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生态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2-28 15:32:03

金融生态论文

金融生态论文篇1

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主要包括: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制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协调的市场环境和规范的制度环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可以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促使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且可以有效防止金融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促使其将各种成本内在化到自己的治理结构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金融生态环境中各因素相互连接、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即金融生态链。金融生态主要是组成金融生态系统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金融要素的优化配置。

金融生态圈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功能不畅,都会影响整个金融生态圈的良性循环或金融业的运行效率。重视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无论是对金融业的发展还是对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才能对经济社会各方面有宏观、透彻、准确的掌握,能带动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金融业控制着国家的信贷资源,只有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个体微观经营行为与整体宏观经济发展要求相结合,才能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就是要推动金融业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通过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可以更好地发挥金融融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作用,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其次,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维护金融稳定和完善公司债券市场的重要保障。从金融生态的角度看,政府、公司属于环境因素,但从政府、公司等角度看,金融业则是它们的环境因素。金融风险的累积不但削弱了金融职能,而且也影响到金融业的正常发展。更严重的是金融风险的累积最终可能引发金融危机,这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起源于美国的次贷危机,而这场次贷危机的影响愈演愈烈,形成一种“蝴蝶”效应,引发了国际金融风暴,导致全球闹股灾,从而使很多国家的金融生态环境恶化,市场对这些国家的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体系失去了信心。因此,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保障。

最后,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社会诚信的重要载体,是对债权人的保护。金融业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特殊行业,金融生态状况折射了社会诚信水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构建诚信社会的强大动力。金融生态建设和金融业的稳健、可持续发展将为自身和社会诚信建设创造条件。同时,金融生态状况的改善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良好的诚信机制。在公司债券市场上,无论是信息披露还是信用评级,如果缺乏诚信基础,那么就不具有存在的价值。尤其是投资者在债券市场获取信息方面不占优势,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只有诚信才能构筑公司债券市场发展所需的生命线,让投资者和融资者在公司债券市场上能够进行理性的博弈。此外,良好的金融生态是促进社会充满活力的重要力量,还能实现动态平衡,有效控制金融波动,降低不确定性,有利于推动金融市场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二、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分析

目前,海南的金融生态环境在金融产业体系的外部和内部都存在诸多问题。

一方面海南省的金融产业体系的外部环境没有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依据金融生态环境内涵的界定,金融产业体系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法律环境、地方政府和区域经济发展基础三个方面。在区域法律环境方面,尽管改革开放已进行了很多年,但海南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权力至上、以权代法的做法仍随处可见。我国的法律基本上是以粗线条为主,这为执法者在具体操作中留有很大的自由度。基层地区的许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此原因造成的。有关金融业运作的全过程,如产权、进退出制、创新、整合、监管、重要业务、自律、保护、破产等方面尚存在许多法律空白。在地区层面,配合国家已颁布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及结合地区特点制定的法规还很欠缺。在地方政府方面,海南省地方政府的观念既表现为仍较保守,又表现为急功近利,即对新事物、新体制、新做法吸收较慢,且不能将之与地区区情有机结合,眼光短浅、图省事、图政绩、摆花架子,缺少长远打算。在经济基础方面,海南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较长一段时期内,由于历史包袱拖累造成了改制缓慢、改革滞后,其经济、社会的发展均较慢,这在相当程度上阻滞了金融产业的正常发展和金融业创新成果的出现。

另一方面海南省金融产业体系内部环境也阻碍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的形成。在区域信用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信用体制不完善和信用意识淡薄。海南省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基本上不能成为银行系统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评估的基本支持和重要依据,这使海南省对其内部资金不能进行有效利用,从而形成内部资金通过总行一级的资金池流向其他地区,严重阻碍了其他地区的资金向海南的正常流动和授信程度,从而总体上导致海南省在经济振兴过程中的资金“瓶颈”。

另外,由于海南省信用环境欠完善,银行无法对贷款风险做出合理评价,骗贷、三角债、逃债、虚报、隐瞒等事件屡屡发生,从而导致海南省金融业的发展非常滞后。在区域金融产权方面,以国有银行制度为主是我国金融环境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建制、运行和管理监督等方面,渗入了较浓厚的国有银行管制的色彩,这是在新时期金融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的金融产权制度不明晰问题。由于金融产权不明晰导致产权关系不清,进而引发风险承担责任人不明确和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等市场化运作机制不能有效落实。在区域金融机构方面,海南省的金融机构主要仍然以国有独资四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为主,支撑经济、社会事业的运行,缺少引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区性银行机构。在区域金融中介方面,海南省为银行提供服务或与其业务相匹配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会计师、律师、财务师、审计师事务所不仅数量有限,而且整体水准和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三、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缺失对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

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在20世纪九十年代初遭到严重破坏,金融体系失去平衡,金融机构、司法环境、执法环境、信用环境等不同程度恶化,导致地方金融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信贷供求缺口问题突出,地方经济在严重“缺血”的状态下低效运转,金融生态系统的效能难以正常发挥,严重制约了经济增长,导致了海南经济在沿海开放城市中一直处在欠发达状态,各项经济指标一直在沿海开放城市中排名靠后。金融生态环境的缺失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海南省经济形成制约:一是地方企业获取贷款困难,成长完全靠自身积累,以致企业规模小,发展速度慢,始终达不到规模效益;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资金来源,招商引资受阻,无力承受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全球产业链的转移,海南省外资投入在20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显著减少就是很好的证明;三是产业结构调整滞后,缺乏金融支持,就缺乏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四是投资环境退化,难以吸引外部投资者进入。以上这些制约因素,使海南省经济金融生态链陷入“金融生态环境恶化金融业严格控制信贷金融业务和盈利水平低下金融机构收缩业务和网点地方企业成长受阻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恶性循环。这种“累积性恶性循环”使得海南省经济增长一直受到金融生态环境缺陷和金融生态效能弱化的制约。虽然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海南省政府尽最大努力重树沿海开放地区经济金融形象,但信用重建需要时间积累,地方经济的恢复却时不我待,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金融生态环境被破坏之后的重建成本是非常高昂的。

四、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海南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适时增加有效信贷投放。要全面理解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准确把握市域经济运行的

特点。正确处理防范风险、发展业务和支持地方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在着力搞好信贷结构调整的同时,适度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建立起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机制。首先,要在继续保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成果的基础上,正确审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过热迹象不明显的地域特征,在加强调控的同时,要注重引导支持,防止信贷的过度萎缩;其次,应增强宏观意识,跟进研究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趋势,准确把握银行业运行情况和风险状况,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市场分析,避免贷款投放的盲目性,倾力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最后,应继续调整与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适时、适度地调整和优化信贷投向,积极向上争取授信额度,适当放宽对企业的评信标准和限制,降低门槛,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在调整和改造过程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发现和培育新的经济“亮点”和“绿洲”,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优化经济金融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一个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必然是最吸引资金的“洼地”。构建和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一是要建设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要培养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金融意识和诚信意识。重塑新型银企关系,对改制后中小企业、私营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同时,要树立起新的、长期、互信的银企关系,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进行严厉制裁,从根本上杜绝逃、废、赖债劣迹的发生,维护银行债权;二是要建设良好的政策环境。将银行业作为地方的一个优势行业,把支持银行业的发展作为扩大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举措,支持银行业提高资产经营质量和经营效益,为金融机构向上级行争取更多的信贷规模,开辟信贷投放绿色通道提供政策环境;三是要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严厉打击涉及金融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四是建设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新闻部门的舆论宣传优势,坚持从正面宣传报道金融政策、金融环境和金融经营管理情况,为金融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加强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共同创建宽松的融资环境。可以由政府牵头做大、做强现有的担保公司,完善担保机制,健全贷款担保制度,积极引导和推进形式多样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法人,特别是那些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负债率低的民营企业之间成立信用担保机构和发展担保业务,发挥对民营经济融资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解决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简化抵押评估、登记、公证等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努力解决民营企业抵押难的问题。同时,政府应协调各经济管理、司法、新闻宣传和金融等部门,扎实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教育企业强化信用意识,重诺守信,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还应建立民营企业信用评价机构,根据全市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对民营企业做出综合评价,实现信用信息共享,逐步完善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预警、风险管理等企业信用评价功能。对于通过国企改制来的民营企业,要将改制后的民营企业与改制前的信用区别开来,注重考察新企业的信用。另外,政府还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管理,鼓励组建行业自律性组织,如行业协会或行业商会等,对民营企业自身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培训。要监督和管理民营企业,注重增加积累,提升技术含量和产品档次,切实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帮助民营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从经营机制、经营策略、组织管理、自身素质等多方面进行提高,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行业协会内部企业的联保作用,从根本上改善区域融资环境。

(四)强化银行业经营管理,提高风险防化能力。一是要紧紧抓住海南省目前良好的机遇,用好、用足、用活中央已给政策,采取超常规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消化历史包袱。要拓宽信息渠道,抓住政策导向,及时向上级行反映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积极争取核呆指标,最大限度处置不良贷款;二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采取转让、打折出售、打包处理、租赁、招标、拍卖等方式直接处置不良贷款。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推动区域性资产重组和置换,盘活不良资产;三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坚持常规手段“抓降”,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四是加强贷款分类监管,要真实反映资产质量,既要敢于亮底,又要积极处置,要进一步加大对恶意隐瞒不良贷款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防范不良贷款反映失实造成的风险。

(五)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海南省应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发展快、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首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明确中小企业信贷职能部门,培养中小企业信贷专门人才,完善适合中小企业信贷人员的业绩考评和绩效挂钩体系;其次,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标准,对中小企业的评估和信用评级应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注重对成长性指标考核,突出对业主个人的信用评级以及对其所处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和信用环境的评价;第三,应完善授权授信制度,改变目前从建立信贷关系到每笔融资都要上级行审批的办法,根据各基层行的决策、管理水平和所在地区经济结构及企业融资状况,分层次明确融资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第四,应推进信贷融资产品创新,拓宽担保渠道,探索新的贷款担保形式,解决中小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最后,可以适当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减少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高成本和高风险代价。

论文关键词:金融生态经济发展金融运行

论文摘要: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可以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促使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且可以有效防止金融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促使其将各种成本内在化到自己的治理结构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本文针对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现状,提出具体对策。

主要参考文献:

金融生态论文篇2

从资金的供给主体看,供给主体数量减少,农村金融供给渠道狭窄、金融服务品种匮乏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主体主要为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确立“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市场定位,其服务“三农”和县域的力度逐步加大。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在农村的业务范围主要为粮棉油收购等政策性业务。农村信用合作社,正在改革中艰难前行,但长期以来功能定位不明、产权不清、机构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差等因素制约了其支农信贷功能的发挥。刚刚组建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目前主要以吸收存款为主,小额贷款处于试办阶段。从资金的需求主体看,主要是农户、农村企业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信贷需求主体是多层次的,例如农户可以分为贫困农户、普通农户、产业化经营农户;农村企业有小型企业、规模企业和龙头企业。大多数信贷需求主体不能提供有效抵押物,很难获得抵押贷款,金融生态主体信贷功能弱化。主体各层次需求的方式和特征都有很大的差异,农户是农村金融最基本的需求主体,但由于其提供担保抵押物的局限性,很难从正规金融中获得信贷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具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金融需求,对融资的需求具有总量大、时间跨度长和明显的政策性金融及主要追求社会效益的特征,难以获得商业性金融的支持。

农村金融生态链中适用的金融产品供给不足,农村金融服务缺位,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中国农村地域广阔,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市场经济渗透程度差别很大,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致使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不平衡性和多层性。同时由于农业本身的弱质性,交易成本高,金融机构经营上的高风险、市场竞争不足,在大部分乡村只有邮政储蓄机构和农村信用社。因此在乡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支农作用减弱,农村金融产品供给单一化,作为农村金融主体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马”难拉“三农大车”。生产性贷款多,消费性贷款少,短期贷款较多,中长期贷款基本没有;市场不完整、金融品种单一,基本只有农村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极少。长期以来,偏向城市的金融政策形成了城乡分隔的“二元金融”结构,这在客观上制约着金融机构对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目前,我国对农业投入规模较低,在许多需要金融配套的环节比较薄弱,限制了金融配套资金的投入。此外,由于农民受教育机会较少,文化素质不高,一定程度影响农村社会信用,社会信用文化缺失,农村企业和农户的诚信意识、金融风险意识比较薄弱,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远未形成。农村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和征信业发展缓慢,缺乏一个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金融企业难以获取客户的真实信用状况并作出准确的信贷决策。在部分农村地区,逃债、躲债和赖债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但失信惩罚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缺乏对债务人违约的制约,致使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比较突出。

我国现行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整体上不能满足“三农”的要求。由于农村产业风险的特殊性,对金融市场的健全发展以及农村金融组织的创新均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发展具有适应性的农村银行是弥补“三农“资金匮乏的途径之一。从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看,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在面对农村经济发展所形成的强大而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时,并不能提供相应的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与农村金融供给单一性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与农村经济发展不适应。

近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从理论到实践上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将取得新的进展,国家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鼓励、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从金融政策看,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鼓励银行加快金融创新,逐步放松多年来的制度抑制,其中一些政策惠及到农村金融领域。包括:放松利率管制,取消存款利率下限和贷款利率上限;放松监管限制,允许成立以民间资本为主的商业信贷组织和小额信贷组织。2006年12月,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放开农村金融准入门槛。国家制定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监局出台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鼓励试点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作为商业保险机构的补充;全国个人征信系统的联网运行,使社会信用环境日趋优化。这些政策措施将有利于农村金融生态的改善。

2、系统科学的系统论

系统科学把系统作为研究对象,系统论认为,系统是一个由一系列要素或子系统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是有序的和有目标的。系统依其不同的结构实现其一定的功能,而系统的特定功能的实现要具备一定的结构。因此,若要调整系统的结构,就有可能会改变系统的功能;而要改变系统的功能,就必须改变系统的结构。系统论的核心思想就是系统的整体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系统科学作为现代科学技术体系中的一个大部门,是一门综合的、横断的新兴科学技术,一般公认以VonBertalanffy提出一般系统论GST(generalsystemtheory)概念为标志,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出现了系统论(systematology)、运筹学(operationalresearch)、控制论(cybernetics)、信息论(informatics)等早期的系统科学理论;同期出现的系统工程、系统分析、管理科学则是系统科学的工程应用,70年代到80年代的发展主要是系统科学组织理论的建立,包括耗散结构理论(dissipativestructuretheory),协同学(synergetics)、超循环理论(hypercycletheory)、突变论(catastrophetheory)、混沌论(chaos)、分形学(fractal);80年代以后非线性科学和复杂性研究的兴起大大地推动了系统科学的前进步伐,包括复杂适应系统CAS(complexadaptivesystem)、遗传算法(geneticalgorithm)、神经网络(neuralnet-work)。在结合了经济学与管理学的交叉学科研究处于不断向前推行的浪潮中,系统科学自身也得到了充实,其应用潜力得到进一步的发掘。

从不同学科领域表现出同构性和同型性的事实出发,Bertalanffy得到结论:“存在着适用于一般化的系统或者它们的子类的模型、原理及定律,这些模型、原理和定律与系统的特殊类别、组成元素的性质以及元素之间的关系或‘力’的性质无关。寻找一种不是关于或多或少特殊类型的系统的理论,而是一般地适用于系统的普遍原理,看来是合理的。”GST的任务“乃是确立适用于系统的一般原则”,它从有关生物和人的问题出发,不能沿用讨论无机界问题常用的机械论分析方法。因为现实是一个有组织的由实体构成的递阶秩序,在许多层次的叠加中从物理、化学系统引向生物、社会系统,因此不能把分割的部分的行为拼加成整体,必须考虑各个子系统和整个系统之间的关系才能了解各部分的行为和整体。

若干要素按照某种方式相互联系而形成一个系统,就会产生出它的组分和组分的总合所没有的新性质,叫做系统质或整体质。整体具有不同于各个要素的系统质或新功能,这就是系统的整体突现原理。整体突现性是系统思想的核心和灵魂,是系统科学的理论基石。所谓用系统的思想分析问题,中心之点就是考察系统的整体突现性。系统的整体突现性可用公式来表示如下:W≠∑PI(这里又分为两种。)

(1)整体大于部分之和。W>∑PI俗话“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就是这种情况。

(2)整体小于部分之和。W<∑PI俗话说“三个和尚没水吃”,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一般系统论则试图给一个能描示各种系统共同特征的一般的系统定义,通常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在这个定义中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四个概念,表明了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方面的关系。系统论认为,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的共同的基本特征。这些,既是系统所具有的基本思想观点,而且它也是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了系统论不仅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科学理论,具有科学方法论的含义,这正是系统论这门科学的特点。

3、系统科学理论与农村金融生态结合

系统科学的中心概念是系统,福瑞斯特在《系统原理》一书中说:“系统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而一起运行的各部分的组合”。从系统的一般定义出发,引出描述有组织整体(即系统)特有概念,如总体、整体性、有序性、动态性、开放性、方向性、目的性、等终极性(果决性)、演化、渐进机构化、中心化、渐进分异化、主导部分、生长、竞争等等。从结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由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子系统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子系统构成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及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共同构成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主体子系统,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依赖于宏观经济环境、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遵循金融生态环境的一般规律,则由法律、制度、文化、道德以及监管体系和征信、担保体系构成的。从功能角度来看,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是该系统中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者。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研究农村金融生态问题,尽快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状况,对推进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前国内农村金融体系有极具稳定的特点,其结果导致金融生态缺乏应有的活力。以后,随着国内农村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农村金融系统也发生一定的变化,为了适应这种经济体制的变迁,保持农村金融系统稳定且持续的发展,农村金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这种改革我们在两个领域同时推进。一个是金融监管的改进,将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都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另外一个领域非正规金融的创新。因为完全稳定的系统会失去变化、发展、创新的可能,而现实系统又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来自自身、外部环境、甚至其他各种因素的扰动,象农村金融系统内部的矛盾、摩擦、冲突、风险,人、财、物的平衡协调,人与自然的有效空间的合理分配,人与农村金融的道德、规范、价值的沟通均会影响包括农村金融改革问题、农村金融创新问题、农村金融监管问题、农村金融政策问题等农村金融问题。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和谐农村金融的稳定机制应是适度的稳定,既不会使整个农村金融进入失控,无约束的混乱状态,又要能在矛盾、冲突发生时,通过相关的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进行协调、沟通后保持良性状态。

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相结合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必须遵循反馈原理的,同样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也存在一个反馈现象,任何系统只有通过反馈,才能实现有效的控制,从而达到目的,因此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必须注意前馈信息的收集以及使用后反馈评价信息的收集,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生态体系风险防范缺乏系统科学的管理,农村金融体系组织结构的三大体系包括执行系统、决策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是保障农村金融风险控制有效实施手段。健全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督反馈系统是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结构要求。任何系统只有开放、有涨落、远离平衡态,才能走向有序,所谓有序是信息量走向增加,即熵走向减少,组织化程度走向增加,即混乱走向减少。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由政府主导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大量的信息,建立信用信息库以及农村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平台,建立符合我国农村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档案制度,实行信用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降低金融机构征信成本。

同时,系统只有通过互相联系形成整体结构才能发挥整体功能,建立有序的、开放的、多层次的、多主体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无疑从其存在的社会环境中交换信息、物质和能量,同样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显然是一个开放系统,其开放性包括内源开放和外延开放,内源开放是指农村金融与所在社会环境不断进行信息、物质和能量交换,不与环境交换物质、信息以及能量,此系统就不会长大,否则该系统就会崩溃。外延的开放是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边界逐步扩大向区域外开放。随着交通、运输、通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以前孤立的农村金融生态子系统,越来越联结到一起,形成更大范围的有机整体。同样,农村金融生态是金融生态的一个子系统,当前失衡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严重阻碍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探索符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

4、利用系统功能原理构建和谐农村金融

功能(function)是刻划系统行为、特别是系统与环境关系的重要概念,系统的任何行为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系统行为所引起的、有利于环境中某些事物乃至整个环境存续与发展的作用,称为系统的功能。被作用的外部事物,称为系统的功能对象。功能是系统行为对其功能对象生存发展所作的贡献。凡系统都具有功能。系统的功能视角下和谐农村金融系统的重构,可以提高整个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运行效率。从宏观方面上讲,就必须对农村正规金融进行制度创新与管理再造,对农村非正规(民间)金融进行政策引导和行为规范,给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带来适应性、效率性、稳定性和政策性方面的系统功能特征。

和谐社会的构建,“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而作为经济核心的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农村金融组织系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注重人们之间的互动和参与,改变单个农民行为方式,以增强农村的凝聚力和组织性,发挥人们互和利他性,进一步提升人们的自主创新和合作创新意识。我们需要建设一个以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农民自主创新“一体多元”的中国特色和谐农村金融生态体系。

如何实现和谐农村金融,最为重要的是要有促使“和谐农村金融”系统运行的各种农村金融机制。这些农村金融机制综合作用,自发地搜寻、发现影响农村金融和谐的因素,并发挥调节、矫治的作用。整合农村金融各部分及各种力量,使农村金融结构获得相对平衡,促进农村金融在良性的状态下正常运行,共同通过协同效应产生秩序。“和谐农村金融”的组织过程将通过各种农村金融协调管理机制来达成,包括开放的农村金融机制、有效的调控机制、统一的整合机制、完善的稳定机制、发展的创新机制等内容。各种农村金融机制的协调、合作,使农村金融系统自发形成自我约束、调节功能。从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功能产生来看,它内生于农业分工和农村金融交易的产生和发展,这一点可以从农产品交易、生产要素交易和农村金融市场约束下经济增长的要求及相应的交易制度变革中看出金融功能的演进过程。从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管理、金融业务出发,从制度层面和培育市场主体、培育金融机构的“自身能力”角度解析不足。比如我们现在的管理,仍带有一种父爱主义、保护主义的特征,没有真正把它推向市场,不是从培育他的自身的市场能力角度出发的,要靠自身的两条腿在市场上去登的;农村金融体系构成要素中过多强调银行金融机构体系;非正规金融,忽视其存在合理性、无明确的非正规金融政策。

系统的功能视角下农村金融生态体系重构,需要理顺中央、地方政府、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农户之间的金融关系,健全管理制度,基本满足农村金融机构的投资需要与农户的融资需要,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村金融的整体风险。

5、展望

在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中,没有一种单一的机构能满足农户、农村企业以及农村基层政府各种形式的金融需求,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由不同的金融组织所组成的一个有机的组织系统,这一生态系统是农村金融组织通过内在的多维联系构成的复杂有机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应该加大对农村金融生态的重视,进一步放松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构建多样化金融机构。在加入WTO以后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中,有必要进一步放宽农村金融业和农村金融市场的限制,消除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在可能的范围内允许和扶持其他形式的金融组织发展,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机构始终是农村金融生态的建设者和支持者。在优化农村金融生态过程中,改革创新是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强化金融支农能力的必然之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产业化的形成,农村经济商品化、市场化、货币化、金融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必然对农村金融产生强烈的需求,要求打破原有农村金融生态均衡状态,寻求新的利益均衡机制。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变革我国农村金融生态,逐步解决农村金融缺口问题,改变当前农村经济落后的面貌,使得新的制度促进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共同发展。

从系统科学角度看,构建一个理想和谐的农村金融生态圈,必然是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各子系统联系紧密、和谐共存、协作整合、良性互动、高效运作的系统,为此,必须共同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积极探索新的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生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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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贾仁安,丁荣华.系统动力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4]许国志.系统科学[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1.

金融生态论文篇3

金融生态,是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任何一种金融生态都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形成的。我们把作用和影响金融生态的这些环境条件称之为金融生态环境。树立科学的金融生态观,重视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这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金融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首先,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才能带动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金融业掌握着国家的信贷资源,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才能把自身的微观经营行为与整个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目前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虽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看,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差,起点低,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西部经济的发展搭建平台。

一、完善以法律为基础的生态调节机制

正如自然生态总是在一定自然环境下形成的,并因而具有不同类型的生态特征一样,金融生态也是在一定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环境下形成的,也具有鲜明的制度结构特征。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的许多特征是通过法律制度来体现的,因此,法律制度是影响金融生态最直接的、最重要的因素。

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是一国金融生态健康发展的保证。目前,针对我国社会信用环境不理想、交易违约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风险的状况,需要尽快修改完善现有的《合同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对《刑法》中有关贷款欺诈的规定进行修订,并进一步提高和改进会计准则,规范和完善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促进金融机构会计信息透明化,使金融法规真正对违法违规行为发挥最后的“杀手锏”作用,支持和维护整个金融生态的建设和发展。应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加快出台有关金融机构破产和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尽快建立起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调节机制。

二、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科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努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有序运行的前提,社会诚信环境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着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信用环境建设,信用环境正在优化,但尚未彻底好转,主要表现在: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时有发生;企业改制时将有效资产剥离,“金蝉脱壳”情况在一定范围比较普遍;司法对银行债权的保护力度不够,银行维权的法律成本高昂。

建设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征信公司可以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广泛收集信息,从而减少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信贷机构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客户的信用状况,更有针对性地发放贷款和科学定价,减少逆向选择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信用风险的发生。征信体系大量的信息还可以成为提高金融机构经营决策水平的重要分析基础。金融机构通过对征信数据的深入挖掘,可以发现最有市场价值的客户群体以及不同客户群的增长变化情况,从而进行有效的市场细分和定位。目前,人民银行继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已实现全国联网查询,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全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而且有利于商业银行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客户信用状况,防范信贷风险。要加快诚信法制建设,尽快出台征信管理、信息披露等法规,完善社会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责任追究及惩罚制度,提高中介机构的信用,使中介机构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

三、地方政府要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政、税务、工商、公检法、新闻宣传、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等部门,这就决定了加强金融生态建设需要各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必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作用。地方政府要前瞻性地认识到资金按市场原则流动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发展形势下的客观必然性,高度重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对增加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把争取金融支持的重点放在主动地、超前性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

地方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的积极氛围。通过有效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知度,争取社会各方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其次,政府应当着力改善自身行政和工作作风,为金融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政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打造“诚信政府”,结合地方金融生态建设实际,清理、废除过去不利于金融业发展的各种规章、制度,尊重地方金融机构的依法自主经营权,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对金融活动的直接和间接干预,形成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合力;再次,加强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政府应成立有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委员会,统筹吸纳银行、企业、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制定金融生态建设的规划、目标、任务、程序,在作出经济决策时也要充分听取委员会的意见,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政策、规定。

四、人民银行要提高履责能力和水平

首先,要发挥中央银行的信息优势,加强对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调研和评估。其次,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地方法院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同开展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整治工作,使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发挥作用。再次,加强货币政策传导,正确引导信贷投向。基层人民银行应当加大央行“窗口”指导力度,对新出台的重要金融政策都应结合辖区经济发展状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落实措施。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方向,切实加强和改善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搭建合作信息平台,真正建立和完善货币政策传导的协调沟通机制;最后,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三农”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五、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高锐:关于西部地区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思考在金融生态链中,商业银行居于中心地位。实践证明,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贷款风险的大小和新增不良贷款的比例,金融生态环境对于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商业银行重视和共创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既有助于商业银行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又有助于商业银行发现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风险点,及早采取措施或抢占市场,或规避风险;还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把握并正确运用金融运行规律,实现银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目标。

金融企业应充分认识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首先,金融企业要树立金融和经济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正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地方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在支持经济发展中改善金融生态。其次,要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客户等的沟通,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为自身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关系。积极配合人民银行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促进同业信息共享,主动向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争取政策支持。再次,要摈弃陈旧落后的观念,努力增强金融服务意识,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研究,主动地去营销贷款。既要积极地支持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成长和发展,还要继续支持正走出困境的企业,把金融生态建设落到实处,为经济金融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服务。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1]许诺金.论我国的金融生态问题[J].金融研究,2005,(11).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课题组.湖北经济金融协调发展问题研究[J].金融研究,2006,(03).

金融生态论文篇4

ConsiderOntheRuralFinancialEcologicEnvironment’sConstruction

Abstract:Asonesaying:thefinanceisthecenterofeconomics.Andtheruraleconomicsdevelopmentalsodependsonit’sfinancialdevelopment.Therefore,thelatter’sdevelopmentmustbelongtoawellfinancialecologicenvironment.Sohowtobettertheruralfinancialecologicenvironmentisthemostimportanttask.Thispaperwillresearchonthispoint.

Key-words:RuralEconomics;RuralFinance;FinancialEcologic

周小川(2004)首次提出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推动力——金融发展的依赖路径研究提出了新的指引方向。徐诺金(2005)在结合生态学的相关知识后对这一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的系统化,指出金融生态即“指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

农村金融作为我国金融发展中的特别弱势部位,对其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将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本文所指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指的是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服务的各类金融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相关联的所有因素及其他机构之间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动态的、均衡的系统。

一、农村经济、农村金融及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关系

农村经济问题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大问题。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难以融合导致的“二元经济”结构;农业市场化和产业化以及科技化等难以实现导致农业抵御风险能力低下;农民增收缓慢等,这三个方面的问题被合称为“三农问题”。由于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以及农民增收缓慢引致的农村市场无法开拓进而导致的消费需求不足,城乡“二元化”日益明显导致的社会发展严重不均衡及其他社会问题等,都是因为农村经济发展滞缓引起的,因此如何解决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这三个方面问题,是挡在我国社会发展道路上的核心问题。

在近年我国经济实现飞速发展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城乡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同时城市金融发展水平与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更为明显,农村主要的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及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非常缓慢,除个别经济发达地方外基本上都处于亏损状态。由于城市在人才占有、科技技术领先、金融发达、生活便利、资源占有占优、商品流通速度快等方面的优势,城乡间的差距将会进一步拉大。

我国城市资本尚处于资本积累阶段,不能直接用城市的资金来拉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否则城市科技产业将再次落后于其他国家,从而不利于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和长远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增强。金融作为经济的核心,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勿庸置疑的。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只能依靠农村金融的发展,通过农村金融的发展,增强农村资金的流转效率、使用效率,使其最终成为能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大动脉。在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极不发达的情况下,如何迅速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笔者认为,首要的应该完善和提升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通过生态环境的提升促使农村金融能从内部实现质的飞跃发展。

《金融时报》社评文章《金融生态环境就是竞争力》指出“金融生态环境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区域的软环境和文明程度,而且也直接影响到该经济体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从一定意义上讲,金融生态环境就是竞争力。”雷和平、林之诠(2005)通过对陕西周至县和澄城县的调研,并对取得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指出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金融、经济的发展程度。

因此,我们要发展农村经济,在不可能实行规模性直接政策倾斜的今天,我们唯一可以走的路就是要发展农村金融,通过农村金融的发展,实现农村存量资金的盘活,加速资金流转,进而实现资金总量放大,推动农村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农村金融的发展又必须依赖于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因此,要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务之急是要提升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水平。

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缺陷分析

农村经济的欠发达状态,尽管不是完全由于农村金融不发达的现实引起的,但是,如果农村金融能得到较好的发展,则一定可以极大的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当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农村金融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章政远、祁斌昌(2005)指出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在四个方面存在欠缺:法制环境欠缺而导致的金融债权难以受到保护、征信体系欠缺导致贷款人道德风险加剧、信息披露失实而导致银企关系扭曲、经济金融错位导致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等。《金融时报》的系列评论员文章也从法制、信息、会计制度、征信体系建设等角度对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弱势部位进行了详尽的分析。笔者在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总结如下。

第一,农村宏观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农村资金外溢现象严重。农业的利润率从来就是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因此农业如果没有一些适当的措施进行补贴,其回报率的低下必然将导致该行业的资金外溢。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是回报率极低,农村金融机构赖以生存的土壤如此贫瘠,如何让农村金融健康的成长?此外,由于我国农村的金融机构中,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及邮政储蓄占有相当的份额,前者出于对利润的追求必然将资金从农村通过其上级行贷放,而后者作为政策性银行运营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其在农村吸纳的资金也大部分流出于农村经济循环体系外。资金流动的必然规律作用并且有外流的渠道,导致了我国农村资金外溢现象比较严重,农村金融运行的整体生态环境不容乐观。

第二,法制环境缺失,征信体系建设滞后。法制建设方面的缺失从理论上讲包括立法、司法和执法三个方面,具体到农村的现实,我们在后两个方面才是真正的缺失,已经有的法律规范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农村法制建设中不容忽视的顽疾。这样的法制环境必然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一种忽视。诚信环境的缺失则是导致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恶化的更为直接的原因,诚信缺失导致的道德风险由于不可预见性和对后续贷款行为的有力影响,将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造成极其不利的冲击。雷和平、林之诠(2005)在其调查报告中列举的这些数据是值得深思的:周至县2004年底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7.6亿元,不良贷款1.7亿元,不良贷款率近25%,而其中的十三类突出的不良贷款余额为4608万元,党政干部和政府的贷款(或担保贷款)就有1656万元,占比近36%,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能不讲信用,不还贷款,并且得不到任何的惩戒,这就是我国农村金融生态中的一个不容否认的现实——征信体系建设滞后,贷款人诚信缺失。

第三,对农村金融的监管难以深入,农村金融业务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不利于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由于农业贷款的分散性和农村私人放贷的隐蔽性,对其监管难以深入进行,因而不能很好的引导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并同时打击那些不利于正规金融事业发展的地下贷款行为;同时由于私人贷款手续简单,贷款期限较短等优势,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不能实现金融业务创新的现实情形下,不能满足市场上的部分资金需要,因而也加剧了非正规金融业务的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市场份额不断被侵蚀,外部竞争环境较差。

第四,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滞后。作为农村金融的主要机构,信用合作社由于历史原因定位一直比较低,参与市场竞争较少,因而导致其管理体制建设、人力资源建设、市场竞争意识建设等都比较欠缺。尤其由于业务涉及范围较窄,致使其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严重滞后,不仅不能对业务创新进行预见性的控制引导,就是对传统业务也不能很好的进行控制。内控制度的缺失主要表现在财务会计制度、人事及岗位管理制度、风险稽核制度、问责制度等方面。这些内部制度的缺失,是农村金融机构不能实现主动性、创新性发展的内部原因。因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内部生态环境是失衡的。

第五,农村行政力量的介入较为普遍,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在第二点中笔者引用的数据已经从一个事实的层面上说明了农村行政力量的介入——不仅是间接的(打招呼贷款、提供政府担保等),更有直接强行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占用大量贷款资金进行非财政性运作,使得原本有限的农村资金创造出现断层。农村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低,不能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市场的准确引导,交易环境较差。三、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思考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建设农村竞争性金融市场,而竞争性金融市场的培育需要有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笔者针对前面提出的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欠缺点,拟提出以下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

(一)加大法制建设力度,营造宽紧适度的农村法制环境

第一,加强针对农村经济金融建设特殊需要的立法工作。农村经济金融基础薄弱,需要不同于一般经济环境下的特殊法律保护,尤其在如何保障农民以及相关农村经济体的既得利益、预期利益等方面要加大立法力度,只有用法律来确保农村各经济体的正常经济利益获得,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否则各经济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将很难得到解决,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将缺失有效的法律屏障。

第二,加大执法、司法力度。在处理和协调农村经济金融事务中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已有法律框架的约束下的所有领域都要做到这一点;同时在农村经济金融活动中司法的力度应该加强,不能等上诉,应该强化主动监督功能。

第三,加强对农村金融犯罪的打击。鉴于农村金融案件一般都多而小,如果按照常规法律程序,打击农村金融犯罪的成本将大为增加。因此,笔者认为建立一种处理农村金融案件的特别简易程序,以期加大打击农村金融犯罪的力度,为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创造一个宽紧适度的法制环境。

(二)以农村信用社竞争意识提升为突破口,营建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

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按照建立此类金融机构的本意——作为农民等农村经济主体自己的银行,或者按照其设立与管理的模式——社员自治,都应该成为促进社员利益的金融机构。但是由于我国农村固有的封建残余思想,乡镇、村甚至县级政府都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行政干预,致使信用社的经营行为不能很好的代表广大农民等农村经济体的利益。因此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一步就是要将信用社的官办色彩剔除,体现民治思想,还信用社经营权于民,促使信用社按照市场规律经营,从而为农村金融市场增添一个有力的竞争性主体,进而促使其他各类农村金融机构也能主动由行政主导转变为市场主导,最终建立一个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三)加强农村征信体系建设

信息不对称是社会的普遍现实,交易双方对自己的状况比交易对手有更多的了解,于是双方可能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进行博弈,一般的结果是社会效率出现损失。因此,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交易从整个社会资源利用方面看不是最优的交易行为。

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交易行为,一个重要的风险来源于交易主体尤其贷款方的信用引起的违约问题。如果贷款方或者金融服务的提供方不讲诚信,则可能会导致交易对方的利益在道德风险发生的情况下蒙受损失,但是交易对方可能不会等到损失发生才进行事后追偿,其可能通过增加其他附加条款增加可能违约方的交易成本,以弥补可能的预期损失。这样的交易将进一步抑制农村金融市场资金的充分及时利用。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包括征信数据库、诚信奖励与惩罚体系、追偿制度等完整的征信体系。

(四)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着手,提升农村各类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风险控制的能力

农村金融市场缺乏必要的细分,对农村各经济体的金融服务需求进行挖掘,因此,金融创新就是一种必要的和急迫的工作。但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现有的人员和制度下,不仅金融产品创新不能实现,就是通过跟随创新实现了金融业务的创新,创新产品的风险也不能在现有的风险约束机制下得到有效控制。

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加大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力度,尤其在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岗位责任制度建设、风险监督与稽核制度建设等方面;此外,农村金融机构应该更加注重引入高素质的金融专门人才,加大对现有员工的培训力度,提升风险意识、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业务创新意识及业务创新能力。为繁荣农村金融市场提供内部制度和人员保障,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五)建立农村贷款保险制度,促进支农贷款发放,提升农村资金自我创造能力

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一般都只有30%甚至更低,货币创造能力较弱,加上农村商品市场交易通常都是通过现金交易完成,货币流通速度慢,因此,农村资金总量供应不足便不可避免。

建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的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贷款保险制度可以确保农村金融机构的经济效益趋向最大。就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和社会条件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贷款保险模式。其一,行业协会模式——农村金融机构自主设立行业性、区域性保险基金。如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联合其他各类农村金融机构,通过类似上缴存款准备金方式强制各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贷款准备金,形成资金池,并通过招标方式确立区域性的基金管理公司,在资金的运作上采取以安全性为主、以盈利性为辅的方式,当被保险机构发生保险范围内贷款无法收回或其他既定损失情况下按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全额直接从资金池拨付予以补偿;其二,政府机构主导模式——以市级人行中心支行和银监局为核心,通过强制上缴贷款准备金的方式设立资金池。具体资金运作上与前一种方式基本一致,只是在资金管理上可以采取更灵活的方式,或者招标管理,或者自行运作,或者通过指定机构运作等。相对而言,笔者认为第二种模式在当前更为可能,在运作效率上、资金安全性及盈利性等方面都更有保障一些。

此外,科学高效的贷款保险制度还需要建立一个公正、有效的损失评价、损失确认、监督体系,以防止部分贷款机构的道德风险发生。在这样的一种制度保障下,贷款的发放必然加速,从而降低了农村资金的沉淀,提升了农村货币创造能力。

(六)限制农村金融机构成为资金外溢的渠道,以培育相对独立的、具有完整金融创造功能的区域金融市场

农村资金外溢,不仅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当地的所有金融机构的发展其实也是不利的。从金融生态环境的含义上理解,在没有充足的资金作保障的情况下形成的金融生态环境绝对是不能支撑当地金融的正常发展。因此,应该从制度层面直接规定各金融机构的资金吸纳与运用方式,同时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激励约束制度,以确保资金外溢状况得到抑制,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能有质的提升。

(七)提升对农村金融监管宽度和深度

农村各金融机构为了达到盈利或者其他目标必然与其他机构发生交易,尤其在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时,有可能做出违规行为,进而威胁到整个农村金融生态的平衡。因此在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抵抗风险能力薄弱的情况下,应该加强监管,包括两个方面的升华。其一,拓展监管范围即监管宽度。不仅要将农村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纳入,同时也要把非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纳入,以减少其可能产生的对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及农村经济的冲击;其二,提升监管水平即监管深度。不仅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常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同时也要对产品创新行为、制度建设等进行引导,以切实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

(八)加快农村经济体发展,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根本支撑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提升从根本上讲还是要依靠农村经济的发展,正如前文所分析的,两者之间存在密切的线性关系,而这种关系是一种映射。只有农村经济体发展壮大,才能促使农村资金在供应量上放大,同时也会促使农村资金在需求量上放大,从而增强货币创造能力和农村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实现农村经济体系内资金的稳定、健康、自主、有序的乘数循环流转,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转参考文献:

[1]徐诺金.论我国的金融生态问题[J].金融研究,2005(2):35-46.

[2].周小川谈金融改革:完善法律制度改进金融生态[EB/OL].中国新闻网,2004-12-07.

[3]车岳.改善合作金融生态环境的十个建议及其警惕[EB/OL].中国金融网,2005-07-04.

[4]章政远,祁斌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矛盾和对策[EB/OL].中国合作金融网,2005-06-15.

[5]雷和平,林之诠.对陕西部分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调查[N].金融时报,2005-06-04.

[6]乔海曙.国际金融稳定与国内金融安全研究[N].中国人民大学报.1999(5).

金融生态论文篇5

二、低碳经济时期河南省农业金融生态环境现状

1.农村金融机构稳健运行,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现阶段,河南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如农村商业银行等),另一类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各种农村资金互助社等)。2013年,河南省农村金融机构无论在资产规模方面,还是在利润方面,均呈持续上升趋势,银行业机构体系被注入了新的活力,机构个数明显增多,从业人员也稳中有升。2013年,河南省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为8078亿元,较2009年上升3730亿元;河南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为411亿元,较2009年上升253亿元。

2.创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以农村金融创新示范县(市)争创为代表的诸多活动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地方政府投身农村金融创新工作的积极性,不仅打开了创新思路,而且改善了县域范围内的金融生态环境,使得农村金融服务质量不断上升,从而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本省“三化”协同发展中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截至2012年末,河南省农村金融领域的8大类产品等获得了全方位的推广,在省内的1874家和农业金融有关的网点中得以尝试,不仅实现了金融产品多样化,而且实现了服务对象层次化,同时还实现了参与主体多元化等基本目标。值得一提的是,涉农贷款余额稳步增长,为2008年的2倍。

3.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011年,河南省颁布和实施了《河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办法》,选取以行政服务环境为代表的诸多视角对辖区内的109个县(市)所取得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效予以全面且客观的评价。2012年,河南省初步建立了省辖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县域评价制度予以进一步完善,使得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前进了一大步。截至2013年末,河南省的征信系统初见规模,已经为本省4554万自然人建立了与之对应的信用档案。

三、低碳经济时期河南省农业金融面临的低碳困境

1.农村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偏低

河南省属于传统农业大省,在推进现代农业的进程中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旧以家庭式自给性生产模式为主,因而在农业生产和发展中缺乏足够的竞争力。就农业生产条件而言,缺乏和现代化农业有机匹配的基础以及保障性设施,所以,农业生产表现出极为显著的弱质产业特征,甚至可以认为农业风险无处不在,上述问题将会给农民贷款带来直接且严重的阻碍。最近几年,部分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在支农工作中,将支持重心放在了“大户”(如种养业大户等)身上,然而相当一部分地区由于农业产业化经营较晚,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大部分农民仍旧从事着分散形式的农业生产活动。这种家庭式小规模农业经营模式很难获得当地金融机构的资金和政策的倾斜。

2.法律环境有待完善

对于农业金融生态环境而言,法律制度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保障,同时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现阶段,农村金融法制环境尚存在很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基础薄弱问题尤为严重,给农村金融生态的正常运行和高效运行带来了诸多不利的影响。首先,农村法制建设起步较晚,以农户这一群体为主的债务人由于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制约法律观念较为淡薄,因而人为逃废债等不良状况屡见报端,如此一来,给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债权保障问题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其次,与农村金融组织相关的立法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金融组织的建立和进一步发展。

3.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

对于农业金融环境建设而言,“诚信”是其基本内容与核心内容。而在河南,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在速度上还无法跟得上经济发展的脚步,伪劣产品、虚假广告以及价格欺诈等诸多不讲信用现象层出不穷,给市场的正常秩序带来了极大的干扰,一方面有损河南的健康形象,另一方面对全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形成了严重制约。究其根本在于信用立法工作相对滞后,信用评估程序不严,社会整体缺乏足够的信用意识。社会信用的严重缺失,在很大程度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运作风险,使其有钱不敢贷,与此同时,企业和农户缺钱借不着,并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给全省农业金融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阻碍。

4.农村金融产品种类单调

农村金融产品相对偏少,金融服务种类仅有少数的几种,部分地区甚至只有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中间业务少之又少;农民贷款难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最近几年,农村信用社虽然在积极尝试诸如小额农贷发放办法,然而受当前管理体制的制约,贷款程序仍旧十分复杂和繁琐。与此同时,受农村融资渠道狭窄的制约,部分地区的农村信用社甚至处于垄断经营地位,因而在审批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在处理农户贷款业务时经常采取利率上浮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农民获取贷款的成本;农户很难获得大额贷款。农村资金需求规模不断增大,现阶段的小额度贷款越来越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如此将会对农业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产生十分不利的负面影响。

5.业务和管理人才缺乏

对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诸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而言,由于起步相对较晚,仍旧属于新兴事物的范畴,因而人们对其了解还不够全面与深入,所以,这一类金融机构在引入人才方面仍旧面临一定的困难,如目前急需的业务以及管理人才很难引进,因而更多的情况下,仅能通过内部培训或者以老带新等方式来暂时缓解和应对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由此可见,业务以及管理人才的缺乏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此类金融机构的进一步发展,使得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诸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日常业务的处理中,没有人手和时间对本机构的长远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导致其发展之路堪忧。

四、基于低碳经济时期农业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措施

1.推动农村经济体发展,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奠定基础

河南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表现出来的一系列问题中,最为关键的还是农业本身的弱质性问题,而最根本的措施便是推动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其核心在于不断提升农民的经济实力,一方面要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要强化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现阶段,国家特别重视“三农”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具体且有效的措施,包括降低税费负担,提高种粮补贴以及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向城市的输入等,明显提高了农民的整体收入水平。在不断强化支农力度的同时,国家还积极强化农民抵御各种农业风险的能力。首先,改变农民生产长期存在的分散性问题,从而规避传统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弱势弊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念和模式为农民生产模式的转变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政府有必要在法律、政策以及资金等诸多方面提供帮助,大力推动不同形式的产业化组织模式的建立、发展和创新。其次,为农民生产提供最先进的技术以及最新的市场动向,从而强化农民对市场的适应能力。再次,应建立健全以农业保险制度为代表的相关保障制度,从而为农民的生产活动保驾护航,有效抵御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各类风险。

2.加快法制建设进程,为农业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工作保驾护航

在推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的工作中,法律制度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一,应重视并推动与农村经济金融建设有关的立法工作,对以《物权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不断地修订与完善。以《商业银行法》为基础,结合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尽快制定和实施《合作金融法》一类的法律法规。第二,应积极宣扬依法行政的理念,并真正落实到位。在开展农业金融事务的工作中,应认真履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作为地方政府应积极扭转自身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第三,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大违约成本,从而严厉打击以逃债、赖债以及废债为代表的各种失信行为,从而有效维护守信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严肃性和威胁力。最后,应大力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的进一完善,通过市场机制来惩处那些失信者,从而规范他们的行为,使其自觉遵守相关原则。

3.做好社会信用环境整治工作,构建一个理想的社会信用体系

首先,应重视并加快地方金融立法。不断强化执法部门执行能力,有效落实各类金融案件的侦破等工作,从而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进而起到维护农业金融生态环境稳定的目的。其次,应重视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健全,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文化氛围。大力支持企业以及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和完善,采集企业以及个人的信用信息,并加以整理,从而有目的且有计划地将质量检验信息、缴税信息以及案件判决信息等详细统统纳入企业以及个人征信系统,为金融机构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更有效的信息支持。再次,应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以及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表现良好的市场主体,政府有关部门在诸如项目审批等一系列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期限以及利率方面予以一定幅度的优惠;对于那些信用较差的市场主体,一方面应借助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曝光,同时联合各金融机构对其进行相应的信用制裁,另若其不讲信用给社会带了损失,司法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4.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积极推出符合农村市场需要的中间业务

首先,创新支持土地流转信贷产品。大力推行国家颁布的惠农政策,选取那些实力雄厚、影响力大、思路开阔的农村土地流转大户为主要的扶持对象。其次,创新大额支农贷款产品。立足于本省粮油生产等支柱产业,对农村信贷投向进行优化调整,大力扶持粮食生产大户等的发展,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掘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再次,创新小额支农贷款品种以及贷款方式。除去常规的农户联保贷款之外,还可以适当推出一些新型贷款,如大学生返乡创业贷款等,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在贷款方式上,建议采用农户小额贷款“一卡通”的做法,将农户贷款和银行卡有机地捆绑在一起,在授信额度方面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的管理办法,如此一来,能够最大程度保障随用随贷,使得贷款更加效率和方便。立足于“三农”经济中“生产供应销售”不同环节的金融需求,提供结算等一系列金融工具以及产品,从而满足不同地区以及不同群体的农村金融的实际需求。

金融生态论文篇6

(二)县域金融运行态势良好,金融支持“三农”力度加大。2013年,64个县(市)人民币存款余额同比增长11.1%,与全省各项存款同比增速持平;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3%,较全省各项贷款同比增速低1.4个百分点。存贷比的平均水平为64.8%,较全省全口径存贷比高出2.2个百分点,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县域涉农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为90.6%,较2012年高出2.6个百分点。超半数的县(市)该指标数值在80%以上,有16个县(市)涉农贷款比重超过90%;从涉农贷款增速上看,涉农贷款同比增长14.7%,高于县域地区各项贷款增速1.4个百分点。县域金融资源基础逐步改善,64个县(市)万人银行类机构网点布放为2.1个,较上年增长16.7%;每个行政村POS、ATM、电子终端布放数平均值为14.2个,较上年增长50.8%,是2011年的2.3倍,整体县域金融服务便利性与前两年相比有了明显的改善。

(三)征信知识宣传力度加大,社会信用环境有所改善。各地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公众征信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诚实守信的意识,让信用意识深入人心。社会各界对信用记录的关注度日益提高,人民银行建立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量迅猛增长,在贷款审批、拓展信范围和产品创新、防范信贷风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调查问卷显示,近年来,各县(市)政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改善地区信用状况,起到了一定的成效,社会公众对信用环境满意度有所提升。

(四)中心城市辐射作用较强,特色县市综合排名靠前。在全省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估总体排名(见附件)中,哈尔滨地区和牡丹江地区分别有4个县(市)排名在前20名,说明中心城市对周边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发展具有一定的辐射影响,起到了带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整体发展均衡的作用。同时,部级农村改革实验区、人民银行总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克山县坚持“政府主导、央行推动、多方参与、共赢受益”的工作机制,建立全省首家县域信用信息中心,信用环境洼地效益凸显,2013年,位居全省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综合排名第一位,较上年相比较有大幅提升。口岸城市绥芬河市、全国百强县肇东市金融生态综合排名均位于全省前20名。

二、黑龙江省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基础环境相对薄弱,限制其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支撑。近几年,县域经济虽然能够保持一定比例增长,但经济总量占比偏小。2013年,64个县(市)GDP总量仅占全省的48.9%,县域公共财政收入仅占全省的21.7%。县域经济以农为主,二、三产业不发达,工业化程度低于中心城市,主导产业带动作用不明显。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比较落后,部分地区水利设施存在利用率低、防灾减灾能力差的现象。受地理位置、经济基础、投资环境等影响,县域经济发展不均衡。

(二)金融发展环境欠佳,制约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县域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组织结构相对单一,难以满足多层次、多类型的融资需求。县域金融市场不发达,投融资结构单一。大部分县域企业自有资本金不足,资金来源大量依靠银行贷款及少量的民间借贷,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农业保险发展相对滞后,存在着保险品种少、风险的覆盖范围小、赔付率低、对风险的分担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行政环境建设有待提高,影响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的作用尚须加强。各县(市)普遍没有出台债权保护方面的法规或行政规章,对逃废债的打击力度不够。金融案件及民商事案件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较低,执法效率低下、司法执行难、执行周期长。政府部门、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司法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不够充分,影响对金融债权的维护。行政力量介入和干预农村金融的现象依然存在,不利于金融生态环境的稳步定发展。

(四)社会信用服务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引导作用不强。县域社会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中介服务不规范,部分现有中介机构服务不规范,手续繁杂,收费偏高,存在指定评估、重复评估、重复登记的现象,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和障碍。资信评级机构的资信证明可信度不高,缺乏公信力,使金融机构无法甄别评级报告的合理性。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制约了农村信用环境的改善。

三、改善黑龙江省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

(一)加强政府领导作用,助推金融生态环境战略建设。发挥地方政府在金融生态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广泛开展“金融生态模范县”建设工作,出台有利于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形成的地方法规或行政规章,加大金融诉讼案件的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为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奠定物质基础。因地制宜,以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契机,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县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建立以工富县、以商活县、以旅游强县等为特点的适合自身发展的多样格局,奠定金融生态环境中县域经济这一坚实的物质基础。

金融生态论文篇7

多年来,在生态林业的建设中,资金的投入仍然还是以来财政来源,外国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占较小的比例。另一方面,生态林业在建设过程中,难以符合金融信贷要求,面对融资困境,只能依靠建设者来积累再投资,但是单纯依靠建设者自身资金的累积来促进生态林业建设发展是不现实的,要依靠社会投资发展。可是由于生态林业管理难和本身产业的特点,很难准确地计算投资回报率和判断风险水平,也缺乏有效的投资收益保障,因此投资生态林业回收比较困难。而生态林业在我国的整个建设过程中,还没有建立适应生态林业产业特点的、满足生态林业建设的投融资机制,尚未形成完善的资金来源,它决定了在国内对生态林业建设来源的单一性即财政,不能很好的吸引社会资本流向生态林业建设,生态林业产业资本积累严重不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林业建设资金的缺乏,形成了生态林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也造成了影响中国生态林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严重瓶颈。

(二)林业保险发展滞后,林农抵御风险能力弱,导致生态林业建设无法得到充分发展

林业的生产周期长,又受天气和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很大,同时也有森林砍伐和其他人为的破坏,还有面临着市场的不确定性,因此非常有必要建立也林业发展相适应的保险机制。在我国,对林业进行保险意识较弱发展很迟且发展速度不快;加上由于林民收入因素的制约,再加上对林业保险的认识不够,种种原因导致保险推广不开。此外,对于林业进行保险的险种非常少,又是一个高损耗率的险,加上在国内理赔频繁风险加大影响了保险公司进入的积极性。在现在众多的保险公司中,也仅仅剩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在开展类似的业务,其他保险公司很少涉及,且这一业务目前还处于亏损状态。

(三)林业信贷保障体系不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在农村信贷运营中利率偏高影响了其成本因素。同时由于不确定性的风险如气候、自然环境、市场和其他因素影响,使担保、抵押贷款困难的问题更加突出。首先是对林业进行担保抵押困难,林农可以用来抵押的资产很少,目前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下,难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因此很多小农户的贷款需求通常难以得到金融部门的支持。其次,很多农村地区没有信用担保机构,也没有完善的金融服务和评估中介机构运作,它就使得金融机构难以进入这一信贷发展领域。如今已退出了林业权的抵押金融服务、林业利息贷款和其他针对林业的金融产品,但是这远远不能满足农林业融资发展需要,其申请的手续也很麻烦,这样就使得财政对林业发展的支持大打折扣。

(四)林业融资信贷服务与林业产业化发展的情况不相适应

目前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严重阻碍了生态林业建设的发展,主要原因是农村金融服务品种单一、金融服务措施不足。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把大部分网点业务主要集中在城市、大中型企业和优势产业,逐步退出基层市场,网点覆盖率的下降直接导致林业相关业务减少,严重影响了金融业对林业的服务支持。而且国有商业银行实施严格的信用评级管理系统,农民很难获得贷款支持。单一政策性金融服务机构的如现在的农村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水平落后,整体竞争力还偏弱,导致其对生态林业的发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对加强林业金融财政扶持的构想及对策

(一)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保护,支持生态林业建设

财政对于林业生态建设发展的补贴力度近两年来不断加大,2011年,中央财政全年安排林业投入1207亿元,比2010年增长27.3%。2012年,中央财政逐步扩大造林补贴规模,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2013年中央财政拨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70087万元用于林业项目建设。同时我国第一个生态文明示示范试验区将落户福建,财税、金融改革和林业改革等诸多政策也将示范实验。这一次对我省的部级生态文明示范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很大,大致包括由中央财政设提供的国家生态文明示范试验专项基金、农村金融改革及森林管护体制改革、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林下经济发展试点、森林经营示范区等。

(二)鼓励林业建设利用外资,并制定适合的政策措施

生态林业建设,是一个回收投资过程长、且具有很多难以预测的因素存在的长期发展事业,因此要积极鼓励引进外资建设生态林业。外资参与建设的生态林业项目要给予优惠的税收政策,如实施税收减免期延长,对专业林产品、林业机械和设备的进口应降低关税和免除其他进口增值税。其次,对外商投资林造林项目需要的土地也给予政策支持,例如从事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免征土地使用费。林业技术开发项目,可以给予土地租金优惠或者延长土地使用期,如果已经开发的土地,可以依法转让、租赁、抵押、继承等等。

(三)以林业产业集团为载体,通过股份制上市募集资金

生态林业的主要功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生态效益,发挥森林的调节生态功能。生态林业主要是注重生态和社会价值,有时经济效益会较差。因此我们应该建立和发展一些大中型林业企业集团,以这些大企业集团为主体吸引社会投资。据现有的林业政策,由一些大型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地方、集体共同建设生态林业,共同开发林产品加工和贸易,开展林业科研研究,为生态林业建设提供强大的支持。

(四)充分发挥国内金融服务机构在生态林业建设中的作用,完善国内金融服务机制,激发林农创业积极性

商业金融应拓宽林业信贷担保的范围,提高林业企业贷款的能力。农村金融机构应积极放开林权抵押贷款、林业集团贷款业务等小额信用贷款。充分利用财政贴息政策,增加贴息贷款和对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补贴,对经过改良的茶林油林这些林木经济类品种,金融机构要大力给予信贷资助。在此基础上,积极介入资本市场,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基金市场直接融资,通过市场实现金融资源的配置优化,把社会资本引入林业产业。在金融政策性方面,可以制定适宜的林业金融政策措施,由专业的信用担保和融资机构,为客户提供服务支持。并根据银行现行金融政策,为林业债务融资担保提供一些优惠贷款,做好服务中介,支持林业创业者吸纳社会投资,帮助他们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紧缺的问题。

(五)开发新品种林业保险,为生态林业建设提供保障支持

金融生态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F830.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2)0102105

金融生态理论起源于生态学和仿生学,并伴随着系统观和生态观引入到金融理论的研究领域而逐渐发展起来。金融生态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扩展了金融理论研究的视野,也大大增强了金融理论对现实金融活动的解释力,并为解决相关金融难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回顾金融生态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金融生态理论的起源阶段

(20世纪60年代~80年代)金融生态是一个仿生学概念,源于生态学和仿生学。生态学和仿生学的产生不仅为后来生态经济学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更重要的是其蕴含的系统观和生态观为人们认识世界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系统观使人们跳出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思维局限,用一种联系的、全面的、动态发展的眼光研究现实世界。生态观不仅仅指自然生命特征和非生物体具有的抽象的、人格化的生命特征,如经济领域的市场主体竞争与优胜劣汰、经济活动的产生与结束等;更重要的是指一种追求持续生存和发展的思想。

20世纪6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生态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首次将系统观和生态观从自然科学领域引入到社会科学领域。生态经济学在承认人类与自然系统之间联系的同时,认为人类社会只是生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这不仅意味着相互依存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指出了人类社会子系统的存在依赖于生态经济大系统的平衡和自我调节机制。生态经济学为我们从生态学的视角研究金融系统提供了研究依据和研究基础,极大地促进了金融生态的研究进展。演化经济学以达尔文进化论为理论基础,主张用动态的、演化的方法看待经济发展过程和经济变迁,并强调制度的演化遵循路径依赖的规律。金融体系作为经济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也会经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不断优化的演进过程,不断发展的演化经济学为学术界从演化角度透视金融生态的演进性奠定了理论基础,其中的变迁、路径依赖等思想也为后来关于金融生态的优化路径研究提供了参考。

随着金融在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学术界开始更多地关注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20世纪60年代起,以Patrick、 McKinnon、Shaw等人为代表发展起的金融发展理论首次将金融与经济联系起来,研究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金融发展的原因及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1-3]。可以说,金融发展理论的提出和发展使金融在现代经济活动中的核心作用逐渐被认识,并推动学术界更多地关注金融活动的组织构成、运作机制及作用影响。随后兴起的金融结构理论认为,金融结构是由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共同组成的,一切金融发展,归根结底表现为金融结构的变化[4]。实际上,良好的金融生态系统的构建和优化与金融结构理论密切相关,构建金融生态系统的理念正是在金融结构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在这一阶段,随着系统观和生态观进一步从经济学领域引入金融学领域的研究中,金融生态理论正式进入了起步发展阶段。金融发展理论首次将金融与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并蕴涵以下三个方面的金融生态系统观:一是它纠正了传统经济理论中对货币金融因素的忽视,更加注重金融系统的内在机制运行;二是金融的发展必须遵循其自身的内在规律,人为(政府管制)地过度干预都会导致金融发展的失衡;三是金融的发展对经济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金融发展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金融生态的系统性,但这种认识只是笼统的,没有具体的层次和结构上的细分。金融结构理论的出现使人们对金融生态系统有了初步的分类,虽然这种分类是粗糙的,不能很好地体现金融生态的系统复杂性,但金融结构理论的这种结构观不仅促进了金融生态系统观的进一步形成,也为金融生态理论提供了一定的分析方法和研究范式。

二、金融生态理论的形成阶段

(20世纪90年代~2005年)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一方面呈现出经济全球化、经济金融化的发展态势,金融越来越成为现代社会经济的核心性、主导性要素;另一方面,金融危机接踵不断,且多发生在经济转轨的发展中国家,致使传统的金融发展理论无计可施。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学者白钦先认识到亚洲国家金融发展的现实效应与主流理论的相悖,首先揭示了金融的资源属性,把金融资源与金融可持续发展问题密切联系和统一起来,从而提出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5]。在此基础上,孔祥毅提出了金融协调理论。他认为,金融资源要做到三个层面的协调:(1)金融资源各要素的协调开发与配置――金融组织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协调运行问题;(2)金融资源与经济发展的协调问题――经济金融化条件下的金融与经济的关系,即经济协调发展中的金融功能; (3)金融资源与社会的协调问题――金融资源与文化、科技、教育、生态、环境等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6]。

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人们逐渐意识到金融在渗透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类经济主体和各种经济活动过程同时,也反过来强烈地受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类经济主体和各种经济活动过程的影响。基于这种认识,学术界对我国金融风险的成因展开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白钦先较早注意到金融生态环境对金融业发展的约束作用,首先提出“金融生态环境”这一概念。他当时所刻画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特定的金融生态环境以其环境容量和净化能力对经济活动产生的约束性影响[7]。随后,周小川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地引申到金融领域,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发展问题,通过完善法律制度等改进金融生态环境的途径来支持和推动整个金融系统的改革和发展[8]。随着 “金融生态环境”及“金融生态系统”等概念的正式提出和曾康霖、许诺金、林永军等人的系统阐述和发展[9,10],这一“在国外是没有的、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生态理论最终得以形成[11]。

在这一阶段,金融资源学说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对金融生态理论的形成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首先,金融资源学说揭示了金融生态系统运行的物质(能量)基础是以货币和信用为核心的金融资源;其次,金融资源属性的揭示使得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问题成为后来金融生态研究的题中之意;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使得金融生态理论蕴含的系统观和生态观尤其是生态观追求持续生存和发展的思想得以明确。随后产生的金融协调理论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补充和完善,可以视为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与实现方式的探讨;该理论提出的系统论观点和主体、环境协调的思想更进一步地促进了金融生态理论系统观和生态观的形成,也为金融生态系统的分类和优化路径提供了研究思路。可以不夸张地说,此时金融生态理论已经呼之欲出了。21世纪初,我国学者在反思金融危机形成和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的缺陷时,跳出了对孤立的、个别的金融问题的局限,开始把研究视野放到整个金融环境的宏观层面。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学者们逐渐发现金融系统具有种种生态系统的生命特征和环境特征,“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系统”概念正式被提出,并随着后来学者的系统阐述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生态理论最终得以形成。

三、金融生态理论的发展阶段

(2005年至今)随着金融生态理论的发展,学术界从早期对金融生态的内涵界定、特征分析的关注逐渐转移到对金融生态系统的生存基础、运行机制及优化路径等层面的深入研究。在这一阶段,关于金融生态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生态系统运行中资源配置效率问题、制度和政府在金融生态系统路径优化中的作用等方面。

(一)金融生态与资源配置效率

萧安富、徐彦斐研究发现 ,经济结构与制度环境从不同途径影响着金融运行的成本和效率,进而影响着金融资产的质量、增量和规模[12]。沈军等通过对金融生态概念的梳理,得出以下两点推论:一是金融生态系统是开放的复杂适应性系统;二是金融生态系统循环本质上是“金融资源”的循环,良性“金融资源”循环是金融生态发展的目标[13]。上述推论揭示出金融的两大基本属性――系统与资源。因此,系统与资源自然而然地成为分析金融生态与金融效率之间关系的二元视角。万良勇、魏明海通过对河北担保圈的形成动因和经济后果的研究发现,失衡的金融生态环境则是河北担保圈形成的更深层的制度性因素[14]。该文揭示了转型时期失衡的金融生态环境制约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一种典型作用路径,凸显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和公司治理结构对于改善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意义。此外,韩大海等、温智良、吴治民等从区域金融生态视角对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作了进一步的研究[15-17]。

(二)金融生态与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体行为[18]。从制度对于经济增长的决定性作用和制度对金融生态内部系统的影响这样两个方面来看,基础性制度对金融生态起着根本性的作用[19]。在各种基础性制度中,法律又是最基本的制度,而在金融生态中,无论是解决市场失灵还是避免政府失灵,都要倚重法律制度手段。完善的法律制度不仅可以有效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增强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功能,还有利于明晰产权、减少金融活动的交易费用、提高金融交易效率。

然而,当前在我国金融生态法律制度建设中,金融主体、金融业务、金融监管和金融环境四个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要分别围绕金融产权、信用管理、市场效率、外部环境加强和完善这四个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20]。如果对我国金融生态环境法制缺陷的深层原因进行探讨,除了现有的金融法律体系不完善之外,还有以下两点:一是我国还没有真正实现从“人治”、“权治”到“法治”的根本转变,从而阻碍了金融生态环境的长远建设与良性发展;二是建立在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基础上的非正式约束与市场经济还存在矛盾,制度中的实施机制“软化”是我国制度创新中一个突出的问题[21]。

(三)金融生态与政府

金融生态论文篇9

自“金融生态”概念由周小川在2004年底公开提出后,便得到学术界的极大关注。2005年以来,金融生态问题已成为国内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其中金融生态环境更是讨论的重点,许多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系统、深入地研究。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金融生态环境研究文献的基础上,较为全面地介绍了金融生态环境研究的现状及演进,并对该领域研究现状及发展进行了简要评述。

金融生态环境的界定

要搞清楚金融生态环境这个概念,不得不首先提到“金融生态”这个概念。提及谁最先提出这个概念,大多数文献都说是周小川,但他本人多次强调自己并非提出金融生态的第一人,情况确实如此。白钦先等(2001)最早阐述了金融生态环境。他们指出,金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其开发利用过程和效率状态则构成一国经济的金融生态环境。同时,还阐述了维持、保护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作用,得出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金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为前提的结论,从而为金融生态理论的提出和深入研究破了题。不过,把生态学理论引入金融学并且系统而深入地分析金融生态问题的还是周小川(2004)。他认为“金融生态”指的主要不是金融机构的内部运作,而是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他所指的金融生态即金融生态环境。这对金融生态及金融生态环境的系列研究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之后,徐诺金(2005)认为金融生态环境对金融生态主体的行为及运行情况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他认为,金融生态环境包括由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构成的硬环境和由社会习俗、文化传统等构成的软环境。李扬等(2005)认为金融生态环境是指由政府、企业、居民等消费群体及金融主体在其中生成、运行和发展的经济、社会、法治等体制、制度和文化、习俗等传统环境。不管如何界定,总的来说,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从模糊走向清晰,从抽象变得具体,为后来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金融生态环境研究的主要内容

前已述及,最初对金融生态的研究是从金融生态环境入手的,据笔者的理解,周小川提出“金融生态”的初衷也主要是想了解我国的金融环境。因此,金融生态环境研究是金融生态研究的重点。目前许多学者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研究,主要分为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

理论研究。理论研究主要包括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等。

第一,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对金融生态环境进行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对金融生态环境做出测评,进而才能比较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因此,设计一个评价指标体系就非常关键。不同的专家学者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设计出了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李扬等(2005)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法设计了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之后,他们进行了持续的跟踪研究并在2006年对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采用因子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构建了包括政府治理、经济基础、金融发展以及制度和信用文化的评价模型。2009年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也沿用此模型。胡滨(2009)采用多元统计因子分析法构建了多因素综合模型,该模型设计了包括政府对经济的主导、经济运行的质量、地区金融发展、信用基础与基础制度建设4大类12小类共计20项指标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第二,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善措施。首先是法治环境方面。金融法治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的核心之一。周小川(2004)认为,法治环境对金融主体发展的影响不容忽视。法治环境的好坏会明显改变微观经济主体的预期。如果法制存在漏洞,经济主体的预期就会扭曲,一些特殊主体就会利用漏洞谋取不当利益,有可能导致巨额不良资产。而不良资产积累过多,就会造成严重的“惜贷”现象,进一步可能导致金融危机,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徐诺金(2005)指出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在法律上存在立法思想滞后、体系不完善、执法效率低及司法不规范等问题。

其次是制度环境方面。李扬等(2005)分析了非均衡制度是如何加大地区间金融生态环境差距的。他们认为,在统一的经济体内,各个地区之间不应当存在明显的金融生态环境差异。但我国各地区之间的金融生态环境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造成金融生态环境巨大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非均衡制度加大了地区间金融生态环境差距。

再次是信用环境方面。侯连卿等(2005)认为由于金融业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的特殊行业,因此,金融生态状况的改善,首要的问题就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并形成良好的诚信机制。他们分析了信用缺失对金融生态的制约及缺失的原因,提出了重建社会信用,改进金融生态环境的措施。张紫平(2007)通过分析社会信用体系和金融生态环境二者之间的关系,研究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最后是地方政府方面。我国金融生态中的许多问题与地方政府有关。李扬等(2005)指出,虽然造成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差异的原因非常复杂,但其中的关键因素始终是地方政府行为。根据央行的一项调查,在转轨时期,由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导致的不良贷款占到了70%-80%。因此,他们建议改变地方政府行政手段干预地区经济发展的倾向,转而以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搞好经济调控为主。同时,要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国有资产管理之间的关系,使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职权划分真正做到合理。刘煜辉等(2008)分析了地方政府行为模式及其对地区金融生态的影响,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一个从中央向地方分权的过程。分权化改革曾经极大地激发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活力,但过于强调“下级政府自主动员资源”的能力,导致金融资源配置的行政化不断加强,从而导致当前的金融运行出现各类问题。一些地方政府为支持本地企业发展,暗中为逃废债务的企业撑腰,甚至怂恿或帮助企业逃废银行债务。

实证研究。主要是根据前面设计的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不同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做出测评,进一步展开比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和对策。最为权威的当属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为组长的课题组的研究,他们历经四年,对金融生态环境作了三次评价:2005年,对全国291个地级以上城市的金融资产质量进行评级,对50个大中城市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进行排名并作出评价;2007年,进一步深化2005年的研究成果,将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的地域范围大幅扩展,包含了30个省份和90个核心城市;2008~2009年度进一步扩大,对我国30个省份和100个核心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以及338个地区的信贷资产质量等级进行了评估。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专家学者对个别地区进行了评价,如徐小林(2005)对山东省聊城市、汪祖杰等(2006)对安徽省、胡滨(2009)对黑龙江省13个地市的金融生态环境都作出了评价。

金融生态环境研究简要评述

“金融生态”这个概念在国外并不存在,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涉及到的问题也主要是中国特有。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生态的一部分。将生态学、系统论、制度经济学等观点用于金融生态研究,具有创新性,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对我国金融发展现状和金融风险等问题都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不过,金融生态研究毕竟处于起步阶段,还有许多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金融生态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3-0128-04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于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意识、商业文化建设,乃至促进地方行政、司法、执法部门的职能转变,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内研究现状

“金融生态”的概念属于中国学者首创,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内学者。主要包括金融生态的环境、运作机制、法律条件、利用金融生态理论研究金融生态与区域经济增长问题、农村金融生态问题研究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方法等研究领域。

(一)“金融生态”概念的提出

白钦先教授在2001年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申到金融领域,在国内最早提出“金融生态环境”这一概念。他提出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特定的金融生态环境以其环境容量和“净化”能力对经济活动会产生的约束性影响。周小川(2004)第一次系统地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地引申到金融领域,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发展问题,通过完善法律制度等改进金融生态环境的途径来支持和推动整个金融系统的改革和发展。周小川作为金融生态理论的早期倡言、阐释明确、推广最有力者,引起了国内学术界对金融生态理论研究的空前关注。

(二)“金融生态”概念的界定

围绕金融生态的内涵和外延,国内学者进行了广泛的探讨与研究。目前对金融生态这个概念有很多不同的解释。总体而言,学术界对“金融生态”概念的界定主要形成了两种观点:金融生态环境观和金融生态系统观。

金融生态环境观主要从金融外部运行机制或基础条件等方面出发来探讨其实现的相关运作机理,侧重金融生态在金融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性。如苏宁(2005)认为,金融生态是一个比喻,它不是指金融业内部的运作,而是借用生态学的概念,来比喻金融业运作环境。易宪容(2004)认为,金融生态应该包括整个金融市场得以生成的环境。曾康霖(2005)认为金融生态实质是金融环境,且金融生态不能等同于金融管理。

金融生态系统观则认为,金融生态是一种开放复杂的巨系统,应包括金融生态主体、生态环境、生态调节三个方面。金融生态建设既包括生态环境的改善,又包括生态主体的改造和生态调节机制的完善。如李扬(2005)把金融生态系统界说为由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构成。徐诺金(2005)把金融生态概括为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张鹏、姜玉东(2005)把金融生态概括为在一定时空范围内,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要素之间及其与外部制度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

(三)对金融生态水平评价的研究

大部分学者对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标准和指标的研究大多从地区层面展开。《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提供了对国内291个城市的金融资产质量和50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估和排名。同时,李扬等人(2005)提出了一套对城市金融生态进行综合评价的富有启迪性的分析方法。程亚男等(2006)以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为研究对象,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层面阐述了一种健康金融生态环境的理想状态模式。他认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应包含定量和定性两个指标体系,定量指标设计包括经济发展水平、金融资源水平、社会信用和法制环境三个目标层、14个准则层;定性评价包括金融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和执行状况等四项标准,从可操作层面为央行、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提供了诸多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四)对金融生态作用的研究

部分学者对金融生态的作用进行了相关研究。宋逢明(2005)研究认为,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使得经济系统建立了一种自我调控机制。在该机制作用下,制度得以有效运行。一个良好的外部金融生态环境,将有利于中国的银行业发展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位(2006)认为,改善金融生态,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降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有利于优化区域环境,更好地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企业和广大群众的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中央银行金融调控的有效性。

(五)金融生态的运作机制及相关金融主体的研究

易宪容等(2006)认为,制度决定了各个金融主体的行为方式和选择边界,并由此决定了金融主体之间的关系。他进一步论述,只有基础性制度才是金融生态的核心,中国恶劣的金融生态质量,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基础性制度的缺失。曾康霖(2007)将“金融生态”这一概念的内涵明确为金融企业的生命力状态和生存环境,认为此概念的对象特指金融企业,而不是泛指一切金融机构,更不包括金融市场中所有的金融主体。因此,这一概念的外延应当有金融生态平衡、金融生态周期、金融生态环境。张球(2008)认为,技术进步与制度创新、金融企业之间的竞争与需求是金融生态演化的动力源,而政府行为、经济基础、社会信用状况、中介服务水平等则是它的支撑条件,它们的相互作用构成了一个正反馈交错的复杂的动力系统。杨秀菊(2008)综合国内外学者与专家的观点,认为金融生态即是可持续发展的金融运行环境,是金融结构和金融活动面临的各种意识形态、体系及各项准则共同形成的反映金融内外因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动态平衡体系。

(六)金融生态系统与环境的研究

李扬等(2005)参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构造与演化理论,把金融生态系统界定为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两部分:金融生态环境构成金融主体的服务对象和活动空间;金融主体则以其生产并分配信息、引导资源配置、提供管理风险之手段的强大功能。韩国文(2006)根据对金融组织与其生存环境的理解,提出了金融生态学的核心范畴:惯例、金融生态因子、金融生态位、金融生态链等。他还提出了金融生态学的基本规律,包括开放和非平衡原理、普遍的依存与制约规律、双向反馈、自然演替原理、相互适应的协同演化原理、生态阀限原理等。徐诺金(2007)借鉴运用生态学的方法,对金融领域里的几个重要问题,如金融主体问题、金融环境问题、金融平衡问题、金融调节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金融具有进化性、竞争性、创新性和稳定性等四大生态特性,并构建了金融生态系统结构。陈小云(2008)从权利的基本法律保障和法系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两个方面分析改善和重塑金融生态需要管制的重点法律问题。

(七)对区域金融生态的研究

国内学者对关于区域生态改善和优化的研究表现出了浓厚兴趣,也进行了相关的研究探索。高新才(2004)针对西部落后地区如何谋求经济发展,如何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的问题,提出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问题。曹红辉(2005)从政府政策制定者的角度,在差异化的改革开放政策、差异化的财政分配政策、差异化的区域税收政策、差异化的区域投资政策、差异化的金融政策五个方面分析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提出应通过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修正地方政府非均衡性在金融生态建设中的行为,提升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质量。高小琼(2005)认为,作为中部经济欠发达省份,应充分认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推进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敖惠诚(2005)通过“马太效应”表明,欠发达地区更要关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而超越“马太效应”的关键是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资源是经济资源的货币化形式。资金流动不仅仅是资本要素的再分配,也同时反映了其他经济资源的配置结构。通过资金配置引导资源配置,通过吸引资本流入带动要素流入,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最为有效的手段。

二、国外研究综述

就目前而言,国外直接涉及金融生态领域的相关研究尚未展开,而以其他领域的生态问题研究居多。

(一)金融生态研究的理论渊源

一是生态学。生态学是德国动物学家E.Haeckle于1866年首先提出的。英国生态学家A.G.Tansley于1935年首次提出生态系统学,极大地丰富了生态学的内容,为后来生态经济学的产生奠定了自然科学方面的理论基础。20世纪60年代以来,生态系统已经成为现代生态学的重要研究对象。

二是仿生学。仿生学(Bionics)是从生物界发现机理来解决人类技术上问题的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国际上颇有声誉的动物学家Wemer Nachtigall博士提出仿生学就是学习自然界的现象作为技术创新的模式的基本概念。近年来,出现了以仿生学的视角对经济领域诸如企业组织个体、商业生态系统以及产业生态系统等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我们研究社会经济运行开拓了新的思路。

(二)国外相关经济学学科的发展为金融生态的研究初步建立了理论框架

1.生态经济学为金融生态理论提供了理论研究基础。20世纪20年代中期,美国科学家Mekenzie提出了经济生态学的名词,主张经济分析不能不考虑生态学过程。在此基础上,美国经济学家Kenneth Boulding提出了生态经济学的概念。生态经济学为金融生态从生态学的视角研究金融系统提供了研究依据和研究基础,极大地促进了金融生态的研究进展。

2.演化经济学为金融生态理论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19世纪末期,凡勃伦首次提出演化经济学概念。受凡勃伦的影响,20世纪初,经济学大师马歇尔宣称经济学家的麦加在于“经济生物学”。20世纪末,演化经济学获得了里程碑式的发展。不断发展的演化经济学为学术界从演化角度透视金融生态的演进性奠定了理论基础。

3.金融发展理论促成了金融生态系统观的形成。金融发展理论蕴涵三个方面的金融生态系统观:纠正了传统经济理论中对货币金融因素的忽视,更加注重金融系统的内在机制运行;金融发展必须遵循其自身的内在规律,人为(政府管制)地过度干预会导致金融发展的失衡;金融发展与其外部环境密切相关,特别是经济环境。因此,必须正确处理经济与金融的关系。

4.金融结构理论为金融生态理论提供了研究范式。良好金融生态系统的构建与优化实际上与金融结构理论密切相关。因为一切金融发展,归根结底表现为金融结构的变化。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系统的理念正是在金融结构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金融结构理论的创立和发展为金融生态理论提供了分析方法和研究范式。

5.金融功能理论拓展深化了金融生态理论的研究内容。1995年,Merton等人正式提出金融功能观。他们认为,任何金融系统的基本功能,都是在一个不确定的环境中,在时空上便利经济资源的配置和拓展。金融功能理论的形成为金融生态在相关环境功能上的拓展深化研究提供了新路径。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简要评价

(一)国内研究现状简评

国内学者通过几年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在金融生态学的概念、意义、体系构建、研究对象和相关因素,以及金融法律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对于一个长期存在于金融理论领域的核心问题――货币与信用的关系,尚未取得普遍意义的共识。金融生态系统内各个主体之间,尤其是商业银行的发展如何促使金融生态系统成为一个自我完善并不断发展的动态体系,金融生态系统内如何达到内外部的协调并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如何实现金融行业发展问题的同时,推动对社会经济发展等等这些问题,尚需进一步探讨。而且,国内学者还只停留在对金融生态的定位和理性认知上,还未形成统一的理论研究范式,仅仅是从如何进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角度出发,来分析中国金融生态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总体而言,国内学术界关于金融生态问题的研究还处于起始阶段,金融生态作为一个较新的理论研究领域,是国内学术界近年来新兴的研究领域,研究体系相对比较单薄,缺乏系统的理论基础研究,而且研究方法较为单一,特别是对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问题缺乏系统的理论性与实证性研究。

(二)国外研究现状简评

从上述文献整理的情况来看,国外学术界还鲜有直接对金融生态的专题研究,而主要是在其他领域的生态问题研究居多,主要是从生态学的角度来考察金融生态系统的演化、发展机制等问题。总体而言,国外学者所取得的初步研究成果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1)金融是一个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发展和演进的动态系统。金融业从实物经济中分离出来并为实物经济服务,到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这种进程本身就是类似生态系统的演进过程。这一进程始终存在着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各类金融组织之间及其内部形成了分工与合作,构成了一个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又相互作用、相互竞争的系统。(2)自然生态是在一定自然环境下形成的,具有不同类型的生态特征。金融生态是在一定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环境下形成的,也具有鲜明的环境特征。因此,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入手,增强金融生态功能,提高金融的效率、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是客观、科学的主张。(3)金融生态体系也是一个具有自我调节功能的体系。竞争机制通过破产、兼并来调整金融组织的数量、规模,优化结构,强化功能,提高金融组织的自律和内控水平,推动新的金融组织、金融服务、金融产品品种的创新,催生新的金融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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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林廷生.政府主导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R].2005年首届金融论坛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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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苏宁.优化金融环境,改善金融生态[EB/OL].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生态专栏,http:///detail.asp?col=5110&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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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谢庆健.县域金融生态现状分析:来自安徽、江西、山东等省的调查报告[J].中国金融,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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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Honohan,Patrick.How interest rates changed under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a cross-country review[J].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Series 2313,The World Bank.2000.

金融生态论文篇11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2004年12月7日,《金融时报》刊发了周小川行长在“经济学50人论坛”所作的《完善法律制度,改进金融生态》的报告,将生态 概念引申到金融领域.

(1)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及包含的内容

“金融生态”是一个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涉及到的问题也主要是中国特有的,所以主要是国内文献。“金融生态环境”概念由“金融生态”概念衍生而来,因此,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应当始于对“金融生态”的界定。

周小川(2004)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引入到金融领域,并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发展问题,他分析了法律环境对金融生态的影响,并对金融生态进行了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分析,认为“金融生态”是指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条件,法律制度环境是金融生态的主要构成要素,其次还包括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中介服务体系的完善程度,企业改革也是改善金融生态的重要方面.

李扬(2005)在《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一书中把金融生态系统界说为由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构成,两者之间彼此依存、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的动态平衡系统。

张鹏、姜玉东(2005)把金融生态概括为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要素之间及其与外部制度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

韩平(2005)认为金融生态是指影响金融业生存和发展各种因素的总和,它既包括与金融业发展相互影响的政治、经济、法律、信用环境等因素,又包括了金融体系内部各要素。

理论界主要从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各要素相互关系等几个不同的侧重度对金融生态的定义进行阐述和分析。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可以看到,其核心都在于金融系统的生态化,即如何模仿自然态系统来构造金融的生态系统,以实现金融发展和环境的相容。应当说,作为一个全新的概念,这些专家和学者对金融生态的诊释为人们客观认识和深入研究金融生态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意义和作用

金融生态环境这一概念一经提出就得到中国金融领域的学者和实践参与者的认同,并做出了一些关于金融生态环境的相关研究文章。这些文章主要集中在对如何建设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学与社会、经济、法律等因素的理论分析。

张楠(2006)提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是相互促进、相互依赖的。一方面,经济决定金融,区域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有利于增强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推动经济加快发展。

杨子强(2005)提出金融生态环境对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出了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在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利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商业银行如何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利用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王承萍(2005)在《和谐金融生态体系的构建及区域金融生态的改善》一文中提到,良好的金融生态展示了统筹协调、良性互动的科学发展观,不仅有助于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金融发展,也有助于保障经济秩序、维护社会诚信、推动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金融生态环境的构成及其评价体系

由于理论界对金融生态的研究还处于萌芽阶段,因此,对金融生态环境进行分析还不成体系。金融理论的指标体系也有学者进行了研究,但相对较少。

伍旭川(2005)提出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基本架构。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由三类指标组成,即总量增长速度指标、平均增长速度指标和结构相对指标,它们构筑了金融生态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

朱子云、朱益超(2006)具体提出了评价金融生态环境的指标体系,但其研究还是停留在指标体系的设定,而没有实证的数据验证其个指标的相关性,可靠性。中国人民银行洛阳支行提出了区域金融生态指标体系的建立框架,并提出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评价金融生态环境。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2005)了《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该报告的分析框架采用了城市的经济基础、企业诚信、金融发展、司法环境、政府诚信、金融部门独立性、社会诚信文化、中介服务发展、社会保障共计九个方面构成一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

(4)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障碍和问题

国内学者吕怡(2007)、李娜(2007)和宋维彦(2008)等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面临的障碍和问题作了相关研究。综合上述学者的研究观点,得出金融生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①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不到位,社会公众金融知识匮乏。②金融生态法律环境缺位。③金融生态信用环境欠佳。④金融机构自我调节机制失衡。⑤金融产权制度缺陷。⑥区域经济结构不合理,产品趋同化严重。

(5)如何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王承萍(2005)在《和谐金融生态体系的构建及区域金融生态的改善》一文中指出,要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1)以完善金融产权制度为中心,突出股东在金融生态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2)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加快出台有关金融机构破产和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尽快建立起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调节机制。(3)以保护债权为中心,明确债权人的有关权利,为金融生态的平衡提供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规范有序的社会信用秩序。(4)以风险控制为天职,以失职追究制度为重点,尽快制定和完善金融监管的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把监管主体的职责真正引导到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轨道上来。

高超(2007)运用因子分析法对黑龙江省金融生态环境进行了实证分析和评价。通过对构成金融生态环境的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制度环境等一系列因子进行了分析,指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法制环境因子不到位和信用环境因子弱化的突出现象。故在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中要重点建设政府引导的金融生态链,将法制和信用建设放在首位。

二、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中,几乎还没有出现金融生态(Financial ecology)这个概念。金融生态问题的提出,是由于中国各地区之间的差异而提出的,金融生态环境在经济发达和经济落后的地区大不一样。

国外学者曾经提出过把生态学的理论用来解释经济学的发展问题,如经济生态学。20世纪20年代初,美国社会生态学家Mac Kenzie首次提出了经济生态学这个概念,并在生态学与经济学的结合方面作了初步探讨和尝试。美国海洋生态学家Carson于1962年发表了名著《寂静的春天》,真正把社会经济问题展开生态学研究。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生态危机的加剧以及系统科学向生态学、经济学等领域的渗透,经济生态学应运而生。后期研究借鉴了一些关于法律及外部环境对金融系统影响的文献,如Ross Levine(1998)提到法律环境对经济发展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同时产生的结果也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并用数据实证了作为金融媒介的外生变量――法律和调整的外部环境,对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M.M.G.Faseh和R.C.N.Abma(2003)用至少25年的数据检验了东南亚国家的情况,说明了金融改革的政策因素对经济发展有促进影响。

Chandan Chakraborty,Glenville Rawlims(2004)提出金融资源的流动受到政策效应的影响。Allen, Franklin , QianJun and QianMeijun(2005)提出了在中国法律制度和金融系统不健全的情况下经济高速增长,分析了法律、金融、经济三者之间的关系。

三、评述

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丰富了我们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识,加深了我们对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及包含的内容、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意义和作用、金融生态环境的构成及其评价体系、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障碍和问题,以及如何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理解。使得“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这一独具中国特色的金融体系研究初见雏形。但是,在上述研究中任然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对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的研究较少,已有研究中未能形成一个公认的评价体系。第二,已有研究中注重宏观层面的研究,较少考虑到区域差别,城乡差别。第三,已有文献多以规范分析为主,实证分析较少,影响了论证的详实性。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研究在我国乃至世界都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另一方面是因为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金融部门乃至全社会达成共识,共同努力,长期不懈地推进,因而研究也必须不断进行,逐步形成完善的研究体系。尤其是对于我国金融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研究并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对促进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创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这是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周小川:完善法律制度,改进金融生态[N].金融时报,2004-12-07.

[2]李 扬 王国刚: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7-25.

[3]张 鹏 姜玉东:我国金融生态体系的改进与优化[M].财经科学,2005(04)

金融生态论文篇12

一、引言

县域金融是县域经济的核心,金融生态的建设对于改善经济运行环境,吸引信贷等经济资源,打造资金“洼地效应”,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县域金融生态评估可以直观地阐明金融生态主体和金融生态现状及发展趋势,对当地金融生态的加速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为农村金融发展、农村经济建设、“三农”战略目标的实现等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参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由金融监管缺位、金融政策不当、金融发展失衡等酿成的全球金融危机,也是由于金融生态出现了问题。因此,科学合理地评估金融生态对增强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稳定金融秩序、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文献综述

金融生态这一概念由我国首先引入,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指出应通过改进金融生态的途径来促进整个金融系统的改革和发展后,掀起一股研究金融生态的热潮。从理论角度来说,广义上的金融生态是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社会、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诸多方面,是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基础;狭义而言,则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金融生态是侧重“生物群落”或“生物成分”而构成的具有相对独立秩序结构、要素逻辑条理等特性的、互动式动态平衡系统。其重点是如何确保金融生态长期处于良好稳定状态,并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乃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经过白钦先(2001)、周小川(2004)、徐诺金(2005)、李扬(2005)、刘煜辉(2007)等从不同角度界定、研究后,逐步构建了趋于完善的金融生态理论。目前而言,国外直接涉及金融生态领域的相关研究尚未展开,类似研究大多是从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围绕金融危机与风险理论和实践展开的。

在金融生态的实证研究方面,相关学者从金融生态指标、资源配置、区域金融生态、县域金融制度建设、新制度经济学等不同的角度研究金融生态。如:徐小林(2005)在对山东三地市的金融生态环境研究中,通过对区域金融生态评价指标的设计,从实证分析的角度探讨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周志平等(2005)从金融生态的层次机构和资源配置的角度,在对欠发达地区市、县域和乡村三层金融生态的结构性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个案得到了改善金融生态的一些结论。程亚男(2006)以区域金融生态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金融生态评价的指标体系,阐述了一种健康金融生态的理想状态模式。皮天雷(2006)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分析了法治在金融生态的完善和发展中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对金融生态评估方法的研究正经历着大胆尝试、不断探索创新的过程。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继2005年首次对50个大中城市的评估报告之后又于2007年推出了全国31个省市、90个中心城市的评估报告,首次将Saaty教授的层次分析方法运用到评估研究中,较为妥善地解决了多属性、多层次难以完全定量化的复杂问题。一石激起千层浪,金融生态的理念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对金融生态评估方法论的研究亦成为学术界研究的一大热点。研究成果亦如雨后春笋:谢庆健(2006)对安徽、江西、河南、江苏、浙江、山东六省1995-2004年期间的县域金融生态状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雷永健等(2006)运用DEA模型对成都市所辖13个区市县2005年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测评;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课题组(2006)将因子分析与层次分析相结合,实现了方法上的突破与创新等等。在不断的尝试与创新中,金融生态评估的理论体系不断丰富,评估方法日臻成熟。

三、研究设计

金融生态评估结果的科学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学系统的评估方法以及合理的指标体系。本文选取某省县域金融生态评估中所采用的指标体系,在其基础上提出一套更为科学、客观的评估模型。

(一)ANP基于AHP的改进

1996年Saaty教授在AHP基础上提出的ANP方法,它能更好的适应复杂结构的决策问题,并能将元素间错综复杂的关联与反馈关系纳入到模型的分析中。虽然AHP是从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具有深刻的数理背景、逻辑的分析方法,并在决策科学、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然而其缺陷也不容忽视。

通过大量理论和实证分析,ANP相对于AHP的优势在于:1.ANP是将复杂的问题分解成各个组成因素,按支配关系聚类形成有序的递阶层次结构;而ANP的网络层次结构更为复杂,既存在递阶层次结构,又存在内部循环相互关联的网络结构,且层次结构内部各元素之间还存在依赖性和反馈性。2.由于AHP假设内部元素相对独立,使其应用范围受到了一定限制。在实际决策问题中,系统元素更多的不是呈递阶层次结构形式,而是网络结构形式,而这恰恰是ANP更实用所在。如图1所示:

图1 网络层次结构图

ANP方法经过国内外学者的不断改进,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系统的决策评估理论。自此,国内外基于ANP原理的评估方法被广泛运用到社会的诸多领域:AHP与ANP在供应商选择领域的运用比较(凌云等)、网络层次分析法在城市竞争力评价方面(赵国杰等)、物流满意度评价(许国兵等)、桥梁设计方案(孙宏才等)、Graph Model与ANP模型在中美电视倾销中的比较研究(Keith W.HIPEL等)、MCDM工具与ANP在市政选址的决策运用(Mufide Banar等)、ANP在复杂环境中的决策运用(Thomas・L・Saaty)等等。

(二)运用ANP构建金融生态评估体系

以往的金融生态评估方法存在诸多不足,其一,以往的评价方法以定性研究见多,缺乏强有力的说服力和充分的科学性论证;其二,即使采取定量的研究方法,所选取的评价方法没有考虑指标体系内各指标之间的相关性,从而对指标优度产生影响,进而使最终评估结果发生偏差;其三,虽有复杂的数理支撑,却缺少系统、科学的评价体系。

针对以上三点,借鉴前人已有成果,重点运用ANP方法对某市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进行评估。相较于AHP方法,ANP方法更能把握金融生态环境指标体系之间存在的内在关系,评估结果更为科学合理。

1.指标体系构造

本文在湖南大学金融管理研究中心所提出的指标体系基础上,对指标之间的关联与反馈进行下述分析:从概念内涵上,例如司法力度(X11)指标包含的经济案件结案率(X111)、金融案件结案率(X112)与金融债权保护(X12)内的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X121)、金融案件执结资产回收率(X11)之间以及X11与X12之间都存在明显的关联;从数理上,运用SPSS进行线型相关检验,证明元素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例如:X111与X112,X121,X122之间的相关系数很大,说明X11与X12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度;进而说明法治环境(X1)元素集内部存在依存。

基于以上的分析,金融生态系统中,不是简单的递阶层次结构,而是一种复杂的网络结构,当网络中的层次之间和层次的内部元素之间存在依赖和反馈时,简单地运用AHP方法将影响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然而ANP方法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因此本文从指标体系的层次结构出发,运用ANP原理对该指标体系进行重新构建。

该指标体系的结构主要由以下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称为控制层,包括评估目标;第二部分为网络层是由X1、X2、X3、X4四个相互关联的元素集,以及其内部的X11、X12、X21…X31、X32…X45等组成。如图2:

图2 基于ANP的金融生态评估模型图

2.ANP评估过程

构造多指标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的核心是确定权数,权数是综合评估模型中的重要因素,它直接影响到综合评估的结果。权重的确定主要有两类方法:一类是主观赋权法,根据人们主观上对各评估指标的重视程度来确定其权重的方法;一类是客观赋权法,根据各指标所提供信息量的大小来决定相应指标权重的方法。两种方法各有利弊,主观赋权法依赖专家经验,考虑全面,但难免有主观臆断性;客观赋权法相对客观,但数据分析结果可能不稳定。

本文基于以上指标体系的网络结构,采取了变异系数法与网络层次法相结合的权重确定方法(以下简称为ANP方法)。指标权重具体计算过程如下:对于项目层与子项目层,因为指标数目较少,且之间存在相互关联和反馈,先构造出网络结构,然后确定网络元素集的关联性,再采用ANP的方法对其赋权,用德尔菲法与专家组打分结合得到判断矩阵收敛值,代入Super Decision 1.6.0软件通过超矩阵、极限矩阵的计算得到稳定的项目层与子项目层各指标的局部权重;对于指标层,用极差标准化将指标数据归一化后,用变异系数来确定其权重。最后将局部权重与指标层的权重相乘,便可得到归一化的综合权重。如表1所示:

表1 各层权重的计算方法

层次项目层子项目层指标层

方法网络层次分析法网络层次分析法变异系数法

3.ANP与AHP评估结果比较

基于上述ANP评估模型,选取某省19县为样本,运用极差法对指标数据进行处理,将标准化值乘综合权重得到2007年各县综合得分。本文将最终得分、排名与湖南大学金融管理研究中心运用AHP方法所得结果分别进行比较,如图3-1、图3-2所示:

图3-1

图3-2

采用ANP方法和AHP方法进行县域金融生态评估的最后结果在排名上基本一致,然而得分却有一定的差别。前者在得分上整体性地高于后者,主要由指标数值标准化的方法不同引起的,不影响最终相对排序。两者差异主要体现在前两层元素的权重上,虽然两种方法下四要素权重大小排名相同,但ANP方法赋予了法治环境和经济基础更高的权重,其主要原因在于:1.AHP方法假设金融生态四要素是相互独立的,而ANP方法则认为金融生态各层次是相互影响的;2.AHP方法假设元素集内的因素相互独立,下层元素只受上一层元素的控制,而ANP方法认为指标体系中的任何一个指标可能和其他指标相互影响,并对上一层指标产生反馈。

四、结论

本文基于国内外金融生态相关理论及评估方法,在考虑金融生态各因素间的相互依赖与反馈的基础上建立了ANP评估模型,该模型在理论上更能表征金融生态内部相互关联的特征。将ANP方法创新性地运用到金融生态评估中,不仅是对科学合理评价方法的尝试,更是对该领域评估理论体系的补充与完善。通过与AHP实例比较分析,两者结果的一致性验证了ANP在复杂系统评估中的正确性和合理性。然而ANP方法指标内部元素之间的关联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专家意见,判断矩阵较多,用德尔菲法得到的收敛性值需要进行多次反复调整,增加了评估工作的计算量。相较而言,在只需要得到评估对象相对排序时,AHP方法操作更简单可行。因此,在不同评估目标下,两种方法各有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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