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范文

时间:2023-02-27 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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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申报材料

篇1

在我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六年的教学实践中,一直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做到对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进行教育教学,深入钻研教法,掌握本科教学所需的文化知识。注重素质教育,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主要工作与业绩:

1、认真钻研新教材和新大纲。搞好素质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平时认真备课写好教案,精心准备好地理课件,备好每一节课。课上认真组织教学,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坚持知识联系实际,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在培养学生获取知识、应用能力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上下功夫。教学手段上强化直观教学,能够熟练的运用录像、投影、电脑等多媒体电教手段进行教学,增强了学生学习兴趣、加强了师生之间的互动与交流。课下积极的辅导学生的学习,在思想上耐心的教育帮助他们,使学生喜欢自己所教的学科,每年自己所教班级学生考试成绩均处于油田范围中上等水平。今年12年七年级地理考试油田第二名,XX年与12年我校八年级参加天津市地理会考,地理成绩名列前茅。全部达标,其中12年八年级的学生地理会考成绩90%为优秀与良好的最好成绩,提高了我校的地理教学水平。

2、开展素质教育组织学生积极地参加全国地理科技大赛

本人积极的组织本校的学生参加XX年—2012年第二届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地理科技大赛,比赛持续两个月的时间,本人认真组织,细心辅导,我校师生积极参与。活动得到学校领导大力支持,在此次比赛中我校成绩优异!经过本人的努力我校被授予全国地理科技大赛优秀组织奖;全国地理科技示范基地的称号,并授予牌匾为我校争得了荣誉。本人也在全国地理科技大赛荣获全国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并授予全国优秀科技辅导员的称号!

我校中小学生近150人报名参赛,其中15人在第二届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技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3、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研究活动与比赛。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平时本人积极参加教学基本功与教学公开课的比赛,积极撰写教学论文。结合地理教材内容,经常制作地理教学课件并运用与课堂教学,使教学质量不断提高,XX年我撰写的《浅谈初中地理教学精神的培养》论文,获得区海滨和研究教法教育中心XX年“教育创新”论文区级三等奖并获得区级成果认定奖。

1998年12月由本人设计制作的录象教材数学《圆锥曲线定义》获得市市教育局颁发的三等奖。

XX--XX年,获得校级教研公开课评比二等奖。

XX--XX年,获得校级创优课优秀奖。

XX年,获得滨海教育中心教师公开课比赛二等奖。

XX年,我撰写的论文《在地理教学中培养学生创新思想》获得国家级一等奖。

XX年,获得教育中心初中教师基本功大赛地理学科三等奖。

在我兼任电教员工作期间在1999年12月,我校在油田取得了《利用现代教学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先进学校的称号。

1999年和XX年连续两年,我获得了《教育处关于利用现代教学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先进个人称号。

4、自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

二.申报理由:

1.XX年我被评审为中教一级教师,当时我代xx、xx两个班的语文课并担任xx班的班主任。xx年这一届学生毕业,xx班高考达线人数为年级第二,语文高考平均分和及格率分别为年级第一和年级第二。xx年到xx年我代xx、xx、xx三个班的语文课并担任xx班的班主任。xx年至今我代xx、xx班的语文课并担任xx班班主任。同时我还担任高一年级学科组组长。

2.任现职以来我一直兢兢业业,以学校工作为重,服从领导安排,任劳任怨。xx年暑假正值学校参评示范校的关键时期,我牺牲假期参与了学校示范校材料组织和文件撰写工作,和学校的其他同志一起顺利完成了我校示范校评估的准备工作。当年又参与了学校新课程实施方案的撰写工作。2012年参与了校本教材诵读读本的编撰。2012年又参与了课外读本导读教材的编撰。2012年王还在xx教育台做了语文考考前辅导讲座。

3.任现职以来的主要成绩:

①XX年或xx市优秀教师;

②XX年获xx市“三育人”先进个人;

③2012年在xx日报上发表《xx》;

④2012年课件《红楼梦》获xx市课件比赛二等奖;

⑤2012年论文《xx》获全国一等奖;

⑥2012年《xx》获xx市师德小故事比赛三等奖。

篇3

第二条 本办法所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通过参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竞争推荐,拟聘任到相应职务等级人选的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教师由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按《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条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必须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申报材料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鼓励中小学教师向基层流动。经所在学校(单位)和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中小学教师可跨校申报、竞聘。

第九条 学校(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差额确定参加竞争推荐人选,并组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符合岗位条件且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均可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由学校(单位)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须通过职称评审后再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第十条 学校(单位)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第十一条 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按拟聘岗位数量或分配的推荐数额,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第十二条 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对通过推荐拟参加评审的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第十三条 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查确认后,按下列规定呈报相应评审委员会,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一)三级教师、二级教师申报材料,县(市、区)以下所属学校(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呈报;市属学校(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呈报。

(二)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申报材料,县(市、区)以下所属学校(单位)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呈报;市属学校(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呈报。

(三)正高级教师申报材料,由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呈报。

第十四条 呈报部门应对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按照申报评审材料的要求及时呈报到相应评审权限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有关要求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经评审委员会授权组建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评审前应组织专人(须有一定数量的同行专家)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核实,符合规定要求后,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根据评审的需要分别组建和调整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及评委库。其中高级、中级、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及评委库组成按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由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组建。

第十七条 各评审委员会应结合实际,采取科学、有效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八条 评审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简要汇报准备工作情况;

(二)学科评议组成员或评审委员会委员分组审阅评审材料,集体评议讨论,提出初步评议意见;

(三)专业(学科)评议组或评委会委员向评审委员会汇报评议情况;

(四)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进行综合评价,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十九条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将评审结果按职称管理权限上报相应审批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写出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对评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按要求整理好有关评审材料,及时报送核准。

第二十一条 对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审批部门对评委会评审结果进行逐一审核,并通过网络等有效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 对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由相应审批部门核准公布。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当年度不再重新召开评审会议对其进行复议,也不得再改报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二十三条 对经核准公布,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四条 改革期间暂不实行破格申报评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皖人发〔20xx〕80号)、《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20xx〕81号)规定执行。

篇4

一、评聘工作的文件

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具体的评聘工作中,应按照《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的通知》(人[]127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市普教系统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意见〉的通知》(人[]128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教委人[]77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学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的若干补充意见》(教委人[]73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评聘工作的要求

1、区教育局制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各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市教育委员会和市人事局的文件,领会《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和工作内容。

2、各校的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要根据国家《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精神做好对本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的审核及对申报对象师德修养、工作业绩和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评价。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岗位情况以及应聘人员情况,提出本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拟聘人员名单。学校纪律监督小组监督、检查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工作的规范性,发现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有权要求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有关原则、程序执行。

三、评聘工作的程序

(一)申报程序

1、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的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身份证、岗位聘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培训结业证书、外语考试合格成绩、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各种获奖证书(以上证书均为复印件)以及反映本人教育教学情况、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有关材料,附上论文鉴定意见。

3、申报材料应在学校聘任委员会指定场所公开展示至少5个工作日。

4、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申报者的申报材料,结合平时的考核情况,对所有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评分形式提出评价意见,然后对申报人的材料按评价分值排序,并写出书面审核意见,由聘任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由学校将所有申报材料交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二)评审程序

1、区人事局、教育局成立市中学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七门学科评议组,上报市人事局、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其余十四门学科由市教育评估院组建。

2、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初核学校提供的申报材料。

3、市高评委学科评议组专家审阅市教育评估院组织的同行专家论文鉴定意见和随堂听课鉴定意见。

4、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专业答辩或面试(笔试);

5、市高评委学科评议组专家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6、市高评委执行委员会在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作出审定意见。

7、市高评委执行委员会将审定通过名单送市人事局上网公示,上网公示结束,将评审结果通知学校。

8、市人事局向公示无异议人员统一颁发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的计算日期为年12月31日。

(三)聘任程序

1、区教育局根据《关于市普教系统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规定》设置各单位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数。

2、学校职务聘任委员会按照教师职务结构比例设置教师岗位数,本着全面衡量,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评审结果,提出拟聘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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