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30 11:43:09

市政道路论文

市政道路论文篇1

一、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的目的与内容

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的目的是:通过对道路路面的检测实验,以了解路面的全面状况,作为市政道路工程验收,以及养护的主要依据,并为建立路面管理系统积累数据,以便对市政道路工程进行科学的监督与管理。市政道路工程包括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两种,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的监理内容,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一)、市政道路工程水泥路面使用性能检测试验的监理水泥路面使用性能检测试验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路面损坏状况、路面平整度、路面抗滑能力等。其相应的检测试验指标分别为:路面状况指数、路面平整度均方差和摆值等数据。水泥路面的损坏可分为裂缝类、变形类、接缝类等类型;水泥路面的平整度则是以连续式平整度仪测得的数据为标准;其抗滑系数以摆式仪测得的数据为标准。

水泥路面作为现代城市道路工程的主要筑路形式,被广泛用于市区、城乡道路、高速公路等,其使用性能的检测试验是极为重要的,绝对不容忽视,监理工作一定要发挥出监督与管理的作用与意义,确实保证市政水泥路面的各项使用数据指标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符合道路的实际用途。

(二)、市政道路工程沥青路面使用性能检测试验的监理

沥青路面使用性能检测试验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路面行驶质量、路面破损状况、路面结构强度、路面抗滑能力等方面。其相应的检测试验指标分别为:路面行驶质量指数、路面状况指数、路面结构强度系数等。路面行驶质量的检测试验指标是行驶质量指数,路面的行驶质量分为好、中、差三个等级;路面的损坏检测试验可分为裂缝、变形、松散等类别;沥青路面的结构强度系数检测试验作为路面结构强度的指标,要根据路面结构性能在重复荷载作用下的衰变规律,将路面结构强度分为足够、临界、不足三个等级;路面的抗滑能力的检测试验以摆值或横向力系数表示,抗滑能力监理标准也分为好、中、差三个等级。沥青路面的检测试验监理工作是对于路面的全面性能的综合评定,关系到沥青路面的质量与使用年限等,必须做好科学、系统、严格的监理工作,确保检测实验数据的准确、真实。

二、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的意义

市政道路工程的检测试验工作,是道路工程完工的必要程序之一,也是对道路使用性能的综合检测与试验。道路工程不同于其他建筑工程,一旦交付使用,就难以进行大规模的修复与养护。市政道路工程关系到城市的整体规划,以及人民群众的日常出行等基本社会问题,在其检测试验中,必须进行严格的监理。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的监理的意义,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可以有效保证工程的质量

市政道路工程对于道路的质量要求是比较高的,根据道路用途的不同,对于道路质量也有着不同的检测试验标准,因此,在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工作中,要采取符合实际的监理方式、方法,确实保证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的监理工作,可以及时发现道路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于道路工程施工单位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采取有效、科学、合理的修复措施,严格保证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达到工程实际标准和国家的相关道路质量要求。

(2)、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可以为道路工程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

国内工程监理单位在长期的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工作中,已经逐渐掌握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监理经验,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和研究,现已逐渐向科学化、实用化、具体化的方向发展。国内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的监理,还要结合世界上先进的监理工作理论和经验,并加以充分的借鉴,逐步建立适合国内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的现论,为国内道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进一步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持续、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3)、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可以有效提高工程的竣工验收

市政道路工程在完工后,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竣工检验程序,才能交付使用。市政道路工程承载着城市交通建设的重要职责,关系到城市的整体规划,以及人们的出行需求,竣工验收阶段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市政道路工程的检测试验是竣工验收的重要程序之一,绝对不容忽视,此阶段的监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地区的相关规定进行,要通过科学、具体的检测试验方法,并结合道路所在地的客观环境,采取真是、准确的数据,经过认真、客观的分析,检测出道路工程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及时上报给工程验收相关部门,以有效提高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的进行和完成。

三、如何加强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的科学监理

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过程中的科学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在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管控措施、手段和方法,以保证所交工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建立健全的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科学监理体系,要注意从以下几点做起:

(1)逐步建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企业领导,检测试验人员各负其职的岗位监理责任制。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过程中,关键项目和路段要实行挂牌负责制,并以合同形式明确各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员和检测试验人员,并且根据工程的检测试验进度和质量,对负责人和检测试验员分别给予公正的处罚与奖赏,使与道路工程检测试验有关的各方面人员的经济利益与工程质量的好坏紧密地联系起来,激发检测试验人员更大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

(2)建立了一套灵敏、高效的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系统。

在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单位要随时进行信息的反馈、传递与处理,及时收集国内外相关市政道路工程监理的动态信息,为改进工程检测试验监理提供可靠的信息保障,从而使检测试验全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成立专门的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委员会及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单位要及时组建适应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全过程的监理机构,对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试验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的监理。

(3)提升市政道路工程的社会地位。由于某些缺乏职业道德的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进行严重影响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和信誉,最终导致道路建设行业的整体社会地位受到恶劣、负面的影响。市政道路工程监理要制定规范的行业标准,彻底改变人们心中对道路建设行业的固有观点,从而全面提升整个行业的社会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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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邬伟彬.浅谈道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的工作重点[J].科技成果纵横.2008,(3)

市政道路论文篇2

(2)影响市政工程施工的因素较多,不确定性大。由于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项目,易受外部条件的影响,像原材料价格、周边社会关系等都是影响其施工的重要因素。同时,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本身的不确定性也是造成施工不稳定的重要原因。

(3)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目标高,要求严格,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市政桥梁道路与城市形象以及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质量的要求相对较高。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的工期较为紧张,冬季施工费用比较多。

(4)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管理正处于转型阶段。在我国绝大部分的市政道路桥梁工程中,由项目将劳务队和自有机械设备、自供材料组织起来进行施工,专业性相对较弱。同时劳务队伍素质不高,项目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管理劳务队。

(5)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管理的范围较广,其中包括:确定施工任务,签订承包合同;做好市政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做好施工中必须的准备工作;依据施工计划,综合施工,并协调好施工过程;合理利用已有的空间,做好施工现场的平面管理,以保证施工条件的完整;最后,需要组织工程,对市政工程进行验收。

2施工现场管理的主要步骤

2.1施工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2.1.1技术交底和图纸复核进场后,需要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参与方为业主、设计代表、承包人。这个过程的主要内容为:对关键控制点进行现场交底、标记,并且做好相关的记录。

2.1.2施工测量放样完成交底后,需要组织测量人员、现场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导线点及水准点、各种控制点进行复核、固定;复测横断面,增设临时水准点,加密导线点,并将遗失的标桩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监理驻地办以求尽快解决并重新放样、固定。

2.1.3标准试验及原材料检验在采购材料时,需要重点检查材料的出厂证、检验证以及合格证,确保材料的安全性。对于自采材料的检查,需通过监理工程师进行取样,然后送至指定的试验室进行检查。待试验合格之后,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及开工报告,经过批准后方可备料。

2.1.4开工报告认真查看设计文件以及与工程相关的资料,对施工沿线情况有一个彻底的了解,在制定出施工组织方案。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开始拟定开工报告。最终由监理工程师批审批。

2.1.5临时设施等项目部进驻工地,就可以得到驻地用电和施工用电的具体数值,通过地方供电系统,架设临时电力线。为保证施工中的供电正常,此过程中可以另配备功率充足的发电机组;配备几台灵活易移动小型的发电机,能够移动电源,给一些离电源较远的构造物供电。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需要对所需的用水量作出预估,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关部门,临时布设用水管道,提供施工用水以及生活用水。

2.1.6驻地建设根据施工场地的平面图,在施工路段的起止桩号位置搭设彩门,彩门宽度以路幅宽度为准。在施工驻地的过程中,需要将工作区、宿舍、医务室、工作棚、仓库与贮料场等空间合理划分,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2.1.7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为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公司需要完善质量以及安全保证体系,同时采取相关的措施,严格控制好每一道工序。

2.2施工阶段的管理

2.2.1质量管理必须保证进场材料符合施工要求,施工操作也必须按照施工的规范进行。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可以按设计图纸施工,这样能够保证操作的科学性。此过程中需要践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工程起监督作用。采取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也是必不可少的,实施奖惩制度,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此同时,需要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给施工单位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及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2.2.2进度管理为保证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需要召开一些会议,讨论工程进展的问题。要对施工中的人、材、机进行一个全面的检查,观察是否进行。一旦发现问题,则需要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同时定期进度表,监督施工。

2.2.3合同管理监督合同管理应是双向的,首先,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工程任务;接着,业主单位需要履行合同,支付相应的资金。

2.2.4信息管理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整理好有关的信息,并且将这些信息合理运用;此过程中,还需要扩总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的进展情况,以便随时向上级汇报工程进展、传达上级口令。

3施工过程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3.1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

(1)在施工现场,由于管理不当,存在着许多威胁施工安全的因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操作人员不细心,态度不端正,不按规定办事;安全事故频频发生;食堂卫生管理不合格;现场安全员的工作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

(2)忽视了用电安全防护措施的重要性。一些工作人员未能掌握准确的用点知识,对施工用电有关规范标准的理解不全面。在工地上,也没有安排专业的电工监管,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整个施工过程没有配备一套完整的管理措施,施工管理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在对材料进行采购时,材料员没有认真对材料采购量做出规划,容易造成浪费材料的情况。同时,在进行材料存储时,忽视了材料的特性,没有进行分类保管,导致一些材料未投入市政道路桥梁工作就已经发生变质。

3.2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1)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需要成立一个安全小组,它由项目部直接领导。同时,需要制定并且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排项目经理担任小组的组长,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专业施工队负责人任小组成员,每个作业面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这样,每一层的组员都需要签订安全责任书,并遵守安全规范以及小组制定的规章制度,具体履行监督、检查、管理各专业施工队的安全工作。

(2)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工作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疏漏任意环节。在进行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时,需要电工的参与。电工操作属于特种作业级别,特种作业由于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所以,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在取得操作证后方准其独立作业。

市政道路论文篇3

1.1业主选择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任何工程项目进行施工都必须有相应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才能进行施工,这样就使得一些监理单位为了获得监理权在监理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了暗箱操作的问题,导致监理市场出现了不规范以及不公平竞争的情况,最后导致监理市场出现了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比较薄弱,对监理市场的正常发展起到了很大的影响。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地方保护主义以及相关人员主观意识的影响,导致其在发展过程中经常会受到不正当竞争的影响。

1.2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本身存在问题

监理单位在利益的驱动下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监理单位出现了良莠不齐的情况,很多的单位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必要的质量检测设备和试验设备,并且在监理人员素质方面也存在着水平不高的问题。在监理队伍中,监理人员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很多的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图纸并不是十分的熟悉,对工程项目中出现的施工程序也不是很了解。其次,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对合同管理也存在着了解不全面的问题,在工作中经常会出现责任心不强的问题。监理工作在进行过程中出现了可靠性程度比较低的问题,对工程质量将产生很大的影响,监理人员在年龄结构方面也存在着不合理的问题,出现了很多没有经过严格培训就直接上岗的人员,对监理工作的质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3监理费用不合理和监理工作存在片面性

工程监理的费用通常都比较低,这样就使得很多的监理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缺乏必要维护和更新监理仪器的费用,因此,经常会雇佣一些素质比较差、工资水平比较的人员进行工作,对监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在监理过程中也出现了对工程质量监理进行重视对进度以及投资监理忽视的情况,导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工期延长费用增加的情况,对施工企业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2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和监理费用

2.1对监理工作人员的组成以及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

这样能够对监理队伍的现况进行改变,对监理工作的质量进行提高,对质量管理进行强化,在选择监理人员方面,可以对以下几个方面问题进行重视。首先,要选择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同时,在政治素质以及职业道德方面也要非常高,同时,在技术水平以及管理能力方面都要进行要求,并且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其次,监理组织结构的人员要能够对相关的合同法规进行掌握,在工作中要表现出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公正无私的品质,这样在工作中能够避免出现舞弊现象,对工程的质量能够进行保障。最后,要逐步对监理队伍进行扩大,对外聘人员可以进行逐步的取代,这样能够使监理队伍逐渐变成一支真正的正规军。要对在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道德培养,使其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得心应手,在监理工作中能够更加的树立榜样,对监理队伍的中坚力量养成非常有帮助。公路建设中一般都是实行三级监理制度,在监理方面不同的人员负责的工作范围不同,监理部门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建立一个合理的监理执行机构,应该具有科学性和严密性,同时,在分工方面要明确,对责任要进行划分,对监理、业主以及承包商之间的关系要进行很好处理。

2.2监理单位在发展过程中可以对监理费用进行适当的提高。

监理费用的提高能够更好的促进监理行业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专业人才进入到监理行业中,对监理水平的提高也非常有利,同时也能促进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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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中成本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2.1全面控制原则

对建设实行全面控制。这包含两方面的意思即全员控制和全过程控制。全员控制就是对建设项目的成本考核,结合了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其中涉及到施工单位和项目方的各个部门,与每个建设职工有切身的利益关系。正因为这样,对于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要求全员参与,共同关心。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每个人都有控制成本责任,并建立相关的奖惩机制。要把成本控制的目标贯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人,切实做到全员控制。全过程控制就是在整个施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成本控制。由于项目整个周期中每个环节都会发生成本损耗,在成本形成的整个过程中,即投标开始到工程建设直至竣工验交,都要加强成本控制的观念,做好成本控制措施。

2.2效益目标计划原则

在招投标阶段对施工成本进行控制的关键因素就是核算成本以及对效益目标进行计划。在标书中以综合单位显示的具体单价具有一定的隐含性,因此,为了确保最终确定的经营预算具有可操作性,在编制预算前一定要对市场进行调查研究,同时结合企业的劳动定额对成本进行反复计算,然后确定经营预算。在建设项目正式开工之前应当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对工程量进行认真的计算,然后根据施工预算定额编制施工预算,并将其作为指导和管理施工的依据。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必须经过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此外,除了任何人不能任意修改施工预算外,也不能不执行施工预算。给施工队分配的任务一定要发放并填写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并做好技术交底,同时,施工队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记录。最后,根据回收的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对完成的工程进行实际结算。

2.3动态成本控制原则

要在动态建设中控制成本。由于成本控制需要在不断发展的施工环境中进行,因此必须要坚持在动态建设中进行成本控制。要将人力物力、原材料和机械设备投入到施工过程中,并且收集好成本的实际用量,将这个数据与目标值进行实时比较,如果有偏差就需要查找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3优化市政道路工程的成本控制的应对有效策略

3.1做好招投标阶段的成本控制

在企业招投标实践中,成本核算、效益目标是编制和控制施工建设预算的重要因素。报价前提应当出合理、符合文件要求的报价,然后参加投标竞争。虽然中标后组建经理部是为了减少亏损、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如果过低报价可能会导致经营效果不佳,即便组建了项目经理回天无力。因此,笔者认为在预算编制之前应当先进行查研究、精心测算,把握市场行情和企业预算定额,通过反复的成本计算最终确定报价,以此来确保成本效益。

3.2完善计价办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方法的重要改革,在推行过程当中,难免会存在一些缺陷,这就需要相关人员在实践中不断的去完善,除了要认真执行国家标准的《计价规范》有关规定外,还要促使企业项目部建立健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堵塞验工计价漏洞。这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扎住成本开支出口,堵塞漏洞,防止开支混乱。

3.3工程施工预算控制

为了避免人才的增加,必须对施工现场加强管理。但是在实际的施工中总是由于现场布置不当而造成人财物的浪费:由于材料或者构件放置的不当,会造成多次搬运;钢制磨具、钢制管具等周转设备用后不进行整修;给水排水系统不通畅,会造成机械设备的锈蚀,水泥等原材料受潮变质,严重的话会造成水毁等后果。同时,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目的是为在施工现场的工人提供人身安全的保障,同时保障设备安全,也减少了和避免了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施工人员如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很容易造成自身人身伤害,并设施设备造成故障事故,如果再对消防工作有所忽视,就很容易发生火灾。如果不注意食堂卫生的管理,就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使职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像这样的事情,都会增加项目成本的不利因素,造成预算超出,如果情况严重的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所以,为了控制成本必须从现场管理着手,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做好安全管理加强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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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城市市政道路上的井盖致人损害所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往往面临受害人得不到有效救济的难题。本文梳理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市政管理实务和司法审判实务中的相关做法,提出了问题的解决方案:为使受害人得到全面有效的救济,应建立和完善民事责任主体、行政责任主体和社会责任主体并行的多元化救济机制。也就是说,在妥善解决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纠纷时,除了确立民事责任主体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之外,还应一方面确认行政主体在市政井盖管理中的义务和相关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建立相应的社会救助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 关键词: 井盖致人损害 民事责任主体 行政责任主体 社会责任主体 多元化救济机制 一、引言 井盖作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公共设施,在城市市政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井盖一旦丢失、损坏,就会成为危险的隐患,随时可能致人伤残或死亡。于是,受害人就与导致该危险隐患产生的主体形成了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建立合理有效的受害人救济机制成为市政管理中一个纷繁复杂的问题。 司法实务中,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纠纷有着各种不同的情形,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井盖权属主体即是井盖管理主体,其在对井盖的日常维护、修缮工作中存在瑕疵,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第二,在井盖权属主体之外,另有单独的井盖管理主体。井盖管理主体在对井盖的日常维护、修缮工作中存在瑕疵,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第三,井盖行政管理主体存在管理瑕疵,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第四,行为人用盗窃等手段破坏井盖公共设施,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这四种不同类型的纠纷在司法实务中分别遇到了不同的瓶颈和难题,具体概括如下: 在第一种类型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纠纷中,责任单位的确定成为客观不能。在这类案件中,虽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井盖权属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根据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所提供的2008年井盖事故处理摘要,此类井盖事故在实践处理中的瓶颈是井盖权属主体无处可寻,即所谓的无主井盖伤人成为一大难题。据调查显示,北京市共有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100.6184万个,其中水箅子18.3292万个,分属于水、电、气、热、通讯等17家专业井盖权属单位和社会单位。由于各处井盖隶属不同的单位和企业,寻找井盖权属单位往往耗时耗力且经常经过多方调查也无法最终确认责任单位。所以处理此类案件时,若仅仅依靠井盖权属单位赔付损害赔偿,无法实现对受害人的有效、便利救济。 在第二种类型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纠纷中,有两个难题困扰着司法实务:首先,在井盖权属主体与井盖管理主体分立为两个不同单位时,究竟是由井盖权属主体还是由井盖管理主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住宅小区内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究竟是小区业主还是物业公司,《物权法》和司法审判实践似乎出现了矛盾和冲突。《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依此,住宅小区内井盖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公用设施”,其所有权也应属于小区业主。可是由此井盖所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否也应为小区业主呢?在司法实务判决中,住宅小区内井盖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被告往往不是小区业主,而是物业管理公司;最终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的往往也是物业管理公司。这种责任承担模式如何与《物权法》上规定住宅小区内井盖归属小区业主共同所有这一所有权制度相互协调论证,值得进一步讨论研究。其次,无论这种类型下的赔偿责任主体最终确定是井盖权属单位抑或是井盖管理单位,其同样存在着第一种类型井盖致人损害赔偿纠纷中所出现的难题,井盖权属单位或是井盖管理单位均淹没在纵横交错的地下设施管道中,无处可寻。 在第三种类型井盖致人损害赔偿纠纷中,有一个可问责性与否的难题:行政管理单位履行的是行政职能,那么在其存在管理瑕疵时,是否应该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其法律依据何在? 在第四种类型井盖被盗而致人损害所引发的纠纷中,偷盗井盖的行为人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但是现实中,这类案例的情况往往是偷盗行为人迟迟没有归案或者没有偿付能力,这时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受害人 救济并无实际功效,受害人无法从直接责任人——偷盗井盖的行为人处取得应有的赔偿。 二、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救济机制 (一)多元化责任主体的构建 笔者认为,在井盖事故中,应该综合考虑不同的责任主体,捋清各个责任主体的赔偿责任分担,从而构建由民事责任主体、行政责任主体和社会责任主体相互补充的全方位、多元化的救济法网,具体分析如下: 1、民事责任主体 井盖的损害赔偿首先是一个民事领域的问题,民事责任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而言,民事责任主体,即负有井盖管理责任的主体,包括井盖权属主体和井盖管理主体。 2、行政责任主体 井盖作为城市公共设施,行政管理机关负有不可推卸的行政管理义务和行政责任。 3、社会责任主体 在直接救济途径无法走通的情况下,社会救助与责任保险需要担负其社会责任。 4、其他责任主体 在井盖事故中,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其他责任主体。比如井盖被盗而致人损害,这时偷盗井盖的行为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在井盖事故中,受害人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这时受害人也要根据与有过失制度承担相应的责任。笔者在这里重点讨论的是民事责任主体、行政责任主体和社会责任主体所共同构建的多元化责任救济体系。关于偷盗井盖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受害人的与有过失等问题在理论上并无争议,在司法实务中亦无障碍,本文不做更多的讨论。 (二)民事责任主体 在井盖事故损害赔偿中,民事责任主体,即负有井盖管理责任的主体,可以划分为井盖权属主体和井盖管理主体。 1、井盖权属主体 (1)井盖权属主体的类型化区分 在城市地下设施的建设中,涉及电力、电信、燃气、供热、供水、环卫、市政、房管、园林、公安交通、消防等各个部门,各类井盖的权属也呈现纷繁复杂的局面。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井盖属于一个井盖权属单位单独所有并使用、维护;第二,井盖由井盖权属单位委托具有相应维护能力的单位对其井盖设施进行维护;第三,井盖属于两个或多个井盖权属单位共同所有并共用;共用单位协商明确一家单位负责维护,或者共同委托一家具有相应维护能力的单位维护。 (2)井盖权属主体的过错推定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和《侵权责任法》第85条的规定,井盖权属主体在井盖致人损害时承担过错推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即除非井盖权属主体可以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的管理维修义务,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井盖权属主体便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井盖管理主体 (1)井盖管理主体的类型化区分井盖管理主体在市政实务中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井盖管理主体与井盖权属主体合一,即井盖的管理者便是井盖的所有者;第二,井盖管理主体与井盖权属主体分离,即两者分别为两个不同的单位。具体来说,又分为两种情形:首先,在井盖施工期间,工程发包方是井盖权属主体,而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为井盖管理主体。其次,井盖权属主体委托具有相应维护能力的单位管理并维护,则受托单位便为井盖管理主体,委托单位为井盖权属主体。典型的情况是建筑区划内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的井盖,是小区业主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维护管理,小区业主则为井盖权属主体,物业管理公司则为井盖管理主体。 (2)井盖管理主体的绝对责任 当井盖管理主体与井盖权属主体合一时,不存在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争议,由这个合一的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当井盖管理主体与井盖权属主体分离时,即出现上述类型化区分中的第二种情况时,井盖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究竟由井盖权属主体承担,还是由井盖管理主体承担,或者由二者共同分担,则存在着争议。笔者认为,当权属主体与管理主体分离时,应由管理主体承担赔偿责任,即井盖管理主体承担的是绝对责任,谁管理谁负责。井盖权属主体只有在与井盖管理主体 合一时或者不存在井盖管理主体时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理由有: ①法条依据 一方面,《侵权责任法》第91条专门针对井盖问题做出了相应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法律明确规定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是管理人,即这里所指的井盖管理主体。另一方面,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和《侵权责任法》第91条的规定,井盖施工过程中致人损害,由施工人承担赔偿责任。依此,法律明文规定在施工期间由井盖管理主体——施工方而非井盖权属主体——工程发包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②法理依据 A、损害预防理论:笔者认为,在确认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时应该重点着眼于防止井盖事故损害的再次发生。责任主体的最终确定应该考量井盖权属人和井盖管理人何者离损害发生的原因更为接近,何者更有能力预防损害的发生。而井盖管理主体较井盖权属主体而言,更接近导致井盖事故发生的维护管理瑕疵,更有能力去妥善管理井盖,预防悲剧的发生。比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必然会在日后加强其对井盖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井盖瑕疵后采取有效措施紧急处理,这便能更有效地预防井盖悲剧的再次发生。若是由小区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小区业主在维护管理井盖上发挥不了如此立竿见影的作用。 B、损失分担理论:笔者认为,在确认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时应该更多考虑损失的公平合理分担,考虑管理者和权属者何者更具有分担能力。在住宅小区井盖事故赔偿问题上,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公司较之小区业主更具有偿付受害人损失的能力。由物业管理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能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比较公平合理的分担。 ③司法实务依据 如上文所述,实践中,住宅小区内井盖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被告往往不是小区业主,而是物业管理公司;最终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的往往也是物业管理公司——井盖的管理主体。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所述的井盖管理主体承担绝对责任,是在最终赔偿责任的分配层面而言的,而不是在受害人求偿层面而言的。《侵权责任法》第85条较之《民法通则》第126条,将责任主体由原来的“所有人、管理人”扩展为“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并增加其对其它责任人追偿的制度。《侵权责任法》的这项变动有利于受害人更及时更有效地受偿:受害人可以不必精确地确认究竟谁是井盖致人损害中真正的责任主体,便可以从井盖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三方中任意一方处首先获得赔偿。真正责任主体的确认则发生在之后井盖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三者之间相互追偿或者向其它责任人追偿的法律关系中。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的规定,受害人可以在求偿阶段选择向井盖权属主体提出赔偿要求,司法机关也应该支持这种诉求。但是井盖权属主体在向受害人支付赔偿款后可以向井盖管理主体追偿,从而使得井盖管理主体成为最终负赔偿责任的民事责任主体。 (3)井盖管理主体的过错推定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第126条和《侵权责任法》第85条、第91条的规定,井盖致人损害,井盖管理主体承担过错推定损害赔偿责任,其在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义务时免责。 (三)行政责任主体 在井盖管理体系中,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井盖的管理是基于公共利益的行政管理,负有相关的行政管理义务,在相应情况下还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1、行政责任主体的行政管理义务 有些政府负责人认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井盖的行政管理主要限于制定井盖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法规规定,对违法行为和管理不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负责对井盖管理信息依法提供咨询与服务;并不负有对具体井盖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的义务。 但是笔者认为,在最新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协助下,行政责任主体的行政管理义务不应只停留在宏观立法和信息服务层面,而应当具体涉及到井盖的日常维护和检查以及在特定紧急情形下的修缮义务。主要理由有三: (1)法条依据 《北京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规定》、《实施<北京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规定>细则》、《济南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管理规 定》、《南昌市城市道路井具设施管理办法》等相关大城市地方法规规章对城市市政管理中所有和管理井盖相关的单位以及行政管理部门对井盖的管理义务做了详尽的规定,主要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规则: 第一,井盖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井盖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二,井盖权属单位或者井盖管理单位负责井盖的日常维护、修缮工作。这些相应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井盖管理和维修责任制度,并配备专门巡查人员,加强对井盖的巡查和管护。在发现井盖丢失、损坏、移位、震响等情况时, 应立即补装、维修或更换。确保井盖完好无恙,车辆、行人通过时不坏、不动、 不响。 第三,井盖管理行政单位落实检查监督职能,并在紧急情况下负责修缮,确保公共安全。井盖管理行政单位必须指派专人对公共场所的井盖经常巡查,定期检查,监督负有管理责任单位的工作。在接到报告或者发现井盖丢失、损坏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并通知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进行维修或补装。在保护市政设施安全和保证车辆行人通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或者在无法确认负有井盖管理责任的单位的情况下,应当先行补装、更换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由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承担。 具体到行政责任主体的行政管理义务,根据《北京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规定》第5条、《实施<北京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规定>细则》第5条、《济南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管理规定》第6条、《南昌市城市道路井具设施管理办法》第13条等地方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行政责任主体负有以下法定的义务: 第一,监督管理义务:建立监督巡查和定期检查制度,设立监督电话,及时受理投诉。 第二,协调维修义务:发现险情,立即设立警示标志,通知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进行维修或补装,验收其维修工程。 第三,替代维修义务:在保证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或者在无法确认负有井盖管理责任单位的情况下,应当先行补装、更换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2)法理依据 政府相关部门在城市公共设施领域有着不可推卸的保护社会大众公共利益的行政职责。公民在发现井盖损毁、丢失的情况下,一般不可能知晓负有井盖管理责任的单位,最便利的救济途径便是找政府,通知行政管理机关。且随着最新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普及,政府发现井盖问题、通知相关单位、完成维修任务的职能趋于便利化高效化。在这种情况下,行政责任主体,较之其他主体,便有着最先发现井盖缺陷的天然优势,需要尽到自己应有的行政管理义务而最大程度地保障公共利益。 (3)司法实务依据 在行政管理实务中,在北京、上海、南京、重庆、武汉等城市,已经率先试行“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即给井盖贴上“身份”代码。这种城市管理新模式为城市市政井盖管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且这种模式的逐步推广也为行政责任主体履行其具体的行政管理义务——即对井盖的日常维护和检查义务以及在特定紧急情形下的修缮义务——提供了丰富的实践范例和实务依据。 依托数字城市技术,“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具体包括“城市指挥中心”和“城管监督中心”。在“城市指挥中心”的电子地图上,下水道、井盖、电线、路灯等市政设施用数字编成代码,输入计算机系统,反映在大荧幕上。每1个“小方块”在实地面积都有1万平方米左右。每1-2个“小方块”分派一个监督员每天在现场巡逻,配备一台信息采集器——“城管通”,一旦发现“小圆点”有状况,监督员第一时间告知“城管监督中心”,“监督中心”核实情况后第一时间向“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在第一时间内作出处理方案。这些以前至少需要2-3天才能完成的流程,现在只需要几分钟就可解决。居民有了问题可以直接找城管监督员或打监督中心特别服务电话,区城管指挥中心直接派遣到专业部门,一些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很快得到处理。[11] 在这项城市管理的“万米单元网格”内,各种公共设施,小到一个个井盖,都有自己的“身份”代码。这样,依靠数字化管理,井盖丢失、损坏可以第一时间被发现、第一时间通知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第一时间被补装、维修或更换,减少了管理层级,提高了办事效率,强化了行政监督,有效防止了井盖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减少了井盖事故纠纷的损害 赔偿争议。 2、行政责任主体的行政责任 有些政府负责人认为,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的是行政管理职责,而并不负有对具体井盖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的义务。因此,行政管理机关不能作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由于维护管理不善或未尽到法定义务,而造成人身损害事故发生的,应当由井盖所有权人或约定的维护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2] 但是,笔者认为,行政责任主体有附随其行政管理义务而存在的行政责任。若行政机关履行其行政管理义务时存在管理瑕疵——具体行政行为不作为或者不合法时,是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的,主要理由有二: (1)法条依据 有义务便有责任。行政管理部门在没有完全履行上述行政管理义务时,在对井盖的检查和维修上存在着管理瑕疵时,即出现了具体行政行为的不作为或不合法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1款和《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3条,行政管理机关由于未尽职责的过错,导致公民遭受不必要的损害,需要对公民的人身财产损失进行相应赔偿。 (2)司法实务依据 根据北京市市政管委所提供的2008年井盖事故处理摘要,笔者发现,在市政管理实务中,为了使得受害人得到应有的救济,行政管理部门有时不得不承担起无主井盖的致人损害赔偿。当然,这种由行政管理部门承担最后兜底性赔偿责任的做法很难被行政机关所接受,笔者也不认可。 但在司法审判实践中,行政管理部门若未履行其作为市政管理者应尽的井盖管理义务,往往就成为井盖事故赔偿纠纷的被告;最终法院也判决其向受害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江苏南京的周兴国窖井盖案中,法院便判决南京市鼓楼区市政管理所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周兴国7369.90元。[13] (四)社会责任主体 实践中,若只依靠民事责任主体和行政责任主体对受害人进行损害赔偿,会出现一种救济“真空”的情况:即相关主体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承担不具可行性或者客观上无法得到充分落实。比如,负有井盖管理责任的单位经多方调查仍不明确,行政管理部门不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又比如,井盖被偷盗而致人损害,偷盗行为人迟迟未归案或者无赔偿能力,而负有井盖管理责任的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都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等。在这种情况下,若是由无管理过错的井盖管理单位或者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恐怕不符合损失的公平合理分担原则,也有悖公平正义的民法基本原则。 所以,笔者认为,应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受害人救济机制,针对井盖等城市公共设施建立相应的社会救助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构建侵权赔偿责任与保险赔偿、社会救助平行的救济模式。[14] 首先,构建有效的社会救助机制,建立一笔“公共设施赔偿基金”,国家投入启动资金,同时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捐赠,委托专门机关进行管理和经营。一旦由于公共设施致人损害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时,便可从这一社会救助基金中支取。 其次,完善责任保险制度。针对井盖等城市公共设施所隐藏的安全隐患,负有井盖管理责任的单位可以为其购买责任保险。当井盖事故作为保险事故发生时,受害人可以优先获得保险赔偿金。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很多损害的发生,可以通过保险、社会基金的救助,从而实现损失分担的社会化,减少了传统的个人责任的发生。[15] 三、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面对纷繁复杂的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纠纷,应该构建和完善由民事责任主体、行政责任主体和社会责任主体相互补充的多元化救济体系,以实现受害人救济的最大化。具体来说,针对前述所提到的司法实务中四种类型的井盖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所遇到的难题,笔者认为可以尝试如下解决: 在第一种井盖权属主体责任型的赔偿纠纷——即无主井盖致人损害的纠纷中,若无法找寻井盖权属主体承担赔偿责任时,可以启动行政责任的赔偿机制——由存在具体行政行为不作为或不合法的行政机关负赔偿责任;若行政管理机关不存在管理瑕疵,则可以启动社会救助和责任保险的社会责任赔偿机制。 在第二种井盖管理主体责任型的赔偿纠纷中,首先,当井盖权属主体与井盖管理主体分别 为两个不同单位时,应该由井盖管理主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住宅小区内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应该是物业公司这一井盖管理主体;其次,若是井盖管理主体无法找寻时,同样可以启动如上述第一种类型纠纷中的解决方案:有存在管理瑕疵的行政机关负赔偿责任或者由社会救助和责任保险救济受害人。 在第三种行政管理机关责任型的赔偿纠纷中,首先,行政管理机关负有对市政井盖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以及在特定紧急情形下负责修缮等具体的井盖管理义务,并且当其存在具体行政行为不作为或不合法的管理瑕疵时,应该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市政管理实务应该在各个城市普及和完善“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给城市中的每个井盖贴上“身份”代码,从而从根源上避免井盖致人损害的悲剧发生。 在第四种偷盗井盖行为人责任型的赔偿纠纷中,若直接责任人——偷盗行为人迟迟没有归案或者没有偿付能力,则应启动相关的其他民事责任主体、行政责任主体和社会责任主体的赔偿机制:追究井盖权属主体或者井盖管理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及行政机关管理瑕疵所引起的赔偿责任;若井盖权属主体或井盖管理主体可以证明其已经尽到了管理义务,以及行政机关不存在管理瑕疵的情况下,则应启动社会救助和责任保险以填补受害人的损失。 作为公共设施的井盖,屡屡成为“城市黑洞”,这个“黑洞”已经吞噬了太多人的生命和健康,只有当负有井盖管理责任的各个单位、井盖的行政管理者和全社会共同承担起维护井盖安全的责任,我们才可以放心地在平坦安全的城市道路上行走。 注释: 参见《无盖井摔伤人谁应承担责任?》,载《北京日报》,2006年9月28日。 参见《“夺命的井盖”案》,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部《现在开庭栏目组》编:《现在开庭11》,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版,第18-25页。《乌市公共设施屡遭“攻击”曝监管“软肋”》,载《法制日报》,2008年2月18日。 这时便出现了井盖权属主体和井盖管理主体的分立。这种情况下何者为最终的责任承担主体,下文将进一步探讨。 共同委托专门单位维护的情形下也出现了井盖权属主体和井盖管理主体的分立。这种情况下何者为最终的责任承担主体,下文将进一步探讨。 若井盖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统一于一个主体,则受害人直接向其求偿;若井盖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分离为两个主体或者三个主体,则受害人可任意择其一求偿。 参见《无盖井摔伤人谁应承担责任?》,载《北京日报》,2006年9月28日。 参见《北京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 参见《实施<北京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规定>细则》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参见《济南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十四条。 参见《南昌市城市道路井具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 [11] 参见《北京东城区:城管新模式专治“扯皮”》,载《新华每日电讯》,2005年3月30日。《井盖路灯有代码投诉处理电子化》,载《长江日报》,2005年10月21日。《数字市政_武装到井盖》,载《封面故事》,2005年8月1日。《我市将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载《重庆日报》,2005年8月4日。 [12] 参见《无盖井摔伤人谁应承担责任?》,载《北京日报》,2006年9月28日。 [13] 参见《世上冒出个“窨井盖奖”》,载《中国律师》,1999年7月。 [14] 观点参见:王利明:《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受害人救济机制》,载《中国法学》,2009年第4期。 [15] 参见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页。

市政道路论文篇6

2定时灌溉

因为城市所用的绿化植物已经脱离了野外自然环境,所以单纯的依靠市区内部降雨对其进行灌溉必然不能满足植物的生长需求,所以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按照“少灌、勤灌水”的原则,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特点和所在位置干旱程度制订灌水周期表,合理安排灌溉用水量和灌溉次数,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在实际工作中,要先对新栽培的植物进行灌溉,因为植物的幼苗生存能力与成年的植物相比,明显不如成珠植物,必须特殊照顾。

3加强土壤排水工作

虽然要经常浇灌绿化植物才能保证绿化植物的正常生长,但是如果浇水频率过高或者是雨季降水量过大,必然会因为土壤中水分含量过高而影响植被的生长。许多地区都曾出现过因为土壤的含水量过多,导致植物被淹死的情况,这会影响城市绿化与美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必须时刻关注植物吸水量和土壤的含水量,通过多种排水方式来保证土壤含水量适中。在对园林景观和绿化土壤进行排水时,需要先对植物生长地区进行检查,保证地面上不存在任何的坑洼和死角,为排水设计减轻难度。如果遭逢连续降雨或者是暴雨天气,且降水量会对植物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可以通过开挖明沟的方式,起到排水减涝的作用。

4完善植被养护工作

园林景观建设与道路绿化建设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绿化植被,绿化植被的生长质量与生长速度与养护管理工作有着直接联系。想要保证园林景观和道路绿化植被养护的科学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①在对树木进行养护时,首先要明确树木的最佳生长条件,保证树木种植位置和成长过程中始终都是错落有致的,根据阳光照射情况来判定稀疏程度,定期修剪树木,去除掉影响树木正常生长的部分,并在修剪的过程中对树木进行检查,看树木是否遭受病虫害的影响。各种病症都有其特点,需循症检查、循症治疗。②负责养护园林景观和道路绿化植物的工作人员需要及时清理落叶和枯死的树枝,时刻保证园林景观与道路绿化区域的清洁,降低病虫害的产生概率,保证植物正常生长。③在对草地进行养护时,必须保证草地上没有杂物,提升其观赏性。从近年来草地绿化植被的生长情况来看,所有的草地都会经历四个生长阶段,工作人员也需要根据不同生长阶段植被的硬性需求对其进行养护。④对于道路绿化花卉,要及时修剪枯枝枯叶,明确修剪时间和杀虫时间,根据不同季节该地区的实际情况来控制修剪频率与杀虫频率,提升工作效率。

5完善植被监测工作

种植植物比较简单,但是要想保证植物后期的正常生长,就必须要长期对植物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及时解决问题,最大程度地降低问题的负面影响。为了全面保护城市绿化成果,许多城市都已经成立了专门的绿化植物监管部门,通过完善绿化植物监管机制和提升巡查力度等方式来提升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质量。将绿化植物的保护工作通过合同和相关条款的形式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身上,让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机制,互帮互助,完成绿化植物养护管理工作。

市政道路论文篇7

由于良好的工程方案能够对工程任务进行更加合理的设计,从而在减少资金投入的前提下最大化效益,因此,施工技术以及资金投入都会受到工程方案质量高低的影响。由于通过项目方案的描述能够了解整个工程的实施过程以及成本开销,因此,为了做好项目的成本预算控制,必须重视工程方案。

1.2工程材料成本

在市政道路工程的成本计算中,钢筋水泥等材料所占比重较大,是成本的主要部分,必须要经过精确的成本计算,但是其他的辅材和周转性材料也作为构成工程成本的一部分,也是不能忽略的。受地域和周期的影响,工程材料的价格在不同的地区和时间也是不同的。材料的零售价格容易被市场影响,价格较高,因此要使用比较稳定的批发价格,要开展详细和准确的市场价格调研,以减小投资的风险,节约材料成本。

1.3工程周期

用工周期的长短直接影响项目的总成本,与总成本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两者是互相促进和制约的关系。合理的用工周期能减少资源的损失,减少资金的投入,能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大部分建设者会尽量缩短用工周期以减少市政道路建设给城市带的交通压力,减少经济损失,降低材料器械的损耗,提高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还有利于提高项目的社会效益。在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现场管理与成本也有密切关系。统一指挥,加强对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人力、物力、财力的科学管理,可以节约工程实施的成本。反之不科学的管理则会加大成本。总之,经济、政治、内部环境以及工程现场和市场波动等因素都会对市政道路的建设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为了保证施工顺利,必须具备多方面条件才能使得工程项目在符合规范标准和相关制度的同时还能够按照道路的实际进行建设。此外,为了降低材料价格浮动而对周期产生的负面影响,除了对建设所需的原材料市场进行调研外,还要和具有诚信的供货商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在建设管理上除了做好施工前的全部工程资料管理外,还要对用工人数、用工技术以及材料和周期进行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2建设中成本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2.1全面控制原则对建设实行全面控制

这包含两方面的意思即全员控制和全过程控制。全员控制就是对建设项目的成本考核,结合了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其中涉及到施工单位和项目方的各个部门,与每个建设职工有切身的利益关系。正因为这样,对于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要求全员参与,共同关心。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每个人都有控制成本责任,并建立相关的奖惩机制。要把成本控制的目标贯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人,切实做到全员控制。全过程控制就是在整个施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成本控制。由于项目整个周期中每个环节都会发生成本损耗,在成本形成的整个过程中,即投标开始到工程建设直至竣工验交,都要加强成本控制的观念,做好成本控制措施。

2.2效益目标计划原则

在招投标阶段对施工成本进行控制的关键因素就是核算成本以及对效益目标进行计划。在标书中以综合单位显示的具体单价具有一定的隐含性,因此,为了确保最终确定的经营预算具有可操作性,在编制预算前一定要对市场进行调查研究,同时结合企业的劳动定额对成本进行反复计算,然后确定经营预算。在建设项目正式开工之前应当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对工程量进行认真的计算,然后根据施工预算定额编制施工预算,并将其作为指导和管理施工的依据。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必须经过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此外,除了任何人不能任意修改施工预算外,也不能不执行施工预算。给施工队分配的任务一定要发放并填写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并做好技术交底,同时,施工队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记录。最后,根据回收的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对完成的工程进行实际结算。

2.3动态成本控制原则

要在动态建设中控制成本。由于成本控制需要在不断发展的施工环境中进行,因此必须要坚持在动态建设中进行成本控制。要将人力物力、原材料和机械设备投入到施工过程中,并且收集好成本的实际用量,将这个数据与目标值进行实时比较,如果有偏差就需要查找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3优化市政道路工程的成本控制的应对有效策略

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总结出以下控制成本的相关策略:

3.1做好招投标阶段的成本控制

在企业招投标实践中,成本核算、效益目标是编制和控制施工建设预算的重要因素。报价前提应当出合理、符合文件要求的报价,然后参加投标竞争。虽然中标后组建经理部是为了减少亏损、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如果过低报价可能会导致经营效果不佳,即便组建了项目经理回天无力。因此,笔者认为在预算编制之前应当先进行查研究、精心测算,把握市场行情和企业预算定额,通过反复的成本计算最终确定报价,以此来确保成本效益。

3.2完善计价办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方法的重要改革,在推行过程当中,难免会存在一些缺陷,这就需要相关人员在实践中不断的去完善,除了要认真执行国家标准的《计价规范》有关规定外,还要促使企业项目部建立健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堵塞验工计价漏洞。这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扎住成本开支出口,堵塞漏洞,防止开支混乱。

3.3工程施工预算控制

为了避免人才的增加,必须对施工现场加强管理。但是在实际的施工中总是由于现场布置不当而造成人财物的浪费:由于材料或者构件放置的不当,会造成多次搬运;钢制磨具、钢制管具等周转设备用后不进行整修;给水排水系统不通畅,会造成机械设备的锈蚀,水泥等原材料受潮变质,严重的话会造成水毁等后果。同时,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目的是为在施工现场的工人提供人身安全的保障,同时保障设备安全,也减少了和避免了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施工人员如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很容易造成自身人身伤害,并设施设备造成故障事故,如果再对消防工作有所忽视,就很容易发生火灾。如果不注意食堂卫生的管理,就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使职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像这样的事情,都会增加项目成本的不利因素,造成预算超出,如果情况严重的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所以,为了控制成本必须从现场管理着手,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做好安全管理加强预防工作。

市政道路论文篇8

二、关于如何加强市政道路材料成本管控的几点浅见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对市政道路材料成本管控的必要性和存在的不足有了一定的认识,那么在实际管理中,我们应如何加强成本管控呢?笔者结合自身浅见,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1.采取招投标制度实行市政道路材料的科学采购。由于市政道路工程采购的材料种类多、数量大,因而在材料采购过程中,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不仅要追求最低的价格,还要追求最好的质量,因此必须对供货商的资质进行考察,只有物优价廉的供货商才能成为中标商,并在供货过程中对中标商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检验。因此,合理的定制标的就显得十分重要,所以必须加强与材料供应商之间的沟通,在提出质量要求和供货时间、地点、方式的基础上,通过签订供货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尽可能的实现定点采购,材料的质量、数量和供货的速度才能及时的保障。与此同时,对于招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的行为必须严厉的打击,一旦发现供货商与部分招标人员相互勾结的情况时,不仅要严惩招标人员,还要断绝与供货商的合作,同时还要按照有关合同追究供货商的责任,通过规范的招投标对原材料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从而从根本上达到控制材料成本的目的。2.严把原材料质量入场关,夯实成本管理成效。为了确保原材料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就必须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原材料的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只有质量达标,才能减少材料的浪费和返工现象的出现。因而在原材料入场时,作为成本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其的验收,在确保其质量的基础上还要对其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严格的检查,从而更好地监督采购人员的工作。与此同时,还应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材料及时的退回供货商并按照合同追责,严禁不合格的材料流入施工现场,并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其的管理,做到整齐堆放和统一管理。3.实行限额领料,严防原材料浪费。在材料入库后,应对其及时的进行规划,科学的确定原材料的先后入场顺序和数量,并建立相应的台账,且确保与供货商的台账相同,并在此基础上实行限额领料,必须按照工程的需要实行定额领料,并确保限额领料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并在施工过程中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节省原材料,并将节约的原材料及时的退回仓库保管。而对于周转材料,则应尽可能的租赁,并在整个租赁和使用过程中做好各种记录和移交手续,对使用人员的责任进行有效的明确,确保损坏或丢失时能及时的查找责任人,做好谁负责谁赔偿,有序的使用各种周转材料,同时还应及时的做好回收和清点工作。4.通过强化施工管理夯实材料成本控制成效。一是做好测量管理,对于轴线和标高必须认真的核对,作为测量人员必须在土方工程中跟班施工,若需要夜间施工,还应确保照明足够,确保测量人员能安全高效的工作,严防超欠挖等情况的出现。二是切实做好图纸会审工作,明确施工图的要求,确保各项施工任务按照施工设计图执行,并尽可能的加强与设计人员的沟通,严防设计变更的出现,减少由此引发的返工而浪费原材料。并针对特殊的情况制定相应的预案。例如在某市政道路工程中,由于设计图中并没有标准道路中间绿化带的位置,但是业主在工程竣工后因没有绿化带而达不到竣工的要求进行再次开挖和绿化带的施工,此时施工企业就应加强与业主的交涉,不仅要求其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成本浪费和其他方面的损失,还要为绿化带的施工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此外,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还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需要进行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材料成本的投资。5.抓好材料的结算工作。完善材料管理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原始凭证,诸如采购申请计划单、材料发票、现场计量签收单、现场入库验收单、材料领用单、过磅单、材料出厂计量凭证等。其次,把经有关人员及主管领导审核签认后的原始凭证作为材料结算的依据,并据此计算出材料的用量及付款额。

市政道路论文篇9

路桥施工的整体框架由钢筋混凝土结构组成,在钢筋混凝土施工环节极易出现以下施工问题:一是钢筋材料的强度和配筋率不足,在材料运输和保管环节没有采取及时合理的抗腐蚀措施,直接导致在日后的路桥使用过程中发生钢筋腐蚀和断裂现象,降低路桥的使用寿命;二是混凝土施工环节对进场原料的质量管理存在疏忽,使得原料性能不能达到施工标准。在混凝土配置过程中各项原料配比不当,混凝土运输时间没有进行科学控制,运输方式不当,混凝土拌制时间不足且搅拌不均匀,浇筑方法和技术不当,施工后成品没有及时养护都会引发混凝土质量出现较大问题,是造成路桥表面开裂的主要原因。三是路桥表面沥青或水泥路面的铺设问题。路面铺设通常要经过严格的清理作业,路面的基层铺洒压实,重复铺洒和压实作业,路面养护等施工步骤,在施工中经常出现材料铺洒过厚或过薄的问题,致使路面很快出现缺损或沉降现象,为交通运输带来不便。

1.2缺乏人才和先进技术的引进

路桥施工的效率和质量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和技术的使用。施工单位对于先进施工技术的开发和技术人才的引进难以保证资金投入力度,直接制约了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另外,对于施工人员技术的培训和考核不到位也大大降低了施工技术水平的提升。

1.3对施工设计质量把关不严

科学合理的施工设计是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由于施工经费不足,往往导致施工设计前的勘探作业受到影响。设计人员水平也大多参差不齐,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这些都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设计的效果。

1.4施工设备性能落后且缺乏定期养护

缺乏对于先进设备的引进,或引进设备后没有掌握操作方法使设备功能无法充分发挥是企业设备管理中存在的弊病。设备管理不力还体现在对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不到位,致使设备破损或无法正常运转,降低了施工效率。

2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2.1全面开展施工安全性管理

安全管理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要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第二,保证施工过程中建筑物质量合格,避免发生坍塌等危险。

2.2加大对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的管理力度

为了提高市政道路桥梁的施工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开始前就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工程安全、高效、保质保量的完成。做好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在工程开始前,要聘请专业的工程预算人员做好工程预算,然后根据预算结果,确定工程进度,编制材料和设备的购进计划。第二,结合道路桥梁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施工前对人员分配、水电路线安装等做好准备,合理分配工期和劳动力资源。第三,在施工开始前,应多次认真勘查施工现场,重新核对施工图纸,组织参与施工的工作人员共同讲解、研究并熟悉图纸。第四,制定工程质量计划,并以此为基础和目标,并对道路桥梁工程进行管理、控制、检查和监督。

2.3提高对人员素质和技术的管理水平

人的因素是影响道路桥梁施工管理的直接因素。施工单位要注意强化对施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第一,在施工单位内部大力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开展新技术,注重员工的继续教育工作。第二,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第三,施工人员之间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要将包括具体数值在内的施工的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应及时进行核对,并做好书面记录。

2.4有效管理施工资金流向,合理控制施工成本

成本管理是施工单位的核心管理内容,成本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道路桥梁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本管理中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显性成本和非显性的成本,主要包括工程的实际耗费、委托等资金开支;另一方面是指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帮助企业创造发展,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竞争对手及外部环境的资料,并使企业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做好道路桥梁施工的成本管理,才能让施工单位能够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5加强对设备仪器定期使用与维护的管理

现代化的道路桥梁施工过程中,必然会采用各种各样的机械和设备。如若管理无序,就难免会造成机械和设备的丢失和损坏。做好机械和设备的管理工作要做到:第一,加强机械和设备的优化配置。第二,加强机械和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将其使用和维护情况记录在案。第三,加强机械和设备成本管理。

市政道路论文篇10

2教学方法的改进

2.1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

目前大多数的教学还是采用传统的、单一的教学方式,即教师的口授、黑板板书多媒体为主,学生听的云里雾里,大部分学生趴在桌子上睡觉或者玩手机。通过课后与学生的交流以及期中教学座谈会,发现导致学生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教材中全是理论的知识,缺乏立体感、生动感,同时不知道所学内容在以后的就业工作中是否有用。针对这种情况,老师一方面要让学生明白:学习不仅是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所学知识的具体应用及能力的培养问题。通过一些形象的比喻,联系实际生活,让学生直观的了解理论知识。例如:桥梁的检测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可以比喻为人身体的体检和具体病理具体检查;桥梁检查后的评定就如同体检后的检查报告等。可以尽量用学生平时生活能接触到的内容来讲授我们深奥的理论知识,增加学生的兴趣。同时,在授课的过程中,让学生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2.2互动式教学

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师生的互动交流,避免老师在讲台上讲的口沫横飞、学生在下面听着趴桌上流口水的现象出现。《市政道路养护技术与管理》是一门实践性强、应用性强、经验性抢的课程,可以给学生布置一些市政道路的病害或者日常养护方面的实例,让学生课后查资料,课堂讨论方式,由点带面,增强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3改进教学手段

3.1多媒体辅助教学

《市政道路养护技术与管理》课程知识点多,仅仅用多媒体教学不够生动具体,可以充分利用各种视频、动画材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带着学生到市政道路的养护现场进行观看以增加学生的兴趣及强化所学知识的具体应用。

3.2多种教学手段结合

虽然多媒体教学已经在各种学校很普及,但是不能作为主要的教学手段。为了加深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融会贯通,在多媒体教学过程中须配以必要的板书讲解。在教学过程中,尽量少用抽象的断面图来讲解,尽可能多的收集工程实物图,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讲解,让学生做到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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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construction of municipal road engineering has been a long-term development, city road and traffic is convenient city economic development performance, so 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urban road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Quality control of municipal road engineering requires strictl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oad construction standards and technical, to exist in the road construction problems and solutions. The current situation, China's municipal road construction has made certain achievements, but also very fruitful in terms of quality management, but can not be ignored is, in this process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to be solved, this article embarks from these problems, measures of strengthening quality management of municipal road construction

Keywords: municipal road; construction quality; problems;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道路的施工具有施工线路长、沿线地质和水文条件变化多等特殊情况出现,这对道路建设施工的质量关要求就更为严格,需要加强质量管理。通过长时间的发展,我国的市政道路建设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功,但是也不能够忽视在这个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文就从问题出发,结合自身工作的经验,论述加强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措施。下面本文就进行详细的论述。

一 市政道路施工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市政道路施工建设具有施工材料投入大、现场作业辅助设施多以及工程周期较短的特点,同时设计到各个部门的利益,因此说加强管理十分重要,尤其是质量管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实际的质量管理过程中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不能够忽视的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下面本文就详细的论述这些问题。

(一)施工现场交通管制存在难度制约工程质量的控制管理

市政道路的建设,其施工现场一般是在城市,这就对城市的交通顺畅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进行交通管制,但是交通是城市发展的命脉,控制起来并非易事,因此存在着很大的控制难度,这样就会造成了市政道路建设中的作业面变狭窄,增加道路建设质量控制的难度。比如施工建设中对一些设施的位置把握不当就会出现错挖位置的现象,不仅会增加施工的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市政道路施工建设的质量管理难度。

(二)质量管理受到施工地点环境的制约

市政道路施工建设很容易受到施工地点环境的影响,如自然条件、土质条件、地下水位等,这些因素对于工程质量都有着较大的影响。如果在道路施工建设的过程中遇到施工场地地下水位过高,土质较差不适宜施工的情况下,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排水措施,这时很需要相关的人员对其过程进行监督,使环境达到施工的要求,保证工程的质量。但是在实际的施工中,自然条件具有不可预测性,可能在施工的环境中出现突发的实践,这种不确定性的因素制约了施工质量的控制管理。

(三)相关的管理者质量管理意识欠缺

任何质量管理工作都需要管理者具有超前的管理意识,同时能够具备一定的施工理论知识,这样才能够保证工程的质量,应用到市政道路建设中来也是一样。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还缺乏理论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都很丰富的管理者,而当下的管理者也缺乏一定的安全管理意识,这样就给市政道路建设过程中埋下了可能的安全隐患。

二 市政道路施工建设中的质量通病简述

市政道路施工建设的总体质量还是不错的,但是也普遍存在着一些通病,下面本文就进行简单的论述。

首先表现在路基和土方工工程施工建设中。例如由于压路机未能全面碾压造成的压实度欠缺的现象;路基沉陷的现象;路堤稳定性能缺乏的现象等。而在土方工程施工中,经常会出现塌方、下限、侧移的现象,超挖、放坡不到位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在回填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不密实且表层不平整的现象,这些都是市政道路施工建设中普遍出现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质量。

其次表现在混凝土板块裂缝现象时有发生。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由于没有恰当的保养混凝土板块,会使其出现裂纹;如果对于切缝的时间没有掌握准确,道路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也会出现路基下沉,局部出现裂纹的现象发生;除此之外,使用的材料不当,施工技术把握不准等人为因素也会影响工程的质量。

三 市政道路施工质量管理措施分析

上文对市政道路施工建设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并指出了在市政道路施工建设中经常会出现的通病,下面本文就从这些问题出发,详细的论述市政道路施工建设质量管理的措施。

(一)紧抓施工设计方案,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

上文中指出,由于对城市交通进行控制难度较大,便会使得施工的作业面变得狭窄,影响了工程的整体质量,因此在施工之前,需要做好各项准备,协调好交通管理,调查好施工地的自然环境,对其地质情况和地下水位高低掌握清楚,紧抓设计方案,设计时要综合的考虑排水、通信等管线的交错,避免因道路建设而造成线路布置的冲突。做好各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避免各种因素的制约带来的不良影响,为今后的施工质量的控制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提高质量管理者的管理意识和技能水平

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自身的定位和其管理水平的高低。上文中指出,由于管理者的安全管理意识欠缺,又缺乏经验丰富的管理者,因此导致质量管理工作出现一些问题,为此需要提高管理者的安全管理意识和相应的技能水平。首先需要健全管理岗位的责任制,改变现行的管理机制,变为绩效考核制度,这样既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又能够提高质量管理工作的效率,反之对于怠慢工作者也要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与此同时要进行管理者的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管理的一个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路基施工和土方工程的安全管理

上文中指出,在市政道路施工建设过程中,路基和土方工程施工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因此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一定需要对其进行安全管理。对于路基以及沟槽中的中线和边线一定要进行测试,合格之后才可以,同时要将水标准高放到现场进行测验,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开挖。在挖土的过程中,挖土机不能够在沟槽边或者是支撑上进行碾压,要控制基地超挖。在填土时需要选用粗粒土作为填筑的材料,要控制好土的含水量。土方路基要进行分层填筑,需注意分层的压实度要保持每层不能超过20厘米。在路基填筑的过程中需要控制好速度,施工全部完成之后在进行最后的检查,防止存在安全方面的疏漏,整个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都不能够松懈

(四)混凝土路面的质量管理措施

市政道路施工建设中的通病之一就是混凝土板块裂缝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会影响工程的整体质量,那么该如何进行混凝土路面的质量管理呢?在混凝土进行搅拌之前,需要严格按照设计比例进行配比,同时需要加强对原材料和混合材料的质量监管,保证从源头处保证质量。道路的施工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管理者需要根据施工条件的变化在施工的过程中根据条件对混凝土汇总的水灰比以及坍落度进行调节。在施工建设时,还需要对混凝土板块进行保养,在切缝时掌握好准确的时间,防止路面过度的使用造成路基下沉,局部裂纹现象的发生。

结束语:随着经济的发展,市政道路施工建设也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质量的控制。本文从市政道路施工建设过程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了市政道路建设经常出现的通病,论述了加强质量管理的相关措施,希望对于今后的市政道路施工建设的质量管理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参考文献:

[1] 朱红峰 市政道路施工质量管理探讨 安徽建筑,2010年第02期

[2] 李程 罗永峰 浅谈市政道路施工质量管理 技术与市场,2012年第07期

市政道路论文篇12

前言

市政沥青道路结构种类较多,适用于不同的市政道路建设中,由于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土质结构、施工要求、自然环境等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市政沥青道路结构选择的过程中,只有科学的分析该地区的实际情况,才能够确保选择的结构符合该地区的实际情况,从而促进市政沥青道路建设的良好完成,下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市政沥青道路结构选择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在进行市政沥青道路结构选择的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这样才能够确保市政沥青道路结构选择的科学性、合理性,从而实现最佳的建设效果[1]。在选择的过程中,主要应该考虑本地区的道路荷载、交通等级、自然环境、地质条件、材料来源和使用情况,结合以往的研究经验,针对现有路面使用状况及交通量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理论分析、结合室内外试验,结合地区的地质、气候、水文等情况,对现有路面交通情况、沥青路面使用性能、土基模量、周边材料参数、结构组合形式等进行综合性的考虑,最后选择符合该地区道路的沥青路面典型结构。通过全面的考虑如上几个方面的因素,才能够确保市政沥青道路结构选择的合理性,从而促进市政沥青道路施工建设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的完成[2]。

二、市政沥青道路典型结构分析

从目前市政沥青道路结构上来看,主要包括路基、柔性底基层、半刚性基层、沥青面层结构;路基、半刚性底基层、柔性基层、沥青面层结构;路基、半刚性底基层、半刚性基层、沥青面层结构等,不同的结构适用于不同的市政道路建设中。下面结合上述3种市政沥青道路结构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路基、柔性底基层、半刚性基层、沥青面层结构

在市政沥青道路建设的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的需求,采用路基、柔性底基层、半刚性基层、沥青面层结构。该结构主要适用于一些交通等级较低的市政道路中。由于很多的市政道路不是主道路,车流量以及人流量较少,车荷载较小[3]。针对于这样的路段可以采用路基、柔性底基层、半刚性基层、沥青面层结构。该结构的优势在于施工较为简单,所应用的材料较少,并且施工难度低,可以将其应用于一些交通等级较低的路段中,能够实现良好的建设效果,从而促进整个城市市政道路建设的良好发展。

(二)路基、半刚性底基层、柔性基层、沥青面层结构

路基、半刚性底基层、柔性基层、沥青面层结构主要适用于一些多雨地区,能够有效的防止雨水的渗漏而影响到地基的稳定。在应用该种类型结构的时候,要求施工人员做好全面的准备工作,由于柔性基层涉及到很多的施工材料,并且对各种材料的施工要求较高,只有施工人员做好全面的准备工作,才能够提高市政沥青道路施工的质量,确保市政建设的良好发展和顺利完成,实现最佳的建设效果[4]。

(三)路基、半刚性底基层、半刚性基层、沥青面层结构

在市政沥青道路典型结构中,路基、半刚性底基层、半刚性基层、沥青面层结构是一种最为典型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结构。其主要适用于交通量非常大的路段。该结构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较高的强度,能够承受大量的车荷载[5]。该结构的施工难度较大,且对施工人员的施工操作要求非常高,在施工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细节性的问题,例如,混凝土强度不够,导致市政沥青道路在后期的使用中出现坑槽、塌陷的问题,严重的影响到车辆行驶的安全,也影响到市政道路建设的质量,对城市的发展也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施工人员在对路基、半刚性底基层、半刚性基层、沥青面层结构进行施工的过程中,需要充分的把握细节性的工作,确保市政沥青道路施工质量的提高。

三、结束语

本文主要针对于市政沥青道路典型结构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探讨,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了解到,在市政沥青道路建设的过程中,应充分的考虑市政沥青道路的结构类型,并且展开全面的调查,从而选择最为科学的结构类型,这样才能够确保市政沥青道路结构的稳定性,也才能够促进市政沥青道路日后良好的使用,同时推动城市的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赵景龙.简论沥青道路施工中应注意的细节问题[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24).

[2]刘伟,梁东书.沥青道路施工中质量控制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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