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文化论文合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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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文化论文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篇1

二、风俗禁忌中的生态文化因素研究

李本书、王海锋的(2005)《现代生存论语境下民族禁忌的生态伦理价值》一文介绍了少数民族山水、树木、动植物、生计方式方面的禁忌,剖析了其中潜藏的哲学蕴意,发现了这些有关自然禁忌所具有的宝贵生态价值。文章认为少数民族种类繁多的风俗禁忌是促进地区生物多样、维系生态平衡的不竭动力。廖春华(2006)《彝族、佤族、德昂族传统文化习俗与森林资源关系的调查研究》一文论述了彝族、佤族和德昂族独特传统文化习俗中的生态保护精神,诠释了其风俗禁忌的生态功能。李本书(2008)《傣族“龙山林”文化禁忌与边疆生态环境的安全》:傣族人们认为“龙山林”是神灵居住的地方,神圣不可侵犯,因此,傣族人规定族人们不得在“龙山林”区域内进行伐木、猎捕活动,这种原始禁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的生态安全。作者指出,傣族的这种“龙山林”文化现象的本质实际上是一种人们对于保护自然的禁忌,对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张唯一(2011)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中的环境保护》以生态角度审视了少数民族的传统风俗习惯,文章结合许多鲜活的事例揭示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中的生态因素。作者认为原始禁忌有力地维护了的原始自然风貌,使当地人与自然之间形成了和谐相处的局面。梅军(2012)《苗族禁忌习俗中的生态功能浅析》认为苗族的许多禁忌习俗中传承了少数民族人们灿烂的生态智慧,这些生态智慧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去适应生存环境,同时还有益于维护生态平衡,加速生态恢复。作者指出,强化苗族禁忌习俗的生态功能、优化、整合其外化形式可有利的推动生态经济的发展及生态文明的建设。

三、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研究

1.神话研究。翟鹏玉(2007)在《壮族稻作神话群与民族生态审美叙事》一文中主要对壮族的“那”文化稻作神话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了。作者认为壮族稻作神话是一种集科技理解与生态选择有机融合的生态审美范式,其中很多稻作神话饱含着珍贵的朴素生态观,这些生态智慧为我们解决当前人类面临的生态困境提供了现实、有效的文化参照。罗义群(2008)《苗族神话思维与生态哲学观》:在苗族的神话中,“气”指的是天地自然神灵的生命表现形式,人相相对于自然神灵只不过是“过客”、“儿子”的角色,人们的生存是依赖于自然神灵的“气”的滋养。因此,苗族神话背后所体现的是人们要彻底摒弃“人类中心主义”,人们应该敬畏自然、爱护自然。刘亚虎(2008)《支配与和谐南方民族与自然关系神话中的深层意识》一文系统、深入地研究了南方少数民族的自然神话并从两方面论述了人同自然的深层关系。一方面,南方少数民族的先民们为了获得在自然界中的主宰地位,他们以创造性的劳动来和自然物进行抗衡;另一方面,他们还通过制定制约人类某些过度的行为的规约以保护自然环境,表现人类与大自然的紧密关系,体现了与大自然共生共荣的观念。杨文辉(2009)的《佤族〈司岗里〉神话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一文对佤族《司岗里》神话进行了深入研究。作者认为《司岗里》神话是佤族人们对于人类起源认识,是佤族人们生命观的集中体现。在《司岗里》神话中,人类与自然和睦共处、患难与共,动植物与人类地位等同,这对于摒弃“人类中心主义”和解决当今生态危机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余敏先(2012)《禁忌与诉求中国南方民族洪水再生神话的生态解读》,作者以生态视角剖析了我国南方少数民族以禁忌为主题的洪水再生神话中的生态诉求。这类洪水再生神话警示着人类应该妥善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要不断地提升我们自身的生态道德意识,以此来使得人类长久、平安地生存下去。2.口传文学研究。杨海涛(2000)的《民间口传文学中的人与自然西南少数民族生态意识研究》一文从生态视角出发,深入、系统地挖掘了少数民族口传文学中潜藏的生态意识。作者在少数民族民间流传的众多原生态口传文学中发现了人与自然同源的亲密关系,也就是说自然是与人类平等的、有灵魂的生命形式。这种同源的观点体现出了少数民族人们的天地万物浑然一体世界观。同时,文章从三个方面对这种血亲同源观进行了详实的论述:一是人与自然兄弟血亲关系的生态意识。纳西族的东巴经神话中,自然界的万物统称为“孰”,人类的祖先与“孰”是同父的,所以,如果人们乱砍乱伐、肆意捕猎就会受到“孰”即大自然的惩罚。二是少数民族树神崇拜中的环保意识。以哈尼族为例,由于哈尼族人们对神树的崇拜,族人们对森林进行了生态意义上的划分和保护,有效地增加了当地森林的覆盖率。三是少数民族丧葬祭仪方面有着浓重的灵魂归宿观,其中蕴含着生态意识。在地区的丧葬祭祀中,人们需由一位祭司专门吟诵的“指路经”“,指路经”的内容主要是对祖先居住地方的高山、森林、河流、动物、庄稼的具体描绘,这客观地告诫人们要珍爱自然。沈茜(2009)《生态文学视野中的苗族古歌艺术》对瑰丽多姿的苗族古歌进行了生态维度的深刻剖析,苗族谷歌的题材十分广泛,很多古歌都充满着浓厚的生态意蕴,充分地体现出苗族人们热爱自然,追求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生态观。王军健(2010)《傣族谚语蕴含的生态观念解读》考察了傣族谚语中所体现的传统生态观,作者认为傣族谚语中蕴含着人们敬畏神圣自然的生态精神,从傣族谚语中总结出了人们值判断依赖外在的万物、人们的行为准则和目标是为保护生态、构建和谐家园的核心思想。袁翔珠(2010)的《论南方少数民族口头文学中的生态观》:南方少数民族创造了独具特色的口头文学体系,少数民族口传文学主要包括:俗语、谚语、歇后语、歌谣等。南方地区少数民族人们以各种形式将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与口头文学相融合,借助口头文学俗易懂的特点将其传统生态观念世代相传。作者认为南方少数民族口头文学中的生态智慧深刻的体现了南方少数民族先民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关系的深刻思考以及他们对生态系统内部各要素和谐发展的认识与理解。

四、少数民族民间规约研究

古开弼(2004)《我国历代保护自然生态与资源的民间规约及其形成机制以南方各少数民族的民间规约为例》研究了地区的少数民族在一定血缘、地缘、业缘的关系之上而形成的保护自然资源的民间规约。西双版纳傣族的《布双郎》、《土司对百姓的训条》,苗族的“榔规”、“榔约”“、议榔词”,侗族的“款约”与“款首裁决”,水族的“封山议榔”和“毁林罚戏”,布依族的“榔团盟约”与“文明公约”,壮族的“都老制”与“都老裁定”,瑶族的“石牌”与“料令”以及哈尼族的“分区育林”与“种子孙树”都涉及了生态资源保护的内容。在原始宗教和民俗文化活动中,宝贵的生态道德规范得以传承,在传承中积淀为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信念、功德观等,这为我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文化支撑。刘志伟(2010)《浅析历史时期乡规民约中的环境意识以现存1949年以前的乡规民约石刻为例》一文通过分析84块具有环保条款的乡规民约石刻的深入研究,对乡规民约石刻中包含大量保护生态意识进行梳理。林移刚,刘志伟《从乡规民约石刻看历史时期民间的环境意识》(2012),地区现存的乡规、民约石刻真实的反映了少数民族人们对人与环境关系的认识。作者对大量的生态保护条款进行了整理、解析,从中凝炼出少数民族先民们朴素的生态观。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篇2

二、市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少地方立法保护

目前,少数民族文化的法律保护无论在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体系仍不完备,存在如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目前我市各项工作的开展主要以国家、省文化发展相关规范为依托,具体操作中针对性不强。

(二)文化活动经费严重不足

民族文化活动的开展以一定的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作依托,需要资金的投入与支持。由于我市多数县是贫困县,基本上是“财政保吃饭”,对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的投入相对少,文化活动经费所占比例甚小。由于缺少必要的经费保障,我市民族文化馆、少数民族乡、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依然速度缓慢,部分县区文化馆、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陈旧,馆舍面积不足,没有图书馆。总体讲,文化设施达标建设比较落后,以富裕县为例,全县有两个民族乡,17个民族聚居村,两个乡文化站只有办公室、篮球场,原有的俱乐部也因年久失修而闲置。缺乏活动场所制约了文化活动的开展,不利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三)从事民族文化工作的专业人员不足

人才是事业成败的关键。我市少数民族人口少,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缺乏少数民族人才来源渠道,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员与专业管理人员都相对薄弱。文化传承现青黄不接危险。我市部分民族村屯甚至半数以上年轻人到大城市或国外打工,留守在村里相当一部分是老人和儿童,民族文化人才流失严重;懂得民族艺术的老人相继离世,一些艺术形式已经失传或正在失传,给抢救和保护工作提出了难题;文化艺术专业人才队伍年龄老化,知识陈旧,非专业人员比重过大;缺少优秀的创作、表演、导演、编剧等专业人才,影响了文艺精品的生产。少数民族业余文化艺术人才的流失使少数民族文化活动骨干力量减弱,而后续人才的发现和培养又需要较长的过程,这就给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带来了一定的人才困难。专业管理人员能力不足。民族乡文化站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需要,他们大多数没有专业知识,特别是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致使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影响,造成了农村“三级文化网”中间环节的断档,削弱了文化工作指导部门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辐射力量。

三、保护我市少数民族文化的对策选择

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手段有多种,可以是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与其他手段相比,制度具有相对稳定性与长期性的特点,加大少数民族文化的制度保护,使其能够长期、固定、成体系发展,对于有效减少数民族文化的遗失、保障文化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地方少数民族文化立法

完善的法律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可以探索地方立法先行。早在2008年,深圳市就出台了《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涵盖金融、财政、人才、税收等方面,实施效果显著。太原市也于2009年出台了《太原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条例》,从引导扶持、市场培育、服务保障与交流合作三大方面建立促进机制,有效地推动了太原市特色文化名城建设。齐齐哈尔市作为经国务院批准的、有地方立法权的18个“较大的市”,有独立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权,要充分利用好这一立法优势,积极推进民族文化立法工作,有效利用地方立法权限为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助力。要加快制度出一部或几部能够有效的保护民族文化的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少数民族文化的方方面面,如出台民族艺术人才来源、培养、使用规定,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创造人才适宜软硬环境。不只是原则性的规定要对哪些方面作出保护,而且还要有具体的措施和法律责任的规定。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少数民族文化政策的颁布实施或废止执行,都会致使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在空间分布和流向上出现相应的变化①。因此,全市要继续在资金落实、专业人员保障、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1.加大对民族文化事业资金投入力度。努力争取上级文化事业建设经费,并向少数民族基层文化建设项目倾斜,要保证有影响的重大民族文化活动的经费投入。鼓励扶持民族乡镇文化活动的经常性开展。发展民族特色餐饮、家庭民俗游、民族歌舞文化、原始生态游为一体的新农村模式。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投入。2.重点支持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管好、用好文化设施,如规定硬性建设标准,基础设施达标建设长远规划,为民族文化的发展奠定基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使用。以此,保证民族文化项目开发和民族文化产品生产,为民族文化逐步走向市场创造条件。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篇3

2新疆地区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研究的现状

(1)理论研究现状

目前对高校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及其相关问题研究广泛、深入,取得了不少重要的学术成果。但是,针对特定地区、特定群体研究较少,对民族传统体育在高校的开展对推动高校校园体育文化的建设的作用,民族体育元素引入高校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研究较少。而且目前,没有在新疆高职院校领域进行具有新疆少数民族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构建整体性研究的。

(2)实际应用研究现状

目前研究有少部分理论型研究,主要集中在民族传统体育在高校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方面,而动态地研究调研新疆本土具有典型特色的5个世居少数民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锡伯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调研并不多见,对把具有本土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引入到高校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研究较少。

(3)多领域研究现状

目前研究领域比较单一,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研究方面主要在民俗学领域,整体性的研究成果较少,而在与高校体育教育结合的交叉领域研究更少。

3新疆地区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的构建的研究途径

(1)分析研究新疆本土具有典型特色的5个世居少数民族

(维吾尔族、哈萨克族、锡伯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传统体育项目、传统体育文化特点,通过分析整理,形成新疆特色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相关概论性资料。

(2)以校园体育文化、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两者间的结合为研究对象

以期构建具有新疆地域民族特色的高职院校校园体育文化。(3)创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硬环境,创造学生能积极参与的校园体育文化软环境,创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力求使各院校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发展具有本身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最终形成自己的传统特色,对体育资源进行挖掘整理,大力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课外体育活动,组织少数民族体育知识的讲座、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体育知识竞赛,加强学校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队的建设。

(4)综合运用社会学、心理学和统计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

采用观察法、测验法、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行动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实验法等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观察了解新疆特殊地区性特点,研究新疆具有典型特征的5个世居少数民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锡伯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文化,收集、分析、整理材料。形成区域、民族特色后,对各个定点院校进行地域性分析,探究把民族体育文化引入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然后,选定新疆地区的多所高职院校进行定点的实际构建研究,做出实际引入民族特色体育文化的具体实施方案。最后,根据实验研究结果,对实践途径的有效性、适用性、理论和推广价值及尚需完善的地方做出进一步探讨,终将研究成果应用到新疆南北疆部分高职院校的实践教,评估实践效果。

(5)通过对新疆地区部分高职院校进行试点研究

(选取具有地域性典型性的南北疆院校),构建具有新疆地域性少数民族体育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构架,探究其实效性,定点实验,在实践中检验具有新疆特色的、民族特色的、地域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效果。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篇4

二、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研究构想

(一)从文化发生学的视角解析少数民族武术的发展脉络

研究少数民族武术首先必须廓清少数民族武术的源与流,对其发生与发展的脉络有一个总体的把握与掌控,这样才能高屋建瓴,使研究更具逻辑性和条理性。从文化发生学的角度来看,少数民族武术的起源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一般来说,战争是武术的温床,而原始舞蹈则成为少数民族武术产生的催化剂。具体而论,诸如原始狩猎、部族战争、生产实践、模仿巫术以及原始舞蹈等都可成为少数民族武术发生的源头。同时又由于各民族的历史文化背景不尽相同,决定了孕育于其中的武术文化的产生亦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这就要求研究者洞悉少数民族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从而能够对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发生做出客观真实的判定,任何人云亦云或者主观臆造的做法都是有失偏颇的。研究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发展,则要注意梳理少数民族历史上与武术相关的典型历史事件,因为这些都是促进少数民族武术发展流变的重要因素,往往决定着武术的发展走向。例如对土家族武术文化的发展历程来说,东南抗倭战争就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对土家族武术的发展影响深远。

据相关史料记载,明嘉靖年间,东南沿海倭寇为患,而当时的明王朝军队武备松弛、军心涣散,战斗力极其衰弱,时任浙江巡抚御史的胡宗宪认为:“短兵相接,倭贼甚精,近能治者,惟湖广兵之镰钩枪弩之技”,必须动永、保二宣抚(慰)司精兵,于是湘西永顺、保靖以及鄂西容美土家族土兵乃奉朝廷征调开赴苏浙沿海抗击倭寇,他们在抗倭战争中屡战屡捷,以其独有的镰钩枪弩武技和作战阵法使得倭寇闻风丧胆,成就了“东南第一功”的传奇。后来戚继光在土兵阵法的基础上创立了鸳鸯阵法,魏源在《圣武记》中即指出:“谭伦、戚继光之鸳鸯阵法,即土兵阵法。”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书写了光辉的一页,同时也为土家族的武术文化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对回族武术史的研究则应该以其民族的形成为主线,从其民族的迁徙历程以及后来明王朝对回族人民的残酷压榨和回族人民的反抗斗争等史实,来阐释回族武术文化的发生、传承、发展和演变的脉络。

(二)以文化三层次理论梳理少数民族武术文化内容

少数民族武术文化是指少数民族历史上以及少数民族集中聚居区所存在和发生的一切与武术相关的精神或物质产品的总和。为了体现出研究的条理性,我们可以借用文化三层次理论,将少数民族武术文化内容概括为物器技术文化、制度习俗文化和心理价值文化三大类。具体而论,物器技术文化包括少数民族所创造的各种武术套路、武术器械、练功方法、练功器具、岩画遗迹、武术著作、武术人物等主体武术文化,以及图腾信仰、神话传说、宗教巫傩、丧葬习俗、传统舞蹈、节日庆典等民俗文化中的相关武术文化;制度习俗文化主要包括少数民族武术的结社组织、规章制度、教授方法、传承方式、武德礼仪、比武方式等内容;心理价值文化则主要指少数民族武术文化所反映出的民族性格和心理情感等内容,包括民族的自强不息、坚韧顽强、崇武尚勇、忠贞爱国等优秀品德。由此可见,少数民族武术文化内容多姿多彩、内涵丰富,既有抽象的文化又有具体的文化;既有显性的文化又有隐性的文化;既有表层的文化又有深层的文化,这就要求我们对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研究,不能仅限于表层的挖掘、整理某一拳械技术,而应该透过现象寻求本质,进行对深层的文化内涵的探析,不仅要研究少数民族本体武术文化,还应深入探究少数民族相关武术文化,重视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武术文化现象的研究,要透过武术文化现象能够看到其民族的优秀品质。

(三)从民族性格与地域文化两个层面提炼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特征

少数民族武术是在少数民族独特的民族文化背景中氤氲而成的,带有本民族文化基因的印迹,同时少数民族武术又是在一定的地域环境中形成的,其本身又不可避免地受到特定地域社会文化生态的影响。由此而论,少数民族武术的文化特征带有明显的双重性,即民族性格特征和地域文化特征。

1.少数民族武术的民族性格特征

一个民族的民族文化性格是由其历史文化长期积淀而成的,例如北方的蒙古族、满族等少数民族历史上由于长期过着游牧生活,迁徙不定,逐水草而居,其生活大多离不开草原和骏马,从而决定了北方少数民族所具有的独特民族文化性格,“那就是慷慨悲歌、豪气任侠,存在着一种浓厚的尚武遗风”。北方民族的武术多表现为工架舒展、放长击远、豪迈奔放的技术风格。而南方少数民族诸如傣、瑶、苗、哈尼、纳西、傈僳、土家等民族,由于长期生活于丘陵、山地之间,地势复杂,交通不便,过着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活。因而南方少数民族的武术多注重防守动作,讲究防中带攻,动作紧凑是其特色。以苗族武术为例,苗族武术的历史与苗族的历史是紧密相连的,而苗族的历史从某种程度来说既是一部迁徙史,同时也是一部敢于反抗斗争的英雄史。在历史上苗族被称为“苗蛮”,一直摆脱不了被强盛部族或封建王朝讨伐与征剿的厄运。苗族在长期的反抗斗争中逐渐养成了机智灵活、坚韧顽强的民族性格,由此形成了苗族武术以防守为主,防中带攻的技术特色,其技术讲求“三十六攻、七十二防”与“两防一攻三变五合”之技巧,充分反映了苗族人民安身立命的心理特征。由此可见,南方民族武术与北方民族武术所体现出的民族性格特征是大相异趣的。

2.少数民族武术的地域文化特征

我国地大物博、疆域辽阔,各地地理环境、气候水土不尽相同,北方广袤的草原大漠不同于南方的丘陵高山,西南喀斯特地貌迥异于江南的水网田埂。地域环境的差异性决定了地域文化的多样性,而少数民族武术又是在特定的地域环境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这就决定了各地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特征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南拳北腿”、“东枪西棍”、“拳兴于齐”、“剑起吴越”,这些拳谚本身就充分体现出生态地理环境的差异性。历史上北方游牧民族长期生活于草原大漠,地势开阔,一马平川,作为马背上的民族,决定了其武术以骑射著称。而西南少数民族长期生活在沟壑纵横、草茂林密的山区,野草、杂石处处掣肘,其武术则突出地表现出山地民族以短兵格斗为主的特征。由于地势的险要,习武者要在狭路、险峰、绝壁之处克敌制胜,故其武术只可能表现为动作紧凑、灵巧快速的特点,体现出“拳打卧牛之地”的特色。例如土家族武术多贴身短打、动作迅疾,一般起腿不过腰。苗族武术注重桩功、拳型紧凑、动作严密。而“拉祜族、布朗族的武术,不管是拳、棍,还是刀术,咫尺之内便可完成整体动作,是适应山地丛林狭隘环境格斗的拳种,”体现出鲜明的地域性特征。此外,少数民族武术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受到地域人文环境的影响。“百里异习、千里殊俗”,各地少数民族在生活习惯、节日礼俗、思想意识、等传统文化方面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从而导致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特征的多样性。例如土家族先民以狩猎为生,土家族地区“现今广为流传的‘十二埋伏拳’,就是由设卡捕猎的狩猎技术演变而来的一套古老拳术”。云南傣族“泼水刘尧峰蔡仲林: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研究探微节”上表演的孔雀拳,彝族“火把节”、藏族“望果节”上的武术表演等,则带有浓郁的节日文化特色。又如西南少数民族武术多带有较为浓厚的宗教色彩,“巫”、“舞”、“傩”往往是其武术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

(四)遵循技术反映文化的原则进行少数民族武术个案研究

个案研究法即“麻雀解剖法”,它是现代社会科学研究中比较成熟的一种研究方法。研究少数民族武术文化同样需要选取典型拳械进行实证性的个案剖析。因为典型拳械是在本民族长期历史文化浸润下产生并成长起来的,带有浓厚的民族文化基因的印迹,通过对典型拳械的研究,可以透视该民族武术文化的共性特征,从而更加深入地了解该民族的武术文化及其传统文化。我国少数民族众多,但由于各民族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不尽相同,其武术文化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某些民族武术文化宏富,典型拳械较多,例如由回族人所创编的查拳、弹腿、八极拳、劈挂拳、心意六合拳等都是享誉海内外的优秀拳种,而某些民族独自创编的典型拳械则相对较少。因此,在典型拳械的选取上可以是本民族土生土长并有一定影响力的传统拳械,同时也可以选择从外面流入本民族并已发生文化交融且受众较广的拳械为个案。对少数民族典型拳械的个案研究不能只仅仅停留于表层的技术层面的探讨,而应该通过对技术的分析从而窥探其文化的内涵,分析其文化现象的成因。例如张延庆等在对回族武术研究中,通过对“汤瓶七式”的研究即认为回族武术大都带有浓厚的宗教情结。而当我们在研究土家族武术时,通过对土家族武术中有关“虎”的拳械套路、动作名称、拳术口诀、技术风格的探讨,即可窥见其民族有着浓厚的白虎崇拜文化,“白虎”作为土家族的图腾信仰,在其武术文化中同样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篇5

互联网作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三大媒介之后的第四媒介,在信息传递方面的作用已经出现了超越传统煤体的趋势,传播功能是网络文化的最大功能。现今社会人们普遍上网浏览新闻已经成为习惯。这个趋势也有越来越强化的势头。在我国互联网的应用中,新闻信息传播功能非常突出。据相关调查的数据显示,我国网民有78.5%经常上网浏览新闻;传统媒体和新闻机构大多都有网上平台。较强的传媒功能,使各种文化程度的人,都可以近距离接触网络,充分享受网络文化的富足和平实。

2.交往功能

网络文化在社会中的人际交往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人际交往是人的本质属性—社会性的表现,人的交往由时间、地点、环境、方式、心理等要素构成,其中地点、空间、方式等因素会收到现实客观条件的约束和限制。网络给人际交往提供了超越现实交往障碍的平台,有许多网民从未谋面但却情投意合,网恋已经成了新的恋爱方式,。“人人”、“陌陌”也是在新时代下网络文化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应用程序。

3.娱乐功能

互联网不仅是网民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更是网民休闲娱乐的新方式。许多网民在空余时间选择上网的内容多数为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看综艺节目、聊天等娱乐性的活动。为什么当今社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娱乐性上网方式?这与当今社会人们的压力有着特别大的关系,特别是奋斗中的年轻人。人们选择娱乐性上网活动会在某种程度上缓解经济压力、家庭压力、社会压力。随着网络聊天工具和网络游戏的出现,赋予网络文化极大的娱乐功能,也极大地促进了网络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网民上网的直接目的,不再只是获取信息,而是聊天交友或者玩网络游戏。

二、网络文化对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的影响

民族价值观是人们对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最基本的看法,它影响着人们采取何种态度和方式来处理具体的民族问题,其实质是维护和发展本民族利益及地位。经济价值观是支撑人类经济生活的精神支柱,它决定着人类经济行为的取向,决定着人们的什么样的心态和旨意去开创自己的新生活,因而它对于人类的经济生活具有根本性的导引意义。经济价值观作为人对经济生活意义的反思和追求,既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又会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少数民族,其文化、价值观各有不同,但其经济价值观在形成过程中由于相似的历史变迁而具有相通性,并且具有很强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少数民族的经济价值观由少数民族价值观直接决定,与周围的环境、政策、文化等诸多要素有着密切关系。少数民族的经济活动也表现为人的社会性活动。社会性主要是由社会文化所决定的,在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形成的过程本身意义上就是文化的存在物,伴随每一种文化的诞生,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也在发生着一次变迁。在今天的社会,网络文化的出现一样会对少数民族的思想、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产生影响,特别是经济价值观发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对传统经济价值观的继承与超越

网络文化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人们对于新生事物都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少数民族也不例外。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虽然由于经济落后,网络普及时间不长,但网络发展很快。网络文化已经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人们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了很强的影响。通过对网络文化影响下的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与少数民族传统经济价值观的比较研究我们可以发现,网络文化作为一种先进的文化形式对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产生了非常大的积极影响,少数民族传统经济价值观在网络文化影响下有着有合理的继承与发展。

1.继承了传统经济价值观的优秀与精华

(1)以和为贵。

和为贵,是儒家倡导的道德实践的原则。出自《论语•学而》:“礼之用,和为贵”。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在形成过程中也逐渐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经济理念中也有与儒家思想相同之处。以和为贵就是要按照礼来处理一切事情,就是要人和人之间的各种关系都能够恰到好处,都能够调解适当,使彼此都能融洽。

(2)厚德载物。

指道德高尚者能承担重大任务崇,今多用来指以崇高的道德、博大精深的学识培育学子成才。在少数民族优秀的传统经济价值观中,历来成为少数民族经济活动中崇尚的道德境界。儒家思想把追求“厚德”的君子人格,集孝、悌、忠、义、礼、信、诚等诸多道德于一身,而少数民族则把君子人格的高尚道德应用到经济活动中,成为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

(3)重义轻利。

重义务轻利益、重责任轻利益、重仁义轻利益。在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中表现为个人在社会中的行为不能单纯顾及满足个人私利,而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义与利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哲学家探讨的话题,也是少数民族经济活动中经常会面对的矛盾关系。义体现社会公利的道德标准,利泛指个人利益。在义与利关系上,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主张“义为上”,号召人们在经济活动中追求义,即社会公义,主张多为社会做贡献。但主张“义为上”并不是否定个人利益,但主张合理个人利益的获得。

2.超越了传统经济价值观的历史局限性

(1)天人合一,个人本位论。

少数民族价值观首先是从原始宗教发展而来,这是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的早期形式和内容,也在少数民族传统经济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少数民族的原始先民对超自然神灵的信仰及崇拜,在经济价值观中体现为“天人合一,个人本位论”。在现今社会,网络文化的影响下,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超越传统观,塑造科学和理性价值观。

(2)家族、等级价值论。

在少数民族传统经济活动中多数以家族形式参与其中,并且有着严格的等级之分。网络时代,平等理念的传播,那更多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人们有进会参与经济活动,并成为主体,网络文化传播的新思想、新观念超越传统的集体、家族、等级价值观,塑造了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中平等主体观。

(二)对传统经济价值观的冲击

网络文化以其特有的开放型、平等性、互动性迎合了现代社会的发展,也成为少数民族经济活动重要的信息传播平台,由于互联网络空前的开放和自由,使得当代的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在网络文化的冲击下有了现代化的意义。通过在网络平台上对整个国家文化、整个世界文化的了解,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自身也在力求具有时代性的特点,能够跟的上时代的发展。当代的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不仅追求于经济的增长,也诉求于经济生态的平衡、公正和进步;不仅关注当代人的幸福,也珍视后世的幸福。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篇6

为调研网络文化建设情况,笔者通过对凯里、台江、黎平、锦屏、雷山、施秉、三穗、黄平、镇远、从江、天柱等县的13个乡村城镇化地区的考察,获取了第一批数据。为了利于比对,同时对部分尚未规划为城镇化的较落后村庄也进行了考察,综合各方面因素,得出这样一些结论:近年来,被列入城镇化的乡村网络产品普及率大幅攀升,14、15岁以上年龄的人都有手机,中老年人一般用于通信,通信费采用“村村通”方式,手机价格不高;年轻人讲究品牌,除了电话通信还要求能上网。电脑大多数家庭都已经拥有,少数家庭除了台式机还用笔记本。基本上都接入互联网,接入方式在旅游景区、经济较好的村寨已经是4M光纤接入形式,大部分地区是电话线2M或4M接入。从黔东南州移动部门了解到最新信息是:全州移动光纤已经覆盖镇一级地区,被列为开发区的村寨2013年内光纤要求覆盖,非开发的村寨实行“村村通”正在建设,而对于较偏远的目前采用无线CPE方式。电信网对列为开发的乡镇目前光纤基本覆盖,乡村还是电话线上网,月租都是100元以上。对于偏远村寨需要村民自行组团,往往是20户以上才安排光纤入寨。那些没有被列为城镇化的村寨无论是电脑还是手机都普遍低于城镇化地区。

(二)城镇化地区的网络文化状态

网络的使用主要以问卷形式获取,每个村寨提出4到5个问题。我们发现一些跟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不一样的少数民族“城镇化”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1.大部分城镇化村寨的居民能充分意识到网络对地方经济的影响力,利用网络产销农副产品已经是人们必备的手段。2.网络加快了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文化的融合,除日常生活外,少数民族对汉语言的学习速度更快、使用更熟练。3.网络比之于电影电视给城镇化居民带来的信息量更多,人们在获取外在庞大信息的同时,一方面是兴奋,另一方面是无所适从。4.对于网络的接入,家长最担心的问题是小孩沉溺于网络游戏、荒废学业甚至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问题。手机游戏、网络游戏及涉黄视频对城镇化中的儿童、年轻人的影响严重。5.曾经在城市里出现的网恋问题,对于城镇化的居民一样不可避免。有趣的是网络加速了苗、侗女子跟城市男子的通婚比例。6.大部分年龄在50岁以上的人对网络及网络产品的使用有明显的抵制情绪。7.被城镇化的乡村其文化特色对附近农村影响较大,有辐射作用。

二、原因分析

网络文化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信息数字化文化,它具有虚拟性又有开放性,即有个人化特点又富于互动性特色。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当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方式发生变化后,随着环境及社会组织的变迁,人们对事物的态度、文化观念、行为方式以及教育和学习都在发生着一定程度的改变。对以下问题逐个进行分析和探讨:

1、针对网络游戏问题,大部分城镇化地区的小学生作了问卷调查,不做实名登记,在回收的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1540份问卷里,有1103人认为网络给他们个人最大的吸引力是“玩游戏”或者跟玩游戏有关。看来家长对家庭网络接入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少数民族地区有一个重要的特殊问题,就是由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大部分成人都外出务工,留在家里的多数是儿童和老人。儿童自身没有太大的约束力,老人对孩子的教育一方面是溺爱,另一方面是缺乏恰当的教育方法。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教育跟城市教育本来就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现在由于网络产品出现,教育上的距离不是由于有了便捷的学习形式、良好的教育平台以帮助人们缩短教育差距而是由于网络监管不力造成游戏或黄对学生的负面影响较为严重的问题。

2、由于网络信息平台的出现,原来信息较为封闭的农村乡镇现在依托网络能较快地跟外界沟通交流。这使得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的城镇化居民彻底打破了信息闭塞的局面,为养殖种植、小作坊生产的产品能与外界的供求紧密连接起来,生产和经营较之原有的盲目状态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是网络接入迅速、电脑购置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当然,乡村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更是积极配备电脑及相关设备,加强资源共享与办公自动化建设,这也给城镇化地区的广大居民提供示范作用。在回收的问卷中,有超过80%的人认为网络的好处在于更加利于人们沟通和交流。

3、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民风淳朴,农民文化水平较全国其他地区偏低。城镇化地区的经济好转往往是由于出让土地而导致,面对网络文化的冲击,人们的表现形式出现多样性:对于曾经外出务工、对城市生活有所感知的年轻人来说,他们欣然接受甚至不加选择的感知着网络文化。在他们身上,传统文化迅速消失。对没有或较少离开本地区的妇女和老年人,人们更多的是留恋本民族留传下来的民族文化,他们普遍缺乏城市化生活的习惯和观念,表现为对新兴的网络文化既兴奋又茫然,无所适从。于是,网络文化和传统文化在这里或者融合或者冲突。一些年轻人沉溺于视频观看,沉溺于游戏,也有迷失于网络出现网恋行为;部分老年人则由于网络操作的复杂性及自身动手能力较弱、学习能力差而拒绝网络、抵制网络。

4、少数民族地区的网络文化有辐射效应。当少数乡村被城镇化以后,看着城镇化地区农民变居民,人们迅速富裕,其周围村寨的居民无不怀着羡慕的心情。他们期盼着自己的家园也被“城镇化”。在叹息的同时、一些年轻人也不甘落后地仿效着被城镇化的居民开办养殖种植业,或者干起一些小手工作坊、农家乐等。他们会利用现有条件想方设法跟已经城镇化地区的人们一样拥有高档手机、电脑及相关网络产品,跟人们一起谈论网络上的新鲜事情,玩网络游戏等。经调研,在城镇化地区旁边的农村,网络产品拥有数远远超过偏远农村的数量。用农村话语来说就是为了“赶伴”。不会用手机上网、不懂得网络及相关事情就会被别人看不起。

5、在婚姻方面,民族地区尚未进行农村城镇化以前,原城市居民跟少数民族地区的苗、侗妇女通婚情况并不多,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状况不好,娶了这些地方的女子家庭负担重;二是对少数民族地区女子理解不够,认为她们文化素质不高,生活方式落后,不利于共同生活。城镇化后,这些情况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在经济方面由于土地赔付,部分苗侗女子的家庭经济状态发生急剧转变,有的甚至远比城市居民更加富有。网络的出现,一方面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女子更加方便地仿效城市居民穿着打扮;另一方面使得双方通过网络有了更多的沟通与交流。越来越多的城市男性发现少数民族女子不仅纯朴自然,天生丽质,而且性格温柔大方,勤劳善良,相当多的人还非常通情达理,生活方式也相近。城市男性跟城镇化地区的苗侗少女结婚率越来越高,当这个渠道打通后,一个良好的互动模式就形成了。民族间的通婚不仅能促进城镇化建设,更能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三、结论

少数民族地区的网络文化因其独特的地域特性和文化环境,他同经济发达地区的网络文化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身的特点。

(一)随着民族地区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少数民族城镇化地区的网络文化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人们对网络产品的认识及其文化消费缺乏甄别,人们一方面急需网络知识的学习与使用培训,另一方面网络文化的管理及相关法制建设亟待加强。严禁网络诈骗、网络涉黄等在城镇化地区泛滥,这样才能使农村城镇化建设得到健康发展。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篇7

云南地区少数民族文化虽然丰富多样,历史悠久,但受到现代文明和生活方式的冲击,一方面,有很大一部分文化遗产已经遭受了较为严重的损害,甚至濒临消失;另一方面,一些文化遗产不具可再生性。因此,要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迫切意识在学生之中牢固树立,对外来文化和现代文明采取科学吸收的态度,从而传承好、保护好民族文化遗产。

2.形成产业意识。

目前,对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大多以自发形式存在,规模较小、影响力不足,改变这一现状较好的方式之一就是将民族文化遗产作为品牌来经营,形成民族文化产业意识,将传统的民族文化与现代的宣传手段相结合。同时结合市场信息和社会需求,对具有经济开发价值的民族文化进行品牌化经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推广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度和知名度。

3.强化可持续发展意识。

随着文化旅游等服务性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被逐渐作为产品进行开发和经营。依托于民族传统文化兴起的服务型产业只有本着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才能达到保护和继承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现阶段,许多企业在对文化遗产进行开发时过度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文化破坏现象,因此,在对文化遗产进行开发时要树立适度开发、重点保护的意识,不能单纯地将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

4.树立创新意识。

对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仅要保护好传统的民族文化免受现代文明的冲击而流失,更要在保护的同时,树立创新意识,对传统的文化遗产进行创新,将现代文明精神和传播手段应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例如,网络技术的应用相比传统的媒体设备优势更加明显,近年来,在民族文化传播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再如,云南的纳西古乐是比较典型的民族音乐,近年来,与古乐器结合所演奏出的悠久古曲就成为传唱的佳话。

二、如何将艺术教育应用到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

1.建立完善的艺术教育体系。

相比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系统更加完善,在课程设置、教学理念以及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在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也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中,上世纪50年代开始,部分大学就已经开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课程,其中以民间文学课程和民俗学最具代表性,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生思想意识的转变,但归根结底,由于受到灌输性教育理念的影响,学生并没有从根本上对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深刻的认识,只是简单民间艺术形式作为传统文化,这种思想是十分片面的。因此,新的教育理念要从根本上打破这种格局,倡导从本质上认清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同时要对传统文化进行创新,不能盲目崇拜和完全吸收。

2.在教学中注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貌。

目前在对学生进行有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时,通常注重艺术概念、时代特征的阐释,对具体的艺术表现效果展现的并不深入。如此一来,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只是局限在理论层次,因此,在进行艺术教育时,要充分把握学生的独立性、自主性,将直观的传统艺术形式引入课堂,让学生在真实的学习氛围中感受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特别是云南地区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多样,受到不同民族文化的影响,其艺术内涵和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具体表现在民族乐器、风俗习惯、寓意内涵等方面。只有通过直观的教学形式才能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民族文化内涵的真谛。

3.增设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

要将我国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项专业在高等院校中普及开设,将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艺术形式、民间技能、科学技术等课程纳入教学范围。此外,在课程结构设置上也要多样化,在重点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还应该将课程广泛涉猎到汉族文化以及国外优秀传统文化中,文化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只有在不断的融合吸收中,才能实现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篇8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现状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化是各民族内部的历史发展过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播是指本族文化与外族文化的相互影响,这其中又存在着文化冲突与文化适应。在世界范围内,进化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纵向发展,传播则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横向发展,两者结合推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进步,这是体育文化发展的一个基本规律”[3]。

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所具有的文化价值

(一)体育是人类学研究的活化石

“民族传统体育作为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民俗活动紧密相连,被各种民俗活动吸收成为民俗文化的载体,这使其成为人类学家、社会学家研究人类文化发展的“活化石”,其文化价值是一般活动所不能比拟和替代的。”[4]

“中国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是一种传承的民族文化形式,它是源于各少数民族生产和生活中的,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并在传承的过程中体现自身具有的文化价值”[5]

(二)传统体育是民族文化的一种形式

根据社会文化的规律可以知道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它并不仅仅是一种文化,还是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载体。“国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主要把竞技因素与舞蹈、艺术,音乐、体育等多种文化融为—体表现出来的一种文化形式。”[6]

苗族的“彩月亮”、布依族的“抱架腰”、壮族的三人板鞋竞技、彝族的铃铛舞、瑶族的跳八音等传统的民族体育活动都具有各自鲜明的民族特色,它们在传承传统体育文化的同时也使少数民族的生活得到了丰富,增加了人们进行身体锻炼的方式达到了娱乐身心的作用。少数民族的大部分体育项目都是生产生活需要中演变出来的,因此具普遍的生活特性和有广泛的群众性,在进行民族文化教育过程中它为传统体育的传播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教学方式。“由于我国少数民族生活地区的相对封闭,经济文化相对落后没有统一的文字符号,所以它的教育手段主要以言传和身教,大多是在生产和生活中进行模仿学习的。”[7]。“叉草球运动的方法是一手握鱼叉,一手把草球扔在地上使其向前滚动,象征着鱼儿在水中游动,这时迅速掷出鱼叉,一人叉一次,轮流进行,数轮以后,以叉中次数最多者为优胜,当小孩子的叉球技术达到相当熟练的时候,家长便带他们到江河去叉鱼。”[7]

(三)文化的载体

我们所指的认同感是“使人们自觉的聚合在一个群体中的情感,它是一种体现了其成员对某些人比另一些人感到更加亲近的情感。”认同感通常是在同一文化背景下产生而形成的,他们可能具有相同想法和观点。“民族认同感对于人们在进行正常的生活行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少数民族独特的心理和精神。由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本身具有的特征,决定了它能使本群体,本民族认同,并能增强民族内部的亲近感。因此许多少数民族都是通过民族传统体育来增强彼此的认同感。”[8]

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开发和保护

(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对地区经济的作用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最能反映少数民族个性特征和群体气质的,它具有鲜明的民族特性,是各民族长期生产劳动的结果。“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体育方面的表现,它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体育的重要来源和有机构成,所以要积极引导人们根据现代体育观念重新认识其价值,在新的历史时期,确保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行合理的保持和更新。”[9]

(二)自变,促进民族体育文化的传播

民族体育文化不能只是一尘不变的传承下来应该根据不同的时代特点进行必要的自身改变以适应社会的变化,这样民族传统的体育文化才能得到广泛的传播。如新疆的传统体育“达瓦孜”,它不仅在长度、高度上不断的超越,而且难度上也有所突破。现在“达瓦孜”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极限运动之一,有许多爱好极限运动的人们在不断的尝试,其中不乏有比较突出的,阿迪力就是里面的佼佼者,他已经创造了5次世界吉尼斯纪录。因而“达瓦孜”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并且以“达瓦孜”命名了节目和学校。与之类似例子有很多,如蹴鞠游戏活动现在就演变成了运动之父足球。“从这些鲜明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在演变的过程中不仅保留了它本身就有的民族性,同时也增加了竞技性、观赏性,使民族传统体育更加具有魅力。”[5]

(三)现代化发展与创新

一个民族文化在历史发展中,并不是一尘不变的,民族文化的变化一直存在与社会文化之中,而创新则是一个民族文化发展的生命力,中国每四年举办一次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促进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开发与传播,同时政府也在积极的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行开展与保护,是可以为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更好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与此同时,中国各级政府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保持着高度的重视,在政策上和法律上都给予少数民族地区多种优惠,为少数民族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如增加经费,扩大少数民族地区全民健身的场所。中国政府所采取的这些应对方法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走向世界体育文化之列。

(四)文化自觉与文化保护

“文化自觉是借用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的观点:它指一定文化历史圈子的人对文化的有自知之明,并对其发展历程和未来有充分的认识,就是文化的自觉的自我觉醒,自我反省,自我创建。”[10]文化自觉使人们对文化有自觉的觉醒和反省,知道文化的来源以及其形成的过程,它的特点和发展的方向。文化自觉所具有的自知之明加强了文化的创新性转变,提高了适应新环境、新文化的能力。

五、小结

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悠久的历史且并且具有丰富多彩的运动项目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可谓是博大精深。现如今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面临着西方体育文化的侵入,只有脱离区域意识的束缚、提高自身的价值、结合现代体育文化从而谋求更高的层次的发展,才能更好的弘扬民族体育文化。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各民族通过改造自然形成了具有独特的民族特点是探索中国民族文化重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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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文化论文篇9

在中华民族这片幅员辽阔的土地上生活着55个少数民族,每一个少数民族都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了自己辉煌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但是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少数民族文化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和前所未有的挑战,人们越来越来越意识到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重要性。本文试图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界定出发,进一步探讨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价值和意义,并提出如何全方位保护我国少数民族文化权利。

一、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界定

少数民族享有自己文化的权利,是少数民族权利的内容之一,简称少数民族文化权。它指多民族国家或国际社会通过国内立法或国际约法形式确认和保障少数民族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民族文化方式生活、学习、工作的权利。该定义有其特定的内涵和丰富的外延,从内涵上讲,有三点:(1)权利的主体是拥有、认同该文化的少数民族全体,即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是一项集体权利:(2)权利的对象是少数民族文化;(3)该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法律权利是由法律所承认的意志或法律所授予的权利”没有法律的承认和强制力做后盾,权利就不成为权利,政府和个人可以肆意破坏,使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受到极大的侵害,造成民族强制同化。为了更好地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进行保护,便于执法操作,需要了解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外延,主要有以下几点:(1)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权;(2)少数民族教育权;(3)少数民族古籍文化整理、抢救、传承权;(4)少数民族文学艺术权利;(5)少数民族权;(6)少数民族饮食和服饰权利;(7)少数民族节日权利;(8)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协作权;(9)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权;(10)其他权利。

二、现阶段我国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现状分析

1.市场经济地发展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形成强烈冲击

由于工业化、信息化的推进,物质和文化产品的丰富和物流的发达,交通的改善和人口流动的增加,外来文化的影响剧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到猛烈冲击,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一些民族的语言、服装、民居文化面临严重危机。如赫哲语,目前能用本族语交际的只有十几个60岁以上的老人;云南基诺族传统竹楼有可能在10年内被内地汉族的砖木结构平房和钢筋水泥结构楼房所取代。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许多年轻人外出打工或忙于耕作、生意,对传统民族节日渐显冷漠,导致传统民族节庆活动逐渐冷清。一些民族文化瑰宝因民族文化老人的即将绝迹,如云南纳西族的东巴文化正在失传。优秀的民族艺术形式都由于人文生态环境的变化而面临严重的生存和发展的考验。许多民族工艺后继乏人,面临失传的危险。

2.少数民族文化遭受人为破坏

由于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保护措施不得力,一些地方和一些人为了牟利而滥用和破坏民族文化。如随意改变、歪曲甚至捏造所谓“民族文化”,将少数民族的建筑、服饰、音乐、舞蹈等改变得面目全非;由于管理维护不善,民族文物自然毁损严重,被盗掘、盗卖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少散在民间的民族文化文本、字画、法器、雕刻、珍贵服饰、乐器等流失海外。

3.少数民族在现代文化教育方面处于落后状态

我国少数民族绝大多数居于自然环境恶劣,经济文化落后的西部地区。在市场经济和人才竞争的环境下,民族地区人才流失严重。至2002年底,西部有372个县未实现“两基”(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在这372个县市中,少数民族聚居县占83%。实现“双语”教学,是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入学率和综合素质,使之更好地接受现代教育的需要。但民族地区的“双语教学”问题很多。据《新疆部分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质量调查报告》称,民族中小学毕业生各种技能达到要求者只占5%左右。的小学已基本实现了用藏语授课,但初中以上藏语教学基本上是空白。这种不连贯、不配套的藏语教学体系的后果是,藏语授课的小学生毕业后只能升入汉语授课的初中,造成学生的学习困难。

三、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价值和意义

1.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当前,在我国社会深刻变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要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至关重要。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离不开文化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

2.有利于少数民族自身发展,增强少数民族的自豪感和凝聚力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特有的民族文化,民族本身就是民族文化传承的结果,丧失共同文化的民族就不成其为民族。在开放不断深入的情况下,“‘地球村’的语言正在逐渐成为现实,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各个地区的人们,再也不能互相回避,或者奉行闭关自守的孤立主义政策,整个世界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联系在一起了”。作为民族特征的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都会发生巨大的改变,可以与民族发生分离,只有在共同文化特点基础上的共同心理素质才是持久稳定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根源于共同文化的稳定,民族与文化是始终不可分离的。每个民族成员很容易在其民族文化的旗帜下交流和凝聚,完全跨越时空。从民族心理上讲,每个民族对自己的文化都有一种自觉的自豪感,特别是长期积淀下来的文化精华。英国的拉德克利夫?布朗曾以安达曼人德信仰仪式为例,说明文化的功能之一就是促进社会的团结与凝聚力。少数民族由于是弱势群体,少数民族文化属于亚文化,弱势文化,面对主流文化和其他文化的包围,少数民族对于自己的文化更是怀有特殊的情感。只有给予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以特别的保护,才有利于保有共同的少数民族文化,有助于少数民族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增强少数民族的凝聚力和自豪感。

3.有助于少数民族文化和中华民族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中华民族文化不等同于主体民族(汉族)文化,也不等同于统治民族(如历史上的蒙古族、满族)文化。中华民族文化是中华各民族文化融合的最终产物,其繁荣和发展需要各个民族输入新鲜的血液。汉族文化是主流文化,在同等的条件下,其繁荣和发展不会受到制度、历史、环境等因素的制约,或者说阻碍因素较少,其权利无须特别的保护。相反,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极易受到多种客观和人为因素的阻碍。少数民族文化的权利也因此极易受到侵害。只有给予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以特别的保护,才能使少数民族文化在实质上与汉族文化平等地繁荣和发展,从而有助于整个中华民族文化繁荣和发展。

四、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几点意见

1.正确认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嬗变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关系

一方面我们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嬗变,应理解和宽容。另一方面我们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行必要的保护也体现了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记录民族发展的历史进程,实现民族认同和社会认同,丰富世界文化宝库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我们的宽容和理解不是强迫少数民族继续居住在用竹木搭建的房子里,也不能要求少数民族青年拒绝外出打工,不去接触现代都市文明。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只能在顺应现代化要求的前提下才有现实意义,违背历史与社会的发展规律,去阻止文化的变迁,只会导致自由的丧失和文化的僵化。在社会的进步过程中,一部分与时展要求不相宜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变异是正常的,但由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不可再生性,我们对其保护可以保留其价值减少其损失。

2.完善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律制度

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应建立起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协调一致的法律制度,立法、执法要尽量明确、具体。国家的立法要有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特别规定,甚至制定详细的司法解释或行政法规。地方立法在国家立法的大原则下,结合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富有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便于执法,克服目前一些无法可依的局面。以下几个方面是立法中应明确规定的:(1)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外延,采取列举加概括的立法例;(2)执法主体要明确,避免在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护中互相推诿责任;(3)要明确规定法律责任,一旦发生侵权,可更有效地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在立法中,还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1)要结合国家的民族政策、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立法,特别是针对具体少数民族文化的详细规定;(2)要让少数民族尽量有效参与立法。少数民族更了解当地的民族文化,其参与立法,可以减少立法和执法成本,更利于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

3.加强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意识的宣传

要在全国范围内宣传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尤其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和群众,在全国各族人民中树立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观念。使人人认识到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性,了解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内容,做到自己不侵犯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同时对侵犯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行为作斗争。

4.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执法者的素质不高是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的重要原因之一。作为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执法者,既要有少数民族文化知识,有少数民族文化重要性的意识,又要熟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等与少数民族文化相关的知识。执法者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是否能得到有效保护,如云南阳宗海水体出现富营养化问题,当地政府不重视占有相当一部分原因。

五、结束语

在多元文化格局的情况下,文化的影响和冲突是必然的。少数民族文化只有在和其他文化相互影响中,汲取其他文化中的合理部分,才能发展自己。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正在得到不断改善和加强。但是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仅有党和政府以及学者的努力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从制度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加强与国际社会在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使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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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林耀华:民族学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篇10

2002年教育部颁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新《纲要》体现了新时期普通高校体育改革的时代要求,提出了教改内容和要求,确定了改革体育课程内容的主要原则。其中健身性与文化性相结合、选择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民族性与世界性相结合等原则,为我国普通高校体育改革提供了指导性意见,也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体育,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进入了高校体育教学、运动训练、课余锻炼,为丰富校园体育文化、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体现西部地区高校民族体育特色等提供了改革依据。

根据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理论、文献资料和个人研究成果,深刻认识、理解我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丰富内涵和时代文化价值。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其民族在社会生活、生产方式、、战争、迁徙等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产生、发展、演化而成,并世代沿袭相传,表现出民族生活的一种文化模式。作为流行在特定地域的民间文化内质,它产生在特定的民族社会生存空间,反映了民族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和文化心理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浓缩了不同时期的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轨迹,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特征

传承性和民族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具有较强的世代沿袭的传承性和民族性。任何民族的任何一种传统体育活动都经历过一段漫长的产生、演变、完善的历史发展过程,与狩猎、战争、生产方式、生存繁衍、宗教祭祀等群体、民族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生产方式的改变逐渐被群体或民族中的多数人接受并世代相传下来,成为一种在一定范围内对民族生活具有一定影响的比较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

稳定性和封闭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有着非常明显的稳定性和相对的封闭性。在民族传统的节日庆典和大型的活动中都有举办具有浓郁的本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活动的习俗。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民族的生活与生产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使得一部分民族传统文化失去了存在价值,而传统文化内质的优秀成分不与现代的生活与生产方式发生直接的激烈冲突,依靠其巨大的传统惯性和民族在心理上对它们的适应和依赖,就能比较稳定地保持和传承下来,成为民族文化的精髓,新疆赛里木湖畔蒙古族传统的“那达慕”大会已发展成为融民族文化交流、旅游、商贸等多种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民族盛会就是例证。

独特性和地域性。它表现为不同地区的民族在传统体育文化内质上各具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地域特征。维吾尔族的摔跤、拔棍、达瓦孜,哈萨克族的赛马、叼羊、姑娘追等传统体育活动,表现出了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和文化艺术等,也反映了保护传统文化独特性的强烈意识,正是这种民族意识使得传统体育文化对本民族而言可以增强民族凝聚力,对外可以显示民族独特性的深刻内涵。

通过实地调研和多年在新疆地区高校任教的老教师、专家以及少数民族、汉族学生的专题座谈,教师和学生对在高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表现出了极高的期望。新疆本土成长的少数民族、汉族学生也表现出很高的兴趣,其中民族学生67人、汉族学生12人,认为他们从小就生长、生活在民族地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喜闻乐见、亲身参与有着浓厚的兴趣和热情,部分汉族学生表示他们的少数民族语言有很多就是和民族同伴在民族传统的游戏、娱乐活动中学会的,并且与民族同伴的感情、友谊也在活动中得到发展。座谈会的一个共同点是,大家认为,他们熟悉的、会玩儿的、能发展个人体能、体现个性与智慧、促进民族团结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和游戏,如果能在大学校园里开展,将会吸引更多的少数民族、汉族学生参加,同时对现行的传统体育教材内容提出了意见,普遍认为教材内容陈旧、单调,重复中学教材,有相当一部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的体能基础弱、运动技能差,在学习像田径、体操这类运动强度大、技术难度高的教材时表现出学习困难和不感兴趣的现象。这说明现行的传统体育教材不利于发展、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不能满足少数民族学生对健身、娱乐、人际交往的需求。少数民族学生生活在民族文化浓厚的社会环境中,民族独特的传统体育文化、活动、游戏等深深地植入他们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模式中,在课余、休闲、聚会等活动中他们会自发地、尽情地、欢乐地举行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和游戏以衬托活动气氛、抒感、交流信息、陶冶性情、愉悦身心。由此可见民族传统体育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巨大的开发潜力。

高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优势

在高等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轨和高校体育改革的形势下,少数民族优秀传统体育在西部民族地区高校体育改革中显示出独特的优势和潜力,为体育课程的开发与利用提供了丰富的资源。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西部地区高校中少数民族学生占有相当的比例,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有着广泛的基础和得天独厚的条件。

高校有比较完善的体育场地、运动器材、教学设施和完备的教学管理体系,为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提供了物质保障。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有极强的教育性、健身性、娱乐性等特点,为改革与创新高校传统体育教材内容陈旧、教学形式单调的现状提供丰富的体育课程开发资源,可以充分展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高校体育的特色和区域特点。

全面增强学生体质,促进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提高体育能力,为推动西部地区大众体育和全面健身活动深入、持久的发展培养社会体育后备力量,为发展西部经济、丰富社会文化生活服务。

继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体育,丰富高校体育内涵,逐步在有条件的高校建立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培训基地,把民族传统体育教学和训练有机地结合起来,培养民族传统体育的专门人才,提高民族传统体育的竞技水平和观赏价值,与全国民运会接轨,扩大对外民族体育文化交流、竞赛活动,弘扬民族优秀传统体育文化。

高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体育文化传播的关系

在人类社会众多的文化现象中,体育是一种最易沟通人们的思想、促进民族交流的社会文化形式。体育具有超越社会意识形态、文化传统、语言障碍的特质,被世人公认为是沟通人际之间、阶层之间、民族之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纽带和桥梁。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美国的NBA、足球世界杯等世界级体育盛事的影响遍及世界各地,影响之大、范围之广、参与的人数之多是任何一项文化活动都不能比拟的便是例证。纵观世界体育发展史,当今在世界上盛行的任何一项体育运动项目都是产生于某个国家的某个地域,与某个民族的社会生活环境、生产方式、宗教、民俗等因素有密切的关系,并且在开始时只在极狭小的地域空间开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地区、各民族文化交流和融和的加强以及教育领域的拓宽,使这些具有生命活力的民族体育活动不再只从属某一地区或某一民族。在民族文化和传统体育的发展、传播过程中,一些具有民族特点,健身性、娱乐性、竞技性、观赏性等较强的体育活动便从该地域向外扩展,逐步向周边地区、国家之间的体育交流方向延伸,经过各种文化传播因素的协调和民间组织的运作,具有民族传统形式和特点的体育活动在发展中不断改进、完善,为不同的国家、民族所接受并成为其文化的组成部分。

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传播的文化内因在于它本身内在的价值功能,即人类社会共有的文化价值因素。这种文化价值体现在满足人类的身心发展需要,满足整个社会多元化发展的需要,例如政治、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军事、医疗等发展的需要,并沿着人类自身生存、发展需要的方向向前延伸,不断地拓宽内涵、发展完善。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播过程中,传播的范围、效果和进展的程度,除了其本身所具有的健身、竞技、娱乐、医疗等内在的动因外,外部传播的途径、方式和文化动因也发挥着重要的媒介作用。外部传播的途径一般有移民迁徙、教育、大众媒介和组织地区之间、国际之间的运动竞赛等。其中教育在传播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并能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这是因为教育的独特功能所决定的。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具有很强的传播和深化文化的功能。任何民族要想使他们民族文化中的优秀部分为社会大多数人所接受并保存、传承、发展下去,就必须通过教育这一中介方式。

教育不但具有传播和深化文化的功能,还具有构成社会文化本体的功能。教育作为人类社会的特有现象,任何社会都把发展教育看成是构成其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文化本体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如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能共存于一个文化体内,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互相依从、互相适应和互相发展的不可分割的关系。

教育具有活化文化的功能。文化的活化是指从储存形态的文化转变为现实活跃形态的文化。我国西部地区有很多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具有较高的健身、医疗、娱乐、竞技、观赏等价值,可以通过挖掘、整理、完善等推广到学校和社会,使之融入大众体育活动中。历史的发展证明,教育是把储存形态的文化直接转移到人的载体上,使之呈现出参与人类生活和生产高度活跃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

结论与建议

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体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独具特色,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继承、发展、弘扬民族优秀体育文化是时展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全民健身运动持续、深入发展的需要。在西部高校体育教育的改革中,在体育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开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体育活动有以下几点积极意义:

通过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教学或训练,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促进身心和谐发展,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族精神的教育。

各民族学生在民族传统体育的活动中分享民族体育完美的艺术、精巧的技能,有利于增强民族团结,提高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通过民族传统体育的理论和实践的教学,有利于学生开阔视野、活跃思想、陶冶情操,促进高校体育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有利于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精神,丰富高校体育教材和活动内容,体现民族地区高校体育的特点和地域特色。

有利于建设民族体育人才培养基地,与全国民运会接轨,为西部地区和国家培养民族体育人才,为西部经济建设服务,为丰富社会文化生活作出贡献,推动大众体育深入发展。

有利于传播民族体育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向世人展示西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风采和民族精神。(项目来源:全国“十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批号:FLB030661)

参考文献:

1.傅继利:《文化变迁与教育发展》,四川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2.邵培仁:《传播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3.徐万邦:《少数民族文化通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曾于久:《民族传统体育概论》,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年版。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篇11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融合的国家,在中华文化五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很多少数民族的文化诞生和消亡。但无论是已经消亡的还是现存的少数民族文化,都成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融合为中华文化体系影响世人。信息时代的来临,打破了人们沟通和信息文化壁垒,这在促进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发展和文化水平的同时,也使少数民族文化面临着逐步消亡的风险。少数民族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少数民族文化逐渐消亡的现状,我们必须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重视,使少数民族文化能够继续传承。多元文化教育理论最早源自于西方,这一理论在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多民族国家通过大量实践,已经证明其优越性。但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如何运用好这一理论体系,实现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则成为社会各阶层和专家学者重点研究和谈论的问题。

一、将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纳入国家教育法规和制度

汉文化是我国国家教育开展的基础,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汉文化教育也占据着主流地位。但这虽然促进了民族和文化的融合,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打下基础,但也使少数民族文化不可避免的面临着流失问题。在国家教育法规和制度中将少数民族文化纳入教育体系中,使各族人民充分认识到少数民族文化在多民族家中的地位,形成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现代社会里教育已经普遍成为一国公民必须承担的义务和权利。因此在多民族国家的教育体系里应该在相应的条款中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教育进行制度化的规定,使少数民族文化的教育具有法律保障。这样,才能保证少数民族文化的教育能够在国民教育中得到普遍的实施。尤其在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立法是非常必要的。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少数民族文化在多民族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明确的规定,促使人们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自觉地履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义务。

二、在各层次的教育内容中加入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

要真正实现多元文化教育,不仅少数民族人民自身要学习,主体民族的人民也要学习,也就是说必须是全民的学习和教育。当然这种教育并非一定要成为国民教育的主体内容,是在坚持现有教育体系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少数民族文化的知识或者在现行的某一教育内容中增加更多的少数民族文化知识。这种教育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尤其是一些单一民族聚居的地区,在民族文化教育内容里应以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适当加入其他少数民族文化的内容。比如说可以在小学、中学的教育内容中适当的增加一些有关少数民族文化知识的课程,让学生对本民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文化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在教学内容上,主要以一些常识性的内容为主,以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传授,通俗易懂。二是在一些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教育内容更要精心设计,内容既要全面,又要高度浓缩,还要通俗易懂,具有趣味性和知识性。这对教育实施者来说具有很大的难度,因此在实施多元文化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在各级教育层次中都要进行,使其成为全民必须接受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通过不同层次和不同形式的社会教育活动,宣传少数民族文化影响力

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社会教育活动,宣传少数民族文化知识,扩大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主体的范围。在多元文化教育的视野下,任何一个人包括少数民族人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都可以参与到教育的活动中来,因此教育或者接受教育是全民的。为了扩大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范围,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共同相处,在普通民众中进行少数民族文化的宣传和教育是必要的。在现代社会里,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然而不同民族之间在文化上的隔阂,往往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甚至引起大的冲突。因此对普通民众进行少数是在一些多民族杂居地区,这项工作显得非常重要。当然对普通群众的教育是一种不同于学校教育的社会教育,其教育形式更是要灵活多样,要充分考虑到普通群众的知识文化水平和接受能力。这种教育可以采取灵活的形式,比如说举办一些各民族普遍参与的文艺活动展现各民族的优秀文化艺术;组织一些民间组织吸纳不同民族的人参与,增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举办各种形式的民间活动,在活动中吸收各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也可以对一些当地知识文化较高的人进行专门的教育,请当地民族的一些人士进行本民族文化的讲解等等。

四、提高少数民族地区领导干部文化水平,使其担负起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重任

尽管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也存在着比较多的民族融合现象。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领导干部中既有少数民族也有汉族的,既有本民族的也有其他少数民族的,因此作为地方最直接的领导者,地方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了解少数民族文化知识,尤其是自己所任职地区的民族的知识,应该成为一项基本的业务能力。从多元文化教育的角度来看,这些人同样应该接受教育,尽可能多地了解少数民族文化常识,并自觉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尤其在现代社会里,随着民族地区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不断发展,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化日益成为一种迅速改变当地社会经济状况的重要资本。许多领导也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有意识地鼓励群众发展民族文化,丰富民族文化的内涵。

在这种情况下,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领导干部进行适当的少数民族文化知识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少数民族文化的内涵和本质,增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鉴别能力,以便政府在实施相关政策过程中确保少数民族文化的优秀内容能够发扬光大,并在人民中间发掘出更多的优秀文化要素。当这些领导充分认识到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性后,他们势必会将其作为发展地方经济和提升地方文化品位的一个重要手段,而鼓励群众进行广泛的学习和宣传,这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来说无疑是具有积极作用的。

综上所述,想要提高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力度,促进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多元文化理论在教育系统中的应用实践具有极高的价值。想要实现多元教育论下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就一定要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层面,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教育地位,并通过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改革,来提高国民教育体系中少数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最后,还要提高少数民族地区领导干部的文化水平,使其能够以正确的观点看到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真正成为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守护者,为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传承与复兴作出自己的贡献。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篇12

2.教学环境发生了变化教育信息化创造出新的教育环境,改变了几百年来基本没有变化的教与学环境,是信息技术对教育的最大贡献之一。传统的教学环境,教与学场地(教室),从孔子(前551—前479)和孟子(前372—前289)时期就开始创办和应用,“一人之上,众弟之下”。在孟子故乡山东邹县的陈列馆里,看到孟子授课之堂,一间教室里,多个长条桌、长条凳排放整齐,与现在的教室保持一致,并无太大变化。课桌、椅、黑板、讲台构成了传授知识的场地。所以,传统教学环境(教室)的最大功能是“容纳”,最大弊端是“封闭”。一所学校,只要有能容纳下所有学生进行学习的教室和完备的教室条件,就可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但对于传统的教学环境而言,信息的封闭又是它的最大弊端,外面的信息进不来,里面的信息出不去。由于受到传统的教育思想、环境、条件、资源等因素的限制,知识的传授不可能出去,也不允许出去。教育信息化只用了10年时间,打破了“围城”现象,虽然教与学的基础条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但信息技术把封闭的民族地域与外界联合在一起,把封闭的教学环境与外界联系在一起,把外部世界引进课堂,使学生得到与现实世界比较贴近的体验。

3.教学资源发生了变化教学资源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首要条件,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教学资源由两大资源成份构成,一是人力资源,二是非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包括教学中的教师、学生以及参与教学活动的其他相关人员,非人力资源是指构成教学活动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和教学活动过程中的多种教学媒体(如教学设备、教学软件、网络环境等)。这两大资源在教学活动中,缺一不可。传统的教学资源(非人力资源)除了黑板、粉笔、教科书和各种教学仪器、挂图、教具外,再无其他资源。这些资源虽然能够很好地配合教学活动,但由于其本身的功能有限,不能更大地发挥其支持教学的作用。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教学资源,改变和弥补了传统教学所不能产生的作用,起到深化教学内容的作用。海底世界(小学五年级语文课)是一个非常美丽的世界,处在草原深处和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没有见过海,他们学习这些教学内容,只能是从书本到书本,从文字到文字。信息化教学条件和信息化教学资源,可以把外部世界引进课堂,使学生看到与课程内容相一致的海底世界,从而他们得到的知识便是直观的、完整的、正确的,而不是模糊的、错误的知识。在传统的教学条件下,学生获得知识的渠道只有老师,老师讲学生听,老师写学生抄。一个老师面对一群学生,老师不在,唯一的传播源失去,教学活动就可能中断。在信息技术条件下,由于改变了资源的获取形式,将一个老师面对一群学生,变成了一个学生面对无数个老师和专家。学生坐在电脑前,可以访问许多老师,随时随地获取他想要的知识信息。这种改变,经过了漫长的年代,现在终于实现了。

4.教与学方式发生了变化教与学方式与方法,决定着获取知识信息的多少和质量好坏。条件再好,技术再先进,没有很好的实施方法与方式,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更重要的是不能达到教学目标。方式方法不仅决定着质量,而且决定着教学的效率与效益。教育信息化由于改变了教学环境构成、资源条件以及知识信息的传播与获取通道,因此教与学的方法也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如何用多媒体资源去深化教学内容,如何用网络环境去优化教学过程,如何在信息技术条件下改变自己的教学设计方案,如何使用虚拟技术提高教学效果,如何在信息技术环境下使学生开展创新学习、协作学习、自主学习,从学会到会学。这些问题都与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有直接关系,下面举两个例子说明教与学方法与方式改变同教学效果改变的关系。有一年,笔者一行三人赴美国布隆斯堡大学考察。该校语言文化系系主任让我们校长为学生上一节对话课,通过对话了解中国的文化。课堂内容分两段进行,第一段学生向我们问及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变化情况,十几位同学提出了如包产到户农民得到了什么实惠,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含义是什么等问题,提出的几十个问题让我们感到很惊讶。第二段是学生让我们品尝他们亲手烹饪的中国菜。在与同学们的交谈中得知,在我们到达前十天,老师就布置了这个作业。同学们上网下载了中国菜谱,亲手进行操作学习,可以说明网络改变了老师的教学方式,也改变了同学们获取新知识的方式。第二个例子是在2013年1月北京的一次信息技术与教育的学术会议上,中央电教馆王珠珠馆长在报告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西部地区的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山下有一所小学,姐弟两人,弟弟淘气,学习不好,在分班时爸爸为弟弟报名上计算机班,姐姐上了传统班。半年后发生了变化,弟弟的学习成绩超过了姐姐,弟弟还向姐姐讲述了许多通过电脑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像这一类实例在中国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有很多。

二、用完善与创新促进教育信息化发展

信息技术在民族教育应用中,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也需要根据新技术、新媒体的不断出现,不断创新应用方式,创新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方法,设计开发出适用于民族教育教学的资源,才能不断促进民族教育信息化的健康发展。

1.克服几个不足,增强几个理念在少数民族教育信息化实施十多年的今天,各级各类学校经过了多个阶段的信息化环境建设。如在经过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多媒体教室的建设、计算机教室的安装、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的条件创设,以及校园网、“校校通”等硬件环境建设之后,使学校不同层次地具备了信息化教学条件。同时中小学教师也先后参加了如计算机操作、信息资源设计研发、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教学设计等内容的培训。到目前为止,各个学校的教育信息化环境在硬件、软件、潜件(人力资源)条件上都基本具备,但却存在着使用率不高、使用效果不佳、使用人次不多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重拥有,轻应用。将教育信息工程看作是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只关注设备的拥有和数量的多少,在教学中的应用量达不到要求,效率低。(2)重发展,轻效益。关注新技术、新设备的更新换代,不太考虑国家投入的成本效益。(3)重建设,轻效果。不考虑学校自身的地域条件和经济条件,相互攀比,你有我也要有,但使用效率低,使用效果差。(4)重使用,轻管理。教师的使用积极性高,教学应用效果也好,但管理水平差,维护条件弱,设备损坏率高,能正常使用的设备有限。(5)重新的,轻旧的。注重新设备的使用,有新的就不用旧的,有白板就不用黑板等。这五重五轻不克服,将会严重影响到教育信息化、民族教育信息化的良性发展。

2.关注民族教育信息化资源的开发与建设任何信息的交流都要靠不同形态的符号语言来完成。民族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支撑也要靠各种民族信息化资源来完成。少数民族基础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双语教学中汉语教学资源的建设在民族地区实行双语教学是我国民族教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藏+汉、维+汉、蒙+汉等双语教学形式。学生使用民族文字教材,教师用民族语言授课,同时加学一门汉语文课。在新疆有些学校,除数学、物理、化学三门课程用汉语授课外,其余课程全部用民族母语授课。在藏族地区,除了开设汉语文课外,还开设藏语文课。凡是使用全国统编汉语教材和使用汉语授课的课程,应该开发、引进、下载汉语课程的信息化资源,教师和学生不仅可以依靠信息化资源提高教学质量,还可通过新型的信息化资源促进他们对汉语的学习。(2)双语信息资源的建设少数民族双语教学使用的文字教材大都是区域性的统编教材。如藏语教材,是由教育部设在青海省的藏语教材编审委员会统一编写出版,提供给、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区藏族中小学使用。多年来编审委员会只负责文字教材编写,配套的信息化资源基本没有。在信息化开展十多年的今天,这一现状必须得到改善,即国家、地方和学校相结合,加快与双语教学配套的民族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力度,使少数民族学生像发达地区学校的学生一样,享受优质教学资源。(3)校本课程信息化资源建设许多教育专家提出,校本课程开发可以克服国家统编课程的诸多弊端,是国家课程的重要补充。“在边远农牧区,通过对多元文化进行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不仅可以帮助边远农牧区学生加强自身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而且有助于促进各民族学生对彼此的民俗民情和文化传统的理解和认同”。[5]校本课程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也应该得到重视。虽然校本课程受到不同地域、学校的影响,差别很大,不可能形成统编性教材,但信息化教学资源可以由少数民族教育信息化主管部门(如电教馆)、学校和教师共同策划、开发建设,也可以采用几个学校协作开发的形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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