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理论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0 16:28:59

社会学理论论文

社会学理论论文篇1

在那里,正是主体性本身,即知识、气质、兴趣、表达能力,变成了一架按自身规律运转的抽象机器。哲学要发挥资政为民的社会功能,固然离不开与权力运行者、市场操作者打交道,但是哲学本身作为思想的事业而不仅仅是一种学科和职业,更是一种理想和志业、一种生活和存在方式。哲学有其相对独立性和学术自律要求,应该遵循其自身规则、维护其社会尊严和公信度。如果哲学理论创新与社会功能相剥离,作为纯粹的个人兴趣爱好和“私人艺术”、形而上需要或谋生职业,仍然还可以是有趣的、可爱的和有竞争力的,但是很容易沦为奇谈怪论、夸夸其谈,就会变得不负责任、不可信、不可敬,降低哲学理论应有的社会价值。发挥哲学的社会功能还需要发挥其对文化的统摄力和整合力。文化派生于实际的操作,哲学则是对这种实际操作的反思。任何一种文化潮流、时代风尚和社会思潮的兴替,都离不开哲学的引领、统摄和整合。文化在当代社会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大企业变得具有文化性,更加依赖于形象、包装和展示,文化产业成了大工业”,并且,“政治变革不扎根于人民的情感和感念之中,不可能长期持续”。文化是“我们新的归属形式”。马克思曾经指出,“哲学正变成文化的活的灵魂,哲学正在世界化”。尼采也曾经说过,“最平静的语言往往是思想的狂飙,静悄悄而来的思想领导了这个世界”。当前,我们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如果缺少思想和灵魂,或者对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缺少自觉、反思与批判,就很难形成先进文化,就没有原创力和应有的深度,就难以引领社会舆论与社会思潮。

二、哲学理论创新需要切近社会现实

我们说哲学理论切近社会现实有这么几层意思:其一,哲学固然与现实有一定的联系,但是还不是现实,哲学切近现实的前提就是哲学与现实之间要有适当的距离和张力,不然谈不到切近现实。其二,哲学切近社会现实,绝不是随波逐流,与现实中不好的东西、庸俗的东西同流合污,完全溶解于现实之中;撇开具体社会历史条件来谈论“合理的就是现实的、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只是外在地、抽象地谈论现实,是对现实缺乏哲学反思与认识的表现。其三,既然哲学还不是现实,那么哲学是跟在现实后面为社会现实辩护,还是走到社会现实前面引领现实就非常重要。其四,哲学理论切近社会现实也有一个方法和策略的问题。改革30多年来,随着实践标准的确立,“摸着石头过河”蔚然成风,所谓的“哲学理论”与其他理论一样不可谓不贴近现实。然而,我们时代的哲学忙于“实践”,反衬出哲学在方法论上的无能以及对哲学本身的肤浅认识。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哲学家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人们到处引用这句话作为“哲学应该忙于实践”的证明。但是,这句话应该这样理解吗?海德格尔对此评论说:“解释世界难道不是改变世界吗?”改变世界不以解释世界为前提吗?如果没有对世界的解释,那么所谓改变世界就会将世界改得一团糟。马克思的话不应该这样理解。马克思只是指出主体仅仅站在理论的立场上解释世界、理解世界是不够的,还需要去实践、去行动,并不是说解释世界是完全不必要的、不重要的。特别地,对于无产阶级来说,仅仅理解和解释世界是不够的,必须行动起来用主体的物质力量来反对和摧毁奴役人类的物质力量。哲学理论的边缘化,或者被人们弃置不顾,与当前以市场为导向的学科设置以及实践本身的“自足”是相关的。不光国内很多高校缩减哲学专业的招生规模,就是在国外,哲学专业也前景惨淡,许多大学哲学系纷纷关门,许多学者转而去研究文化学、社会学或政治学问题。

伊格尔顿睿智地评论道,“法兰克福学派通过转向文化和哲学来补偿他们政治上的无家可归。尽管政治上受困,但他们可以利用他们巨大的文化资源来对抗文化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的资本主义,从而证明他们依然和政治挂钩”。这说明哲学与资本之间、与技术之间存在着一条鸿沟:一方面科学取代了哲学的功能,成为第一生产力;人们会在“的炽热、艺术的温文尔雅和符号的令人愉悦中找到乌托邦的替代品”。“实践的哲学”认为“除非思考直接与行动相连,否则它就毫无价值”。另一方面市场依赖信息来对知识进行定义,专门的认识论为信息的传播和共享所取代,哲学成为多余的存在物。同时,实践本身越来越倾向于按照市场意义上的自由来定义“人”,似乎不需要理论的指指点点,实践本身就能试错和检验真理,哲学成为教条的象征和实践的障碍。后现代是一个“非理论”甚或“反理论”的时代:“我们现在能做我们所想的事情,不用手提着许多笨重的玄学行李,四处奔波来解释它。交出行李之后,我们的双手就自由了。”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曾经说道,“讲求实际的人自以为不受任何理论的影响,其实他们经常是某个已故的经济学家的俘虏。在空中听取意见的当权的狂人们,他们的狂乱的想法也多半是从若干年前学术界拙劣的作家的作品中提取出来的”。哲学过分意识形态化地联系“实际”,导致改革开放以来“理论”始终跟在“实践”后面为实践论证辩护而无法发挥对实践的预见预判和指导作用,直接导致理论回答和解释重大现实问题缺乏说服力,理论储备不够、理论的解释力下降到常识水平、理论竞争力和领导力有所弱化。这种倾向需要引起我们重视。哲学理论创新的目的就是使哲学要走到现实的前面引领社会实践发展,但是又不可走得太远,陷入玄思空想,这里也有个距离感、张力度的问题,既不高高在上,也不随波逐流。如果跟在社会现实发展的后面,哲学就将落后于时代,其理论创新寸步难行,其言说不过是人云亦云、自我吹捧。阿多诺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今天,任何理论都躲不开市场。每一种理论都是作为处在互相竞争的意见中的一种可能性而提出来的,什么都要拿出来供选择,什么都要被吞没。思想不能戴上眼罩而对此闭目不视。那种以为自己的理论可以逃避这种命运的伪善的信念必将堕落成自我吹捧。”

三、哲学理论创新需要切中时代思想肯綮

同志曾经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说我们的工作就像过河,要么搭桥、要么坐船、要么游泳。这就要求我们干什么工作都要抓住方法问题,才能切中肯綮、抓住关键、化繁为简、不断创新。哲学理论创新也是一样,不可不注意方法创新。哲学理论创新本身就包括方法创新。只有理论方法创新才能切中时代思想肯綮。当前哲学理论方法创新,需要考量的因素、变量越来越多,理论视域越来越广阔。在事实与价值严格二分的时代,后现现了许多传统理论无法理论化、无法思考的东西。如同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预言的那样:“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如何思考并超越欲望、差异、身体、无意识、愉悦等流动的能指,需要严密的思考。寻找一种可以讨论事实与价值的“元语言”,已经非常必要。这不仅是为了给现代性提供合法性解释和认同,而且是为了理解我们身陷其中的宏大叙事。如果理论无法反思这些东西,那么我们就无法超越它们。真理不仅与科学、逻辑相关,而且也与社会历史、权力运行、人民民主密切相关。当下时代,任何人都失去了宣布真理标准的权力,在考虑原有的认知方法以外,哲学理论还必须考虑不同群体参与表达、参与实践探索的社会共识基础。没有社会共识做基础,真理可以仍然是真的,但是非常脆弱和微不足道,难以转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哲学的真理标准非常复杂,与其设定和宣布一条不断变化的、游移不定的、模糊不清的真理标准,不如教会人们科学的思想方法,提高人们对是非、美丑与善恶的判断能力。有了科学合理的运思方法,不仅每个人都能够认识和检验真理,也能够单独得出比较一致的结论,社会共识更容易达成,核心价值观也更容易培育。大力普及科学合理的哲学运思方法,才能够推动哲学理论创新,引领社会思潮,以不变应万变,使社会思想领域的诸多问题迎刃而解。真理的复杂性体现在事实与价值的绝对二分法正在失效。

改革35年来,实践标准不仅充当了真假标准,而且也执行了价值标准的分拣功能。是非标准与价值标准如何沟通的问题一直是康德以后哲学的重大问题。黑格尔以绝对理性来统一两者,马克思以总体性的实践来统一两者,尼采以权力意志的审美趣味来统一两者,后现代给出的答案更是形形。这不仅说明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法是成问题的,而且正在失效。事实与价值在主体间的交往实践中一直是密不可分的。无论是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都不再是交往主体单方面的事情,而是交往主体通过双向互动的认识论承诺来达成事实与价值统一的共识判断。只有达成这样元语言层次的理解,对价值和事实的二分就不是绝对的,两者就是可以贯通一致的。事实上,我们现在正在通过主体间性的商谈伦理来解决价值观冲突和历史事实判断的冲突,通过商谈达成共识,而不是“权威主体”单方面宣布真理和价值。

社会学理论论文篇2

在一般的意义上,社会分层是社会结构中最主要的现象,因而成为社会学研究中最重要的理论传统领域之一,同时也是社会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主要特征之一。本文将试图对社会分层理论的新发展和近年来我国的研究做一简要评述,以期引起更多的讨论和进一步的研究。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不是要对整个社会分层理论的发展和研究进行全面的回顾和评价,而是将实证性的社会分层研究中的不同观点展示出来。需要指出的是,社会分层研究和理论中,包含了通常所说的社会分层结构和社会流动两个基本部分。我们将以社会分层研究或理论统称这两个部分。 一、两种基本理论模式 在社会分层的理论中,一般认为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M.Weber)提供了不同的、但是最基本的理论模式和分析框架,即人们所熟悉的阶级理论和多元社会分层理论。这两个理论模式和分析框架对社会分层的本质、决定要素、形式等分别做出了不同的理论解释,代表了两种在本质上不同的理论取向,不仅给后来的社会分层研究以极大影响,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今天的理论及相关研究基本上还是在这两个理论的框架内发展。关于马克思和韦伯的理论模式,在社会分层的研究中已成为经典,本无需赘述;但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研究的进展,人们往往会重新审视这两个基本理论模式。 社会分层的实质,是社会资源在社会中的不均等分配,即不同的社会群体或社会地位不平等的人占有那些在社会中有价值的事物,例如财富、收入、声望、教育机会等。因此,社会分层研究的问题取向在于:这种社会不平等对特定社会体系具有什么样的影响?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社会不平等会有什么样的变化?社会分层研究绝不仅仅是一套描述性的概念。 阶级理论认为,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根源于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中,其实质是以财产关系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最基本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不平等,即阶级地位——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阶级不平等——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自原始公社解体以来,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因此,阶级理论被认为是一种“关系”的理论(赖特,1979),关系在这里被定义为以财产关系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即在生产过程中基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而形成的雇佣与被雇佣、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不平等关系。阶级理论主要是解释性和分析性的,它更多的是分析社会不平等产生的根本原因,其理论分析的基点在于社会成员与社会资源的关系性质,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不同社会阶级之间的关系性质。 一般认为,多元分层理论产生于韦伯。但这似乎是一个过于简单的判断。韦伯并非一般地讨论社会分层,而是在讨论“共同体内部的权力分配”时,区分了三种权力分配的形式,即阶级(经济)的、等级(身份)的和党派的。应该强调的是,韦伯所讲的权力分配也是一种关系,即统治关系。在韦伯的所谓阶级理论或经济权力分配中,财产占有和毫无财产仍然是一切阶级状况的基本范畴。但是,韦伯认为,纯粹的财产占有本身仅仅是真正“阶级”形成的初级阶段。真正导致共同行为和阶级利益的,归根结底是市场状况,人们对市场机会的占有是表现个人命运的共同条件的机制。因此,与市场机会结合并存的利益,才造就了“阶级”,阶级结构因而是多层次的,而不仅仅是一个两分的结构(韦伯,1997)。由此,经济权力的不平等表现为对市场机会的不同占有,用今天的概念来说,即是经济资源在不同人们之中的不平等分布。这已经明显不同于马克思的阶级关系理论了。在韦伯看来,权力分配还取决于所谓“等级”。等级不必然与某一种“阶级状况”相联系,而受到某种特定“荣誉”的制约。这种荣誉的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生活方式,表现在把“社会的”交往限制在排他性的“圈子”内,甚至内部完全封闭。等级作为一种垂直的社会序列,它带来一种被承认的更多的荣誉,以利于享有特权的等级。如果说“阶级”植根于经济制度中,等级就植根于社会的制度中。韦伯所描述的这种“等级”如同于我们所熟悉的传统社会中的“身份”。政党的故土,原则上在“权力”的领域中,党派的行为旨在获得社会的“权力”,共同体内部的“统治”权力。这种权力更多的是一种政治统治的权力(韦伯,1997)。这三种权力分配的形式虽然彼此相连,但各自有其独立性。 如果上述对韦伯理论的理解是正确的话,从中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第一,以权力分配为例,经济、等级或身份以及政治权力的分配是相对独立的,它们之间的整合是在一个更大的框架内,即以包括着它们的社会化为前提。第二,尽管韦伯承认财产占有关系的意义,但他更强调的是各种经 济资源在人们中的分配结果,是阶级状况的分化。财产关系只具有初级的意义。后来的多元分层理论将韦伯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简化地继承下来:韦伯关于影响权力地位的因素分析被忽视,权力被简化为政治权力,等级身份被简化为“声望”,影响阶级行动的三个因素(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资本主义企业)也同样被简化为商品市场;而因素的多元性得到了强调,同时,社会资源在不同社会群体或社会成员中的分布状况,特别是资源不平等分布的量化特征,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等级差异成为社会不平等的主要特征。这导致在多元社会分层理论研究取向上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将社会成员的社会差别解释为个人特征方面的差别(许嘉猷,1986),主要是职业地位和收入上的差别,而职业地位、收入和教育水平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这样,在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的研究上最终形成了两个不同的研究取向:阶级理论更多的以结构性因素来解释社会的不平等,而多元分层理论则更多的以个人特征上的不同进行解释(许嘉猷, 1986),即使是经济上的差别,也被解释为对市场机会掌握的概率。 二、社会分层研究的发展 虽然在社会分层的理论传统中,阶级理论和多元分层理论传统有着本质的不同,但由于多元分层理论占据了主导地位,而且社会阶级理论和多元分层理论在很多方面确实也可以合并起来,例如,从更为抽象的角度看,二者都是讨论社会不平等或社会差别的,二者都讨论在不平等的制度框架下各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等等。因此,当我们讨论社会不平等的问题时,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将“社会分层”作为一个通用的概念来使用,而以“关系论”和“分配论”来区分上述两种不同的取向。存在于两种理论模式背后的一个实质性问题是,什么样的社会地位是有意义的社会地位,即这种社会地位对人们的社会行动和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具有重要影响。什么样的社会因素对决定人们的有差异的社会地位是非常重要的,或者说,什么样的社会因素决定了社会资源在社会中的不平等分布或分配。所谓社会分层结构,即是人们按照一定的社会区分指标对社会成员进行的区分结果。人们对各种社会分层体系的讨论,实际上包含了研究者对整体社会结构状况的基本认识和判断,是人们对影响社会行为或社会行动因素的认识和解释。 依照韦伯的理论模式发展起来的社会分层研究,包括布劳—邓肯的社会流动模式,其理论前提和预设被从现代化、工业化或产业化的角度进行了解释(参见D??吉尔伯特,J??A??卡尔,1992);社会分层的结构性意义,也为功能论和冲突论从各自的角度进行了探讨。人们对于这些“经典”的社会分层理论,已经有了很多分析和了解,在这些理论中所涉及的社会因素,也已被大量研究予以论证。很多研究者所作的工作,是将经典的理论模型,特别是布劳—邓肯的地位获得模型深化。布劳—邓肯模型或者说地位获得研究的主旨,是讨论先赋因素和自致因素对社会地位的影响。在他们看来,社会分层结构主要表现为职业结构,而某种职业地位的获得主要取决于代际之间的教育水平和职业以及本人的教育水平和初职的影响。后来的相似研究没有从根本上超出布劳—邓肯的理论模型。 60年代末、70年代初以来,整个社会科学,包括社会学进入一个对传统理论进行挑战和批判的时代,人们对所谓现代化和资本主义经济及社会结构重新进行反思,将在社会分层研究中长期受到忽视的社会关系(包括生产关系)因素、制度因素和历史因素等宏观变量,纳入到分析和研究之中。更为重要的是,如果社会结构是社会学研究中的一个基本而主要的主题的话,社会地位结构是社会结构,特别是社会分层结构的基础,同时也是社会流动或地位获得的基础。社会地位的决定、构成和意义,对于理解社会结构、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都具有更为深刻的意义。人们从重新审视经济社会结构的角度,重新审视了社会地位及其决定因素。在有关的新的社会分层理论中,新马克思主义、新结构主义、社会网理论、市场转型理论及其争论以及其他一些理论等,属于比较系统的对社会分层理论的发展。而在这些新的理论发展中,最重要的是对在理论传统上占主导地位的以个人特征为导向的分层理论提出的批判。 (一)新马克思主义 新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是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教授赖特。他和他的同事基于马克思的关系论视角,对美国的阶级分层结构进行了系统研究。在他们看来,阶级仍然是社会结构中具有重要意义的要素,但是,阶级不能被简化地定义为某种职业分类,而是一种社会关系,是指一种控制资本、决策、他人工作和自己工作的社会关系。但是,传统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必须发展以适 应解释新的社会状况。在阶级理论的研究中存在许多概念标准的混乱。在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中,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即是对于所谓“管理阶层”、“白领阶层”,或如赖特所说的“半自主雇员”的阶级地位。他们认为,这种阶级地位在原来马克思非常抽象的阶级理论框架中,被定义为资本主义生产自治的“小资产阶级”形式,这些中间阶级不是一个稳定的社会阶层。但这种“小资产阶级”或中间阶级的成分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的“管理阶层”已经成为中间阶层的主体。所以不能武断地定义这种阶级地位。他们希望在马克思主义的框架内,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进行严格的调整,重新定义阶级,分析不同国家的阶级分布,阶级和职业流动模式、在家庭和工作中的阶级结构和劳动分工、收入不平等、阶级地位及阶级意识等问题,就马克思的阶级结构概念发展出一种令人满意的操作化形式,并利用这种操作化定义对美国阶级结构的一些显著特征进行描述性的分析。这种描述仅仅是阶级结构分析的第一步。在新马克思主义看来,阶级结构是宏观—微观社会结果的系统决定因素。因此,在对阶级结构特征描述的基础上,新阶级理论的研究将沿着两个主要方向展开:首先,要对其他一些国家的同类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其次,要把这些宏观分析与对个体层面上的各种结果(态度、政治行为和收入等)的分析结合起来(赖特, 1982)。 (二)新结构主义 与新马克思主义有异曲同工之意的,是新结构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他们不像新马克思主义那样强调财产关系和雇佣关系等结构性因素,而是借鉴了向新古典经济学提出挑战的分割劳动力市场理论,这些理论的一个共同模式是,拒绝隐含在传统理论中的现代化、产业化预设,尖锐批评传统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理论忽视了社会经济结构对社会分层和社会不平等关系的影响。新结构主义虽然包含了许多不同的理论派别,但共同的主题是强调在社会分层和地位获得中那些个人特征之外的“结构性”因素。他们并不否认职业地位、教育、收入在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中的意义,实际上仍然是以职业结构或收入结构作为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主要社会分层结构。但是他们认为,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很多分割性的结构因素,这些结构性因素对个人社会经济地位和地位获得具有重要影响,甚至是更为重要的影响。而最为新结构主义所强调的结构性因素,主要是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经济部门和产业部门、内部劳动力市场、组织特质、产品和服务特征、受分割劳动力市场制约的职业经历及其相关因素等。在一定意义上,新结构主义理论也是一种重新重视“关系”的理论,这种关系在这里可以被定义为基于工作部门和工作组织而形成的关系。 (三)网络结构观 如果将上述新马克思主义和新结构主义在广泛的意义上都视为是一种结构主义取向的话,那么,它们都属于一种“地位结构观”,也就是说,它们对社会分层结构的理解都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客观、普遍的社会地位,构成了社会分层结构的基本要素,这些社会地位外在于个人,决定了个人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尽管这种地位结构观对忽视结构和关系因素提出了批评,但是,在一些人看来,研究者们还尚未对个人获得一个有声望职位的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中有助于决定个人职业地位获得的结构性因素进行足够研究(林南等,1981)。自70年代开始,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将社会网络的概念引进社会学对市场等经济现象的研究后,社会网络开始被看作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基本要素之一,在此基础上,与地位结构观不同的网络结构观成为研究社会分层的一个新视角,与社会网络相联系的“社会资本”和“社会资源”概念进入到社会分层结构和地位获得的研究之中。 网络结构观的特殊视角在于,它重视人际关系而不重视个人特征;重视人际关系所形成的网络以及人们身处在什么网络中,而不是重视类别(例如男女或职业);重视人际间的联系性和资源的嵌入性,不看人的归属感;重视个人能够通过这种人际网络摄取多少资源,而不是人们现实占有多少资源;重视人们在网络中的位置或者网络所能使用的资源,而不重视人们的阶级地位。因此,网络结构观是通过人们的行为研究人们的社会地位(边燕杰,1994)。 网络结构观将社会结构设想为人们构成的一个社会网络,人们按照例如财富、地位或权力等,得以排列在这一网络中及相应的位置上。传统有关社会流动和地位获得文献中所描绘的“个人资源”,包含的是个人的财富、地位和权力,而社会资源的概念则围绕着两个方面建立起来:社会关系以及经这些社会关系而联结到的“位置”中所嵌入的资源,即社会资源是 嵌入在个人通过其社会网络而联结到的他人的位置中的。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资源被定义为与个体直接或间接相联的人们所拥有的财富、地位、权力,以及社会关系(林南,1981)。这种网络结构对社会资源的接近与控制呈现出一种金字塔形的结构。越靠近顶部的位置越容易接近和控制更多的社会资源。一些研究发现,人们的社会资源与其获得的地位之间具有显著的联系(林南, 1981;边燕杰,1994,1997)。当然,个人资源和社会资源间有着错综复杂的相互影响。个人资源(尤其是先赋性资源),至少在最初,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她)所能获得的社会资源。但随着其积累的增长,社会资源会在将来精心构建社会网络及进一步的社会资源过程中发挥比个人资源更重要的直接影响。到那时,个人所积累的社会资源则会转化为下一代人的(先赋的)个人资源(林南,1981)。 (四)市场转型理论与社会分层 在研究国家社会主义向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中,产生了关于社会不平等的制度主义理论。由于对这一理论已有详细评价(参见孙立平,1995),这里不再赘述。需要指出的是,关于不平等的制度主义理论,是在集中研究国家社会主义的市场转型过程里社会精英的形成和替代模式中,讨论了市场转型对利益关系、社会分层结构和机会结构所造成的影响。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撒拉尼(I.Szelenyi)和维克多??倪(VictorNee)认为,过去关于社会不平等的理论,都是将不平等看作是某种经济整合机制固有的特征,而忽视了这种机制身处其中的制度环境。在他们看来,某种经济整合机制对社会分层和机会结构的影响,必须在特定制度背景和社会关系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无论是再分配的经济机制还是市场经济的机制,于社会不平等都没有一成不变的关系。关于不平等的制度主义理论即植根于对社会关系的分析之中。在不同的制度背景下,不同的经济整合机制对于社会不平等形成的作用是不同的。应将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对不平等问题进行分析。因此,这一理论的最基本的假设是,经济机制是嵌入于制度背景中的,他们所关心的是造成不平等的独特机制(参见孙立平,1995)。围绕市场转型对社会分层的作用问题,发生了激烈的理论争论(参见《国外社会学》,1996年第5-6期合刊)。但是,在市场转型过程中社会精英是循环的还是再生产的,依然是透视这种作用的重要视角。 (五)历史因素分析 除了关于社会不平等新制度主义理论外,大多数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理论都是研究工业化市场经济社会的结果,具有两个特点:其一,这些研究中的一个隐含前提是,工业化市场经济社会自成熟以来,基本上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特别是基本的市场经济制度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这种政治经济制度决定了特定的社会分层结构和地位获得模式。从这一角度观察社会分层研究,研究者们的差别仅在于对决定社会地位和社会流动因素的认识上,因而在实际上是一种静态的研究。如果考虑到时间因素的话,多数也是将时间置于所谓“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 这样的两分时段中。其二,大多数分层理论都仅仅局限于市场经济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市场机制在更大程度上决定了资源配置和个人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而对集权体制的社会,包括国家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社会分层机制,则缺乏深入的探讨,常常是将有关市场经济社会的分析框架运用于集权社会和国家社会主义社会,例如,指出,在国家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分层是在再分配体制基础上建构的,政治权力在极大程度上决定了资源配置和个人社会地位等。 鉴于上述缺陷,自70年代末起,历史因素的分析被纳入到社会分层结构和社会流动的研究中来。在对国家社会主义分层动力机制的研究中,有研究指出,尽管国家社会主义社会独特的制度结构是重要的,不同的政治经济制度决定了不同的分层类型,但仅仅强调结构环境对于理解分层是不全面的。在国家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分层的结构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过程被建构的。国家通过垄断性权力将绝大部分资源控制在手中,利用政治决策在社会中配置资源,从而影响和决定个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机会。在这种社会中,宏观政治过程的特点是明显的政治波动和国家政策变化。因此,国家社会主义社会分层结构不同于市场经济社会之处不仅仅在于制度结构的不同,而且在于市场经济社会中,资源的初始禀赋因为私人财产权的稳定而对社会地位产生持续的影响,并且使不同群体的相关机会稳定化;在国家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群体、组织的界限和相关位置是基于国家政策的考虑而不是市场交换。国家政策对分层结构具有明显的影响,国家通过改变社会群体的相关 资源来改变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并导致社会流动类型的改变。因此,要理解社会结构中与地位相联系的资源,需要考虑到历史因素的变化。国家社会主义的生活机会与已工业化的市场社会相反,不仅受国家再分配体制的不同结构环境的影响,而且更大程度受国家政治动力和伴随的国家政策变化的影响(周雪光,1996)。 将历史因素纳入到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研究中的意义不仅仅局限于国家社会主义社会,而是对所有集权主义社会的社会分层研究都有相当意义。推而广之,在基本的制度背景保持稳定的情况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分层类型也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即是社会变迁的结果,又会对未来的社会变迁产生影响。 必须指出的是,在论及社会分层新的理论模式的发展时,传统的或经典的分层理论并没有因新观点的出现丧失了意义。在传统的分层理论中,有两个研究及其所代表的视角和方法,使其成为社会分层研究中的经典。其一是W.劳埃德??沃纳的杨基城研究,在这个研究中,沃纳对韦伯的“地位”概念进行了美国式的改造,系统地将主观指标和主观方法引入社会分层的研究。其二是布劳—邓肯进行的地位获得研究,他们使用路径分析的方法,建立了地位获得的经典模型。上述两个方向的研究仍然是社会学中社会分层研究的基本主题,后来的研究者在这两个方向上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讨。例如,对主观社会地位意识、阶级意识、职业声望的探讨(Spilerman,1997,参见D.吉尔伯特,J.A.卡尔,1992;Laumann等,1976);威斯康星学派对布劳—邓肯模型的发展等(Swelland Hauser,1975,参见许嘉猷,1986)。 三、中国社会分层研究 中国的社会分层研究一直是中国社会学中的主要内容。特别是自90年代以来,有关社会分层的著作和论文显著增多。就能够检索到的相关著作和论文统计,大约三分之二的论文和几乎所有的著作,都发表于90年代,绝大多数有关中国社会分层的实证研究也发表在90年代。纵观中国社会分层的研究,特别是实证研究的成果,大致可有如下特点: (一)研究主题 或者是由于中国正处于全面的社会转型时期,或者是由于社会学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日渐增多,中国社会分层的研究几乎涵盖了社会分层理论发展的所有方面,国际社会学中有关社会分层的不同理论观点和模式,在中国社会分层研究中都有所表现。例如(不完全的列举和归类),关于阶级地位和阶级关系的研究(何建章主编,1990;陆学艺主编,1992;戴建中,1995;李春玲,1997),职业分层和收入分层的研究(李强,1993;葛延风,1994,1995;沈红,1995),地位结构观视角的研究(路风,1989,1993;孙立平等,1994;李路路、王奋宇,1992;李培林等,1992;李汉林,1993;卢汉龙,1996;李路路,1996),转型社会精英替代模式及分层机制变化的研究(李金,1994;张厚义、刘文璞,1995;戴建中,1995;李路路,1996,1998;李强,1997;宋时歌,1998),阶级阶层与利益结构的研究(黄伊凡主编,1989;冯同庆、许晓军主编,1993;李培林主编,1995;孙立平,1996;郑杭生等,1997),网络结构观视角的研究(王春光,1995;张宛丽,1996;李培林,1996),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认同的研究(于显洋,1991;蔡禾、赵钊卿,1995;卢汉龙,1996),职业流动模型以及大量有关农民流动的研究(陈婴婴,1995;李春玲,1997)。 上述不完全列举的社会分层研究虽然存在着种种问题,但仅在研究主题上已是极为丰富。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社会的全面转型为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社会事实”,另一方面是因为众多研究主题在过去的分层研究中几乎是空白。尽管如此,仍然有一些社会分层研究中的基本主题未被涉及,或者没有进行深入的实证研究,例如,工作部门、组织特质、职业特质等结构性因素的作用很少被涉及。 (二)“问题意识” “问题意识”在这里是指社会分层的研究应该是针对有意义的 “问题”而进行的,可从现实的层面和理论的层面表现出来。现实中和理论上存在的没有得到合理、充分解释的“问题”,构成了研究的出发点。缺乏“问题意识”,研究就可能变成一种游戏和自说自话的纯个人行为,丧失了社会意义。 中国社会分层中的众多研究,特别是在现实层面上,并不完全缺乏“问题意识”。缺陷在于这些问题意识是否清晰,研究者对自 己的研究和使用的理论之主旨是否有明确认识,当然,还包括这些问题是否是“真问题”。这方面的缺陷导致很多研究停留在描述性的层次上而缺乏解释,人们叙说了一种现象,却没有指出这种现象意味着什么。然而在理论层面上,相当部分的研究中比较缺乏“问题意识”,即研究者常常没有将自己的特定研究置于理论发展的线索中去,或者将一个具体的研究与一个普遍的理论问题联系起来。人们叙说了一种现象,但无法去理解这种现象。 (三)理论逻辑 理论逻辑在这里主要是指一项研究特定的理论视角和概念系统。一般来说,任何一种理论解释乃至一个学科,对研究对象的透视或解释都有自己的独特视角,并从基本概念出发形成一套概念系统。理论视角的独特性不在于对象的独特性,例如,人的行为可以成为不同学科研究的对象。在社会分层研究的理论逻辑上,众多的研究都存在明显的缺陷,包括本文作者的研究。人们更多地去分析没有被研究过的现象(中国社会和社会学的现状提供了大量这种可能性),较少考虑在理论上能够提供什么新的解释;同时,由于理论视角上的模糊,导致在一项研究中或同类研究中理论概念使用上的随意性、概念系统的不一致,甚至逻辑上的混乱。 (四)理论模型 这里所说的理论模型,是指对所研究对象或问题中所涉及因素或变量之间模式化关系的说明。说明的工具我以为可以是理论概念,也可以是统计手段。对于同一个研究对象,应该允许存在多种理论模型的解释,而在社会分层的研究传统中,也确实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理论模型。对于中国的社会分层研究来说,建立独立的理论模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社会分层的系统研究毕竟时间还短,另一方面,中国社会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几乎一切社会现象都处于激烈变动的过程中。但是,无论是社会现实还是理论的发展,都向社会分层研究提出了这样的要求,一些研究也开始朝这个方向进行努力。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中国独具特色的社会关系、两种体制或制度的混合以及渐进式的社会转型,都为中国社会分层研究在理论上的突破提供了可能性。 (五)研究和分析方法 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研究与统计分析技术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大多数中国社会分层的研究在统计分析方法上都存在着严重的不足。没有研究和分析方法上的改进或发展,中国社会分层的研究有可能受到很大损害,所有的研究者都应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社会学理论论文篇3

第二,充分利用人才优势加强社会意识理论研究从而引导、优化社会心理。社会意识包括水平不同的两个层次: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态。社会心理是低水平的社会意识,具有朴素自发性、日常经验性和大众普遍性的典型特征。意识形态是意识水平较高的社会意识,是在社会心理中沉淀提炼出来的思想体系。在一定社会关系基础形成的社会心理经过系统化、抽象化,就上升成为社会意识形态;而社会意识形态一旦形成,反过来又会影响社会心理,使其按照意识形态的理念发生变化,即通过教育、传播等方式可以使意识形态转化为社会心理。也就是说,在社会意识内部,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且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所以,在建设和谐社会心理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强对社会心理本身的理性研究,另一方面加强对社会意识形态的理性研究也是必要措施之一。此外,大学可以充分发挥学科荟萃的优势,充分调动各学科的优势人才来研究相关内容,从而丰富、完善社会意识形态,使社会意识形态发挥出强大的理论力量来引导社会心理的变化。对于当前我国社会来讲,大学主要是调动广大教师特别是人文社会学科的教师积极参与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研究中来,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而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的科学性和实践性。

社会学理论论文篇4

科研管理是对各项科学研究的管理与服务,它所涉学科众多,文、史、哲、管、法都有所涉及。可以说,科研管理是对于“知识”的管理。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是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一环,它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软实力”,因此,对于科学研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科研管理,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新形势新时期,社会科学研究事业高速发展,其重要性日益突显,这对科研管理工作相关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它既要求在思想政治素质上与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相一致,也要求对所涉及专业知识有尽可能更多的了解。因此,科研管理工作者应当时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时事政治学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精准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与科研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更应熟记在心,同时,在科研管理工作中要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时刻保持敏锐的政治警觉性,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

作为科研管理人员,一定要热爱这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有强烈的事业心,才能有崇高的敬业精神,才能确立高度负责的立岗敬业的职业精神。科研管理工作是科研工作的服务者、协助者,是科研工作主体的后勤服务部门。如果说,创新性是科研工作要求的话,那么,服务性就是对科研管理工作的要求。但是,这种服务性要求科研管理工作的崇高与奉献,可以说,每一项科研工作,都少不了科研管理工作者的默默付出,但科研成果所为作者带来的各种名与利,却统统与科研管理工作这一幕后英雄无缘。可以说,科研管理工作就是为他人作嫁衣。这样的工作性质,决定了科研管理工作必须要有爱岗敬业的崇高精神,必须要有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耐得住寂寞与清贫,看淡名与利,只求奉献,不重索取。同时,科研管理工作者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尊重、理解科研人员,要树立服务观念,坚持求真务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尽一切可能,积极调动科研工作者的科研热情,使之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多出精品。在当前形势下,积极利用国家繁荣发展科学研究工作的大好形势,顺势而为,积极主动为科研工作者争取横向委托课题、部级课题以及各项联合资助课题等,全方位为科研工作提供综合服务。

3.锻炼统筹能力,努力提高科研管理组织能力

新形势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繁荣发展,使得科研管理工作的内容也日渐繁多,要求科研管理人员必须提高统筹能力,正确处理常规工作与紧急任务的关系,在把握总体工作的基础上,抓住重点,主次分明。这就要求科研管理人员除了必须掌握的管理技能和知识外,还应该熟悉一些具体的科研管理组织业务,如各级各类课题的申报,包括课题申报的制度、程序以及填报要求;在科研成果管理中,要把握成果的相关鉴定评估要求,熟知各类经费的使用原则与监管制度等,掌握成果评奖的原则以及奖励办法等。特别是针对科研立项,科研管理人员要掌握国内外科研研究动态及已有成果的发表情况,掌握各种与科研课题有关的信息,在宏观上为课题承担者提供客观的引导与相关的科研建议。

4.要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

社会科学研究工作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创新,与之相关的管理本身也需要不断创新。实践证明,科研管理工作墨守成规不可行,要随着不断发展的科研工作新态势,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制定新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范围。也就是说,与科研主体的内容创新不同,科研管理工作需要的是管理的创新。科研管理在我国起步比较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科研管理的相关工作还没有实现信息化、自动化管理,各种文字、信息处理等,便凭手工操作,致使效率低下,造成了人、财、物、时间等方面的浪费,更为重要的是,手工操作使得各种信息处理不及时、不全面,造成了时效性与全面性的缺失。新形势下,科研管理工作日益信息化、自动化,科学研究工作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力量,这对科研管理工作提出了更为重要的要求。适应这种新变化,科研管理人员必须改变传统观念,重新认识科研管理工作的“管理就是服务”的管理理念,求主动、求全面,告别过去那种呆板落后的被动式管理,转变为自动化、信息化背景下的主动、灵活、高效的现代管理方式。科研事关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生存和发展大局,是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进行内涵建设的关键环节。因此,科研管理工作要有新举措和新思路,科研管理人员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在工作中探索新方法,研究新思路,不仅需要完成改革性的工作,还需要完成很多建设性的工作。

5.不断更新知识,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

在本文的论述中,所谓科研管理,主要是指对科研工作,包括科研计划、课题研究、成果转化等各种科研工作的管理。科研管理是对科研工作的管理与服务,困此,它是对于“知识”的管理,这就要求科研管理工作必须本身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结构素养和一定的管理技能。也就是说,科研管理人员除了具备其所管理服务的相关科研工作的基本知识素养和广博的知识结构外,还应该具有一定的先进的管理能力,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信息高度发达,新的发明和知识门类层出不穷,跨学科研究、新学科的开拓,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互渗与影响,使得各种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展现在科研管理工作者面前。要对变化了的科研工作进行管理与服务,科研管理人员只是停留在之前所具有的知识结构注定要无所事从,因此,必须要与时俱进,同科研工作者一样,更新知识结构,不断地吸纳新的知识,扩展知识结构,同时,学习新的与科研管理工作相关的知识门类,如统计学、管理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等可辅助科研管理工作的学科门类的知识,从整体上提高科研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这是现代化科研管理工作适应新的科研工作的必然要求。

6.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提高信息收集分析能力

科研管理工作要想做到全面系统,对于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能力必不可少。具体而言,第一,熟练掌握情报学方法,善于在各种会议、法制法规、广播、报刊以及网络等媒体信息中收集与科研工作有关的信息,并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归纳、分析,将与科研工作有关的知识信息及时反馈给科研人员,以有利于其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注重知识积累,及时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科研管理人员要及时对自身所辖属的科研基本知识和学科发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熟悉国家对于相关学科知识的政策法规,注重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的掌握,并从中归纳出有用的信息,以及时反馈给科研人员。因此,科研管理人员要时刻、密切关注、追踪国家科研领域的方针政策,并与之保持高度的一致,同时还要进行相关的业务学习,以便知识更新,跟上社会科学研究的步伐。第三,科研管理人员要具有理解和贯彻执行政策的能力。科研管理最终要落实于执行力上。执行力的达成,需要正确理解国家政策为前提。因此,对于国家政策的把握与理解能力,是决定一个科研管理人员,特别是决策性的管理人员是否合格的标准。要成为一个能够正确理解政策,并能够认真执行的科研管理人员,就必须认真学习、领会、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要学习与科研工作密切相关的,如有关科技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以及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相关政策。只有对政策及有关法规条文及时了解,才能迅速地对科研管理工作的相关问题做出有效的反应,才能更好地明确科研管理方向,更好地为科研工作服务,把好关,才能在竞争中稳步发展,逐步壮大,立于不败之地。

社会学理论论文篇5

作者:刘一鸣 单位:内蒙古大学

“有效市场假说”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因为在假定中,证券价格和市场形成都要建立在投资人或者经纪人理性的基础上,但是实际上,有效市场在实践和理论上有太大的差异,许多投资者的金融行为依据的不是理性的信息,而是靠自己感性的感知,或者说“噪音”来决定是否购买。”有效市场假说”的实现有赖于有风险的套利机制,所以它的局限性在假设上更明显地体现出来。社会学家认为,任何一种金融行为都必须在社会领域中才能具体实现,并且还会受到社会的制度、文化、思想观念的影响,④因此,经典金融理论缺乏科学性和全面性。“行为金融学“认为,经典金融学的弊端在于:“只关注经济行为和经济市场对于金融行为和效果的影响,而忽视了经济社会制度,文化理念和思想观念等非经济因素对金融行为的影响。”⑤理查德•泰勒(RichardH.Thaler)认为,行为金融学和社会制度的结合是金融行为在社会学视角下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对于经典金融理论的反思将为金融行为理论在社会学研究中的新领域。

在社会学范畴下研究金融行为,是金融研究向社会现实和金融现实进一步结合的标志。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革命、金融体系完善和全球金融危机等使金融市场的交易模式和政策模式发生变化;同时,政治格局和经济格局的变化又使各国的金融市场卷入全球经济和政治范畴。人们对金融影响的感知超过了市场本身,金融行为与社会生活联系日益密切。在新的社会背景下,金融新闻的社会学研究有了更加宽阔的空间和研究意义。嵌入性和脱嵌性理论⑥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对金融市场和金融行为的研究由古典经济学领域发展到有效市场假说,然而这两种理论都是高度抽象的状态下研究的。现实中的金融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参与者也不同于经济人,所以前两种模式不可能解释金融市场的运作机制。新经济社会学对“嵌入性”和“脱嵌性”提出质疑。“嵌入性”认为,人类的经济活动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整个社会中产生的。波兰尼的观点是:社会的运转从属于市场,社会关系被嵌入到经济关系中。然而,在全球化背景下,萨提那认为存在着至少两种市场:一种是经济社会学传统下嵌入社会关系中的市场,另一种是脱离社会关系的脱嵌性市场。网络的发展使全球性电子交易得以实现,现实中的社会关系网络被计算机网络代替。然而,S.塞桑在电子交易金融行为研究中发现,信息化和电子时代的金融行为依然嵌入社会关系中,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信息必须依赖于资源和情境,信息技术依然要依靠物质资源。在目前看来,金融市场受国家经济政策和社会制度影响,所以在制度上,金融行为存在一定的嵌入。“嵌入性”实际上是说明,经济是社会的一部分。经济行为本身就是社会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实从这个角度去解读,可以发现,经济领域的实质是社会领域的一部分,两者不是嵌入和被嵌入的关系,而是内在的一致性。金融领域的研究应该属于社会学研究的课题,如此看来,研究金融行为在金融领域还是扩大到整个社会领域有没有本质的区别还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社会网络和文化系统马克•米兹鲁奇和杰拉德•戴维斯借助于社会网络和新制度理论,对美国的商业银行扩张进行研究。从20世纪60至80年代,美国银行由以区域和地方业务为主的较小规模,发展为共有150家银行、拥有国外分行的国际性产业。他们认为银行走向全球化是一种由组织及其决策者所推动的组织现象。金融行为可以视作是一个合理的行动方式,作为一个金融决策,在企业间以网络的形式扩散开,借助社会关系网络收到行为反馈,使其他银行模仿或者被引导,从而形成广大的影响。另一种对金融行为的研究就是把市场理解为“文化系统”。⑦米歇尔•阿伯蕾菲亚通过对证券股票和期货市场人类行为的研究,揭示了金融行为是社会性在社会关系和文化中的系统行为。金融市场的交易过程不是简单的交易,交易过程包含了社会、文化、经济等因素,交易结果是社会、文化和经济共同作用的结果。可把金融市场视作是一种文化系统,这就意味着交易不单单是重复,而且体现了相互理解并促使人们进行不同的选择。交易中产生的理解随着时间会被制度化,这种制度成为金融市场中金融行为的参与依据。金融市场文化随着金融行为而变化,并在交易中不断产生、发展和变化。

社会学理论论文篇6

【正文】

存在问题是古代哲学思考的根本性问题,作为第一哲学的形而上学是对存在之为存在和存在整体问题的探讨。追问存在的本质,探寻终极存在,为人的生活提供理论支撑,是形而上学的旨趣。按照哈贝马斯的概括,形而上学思想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同一性思想、唯心论、理论对实践的优先地位。在马克思以前的旧哲学中,虽然也包含着反形而上学的“逆流”,但是,由于囿于理论先于实践的思维方式等,因此,马克思以前的旧哲学未能冲破形而上学的堤岸。马克思关于人的社会存在的理论,则揭示了人类生活的现实实践基础,使哲学向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回归,向生活实践世界回归,确立了实践优先的思维方式,颠覆了传统形而上学,实现了哲学的根本变革。

在古希腊,哲学家们把过沉思的理论生活作为人类自我拯救的途径,以为通过求知把握终极存在,就可以对万物的存在作出终极的解释,为人类的生存提供安身立命之本。亚里士多德把知识按等级分为“实践的、创制的和思辨的”三种类型,(P146)其中,思辨的理论知识高于其他两种知识。在思辨的理论知识中,形而上学又是最高的知识、头等智慧,它提供固定的、终极的知识,这种知识只有少数具有卓越智慧的人通过沉思冥想方可获得。因此,“理论生活方式居于古代生活方式之首,高于政治家、教育家和医生的实践生活方式”,是“示范性的生活方式”。(P31-32)这种理论优越于实践的思维方式,构成马克思以前的整个西方哲学的传统。

柏拉图是古代形而上学的创立者,柏拉图在继承巴门尼德关于永恒、不动的“存在”的思想基础上,把世界二分为经验的世界和超验的理念世界,把永恒的理念世界作为本质,作为凌驾于万物之上的普遍的存在,而经验世界则只是现象,只是“模仿”和“分有”理念世界。与柏拉图不同,亚里士多德是从感觉经验世界出发建构自己的形而上学理论的。他认为,“存在”有多种含义,而最基本的含义是“实体”。实体指的是“这个”,即个别的感性事物。感性事物是形式和质料的统一,形式不能在事物之外分离存在。在感性事物中,形式具有普遍性,是事物的“是其所是”,即事物的定义、本质,而质料则只是被动的潜能,因此,形式是第一实体。作为第一实体的形式有时可以先于质料而独立存在,技术就具有这样的特点。“由于技术生成的东西,它们的形式都在灵魂中。”(P163)技术是“灵魂中的形式”,是“无质料的实体”。(P164)形式在技术制作活动开始以前可以预先单独存在于思想之中,这表现出形式脱离质料而优先存在的特性。他进而将由技术生成的事物形式的单独存在,去比附自然生成的事物,提出离开质料的纯形式——神的存在,把它作为终极存在,作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存在和统一的根据。

由上可见,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研究形而上学的思维进路是不同的。柏拉图是由上而下、由超验到经验的研究路向,亚里士多德则是由下而上、由经验到超验的研究进路。柏拉图的理念论是理念世界主宰和决定感性经验世界的唯心主义,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虽然最终也导致了唯心主义,但就其以感性具体事物为基础而言,则具有唯物主义的倾向。由于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从经验世界起步,反对柏拉图的先验理路,对柏拉图的超验形而上学具有一定的削弱作用,因而,是不同于柏拉图的形而上学的另一条线索。

形而上学经过中世纪经院哲学神学本体论的发展,在近代哲学中采取了认识论的表现形式。在近代,认识主体受到哲学家们的关注,哲学研究的重心由探讨存在问题转向主体能否认识存在的问题。但是,近代认识论依然沿袭理论优于实践的研究理路,它把主体抽象化为沉思的头脑,或感性直观的个体,是与人的实践性存在相脱离的认识论。近代认识论对思维与存在关系的探讨,虽然表现出由传统的实体性思维向关系性思维转变的倾向,但是,这却是以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分立为前提的。近代自然科学的巨大发展及其在生产实践中的广泛运用,使知识成为实用化的知识,成为人们谋取利益的有效工具。这对理论知识神圣性的传统观念具有重要的冲击作用。但是,科学的迅速发展以及科学运用于生产所产生的巨大效应,又使得哲学家们崇拜科学知识,以自然科学为范型建构认识论体系。

在近代,唯理论继承了柏拉图主义的传统,把超验的理性作为知识的来源,从自认为牢靠的逻辑起点出发,通过逻辑推论追求终极知识、绝对真理。然而,作为“我思”的认识主体是有限的个体,难以获得无限的绝对知识。因此,唯理论往往求助于上帝实体的帮助,求助于人的直觉。直觉是少数思想家才具有的能力,因而,这是一种“贵族式的认识论”,仍然带有古代哲学的遗风。康德对形而上学独断论进行了坚决的批判,认为人不能超验地运用知性范畴把握绝对的知识。但是,康德并不主张废弃形而上学,而是力图建立未来合理的形而上学。黑格尔对形而上学的知性同一性思维方式进行了抨击,提出了辩证法的思维方法。但他在反对形而上学的同时,却又建构了庞大的形而上学的哲学体系。首先,他颠倒了现实世界和观念的关系,认为思想观念的产生,规定和支配着现实世界,而现实世界则必须迁就和顺应思想、观念。其次,他是按知性同一性思维方式构造哲学体系的。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从空虚的“存在”向展开的、充实的、丰富的“存在”的运动,作为终点的绝对观念,不过是完成了的、丰富化的“存在”,终点和起点是同一的。由于他在知性思维的哲学框架内阐述概念的辩证发展,因而这种辩证法受到形而上学体系的歪曲。第三,他的哲学是“预成论”的,在其理论前提中就预先蕴涵了后面的内容。正如阿多尔诺指出的:“黑格尔的体系本身不是一种真正的生成,它其中的每一规定都已经不明朗地被预先设想了”。(P26)第四,他把人抽象化为“绝对的人格”、客观观念,而“人不过是观念或永恒理性为了自身的发展而使用的工具”。(P533)在黑格尔看来,作为实体的绝对观念同时又是从事能动创造活动的主体,每当它推出一个新观念,就是创造了一种新的存在。逻辑推移的各个规定是绝对观念的生命的各个环节,是绝对观念的自我生命活动的具体表现。马克思批判道:“这种办法,用思辨的话来说,就是把实体了解为主体,了解为内部的过程,了解为绝对的人格。这种了解方式就是黑格尔方法的基本特征”。(P75)

近代英国经验论和法国唯物论继承了古代哲学重视感觉经验的传统,是一种世俗化的、接近常人的思维。它们用感觉经验反对超验形而上学,用观察、实验、分析、归纳等方法贬抑抽象演绎。它们认为,形而上学所设置的超出感性形体之外的普遍存在物、实体世界只是幻影,是虚构的想像的产物。但受机械物质观的影响,培根以后的唯物主义变得“敌视人”了。休谟对感觉之外的任何实体的存在提出怀疑,认为超出感觉经验追求终极知识、绝对真理是形而上学的独断论。但是,这些理论只是把形而上学的“沉思”变成了“静观”,并未突破理论优于实践的思维方式。费尔巴哈把“敌视人”的唯物主义变为以人为本的唯物主义,冲破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揭露了神学的彼岸天国世界的世俗基础。“但是,他把人只看作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因为他在这里也仍然停留在理论的领域内,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P77-78)因此,他对形而上学的批判是半途而废的。

总之,在哲学史上,形而上学虽然受到唯物论、经验论、怀疑论和唯心辩证法等多方面的讨伐,但是,受理论优于实践的思维方式等的束缚,在马克思之前,形而上学在哲学中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马克思对传统哲学理论优于实践的思维方式进行了彻底的批判。马克思认为,人类最基本的活动是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人们只有通过实践满足自身生存需要的前提下,才谈得上从事理论、艺术等其他活动。因此,是实践决定理论而不是相反。实践是人的基本的存在方式,人的存在区别于其他存在物的特点就在于,人是通过改变其他存在而存在的,是通过实践而存在的。实践是社会性的活动,是人的现实社会生活,人的存在从本质上说是社会存在。哲学要探讨的不是现成的、既定的实体性存在,也不是外在于思维主体存在,而是人的社会存在。这样,传统哲学的存在论、思维认识存在论就被人的社会存在论所代替。

马克思的社会存在理论首先是针对意识决定论的唯心主义观点的。马克思指出,不是意识决定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P72)马克思把社会存在理解为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用社会存在说明意识,这表明,马克思是“把人类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作为中心问题”(P641)的。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社会存在是人的各种现实生活过程,是人类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在人的社会存在中,最基本的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是社会生产方式,这是人类存在的物质基础。意识不是脱离社会存在之外的特殊王国,而是作为社会存在的要素包含在社会存在的总体之中。意识是对人的社会存在的意识,是对人的实践活动、生活条件和关系的意识,是社会意识。意识固然有自身的特点,有相对独立的发展趋向,但它不可能脱离社会存在的世俗基础而独立存在和发展。思想、观念是植根于现实社会生活过程的,是现实社会生活过程的理论表现和表达。即使神秘的意识,也能从现实生活实践中找到其存在的根源。意识的相对独立化的表现形式使得哲学家们陷入幻觉,好像理论、观念的基础不在现实生活世界之中,不在社会存在之中,而是有自己内在的、自生的基础,并把它作为现实生活世界的基础,用它来说明人们的世俗物质生活。马克思曾经批判道:唯心主义“认为思想统治着世界,把思想和概念看作是决定性的原则,把一定的思想看作是只有哲学家们才能揭示的物质世界的秘密”。(P16)它想用观念世界“来拯救他们所谓在自己的固定思想的威力下的人类”,(P16)这是本末倒置的幻想。意识的相对独立性虽然使得意识能够超出当下生活实践的现状,把握其变化发展的趋势,因而具有一定的创造性、目的性、理想性,能够成为人们现实生活发展的先导,成为改变既定的社会存在的先导,但是,意识的这种能动性是有现实基础的,是对人的实践发展可能性的预示,是对人的实践发展的内在要求的反映和表达。此外,终极的、永恒的意识、观念也是不存在的。人的社会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是不断扩大的,因为人的需要是不断发展的,满足需要的生产力是不断提高的,社会交往关系是历史地变化的。与之相适应,人们的意识也要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马克思说:“这些观念、范畴也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P142)马克思在批判地借鉴唯物主义经验论的基础上,特别是在批判地借鉴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感性存在思想的基础上,从可经验地观察到的现实的个人出发,阐释人的社会存在。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个人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下从事改造自然的感性实践活动的人。物质实践活动首先是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活动,是人对感性物质材料进行实际的“综合”、赋予其以符合人的需要的新形式的活动。经过人改造的自然,是人化的自然,是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无机的身体,是人的社会存在的组成部分。马克思认为,与人的活动无关的自然界对人并无现实意义,它不是现实的存在,而只是潜在的存在、自在的自然。尽管如此,马克思肯定,这种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保持着。承认这一点,不仅是坚持一般唯物主义立场的需要,而且是马克思社会存在理论的重要前提。因为人的存在是蕴涵着各种发展潜能的存在,是具有无限的发展可能性的存在,实践是人不断地将人自身的潜能变为现实能力的活动,是把可能的、潜在的自然变为现实的、属人的自然的活动。这是同一实践活动在人和自然两个方面的不同表现,这体现着人的社会存在的内在统一性。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实践的创造性决定了人是向外部世界开放着的存在,人可以通过实践把与人无关的、自在的自然变为人工的自然,把可能的、潜在的自然存在变为人的现实社会存在的组成部分。人赖以生活的人化自然界是不断拓展的,“人比动物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9](P95)这表现出人的社会存在的普遍的、开放的特性。也正是在不断拓展人的社会存在的过程中,人才了解到自在自然界的优先存在。

人在改变外部自然的同时,也改变着自身的自然。人与动物一样,也有肉体器官和组织,有生理上的欲望和需求。但是,人的自然存在不同于动物的自然存在,人的自然存不同于动物的自然存在,人的自然存在是被实践的社会历史进程所改变的存在,是社会化了的存在。人的五官感觉、人的生理属性和机能等都是社会实践长期改造的结果。正如马克思指出的:社会的人的感觉不同于动物的感觉,不同于原始人的感觉。“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9](P126)“吃、喝、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使这些机能脱离了人的其他活动,并使它们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么,在这种抽象中,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9](P94)人的自然存在的社会化程度越高,人的文明程度就越高。

人对自然的改造是在人们的一定社会交往关系下进行的,人们之间只有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实现对自然的有效支配和改造,才能求得人的生存和发展。因此,人的社会存在是社会交往关系中的存在。人们的社会交往关系是什么样的,存在于社会交往关系中的个人就是什么样的。在物质生活资料相对匮乏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的社会关系主要表现为利益关系。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各种利益矛盾,改造社会交往关系,这成为社会实践的一个重要内容。

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是交互作用的:人与人的关系是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条件和前提,而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又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纽带。马克思说:“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9](P122)人与人的社会交往关系是人们之间关于自然对象及其产品的相互关系,为了有效地生产和消费自然物品,人们之间就必然会采取分工、交换等方式,发展起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这里,“实物是为人的存在,是人的实物存在,同时也就是人为他人的定在,是他对他人的人的关系,是人对人的社会关系”。(P52)这样,马克思的哲学思维方式就真正实现了由实体性思维向关系性思维的根本转变。在这种新的思维框架下,人是处于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中的人,是与自然、与他人“共在”的人,这种“共在”就构成人的社会存在。所以,考察人的社会存在,也就是要考察人的这些关系。这些关系都有意识的参与,都是被意识到的关系。马克思说:“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P81)

既然人的存在是关系中的存在,人就必然要受到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的制约,受到自己所处的现实生活条件的制约。马克思在讲到物质生产时说:“生产实际上有它的条件和前提,这些条件和前提构成生产的要素。这些要素最初可能表现为自然发生的东西。通过生产过程本身,它们就从自然发生的东西变成历史的东西”。[10](P34)人既受到现实社会生活条件的制约,又通过实践不断改变这些条件,并通过改变条件而改变自身的存在。因此,人的社会存在是历史变化着的存在,社会历史就是人的社会存在方式发展变化的历史,就是人在既定生活条件制约下能动地改变生活条件的历史。这体现了人的社会存在的客观制约性和能动创造性的统一。

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条件下,人们的社会存在以商品、货币等物化形式表现出来。这即使人的存在方式打破了血缘、地缘关系的束缚,提高了人的社会化程度,又使人受到物化的社会关系的支配。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货币等是物化形态的资本,它使人们的实践、劳动成为异化的活动。研究物化社会关系下人的存在状况,特别是研究从事异化劳动的无产阶级的存在状况,是马克思社会存在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可以说,马克思关于人的社会存在的一般理论论述,是为无产阶级改变自己的存在方式、实现自由解放奠定理论基础的。关注无产阶级的命运和前途,探索无产阶级彻底改变异化生存状况的途径,是马克思社会存在理论的旨归。这也是马克思的社会存在理论不同于存在主义等现代西方哲学的一个显著特点。

马克思所面对的资本主义的现实是,劳动者的劳动具有异化的性质。被劳动者所改造的对象世界与劳动者相“异在”,作为异己的力量反过来奴役人。劳动者创造的对象世界越广阔,对象世界的异己性就越强大。这是因为对象世界不仅是人的劳动能力的物化,而且是人们的社会关系的物化,是物化形态的资本。资本以异己的物化力量的形式支配人、奴役人。劳动者在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这表明,资本主义的社会存在是异化的存在、矛盾的存在。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分析人的活动的时间结构,揭露了资本剥削的秘密。马克思认为,人的存在是时间中的存在,人能够对时间加以自觉的支配和利用,把自然时间变为社会时间,从而显示出人的社会存在是积极能动的存在。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的时间却不由劳动者自己支配,而是受资本的支配。马克思把工人的劳动时间区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从而揭露了资本侵占工人的剩余时间进行剥削的秘密,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要改变自己的生存状况,消除异化劳动,就必须变革自身的生活条件,变革现存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无产阶级在变革自身的生存条件的同时,也会改造自身,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成为社会的新基础。马克思把自己的这一理论称作“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P75)的理论,它同直观唯物主义是根本对立的。

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进行了尖锐的批判。费尔巴哈以感性直观的方式看待世界,对感性世界采取直接接受和认同的态度,缺乏反思批判的向度,不懂得现实社会矛盾及其克服的途径。在费尔巴哈看来,某物或某人的存在同时也就是某物或某人的本质;一个动物或一个人的一定生存条件、生活方式和活动,就是使这个动物或这个人的本质感到满意的东西。马克思批判道:实际上,千百万无产者根本不满意他们的生活条件,他们的存在同他们的本质完全不符合。费尔巴哈在说明存在和本质同一的思想时,总是求助于外部自然界,但他所说的自然界是没有人干预的自然界。实际上,随着工业的进步,不断有新的地盘从这个领域划出去,而能用来说明费尔巴哈这类论点的事例借以产生的基地,也就越来越小了。譬如,按照费尔巴哈的理解,“鱼的‘本质’是它的‘存在’,即水。河鱼的‘本质’是河水。但是,一旦这条河归工业支配,一旦它被染料和其他废料污染,河里有轮船行驶,一旦河水被引入只要简单地把水排出去就能使鱼失去生存环境的水渠,这条河的水就不再是鱼的‘本质’了,对鱼来说它将不再是适合生存的环境了”。(P97-98)由于费尔巴哈不能对人的生存条件进行反思批判,不懂得“改造工业和社会结构的必要性和条件”,(P78)他最终陷入历史唯心主义。

诚然,在黑格尔哲学中,包含着反思批判的精神,包含着否定性的辩证法思想,但是,由于黑格尔在现实生活世界之外构筑超验的观念世界,因此,他所说的否定和批判活动只是观念王国中的“骚动”,不会对现实世界有任何触动。这是通过把批判停留于观念领域而维护现存社会,具有维护不合理的现实社会制度的意识形态的功能,这依然是解释世界、认同世界的思维方式,与马克思“改造世界”的新哲学是根本对立的。

在马克思看来,人没有先定的本质,没有预定的宿命,人的生活是人在既定社会条件所提供的可能性空间中自主创造的。没有超人的救世主,也不能希冀理论沉思来拯救人自己。无产阶级的命运和前途掌握在无产阶级自己手中,无产阶级改变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实践,是使自身获得自由解放的根本途径。马克思把他自己的哲学作为“这个解放的头脑”,而“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P16)它们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作为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头脑”,马克思的哲学既是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产物,又是这一运动在观念上的表达和理论先导。它通过掌握群众而付诸实践。

在当代,随着西方后工业社会的来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虽然阶级构成、阶级关系和阶级力量对比等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但是,资本的剥削本性并未改变,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依然存在。因此,马克思的上述思想在当代依然具有重要价值。结合当代世界的新格局和新特点,深入理解马克思的社会存在理论,对于增强我们社会活动的自觉性,对于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考察表明,马克思的社会存在理论对传统形而上学具有解构的作用。它用实践的眼光反思人的世界、人的关系、人的生存和发展方式,指导人的生活实践,体现着哲学的根本变革,标志着哲学向后形而上学的转变。作为无产阶级获得自由解放的途径的学说,马克思的哲学也包含超越的、理想的维度,但是,它是植根于现实生活实践世界的,是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这同传统形而上学具有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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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理论论文篇7

如果我们把社会看作是一个系统,社会发展就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种要素,譬如法律文化,总是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文化是什么界说不一,一般认为,它与法律的思想、制度、设施、法官的审判方式以及人们的行为模式、心理习惯等相关。但严格说,这不能算是法律文化的定义,否则,法律文化岂不成了有关法律的包罗万象。笔者以为,法律文化只是这些现象背后共同的东西,是内化在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设施以及人们的行为模式之中,并在精神上支配它们的一般观念、原则和价值体系,是人类追求生活秩序化和社会正义性的本质表达。与法律文化不同,社会发展原是社会学概念,着意对社会进步的一种事实描述,一般可以理解为,社会系统发生结构性变动引起功能转换而带来的社会进步。依据这一观点,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原始狩猎、定居农耕和社会产业化,也即现代化的过程,其社会发展的基本线索和方向是从野蛮到文明,因此,可以说,社会发展的本质是人类的文明化。正是人类文明化的属性和追求,使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有了联系。 二 认识源于人类的经验和理性。据人类的经验判之,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贯穿于人类的法律与社会发展史。古希腊与古罗马是西方古典文明的高峰,仔细检视,不难发现,法律文化的发达实在是其社会繁荣强盛的基础。古希腊的雅典在经过提修斯、梭伦、克里斯提尼的法律改革后,形成了以权利为中心的法律文化,从而确立了公民社会,伟大的伯里克利时期的城邦政治就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罗马吸收和发展了希腊的法律文化,创造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法律与社会双盛的局面。诚如英国法学家F.H.劳森所说:“毫无疑问,罗马法是古罗马对西方文明做出的最伟大的贡献;不仅如此,罗马法还经常被人们视为现代社会的主要支柱之一。”(转引自《比较法研究》1988年第1期第55页)时至今日,中国为适应社会发展预备制定民法典也不能放弃罗马法文化的资源。现代西方世界的形成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大进步,资本主义是封建制之后又一新型的社会型态,在社会主义出现以前,人类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过渡主要藉此力量。形成现代西方文明的因素错综复杂,但缺少了理性的法律文化是断然不可能的,所以,有西方学者将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相提并论。(泰格等:《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上海:学林出版社,1996) 在东方,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的经验对我们有更深切的感受和直接的意义。日本在“大化改新”前是一落后的部民社会,与此相适应,法律文化处于不成文的原始习惯法状态。公元645年“大化改新”,“文化立国、法制社会”被作为基本国策加以推行(坂本太郎:《日本史概说》第55~8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从唐朝学成回国的高向玄理、吉备真备、大和长冈等,在天皇支持下,掀起了大规模移植唐代文化,特别是唐代法律文化的运动。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著名的《大宝律令》诞生,这是先进的唐代法律文化被输入日本的结晶,它标志着原始落后的日本习惯法被改造提升到了东亚大陆人文礼仪化的成文法文化水准,进而为日本律令制国家的建立和奈良、平安时代的发展与繁荣,提供了最关键的政治支持和法律保障。日本社会因此获得一大进步。日本社会的第二次大进步是1868年“明治维新”开启的对近代西方文化,尤其法律文化的引进,结果是日本法律文化一跃而进入现代行列。同时,日本的资本主义发展也因此获得了合法有力的支持。三十多年后,竟成为晚清中国“变法修律”的榜样。 中国“变法修律”的第一人、法律现代化之父沈家本,在总结中国法学盛衰时发现一个带有规律性的现象:“则法学之盛衰,与政之治忽,实息息相通。然当学之盛也,不能必政之皆盛,而当学之衰也,可决其政之必衰。”(沈家本:《法学盛衰说》)法学是法律文化在学术领域的体现,政治盛则法学必盛,政治衰而法学未必衰,盖因学术有它的独立性。但法律文化不同,它有制度性因素,因而与社会政治之盛衰必相呼应。历史上中国法律文化灿烂之时,必是中国社会兴盛之世。礼刑文化与西周,礼法文化与汉、唐,都是显例。特别是唐朝,中国法律文化发达至为周边诸国所模仿,形成以中国为本土,以唐律为代表,以礼法结合为特征,影响及于朝鲜、日本、琉球、安南(今日之越南)、西域(今日新疆及中亚一带)的法律文化系统,谓之中华法系。东亚古代文明实有赖于此。晚清以降,中国内忧外患,固有法律文化不能适应时代的变化,满清政府不得已于1905年正式“变法修律”,传统法律文化因此瓦解,中国法律文化开始现代化,至今而未有穷期。回眸这一百年,中国法律文化无论在清末、民国还是共和国时期,总是与社 会发展互动相通。 三 科学离不开逻辑,逻辑即理性。自然科学的科学性在于实验与逻辑,社会科学的科学性在于实践与逻辑。借助逻辑的力量,观察、透视人类的实践与经验,能够发现科学至少部分科学的原理。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原理是什么呢?依据社会学观点与上述经验,我们可以作以下推论:社会是一个有结构的系统,法律文化是其中的一部分;社会发展只是社会系统内结构正向变动的结果,是功能转换的表现,由此可知,社会发展本身不是系统内的结构项。因此,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首先不是系统内结构与结构的关系,而是结构与结构变动结果的关系。这表明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的逻辑关系,既是联动的又是因果性的。联动表现为两者间盛衰的呼应。因果表现在法律文化是因,社会发展是果,社会发展必先借助和重视法律文化的建设。这是其一。其二要注意,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系统,社会发展受制于整个系统的结构变动,法律文化作为系统内结构的一项只能影响而不能决定社会发展。这一方面使我们看到法律文化对社会发展的局限;另一方面也认识到社会发展是包括法律文化在内的一项系统工程,实践中既不可无法律文化论,更不可能唯法律文化论。这也是人类的一项基本经验。其三,社会发展虽不是社会系统内的结构项,但事实上它对系统结构有着直接的反作用,也就是说,社会发展在受法律文化影响的同时又影响着法律文化。正如经验表明的那样,法律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发展,社会发展要求建设相应的法律文化。以上三点是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在一般社会状态下的原理。 人类社会由传统转入现代后,现代化成了世界各国发展的方向和潮流,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原理又加入了新的内容:一是人类法律文化的趋同;二是现代社会的发展更依赖于法律文化。在传统社会,由于各大文明的相对独立和隔离,不同文明的法律文化自成一体,并与各自的社会发展相适应。如罗马日尔曼法系与欧陆社会,中华法系与东亚社会,印度教法与印度教社会,伊斯兰教法与穆斯林社会,非洲、拉美及大洋洲各地的习惯法与其社会。源于西方的现代化运动改变了世界法律文化版图,丰富多彩的人类法律文化直接或间接地趋于以西方为范式的类同。同时,法治也成了人们衡量社会理想与否的标志,这与传统社会形成对照。传统社会不是没有法,也有法律文化,但传统社会的理想并不尽然是法治,道德和宗教是比法律更重要有效的社会控制力量,如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一直以“无讼”为社会理想。(张中秋:《比较视野中的法律文化》第225~248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但现代社会的发展已使以法治为核心的法律文化成为社会系统满足社会需求的必要部分。(富永健一:《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第116~128页,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社会发展时刻离不开法律文化的支持。 四 如何理解和实践当下中国的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关系未来的重要课题。要在实践中做好这一课题,首先应在理论上有所认识。上述经验和原理的探讨不过是初步的尝试,要充分展开这一课题,必然是理论与实践所谓知行合一的长期过程。这里,本文着意回答:当下中国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法律文化建设对中国社会发展有何意义。显然,这不是问题的全部,但却是课题的起点。 与特色鲜明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别,当下中国大陆的法律文化是一成分复杂的复合体,包含着源于西方的现代法律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在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法律文化诸要素。这些不同要素的法律文化汇合于当下中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建成中国的法治。换句话说,如何推进法治即是当下中国法律文化建设的核心问题。当下中国的社会发展,依党和国家的决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的含义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这是一种健康的发展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已众所周知,政治文明正在讨论中。依笔者之见,在现代社会,政治文明的内涵无论有多丰富,法治始终是核心。传统社会的政治文明可以是德治、礼治、宗教之治以至贤人政治的人治,但时代的变迁已使它们不能适应结构——功能变化了的社会,法治作为一种制度文明成为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已是不争的事实。由此观之,当下中国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可谓殊途同归。 法治是一种社会状态,但有法不一定是法治。传统社会不乏法,然其社会运行的基本原则是权力中心,法律在社会结构中 依附于权力,事实上为权力服务。社会转入现代,权利变为中心,法律至上,权力为法律所控制,社会呈现出依法而治的状态。这正是当下中国社会发展所追求的目标,法律文化对实现这个目标,也即对当下中国社会发展中的法治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法治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在成文法的中国大陆,现实的法治始于法律创制或者说立法。立法不只是在形式和数量上建构法治所必需的法律体系,重要的是同一法律体系内不同法律之间一以贯之的精神联系。这是法治得以实现的灵魂,也即我们前面所说的法律文化的内核。没有这个内核,法律不能在统一的观念、原则和价值目标下协调架构,以至相互矛盾和冲突,所谓的法律体系也不过是多组法规的堆砌而已。这在人类法律史并非鲜见。仅此可知,法律文化对当下中国社会发展中的法治建设,首先在立法方面有着精神上的指导意义。不妨再试问一下:法律文化内核中的“什么精神”给立法以指导?简单说,法律文化中关于法治的理念和与我们作为人类生活的意义,即努力创设一种符合正义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复兴中华文明,最终实现人权等,乃是当下中国立法的文化精神所在。 法治始于立法,但关键是实施。实践中法律实施主要是司法和执法。法律文化对法律实施的意义,概括起来有这样几点:首先,法律文化能为法律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随后,法律文化有助于培养和提高司法、执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法律文化能帮助司法、执法人员在实施法律时正确面对和处理三种情况:一是对法律的理解可藉此更高地从精神上予以把握;二是法律冲突时,可依其作价值序位的排列与选择;三是法律缺漏需要衡平时,可作为自由裁量的内在依据。这些都是具体的法律知识所不及,惟法律文化与法学理论之所长的地方。法治最广泛的基础是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至信仰的程度。人们有什么样的法观念、对纠纷及其解决持何种态度、习惯上表现出何种行为方式,这些更多依赖于法律文化培育和支撑的东西决定着我们法治的成败得失。因此,法律文化的宣传和教育对养成我们的法治观念和信仰至关重要。 如果我们将法治比喻为一棵树,那么,法律文化就是阳光、水分和土壤。法治这棵树只有扎根在法律文化的阳光、水分和土壤中,才能茁壮成长。一言以蔽之:经由法治,当下中国的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定会出现双盛的局面。最后,值得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当下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部分蕴含着中华文明的一些优良传统和民族特色,如对人际、区际乃国际关系的和谐理念,纠纷解决中追求“说理——心服”的调解模式等,经过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改造,结果不止是契合民心国情的现代中国法治的建立,也是对人类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的贡献。

社会学理论论文篇8

二、分法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张力

社会学理论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H319 文献标识码:A

20世纪以降,学者们坚持不懈、殚精竭虑地探索学习的有效模式,各种理论相继登场。20世纪上半叶,行为主义学习观占主导地位。行为主义基于巴甫洛夫的刺激反应理论认为通过加强刺激,反复强化,就能学会知识。以斯金纳(Skinner)为代表的语言学家认为学习就是在外界正反馈的刺激下,通过反复操练,逐步形成习惯,学习成功的关键是适时提供正反馈。但是由于这种学习理论过分强调死记硬背,忽略了有意义的学习,因而遭到质疑。20世纪60~70年代认知心理学兴起,认知心理学家将人与计算机对比,认为“学习发生在个体内部。人脑好比信息处理器,它将外界输入转化为摄入,作为陈述性知识存储起来,再经过不断练习,逐步转化为程序性知识。其间学习者形成假设,通过外界反馈检验假设,修订假设,使自身的语言体系不断完善。学习的进步体现在大脑内部知识体系的变化,其学习过程呈现出普遍性的特征。”这种理论将学生视为个体的信息处理者,有将人的学习孤立化、简单化的趋向。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将注意力转移到社会因素对语言学习和发展的制约作用上来。以前苏联维果茨基(Vygotsky)为代表的学者提出了社会文化理论。

1 社会文化理论的主要内容

社会文化理论的核心概念是中介论和内化论。中介论认为人所特有的高级认知功能在低级生物(如听觉、嗅觉)的基础上产生,以社会文化的产物——符号来中介个体和社会物质世界的关系。人是运用符号工具作为辅助手段来控制和重组低级生物心理过程(这种过程大部分属于自动的对外界刺激的反射),这种控制使人区别于其他物种,是自觉而有意的,以间接地调节与他人、与自身、与世界的关系。符号工具包括数字、计算系统、音乐、艺术成果、文学作品,尤其是语言。通过社会互动,语言符号才开始在行为中由外到内发挥心理工具的作用,也就是将自然的心理过程转化为高级认知功能。

中介的一种形式是调节。调节分成物体调节、他人调节和自我调节。物体调节指个体直接受周围环境的控制和影响;他人调节指儿童的思维和行动依靠成人的语言;自我调节指儿童能够依靠自己的语言思维和行动。

在二语学习中,他人调节指学习者在老师、父母、同伴等的指导帮助下进行协作式交谈的学习;自我调节指学习者具备了自主运用语言的能力。学习是从他人调节到自我调节的中介过程,依靠面对面的交流一起解决问题。

内化指社会成员把交际活动中的符号产物转化成心理产物以中介自己的心理活动的过程,是从社会关系或更具体说是社会相互作用逐渐向个人内心品质转化的过程,并使个人掌控自己的大脑。维果茨基指出,内化过程是从人际活动的心理间平台转化成个体的心理内平台的过程, 内化是通过模仿机制形成的,内化的关键在于人具备模仿他人有意识活动的能力。但这种模仿并非机械重复,而是受制于社会文化调节,只有当学习者积极参与社会交流或者在自我话语中创造性地模仿他人的话语时,语言输入才起重要作用(Lantolf & Thorne, 2007:201)。

社会文化理论还有一些其他概念,比较重要的是最近发展区和搭架子。

最近发展区(The Zone of Proximal Development, ZPD)指“儿童独立解决问题的发展水平在成人指导下或在有能力的同伴合作中解决问题的潜在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最新研究表明,最近发展区可以:(1)在专家与新手之间的互动中,能力通过社会互动转移给新手;(2)在新手与新手的互动之间,能力相当的同伴通过合作、讨论得以构建(Donato, 1994)。

最近发展区是由教育所创建生成的,两种发展水平之间的距离也由教学动态来决定,且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最近发展区的向前发展就是学生学业的不断进步。维果茨基认为“教育学不应当以儿童发展的昨天,而应当以儿童发展的明天为方向。只有这样,教育学才能在教学过程中激起那些目前处于最近发展区的发展过程。继而他发现,就教育过程而言,重要的不是着眼于学生现在已经完成的发展过程,而是要关注那些正处于形成的状态或正在发展的过程。

而搭架子指任何成人——儿童或专家——新手的协作的行为。儿童或新手还不能独立运用某些知识和技能,但可以通过谈话借助对方给予“搭架子”的帮助获得期望的结果。儿童或学习者通过专家或较成熟者进行协作式交谈,实现共同理解而最终获得新的知识与技能。Wood 等认为支架式帮助有以下六个特点:激化完成任务的兴趣;简化任务;维持任务目标的方向性;突出任务的关键特征,以及目前任务完成状态和理想状态之间的差距;控制解决问题过程中的挫折;提供示范。

2 社会文化理论与认知语言学的主要区别

在二语习得研究方面,目前主要有两大学派:认知派和社会文化派,二者的语言观、学习观、研究对象和哲学倾向都不同。一般来说,通过分析事物对立面,更能认识事物本身。这也是社会科学的重要研究方法。因此,这里谈谈社会文化理论与认知语言学的主要区别。

在语言观上,认知派认为语言是心理现象,由抽象规则组成,存在于个人大脑中;社会文化派则认为语言是社会现象,与文化混为一谈,无法分割,存在于人们的交际活动中。在学习观上,认知派认为学习发生在个体内部,学习者将输入有选择地整合到已有的知识体系中,通过不断输出,逐步将陈述性知识转化成程序性知识;社会文化派则认为学习是社会参与的结果,学习者运用语言参与社会交际活动,获得语言和文化知识,转而成为个人脑内活动的材料。在研究对象上,认知派主张二语习得研究的对象是第二语言的运用,而不是语言习得,语言的使用和语言习得是不可分割的,研究的焦点在于社会/互动因素及其对语言使用产生的影响。认知派认为学习的最终状态是学习者的语言水平达到目的语水平或者出现僵化现象;社会文化派认为语言学习没有最终状态,学习者永远都处于学习状态之中。在哲学倾向上,认知派主张现代派观点,坚持人和社会环境互为独立实体的二元论观点,认为无论社会环境因素发生多大改变,二语习得终究是心理过程,语言学习所处的社会环境变化不会引起习得方式大的变化;社会文化派主张后现代派的观点,认为社会文化环境中的语言使用对二语习得起着根本性而不是辅的作用,人类心智机能的起源和发展都包含在社会和文化的互动之中。

3 社会文化理论对大学英语教学的指导

3.1 充分学习中外优秀文化

前述内化论认为社会文化理论认为语言学习并不完全依靠学习者对语言知识的内化,批评认知框架下的二语习得研究忽视了社会文化环境对学习过程的影响,进而强调社会环境对语言学习的重要作用,强调人类心智机能的起源和发展都包含在社会和文化的互动之中。因此我们在大学英语教学中要教育学生充分学习中外优秀文化,从中吸取丰富的营养,加深自己对世界、对社会、对人生的理解。这对内化学生学习能力有益处,学生能够更好地把握语句隐含的意思,领会作者的意图,掌握语篇结构,真正学会英语,有效提高交际能力。

3.2 引导学生参加用英语做事的社会实践

社会文化理论强调社会文化因素在人类独特的认知功能中的核心作用,把语言习得看作是将社会活动和认知过程联系在一起的社会文化现象(Lantolf & Thorne, 2006)。因此,在大学英语教学中我们要引导学生参加用英语做事的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创造性地模仿地道的英语。只要我们指导学生多动脑筋,多下功夫,就会找到许多用英语做事的社会实践,比如到在本地召开的涉外商务洽谈会、博览会、体育比赛中做翻译助理、志愿者,到外国人经常出入的场所兼职,主动找外国人交流,在网上和外国人聊天等等,方式多种多样。

3.3 激发学生的最近发展区

如前所述,维果茨基认为,就教育过程而言,重要的是关注那些正处于形成的状态或正在发展的过程,因此我们在大学英语教学中要想方设法激发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对学生刚学到的英语知识和英语技能要趁热打铁,及时复习,及时运用。这样,学到的东西才能过手,真正变成自己的东西。为此,我们要认真分析哪些是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并据此制定及时循环,及时复习的计划。这样坚持下去,学生的能力一步一步稳固形成,学生英语综合素质的提高就指日可待。

3.4 引导学生协作式学习

前述搭架子是通过协作实现共同理解而最终获得新的知识和技能。这种协作可以是成熟者与学习者之间的,也可以是学习者之间的,因此在大学英语教学中,我们要注意与学生的协作,了解学生的学习目标、学习时间、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困惑等等,也让学生了解老师的教学风格、教学思路、教学安排,相互沟通,协作学习。我们也要鼓励学生相互之间协作学习,互相请教,互相探讨,顺利地从他人调节过渡到自我调节。只有完成这一过渡,学生的英语学习才会更轻松,效果才更好。

4 结语

社会文化理论包含中介论、内化论、最近发展区、搭架子等主要内容,与认知语言学有重大差异。社会文化理论抓住了语言学习的要害,指明了英语学习的方向,因此在大学英语教学中,我们要认真践行社会文化理论,探索提高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的更有效的路径。

成都大学教改项目“大学英语‘全方位、多层次’教学管理模式研究”(编号:CDU-JG-2010010)

参考文献

[1] 文秋芳.二语习得重点问题研究[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11.

[2] 吴文,甘勇.社会文化视野下二语习得研究25年[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11(6).

[3] 文秋芳.二语习得重点问题研究[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11.

[4] 张福慧 魏慧琳. 最近发展区在二语习得研究中的诠释[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

社会学理论论文篇10

作为炙手可热的新兴媒介,网络媒体的影响力已经渗入到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等诸方面。近年来,几乎每当国内外出现焦点事件,都会引起网民的强烈反响和激烈的辩论。其中很多具有建设性的看法和观点,有些对有关部门的决策和施政产生了积极影响,互联网正逐渐成为一个“意见自由市场”。但是,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其自由性、匿名性、即时性、交互性等传播特性使得一些不良或非法内容信息恣意传播。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对网络舆论进行有效地引导,就成为网络新闻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网络舆论引导的目的是改变不正确或非理性的舆论,将其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因此,网络舆论引导的实质就是舆论引导主体使网民“态度改变”的过程。实践证明,对网络舆情的引导也需要“攻心为上”,而了解和把握网民的心理变化特征则有助于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网络舆论引导与态度改变理论

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关于社会态度改变的研究成了社会心理学的重要课题之一。社会心理学中的态度改变,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影响下,一个已经形成的态度在接受某一信息或意见的影响后,所引起的相应的变化,其本质是个人的继续社会化。关于社会态度改变的研究主要包括学习理论、信息理论、社会判断理论、认知理论、功能理论和态度改变三阶段理论。态度改变理论为我们研究网络舆论引导问题提供了理论借鉴。

网络舆论引导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但是,根据社会心理学对态度改变的研究,具体的引导方式基本上都是以态度改变方法为依据:一是劝说宣传法,或者称说服法。这是一种借助各种传播媒介传播的信息影响人们,使之态度发生改变的方法,是一种常见和广泛使用的方法。二是暗示方法,就是用含蓄、间接的手段、方式和方法对个体或群体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这种心理影响方法表现为使人按一定的方式行动,或接受某种意见或信念。与暗示相联系的一种心理现象是模仿。模仿是指在没有外界控制的条件下,个体受他人影响而仿效其言行的过程,是社会中人际影响的重要形式之一。模仿、暗示的结果,会使多数人行为趋向一致,成为某种约定俗成的规范,有利于社会群体思想和行为的统一,推动社会的变化发展。三是团体影响法。团体的影响来自于团体的规范和准则,这种规范和准则对团体成员具有一种无形的约束力,促使团体中的每个人的言行与团体的规范准则保持一致。例如,在网络社区或者BBS中,都会对以“明文规定”的形式说明该板块的具体规范准则,往往还会指出违反者将受到的处罚。在团体压力下,其成员的态度往往会发生改变。

网络舆论引导的典型方式

网络舆论引导的方式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种:

典型报道方式。典型报道是一种逻辑劝服,其公式是“标准——衡量论证”,即通过寻求典型,塑造典型,树立一种标准供大家对照和模仿。康德在《崇高的分析》一文中揭示了典型化的含义,他认为典型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暗示性,是“最充分的形象显现”。人类只能通过个别认识一般,通过个性感悟共性,通过了解个别事例的性质与特征对同一类事物形成大体一致的意见,这正是媒体通过典型报道引导民意的奥秘所在。通过这种劝服和暗示,就会形成模仿。班杜拉提出的模仿论,即人可以不依赖自己直接的实际操作,而通过对他人的言行举止的模仿而学得一定行为。他很重视榜样的力量,认为榜样特别是受到人们尊敬的榜样。具有替代强化的作用,人们可以通过观察、模仿榜样而产生自我强化的作用。以上理论在网络舆论引导方面则体现为对典型事件和人物的报道。

以对任长霞事迹的报道为例,网络媒体之间协同合作,形成了强大的报道声势。由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中国网、中青网记者共同撰写的《长风彩霞逝者如诗——记登封市公安局局长任长霞》同日在各大网站共同推出。揭开了报道的序幕。同时,各大网站还在相关网页上互相设立链接,为受众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典型事迹,学习典型精神开辟了一条网上“绿色通道”。2004年6月3日,人民网开设“人民的好卫士——任长霞”大型专题,并开展讨论,网友踊跃留言。至6月7日0时留言6113条。新华网也设立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人民的好卫士任长霞”专题,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等多项内容。多媒体视频新闻《忆长霞》囊括了各大电视媒体的34个节目。还有中央领导关于宣传任长霞事迹的指示,任长霞家人、同事、同学追忆任长霞事迹的报道,滚动播出网友悼念评论的文字和纪念学习任长霞的后续新闻,汇集了各大媒体对任长霞事迹的相关报道,形成了互联网上的任长霞典型报道平台。

网络媒体典型报道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不仅体现了报道形式和传播手段的多样化,也实现了网民的实时互动,吸引了广大网民积极参与,这是网络典型报道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从网民的留言和评价中我们了解到,人们需要榜样的激励,需要精神的力量,这是网络典型报道取得成功的社会心理因素。

深度报道方式。深度报道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为读者梳理出对于事实的认识,也属于一种逻辑说服。深度报道往往具有“言之有物,鞭辟入里”的高度说服力,从而达到从更深的层次将舆论引导到正确方向上来的目的。

和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在从事深度报道方面体现出优越性。在传统媒体的深度报道中,或以文字为主、辅以图片报道,或以声音为载体报道,或以综合文字、音像等多种符号的报道,都有其形态上某方面的缺陷。而网络新闻深度报道则凭借多媒体手段,对重大社会事件进行有背景介绍、有分析解释、有归纳预测的报道与点评,报道方式也多种多样。而且报道是超文本结构的,即文本的构成,不仅有文字文本,而且有声音文本、图画文本、影视文本。在超文本结构中,新闻报道中的每一个关键人名、地名、时间,甚至一个词语、一个句子都可以联结另一个声音文本、图画文本、动画文本或影视文本。这样,网络媒体使深度报道更为生动、丰满、深刻。人民网的“人民视点”、新华网的“焦点网谈”、红网的“红外线”都在网络深度报道方面表现得比较出色。

目前,中国网络媒体的深度报道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首先,随着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推进,调查型深度报道将有更大的发展。在我国抗击非典的新闻报道中,“信息透明度”原则得到很好的贯彻,一批全方位透视非典的调查性深度报道起到了安定民心的社会“稳压器”、动员社会各界的“协调器”与促进社会进步与加强城市管理的“推进器”的作用。其次,评论型深度报道不再局限于曝光式的批评性报道,更多的眼光投向富有建设性的议题。很多深度报道更注意捕捉“社情民意”,报道百姓真正关心的话题,例如再就业工程、房改政策出台、医疗制度改革、帮困扶贫工作、全民健身、环境保护与生态平衡、社区文化建设等等。‘这些新趋势表明,反映公众舆情已经成为深度报道的一个重要组成元素,深度报道在引导网络舆论和稳定民心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网络新闻评论方式。社会心理学认为,任何信息的报道,对某些事实的描述,如果不加专门的阐释和评论,对人们的思维定势是几乎不产生任何影响力的。网络新闻评论是传统媒体的新闻评论在网络平台上的延伸与创新。当前我国网络新闻评论有两种主要形式:一是网络媒体的评论,这是传统新闻评论的翻版或延续,往往是网络媒体的编辑就新近发生的新闻或变动的事实,在新闻网页上所设的言论专栏里发表或的署名评论,例如人民网的“人民时评”、“网友说话”等栏目。另一种是网民评论,目前网民评论最集中的场所还是BBS,例如人民网的“强国论坛”、新华网的“发展论坛”等。网民评论是反映公众舆情、传达社情民意的窗口,人们可以随时将自己的观点、言论以原创或跟贴的形式发表出去,网友还可以针对新闻事件进行讨论,这是一种自发式的、群言式的解读新闻的方式。

2005年3月,日本右翼势力修改历史教科书,篡改历史,美化对外侵略。4月,分子祭拜靖国神社,日本允许达赖访日。这一系列事件,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反日情绪,在北京、广州、上海发生了涉日游行,还发生了打砸日本商店、损坏日本货品等行为。互联网上的反日舆情十分高涨,甚至有人别有用心地企图利用互联网策划、鼓动长假期间进行非法游行示威。人民网的观点频道从4月16日开始,在“人民时评”和“网友说话”两个栏目中登录了一些评论员、网友、学者的评论文章,着重对游行事件发表看法,如丁刚在文章《我们怎样表达爱国热情》中认为,爱国是可以肯定的,但是要智慧地表达,不要给国家和人民带来负面影响。人民网还在“网友说话”栏目中,登载了一些学者分析日本和中日关系问题的文章,解析了从二战结束后中日关系的变化和日本政府对待历史的言行。这类高屋建瓴的解析文章让人们了解了事情的始末,克服盲目从众心理,反思自己的行为,纠正一些不当的做法,做到真正的爱国。人民网的这组评论性文章,得到了许多网民的支持和赞同,显示了网络新闻评论在引导舆论方面产生的积极作用。

“意见领袖”方式。信息传播者自身具备的特点对劝说宣传有着极大的影响,例如专家身份、社会地位、职业背景等等。这让人们很自然地联想到传播学中的“意见领袖”。意见领袖能够影响受众“怎么想”,从而使受众发生态度、行为的变化。

当网络上出现大量虚假信息和极端言论,受众无所适从时,他们对于权威意见的依赖会更强烈,更需要意见领袖为自己解惑。网络中的意见领袖主要是BBS的版主和强势话语者或活跃者,他们已成为网络新闻媒体舆论引导的一支生力军。中青在线青年话题论坛的版主李方几年来以“版主日记”的形式发表了几百篇评论,在网友中影响很大,他自己也曾当选“中文论坛最勤奋版主”。目前,涌现出来的意见领袖大多具有良好的写作功底,同时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地方特色和生活特色。例如,网友“小黄”常常通过一些日常生活的小故事来讲述生活中的大道理,让人看了深受启发。

此外,网络媒体特邀专家或网络评论员撰写评论性文章,以及采用“专家在线访谈”形式来引导舆论,都是对“意见领袖”方式的运用,也更能体现出信息传播者自身特点具有的劝服优势。例如,人民网的“网友热评”中,在引导对日舆情时,邀请到了新华社的高级编辑、国际部编委、东京分社前社长、国际问题专家王大军,他曾在日本工作过14年。他不仅发表了《到底怎么看待中日关系》的文章来分析中日关系,还作客新华网发展论坛,就中日关系同网友在线交流。王大军在文章中和回答网友的提问过程中,深入分析了中日关系间的种种问题,并且以他在日本的生活经历和亲身感受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介绍日本国内的现实状况。他深刻而详细地阐述能够使网友了解中日关系的历史脉络,理解我国对日的政策,端正自己的爱国观点。

社会学理论论文篇11

【论文摘要】对于社会保障的学科性质,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本文作者试图从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四个角度出发,旨在阐述社会保障法的经济法本质,以期对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所裨益。【论文关键词】 社会保障 公平 市场失灵 政府【正文】论社会保障法的经济法本质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功能是保障人的生存权利,维护社会公平,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故而,在现代社会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使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时至今日,如何构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中国法律实务界和学术界共同面临的历史课题。透析社会保障法的本质,是构建该制度的必要前提。追溯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透析社会保障的本质特性,有助于明确社会保障的学科性质,有助于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实施和完善。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考证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体现,是适应社会需要而产生并不断发展完善的,社会保障法亦不例外,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考察社会保障法产生发展的历史进程,可以帮助我们拨开笼罩在社会保障法上的迷雾,澄清它的本质。德国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柱——社会保险制度的发源地,俾斯麦则是该制度的“始作俑者”。这位“铁血宰相”在登上德国政治舞台的时候,德国正处于经济萧条期,劳动人民生活贫困,社会主义思潮在工人中传播,工人运动不断兴起,严重威胁到德国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为稳定社会生活,俾斯麦运用国家权利,实行“大棒加胡萝卜”的两手政策。一方面他通过1878年颁布的反社会主义法令,对工人运动及其政党进行血腥镇压;另一方面认为镇压不是唯一的途径,还应同时积极改进工人的福利,改革社会弊端。于是1883-1889年,帝国议会相继通过了法令,批准由国家建立疾病保险、意外事故保险和老年与残疾保险等三项保险法案,开创了社会保险制度立法的先河。继德国之后丹麦于1893年建立了全国免费养老金制度,由此拉开了西方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序幕,在二十世纪初,更多的国家开始制定和实施自己的社会保障制度,澳大利亚于1901年,法国于1905年,挪威于1923年,加拿大于1927年,美国于1935年先后实施或补助地方政府实施养老金制度。追溯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不论哪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均是国家(政府)运用公共权利对社会进行调整、干预的产物。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由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在经济高度集中,飞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经济危机,工人失业,劳工阶层日益贫困,贫富差距迅速拉大等,这对原有的自由资本主义制度框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经济、政府各方面的秩序面临着分崩离析的危险。资本主义国家急需一种医治这些有害于社会稳定的“社会弊端”的良丹妙药,而经济法正是在这样的境况下产生的,医“社会沉疴”的治病良方。经济法中的社会保障法更是社会稳定的“控制阀”。国家运用行政权力,干预社会生活,对失业者加以救济,对贫困者施以保障,消减劳动人民的不满情绪,从而缓解社会剧变对统治秩序的破坏与冲击。社会保障法从其产生之日起便作为经济法的“子法”,成为国家干预经济的一种重要手段。二、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学分析:公平价值的维护作为认识对象的公平,实质上一种社会关系即公平关系。公平是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之一。无论在历史上或当代世界上,都存在着人类社会普遍接受的某些正义观念。任何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都必须将公平价值的追求作为最基本的前提之一。由于主体间在占有社会财富的份额上存在差距,并由此造成主体间在经济能力、发展起点和条件以及享受社会所提供的文明成果等方面存在差异,一定程序的不公平实际上是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运行的必备条件,如果社会上个人没有刺激去从事能引导起经济增长的那些活动,便会导致停滞状态。然而,收入分配的不均等或财富分配的不均等并不等于收入不公平时,反对收入分配或财产分配的过分差距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反对机会不均等条件下的竞争,把公平放在优先地位就是反对机会不均等,就是把反对收入分配和财产分配的过分差距放在首位。财富分配的不公平是社会冲突的根源,是政治不稳定的祸根。为了给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就有必要通过公共政策,实施收入再分配工程,劫富济贫。在一个正义的社会,必然有财富的不断移转 ,从最富有的移转到最贫穷的人,除非在最贫穷以上的人能够根据上述的原则来证明他们拥有较多财富的权利,在缺乏这些特殊条件时,其财富移转逐渐向中间平均数回归。社会保险即是为了缓和因经济结构而造成的收入分配或生活需求性资源分配的不公平而设计出的一种社会再分配方案。在社会保障制度下,政府运用行政权力引导社会力量介入社会保障,促使财富流向社会保障机关,而向需要保障的人们疏散;政府以自己的力量组织社会保障机构,分配社会财富,直接影响需要社会保障支持的人们的生存状态;政府甚至直接调度社会资源用于公共目的,以自己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对于社会福利发生最为广泛、深刻、持久的影响,政府在社会保障法规制下所实施的一系列措施均为了达到社会实质公平的目标,社会保障法完全符合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特征,符合经济法的实质公平性价值,体现了经济法的社会公益性追求。三、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学分析:市场失灵的弥补我们的晚餐关非来自屠宰商、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切。亚当•斯密的话精辟地阐述了市场经济发挥作用的基石----经济人理性假设,即经济人在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导致了社会利益的实现.市场通过运用经济人理性能够达到的资源优化配置的帕累插效率能者多劳需任何外力的介入.然而,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打破了经济人完全理性、市场机制万能的神话: 工厂倒闭、工人失业,资源严重浪费,贫富差距加大,这一系列严重的“社会弊病”已非单一的市场经济所能应付得了的。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市场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状况,在这种状态下,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配置资源,包括外部效应、自然垄断、不完全的市场和信息不完整,不对称等。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发挥作用的空间,因为政府具有其它社会组织无可比拟的优势:强制性和普遍性。公共产品问题亦是市场失灵的表现形式之一。公共产品指在消费中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物品。消费中的非排他性指公共产品一旦投资,则任何人都可以享用,消费中的非竞争性是指同一公共产品可以被许多人同时享用。这些特征使得无法,很难或者不必对公共产品进行收费,因而市场机制无法激励个人去提供充分的公共产品,它只会导致供给严重不足,而消费则严重过度。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公共工程,亦是一种公共产品。由于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部分性容易诱发经济人“搭便车”的心态和行为,国家作为在某个给定地区对合法使用强制性手段具有垄断权的制度安排,必须运用公共权利介入分配领域,干预经济生活,承担起建构社会保障体系的责任。从实践上讲任何国家的财政都必须参与社会保障资金的形成和供给,不仅要注入大量资金,更要充当社会保障资金失衡的最后弥补者,从根本上保证社会保障职能的实现。市场的效率主要来自于竞争,来自于对市场主体追逐自利的激励,也正是这个效率的动力来源使市场对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增长目标的追求,以社会公平的弱化和部分社会主体竞争能力的丧失为代价,市场机制从作为人类进步的最有力的引擎变为对类福利和公众利益的威胁。市场的特点是根据要素禀赋进行分配,其结果是缺少资产和教育的人,不能享受因市场而导致的经济增长的成果,从而层致了贫困,反对贫困问题,依靠社会的力量是不够的,市场机制也很难充分地调动社会力量,来帮助贫困者,对此,国家必须对其进行干预,国家通过社会救济制度对没有竞争能力和竞争失败的主体以及其它因意外事件而导致生活困难的人进行物质上的帮助,使他们的基本生活能得到保障;通过社会保险制度,对劳动者因失业、疾病、生育、工伤、年老等情形而导致收入不足或无收入时,提供物质上的帮助,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通过社会福利制度,由国家创办各种社会福利设施,弥补市场对公共福利这种产品提供不足缺陷,以提高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准;通过社会优抚制度,对社会上的特殊人群提供帮助。社会保障制度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的功能恰恰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形式。 四、障制度的政治学分析:政府的主导责任在政治学的分析视野里,国家(政府)与市民社会是两个最基本的范畴。二者之间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辨证关系。一方面,市民社会意味着一种独立于对立国家干预的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作为一种历史的产物,市民社会是在现代国家形成过程中作为其它对应物自下而上地孕育和出现的。一经产生,它即成为相对于国 家具有自身特质的存在,在使社会利益多元化的同时亦使国家干预社会化,在国家之外形成一个独立的、强大而有利的社会空间,遏制国家的极度扩张。市民社会的经济运行能允许分散的个人利益和地协调,在资源组织、分配和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不需要任何政治决定,单个的市民获得了经济意义自由与法律意义上意志自由的权利。需要就经济问题作出政治决定的范围在政府中急剧缩小,这自然而然地使得为保证经济正常运行就必须为政府的行为立上界碑。市民社会与国家的极度分离是不可能的。因为人在市民社会中不可能真正地实现自己,市民社会欠缺了与真正人性和自我实现相始终的伦理生活内容,这种欠缺内容只可能在社群的、共同的、国家、民族和历史的文化层面上才能找到。市民社会是一个私欲间的无休止的冲突场所,私利作为一种特殊性获得了全面发展和伸张权利,如果听其独立发展,势必导致道德沦丧和社会混乱,使市民社会处于瘫痪状态。这种特性决定了市民社会自身不能克服的缺陷,国家的干预便成为必不可少的。[12]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理论运用于社会保障领域,我们可以发现: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过程就是国家运用权利向市民社会渗透和扩张的过程。在市民社会中,个人私立的得到全面的扩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求自由、追求财产成为人天赋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但是,由于主体间在财富份额、个人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市民社会内经济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在不同群体、家庭和个人之间的分配是不同的,这样就会导致种族集团之间、家庭之间、个人之间的不平等。有些人群常常不能享受市民社会自治性所带来的经济增长的成果,尤其是缺少资产和教育的人、生活在贫困落后地区的人往往处于社会财富分配的底层。是市民社会成为“富者的天堂,穷者的地狱”,若对其放任自流,随之而来的必然是道德的沦丧与社会的混乱。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的干预就成为必然的亦是唯一的选择。国家合法的介入市民社会,引导各种社会力量,促使资源向需要保障的人群流动;政府以自己的力量汲取社会财富,并通过合理的渠道向需要保障的人群分配,直接影响他们的生活状况。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障成为了扶植和培育市民社会的重要力量。因此,社会保障法理应是授予政府权利干预市民社会生活,以保障市民社会自治性充分发挥之法。另一面,从财富流动的视角来看,社会保障实质上是政府运用国家权利对社会财富的一种强制性分配。历史的教训已经无数次提醒我们:必须对政府权利的介入保持高度警惕,因为“对国家加以理想化,以及对市民社会给予道德上的低评价,着两者结合在一起不可避免地要导致政治上的独裁主义”。[13]在公权的强制性分配中,容易产生两个问题:第一,高成本问题,即财富在归集和转移过程中会出现流失,这种流失包括财富的收集成本和转移成本,主要是指各种人力资源支出、财产耗费等。第二,劫贫济富问题。强制性分配是一种资源的强制性转移,所以并不能确保转移的方向。在财富归集方面,不能确保取之于富人的财富多于取之于穷人的财富;在财富转移方面,也不能确保穷人一定能获得更多的资助。在强制性分配分配的实践中,有可能出现劫贫济富的反向现象,从而使强制性分配伦为一种为富人服务的工具。[14]以劫富济贫为取向的政府权利的介入,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反而导致政府失灵状态的生产。因此,为防止政府失灵的出现,在强制性分配的过程中,法律对政府力介入的范围、方式、程序、责任等加以明确的规定。社会保障法应当担负起该重任,成为社会分配领域内限制政府,克服政府失灵之法。社会保障法一方面确认国家干预社会分配领域的合法性,以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利,维护市民社会的公平与稳定,另一方面又规定了国家权利运用的限度,防止权利的滥用,避免国家过度干预状态的出现,其功能完全符合经济法的双重作用:授权与控权。五、结束语无论从历史学、社会学角度考察,还是从经济学、政治学视角分析,社会保障法都无庸质疑地具有经济法的本质属性。明确社会保障的本质,将其定位为经济法的部门法,符合社会保障制度产生发展的历史规律,体现了社会保障学科的本质特征,更是由政府在目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特殊责任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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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理论论文篇12

( 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摘要:地球科学被定义为自然科学,现在一般只进行它的自然科学研究。但是,现在的地球并不是纯粹自然的地球,而是人类活动特别是工业改变了的地球,是人类学的地球;地球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地质时代――“人类世”地质时代。对新的地质时代的地球研究,不仅需要自然科学,而且需要人文社会科学,并要把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结合起来。地学价值论是地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据此本文对地球的科学有用性、地球的经济有用性和地球的社会有用性进行基本分析。

关键词:地学价值;科学有用性;经济有用性;社会有用性

中图分类号:C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69(2011)06-0001-07

按照地球科学的定义,现代地球科学属于自然科学,探求关于地球的真理,地球的产生、演化和运动;地球物质的属性、结构和变化;地球内部结构、地壳的性质和运动;地球表面岩石圈、土壤圈、水圈和生物圈的性质、结构和运动;地球大气系统、海洋系统和生态系统的结构、运动和变化以及地球上的地质灾害等,揭示地球物质和运动的规律性。它回答关于地球“是什么”的问题,不涉及“应当”即“价值”的问题。但是,当今现实的地球已经不是纯粹自然的地球,是由人类活动特别是工业改变了的地球;进入地质的“人类世”时代,地球已经是社会的地球,人类学的地球,因而它涉及“价值”,即地球“有用性”的问题。地球的价值或地球的“有用性”主要讨论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地球物质和运动的“科学有用性”,即地球的科学价值;二是地球物质的“经济有用性”,即地球的商品性价值和非商品性价值;三是地球的“社会有用性”,即地球的社会价值。这种研究形成“地学价值论”,是地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

一、地球的科学有用性

人类是地球物质运动的产物,是地球自然界的创造。人类产生后在地球上生活,而且必须是依赖地球生活,它对人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现代科学有“事实”与“价值”、“科学”与“道德”分离和对立的传统。它把知识分为互不相关的两种:科学是“关于事实的知识”,是自然科学;哲学、伦理学和文艺学等是“关于价值的知识”,是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是分门别类、互不相干地发展的。这种分化简化了人的认识,在人类认识史上有其必然性,并促进了地球科学的发展。但是从整体论的观点,这是一种片面性,我们今天的认识和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同这种片面性不无关系。地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地学价值,首先是关于地球的科学有用性问题。

(一)地球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

在地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地球是“盖娅”,是生命有机整体;作为生命体,它本身是生存主体,是价值主体,是有价值的。我们说“地球的有用性”,这只是地球价值论的一个方面。价值概念当是一个关系概念时,指客体或对象对主体存在的意义(利益)。但这只是地球价值概念的一个方面,指地球作为价值主体的外在价值,即地球对人类的有用性或意义。从人的角度来说,这是指地球外在价值[1](P186-222)。

内在价值在价值论中不是关系概念,而是一种主体性的概念。它由主体存在的目的性和意义表示。地球的内在价值是指地球作为生命主体自主自为地存在,表示它是生存主体,是有价值的,同时又是价值主体。它的价值表示它自身生存的意义和它的创造性。地球价值具有生命以及生命创造的含义。这是地球以自身生存的目的为尺度,表示具有以自身为主体的价值。当人对这种价值进行评价时,称它为自然界的道德价值。

(二)地球的科学有用性

地球的有用性,在这里是指地球对人类的价值,是地球的外在价值。地球的科学有用性是地球价值的一个方面。今天我们所说的科学,是地球上的科学,不仅以地球为基地,而且以地球为对象,是关于地球或人类与地球关系的科学。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地球的“地质科学有用性”和“矿产有用性”。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11月

第11卷第6期余谋昌:地学价值论:地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

1.地球的地质科学有用性。地球物质和运动是地球科学研究的对象和源泉,揭示、开发和利用它的价值又是地学发展的目标。因而它具有地学有用性,即地球具有地学研究和应用的价值。

地学研究虽然是由地学人进行的,但是它取决于地球客体,即整个地球的物质、能量、信息系统,以及它的性质、构造和发展演化规律。地学人对发生地质作用和地质过程的地球物质展开研究,其研究对象、思维方式、研究方法乃至研究成果,都取决于地球物质和运动的整体性、非均衡性、演化性和系统层次性等特点。地球地壳的性质、结构和运动为地质学建立提供了客观基础。1771年,德国地质学家魏尔纳提出“水成论”,使地质学具备科学形态。他依据对该山区地层的考察,把岩层分为4种类型:冲积层、成层岩层、过渡层和原始层,认为一切地层都是世界大洪水时期沉积而成的,水是地壳形成与变化的唯一动力。1795年,英国地质学家赫屯提出“火成论”。他发现,地层“不整合”是由于地层抬升,巨大的岩浆侵入推挤岩层而引起的;深海岩层是地球内热使深海沉积物熔融成岩,地球内热是岩层的主要成因。1825年,法国地质学家居维叶提出地质“灾变论”。他发现,巴黎盆地不同的地层中含有不同的动植物化石,地层越深、越古老,所含化石物种与现代种属的差异就越大,有些是已经灭绝了的种属。这是地质灾变的结果。连续地层中不同化石物种是地质灾变后重新创造的。1915年,德国地质学家魏格纳提出“大陆漂移说”。他认为,由于太阳和月球的引潮力和地球自转产生的离心力的作用,原始统一的大陆分裂为几块,并作水平移动,逐渐形成现在的海陆面貌。1956年,美国地质学家发现世界大洋中央纵贯一条延绵不断的中央海岭“洋中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海底扩张”说;1965年,海洋地壳转换断层的发现为海底扩张说作出了论证;1965―1969年,在上述海底地壳运动发现的基础上提出的“板块构造学说”被认为是地球科学的革命。同样,中国地质学家依据不同地区地壳结构和运动的特点,也提出不同的地质学说和理论,对地质学作出了重要贡献,例如,地质力学(李四光)、多施回构造运动学说(黄汲清)、断块学说(张文佑)、波浪状镶嵌构造学说(张伯声)、地洼学说(陈国达)等。

2.地球的矿产有用性。矿产价值与社会物质生产过程制造的商品价值的区别是:(1)埋藏于地下,需要通过勘查、挖掘等生产过程才能进入商品市场,转变为现实的经济价值;(2)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而是自然界生产力、自然界物质生产过程,即内力地质作用和外力地质作用过程的产物。

我们到什么地方找矿,有什么矿和有多少,它是不是适合开采,用哪一种技术手段开采出来,都同“地质有用性”密切相关。矿业发展和矿业城市的兴建,首先是以“矿产有用性”为基础的,通过它的“地质有用性”研究,探明矿产的种类、性质、储量和埋藏特点等,再进行经济开发。

矿产价值对人类而言,主要是指矿产的地质有用性以及矿产的经济有用性。这是由矿产的性质、物质结构以及人类需要决定的。矿产有用性主要涉及矿产的经济因素和地质因素。它的有用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有用性,即已测定具有商品价值的矿物具有的现实经济意义;二是地质有用性,地质工作的任务是勘查尚未发现的矿床,依据对一定地质条件的分析即它的地质有用性,发现(或推测)具有商品价值的矿物,这对未来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济学家和企业家关注的是矿的经济有用性,即从矿山建设、采矿和矿产进入经济系统流动的整个过程,要求能够从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地质学家和采矿工程师关注的则是矿产地质有用性,依据对当地地质条件的分析以及有关岩石和矿物形成规律的知识,认识矿产存在和分布的情况,从而确定到哪里找矿,能找到什么矿,以及依靠现有技术如何最优地把这些矿产开采出来。在这里,我们承认矿产资源具有经济价值,认为这种价值是由自然界物质生产过程创造的。这是对现实事物(现实的地质客体及其意义)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

二、地球的经济有用性

地球的经济有用性主要指地球物质的商品性和非商品性价值。例如,地质(矿产)、地理(土地、生物、森林、草场、水源等)、大气、海洋等的商品性(经济)价值和非商品性(生态、科学、审美、医药、哲学、道德、宗教等)价值。以矿产资源为例。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95%的能源、75%的工业原料、70%的农业生产资料、30%的饮用水都来自矿产资源。它在国民经济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虽然开发矿业、利用矿产资源是重要的经济活动,但又依据矿产资源不是劳动的产品而否认它有价值,否认它的经济价值,这是人类认识不完善的一个突出表现[2](P80-110)。

(一)矿产价值及其创造

矿产价值是指矿产资源的有用性,由矿物的性质、物质结构和存在状态等决定。矿产价值具有客观性,但是人类对矿产价值的认识、开发和利用又充满主观性。因而矿产价值是其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矿产价值以地质运动形式的成果存在,是地质运动过程的创造,也是地质运动历史的成就。地质运动过程主要是在天体运动环境下的内力地质作用和外力地质作用,在地质环境下的风化作用、生物作用等的统一。内力地质作用是由地球内部热能、化学能、核能和重力能等引起的地壳构造运动、岩浆活动和变质作用等;外力地质作用主要是由太阳能、重力能和生物能等引起的地质风化、物质搬运、迁移和堆积,以及生物地球化学作用等。在这些力的作用下,地球表面分散的地球化学元素,经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最后以化合物的形式集中在一起,成为有一定品位的矿物。它们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因而从价值的角度,被称为不可再生资源,是社会不可缺少的经济资产。

(二)矿产价值的性质

1.矿产价值的多维性。矿产价值多维性的根源,从价值客体的角度讲,是矿产的无限丰富性和地质的无限丰富性,以及它们属性的多样性;从价值主体的角度讲,是价值主体以及人类需要的多样性。无比丰富和多样性的矿产可满足人类不同的需要,这样就形成了矿产价值的多维性:(1)矿产的经济价值。这是矿产价值的主要方面。人们的找矿活动,主要是把矿物作为经济资产,进入生产过程,成为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2)矿产的科学价值和自然史价值。正是依据储存于矿物中的记忆痕迹,即非常丰富的地球发展信息,人们才知道地球是怎样产生的,地壳是怎样运动的。依据这些记忆痕迹,人们重建了地球的历史,太阳系和星系的历史,以及我们人类是从哪里来的、人类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等等。矿产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为科学的发展提供了永恒的源泉和动力,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史学价值。(3)矿产的美学价值。人们不仅以某一种精美的矿石,如天然金刚石、天然金块和天然矿石晶体作为审美对象,而且某一地层剖面的矿物学特征、地表岩体形成的奇峰异状或雄伟壮观、地下喀斯特溶洞千奇百怪的自然景观等,都使参观者流连忘返,从中得到美的体验和审美情趣,满足了人类审美、休憩和娱乐的需要。(4)矿产的文化史价值。人与自然相互作用,变自然因素为文化因素,是人类文化史的重要方面,其中矿物的作用非常突出。例如人们用“石器时代”和“铁器时代”来表示古代社会。考古学者还依据石器发展水平不同,把这一时期分为旧石器、中石器和新石器时期。恩格斯说,“一切文化民族在这个时期经历了自己的英雄时代:铁剑时代,但同时也是铁犁和铁斧时代。铁已在为人类服务,它是在历史上起过革命作用的各种原料中最后的和最重要的一种原料”[3](P159)。人类的历史是同对矿物的认识和利用相联系的。了解自己的文化史,特别是没有文字记载的远古和古代世界史,主要是依靠人类在矿物利用中留下的记忆痕迹。(5)矿产的医学价值。人类很早就知道矿物的医疗保健功效。在《神农本草经》中,共记载药物365种,其中矿物药46种;《本草纲目》中,共收药物1 892种,编排次序以矿物打头,共分16部62类,矿物类药物267种。至今人们仍然用许多矿物类药物作为治病或保健物品。矿产从满足人类需要的角度而言,它的价值主要是上述五个方面,但这不是全部,还可以列出许多方面。矿物和矿产形成的辩证法,对人类的哲学思想发生重要影响,对宗教、文学艺术、伦理学等意识形态也有重要影响。因此,它的价值具有多维性。

值得注意的是,矿产价值虽然具有多维性,能够满足人类不同需要,但是某一种矿物不能同时满足上述各种需要,而且,当满足某一种需要时,意味着它的其他价值的损失,因而在这里存在“选择需求”的问题,即通过价值评价,选择其中最迫切和最有意义的需要,这对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2.矿产价值的多层次性。从主体对矿物需要的角度,它的价值主要有如下层次:(1)矿产对全人类的价值,满足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们提出“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就是从全人类的角度看待矿产的价值,按照“全人类利益”相互依存的原则处理好“资源共享”的问题。(2)矿产对一定历史阶段的人类的价值。由于矿产是不可再生资源,它们的耗竭将影响后代的利益,因而应当依据“明天和今天同样重要”、“后代和当代人同样重要”的原则,正确处理矿产利用的现在和未来、近期与长远需要的矛盾,以保证经济持续发展、人类持续发展的需要。(3)矿产对一定社会群体的价值。人类主要以国家、阶级、民族和一定的社会集团的形式存在。人类围绕矿产价值开发所产生的矛盾、对立和冲突从来没有停止过。20世纪以来的中东战争主要为争夺土地和水资源; 1992年海湾战争、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在很大因素上就是为争夺石油资源。(4)矿产对个人和家庭的价值,这是矿产利益最基本、最简单和最直接的层次。矿产作为国家所有的资源,虽然所有个人具有平等地利用矿产资源的权利,但是要依据个人利益服从国家、民族和集体利益的原则,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特别是在小矿业开发中,必须批判“资源无主,谁采谁有”的观点,制止乱挖滥采、破坏资源的行为。

3.矿产价值的历史性。可以把矿产的价值定义为“被历史地储存的成就(自然界的创造)”,它具有潜在有用性。开发矿产的价值,是把矿产的潜在有用性变为现实的有用性。人们总是在不同的社会历史形态中,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通过一定的途径和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开发矿产价值,表现了一种自然的和社会的历史性。同这种历史性相联系,表现了矿产价值的历史性。

矿产潜在有用性变为现实有用性的主要条件是:(1)人类需要的发展,是实现矿产价值的主要动力。人类一旦对其中的某种物质有了需要,就会依据这种需要去创造各种条件,开发和利用它们。人的需要是历史地发展的,例如人类利用的最重要的矿物,最早是石块,然后是铜和铁,现在开发45种主要矿产,表现了矿产开发利用的鲜明的历史性。(2)人类对矿产认识的发展,是开发矿产价值的先决条件。矿物学知识的增长,使人区别了矿与非矿,从而把更多的物质作为矿产资源开发,因而矿物学的历史发展同人类开发矿产价值的历史是一致的。(3)以技术工具的改进为标志的生产力发展,提供了实现矿产价值的主要手段,使人类把矿石从地下埋藏中发现和挖掘出来,转化为人类可供使用的原料或燃料。这种需要以工具为中介。生产工具发展的历史性表现了矿产价值的历史性。

同上述条件的历史性发展相联系,矿产价值历史性的主要表现是:(1)非矿到矿转化的历史性。矿与非矿的界限是相对的。它的主要标准:一是主观标准,二是客观标准。只有在上述标准和条件具备时,地球上的某种物质才成为矿产。人类对矿产的需要、科学技术对满足需要的水平是历史地发展的。从客观标准来看,非矿向矿转化,即矿产价值的形成有一个历史过程。也就是说,地球上分散的化学元素,经过岩浆活动和地壳运动,以及地质内力作用和外力作用,使某种化学元素在岩体中富集。当集中到一定的程度(常以“品位”表示)以及它的量达到一定的规模时,这种富集某种有用元素的地球物质就被称之为“矿”。从主观标准来看,非矿向矿转化有一个过程,即人类对某种地球物质的需要,对它的科学认识以及开发利用,使它成为人类生活中的矿产。(2)认识、开发和利用矿产价值的历史性。上面谈到,矿物潜在有用性变为现实有用性有三个条件: 一是人的需要;二是科学认识发展;三是技术工具进步。随着这些条件的出现,某种地球物质才成为人类利用的矿产。在这以前,虽然它们客观地存在着,但是人们并不把它们作为矿产对待。例如矿物燃料作为矿产来开发利用,主要是产业革命以来,到现在也不过200年的历史。

非矿向矿转化,主体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技术工具的进步:(1)降低工业开采的品位,使低品位矿石转化为矿。科学家估算,如果铜矿的开采品位从0.4%降低到0.2%,全世界铜矿储量就要增加26倍。(2)新技术的采用,可以在废矿石和尾矿中提取金属。例如采用堆浸法提取金的新工艺。此外,生物工程可以通过生物富集提取尾矿中的金属。(3)增加开采深度。现在所说的矿产,实际上是地下几百米至几千米的表层矿产,而大陆地壳达30~70公里,平均厚度为35公里,那里埋藏了极其丰富的矿藏;而且,地壳厚度不及地球半径的百分之一,更大量的化学元素埋藏在更深的地壳底下。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对其进行开发也是有可能的。(4)海洋资源宝库的开发。例如海底锰铁矿。此外,海水中还溶解有成亿吨各种化学元素,虽然由于它们极为稀薄,现在还不能称为“矿”,但未来人类还是可能找到开发利用它们的方法。

因此,非矿向矿转化,从它的客观标准来看是自然界成矿过程;从它的主观标准即主体性来看,包括人类需要、科学发展和技术进步,这些都是历史发展的过程,从而表现了矿产价值的历史性。

(三)矿产价值评价:地质评价与经济评价

矿产价值研究主要包括矿产价值概念的研究和矿产价值的评价。矿产价值概念是以观念的形式表现矿产价值。一方面,它是主观的,表现了主观性;另一方面,它又是矿产的客观属性的反映,因而具有客观性;而且,依据这些观念指导人类行为,它又表现了实践性。关于矿产价值性质的研究,涉及矿产价值、矿产价值的创造和矿产价值的特点。这里既从主体(主观性)方面研究矿产的价值,又从客体(客观性)方面研究矿产的价值,从主体性与客观性的统一,也就是从实践的角度研究矿产的价值。关于矿产价值评价,主要包括矿产的真理性评价、价值评价和实践评价,以及它们的统一。

1.矿产的真理性评价与价值性评价。人们的找矿活动以及整个找矿过程,首先面临的问题是:“这个矿是好是坏?”这既涉及矿产的真理性评价,又涉及矿产的价值评价。矿产的真理性评价是认知评价,即人们有关这种矿产的知识,包括矿物学的整个知识体系是不是真理?这是矿产认知的静态分析。为了找到它们,还必须进行矿产的动态分析,回答它是怎样形成和演化的,以及它与周围物质的关系,从而揭示矿产的价值。

鉴于找矿的目的是要把矿产从地下埋藏中挖掘出来,满足人类需要,为人类的目的服务,这就需要将它从真理性评价过渡到价值性评价和实践评价。这样,它的评价不仅涉及某一矿产的物质结构的性质和化学成分,还包括这种矿产所在的地理位置,以及它所处的条件,包括矿产的埋藏深度,它与围岩的关系,以便确定对它的挖掘技术和挖掘途径,以及采矿的整个组织管理路线。

在解决了它的真理性评价之后,还必须进行价值评价,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矿产对人的价值。矿产的价值性评价是在它的认知评价的基础上,回答它能解决“怎么样”的问题,它具有什么社会意义?是否能够满足人和社会的需要?这里主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1)本体论的价值评价,即某种矿产的价值是否符合人的现实需要。它是以人为尺度进行评价的,是找矿决策的主要方面。(2)认识论的价值评价,即依据它的真理性评价和决策,制订找矿计划。(3)实践论的价值评价,即依据上述评价结果,进行具体的找矿和采矿实践。

矿产的真理性评价与价值评价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般地说,前者涉及事实,回答“是什么”,即真与假的问题,要求符合事实,是真理。后者回答“怎么样”,即好与坏的问题,涉及人的功利,受人类的客观目的检验。最后,这两种评价在找矿和采矿实践中接受实践考验,达到矿产价值评价真、善、美的统一。也就是说,矿产的价值评价和实践评价要建立在它的真理性评价的基础上,首先要求对矿产评价具有真理性。但是这种真理性的认识要落实在社会价值上,因而又必须从真理性评价过渡到它的价值性评价。最后这两种评价接受实践的考验。同时,人类矿产实践又不断地修改和促进,不断完善矿产真理性和价值性评价。这是矿产价值评价,是“真理性评价―价值性评价―实践性评价”不断反复的过程,也是人们“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统一过程,是人们向矿产真理不断接近的过程。

2.不同利益主体有不同的价值哲学。矿产资源的经济有用性和地质有用性的价值评价问题主要是从主体(人和社会)的目的加以确认的。利益主体的层次性表现了矿产价值的层次性,即它应满足不同社会层次的各种需要,如全人类社会的生存、国家经济建设、民族和地方的经济建设、矿山企业的利益、小集体和个人利益等。不同的利益主体有不同的利益目标,因此有不同的价值哲学。

要依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同时考虑本地区的地质条件,以及经济能力和科学技术的可能性,把实现国家宏观的经济效益和企业与矿山的微观经济效益,同矿产资源保护统一起来。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主观主义唯意志论,不管地质条件是否可能(是否具备矿产的地质有用性),单纯强调需要而以国家和集体的名义蛮干,造成矿产资源的破坏;另一种是忽视或不考虑国家经济建设需要,不适当地强调“有啥找啥”。矿产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是客观地质规律作用的结果,因而一个地区在具体确定应以哪些矿产作为普查勘探的对象或主攻对象时,不能只考虑国家经济建设需要,还要考虑本地区客观地质条件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因地制宜,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首先寻找国家建设需要而成矿地质条件又较有利的矿产,充分发挥各地区的资源特长,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资源配套,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贡献各自的力量[4](P274-275)。

此外,矿产价值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内还要满足地区经济建设的需要、工厂企业经济建设的需要、矿山企业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生活利益的需要。这就要按照资源公有和资源共享的原则,正确处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主要是总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国家、地区、厂矿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的关系,当代人与子孙后代的利益关系,以此决定找矿和开发的方向。

3.矿产价值评价的两种尺度。矿产价值评价的两种尺度,从哲学意义上来讲,一是指主体的(主观)尺度,二是指对象的(客体)的尺度。一方面,矿产对人的价值,这是在文化的层次(即人类的层次),在人与矿产的关系方面,是以矿产这一客体作为对象评价它对于人的价值。从这样的角度,矿产价值是由人的需要或者由主体的目的进行评价的,是由人的主体性决定的。就矿产而言,这是它的外在价值。另一方面,在自然界的层次,在它的自然关系方面,具有以它自身为尺度的价值,即它的内在价值。这是由自然物的结构和性质决定的。在这个层次上,即使它埋藏在地下,不管人是否体验它,它都是客观地存在着。这种评价是事物发展的一种逻辑必然。

首先,以人为尺度进行矿产价值评价,从矿产价值实现的角度,主要要处理如下两种关系:一是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二是当代人和后代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其次,矿产价值从自然界的层次进行评价,它具有内在价值,即生命和自然界的生存。对矿产资源内在价值的承认,是根据人对自然界整体性的认识,把人本身看做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人―自然”有机整体的一部分。作为自然界整体一部分的人,不能以损害这个整体的形式谋求发展。因此,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应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分配。

矿产价值评价以实现人类持续发展为目标,包括实现三个有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持续性:生态持续性、经济持续性和社会持续性。依据这样的目标,坚持科学的矿产价值评价,包括它的真理性评价、价值性评价和实践评价,我们将走向矿产资源认知、勘查、开采、利用和保护的科学道路。

总之,我们认识和利用矿产资源的过程,包含它的真理性评价、价值评价和实践评价。一般说来,从真理性评价过渡到它的价值评价,再到它的实践评价;反过来,实践又不断完善它的真理性评价与价值评价。这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

三、地球的社会有用性

我们遵循价值客观性的观点,认为价值概念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是从关系的角度定义价值,从主体与客体关系的角度,表示某一对象对主体的功利(有用性);二是从主体的角度,表示事物主体性的概念,以它自身为尺度进行评价,即它的内在价值。

从关系的角度讨论地球的价值,价值关系是双向的:一是地球物质、能量、信息和空间对人和社会的“有用性”,这是地球对人的价值;二是人和社会对地球的有用性,人和社会参与地球的创造,这是人和社会对地球的价值。

人类的产生和发展,一方面,它作为地球自然界的成就,是地球自然的发展、延续和完善;另一方面,人和社会作为一种重要的力量,作为地球发展和进化的一种新的机制,创造了新的地球――人类学的地球或社会的地球,使地球进入新的地质时代――“人类世”时代。人和社会对地球的作用,维尔纳茨基称为“人的地质作用”,主要是以人的智慧和劳动,使生物圈进化为“智慧圈”,这是地球的社会有用性。人和社会对地球的价值具有正负两面性。(1)人类创造地球的正价值。人类以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了新的地球,从地质学的角度,创造了人类成因的岩石圈、大气圈、水圈、生物圈和土壤圈,这是区别于原始地球的新的圈层;从社会―生物学的角度,创造了城市生态系统、乡村生态系统以及新的森林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沙漠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河流生态系统、景观生态系统等;从产业的角度,创造了工业、农业、畜牧业、渔业和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业等等。这种创造使得地球从生物学的地球变为人类学的地球。它增加了地球的有序性,因而是创造地球的正价值,地球自然资本的增殖。(2)人类创造地球的负价值。人类主要以科学和技术的力量创造新的地球。这种创造除了增加地球的有序性外,也带来全球性生态危机,包括空气污染、水体污染、食品污染、生物和土壤污染、森林减少、草原退化、土壤流失,以及二氧化碳排放增加导致的地球增温等等。它表现为地球有序性减少,因而是创造了地球的负价值,地球自然资本减少。

此外,还可以从灾害的角度研究地球价值,即“灾害资本”的概念。它主要表示:(1)灾害造成自然资本损失;(2)灾害造成社会资本损失;(3)社会和自然资本对灾害的救助和补偿。

综上,地球是生命有机体,创造了物质、能量、作息和空间资源,为人类的产生作了准备,并创造了人类。人、社会和精神是它的最新创造和最新成就,又是它自身的发展、进化和展开。地球生命及其创造性是它的内在价值;它为人、社会和精神发展提供物质、能量、作息和空间资源,这是它的外在价值。地学价值论是地球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统一;又是地球自然价值与地球社会价值的相互作用、相互依赖、共同进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余谋昌.地学价值论[A].王子贤.新编地学哲学概论[C].北京:地震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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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logical Value Theory: The Basic Theory of Earths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YU Mou-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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