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合集12篇

时间:2024-03-08 17:59:26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1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地方治理的微观基础。基层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石。从政府“管理”到“治理”,从“控制”到“服务”,“中国之治”旨在通过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迈向新时代良法善治、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需要提高“四种能力”。

提升基层治理的党建引领能力。新时代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就要对基层党组织的治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首先,基层党组织需要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遵循,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其次,要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基层治理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主体引领,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补齐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动方式有待创新、共治合力仍需发掘、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内在动力尚待提升等明显短板。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2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出行成为了人民现代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选择,旅行人次的增多使现代的铁路部门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同时,面对诸多的人次,铁路部门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受到了相应的挑战。铁路部门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对于提升服务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历史新环境下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一、当前铁路基层党组织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工作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

在社会新时期,铁路部门的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对于提升铁路基层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改善自己的行为作风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但是,随着功利化不良之风在我国国企和事业单位的进一步盛行,相关领导对功利化态度的默认和放纵,使得在社会新时期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同时,相关领导也可能涉及参与功利化之中,对于思想政治工作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使得在现代社会新时期,出现了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现象,严重阻碍了铁路部门的发展。

(二)思想政治工作宣传不到位

思想政治工作在党组织中由党支部负责宣传,对于我国庞大的铁路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常开展使提升我国铁路部门相关人员服务态度的重要保障,对于提升我国的服务质量,降低铁路部门的功利化、腐败化需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可是,由于我国的铁路部门相当的庞大,在开展中很难彻底贯彻每一位相应员工以积极上进的思想政治工作。另外,在宣传的过程中,一般只是注重最底层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提升,而忽视了相关领导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提升,造成了上级思想政治工作的缺失,无法很好的为下级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

(三)思想政治工作执行不到位

在我国铁路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执行中,很多工作都只是停留在表面现象上,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实际问题,对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也是以最简单的板报形式开展,来影响现代的铁路基层员工,但是这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工作很难起到相应的作用,甚至很多人直接忽视了现代思想政治工作,对此嗤之以鼻,觉得思想政治工作不符合现代铁路局部门的需要。归根结底是思想政治工作并没有执行到位,造成了基层人员对此不重视的现象的产生。

(四)个人综合素质有限,不能理解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内涵

在现代的铁路基层组成中,很多都是旧时期的老员工,其学历相对较低,甚至很多都是靠关系进入铁路部门,他们对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解具有很强的局限性,不能胜任现代社会对国企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文化程度的缺失使得他们很难去彻底理解现代思想政治工作额文化内涵,严重阻碍了社会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提升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应策略

(一)加强宣传力度

思想政治工作想要在铁路部门中顺利开展,必须加强宣传的力度。只有通过适当的宣传,将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的方面传输给铁路基层人员,才能在铁路部门的基层中发挥其实效性的作用,同时,相关人员在宣传的过程中,还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选择被宣传的对象,加强相关领导方面的宣传力度,以便从根本上解决最实际的问题,顺便借助领导的威望,影响并带动铁路基层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传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增强执行力度

在铁路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执行过程中,相关领导应明确了解思想政治工作对于现代化铁路部门发展的重要性,并增强执行力度,以确保提升相关基层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在执行的过程中,要改进执行方式,改善低级形式的执行方式,用课堂讲座和个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解的形式代替落后的板报形式,并引导基层工作人员,对自己以前存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缺失和不符合思想政治工作的服务态度和行为进行反思,通过党组织优秀的思想,影响并带动基层服务人员,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三)提升铁路部门的综合素质

要想从根本上提升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必须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只有基层党组织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才能充分理解先进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内涵,从而结合当前工作,将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在当前工作之中。随着基层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服务态度也会得带相应的提升,从而提升现代铁路的服务水平。高素质的基层人才会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来影响自己,从而约束自己不适当的行为和举动,并能够通过自身的行为感染周围的群众,以带动更多基层人员的服务意识,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四)设置适当的奖励机制

思想政治工作是个枯燥无味的工作,很多基层人员面对枯燥的学习内容,表现出极大的兴趣的缺乏,为了更好的增强基层人员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学习,铁路部门相关领导应设置适当的奖励机制,通过一系列的奖级机制的实施,客观的推动现代化的思想政治工作在铁路部门的实施效率,增强基层人员的学习动力,从而将思想政治工作很好的运用到铁路部门的工作中,以达到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的目的。

三、小结

铁路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为我国铁路部门提供了发展方向,对铁路部门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当前,我国铁路部门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着缺乏重视、宣传不到位、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铁路部门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提升新时期铁路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铁路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执行力度、提升铁路部门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并设置适当的奖励机制。分析新时期铁路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不仅有利于促进我国铁路行业的发展,而且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李宇浩 单位: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秦车务段

参考文献: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3

一、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概述

(一)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力资源的概念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人力资源是指城市和农村居民建立的自治管理组织的人才储备和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等内容。其中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指在城市和农村按居民的居住地区建立起来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包括城市社区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委员会主要是指在大陆范围内城市的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社会组织机构。农村居民委员会是大陆地区内乡镇所在的行政区域,村民通过选举产生的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构成由三到七人,包括村主任和副主任还有委员成员组成。成员的民主选举三年一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制定或者委派撤换委员会成员。

作为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其人力资源除了包括社区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外,还包括广大的社区成员和村民,他们既是被管理的对象,也是管理的主体,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需要发动他们广泛参与社区事务或村务的管理。

(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

城市社区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在人力资源方面存在着性别差异。据调查研究显示城市社区居委会的组成人员多为女性,而农村村民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多为男性。

城市的社区委员会在自治管理内容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就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培养上存在很大的不同。尽管在基本原则上均需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通过在社会范围内的实践管理,但是城市社区委员会的自治管理集中在对社区的治安、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和社区建设等方面,这些工作都要有准确全面的把握。一切工作和管理都要为社区居民服务,认真地处理和积极地反馈社区居民所关注的问题,创设良好的社区发展氛围。而农村村民委员会的主要管理任务是在农村范围内进行的自治管理,主要的管理内容就是办理本村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对于农村范围内存在的纠纷问题实现调节,及时有效地反映农民关注的问题,并且提出有效的建议和反馈。因此针对城市和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内容不同,对委员会人力资源的开发也是不同的,需要根据人员工作的安排来开发人力资源。同时在选择后备力量时的选择标准也不同。

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同其他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也有一定的区别。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为例,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注重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为社会提供的是非公共性的产品。企业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以效益性作为衡量的准绳,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充分考虑到招聘、调配、培训、开发、考核、激励、薪酬福利设计方面各个环节的内容,体现了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注重有效地整合辖区内人力资源,解决居住地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影响因素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不断推进,呈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着新的发展状况,农村和城市的人力资源管理的水平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应该注重对实际情况的把握,了解城市和乡村基层自治组织的基本情况,找准落脚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基层组织建设。

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从主观方面来说,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作用的对象是人。城乡居民的管理具有各自的特点,因此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应该注重对人的协调,从思想意识和行为活动方面对城乡居民进行积极地引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重视民主选举,人民群众占有主动权,在城市和农村范围内,通过社区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形式实现对群众的自主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无论是社区范围内还是在农村管理范围内,城乡基层组织成员都有权利对各自的管理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在人力资源管理上注重协调和沟通,作为村民和社会的代表,组织和管理者都应该做好思想工作,以身作则,积极地向大众传达我国发展政策和思想,实现对大众的有效引导,积极地配合实现基层组织建设的良性发展。

主次分明的管理方式。从客观方面来说,城市和农村的基层建设情况不同,因此在人力资源管理的侧重点和建设需求都有不同的反映。农村的发展和城市的发展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对于农村基层建设和管理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决策者应当在政策上适当地放宽,深入走访农村基层,在农村基础生活保障、农村医疗卫生建设和农村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方面投入更多的关注力度,满足基础建设发挥的需求性。农村基层组织应该善于了解农村建设的需求,从根源上发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境,及时地做好信息的反馈,营造和谐的农村建设氛围。城市社区委员受到城市建设发展的影响,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管理基础,在社区管理方面应该更加注重对于社区人员的管理,了解社区居民和外来人员的生活状况,注重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协调建设,丰富社会建设的内容,提升居民的总体生活质量。

(四)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新情况

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力资源管理随着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出现很多新的情况,从人员的配备、基础建设水平和管理机制上都存在着新的发展情况。在人员配备方面,基层自治组织对于城乡基层管理的内容和情况认知不清晰。在人员的素质建设的水平上,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内容管理不够深入,缺乏管理经验的积累和创新,尤其是十之后,我国五位一体建设的基本模式下城乡基层组织管理也应该适当地做出调整,提升基层组织管理在城乡建设当中的基础性地位,完善基层组织管理的任务,推动城乡基层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进程。在城乡基层群众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上,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应该有一个全面的规划性,使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更加规范,尤其在权利的约束上,应该注重对政府职能的监督和补充,广泛地听取群众的建议,实现和政府的协调,鼓励大众的参与,将人力资源管理的权利让渡给群众,体现群众基层组织的民主性,代表群众说话,为城乡的发展做出最大程度的努力。

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对策

城乡基层群众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以基层服务意识为主,秉承着一切为了群众的原则积极地开展基层建设工作。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创新实践应该结合城市和乡村的建设发展实际问题,提升基层组织成员的管理能力,营造基层组织管理的参与氛围,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一)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培训教育,营造城乡基层管理氛围

城乡基层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有很大的关系,管理人员对于城市和乡村的基本发展状况应该有所了解,对于群众的生活需求和生活状态都应该有清楚的把握。提升管理者的组织领导能力,尤其是在政策的传达表述、对于纠纷的协调和解决的能力上,管理人员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城乡基层组织管理人员保证定期的学习和培训,实现在管理能力上的提升,注重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的渗透,提升对信息化条件下人力资源管理协调上的能力把握。提升主动管理的行为意识,积极地动员群众的参与,深入到群众中去,总结人民群众的需求性,提出具有建设性和代表性的建议对策,真正地做到为人民群众说话,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城乡基层氛围中营造良性的管理氛围。

(二)创设人力资源管理环境,实现制度机制的规范保障

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环境中,应该体现制度的规范和保障性作用,体现人民群众的管理地位。执行部门应该善于行使社会事务的管理权限,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形成制度的规范化,提升政策的执行力。完善民主自治管理的力度,实现管理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决策的透明化,在人力资源的管理上形成基层组织和政府之间的相互约束,为民主监督创设机制保障环境。提升各个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形成人力资源管理的合力,营造整体性的管理效应。积极地探索城乡基层管理组织的新型模式,对于民主管理的形式和内容上的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做出科学的调整。

(三)注重政府监管和民众参与相结合,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社会参与性

在城乡基层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实践的过程中,应该创新管理模式,注重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紧密地围绕在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周围,形成群众和管理者之间的组织协调,形成基层管理组织的关系网络,带动基层组织建设向着新的发展格局出发。统筹人力资源管理的力量,以基层管理组织为核心,促进民主自治的管理发展,营造和谐的城乡基层管理环境。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群众的参与管理,积极地开展基层工作,探索基层服务管理的运行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互动,实现高标准、高要求的城镇基层管理模式,将基层管理人力资源的工作延伸到群众自治管理工作中,探索适应我国城乡基层管理自主的人力资源创新服务模式,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提供充分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金太军,施从美著.乡村关系与村民自治[M].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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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雷洁琼主编.转型中的城市基层社区组织[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6] 陈伟东著.社区自治[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4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7)02-0028-03

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制度一直是政治学研究的核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围绕着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核心问题展开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思想规定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框架和正确方向,必须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内提升治理的现代化程度。

一、政治学视角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

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是在政治学的学科框架下进行定位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规范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上述对于两者的内涵界定中,都涉及到了政治学在制度建设层面的几大核心要素:制度、制度效能以及将制度转化为制度效能的人。

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会推动国家治理的“善治”的实现。在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中,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能力有其特定的内涵和各自不同的侧重点。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能力都指向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长期价值目标,两者是相互促进且正相关的关系。其中,国家治理体系更倾向于形成以及完善一套成型的制度体系,制度体系的政治效能要较之松散的制度有效果,将制度转化为制度效能则有了一个稳定的、可以依存的制度路径,进而为我国现阶段的战略布局提供强有力的制度力。而国家治理能力更加关注将制度转化为制度效能的人的因素――这种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有好的制度,还要有能执行好制度的人,这样才能产生最大合力。政治学视角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是促使国家治理达到“善治”的重要推动力。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符合社会治理的终极追求,即“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在治理领域,要逐渐形成中国特色的治理术,即强调治理方式和途径的有效性的实践效能以及中国特色治理实践的统一。“目前,中国的治理术,就是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三位一体。”而中国特色治理实践则体现在完善各个领域的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具体实践之中。

二、政治学层面的宏观阐析:建国家制度体系

在政治学视角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能力有利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完善的大格局。制度完善首先依据于构建国家制度体系。制度对于人类社会的稳定、基本利益的实现甚至现代国家的形成都有重要贡献。

17世纪,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指出,在没有任何制度和规则约束的自然状态中,人们的生活处于混乱状态,甚至出现了“每个人与每个人的战争状态”。显然,在这种状态下,人类社会将失去秩序。可见,制度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制度是维持社会正常运转和维持正常秩序的基础和必要条件。俞可平曾经准确地评价制度的实践价值“一种良好的政治制度,可以使政府享有足够的权威,同时使公民有充分的自由。一个有足够权威的政府,是维持社会政治稳定的基本条件之一,没有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就不能安居乐业,就难以发展经济,社会的物质利益就不能正常地增长。”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稳定性对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和其他国家、地区相比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集中体现在人民性上,即致力于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制度的优越性要转化成制度效能将会极大地提升我国的制度优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两者统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格局之中。任何国家的现代化都需要依靠制度的支撑得以实现。广义的制度(包括治理)对于任何国家的发展都具有极端重要性。早期的国家形式也存在治理,只是治理线条比较粗,主要集中在治理对象,治理机构(官僚)以及治理依据(法律制度)几个方面。但这足以说明在早期国家的治理史中,制度已经成为治理中的必要要素。制度的重要性在我国的建设和改革进程中也凸显出来。邓小平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这是对我国制度建设进行反思基础上得到的正确认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新时期,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可以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制度建设对于我国现阶段以及未来战略布局的推进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三、政治学层面的中观阐析:提升政府合法性和效能

如果说构建国家制度体系归属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宏观层面,那么在中观层面上,推进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政府职能的转变密切相关。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建设的导向意识就是要加快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进程,在这一进程中,政府的合法性和效能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释放最大制度红利。

提升政府的合法性和效能要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步发展。

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是一个综合的大系统。各种制度和体制之间要达到相互协调的状态才能发挥出最好效果,实现其最大效能。所以,要实现制度体系和治理体制的现代化,就必须有与之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打造现代政府顾名思义是指政府治理的职能转型要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发生调整和变化。调整的方向当然要与我国近些年来的理论和实践发展相适应并且要积极地进行政府创新,以我国未来政府转型的目标为指导来进行相应的调整。不容回避的是,近年来,我国正经历着现代化进程中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多方面的严峻挑战。对于这些挑战,国家进行了应对,即通过一系列的变革完善现行的制度和体制,以期待实现化解矛盾冲突的目标。很多资料都表明,当前,我实践中面临的很多问题都直接指向政府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力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从根本上看,这些矛盾和冲突是由于现存体制机制不适应新形势而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我国各级政府公信力的缺失,严重影响了我国政府和民众之间的沟通及民众对于政府部门的信任。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命题的提出,则是对于政府职能转变提出的更高层次的要求,更加关注政府自身的终极价值的实现,即把提升政府的合法性和效能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认识高度。

四、政治学层面的微观阐析:提升政治人能力素质

政治学视角下,从微观层面看,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对于提升政治人的能力素质非常必要。国家治理能力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侧重点不同,但两者具有内在统一性,是“同一政治过程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国家治理能力在实践中非常注重人的积极能动因素。“除了制度因素外,影响国家治理能力效能的,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即治理主体的素质,既包括官员的素质,也包括普通公民的素质。”政治人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最关键的人的因素。政治人指的是“关心并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公民以及在政治公民中产生的政府公务员和政治家”据此,提升政治人的能力素质包括三大类的群体:政治家,政府公务员,政治公民。

提升政治家的能力素质。在我国,制度的执行者是中央的核心领导集体及其智囊团队,这一群体可以称为是我国的政治家群体。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提升政治家群体的能力因素。首先,提升世界眼光。要写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篇大文章,政治家的世界眼光是一个必备要素。政治家要在反思和总结世界其他国家地区在国家治理层面上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实现在国家治理领域的实践效果。其次,提升政治家科学决策行为。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政治家科学决策行为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5

河北省环绕京津,肩负着首都政治“护城河”的特殊使命。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我省始终坚持高位推进、科学布局、创新驱动、完善提升,以办好“三件大事”为契机,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坚持高位推进。省委、省政府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省委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省委专题工作会议、全省工作会议,强力动员部署。将试点工作作为全省“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出台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意见和实施方案,健全试点工作政策体系,建立了省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机制,将全国第一期试点城市之外的设区市作为省级试点城市,按照全国一期工作标准同步推进。建立联系点制度,省委政法委机关领导每人帮扶一个联系点,定期深入调研指导,分析形势、解决问题、督促落实,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高规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各级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专门力量统筹推进试点工作,构建起覆盖全省的工作组织网络。坚持科学布局。紧抓试点工作有利契机,找准试点任务与实际工作结合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建立试点工作台账定期报送制度,将工作量化,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效4个清单,细化阶段性措施,每月统计汇总,确保实时掌握工作进度,时时做到跟踪问效。省直各部门围绕试点工作,先后印发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意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若干意见、加强城市社区服务管理规定等。各试点市指标体系再细化,落实牵头责任部门,建立起党政主导、部门主责、基层主抓的工作格局。围绕“三件大事”,制定试点工作特色指引,精准发力推进。特别是将试点工作作为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基础工程,分解量化到试点工作各个层面。建立试点工作“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制度,省直部门、各试点市每月一报告,每季一通报,每年一阶段性考核验收,建立奖惩工作机制,有效激发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石家庄市262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社会治理专门机构,列入“三定”方案,落实6人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承德市配齐配强乡镇(街道)专职政法书记,落实政法津贴待遇,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坚持创新驱动。把用创新思维、创新办法破解各种障碍束缚作为根本性任务,找准切入点,开创社会治理工作新局面。深化“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按照“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模式,全省依托智慧化网格平台,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社情民意在网格中掌握、惠民服务在网格中开展、矛盾纠纷在网格中化解,构筑起社会治理新格局。目前,全省已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

广泛构建网状治理模式,坚持政府搭台、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健全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大力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社会组织;以“专业社工+志愿服务”为引领,完善社区、社工专业人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联动机制,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目前全省实名注册社会志愿者已超1200万人。邢台市开展“红色支部”行动,定期给城乡农村、社区党支部评星定级,与考核奖惩挂钩;张家口市打造红色网格、全科网格、全域网格、闭环网格,实现“管理无缝隙、服务零距离”;沧州市新华区“党建引领、网格联动、共享共治”的“136”智慧网格管理体系经验做法,得到相关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坚持完善提升。把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作为根本遵循,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工作布局、治理体制、治理方式现代化,全力推进试点工作走深走实,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突出风险防范,社会治理工作布局不断完善。坚持以“大党建”统领各类机构和组织有效运转,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补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各种短板,全省所有村和社区普遍建立健全农村“五位一体”和社区“六位一体”协调联动治理结构。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部门全部入驻统一门户,848项省级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2336项便民应用接入“冀时办”移动端,103个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全部乡镇和街道设立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设立综合服务站,实现全覆盖、“一站通办”。

加强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在全部村落实了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在乡镇和街道普遍建立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搭建起全域统一、上下贯通的快速响应群众诉求平台。坚持政治引领,确保社会治理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强化依法治理,完善社会治理地方立法;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村(居)委会为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框架,推进在业主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不断探索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强化智能支撑,全省“雪亮工程”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全面实现“纵向贯通、横向互联、共享共用、安全可靠”和“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目标。

单位:省委政法委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6

部分极端治理举措存在偏差。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依法合理有序地落实工作责任,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但也有部分干部存在“一刀切”思维,片面追求治理的视觉化效果,脱离实际采取极端化措施,甚至多地出现粗暴执法,“封路封村封户”,强行阻碍正常交通运输。这些举措法律上无法可依,形式上简单粗暴,涉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群众基本生活,干扰正常社会秩序。

治理举措务实成效有待提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格防疫”、“数字防疫”等形式主义比较严重,政策举措虚化较为突出,部分干部只做表面文章, “口号多行动少” “重部署轻落实”,工作着眼于回避责任,而非真正解决实际问题,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官僚主义与形式主义特征,数据报表耗费了基层干部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及期待,无助于提升疫情防控效果。

基层干部和群众心理服务不够完善。基层党员干部连续奋战2个月服务广大群众,承担了大量繁重、琐碎的工作,没日没夜,身心疲惫,情绪存在一定波动;部分群众因疫情管控出不了门,也出现一定的焦虑和狂躁心理,需要加强心理疏导。基层干部、群众的心理健康问题亟待解决。

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问题,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的要求,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快完善党建引领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努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就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以下建议:

健全落实社会力量动员机制。要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把群防群治的触角延伸到户到人。全面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真正形成一呼百应、来之能战的群防群治局面。健全线上动员机制,健全全市统一调度、分级分层管理的社会力量动员信息平台,最广泛吸纳群众关注和参与,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增强社会力量动员水平。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7

一、导言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报告还指出,要“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些论述不仅提升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涵,而且从战略上给新时期的基层民主发展提供了指导思想和行动方向。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得到了广泛的研究和认同。同时,我们把基层群众自治作为基层民主发展的切入点加以推进,甚至把基层自治等同于基层民主,几乎形成了一种既定的关于基层民主的认知。实际上,不管是何种层面、何种类型的民主政治,都受到一定的制度条件的支撑和约定。因此,要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就必须对基层民主的制度空间展开分析。这种分析包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民主政治过程本身的制度化程度,二是民主政治所赖以发展的外在制度环境。以此来观照和评估我国的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可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基层群众自治的自身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人们对于其所依赖的外部制度环境亟需得到进一步的深化认识。这个方面问题的核心就在于:随着城市化和社会结构的转型,基层民主政治越来越需要超越传统的“非国家政权”的社会空间领域,跃升到在基层政权的制度平台上来加以发展。这种嵌入于政权领域的基层民主发展观,不仅有助于提升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内涵,而且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更高程度的政治发展来说都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二、基层民主的发展与拓展

构建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模式,前提是要把握基层民主与中国政治的关系,尤其是基层民主与其他形式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系。毋庸置疑,基层民主政治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后,在我国政治发展的战略选择中,基层民主被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发韧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村民委员会选举,给村委会这一基层自治团体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合法性,也大大改善了基层治理,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此外,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居民委员会组织为载体,基层民主自治的基本制度体系逐步得到健全,基层民主自治的制度化程度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多年来,学者们普遍关注到村民、居民的参选率和参选热情、竞选的激烈程度、选举技术的完善与创新及候选人和当选干部素质的变化,这些方面的推进包含了许多重要的政治含义。正如有的研究所指出的,在体制坍塌中形成的村民自治,在实践中日渐显示出其核心价值,作为大众参与的民主化试验,基层民主的实践建立起一系列民主规则和程序,这为中国的民主化提供了示范性作用。在更深层次上,规范的选举提升了农民的权利意识,提高了“公民权”的地位。在基层民主选举和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关系上,基层民主的发展改变了权力的分配,改进了基层治理。更为重要的是,基层民主的实施也为党在基层社会的存在方式提供了新的制度平台,为调整党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了契机,为更高层的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但是,也需要看到的是,这种主要以群众自治组织等“非国家政权组织”为载体所推动的民主发展,也存在着不少问题。除了民主和自治制度自身不完善所致的问题外,这种形态的基层民主和地方政府的利益相矛盾乃至冲突时还会陷入制度上的困境。正是因为基层民主发展中所存在的这些问题和困境,人们开始反思基层民主对于中国政治发展的局限性。有的学者从“国家政权建设”的理论出发,认为在国家建设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国家权力会对社会进行渗透、介入并提取资源,不会也不可能允许乡村社会出现更多的自和独立性,因此基层自治与民主的可能性也就难以高估。有的学者则指出了村民自治所带来的负面效果,认为基层选举政治不仅造成了国家管理的困境,而且使乡村社会的沉渣泛起,出现“富人政治”和“恶人治村”的局面。从这些方面来看,基层民主的局限性就更为明显,似乎不足以为中国政治发展提供战略性的支撑。

对基层民主自治的研究特别是对上述局限性的认识,引发了关于中国政治发展战略的新的学术研究,主张拓展基层民主制度空间的探索受到了广泛关注。这方面主要有三大论点:党内民主理论、人大民主理论和协商民主理论。党内民主的倡导者认为,鉴于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开发党内的民主资源,不仅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现实切入点,而且对于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的民主可以产生更为广阔的辐射效应。鉴于中共在中国长期执政的领导地位,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也需要党的推动;而在党内实行民主将带动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民主化走体制内道路比体制外道路有利得多。由于整个社会教育文化水平较低,应先在政治精英层面实行民主,而首先推进党内民主就具有这方面的意义。党内制度中的民主集中制、党委合议制、集体领导原则以及国家体制中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给党内民主的发展留下了一定的空间,为党内民主提供了符号上的合法性。与此相关,决定中国民主发展方向和进程的只能是国家民主,优先发展基层民主而缓行国家民主,不仅会使基层民主的发展陷于孤军深入,也可能延误发展国家民主的宝贵时机。与时俱进地调整中国民主发展的方略,把国家民主和党内民主放到中国民主建设的首要地位,确立发展民主的基本方向和步骤,对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战略的问题上,“人大民主论”和“协商政治论”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人大民主论认为,在转型与发展中的当今中国,各种利益诉求--政治参与所反映的民意,需要经过整合上升为公共政策;大量复杂异常的新问题、新难题,需要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及实施予以应对。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唯一经过选举获得人民权力委托的民意机关,同时也是法定的立法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因此,人大在反映民意、整合民意方面发挥着特有的功能和优势。人大所发挥的“最后产出”的“程序”,在致力于发展民主政治的当今中国显然至关重要。有鉴于此,要以人大民主为切入点来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协商民主”原本是西方学术界为了应付多元社会的挑战和自由民主的不足而出来的。近年

来,国内一些学者将西方的协商民主引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范畴,视之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目标。学者们从不同角度界定协商民主的涵义,讨论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础、历史渊源、发展进程、要素、特征与原则以及作用与价值,总结了中国协商民主在实际运行中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研究认为,协商民主或协商政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新范式,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前提下,在保持其核心价值理念的基础上,对政治协商制度进行完善、创新,以实现政治协商向协商政治的转变,形成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发展的新模式。目前,学者们对于协商民主的制度和组织形式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功能开发,同时也将其运用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经验研究中,学者们还总结了一系列有关协商民主的具体形式,包括民情恳谈会、民主恳谈会、民主理财会、民情直通车、便民服务窗、居民论坛、乡村论坛和民主听(议)政会等。

这些讨论不乏真知灼见,尤其是党内民主理论的讨论,已经成为当前民主政治建设的热点问题之一,更为重要的是,这些研究都在积极探索拓展我国基层民主制度空间的领域和路径。实际上,中国政治发展虽然有其独特的切入点,但从来都不是单边突进的,而是作为一个系统和整体不断演进的。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主要载体的基层民主、基于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和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层面的民主,应当是相辅相成、互相联动的。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仍然需要从各个方面多角度地加以推进,其中自下而上的基层民主发展是整个政治体系发展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认为,在总结上述各种观点和主张的基础上,作为一种拓展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空间的战略构想,基层政权的民主更应该持续地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战略选择。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此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已经将其确立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一个重要构成。

基层政权民主之所以是中国政治发展的一项战略选择,具有深远的战略价值,首先是由我国社会和政治发展的目标决定的。和西方国家不同,我国的民主政治发展的指向并非基于多党制度的领导权转移,而是如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基层政权民主是在国家政权和基层社会的交界面对这一本质问题的实践,是通过民主程序来治理地方社会的制度性探索。

其次,基层政权民主的重要性也是由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尤其是我国作为超大规模社会、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现实。在这一现实结构背景下,基层政权民主是渐进地累积民主的经验、技术和制度的基本途径。这是因为,如果基层政权能够通过民主机制及时反映和吸纳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基层社会的结构变化,积极进行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那不仅能够为整个民主发展积累宝贵的政治资源,而且也能有效地缓解超大规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给政治体系带来的过度压力,以保持社会和政治稳定。最后,从基层政权民主来推进整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这也是政治发展一般规律的体现。从比较政治的视野来看,不同类型的现代政体,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以某种方式鼓励、至少是容纳地方政权民主的发展,以此来稳定和巩固更大规模的政治体系。在民主化的进程中,基层政权民主提供了公民广泛而直接的政治参与,并在这个过程中增强民主意识,提高民主能力。

三、建构一种新的基层民主发展观

要充分开发和体现基层民主对于我国政治发展的战略价值,就不能仅仅在既有的基层自治的发展框架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而是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内涵与外延,以基层政权为生长点和制度依托来建构新的基层民主发展观。

如上所述,已有的研究通常把基层民主政治视为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和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管理的制度和实践,其最为典型的载体正是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利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各种群众性自治团体。既有的这种基层民主的一个重要的共同特征,即是其“非国家政权”的组织载体。与“非国家政权组织”的民主运作模式不同,我们认为应该把基层民主和基层政权有机统一起来,从理论上倡导和构建新的基层民主发展模式。这种主张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在和谐社会构建的背景下,在城市化持续深入扩展的条件下,基层民主应该有更为丰富的发展内涵与功能定位:它不仅仅是村(居)委会的民主制度和过程,而且涉及基层政权与社会的利益关联及其政治表达。换言之,我们需要把基层政权和社会的政治联系作为研究对象来建设民主政治,而这种政治联系不仅仅指涉程序意义上的以村(居)委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为平台所推行的民主实践,而且也包括以乡镇、区县等基层政权组织为核心所形成的民主选举、民主参与、政治沟通和社会治理的实践。具体来说,这种民主政治发展观包括如下三大维度或取向:(1)基层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即建立和发展居民和各社会群体合法、有序、有效地参与地方公共事务治理的各种制度设施和保障。(2)基层政权组织自身运作的合理化,即推进执政党、权力机关和行政组织之间职能的科学划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合理改进。(3)基层政治关系的民主化,即发展基层政权和各类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民主化运作机制,推动新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立。

从一种制度结构以及可行性步骤的角度进行分析,我们所指出的基层政权民主,是指现行宪法体制下以直接选举人民代表为基本特征的政权层面的民主。即县(包括县级市)、乡(镇)、城市的区以及与前述具有同等地位的政权组织。一方面,在过去多年的政治发展中,一些地方已经在上述政权层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民主化实践,应该说已经积累了一些民主政治的经验;另一方面,当下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特别是人的发展对政治发展提出的要求,迫切需要从这些政权层面拓展政治民主的建设。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国家的一种政治发展战略,通过基层政权层面的民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生活需要,有效地维持基层社会的持续稳定和发展,同时也有效地通过民主的方法和原则,实现国家政权对基层各类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构建这样一种基层民主发展观,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有一系列客观的内在规定性。首先,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规范要求。和谐社会和基层民主的规范关系是我国基层民主制度创设和机制再造的理论基础所在。基层民主与和谐社会是内在统一、目标同构和互动共生的,这种关系决定了基层民主在新时期的发展模式。一方面,作为价值目标的民主与和谐是相辅相成的。这正如同志所指出的,和谐社会具有六大特征,并以民主法治为首要内容。在民主这个价值取向上,和谐社会建构和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了逻辑上的高度统一。另一方面,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事业中,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快速变迁和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基层民主的工具理性将不断地被凸显出来,成为协调利益关系的基本方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因此,在和谐社会建构的过程中,有必要推进基层民主在发展内涵和制度形式上的创新,把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提升到政权运作的层面上,使之具有更为广阔的政治效能和治理能力。

其次,构建这样一种基层民主发展观,也是城市化和社会结构变迁所提出的现实要求。我国当前正在发生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和涵义最深刻的城市化进程,这一进程不仅仅意味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向城市基层政权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导致了社会问题和社会冲突现象的形态转变,带来了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社会利益构造,所有这些指向于基层政权并向其提出了新的政策和制度诉求。在这种新形势下,基层民主需要增强其与国家基层政权的联系,强化其利益表达和聚合的功能,使得我国的政治体系具有顺畅有效的输入渠道和反馈机制,适应城市化和社会结构变迁所带来的新挑战。

与此相联系,这样一种基层民主发展观也是基层政权体系自身得以优化和再造的必然选择。随着社会经济领域的结构性变迁,当前我国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之间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断裂和“权力真空”。在这种权力真空中,出现了诸多自组织的政治空间。在权力主体多样化的背景下,如何强化和重构基层政权的合法性基础,建立基层政权和政治社会的有机的制度联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权利诉求,这些都成为新时期基层政治发展的核心问题。新的基层民主发展观无疑有助于增强基层政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升基层政权对其他社会组织的协同能力,优化基层政权的制度体系。

四、结论

不管是在何种政体类型下,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巩固都需要一定的制度条件,这是当代民主理论的一个基本共识。这里所谓的制度条件,不能只理解为规制民主政治运行的一套稳定的规则体系,而更要考虑到民主政治所依赖的组织环境和制度生态。制度化对于民主稳定运作的重要性毋庸讳言,但是组织环境和制度生态的改变对于激活民主的内涵和价值而言,具有根本的战略意义。

在我国的制度背景下,基层民主政治发展必须关注其独特的组织和制度塑造力,使得基层民主获得崭新的发展内涵。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8

——干部培训班交流发言材料

近期,我有幸参加第一期X干部专项培训计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专题研究班,从X月X日开始,在市委党校进行了为期X个月的学习,X月底又赴X大学X校区参加集中培训,通过聆听专家教授的授课、现场学习观摩,对抓好社会治理工作有了一些新的思路。X月X日开始,我结合本职工作实际,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调研,对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一些堵点、痛点进行了剖析,特别是在组织、理念、体系、服务四大要素上进行了研究和探索,现将有关工作收获汇报如下。

一、从“四大困境”破题,找准市域社会治理短板

(一)组织困境

调研中,我发现基层组织力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不少基层组织架构还未能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难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如2020年7月,X化纤将员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权限移交到社区,但是失去了原“国企包办”模式的硬性约束后,许多党员和居民开始与基层党组织、社区“脱钩”,社会治理对象由高组织化转向低组织化,导致组织无序。同时,在农村许多党支部呈现老年化和空心化,以X镇蔡湖村党支部为例,50岁以上党员超过一半,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只有三成,仅有的一些年轻党员更是常年在外务工,导致党组织缺乏活力。此外,社会治理牵涉部门众多,由于缺乏组织的有效统领,各部门各自忙于条线任务,未能高效整合各条线力量,造成了执行和运作过程的碎片化。

(二)理念困境

在社会治理的实际过程中,很多地方没有真正理解治理的内涵,导致基层社会治理的虚化。思维“人治化”。一方面,不少公职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去年山西洪洞县一村民家土灶被村委会用水泥封平的新闻曾引发舆论热议,村委会的乱作为,折射出社会治理中的“人治”惯性。另一方面,群众法治观念落后,部分群众习惯于“托人情”“找关系”,X镇信访科在接访过程中,也存在少数群众来访前习惯于先买一包“办事专用烟”,而非寻求法律帮助的情况,更有极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反映出群众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自治“空壳化”。当前不少群众自治组织徒有虚名,这种现象在城镇老旧小区较为突出,如X某小区居民构成复杂,缺乏公共意识,对自治组织漠不关心,难以实施自主治理。除此之外,不少基层单位“越俎代庖”,过多地插手自治组织事务,大部分镇(街道)对下属的村(社区)有严苛的考核管理,忽略了自治组织的自主权。

(三)体系困境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及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目标中,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显得尤为突出。一是权力边界模糊。推进社会治理是公民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的必然要求,其有效实施又依赖于公共权力的扩大,二者间天然存在矛盾。X镇就有群众要求公开本组村民的特殊人群信息,当事人则认为此事属于个人隐私,不愿提供,由此引发矛盾。二是参与主体单一。当前社会治理工作提倡政府积极作为,很多人却将此理解为“大包大揽”,比如当前一些乡镇敬老院参与主体较为单一,大多由政府开办,收费价格未能市场化,在服务质量和水平上不够高,导致老年人不愿意入住,影响了治理效能。三是科技支撑无序。当前各地社会治理网格平台app参差不齐,比如临近扬州的X市部分区用的平台不同,扬州市虽然统一运用省级平台,但是平台操作复杂,功能并不完善,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四)服务困境

当前社会治理工作中,重点以网格化为主要支撑,网格员为直接责任人。然而基层事务繁多,工作人手不足,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服务上的问题。网格设置较粗放。按照省政法委规定,城市社区网格按照300-500户或1000人左右为基本单元,农村按照200-300户为基本单元。然而实际工作中因为种种原因,超过2000人的农村网格不在少数。巡办分离不到位。目前,X市网格员基本都由村干部兼任,在这种模式下不仅网格与村干部工作时间互相挤兑,更导致网格员同时负责事件的巡查发现和最终办结,促使村干部发现问题的积极性降低,影响了矛盾纠纷化解的质量。服务效能跟不上。由于网格员时间、精力有限,致使服务打了折扣,无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及重点群体的诉求,X市六合区曾有一独居老人死亡两个多月后才被发现,这就是网格走访不到位、不常态所导致的。

二、从“四大要素”着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以组织现代化为根本保证,优化组织架构、工作流程

1.筑强组织“引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必须落实基层党组织直接责任,充分发挥其各项功能。一是强骨干,突出抓好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选拔下派年轻有为的基层干部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思想理论教育、社会治理培训,合理设定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最低年限,逐步提升相关待遇,营造在基层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二是守阵地,全覆盖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增强组织活力,打造领导社会治理的战斗堡垒。三是当表率,以党员为核心,积极开展“星级党员示范户”评比,以党员带动群众,营造“人人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2.打破条线“壁垒”。今年,全市范围内推进的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是解决条线“壁垒”问题的一剂良方,应当深度推动各单位思想上融合、行政上整合、工作上磨合。一是整合治理力量。在改革中,原社会治理条线的综治、信访等部门被统一整合到社会治理局,但是市直属的司法、公安等部门依旧独立在外。因此,应加强属地管理,赋予镇(街道)对驻镇直属单位一定考核权限,并从上级层面加大部门之间联动,确保工作有力有效。二是整合网格力量。以X镇为例,原本城管、综治、安监、派出所等条线都设立了网格,应将其深度整合为依托村(社区)划分的综合网格,同步整合网格员队伍,统筹负责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三是整合执法力量。在机构改革中成立的综合执法局,承接了部分上级下放的执法权力,也承担了不少执法压力,可以在便于基层更有效地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下放权力,提升执法实效。

(二)以理念现代化为实践路径,推动德法并重、三治融合

1.强化自治基础。一方面,激发主体意识。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逐渐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理,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另一方面,拓宽参与渠道。进一步落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务作为社会治理重点,真正让群众在社会治理中得到实惠,同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增强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表决权。

2.强化法治保障。一方面,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法律素养、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另一方面,通过法治大讲堂等形式,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村民法治意识,改善乡村法治环境,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3.强化德治引领。以X镇为例,积极弘扬正能量,利用好道德讲堂等载体,坚持开展文明家庭等评比活动,打造农民艺术节等文化品牌,引领文明新风尚。挖掘德治文化,充分挖掘家风等优秀德文化,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道德的引领、规范和约束功能,使德治成为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

(三)以体系现代化为活力源泉,促进主体多元、协同共治

1.政府权责明界化。以维护民生权益为底线,以法律形式明确社会治理工作中公私领域的界限,合理缩小政府权力范围,防止政府越界。同时,为政府越界行为的矫正提供法律依据,明确相关补偿措施和标准。此外,应当在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创建一个沟通渠道和缓冲地带,引入更多治理主体,担负起政府权力退让后空缺的部分公共职能。

2.参与主体多元化。市域社会治理需要政府积极作为,指得是政府要在公共服务适度市场化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职能。一方面,应当积极培育群众迫切需要的社会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鼓励政府向其购买社会服务,坚持市场化运作机制,优化妇女儿童活动、老年人供养等公共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另一方面,应当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在社会组织登记注册、信息公开等方面严格把关,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

3.智能技术高效化。在确保平台数据互通的基础上,尽量统一管理规范,简化操作手续,优化服务功能,整合公安、民政、司法等平台,真正实现“一网打尽”;并将平台推广到群众中,让平台成为群众反馈诉求、监督治理成效、畅通干群联系的桥梁。加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通过平台数据了解群众诉求,分析社会热点,构建数据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以服务现代化为价值基石,落实民生为本、服务为先

1.精细管理增效能。按照社会治理“一张网”“五统一”部署,根据城市和农村不同要求,精心划分网格。如目前X镇按照要求,将网格重新划分为X个,同步组建专职网格员队伍,定期开展全科社工等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同时,精细开展工作,学习X市“社区特色品牌服务”工程,推广网格“微治理”,精确记录居民信息,梳理个人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打造特色先进网格。

2.巡办分离显作为。为确保巡查工作的专业度,可将网格员由县区统一招聘并分配,由镇级层面进行属地管理和考核,专职负责网格内事件办结以外的工作。在基层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可安排网格员兼职与社会治理条线无关的基层工作,但仍需以网格巡查工作为主,以保障问题前端发现能力。属地社会治理部门负责统一收集居民非警务类诉求,并分配到职能部门,督查问题办结情况。此外,探索将问题上报功能下放到居民手中,由网格员进行初审后交职能部门办结,进一步强化信息采集能力。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9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报告还指出,要“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些论述不仅提升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涵,而且从战略上给新时期的基层民主发展提供了指导思想和行动方向。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得到了广泛的研究和认同。同时,我们把基层群众自治作为基层民主发展的切入点加以推进,甚至把基层自治等同于基层民主,几乎形成了一种既定的关于基层民主的认知。实际上,不管是何种层面、何种类型的民主政治,都受到一定的制度条件的支撑和约定。因此,要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就必须对基层民主的制度空间展开分析。这种分析包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民主政治过程本身的制度化程度,二是民主政治所赖以发展的外在制度环境。以此来观照和评估我国的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可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基层群众自治的自身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人们对于其所依赖的外部制度环境亟需得到进一步的深化认识。这个方面问题的核心就在于:随着城市化和社会结构的转型,基层民主政治越来越需要超越传统的“非国家政权”的社会空间领域,跃升到在基层政权的制度平台上来加以发展。这种嵌入于政权领域的基层民主发展观,不仅有助于提升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内涵,而且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更高程度的政治发展来说都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二、基层民主的发展与拓展

        

        构建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模式,前提是要把握基层民主与中国政治的关系,尤其是基层民主与其他形式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系。毋庸置疑,基层民主政治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后,在我国政治发展的战略选择中,基层民主被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发韧于上个世纪80 年代的村民委员会选举,给村委会这一基层自治团体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合法性,也大大改善了基层治理,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此外,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居民委员会组织为载体,基层民主自治的基本制度体系逐步得到健全,基层民主自治的制度化程度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多年来,学者们普遍关注到村民、居民的参选率和参选热情、竞选的激烈程度、选举技术的完善与创新及候选人和当选干部素质的变化,这些方面的推进包含了许多重要的政治含义。正如有的研究所指出的,在人民公社体制坍塌中形成的村民自治,在实践中日渐显示出其核心价值,作为大众参与的民主化试验,基层民主的实践建立起一系列民主规则和程序,这为中国的民主化提供了示范性作用。在更深层次上,规范的选举提升了农民的权利意识,提高了“公民权”的地位。在基层民主选举和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关系上,基层民主的发展改变了权力的分配,改进了基层治理。更为重要的是,基层民主的实施也为党在基层社会的存在方式提供了新的制度平台,为调整党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了契机,为更高层的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但是,也需要看到的是,这种主要以群众自治组织等“非国家政权组织”为载体所推动的民主发展,也存在着不少问题。除了民主和自治制度自身不完善所致的问题外,这种形态的基层民主和地方政府的利益相矛盾乃至冲突时还会陷入制度上的困境。正是因为基层民主发展中所存在的这些问题和困境,人们开始反思基层民主对于中国政治发展的局限性。有的学者从“国家政权建设”的理论出发,认为在国家建设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国家权力会对社会进行渗透、介入并提取资源,不会也不可能允许乡村社会出现更多的自主权和独立性,因此基层自治与民主的可能性也就难以高估。有的学者则指出了村民自治所带来的负面效果,认为基层选举政治不仅造成了国家管理的困境,而且使乡村社会的沉渣泛起,出现“富人政治”和“恶人治村”的局面。从这些方面来看,基层民主的局限性就更为明显,似乎不足以为中国政治发展提供战略性的支撑。

        

        对基层民主自治的研究特别是对上述局限性的认识,引发了关于中国政治发展战略的新的学术研究,主张拓展基层民主制度空间的探索受到了广泛关注。这方面主要有三大论点:党内民主理论、人大民主理论和协商民主理论。党内民主的倡导者认为,鉴于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开发党内的民主资源,不仅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现实切入点,而且对于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的民主可以产生更为广阔的辐射效应。鉴于中共在中国长期执政的领导地位,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也需要党的推动;而在党内实行民主将带动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民主化走体制内道路比体制外道路有利得多。由于整个社会教育文化水平较低,应先在政治精英层面实行民主,而首先推进党内民主就具有这方面的意义。党内制度中的民主集中制、党委合议制、集体领导原则以及国家体制中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给党内民主的发展留下了一定的空间,为党内民主提供了符号上的合法性。与此相关,决定中国民主发展方向和进程的只能是国家民主,优先发展基层民主而缓行国家民主,不仅会使基层民主的发展陷于孤军深入,也可能延误发展国家民主的宝贵时机。与时俱进地调整中国民主发展的方略,把国家民主和党内民主放到中国民主建设的首要地位,确立发展民主的基本方向和步骤,对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战略的问题上,“人大民主论”和“协商政治论”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人大民主论认为,在转型与发展中的当今中国,各种利益诉求--政治参与所反映的民意,需要经过整合上升为公共政策;大量复杂异常的新问题、新难题,需要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及实施予以应对。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唯一经过选举获得人民权力委托的民意机关,同时也是法定的立法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因此,人大在反映民意、整合民意方面发挥着特有的功能和优势。人大所发挥的“最后产出”的“程序性功能”,在致力于发展民主政治的当今中国显然至关重要。有鉴于此,要以人大民主为切入点来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协商民主”原本是西方学术界为了应付多元社会的挑战和自由民主的不足而出来的。近年

        

        来,国内一些学者将西方的协商民主引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范畴,视之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目标。学者们从不同角度界定协商民主的涵义,讨论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础、历史渊源、发展进程、要素、特征与原则以及作用与价值,总结了中国协商民主在实际运行中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研究认为,协商民主或协商政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新范式,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前提下,在保持其核心价值理念的基础上,对政治协商制度进行完善、创新,以实现政治协商向协商政治的转变,形成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发展的新模式。目前,学者们对于协商民主的制度和组织形式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功能开发,同时也将其运用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经验研究中,学者们还总结了一系列有关协商民主的具体形式,包括民情恳谈会、民主恳谈会、民主理财会、民情直通车、便民服务窗、居民论坛、乡村论坛和民主听(议) 政会等。

        

        这些讨论不乏真知灼见,尤其是党内民主理论的讨论,已经成为当前民主政治建设的热点问题之一,更为重要的是,这些研究都在积极探索拓展我国基层民主制度空间的领域和路径。实际上,中国政治发展虽然有其独特的切入点,但从来都不是单边突进的,而是作为一个系统和整体不断演进的。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主要载体的基层民主、基于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和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层面的民主,应当是相辅相成、互相联动的。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仍然需要从各个方面多角度地加以推进,其中自下而上的基层民主发展是整个政治体系发展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认为,在总结上述各种观点和主张的基础上,作为一种拓展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空间的战略构想,基层政权的民主更应该持续地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战略选择。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此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已经将其确立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一个重要构成。

        

        基层政权民主之所以是中国政治发展的一项战略选择,具有深远的战略价值,首先是由我国社会和政治发展的目标决定的。和西方国家不同,我国的民主政治发展的指向并非基于多党制度的领导权转移,而是如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基层政权民主是在国家政权和基层社会的交界面对这一本质问题的实践,是通过民主程序来治理地方社会的制度性探索。

        

        其次,基层政权民主的重要性也是由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尤其是我国作为超大规模社会、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现实。在这一现实结构背景下,基层政权民主是渐进地累积民主的经验、技术和制度的基本途径。这是因为,如果基层政权能够通过民主机制及时反映和吸纳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基层社会的结构变化,积极进行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那不仅能够为整个民主发展积累宝贵的政治资源,而且也能有效地缓解超大规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给政治体系带来的过度压力,以保持社会和政治稳定。最后,从基层政权民主来推进整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这也是政治发展一般规律的体现。从比较政治的视野来看,不同类型的现代政体,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以某种方式鼓励、至少是容纳地方政权民主的发展,以此来稳定和巩固更大规模的政治体系。在民主化的进程中,基层政权民主提供了公民广泛而直接的政治参与,并在这个过程中增强民主意识,提高民主能力。

        

        三、建构一种新的基层民主发展观

        

        要充分开发和体现基层民主对于我国政治发展的战略价值,就不能仅仅在既有的基层自治的发展框架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而是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内涵与外延,以基层政权为生长点和制度依托来建构新的基层民主发展观。

 如上所述,已有的研究通常把基层民主政治视为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和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管理的制度和实践,其最为典型的载体正是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各种群众性自治团体。既有的这种基层民主的一个重要的共同特征,即是其“非国家政权”的组织载体。与“非国家政权组织”的民主运作模式不同,我们认为应该把基层民主和基层政权有机统一起来,从理论上倡导和构建新的基层民主发展模式。这种主张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在和谐社会构建的背景下,在城市化持续深入扩展的条件下,基层民主应该有更为丰富的发展内涵与功能定位:它不仅仅是村(居) 委会的民主制度和过程,而且涉及基层政权与社会的利益关联及其政治表达。换言之,我们需要把基层政权和社会的政治联系作为研究对象来建设民主政治,而这种政治联系不仅仅指涉程序意义上的以村(居) 委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为平台所推行的民主实践,而且也包括以乡镇、区县等基层政权组织为核心所形成的民主选举、民主参与、政治沟通和社会治理的实践。具体来说,这种民主政治发展观包括如下三大维度或取向: (1) 基层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即建立和发展居民和各社会群体合法、有序、有效地参与地方公共事务治理的各种制度设施和保障。(2) 基层政权组织自身运作的合理化,即推进执政党、权力机关和行政组织之间职能的科学划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合理改进。(3) 基层政治关系的民主化,即发展基层政权和各类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民主化运作机制,推动新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立。

        

        从一种制度结构以及可行性步骤的角度进行分析,我们所指出的基层政权民主,是指现行宪法体制下以直接选举人民代表为基本特征的政权层面的民主。即县(包括县级市) 、乡(镇) 、城市的区以及与前述具有同等地位的政权组织。一方面,在过去多年的政治发展中,一些地方已经在上述政权层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民主化实践,应该说已经积累了一些民主政治的经验;另一方面,当下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特别是人的发展对政治发展提出的要求,迫切需要从这些政权层面拓展政治民主的建设。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国家的一种政治发展战略,通过基层政权层面的民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生活需要,有效地维持基层社会的持续稳定和发展,同时也有效地通过民主的方法和原则,实现国家政权对基层各类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构建这样一种基层民主发展观,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有一系列客观的内在规定性。首先,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规范要求。和谐社会和基层民主的规范关系是我国基层民主制度创设和机制再造的理论基础所在。基层民主与和谐社会是内在统一、目标同构和互动共生的,这种关系决定了基层民主在新时期的发展模式。一方面,作为价值目标的民主与和谐是相辅相成的。这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和谐社会具有六大特征,并以民主法治为首要内容。在民主这个价值取向上,和谐社会建构和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了逻辑上的高度统一。另一方面,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事业中,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快速变迁和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基层民主的工具理性将不断地被凸显出来,成为协调利益关系的基本方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因此,在和谐社会建构的过程中,有必要推进基层民主在发展内涵和制度形式上的创新,把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提升到政权运作的层面上,使之具有更为广阔的政治效能和治理能力。

        

        其次,构建这样一种基层民主发展观,也是城市化和社会结构变迁所提出的现实要求。我国当前正在发生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和涵义最深刻的城市化进程,这一进程不仅仅意味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向城市基层政权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导致了社会问题和社会冲突现象的形态转变,带来了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社会利益构造,所有这些指向于基层政权并向其提出了新的政策和制度诉求。在这种新形势下,基层民主需要增强其与国家基层政权的联系,强化其利益表达和聚合的功能,使得我国的政治体系具有顺畅有效的输入渠道和反馈机制,适应城市化和社会结构变迁所带来的新挑战。

        

        与此相联系,这样一种基层民主发展观也是基层政权体系自身得以优化和再造的必然选择。随着社会经济领域的结构性变迁,当前我国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之间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断裂和“权力真空”。在这种权力真空中,出现了诸多自组织的政治空间。在权力主体多样化的背景下,如何强化和重构基层政权的合法性基础,建立基层政权和政治社会的有机的制度联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权利诉求,这些都成为新时期基层政治发展的核心问题。新的基层民主发展观无疑有助于增强基层政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升基层政权对其他社会组织的协同能力,优化基层政权的制度体系。

        

        四、结论

        

        不管是在何种政体类型下,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巩固都需要一定的制度条件,这是当代民主理论的一个基本共识。这里所谓的制度条件,不能只理解为规制民主政治运行的一套稳定的规则体系,而更要考虑到民主政治所依赖的组织环境和制度生态。制度化对于民主稳定运作的重要性毋庸讳言,但是组织环境和制度生态的改变对于激活民主的内涵和价值而言,具有根本的战略意义。

        

        在我国的制度背景下,基层民主政治发展必须关注其独特的组织和制度塑造力,使得基层民主获得崭新的发展内涵。

        

        有鉴于此,我们根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当前社会结构的深层次变迁所提出的挑战,把基层民主的发展轨道导入基层政权的这一制度空间,从和谐社会建设和中国政治发展的高度探讨基层民主的新内涵、新发展模式及其战略意义,提出了一种有别于传统的那种基于群众自治的基层民主发展观。这种发展趋向将使基层民主获得新的制度环境,具有更强的辐射力和开发空间,并且更能契合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回应社会结构变迁所提出来的现实挑战。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10

一、深入学习贯彻在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必须牢固确立“五个新理念”,真正来一次观念大转变、思想大飞跃

在我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内涵极为丰富、意蕴极为深远,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以此来洗礼思想、武装头脑、开辟认识的新境界,切实确立起“五个新理念”:

一要确立“统领”理念,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坚定不移地沿着在浙江开辟的道路奋勇前进。在我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通篇贯穿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战略思想,明确了浙江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要求、新任务。“八八战略”是同志在浙江工作时经过大量调研后提出来的发展战略,既符合中央精神,又切合浙江实际,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契合,是推进浙江全域科学发展的总体谋划,不仅是过去、而且是当前和未来引领浙江发展的总纲领、推进浙江各项工作的总方略。我们必须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引领和统揽浙江各方面工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不断推进“八八战略”深化细化具体化,确保“八八战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结合温州实际,统筹赶超发展与转型发展,以转型发展来推动和实现赶超发展;统筹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继续当好改革试验田,同时努力拉长对外开放这条“短腿”;统筹法治建设和德治建设,努力开辟市域现代治理的新境界;统筹从严治党与科学建党,着力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要确立“先行”理念,强化“两个一步”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更好发挥改革探路先锋的作用和转型升级的领跑作用,在加快现代化建设上走在前列,努力实现“五个更”目标。浙江是我国改革的先行区,以勇于改革赢得了先发优势,因善于改革而闻名全国,许多改革创新经验被全国推广。我们要继续发挥探路先锋的作用,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以国家级和省级改革试点开路,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并举,坚持顶层设计与底层创新结合,切实把全面深化改革引向深入。近年来,省委打出了一套套漂亮的“组合拳”,转型升级已成为浙江工作最鲜明的特色、最突出的亮点。我们要继续当好转型升级的排头兵,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地打好“组合拳”,在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上充分发挥科学发展的领跑作用。浙江是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于全国前列。我们要以“更进一步、更快一步”为要求,蹄疾步稳地推动现代化建设,使综合实力更强、人民生活更幸福、生态环境更优美、城乡区域更均衡、治理体系更完善。

三要确立“示范”理念,以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在贯彻执行中央大政方针和“八项规定”、整治“”问题、深化作风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更好地为党分忧添彩。省委对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高度自觉、不折不扣,充分体现出很强的政治定力。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做到贯彻中央精神态度坚决、行动迅速、举措有力,一以贯之地当好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的标兵。省委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整治“”问题态度鲜明,严肃严厉,率先垂范,层层传导压力,在全省上下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氛围。我们要保持狠刹“”的那么一股狠劲、那么一种力度,确保在深化作风建设上继续为全国作示范。省委全会就新时期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是我省党建领域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我们要把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在固本强基上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努力为全国提供样板、创造经验。

四要确立“归零”理念,以归零的心态看待过去的成就,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新实践。多年来,省委坚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抓工作很准、很实、很紧,善出实招、高招、硬招,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真正体现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这次在我省考察时,对我省近些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全面肯定、高度评价和由衷赞赏,同时又赋予了浙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我们要把的鼓舞鞭策化为再谋发展、再创辉煌的动力源,把过去的巨大成绩当作奠基石,不陶醉过去、不盲目乐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出发,在新的里程上努力开辟浙江改革开放和现代建设新局面。

五要确立“使命”理念,坚持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为新使命,努力当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现代化建设的示范者。号召我们“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饱含了对浙江干部群众的殷殷嘱托,赋予了浙江发展新的重要使命。同志曾说过:“我对温州有一个很大的希望,就是希望温州把这部创新史继续写下去,探索新的规律,创造新的业绩,写出新的经验,为全省带好头,也为全国作示范。”我们一定要牢记的谆谆教导,肩负起应有的责任和担当,以永无止境的追求、要谋新篇的作为,大力弘扬温州人敢为人先、善于创业、勇于创新的精神,切实把温州改革创新这面旗帜举得更高,扎实推动温州赶超发展、再创辉煌。

二、深入学习贯彻在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好“八项新任务”,确保温州改革开发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提出的“八个方面”的新任务,是推动浙江各项事业发展的“牛鼻子”。我们要按照“八个方面”的任务要求,紧密结合温州实际,与时俱进地审视我们工作的目标取向、思路举措,逐项进行研究,逐项抓好落实。

一要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着力发展高效经济。要把转型升级作为一个大战略,作为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重要法宝,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坚定不移打好“组合拳”。要坚持以振兴实体经济为主攻方向,加大调结构促转型力度,深入实施“510”产业培育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和小微企业园建设,大力发展以网络经济为重点的信息经济,积极培育发展时尚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实施“四换三名”,大力提升发展工业经济,努力打造中国民营经济升级版。

二要深化改革开放,营造赶超发展新优势。要扎实推进“10+1”重点改革项目和各县(市、区)“1+3”重点改革项目,尤其要总结推广“七规合一”、“多证合一”、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等试点经验,力争在若干领域取得新的重大突破。要推动温州与韩国、美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交流,加快推进中韩产业园和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切实拉长温州对外开放这条“短腿”。

三要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积极构建生态型时尚型智慧型大都市区。要围绕“一主两副三极多点”的大都市区体系,加快构建区域经济发展紧密体和功能互补、统筹协调的共同体,提升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要以“连通高铁、提升机场、加密高速、发展城轨、优化港口、强化枢纽”为抓手,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要抓好滨江商务区、行政中心区、中央绿轴公园、温州生态园等亮点区块规划建设,打造一流的城市中轴线,努力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和竞争力。要坚持生态富民、绿色发展、后发崛起,增强山区和海岛自我发展能力。

四要加强思想文化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要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打响“大爱城市、道德高地、诚信社会”品牌。要深化“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走出一条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新路子。要深化落实“7431”网络管理新模式,进一步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要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开展“在温大专院校每个班级挂钩联系一个村”活动,既充分发挥大学生在农村传播新文化新科技的积极作用,又使大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中接受教育。

五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化平安大市创建,狠下决心抓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双月攻坚行动”,加大遗难积案化解力度,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全力做好互联网大会等重要国际会议的维稳工作,筑牢平安建设的“铜墙铁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化法治温州建设,以“第一个建立立法机构、第一个确立立法项目、第一个制定通过相关条例”为着力点,加快地方立法能力建设;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六要提升生态市建设水平,努力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区。要深入实施生态化战略,率先走出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之路。要实施绿色规划,优化城乡生态和产业规划布局。要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以“水岸同治”为主题,深化“五水共治”,让水更清;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让天更蓝;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让地更净,努力打造优美舒适的城乡环境。要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七要深化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改善发展软环境。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要深入推进巡视“整改行动”,按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要创新开展市级领导班子成员述实绩活动,切实发挥领导带头表率作用。要推行领导干部“微服私访、随机调研”活动,带头倡导深入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好作风。要落实好每月“无会旬”制度,沉下去抓重点工作落实,走出去抓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跑上去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要把深化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制度作为“打苍蝇”、解决基层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关口下移前移的创新举措。

八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为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坚持从严治党、党要管党,把严字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切实做到教育严、管理严、执纪严、惩治严、制度严,扎实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着力抓好“红色细胞工程”,深入开展“五星争创”活动,深化村民中心建设,努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促进伟大工程和伟大事业协调推进。

三、深入学习贯彻在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必须着力构建“四大体系、八个能力”基层治理新格局,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政权和执政基础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11

绥安镇是漳浦的县城区所在地,全镇土地面积128平方公里,辖有33个社区(村)和4个镇办场,总人口16.6万人,常住人口10.9万人,流动人口约5.7万人。近年来,因县城大建设、项目大引进,征地大拆迁引发矛盾纠纷问题突出,社会维稳任务十分艰巨。

(二)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

随着集市贸易增多,流动人口、闲散人员也随之增加,由此滋生了大量不稳定因素。随着社会治安管理难度加大,绥安镇的治安防范机制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导致社会防范工作仍存在死角,抢劫、抢夺、入室盗窃、机动车盗窃等侵财性案件多发,故意伤害、打架斗殴、贩吸毒等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也较高。部分村级工作责任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流于形式,治安防控体系尚不完备,没有充分利用多种手段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积极引导群众用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造成在旧城拆迁改造中干群关系紧张,矛盾积累多,非正常上访,时有发生。2011年绥安地区发生“八类”案件81件,发生“两抢一盗”案件1073件。这些突出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稳定,严重影响绥安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综治工作机制还不健全

工作队在滚动排查中发现,绥安镇部分社区(村)调委会、治保会人员配备不齐,基层综治队伍管理尚不规范,基层综治干部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综治维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的基本做法

因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八类”案件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案件多发,绥安镇被漳州市政法委列为挂牌重点整治乡镇。根据县综治委的部署和安排,县派驻绥安镇重点整治工作队于2012年4月进驻绥安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活动。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保障到位

县综治委成立了以县法院翁麦展院长为队长的县派驻绥安镇重点整治工作队,绥安镇成立了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领导保障和组织保障。绥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工作队的工作,一次性拨付专项整治经费人民币10万元,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整治期间,漳州市政法委副书记陈青树、漳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晓明多次莅临检查指导。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1、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实施方案。工作队进驻后马上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制定“打击、管控、建制、预防、教育”五管齐下的《绥安镇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时间安排,绥安镇制定开展深化“排查整治突出问题、服务保障跨越发展”活动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浓厚整治氛围。一是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车,反复向群众讲明县委的部署和决心;二是采取请进来和入村去的方式开展宣传发动。及时召开绥安镇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工作队分组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整治期间工作队共编发工作简报8期,有力地宣传了整治工作成果。

(三)管控结合,打防并举

工作队分组进入社区(村)召开座谈会,广泛收集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和群众反映,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突出的治安乱点和治安问题,查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薄弱环节。通过深入刑事案件高发地区、治安复杂的村居社区、城乡结合部、“城中城”、特种行业、特殊群体及重点企业等进行滚动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了绥安地区有关治安形势、动态及隐患。之后,工作队利用政法部门专业工作优势,发挥基层组织群众工作优势 ,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防控和整治活动:

1、强化对重点路段的巡查管控。一方面结合公安警务改革,加大对绥安地区的路面、路段的治安巡查防控力度。绥安派出所实行“三警合一”,综合用警,通过整合警务职能、下发交通管理职权,使绥安派出所既管路面,又管社区,形成打、防、管、控、巡“一肩挑”的工作格局,形成“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巡区综合执法、责任区基础到人”的用警模式。推行“二人一组、三组一队”的警务工作模式,并实行六个警组“六班五运转”全天候勤务模式。另一方面,结合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整治工作,及时纠正和制裁交通违法行为7579人次,8月份以来共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安处罚234人,刑事拘留13人,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强化对公共场所的治安防控。工作队着力完善公共场所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治安防范能力和水平,共投资两万多元在镇区完善和安装电子眼监控5个,深入富丽小区、绥安中学、网吧等,对物业管理、治安巡逻、防盗监控设施等进行突击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监控设施不全或损害及治安巡逻留有死角,网吧存在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没有实名上网等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特别是针对漳浦县医院摩托车、病人财物被盗案件多发等突出问题,工作队将其列入整治重点区域,协调多方整合力量,强化县医院车辆管理、门岗设置、监控设施建设等措施,采用由物业公司承包进行管理停车场以及院内治安秩序管理的方法,在县医院门口设立门岗,并帮助医院健全相关保安巡逻、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调处理、情况报告等长效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开展集中整治以来,漳浦县医院内摩托车被盗案件仅发生4起,患者财物被盗案件仅发生2件,日均发案为0.028起,下降了97%,患者安全感普遍增强。

3、强化对“八类”及“两抢一盗”的打击力度。整治期间,绥安派出所共抓捕“八类”案件犯罪嫌疑人42人、“两抢一盗”案件犯罪嫌疑人107人,县法院共判处“八类”及“两抢一盗”案件106件,从重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9件12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21件21人。

4、开展外来人口排查登记工作。工作队进驻以来,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并结合辖区实际进行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常态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截止今年11月,全镇共登记暂住人口21454人,登记租赁房屋2095户,各社区(村)完成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站建设,健全了绥安地区外来人口管理机制,有力消除了违生、入户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隐患。

5、开展特殊重点人群帮教工作。一是开展特殊人群管理教育活动。工作队对绥安镇71名社区矫正对象及需要重点管控的刑释解教人员集中进行法制和公共道德教育。二是开展校园法制教育讲座。工作队到漳浦县职业技术学校等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交通安全”法制讲座,受教育学生人数达4000人。三是有效督促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经工作队入户规劝动员,已有2名逃犯到案自首,并追捕逃犯10名。

(四)固本强基,完善机制

工作队在开展重点整治工作的同时,着力完善机制夯实基础,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重点整治成果。

1、多措并举,规范村级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利用今年换届选举之机更换配全配强治保会、调委会人员,共调整充实“两会”人员21名。同时,进一步加强“两会”装备设施,确保开展工作相应的经费保障。

2、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综治干部业务水平。为提高村级综治维稳队伍的整体素质,工作队于9月间对绥安镇换届后的新任村级综治协管员等基层综治干部共100多人进行了集中培训,有效提升了他们的综治维稳能力。

3、建立完善制度,夯实村级综治维稳工作基础。工作队统一规范绥安辖区村级调解、治保、综治各项制度,共帮助村级完善和建立7项综治维稳工作制度。一是帮助村级建立台帐管理机制,对辖区中各类重点人员、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等进行分类,逐一进行登记造册;二是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预防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基层维稳队伍的选任、考核、培训和管理制度,使基层维稳队伍业务能力、信息收集能力、洞察社情民意能力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得到实质提升。

三、重点整治工作所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体会

(一)主要成效

8个月来,工作队在县综治委以及绥安镇党委政府的领导、配合、支持下,采取突出重点、打防并举,源头治理、强化管控,完善制度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整治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一是绥安镇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强化。通过整治,绥安镇治保会、调委会建设得到强化,综治维稳制度得到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规范,基层综治干部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破案率上升。通过整治,绥安派出所有力提升打击现行犯罪能力,初步遏制“八类”及“两抢一盗”等侵财案件多发的态势,“八类”及“两抢一盗”等多发财案件发案率和破案率呈现“一降一升”的良好态势,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2012年1-11月绥安地区发生“八类”案件4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1件,下降了34.4%;2012年1-11月“八类”案件破案数30件,破案率为75%,与去年同期相比破案率上升了35.7%。2012年1-11月绥安地区发生“两抢一盗”等多发财案件84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77件,下降31 %;2012年1-11月“两抢一盗”等多发财案件破案数98件,破案率为11.7%,与去年同期相比破案率上升了4%。三是绥安镇社会保持安定稳定。通过整治,绥安镇突出治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综治维稳工作得到强化,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

绥安镇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两抢一盗”案件破案率仍有待提升。虽然“两抢一盗”案件发案得到较大程度的遏制,“八类”案件破案率得到大幅度提升,但“两抢一盗”案件破案率提升幅度仅为4%,仍有很大空间可以努力。二是村级基层综治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村委会综治机构人员都是兼职人员,一些工作措施和相关制度没有落到实处,人浮于事。三是基层综治经费还没有得到根本保障。由于镇村财力有限,基层社会管理综治经费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制约了基层社会管理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12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2-00-01

引言

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工作已经步入了全新的时期,因此,人们的生活和思维方式与之前相比有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在当今的时代背景下,企业内部所开展的思想政治工作,无论是环境、形式还是内容,都应当做到与时俱进,因此,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基层政工人员应当具备的政治修养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一、政工人员的定义

政工人员指的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企业工作人员,可以说政工人员是对党的方针和政策进行宣传的人员、是对种种先进思想进行宣传和实践的人员[1]。具体来说,现阶段具有政工队伍的企业类型包括:在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乡镇企业和集体企业几种。

二、政工人员需要具备的素质修养

第一点,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政工人员,其前提在于学政治,并且懂政治,可以说这是政工人员开展相关工作时的前提以及主要的构成内容。现阶段,社会对于基层政工人员在素质修养方面所具有的要求是,要求政工人员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通过对马列主义以及思想等内容的准确应用,实现对政治问题的科学分析与解决;第二点,基层政工人员需要具备在工作过程中将自身所掌握的知识进行充分应用的能力,也就是说,他们需要具有良好的实践能力,用以高效开展对党中央精神的弘扬、拉近与群众间的联系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在部分企业中,基层政工人员所开展工作的进展与思政工作取得的最终成果之间具有直接联系,因此,政工人员需要时刻注意对自身所具有的工作能力进行提升;第三点,基层政工人员还需要具有非常丰富的知识储备,其中包括理论知识、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愈发明显,新兴学科不断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基层政工人员应当掌握的知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因此,政工人员应当通过不断学习的方式,保证知识储备的增加,避免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遭遇不必要的阻碍。

三、提升基层政工人员素质修养的有效策略

(一)提升政工人员的政治修养

对于基层政工人员来说,想要将自己所具有的劳动价值进行完整呈现,有效途径之一就是提升自身的政治修养。通过对社会及企业对基层政工人员所具有的要求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每一位优秀的政工人员,都应当在以下五个方面具有良好的表现,分别是:文化水平、生活作风、工作能力、品质和党性原则。通俗来说,基层政工人员应当将关注的重点放在对自身专业知识、道德情操、理论修养和政治立场进行提升或强化的方面,同时在工作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培养自己对问题进行发现、分析和解决的能力[2]。可以说,对政工人员而言,只有保证达到上文所提及的种种要求,才能保证自身所具有素质修养的有效提升。

(二)培养政工人员的创新意识

在对政工人员所具有的创新意识进行培养前,首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构建起可供思政高效工作开展的平台,然后再通过引导的方式,使政工人员明确学习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这样做能够使政工人员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对自身所具有的不足进行完善并强化,与此同时,政工人员还可以通过定期参加不同种类的技能培训的方式,保证对自己的创新意识进行养成与强化。最后,政工人员需要充分发挥自己所具有的带头作用,在开展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对自身应当具有的威信加以树立,从而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定期开展理论学习

作为在企业中对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进行宣传并执行的人员,基层政工人员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对政工人员来说,政治信仰是其应当具备的素质修养的一部分。政治信仰最主要的构成内容包括政治立场以及政治方向两个方面,就是说,政治信仰是以社会的发展趋势为基础,对符合社会需求的政治内容进行拥护的内容,立足于社会正确发展方向而衍生出的政治主张就是科学的、积极的,反之,立足于社会错误发展方向而衍生出的政治主张,必然是错误的、消极的[3]。对社会发展趋势进行认识的问题,其本质是即为哲学中所提及的历史观问题,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发展所遵循的共性规律进行了解释,因此,只有对马克思主义内容具有全面、深入了解的政工人员,才能对社会发展的趋势进行准确把握,也才能确定正确的政治信仰。

(四)强化政工人员的政治敏感性

由于当今社会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因此,基层政工人员应当着重强化自身所具有的政治敏感性,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掌握,并将其及时反馈给企业的领导和内部党组织机构,通过不断的实践,对自身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提升。除此之外,企业也应当以社会发展所具有的特点为立足点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有关内容进行合理应用的方式,完成对政工队伍的武装,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对理论的创新与完善工作。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针对基层政工人员构建起相应的奖惩机制,以强化人员理论思维与实际能力为核心,对培训工作的方式和内容进行改进,使其与社会发展的方向以及企业创新的要求相适应。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基层政工人员的素质修养进行强化,对企业和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以说,该项工作是保证思想建设工作高效开展的前提,更是保证企业与社会发展方向高度契合的基础。因此,企业管理者应当明确对政工人员的素质修养进行强化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实际情况为其构建起相应的平台,基层政工人员也应当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学习,保证自身综合能力的有效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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