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活动范文

时间:2023-08-17 15: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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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活动

篇1

二、工作目标

农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得到稳定,市、乡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规范运行,力争全年流转土地1万亩以上;土地承包纠纷得到及时调解和仲裁;重点培育农庄业主30个、种养大户30户、省级示范社3家、市级示范社4家、市示范社10家,创新试点专业联合社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1个,积极争创国家级示范社,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参与协调组织农超、农商对接及农博会活动6次,多途径培训合作社带头人、经管人员100人以上;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运营体制机制;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村2个;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监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申报审批及时规范,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2-4次;高质量完成农经统计工作,确保农民人平纯收入增长2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1、深入贯彻实施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宣传贯彻,进一步落实和维护好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不断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档案管理,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建设,指导各地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2、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健全完善乡镇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运作体制机制,规范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索流转价格评估机制,制定流转价格指导办法。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和监管制度。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入股,建立切实可行的分配机制。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建立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登记制度及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3、切实提高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能力。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培训大纲(试行)》要求,开展仲裁培训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及时有效化解土地承包纠纷矛盾。

(二)着力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档升级

1、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大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依法指导合作社建章立制,统一设立成员账户,规范财务管理。继续实行合作社辅导员联社开展规范社创建活动,每个经管站重点联系辅导合作社3家以上。推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建立示范社名录平台,实行动态化管理。

2、推动政策完善落实。积极会同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增加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配合相关行业,推行合作社标准化生产,指导市级及市级以上示范社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配合金融机构,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示范社开展联合授信。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3、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市级及市级以上示范社经管人员人才库,支持和指导建立示范社人才培训实训基地,依托基地逐步健全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合作社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培养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本领强、服务意识好、热心合作事业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大力引导和推介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

3、强化服务指导。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参与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支持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建立直销店(连锁店),推进“农超对接”、“农商对接”。开展行业联合社创新试点,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

(三)强化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农廉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强化乡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和村级“三资”工作站运行的监管。严格执行“五项”制度。即资产产权登记制度、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资产产权转移变更评估制度、年检备案制度和财经管理制度。指导各地逐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承包土地、农民负担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进程。

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要求,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试点。指导社区股份合作社规范运作,实现集体经济持续增长,增加社区居民收入。

3、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公开,进一步推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报表及时编制和汇总报送机制。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指导各地做好日常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开展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等专项审计。

(四)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

1、拓展农民负担监管范围。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创新监管思路,拓展监管范围,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继续完善和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逐步建立涉农负担政策文件会签、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度。研究制定相关监管措施,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等领域延伸。

2、推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化建设。按照《农业部关于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审核、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推动一事一议项目规范组织实施。逐步建立文件、项目审核、项目管理、数据统计一体化的网络监管系统,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3、开展农民负担重点问题治理。针对农民反映和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等领域多收乱罚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继续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加大涉农利益违规违纪查处力度,加强农民负担重点案件督办,解决农民反映的难点问题。

4、强化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实地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组织开展一事一议专项检查,切实纠正筹资筹劳办法不完善、组织实施不规范、超范围超限额等问题。坚持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年度检查,深入督办违规违纪问题。

(五)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基础工作

篇2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条件的不断完善,纺织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传统行业在新的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下面临着更大的机遇与挑战。目前我国规模以上的纺织企业已经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500亿元以上,纺织品服装出口额达2920亿美元,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2%。这样的发展现状不仅标志着我国纺织企业发展实力的增强,也体现了国家纺织企业“走出去”的战略发展脚步正在进一步的加快。如何在当前的宏观经济发展大环境下实现纺织企业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以及加强纺织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在外部市场环境中的竞争优势成为了当前纺织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最终目的。内部控制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对规范纺织企业经营管理基础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保障企业在市场竞争环境下的生存和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纺织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不高

目前,由于纺织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导致了企业管理效率持续下降,难以满足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纺织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纺织企业生产计划管理等方面,一些纺织企业还重复着以业务部门销售计划为准的传统生产经营管理模式。这种计划模式的生产经营管理由于决策信息和生产实际上产生的滞后性导致了企业市场敏感度降低,产品从开始计划投产到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在慢慢增长,不利于企业在同类型产品市场中竞争实力的综合提升。

(二)企业管理人才专业能力偏低

纺织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素质不高的问题一直是困扰着我国纺织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难题。当前依旧有些纺织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管理中实行“凭经验、靠借鉴”的管理方针和决策,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这种管理现状导致了部分企业管理者对于企业管理缺乏必要的战略性与前瞻性,具体表现在企业的管理工作集中在企业刚性管理上,缺乏必要的统筹规划与安排。因此,纺织企业目前的经营管理活动中需要建立起一个能够维持企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效管理机制,才能保障企业在未来市场环境中的生存与发展。

二、纺织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现状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与实施的程度是当前经济环境中用于衡量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同时也是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客观要求。2008年国家颁布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来,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体制逐渐成为了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的重要目标。内部控制作为一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自控手段,对企业的规范经营管理、保障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率、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和促进企业战略发展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国内的纺织企业切实面临着内需增长放缓和出口形势严峻等市场问题,加快实现纺织企业在市场环境下的自身转型发展是当前纺织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根据市场定位实现企业内资源整合成为了当前保障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之一。因此,在纺织企业内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体系,将有助于实现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效率的提高,推动企业在严峻的市场形势考验下持续发展,并不断挖掘企业的自身价值。

三、纺织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对经营管理活动的影响

(一)内控制度的建立优化了企业经营管理组织结构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不断完善,纺织企业可以改变过去 “凭经验、靠借鉴”的传统管理方法,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的相关内容在企业中架构多层次的管理组织,将企业涉及的各项业务内容和管理事项纳入到内部控制决策与管理的程序中去。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治理结构、职位设置和责权分配以及业务流程管理中的作用,实现纺织企业发展实际同企业运营效率相协调的发展模式,实现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有效运用。

(二)内控机制的建立在企业内形成了有效的制衡机制

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的建立要求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引入不兼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轮岗制度以及授权审批控制。通过这些内部控制手段,一方面能够实现企业岗位职责明晰、切实做到职责落实到岗、到人的管理;另一方面能够在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在企业的岗位和职务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从而形成内部控制制度下企业有效的制衡机制的形成,继而防范企业内部出现营私舞弊等经济事件发生,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创造更加安全有效的环境。

(三)内部会计控制实现了企业资产保护与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信息的真实完整程度有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对企业会计信息实现内部管理与内部控制,可以为企业的决策者和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决策上的必要信息,帮助纺织企业在国内内需增速趋缓、企业产能向国际市场发展、纺织原材料市场紧缺、功能性与机能型高科技面料研发技术落后、企业竞争淘汰趋于紧张的宏观市场环境中求得更加稳定的发展。同时,内部会计控制不断加强对企业的财产记录管理、定期盘点、账目核实和授权审批等方面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从而实现对企业资产的管理与控制的目的,防止危害企业资产的风险产生与影响。

(四)全面预算管理控制制度得以实现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是提高当前纺织企业管理能力和经济效益的重要管理手段之一。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实行,纺织企业可以实现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控制,加强企业预算管理推行的监督。通过科学编制、监督落实、加强管理、理性分析等手段,对企业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对未完成预算产生的不良后果在责任落实到岗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改M措施,从而保证企业各项预算内容的顺利执行。

(五)绩效考评控制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必要的保障

企业的绩效考核与评价工作是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下,结合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对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和员工进行工作业绩考核与评价工作,能够更加有效地反映出员工在岗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将绩效考核的结果反映在员工薪酬、岗位晋升和辞退依据等方面,其决策将更加公正和公平。

(六)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提升了经营管理效益

内部控制制度通过风险识别、预警与评核,对生产管理系统、质量及环境等管理体系、作业流程制度的执行操作实施监控和评价,提高了企业经营风险的管理与控制效率。同时,运用系统有效的方法促使企业经营运作得以增值、改进与保障,持续改善提升生产效率,帮助企业实现最终的经营管理目标。

四、结束语

随着市场竞争环境的日益激烈,为了不断提高纺织企业在经营中的经济效益,加强企业在市场环境中的综合竞争实力,不断建立与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成为了当前决定纺织企业在市场竞争环境中成败的关键。内部控制管理在纺织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会计信息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都起着积极的影响作用。因此,加快纺织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设,是现阶段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防范企业风险发生的重要保障。只有坚持实现纺织企业的内部控制与管理,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保证纺织企业战略目标得以实现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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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重实践、重政绩、重公论的原则,采取基层单位推荐、广大群众评选的方式,推选人民群众满意的“经济人物”、“诚信企业”、“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并予以表彰奖励。通过活动的开展,激励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市委三届四次全会确定的任务上来,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我市各项工作的新局面提供精神动力。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市内所有企业、企业界人士、投资者或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三、评选名额

1、“经济人物”评选10人;

2、“诚信企业”评选10户;

3、“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选10人。

四、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经济人物”评选条件和标准。

1、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动摇,对党和人民忠诚,顾大局,识大体,时刻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2、对**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纳税、增加就业等方面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站在改革发展的潮头,以搞好三个文明建设为己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脚踏实地,艰苦奋斗,诚实守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群众拥护;

4、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在群众中有很高威信。

(二)“诚信企业”评选条件和标准。

1、有合格的工商、税务及相关的行业经营许可,愿意公布企业正常的办公地址电话;

2、在安全生产方面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3、在近2至3年内,质检、工商给予“免检”待遇或授予“重合同、守信用”称号;

4、产品质量连续2至3年国家质量监督抽查均合格,或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严格遵守物价政策;

6、连续两年被国税、地税部门评为纳税信用企业;

7、近2至3年内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8、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工会法》的有关规定,按时发放职工工资,足额上缴工会经费。

(三)“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选条件和标准。

1、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艰苦创业、清正廉洁,能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民主作风较好,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2、有较丰富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和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企业的生产经营已具规模,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连续几年来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在全县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各项经济指标每年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工业企业的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纳税总额在20万元以上;商贸企业年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上、纳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胆地进行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机制,企业改革和扭亏增盈工作成绩突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支持企业的党、团、工会组织建设,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党团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4、有较强开拓创新意识。能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的需求,不断进行企业挖潜改造,技术更新,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科技含量,不断拓展市场,生产出具有行业优势、名牌优势、市场优势的新产品。企业环保节能降耗成效显著,产品获得专利或填补我市乃至牡市、省级空白者以及被评为省市高新技术示范企业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优先。

5、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中专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单位及个人在纪检、计生和综治等方面无违反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

五、评选方法和程序

1、推荐预备人选。预备人选的推荐采取主管部门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原则,由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根据连续几年来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工作实绩,严格按照评选的基本条件,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要填写《“经济人物”推荐表》、《“诚信企业”推荐表》或《“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荐表》,经企业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简介、企业、个人的获奖、经营业绩的奖状与证书等。要求:上报人选的事迹材料(500字)、推荐表各一式两份。)一并于规定时间上报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版权所有

2、确定候选人。由市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预备人选进行考察、筛选,根据考察结果,按1:1.5比例每项确定15个对象作为本次“经济人物”、“诚信企业”或“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选候选人。

3、搞好集中宣传。利用新闻媒介、举办事迹报告会、设置宣传栏、印发事迹材料等各种宣传手段,集中宣传介绍候选人的事迹,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掌握候选人的情况,为投票评选奠定基础

4、评选“经济人物”、“诚信企业”、“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市评选办统一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站,分别组织金融、税收、质监、工商、工会、劳动等部门代表及各方面群众代表直接进行投票评选。同时在报纸和网络上刊登选票,群众可以通过报纸裁剪投票或网络投票。投票结果由市评选办进行汇总统计,得票前10名者为本级“经济人物”、“诚信企业”、“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人选,经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批准正式命名表彰。

5、评选活动于每年2月份开始,3月份结束。

六、表彰奖励办法

1、由**市委对“经济人物”、“诚信企业”、“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授予荣誉称号,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表彰。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2、对“经济人物”、“诚信企业”、“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当选者可优先评选为**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享受参政议政的权利。

3、不定期组织当选者外出考察,拓展视野,加强合作。

4、对当选者兑现各种奖励政策,对企业经营者的子女就业、上学、就医、落户等问题,一切从优。

4、为当选者建立健康档案,对其身体情况进行定期免费检查。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成立“经济人物”、“诚信企业”、“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书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市委副书记

---**市委常委、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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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重实践、重政绩、重公论的原则,采取基层单位推荐、广大群众评选的方式,推选人民群众满意的“经济人物”、“诚信企业”、“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并予以表彰奖励。通过活动的开展,激励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市委三届四次全会确定的任务上来,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我市各项工作的新局面提供精神动力。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市内所有企业、企业界人士、投资者或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三、评选名额

1、“经济人物”评选10人;

2、“诚信企业”评选10户;

3、“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选10人。

四、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经济人物”评选条件和标准。

1、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动摇,对党和人民忠诚,顾大局,识大体,时刻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2、对**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纳税、增加就业等方面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站在改革发展的潮头,以搞好三个文明建设为己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脚踏实地,艰苦奋斗,诚实守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群众拥护;

4、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在群众中有很高威信。

(二)“诚信企业”评选条件和标准。

1、有合格的工商、税务及相关的行业经营许可,愿意公布企业正常的办公地址电话;

2、在安全生产方面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3、在近2至3年内,质检、工商给予“免检”待遇或授予“重合同、守信用”称号;

4、产品质量连续2至3年国家质量监督抽查均合格,或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严格遵守物价政策;

6、连续两年被国税、地税部门评为纳税信用企业;

7、近2至3年内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8、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工会法》的有关规定,按时发放职工工资,足额上缴工会经费。

(三)“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选条件和标准。

1、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艰苦创业、清正廉洁,能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民主作风较好,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2、有较丰富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和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企业的生产经营已具规模,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连续几年来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在全县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各项经济指标每年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工业企业的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纳税总额在20万元以上;商贸企业年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上、纳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胆地进行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机制,企业改革和扭亏增盈工作成绩突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支持企业的党、团、工会组织建设,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党团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4、有较强开拓创新意识。能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的需求,不断进行企业挖潜改造,技术更新,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科技含量,不断拓展市场,生产出具有行业优势、名牌优势、市场优势的新产品。企业环保节能降耗成效显著,产品获得专利或填补我市乃至牡市、省级空白者以及被评为省市高新技术示范企业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优先。

5、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中专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单位及个人在纪检、计生和综治等方面无违反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

五、评选方法和程序

1、推荐预备人选。预备人选的推荐采取主管部门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原则,由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根据连续几年来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工作实绩,严格按照评选的基本条件,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要填写《“经济人物”推荐表》、《“诚信企业”推荐表》或《“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荐表》,经企业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简介、企业、个人的获奖、经营业绩的奖状与证书等。要求:上报人选的事迹材料(500字)、推荐表各一式两份。)一并于规定时间上报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版权所有

2、确定候选人。由市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预备人选进行考察、筛选,根据考察结果,按1:1.5比例每项确定15个对象作为本次“经济人物”、“诚信企业”或“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选候选人。

3、搞好集中宣传。利用新闻媒介、举办事迹报告会、设置宣传栏、印发事迹材料等各种宣传手段,集中宣传介绍候选人的事迹,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掌握候选人的情况,为投票评选奠定基础

4、评选“经济人物”、“诚信企业”、“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市评选办统一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站,分别组织金融、税收、质监、工商、工会、劳动等部门代表及各方面群众代表直接进行投票评选。同时在报纸和网络上刊登选票,群众可以通过报纸裁剪投票或网络投票。投票结果由市评选办进行汇总统计,得票前10名者为本级“经济人物”、“诚信企业”、“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人选,经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批准正式命名表彰。

5、评选活动于每年2月份开始,3月份结束。

六、表彰奖励办法

1、由**市委对“经济人物”、“诚信企业”、“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授予荣誉称号,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表彰。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2、对“经济人物”、“诚信企业”、“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当选者可优先评选为**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享受参政议政的权利。

3、不定期组织当选者外出考察,拓展视野,加强合作。

4、对当选者兑现各种奖励政策,对企业经营者的子女就业、上学、就医、落户等问题,一切从优。

4、为当选者建立健康档案,对其身体情况进行定期免费检查。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成立“经济人物”、“诚信企业”、“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书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市委副书记

---**市委常委、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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