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4-01 10:33:26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论文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1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因素及现状分析

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影响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因素主要包括内部审计的报告体制、内部审计的职能范围、内部审计部门规模、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支持程度。内部审计的报告体制。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报告制度主要有五种体制,分别为向董事会或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报告、向监事会报告、向总经理报告、向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报告以及向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双报告制度。研究表明,向董事会或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报告时内部审计部门具有更强的独立性。朱荣恩等(2005)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受训的财务总监就企业审计部的隶属关系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在152家被调查企业中,总体而言,审计部隶属于总经理的比例最高,隶属于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的分别为13.8%。耿建新(2006)对上市公司数据统计结果表明22%的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向董事会报告而仍然存在76%的内部审计部门向总经理报告。内部审计的职能范围。IIA(1999)将“确认”和“咨询”定位为内审的两大主要职能,王光远(2007)认为内部审计作为“确保受托责任的有效履行”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可以概括为“监督、确认与咨询”,而不仅仅是“确认”和“咨询”。实证研究表明,内部审计职能范围越大,对企业管理的参与程度越高,其独立性越强。但目前来看,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职能范围并未统一,不少上市公司仍将内部审计作为查处内部舞弊的职能工具,而未能将其评价和咨询功能在公司内部加以拓展。内部审计部门规模。内部审计部门规模主要表现在内部审计部门经费、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专业素养、内部审计部门的行政级别。刘国常、郭慧(2008)研究表明,内部审计的规模与内部审计独立性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设立单独的内部审计部门,并配置不低于三名的专业审计人员。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支持程度。现代内部审计的功能主要为更好的实现企业增值,因而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支持程度非常重要。实证研究分析表明,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支持程度越高,内部审计独立性也越高。我国并未从法律层面提升内部审计地位,因而使得上市公司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并不重视,不少企业仅仅将其作为符合上市要求的门面工具,内部审计部门徒有虚名。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2

鉴于内部审计的作用逐渐受到重视、关于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的关系研究有限,本文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设立的自愿性作为衡量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的变量,检验了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文的研究是立足于公司治理对财务报告质量的影响之上的一次研究突破。

关于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国外学者大部分集中在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的关系、内部审计部门设立的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研究。国内学者对内部审计问题的实证研究在2005年才开始,多是借鉴西方学者的研究成果,围绕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动机等因素展开的。如Carey(2000)的研究表明,公司债务、企业对外部审计的需求与这两个替代变量均存在相关性。蔡利等(2011)研究内部审计功能与企业价值增值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显示内部审计质量与公司绩效正相关。

一、研究假设

本文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主要是以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以及内部监督三方面五个角度来探讨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的关系。

1、股权结构

在国家股比例较高时,会导致国有产权模糊,对企业高管的监督和评价机制失效,进而形成“内部人控制”,管理层不会轻易向外披露内部审计情况,只有在证监会和法规的压力下才向外公布企业内部审计情况,内部审计质量的水平相对较低。在非国有控制权下,公司内部审计的质量更高。

2、董事会特征

本文认为小规模的董事会易于被控股股东所控制,而大规模的董事会的成员更具广泛的代表性,更有可能吸引独立董事的加入,对“一股独大”的问题起一定的抑制作用。内部审计的质量与董事会规模呈正相关关系。

独立董事制度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保障。独立董事人数的增加能提高对分权制度的制衡作用,从而对企业管理当局的经济决策和个人行为产生有效的监督作用,从而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内部审计的质量与独立董事比例呈正相关关系。

3、内部监督

相对小规模的监事会而言,大规模的监事会拥有多方面的专长,更能够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从而有助于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的提升,使上市公司更加注重内部审计质量的改善。内部审计的质量与监事会规模呈正相关关系。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可以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加强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减少公司管理层的舞弊行为。由此可见,审计委员会能通过对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的改善,使公司内部审计质量得以提升。内部审计的质量与审计委员会的设置呈正相关关系。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

2007年3月9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完成自查报告,以披露公司的治理结构状况。

截止2007年11月14日,本文从国泰安数据库中搜索到“‘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共有580家。本文从中收集了2006至2007年深交所的230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观测值,在选取样本时遵循了以下原则:披露了2007年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并披露了具体的自查情况;财务数据齐全;非金融行业;非ST、PT的上市公司。剔除了自变量数据不全的观测值,剩余204家。

(二)内部审计质量的度量

自通知日止,已有上市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这部分公司属于自愿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而在通知日后,迫于证监会的压力,其余上市公司也逐渐设置内审部门这部分公司属于被动设立内审部门。自愿设立内审部门的公司比被动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公司更加注重公司的规范化和合法化,所以本文将自愿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公司具有高质量内部审计的标志。

本文认为在2007年之前已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上市公司为自愿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审计质量较高;在2007年之后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上市公司视为被动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审计质量较低。

(三)模型和变量

本文以内部审计质量为因变量,以控股权性质、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监事会规模、审计委员会设置情况为自变量,构建了Logistic回归模型如下:

从表2可以看出,模型(1)中控股权性质(Statep)的显著性概率为0.000,且与假设1的预期符号一致,表明国家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越大,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自愿性较差,内部审计质量偏低。董事会规模(Board)的显著性概率为0.021,且与预期符号一致,表明内部审计质量与公司董事会人数显著正相关,董事会规模越大,企业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自愿性越强。此外,独立董事比例(RIND)和监事会规模(NUMJ)均没有通过检验,说明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规模对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的影响不大。设置审计委员会情况(AUDITCOM)的显著性概率是0.004,符号与预期符号相同,说明了内部监督水平的提高对内部审计质量的提高起一定的推动作用。至于控制变量,资产负债率(DEBT)通过了显著性水平;公司规模(ASSET)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公司规模对内部审计质量的影响不大。另外,Nagelkerke R square在0.3以上,说明模型的拟合度良好。

四、研究结论

本文在相关结论分析的基础上,以2006至2007年深交所的230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观测值,基于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通知的内容,尝试以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自愿性衡量内审质量。主要采用Logistic回归等方法,分析了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之间的关系,得出以下结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上市公司,即非国有控股企业、董事会功效显著的企业以及内部监管水平高的企业,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自愿性更强,内部审计质量更高。本文的主要贡献是为加强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提供重要证据。

本文的研究局限:本文仅采用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自愿性来度量内部审计质量的高低,而内部审计的质量受多方面影响的,如经济、法律、文化等等,这就需要我们今后为内部审计质量的计量方法寻找更适合的指标与方法;本文的样本观测值选自2006年至2007年,与目前的时间距离过长。若本文结论用于最近的政策方案恐怕会出现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参考文献:

[1]刘立国,杜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03(2):28-36.

[2]蔡利,田秋蓉,蔡春.内部审计功能和公司价值[J].中国会计评论,2011,9(3).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F2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01)10-0120-09

一、引言

内部控制本质上是组织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它是对企业整体的控制,内部控制的最终目标是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在安然、世通等舞弊案件爆发后,内部控制作为一项重要的风险控制机制,已经成为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和学术界等关注的热点。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审计风险的大小,进而对审计师审计模式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国外学者通过研究审计与内部控制的相关性,在一定程度上实证检验了内部控制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效应。就笔者所涉猎的文献而言,目前国内尚无学者以审计师变更为视角,来研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效率。鉴于此,本文在借鉴国外相关实证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结合信号传递理论和风险传导效应,以审计师变更为视角,通过从不同的角度选取内部控制效率的替代变量,对中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效率进行实证研究,并据此为提高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效率,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文以下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相关理论及文献评述,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包括研究假设、变量界定与样本选择,第四部分是主要的实证结果,第五部分是研究结论与建议。二、相关理论及文献评述

内部控制作为内部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是内部管理中的一个环节,在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从本质上来看,内部控制是企业的一项风险控制机制。2001年爆发的安然事件,更是引发了美国乃至全球对内控机制的极大重视,内部控制也由一项自发性的治理机制演化为一种政府监管强力推动的制度建设,内部控制信息的强制性披露被法制化,成为公司透明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口在这种背景下,我国也加快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步伐,内部控制已经成为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和学术界等关注的热点。

内部控制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基石,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外部审计是现代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外部审计治理作用的有效发挥有赖于内部控制的良好运作。内部控制和审计分别是影响组织效率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之一,二者自身的产生、演进和彼此之间的互动、耦合,都是追求组织效率的必然结果。现代审计依赖于内部控制,审计人员是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的发起者和推动者,也是该理论发展至今最大的使用者。

审计师关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正是由于资本市场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才使得作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尤为关注。根据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审计师首先要了解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确定风险较高的领域,以便进行重点审计,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减低审计风险。

内部控制的良好运作,意味着企业具有较高的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效率是决定审计风险高低的因素之一。根据风险传导效应,内部控制效率越商,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越小,审计风险就越低。而较低的内部控制效率,一方面增加了审计风险;另一方面审计师还需要扩大控制测试的范围和改变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进而增加了审计成本。审计师为了规避风险,容易主动放弃风险较高的客户。因此,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效率越低,越有可能导致审计师变更。

根据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应当披露公司聘任、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审计师变更是上市公司重要的非财务信息,导致审计师变更的原因比较复杂,不同的动因能够向外界传递不同的信号。审计师变更是审计师与管理当局相互博弈的结果,以审计师变更为研究视角,可以深层次地分析变更公司与非变更公司的不同特征。

国外关于内部控制与审计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sOX法案》颁布以后。2002年美国颁布了《SOX法案》,该法案的目标是提高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重建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根据《SOX法案》302条款和404条款的要求,美国的公众公司必须在定期报告中公开披露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报告,由于内部控制数据可以公开获得,这也为实证研究提供了大量数据。《SOX法案》404条款要求审计师必须对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Bryant、Peng和Zvinakis选取了2003年85家及时提交10-K报表和59家晚提交10-K报表的美国上市公司进行研究,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及时提交10-K报表的美国上市公司比晚提交10-K报表的上市公司具有更强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水平更高。而如果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则说明该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水平不高。内部控制缺陷是内部控制效率较低的标志,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公司,往往财务信息质量较低,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较大,客观上增加了审计风险。ChanLi和Yun-Chia Yan他们的博士论文中曾指出,公司在收到负面内部控制审核意见之后,容易发生主动解聘审计师的现象;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容易导致审计师主动辞聘现象。Krishnan研究发现,与内部控制不存在缺陷的公司相比较,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公司发生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更大。由此可见,审计师变更与内部控制总体水平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国内关于内部控制效率的研究主要采用规范的方法,从理论上分析产权制度(冯均科,2001)、分工与组织信任(徐虹和林钟高,2010)、信息技术(刘志远和刘洁,2001)以及人的行为(冯均科,2001)对内部控制效率的影响。由于数据的局限性,我国在内部控制尤其是内部控制效率方面的实证研究文献比较少,还处于起步阶段。根据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的要求,从2007年起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需要全面披露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情况,这为实证检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效率提供了数据支撑。本文拟基于内部控制与审计的密切关系,借鉴国外相关研究成果,以审计师变更为视角,对中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效率进行实证检验,以期能够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一些经验证据。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内部控制效率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内部控制是影响财务报告可靠性的一种重要机制,内部控制效率越低,财务风险就越高,审计师为了规避审计风险,容易

退出高风险的审计领域;(2)审计依赖于内部控制,较低的内部控制质量,将导致审计师扩大控制测试的范围以及改变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进而增加审计工作强度和审计成本,考虑到成本与收益原则,审计师容易辞聘审计客户或者提高审计收费,而审计费用的增加,又容易导致上市公司选择收费较低的会计师事务所;(3)内部控制效率较低的公司,容易收到不清洁的审计意见,或者较高的内部控制风险容易导致负面的内部控制审核意见,上市公司容易解聘“不听话”的审计师。因此,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效率越低,越有可能导致审计师变更。然而,内部控制效率是一个抽象的指标,没有实物可以观测与衡量。根据信号传递理论,信息披露是重要的信号显示机制。而作为最了解内部控制效率高低的管理当局,会通过一些信号向外部传递其真实信息。

首先,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反映了内部控制的总体水平,高质量公司的管理层有动机将公司高品质的信号(如较好的业绩、较好的内控及风险防范信息)及时传递给投资者,内部控制效率越高的上市公司,越倾向于披露详细的内部控制信息。因此,本文提出假设1:

H1:审计师变更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负相关。

其次,在国外的实证研究中,通常以内部控制缺陷作为衡量其内部控制效率的指标之一(Doyle,J.,Weili Ge和Sarah MCVay,2007)。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公司,内部控制效率往往比较低。因此,可以预期:

H2:审计师变更与内部控制缺陷正相关。

再次,完善的内部控制需要得到有效的执行才能体现出其效率。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部门如果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内控监督工作报告,则可以认为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该公司的内部控制效率相对较高。故而,本文提出假设3:

H3:审计师变更与内控监督部门定期提交监督报告负相关。

最后,自愿披露是一种信号显示机制,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也是向市场传递出内部控制效率较高的信号之一。因此,本文提出假设4:

H4:审计师变更与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负相关。

(二)变量选择

1 被解释变量

本文把审计师变更(CPACHG)作为被解释变量,CPACHG表示上市公司是否发生审计师变更,即2008年度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与上一年度不同。如果该公司发生了审计师变更,则设定为CPACHG=1;如果是控制样本,则设定为CPACHG=0。

2 解释变量

(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本文依据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结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内部控制五要素为线索,并选取具体的内部控制活动环节或措施,如关联交易控制、对外担保控制、投资管理控制、募集资金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业务控制等6项指标,加上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缺陷6项指标,总共设置12项指标。通过对上市公司2008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查询,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进行评分。每披露与某一个指标相关的制度或者行为,则赋予1分,披露完整12个指标则12分,显然,ICID得分越高,披露越详细。ICID反映了内部控制效率的总体水平。

(2)内部控制缺陷(ICW)。《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所存在的缺陷。根据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若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则ICW=1;否则,ICW=0。ICW从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的角度,反映了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

(3)内控监督部门定期提交监督报告(IOR)。根据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若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监督报告,则IOR=1;否则,IOR=0。IOR从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被执行的角度,反映了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

(4)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ICAR)。同样,根据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若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则ICAR=I;否则ICAR=0。ICAR从外部监督的角度,反映了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

3 控制变量

根据已有研究文献,本文选择以下控制变量:(1)审计意见(OP)。Chow和RiCet发现,收到“不清洁”的审计意见的公司在随后的一个审计年度更有可能更换其审计师,本文预期审计师变更与上一年度的标准审计意见负相关。(2)盈余管理(IS)。盈余管理程度越高,审计风险越高,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假设审计师变更与收益平滑正相关。(3)股权制衡(BALANCE)。《公司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股权结构会对审计师变更造成一定的影响,股权越分散,股东之间制衡作用越强,越不容易发生审计师变更,本文预期审计师变更与股权制衡负相关。(4)董事长变更(CHANGE)。审计师变更是管理当局与审计师相互博弈的结果,不同的管理者倾向于选择“听自己话”的审计师。李驶和薛祖云的研究发现,董事长发生变更的上市公司较容易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本文预期审计师变更与董事长变更正相关。(5)地域特征(ALIEN)。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存在着明显的地域性,审计师的异地特征是影响审计师变更是否发生的显著因素,本文预期审计师变更与上一年度的异地审计师正相关。(6)财务状况(LOSS)。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越差,审计风险越大。本文预期处于财务困境中的公司更有可能变更审计师。(7)资产规模(SIZE)。用公司期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表示。

(三)模型设计

在此基础上,为了检验前述假设,采用logistiC多元回归进行验证,模型如下:

(四)样本与数据

本文选择了2008年度发生审计师变更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并按以下原则剔除样本:

(1)由于金融类公司与非金融类公司差异较大,剔除金融保险类公司;(2)剔除距年度报告日上市时间不到一年的公司;(3)剔除因前任审计师及其事务所合并重组、撤销资格、更名或政策性变更等导致非自愿性变更的上市公司。共得到98家审计师变更样本,其中上交所57家,深交所41家。为对照研究,我们选取了相同行业、类似规模但没有发生审计师变更的98家上市公司作为控制样本组,其中上交所57家,深交所41家。

本文所涉及的公司财务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CSMAR),并从巨潮资讯网(.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2008年度审计快报》中获取部分补充资料,涉及4个内部控制变量的数据由笔者手工整理。本文利用ExCel和SPSS16.0软件完成计算和回归分析过程。

四、实证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结果

对全样本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其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

12,平均值为7.1990,占理想披露的60%,说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不高,内部控制效率普遍较低。另外,ICID的标准差为3.024,反映出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差别比较大。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缺陷(ICW)的公司为42家,占全样本的21.43%,说明并不是个别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而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监督报告的公司为84家,占全样本的42.86%,说明大多数公司的内控监督部门,没有定期提交内控监督报告,没有有效地行使监督职能。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公司为40家,占全样本的20.43%,说明大多数公司不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或者并没有聘请审计机构为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从总体上来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健全,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普遍较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存在“缺位”现象。

表3比较了变更样本与控制样本在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方面的差异,反映了各变量之间的平均数、中位数及其是否具有显著的差异。单变量检测结果显示:两类公司在变量ICID、ICW、IOR、OP、CHANGE、ALLEN方面表现出显著差异。其中,控制样本的ICID和IOR相对较高,分别在1%水平上显著高于变更样本;变更样本中ICV~-在l%水平上显著高于控制样本;控制样本中ICAR虽然高于变更样本,但并不显著。表3初步表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越高,审计师发生变更的可能性越小;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公司,更容易发生审计师变更;内控部门定期提交监督报告的公司,发生审计师变更的概率比较低;是否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可能不是导致审计师变更的原因。当然,严格的结论还有待于下文统计检验的结果来证明。在变更样本组与控制样本组之间,变量IS、BALANCE、LOSS和SIZE都不存在显著差异。

(二)相关性分析

表4说明各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表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与内控部门定期提交监督报告(10R)的相关系数在60%以上,不过由于这两个变量不会同时出现在同一模型中作为自变量进行回归,不会有共线性的问题。其他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最高为0.479,未超过0.5,因此不会存在明显的多重共线性问题,不需要特别关注。

(三)Logist回归分析结果

表5是Logist回归分析结果。表5中模型(1)、

(2)的差异在于自变量的不同,也就是以不同的方式衡量内部控制效率。模型(1)以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为自变量,ICID反映了内部控制效率的总体高度;模型(2)以内部控制缺陷(ICw)、内控部门定期提交监督报告(IOR)和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ICAR)为自变量,三者分别从制度是否完善、制度是否被执行和外部监督的角度,反映了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

ICID的系数为负,与假设1一致;ICW的系数为正,与假设2一致;IOR的系数为负,与假设3一致;ICAR的系数为正,与假设4相反。回归结果表明:在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是影响审计师变更的重要因素。即审计师变更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假设1得到验证;审计师变更与内部控制缺陷(ICW)在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假设2得到验证;审计师变更与内控部门定期提交监督报告(10R)在5%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假设3得到验证;审计师变更与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ICAR)之间不具有统计显著性,假设4没有得到验证,原因可能是现有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审计师对内部控制鉴证应负的民事或者刑事等法律责任,对于内控发表鉴证意见的审计风险没有引起审计师的重视。

就控制变量而言,上一年度的“标准”审计意见与审计师变更显著负相关,说明“非标准”审计意见仍然是导致审计师变更的主要原因;审计师变更与董事长变更(CHANGE)显著正相关,验证了李口和薛祖云㈣的研究结论:董事长发生变更的上市公司较容易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变更与ALIEN显著正相关,说明我国审计市场存在明显的地域性。盈余管理、股权制衡和财务状况的系数符号与假设一致,但与审计师变更不存在显著相关性。

(四)稳健性检验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4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本文选取2009—2012年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内部审计数据来源于深交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市公司年报、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和上市公司治理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对选取的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按照一定的条件进行筛选:首先,剔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其次,剔除ST类上司公司,ST类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和内部审计数据等可靠性较低;最后,剔除内部审计数据和财务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最终,共计获得的样本公司为200家,4年数据样本总数为571。

(二)研究模型与变量描述1.内部审计特征与会计信息质量度量(1)内部审计特征的度量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紧密相关。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总裁和董事会双重领导之下是IIA极力推崇的一种模式。目前,不少学者(陈艳丽和刘英明,2004[9];程新生和张宜,2005[10])将内部审计机构隶属模式划分为5种类型。本文根据我国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隶属模式赋值:第一类为隶属于财务部或财务部负责人,其客观性和独立性最低,赋值为1;第二类为隶属于经理层,第三类为隶属于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第四类为隶属于监事会,第五类为由总裁(总经理)和董事会双重领导,后四类其客观性和独立性逐级上升,分别赋值为2、3、4、5。一般来说,内部审计机构规模能反映上市公司对内部审计的资源投入程度。《中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要求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当考虑组织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执业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本文选取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人数作为度量内部审计机构规模Size的指标。内部审计相关制度、审计工作手册是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的制度保障,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上市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招聘和后续培训。本文用虚拟变量System来衡量内部审计制度设置与否,如果上市公司在年度内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则赋值为1,否则为0。相关规范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保持有效的沟通,对上市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并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以报告形式向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汇报。定期向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提交工作报告,能够增加内部审计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有效沟通,从而促进内部审计功能的发挥。本文用内部审计报告度量内部审计活动,如果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会计年度内出具了内部审计报告Report,赋值为1,否则为0。(2)会计信息质量度量在会计信息质量相关研究中,众多学者选用盈余管理程度替代会计信息质量。本文采用业绩调整Jones模型,分年度、分行业对上市公司操纵性应计进行估计,国内不少学者的研究已经证明了该模型的适用性。模型(1)中,TA为总应计利润,REV为营业收入变动额,AR为应收账款变动额,NI为净利润。本文通过对模型(1)回归得到残差,记为AbnAccr;对其取绝对值,记为AbsAccr,用以度量会计信息质量。2.实证模型构建根据上述分析,可以推断内部审计机制能在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验证内部审计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作用,需要更有说服力的实证检验。为验证本文提出的假设,根据相关理论和学者们已有的研究成果,建立如下回归模型。其中,被解释变量AbsAccr表示操纵性应计。解释变量Subjection、Size、System和Report分别表示内部审计机构隶属、内部审计机构规模、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活动。AbsAccr值越大,表明盈余管理程度越高,会计信息质量越低,因此,预期Subjection、Size、System、Report与AbsAccr具有反向关系。已有的研究结果表明,外部审计质量、公司资产规模、经营状况、财务压力以及会计稳健性等因素会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因而,在模型(2)中,本文选取了外部审计质量ExternlAudit(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是否由国内前十大会计事务所审计,是则取值为1,否则为0)、公司特质指标资产规模Asset(总资产自然对数)、会计稳健性指标账面市值比MB(市值与股东权益比值)、公司财务压力指标资产负债率Leverage(总负债与总资产比值)和亏损比率LossP(近五年净利润为负年度与总年度的比值),以及公司经营活动状况指标资产收益率ROA(净利润与总资产比值)和营运能力指标OperatingC(近五年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存货周转率之和自然对数)等控制变量。

三、实证分析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5

随着越来越多的审计舞弊事件发生,审计意见作为独立的外部监督制衡工具,对公司结构治理的影响引起越来越多学者的重视。审计师对上市公司会计报告所发表的审计意见,不仅是监管部门监测上市公司的重要指标之一,还是投资者判断公司企业价值的重要依据。高管通过公司业绩来获得认可,上市公司当然不愿收到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并且随着审计意见严厉程度的加大,公司规避这种审计意见的意愿就越强。上市公司避免收到“非标”审计意见的方法就是进行内部调整,通过内部治理,包括管理层变更,审计师的更迭等一系列重大事项变化,从而希望获得较满意的审计意见。上市公司的这种调整行为可以看成公司内部对外部审计的有效反应。因此,从“非标”视角下了解研究上市公司公司重大变更事件,探讨“非标”意见与公司内部重大变更事项之间的关系,既具有理论价值,又具有实际意义。

一、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 不同审计意见会导致公司利益相关者不同的反映,特别是“非标”审计意见的出具通常会引起公司内部的一系列变化。DeAngeb、Palmrose(1981)等人研究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对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发现前五大会计事务所更倾向于对财务困难的客户出具持续经营有疑虑的审计意见。Watts和Zimmenna(1983)认为审计意见作为一种外部监督机制,需要在公司治理结构的支撑下发挥作用,即对外部独立审计服务决定公司治理的质量。Seipel和Tunnel(1991)从上市公司股价随机波动变化的调查中发现,非标准审计意见会向资本市场发出上市公司质量降低的警示信号,造成投资者对该公司股票失去信心的后果。Chen(1998)对影响审计意见的因素进行了检验,发现资产负债率、盈利或亏损、总资产收益率、公司所在地等因素对审计意见具有显著的影响。Choi和Wong(2005)通过对39个国家的公司数据研究了在特定法律环境下的审计选择问题,发现在法律不健全、约束力不强的环境下,外部审计作为法律的替代机制,可以在公司治理中起到更好的监督作用。严重的内部成本上升导致上市公司对外部监督或约束机制的内在需求(Jensen和MeckKng,1976)。注册会计师的作用是向投资者公开披拓审计报告,作为沟通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与投资者之间的桥梁,同时是约束公司管理当局行为的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实际上,在所有出具审计意见报告的例子中,非标所占的比例是很小的一部分,据CSMAR统计,1999年至2004年各年的“非标”意见比例仅为19.70%、16.45%、13.12%、11.78%、5.47%、10.95%。显然,如果会计师出具的是“非标”意见,那么意味着公司的确在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可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上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二)国内文献 李东平等(2001)研究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与“不洁”审计意见显著正相关。朱小平、余谦(2003)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与审计意见类型相关性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公司财务指标与审计意见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王鹏、周黎安(2006)从外部审计对企业绩效、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影响等角度研究了高质量的外部审计的公司治理效应。王震、彭敬芳(2007)研究发现,公司的治理结构越完善,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小。蒋荣、刘星、刘斌(2007)认为“非标”意见并没有增强CEO变更对两职分离与股权制衡的敏感性。陈小林(2007)从产权关系及大股东侵占与注册会计师的监督效应角度认为,注册会计师更可能对民营上市公司出具“非标”意见,仅对民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发挥了监督作用。涂国前(2008)研究发现,异地审计、控股股东或董事长变更、非标意见、盈余管理是影响审计师变更的显著因素,而财务困境变量对模型并没有显著的解释能力。韩东京(2008)认为从审计的供给方来说,审计师在出具审计意见时较少考虑到上市公司所存在的问题,即当上市公司存在严重的问题时获得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很大。

目前的大量文献中,很少有涉及外部审计是否影响以及如何影响公司内部的问题,单独对西部十省的上市公司相关的探讨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本文从外部审计意见出发,认为“非标”意见作为外部审计对经理人的约束方式和表现,对公司内部结构有着直接的影响。“非标”意见与公司的高管变更和股权变化和审计师的更迭有着明显的相关性。为了证实本文的假设,本文选取了2002年至2006年西部十省上市公司的“非标”意见和标准意见各166家检验了“非标”意见对公司内部结构的影响。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王震、彭敬芳(2007)认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是会影响公司被出具审计意见的类型。实际上审计意见的类型同样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有影响,尤其是重大变更事项。管理市场上,高管层不仅有动机、也有能力粉饰甚至虚构财务报表,避开外部审计约束,从而达到迷惑投资者和债权人,提升业绩的目的。反之,公司所有者会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与外部审计者合作,配合注册会计师审计,发现控股股东的财务粉饰和造假行为,提高外部审计约束的有效性。从信号传递理论来看,高质量的外部审计包含较多的信息含量,为董事会和投资者提供关于高管履行信托责任更客观的评价依据,“非标”意见的出具,以及内外信息不对称和市场评价的重要性,往往使公众接受到到不良信息,导致市场普遍低估企业价值,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魏明海等(2006)通过世通公司高管埃贝斯法庭审理为例,合理运用会计契约理论以及控制权理论,分析了高管的信息权力和信息势,最后得出结论:根据“知情推定”,高管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失误“不可宽恕”,同时,高管的托管责任决定了他在信息披露方面应当具备理性和谨慎的判断并承担审慎披露的责任,企业管理层对股东负责的一个最重要表现就是离职。基于以上理由,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1:在“非标”意见下,高管变更更易发生

当上市公司股权相对集中时,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也会引起公司内部的成本(shleiferandVishny,1986)。Jensen和Meek-hng(1976)认为,如果资本市场完全理性,由于控股股东侵占其他股东利益所导致的公司价值下降带来的损失,将全部由控股股东承担,因此,控股股东有动力约束自身的行为,比如引入高质量外部审计。然而,“一股独大”是中国上市公司不容回避的客观事实,在众多的上市公司中很多公司中存在着控股股东一股独大的现象,造成控制股东把持公司的董事会现实情况,这在西部上市公司中表现得更加明显。由于审计意见是对公司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可持续经营能力的独立评价,如果公司业绩很差,而又被会计师

出具“非标”意见,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会计师对其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表示了怀疑,在这种情况下,控股股东更易侵占其他股东,转嫁责任风险。“非标”意见的出具,在一定程度上给于控股股东侵占其他股东的理由,加剧了股权集中度。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2:在“非标”意见下,控股股东变更的可能性在减小

Lennox(2000)对英国上市公司的研究表明,公司在获得“非标”意见之后更倾向于更换审计师;审计师更换增大了审计意见变化的可能性。上市公司通过聘请高质量的审计师,不仅可以更好地向市场传递信息,而且可以迎合监管层,还可以增强股票的流动性并降低融资成本。但是,选择高质量的审计也会增加公司的审计成本;同时,高质量的审计可能会揭示出公司的不利情况,从而降低公司的价值,如果被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意见,还会引发市场的不利反应。另外,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的监督机制包括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制度并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会大大提高人审计人审计意见的行为概率。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3:在“非标”意见下。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也在变大

(二)样本的选取 本文从2003年至2007年的西部上市公司中选取“非标”意见公司305家,在剔除连续出具非标意见的公司最后选出166家合格样本。(表1)同时选取了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配对公司166家,一共332家。配对样本选取的标准为:首先是与样本公司由相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若在相同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没有与之匹配的公司,则选取与此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相邻的公司中选取。若没有与研究样本是同行业的,则选取行业分类序号临近且总资产规模最接近的公司作为匹配公司。根据以上两个标准,得到了相应的166家配对样本公司。

(三)模型设计根据理论假设,本文采用logistic模型,检验“非标”意见下,公司重大变更事件的影响。为了避免共线性问题,本文采用了三个不同的模型,分别采用不同的控制变量。

Logistic(opinion)1=β0+β1GM-T+β2LN(Noassets)+β3Year+ε(1)

Logistic(opinion)2=β0+β1Shareholder-T+β2LN(Lnsize)+β3Year+ε(2)

logistic(opinion)3=β0+β1Audit-T+β2Asset-R+β3Year+ε(3)

(四)变量定义 如(表2)所示,因变量:opinion为审计意见的虚拟变量,本文将审计意见划分为“标准”见和“非标”意见,当审计意见为“非标”意见时变量取1,反之取0。解释变量:GM-T为高管变更,变更为1,反之为0;Shareholder-T为控股股东变更,变更为1,反之为0;Auditor-T为审计师变更,变更为1,反之为0。控制变量:Netassest――净资产;Lnsize――公司规模,本文使用总资产的自然对数,Asset-R――资产利润率;Year――年度。

三、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根据前文的分析与研究假设,将选取样本进行分类,分别按照非标准意见和标准意见,统计分析进行比较,结果如(表3)。

统计表明:在“非标”意见下,公司的业绩、规模均显著低于标准意见下的公司。在“非标”审计意见下,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率在同样情况下,要比在标准意见下高15.2%。在出具“非标”意见的166家公司,实际发生高管变更的为38家,约占22.89%,而在选取的标准意见的上市公司中,只有26家,约占15.66%。

(二)相关性分析 为了检验各模型中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多元共线性问题,在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之前,本文对相关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见(表4)。分析结果表明:各模型中各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都没有超过0.45,因此可推断这几个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共线性问题。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3-055-01

一、理论分析:审计费用和公司治理影响因素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是在公司管理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大背景下,合理地规划管理层和股东的权利及利益,在保障双方利益的同时达到企业利益最大化。审计费用,顾名思义是会计事务所根据审计计划对被审企业进行审计而收取的费用。审计费用的高低一般是由审计业务量的大小决定的。业务量包括公司的规模、子公司的数量、公司的风险程度、审计报告的用途、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和工作技能经验、审计时间、公司内部程序的完整性和条理性。

首先从现在上市公司大部分有的一种治理结构——董事会分析,董事会最重要的是其特殊的独立性。董事会可以达到有效抑制公司管理层的自利举动,也可减少公司错报的可能,降低公司审计风险。从实际情况来说,大部分注册会计师会根据公司董事会结构和情况来认定公司固有风险的高低,从而决定了审计费用的高低。 其次从监事会角度,在公司治理上,其实监事会和董事会的作用大体相同。最后从管理层持股情况分析,当公司高管成了所有者,本着自利原则,保证企业长期盈利是首要目标。而要达成这一目的,保证企业内部运营就不容忽视,企业运营的好,审计风险自然就低,审计费用也将降低。

不过这只是理论分析,真正是不是这样的结构,还要看后面的实证研究。

二、实证研究

(一)研究假设

假设1:高管持股与审计费用高低关系不确定,有待检验。

假设2:董事会人数与审计费用高低关系不确定,有待检验。

假设3:监事会人数与审计费用高低关系不确定,有待检验。

(二)指标选取与模型建立

要研究审计费用和公司治理的相关关系,首先需要的指标是审计费用,用字母Y表示。然后就是代表公司治理的指标,根据公司治理的定义,内部治理的结构的优劣是受高管持股数(%Z)、董事会人数(%[)、监事会人数(%\)。据此建立模型:Y=C+%ZD+%[B+%\S(%Z、%[、%\)。

(三)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样本全部来自2011年A股上市公司。剔除了缺失2011年的年度审计费用的上市公司和相关实证指标无效或缺失的上市公司。筛选过后,我们最终获取有效样本100家。其中上市公司的审计费用、公司名称和代码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另外上市公司高管的持股数、董事会人数、监事会人数的数据来自于巨潮网(省略),数据分析软件是SPSS BaseV17.0。

(四)研究结果

由统计数据得出公式:Y=-126877.626+0.024%Z+199119.511%[+65215.271%\ ,Y与%Z、%[、 %\ 的相关性分别是0.081、0.005、0.639。

三、实证研究结论分析和相关建议

通过我们的实证研究,由于现实每家上市公司的不同特色加上现实国家法律不够完善,配合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健全,使得现实实证数据的相关性大大减低。可是数据研究的大体方针上还是倾向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好坏与审计费用的高低是呈负相关的,其中最具相关性的是管理层持股比例高低,在这几组研究数据中对审计费用有一定的负相关。

从理论上,我们认为公司治理结构与审计费用存在不显著的负相关的关系。审计费用是一个反映注册会计师对一家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风险的评价指标,而审计风险从一个侧面又是反映企业内部治理情况优劣的风向标。所以对被审计公司而言,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能够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降低审计费用,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另外值得关注的现今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法律方面也更加完备,审计费用与公司治理情况好坏的负相关应该会日益显著。同时不可忽视的是,管理层激励与审计费用的相关性极高,可以反映出成本的提高去企业的内部治理情况有一个极大的帮助,对降低企业内部风险是一个助动力,当然也是提高企业运营绩效的好方法。

参考文献:

[1]孙合珍.关于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内部控制关系的思考[J].内部控制,2009(9)50-51.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7

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资本市场对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绩效的需求与日俱增。然而近年来国内外证券市场上爆发的一系列重大财务舞弊案,已经危及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转,影响到投资者对会计信息、审计公信力的信心。审计质量的降低也直接导致了审计绩效的下降。行业监管部门为提高行业整体绩效水平,提出并实行了审计师强制轮换、开展风险导向审计、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提高独立性等许多的措施与建议,试图借助这些措施来提高审计质量,提高审计绩效。但是,由于我国不完善的审计体制,这些措施的推行并没有真正触及问题的本质。可以认为,审计绩效的提高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即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的改善,降低国有股比例,提高流通股比例;避免董事会被内部人控制,保障监事会实际效力。

二、研究设计

(一)理论分析 (1)公司治理结构的涵义。公司治理的思想起源于亚当·斯密的著作《国富论》,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由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而导致的委托—问题。公司治理结构是世界范围内通行的管理理念,多年来备受学术界关注,理论界和实践界都希望能找到相对固定和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但是由于环境的不同以及分析角度的不同,各国学者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涵义界定有很多种。结合现有研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本文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李维安教授认为,狭义意义上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委托人对受托人进行监督和制衡的机制,即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和安排去合理地配置委托者与受托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一般认为,公司治理的目标之一就是通过合理的治理结构来降低成本。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是指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构成的公司内部治理。而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不局限于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相对广泛。本文采用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研究。(2)审计绩效的涵义。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审计是一个多层次要素的复合体。主要包括审计主体和客体、审计对象、审计目的、审计政策、审计职能、审计特征、审计本质几个要素。被审计单位作为审计的客体,审计的内容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被审计单位履行的经济责任情况的审核监督。审计是以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全面履行为目的。审计最为突出的特性是独立性。审计的本质一直有多种说法,从最初的“查账论”到现在的“免疫系统论”都在不同程度的对审计的职能、特性等进行完善。综上所述,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和人员基于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全面履行的目的,依法对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同时对被审计单位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规范优化其假设、原则、方法、程序的独立的经济控制免疫活动。根据《辞海》的解释,绩是指功业、成绩,效即效果、功用,是由行为产生的有效地结果。绩效应该是由一定行为产生的有效的结果和成绩。但在社会经济管理活动中,对于绩效有许多不同的理解,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绩效是在一定时间内,由一定活动产生的结果;绩效是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工作过程中自行控制、调整的行为活动;绩效是为实现目标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活动及其结果。本文认为,绩效是由特定的行为产生的,对组织目标在数量、质量和效率上的完成情况。我国的审计,主要包括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单位内部审计三种审计组织从事的审计活动(2001,张以宽)。本文主要研究公司治理结构对社会审计即注册会计师审计效果的影响。因此,本文所指的审计绩效是由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实施审计的完成质量和完成效果。(3)公司治理结构与审计绩效的关系。受托经济责任是指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则经管受托经济资源并向委托人报告其经营状况的义务。受托经济责任的基本内容包括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两个方面,行为责任的主要内容是按照保全性、合法(规)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社会性以及控制性等要求经管受托经济资源;而报告责任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公允性或可信性的要求编报财务报表。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管理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得掌握了更多信息的管理者在履行责任的时候有可能出现如管理舞弊行为的“道德风险”,从而阻碍了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履行。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一股独大”、“产权虚置”等问题,同样影响着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对受托经济责任进行监督是审计的基本职能。股东、债权人等委托层与受托管理层存在不同的利益冲突,为协调两方的冲突,需要有独立的第三方来监督和鉴证管理层的经营管理状况。因此,保障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的独立审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的减少或消除委托中的道德风险,即可以通过审计职能的实现提高财务报表信息质量,减少信息不对称。公司治理结构与审计绩效的关系是由受托经济责任联系起来的。审计产生的最初重心在于查错防弊,独立审计的实施则可以起到保障受托经济责任有效履行的作用。然而,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等因素一方面阻碍了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履行,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外部识别其履行情况的难度。其次,审计理论与实务的不足也是导致审计绩效不高主要原因之一,审计师作为理性经济人,也有可能在充分考虑审计成本收益的情况下进行审计。公司治理结构越不合理,出现管理层舞弊的风险就越大,利益相关者的损失就越明显,对审计的要求就越高,也就越需要审计师提高审计绩效。由此可知,受托经济责任不可或缺的联系了公司治理结构与审计绩效。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来说,本文从独立审计的立场出发,针对目前我国研究成果较少的审计绩效,参考前人研究成果,结合本文研究的问题,对审计绩效进行层次性分析论证,对其涵义做出界定。从实证研究的角度来说,本文联系长期备受关注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选取合理的样本,通过回归分析的方法研究了公司治理结构与审计绩效的相关性,为合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我国审计绩效,促进我国独立审计行业的发展提供一点依据。

(二)研究假设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视为公司治理的产权基础。许小年、王燕( 1997) 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 股权结构影响公司治理效率,通过公司的经营绩效表现出来。因此认为,通过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绩效这一问题上,合理的股权结构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董事会治理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环节,现阶段,董事会治理与审计绩效的关系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董事会的治理特征决定了其治理效果,进而影响到审计绩效。

(1)国有股比例。Fama and Jensen(1983)提出公司治理研究的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情况下的委托—问题,所有者会监督经营者以达到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的目的。所有者通常会选择独立的第三方对经营者进行审计。我国上市公司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组而成,根据《2000 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我国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国有股所占比重最大,超过40%,这就比较容易造成“产权虚置”和“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国有股股东只能通过政府委托的人员进行经营管理,人则有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降低对审计绩效的要求。因此提出假设 :

假设1:国有股比例与审计绩效负相关

(2)流通股比例。刘立国、杜莹(2003)指出我国上市公司中,流通股比例过低,流通股股东难以通过股东大会左右管理层行为。肖珊(2006)指出,股东大会流于形式,中小股东的利益无法通过股东大会内部“ 用手投票”的方式得到保护。但是,流通股股东具有“用脚投票”的特权,可以拒绝购买或抛售上市公司股票,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内部人的行为。同时,流通股比例的提高必然使得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比例的下降,而缓解“所有者缺位”、“经理人篡位”的问题,从而提升人对审计绩效的要求。因此提出假设 :

假设2:流通股的持股比例与审计绩效正相关

(3)董事会规模。对于董事会和审计绩效的关系,理论界尚未达成共识。根据“资源依赖理论”,认为有效的董事会的作用是随环境的变化而改变的,董事会所面临环境的变动性对董事会效率有重要的影响。在市场经济下,企业处于高度不确定的经营环境中,一个能够应对复杂环境及时做出决策的董事会,对企业的公司治理效果和经营业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大规模的董事会能够有效履行受托责任,追求真实有效地会计信息,从而提高对审计绩效的要求。根据“理论”,认为经营者拥有的信息比董事会多,并且这种信息不对称会逆向影响董事会有效地监控经营者是否适当地为其利益服务。Lipton and Lorsch(1992)以理论为依据指出:大规模董事会会导致董事会内成员沟通困难以及互相推诿责任的问题,影响对经营者的监督,严重的可能被经营管理层控制,成为他们的代言人,这就使得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委托人和审计对象界限不明,降低审计的独立性,从而降低审计绩效。因此提出假设:

假设3:董事会规模与审计绩效存在相关关系,但方向不明确

(4)内部人控制度。内部人控制是指在现代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的情况下,公司内部管理人员或内部职工掌握了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从而在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内部人的利益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公司董事一般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何浚( 1998) 引入“内部人控制度”这一概念,将其定义为公司内部董事人数与董事会人数之比。因此提出假设:

假设4:内部人控制度与审计绩效负相关

(三)变量定义和模型建立 本文关键的变量是公司治理和审计绩效,其中公司治理是解释变量,审计绩效是被解释变量,控制变量的选择则参照以前学者的相关研究。被解释变量审计绩效是指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审计绩效包含的范围较广,难以用某一单一变量作为替代进行实证研究。本文借鉴管亚梅、李银娜(2010)等的研究成果,将对于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作为审计绩效的替代变量。对于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OPTION)可分为标准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两种,国内有学者实证研究表明,当审计师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意见时,审计绩效较高,当审计师出具标准审计意见时,取1,当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时,取0,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为了检验公司治理和审计绩效的关系,本文选择了如下模型:OPTION=α0+α1 PERCENT+α2 CHAIR +α3 TOP4+α4 SIZE +ξ

(四)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收集了2010年和2011年信息技术行业上市公司的数据作为样本,资料来源于CSMAR国泰安“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数据库”和“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研究数据库”。由于模型中数据的需要,对初始样本做以下剔除:(1)剔除所有数据不全的公司;(2)剔除业绩过差的ST、PT公司。这类公司一般都有很大的亏损,社会公众和监管当局往往会对其予以额外的关注,同时,审计师考虑到此类公司所具有的特殊的审计风险,也会对其区别对待。经过上述筛选之后,最终得到2010年的49家和2011年的51家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

三、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由表(2)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发现,2010年国有股比例平均值约为21.08%,最大值约为70%,最小值为0%;流通股比例平均值约为58.6%,最大值为100%,最小值约为3.9%;董事会规模的平均值为8.55,最大值为15,最小值为5;内部人控制度的平均值为62.33%,最大值为66.66%,最小值为42.85%,说明样本公司内部人控制度都比较高。两职合一的均值为0.29,相对较小。具体来讲,2010年的49家样本公司中,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公司14家,占总数的28.57%。由表(3)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发现,2011年国有股比例平均值约为15.54%,较2010年有所下降,最大值约为79%,最小值为0%;流通股比例平均值约为57.3%,较上年有所下降,最大值为100%,最小值约为20%;董事会规模的平均值为8.04,最大值为14,最小值为5;内部人控制度的平均值为60.79%,最大值为66.66%,最小值为28.57%,说明样本公司内部人控制度较上年有所下调。两职合一的均值为0.39,较上一年有所增加,说明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比例有所上升。具体来说,2011年51家样本公司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为同一人的有20人,占总数的39.21%。

(二)回归分析 由表(4)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变量STATE 的系数是-0.325,Sig.是0.109,在10%范围内显著为负,说明国有股比例是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显著因素。国有股比例越高,审计绩效越低,相应的也验证了本文的假设1。由表(5)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变量TRADABLE的系数是0.061,Sig.是0.016,显著为正,说明流通股比例也是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因素。流通股比例和审计绩效成正比,验证了本文的假设2。为了检验董事会结构与审计绩效的关系,将变量DIRECTOR和INSIDER代入模型中,得到模型3:OPTION=α0+α1DIRECTOR+α2 INSIDER +α3 CHAIR+α4 TOP4 +α5SIZE+ξ。由表(6)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变量INSIDER(内部人控制度)系数是 -0.128,Sig.是0.215。说明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意见类型,但并不是影响审计意见的显著因素。除此以外,表示上市公司董事会规模的变量DIRECTOR不是影响审计意见的显著因素,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在公司治理股权机构方面,国有股比例与审计绩效呈显著负相关,流通股比例与审计绩效呈正相关。在公司治理董事会结构方面,内部人控制度对审计绩效有一定的影响作用,但影响不明显。因此提出如下建议: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大对管理层的监督,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独立审计工作的难度,有利于其提高审计绩效;进一步规范独立审计,加强行业监管,实现法规系统化;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能力,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责任。

*本文系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集团公司企业绩效与经营者业绩关系实证研究”(项目编号:06JJ4082)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李有根、赵西萍、李怀祖:《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构成和公司绩效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01年第5期。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8

上交所2010年年报工作通知中的要求是:“在本所上市的“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及金融类公司,应在2010年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控报告”)。本所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上市公司(特别是拟申请加入“上证公司治理板块”的公司)在2010年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报告。鼓励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核实评价,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核实评价的,应披露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实评价意见。”

深交所2010年年报工作通知中的要求是:“上市公司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和本所有关规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如适用)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公司应当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08年颁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提出上市公司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2010年4月《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指出企业“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给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

上市公司是我国的一个特殊群体,由于其资源的独特性和稀有性,以及在资本市场上具有的融资便利性,凭借其特殊的市场地位,得到了地方政府和银行信贷的各种政策的支持和扶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我国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国际上从“安然”到“世界通信”,这一系列的财务欺诈案件的曝光,让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信心崩溃。如何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可信性,是内部审计人员要重点加以研究和解决的事情。由于内部审计是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最初检验者,审计的质量如何,关系到上市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因此,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可以说是任重道远。

一、上市公司出具内部审计报告的必要性分析

1.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现状

内部审计报告是公司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的理论方向,其对上市公司顺利开展内部控制审计起着至关重要的积极作用。内部审计报告是指内部审计人员,依据审计计划对被审计但是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就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的书面文件;其内容包括审计概况(审计立项依据、审计目的和范围、审计重点和审计标准)、审计依据(开展审计时所要遵循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审计结论(依据已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所作的评价)、审计决定及审计建议;其具有七大显著特征:正确性、客观性、完整性、清晰性、及时性、建设性以及重要性;其制定分五大步骤:整理分析工作底稿、拟定审计报告提纲、撰写审计报告初稿、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以及审计并签发审计报告。

2.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特征

基于内部审计报告隶属于自愿披露性质,因此,内部审计报告披露的过程实质上为健全与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信息的准确性、高效性、完整性。同时,也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内部审计报告滞后是引起财务报告质量不足或者公司未能够实现预期的财务管理目标的主要原因,从而,严重制约了上市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为解决这一不良弊端,我国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提供内部审计报告,通过加强内部审计报告披露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进而,将真实、准确的内部控制信息传递给上市公司领导者,增强上市公司领导决策的高效性、正确性。

3.随着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增加的需求主动披露内审报告

随着公司总资产规模的增加,管理层会越来越倾向于披露自愿性质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司总资产的增大,使得公司有更多的资产投资于内部控制的设计、维护和实施当中,而这种做法很明显的会提供公司内部控制的质量。随着内部控制质量的增加,管理层会倾向于向市场传递公司内部控制优秀的信号,以换取市场对管理层努力的肯定。同样,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大,对于内部控制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大,很难想象一个跨国公司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投资者会用脚投票,只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才会吸引投资。所以出于内外两方面的压力和动力,总资产规模大的公司会倾向于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存在着问题

1.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缺乏必要的审计指引

基于上市公司缺乏具体的审计指引,以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鉴证对象不明确以及审计报告格式未确定。研究调查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发现:现行相当一部分内部审计报告以“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XX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在20XX年12月31日作出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进行了签证”开头;明确了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责任:以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对其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估;明确了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责任:立足于鉴证工作的基础之上对XX公司上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出可行性鉴证意见;出具鉴证结论:XX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于20XX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2.内部审计报告中缺乏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报告由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共同构成。研究调查显示,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在制定内部审计报告时,过于重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忽略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以此,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内部审计报告的高效性。

3.内部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大都为标准审计意见。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中主要具有四种参考格式:标准格式、否定意见格式、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格式以及无法表示意见格式。在样本数据中,我国上市公司均采取无保留审计意见格式,究其原因在于上市公司大都不愿意自主披露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报告,同时,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够保持独立性,多为附和被审计公司的要求而出具无保留意见,以至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流于形式,无法充分发挥其职能。

4.内审报告中极少涉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指出.在内审报告中应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意味着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应包括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然而上市公司中内审报告简单提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其余报告均只是认为企业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并无涉及。这与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尚未正式在上市公司实施有关.更是因为长久以来人们将内部控制片面理解为与财务报告有关.忽视了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5.其他问题

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财务报告质量是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的重要影响因素,其表现在于:第一,对于盈利能力和财务报告质量较高的上市公司而言,其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力度越大,此时,一旦出现财务状况异常势必造成其股票交易受到证监会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偏的上市公司披露内部审计信息可能性降低;第二,上市公司缺乏足够的证据表明公司规模是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第三,上市公司未能够将内部审计信息披露落实到位,其高效性难以充分发挥。

三、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的相关建议

1.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由上述可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够保持独立性,多为附和被审计公司的要求而出具无保留意见,针对于其现象,一方面,我国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需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相关专业技能知识教育、再培训,切实实现注册会计师思想和能力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需定期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2.转变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的认识。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会计师事务所均需树立其正确的内部控制审计观,充分认识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确保上市公司能够立足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基础之上开展内部审计报告制定,从而,全面调动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的高效性。

3.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仍存在一定的瑕疵,大大的削弱了内部审计报告职能。该形势下,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准则已是不容忽视,即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的完善需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不断加大内部审计报告披露力度,推进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名称和格式的统一性。

4.加强上市公司内审报告披露其他措施

针对上述上市公司内审报告存在的其他问题,本文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一是强制性加大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力度,切实规避上市公司披露流于形式的不良现象;二是充分发挥证监会职能,确保统一对上市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持续规范上市公司的披露行为;三是证监会进一步加强监督刮泥,一经发现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信息披露过程中的不法行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参考文献:

[1]王艳华:浅析内部审计报告的基本模式[J].现代商业, 2010,(15).

[2]张亚琴:论如何提高内部审计报告质量[J].经济师, 2009,(06).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9

一、引言

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下简称SOX法案)404条款规定,公众公司管理层有责任建立和维护内部控制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这一规定对在美上市的公司将产生深远影响,也引发了学者对SOX法案下内部控制与审计费用关系的探讨。随着我国内部控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国内学者开始借鉴西方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审计市场实际情况,对是否存在新的审计定价影响因素等问题不断地进行着探讨。而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就是这样一个新的可能对我国审计定价产生影响的因素。

目前,我国的内部控制建设依旧处于起步和完善阶段。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内部控制重要环节之一的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更是众说纷纭,至今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另外,上市公司为了避免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给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对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含糊其辞,甚至不予披露。这给国内的学者们研究内部控制缺陷和审计费用的关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因此,本文采用证监会、上交所和深交所(以下简称一会两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违规记录作为衡量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标准研究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对审计费用的影响,不仅避免了在内部控制缺陷认定过程中的主观性,也能够明确辨别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是否得到了真正的整改。

二、文献回顾

(一)内部控制和审计费用的文献

Raghunandan and Rama(2006)检验了审计费用与依照SOX 404 条款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之间的关系,他们发现样本公司2004 年审计费用的均值比2003 年高86%,2004 年披露重大缺陷公司的审计费用比未披露重大缺陷的公司高43%。Hogan and Wilkins(2008)检验了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反应,发现有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的审计费用更高,并且审计费用随着缺陷严重程度的增加而增加。

国内学者朱春艳、伍利娜(2009)认为审计师在上市公司被处罚当年及之后的年份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更高,并且要求更高的审计费用。张旺峰、张兆国、杨清香(2011)认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收费与企业的内部控制质量之间存在着不显著的负相关性。张宜霞(2011)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的风险与审计收费之间并不是以往研究结论和常识中的正相关,而是显著负相关,即上一年披露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公司的审计收费反而低,产生了“极反效应”。陈丽蓉、毛珊(2012)以内部控制审计为视角,实证分析了内部控制审计对审计费用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在自愿进行内部控制审计阶段,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费用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二)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的文献

Jonas和Rosenberg 等(2006)依据穆迪公司对缺陷的分类,经过统计分析表明,对于大多数公司来说,蔓延性的B类内控缺陷已被证实难以治理。而报告了A类缺陷的公司都已经成功修正了他们的内控缺陷,列表中的58家公司中,有49个(占84%)成功的修正了他们的内控缺陷并且在第二年报告中已经没有重大缺陷存在。说明A类缺陷由于其具体性和范围小的特性是比较容易修正的(A类缺陷发生在具体账户和交易层面,包括所得税、应付账款和应计负债、收入和相关的应收账款、存货、衍生工具、租赁和现金流量报告方面;此外还涉及一些复杂领域,或者需要估计、判断、非常规的交易和事件,审计人员追加实施实质性测试发现该类缺陷的方法,属于可以发现的缺陷;B类缺陷属于公司层面的缺陷,比如无效的控制环境,财务报告流程存在缺陷,无效的员工,逾期提交内控报告;主要与无效的会计人员和无效的会计过程有关)。Yan等(2007)发现审计委员会成员越多、审计委员会中财会专长越多,在获得负面的内部控制审核意见后第二年内部控制缺陷得到改善的概率越大。 Goh等(2007)的实证检验结论指出,有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公司对审计委员会独立性、财会专长、人数和董事会独立性等公司治理特征的改善程度明显高于没有发现缺陷的公司,在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第二年,该类公司经过改进,上述指标可达到与没有发现缺陷的公司无显著差异的程度。Ashbaugh-Skaife,Daniel和Collins等(2007)研究发现,与没有进行内控缺陷修正的公司相比,对以前内控缺陷进行修正的公司应计质量更好,证明了修正了内控缺陷的企业,在应计质量方面有显著的提高,但未修正内控缺陷的企业中,其异常应计利润则继续增大。管理层在修正年度对于会计选择变得更加谨慎或更加稳妥。Kam Chan,Gary Kleinman和Picheng Lee(2009)的研究表明,在2004年按照SOX法案404条款报告内控缺陷的243个企业,到2005年只有72%的公司成功地修正他们的内控缺陷,说明SOX法案的通过本身并不一定能确保内部控制问题被修正。

关于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的文献主要源于国外,而国内的研究甚少。目前只有叶建芳,李丹蒙和张斌颖(2012)的研究表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得到修正后,企业盈余管理程度会降低。但是他们只是把上市公司第二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不再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作为缺陷得到整改的标准,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上市公司单方面出具的报告,不能排除上市公司存在舞弊的嫌疑。

综上所述,虽然已有不少文献研究了内部控制和审计费用的关系以及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的一些影响,但是极少有文献研究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对审计费用的影响。因此,本文在前人的基础上,细化研究视角,挖掘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和审计费用之间的关系。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从理论上分析,如果上市公司及时发现并整改了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审计风险从而减少审计费用和风险溢价。由此,提出假设: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与审计费用负相关。

(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了2008-2011年被“一会两所”处罚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选择2008年为起始年份是因为2008年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建设开始起步。本文在数据选取上遵循以下原则:(1)剔除未披露审计费用以及数据不全的上市公司;(2)剔除掉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因为金融保险类公司的财务结构跟非金融类公司有较大差异,两者之间不具有可比性。最后得到253个样本数据。本文的数据来自iFinD数据库和CSMAR数据库以及一会两所的网站。

(三)变量设计

1.因变量。审计收费是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时收取的费用。本文采用年度审计费用的自然对数来表示,即LNFEE。

2.自变量。本文研究的是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与审计费用的关系,因此以内部控制缺陷是否被整改(RE-ICW)作为自变量。当上市公司被“一会两所”处罚的后一年没有出现违规情况,即内部控制缺陷得到整改时,RE-ICW=1;否则RE-ICW=0。

3.控制变量。根据以往关于审计费用影响因素的研究文献,本文的控制变量设计如下:

(1)公司规模(SIZE)。Simunic(1980)认为公司规模是影响审计费用的重要变量,上市公司规模越大,审计费用越高。该变量为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

(2)是否亏损(LOSS)。发生亏损的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更大,审计费用更高。

(3)资产负债率(LEV)。该变量代表公司的经营风险,如果公司经营风险较高,则审计师的审计风险也会随之提高,审计费用也会提升。

(4)净资产收益率(ROE)。ROE是公司一个重要的盈利指标,净资产收益率与审计费用并非呈线性关系。

(5)审计复杂程度(IRA)。本文将存货和应收账款与总资产的比值作为审计复杂程度的比值。应收款项、存货这两类账户的审计较其他账户更复杂,应收账款要函证,存货要实地监盘。因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越多,资产中应收款项和存货占总资产的比重越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面临的风险越大,所花费的时间也更多,审计费用也就越高。

(6)事务所规模(BIG4)。众多实证研究表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定价与小所审计定价存在差异性。国际四大拥有等多的资源,具有品牌溢出效应,会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

(7)上市公司所在地(DIS)。由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并不平衡,发展差异较大,因此发达地区的审计费用标准必然与欠发达地区不同。因此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本文将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5个省份以及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作为发达地区,当上市公司处于这些发达地区时,DIS=1;否则为0。

(四)模型设计

为了检验假设,我们建立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与审计费用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LNFEE=β0+β1RE-ICW+β2SIZE+β3LOSS+β4LEV+β5LROE+β6BIG4+β7IRA+β8DIS。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下页表2中,当RE-ICW=1时,即内部控制缺陷得到整改的上市公司当年的审计费用的自然对数的均值为13.1261,略低于没有整改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当年的数值13.1249;另外,前一类公司的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审计复杂程度都要略高于后一类公司,这从整体上说明了上市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审计复杂程度都可能是导致审计费用增加的因素,但是我们尚不能判断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和审计费用的关系。

(二)相关性

为了防止自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本文对各个自变量进行了相关性分析。从表3中可以看出各个自变量之间都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但其相关系数都很小,都在可控范围内,回归结果不会受到多重共线性的影响。

(三)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运用EVIEWS3.1统计软件,对2008-2011年的253个样本进行了回归分析。表4显示修正的R2=0.485,说明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模型的F统计值为30.83,其P值为0,说明整体通过了F检验,回归方程存在显著的线性相关关系。DW值≈2,不存在自相关问题。

表4显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的回归系数为-0.079236,与预期的符号相符,即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和审计费用负相关,说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得到整改后,当年的审计费用会有所下降。但是其P值为0.0712,仅在0.1水平下显著,说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对审计费用的影响并不是特别显著,与假设有所出入。分析原因,其一,可能是因为即使上市公司整改了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但是部分审计师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当年依旧倾向于增加实质性测试程序进一步确认上市公司是否真正整改了内部控制缺陷;其二,部分上市公司在2008-2011年间多次出现了被处罚的情况,说明其内部控制缺陷比较严重,即使其中一年没有受到处罚,审计师依旧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审计风险依旧存在;其三,部分审计师可能只关注了上市公司当年受到处罚时内部控制缺陷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加以关注。以上原因都有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和审计费用关系的显著性水平比较低。

在控制变量中,上市公司的规模、资产负债率、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为四大、上市公司所在的地区都体现出较强的显著性,说明这些变量与审计费用密切相关,进一步验证了前人的结论,在此就不再赘述。变量ROE、LOSS、IRA不具备统计意义上的相关性。

五、研究结论和局限

本文以2008-2011上市公司被处罚情况作为内部控制缺陷的替代变量,分析了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和审计费用的关系。研究结论表明,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和审计费用在10%的水平上负相关,但是相关性并不是特别显著,说明审计师对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的关注度有待提高,上市公司监管部门也有责任引导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正确评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整改情况,通过审计费用的降低逆向推动内部控制建设的发展。

鉴于目前大部分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不规范,流于形式,而且资料可获取性以及报告可读性较低,因此本文只用了上市公司违规情况作为内部控制缺陷的替代变量,而没有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重大错报更正引起的财务重述考虑在内。随着内部控制建设的逐步发展和完善,我们将在往后的研究中继续深入。J

参考文献:

1.K.Raghunanda,Dasaratha V. Rama.SOX Section 404 Material Weakness Disclosures and Audit Fees[J].Auditing,2006,(1).

2.Hogan,Chris E.,Wilkins,Michael S..Evidence on the Audit Risk Model: Do Auditors Increase Audit Fees in the Presence of Internal Control Deficiencies?[J].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2008,(5).

3.Gregory Jonas,Alan Rosenberg and Marc Gale.The Second Year of Section 404 Reporting on Internal Control[J].Moody special Comment,2006,1-34.

4.Yan,Yun-chia.Associations Between SOX 404 Opinions and Audit Committees and Executives[D].Doctoral Dissertation,2007.

5.Goh,Beng Wee.Internal Control Failures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s:A Post Sarbanes-Oxley Act(SOX)Analysis[D].Doctoral Dissertation,2007.

6.Hollis Ashbaugh-skaife,Daniel W.Collins.Willian R.kinney,Jr..The Discovery an d Reporting of Internal Control Deficiencies Prior to SOX-mandated Audit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07,(44):166-192.

7.Kam C.Chan,Gary Kleinman and Picheng Lee.The Impact of Sarbanes-Oxley on Internal Control Remediation[C].Working Paper Series,Pace University and Touro Graduate School of Business,2009.

8.朱春艳,伍利娜.上市公司违规问题的审计后果研究[J].审计研究,2009,(04):42-51.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10

一、引言

众所周知,股利理论(Rozeff,1982)认为现金股利能够有效降低成本,改善公司治理;而外部审计也具有公司治理的功能(Watts 和 Zimmerman,1983),能够有效制约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提高盈余的信息含量(王艳艳等,2006)。既然股利政策与外部审计均具有公司治理功能,那么两者之间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本文试图探讨这一问题。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外部审计在公司治理方面是现金股利一种可替代的治理机制,从而支持股利支付的替论,并且这种替代关系会因产权性质和董事会特征的差异产生不同表现。

与已有文献相比,本文可能的贡献在于:(1)尝试性地从盈余管理程度的角度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审计质量与股利政策之间的关系。(2)所选取的样本数据是2009年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数据,这样所考察的股利政策不会受股改的影响,从而得出的结论比前人的更可靠一些。(3)用实证证据证实了产权性质、董事会特征会对上市公司审计质量与股利政策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本文的研究进一步丰富了股利政策和外部审计的研究文献,也为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以及监管层等资本市场参与主体的决策提供了相应的理论依据与实证证据。

二、文献回顾

研究现金股利与外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作用的文献较多,但是研究现金股利与外部审计之间关系的文献却较少。

La Porta et al.(2000)提出和检验了股利的两种竞争性模型:结果模型和替代模型。结果模型假设投资者保护越好,管理层迫于中小股东的压力派发更多的现金股利。根据该模型,魏锋(2012)认为,高质量的外部审计导致更高质量的财务信息,外部股东能更好地监督管理层,迫使管理层将手中的多余现金以股利的形式支付给股东。

La Porta et al.(2000)的替代模型假设现金股利能够替代法律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根据这种模型,魏锋(2012)认为,当公司没有支付更多股利或者支付较低股利,内部人为了降低成本,有支付更多费用给注册会计师以监督财务报告信息的动机,从而替论预期审计质量与股利支付负相关。

魏锋(2012)的实证结果表明,外部审计在降低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冲突方面是现金股利的一种可替代治理机制,从而支持股利支付的替论。而徐寿福(2012)的研究结论与此相反,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是公司治理机制改善的结果,而且因产权性质的差异产生了不同的表现。

综上所述,具体到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与外部审计的治理功能之间存在何种关系的研究尚显薄弱,并且结论也不一致。 因此,本文试图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探讨在我国两者之间关系究竟是符合替论还是结果理论,此外,本文还试图研究产权性质和董事会特征差异是否会对两者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本文借助于La Porta 等(2000)提出的“结果”模型和“替代”模型来分析现金股利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基于“结果”模型的逻辑,笔者认为外部审计的监督能够促进上市公司更加透明地披露管理者行为和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从而确保外部投资者更准确地评判公司存在的问题和投资机会。而当公司存在大量自由现金流时,支付股利是阻止内部人机会主义行为的手段之一。因此,我们认为外部审计的监督会迫使公司内部人发放现金作为股利支付给股东。基于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1:

H1a: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支付倾向与外部审计质量呈正相关关系;

H1b: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支付水平与外部审计质量呈正相关关系。

另一方面,“替代”模型预测公司股利支付倾向及支付水平与外部审计的监督程度呈负相关关系,外部审计监督与股利支付都具有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降低成本的功能,可能存在互相替代的关系。由于现金股利支付的代价昂贵(Jiraporn等,2011),因此审计质量较高的公司并不倾向于支付(更多)股利,相反,那些问题较为严重、审计质量较差的公司则被预期具有更大的支付(更多)股利的倾向。基于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 2:

H2a: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支付倾向与外部审计质量呈负相关关系;

H2b: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支付水平与外部审计质量呈负相关关系。

国有股处于控股地位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突出特点,而这些股份的代表就是中央政府或者是地方政府的国资部门,而由于他们处于所有权虚位的状态,从而导致其无法合理的行使其所具有的股东的权利,因此,国有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现象较重,问题较为突出。基于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3:

H3: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与上市公司的产权性质有关。

在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中,董事会制度作为核心机制,是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缺乏效率的董事会难以约束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的行为,因而董事会缺乏效率的公司问题会更严重。基于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4:

H4: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特征有关。

四、研究设计

(一)研究样本

本文以 2009-2012年(股改已完成的时间)A 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按以下程序进行数据筛选:(1)由于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剔除金融、保险类行业的样本;(2)剔除木材家具业的样本,因为该类样本数量太少;(3)按现行分红规定,当年亏损的上市公司没有资格发放红利,因此将此类样本剔除;(4)剔除相关数据缺失的样本。最后得到 5 116个观测样本。本文数据全部来源于国泰安 CSMAR 数据库。

(二)变量定义

(三)样本分类标准

为了研究产权性质和董事会特征差异是否会对现金股利政策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笔者分别按照表2中的标准对样本进行分类。

五、实证结果分析

(一)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3显示,支付过现金股利的公司占总样本的比重约为66.6%,股利支付率平均约为 33.7%,即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股利占其净利润的比重约为三分之一。上市公司的平均盈余管理程度,即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平均约为总资产金额的10.9%。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约占51.8%,证实了国家控股是我国股权结构的一大特点。董事会人数平均为9人,独立董事比例平均约为36.7%,董事会平均每年开会9次。从表3可以看出,各指标在样本公司间差异很大,而且本文还采用了三倍标准差法进行检验,发现了某些变量存在异常值,因此在回归分析中,为避免异常值产生的偏误,对相关变量在 1%和 99%的水平上进行了缩尾处理。

(二)多重共线性检验

本文为了检验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计算了它们之间的相关系数。结果发现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变量间的相关系数的绝对值均小于0.5。

(三)全样本的回归结果

本文采用panel logit随机效应模型和panel tobit随机效应模型分别检验外部审计对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支付倾向和支付水平的影响,为了运用Tobit模型检验外部审计对公司现金股利支付水平的影响,我们需要在回归时删除现金股利为零的样本。

表5的第一列采用panel logit模型检验外部审计对公司现金股利支付倾向的影响。模型中变量|DA|并不显著,不能说明外部审计质量显著影响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股利的意愿。第二列采用DIVRATE作为被解释变量,应用 panel tobit 模型检验外部审计对现金股利支付水平的影响。从表中可以看出,在tobit模型中|DA|系数全部为正,且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考虑|DA|与审计质量负相关,则可以推测审计质量与股利支付水平负相关。

综上所述,审计质量对股利支付水平有显著影响,并且可以推断两者之间是一种替代关系,这支持了假设H2b。

(四)样本分类后回归结果对比

1.对比产权性质的影响。笔者将地方国有企业、地方政府机构和中央企业或机构(包括高校)实际控制的企业界定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余上市公司则界定为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一步检验产权性质对外部审计与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关系的影响,结果见表6 。

表6 中,国有上市公司与非国有的|DA|值与股利支付水平的相关性均不显著;国有上市公司的|DA|值与股利支付率的正向关系在5%的水平上显著,而非国有的不显著。考虑到|DA|值与审计质量的负相关关系,这能够证实假设H3,说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水平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与上市公司的产权性质有关,并且国有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水平与外部审计之间具有显著的负向关系,非国有的关系不显著。

2.对比董事会特征的影响。按照表2的分类方法,对样本进行分类并分别进行回归。其分类回归结果如表7-表10所示。

在以上回归结果中,|DA|值与股利支付倾向的关系均不显著;董事会人数少、独立性弱、激励少或开会少的上市公司|DA|值与股利支付率的正向关系在1%的水平上显著,而董事会特征与此相反的回归结果不显著。考虑到|DA|值与审计质量的负相关关系,这能够证实假设H4,说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特征有关,并且董事会人数少、独立性弱、激励少或开会少的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与外部审计之间具有显著的负向关系,董事会特征与此相反的关系不显著。

(五)稳健性检验

本文的上述回归结果是用logit和tobit的随机效应模型得到的,进行稳健性检验时使用logit和tobit的固定效应模型进行检验,发现本文的主要回归结果并未发生改变;将计算|DA|值的方法换成在基本Jones 模型中加入诸如长期投资或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计算方法后,主要回归结果并未发生改变;将样本量从2009-2012年扩充到2003-2012年后,主要回归结果并未发生改变。故本文的研究结论是稳健的。

六、对实证结果的进一步分析与研究结论

笔者对全部样本回归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与审计质量负相关,说明在我国外部审计在降低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冲突方面是现金股利的一种可替代治理机制,从而支持股利支付的替论,这一结论与魏锋(2012)一致,而与徐寿福(2012)相反。

此外,笔者还发现国有性质的、董事会规模大、董事会独立性差、董事会激励程度低或董事会开会少的上市公司现金股利与外部审计的替代关系更显著。下面将对这一现象做进一步的分析。根据替论,外部审计监督与股利支付都具有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降低成本的功能,两者存在互相替代的关系。但是,应当指出股利政策虽能够缓解公司内部人与外部人之间的冲突,其效力主要取决于对内部人行为的限制程度,而且,现金股利至少强加给了派现公司三种成本,包括税收成本、在内部现金流不充足时放弃正 NPV 项目的成本和进行外部融资的额外成本等(Jiraporn等,2011)。正是由于现金股利支付的代价昂贵,因此治理水平较高的公司并不倾向于支付(更多)股利来降低成本,相反,那些治理水平低下的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则具有更大的支付(更多)股利的倾向。

而根据前人的研究,国有性质、董事会规模大、董事会独立性差、董事会激励程度低或董事会开会少的上市公司往往治理水平更差,问题更严重一些。因此,笔者认为,国有性质的、董事会规模大的、董事会独立性差、董事会激励程度低或董事会开会少的上市公司现金股利与外部审计的替代关系之所以会更显著,是因为它们的成本很高,比其他上市公司更迫切的需要支付更多现金股利来降低成本。

七、相关建议

在我国投资者保护较弱的外部环境下,为降低公司股东和管理层的冲突,降低成本,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强化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生成过程的审计。而投资者在关注现金股利多少的同时,更应关注上市公司的审计质量,国有性质、董事会规模大、董事会独立性差、董事会激励程度低或董事会开会少的上市公司,往往公司治理水平低下,投资者不要简单依据其股利支付水平来决定是否对其投资,而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失。

目前,证监会很重视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问题,如2012年5月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但是,现金分红政策只是公司治理机制的一种。笔者认为,中国证监会在发行监管及定期的信息披露监管中,应当重视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机制以及其他治理机制是否完善。

参考文献:

1.魏锋.外部审计和现金股利的公司治理角色:替代抑或互补[J].审计研究,2012,(4).

2.徐寿福.产权性质、外部审计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J].审计研究,2012,(6).

3.梅红.国际四大在中国的审计质量——理论分析与实证考察[D].长春:吉林大学会计学专业,2005.

4.梁瑛.CPA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会计学专业,2010.

5.刘峰,周福源.国际四大意味着高审计质量吗?——基于会计稳健性角度的检验[J].会计研究,2007,(3).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11

一、引言

审计意见信息含量主要是指审计意见信息对投资者决策是否有用,进而对股票价格是否有影响。注册会计师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应当能揭示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审计意见作为一种缓解成本的机制,具有信息含量(李增泉,1999),不仅体现在审计意见发表时,也将体现在审计意见发表后。而内部控制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基石,外部审计作为现代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治理作用的有效发挥有赖于内部控制的良好运作。

国外学者通过研究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与内部控制的相关性,在一定程度上实证检验了内部控制对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效应。那么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审计意见类型与内部

控制效率是否具有相关性,并且是否在统计上具有显著性呢?目前国内尚无学者从实证角度回答这一问题。因此,本文在借鉴国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结合信号传递理论和风险传导效应,以审计意见类型为视角,通过不同角度选取内部控制效率的替代变量,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效率进行实证研究,旨在发现审计意见类型与内部控制效率之间是否具有相关性,进而为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效率提供一些经验证据。

二、文献综述

现有的文献,通过研究审计意见类型与内部控制的相关性,在一定程度上实证检验了内部控制对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效应。

首先,方军雄等(2004)从审计风险的角度研究审计意见,发现: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意见时非常关注客户的风险程度,越是出现亏损、被他人提讼、股东占款比重和资产负债率高,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以下简称“非标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大。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后,对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而可能导致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风险(谢荣,2003)。审计风险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审计师面临的诉讼风险,针对诉讼风险,审计师倾向于退出高风险的业务。诉讼风险是基于审计需求的保险理论提出来的,保险理论是以风险转嫁理论作为其立论基础,它认为审计具有保险价值,即它能够在审计失败时向投资者提供赔偿。

其次,杨德明、王春丽和王兵(2009)从内部控制质量对外部审计影响的视角,研究审计师面临的审计风险和诉讼风险,发现:内部控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审计程序,如果假定审计收费一定或基本无法改变,那么,注册会计师可以选择的审计程序也会比较有限,在审计程序选择受到限制的条件下,注册会计师可能发现不了财务报表中的所有问题。这就必然产生审计风险,增加审计师面临赔偿诉讼的几率。王怀明、项敏(2009)实证研究表明:信息披露质量对审计师出具清洁的审计意见具有显著的正面影响。

最后,作为内部控制效率的替代变量,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否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核(即外部监督),也是衡量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效率高低的重要标准。周勤业(2005)研究发现: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和美国审计署(GAO)(表述其中文含义)都赞成内部控制报告经过审计师验证。另一方面,财务经理协会(FEI)、管理会计师协会(IMA)曾表示反对。反对的理由大体可以归为两个方面: 一个是成本效益的考虑,认为增加审计成本但对财务报告可靠性的提高作用不大;另一个是担心会增加审计师的风险。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理论分析

1.审计需求信号传递理论认为:信息的与信息的质量成本成反比,通过定期公布财务报表和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或审核等),能向市场有效传递有关公司状态的信息,从而缓解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高质量公司的管理层有动机将公司高品质的信号(如较好的业绩、较好的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信息)及时传递给投资者(林斌等,2009),高质量的内部控制信息能够显示出该公司具有良好的内部控制系统。因此,内部控制效率越高的公司,越愿意披露详细的内部控制信息。

2.风险转嫁理论是审计需求保险理论的基础,即在审计失败时,审计师需要向投资者赔偿。在风险导向审计模型下,内部控制风险是决定审计风险高低的因素之一。根据风险传导效应,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风险越高,审计风险越高。审计风险决定了诉讼风险,针对诉讼风险,作为理性人的审计师,基于风险规避的动机,更倾向于出具非标意见。基于风险传导效应,内部控制效率越低,内部控制风险和财务风险就越高,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越大,审计失败的风险也就越大。

(二)研究假设

内部控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审计程序。如果假定审计收费一定或基本无法改变,那么,注册会计师可以选择的审计程序也会比较有限,在审计程序选择受到限制的条件下,导致审计师面临的诉讼风险增加。较低的内部控制效率,一方面增加了审计风险;另一方面,审计师还需要扩大控制测试的范围和改变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进而增加了审计成本。所以审计师为了避免审计诉讼,倾向于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反映了内部控制的总体水平,它是衡量内部控制效率的重要指标,即内部控制效率越高的上市公司,越倾向于披露详细的内部控制信息,而内部控制效率低的公司不愿意过多地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由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效率越低,上市公司越有可能被出具非标意见。故而得出假设1:

H1:非标意见与内部控制披露程度负相关。

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部门,如果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则可以认为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相对于那些没有定期提交部控制监督报告的公司来说,定期提交部控制监督报告的公司,内部控制效率相对较高。因为制度是静态的,它如果得不到有效地执行,就不能促使内部控制效率的提高。因此,基于此笔者认为,部控制监督部门是否定期提交监督报告,是衡量内部控制效率的重要指标。故而得出假设2:

H2:非标意见与部控制监督部门定期提交监督报告负相关。

COSO报告建议,由管理当局或其指定的人员(如内部审计人员)定期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当局的内部控制报告出具审核意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注册会计师的验证报告一并对外披露。

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出具审核意见,会增加审计师的审计风险,进而增加审计师的诉讼风险,所以审计师会谨慎出具审核意见,倾向于给上市公司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基于此,笔者提出假设3:

H3:非标意见与自愿性披露部控制鉴证报告负相关。

四、研究设计与样本选择

(一)变量选择与界定

1.被解释变量设计

本文把审计意见(OPINION)作为被解释变量,OPINION表示上市公司被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即2008年度是否被出具了非标意见。如果该公司被出具了非标意见,则设定为OPINION=1;否则为OPINION=0。

2.解释变量设计

杨德明、王春丽(2009)采用中山大学和深圳市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联合课题组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价指标来衡量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该评价指标由内部环境(19个指标)、风险评估(8个指标)、控制活动(12个指标)、信息与沟通(6个指标)、监督检查(6个指标),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是否发表意见等七部分指标组成。通过对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的查询,一旦上市公司建立或从事了与某一指标相关的制度或行为,即赋予1分,最后对分值进行加总,即可得该评价指标。由于该指标反映了上市公司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各种制度或行为,因此该评价指标越高,反映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越高。以上内部控制效率评价的量化指标,使得我国内部控制方面的实证研究具有更深、更广的可行性,也是本文企业内部控制效率衡量的重要依据。

(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

本文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内部控制五要素为线索,根据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进行评分。并且把控制活动细分成6个指标: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投资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财务(会计)管理、业务管理,共10个指标,每披露一个指标,则1分,披露完整10个指标则得10分,显然,ICID得分越高,披露越详细。ICID反映了内部控制效率的总体高度。

(2)内部监督(INTERNAL)

内部监督,即是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是否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监督报告。根据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若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监督报告,则INTERNAL =1;否则,INTERNAL =0。INTERNAL从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被执行的角度,反映了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

(3)外部监督(EXTERNAL)

证监会、上交所分别在2007年和2008年明确提出“鼓励央企控股、金融类和其他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在披露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和审计机构对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若是EXTERNAL=1;否则EXTERNAL=0。EXTERNAL从审计机构是否对公司的自我评估报告进行核实评价,并且得出意见的角度,反映了审计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了解程度的高低。

3.控制变量

(1)本年度损益(PROFIT)

上市公司危机严重程度也会影响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类型,Chen and Church(1996)、Louwers(1998)认为当上市公司危机显性化(出现净亏损、债务违约、涉及法律诉讼)时,审计师不仅比较容易察觉公司的持续经营危机,而且更有可能出具非标意见。若本年度上市公司盈利,PROFIT=1;否则PROFIT=0。

(2)审计师变更(CHANGE)

李爽、吴溪(2002)借鉴Lennox的研究思路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对于在变更前一年度被出具非标意见的上市公司,通过变更审计师,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审计意见的严重程度。耿建新、杨鹤(2001)发现,被出具过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比未被出具过的更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在变更后,其审计报告中标准无保留意见显著地多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所以,若2008年上市公司变更了审计师,则CHANGE=1;否则CHANGE=0。

(3)资产规模(SIZE)

鲁桂华等(2007)实证研究发现:在控制住文献中已知对审计意见存在影响的诸多审计风险、公司财务特征、事务所特征等变量的前提下,客户相对规模显著地影响审计师的审计意见决策,相对较小的客户被出具非标意见的概率较高。在模型中,SIZE表示t期末资产总额的自然对数。

(4)事务所规模(Big10)

Shackly(1981)和Knapp(1985)的研究证明了事务所的规模会对审计独立性产生影响,规模越大的事务所独立性越强。事务所的规模能够影响会计师的独立性,从而影响审计意见类型。吴瑞勤(2009)实证发现“十大”所出具的非标意见的比例并不比非“十大”高,可见,在中国审计上市公司的事务所在出具审计意见方面并不受自身规模的影响,事务所的规模效应在我国的审计市场中并未体现出来。因此若该事务所为表1中的前十大,则Big10=1,否则Big10=0。

(5)股权集中度(OC)

杨孟环(2006)认为,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股权适度集中的公司比股权高度集中和股权高度分散的公司,注册会计师更可能发表真实可信的审计意见。张秀梅(2009)选择H5指数表示上市公司股权集中的程度,该指数表示前5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和。该指标的效应在于对持股比例取平方后,会出现马太效应(即强者衡强,弱者衡弱),从而突出股东持股比例之间的差距。实证发现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股权集中度与非标意见正相关,但不具有显著性。

(6)总资产净利率(NPM)

吴锡皓等(2009)利用Logit回归模型考察财务能力对审计意见的影响是否显著,实证研究发现,每股收益和总资产净利率越高的上市公司,其被出具非标意见的概率越低,反之亦然,即公司总资产净利率和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可能性成反比。

(7)是否ST(ST)

表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被ST的上市公司,其持续经营能力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吴瑞勤(2009)实证发现上市公司是否被ST也是公司是否被出具非标意见的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原因在于,被ST的公司风险较大,由此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可能性也大。2008年被ST的公司取ST=1;否则ST=0。

在此基础上,为了检验前述假设,采用多元回归进行验证,本文建立如下审计意见回归模型:

模型:OPINION = β0+β1ICID +β2INTERNAL +β3 EXTERNAL +β4 PROFIT +β5CHANGE +β6 SIZE +β7 Big10 +β8 OC +β9 NPM +β10 ST +ε

用模型来检验假设1、2、3。

(二)样本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了2008年度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并按以下原则剔除样本:(1)由于金融类公司与非金融类公司差异较大,剔除金融保险类行业公司;(2)剔除距年度报告日上市时间不到一年的公司,即IPO上市公司;(3)剔除收集数据过程中一些无法得到公司内部控制信息的公司。共得到1 433家审计意见样本,占A股总上市公司数量(1 543家)的92.87%,其中上交所807家,深交所626家。

本文所涉及的公司财务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CSMAR),并从巨潮资讯网(.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2008年中国总收入前十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表》中获取部分补充资料,涉及内部控制信息的数据由笔者手工整理。本文利用Eviews5.1和SPSS16.0软件完成计算和回归分析过程。

五、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结果

对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其中被出具非标意见的上市公司为101家,占样本数的7.05%;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10,平均值为6.9546,说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不高,内部控制效率普遍低下;有635家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工作报告,仅占样本数的44.31%,说明大多数公司的部控制监督部门并没有定期提交部控制监督报告,部控制监督部门没有有效地行使监督职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收到审计机构核实评价意见的为266家,占样本数的18.56%,比率偏低。总体上来说,从上述数据分析中我们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自愿性披露自我评价报告的积极性并不高,披露程度存在严重的问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完善。

表3比较了非标意见样本(1332家)与标准意见样本(101家)在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方面的差异,即各变量之间的平均数、中位数及其是否具有显著的差异。单变量检测结果显示:两类公司在变量ICID、INTERNAL、EXTERNAL、PROFIT、CHANGE、

SIZE、OC、NPM、ST方面表现出显著差异。其中,标准意见样本的ICID和INTERNAL、EXTERNAL、 PROFIT相对较高,分别在1%水平上显著高于非标意见样本;标准意见样本的CHANGE在5%水平上显著低于非标意见样本。表3表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越高,审计师出具非标意见的可能性越小;定期提交部控制监督报告的公司,审计师出具非标意见的概率比较低。当然,严格的结论有待于下文统计检验的结果来证明。在非标意见样本组与标准意见样本组之间,变量Big10不存在显著性差异。

(二)相关性分析

表4说明各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相关系数表明,反映内部控制效率的三个变量,即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内部监督(即部控制部门定期提交监督报告)(INTERNAL)和外部监督(EXTERNAL)分别在1%的水平上与非标意见显著负相关。控制变量中,PROFIT、CHANGE、SIZE、OC、NPM、ST与审计意见在1%水平上显著相关。

另外,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与内部监督(INTERNAL)的相关系数是46.6%,共线性的问题不严重,而且这个结果和我们的预期并不一致,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的构成因素很多(10个)的缘故,所以只设置了一个模型。其他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最高为0.337,未超过0.5,因此不会存在明显的多重共线性问题,不需要特别关注。

(三)多变量回归分析结果

表5是多元回归分析结果。从表5可以看出,ICID的系数为负,与假设1一致。回归结果表明: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意见的概率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部控制部门定期提交监督报告(INTERNAL)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假设1、2得到验证;外部监督(EXTERNAL)与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意见的概率正相关,但也不具有统计显著性,即审计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了解程度的高低并不是导致公司被出具非标意见的主要原因,假设3没有得到验证。

假设3没有通过的原因可能是:收到审计机构核实评价意见的为266家,占样本数的18.56%,比率比较低。而证监会在证监公司字[2007]235号文件、上交所在2008年1月2日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中对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是“鼓励”等这样字眼的自愿性的披露要求,并没有提出强制性要求,从上述数据分析中我们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自愿性接受审计机构对自我评价报告出具审核意见的积极性并不高。

就控制变量而言,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意见的概率与本年度损益(PROFIT)显著负相关,说明本年度损益仍然是导致审计师变更的主要原因;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意见的概率与审计师变更正相关,但不具有统计显著性,印证了李爽、吴溪(2002)的结论;资产规模(SIZE)、股权集中度(OC)、总资产净利率(NPM)、是否ST(ST)与被出具非标意见的概率负相关,且具有统计显著性,分别印证了先前的结论;事务所规模与非标意见正相关,即“大所”更有可能出具客观的审计意见类型,但不存在显著相关性,印证了吴瑞勤(2009)的结论,即在我国,事务所规模的大小并未对审计意见类型产生显著的影响。

六、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文利用1433家A股上市公司数据,以2008年度我国A股上市公司中的非标意见为视角,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ICID)、内部监督(INTERNAL)和外部监督(EXTERNAL)(自愿性披露审计机构的部控制鉴证报告)作为内部控制效率的替代变量,探讨内部控制效率对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检验结果表明:非标意见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内部监督显著负相关;非标意见与外部监督正相关,但并不具有统计显著性。研究结论表明:在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是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重要因素。

笔者认为,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代表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较高水平,但其现状同样不容乐观,存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规范、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不明显等不足之处。 所以,(1)应该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增强上市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视,促使其从思想上提高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切实改变其对内部控制的肤浅认识,帮助其树立企业内部控制的系统观和整体观。(2)要确保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被良好地执行,就应该结合其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过程进行恰当的监督,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检查体系,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3)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其内部控制水平,不仅要从上市公司内部着手建立和完善相关内部控制,还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外部监督,加大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检查力度,强化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主要参考文献】

[1] 李增泉.实证分析: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J].会计研究,1999(8).

[2] 耿建新,杨鹤.我国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分析[J].会计研究,2001(4).

[3] 李爽,吴溪.盈余管理、审计意见与监事会态度[J].审计研究,2003(1).

[4] 谢荣.论审计风险的产生原因、模式和控制措施[J].审计研究,2003(4).

[5] 方军雄,洪剑峭,李若山.我国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和启示[J].审计研究,2004(6).

[6] 周勤业,王啸.美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发展及其借鉴[J].审计研究,2005(2).

[7] 杨孟环.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审计意见的影响[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6(S1).

[8] 鲁桂华,余为政,张晶.客户相对规模、非诉讼成本和审计意见决策[J].中国会计评论,2007(3).

[9] 张秀梅.审计意见与股权集中度相关性研究[J].财会通讯,2009(2).

[10] 林斌,饶静.上市公司为什么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J].会计研究,2009(2).

[11] 王怀明,项敏.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对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J].会计之友,2009(2).

[12] 吴瑞勤.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因素研究[J].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9(3).

[13] 杨德明,王春丽,王兵.内部控制、审计鉴证与审计意见[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9(3).

[14] 陈汉文.审计理论[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15] 吴锡皓,曹智学,祝孝明.财务能力、审计意见与自愿性审计师变更关系实证研究[J].财会通讯,2009(4).

[16] Chan K.C.,Barbara R.Farrell and Pi cheng Lee.2005.Earnings Management and Return-Earnings Association of Firms Reporting Material Internal Control Weaknesses Under Section 404 of the Sarbanes―Oxley Act.Working Paper Series..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12

自2011年1月1日起,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要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自2012年起将全面实施内部控制审计。这种制度背景下,对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研究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通过对2007—2009年沪市A股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描述性分析为强制性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参考。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的总体情况

2007—2009年,沪市上市公司中分别有126家、176家、201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分别占当年上市公司的14.8%、20.6%、23.3%。披露报告的公司数量逐年增加,表明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越来越重视。2008年开始已经有超过五分之一的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2011年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开始逐步实施的强制性内部控制审计奠定了基础。大多数披露公司选择了连续在三个会计年度都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有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都分开出具,一同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累计503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中,除4家公司外,其他公司都聘请了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审计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符合监管部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又不过度增加上市公司成本负担的意图。有3家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余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都是无保留意见,即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因此,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信号传递理论,即通过自愿披露向投资者发送对企业有利的信号,表明其内部控制完善,进而会计信息更为可靠。

二、会计师事务所特征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情况

表1报告了各年度聘请不同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比例。可以看出,聘请国际四大审计的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比例最高,分别为20.7%、30%、35.4%;聘请国内十大(以每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排名划分)审计的公司披露比例次之;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比例最低,为12%、17.3%、19.7%。从近年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情况来看,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都积累了内部控制审计的经验,有利于今后内部控制审计在我国的顺利实施。

三、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特征分析

(一)财务状况

2007—2009年,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经营现金流都显著高于未披露公司(见表2),两者存在显著的系统性差异(P

(二)公司风险

2007—2009年,分别有8家ST类公司(包括ST公司、*ST公司、S*ST公司、SST公司)披露了11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比例显著低于非ST类公司(489家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中94%为盈利公司,即经营管理水平差、财务状况异常以及企业面临风险高的公司难以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可能性低。值得关注的是,因大股东长期分歧给公司带来诸多问题而拆分上市的ST东北高速在2008年的年报中也作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自我评价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消极保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明在这一阶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还因相关指引的不完善及监管的缺位存在着不规范。

(三)公司治理

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之间是紧密相关的。本文发现,在2007—2009年,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中超过半数(比例为58.4%、62.3%、58.5%)是上证公司治理板块公司,表明这些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具有广泛认同的良好的公司治理基础。

四、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

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本文比较了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与未披露公司在财务报告质量(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类型和总应计利润的角度)上的差异,从而有助于分析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必要性。同时,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难以直接观测,而内部控制质量与财务报告质量紧密相关,两类公司的比较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注册会计师是否能真正识别内部控制有效的上市公司。分析结果表明,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财务报告更可靠。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类型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当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且注册会计师按照准则的规定计划和实施了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未受到限制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审计意见。非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表明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在可靠性上存在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发表的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类型能够代表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

根据表3,2007—2009年沪市分别有66家、67家、59家上市公司收到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披露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收到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比例为0.8%、1.1%、0.99%,未披露公司收到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比例为8.9%、9.6%、8.5%,前者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低于后者。以上分析表明,企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实现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基础,内部控制有效的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更高。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与公司总应计利润

公司的盈余包括应计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两部分,应计利润是指当期没有现金的流入或流出,但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应该计入当期损益的收入和费用。盈余中的现金流部分可操控性不强,公司一般主要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操纵应计利润。因此,较高的总应计利润(总应计利润等于净利润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并用公司总资产标准化以避免不同公司规模的影响)通常意味着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低。

由于盈余管理包括增加利润为目的的正向盈余管理和减少利润的负向盈余管理,因此,与以往研究相同,本文将总应计利润的绝对值作为盈余管理的变量。在2008年,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总应计利润的均值为0.065,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低于未披露公司。同样,2009年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总应计利润的均值(0.069)与未披露公司(0.08)也存在显著的差异。因此,从总应计看,披露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有更高的盈余质量。

五、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近年来,内部控制审计在上市公司中越来越得到重视,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数量逐年增加。尽管实践中相关制度规范的缺失导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还存在着不规范之处,本文的分析发现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风险、公司治理以及会计信息质量显著好于未披露公司,表明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实施内部控制审计能够促进上市公司提高公司质量。

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是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也将给上市公司以及整个资本市场带来质的提高,这已经是人们的共识。内部控制审计是企业建立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制度保障,注册会计师以其独立的身份及专业能力能够更客观、更准确地剖析企业的内部控制缺陷,促进企业全面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刘玉廷、王宏,2010)。对于即将实施的内部控制审计,还存在以下的具体困难:1.内部控制审计正式实施之初,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进行评价与测试的经验严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的效果。2.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内部控制缺陷与财务错报不存在必然的对应关系,对于目前未导致财务错报的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要根据控制缺陷导致错报的可能性及潜在错报的金额大小判断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因此,重大缺陷的判断在实践中难以把握,与财务报表审计相比,内部控制审计要更多地依赖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作出定性分析,增加了内部控制审计的难度。

针对以上的研究发现和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具体困难,本文针对内部控制审计的顺利实施向相关各方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府部门角度的建议

1.重视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的培训工作,让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从业人员能全面把握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内容。除了要求从业人员在理论方面提高外,还可以通过让他们学习交流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美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的经验和实例,在实践中提升执业能力。

2.密切关注和跟踪内部控制审计的实施效果,保障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顺利实施。美国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一直都对实施情况密切跟踪,适时相应指南,提供具体指导,并对准则做出及时调整,完善审计方法,时至今日,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的争议逐渐减少,美国监管部门的做法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

3.严格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的监管,让内部控制审计切实发挥提高会计信息可靠性的作用。完善的制度建设和严格的监管将是内部控制审计制度成功实施的重要保证,应该通过建立完善配套的监管规则,加大对相关违规违法披露行为的稽查和处罚力度,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实现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规范化运作,保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上市公司角度的建议

上市公司应完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及时发现、纠正重大缺陷。做到领导层重视、职工全员参与,实现全过程控制,健全适合本单位特点、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投资者角度的建议

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需求者之一的投资者目前对于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充分,仅由政府强制推行内部控制审计难以收到理想效果。社会公众应加深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重要性的理解,结合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来把握上市公司披露的盈余信息,当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时,其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会受到影响。投资者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视与监督可以避免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走过场,促进上市公司通过内部控制审计真正发现存在的控制缺陷,减少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