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法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2-03-15 09:27:50

案例分析法论文

案例分析法论文篇1

当然,这方面的工作又只是刚刚开始,要真正搞好“案例分析”,应当说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以下就从这样的角度,特别是围绕如何通过案例分析促进实际的教学工作提出一些初步的意见.

第一,“案例分析”当然以案例的收集作为实际出发点.但是,除去“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呈现学生做数学的真实过程”以外,笔者以为,我们又应在案例的分析上花更大的力气.因为,如果忽视了后一环节,那么,即使人们可以由所制作的录像获得一定的启示,诸如“难道我们的学生具有如此巨大的潜能?”“难道我们的学生连这些简单的数学都不懂?”等等;但这主要地仍只是一种即时的、素朴的反应,更是与教师的实际教学活动相分离的.从而,即使我们积累起了众多的案例,但最终却很可能获得这样的结果:现场的演示引起了强烈的反映,人们纷纷做出各种各样的评论,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引导与深化,这些反映就始终是分散和零乱的,这样,对相当一部分人来说,最后就很可能没有从中得到任何真正的启示或教益,另外一些人在当时可能领悟到了某些东西,但由于未能得到及时的强化,更由于所说的案例又“聚集在学生做数学上”,因此,这些认识也就往往不能在头脑中真正得到确立,更未能对改进实际教学产生持久、稳定的积极效果.

作为一个反例,笔者在此并愿提及以下的事实:在对美国进行学术访问期间,我曾参加过一个数学教育博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会.当被问及其所做的工作时,这位研究生展示了她所制作的近百盘(关于学生学习活动的)录像带,并说:“这就是我的工作.”这些录像带的制作当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工作,但是,人们还是要问:“所有这些录像带又究竟说明了什么呢?”显然,如果我们不能对后者做出明确的说明,那么,单纯的数量积累就是毫无意义的!

综上所述,相对于案例的收集而言,我们就应更加注意对于案例的深入分析,特别是,就案例在教师培养活动中的应用而言,我们不能消极地期待教师会由观看录像等而在教学观念上发生迅速的转变,而应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以使之由一种自发的行为转变成为自觉的行为.

第二,从根本上说,我们之所以要深入地去了解学生在数学学习活动中真实的思维活动,无疑是为了更好地去进行教学.也正因为此,笔者以为,我们关于学生学习活动的案例分析,主要地也就应当集中于如下的问题:这对于我们改进教学有什么启示?

为了清楚地说明问题,可以联系王长沛教授在上海所演示的以下案例进行分析.

三个小学生被要求解决如下的问题(凭记忆复述,因此不很准确):

一个抽屉中放有80个红色的小球,70个白色的小球,60个黑色的小球,50个兰色的小球.小球的外形完全相同.一个小孩在看不见的情况下从抽屉中随意取出一些小球,问他至少要从中取出多少个才能保证其中一定有10对颜色相同的小球.

尽管这一问题有一定的难度,但是,这三个学生通过积极探索,包括相互合作,最终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从而,这就清楚地表明了学生中的确存在有巨大的潜能.

但是,从教学的角度看,我们在此又可引出什么样的结论呢?特别是,在充分承认学生具有创造性才能的同时,教师在此又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具体地说,笔者以为,在上述的解题过程中教师应当发挥积极的启发或引导作用,包括在学生遇到困难时通过给予适当的启示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以及在学生成功地解决了问题以后帮助学生做出必要的总结,从而使之从不自觉的行为上升为自觉的行为,特别是在思维方法上更能有所收获.

例如,上述问题的求解事实上包括了两个关键点:一是以5作为考虑的基本单位,二是应当考虑每次配对后的余数——只需要把这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我们就可成功地解决上述问题.

由录像可以看出,这三个学生事实上就是依据这样的方法解决问题的.但是,在此要强调的是,尽管学生通过主动探索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对其中的关键点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因此,这就应当被看成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即是在所说的情况下应当帮助学生对解题过程做出认真的总结,以清楚地认识其中的关键点,从而也就可能在新的不同场合加以推广应用.

当然,后者并非是指教师在此应当直接去点明所说的关键点;与此相反,笔者以为,更为恰当的做法是,教师可以对原来的问题做出适当的变形,借以启发学生建立起自觉的认识.例如,如果我们将问题变化为抽屉中放有五种或六种(而不是四种)颜色的小球,就可帮助学生清楚地认识第一个关键点,也即实现由不自觉行为的重要转变.

另外,与所演示的情况不同,如果教师所遇到的是这样的情况:尽管学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却始终未能解决问题.这时教师可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能否首先解决较为容易的问题?即如至少要从中取出多少个才能保证其中一定有一对(而不是十对)颜色相同的小球?又至少要从中取出多少个才能保证其中一定有二对颜色相同的小球?事实上,在所演示的录像中,那三个学生也正是通过特殊化而发现了上述的两个关键点.从而,这也就清楚地表明了这样一点,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在问题最终得到解决以后,我们又应帮助学生在思维方法上做出总结,即如加深对于“特殊化”这一方法的认识.

值得提及的是,王长沛教授在会上并曾提到以下的事实,即他的合作者曾要求高中学生求解同一个问题,而所得到的结果则是“完全出乎预料的”,即高中学生的实际表现并不明显优于小学生.在笔者看来,这事实上也就清楚地表明了思维方法的重要性,这就是说,如果我们忽视了这样一点,那么,即使他们曾经成功地解决了成千上万个问题,但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却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提高.

第三,笔者以为,以上的分析事实上也为我们深入地开展数学教育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思路,这就是说,与所提及的“纯自然状态”下的学习情况的真实记录相对照,我们也可以教师指导下的学习作案例,并通过两者的比较分析引出进一步的结论.

案例分析法论文篇2

Abstract:Thisarticleonthecaseteachingmethodinsoftwareengineeringmadeapreliminarydiscussion,atthesametime,wearebrieflyintroducedinsoftwareengineeringtotrythecaseinsomeoftheteachingexperience.

Keywords:softwareengineering;caseteachingmethod;DesignAnalysis

1引言

随着计算机应用日益普及和深化,正在运行使用着的计算机软件的数量以惊人的速度急剧膨胀,而且现代软件的规模往往十分庞大,所以指导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维护的工程学科—软件工程,日益显示其重要地位。然而学习者一般不好理解软件工程的实践性,不能将所学的知识真正应用到软件开发过程中去。如何将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呢?我们认为在软件工程中采用案例教学发将会弥补这一缺憾。

案例教学法以对案例的分析解决为主线,通过对案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自觉主动的学习案例,掌握原理和方法,实行科学的教育思想观念的一种教学方式。它是一种互动式的教学方法,可以实现启发式教学,能够极大的促进学生的学习兴趣,实现真正的教学相长。它更是实现理论联系实际的现实可实施的途径。案例教学法在软件工程教学中的应用将在更大程度上激发学生学习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利于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并运用知识解决软件开发中的实际问题,最终提高教学质量,达到学校教育培养的目标。

有鉴于此,本文试对案例教学法在软件工程中的应用作了初步探讨,以期对教育同行和广大学习者有所启发和借鉴。

2案例教学法的含义

案例教学法(casemethodsofteaching)可简单地界定为一种运用案例进行教学的一种方法,它是美国当今教育行业中非常盛行而有效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正在慢慢推广开来。1910年,美国哈佛商学院最先使用案例教学,开创了案例教学的先河。案例教学法于20世纪80年代初传入我国,它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教学效果。

案例教学是在学生掌握了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的现场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和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通过案例分析,学生可以获得蕴涵其中的那些已形成的教育原理、教学方法等知识,同时可以提高和发展学生的创造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更重要的是,通过案例教学获得的知识是内化了的知识,是“做中学”获得自己理解了的能驾驭的知识,不再像传统教学下获得的抽象的、过度概括化的生硬知识,它能立即被用到类似教学实践情境中去解决处理类似的疑难教学问题。所以从美国教育家舒尔1986年在美国教育研究协会(AERA)年会重要演讲中发出要发展关于教学的案例知识的呼吁,时至今日,在众多国家的教育研究领域中都能发现案例教学法的应用。

3软件工程案例的选择

概括而言,案例是含有问题或疑难情境在内的真实发生的典型性事件。没有案例,案例教学无从谈起,没有好的案例,便没有有效的案例教学,所以案例的选择在案例教学中至关重要。一个高质量的案例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目的性。案例教学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通过案例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原理和概念,提高发现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个好的案例应该使学生在讨论中加深对教材中某一重点或难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能利用课堂学习的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案例中所涉及的问题。所以案例的选择一定要围绕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来。如果脱离这两个中心,即使案例再生动,其教学效果也大打折扣。

(2)真实性。案例一定是现实中发生的真实事件,是常见又复杂的问题,有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

(3)启发性。一个好的案例需要蕴涵一定的问题,能启发学生思考,发现多种解决的途径。问题越诱人深入,越能够给学生留下较多的思维空间,教学效果越好。

(4)生动性。案例必须生动活泼,引人入胜,这样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以便展开深入的思考。

软件工程是采用工程的概念、原理、技术和方法来开发与维护软件,把经过时间考验而证明正确的管理技术和当前能够得到的最好的技术方法结合起来。它强调使用生存周期方法学和各种结构分析及结构设计技术,所以软件工程案例即是选择一些典型的软件开发系统,介绍其开发和维护的过程。

我们根据讲解软件工程课的具体体会和开发软件的实际经验,撰写了五个案例,开发了《软件工程案例分析》网络课件,详细介绍五个软件系统的开发过程,互动的方式讲述了用软件工程的方法是如何进行分析和设计的,同时在系统开发的每个过程中提出大量的问题供学生思考。案例选择了房产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机票预定系统、计算机储蓄系统四个应用软件系统,同时为了提高学习者理解开发软件的难度,特别介绍L-SIMPLE语言编译系统。采用传统的生命周期方法学,从问题定义、可行性研究、需求分析、总体设计到详细设计做了比较详细的研究。系统中五个案例涉及到当前人们日常生活中关注的几个领域:房产管理、财务管理、计算机储蓄、机票预定,还有计算机的语言编译系统。案例既具有典型性,同时又具有真实性。我们选择四个应用软件和一个系统软件,一方面考虑到目前软件市场涉及应用范围的广泛性,另一方面考虑到软件工程学习者中大部分为计算机专业,对于系统软件也有一定爱好,对于将来开发系统软件作一个铺垫。

4软件工程案例教学的主要环节

案例教学的需要具备三个主要环节:

阅读案例,个人分析——分组讨论,集体交流——总结归纳,消化提升

我们尝试的软件工程案例教学中同样采用了这三个阶段:

(1)阅读案例,个人分析

学生首先对具体案例进行必要的基础知识的了解,认真阅读案例,并且要有个人的研究与分析,用软件工程的传统途径—生命周期方法学作为理论指导,熟悉软件开发过程各阶段的基本任务。

其次,学生需要尽快进入案例情境,了解、掌握案例中揭示的有关事实、情况,自居案例中的教师角色,设身处地地分析思考案例中教师的行为及对策的合理性与不合理性。在案例的分析过程中,要注意寻找其中的因果关系,只有弄清问题产生的原因,才可能找到问题的合理解决手段。注意区分基本性问题和现时性问题。基本性问题即抽象或一般的问题,常与事实背后的概念、原理、规则等有关,需要通过对案例中所包括的信息进行解释、分析、演绎、推理和抽象以得到概括化的结论。现时性问题即案例中教师所面对的特殊决定、疑难问题等要求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得到解决的那些问题,需将自己已有的知识或过去形成的经验与案例展示的背景材料、内外部因素等整合起来进行综合评判来提出多种经得起别人反驳的见解、对策以及方案。

(2)分组讨论,集体交流

分组讨论是案例教学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本质上是一种概念或想法的交流。围绕案例的重点,难点,疑点,进行讨论,辩论和争论。每个学生可以自由的抒发己见,相互启迪,互相借鉴,重点是想法的交流。要求每个学生简要介绍自己对软件开发所做的分析设计,并提出自己对该软件开发流程的看法,供大家讨论与切磋,可以按照案例中所提出的问题一个一个讨论。在教师的引导下,让学生进行课堂发言,进行全体学生的交流。本阶段要讨论主要解决两个问题:1、小组讨论没有达成共识的问题;2、按照教学目标,有意引导学生掌握软件工程的生命周期法各阶段所做的具体工作以及进行相关工作的必要性。

为了使分组讨论有效地开展,教师要作好充分的课前准备。除了熟知案例陈述的事实、观点外,还要谙知案例反映或蕴涵的原理、规则等知识,以便引导学生概括出来。要认真学习研究案例后给出的教学指南,具体拟定出课堂教学计划,这要求教师认真思考回答以下问题:希望课堂上发生些什么?如何引导这些情况的发生?讨论如何开展?时间如何安排?自己扮演什么角色?是先得结论再分析,还是相反?并对课堂讨论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预测。教师还要依据课程目标、案例目标及教学计划的具体安排重点分析以下方面的内容:案例中反映的那些重要论题、案例中易得出两可结论的那些材料、案例中反映的情况发生的根源、案例中人物的行为、案例中所反映的而学生可能设想不到的情况等。在讨论掌握上,教师要力保讨论沿预期的轨道进行,把讨论引导到问题的解决上去,并引导出与论题相关的理论知识,力争班上每个学生都至少有一次发言的机会,切实做到有效参与。

(3)总结归纳,消化提升

总结归纳是软件工程案例教学的最后阶段,要求学生要对每个案例写出学习报告。该报告中包含学生在阅读案例中所得到的具体收获;通过分析与设计软件,提出自己所解决的实际问题;对理论上软件工程概念和案例中的实际是否一一相对应;以及对软件工程仍然存在的困惑。通过反思进一步加深对案例的认识,真正作到理论和实践的相结合。

案例教学中,师生都要注意角色转换,如果学生仍然热衷于将自己置身于教学过程之外,只做一名旁观者,案例教学也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学生只有真正地深入案例、体验角色,才会有案例情境的“再现”,案例教学的价值才能被体现。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要不断变换自己的角色,可充当监督员,激励启发学生,监督案例分析、讨论情况;可充当示范员,向学生演示、讲解、分析案例中的事实、图表、材料等;可充当主人翁,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并在实施中起主导作用;可作仲裁,解决各种争端;可充当交警,使讨论回到预定的轨道上来;等等。

5结束语

传统的“黑板教育学”越来越受到冷落,案例教学已经提到教育改革的重要日程上来。华东师范法学教育系郑金洲曾指出,案例教学并不是单纯的一种教学方法,它实际上是以教学内容的变革为前提条件的,正是有了形形的案例,才使案例教学成为可能;案例教学也并不是一种单纯的教授法,它实际上也是以学生行为的转变为前提条件的;如果学生仍然热衷于自己先前的角色,把自己置身于教学过程之外,只是一个旁观者,案例教学也就失去意义。

笔者从事软件工程的教学工作,在软件工程中进行案例教学法的尝试,并且在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的效果。然而,在软件工程案例教学中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比如在案例中如何体现软件的测试阶段,它需要具体的环境来实现;如何在案例中能够让学生更深入理解软件的维护过程等等问题,都是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完善,使案例教学在软件工程中得到进一步的推广。

参考文献

[1]张海藩.《软件工程导论》.清华大学出版社

[2]李为民,.如何开展案例教学-哈佛大学商学院琳达教授对新教师利用案例教学的几点忠告》.北京:经济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4.1

案例分析法论文篇3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十四) 四川精济律师事务所 何宁湘律师 [前面的话]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应当说建立了人身赔偿的基本实务框架,相对《民法通则》仅仅只有第119条一个法条而言,是较全面的。不可否认,司法解释也是对其前已颁布实施的有关法律、司法解释、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吸取、归纳与总结。虽然存在着"造法"之嫌,但从实质上讲没有太大创新,反而在司法解释实施的一年半过程中,审判实践中,大量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暴露出诸多理论问题与具体操作问题。 本文试通过一些人身损害赔偿实际案例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 一、案例 【案例1】 2009年8月27日18时45分,24岁的赵达文(驾龄四年)开着桑塔纳2000型轿车在圆明园西路主路(城市快速路)行驶时,突然发现一个伏在路面上的井盖,赵达文急踩刹车,并向右猛打方向盘。桑塔纳辗上了井盖,车飞了起来,飞过隔离带落在辅道上,先与一辆富康车相撞,随后弹向路边,撞向了4名骑车人,致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根据车速鉴定结论,赵达文在限速60公里的圆明园西路上以至少77公里的时速行驶,以至于无法及时闪避井盖,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北京海淀交通支队做出的事故责任鉴定书,认定赵达文在这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据此,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赵达文提起公诉,2009年9月29日,北京海淀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赵达文承担事故全责,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并赔偿受害者91万余元。 【案例2】 学生张三、李四、王五系四川省邑县韩场中学同班同学,其家均为农民,而王五户口上在城镇。张三、李四平时关系相处较好。2009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第三节课中张三与李四发生口角。第四节课后,因全校打扫卫生,班主任安排张三与李四及其他部分同学打扫教室,在打扫期间,张三与李四继续口角并发生轻微争斗,李四提出到学校操场单独"分高下",两人同到操场仍斗口未发生斗殴,张三即返回教室,李四去上厕所。其后王五将张三强拉去操场,并有同班的数十同学一同到操场,行走过程中,正遇李四上厕所返回,即张三及跟随的同学与李四面对面遭遇。在同学起哄中,王五从背后将张三猛推向李四,张三与李四两人互推形成打斗,在此过程中,李四踢中张三肩头及左上腹部,张三当即倒地呻吟,其他同学见状后将其送往大邑县韩场镇卫生院治疗。经检查,张三左脾受伤,当天转到大邑县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外伤性脾破裂出血"并行脾切除手术于2009年1月15日伤愈出院。张三购有中保公司学平险,称自己不小心碰伤,中保公司邑县分公司进行调查后对其住院医药治疗费进行了理赔。其住院期间的其母护理费、生活费、生活费、交通费等费用李四的法定人均已承担。 后由韩场镇司法所对本次事件进行调解处理,终因韩场中学、以及张三家人认为赔偿金额太低未成。后张三家人申请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五级伤残。张三将李四、王五以及韩场中学列为被告,向县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了民事诉讼,要求三被告给予民事赔偿。一审李四因家境困难没有聘请律师,只是其父母作为法定人出庭参加诉讼。在庭审质证时,韩场中学所举证李四父亲签署的《安全责任书》,李四父亲当场指出该《安全责任书》没有见过,上面的签字也不是他的字迹。被告王五及其法定人未到庭参加诉讼。 一审法院于2009年3月作出判决: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内,由被告李四的法定人原告80391元。 二、驳回原告要求被告王五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要求被告邑县韩场镇初级中学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105元、实际支出费用1495元,共计4600元,由被告李四的法定人负担。 被告李四家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提出上诉过程中,一审法院以超过上诉期为由,电话通知上诉人到法院退费。上诉人即到成都中级立案庭反映,中院立案庭,即与一审法院电话联系,一审法官仍坚持其意见,并在电话中与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经中院直接与一审法院院长通话方解决这一问题。 上诉人向成都中院提交请求对《安全责任书》作文检鉴定。在二审审理期间,成都中院召集本案当事人及人谈话,韩场中学校长陈述"由于上诉人家长疏于管理,致使《安全责任书》李四没有 交给家长签字,而没有交回学校",而原审原告人作向二审法官证明"一审学校人确当庭出示该《安全责任书》,当时上诉人父亲看到就跳起来,提出了异议"、当二审法官将一审卷宗交给原审原告人看后,证明"该卷宗内没有此证据"。 成都中院作终审判决: 一、维持一审民事判决中的第二项。 二、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中的第一项和第三项。 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内,由上诉人的法定人赔偿被上诉人张三64312.8元,被上诉人邑县韩场镇初级中学赔偿被上诉人张三16078.2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3105元,实际支出费用1495元,共计4600元,由上诉人的法定人负担3680元,被上诉人邑县韩场镇初级中学负担9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105元,由上诉人的法定人负担2484元,由被上诉人邑县韩场镇初级中学负担62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另外,在事件发生的一年后,该县公安机关对李四立案侦查,于2009年1月11日李四被取保候审。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提起公诉,经县法院审理,于2009年5月判处被告人李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案例3】 2009年3月24日,刘金(男)驾驶向其亲戚借来的二轮摩托车搭乘琼玉(女)由三星沿唐巴路向盐井方向行驶,9时05分,行至唐巴路31KM+800M至盐井3KM+700M处,右转弯时驶出公路左侧坠入桥下,造成车辆损坏,刘金当场死亡,琼玉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 2009年4月l2日银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现场勘查笔录,制作现场勘查图,对当地事故发生乡民靳银慧、肖隆贵进行调查作了调查笔录,交警因该道路不属于其管辖为由结束终结案件,并作出《调查结论》,但未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对此当事人家属均无异议。 刘金与琼玉均系银环县中学教职工。事故发生前一天,学校安排部分工作人员为人准备召开的联谊会送请柬,而琼玉是送请柬中某组的组长,刘金是教务处负责人被分到琼玉组。送请柬由学校派车前往,学校要求在车不空时应乘公交车、出租车或等待车空时进行。 第二天,无人知晓刘金与琼玉外出,后得信发生了交通事故。 琼玉丈夫同意学校处理意见,在县教育局签字后领取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给予的死亡补助金(参照当地社保机构规定的50个月×市平月工资)、丧葬费、子女抚养费等81240元(不包括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1.8万余元)。 后琼玉丈夫以学校适用法律错误,事故系刘金违章驾驶造成琼玉死亡,应以人身损害司法解释为依据进行民事赔偿,故将学校、刘金家长列为被告提出诉讼要求赔偿23余万元。 银环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 一、被告县中学赔偿原告因琼玉死亡的死亡赔偿金154198元,丧葬费为6220.50元。 二、被告县中学赔偿原告与琼玉的子女生活费15927元。 三、被告县中学赔偿原告与琼玉的子女精神抚慰金30000元。 上列一、二、三项合计费用206345.50元,扣除被告县中学已支付费用91985.50元,被告县中学实际再赔偿原告11436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4112元,其他诉讼费2878元,二项合计6990元,由被告县中学负担。 笔者注:案例2、案例3中个人姓名均为化名。 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与其他方式处理的比较 我国长期以条块方式各行其责,分别以不同的方式解决化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过去,法院往往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依据劳动福利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不予受理,即不能直接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直接受理。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大致可分为两类:1、民事侵权责任。除有据可参照的外,裁决赔偿金额完全是法官自由裁量;2、交通事故伤害。一般是交警部门调解不成,终结调解后而提起的诉讼,当时不论是交警部门还是法院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而现在除工伤处理按司法解释规定不得双重赔偿外,只要属于司法解释调整范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均可按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提出赔偿。司法解释统一了赔偿标准。 目前,企事业单位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仍保持了三种途径:1、单位处理:即单位依照 劳动福利待遇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并支付;2、工伤处理:企事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由劳动社保机构进行处理并支付;3、诉讼。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三种途径在补助或赔偿额的比较:福利政策待遇最低、工伤保险支付稍高于劳动福利待遇、而司法解释规定的赔偿标准为最高。劳动福利属于安抚性的,基本上没有赔偿含意,属于单位组织给予劳动者身份待遇,故它不具有赔偿性质。社保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障体系之一,即是参加工伤保险单位所属劳动者的待遇,也是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风险的转移,故它具有一定的赔偿性质,其处于劳动福利政策与司法解释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之间。工伤保险是参保单位与劳动者个人缴费,而国家并未投入分文,因此其救济额要高于劳动福利待遇,而远远低于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系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是完全的赔偿责任的体现,因此获赔偿金额要大大高于前两者。以死亡赔偿金或补助金为例:劳动福利待遇工伤死亡补助金为20个月工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48-60个月市平工资,而司法解释的死亡赔偿金240个月(20年),劳动福利政策与工伤保险条例之间约相差1-2倍;劳动福利待遇与司法解释相差11倍。工作保险条例与司法解释相差4倍、。 而侵权、工伤、伤害事件的表象均为人身损害,法律上没有对解决途径加以明确具体划分,这类事故事件发生后,人们似乎握有三种处理途径的选择权,在法律给予了获得最高救济的机会,这是人们遇到侵权、工伤、伤害事件纠纷时想法设法也要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根本原因。 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证据问题 对于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必然要依照诉讼法的规定作举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的证据从启动与获赔角度上大致可分为五大类:1、损害事实与加害方;2、确定侵权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3、损害后果以及所支付费用;4、赔偿标准;5、免责。因此,原告需要在上述方面进行全面举证。 (一)诉讼当事人的举证 在一具体人身损害赔偿个案中,损害后果以及所产生的费用进行举证是相对容易实现的,因为它是客观存在的,费用支付是可以具体量化的。对于损害后果除就治医院或医学诊断证明、病历等证据材料外,还可进行司法鉴定。对于超出或不应当支付的费用,被告会提出反驳意见,这点被告也会举证。 而在某些具体人身损害个案中,对于侵权事实、加害人以及加害人的侵权责任进行举证可能会困难,有时十分困难。是否构成人身损害侵权,直接决定到能否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能否成立的关键问题,也是能否依据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获得赔偿的关键。理论上讲,除工伤不能获得双重赔偿外,符合司法解释相关条款规定的各种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人身赔偿事实与后果的,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加害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司法解释中的几种特殊情形的举证:1、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导致的单位赔偿的举证。原告需要就执行职务以及加害人的侵权行为实施与职务相关进行举证。例如在【案例3】中,原告应就刘金与琼玉两人外出系执行银环中学安排的工作任务,刘金驾驶不当以及刘金实施驾驶不当行为与其职务有关进行举证,方可依据司法解释第八条之规定牵连银环中学,适用司法解释"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而该案中当地交警部门对事故了现场勘查,以出具了《调查结论》,但并没有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这表明该案属于无责任交通事故。原告主张"刘金驾驶不当"却未作举证,应当认定举证不能,其主张不能成立。2、司法解释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导致赔偿的举证。原告应对教育机构有过错进行举证。例如在【案例2】中,原告应就原被告之间发生打架形成人身损害过程中,学校未履行相关管理义务或疏于管理存在过错进行举证。而被告韩场中学应就其履行相关管理义务进行举证。在该案一审中,韩场中学确向一审法院提交了被告李四家长签署的《安全责任书》以证明学校尽了管理义务以及责任应当由李四及其家长承担。但根据被告李四家长在庭审中否认签署过此《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上的签名不是其的笔迹,对此证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的事实(但一审法院没有采纳也未作司法鉴定的情形下出作判决)。以及上诉后一审法院移送案卷时未装此证据材料,二审过程中韩场中学法定代表人校长向二审法庭作了,一审没有此证据,是李四没有交给家长,家长疏于管理没有将《安全责任书》签回学校的陈述,这些诉讼行为足以证明韩场中学在一审提交的《安全责任书》系假证, 故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学校承担20%的赔偿责任。3、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2款规定的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偿。对于这类案件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举证一般情形下应当不存在太大问题,但存在着是否能获得双重赔偿,当事人如何举证是个难题;如果人民法院依据司法解释规定标准获得赔偿,而社保机构不给予赔付又如何处理等实际问题。 (二)人民法院对证据的认定与采信 1、由于司法解释规定的赔偿标准相对其他处理方式的赔偿(补偿、补助)较高,因此人民法院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的证据的采信,首先是会直接影响当事人承担是否民事责任的认定与责任大小的认定,其认定的结果将直接涉及赔偿金的承担范围或承担比例。因此,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采信,应当是尽可能采信合法、真实、有效的直接证据与符合证据规则的间接证据。在【案例3】中,一审法院在有交警部门的《调查结论》的情况下,不依据合法、有效证据《调查结论》推定"无责任交通事故",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形下,推定"刘金驾驶不当"而作出判决,其作法不符合证据规则。道路交通事故的勘查、调查以及责任认定是法律赋予交警部门的职权,如果法院可以视而不见,那么就没有需要交警部门的必要。当然除外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警部门的现场勘查、调查结论或责任认定提出异议主张提请人民法院进行"重新"认定的除外。 2、人民法院应当慎重对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被告一方对原告或其他诉讼当事人提出异议的那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对有争议、有质疑的证据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司法鉴定,待查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后方可采信。【案例2】中的做法不但是严重违反诉讼法,且对诉讼当事人一方严重不公,也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剥夺与侵犯。 注:案例3中的县中学已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四、人身损害赔偿年度计算标准的适用确定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笔者已在其他文中提到过多次,主要存在的问题大致在三个方面:1、全国范围内地区差别较大的问题;2、城乡差距的问题;3、年度标准适用问题。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所依据标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其中第2款解释"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基于我国"地大"的特点,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是可行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只好暂不顾及。关于笔者屡屡坚决提出的城乡差距问题,中国法院网2009年11月24日的《南昌一纸判决书打破城乡差异 农民工按市民收入标准获得残疾赔偿金》一文的报道已表明坚冰终被打破,基层法院已开始逐步扬弃司法解释的严重瑕疵。就某一个省级行政地区内而言,适用统一标准还是作一些区分应当予以考虑,如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赔偿标准采用了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以及一般地区进行区分的作法。 在司法解释公布实施的两年中,至少涉及了三个年度,即2009年度、2009年度以及2009年度。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的一般描述,司法解释生效后2009年5月1日后受理的案件适用2009年度统计数据,2009年度的案件适用2009年度统计数据。但实践中存在两个具体时限问题:1、政府上一年度统计数据一般在第二年的2月底前后公布,但地方法院的作法并非以政府统计部门公布时间为准,而是另行确定使用统计数据的期限,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本年5月1日起至下一年的4月30日止,与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期限相差2个月。2、司法解释规定"上一年度",笔者理解原本是基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年基础之上作出的"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但实践中往往存在着时限无法控制界定的情形,案件起诉在一年时效的时限初与时限末就相隔一年时间,加上地方法院确定使用年度统计期间与政府统计部门公布日期相差2-3个月,再加上从起诉立案到开庭、再到"法庭辩论终结"一般在2-3个月左右,有的案件会拖至一年以上,甚至数年,有的个案还会出现数次开庭、数次法庭辩论的情形。这样一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是一个动态时点,它牵连法院所适用的年度标准是不确定的,也是处于动态的,影响与决定动态性的具体因素太多,因此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作为适用赔偿年度标准的时点不具有科学性。而基层法院大致 只能按照省级法院或者司法解释的规定裁决年度标准的适用,当然这本身不是基层法院的问题。分析近期我国政府统计数据来看,司法解释规定五个主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使用的数据均每年递增10%以上,因而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之间容易发生的争议是适用哪一个"上一年度"计算标准,在【案例3】中,意外交通事故发生于2009年3月4日,单位处理善后抚恤事宜在2009年5月-7月,而原告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在2009年5月8日,这里暂不讨论诉讼时效问题,法庭辩论结束在2009年7月11日,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的2009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适用2009年度统计数据。这里可以看出原告是等待地方法院确定新的统计数据确定使用后才起诉的,其目的只有一个:"依据司法解释的不科学性造成的机会,来获取更多的赔偿",这里虽然存在"恶意诉讼"之嫌,但问题不在原告,而在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官员们脱离实践、闭门造车给司法解释造成的、遗留的严重瑕疵。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 统计数据项目 川高法[2004]117号2004-04-22 川高法民一[2005]1号 2005-04-25 上升幅度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041.51元 7709.90元 9.45%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230.00元 2580.30元 15.71%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5759.09元 6371.10元 10.63%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747.00元 2010.90元 15.11% 5、职工平均工资 12441.00元 14063.00元 13.04% 注:两年度文件名完全一样,实际上2009年四川高院117号文件名中年度应为"2009年度"。 对此,并不是笔者个人的看法,有理由相信各地法院、政府以及公安交警部门已发现了这一问题,从2009年5月27日广东省公安厅公布了适用于从2009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9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广东省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规定就可以得到证明。广东省的年度标准扬弃了司法解释"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选择适用年度标准的规定,而是规定"从2009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9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即以事故发生为适用赔偿计算标准的时点,这样的规定锁定了年度标准,具有公平性、科学性,同时也避免了当事人对此的争议。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公安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适用规定,这里仍存在一个广东省各级法院是否统一适用的问题。设想,2009年6月1日以后发生广东省境内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或赔偿处理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很可能起诉或"法庭辩论终结"在2009年5月29日24时以后,此时如果人民法院仍按司法解释的"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规定裁决,年度计算标准将是2009年度的以及实际赔偿金额最低将相差10%以上。因此,笔者认为对于这一问题应当尽快采用湖北省的作法,由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统计局联合下文,规定省级行政区域内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计算标准,实现统一时限、统一标准、统一适用。 五、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先民事诉讼后刑事诉讼,还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按照司法机关的惯例规定,当一个案件即可能是民商事案件,也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先刑事后民事,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则进行诉讼程序。而在【案例1】中,赵达文交通肇事罪一案中,出现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处理的新情况,即该道路属于北京海淀区建委主管,发生该起交通事故的客观原因是在没有下水口的城市快速路上,有一个井盖闲置在赵达文行车路线的路面上。而该交通肇事罪公诉案件中,由于交警部门认定赵达文对该起道路交通事故负全责,故检察院只能对赵达文一人进行起诉,也就是说,检察院的公诉取决于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设想,如果责任认定有误,设想,如果该案先作为民事案件起诉,北京海淀区建委必将被列为人身损害赔偿的被告进入诉讼,将可能撤销些责任认定。该交通肇事罪案的庭审过程,央视作了较为详尽的电视报道,央视记者采访中,该案主审法官表达了两层意思:1、赵达文可以对北京海淀区建委另行提起民事诉讼;2、法院考虑到井盖闲置道路上是发生这起交通事故的客观原因,因此对被告作了减轻处罚。另外庭审 中,公诉人也表达了请人民法院酌情处理的意见。由此可见,该交通肇事罪一案在先确实给司法机关带来了新课题,该案按先刑事后民事也存在一些明显的法律问题。 该案损害后果是严重的,按照我国现行刑法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也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但是由于是先刑事,故赵达文没有可能与机会对北京海淀区建委提起民事诉讼,由于这样,就无法将北京海淀区建委列入该交通肇事罪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后,由于有了刑事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再对北京海淀区建委提起民事诉讼,刑事判决以及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对赵达文极为不利,完全有可能导致民事诉讼的败诉。据新华网-法治频道-法治快报2009年10月8日报道,赵达文已经以"赵达文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井盖的管理者海淀区建委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赔偿责任"为由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在【案例2】中,是先民事后刑事,由于有了民事诉讼的主要证据,司法鉴定为五级伤残,司法机关认为是重伤故追究李四的刑事责任。 【案例1】与【案例2】引出一个这类案件中,先民事诉讼可能导致刑事责任的成立与承担分配,而先刑事后民事可能导致民事赔偿当事人遗漏,进入诉讼的当事人责任加重的问题,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对同一人身损害赔偿事故案件的民事案件审理裁决或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裁决之间会受到相互牵连影响。不论如何进行,这两种先后程序,都将形成严重不公。由此出现了一个新的课题,即对于这类案件应当执行程序法,如何适用程序法。 笔者认为,在保持我国现行的惯例的前提下,仍应当按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规定进行,即刑事诉讼案件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两案应当一次审理,尽量不适用分别立案审理的方式。但应采取以下措施:1、刑事合议庭应当充分研究该案是否属于这类案件;2、刑事审判合议庭、民事审判合议庭应当通知刑事被告和民事诉讼原告,有权利提请法院追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提出追加申请法院应予以支持,申请当事人不追加的而法院审查应当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职权作出追加当事人的决定或裁定;3、审理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刑事合议庭组成人员应当至少有一员审判员来自日常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的民庭。 通过对上述三个案例的反映出的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问题的初步讨论,可以清楚看到,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仍有诸多实践问题,这些问题有些来自司法解释的不成熟与存在的瑕疵,有些来自人民法院审理中存在的不足、各种地方因素影响、法官的执法素质、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水平,有些则来自当事人本身。这些问题均需要司法机关高度重视,需要加以规定、及时解决,以保证司法公正、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与分担公平。 .org/public/detail.php?id=186642 系列专文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一)----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法规演变过程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二)----相关司法解释、法律规范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三)----法释[2003]20号司法解释的主要特点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四)----当前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五)----法释[2003]20号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与相关法律规范的关系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六)----参考案例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七)----司法解释是否具有溯及力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八)----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九)----人身损害具体赔偿项目的若干问题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十)----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与处置自2004-12-02起至2005-01-05 14:59:40前十篇文章已由【中国法院网-[民事研究]-刊出】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十一)----《工伤保险条例》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赔偿项目的规定比较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十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十三)----人身损害赔偿的主要年度计算标准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十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法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G623.2

0.引言

随着人均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小学教学质量也更加的关注。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有效的提升小学语文教学质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我探讨能力和想象能力,更好的促进小学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1案例教学法的概念

案例教学主要是运用教学案例进行教学的方法。在教学案例教学中,通过对教学案例进行评价、分析和创新,从而帮助学生掌握相关的能力和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这种教学方式可以让学生和教学双方能参与教学的活动中来,共同对相关的案例和问题进行讨论。 教育领域中的案例教学法指的是教育者根据教育目标,将案例作为教学材料,引导学生进入教学内容的情境中去,然后通过学生与学生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平等交流、多向互动来进行探讨的模式。提升学习者在处理一些比较复杂的教育情境中的行动能力和决策能力这样的一系列教学模式的统称。案例教学并不仅仅只是一种教学方法,还是教学内容改变的前提条件。教学案例法主要的定位还是教育系统中的一种模式,如果教育观念仍然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那么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的运用就有些多余。

2.案例教学法在小学语文教学论教学中的问题和作用

当前的小学教育模式主要是老师占据主导地位,学生在课堂内被动的去学习,学生在课堂上没有太多的自主思考的机会,使得学生学习的知识不知道怎么运用,只是单方面的记忆,对所学知识也没有相应的了解。采用案例教学法能够使得教师能够引导学生积极的参与课堂话题的讨论中来,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使得课堂气氛更加的活跃,进一步推动了教学内容的开展,对于教师在实践教学中的效果也是比较明显的,从而提升教学质量水平。

案例教学法能够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学会思考,这也是案例教学法最重要的目的。在小学语文教学中主要还是对学生的研究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进行培养,让学生在课堂中能够自主的思考,运用案例教学法将课堂中枯燥的知识点进行转变,使用案例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教学,使得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加强对知识点的讨论和对课堂内容产生兴趣。教师教学过程中,使用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上听取学生给出的不同的答案时,分析学生的解题思路,从而对案例的设计进行完善。在小学语文课堂上,教师主导着整个教学的教学进度,在教学的过程中可以和学生共同探讨,引导学生进行谈论思考,让学生可以自由的发表自己的意见和陈述自己的观点,同时教师应该认真倾听学生的观点,然后对学生的发言给出相应的评价,对不足之处可以及时指出,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促进师生之间的更好的交流。

3.案例教学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对策

3.1提高合作能力

案例教学是一种合作性的相互作用的教学活动,应该加强同学之间和师生之间的合作,从而提升小学语文课堂的效率。教师作为课堂中的主导者,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围绕着教学内容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合理的设计相关的教学内容,制定针对性的教学案例,提出相关的问题加强学生之间的谈论,以及师生之间的交流,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1]。如在学习《狼牙山五壮士》这章时,教师在课堂可以采取分组的形式让学生进行情境扮演,教师提供相关的背景资料和相关的参照案例,让学生能够更好的在脑海中浮现当时的情境,学生之间进行讨论,教师合理的进行引导,让学生能够顺利的完成对角色的扮演。这种形式有助于提升学生自我的信心,提高对学习的学习兴趣,加强学生的探讨能力,拉近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感情,从而使得课堂教学能够更好的进行和课堂教学水平的有效的提高。

3.2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在小学语文的课堂上,应该注重对学生的学习热情的激发。培养学生的学习热情可以提高学生的创新性的思维。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对学生的好奇心的培养是很有必要的,能够更好的让学生对小学语文产生兴趣,提高语文的学习成绩。如在学习《翠鸟》这章时,老师可以结合相关的案例和图片资料对学生进行讲解,让学生能够加深对内容的印象[2]。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一些户外的活动,带着孩子去大自然感受一些身边的真实的事物,缓解学生的学习压力,当看见一些昆虫时,可以讲解下昆虫、鸟类的名字、别称和生活的习性。举出相关的例子让学生能够通过对比的形式,让学生能够对昆虫、鸟类的记忆更加的深刻,通过对真实事物的触碰和接触对一些事物生动形象的进行了解,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兴趣,提高案例教学法在小学教学的教学作用。

3.3重视自主学习能力

随着教育制度的改革,新课改的推行,采用案例教学法时,应该重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不要一味的进行讲授,要提高和学生互动的机会,活跃课堂气氛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下更好的接受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加了课堂教学的效率[3]。对教学内容的案例设置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针对性的设计案例,在课堂上加强学生对案例的讨论,提升学生的自主探讨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如在学习《赵州桥》的时候,教师在课前先让学生们对这篇文章进行预习,在课堂上让学生提出预习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对简单的问题进行指点,教师在上课的过程中举出一些中国古典桥的案例和相关的知识点,引导学生对这章更好的把握,在课后可以让学生关注身边的桥梁建筑进行对比,从而提升自主学习能力,更好的提高学生对小学语文的探究能力和提升语文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

4.结语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法在小学语文教学论教学中是很有必要的。运用案例教学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应该提高师生之间与学生之间的合作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重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自我思考能力,从而提升小学语文教学水平。

【参考文献】

案例分析法论文篇5

一、案例教学法的相关概念

19世纪70年代,案例教学法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但在我国推广较晚,目前已经取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由于人们存在着对案例的认识从不同角度进行,因此对案例教学法的理解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案例教学法就是利用一些案例作为基本的授课材料,依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将学生引导到设置的教学实践情境之中,通过生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积极探讨、平等对话、多向互动等形式,从而提高学生对一些复杂的教育情景的行动能力和决策能力。也有学者认为,案例教学法就是跨领域学习的构架,是以学生为中心的合作学习,强调的是学生主动参与,将所学内容与生活实际联系起来。

案例教学法是围绕案例进行的开放式的、动态的教学方式,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是组织者、案例的管理者和提供者,它要求学生能够非常主动地去参与到案例教学中去。

二、案例教学在语文教学中应用的主要目的

1.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实现教学互动

案例教学法对于学生的参与比较重视,在师生之间相互交流和学生间的相互讨论中,学生的学习兴趣得到了激发,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由于学习抽象理论产生的枯燥感和单调感。

2.案例教学法是强化理论学习、阐明基本原理的有效手段

案例教学法的目的,就是把有关的知识和理论模式与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联系。通过对一些案例的分析,使学生能够把学到的知识和一些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去。

三、案例教学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

小学语文教师是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关键,一方面,语文教师要认真做好案例的收集、选择、编写工作;另一方面,要在课程教学中起到控制作用,做好案例的准备工作。

1.小学语文教师要做好案例的准备工作,起到课堂控制作用

(1)语文教师要认真做好案例的准备工作

教学案例的收集、编写的关键工作,就是案例来源。案例材料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始的素材;网络;一些二手资料的获取。

在小学语文教学中,一方面,要引导学生去收集一些案例,利用网络与学生进行案例的交流;另一方面,语文教师要建立属于自己的案例库,以备教学所用。在案例的收集、选择阶段学生会有所受益,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些比较疑难的案例。疑难案例的使用主要是用来帮助学生对几个理论知识区分、理解。另一种是比较典型的一些案例的使用。典型的案例应当在一些知识点学习以后,主要是帮助学生对一些知识点的理解。例如,《詹天佑》这篇课文里面提到开凿居庸关隧道,让学生先一起朗读有关句子,教师可以通过课件向学生演示两端凿进法,和学生一起探讨采取这样开工会带来什么好处。

(2)小学语文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堂讨论

在进行课堂讨论时,教师要认真做好控制工作,控制的好坏关系到课堂交流能否有序、有效地进行。进行有效控制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①讨论时间的控制。由于每一节课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教师就需要对教学案例进行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师要让学生对所用的案例有所熟悉,对讨论的问题有思想准备。教师要对课堂讨论的进度控制和气氛的调度都要进行控制,使课堂的讨论既有节奏又比较充分。另外,为了弥补时间的限制,可以引导学生借助网络这一平台进行交流。

②语文教师要认真做好议题的控制工作,进行以案析理时,不能偏离既定的议题。在案例的讨论过程中,教师要起主导作用,控制讨论的主动权,引导学生进行合作,营造共同交流的气氛。

(3)小学语文教师要认真做好以案析理过程中指导者的作用

小学生在对案例进行分析时,比较容易出现东拉西扯、生搬硬套、就事论事。因此教师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指导学生以案析理,提高教学效率,教师可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

①进行案例分析时要讲究逻辑性,层层推进。小学生自身的特点决定了进行案例分析时很容易出现就事论事、东拉西扯、顾此失彼等现象,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可以针对某一问题进行展开分析,层层推进注意逻辑性。

②对案例的分析要有一定的道理。对案例进行分析时,要言之有理,要有一定的说服力,不能够主观臆断,也不能以偏概全。进行案例分析时要能够提出相关问题的对策、措施、办法等,并且要是可行的。

③对案例的分析必须是有一定的根据的。对案例分析的根据主要包括理论根据和事实根据。理论根据也就是进行案例分析时要符合基本的原理,能够运用一些相关的原理;事实根据也就是案例所提供的一些内容。在对案例进行分析时,不能脱离案例所提供的一些材料,不能以假为真,也不能以偏概全,分析案例所引用的一些材料都应当真实。

四、结语

案例教学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运用,通过以案析理,强化了理论学习,阐明了基本原理。因此,小学语文教师对于每一次案例分析都要认真地做好总结。教师通过对每一次案例分析的总结,从而实现研究与教学、能力与知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教学目标,能够把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还能够做到举一反三,使学生能够比较好地理解理论知识。

参考文献:

案例分析法论文篇6

(1)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应用范围最为广泛。从高等院校开展的创新创业教育中所采用的教学方法来看,案例分析教?W方法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教学方法。尤其是在大学生创新精神和意志的培养与创新创业相关理论知识的教学过程中得到了充分应用。

(2)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通过与时俱进的案例分析,使枯燥的理论知识变得生动活泼,激发了学生学习创新创业理论知识的积极性。学生主动参与真实案例的讨论,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为了获得正确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学生需要自行查阅有关案例事件的背景资料,并学会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大大调动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3)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教学效果显著。

不同的理论知识点的教学过程中,选取相应的创业者的亲身经历进行讨论分析,不仅使学生通过讨论分析获得从事创新创业所必备的理论知识,而且提升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讨论也增强了学生团队合作的意识,通过发言间接锻炼了学生总结归纳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对于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的综合能力的教学效果非常显著。

二、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在实际创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案例材料的选取具有明显的教师主观倾向性

目前,在创新创业教学过程中所选取的案例多数是由教师在开展案例分析活动前根据相关背景知识挑选出适合的国内外优秀企业的成功案例。案例分析教学中所选取的资料,完全由教师决定。教师所选取的案例多数是成功的案例,也可以说多数是创新创业正面的教育素材。这样的案例分析常常给受教育者一种错觉,创业会像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列举的案例一样,很容易成功。这种带有明显主观倾向性的案例分析,对创业者具有一定的误导性,是不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创业观的。

(二)案例教学实施的过程过于程序化

一般案例分析教学的实施过程分为:前期准备、案例分析讨论和最后的总结归纳三个环节。在创新创业教育中,这种案例分析的实施过程过于程序化,缺乏新意,每次都是这样的流程,久之,使学生失去学习的积极性,失去集体讨论和分析问题的兴趣,影响创业教学的效果。

(三)案例展示的形式比较单一

在创业教育教学案例资料的展示过程中,教师多数采用的是文字形式,少数配几张图片。这种展示方式过于单一,有的案例由于涉及的内容和背景资料过多,增加了学生阅读的时间,不利于学生集中注意力进行思考,学生易失去学习创业案例的耐心。

三、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在创新创业教育中使用的建议

(一)筛选正反两面的创业案例进行教学

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教师应正视青年创业的实际情况,要将青年人创业的经验教训,通过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传递给大学生。在选取案例材料时,适当地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失败创业案例。帮助学生通过案例分析认识到创业失败的原因,总结失败的经验教训,为未来学生创业打下良好的心理基础。正反两方面的创业案例,更有利于开展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

(二)采用启发式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

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案例教学不应受到传统案例教学方法的束缚,应积极地与其他的启发式教学方式相结合,调动学生学习创业知识的积极性。如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先提出一些启发式的问题,然后再进行案例分析,使学生带着问题在案例中寻找答案,最后引出相关的理论知识作为结论。这种启发式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法,非常适合我们的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引起其探索知识的好奇心,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创业理论知识学习的积极性。

案例分析法论文篇7

一、案例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最初起源于美国,并且在上世纪末期传入我国。从广义上理解,案例教学方法就是指将案例基础理论、案例开发理论、案例应用理论等内容融合在一起的一个庞大的知识教育体系。狭义上讲就是指在教学中使用案例的基本内容来进行教学的一种教育手段。本文所讨论的案例教学方法是指狭义上的概念。指教师在日常的教育中组织学生通过对案例的研究与讨论,从中抽象出一定的理论与道理,从而掌握科学理论知识的方法。案例教学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1)注重分析。案例教学主要是通过案例的分析,来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从中学习到相关的专业知识。重视学生的分析过程,学生掌握分析案例的能力,而不注重分析得出的结论。因而案例分析没有统一固定模式的答案,而是注重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2)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在案例分析教学过程中,学生的自主分析过程为主要的课堂教学过程,教师只是对学生的分析过程以及分析结果做出一定的指导与评价,而不主动参与到学生的分析过程中去。所以说在案例教学方法中学生的自主分析、自主结论是主导,教师的指导是辅助。(3)通过案例来指导理论。案例教学都是运用真实发生的案例来进行教学活动。通过真实的案例让学生来进行发散、引申。学生从真实的案例中能够通过分析增加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从而对理论的掌握就更加牢固。

二、案例教学方法在高职高专教学基础课程中运用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案例教学方法不仅仅有利于开拓学生的思维能力,更能够培养学生的自主探究能力与分析能力。对于培养新时代的人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虽然高职高专等学校与普通的高等院校有一定的差距,但是案例教学方法一样可以在高职高专等学校中应用。

(一)运用案例教学方法是高职高专教学基础课程的复杂性与多样性所决定的

基础课程的教育,目的不仅仅是向学生传授最基本的基础知识,更重要的是为学生今后的学习研究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主要以传授知识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仅仅扮演了一个听课的角色,至于学生听没听,听没听的懂,这些都是不确定的。但是在案例教学方法中,要求学生亲自参与到中间来,通过运用一系列的知识分析案例与解决案例,从而得到一定的结论与答案,既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了课堂效率,又能让学生加深印象,对知识把握的更牢固。

(二)在教学基础过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方法是实现高职高专教育目标的有效途径

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在于为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行业培养急需的实际操作型人才,要求高等职业教育培训出来的学生具有实践能力强、动手能力强、思维转动快等特征。高职教育为社会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的目的要求在教育过程中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方法不仅能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能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案例教学方法是高职高专学校培养目标人才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

三、案例教学方法在高职高专院校教学基础课程中的运用步骤与方法

案例教学方法在高职高专基础课程教学中的具体应用步骤与方法是高职教学研究中的重点与难点。针对高职高专院校特点,本文设计出完整的案例教学的三个阶段,即课前准备阶段、课堂实施阶段、课后评估阶段。

(一)课前准备阶段

课前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由教师来完成的。1.教师要根据大纲要求的知识点与教学任务,充分的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案例。选择准确的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关键所在,因为案例教学法就是通过案例来进行教学任务。恰当的案例能够紧扣大纲,突出重点,让学生在分析案例的时候隐性的掌握大纲所要求的知识点,同时恰当的案例能给学生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带来一定的经验与指导,对于学生较快的适应今后的生活具有很大的指导作用。相反,不成功的案例不仅偏离了教学主题,不能够妥善的完成教学目标与任务,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的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因此,教师在课前一定要根据课堂教学任务选择合适的案例。2.教师要妥善的安排教学进度。由于案例教学方法是一个发散性的教学方法,但是课堂教学时间是有限的,所以教师要注意教学过程中的各个时间段的控制与把握。合理的安排时间,简单的介绍案例、提出问题,将大部分的时间留给学生进行案例的研究与讨论,并且在课堂的最后要留出一定的时间对案例进行总结。 转贴于

(二)课堂实施阶段

在课堂实施阶段,要充分的发挥案例教学的优势所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真实实现案例教学的目的所在。1.完美呈现案例。每一个经典的案例背后都有一段吸引人眼球的故事,案例呈现阶段是案例课堂教学的开始,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只有成功的开头才能吸引到学生,让学生对案例分析产生兴趣。2.引导学生展开案例分析。在案例分析阶段,要重在启发学生,培养学生自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完全可以改变以往的教学模式,可以采取随机分组,小组组合等方式,活跃课堂氛围,在不影响其他班级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学生进行讨论等。充分引导学生展开讨论与分析,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与动手能力。3.案例总结。在讨论结束之后让学生对案例讨论结果进行汇报,并说出小组讨论结果与理由,教师对结论进行评价与总结。指出学生的不足与疏漏,对于学生完成的知识点要进行表扬与鼓励。这样才能培养学生的积极性。

(三)课后评估阶段

课后评估阶段也是案例教学方法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只有通过课后的充分评估,教师才能准确的把握学生对案例所要传递知识的把握程度以及案例对知识的覆盖程度,为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今后更好的选择案例提供更好的帮助。

总结:

在当今的社会发展趋势下,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对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的能力型人才的要求提高,这就要求我们高职高专院校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充分的利用案例教学方法的优势,着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社会培养更多有用的人才。

参考文献:

[1]朱文:案例教学方法研究,《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2]阮洪:关于案例教学法的尝试与思考,《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案例分析法论文篇8

一、概念、优点与可能的缺点。

案例研究的要义如下: ( 1) 案例研究是一种实证研究,它可以使研究者原汁原味地保留个案现实情况有意义的特征; ( 2) 尽管个案研究的重心在于对个案的分析和探讨,但个案研究必须服务于对母体研究对象的理解,个案可以是母体的典型实例,也可以是母体的非典型实例; ( 3) 个案研究不能停留在实例材料的详尽描述,必须要能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并从一定的视角出发,建构个案分析框架; ( 4)作为研究,在个案分析过程中,应当与其他同类现象、相关的理论对话,不能自说自话、把个案研究变成孤岛式研究;( 5) 个案研究并不排斥其他的研究方法,相反,它往往需要借助其他研究方法获取和分析案情资料; ( 6) 案例研究中的“个案”是关于包含有问题或疑难的真实典型事件的实际情境,可以是时间性的( 某一具体时段) 、空间性的( 社区、地区、国家) 、行动者类的( 个人、群体、组织) 、行为类的( 互动、决策、事件) ,或是综合性的。案例研究中可以只有单个案例,也可以包括一个以上甚至一组案例。

个案研究方法因以下优点而受人青睐: ( 1) 使研究对象或方向更为明确具体; ( 2) 丰富和深化作者和读者对问题的了解; ( 3) 资料获取范围相对具体,较之面上的归纳式研究和统计分析,其广度和成本比较小; ( 4) 兼具实证分析和理论演绎的双重优点,有利于研究者将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

案例研究出现以来,就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质疑和批评。批评最多的是案例研究的外在效度问题,也即是否可以归纳成为理论,并推广到其他案例研究中。批评者常常称,单案例研究论据不充分、不足以进行科学的归纳。对于这种批评,罗伯特·殷辩解道: “这些批评者实际上是在以统计调查的标准看待案例研究……统计调查依据的是‘统计性归纳’,而案例研究( 以及实验) 依据的是‘分析性归纳’。在分析性归纳中,研究者也会尽力从一系列研究结果中总结出更抽象、更具概括性的理论。”[1]不过,话说回来,有些案例研究确实存在这一问题,主要是由于无视个案的代表性程度及其方向,将个案研究的结论强行拉升成普适性的观点。其次,由于一些案例研究不注重资料获取和分析方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用模棱两可的论据或带着偏见进行研究,案例研究的信度常常受到质疑。对案例研究的第三种批评是,它可能会造成过于冗长的分析报告。案例研究确实需要对案例相关情况的深入探究,如果研究者只是为了案例而案例,既提不出有价值的问题又缺乏研究意识,既缺乏分析框架又不比较分析相关案例或不与相关理论对话,则难免落下材料堆砌的口实。事实上,案例研究的上述批评和不足的只是一种可能性的存在,“问题不是出在案例研究方法这一方法本身,而是有些很好的原则、技巧、步骤并没有在实际案例研究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2]。

二、选题、立意与研究价值。

根据研究动机,案例研究的目的大致可以分为: 问题驱动式的、理论驱动式的以及混合式的。问题驱动式的案例研究旨在描述个案实际情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并探究问题解决方案。这类研究多以调查问题、探求对策作为研究目的,基本上属于应用性的研究。此类案例研究的实质性价值在于它所提出并试图解决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用价值; 其方法论意义在于它能够而且必须满足规范化研究的四个标准: 测量工具效度、信度、内部有效性与外部有效性。测量工具效度是指针对所研究问题构造的测量工具的有效性; 信度是指其他研究者可以复制同样的研究,并预期得到同样的结果; 内部有效性是指研究证据能够支持研究结论中所阐述的现象或因果关系; 外部有效性是指研究结论具有相当高的普适性。[3]前三个标准是任何规范的社会科学研究都必须满足的。但对于第四点,笔者以为,就公共管理案例而言,由于任何个案都有其特殊性,而且有些案例并非类现象的典型案例而是特殊个案甚至反常案例,因此,不宜对外部有效性做硬性要求。是否应该符合外部有效性要求,取决于研究者的选题立意: 如果研究者立意通过对个案研究提出一般性的问题分析和对策探讨,那么,案例的选取、问题及其成因分析以及对策建议都必须具备代表性,也即外部有效性; 如果旨在展示个案的特殊性,则不必强求外部有效性,相反,应该突出个案情状、问题、成因与对策的个性。当然,大多数案例既具有类的一般特性,也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类案例研究只需满足前三个标准,并兼具相应的外部有效性即可。

与典型的问题驱动式案例研究不同,理论驱动式个案研究的真正目的不在案例本身,而在于归纳出理论: 或是理论验证,或是理论批判,或是理论创新,抑或是兼具其中两者或全部。譬如,以美国奥斯特罗姆夫妇为代表的诸多研究者有关“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案例研究,都以完善、验证和支持“制度分析与发展”理论框架为目的,最终形成一个学派。以验证理论为目的的案例研究的价值在于二点: 一是为有待检验的理论提供了活生生具体的实例,此所谓材料创新。这一点要求运用具有较高效度的资料获取工具以及较高的研究信度。二是检验的理论具有前沿性和新颖性———如果案例研究用于验证的是一个已经得到公认和反复验证的理论,则没有多大意义了。

公共管理学的理论研究者更高的期望是通过个案研究对既有的理论进行批判,最好是能提出一些理论观点或新的理论框架。此类研究近似Barney Glaser 和AnselmStrauss 创造的扎根理论方法( grounded theory method) 。我们姑且称之为“扎根式案例研究”。它归纳出的理论得自研究者对观测资料所蕴含的主旨、特征和结构模型的分析。扎根式案例研究要求研究者不带预设地进入研究场景,因为担心知道其他人的结论之后可能会固化研究者的现象观察和研究思路甚至理论观点。该理论方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 1) “将适用的事件和每个范畴进行比较”———在某个个案中出现某( 些) 有意义的范畴或术语时,就开始在其他个案中搜寻相同的现象,并将其概念化;( 2) “合并分类及其特性”———在此,研究者开始注意概念之间的联系,研究该概念的关联现象或影响因素; ( 3) “划定理论的界限”———随着概念之间关系模式的清晰化,研究者可以忽视最初关注的但又和研究显然不相关的概念,便于减少范畴类型,并使理论本身变得简练; ( 4) “组织理论”———最后,研究者必须将他的发现变成文字,和他人分享。[4]事实上,许多新理论或观点的提出往往都是以对既有理论的批判为基础的; 不少公共管理方面的理论创新就是通过近似扎根式案例研究归纳出来的。譬如,GarrettHardin( 1968) 教授提出的公用地悲剧理论,以及三十年之后,Michael Heller( 1998) 教授提出的反公用地悲剧理论,都是基于大量实例的扎根式研究而提出来的,尽管二人发表在《科学》杂志的论文并非典型的案例研究。

与扎根理论方法不同,Michael Burawoy 及其同事提出了另一种旨在理论批判和创新的个案研究方法——— “拓展式个案方法”( extended case method) 。这种案例研究定位于发现现有理论的缺陷并修改现有理论。这种方法既不同于纯粹问题导向型个案研究———只寻求对个案本身的理解和问题的解决,无意于将个案研究中的发现上升到一般性的理论观点和分析框架; 也不同于扎根理论研究———要求研究者不带预设地进入研究场景。相反,Burawoy主张研究者在进入个案研究之前要事先熟悉相关的研究文献。拓展式个案方法的核心目的既不是要创造出什么新的理论框架,也不是证明或驳斥既有理论,而是要重建、发展理论。它旨在寻找和观察与既有理论相冲突的方式和他所谓的“理论缺口和缄默”。[5]以理论批判和创新为目的的个案研究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它能通过现实存在的个案证明既有理论解释的不足甚至错误之处,并重新提出分析视角、理论解释甚至新的理论框架。这一价值的确立,需要较为严格地满足规范化的研究的前述三个标准,第四个标准可以适当放宽为某特定类型问题上的外部有效性; 任何一个标准的缺失或不足,都会招致批判甚至否定。

研究实践中,还有一类特殊的问题驱动式案例研究———理论应用式问题驱动研究。此类研究旨在应用某一个或多个理论,描述和解释案例现象,甚至提出解决对策。譬如竺乾威教授的近作采用理查德·马特兰德的政策执行理论,尤其是模糊- 冲突模型中的政治性执行模式,对我国地方政府2011 年“拉闸限电”的行为逻辑进行了深度剖析。一般而言,此类案例研究的主要价值体现在,研究者首次选择了对个案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充分解释力的,或者是与以往解释不同的理论基础和分析视角———此所谓理论视角的创新。如果已有研究者运用类似的理论对同类现象进行过分析,则此类研究将无甚新意。

除了上述三类案例研究动机以外,还有一类准理论驱动式的案例研究,姑且称之为理论对话式案例研究。这类案例研究的特点是: 它既不是问题驱动式的,也不是为了验证理论、应用理论或是创新理论,而仅仅是展示对特定个案现象各种理论之间的争议。研究者通过对个案现象多维度的展示,并搭建一个对话平台,把各种相关理论观点组织起来,形成争议焦点,以展现各种观点对同一个案现象的不同解释,或对同一问题的不同态度和观点。这类案例研究的价值在于,它展示了价值多元化社会中理论观念的多样化,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理论观点的非充分性及其与相关理论观点的分歧,帮助政策制定者和理论学习者了解问题的多面性和理论的多样性。譬如,《美国政治中的道德争论: 社会调节政策八个侧面》一书的撰稿者们通过对堕胎、扶持措施( affirmativeact) 、死刑、同性恋者的权利、枪械管制等个案问题的讨论,展示了美国社会调节政策中的道德冲突; 《行政伦理两难深度案例分析》一书则通过12 个案例研究展示了中国社会对一些公共管理问题的理论对话。

三、研究构思和主体框架。

案例研究的框架构思应该服务于研究主旨和目的; 不同的研究主旨要求不同的思路框架。一般而言,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任务有三大类: ( 探索) 描述、解释和对策( 规范) ,不同的研究各有侧重或不同的任务组合。有学者根据研究目标/任务,将案例研究分为三种: ( 1) 探究型案例研究: 尝试对事物的新洞察,或尝试用新的观点去评价现象,它侧重于提出假设,它们的任务是寻找( 新) 理论; ( 2)描述型案例研究: 主要是对人、事物或情景的概况作出准确的描述。它侧重于描述事例,它们的任务是讲故事或提供图景; ( 3) 解释型案例研究: 适于对相关性或因果性的问题进行考察,它侧重于理论检验; ( 4) 评价型案例研究: 侧重于就特定事例作出判断。[6]罗伯特·殷根据案例研究的目的概括出案例研究的六种写作框架: ( 1) 线性分析式结构。这是一种撰写研究报告的标准结构。子题目顺序遵照研究的问题或项目的顺序: 以对相关文献资料的综述开头,然后概述所使用的研究方法( 如何收集和分析案例资料) ,从收集和分析的资料中得出了什么成果,以及这些成果的结论和意义。这种线性分析式结构适用于阐释性、描述性和探索性案例研究。( 2) 比较式结构。它把同一个案例重复两次以上,比较对相同案例的不同陈述或解释。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阿利森对古巴导弹危机的著名案例研究。在该书中,作者把该案例研究中的“事实”重复叙述了三遍,每次都联系不同的理论模型,而非简单的、全面的重复。( 3) 时间顺序结构,即依据时间顺序陈述案例研究的例证。这种结构在解释性案例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事件的因果顺序必须一件接一件以时间顺序展开。写作时需注意各个阶段的详略和匀称性问题。( 4) 理论建构式结构。这种结构里,章节的顺序依照一些理论构建的逻辑来安排。所谓逻辑,取决于特定题目或理论,但每一章或每一节都应揭示出理论论证的新颖部分。这种结构适用于阐释性和探索性案例研究,这两种研究都涉及到理论建构: 阐释性案例需要研究因果论证; 探索性案例则需要论证所提出的假设或命题的价值。( 5) 悬念式结构。与前面讲的线性分析式结构正好相反,这种案例研究写作把“答案”或结果在开头的章节里陈述,剩下的部分———引人入胜的主要部分,则用于解释这种结果的形成,以及后面章节中采用的各种阐释方法。这种结构主要适用于解释性案例研究。( 6) 无序( 混合) 结构。其章节的顺序并不是特别重要; 调整章节顺序,不会降低价值。这种结构通常用于描述性案例研究,而且常见于一些案例分析集。[7]由于公共管理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纯粹描述的案例研究( 仅对案例资料情状和问题进行描述)很少,只有现象描述和成因解释的案例研究也比较少,大多数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兼具上述三项任务。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论文的必备“附件”包括“引论”、“文献综述”、和“研究方法”,其常用主体框架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 1) “现状- 问题- 成因- 对策”。这种结构属于罗伯特·殷所讲的线性分析式结构,章节安排的一般顺序为“现状描述问题分析成因解释对策讨论”。它主要适用于问题驱动式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尽管有些“八股文”的色彩,但却比较容易把握和应用。一般来说,案例材料必须贯穿这一主体框架的始终。

( 2) “理论基础- 案情介绍- 理论分析- 对策或结论”。

这种主体结构常见于问题驱动倾向明显的理论应用式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在众多相关的理论中,寻求最具针对性、最有解释力、比较有新意的理论( 视角) 是这种研究的难点。

( 3) 旨在理论批判与创新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的常见主体框架有二: ①“案例介绍- 既有理论分析及其不足甚至错误- 提出理论假设或分析框架- 新理论的应用前景或价值”; ②“案例介绍- 提出新的理论概念或预设- 比较新旧理论观点及其对案例的解释- 新理论( 观点) 的应用前景或价值”。这种研究的难点在于要能根据案例实情指出既有理论存在的不足甚至错误,并透过案例材料提出新的、较之既有理论更具竞争力的理论。

( 4) “案例介绍- 各种理论观点之间的交锋- 理论困境或出路”。这种框架比较适合于理论对话式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这种研究的难点在于构建理论对话平台,为案例所涉的各种观点提供平等的表达机会,并尽自己的知识所能为各种观点提供与案例相关的支撑性论据,以使它们能够充分地对话。

四、研究方法与注意事项。

所谓研究方法主要是指如何获取和分析处理研究所需资料的手段与工具。公共管理案例研究除了其质性特征以外,并无特殊的研究方法。可以说,只要能够有效并可信地获取个案所需资料,所有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包括一手和二手数据的获取方法、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都可用于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因无专用的特殊研究方法,就不多谈了。以下主要针对初习者经常出现的不当做法,概括性地提几点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写作中的注意事项。

首先是关于案例素材的处理与篇章安排。尽管案例研究强调“原汁原味”地呈现个案情况,但这并不是要求作者将所有与个案有关的资料全部写进论文。尽管对于个案素材到底应该占论文的多少篇幅没有硬性规定,但出于论文结构的匀称性、为了突出论文研究的重点等方面的考虑,一般来讲,整块式的个案素材描述不应超过论文总篇幅的三分之一,四或五分之一比较合适。特别要提醒的是,案例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只有极个别的情况允许虚构,否则,将招致严重的规范性批评。另外,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论文可以专辟一章或一节介绍案例情况( 不宜放在文章最后) ,也可化整为零掺入论文各部分,但原则上要求文章的主要部分或大多数内容中都有个案的参与。比较好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既基于案例又不完全拘泥于案例。这方面不妥的做法有二:

( 1) 脱离案例搞案例研究———专辟章节介绍完个案情况之后,文中再也找不到案例的踪影; ( 2) 拘泥于案例———全文大部分内容都是对案例情况的介绍。

其次是个案式( idiographic) 研究与通则式( nomothetic)研究间关系的处理。公共管理案例研究,无论是个案情状的描述,还是其成因的解释,抑或是管理对策分析,无疑都具有浓厚的个案性色彩。然而,大多数公共管理案例研究都具有一定程度的超越性取向,即超越个案、服务于“类”的甚至更一般的情况,但这样做时又可能被受到外部有效性的质疑。对此,我们建议: ( 1) 对于纯粹问题驱动式公共管理案例研究,研究者首先必须清楚对象案例的普遍性程度,如果案例情况较之于“类”现象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属于后者的典型实例的话,研究的目的可以有较强的通则性取向———文中可以适当程度地强调个案分析中描述的问题、分析的原因、提出的对策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如果个案的特殊性、特色性非常强,那么,案例研究应重在个案式研究,即旨在对个案情形或事件进行深入的探讨、描述、解释。至少不应该强调其普遍性———最多只可以做些引申性的思考,否则,将招致外部性有效性的批判。( 2) 就对话式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而言,因其旨在构建一个对话平台、使那些具有“类”解释意图的理论交锋,个案只是一个“托”,因此基本上不存在个案式研究与通则式研究的关系问题。( 3) 对于纯粹旨在理论批判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而言,这方面应重点注意个案分析与靶子理论之间是否具有直接的关联性,也即所研究的个案是否属于要批判的靶子理论解释范围。与此类似,理论应用式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也必须注意所选用的理论( 视角) 与靶子案例之间的关联性,换句话说,所选用的通则式理论必须对所分析的个案具有针对性的解释力。( 4) 旨在提出新的理论预设公共管理案例研究,一方面要充分注意个案研究与理论创新之间的逻辑关联,另一方面还应阐释新理论的解释范围与边界———即使个案研究充分支持创新理论,但它也仅是个案,因此,需要做些补充说明或反身性界定。

第三,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初习者切记避免理论基础与案例研究脱节,出现“理论”与“个案”两张皮的现象。逻辑上讲,理论对于案例研究具有多方面的作用: ( 1) 选择要研究的案例,无论对于单案例设计,还是多案例设计; ( 2) 当进行探索性案例研究时,界定探究的对象; 当进行描述性案例研究时,定义什么是完整适当的描述; 当进行解释性案例研究时,提出竞争性的理论; ( 3) 将结论推广到其他案例。此外,理论对于建构案例分析框架也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即使是纯粹问题驱动式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确实也应有“理论”。然而,若是所用理论与案例分析脱节、“两张皮”,或者,“理论基础”或“理论视角”仅是文中的一种摆设,在案例研究的主体部分根本找不到理论的踪影,那么,还不如没有“理论”。

最后,公共管理案例研究与写作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 1) 案例选题和研究成果必须要有价值( 详见前述) ; ( 2)案例必须“完整”( 注意案例的边界,案例证据材料要充分) ; ( 3) 应当考虑不同的观点,用案例现实或自己提出的观点与既有的相关理论对话; ( 4) 案例讨论必须具有充要的依据( 应客观地陈述出来; 应既有支持性的,也有质疑性的资料; 使读者信服研究者“熟知”其研究对象; 陈述重要证据时应做些提示,说明研究者仔细考虑过证据的效度) ;( 4) 必须以吸引读者的方式编写案例研究报告( 既要有清晰的写作风格,又要能吸引读者不断阅读下去) ; ( 5) 必须具有恰当的篇章结构( 详见前述) 。

总之,为了做好公共管理案例研究,我们不仅要全面深入了解个案情况,而且要精心选题立意; 不仅要清楚自己研究的目的和价值所在,而且要精心构思主体框架; 不仅要注意对案例素材的处理,而且要妥善处理好个案式研究与通则式研究之间的关系。行[参考文献][References]。

[1]Robert K. Yin ( 3rd Ed. ) . Case Study Research: Designand Methods. Thousand Oaks,California: Sage Publications,Inc. ,2003. p5,p37,p151 - 155.

[2]刘庆贤,肖洪钧。 案例研究方法价值提升路径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09( 6) .Liu Qingxian,Xiao Hongjun. Research on the Path toValue Promotion in Case Study Method. Contemporary Economy& Management,2009( 6) .

[3]J. S. Harrison & R. E. Freeman. Stakeholders,SocialResponsibility and Performance: Empirical Evidence andTheoretical Evidence,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1999. 42( 5) ,p479 - 485.

[4]Barney Glaser & Anselm Strauss. 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Theory: Strategies for Qualitative Research. Chicago:Aldine,1967. p105 - 113.

案例分析法论文篇9

一、概念、优点与可能的缺点。

案例研究的要义 ( 1) 案例研究是一种实证研究,它可以使研究者原汁原味地保留个案现实情况有意义的特征; ( 2) 尽管个案研究的重心在于对个案的分析和探讨,但个案研究必须服务于对母体研究对象的理解,个案可以是母体的典型实例,也可以是母体的非典型实例; ( 3) 个案研究不能停留在实例材料的详尽描述,必须要能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并从一定的视角出发,建构个案分析框架; ( 4)作为研究,在个案分析过程中,应当与其他同类现象、相关的理论对话,不能自说自话、把个案研究变成孤岛式研究;( 5) 个案研究并不排斥其他的研究方法,相反,它往往需要借助其他研究方法获取和分析案情资料; ( 6) 案例研究中的“个案”是关于包含有问题或疑难的真实典型事件的实际情境,可以是时间性的( 某一具体时段) 、空间性的( 社区、地区、国家) 、行动者类的( 个人、群体、组织) 、行为类的( 互动、决策、事件) ,或是综合性的。案例研究中可以只有单个案例,也可以包括一个以上甚至一组案例。

个案研究方法因以下优点而受人青睐: ( 1) 使研究对象或方向更为明确具体; ( 2) 丰富和深化作者和读者对问题的了解; ( 3) 资料获取范围相对具体,较之面上的归纳式研究和统计分析,其广度和成本比较小; ( 4) 兼具实证分析和理论演绎的双重优点,有利于研究者将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

案例研究出现以来,就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质疑和批评。批评最多的是案例研究的外在效度问题,也即是否可以归纳成为理论,并推广到其他案例研究中。批评者常常称,单案例研究论据不充分、不足以进行科学的归纳。对于这种批评,罗伯特·殷辩解道: “这些批评者实际上是在以统计调查的标准看待案例研究……统计调查依据的是‘统计性归纳’,而案例研究( 以及实验) 依据的是‘分析性归纳’。在分析性归纳中,研究者也会尽力从一系列研究结果中总结出更抽象、更具概括性的理论。”[1]不过,话说回来,有些案例研究确实存在这一问题,主要是由于无视个案的代表性程度及其方向,将个案研究的结论强行拉升成普适性的观点。其次,由于一些案例研究不注重资料获取和分析方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用模棱两可的论据或带着偏见进行研究,案例研究的信度常常受到质疑。对案例研究的第三种批评是,它可能会造成过于冗长的分析报告。案例研究确实需要对案例相关情况的深入探究,如果研究者只是为了案例而案例,既提不出有价值的问题又缺乏研究意识,既缺乏分析框架又不比较分析相关案例或不与相关理论对话,则难免落下材料堆砌的口实。事实上,案例研究的上述批评和不足的只是一种可能性的存在,“问题不是出在案例研究方法这一方法本身,而是有些很好的原则、技巧、步骤并没有在实际案例研究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2]。

二、选题、立意与研究价值。

根据研究动机,案例研究的目的大致可以分为: 问题驱动式的、理论驱动式的以及混合式的。问题驱动式的案例研究旨在描述个案实际情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并探究问题解决方案。这类研究多以调查问题、探求对策作为研究目的,基本上属于应用性的研究。此类案例研究的实质性价值在于它所提出并试图解决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用价值; 其方法论意义在于它能够而且必须满足规范化研究的四个标准: 测量工具效度、信度、内部有效性与外部有效性。测量工具效度是指针对所研究问题构造的测量工具的有效性; 信度是指其他研究者可以复制同样的研究,并预期得到同样的结果; 内部有效性是指研究证据能够支持研究结论中所阐述的现象或因果关系; 外部有效性是指研究结论具有相当高的普适性。[3]前三个标准是任何规范的社会科学研究都必须满足的。但对于第四点,笔者以为,就公共管理案例而言,由于任何个案都有其特殊性,而且有些案例并非类现象的典型案例而是特殊个案甚至反常案例,因此,不宜对外部有效性做硬性要求。是否应该符合外部有效性要求,取决于研究者的选题立意: 如果研究者立意通过对个案研究提出一般性的问题分析和对策探讨,那么,案例的选取、问题及其成因分析以及对策建议都必须具备代表性,也即外部有效性; 如果旨在展示个案的特殊性,则不必强求外部有效性,相反,应该突出个案情状、问题、成因与对策的个性。当然,大多数案例既具有类的一般特性,也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类案例研究只需满足前三个标准,并兼具相应的外部有效性即可。

与典型的问题驱动式案例研究不同,理论驱动式个案研究的真正目的不在案例本身,而在于归纳出理论: 或是理论验证,或是理论批判,或是理论创新,抑或是兼具其中两者或全部。譬如,以美国奥斯特罗姆夫妇为代表的诸多研究者有关“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案例研究,都以完善、验证和支持“制度分析与发展”理论框架为目的,最终形成一个学派。以验证理论为目的的案例研究的价值在于二点: 一是为有待检验的理论提供了活生生具体的实例,此所谓材料创新。这一点要求运用具有较高效度的资料获取工具以及较高的研究信度。二是检验的理论具有前沿性和新颖性———如果案例研究用于验证的是一个已经得到公认和反复验证的理论,则没有多大意义了。

公共管理学的理论研究者更高的期望是通过个案研究对既有的理论进行批判,最好是能提出一些理论观点或新的理论框架。此类研究近似Barney Glaser 和AnselmStrauss 创造的扎根理论方法( grounded theory method) 。我们姑且称之为“扎根式案例研究”。它归纳出的理论得自研究者对观测资料所蕴含的主旨、特征和结构模型的分析。扎根式案例研究要求研究者不带预设地进入研究场景,因为担心知道其他人的结论之后可能会固化研究者的现象观察和研究思路甚至理论观点。该理论方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 1) “将适用的事件和每个范畴进行比较”———在某个个案中出现某( 些) 有意义的范畴或术语时,就开始在其他个案中搜寻相同的现象,并将其概念化;( 2) “合并分类及其特性”———在此,研究者开始注意概念之间的联系,研究该概念的关联现象或影响因素; ( 3) “划定理论的界限”———随着概念之间关系模式的清晰化,研究者可以忽视最初关注的但又和研究显然不相关的概念,便于减少范畴类型,并使理论本身变得简练; ( 4) “组织理论”———最后,研究者必须将他的发现变成文字,和他人分享。[4]事实上,许多新理论或观点的提出往往都是以对既有理论的批判为基础的; 不少公共管理方面的理论创新就是通过近似扎根式案例研究归纳出来的。譬 如,GarrettHardin( 1968) 教授提出的公用地悲剧理论,以及三十年之后,Michael Heller( 1998) 教授提出的反公用地悲剧理论,都是基于大量实例的扎根式研究而提出来的,尽管二人发表在《科学》杂志的论文并非典型的案例研究。

与扎根理论方法不同,Michael Burawoy 及其同事提出了另一种旨在理论批判和创新的个案研究方法——— “拓展式个案方法”( extended case method) 。这种案例研究定位于发现现有理论的缺陷并修改现有理论。这种方法既不同于纯粹问题导向型个案研究———只寻求对个案本身的理解和问题的解决,无意于将个案研究中的发现上升到一般性的理论观点和分析框架; 也不同于扎根理论研究———要求研究者不带预设地进入研究场景。相反,Burawoy主张研究者在进入个案研究之前要事先熟悉相关的研究文献。拓展式个案方法的核心目的既不是要创造出什么新的理论框架,也不是证明或驳斥既有理论,而是要重建、发展理论。它旨在寻找和观察与既有理论相冲突的方式和他所谓的“理论缺口和缄默”。[5]以理论批判和创新为目的的个案研究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它能通过现实存在的个案证明既有理论解释的不足甚至错误之处,并重新提出分析视角、理论解释甚至新的理论框架。这一价值的确立,需要较为严格地满足规范化的研究的前述三个标准,第四个标准可以适当放宽为某特定类型问题上的外部有效性; 任何一个标准的缺失或不足,都会招致批判甚至否定。

研究实践中,还有一类特殊的问题驱动式案例研究———理论应用式问题驱动研究。此类研究旨在应用某一个或多个理论,描述和解释案例现象,甚至提出解决对策。譬如竺乾威教授的近作采用理查德·马特兰德的政策执行理论,尤其是模糊- 冲突模型中的政治性执行模式,对我国地方政府2011 年“拉闸限电”的行为逻辑进行了深度剖析。一般而言,此类案例研究的主要价值体现在,研究者首次选择了对个案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充分解释力的,或者是与以往解释不同的理论基础和分析视角———此所谓理论视角的创新。如果已有研究者运用类似的理论对同类现象进行过分析,则此类研究将无甚新意。

除了上述三类案例研究动机以外,还有一类准理论驱动式的案例研究,姑且称之为理论对话式案例研究。这类案例研究的特点是: 它既不是问题驱动式的,也不是为了验证理论、应用理论或是创新理论,而仅仅是展示对特定个案现象各种理论之间的争议。研究者通过对个案现象多维度的展示,并搭建一个对话平台,把各种相关理论观点组织起来,形成争议焦点,以展现各种观点对同一个案现象的不同解释,或对同一问题的不同态度和观点。这类案例研究的价值在于,它展示了价值多元化社会中理论观念的多样化,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理论观点的非充分性及其与相关理论观点的分歧,帮助政策制定者和理论学习者了解问题的多面性和理论的多样性。譬如,《美国政治中的道德争论: 社会调节政策八个侧面》一书的撰稿者们通过对堕胎、扶持措施( affirmativeact) 、死刑、同性恋者的权利、枪械管制等个案问题的讨论,展示了美国社会调节政策中的道德冲突; 《行政伦理两难深度案例分析》一书则通过12 个案例研究展示了中国社会对一些公共管理问题的理论对话。

三、研究构思和主体框架。

案例研究的框架构思应该服务于研究主旨和目的; 不同的研究主旨要求不同的思路框架。一般而言,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任务有三大类: ( 探索) 描述、解释和对策( 规范) ,不同的研究各有侧重或不同的任务组合。有学者根据研究目标/任务,将案例研究分为三种: ( 1) 探究型案例研究: 尝试对事物的新洞察,或尝试用新的观点去评价现象,它侧重于提出假设,它们的任务是寻找( 新) 理论; ( 2)描述型案例研究: 主要是对人、事物或情景的概况作出准确的描述。它侧重于描述事例,它们的任务是讲故事或提供图景; ( 3) 解释型案例研究: 适于对相关性或因果性的问题进行考察,它侧重于理论检验; ( 4) 评价型案例研究: 侧重于就特定事例作出判断。[6]罗伯特·殷根据案例研究的目的概括出案例研究的六种写作框架: ( 1) 线性分析式结构。这是一种撰写研究报告的标准结构。子题目顺序遵照研究的问题或项目的顺序: 以对相关文献资料的综述开头,然后概述所使用的研究方法( 如何收集和分析案例资料) ,从收集和分析的资料中得出了什么成果,以及这些成果的结论和意义。这种线性分析式结构适用于阐释性、描述性和探索性案例研究。( 2) 比较式结构。它把同一个案例重复两次以上,比较对相同案例的不同陈述或解释。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阿利森对古巴导弹危机的着名案例研究。在该书中,作者把该案例研究中的“事实”重复叙述了三遍,每次都联系不同的理论模型,而非简单的、全面的重复。( 3) 时间顺序结构,即依据时间顺序陈述案例研究的例证。这种结构在解释性案例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事件的因果顺序必须一件接一件以时间顺序展开。写作时需注意各个阶段的详略和匀称性问题。( 4) 理论建构式结构。这种结构里,章节的顺序依照一些理论构建的逻辑来安排。所谓逻辑,取决于特定题目或理论,但每一章或每一节都应揭示出理论论证的新颖部分。这种结构适用于阐释性和探索性案例研究,这两种研究都涉及到理论建构: 阐释性案例需要研究因果论证; 探索性案例则需要论证所提出的假设或命题的价值。( 5) 悬念式结构。与前面讲的线性分析式结构正好相反,这种案例研究写作把“答案”或结果在开头的章节里陈述,剩下的部分———引人入胜的主要部分,则用于解释这种结果的形成,以及后面章节中采用的各种阐释方法。这种结构主要适用于解释性案例研究。( 6) 无序( 混合) 结构。其章节的顺序并不是特别重要; 调整章节顺序,不会降低价值。这种结构通常用于描述性案例研究,而且常见于一些案例分析集。[7]由于公共管理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纯粹描述的案例研究( 仅对案例资料情状和问题进行描述)很少,只有现象描述和成因解释的案例研究也比较少,大多数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兼具上述三项任务。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论文的必备“附件”包括“引论”、“文献综述”、和“研究方法”,其常用主体框架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 1) “现状- 问题- 成因- 对策”。这种结构属于罗伯特·殷所讲的线性分析式结构,章节安排的一般顺序为“现状描述问题分析成因解释对策讨论”。它主要适用于问题驱动式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尽管有些“八股文”的色彩,但却比较容易把握和应用。一般来说,案例材料必须贯穿这一主体框架的始终。

( 2) “理论基础- 案情介绍- 理论分析- 对策或结论”。

这种主体结构常见于问题驱动倾向明显的理论应用式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在众多相关的理论中,寻求最具针对性、最有解释力、比较有新意的理论( 视角) 是这种研究的难点。

( 3) 旨在理论批判与创新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的常见主体框架有二: ①“案例介绍- 既有理论分析及其不足甚至错误- 提出理论假设或分析框架- 新理论的应用前景或价值”; ②“案例介绍- 提出新的理论概念或预设- 比较新旧理论观点及其对案例的解释- 新理论( 观点) 的应用前景或价值”。这种研究的难点在于要能根据案例实情指出既有理论存在的不足甚至错误,并透过案例材料提出新的、较之既有理论更具竞争力的理论。

( 4) “案例介绍- 各种理论观点之间的交锋- 理论困境或出路”。这种框架比较适合于理论对话式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这种研究的难点在于构建理论对话平台,为案例所涉的各种观点提供平等的表达机会,并尽自己的知识所能为各种观点提供与案例相关的支撑性论据,以使它们能够充分地对话。

四、研究方法与注意事项。

所谓研究方法主要是指如何获取和分析处理研究所需资料的手段与工具。公共管理案例研究除了其质性特征以外,并无特殊的研究方法。可以说,只要能够有效并可信地获取个案所需资料,所有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包括一手和二手数据的获取方法、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都可用于公共 管理案例研究。因无专用的特殊研究方法,就不多谈了。以下主要针对初习者经常出现的不当做法,概括性地提几点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写作中的注意事项。

首先是关于案例素材的处理与篇章安排。尽管案例研究强调“原汁原味”地呈现个案情况,但这并不是要求作者将所有与个案有关的资料全部写进论文。尽管对于个案素材到底应该占论文的多少篇幅没有硬性规定,但出于论文结构的匀称性、为了突出论文研究的重点等方面的考虑,一般来讲,整块式的个案素材描述不应超过论文总篇幅的三分之一,四或五分之一比较合适。特别要提醒的是,案例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只有极个别的情况允许虚构,否则,将招致严重的规范性批评。另外,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论文可以专辟一章或一节介绍案例情况( 不宜放在文章最后) ,也可化整为零掺入论文各部分,但原则上要求文章的主要部分或大多数内容中都有个案的参与。比较好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既基于案例又不完全拘泥于案例。这方面不妥的做法有二:

( 1) 脱离案例搞案例研究———专辟章节介绍完个案情况之后,文中再也找不到案例的踪影; ( 2) 拘泥于案例———全文大部分内容都是对案例情况的介绍。

其次是个案式( idiographic) 研究与通则式( nomothetic)研究间关系的处理。公共管理案例研究,无论是个案情状的描述,还是其成因的解释,抑或是管理对策分析,无疑都具有浓厚的个案性色彩。然而,大多数公共管理案例研究都具有一定程度的超越性取向,即超越个案、服务于“类”的甚至更一般的情况,但这样做时又可能被受到外部有效性的质疑。对此,我们建议: ( 1) 对于纯粹问题驱动式公共管理案例研究,研究者首先必须清楚对象案例的普遍性程度,如果案例情况较之于“类”现象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属于后者的典型实例的话,研究的目的可以有较强的通则性取向———文中可以适当程度地强调个案分析中描述的问题、分析的原因、提出的对策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如果个案的特殊性、特色性非常强,那么,案例研究应重在个案式研究,即旨在对个案情形或事件进行深入的探讨、描述、解释。至少不应该强调其普遍性———最多只可以做些引申性的思考,否则,将招致外部性有效性的批判。( 2) 就对话式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而言,因其旨在构建一个对话平台、使那些具有“类”解释意图的理论交锋,个案只是一个“托”,因此基本上不存在个案式研究与通则式研究的关系问题。( 3) 对于纯粹旨在理论批判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而言,这方面应重点注意个案分析与靶子理论之间是否具有直接的关联性,也即所研究的个案是否属于要批判的靶子理论解释范围。与此类似,理论应用式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也必须注意所选用的理论( 视角) 与靶子案例之间的关联性,换句话说,所选用的通则式理论必须对所分析的个案具有针对性的解释力。( 4) 旨在提出新的理论预设公共管理案例研究,一方面要充分注意个案研究与理论创新之间的逻辑关联,另一方面还应阐释新理论的解释范围与边界———即使个案研究充分支持创新理论,但它也仅是个案,因此,需要做些补充说明或反身性界定。

第三,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初习者切记避免理论基础与案例研究脱节,出现“理论”与“个案>!<”两张皮的现象。逻辑上讲,理论对于案例研究具有多方面的作用: ( 1) 选择要研究的案例,无论对于单案例设计,还是多案例设计; ( 2) 当进行探索性案例研究时,界定探究的对象; 当进行描述性案例研究时,定义什么是完整适当的描述; 当进行解释性案例研究时,提出竞争性的理论; ( 3) 将结论推广到其他案例。此外,理论对于建构案例分析框架也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即使是纯粹问题驱动式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确实也应有“理论”。然而,若是所用理论与案例分析脱节、“两张皮”,或者,“理论基础”或“理论视角”仅是文中的一种摆设,在案例研究的主体部分根本找不到理论的踪影,那么,还不如没有“理论”。

案例分析法论文篇10

一、跨文化交际学的发展与教学研究

“跨文化交际”是Edward Hall 在1959年出版《无声的语言》一书中首次提出的,现已成为高校开设的一门重要跨学科课程和研究热点, 同时也是商务人士、留学生和移民培训的重要内容。针对新《高等学校英语教学大纲》提出培养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特别是2009年《高等学校商务英语专业本科教学要求(试行)》指出商务英语专业的知识与能力由四个模块构成:语言知识与技能、商务知识与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与人文素养。因此,跨文化交际课程成为国内部分高校英语专业或商务英语专业的必修课和公共基础选修课。

哈佛商学院前院长Robert Kent曾指出:“在全球范畴内经商时,很少能有比跨文化交际能力更重要的技能”。关于跨文化交际能力,著名学者胡文仲、高一虹认为,跨文化交际能力包括语言能力、交际能力和社会文化能力。文秋芳提出,跨文化交际能力包括交际能力和跨文化能力。前者指语言能力和策略;后者指敏感性、宽容性和灵活性。Susan Eckert(2006)认为跨文化交际能力包括知识、技能和态度。尽管学者对跨文化交际能力有不同的理解,但共同之处在于跨文化交际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案例教学法的研究文献中,多强调其在跨文化交际学课程应用中的重要性与可行性,注重理论性,强调案例教学法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文将介绍案例教学法在跨文化交际课程教学中的意义,并着重介绍案例分析法在跨文化交际课程中的具体操作和选取案例的技巧。

二、案例教学法运用于跨文化交际学课程的意义

案例教学法起源于美国哈佛大学,是指教师根据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宗旨,依据教学目的和要求,以案例为基本素材,将学生引入一个特定的真实情境中,通过典型的案例讲解,使理论具体化;同时引导学生利用所学理论解析具体和典型案例,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与传统的教学方法相比,案例教学法具有以下特点:

(1)更强调理论联系实践,关注社会问题,能增强学生发现问题的意识;(2)通过案例教学,学以致用,能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3)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和讨论,能提高学生思考和分析能力,以及加强团队精神;(4)注重师生双方的合作,教师引导为主,学生为主体的学习方式。

三、案例教学的特点以及具体操作

案例教学法成功关键之一在于案例的选择和整理。选择案例前应了解案例的基本特点,案例应具备以下特点:(1)真实性。真实的案例更能让学生融入案例的情境,使学习者身临其境,感同身受,能较快地移情于真实语境中,提高对问题的认识。(2)典型性。典型的案例增加其说服力,如相关电影《世界是平的》《刮痧》等,典型地反应了中西文化差异。(3)相关性。所选的案例需与教学内容相关,否则再典型也意义不大。(4)目的性。所选案例应服务于教学目的。(5)可读性,即案例能被学习者理解,包括难度系数和语言都应该合适。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与国家,企业学校之间跨文化交流日渐频繁,科学技术和多媒体技术迅速发展,新媒体以及网络资源的壮大,案例的来源更加多元化。同时案例也呈现多模态多维度特点,包括视频、广播电视新闻、书面案例材料、报纸文摘、图片等。只要具备跨文化意识,用心搜集整理,找到合适的案例不是难事。

案例教学的操作也十分重要,本文将先从宏观角度介绍案例在课堂教学的具体操作(课堂知识导入、知识讲解、知识运用、知识检测),然后从微观角度介绍案例的具体使用(案例搜集、案例介绍、案例讨论、案例总结、案例反思)。在跨文化交际课堂中,在知识导入、讲解、运用和检测过程中,往往不限于只使用一个案例,根据教学目的和内容可以运用多种形式的案例。如讲解Edward Hall’s高语境文化和低语境文化(High- and Low- Context Orientation)时,可以使用简短视频或者贴近生活的简短对话导入课堂:

1. Chinese: I just know you don’t like my idea.

American: How? I didn’t say a word.

2.American: You said yes.

Chinese: That doesn’t mean I agree.

通过这个简短贴近生活的对话,学生能理解中美高低语境文化差异,中国人意在言外,而西方人直接。在具体讲解中,还可以使用中西方诗歌对比案例。中国古代诗人马致远的《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雪莱的《悲歌》―“徒然落泪的悲伤的雨,枝杈怒伸的的树木,凄凉的海,深邃的洞窟―哭吧,为了世上的不公!” 请学生分组讨论两首诗歌的异同。在知识的运用阶段,仍然可以使用多种案例,如真实案例,情景模拟。假设你是美国人,邀请去中国朋友家做客,而你因为要参会不能去,你会如何表达?然后角色互换。这能使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又能检测他们对知识的掌握。案例分析讨论时,还要关注案例背后文化差异的原因。通过案例启发式讨论教学,引导学生思考,发现他们的潜能。

微观层面介绍案例教学法,包括案例的搜集、介绍、讨论、总结和反思。1.案例准备:教师或者学生应在课前搜集整理好案例,案例选择应注意真实性、典型性、相关性、目的性和可读性等,从网络视频、电影电视、书籍、人物访谈、图片等多渠道搜集案例,并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适当改编案例。2.案例介绍:案例教学前将学生分为若干小组,根据案例的内容,教师可发放案例书面资料给小组,也可以以PPT形式展示或者用多媒体播放视频形式,如广告宣传的跨文化差异,就需以播放视频方式,这样学生能直观感受,如可口可乐在中国和美国的广告视频。3.案例分析和讨论:采用小组合作讨论的形式,从不同角度对案例进行分析,如分析可口可乐广告中美文化差异,可以从广告音乐、图像和动作等多维度,也可从中西文化差异的多维视角解读案例。教师须注意营造自由的讨论氛围,进行必要的引导和补充。4.案例总结:教师应根据教学目的,结合学生对案例的具体分析情况,进行点评和总结。在点评中,应注意分析各个小组的优点和不足,对表现好的组进行肯定,归纳出原因,同时应该在学生讨论的基础上,指出争论的要点,并运用相关理论作出自己的分析。如可口可乐中美文化差异:可口可乐在美国的广告体现了美国个人主义和自由的价值观,而它在中国的广告则体现了集体主义价值观。5.案例反思:反思是案例分析教学法不可缺的一环节,教师应引导学生举一反三,鼓励学生进行知识的迁移,通过一个案例的教学能解决实际生活中的跨文化冲突,提高跨文化能力。如通过可口可乐的案例分析教学,得到相关的启示。我国企业跨境广告或者外宣视频制作时,应考虑到西方文化的特点,进行调整。

鉴于以上分析,案例分析教学法可以从多渠道选择案例,有效利用多媒体,特别是讲解跨文化非语言交际时,运用多媒体视频(如美国电视剧《不要对我撒谎》和视频《手势在不同国家的含义》等,能更直观让学生接收信息。另外可以利用邀请学校留学生加入课程,了解他们的亲身经历和真实感受,了解文化差异。还可以从各个领域获取案例,如音乐、建筑、家具等,进行对比分析,获取文化差异信息。

四、案例教学成功的要点

为使案例教学法更能有效增强跨文化交际的教学效果,在教学过程中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案例分析教学中,需注重学生的参与,学生应参与到整个案例教学中。选择案例时,教师要考虑学生对案例的接受程度和学生的性格特点。案例材料的阅读观看、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案例的总结,都可以以学生分组讨论的方式进行,积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的语言交际能力和小组合作能力。案例教学中,教师为主导指的是教师充当课堂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在进行案例分析前,组织学生分组,并明确教学目的、小组任务和内容,提高活动效率。在案例具体分析讨论中,教师应观察、引导、点拨、鼓励学生,营造良好的讨论氛围。在案例总结过程中,教师应对学生发言进行科学点评,并简明扼要概括学生的陈述,提出相关建议。在案例的反思过程中,应启发学生举一反三,使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二)案例选择应与时俱进,贴近社会实际,突出时效性

案例教学是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的一种有效方式,但我们不能忽视的是文化是动态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搜集整理案例时,要坚持与时俱进,突出实效性。比如中西方文化差异对商务信函和商务谈判影响,往往认为中方谈判人员爱面子,重关系,谈判多采用间接方式,而西方谈判者利益为导向,谈判多采用直接方式。但是随着中西文化的不断交流渗透,谈判特点也有新的变化。因此在案例教学中,可以邀请正从事商务谈判人士介绍他们的经验体会,或者阅读最新期刊杂志,如“Journal of Business and Technical Communication”“Cross-cultural Research: Th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Social Science”等,在课堂上介绍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有趣的案例,以突出案例的时效性。

(三)案例的本土化

本土化的教学案例既能吸引学生的兴趣,又能对教材知识点进行有力补充。在具体教学中,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拥有大量的跨国公司和中外合资企业,跨文化交际课程教学可以邀请中外人士和商务人士来课堂进行讲座,或者通过已毕业学生或实习学生亲身经历的跨文化交际活动讲解文化差异。如果在旅游资源丰富的城市,可以观察、问卷调查或者访问外国游客对中国的感受,并进行分析讨论。具有留学生或者交换生资源的高校也可以邀请留学生来课堂,讲解他们来中国的跨文化交际活动,让学生身临其境的感受身边的跨文化交际活动,更直接真实地了解文化的差异。

总结

鉴于跨文化交际课程实践性强,案例教学法通过用真实和典型案例分析,能充分调动学生对课堂的参与度,提高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的思考,提高学生的沟通交流合作能力,同时有利于和谐的师生关系的发展,是跨文化交际课程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但在使用中,还需要适当和传统教学法相结合,教师应对相关理论做清晰的阐释,案例分析才能有理有据有方向,同时避免太主观。

参考文献:

[1]陈准民,王立非.解读《高等学校商务英语专业本科教学要求》(试行)[J].中国外语,2009(4):4-11.

[2]http://ile-communicacioncom /…/liste./20110324html

案例分析法论文篇11

教学由教与学两方面组成。目前,我国会计案例教学研究主要从教师视角研究如何“教”,很少从学生视角研究如何“学”。研究学生的“学”具有重要的意义。学生不仅是教育的对象,也是教育的主体。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1996)认为“未来的学校必须把教育的对象变成自己教育自己的主体。受教育的人必须成为教育他自己的人;别人的教育必须成为这个人自己的教育”。充分认识学生的主体地位,从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可以激发学生学习会计案例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变“授人以鱼”为“授人以渔”,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可以提高会计案例教学的效率。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把知识内化为能力,可以加深对会计基本原理的理解,培养应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会计专业素养,从而全面实现会计案例的教学目标。

会计案例教与学的大致过程是:(师)呈现案例――(生)个人分析――(师)组织讨论――(生)参与讨论――(生)撰写会计案例报告――(师)评价会计案例报告。从学生视角看,会计案例的学习过程是灵活运用会计原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主要包括个人分析、班组讨论、撰写会计案例报告三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有不同于教师教法的学习方法。

一、个人分析的方法

个人分析是会计案例学习的第一个环节,也是核心环节。格柯(Gragg,C.L.,1954)认为:“案例就是一个商业事务的记录。管理者实际面对的困境,以及作出决策所依赖的事实、认识和偏见等都在其中有所显现。通过向学生展现这些真正的和具体的事例,促使他们对问题进行相当深入的分析和讨论,并考虑最后采取什么样的行动。”

(一)解读案例

经过设计的会计教学案例结构一般由四部分组成。标题,即案例名称,如“小金库是怎么形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该不该提”等。案例背景,对案例所涉及的企业背景、政策背景、历史沿革、组织结构等进行的概括介绍。案例故事,是案例的核心内容,有的以案例发生的时间顺序,也有的以案例所涉及的内容类别进行描述。问题,设计思考题供学生分析和讨论。

会计案例用中文、英文等某一种语言表达,由标点、词语、句子、段落、篇章等构成。解读会计案例首先要运用阅读技巧读懂语言,要根据语境,正确理解词语的含义。案例中的词语往往是会计基本概念、专业术语,划分主谓宾定状补等句子成分,理解句意,分析结构复杂的长句,准确无误地把握长句语意。英文版会计案例的主语、定语、宾语、补语各类从句比较难理解,应特别留意。一个自然段内,语言叙述是有层次的,要掌握行文基本规律,把握中心句、关键句,归纳段落大意,特别留意每段的第一句,它们往往是中心句。要根据会计案例行文结构,归纳出中心思想,搞清内在的逻辑关联。

专业解读和语言解读同样重要。专业解读重点是把握案例中时间、组织结构、人物、基本原理、财务报表等要素,如案例时间。会计案例发生的时间是专业解读的时间参照系,一个发生在2005年的案例,应该以2005年为分析的终点。

(二)分析问题

案例是有疑问的真实的故事。用于教学的会计案例一般都有思考题。

首先要明确自己扮演什么角色,角色不同,看问题的基本角度不同,观点结论也不同。会计案例分析者身份角色主要有出纳、会计、主办会计、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等。角色可以归纳为当事人和领导者两类。

然后对问题进行恰当归类,认清是哪一类会计案例问题。会计案例问题,从内容看,有的是专题性问题,有的是综合性问题;从问题与教材关系看,有的是知识型问题,有的是应用型问题,有的是创新型问题;从解决方案看,有的是唯一的“标准答案”,有的有多种方案。从答案看,有的是封闭性问题,有的是开放性问题。

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可以从内部、外部,组织、人员、制度、文化、战略、技术等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努力确定根本原因是什么。

(三)解决问题

解决问题是针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制订可行的方案来消除或缓解问题。应基于对案例问题的理解和原因的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说明为什么应该这样处理,而不是那样。

会计案例解决问题需要采用各种科学方法。张丽华(2000)提出管理案例的三种分析方法值得借鉴:一是系统法。把所分析的组织看成是一个处于不断地各种投入因素转化成产出因素过程中的一个系统,了解该系统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从而更加深刻地理解有关行动和更清楚地看出问题。二是行为法。主要着眼于组织中各种人员的行为与人际关系。三是决策法。不仅仅限于采用“决策树”或“决策论”等方法,还包括使用任何一种规范化、程式化的模型或工具,来评价并选择各种备选方案。

还可以基于问题解决理论,研究会计案例问题的分类和解决过程。按组织程度分,会计案例问题可以分为结构良好问题和结构不良问题。结构良好会计案例问题的解决过程可分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评价答案三个阶段。结构不良会计案例问题的解决过程可分为五个阶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设计不同的解决方案、选择最优的解决方案、撰写会计案例报告。

二、班组讨论的方法

班组讨论是案例学习的重要环节。哈佛工商学院曾经把案例教学定义为:一种教师与学生直接参与,共同对工商管理案例或疑难问题进行讨论的教学方法。讨论是个人分析的口头表达,是交流观点、碰撞思想、反馈信息、修正方案的平台,有集思广益的作用。学生要遵守规则,热情参与,展现自我,贡献智慧。

(一)说

“说”是会计案例讨论的首要问题,主要是思考“说什么”和“怎样说”,以逻辑严密、条理清晰的语言把观点表达出来。

“说什么”是发言内容。简单地回答,个人分析阶段怎么分析的讨论时就怎么说。但受发言时间限制,有时候不可能全部都说,说的角度主要有五个:1.综合型分析。对案例中所有关键问题都进行深入分析,列举有力的定性与定量论据,提出重要的解决方案和建议。2.专题型分析。只着重分析某一个或数个专门的问题。相对其他同学分析得更深刻、细致、透彻,提出独到的创见。3.先锋型分析。首先进行分析,以带动集体讨论的进行。常有引方向、搭架子、铺摊子的作用。4.游击型分析。准备不充分,作简单明了、蜻蜓点水式的分析。5.信息型分析。提供从案例本身之外其他来源获得的有关信息,对某一特定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怎样说”是说话技巧问题。注意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区别,多用双音节词和短句子,尽量形象生动,使人听得清楚明白。开口之前,打腹稿,理一理讲话思路或在小卡片上列发言提纲,有利于增加说话的条理性。发言要论点鲜明,言简意赅。恰当使用礼节、语气、褒贬、手势。陈述自己观点要摆事实,讲道理。遭到别人反驳时,要保持冷静,不怒形于色。对别人的观点,宜用探讨的语气交流观点,一般不全面否定别人的观点。后续发言可以是对自己第一次发言的补充和修正,也可对他人的某一方案提出不同见解,更可在比较大家提出各种方案的基础上,提出最可行的行动方案。不自命清高,装腔作势;不口若悬河,夸夸其谈;不哗众取宠,喋喋不休,在言行举止中体现出应有的学识、风度和教养。

(二)听

会说的不如会听的。倾听是会计案例讨论的基本功,是最好的恭维,听要求做到“三心”:专心、热心、耐心。专心:根据对方的话语、表情、手势等理解观点意图,对所倾听的内容进行心智加工,分析判断,不东张西望,不做下意识的小动作。热心:别人发言时,用目光注视对方,应和、点头、微笑、鼓掌,对发言表现出感兴趣。耐心:尊重别人,注意礼节,认真听完,不打断,不因观点不同而不屑一顾。

(三)记

班组讨论中适当做点笔记,记录学习心得。在认真倾听的基础上,记别人发言的重点、新的信息,期望记录别人发言的全部内容,既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记自己在讨论过程中生成的问题和灵感,如突然萌发的某些心得体会,悟出的原来未曾想到的问题。笔记尽量记在案例旁边空白处。

三、撰写案例报告的方法

会计案例报告是个人分析的书面表达,力求全面深刻,一般在班组讨论之后。如果是考试,经过个人分析,直接撰写会计案例报告。会计案例报告的评价标准是:问题界定清晰,原因分析深刻,对策具体可行,说理充分,逻辑性强。

(一)观点

观点是学生对案例问题的见解、主张和态度,明确表示自己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是案例报告的精华所在。一般用一个意思明确的表示判断的陈述句来概括。观点必须是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主张,要有新意。

(二)论据

论据是证明会计案例报告观点的材料、依据,分事实论据和理论论据,具体包括:1.本案例的材料。这是要优先使用的论据。如果观点是从案例某材料中得出,那么该材料就是论据。2.实证。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3.统计数字。让数字说话,进行定量分析,增强说服力。因为会计学是一门与数字打交道的学问。4.法律法规。经济法、税法、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5.公认的基本原理。包括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等学科。教师开的参考书目有很强的针对性,尽量全部阅读。6.权威论述。引用国际著名的会计学经典著作的精辟见解,名刊、名家的至理名言,增强论证的说服力和权威性。7.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会计制度等最新政策动向和学术动态。论据一要有真实性;二要有典型性。

(三)结构

会计案例报告的基本结构包括事实、问题、备择方案、方案分析、建议方案、结论等六个部分。1.事实。以高度概括的语言,列举要素,简介案例。有时候还可以说明研究的目的、意义等。2.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把案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逐一列出,并排序。如果有必要,可以分关键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和有待解决的问题。3.备择方案。基于不同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多个备择方案。4.方案分析。根据目标和现实条件,对每个可行方案分别进行综合评判,权衡利弊,具体写出优点和缺点。5.建议方案。按照一定标准,遵循决策程序,从备择方案中选择一个最佳方案。6.结论。案例学习的最终结论。有时候还可以说明学习的经验、教训、启示等。如果有多个问题,每一个问题都要有上述3至5部分。

(四)语言

会计案例报告的语言要求简明扼要,开门见山,把主要观点和论据写得一目了然,不辞藻堆砌,语言还要专业,有会计学科特点。

总之,方法是解决问题的门路。学习方法只能为会计案例学习提供技术层面的帮助。从根本上说,只有深刻理解会计学基本理论和实务,全面提高会计专业素养,才能从理论层面真正提高会计案例学习能力。

【主要参考文献】

[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华东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所.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200.

[2] Gragg,C.L..Because wisdom can’t be told[M].in McNair.M.P.(ed).The case method at Harvard Business School.1954.6.

[3] 张丽华.管理案例教学法[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4] 马新建,李庆华.工商管理案例教学与学习方法[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08.

案例分析法论文篇12

[作者简介]张丽丽(1977- ),女,河北承德人,北京物资学院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ESP及商务英语教学。(北京 101149)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6-0159-02

作为一种重要的ESBP(English for Special Business Purposes,商务专门用途英语)教学法,案例分析教学正逐渐成为教学研究中的重要课题并在教学实践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案例分析法最初源于19世纪70年代的哈佛大学,通过一系列的研究与实践,被普遍认为是非母语商务英语课堂上颇具价值的有效教学方式。随着中国商务英语教学研究与实践的不断深入,案例教学也被逐步引入课堂,得到普遍的认可和比较有效的运用。受文化、历史、社会、心理等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案例分析教学在我国商务英语课堂上机遇与挑战并存,需要相关研究与大量实践的不断跟进。

一、案例分析法与ESBP教学

英语是国际商务活动的第一语言,全世界诸多的专家学者,如芬兰的Charles 和 Marschan-Piekkari、土耳其的Akar、香港的Bilbow等,都指出英语是国际商业往来沟通中最基本的工具和组成部分。ESBP是指在国际商务活动殊语境下使用的包括书面和口头的英语语言。二十多年来,ESBP逐步兴起并得到广泛关注,ESBP教学也越来越受重视。在ESBP教学实践中,产生了许多有效的教学法,案例分析法就是其中之一。目前,案例分析法已被广泛应用于商务教学,尤其是ESBP教学。

案例分析法的核心是案例,案例是指“对一个真实场景的描述,一般涉及组织内部当事人所面对的决策、挑战、机遇、问题或者事件”。案例分析被认为是一种技能,这种技能源于对问题事件的分析、讨论及决策。案例分析法是一种问题探究式教学法,它的应用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交际、分析、决策能力,使之理论联系实践。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角色是指导者、语言顾问、小组讨论协调者、辩论的仲裁者等,时刻关注作为主体者的学生的需求。作为主体参与人,学生要积极地发现公司所面临的问题,分析具体的情况,给出可行性方案,最终做出建议和决策,从而延伸至其他的公司或相关情境。在真实的商务英语案例教学课堂上,教师为学生提供一个真实的问题式的商务案例情境,学生要去思考、探讨、担当角色、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必须熟练地掌握运用英语,所以语言技能本身就是对他们的一大考验。案例分析教学就是让学生切身地体会到如何将课堂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真正的商务实践中去,因此被认为是ESBP课堂上最具价值和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之一。

二、案例分析法在ESBP教学中运用的优劣势分析

1.优势分析。从根本上讲,案例分析法是一种问题探究式教学法。这种教学方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讨论与“头脑风暴”,而这种讨论是以学生为主体完成的。他们首先要熟悉案例背景,掌握具体细节,然后充分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独立思考、团队合作,最终调动一切语言资源给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在这个过程中,一些预设的问题可以作为讨论的线索、提供讨论的思路。在案例分析的教学课堂上,学生始终是作为活动的主体参与者,而教师只是管理者和协调者。这符合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下的“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先进教学思路与模式。

案例分析法的另一个显著优势在于它将理论与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没有案例分析的介入,商务英语课堂片面传授商务理论以及语言规则,内容空泛、形式单一,学生单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不了解实际情况,严重脱离实际,使得商务英语的实用性大打折扣。案例分析教学则将真实的商业案例呈现在学生面前,让学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技巧主动地运用到模拟的商务环境中。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断强化语言能力、掌握沟通及团队合作技巧、提升理解分析及决策各方面的能力,理论和实践得到很好的结合。当学生真正进入到现实的商务世界中时,他们才会更有信心和能力。

2.劣势分析。案例分析法是ESBP课堂上一种理想的教学方法,但在真正的教学实践中,却遇到了一些问题。一方面,在案例分析教学中,学生由被动地接受转变为主动地参与,在适应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负面情绪,影响教学效果。同时,商业案例一般篇幅较长并具有一定的语言难度和深度,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语言理解及驾驭能力,这对非母语英语学习者是一个考验。正如Westerfield和Boyd所指出的,ESBP教学中的案例分析要求学生进行大量的长篇阅读,其中夹杂艰涩的专业词汇和行业习语,还要进行书面分析整理、小组辩论,需要了解商业文化背景、规避语言表述错误等,这些都对学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在案例分析教学中,教师不再是专家,而是以组织者、协调者或顾问的角色出现,有时会感觉无所适从,导致课堂效率极低。同时,为保证案例分析教学的效果,教师的知识储备、业务素质以及大量的课前准备都是十分重要的。准备合适有效的商业案例并不容易,很多ESBP案例都是商业机密性的,这就给教师的备课增加了负担。课堂上的一些突况,也要求教师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当然,如何对案例分析教学课堂上学生的表现和成绩作出判断和评价,也是教师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三、我国商务英语课堂案例分析教学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我国传统教育体制和模式的影响。受传统教育体制和模式的影响,我国目前仍然强调严格的考试制度,教师习惯了主动地传输,学生习惯了被动地接受,导致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被压抑,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欠缺。在课堂上,学生总是指望老师给出标准答案,但事实上案例分析并没有唯一的准确答案。大多数情况下,学生只注重结果而不知道如何分析,而案例分析本身却在于过程。

2.我国学生特殊的性格特点和学习模式的影响。与西方国家的学生不同,我国学生大部分在课堂上都表现得很被动、很内敛,他们更习惯于传统的“传输型”教学模式,更愿意安静地听讲和记笔记,而不愿意主动地参与课堂活动。这与我国传统的儒学思想推崇谦逊和内敛有关。受此影响,学生在课堂上不愿主动发言,即使表达观点,也总是过多地考虑别人的看法。案例分析教学需要学生的积极参与和主动表现,我国学生内敛的性格和被动的学习模式成为一大障碍。

3.商务英语教师的案例分析教学素养及技能不足。在商务英语案例教学中,教师扮演着领导者、协调者和顾问的角色,帮助学生发现公司面临的问题,指导其分析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启发学生举一反三。教师案例分析教学的素养和技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课堂上学生的参与度和最终的教学效果。在我国,很多教师不适应这种开放的教学环境,不具备应有的教学技能,而且缺乏相关的培训。一些案例教学培训没有切实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没有将中国特殊的语言和社会文化特征考虑进去,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案例教学在中国商务英语课堂上的开展效果。

4.案例分析教学所需的软硬件环境不足。作为一种问题探究式、实际能力应用型的ESBP教学法,案例分析法在商务英语课堂上的有效运用需要相应开放自由的教学环境。然而,受文化历史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商务英语教学的软硬件环境在很大程度上无法满足这种需求。在软环境方面,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教学环境相对保守和封闭,教师经常通过一些硬性规则对课堂进行控制。在硬环境方面,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课堂的学生人数较多,每个学生主动发表观点的机会很少,这对于有效地组织案例讨论是个障碍。另外,中国传统的教学课堂布置是按照讲座式的,教师站在讲台上,学生以排和列的形式坐在下面。而对于案例教学来讲,理想的教室布置应该是会议室,课堂就是一场“会议”,而学生就是“参会者”。Welty认为,最理想的案例教学课堂应布置成U型,U型开口处应设有指导者(教师)位置,案例讨论者(学生)应该具有足够的空间进行自由交流。

四、提升我国商务英语课堂案例分析教学的对策建议

1.教师的充分准备。为了案例分析教学在商务英语课堂上的有效开展,教师必须加强自身的知识储备、提升专业素养和技能。大量的学习和相应的培训是必要的。考虑到我国商务英语教学课堂的特点,教师应该做好充分的案例教学课前准备,选择合适的案例给学生,有些案例甚至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修改和丰富。为了达到较好的课堂效果,教师可以给学生提供相应的背景参考资料和线索性的问题加以支持。学生在回答或解决问题之前习惯于一些提示和参考,教师可以考虑在课前为学生准备相关的提纲和资料。在多数情况下,学生面对一个案例往往不知从何下手,教师要为学生提供建议支持和具体操作方法。另外,教师还要在教室布置和课堂安排上多下功夫,如时间分配、后备方案、辅助设备、桌椅摆放等。

2.学生的有效激励。如何有效启发激励学生在课堂上的主动参与和积极表现一直是我国商务英语案例分析教学值得关注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为了避免在案例分析讨论环节的“冷场”,教师可以改进提问技巧,激发学生发言的主动性。根据学生的特点,老师可以在讨论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出问题,然后对个别学生进行跟进式的提问。通过老师的这种敦促和指引,大部分的学生都能够参与到案例分析当中,实现有效的激励。另外,分组讨论也是一个有效的方式。学生被划分为几个小组,先进行组内讨论,然后面向全班进行演示或探讨。对于某些不愿表现的学生来说,其所在的小组是一个“避风港”或者是通向全班的“过渡站”。在讨论组这样的一个小环境里,他们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展示自身的能力。通过一段时间的磨炼之后,他们将能够进一步积极主动地去参与大范围的案例分析讨论,从而达到良好的课堂效果。对于大容量的班级教学来讲,分组讨论无疑能够使学生个体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去锻炼自身的表达、交际、谈判、领导等各方面的能力和技巧,这正是商务英语案例分析教学的目的所在。

3.评价措施的完善。为了更好地实现案例分析法在ESBP教学中的运用,我们需要有一套有效、全面的测评体系。传统的测评体系不主张课堂上学生的主动参与和竞争性互动,不符合案例分析教学的特点,非传统的质量性评价、过程性评价等,则是商务英语案例分析教学不错的选择。在整个案例分析讨论的过程当中,教师要通过实时观察、跟踪提问、评价笔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方式对学生的表现和能力进行评判。一些书面的作业,如课堂日志、调查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互评笔记、自评档案等,也都会成为教师对学生做出最终评价的有力参考资料。值得强调的是,在案例分析教学中,最有价值的评价方式是倾听和观察。总之,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地改革和完善测评体系和方法,使案例分析法在中国的商务英语课堂上得到有效运用。

[参考文献]

[1]高晓东,吕林.案例教学在高师成人教育学课程中的运用[J].教育与职业,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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