,加强对野猪的巡查,发现野猪疑似病例,要按规定采样送检,会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组织开展野猪非洲猪瘟的监测工作。”

治安防控论文篇11

1.新时期军工科研所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

1.1保密措施及制度存在漏洞

据外媒和安全官员称,中国作为一个以控制信息出名的国家,竟然有超过70%的国家机密案涉及网上泄密行为。曾经震惊中外的中电集团三十所重大间谍案事件、中国军工所潜艇资料泄密事件等,让人们不得不反思机关的信息安全问题,以及机关保密制度的管理问题。从主流媒体对一些贩卖国家机密的间谍人员的访问中,我们可以得知很多重要的机密信息并没有得到严格的保护,人员可以随时对机要文件进行备份后,再储存在移动设备中携带出来,存在较大风险的保密制度使得人员泄密成了易如反掌的事,保密措施及制度存在的漏洞是军工科研所治安管理中值得重视的主要问题。

1.2安防设施跟不上时代步伐

信息技术的来临既为军工科研所的安防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但同样也助长了窃密、盗窃等行为向着更高端、更隐蔽的方向发展。军工科研所在安防设施上主要存在如下几种问题:第一,科技发展之快,使得军工科研所安防设备更新换代的速度难以匹配军工科研所科研设备日新月异的速度,致使军工科研所安防水平难以满足科研所的治安管理要求。第二,军工产品的运输保卫工作仍然主要以人防为主,缺乏相应的技防手段,给军工产品的运输保卫工作造成风险。第三,相应安防制度没有与时俱进,制定的应急措施难以全面规避安防风险。

1.3保卫员治安理念亟待提升

不管是对军工企业情报的窃密,还是对军工产品的盗窃,亦或是对军工产品的恶意破坏或者,其在技术手段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提升。而军工企业的保卫人员在对防恐、防盗、防破坏等方面还缺乏主动意识,对工作的理解仅停留在执行层面,而面对突如其来的、盗窃、破坏等事件,一方面前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设置不健全,导致保卫人员在面对这种情况时,难以灵活及时地应对;另一方面保卫人员思想理念较为局限,对治安工作的理解层次不深,对忧患问题的紧迫感不足,导致缺乏对治安问题进行未雨绸缪的规划。

2.新时期治理军工科研所治安管理问题的措施

2.1完善军工科研保密制度

对军工科研所的保密问题,要严格从制度入手,以滴水不漏的流程将信息严格控制在单位内部。首先,规范所有人员进入区的着装和进入区域的要求,严格以相关科学设备检查每一位进出区域的人员,对无关人员坚决防止进入和调离区域。其次,定期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病毒、木马查杀等,定期更换相应的联网设备等,确保信息不从网络渠道泄露。最后,严格所有泄密人T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各种泄密行为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等,并定期对花样百出的泄密行为进行宣传,确保每位职员都能够准确识别各种隐蔽性间谍行为。

2.2提高治安保卫设备水平

军工科研所治安保卫部门应根据国际国内军工治安保卫形势,积极引进最前沿的与军工科研设备相匹配的安防设施,对出现老化和故障的安防设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维修和替换。从监控视频、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自动防火系统等各个监控系统出发,建立统一联动的智能管理系统,并将军工科研所的各个研究中心、产品中心等按重要性进行安防等级划分,不同等级配备不同的安防设备和安防人员。同时,对军工产品的运输这个“最后一公里”安防进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方式,对运输过程除了进行全方位监控外,还需要对运输途中的各个风险做好应急预案,全方位保障军工科研和产品的安全。

2.3更新治安保卫防控格局

全方位建立军工科研所治安保卫网格化,打造一张密不透风的防控网。一是,通过培训教育提高保卫人员的素质和安防理念;二是,军民合作,以军工科研所为中心,建立军民联动机制和畅通的联系渠道,让群众积极参与军工保卫工作,鼓励群众对发现的异样情况进行举报;三是,军警合作,积极依靠武警力量、公安力量,将先进的安防措施和理念引入科研所,并与其形成联动机制;四是,对科研所进行拉网式安防,对大门、各个要害部门的重要要道、重要出口、重要区域等进行24小时拉网式巡逻。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要全方位地保障军工科研所的安全问题,需要从设施设备、思想理念、保卫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和防控格局等多方面入手,以拉网式防控来为军工科研所织密一张密不透风的安全网,让军工科研所的技术、信息、产品等都处于绝对安全的范围内。

参考文献:

[1]赵立刚,浅析军工企业治安工作的创新性建设[J].法制与社会.2015(3):194.

治安防控论文篇1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社区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基本场所,社会的矛盾和犯罪率也随之向社区蔓延,社区犯罪已成为影响居民生活稳定的重大因素。怎样防控社区犯罪,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治安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 本文试图探讨在我国多元化社会正在形成、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重的社会大背景下,建立以社区支持为基础的违法犯罪防控系统。

一、我国社区犯罪防控系统的现状及其形成原因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处在走向成熟的历史转型时期,随着整个社会的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城市管理体系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旧的犯罪防控体系也已经不适应城市社区犯罪防控系统的需要:社区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社区警务建设不适应社会的发展。这已经成为社区犯罪率提高的一大因素,不但影响了社区的和谐和稳定,也给社区建设提出了迫在眉睫的新课题——建立健全社区犯罪防控体系。

(一)社区法制建设严重滞后

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来看,和谐社区是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之一,而社区法制化建设的理论和实务的研究还滞后于社区建设的发展,落后于法治社会的发展, 这主要表现在:

立法滞后。 目前,对社区概念的认识不一,共有76种说法。正因为社区本身概念的不明确,各省市、各地区对于社区的界定也不尽相同;当前社区管理和建设所依据的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以至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社会基础(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关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职能却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对于构建有效地社区犯罪防控系统,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社区的各种关系难以理顺,影响了社区法制建设和社区犯罪防控体系的有效性。居民委员会与居委会党支部、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城市社区管理和建设中的老大难问题,也是制约社区法制建设和社区犯罪防范体系建设的瓶颈。在一些新的小区,这四者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一般认为,居民委员会是上级指派的,代表官方立场;居委会党支部与居民委员会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业主委员会却是民间组织,代表业主利益;物业公司是一个企业,业主是它的客户。可见,它们之间相互牵制又相互独立,但其职能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所以职责具有不确定性,只有通过立法规范他们的行为,进而促进社区法制建设,推动社区犯罪防范建设。

(二)社区警务建设不适应社会的发展

社区警务兴起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发源于英美等发达国家。此后,为许多国家所接受。现在已成为主流的警务思想和警务改革的基本模式。社区警务思想是对单纯强调警务工作职业化、警务装备现代化、控制犯罪被动反应式的近现代警务观念和做法的反思,以及对强调以预防为主的古老警务传统的继承与发展。现代社区警务思想认为社区警务是在政府倡导和警方积极参与及指导下,充分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以调查、发现和解决社区治安问题为导向,以预防和减少社区犯罪为根本目标,不断增强公众安全感,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的社区综合治理模式。它不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还要求警方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封闭式、机关化的传统警务管理运行机制、领导指挥方式、工作方式方法和习惯,从而逐步探索形成一整套以社区警务哲学为指导,适应推行社区警务战略的开发式、社会化的新的警务管理运行机制。

然而,我们必须看到,社区警务工作在我国处于初创阶段,社区民警的配置、社区警务室的建设、社区警务工作的全面开展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差距仍然很大,尤其是对社区警务的理解上还存在着偏差,对社区警务的财政投入明显不足,社会参预也不够,群众参与维护治安的积极性并未全面调动起来。社区警察多沿袭过去管片民警的工作方法,对本身角色还不太适应。总之,社区警务的优势尚未发挥出来。对此,人们无不期待在预防上多下功夫,发挥出社区警务的优势。

二、建立健全我国社区犯罪防控体系的重要性

建立健全社区犯罪防控体系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决定因素之一。由于社区的社会化功能,社区的组织机构、各种社会团体、社区人群、家庭、学校等正式或者非正式组织,是社会化的重要基础,所以社区的稳定、和谐和安宁直接决定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构建和谐社会成为社会发展主题的今天,和谐社区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构成部分,和谐社区建设已成为是基层执政能力的新目标。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切入点就是社区公共安全,社区公共安全既是社区居民的需求,也是全社会的需求,而保证社区公共安全的核心就是构建社区犯罪防控体系。快速发展的城市化和大、中、小城市居民居住的社区化,以及犯罪手段和技术的先进性,决定了当前建立健全社区犯罪防控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特别是加强人防和技防、利用高科技技术防控社区犯罪成为该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

三、如何建立健全社区犯罪防控体系

建立健全社区犯罪防控体系是一个系统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由于社区是一个社会生活共同体,其社会性和控制功能以及地域性、规模性决定了不同地区的不同社区构建犯罪防控体系的区别性,但从整个体系出发进行思考,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概括

(一)加强社区法制建设,促进社区犯罪防控体系的建立

加强社区法制建设不但可以维护社区治安,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救意识,还有助于建设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社区文化,促进社区良好氛围的形成,对防范、控制和打击社区犯罪具有积极的意义。

加强社区法制建设,要在加快有关社区立法和明确界定社区内各个管理部门的职能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做好以下3方面的工作:

1、明确社区治安的目标,并加以实现

对社区进行明确的目标规划并指导社区制定实现目标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对构建社区犯罪防控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基层政府,还是社区治安管理者,都应当利用多种手段宣传社区建设及社区警务的基本知识,培养和提高社区居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对社区警务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指导和帮助社区建立社区自治组织,整合社区的资源和力量,积极维护社区治安,防范、打击社区犯罪,从而减少社区治安问题,避免或尽量避免案件的发生,降低社区犯罪率。

2、开展各种“社区共建”活动,着力发展各类“志愿者”,建立各种形式的社工队。社区治安管理者要主动与社区居民联系,为防止社区内未成年人犯罪、赌博等犯罪事件与案件的发生,共同发展各类有利于青少年成长和社区和谐的社会活动,如:开展社区普法教育,组织社区居民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和帮助社区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依法制定和实施本社区发展规划或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年度工作计划等;开展“法律走进社区生活(或学校课堂)”活动,为青少年和广大居民提供学习法律、参与社区治安的机会等;制定和实施《社区资源共享公约》或《社区资源共享承诺书》,优化整合社区建设项目和资源,循序渐进地办好与居民利益和生活质量息息相关的社区服务、资信、科技、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事务与公益事业; 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和宗族观念,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另外,社区还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建设志愿者活动,发动居民以适当形式在节假日、周末参与社区建设;等等。这样既可以为社区治安建设融入新力量和新思维,又可以为居民提供参与和了解社区治安的窗口,为居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开设社区法制教育业余课堂,帮助居民解决内部摩擦,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在青少年犯罪日益猖獗、社区犯罪成为社会犯罪重点的今天,社区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开设法制教育学校,聘请学校教师、社会公益人士等,针对家长如何教育子女、社区居民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邻里之间如何相处等,指导家长建立科学的子女教育观,引导居民形成宽松、和谐的邻里关系,并对具体的家庭个案进行指导,帮助他们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提高他们维护社区稳定的法律意识。

不断加快犯罪防控社区化的进程,加强社区公众治安意识的培育和提高,并通过社区治安成果的积累逐步推动犯罪防控社区化的进程,才能确保社区治安文化的丰富和健全。在社区公共生活中,一方面要真正实现立法、司法与用法相统一,另一方面也要有效地引导社区公众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并敢于、乐于、善于运用法律解决涉及权利、义务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的长期的公共选择,可使社区公众真正理解、认同和接受社区治安文化(实质是法治文化),并把它们内化为自己的观念、价值准则和态度,外化为社区治安行为。

(二)加强社区警务建设,实现警务工作的战略性转移

在社区犯罪防控体系中,警察根植于社区又超越于社区,拥有国家强制力和行政组织资源。其基本责任是管理社区治安事务,所以加强社区警务建设是建立健全社区犯罪防控体系的关键因素之一。

社区警务是在政府倡导和警方积极参与及指导之下,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的功能,以调查、发现和解决社区治安问题为导向,以预防减少社区犯罪为目标,不断增强公众安全感,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的治安战略思想及战术方法。社区警务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到社区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基层平台和可操作的基本单位,是社会治安资源和力量整合的基础工程,也是社区犯罪防控体系的重要支撑。 2002年3月,公安部在全国派出所工作会议上提出,全国公安机关应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力争到2004年全国大中城市全面实施社区警务。现今随着“十一五”规划和全国城市化建设的进程,社区警务和社区犯罪防范体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实现警务工作的战略性转移。这就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各级政府及主管领导应对社区警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把社区警务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改革措施来抓。要在财政上保证社区警务资金的安排,在行政管理方式方法上作出相应调整,在人力投入上予以最大的支持,以保证各市各区有合理的警力。同时,要对公安机关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保证警务改革向正确的方向发展,避免失误。

其次,要做好社区警务规划,合理配置社区警力。在当前社区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政府部门要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地做好警务人员的合理配置,注重警务工作的科技投入和信息化的建设。通过使用高新技术,改变社区犯罪防控要素的组合形式,提高社区犯罪防控的效率及社区治安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以提高社区公众对本社区内违法犯罪的免疫力和对本社区所遭受的“外侵”性违法犯罪的抵御力(预防、发现、警示、对抗、处置等能力),使社区形成犯罪防控的技术网络。

再次,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收集国内外社区警务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并结合不同社区的情况推广使用。在此过程中要注意总结自身经验,加强内部交流和培训,以保证社区警务人员知识够用,素质过硬。

(三)建立健全社区犯罪警民联防体系,共同建设和谐社区

建立健全社区犯罪防控体系当前最为紧迫的工作是建成警民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此,我们要尽快形成五个体系,构建四个网络,完善三个机制,强化两项管理,使社区警务能够在治安防控体系中真正发挥作用。所谓“五个体系”是真正形成并科学运行 “治安行政管理部门创新体系--公安高等学校治安创新体系--社会科研机构公共安全创新体系--社区治安创新体系”一体化的社会治安创新体系。“四个网络”是指社区治安防控网络、社会面治安控制网络、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络、临界地区的治安防控网络。 “三个机制”是指信息共享机制、高效、权威的指挥调度机制、以及指挥中心为龙头的快速反应机制。“两项管理”是指对实有人口的管理和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我们应该认识到,以上工作与社区警务工作和社区犯罪防控体系建设密切相关,是维护社区治安、防控社区犯罪的关键。因此,要做到以下基础工作:

1、依托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犯罪防控体系工作。街道办事处具有辖区管理的法定资格,具有政府派出机关的权威性,并且具有最为接近社区组织机构的特点,所以它可以起到协调、管理等基层政府的作用,可以调动区内不同级别、不同规模、不同隶属关系的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力量参与社区犯罪防控体系建设。

2、根据社区科技防范不足的特点,鼓励社区及社区成员配备技防设施,构建技术防范网络,充分借助科学技术来防范违法犯罪。

3、对一些特别问题应当组织力量进行重点研究,比如;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与社区警务的关系,出租屋治安问题的业主责任,复杂治安场所的控制等。

4、加强警民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建立新型的警民公共关系,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比如:社区民警根据收集掌握的信息,加强安全防范;加强对实有人口的管理和社区治安管理;强化社区民警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与社区公众建立亲密伙伴关系和警民鱼水关系,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等。

综上所述,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更加深入的“十一五”时期,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趋势下,城市社区法制建设和建立健全社区犯罪防控系统将是今后我国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而又艰巨的长期任务。只有加强社区法治建设,才能实现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目的的规范社区管理,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促进社区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从而面对新形势形成新的犯罪防控思路,构建出适合我国社会发展需要的社区犯罪防控系统,推动和谐社区和和谐社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均平,《我国社区犯罪防控模式的反思及重构》,《法商研究》200205

2、廖斌,《社区法治建设浅谈》,《学习论坛》200509第21卷 第9期

3、多吉才让.《城市社区建设读本》.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1.125.

4、冯晓英,《北京城市社区管理的创新:经验,问题,对策》.新华文摘,2001,(3).

5、黄加伦,《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犯罪防控体系建设》2004-6-1 8:17:31 四川新闻网-绵阳日报讯

6、何显兵,《建立社区犯罪防控系统的新构想》

7、陆正明,《试论社区犯罪控制 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街道办平安创建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8、廖斌,《社区建设与犯罪防控》: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3-11-01

9、何显兵,《论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区防控系统》

10、徐勇、陈伟东等:《中国城市社区自治》,第10页,武汉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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