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7 16:51:16

医学伦理论文

医学伦理论文篇1

DanielCallahan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把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相比,认为“医学伦理学是古老的学科,代表很窄的范围,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虽然在现今这仍很重要,但已不足以囊括所有的问题”。“生命伦理学则是指生命科学中更广阔的道德领域,包括医学、生物学、环境中的重要方面、人口和社会科学等。医学伦理学作为一个部分包括在生命伦理学当中,与其他题目和问题共同构成生命伦理学。”

《国际伦理学百科全书》也把医学伦理学的学科范围归为生命伦理学。

从我国对医学伦理学发展阶段的划分,可看出与以上不同的看法:医学伦理学经历了古代医德学,近现代医学伦理学(传统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也有学者认为,当今的医学伦理学已开始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人口和健康伦理学阶段。可见,我国主要是把生命伦理学作为医学伦理学的一个阶段涵盖进去的。J.StuartHorner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对此的界定也是如此: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经常混淆,但后者是前者的一个方面,只不过后者这30年一直占主导地位。

医学伦理学的定义

英国的Thomas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一书,并首次提出“医学伦理学”这一名词。他没从正面给医学伦理学下定义,但从有关的材料可以分析出他对医学伦理学概念的理解。他认为:“职业伦理学是‘人性的知识’与‘广泛的道德责任’之间的综合”,“医学伦理学的一般体系是使无论是官方正式的行为还是医学领域之间相互的交往都受文雅和正直原则所指导”。这种观点在19世纪被广泛接受。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药理学教授ChaunceyLeake对上述观点提出质疑。他认为:“Percival对‘医学伦理学’这个名词使用不当……,它仅指来自于职业中的、用来管理职业中各成员彼此交往的成规、礼节。……但真正的伦理学与成规、礼节不同,而应从哲学的角度理解。他认为:“真正的医学伦理学是基于伦理学理论并用之来处理医患之间、医生与社会之间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医学伦理学权威K.D.Clouser对医学伦理学的理解与Leake的观点并无本质区别,他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一版中提出:医学道德与一般的日常道德没有区别,含有与一般道德相同的规则。我国对医学伦理学的定义多采用:“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来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中人们相互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一门科学,它既是伦理学的分支(应用规范伦理学),又是医学的组成部分。”

以往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有过分强调医学伦理学是应用规范伦理学的一个分支的倾向,对医学伦理学容易有这样的误解:即把医学伦理学只理解为应用规范伦理学,以为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即可解决具体问题。不仅事实并非如此,而且其中也忽视了医学本身对医学伦理学的作用。一方面,医学的本质和目的是为了维护病人的健康,治疗疾病,由此可见医学本身含有一种固有的伦理学——为病人谋利益。而且许多伦理问题的产生是医学科技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伦理道德对医学伦理学的作用也同样明显,如陈实功《外科正宗》中有“先知儒理,然后方知医理”之说,二者的结合便是中国古代的儒医;欧洲中世纪的医德观是基督教式的医德观;从英美医学伦理学中自主原则领先的医患关系模式到南部欧洲的仍以相互信赖式的医患关系为主导模式更能看出伦理道德因素对医学伦理学所起的作用。简要说来,医学科技与伦理道德二因素相互作用是医学伦理学发展的主要线索。

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医德(医生的职业道德)是医学伦理学最主要的研究对象,有说法认为医德学是医学伦理学的同义语,是一门学科。邱仁宗同志认为医学伦理学与医德学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个名称问题,它们之间有两点不同:医学伦理学在内容上要比医德学广,医德学一般都是义务论的,不引用任何价值论,并不加以证明。我们所称的古代医德学,其实还不是一个系统的应用伦理学学科,因为它只研究医生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只研究医患关系。医学伦理学则是一个系统的学科,表现为研究对象从医患关系这一核心扩展到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社会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杜治政同志认为,当代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主要由六个方面构成:医学道德的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临床医学中的伦理问题、生命技术及其他高新技术应用中的伦理问题、卫生政策的伦理学、健康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的基础理论研究。这是典型的把生命伦理学看成医学伦理学的一个发展阶段的说法。

其实,不管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之间是谁包括谁,就象《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所强调的,医学伦理学这一名词,它不是一个静止的术语,“它的含义和原则已经随着医学被管理成一个职业,到医疗照护被提供和资助,到医学之外的社会整体中的文化因素的改变,而改变”

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

希波克拉底学派可能是最早对医疗职业和医生的行为提出规范的,但其思想能流传这么久远,主要是因为基督教的思想与之在某些方面一致,特别是不能堕胎和为患者保密的思想,而这两者在古希腊并不是医学界的主流思想。当时许多论述都强调疾病的预后,希波克拉底时期的预后可起到安全保险作用,使医生知道他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从而保护医生避免因治疗失败或拒绝治疗而受到指责。传统的基督教强调诚信对于战胜疾病的重要作用,认为医生应不顾自己的危险来抢救病人,要求医生持一种慈善的观念和对穷人的责任的价值观,事实上早期的基督徒也是这样做的。没有什么能比医院这种新兴机构更能显示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了,它们服务于病人、老人、穷人和流浪者,虽然多负责食宿,很少的医疗,但与其它相比已是很好的了。基督教对医学甚至所有科学的控制,很少能见到教会允许之外的书籍,仅见的是为数不多的希波克拉底和盖伦的著作。中世纪时期的黑死病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医生们没有好的救治办法,很多医生逃离瘟疫,但许多教士却依然留在城市,为死去的人做祈祷,使那些笃信上帝的人临死前得到精神上的安慰,也使死者的家属感到欣慰。

在文艺复兴时期,尤其是科学革命给机械科学、物理学和化学带来了巨大成功之后,医学也迈出了更坚定的步伐。哈维的心血运动论最终取代了盖伦的关于血液运动的学说,以后在以机械论为主导的哲学思想的指导下,以解剖学和生理学为主的实验医学在18世纪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世纪的病理学有了长足的进步,在麻醉和防腐两项技术出现之前,外科的全面进步是不可能的,19世纪后期,外科有了真正的进步。近代的实验医学家头脑中有尊重科学的道德理念,认为医学的最高尚的任务莫过于延长人的寿命。由于一系列新的科学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的出现,从而为医生关心、同情病人,为治疗疾病、解除病人的痛苦提供了科学的现实的保障,这都是最基本的医学人道主义的体现。18世纪的早期,英国对医生的伦理学规范已很少提到希波克拉底,而是强调礼节,包括服饰和行为举止,即英国的绅士和淑女风度。近代英国对医学伦理学贡献较大的主要有4个人:JohnGregory1772年出版了《关于医生责任和资格的讲义》;ThomasGisborne认为医生不应减弱基督教的慈善色彩,同时认为必须建立一个竞争型的职业,因为他坚信对财富的渴望是至关重要的;ThomasBeddoes强调应用法律手段把庸医赶走;Thomas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主要是为了防止和解决医院内部纠纷。其中的宗教色彩已大大减弱,即医德开始了科学化和世俗化的进程。ThomasPercival最大的贡献是为美国医学会1847年首次的伦理学法典提供了样本。

20世纪初,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医院开支的攀升,尤其是二战后,医院被视为医学诊治的精华之地。在X线之后,影像诊断随着1972年计算机断层摄影和核磁共振等技术的问世而大踏步前进,大量资金花费在了医疗设备上。大约在1960年,第一批免疫抑制剂问世,使得器官移植进入了新时代,当然也带来了道德和法律的困惑,如何时取器官,移植给谁等问题。20世纪随着医学科研的增加使医疗服务取得明显进步,同时也引起更多的伦理学问题,1946年的纽伦堡法典和世界医学会1964年对此修改而成的赫尔辛基宣言(2000年是最新版本)是医学科研中涉及人体实验的重要文献。

20世纪中叶以前,传统的医学伦理学主要局限于临床的医疗实践中,为培养医生提供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二战后,延长寿命已不是难事,在医学伦理学的持续发展中加入了新的内容,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JosephFletcher和PaulRamsey等非医生(这两人均是神学家)所写的一些文章使人们开始审视医学和医学科技在社会的道德层次上产生的影响:首先是以往被封闭在医学之外的哲学家、神学家、律师、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对医学职业提出了他们特殊的看法;其次,随之而来的是这些看法对医学的发展有益,医疗职业中的人对这些外部的看法开始予以接受;第三,医学伦理学扩展其范围,应用到更广的社会伦理学问题领域,如一个社会中卫生服务设施分配的公正性等。因此,在60年代后,医学伦理学本身已经开始从原来全部关心指导临床医生行为的准则和法典中转向社会中的健康和疾病的伦理学方面,70年代后美国开始了对病人自主性的重视,这是当今的医学伦理学中的重要转变。

医学伦理学的本质是为了病人的利益,但具体什么才符合病人的利益,这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人们观念的变化而变化。表现在医学模式上,就是从以往普遍持有的“治病”到现在的“治生病的人”,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延长寿命就是对病人最大的善,而二战之后,延长寿命并不是唯一追求的目标,生命质量是人们所重视的主要内容,表现为病人的意愿是否得到尊重。

生命伦理学(bioethics)

《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对此词条的解释的第一句话就是:“圣经中有一句话说太阳底下没有新事物。但自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从生命伦理学的兴起看出,那么这句话并不正确。”由于新科技的问世和文化及观念的改变,人们重新对生与死、对疼痛的忍受、对自己生命的权利、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等进行思考,于是产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生命伦理学。它代表一种全新的观念的转变,它不仅是指开创一个新领域(伦理学和生命科学的交叉),而且代表一种学术思想、政治因素对医学生物和环境的影响等。狭义地说,生命伦理学仅指在面向科学技术的巨大变化时产生的新领域,广义地说,它已经延伸到法律、政策、文化、历史学科,大众媒体,哲学,宗教,文学等社会科学学科。本辞条所说的生命伦理学是指广义的,即它的研究范围已从临终病人床边的医务人员个体所面对的道德上的困惑,延伸到全社会公民和立法者在努力制定平等的健康或环境政策时所面对的公众的和全社会的选择。

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

生命伦理学一词最早由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生物学家和癌症研究者VanRensselaerPotter在1970年提出。然而,很快就被在华盛顿工作的荷兰胚胎生理学家和产科学家AndreHellegers和其他与他共同工作并在1971年在乔治城大学成立肯尼迪人类生殖和生命伦理学研究所的同事用来指称不同的含义。VanRensselaerPotter用此指称“一门把生物学知识和人类价值体系知识结合起来的新学科”,它是科学和人文学科中间建起的一道桥梁,帮助人类生存,维持并促进世界文明。AndreHellegers和他的同事则狭义地把此应用到医学和生物医学研究中的伦理学领域。WarrenReich在1971年准备编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时,开始时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称,可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西方多数认为医学伦理学是一种传统上的提法,范围很窄,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它已不足以囊括现今所有的问题。因此从范围上看,生命伦理学指称生命科学中的广袤的道德问题领域,如医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人口和社会科学等,把传统的医学伦理学包括在生命伦理学中。

在某种程度上,RaananGillon的生命伦理学辞条更加全面。RaananGillon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写到:从字意上看,生命伦理学是研究产生于生物学实践领域(包括医学、护理、包括兽医在内的其它卫生保健职业)中伦理学问题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很广,除了生物科学研究中的伦理学,还包括环境伦理学(包括环境污染和人与动物和自然界中其它部分之间的关系),性、生殖、遗传和人口中的伦理问题和各种社会政治道德问题,如失业、贫穷、歧视、犯罪、战争和迫害对人群健康的负面效应。涉及到此学科中的人员也很广,除了医生、护士、生命科学家、患者、受试者外,在学术领域还涉及到哲学、道德神学、法学(这是生命伦理学中的三大学科)、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和历史学。

DanielWikler在第三次国际生命伦理学会议上的主题报告——生命伦理学家和社会责任中提出:生命伦理学的主题一直在变化,生命伦理学已经历了三个阶段,第四个阶段正在诞生的过程中。第一阶段以某些专业行为准则的形成为标志,如不允许做医学广告,禁止诋毁同行等,此阶段应称为医学伦理学阶段;第二阶段就是琼森(AlbertR.Jonsen)在他的《生命伦理学的诞生》中和他的历史学家同行所说的生命伦理学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医生的处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众开始对古老的医学职业中的家长主义、讲真话等提出挑战,此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是病人权利的学术同盟。生命伦理学家需要新的哲学理论和方法,这些新的哲学理论和方法不是个人行动的道德,也不是用传统的伦理原则去定义医生的职业,而是用社会和政治哲学,尤其是分配社会的公正。第三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已研究了卫生保健政策和卫生经济的许多细节,许多国家政府中的卫生官员都曾向生命伦理学家进行咨询。第四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可称为人口保健的生命伦理学,它不仅象第二阶段一样包括专业行动准则、医疗工作者和公众,也象第三阶段超越了传统的医患关系范围,横跨生物和社会科学、人类和管理科学,而且还有自身的特点:高技术医学的出现和应用不是中心问题,而只是其中之一,不再注意医生的两难推理和谁能得到稀有卫生资源等难题,而将注意力集中在多种影响卫生保健的因素上。从美国社会不断增长的不平等,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许多病人都存在的病人疾苦之间的共同点看,有许多信号告诉我们,就较大多数人口而言,卫生保健状况在变坏而不是在提高,我们应把目标放在更大多数人的公共保健系统上,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们要获取那些不熟悉的领域的知识,如公众保健、国际保健、花费—效用分析、保健量制以及将要出现的许多新领域的新知识。

生命伦理学产生的历史背景

生命伦理学最先产生在美国,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生命伦理学在广义上,是从1900年开始的。20世纪医学的发展可从对医疗服务投入的钱的数量、享受到服务的人的数量、医务人员和专家的数量、医疗服务系统的复杂性和科学技术的含量程度等方面看出。伦理学问题的产生,可从三条主要的线索看出:医院角色的变化、科学技术的主导性和医学专家化的发展。

早在19世纪晚期,美国的医院在数量上以很快的速度在增加,最终成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源泉,随着医疗器械和技术在诊断和治疗中的不断增加的介入,在医院中集中提供医疗服务变得比较有效并经济,并能满足人们的需要。1946年的Hill-Burton法案,为地方性的医院提供联邦支持,新的普遍性的医疗保险倾向于给医院性的医疗服务而非私人诊所或家庭式服务提供补偿,这为美国的医院的革命打下基础。

1900年左右,科学的医学已成为医疗实践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国医学会改革医学教育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政府不断支持医学科学,尤其是在二战期间和之后,把科研引进医学教育和对病人的照护之中。20世纪50年代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开始成立并支持临床科研,于是涉及到受试者的实验,受试者可能是病人和健康的志愿者,且数量在不断增加。

由于医学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增加,使很多的医生走进越来越窄的领域,只能使自己局限于某一专业。随着1917年眼科学会的成立,越来越多的专科学会成立。20世纪上半叶,医生的社会和经济地位明显得到提高,渐渐从中等升至上等,这些非常明显地使他们与很多病人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不同。

总的来说,这三方面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浮现。医院中医疗服务的专业化促进了医疗照护的非人性化和组织性,同时疾病的社会、行为、环境和人性化方面被忽视,而过于强调疾病的生物和生理方面,因此病人抱怨医生已失去的病人从整体方面照护的能力,从以前熟悉的密切的关系转变成“床边的陌生人”。

对生命伦理学的产生容易有这样的一个误解,即生命伦理学多被简单地理解为只是因为生物医学高科技的出现才产生的,这是其中的主要因素,但事实上,生命伦理学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除了以上医学方面的因素,把公众卷入医疗的伦理学问题中的文化和社会运动也起到史无前例的作用。复杂的医学技术和其人道的使用之间,增长的城市化和随之而来的人口分布的不均匀增加了享受医疗服务的障碍;较高的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使(病)人的思维更加复杂,自我保护的意识明显提高;五、六十年代政府对生物医学科研的加大投入引起受试者保护问题;人们购买医疗保险的能力在30年代因以雇佣为基础机制的引入而戏剧性地得到提高,现由于太注重技术化,美国的医疗服务成本急剧上升,民众购买保险的能力减弱,大部分的美国人仍不能得到足够的医疗照护。另外,60年代末的消费者权益运动(起始于60年代对低劣食物的抗议)开始影响医疗服务制度,70年代的病人权利运动是更大的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妇女运动也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入到对女病人的关心,也影响人们对生育控制和人工流产问题以及家庭和人口政策问题的看法。同时期的和平运动和日益增长的生态运动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到由于战争、环境和污染问题而引发的国际健康问题。因为核武器对人类的健康的威胁,医生的社会责任在1971年被提出。这些思考对医学在维护世界人口的整体健康和完好方面的角色发出挑战。以上这些社会和文化方面的趋向和生物医学科学的发展一起共同构成了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的生命伦理学运动,而且这些也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社会和政治危机。总之,今天我们所了解的生命伦理学根植于公众对个人权利、社会公正和环境质量问题的关心,这些标志着美国在那个时代的文化特征。

从具体事件看,20世纪60年代以后,人们广泛使用肾透析、器官移植,但在透析对象的选择上遇到难题;1967年的心脏移植的成功引起死亡标准的讨论以及哈佛提出了脑死亡标准;流产在医学上很安全,避孕药丸、产前诊断、ICU的广泛使用、人工呼吸机等均已普遍出现,但昆兰案件的撤掉呼吸机和安乐死问题引起普遍关注;人们从传统上死在家里到现在的死在医院里,观念上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二战后生物医学研究取得成果后的应用,美国的几起未得到病人的知情同意所做的人体实验引起道德上的谴责;RachelCarson的《寂静的春天》的出版,掀起了保护环境的浪潮;美国的民利运动、个人主义、女权运动也在兴起……但人们在与之平行的文化进程方面又远未跟上这些变化,这是生命伦理学为何能引起公众如此关注的一个主要原因和历史背景。

毫无疑问,美国在生命伦理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最重要的标志是1969年成立的后在1971年更名为海斯汀报告和1971年成立的肯尼迪研究所。但不能否认,欧洲也做了大量工作。1963年英国成立了医学伦理学学会和医学伦理学研究所(注:英国多数称医学伦理学而非生命伦理学),后者在197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杂志(JournalofMedicalEthics),198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简报(BulletinofMedicalEthics)。哲学的批评式医学伦理学在德国、前苏联和南欧发展起来。医学伦理学在天主教传统的国家本身就是天主教道德神学的一部分,后渐渐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转变原来的行医与科学无关的观念。亚洲和非洲的生命伦理学发展较慢,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渐渐发展起来。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发展起来。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关系到人类生命健康,每个国家的政府必然会通过政策法规等的制定等来对生命伦理学领域的问题进行宏观控制。这不是某一个国家的问题,也不是西方特有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但同时,某个发达国家发生了某类生命伦理学问题,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也一定会出现同样的问题。

生命伦理学的理论问题

作为一门学科,生命伦理学中有三个普遍性的核心问题:我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过道德的生活并做出道德上好的决定?当我的行为可能影响其他人的状态和健康时,我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我应为社会的公共利益做什么?第一个问题与美德论有关,强调人的品行和一个有修养的人应具备的价值观和目标;第二个问题承认一个人的行为会对他人产生影响,并努力理解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应为他人做什么,我们应从他人那期望得到什么;第三个问题把我们的社会关系更深入一步,看到人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生命伦理学基本的伦理学前提是:尊重自主性;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功利主义;社会公正;四原则;案例分析;美德伦理学;描述伦理学;女性主义伦理学和地域文化生命伦理学。

生命伦理学研究的问题:卫生服务人员与被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生与死的问题;病人的利益和其他人利益;分配公正问题;概念问题(即各术语的含义);医学科学实践中的伦理学问题-纽伦堡的促进;生命伦理学,科学技术和社会;环境伦理学。面对这些问题,有两个重要的任务需要澄清:一个是事实和价值观之间应划分出一条清晰的线,分清什么是医学问题,什么是价值观(伦理学)问题(一个医生好的医学决定不等于是好的伦理学决定);另一个任务是发展解决伦理学问题的方法论。

生命伦理学已出现多样性的特征,随着生命伦理学问题的日渐增加,需要更多的方法论来指导。现在,至少有四个领域已明显地出现了,它们分别是理论生命伦理学、临床伦理学、管理和政策生命伦理学、文化生命伦理学。但在实践中它们经常交叉,不能清楚地分割开。

生命伦理学的职能

医学伦理论文篇2

进入20世纪以后,“技术至善”论占主流。该理论认为,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人类可以消除一切病痛,人的器官可以效仿机器的零件,只要损坏或功能减退就可以随意更换。这一理论也对医生产生了消极影响,他们将更多的时间花费在实验室,以不断更新医疗诊断技术,而聆听病人倾诉的时间急剧减少,只关注病人的躯体忽视其情感。与日俱增的医疗事故迫使人们重新思考生物医学模式带来的负面影响,意识到现代医生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在科技知识和人文素养之间保持合理的张力和平衡。正如诺贝尔奖得主、物理学家普朗克所说:“科学是内在的整体,它被分解为单独的整体不是取决于事物的本质,而是取决于人类认识事物的局限性。实际上存在着从物理学到化学,通过生物学和人类学到社会科学的连续链条,这是任何一处都不能被打断的链条。”

2敬畏生命———医学人文学与生命伦理学的融合

医学人文和生命伦理有其自身的精神谱系,既具有守护传统、呵护心灵的一面;又促使人具有爱智、批评、反思和创新,将理想、人格、命运、信仰等聚合在一起,构建个性十足的精神共同体。但是,它们作为特殊历史境况的产物,与政治气候、经济现状和文化境遇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直接影响人们的态度和决断。面对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它们不再是书斋里的谈资,也不是博物馆里的亡灵,而是具有历史气魄、充满责任和担当的人文斗士,将自身化作时代的精神地标,指引着公众的世界图景、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生活情趣。从严格意义上讲,医学人文学迄今为止没有统一和规范的定义,但学者们有一共识,即它不是单纯的一门学科,而是一个学科群。作为多学科和跨学科研究领域,它涉及人文学科,也涉及社会学科;它探讨生命、痛苦、快乐等形而上的领域,也关注健康医疗、卫生保健等形而下的现实。因此,我们回首医学人文学近半个世纪的发展,会发现推动其前进的直接动因无疑是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带来的种种社会伦理问题。正是当代医学科学的许多成果需要各种人体实验来检验,才引起人们对人体实验伦理道德的关注,《纽伦堡法典》等伦理学法规的问世就是佐证。正是医学人文学独特的学科属性,促使其成为生命伦理学重要的理论基石。

医学伦理论文篇3

2医学院校护理伦理学教学改善的途径

(1)更新护理伦理学课程的知识体系

护理新技术、仪器设备的应用和新理念的出现,都对临床护理实践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而我们的教科书对临床的护理实践活动的伦理指导还仅仅停留在基本的护理活动中,并没有进行具体的分析;再加之医学模式的转变,患者自我意识的增强,社会不信任危机的出现,都使得护理实践活动中出现很多之前从未出现过的人际关系问题,如患者知情权的实现与护理人员保密义务之间的矛盾,护理人员在遵守医院制度与维护患者利益之间的矛盾等等。我们现在的教科书也仅限于告知我们在护患关系,护际关系中应该怎么做,并没有针对特殊的实际问题给出伦理学的解决方案。尤其在很多护患矛盾问题的解决中当法律没有涉足的时候,伦理上最多也是点到为止,没有具体的指导方法。中南大学护理学院的杨丽教师在其护理伦理学教学调查结果中显示,大部分学生认为护理伦理学讲授涉及面太广,但是具体内容不叫局限,欠缺目前我国临床护理急需的有关伦理决策问题,未能满足临床实践的需求,突出反映了护理伦理教学内容构成上的问题。所以,作为实践性很强的护理伦理学,在知识体系的设置上,要着眼于护理的实践活动本身,给出一些具体的指导方案,让学生能够了解面对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做。

(2)提高护理伦理学课程在护理教学中的地位

从2009年、2013年全国两次医务人员从业调查结果来看,从业者自身的职业素养对医疗矛盾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医学院校作为培养合格医护人员的核心场所,不仅要关注学生专业技能的掌握,更要关注学生良好职业道德的养成。正如吴阶平先生所说,作为一名医护工作者:首先要具有高尚的医德。医护人员高尚医德的培养,首先就要来自医护学生护理伦理学课程的学习,从而把一种外在的他律性的道德规范内化为医学生一种内在的自律性的道德良心。因此在医学院校所开设的课程中,护理伦理学课程应该具有和护理专业基础课程同等重要的地位,要实实在在地赋予护理伦理学一定的地位,从根本的教育制度上改善护理伦理学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条件。

(3)增强护理专业学生对护理伦理学学科重要性的认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现代护理模式的转变,护理学教育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如何培养适应社会的高素质护理技术应用型人才成为护理教学研究的热点。而仅有的护理学专业知识不足以满足这一实际的社会需求,简单的护理伦理学理论也无法胜任,只有通过强化考试或增加教学的生动性和实效性,这一手段作为提升学生对护理伦理学教学重要性的认识。

医学伦理论文篇4

1.1我们不能不清醒地认识到,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相比较,我们的医学伦理教育从内容到形式,从理论到实践都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目前,在美国、法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已经进行了多年系统稳定的医学伦理学教学。在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各年级医学生中均开设医学伦理学课程,并进行跨学科教学。教学基本上围绕当前医学领域的重点热点伦理问题进行,如医学实践中知情同意、人体实验、脑死亡、稀有资源分配等。哈佛大学医学院对医学伦理学采取以问题为基础进行跨学科的教学方法,组织学生对医学伦理问题从不同角度、不同学科进行研究和探讨,并邀请不同学科的专家参加,例如邀请临床医学专家、基础医学专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行为科学家等[1]。

我国则多以开设医学伦理学课堂教学为主,进行其他教学模式的学校还很少,教学模式还有待完善。仅在少数医学院校的医学伦理学教学中,采取了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讨论,课题调研的形式。比如哈尔滨医科大学,其在上世纪末已经开始采取这种课题调研讨论的教学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教学效果[2]。但是目前国内对这些模式还缺乏系统的研究,也没有很好的推广。

1.2对医学伦理学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医学伦理学在医学教育中的地位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才导致目前我国医学院校医学伦理学课时严重偏少的现状。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部分医学院校在第五学期开设医学伦理学或在政治课中开设医德课,总课时约为30学时,不及美国、日本等国家同类课程学时总数的1/5。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不大可能指望学生对医德范畴、医德规范等有较为系统的了解,更谈不上为他们提供将理论付诸实践的机会了。

2002年2月,国际医学教育学会公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最低基本要求,包括医学教育的7个基本方面: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医学科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沟通技能,群体健康和卫生系统,信息管理,批判性思维和研究。[3]这一标准阐述了医学院校毕业生必须具备的一系列基础核心能力,从中可以看到,医学伦理学和医德教育在医学生综合素质中占有重要地位。

1.3授课形式单调是我国医学伦理学教学中亟待改革的又一弊端。

目前医学伦理学教学中通行的是单纯由教师讲授的方法。限于学时,教师较少考虑,也无从考虑实际效果。这种“布道式”的教学方式,很难引起学生对医学伦理学的兴趣,更不用说掌握指导他们终身职业生涯的伦理准则与规范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美国医学院该门课程的教学形式显得生动活泼。其中最常见的是各种形式的讨论和以病例为基础的教学模式。日本的医学伦理学课程则主要由相关临床教研室的教授主讲及让学生参加病区实习的形式来予以实施,注重培养学生判断医疗实践中发生伦理问题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拿大的医学伦理学课程大多采用案例教学法和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法。

1.4如何让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内容更系统、更稳定、更具时代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医学伦理教育的教学内容也同样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众所周知,任何一种道德理论或伦理学说,都是有其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随着经济改革在我国城乡相继取得巨大成功,人们开始对医疗卫生保健行业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新的医学模式要求医务人员不仅应具备精湛的医术,而且要求他们能自觉尊重生命价值,在努力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的同时,还要深谙伦理学、心理学等人文科学知识。所以原有的教学内容自然跟不上时代的需要,而即使是已经更新的教材内容,也会因为目前新的伦理学问题的层出不穷而同样有了时代的局限性。传统的医学伦理学考核形式,主要以考场笔试(闭卷或开卷)以及论文撰写常见。前者强调的是书本理论知识的检测,特别是闭卷形式。开卷形式虽然有一定的开放,但总之都是以理论知识考核为主,与传统课堂授课形式相适合。这种考核方式容易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考查到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课程后的思想观念以及伦理决策能力上的变化,也不能真正鼓励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的主动性。后者虽强调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有助于学生自我能力的培养,相比较应该是一种进步。但是仍然还有不足之处:没有贴近临床和实践,学生的任务仅仅是在完成论文,所以相关材料可以不必从实践中获得,减少了伦理学的实践机会;论文撰写相对简单,教师的指导成分相对较少,实用性不足。因为以上这些因素,所以目前的医学伦理学考核方式难以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迫切感,那么进行医学伦理学考核制度的改革就更加势在必行。

2医学伦理学教学的对策

2.1加强国际合作,提高中国医学伦理学的教学水平。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医学伦理学的发展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密不可分,一种新的医学科技的发展,必然引起相应的伦理学的方法论等多种角度,深入研究高等学校教学方法,使我们的教学在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启迪学生创造性思维以及培养学生表达思想交流观点的能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4]。此外,对学生的成绩考核,要考虑改变以理论考试为主的形式,积极尝试多种考核方式,使考试内容注重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分析一些具体问题。

2.2创新教学内容。

自1982年以来,我国高等和中等医学院校和医疗部门陆续开设了医学伦理学课程,从事医学伦理学教育和研究工作,先后编写了许多版本的医学伦理学教材。这些教材的出现,对于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研究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21世纪是生命与健康科学发展的世纪,因此医学伦理学内容体系“应以义务论为主线,将价值论、公益论贯穿其中,既反映传统医德精华,又突出生命与健康主要内容,并包括哲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美学等相关学科进行理论与实践的论证。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能帮助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解决在学习和医疗实践中的各种伦理问题。其具体内容应突出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和实践性的统一”。[5]

2.3改革教学方式。

教师讲授不应该是医学伦理课唯一的教学方式。我们应该借鉴国外一些比较好的教学方法,依据我国的国情和目前医德医风的现状,摸索出有自己特色的教学模式。在方法上,我们应改单调乏味的说教为多种形式并举。可以尝试用师生对话、小组讨论、专题讨论的形式。在医学伦理学教学过程中,“应特别重视选择与应用正反典型事例进行伦理分析,这对于帮助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加深对医疗实践中所遇到的伦理纷争的理解,提高医学行为分析判断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这种教学方法效果好,深受大家欢迎”。[6]同时还“应重视对启发式、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考评法等方法的应用,不断提高医学伦理学教育教学质量”。

2.4加强师资培养,提高教学水平。

为解决师资队伍发展滞后的现状,首先,应尽快成立医学伦理学教研室,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专兼结合的教学队伍。其办法:一是建立专门教学研究机构,配备专门从事医学伦理学教育的人员,尤其重视选拔有培养前途的硕士生、博士生。二是以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教育委员会名义举办全国性医学伦理学师资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2004年8月在广州举办的全国医学伦理学教育培训班,受到有关部门和与会者的好评。同时,各省市医学伦理学会也应定期召开医学伦理学教育会,不断培养医学伦理学队伍,还应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师出国作访问学者进修学习,从而达到提高医学伦理学师资队伍素质的目的。超级秘书网

2.5完善并规范人文教育体制。目前我国医学伦理学教育体制不够完善,同时还尚无相应的规范。

全国仅有医学伦理学会及教育等专业委员会,而各省市没有相应的专门机构,也缺乏统一和明确的要求。虽然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在课程建设上把医学伦理学列入教育计划,但全国医药院校缺乏统一的安排。有的院校成立了医学伦理学教研室,但大多数院校是在社科部或德育教研室中成立一个小组,教材不够统一,教育与研究相脱节等。我们认为,必须制定统一的计划和提出明确的要求,“把医学伦理学作为整个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卫生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列入教育计划,作为必修课程开设,作为精品课程和重点学科来建设”。[7]同时要大力开展医学伦理学的教育研究,定期召开地区和全国性医学伦理学教育研究会,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依靠全体医学伦理学教育工作者和理论界、医学界的同仁,共同为建设符合国情的医学伦理学理论及教育体系而努力。

参考文献

1伍天章.以教学内容改革为突破口,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加强医学伦理学教材建设.中国医学伦理学[J]2001,(1)34~35

2曾钊新、李建华.道德心理学[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2,134

3伍天章.以教学内容改革为突破口,加强医学伦理学教材建设.中国医学伦理学[J]2001,(1)34~35

4李传俊、李本富.医学伦理学案例教学的实践与评价.医学教育[J]1995,(2)9~11

医学伦理论文篇5

当前,认真学习和研究同志医学科技伦理思想,对于促进我国医学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医学科学技术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中的作用,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同志医学科技伦理思想内容十分丰富,我们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客观、公正地评价医学科学技术的作用,重视医学科学技术伦理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不断运用于各个领域。在医疗卫生行业,科学技术越来越显现出重要作用。一些高新技术不断应用于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之中,为人类的健康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带来了福音。在新的历史时期,医学科学技术更深入、更快速地向前发展,对人类社会和人自身的发展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正如同志于2000年8月21日在第十六届世界计算机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所指出:“20世纪,人类取得了辉煌的科技成就。从量子理论、相对论的创立,脱氧核糖核酸双螺旋结构的发现,信息科学的诞生,到人类基因组序列‘工作框架图’的绘就,世界科技发生的深刻的革命,社会生产力极大提高。可以预计,21世纪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和生命科学的不断突破,将对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1]220“以分子生物学为核心的生物工程技术酝酿着新的重大突破,为农业、医药和人类健康开辟了全新的前景。”[2]同时,我们还应看到,高新医学技术的运用也带来了许多伦理问题,值得我们重视和研究,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高新医学技术的负面影响,充分发挥高新医学技术在医疗工作中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的重要作用,为人类的健康服务。2000年8月5日,同志在北戴河会见诺贝尔奖获得者时的讲话中强调:“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的发展,提出了涉及人自身尊严、健康、遗传以及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伦理问题。”“在21世纪,科技伦理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3]这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必须为人类造福历史经验证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会引起生产力的深刻变革,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特别是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同志曾多次指出: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是科技工作的重要任务,“以知识造福于人民,是科技工作者的光荣责任。”[1]601995年5月26日,他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科技工作要始终把经济建设作为主战场,把攻克国民经济发展中迫切本论文由整理提供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作为主要任务。”[4]“要十分重视解决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减灾防灾、人口控制、人民健康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问题,为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作出贡献,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1]54防病治病,促进人们的健康是医学的根本目的。高新医学技术的运用是实现医学目的的重要手段,要使高新医学技术发挥积极作用,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操作、运用高新医学技术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为病人服务的崇高品德。因此,应对医务人员加强医学道德教育,提高其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真正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从而有利于医务人员从病人的利益出发,克服医学技术主义至上的观念,更加注重人文关怀,贯彻和落实生物-社会-心理医学模式。

因此,在发展、运用医学科学技术过程中,必须始终强调医学科学技术为人类服务的思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比如,基因工程可能导致基因歧视,网络技术涉及国家安全、企业经营秘密以及个人隐私权的危险,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和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基因治疗、克隆技术的适用范围等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有的国家利用高技术成果提高自己的军事实力,在世界或地区范围内谋取霸权,干涉他国内政……科学技术本身难以做到这一点。

在21世纪,科技伦理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核心问题是“科学技术进步应服务于全人类,服务于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的崇高事业,而不能危害人类自身。”[5]2000年5月17日,同志在接受美国《科学》杂志主编埃利斯•鲁宾斯坦专访时的谈话中又强调:“生物技术,尤其是对基因的研究,必将给人类带来福音。”“防止基因歧视、保护个人隐私、贯彻知情选择和实现公正原则,都是我们十分关注的问题。科学自由的原则一定要坚持,但科学的发展要为人类服务,不能危害人类自身。”[1]1862000年6月28日,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同志再次强调:“人类基因组计划是人类科学史上的伟大科学工程,它对于人类认识自身,推动生命科学、医学以及制药产业等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经过全球科学界的共同努力,人类基因组序列的‘工作框架图’已经绘就,这是该计划实施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人类基因组序列是全人类的共同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财富,应该用来为全人类造福。”[1]

三、尊重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成果,保护知识产权医学科技工作者是发展医学科技的主导力量,他们为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其劳动必须得到社会的承认,其人格必须受到人们的尊重,其成果应受到保护。

这也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具体体现。在这个问题上,同志为我们作出了榜样,他多次要求对那些在科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家和技术人员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鼓励。1991年10月8日,他在农业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对一些科学家给予充分肯定。“实践证明,摩尔根对遗传学的贡献是不能否定的。”[1]2910月16日,在授予钱学森同志“国家杰出科学家”荣誉称号仪式上的讲话中,对钱学森在科学研究领域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热烈祝贺,并借此机会向为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广大科技工作者,表示亲切慰问和衷心感谢本论文由整理提供。1996年12月9日,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建国以来在医学科技和卫生服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代表人物给予高度赞扬。2000年6月28日,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对为人类基因组序列作出贡献的科学家给予高度评价。

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是尊重科技工作者劳动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科技伦理的一项内容。“技术转让和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当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关系中的重要问题……科学技术,总是要同世界各国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才能取得更快更大的进步。”[1]55“建立和完善高尚的科学伦理,尊重并合理保护知识产权,对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利用实行符合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的政策引导,是21世纪人们应该注重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1]217加强国际合作是促进科技进步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我国在环境保护、生物工程、基因技术、信息科学等领域加强了国际合作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与国外科学技术的交流中,同志多次强调要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伦理原则。由于各国基础、自然环境、人口特征、文化教育状况等的不同,科技发展的程度差距很大,各有特点,各有优势,各国应互相学习,共同发展,共同进步。所以,在科技交往过程中,“我们应当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又要善于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开展国际合作。

至于遗传资源问题,中国在1998年6月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其出发点是在该原则下促进国际合作和交流。中国政府鼓励中国科学家与国外同行在这一领域进行合作,所限制的只是少数个人和公司以科研名义采集标本从事商业活动。”

[1]186-1872000年10月11日,同志国际工程科技大会上的讲话中又重申,在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原则下,搞好科技领域国际合作问题。指出全球气候变化、大气和水体污染、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因特网上虚假有害信息的防范等问题,都需要通过加强工程科技的国际合作来促进解决。我国将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展战略,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合作,更好地保护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生存环境,使我们的子孙后代拥有一个更为美好的发展空间[1]227-228。

四、诚信、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是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医学科学研究中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诚信,是科学研究中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道德规范,是科技发展进步的内在保证。诚信,在科技领域,也就是要具备科学精神。而“科学精神的精髓是实事求是。科技工作者应该率先垂范,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克服急于事功的浮躁心态,反对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努力成为先进文化的实践者。”超级秘书网

[6]同样,一个人要想在科学研究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必须“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求实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这四种精神,是我国数代科技工作者崇高品质的结晶,也是科技事业繁荣的重要保证,要作为科技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扬光大。”

具体来讲,“求实是科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学之本,创新是科技发展的生命力所在。科学研究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以求实的态度,尊重客观规律,探索真理,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是社会化生产条件下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的内在要求。在科学技术工作中,既要倡导学术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又要提倡相互尊重,团结合作,取长补短,发挥集体优势,协同公关。”[1]60-61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消除科技行业中可能出现的弄虚作等不正之风,科技才能取得更大进步。

参考文献:

[1].论科学技术[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

[2].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36.

医学伦理论文篇6

医学检验后的废弃物主要有标本、菌种、自动分析仪器的废水等,如果不能够对医学检验后废弃物进行妥当的处理不仅会对环境造成伤害,造成污染情况的发生,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医院交叉感染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患者的痛苦。

1.2在检验过程中标本周转的时间过长

检验过程中标本周转的时间又被称为结果回报的时间,就是指从申请检验项目时候起到取回相关的检验报告时为止。笔者认为,在整个检验的过程中最需要关注的就是标本周转所需要的时间,这一指标能够反应出实验室工作的效率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影响标本周转时间的因素主要由实验室的信息系统、实验室分析系统、实验室人员的基本素质、需要检验的标本数量。从标本数量这一方面的因素上来看,这一情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医院检验科需要检验的标本量过多,而相关检验的人员人手出现不足的情况,因此会出现标本周转的时间过长的情况;

2)、部分医院中标本量过少,而少量多批地对样本进行检验需要的检验成本过高,因此会人为地延长标本周转的时间,进而出现标本周转的时间过长的情况。

1.3在发放报告单的过程中会暴露患者的隐私

此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小医院,检验科的人员会将检验的报告单放在固定处,让患者自行认领,但是患者在认领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随意翻阅的情况,从侧面泄露了患者的隐私。就算有些医院使用工作人员发放这一方式,但是如果遇到重名、音同字不同的情况就很容易出现发放错误的情况,进而暴露患者的隐私。

2医学检验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伦理原则

上文中论述了在目前医学检验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笔者认为在检验过程中遵循下述的伦理原则就能够有效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2.1自主性的原则

在标本采集前患者会出现过度担心的问题,例如具有创伤性的标本采集而带来的疼痛等,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会出现情绪上的变化,这种情绪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验的结果,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在采集标本的过程中需要做到自主,对患者的不良情绪进行梳理。另外还需要告诫患者标本采集需要注意的问题,主动履行告知的义务。

2.2保密性原则

保密性原则是医学检验过程中需要遵循的,最为重要的伦理原则,虽然属于较为古老的范畴之内,但是生命力较强,在现代化的社会中依然适用。在保密性原则在实施的过程中总需要尊道以下两个方面:

1)、不有意探听患者的隐私,如果患者检验的结果会给患者带来沉重的打击需要保密;

2)、在检验报告单发放的过程中需要核实患者的信息情况,减少错况发生的几率。

2.3效率性原则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尽量减少检验过程中标本周转的时间,也就是说在检验的过程中相关检验工作人员需要考虑患者的特殊情况,尽快检验出急诊的结果,这样能够对患者实施及时的治疗。

医学伦理论文篇7

2医学检验中的伦理原则

2.1自主原则

在采集检验标本之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沟通,向其介绍医学检验的作用和注意事项等,以免影响标本的检验结果。比如有些患者会过分担心自己的检验结果情况不佳,或因为怕痛等其它原因造成焦躁不安,这种情绪可能会影响标本的采集过程,或者通过神经体液的调节作用影响检验结果。因此,在标本采集前还应该给予患者心理疏导,帮助患者排除焦躁情绪。并以自愿自主的原则进行标本采集,对于一些损伤性和风险性较大的检验,比如骨髓穿刺等,就需要患者自愿签署同意书,并与患者家属做好沟通交流,争取家属的理解和合作,避免发生医疗纠纷的可能。此外,对于一些涉及患者隐私的标本,如尿检、便检、检查等,要给患者提供合适的标本采集场所,并做好标本回收工作。另外,一些昏迷病危的患者在进行标本采集时,尤其是无人陪同时,要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2.2不伤害原则

有时患者使用的治疗药物会影响检验结果,比如:氯化钾、血清蛋白、葡萄糖注射液等,会引起血钾、血清蛋白值以及血糖的假性偏高。但在进行标本采集时如果为了保证检验的准确性而片面的要求患者停药,可能会给患者带来病情变化的风险。因此,在采集标本前,应该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和病症的变化,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给予患者调整治疗方案,并给予个性化的检验方案。另外,在采集标本时,应该充分考虑到患者的个人体质差异,一方面要保证标本采集的数量和质量,另一方面也要最大可能的减少患者的痛苦,慎重选择标本采集器具,避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

2.3保密原则

保密原则就是指医务人员帮助患者保守医疗秘密,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伦理原则,也是医疗界最古老的一条医德规范。在医学检验中,它要求检验人员要遵守两方面的保密原则:

①不随意打听患者隐私,保密在检验中得知的患者信息;

②对于一些可能会给患者带来沉重精神打击的检验结果,应对患者保密。

2.4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本是指每个公民在社会上都享有同样的权利,享有公平分配的卫生资源以及参与权和使用权,而在医学检验中,公正原则更强调公正的内容,即在检验的各个环节当中,各个样本享有的待遇是相同的。

医学伦理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医患关系是在医疗过程中,由医务人员与病患及其家属所构成的一种双向的人际关系。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伤医杀医事件时有发生,医患关系尤如紧绷的绳索,岌岌可危。造成这种紧张关系的因素很多,总的来说,可概括为客观和主观两个层面。客观层面上有国家医疗卫生政策、制度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因素;主观层面则主要体现为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素养的缺失。主观层面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如果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素养不达标,再完善的国家医疗卫生政策、制度,再健全的法律法规都难以得到全面的落实和执行。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素养的养成,主要依赖于医学伦理教育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工作实践中的自觉养成。优质有效的医学伦理教育有利于医务人员高尚医德医风的确立,有利于医务人员自觉努力地提高医疗质量和水平。

目前,我国的医学伦理教育需要在改革中谋发展,在医务人员医德养成中发挥主导作用,这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关键所在。

我国医学伦理教育现状不利和谐医患关系构建

医学伦理教育得不到应有重视,医患之间缺少伦理关怀。医学伦理教育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医学院校忽视对医学生的医学伦理教育,目前我国多数医学院校都是将医学伦理课程设置为考查课,学时少、地位低,而且只在少数专业中开设,医学生缺乏较系统的医学伦理教育;二是大多数医学生只注重医学专业技能的学习,对医学伦理学缺乏清晰的认识,认为可有可无。这两方面原因在我国医学院校中长期存在,使医学生以及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知识缺乏、医学伦理素养较低。在临床实践中,这直接导致医务人员对待病患缺少必要的伦理关怀,不利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医学伦理教育方式单一,医务人员医学伦理意识淡薄。由于现代医学伦理学在我国起步发展比较晚,人们对于医学伦理教育的认知也更多地停留在仅仅将医学伦理学作为一门课程的课堂教育上。面对医患关系日益紧张的局面,经统计发现,引起患者不满意甚至做出过激行为的原因中,因医疗技术问题引起的摩擦仅占极少数的一部分,而因医务人员医德问题导致的医患纠纷却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医学伦理素养的养成是一个从认识到认同再到践行的过程,仅仅通过对在校的医学生讲授医学伦理课程进行医学伦理教育是很难使医学生在未来的医疗工作中具有较高的医学伦理意识的。

医学伦理教育不接地气,对和谐医患关系导向作用不明显。医学伦理学来源于医疗工作中医患关系的特殊性质,它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则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发展过程中的医学道德问题和医学道德现象的学科。医学伦理教育依托医学伦理学的发展,适应医学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教育医患双方运用医学伦理理念应对医学和社会发展带来的新问题。但我国目前的医学伦理教育侧重医学伦理理论本身,不考虑生活实际的变化,不能直面社会和医学发展中的一系列矛盾,只为理论而理论,导致我国医学伦理教育脱离实际,不能有效疏导医患矛盾。

着手医学伦理教育变革,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如何从根本上缓解医患矛盾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制度建设、医疗体制改革等,其中从医患双方尤其是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素养的养成和提高入手,遵循医学伦理素养养成规律,推进医学伦理教育改革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准确定位医学伦理教育。医学伦理教育是依据医学伦理理论,立足医疗实践,对医学生和医务人员进行系统的医学伦理素养的教育和培养,广义上也包括对以患者为主的广大民众的医学伦理理念的宣传教育。无论是医学伦理的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人对医学伦理教育并没有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国际医学教育组织在其制定的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中将敬业精神和伦理行为作为医疗实践的核心。因此,医学伦理教育应贯穿于医学人才培养的始终,医学伦理教育所培育的医学伦理素养应是衡量医学生和医务人员是否合格和优秀的标准之一。只有对医学伦理教育目标和宗旨有准确的定位,才能保证医学伦理教育的发展不偏离正确的轨道。

构建全方位医学伦理教育模式。第一,加强医学伦理学课堂教育。课堂教育是医学伦理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课堂教育,医学生能够掌握医学伦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临床医疗活动道德规范和处理医患关系的伦理原则等,从而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但我国多数医学院校都将医学伦理课设置为选修课,而且学时最多为30学时左右。这不仅使医学生没有足够的时间接受医学伦理教育、充分领会医学伦理学的精髓,而且学生普遍不重视医学伦理学的学习,使医学伦理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医学院校应从根本上重视医学伦理学的课堂教育作用,将医学伦理学设置为必修课,并增加学时,使医学伦理课成为对在校医学生进行医学伦理素质教育的主阵地。

第二,增加医学生实习阶段的医学伦理教育。医学伦理学作为应用伦理学学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医学院校的医学伦理学课程除作为基础学科在医学生的基础学习阶段学习医学伦理基本理论,培养医学生初步的医学伦理意识之外,还应在医学生临床实践阶段,运用医学伦理理论讨论分析临床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学会运用医学伦理理论指导实践。这样在医学生在校教育的整个阶段,既接受了医学伦理学理论的教育,又接受了医学伦理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医学生在掌握医学伦理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基础上,又通过临床实践将医学伦理准则内化为自己职业道德标准,在成为医务工作者之初就具备了一定的医学伦理素养。

第三,注重医学专业教师的医学伦理素养培育。目前,我国大多数医学院校在医学专业教学中,特别是临床医学专业教学中,授课教师在讲解医学专业技术时,只是对专业技术本身进行讲授,很少向学生提出医学专业技术在具体应用中可能遇到的伦理问题。专业老师的带教作用会对学生产生深远影响,这可能也会成为医学生伦理观念淡薄的原因之一。因此只有加强医学专业教师的医学伦理素养培育,使他们形成自觉的医学伦理理念,才能使医学专业教师在对学生讲授医学专业技术问题时能从医学伦理角度引领学生去思考解决运用医学技术所引起的医学伦理问题,从而实现从专业课学习角度培养医学生的医学伦理理念。

第四,重视医院对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教育。由于社会和医学的不断发展,医务人员的思想观念会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极易动摇其在学校接受医学伦理教育时已形成的医学伦理观念。因此,医院对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教育应是终身教育,在巩固已有教育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医疗实际的需要,培养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理念,全面关注患者的身心健康,培养良好的医德修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五,定期对包括患者在内的普通民众进行医学伦理理论宣传教育。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在医患关系中,患者的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强。但在实践中,人们对医患关系伦理、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并不是十分清楚。一些患者对医务人员缺少应有的尊重和信任,加剧了医患的矛盾,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医学院校和医院在对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进行医学伦理教育的同时,也应对患者的就医道德给予足够的重视,定期在普通民众中通过普法讲座、发放传单、街头板报、组织学习参观等形式进行医学伦理的教育宣传活动,提高普通民众的就医道德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丰富医学伦理教育方式。第一,医学伦理课堂教学方式多样化,以增强教育效果。教学方式方法直接影响课堂教学效果。在保证医学伦理学知识体系完整的前提下,打破教材章节束缚,实行专题讲座方式,有利于突出教学重点,扩展学生视野。改变传统的医学伦理课堂“满堂灌”的教学方式,根据讲授内容灵活运用案例分析法、疑难问题讨论法、情境模拟法、名医示范法等各种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同时通过开展知识竞赛,进社区、医院做志愿者等多种形式,拓展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在医学专业课教学中渗透医学伦理教育。医学伦理学是医学的先导,为医学发展指明方向。在医学技术的学习和运用中,从问诊到治疗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技术的使用都有相应的伦理道德规范,医学专业课教师在讲授医学技术的选择和运用过程中,应讲授相应的医学伦理理论的应用和依据,以增强学生未来职业生涯中医疗行为的伦理思维和判断力。

第三,在临床实践教学中注重医学伦理教育。对医学生的临床实践教学是医学生对所学医学知识从理论到实践的学习过程。对于医学伦理学教育而言,医学生的临床实习阶段同样也是医学伦理知识从理论到实际运用的学习过程。在临床实习阶段,学校应设置与实习期间成比例的医学伦理学的实践课程,结合临床实际,指导学生学会运用医学伦理知识解决临床实践中遇到的伦理问题。此外,医学院校对于学生的实习医院和临床带教老师应担负必要的选择和监督义务。实习医院良好的医德医风氛围和临床带教老师的医学伦理素养对医学生的医学伦理教育将起到潜移默化、言传身教的显著成效。

第四,组织医学生、医务工作者走入社区,宣传医学伦理理念。医学伦理教育可以通过受教育者对教育效果的展示和传播而影响和教育更多的群体。作为受教育者的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通过利用业余时间以街头义诊、服务社区等活动为载体,在服务群众的同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良好的医德修养,宣传介绍医学伦理理念,由受教育者转变为教育者、宣传者,在教育他人的同时也是自身完善成长的过程。

第五,在医院倡导以患者为中心,医患共建的和谐医患关系。现代医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医患关系物化趋势明显,医患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和沟通,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因素。如何在医患之间构建起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医患关系,应成为医院医学伦理文化建设的目标之一。而这个目标应是医患双方共同努力的方向,也是医患双方共同学习和实践的过程。医务人员在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实践中不仅能不断践行人文关怀等医学伦理理念而且能够不断积累医学伦理道德经验。同时,患者及家属在医院的伦理文化氛围中,通过与医务人员的互动沟通,不仅心理上得到慰藉而且也了解了医学伦理思想,增强了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理解和信任。

完善医学伦理教育评价体系。医学伦理教育的完善与发展需要有制度的引导和保障。探索出一套符合医学生、医务工作者特点和教育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就成为医学伦理教育变革的必要内容之一。

第一,完善医学生的医学伦理学考核评价体系。将医学生的医学伦理学的课堂学习、临床见习和实习等学习环节都纳入医学伦理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的范围,通过笔试、口试、见习实习单位评价、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进行医学伦理学科的考核评价。根据不同时期对医学生伦理素养具体要求的侧重点确定各个环节所得分数的比例,形成医学伦理学的最终成绩。

第二,完善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考核评价体系。医院可以根据不同科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守则,制定可量化的评价标准,结合医务人员的自评、同行评议和患者评价,定期进行考核。同时可以根据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将医务人员的医德修养与制度约束有机结合,保障医学伦理教育有成效。此外,随着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始设立医学伦理委员会,在对医务人员的医德评价环节中,可充分发挥医学伦理委员会较强的专业指导和评价作用。对医务人员医疗活动的伦理正当性给予事先指导和事后评价。

医学伦理原则、规范入法,增强医学伦理教育实效

医患关系作为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它既是医学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也是医学伦理原则、规范调整的范围。医学伦理原则、规范是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我国许多医院自觉不自觉地将医学伦理原则、规范作为规范、评价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主要标准。但医学伦理原则、规范毕竟属于道德规范的范畴,对违反医学伦理原则、规范的行为只能通过各种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加以约束,这与法律规范的强制约束力相比,医学伦理原则、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就略显薄弱,对于减少医患双方因伦理道德引起的纠纷明显存在力不从心的现象,而我国有关医患关系调整的法律法规又不是很健全。医疗领域中存在的道德失范现象以及不降反升的医患纠纷和诉讼,都与我国的医学伦理道德建设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和法律保障密切相关。因此,医学伦理规范相关条款入法以实现法律对医学伦理规范的支持和保障,是增强医学伦理教育实效、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必要措施。

知情同意原则入法,保障和谐医患关系。知情同意原则是在医学伦理教育中要求医学生和医务人员在调协医患关系中必须把握的重要医学伦理原则,虽然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所体现,但仅仅是笼统的粗线条的规定,在医疗实践中难于把握和具体操作,往往损害了患者的权益,影响了医患和谐。将知情同意原则的伦理释义入法,明确医患双方在知情同意原则中的权利义务,增进医患之间的交流,从而减少医患纠纷,促进医患和谐。

医学伦理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4-0083-02

大连医科大学杜治政教授是我国医学哲学领域的著名学者,他先后出版了《医学伦理学纲要》《医学伦理学探新》《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教程》《医学伦理学辞典》等专业著作,在国内外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300余篇。杜治政教授认为,医学哲学的灵魂是医学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的建构又要围绕美德伦理、技术伦理、利益伦理三个基本维度。他的医学伦理观对于探讨我国当代医学伦理问题产生的根源、谋求其合理解决途径以及当前医学科学的研究和临床医学实践,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启示价值。

一、美德伦理:杜治政医学伦理观的核心

杜治政教授医学伦理观的基础性前提在于他对医学和医学伦理学基本关系的思考。他认为医学是“躯壳”,医学伦理学是躯壳之“魂”;医学伦理学与医学亦步亦趋,相伴而行。首先,“医学伦理学的起点是医学,终点也是医学。一个医生运用某种技术医治病人,救人性命,本身就是一种善行,就是一种伦理行为。”[1]其次,“医生的美德(德性)伦理和医疗技术伦理是医学伦理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二者不能互相取代,亦缺一不可。”[2]当代医学一方面使人类在诊断、治疗、预防疾病的手段上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突现了许多医学伦理的新问题,譬如生与死的道德问题、卫生保健政策的制定在道德上的可允许性问题、生命质量与医学道德问题等诸多道德难题。杜治政认为,解决这些伦理难题的关键在于重塑美德伦理。基于此,他明确地提出了“美德”乃是“医学伦理原德”的医学伦理学核心命题。

美德伦理是基于我们“是什么”而断定我们要去“做什么”的一种伦理。美德伦理为塑造医生必须具备的职业伦理提供最基本的理论依据。杜治政提出的将病人利益置于首位的医患关系模式,对医生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美德要求。他指出:“医生的美德,是医学伦理学的起点,是医学伦理的原德。医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决定医生做什么样的事,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德具有医学伦理学母德的性质。”[2]

杜治政认为,美德是医学伦理学的内在要求,也是现代医学主体群的内在要求。美德可以调节社会人群的各种关系,可以有效地净化社会。在医学伦理学中,美德伦理首先应当是医生的美德伦理。医生的美德是有效处理医学中具体伦理问题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医学科学的精神支柱。在医患冲突升级的当今社会,医生美德显得尤为重要。杜治政认为,一个医生对身患疾病的患者表示同情,深切地想为患者解除痛苦,正是这种发自内心的无关技术高低的仁爱之心构成了医生的美德;高尚的医德是提供最佳医疗服务的保证。首先,医生对自己职业生活的崇尚和向往是美德的内在表现,具体体现在对各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的规则、法规、标准的坚决执行力上;其次,医生的美德不仅表现在其对患者生死抉择的关注和责任上,更表现在其对病患的人道理解和支持上。正是这种稳定的、持久的医生美德才构成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永恒的保护伞。

显然,在当今社会,单一的医生美德已很难适应医学科学的飞速进步和医疗保健事业的发展,传统的美德伦理需有新的改造、补充和完善。对此,杜治政剖析了现代医学道德伦理的几个特点,其一,“医务人员的伦理道德观念由面向单个病人扩大到面向整个社会。”[3]即医生不仅要面对病人个体,而且需面对社会各种不同的群体。其二,医学道德主体与医学道德客体的扩大。即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亦成为重要的道德主体,道德客体也亦有亚健康和健康的加入。其三,医疗保健服务项目是传统的医学道德伦理的新进路。其四,现代医学道德伦理需补充公益论的原则。

美德伦理是医学道德评判的核心视角。杜治政认为,美德需内化为所有医学道德主体的思想理念,外化为实际的医学行为。医生的美德无疑是医学伦理学的归宿和目的,是当代医务人T道德修养的方向和目标,应成为医院和其他医疗建制决策的理论基础。

二、技术伦理:杜治政医学伦理观的基底

医学技术作为医学科学的工具化和实践化的延伸,是医学活动尤其是临床医疗活动的主体,是医学科学的现实存在形态。杜治政首先肯定了当代医学技术的重要性,指出医生如果没有医疗技术的支撑,其美德伦理就无法实现,就是空谈。在此基础上,他全方位地剖析了现代医学技术伦理的特征,尤其对于医学技术主体化问题、技术-资本结合等问题进行了反思,试图为现代医学技术伦理的实践应用提供新的参考模式。

杜治政认为,医学技术就是医生在医学实践中的工具,医学技术伦理就是决定医生在应用技术时“该如何做”的问题。这是医生在应用医学技术时的道德向导,美德伦理最后必须通过医生运用医疗技术这一工具性的方法来实现。随着医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医生用于治疗疾病的技术工具和技术手段愈来愈多,这就引发了该如何应用这些现代化设备和方法的伦理决策问题。这是医学伦理从医生自身的美德伦理延伸到以器械、手术等为主的技术伦理的阶段。

当代医学技术已在医学实践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技术主体化已成为医学中的一种突出现象[4]。也就是说,当代医学的某些技术,已经开始脱离医学目的自身的需要,开始基于其自身的发展潜能去决定能够实现的目标。其结果是:医学技术的发展使得医疗活动目的不再是为了人类健康服务,而是为实现医学技术的自身价值。这一问题在实践中表现为医生大量依赖检查数据、过度使用高新设备,诊疗受制于医学技术的科学性,而忽略了医生自身的经验性和病人的特殊性。此外,技术主体化实质上体现了技术与资本结合所呈现的特征,造成了医学宗旨的异化,甚至有可能造成技术对美德乃至人性的奴役。

杜治政指出:首先,技术伦理具有群体性特征。医学技术的主体已不再是过去单一的医生个人,而是一个群体,包括医疗保健服务的管理者、药商以及政府,使得技术伦理的责任分散化。其次,技术伦理具有多维性特征。医生的医疗行为内在于信念伦理,外在于制度伦理和责任伦理,其中以信念伦理作为一种道德的最高指示,也是医学技术伦理的最基本要求。再次,技术伦理具有过程性特征。从技术的创想到临床的实践应用,都应寓于一种必要的伦理学思考。最后,技术伦理具有或然性特征。也就是说,现代医学技术应用的不确定性,促使要对其有一种预测和防范的伦理警觉。

三、利益伦理:杜治政医学伦理观的边界

在现代经济社会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医学科学的诸多实践行为尤其是临床医疗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经济行为,不可避免地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问题。利益伦理即医学活动中展现的利益差别、利益冲突和利益矛盾。“利益矛盾和冲突是基于利益差别而产生变化的。”这使得利益问题日益成为医学界面临的新危机[5]。医学伦理要在医生、患者以及相关社会各方利益博弈以及调和中产生、存在和发展,不能离开利益的语境而孤立存在。

然而,利益伦理这一重要维度往往被传统医学伦理学的研究者所忽略。而这种忽略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医学伦理学的研究缺失了其时代性特征,也缺失了一个能够作为其新的研究框架和条件的重要边界性参数。为了矫正这种缺失,杜治政明确指出:当今应把利益纳入道德范畴一并考虑;利益伦理不仅是当代医学伦理学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维度,也是美德伦理和技术伦理的必要补充。“医学伦理学……只要我们精心思考一下,揭开其外层的种种面纱,便不难发现这些关系的背后正是利益的纠葛;而伦理学所寻求的也正是利益的合理调节和配置。实际上,我们对当代许多医学伦理问题的争论和研究,都没有绕过利益这个门槛。”[6]这样,杜治政从我国当前医学伦理学若干纯粹思辨性的争论漩涡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利益伦理的重要性。

杜治政认为,当今的卫生保健争论、以药养医问题、医患关系其实质都是利益使然。在利益分配过程中,应当将病人利益放在医务人员个人利益和其他利益之前,在这个前提下处理医疗服务的一切问题。这是杜治政利益伦理观的核心议题。他指出:物质财富的增长和经济利益成为一些医学主体从事医学活动的价值取向和内在驱动力,这不仅导致了美德伦理的丧失,也导致了技术伦理的迷失。为有效协调医学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杜治政教授强调,我们要设置利益的道德界限,也就是让道德成为利益的内在保证,恪守利益的边界原则。这就要求政府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使得从外部环境到医院集团以及医生患者都能够将各自的利益置于合理的道德限度内,从而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中找到恰当的利益平衡点。在此过程中,当然也要支持并强调医务人员的合理利益。总之,只有我国的医学伦理学研究正视利益伦理的存在感,才能使利益伦理有效引导医学实践,规范医疗行为,也才能使美德伦理和技术伦理得以真正的实现。杜治政所主张的利益伦理本质上是一种人道功利主义。这是解决利益伦理问题的一种全新视角和向度。首先,人道功利主义强调利益的本质应当是人道的。也就是说,经济利益必须以整个社会人群的健康利益为出发点,人的价值和人的生命的神圣性是人类最大的利益。其次,利益的博弈应具备合理的法制外部环境。最后,利益分配应当向社会弱势群体适当倾斜。这就是杜治政所提倡的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的人道功利主义的利益伦理观的内核。

四、结束语

杜治政教授对t学伦理学的三重基本维度进行了深入探讨,这极大地拓展了传统医学伦理学的视域和理论深度。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框架,他明确指出,支撑现代医学伦理学的基本道德前提有三点:一是医生应忠诚于病人;二是对生命的敬畏与关爱;三是将病人利益放在首位。所有这些方面归结到一点就是,医学伦理学的最终旨归在于推动医学成为人道的医学、人文的医学、公平的医学,成为人人可及的医学。杜治政的医学伦理观是内容丰富、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内在于医学的医学伦理学,它不仅为我国医学伦理学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处理当前医学临床实践中面临的伦理难题提供了有益的指导,为我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借鉴。

参考文献:

[1]杜治政.医学伦理学魂归何处[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0,31(10):1-4.

[2]杜治政.美德:医学伦理学的重要基础[J].医学与哲学,2014,36(9):1-5.

[3]杜治政.医学伦理学探新[M].郑州:河南医科大学出版社,2000:10.

医学伦理论文篇10

1.医学伦理学是什么

医学伦理学(MedicalEthics)就国内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对此问题的认识存在诸多分歧。有学者将医学伦理学称之为医德学,还有学者认为医学伦理学就是生命伦理学,二者的区别不过是同一个对象的不同称谓而已。由朱贻庭教授主编的《伦理学大辞典》认为,医学伦理学是研究医疗实践和医学科学研究活动中人们之间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规范的一门应用伦理学科。据此,李本富教授将医学伦理学划分为医德学、近现代医学伦理学、生命伦理学三大部分,并认为这三部分反映了医学伦理学发展的不同阶段。

对于医学伦理学的不同界定,笔者认为,在我国医学伦理学研究的初期阶段,轻率地否定任何一种观点都不利于医学伦理学的发展,因为不同的研究视角,有利于丰富和繁荣医学伦理学的研究领域。

2.医学伦理学的学科性质

邱仁宗研究员认为医学伦理学是规范伦理学;丘样兴教授则主张医学伦理学属于应用伦理学的范畴,伍天章教授也坚持同样的观点;而孙慕义教授则认为医学伦理学是伦理学与医学之间的交叉学科,既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又是理论医学的一部分,是医学人文学的学科成员之一。

关于医学伦理学的学科性质,在不同研究者的视野里,其学科性质是很模糊的,甚至在同一作者的文本里也是模糊的,这必然置医学伦理学在学科地位上处于尴尬困境。目前在全国性的伦理学会议上,甚至在专门讨论以应用伦理学为主题的学术会议上,几乎听不到医学伦理学的声音;即使在全国性的医学伦理学会议上,也很少听到医学伦理学以外的伦理学界其他学人的声音。与此相似而又颇为不同的另一个问题是,因医学对医学伦理学的笼罩而形成的医学伦理学好像是寄生于医学之上的、可有可无的、道德说教的阴影。笔者认为,摆脱此种困境,真正确立医学伦理学的学科地位,对其研究必须明确两点:一是医学伦理学的研究绝不应是伦理学原理的简单套用,二是必须突出医学伦理学是一门为医学道德立法的价值学科,是医学的精神家园。

3.关于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

医学伦理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同社会、不同国家的医学伦理观是有差异的,就算在同一国家,不同时期的医学伦理观念和规范也有所区别。这体现在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在我国的争论也较多,代表性的观点大致有:杨同卫、封展旗等学者认为可以从职业伦理层面、技术伦理层面、制度伦理层面展开对医学伦理学的研究;李本富、李传俊、丛亚丽等教授认为医学伦理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医德的基本理论、医德的规范体系、医德的基本实践、医德难题等四大部分。

应该说上述看法都有合理性和科学性,但关于医学 伦理学的研究内容在我国学界仍然存在着两个明显的误区:一是在研究中总把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和研究对象混同起来;二是研究仅注重医学伦理中的个体德性,而不是从个体与整体相结合的角度拓展其研究内容。笔者认为,医学既是个体的,也是社会的,因此,对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应与时俱进,紧扣医学发展的时代内涵,探讨医学发展各个层面的伦理问题,惟此,医学伦理学才能更好地服务和引领医学实践。

4.关于医学伦理学的研究方法

从一定程度上说,一门学科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看其是否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科学研究方法,我国医学伦理学的研究方法,基于学科的性质定位、不同角度的审视等原因,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丘样兴教授认为研究医学伦理学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李本富教授则认为,研究医学伦理学在坚持唯物史观和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的基础上,还须运用归纳和演绎法、系统方法、比较法等;而伍天章教授则主张典型案例分析,提倡数据统计法。

当前在我国从事医学伦理学研究和实践的人员,大多分别来自医学和社会科学两个领域,既熟悉社会科学,又从事医学工作的人员并不多,这就造成医学伦理研究要么缺乏“伦理学”理论厚度,要么脱离“医学”实际。笔者认为,在遵循医学伦理学一般研究方法的同时,必须借鉴、引入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

5.脑死亡的伦理问题

自1968年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死亡定义审议特别委员会提出与制定了脑死亡的标准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北欧等也先后提出了脑死亡的标准。目前,全世界约有80个左右的国家和地区直接或间接地实施脑死亡制定标准。

从上世纪80年代我国也开始了脑死亡判定的理论研讨。围绕脑死亡标准产生的伦理争论,孙慕义教授认为“从医学和立法两方面承认脑死亡标准已渐渐成为一种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的具体情况,提出我国的脑死亡标准是十分必要的。’’邱仁宗研究员就脑死亡病人终止治疗应遵循的伦理原则、决策的程序也做出了宝贵的探索。笔者认为,关于脑死亡的伦理之争,从积极方面说,关系到怎样破除陈旧观念以排除对医学科学发展的阻碍;从消极方面说,关系到怎样防止利用脑死亡和器官移植谋杀他人。国家卫生部脑死亡标准起草小组制定的《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修订稿)》和《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成人)(修订稿)》无疑表征着脑死亡在我国的实施迈出了扎实的一步。

6.安乐死的伦理争议

1986年陕西省汉中市发生我国首例安乐死事件,由此在全国掀起了广泛的安乐死合法化与否的激烈讨论。

安乐死观念的提出和实施,冲击了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使伦理学和法律面临新的问题。当前关于安乐死的争论主要有四种不同意见。其一,反对任何类型的安乐死;其二,赞成任何类型的安乐死;其三,赞成在严格监督条件下施行“自愿直接”或“自愿间接”两种安乐死形式;其四,赞成被动安乐死。就以上争论的理论依据来说,持不同意见者都不同程度地将人道主义、功利主义、境遇论伦理相对主义作为自己的伦理依据。

我国传统文化认为人的生死都是命中注定的,谁都无法干预。用儒家的观点审视,主动安乐死不仁,被动安乐死不善;道家认为人类生死均受自然规律支配;佛家思想崇尚生命、力戒杀生。安乐死的提倡与这些传统观念有一定的距离,直至现在仍很难为我们的文化所接受。但是,人的出生是无法选择的,能不能给活着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们期待着。

7.克隆人的伦理问题

克隆人技术及其应用问题引起了人类的无限遐想,并夹杂着兴奋、不安或焦虑,由此引发的巨大伦理学争论在历史上也是罕见的。当前关于克隆人的伦理争议主要存有三种观点:其一,坚决反对。甘绍平研究员指出,克隆人是人类不可逾越的伦理禁区。其二,无条件支持。其三,审慎理性对待克隆人技术是大部分学者的观点。何作庥院士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妨碍科学的进步,人类应宽容地对待克隆技术。高兆明教授则站在中华民族医学科学飞跃发展的角度客观审视克隆人技术的影响。

克隆人技术及其应用问题所引起的全球范围的激烈论争仍在进行着。我国政府对此问题的立场是:主张区别对待治疗性克隆和生殖性克隆,禁止进行生殖性克隆人的任何研究,鼓励和支持以治疗为目的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促进我国人胚胎干细胞研究健康发展。

8.关于器官移植

充足的、高质量的供体器官是开展器官移植的前提,然而当前器官移植的现状是:供体器官来源匮乏,严重地阻碍着器官移植工作的发展。由此产生的伦理争议有,关于尸体器官和活体器官采集的伦理问题,异种器官移植的伦理问题,器官商品化和器官的分配的伦理问题。针对器官移植引发的伦理争议,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经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器官分配的伦理制度上,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认为在选择受体时应把配型相容性排在前列,术后具有良好的存活前景的优先,其他参考项目是:社会价值、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经济支付能力、医疗卫生资源的公正分配等P3]。

9.基因组研究与基因治疗的伦理问题

自2000年人类基因组草图公布后,基因组研究便进入后基因组时代,但由此引发的伦理争论也十分激烈[14]。争论的问题主要有:是否发生基因歧视现象,基因资源的专利与资源争夺,基因决定论还是非基因决定论,基因技术普及带来老龄化社会的压力,基因治疗对个体和人类社会是否安全,基因诊断、治疗是否会造成医疗费用的猛增,体细胞、性细胞及非医学目的的基因增强或基因修饰的难以预料的后果影响等。由于基因治疗不同于一般的药物或手术治疗,其高效性和风险性并存,从国际上看,仍处于临床试验阶段。但是,在基因与伦理的矛盾冲突中,我们的伦理选择应该是什么?这正是当前迫切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10.健康伦理和卫生资源分配问题

医学伦理论文篇11

 

随着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综合医学模式的演变,医疗矛盾逐步由“技术型”向“服务型”转化,许多新的医学伦理问题应运而生,医学伦理学越来越受到各国医学教育界的关注。 

 

1 医学伦理学教学现状 

 

1.1 我们不能不清醒地认识到,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相比较,我们的医学伦理教育从内容到形式,从理论到实践都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目前,在美国、法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已经进行了多年系统稳定的医学伦理学教学。在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各年级医学生中均开设医学伦理学课程,并进行跨学科教学。教学基本上围绕当前医学领域的重点热点伦理问题进行,如医学实践中知情同意、人体实验、脑死亡、稀有资源分配等。哈佛大学医学院对医学伦理学采取以问题为基础进行跨学科的教学方法,组织学生对医学伦理问题从不同角度、不同学科进行研究和探讨,并邀请不同学科的专家参加,例如邀请临床医学专家、基础医学专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行为科学家等[1]。 

我国则多以开设医学伦理学课堂教学为主,进行其他教学模式的学校还很少,教学模式还有待完善。仅在少数医学院校的医学伦理学教学中,采取了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讨论,课题调研的形式。比如哈尔滨医科大学,其在上世纪末已经开始采取这种课题调研讨论的教学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教学效果[2]。但是目前国内对这些模式还缺乏系统的研究,也没有很好的推广。 

 

1.2 对医学伦理学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医学伦理学在医学教育中的地位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才导致目前我国医学院校医学伦理学课时严重偏少的现状。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部分医学院校在第五学期开设医学伦理学或在政治课中开设医德课,总课时约为30学时,不及美国、日本等国家同类课程学时总数的1/5。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不大可能指望学生对医德范畴、医德规范等有较为系统的了解,更谈不上为他们提供将理论付诸实践的机会了。 

2002年2月,国际医学教育学会公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最低基本要求,包括医学教育的7个基本方面: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医学科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沟通技能,群体健康和卫生系统,信息管理,批判性思维和研究。[3]这一标准阐述了医学院校毕业生必须具备的一系列基础核心能力,从中可以看到,医学伦理学和医德教育在医学生综合素质中占有重要地位。 

 

1.3 授课形式单调是我国医学伦理学教学中亟待改革的又一弊端。 

目前医学伦理学教学中通行的是单纯由教师讲授的方法。限于学时,教师较少考虑,也无从考虑实际效果。这种“布道式”的教学方式,很难引起学生对医学伦理学的兴趣,更不用说掌握指导他们终身职业生涯的伦理准则与规范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美国医学院该门课程的教学形式显得生动活泼。其中最常见的是各种形式的讨论和以病例为基础的教学模式。日本的医学伦理学课程则主要由相关临床教研室的教授主讲及让学生参加病区实习的形式来予以实施,注重培养学生判断医疗实践中发生伦理问题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拿大的医学伦理学课程大多采用案例教学法和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法。 

 

1.4 如何让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内容更系统、更稳定、更具时代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医学伦理教育的教学内容也同样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众所周知,任何一种道德理论或伦理学说,都是有其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随着经济改革在我国城乡相继取得巨大成功,人们开始对医疗卫生保健行业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新的医学模式要求医务人员不仅应具备精湛的医术,而且要求他们能自觉尊重生命价值,在努力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的同时,还要深谙伦理学、心理学等人文科学知识。所以原有的教学内容自然跟不上时代的需要,而即使是已经更

新的教材内容,也会因为目前新的伦理学问题的层出不穷而同样有了时代的局限性。传统的医学伦理学考核形式,主要以考场笔试(闭卷或开卷)以及论文撰写常见。前者强调的是书本理论知识的检测,特别是闭卷形式。开卷形式虽然有一定的开放,但总之都是以理论知识考核为主,与传统课堂授课形式相适合。这种考核方式容易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考查到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课程后的思想观念以及伦理决策能力上的变化,也不能真正鼓励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的主动性。后者虽强调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有助于学生自我能力的培养,相比较应该是一种进步。但是仍然还有不足之处:没有贴近临床和实践,学生的任务仅仅是在完成论文,所以相关材料可以不必从实践中获得,减少了伦理学的实践机会;论文撰写相对简单,教师的指导成分相对较少,实用性不足。因为以上这些因素,所以目前的医学伦理学考核方式难以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迫切感,那么进行医学伦理学考核制度的改革就更加势在必行。 

 

2 医学伦理学教学的对策 

 

2.1 加强国际合作,提高中国医学伦理学的教学水平。医学伦理学的发展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密不可分,一种新的医学科技的发展,必然引起相应的伦理学的方法论等多种角度,深入研究高等学校教学方法,使我们的教学在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启迪学生创造性思维以及培养学生表达思想、交流观点的能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4]。此外,对学生的成绩考核,要考虑改变以理论考试为主的形式,积极尝试多种考核方式,使考试内容注重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分析一些具体问题。

2.2 创新教学内容。 

医学伦理论文篇12

[关键词]医学伦理教育;通识教育;人文素养

随着新的医疗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新的基因编辑技术的出现和日趋成熟,使我们所处的时代、社会和生命个体都面临着新的医学伦理挑战[1]。对医学生进行医学伦理教育,成为解决不断涌现的医学伦理问题的重要途径。然而,我国传统的医学教育长期以医学专业课程教育为主,只注重医学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人文素养和价值理性的教育。此外,医学伦理教育在医学院校中未受重视,地位边缘化,这体现在院校课程设置偏少、教育形式不合理、师资力量匮乏、社会实践活动少[2],从而使医学生的伦理教育流于形式,导致医学生在面对新伦理问题时无法做出正确的医学行为。针对这些潜在的问题,笔者通过对我国当前医学伦理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医学伦理学教育目的的阐述和分析,提出了基于通识教育先行的医学伦理教育新理念,以期使医学生具备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索的能力,从而在面对医学伦理问题时,能够从自然、社会和个人价值取向的综合判断中做出合理的选择。

1国内当前医学伦理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1.1医学生面临的医学伦理困境

对于刚刚步入大学殿堂的医学生,研究显示,其价值目标趋于功利化、医学技术至上、人文素养欠缺[3],这些使得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尚未成熟的医学生很容易陷入迷茫,导致医学生对生命伦理问题的理解过于简单,对复杂的医患关系的处理不仅缺乏人文关怀,还缺乏合理的推理和思考能力。特别是新的基因编辑技术对传统生命伦理价值取向的冲击,使现代的医学生在科研中面临着更大的生命伦理困境。

1.2国内医学伦理学教育的缺陷

尽管在我国的医学院校内普遍对医学生开展了医学伦理学教育,但是很多学校设置的医学伦理学教育过于体制化、形式化,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从而使其处于医学教育的边缘地位。单纯的传统的医学伦理学教育很难使医学生具备真正的伦理和职业道德[4],这也是我国医疗实践中出现大量的医患矛盾和科研道德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现有的医学伦理教育难以使医学生达到医学伦理教育的目的。

2重新认识医学伦理学教育的目的

2.1医学伦理学教育的目的正确的医学伦理教育理念

首先依赖于教育工作者对医学伦理学教育目的的深刻认识。1972~1976年,美国生物伦理协会协商确立了医学伦理学教育的目的,包括:①帮助学生确认和澄清生物、医疗过程中的道德问题;②发展分析医疗道德问题的医疗策略;③把道德原则与特别的医疗问题和病例联系起来;④训练专门从事医学伦理学的专职工作人员[5]。由此可见,正确分析和处理“道德问题”是医学伦理学教育的核心。这一核心理念也与中国自古以来的“医德”理念相吻合。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道德问题”绝非仅限于我们司空见惯的“常识性道德问题”,这就给医学伦理学教育带来了概念上的困境。

2.2应引导医学生对伦理学四个关键主题的认识

笔者认为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医学伦理学首先是一门伦理学,伦理学包括美德伦理学、道义、非认知主义和功利主义四个关键的主题。美德伦理学揭示了人类作为道德存在所可能或者应该达成的美德成就或道德境界;道义论强调行为的道德价值不能以它所带来或促进的后果来决定,而是由行为本身甚至动机本身所决定;非认知主义者认为道德是正常人类的感性,是感觉与世界交互作用而产生的;功利主义认为人的行为应当有助于达成“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也是目前对公共政策制定最有效的伦理学理论。因此,除了我国医学院校内一直坚持教授的医学伦理原则、规范与范畴外[6],思考如何引导医学生对伦理学上述四个关键主题的认识,对于医学生在面对复杂和新的医学伦理困境时学会如何独立分析和处理这些困境有着十分重要的引导作用。刚步入大学校门的医学生对于伦理学中涉及的德性、价值、认知和功利性的认识和判断基本属于意识和概念上双重盲区。因此,对于医学生的医学伦理教育必然离不开先期这些社会价值属性的概念引导,这种引导将为医学生的医学伦理教育提供坚实的社会、人文和伦理价值基础,有利于医学生识别医学领域的善与恶等价值,对新环境和新形势下医学伦理问题做出批判性思考和正确的处理行为。笔者认为,通识教育是实现这种有利引导的最佳途径。

3通识教育的重要意义

3.1通识教育的理念

通识教育(GeneralEducation)于19世纪初由美国学者帕卡德(A.S.Parkard)引入大学教育体系,并于20世纪成为欧美大学的必修科目。其理念是希望在现代多元化的社会中,为受教育者提供通行于不同人群之间的知识和价值观[7]。美国的通识教育课程要求学生在外国文化、历史、文学与艺术、道德修养、自然科学、社会分析6个领域各修若干课程,其总量应达毕业要求的学量的1/4[8]。由此可见,通识教育在美国大学教育的课程设计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通识教育着重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终身学习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健全的人格,对培养高层次的医学人才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3.2通识教育有助于医学生形成正确全面的文化和社会价值判断

通识教育作为培养学生人文素养的有效手段,可打破不同专业教育之间的壁垒,弥补传统专业教育模式的缺陷。一方面使受教育者学习关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优秀的人类文明成果,吸取不同学科的精髓,从而建立完善的知识体系和能力结构。另外,通识教育能够使受教育者在学习过程中把握不同学科间的内在联系与区别,不断地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使受教育者具备有效思考、逻辑推理的能力,从而在复杂的环境下能够判断并理解关系,达成有效的沟通,并针对多种价值观做出正确的识别和选择[9]。

4基于通识教育的医学伦理教育理念

4.1通识教育先于医学伦理教育的新理念

通识教育可使医学生对前述的伦理学的关键主题有初步的认知和了解,有助于他们形成正确而全面的文化和社会价值观,从而在接受医学伦理学教育之前对社会文化、人际和道德有基本的认知和自我思考能力。因此,通识教育是医学伦理学教育的统领与基石,是专业教育的灵魂,通识教育对于培养兼具深厚人文素养和专业知识的人才是不可或缺的。而医学伦理教育是以通识教育为铺垫,对医学生进行专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方式,是通识教育的深化与延伸。基于前文理念,笔者建议广大医学院校应在大学教育中全面实施通识教育,先于医学伦理学课程之前对医学生实施通识教育,通过各类通识教育课程使医学生掌握人文科学分析方法,提高医学生的人文素养。

4.2高等医学院校通识教育课程设计的现状

我国医学生的通识教育在许多医学院校是缺失的,医学专业知识的纵深发展使学校过于重视专业知识,而忽视了人文与社会科学的重要性。即使部分院校开展所谓的“通识教育”,然而其教师结构不合理、教授内容单一、课程设置不合理,使其无法获得预期成效[10]。综合来讲,目前国内通识教育课程比重较低,且课程设计缺乏系统标准的制度规范,易陷入随意性困境,影响通识教育的最终效果[11]。

4.3对于通识教育课程的实施设想

4.3.1教学内容的设置。在通识教育课程设置上,应将其与医学类专业课程放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分为精选课与必修课,并将通识教育课程列入医学院校的支柱课程体系,避免课程开设的随意性。考虑到中国学生在高中阶段即接受了较为全面的自然科学知识,因此医学院校的通识教育应以人文科学的通识教育为主。第一阶段应设置基础人文课程,包括基础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哲学简史、文学通史、艺术学理论等。这些课程有助于医学生对社会形成和价值选择形成概念性认识、使其具备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索的能力,培养医学生的人文素质和健全人格。伦理学和社会学等课程的概念和基础知识,将有助于医学生理解和实践医学伦理学的抽象概念。第二阶段可设置医学人文交叉课程及应用型人文课程,包括社会医学、医学哲学、医学逻辑学、卫生经济学、医学与人文、卫生国情等。这些课程的学习可以使医学生面对潜在的医学道德和伦理问题时,能够从自然、社会和个人价值取向的综合判断中作出合理的选择。在引导和实践医学伦理教育课程中(如PBL教学),学生们能够更加积极主动的运用通识课程所学知识对医学伦理问题做出更深入的讨论和分析,达到医学生对医学伦理真正的理解和实践的目的[12]。第三阶段可开展实践教学课程,通过情景演示、辩论赛等课堂活动和健康宣传、下乡送医等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培养医学生的医德风尚、人文素养,使其获得理论到实践的升华。

4.3.2教学方法的优化。对于通识教育的课程实施过程,应摒弃枯燥且低效的单纯课堂灌输方式,采用师生共同参与的双向教学活动,注重教学的实用性。针对每一门课程的论述主题,在理论教学之后,设置医疗卫生行业的典型案例,通过情景模拟、互动参与、多角色探讨等方式,利用医学及人文知识进行综合分析,拓展教学的实践性和临床应用性,以达到更佳的教学效果。另外,对于通识教育课程教学成果的评价,需要强调学生在整体课程学习中的参与情况,将其学习过程纳入最终的成绩评价体系中。着重考评学生的情感体验与理性认知情况、对知识的理解运用和拓展能力、对事物的分析判断能力、面对纠纷的沟通能力以及实践创新意识。通过通识教育课程考核方法的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兴趣与积极性,促进通识教育的实际教学成果。

4.4全新通识教育课程理念的重要意义笔者建议的全新通识教育课程理念是对我国医学院校长期以来过于注重专业教育的一种反思。卓越的医学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熟练的医学专业技能,更要具备多元的知识结构和深厚的人文素养,从而在面对医学伦理问题时,能够弥补传统医学教育的不足。大学阶段是医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塑造形成的关键时期。在医学伦理教育课程之前对医学生实施全面的以人文科学为主的通识教育,一方面能够帮助医学生树立正确的、科学的生命价值观,使医学生深入理解人与医学、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达到医学道德素养与人文精神境界的共同提升,从而使其在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够树立良好的医德,更好地履行救死扶伤的职责。另一方面,随着新的医疗技术的推进,出现了一些医学本身难以解决的生命伦理难题,而系统的通识教育课程能够在价值层面帮助医学生解决这些生命伦理的困惑,使其通过伦理探讨、道德论证等多种方式从人文、社会多角度出发做出合理的分析判断。综合来讲,这一全新的通识教育理念及课程体系,是将医学科学知识和人文教育紧密连接起来的全新探索,笔者相信基于这一新理念的课程设置体系将有助于促进中国医学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

参考文献:

[1]邱仁宗.基因编辑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伦理学的视角[J].医学与哲学,2016,37(7A):1-7.

[2]刘学文,刘馨,康丽勇.医学生医学伦理学教育的困境及对策[J].医学与哲学,2016,37(6A):72-74.

[3]徐雪平.新医改背景下医科大学生价值取向变化趋势及教育引导研究[J].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42-44.

[4]张翠萍,程乐森.医学院校加强医学人文通识教育的研究[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4,27(2):259-261.

[5]Robert•M•Veatch,刘耀光,胡土佑.医学伦理学教育之概念和目的[J].医学与哲学,1983(10):50.

[6]杨放,张晨,王鋆.医学伦理学[M].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01:3.

[7]杨玲,韩继明.我国医学伦理学教育的现状及对策[J].医学信息,2009(7):284-285.

[8]哈佛委员会.哈佛通识教育红皮书[M].李曼丽,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45.

[9]黄如意,程乐森.论通识教育视域下医学院校卓越医师的培养[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5,28(1):61-63.

[10]宋扬,赵鹏,邓林,等.医学生人文素养教育面临的困境及对策[J].医学与社会,2015(9):106-108.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