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2-08 00:40:13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篇1

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正在成为中国经济的热点问题之一,这一问题的提出将从两个层面上对中国经济全局产生重要的影响:首先,通过加快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在中国经济的核心区域实现“强强联合”,产生具有国际意义的产业经济集聚效应,进而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激发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增强中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地位;第二,解决现实中国经济运行中的产品和要素市场的分割、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推进政企分离,加快统一国内市场的形成,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步伐。那么,为什么是在长三角,是在江苏、浙江和上海之间,而不是在其他地区首先提出区域经济一体化这样一个带有中国经济全局意义的问题?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在动力是什么?什么力量推动着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本文将以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和江浙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为例,从历史分析的角度,尝试着回答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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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与区域经济整合研究——以长江三角洲为例》(编号03BJL010)和浙江省重大社科基金项目《浙江与上海区域经济联系的新特点与定位研究》的资助。

一、改革开放前的长三角次区域间的经济关系

——垂直分工的一体化体系

长三角次区域,我们指的是江苏、浙江和上海具有一体化自然倾向的区域经济关系可以上溯到上一个世纪。在前近代时期,上海无论在地理空间上还是在长江三角洲的城市序列中都处于边缘的地位,那时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是苏州和杭州,上海的崛起主要得益于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对外开放,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上海在鸦片战争以后很快成为西方各国进入中国的桥头堡,从积极意义上说,上海也就成为了中西方文化交流的窗口和枢纽。以此为契机,国际资本和上海周边已经有相当程度的资本主义产业基础的江苏、浙江民间资本以及居民大量的涌入上海,在一个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上海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上海近代产业的形成和江苏、浙江有密切的关系,如在很长时间内成为上海主要产业的棉纺织工业就和江苏南通、无锡地区,以及松江、太仓①等地发达的棉纺织业有密切的依存关系,特别是浙江的工商企业家,自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叶这一历史时期内,一直将极大的精力放在上海的发展上面,有人统计过,30年代上海商界名人中宁波籍人士占了25%②,浙江商帮在上海金融界的地位更是突出,民国时期,执上海乃至整个中国金融界牛耳的所谓江浙财团,这主要是指当时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通商银行、浙江兴业银行和浙江实业银行等,其经营者主要还是浙江籍人士,因而有时又被称为“浙江财团”。

1949年以后,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条块分割,同一地域内但行政隶属关系不一的省市之间的经济联系有所削弱,但是支撑上海发达的制造业特别是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依旧是周边浙江、江苏的农林水产业。这一时期,浙江和上海的经济关系主要是在国家计划经济的框架中实现的,当时在上海设有中共中央的派出机构“华东局”,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华东局”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上海市的负责人,同时华东局还设有计委、经委、财办、农办等机构,在当时党政一元化领导情况下,华东局和浙江的关系事实上是一种行政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在这种体制下,虽然不能说,上海和浙江之间有上下级的行政关系,但是,由于华东局所在地是在上海,这无疑强化了上海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华东地区的区域中心地位。

从产业分工的角度讲,改革开放以前上海和周边地区的区域经济关系是一种以垂直分工为主的区域经济关系。这可以从上海和浙江产业结构的比较中获得证明。1978年上海的第二产业比重为77.36%,而浙江第二产业的比重仅为43.26%,上海第一产业的比重为4.03%,浙江的第一产业比重达到38.06%,同年中国全国的第一产业的比重为28.1%,第二产业的比重为48.16%,浙江第一产业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1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而上海第二产业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30个百分点。从当时浙江的经济发展状况具全国中流水平的情况看,这样的产业结构是具有特殊性的,这种特殊性只能用浙沪之间存在着垂直产业分工关系来说明③。

在计划经济的安排下,浙江必须将自己剩余的农产品以计划价格提供给上海,上海又将其加工成为工业制品,供应包括浙江在内的全国市场.浙江和上海这种紧密的产业分工关系,在当时全国各省市之间是比较突出的,我们可以用沪浙之间纺织品生产流通的一体化安排来给予证明。20世纪70年代以前,全国各地居民购买纺织品必须持有“布票”,而布票是具有地域属性的,只能在各省市自治区管辖范围内流通,由此可见,当时中国纺织品零售市场是按省市自治区行政区域边界分割的,但是作为全国唯一的例外,浙江的布票可以在上海流通。因而形成了一个浙沪的纺织品零售“自由贸易区”,或者说是浙沪纺织品零售商业的“统一市场”,这种统一市场就是当时双方产业分工关系的一个特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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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现在属于上海郊县的松江、太仓等地20世纪50年代之前都属于江苏。

②上海证大研究所:《长江边的中国——大上海国际都市圈建设与国家发展战略》,学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437页。

③参见陈建军《中国高谏增长地区的经济发展——关于江浙模式的研究》,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版。

在中央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上海和江浙地区(主要是浙江地区)的垂直产业分工体系,除了双方互为邻域的地理条件之外,双方的资源禀赋的结构差异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比如,上海拥有较多的科技能力、资本和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等资源,因而具有发展工业的比较优势。而浙江则具有较好的适应发展农耕产业的自然和生态条件,漫长的海岸线,广袤、肥沃的杭(州)嘉(兴)湖(州)平原和宁(波)绍(兴)平原,被称为鱼米之乡,因而具有发展农业和水产业的比较优势。从这个角度讲,计划经济安排下的浙沪产业分工体系在当时条件下是一种较优的资源配置选择,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在江浙沪垂直分工体系的支持下,改革开放以前,上海成为中国最具实力的工业基地,特别是轻纺等消费品工业和机械制造业在中国具有无可争辩的领袖地位,同时,浙江的农业发展在全国也具有领先的地位,早在1964年,浙江的粮食单产(亩产)就超过了400公斤,是当时全国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最高的省区。同时,中国经济和中央财政也从这种分工结构中获得了较大的收益。

但是,另一方面,这种垂直分工的一体化安排,也给长三角区域经济持续发展带来较多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阻碍了江浙沪地区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住民福利的不断改善。受阻于浙沪产业分工体系,改革开放以前,浙江和江苏的工业化进展和人民收入的增长缓慢,特别是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同时,受计划价格规定下的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的影响,浙江等地从事农业的比较优势不断受到削弱,产出效益不断下降,即便农业单位产出不断增加,也难以避免“增产不增收”的结局。到改革开放以前的1978年,尽管浙江的农业发展水平具全国最高水平,这可以用粮食单位产量,生猪存栏数目等等一系列指标来衡量,但是浙江的人均收入水平,在当时全国的28个省市自治区中的排名却只有19位,仅为上海的16.7%。江苏省高一点,也仅为上海的21.9%。

由此可见,计划经济安排下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垂直分工体系,尽管在一定条件下有其合理性,但是,由于要素结构的动态变化,这种垂直分工的一体化体制不可避免的具有边际效益递减的特征,到了改革开放前,实际上这种分工体系已经失去了活力。而江浙地区的农村基层和民间也开始孕育着突破这种体制的张力。20世纪70年代苏南地区和浙北地区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就是证据。

二、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一次浪潮

——上海经济区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分权改革开始的,改革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各地方政府发展本地经济的冲动,以及由此而来的各地区之间在发展经济方面的激烈竞争.这为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另一方面,单纯的行政分权必然导致对资源的分割,从而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分工起阻碍作用。曾经经历过多次“分权”和“收权”改革的中央决策层对此也有深刻认识。为此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央在推出分权改革的一系列措施时,也一再提出要搞“横向联合”,搞区域经济协作,以打破“条块分割”所带来的弊端。在这一背景下,改革开放不久,1982年12月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①。实际运作开始于1983年。上海经济区当初成立的时候仅包括上海市和江苏的苏州、无锡、常州和南通,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和宁波等10个城市,后来扩大到浙江、江苏和上海两省一市。1984年,安徽省加入进来,1985年江西省加入了进来。到1987年福建省也参加了进来。由于上海经济区的常设机构仅仅是一个“规划办公室”,一个研究规划机构,其主要运作平台上海经济区省(市)首脑会议,即二省一市首脑会议和十市市长联席会议,基本上是一个协商性质的会议,由相关省市第一把手“轮流做庄”,并无超越各省市行政权以上的行政权力,因此从经济学角度讲,上海经济区并没有超越地方行政壁垒进行资源配置的功能,特别是80年代以后,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一直沿着“地方分权+市场化竞争”的路径推进,在区域经济发展层面,“中央一省”的经济权力和利益分割的博弈表明,后者的地位和份量在不断加强,与此相匹配的另一个趋势,就是地方与地方之间竞争的强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并没有被赋予用组织手段,更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市场或共同市场来进行资源配置功能的上海经济区,其在长三角主要省市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不断被边缘化是不可避免的。再加上由于上海经济区的不断扩大,从最早的长江三角洲10城市,扩张到华东地区5省1市(沪、苏、浙、皖、赣、闽,山东省派观察员),因此协调起来更加困难,此外,80年代后半期的宏观经济形势也日趋复杂,上海经济区在成立5年以后,终于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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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982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1983年3月22日直属国务院的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在上海成立,原电力部副部长王林担任主任。5年后,1988年6月1日国宝计委发出通知,撤销国各院上海规划办公室。

上海经济区的实践在组织形式上不能说是成功的,但是在内函层面上,上海经济区成立对当时江浙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这种积极作用更多的是体现在微观层面上,上海经济区成立刚好是江浙地区的乡镇企业大发展的时期,因此,上海经济区在很大程度上为浙江和江苏,特别是苏南和浙北、浙东北地区的乡镇企业利用上海的资源提供了便利。当时对上海经济区表现出极大热情的正是这些乡镇企业,就是在这一时期,许多浙江的乡镇企业利用上海经济区的有关组织机构和上海的国有企业挂上了钩,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经济合作,当时上海的一些知名品牌,如“凤凰牌”自行车,“蝴蝶牌”缝纫机,都在浙江找到了零部件生产厂家和“OEM”厂家。资料显示,当时有50%的上海企业和江苏、浙江有经济技术合作关系①。在另一个层面上,上海经济区也为浙江、江苏和上海企业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非正式制度的经济技术联系提供了制度屏蔽和合法依据,在这一框架下,利用各种民间的正式和非正式渠道,上海的“星期天工程师”对江浙地区的乡镇企业发展,对长江三角洲区域内部的技术转移和产业区域转移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浙江(当然也包括江苏)的乡镇企业对上海经济区的热情还表现在对“上海”品牌,即上海影响力的充分挖掘和利用上,当时很多浙江的乡镇企业在自己的企业冠名前都加上“上海经济区”的牌子,明明是浙江嘉兴或湖州的××乡或××镇××企业,这时,冠上“上海经济区”成为“上海经济区××企业”,对在大陆内地打开企业产品的销路的确是有事半功倍效果的。浙江和江苏的乡镇企业对中国内地市场的产品销售优势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上海经济区实践的挫折,有人认为是行政手段整合长江三角洲经济的失败,但是,不难看出,它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因为她不具备权威的行政功能和组织功能,但是,从当时的历史背景看,上海经济区也不可能成为一个权威的行政机构,否则不又成为华东局的再版?当时的宏观环境决定它只能是一个组织协调机构,即便如此,在80年代汹涌而来的地方分权+市场化的改革和发展潮流面前,以及伴随而来的各地方利益不断刚性化大趋势面前,这种协调机构在组织上的无力化可以认为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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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据当时的浙江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后任浙江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曹大立回忆,参见《钱江晚报》(2003年7月3日,第4版,长三角特别报道)。

从历史的延续看,80年代的浙江和江苏刚刚摆脱改革开放前由计划体制所规定的已经失去活力的垂直分工体制,依靠本地富有活力的乡镇企业为主要动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取得了远高于当时中国平均发展水平的高速增长,因此对可能重新受制于地域之间分工体制的行为抱有警惕的态度也是难以避免的。

但另一方面,上海经济区的建立及其在微观层面上对江浙地区非国有企业发展的贡献,也表明,长江三角洲内部的一体化因素是内生性的,尽管形式可能有多种多样,但是只要发展区域经济,这种由要素禀赋的差异和要素流动的可能以及由此而来的产业分工所决定的一体化的内在力量是一定会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

在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历史过程中,上海经济区时期是一个转折期,它表明,上海和周边的江浙地区之间的产业分工开始从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方向发展。

三、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二次浪潮

——浦东开发开放

上海经济区的实践从组织形式上、或者说在宏观经济层面及区域经济层面讲不能说是成功的,但是,上海经济区的实践在微观层面上,对包括江苏、浙江在内的上海周边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有重要意义的,相比而言,由于体制改革的滞后,上海没有形成一种主动利用上海经济区一体化的市场机制,那怕是不成熟的市场机制,因此,上海在第一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获益是有限的。可以说,整个80年代,在中国经济版图的势力分布上,上海经济的退潮趋势是非常明显的。20世纪70年代末,上海的GDP在全国的GDP中的份额为7%,以后就一路下滑,到浦东开发开放前的1990年,降到了4.08%。上海工业总产值的份额下降得更快,20世纪40年代末到50年代上海的工业总产值一直占全国同比值的20—25%,1984年大约还有10%,但是,以后就不断下降,到90年代末仅为全国比值的5%左右。

从区域经济和产业经济的角度分析,20年代80年代上海经济的退潮,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失去了长三角产业垂直分工体制所带来的优势,由于除了粮食之外的农副产品价格先于工业品价格“放开”,浙江、江苏的农副产品不再以计划规定的低价供应上海,使得上海的国有工业再也不能象改革开放前那样轻易获得低价消费品工业的原材料,不仅如此,江浙两地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开始利用自己在制度、土地、劳动力成本方面的优势蚕食上海工业品的传统市场,加深了上海国有工业的困境。

然而,从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的全局看,上海的衰落拖累了整个长江三角洲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20世纪80年代,尽管浙江和江苏都有不俗的经济增长的表现,1978—1991年,浙江和江苏的年均经济增长率分别达到12.15%和10.32%,但是由于上海这一期间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仅为7.4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04%)近2个百分点,以致这一时期长江三角洲二省一市总体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仅为8.4%,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比同期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的年均13.9%,要低4.5个百分点。

不仅如此,长江三角洲地区在应对国内经济波动方面的表现也远不如珠江三角洲,在1989—1990年中国经济的低潮期间,浙江的经济增长率降到了5.2%,江苏省为3.6%,而同期广东省依旧保持了2位数的经济增长率。20世纪80年代中国各省市自治区经济竞赛的结果表明,广东省成为了中国经济的明星。

对这种局面最有感受的应该还是上海。80年代末90年代初,上海在总结了前10年有关改革开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浦东开发开放为突破口,浦东浦西联动,加速上海改革开放步伐的战略思路,这一思路得到中央决策层的肯定,进而引发了以浦东开发开放为契机的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二次浪潮。

浦东开发开放使得上海再度崛起,并再一次确立了在长江三角洲、长江流域中心城市的地位,上海经济发展从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跃成为增长领先地区,从1992年以来,上海一直保持着2位数的经济增长率,其不仅在长江三角洲,在中国经济中的核心地位也得到巩固和加强。

在浦东开发开放的影响下,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80年代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群龙无首”的局面开始有所改观。江苏和浙江又开始将目光转向上海。

浦东开发向江苏和浙江等上海周边地区提供了两个方面的发展机遇:

(1)加速改革的机遇,由于浦东开发开放,80年代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卫的上海一举成为改革开放的先进地区,一些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首先将在浦东推行,由此带来的制度收益,无疑对周边地区也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比如,证券市场的开放,金融体制的改革等等。

(2)引进外资的机遇,以浦东开放为契机,国际上掀起了上海热,由此带来了外商对长江三角洲地区投资的热潮。

如何利用浦东开放开发的机遇,上海、浙江、江苏不同部门的行为模式也有差异。

在省级政府层面上,浦东开发开放以后,主要形成了两个协调会议,一是江浙沪省(市)长座谈会,二是长江三角洲十五市的市长协调会,但是具体的成果似乎不是很多。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周边地区(如浙江)虽然也看到了浦东开发给浙江经济带来的机遇,因而提出了“接轨浦东”的口号,但另一方面,则担心浦东开发会形成“黑洞”效应,吸引周边地区的优质资源,包括资本和人才去上海,进而对周边省区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具体的政策层面,浙江和江苏一样似乎没有更具体促进长江三角洲一体化的举措。

利用浦东开发开放的机遇,在江浙两地邻近上海的市县一级的层面上具有更为实质性的内容。

江苏南部地区的苏锡常地区,首先利用自己和上海紧密的地理位置,利用在上海经济区时期已经建立起来的微观经济联系,将原来已有的上海国有企业和苏南乡镇企业之间的技术转移通道迅速转变为利用上海的对外开放平台,引进海外资本,推动本地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的苏沪合作模式。继承了80年代的传统,苏南和上海的合作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宏观务虚、微观务实”,务虚主要是利用中央给上海的优惠政策的“溢出效应”,包括,在靠近上海的周边地区设立和上海“接轨”的出口加工区、技术开发区等等,而不是依靠上海政府部门的政策许可或直接利用上海地方政府的资源;务实就是主动以市场化手段将上海作为资源利用平台,零距离面对进入上海、或意愿进入上海的外商展开联络工作,加快引资步伐。

这一时期,在利用上海资源方面,和苏锡常地区具有同样优越地理位置的浙江的嘉兴地区成果并不是很明显。在地缘关系上,由于浙江北部近邻上海南翼的嘉兴地区,在经济上自主独立意识和能力相对不如上海北翼的苏州地区,或者说,当时的嘉兴地区在更多地通过市场手段去获取地方经济发展资源的主动性相对不如苏州,因此,主动利用上海资源方面也就逊色于苏南。

利用浦东开发开放机遇的第三个层面是企业,浙江在这方面的收获可能更大。

比较苏南地区以当地各级地方政府主导、“官民同心”共同推进和上海的关系,进而转向外向发展轨道,推进本地区经济转型的方式,浙江经济和上海的连接点往往更多地带有民间、个体(包括个人以及民间企业)和非正式关系的特点,即以民间力量为主导力量的特点,而民间力量要利用上海的资源,就只能更多地采取进入上海求发展的方式,这一时期,随着浙江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浙江的民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进入上海发展的件数开始增多。1991年底,设在上海浦东新区的(国内)外地企业有142家,其中江苏、浙江各有33和32家,几乎占外地企业总数的一半。以后,进入上海的浙江企业一直在不断增加。

我们可以看到,浦东开发开放以后,上海开始拥有新的资源优势,包括中央给予的优惠政策,以及由此而来的制度优势和吸引外资方面的优势,上海新的资源优势是形成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第二次浪潮的主要原因。但是如何利用上海这些新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上海周边的江浙地区内部反映是有温度差的。一般来说,依靠市场获取资源比例比较高的部门,历史上和上海的经济关系更为密切的地方和部门,采取了比较主动的姿态,如江浙地区的乡镇和个体私营企业部门,还有,临近上海且历史上就和上海有较为紧密的经济文化联系,因而有可能比较容易地获取上海浦东开发的外部经济苏南地区,特别是苏州地区。而依靠组织获取资源比例较高的部门,如江浙地区较高层次的地方部门,如省一级的地方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部门,就常常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

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三次浪潮

世纪相交前后,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

这次高潮的来到,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国际化趋势的加速,中国加入“WTO”以后,国际制造业向中国大陆,特别是向中国沿海地区转移趋势趋于明朗,而以上海为标志物的长江三角洲在中国沿海发达地区中的地位在这一波国际产业转移浪潮中已经超过珠江三角洲,成为外商在中国投资的首选地区,而在外商眼中,作为投资对象的上海,并不仅仅是一个中国行政区划版图上的上海,而是一个包括长江三角洲的大上海区域,可以说这是一个以上海为圆心,以基础设施的动态条件为可伸缩的距离半径的这样一个广阔的地域,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向上海周边地区,如江苏的苏州地区,浙江的嘉兴地区外商投资都非常踊跃,苏州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数额,特别是台商投资数额甚至超过了上海,外商投资在长江三角洲的布局也从正面促进该地区的一体化发展,如将企业的事务机构,销售机构,研究开发机构布局于上海,而将生产基地布局于周边地区,进入上海的外资商业机构,也几乎无例外地向周边地区发展自己的连锁企业。总之,外商投资大量进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并且在整个长江三角洲地区构筑起外商投资企业内部的地域分工网络。这对长江三角洲各地域之间的经济一体化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上海的南翼,浙江省开始认识到,要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打开外向发展的轨道,利用上海的资源是必不可少的,苏南的发展提供了一个佐证,浦东开发开放以来,苏南在利用上海的国际影响力引进外资方面远远超过浙江,现在仅苏州一个市的引进外资数量就超过浙江全省。2003年前11个月,苏州引进外资的数量甚至超过了上海。

第二个原因是市场化的趋势,90年代后半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加速,以及政府和企业之间关系也开始向市场化方向发展,这一改革的结果就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控制力的弱化,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地方政府——乡镇企业或者地方政府——个体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之间的联盟关系开始出现了松动,与此相关的一个经济现象就是“产业转移”,特别是在浙江南部的温州地区,以及宁波、嘉兴等和上海具有比较紧密联系的地区,许多民营企业通过各种途径“移师上海”,据统计,到2002年,浙江各地在沪投资创办的企业5万余家,其中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000多家,集团公司有50多家。浙江在沪企业投资总额达618亿元以上,经商人员有25万,劳务人员26万人(其中建筑业15万人左右)。浙江省在沪投资总额和创办企业总数,均居全国各省市的首位。

庞大的浙军(指在上海的浙江企业群)之中,有的已经在上海安营扎寨,比如宁波的杉杉集团,平湖的茉织华集团等已经将总部搬到了上海。浙江其它一些知名的民营企业,如万向集团,西湖电子、埃力生集团都在上海设立了分公司,温州低压电器三巨头正泰、德力西和天正都在上海建立了生产基地或投资公司。还有很多的浙江企业,正走在进军大上海的路上。

与此同时,上海方面也采取了积极的措施鼓励外省市企业向上海转移。1998年和2002年,上海市政府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扩大对内开放的若干政策意见》(又称“24条”)和“新24条”(即上述“意见”的修订版),各区专门成立招商办公室,采取种种措施和办法,特别是对内定招商目标登门拜访,宣讲政策,鼓励进沪投资发展。从而引发了周边省市尤其是江浙两省企业新一轮的进沪投资热。一些过去就想到上海发展的浙江企业,顺势应时,纷纷在上海购房产、买地块、办企业。一时之间,在上海工商企业名录上,出现了一批原本是浙江知名企业的字号,但却在企业名称前加上了“上海”,如上海万向,上海德力西等等。

五、关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力分析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表明,推动一体化的动力机制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

在改革开放初期,外力的推动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是重要的,上海经济区的建立,以及当时由中央决策层倡导的“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对于长三角区域内部的产业转移和产业水平分工的推进,以及降低由于地方分权和财政分灶而得到加强的地方行政壁垒所导致要素流动的制度成本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一时期中央决策层的政策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来说是一种动力(或者说利益)供给型的外力推动。

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央决策层有关上海浦东开发开放的一系列政策,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来说,已经不是动力供给型的外力推动,而是(利益)诱致型的外力推动,即中央并不是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施加直接影响,而是通过向上海注入加速开放和发展的政策资源,进而产生区域经济的外部性,以此来提高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向心力,或者说提高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边际收益,也就是说,这时的外力推动是通过内部因素来产生作用的。

进入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三阶段,作为一体化的外部力量的中央决策层的政策推动,就更深刻地依赖于一体化的内生因素,施力过程也从直接作用转变为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而来的间接推动,可称为间接诱致性的外力推动,即由于改革开放进程的加速,表现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降低了要素跨区域流动的制度成本,加快了国际产业转移和区域内部产业转移,使得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速。

由此可见,虽然外力推动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一直是一个重要因素,并在一些历史时期发挥过关键的作用,但是这些因素之所以能发挥作用,主要是因为长三角区域内部存在着内生性的一体化动力因素。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是由于区域内部各次区域间商品和要素流动密度不断增加而产生的区域整体化(一体化)趋势增强的过程和状态,在这个过程中,由区域经济发展内生出来的产品和要素的跨次区域流动是最主要的因素。而产品和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则可以由以下变量加以解释:

(1)外部经济性和集聚经济。长三角内部各次区域发展产生的外部经济性是推动产品和要素跨区域流动的主要动力因素,比如浦东开发开放时期,上海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不仅促进了上海本地的经济发展,而且也对周边的江浙两省带来了外部经济效应,其中一种是“搭便车”,最典型的如苏南的昆山地区,在浦东开发开放之际,利用临近上海的区位优势,“搭便车”设置了“自费开发区”,吸引了大量原本是奔上海而去的外部资源。外部经济性的另一种表现是资源的“溢出”。资源的“溢出”包括两部分,“硬资源”即有形资源的溢出和“软资源”即无形资源的溢出。有形资源如由于中央给上海以优惠的引资政策,在促进进入上海的外资大量增加的同时,也增加了周边的江苏和浙江的外资流入量,这是引进外资的“溢出”;还有,一些原来准备流向上海的人才“溢出”到了江苏和浙江,如80年代中西部地区一些希望返回上海工作的上海籍的知识分子、知识青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能够进入上海,转而进入江苏和浙江;又如,上海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如高度发达的第三产业、各类专业人员完备程度、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等都会对周边地区产生外部经济性,从而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正面效应。无形资源包括政策、制度、品牌、专有知识等,如80年代苏南地区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对浙江北部和东北部地区产生了示范效应,90年代中后期浙江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对江苏和上海的示范效应,等等,都是资源溢出,产生外部经济性的例子。很显然,为了充分利用这种外部经济性以及由此而来的经济集聚效应,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不可避免的。

(2)产业转移和产业分工。产业转移以及与此形成的产业水平分工是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另一个主要解释变量,并和产品与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形成一种互动关系。80年代的上海经济区时期,长江三角洲地区微观经济层面活泼进行的上海的国有企业和江浙地区的乡镇企业之间的技术转移,有力地推动上海和江浙地区之间的产业区域转移,进而形成区域内部的产业水平分工。90年代中后期,浙江、江苏的民营企业积极“进军”上海,进一步强化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内部的产业分工,推进了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3)空间距离。空间距离也是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解释变量,在交通条件相同或类似的情况下,空间距离和要素流动的成本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因此那些空间距离较短的地区之间,具有一体化的天然优势,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看,江浙两省中那些距离上海较近的地区,常常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持有更为积极的姿态。

(4)要素流动网络。在转型经济的背景下,形成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动力的要素流动是和各种社会网络的存在紧密相关的,要素流动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各种网络进行的,这种网络有正式制度网络,也有主要依靠民间“三缘”关系而结成的网络,这种网络的密度越高,效率越高,要素流动的成本就越低。那些历史上具有较多联系的地区之间,要素流动的密度就会更大一些。如苏南地区和上海。

(5)制度成本。在中国转型经济背景下,构成制度成本的主要是地方行政壁垒,地方行政壁垒越高,要素流动的制度成本就越大。反之,要素流动就会更为顺畅。比较以上4个因素,制度成本是一个负面的因素,从政府行为来说,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任务就是降低要素和产品流动的制度成本。随着改革的深入,地方行政壁垒在弱化,一体化的制度成本趋于减少,于是我们看到,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高潮几乎是和改革开放的高潮重叠的。

综上所述,我们有以下关系成立:

I=f(A、T、D、N、C)

上式中:I表示产品和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它们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动力。

A表示集聚经济及其外部性;T表示产业区域转移和产业分工;D为空间距离因素,一般地说,跨越空间距离的成本越低,该因素对要素和产品流动的正面影响就越大;N指要素流动的社会网络;C表示制度成本。

A和T,即集聚经济和外部性、产业转移与产业分工等因素是经济发展的增函数,当然也受制度变革的影响,只要区域经济发展,就会推动这些因素发挥作用,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D和N,构成了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地理经济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交通和通讯条件的改善,快速交通网络的形成,以及人们自由活动空间的增加会产生缩小空间距离和强化要素流通网络的效应,进而会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这两项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经济发展的增函数。

C即制度成本的变动集中的体现了制度变革和政府政策的作用,制度成本是一体化的减函数,即制度成本的降低会有利于一体化进程。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历史进程看,制度成本的降低常常具有可操控性和突变性。因此,我们看到,在以往出现的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高潮中,制度因素的变化常常起到一个起爆剂的作用。

实际生活中的情况要比模型的抽象更为复杂,这主要表现为要素和产品的跨区域移动和它们的解释变量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并且几乎都内生于经济发展进程。

我们的分析表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是这一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和体制转型的必然趋势,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并非如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由宏观政策当局主导的主观政策行为,而是一种内生于区域经济发展和体制转轨进程的,由区域内部各次区域间商品和要素流动密度不断加大而产生的区域整体化趋势增强的过程和状态。因此,对政府部门来说,不是想当然的去进行“统一发展政策,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源整合”,并为此去建立更多的行政指导机构或行政协调机构。而是如何顺应经济发展的产业经济和市场化规律,“顺其自然”地放弃更多阻碍区域间资源要素流动的管制,将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动权交于经济发展的主体:民间企业和住民,弱化区域行政壁垒,降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成本,同时为要素跨区域流动提供更为便捷的公共产品,包括交通通讯网络的建设等,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发展作出真正有效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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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建军:《产业区域转移与东扩西进战略》,中华书局2002年版。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篇2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财政

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二战以来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和趋势,对世界经济产生着极其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成为一个倍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而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财政问题也不断地凸显出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同时,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展,传统的国家财政理论分析框架已经无法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作出合理的诠释,这需要我们从一个新的视野和分析框架———国际财政的角度去展开研究。因此,探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际财政问题,不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财政理论研究和分析方法的深入和拓展。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体,为了达到最佳配置生产要素的目的,以政府的名义通过谈判协商实现成员之间互利互惠及经济整合的制度性安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兴起,其背后隐含着多种因素,有着众多的目标,既有促进贸易、收入和投资的需要,又有实现增长和发展的要求;既有获取市场准入适应区域与全球化的意图,也有出于安全和民主的考虑。这种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同时也是我们所讨论的财政问题。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相伴而生并由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决定的。

遗憾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中却很少直接关注财政问题。以被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核心的关税同盟理论及其发展为例,维纳(Viner1Jacob)及其后继者们从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规模经济效应、竞争效应、技术创新效应和投资效应等不同层面和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体、非成员体乃至整个世界的生产、消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的利益或损害。虽然该理论是从关税及其效应分析这一财政问题出发,而且后来约翰逊、库珀和马塞尔等人在1965年也直接将“公共产品”引入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分析,并得出了关税同盟更能满足成员体政府对各种保护主义倾向的商业政策以及对工业化目标的偏好的结论(田青,2005),但总体看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基本上是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下的阐述,很少直接关注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也没有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这一政府主导的利益追求和制度保障机制作出全面的阐述,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制约。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由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身所具有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性这一特征决定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但却不被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所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效应这一基本问题的分析,更重要的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系统阐述,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财税制度协调及发展的研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不仅直接影响着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本身,而且还关系着区域经济体各成员国之间乃至非成员国之间的财政利益和财政关系的协调;同时,将财政问题作为重要的变量引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还可以更好地从政府经济活动的角度阐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府主导性及其机制,不仅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而且将直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国际财政是伴随着国际经济活动的扩展和国家间经济依赖的日益加强而在财政关系领域形成的一种国际经济现象,是财政和国际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关于国际财政的定义(董勤发,1997),理论界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世界或全球角度来看的财政,即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是以世界性的公共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为后盾的;另一种观点是把国际财政看成是国际经济中的财政,是国家财政在国际经济中的延伸或变种,是国际经济中的国家财政活动,是不同国家的财政通过国际经济交往而相互联系在一起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财政关系。与国家财政相比,国际财政具有一般财政的普遍性特征,但又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殊性,即国际性、整体性、复杂性和协调性等特点(林品章,1995)。虽然在欧盟的财源筹集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组织研究以及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于1999年提出的对电子邮件开征“比特税”等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的影子,但在现代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一个超国家的全球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国际财政就只能是国际环境下财政的作用问题。它主要表现为对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国家财税制度协调和财政利益分配,是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本质是国家间的财政关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财政存在的客观前提在于国民经济中的市场失灵。同样,国际财政的产生和存在,也有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首先,国际财政作为国际经济活动中财政问题的国际化,其基础是市场经济;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决定的国际市场失灵,就直接成为了国际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董勤发,1997)。其次,基于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利益目标追求,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直接构成为各国政府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严重阻碍,因此,寻求和实现各国政府间的财政协调和合作,是国际财政存在的现实基础。

从国际财政产生和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基础的角度出发,国际财政存在的意义就是矫正国际市场的失灵和实现各国财政的协调和合作。同时,又由于当前并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世界权力机构,也就不可能有一个制定、颁布和执行国际课税和支出方案的“国际财政当局”,更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世界范围内的全球财政制度。因此,国际财政只能采取多国财政合作的存在形式。根据合作的程度,国际上多国财政的合作方式大致分为财政协调(FiscalCoordina2tion)、财政同盟(FiscalUnion)和财政一体化(FiscalIntegration)。这三种基本合作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中,财政协调是以既有国家为基础的国际财政合作形式,是国际财政合作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形式,它强调财政合作的自愿性和协商性,如现有的各种国际税收协定等;财政同盟更多地以部分国家的让渡为前提,它强调财政合作的一致性和强制性,往往是区域经济共同体中较高级的合作形式,如欧盟内部废除关税、统一增值税等;财政一体化则以国家财政的完全让渡或消失为条件,实行超国家财政干预,它是最高级的财政合作形式,但由于其缺乏现实性,所以更多地成为了一种理想化的财政合作形式。而根据不同的国际经济发展水平和程度,国际财政研究在存在形式上又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一般而言,国际财政协调是当前国际财政最重要的存在形式也是研究的核心内容,国际财政研究的理论体系也主要是围绕着国际财政协调来展开。①

三、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

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而产生的财政问题,是国际经济活动中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研究的范畴。而通过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框架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实质上就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问题。因此,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相结合的角度,我们可以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本质上就是要诠释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性的运行机制及意义,通过推进和实现区域内外各经济体的财政协调和财政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因此,循着从国家财政到国际财政的思路,借鉴马斯格雷夫等人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的阐述,通过在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中引入政府及其经济活动———财政这一变量,一种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的新视角和分析方法———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浮出了水面,②它大致由国际区域财政导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国际区域财政收入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等四部分构成。

国际区域财政导论主要阐述国际区域财政的含义、产生、研究范围及方法等内容。借鉴国际财政的定义,我们可以给国际区域财政做出这样的界定:它是指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财政问题,是国家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延伸和发展。换言之,国际区域财政就是国际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家和国家间的财政关系,是我们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层面的一种视角和分析框架。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也有着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质上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制度安排,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导致的市场失灵即国际区域市场失灵,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产生的理论基础。由于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的巨大差异而形成的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经济体不断寻求财政协调与合作的努力,现实地演绎了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总体看来,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性质依然是财政学和国际经济学的有机结合,研究范围也包含着财政协调、财政同盟和财政一体化三种形式,且它们不同程度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存在。在研究方法上,国际区域财政也应遵循国际财政学的研究方法(董勤发,1997),即国家主义分析方法与世界主义分析方法的有机结合。

国际区域财政支出主要探讨国际区域财政支出的形式及其效应。具体而言,国际投资和国际援助是其存在的基本表现,前者类似于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后者则更多地具有政府转移支出的性质或类似于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意义。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和效应分析,是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综合国际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投资和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的分析区域财政支出中国际投资的框架。从现实来看,国际投资制度主要由各国家的投资制度、双边层次投资制度、区域层次的和多边层次的投资制度构成,且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陷并成为国际投资的阻碍,因此,要从制定更权威的、高度自由化的投资制度和高标准的国际投资保护制度及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创新(柳剑平等,2005)。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国际援助在传统的国家财政和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基本作用(郧文聚,2000),主要是缓和国际政治经济矛盾和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短期性、政治性和经济战略性的支出形式而存在。目前,除欧盟法中的国家援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援助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外,国际援助特有的规律和运行规则总体上与作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形式的内容和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经济体之间收入的公平分配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必须着力构建一个能有效协调区域财政关系的经常化、制度化的国际援助制度。转贴于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主要研究国际税收、国际债务和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等问题及其经济影响。国际税收是国际财政大厦相对独立的体系和重要支撑,同样也是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内容。国际税收的研究,不仅表现在早期对国际税收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且反映在当前对国际税收竞争、国际税收协调、国际税收合作与国际税收组织、贸易与税收摩擦、反吸收调查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扩展。由于受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同发展水平和存在形式的制约,国际区域财政中的国际税收除国际税收协调这个核心以外,还涉及到国际税收同盟和一体化等表现形式,这在欧盟的统一关税、统一增值税和“自有财源”中可以得到初步的例证。也就是说,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国际税收,必须密切关注和分析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国际税收的各种具体形式和效应。关于国际债务的理论研究,我们可以在国际金融研究和国家财政的债务分析中找到较为完整的内容和体系。如何从现有的理论体系和框架出发,立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定与发展,探讨区域国际债务的规模及效应和债务监控体系,构建一个与之相适应的高效的国际债务运行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框架中的国际债务研究的主要内容。此外,为了避免如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的尴尬,还应该积极研究关于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方式,使区域国际组织能够高效正常运转,确保其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作用的发挥。

国际区域财政政策主要研究区域内外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及其实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避免各国独立分散决策的低效率,在不同程度上减低各国政策之间的相互冲突,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稳定各国和区域经济的稳定运行,获得经济开放带来的多方面利益,只是这种协调要求在不同程度上限制各国政策的自主性。区域财政协调的理论分析指出,协调政策会减小针对繁荣或萧条的财政扩张或收缩的溢出效应;在协调计划中,任何国家的财政扩张或收缩都应该考虑伙伴国的财政政策所导致的溢出效应,它要求伙伴国的财政政策取向相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的协调,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的是既包括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又包括区域内外财税政策之间的协调;而狭义主要是指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即各国在制定国内政策的过程中,通过各国间的磋商等机制和方式来实现财政政策的协调。从政策协调的程度来看,又可以分为信息交换、危机管理、政策目标和行动的一致性协调、全面协调及联合行动等层次;从协调方式的角度,可以分为相机性协调和规则性协调两种。还需指出的是,国际区域财政政策协调还涉及到区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的协调,它们共同构成区域宏观政策协调的主要内容。

总之,国际区域财政作为一种重要的区域性制度安排,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而国际区域财政研究基本框架的构建,不仅是这种区域性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而且还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经济行为及其效应分析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思路和方法。

注释:

①马斯格雷夫教授从财政的国际协调和发展财政两个方面概括和总结了国际财政的基本内容;而董勤发则是结合财政的经济职能从国际财政合作形式的角度来构建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

②区域有不同的层次划分,区域财政也多以行政区划确立的社会、政治、经济区域为研究对象,但本文所论之区域指的是国际区域,国际区域财政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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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田青.国际经济一体化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1421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篇3

跨国公司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当今推动世界经济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两股最重要的力量。两者共同之处在于都促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推动国际分工深化和规模经济实现,推动生产要素价格在全球均等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向前发展。两者不同之处在于,跨国公司是微观经济一体化,由市场力量推动,以水平分工和垂直分工为主要形式,从事国际规模的生产和销售以代替通常的商品出口。这种一体化构成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微观基础。而区域经济一体化则属于宏观经济一体化范畴,是成员国基于市场自身发展的需要,通过鉴定协议来为资本在本地区扩张扫除障碍,促进本地区分工深化和创造本地区比较优势,在此基础上还可能形成政治方面的合作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构筑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宏观基础。由于这两种一体化在运行层次和运作机制上的不同,形成了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两个主要动力源。但是,这两者并非截然分开,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向前发展。本文旨在研究跨国公司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互动关系对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一、战后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跨国公司蓬勃发展的原因

战后,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司在全球的蓬勃发展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自市场经济生产方式在全球确立以来,资本积累速度的加快及资本逐利的本性受单个国家尤其是小国的资源与市场局限无法满足资本扩张的需要,战前的殖民地开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种矛盾。但列强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通过战争方式获得的资源与市场很可能再通过战争的方式失去。另外,战争也破坏了生产力和资本扩张的机制,破坏了生产力和资本向纵深进一步发展的环境条件。显然,从战争转向合作是解决这一矛盾更可行的途径,于是通过一定的制度调节,由资源争夺转向资源共享,从军事竞争转向经济竞争,逐步成为战后各国的共识,这在实际上便构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司化在战后迅速发展深层次认识的基础。

科技革命和生产力在战后的迅速发展又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司发展提供经济基础。由于生产力发展产生了越来越强烈地逾越国界的要求时,实际上使一国市场无法承受如此分工与规模经济,另外,科技革命的迅速发展使新技术和新产品的R&D费用不是一个企业甚至是一国所能承受的。所有这些都需要通过跨国性的集体力量或协调来解决,经济一体化组织成了解决这种问题的一种较好选择。但是,生产力的发展只构成一体化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甚至唯一条件。一体化还需要有下述条件才能形成:一是当生产力发展到产生逾越国界的要求却遇到来自其他地区对商品、资本流动设置的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而这种障碍又难以在世界范围内通过双边谈判予以解决时,才有可能率先在本地区形成区域经济组织,以便在局部范围内妥善加以解决;二是当生产力发展的逾越国界要求退到了来自其他地区商品与资本的严峻挑战时,需要依靠地区组织来保护其成员国产业,确保对本地区市场的占有;三是组成一体化的成员国必须同处于一个经济区域中,而不是困于纯粹地理意义上的区域,经济区域是指区内诸成员国经济具有竞争性(可以实行产业内分工)或互补性(可以实行产业间分工),有长期交往传统,否则,即使在同一地理区域里形成一体化组织,也难以获得真正发展,这是一体化形成的基础条件(欧共体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便是典范)。战后蓬勃兴起的遍及五大洲的一百多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多或少与上述条件有关。

这就告诉我们,并非所有生产力逾越国界的国家都能具备实施一体化的条件。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发达国家都能与其他国家成立一体化组织。在有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中,主要是选择跨国公司的微观一体化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种矛盾(这也是跨国公司大多产生于发达国家的原因)。跨国公司把R&D、生产、销售、服务等诸价值链增殖环节分解到世界上各个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国家,把生产力发展与资源和市场的矛盾分散化,充分利用东道国的资本、技术、人才和市场等优势来解决一国无法承担的生产力逾越国界的要求,跨国公司也利用规模化生产和各国要素价格优势组合出价格最低,且最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和劳务,跨国公司遍布世界的子公司和营销网络,把市场交易内部化,使生产力发展大公司化,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区域经济组织具有一定的排外倾向,区外的跨国公司通过对区内的大量投资来绕过这种人为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这在实际上也促进了战后跨国公司在全球的扩张。早在欧共体成立不久,美国工商界便提出“把工厂迁到欧洲去”的口号,以避免欧共体的歧视性关税降低其产品的竞争力,以1966-1977年这一时期为例,在1966年美国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向世界市场上出口的制成品总额中(不包括返销美国部分),有46%是设在欧共体的分支机构生产的,到了1977年这个比例上升到64%;北美自由贸易区刚刚运作,日本跨国公司便把投资重点转向墨西哥,企图通过这块跳板来减少美国关税对其不利的影响。

战后通讯和运输的迅速发展及其服务费用迅速下降,为世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世界银行、IMF和GATT(WTO)等机构的成立及其对国际经济的协调也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司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其他如联合国的调节、多边国际协定的执行等,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司蓬勃发展的原因之一。

二、跨国公司的微观一体化推动区域经济宏观一体化

跨国公司作为一种市场的力量,其触角遍及全球各个角落,不局限于民族利益和国家疆界,通过跨国经营活动,追求全球性的机遇、抉择和效果,以获得企业全球战略的实现和最大限度的利润。如果跨国公司在某一区域不断投资,便会促进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展。这就是说,作为微观层次的跨国公司,其市场机制力量能够推动作为宏观层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

纵观当今最成功的两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欧共体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其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成立主要是由于跨国公司在区内大量投资,使区内比较优势上升,从而为推进一体化创造条件。

以北美自由贸易区为例。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墨西哥为何能与发达国家美、加实施经济一体化,主要原因便是美、加跨国公司对其多年扩张和渗透的结果。1955-1989年间,美国在墨西哥的直接投资总额从6.07亿美元增加到70.79亿美元,增长了10.7倍,分别占当年对拉美投资总额的9.2%和11.5%。事实上,美国一直是墨西哥最大的投资者,在墨西哥的外国直接投资中,美国资本占60%以上,1980年在墨西哥的2349家国外跨国公司的子公司中,美国和加拿大分别占总数的79.7%和2.6%。美国和加拿大跨国公司多年来在北美一直属优势的投资比例,使得北美三国贸易自由化和生产一体化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之前已悄然出现,美加墨经济的相互依存度已很高。这说明,跨国公司在区内的扩张已为其创造了实现经济一体化的基础条件。

为什么跨国公司微观一体化能够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基础条件的实现,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跨国公司在一个区域内投资促进了区内国家比较优势的提升。跨国公司在区内扩张,将传统的国家产业间分工,转化为企业之间的产业内分工,这种分工形成的规模经济使该区内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更加明显,在这个过程中,区内各国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来重新定位自己的竞争优势。这为跨国公司以本地区为出发点重构企业的区位优势、技术垄断优势和经济资源优势,还可以使那些本来不具备比较优势的或者优势并不明显的国家通过跨国公司的投资,使跨国公司优势定位外化在国际比较优势中,让其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可能性。

2.跨国公司的区内投资趋同了国际经济游戏规则,进而趋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基本的规则。如果经济纯粹在一国之内而不发生跨越国界的要求时,国际经济活动并没有一个被普遍接受的规则,它往往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带有很大的随机性,这对国际经济交往产生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当资本开始国际化时,东道国在根据自己国情吸引外资时,也逐渐改变国内立法,接受国际惯例,对跨国公司活动的游戏规则如国民待遇原则予以认同,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既给自己带来了利润,又实现了其区域战略和全球战略,也使东道国实行更开放的对外经济发展政策,优化了国内的法律、政治和人文环境……这些变化都是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础。

3.跨国公司的区内投资深化了区内市场。比较优势、国际分工、规模经济仅仅构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潜在条件,拥有一个巨大的或潜在的购买力市场,可以将潜在条件转化为现实条件,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投资是自己与东道国分享互惠互利,区内的大规模相互投资将使区内市场深化和扩大,从而使区域经济一体化得以实现。

如果该区域经济发展遇到外来的阻碍和威胁时,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便会很快建立起来。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充分利用自己的经济比较优势,优化制度环境,吸引跨国公司来本国投资以强化自己的经济优势以及相互优势,是发展中国家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走出困境的便捷之路。

三、区战经济一体化促进跨国公司的微观一体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形成促进了跨国公司的微观一体化,这是因为:第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引发了投资创造和投资转移效座。这是与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相对应的现象。投资创造主要是指,关税同盟建立以后产生的贸易转移现象,使区外的企业产品进入该市场变得困难,因此,区外大量直接投资涌入区内,在那里建立分支机构和占领成员国市场。而投资转移则指先前进入的企业,为了利用市场统一以后所提供实现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的机会,对该地区的生产经济活动进行重新布局,即进行生产合理化方面的投资;第二,区域一体化使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发生了变化,并且为跨国公司实行复合一体化的经营战略提供便利。传统上,对外投资作为要素流动的一种形式,与商品流动之间存在着某种替代关系。可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践刺激资本的国际化和一体化。因而,区域经济一体化最重要特征便是在宏观层面从制度上保证了跨国公司在区内的微观一体化的顺利实现。因为一旦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通过区内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政策的推动,使区内的跨国公司在这块已经“围起来”的商场上较易占据优势地位,使其在区内扩张更具有便利的条件。而且,一体化组织还会利用自身优势帮助微观一体化的实现。如欧共体执委会在70年代曾援用《欧洲共同体条约》的有关条款对美国大陆崩头公司吞并一家荷兰公司实行了严厉的制裁,80年代还制定了一项10年的“欧洲信息技术研究与开发战略计划”,目标是将西欧在世界技术市场的占有比重从那时的10%提高到90年代的30%,这些倾斜政策一定程度上削弱区外的竞争对手,有利于共同体成员国的跨国公司对这些重要行业的渗透。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保证还表现在,如关税同盟是实现对内取消关税和数量限制、对外统一关税,关税消除后,市场随之扩大并向纵深发展,为区内各国产业间分工转向产业内分工和生产专业化创造了有利条件,各国无法再运用关税或非关税壁垒来保护本国市场;必须面对区域内其他成员国之间的激烈竞争。为了在竞争中保持不败,各国公司便加速对区内直接投资的步伐,成员国之间资本的相互渗透也会加快,这样便促进了跨国公司在区内的微观一体化。例如,在欧共体内,1959中的西德私人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为5.47亿美元,其中在西欧的投资为1.97亿美元,而到1978年其对外直接投资总额318亿美元,其中对西欧的投资增至212亿美元,分别增加57.1倍和106.6倍,英国1971年对欧共体的直接投资总额为985亿英镑,占全部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14.8%,1973年加入欧共体,1974年对欧共体直接投资总额达到22.82亿英镑,占全部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21.9%,分别较1971年增加1.3倍和上升7.1个百分点。

到了80年代,由于对内部统一大市场的预期,四大流通尤其是资本、服务的自由流通给区域经济微观一体化创造了很好的条件。从1984年开始的6年时间里,成员国之间的相互投资从405亿埃居猛增到3534亿埃居,平均每年以54%的速度增加,这一不平衡发展趋势的直接结果是,成员国相互投资在对外投资中所占比重迅速增大,从1984年的19%上升到1989年的52%。这种状况表明,区域经济一体化反过来又促进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宏观一体化对微观一体化推动作用发生的根本前提仍然是区内各国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这里宏观一体化的作用仅是在为潜在的微观一体化显性化扫清障碍。当前不少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实践由于缺乏微观经济一体化的坚实基础,所以比较脆弱。一些发展中国家企图用协议分工和协议投资的方式进行一体化实践,更是违背了市场经济的最基本准则,其困境的出路是必须在区内形成比较优势之后才能实行一体化。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司之间的互动与进一步融合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篇4

欧洲国家的相对同一性是建立制度性一体化框架的关键因素。欧共体成员有着相似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相近,贸易政策基本一致,相对容易就一体化目标通过谈判达成一致。它们追求的利益目标和追求利益的方式比较相似,因此能够按照共同通过的法律契约让渡自己的、加强经济融合。欧盟拥有紧密的制度性联合和较强的组织机构,成员国政府通过签署条约对其在一体化集团中的权利和义务做出相应的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超国家机构共同决定一体化的发展。

与欧盟相比,亚太地区包括众多经济体,它们不仅社会制度不同、经济运行体制相异、发展水平悬殊、贸易政策难协调,而且还存在不少历史遗留下来的非经济障碍,难以寻求统一的“价值”或“理念”。APEC以自发形成的密切联系的经济活动为基础而产生,这种以市场为动力的一体化,绕过了影响贸易、资本流动和其他经济交流的制度和法律障碍。APEC成员在保留自己的前提下消除各种壁垒,形成市场的扩大和客观的融合,其一体化既没有法律和协定的约束,也没有超国家机构进行管理,成员之间以松散的形式进行经济合作。

2.运行机制比较——开放与封闭

如果一体化组织的运行通过谈判机制来完成,该组织往往以对内的开放和对外的封闭为特征。在谈判机制下,欧盟给各成员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以成员间彼此消除壁垒、开放市场、甚至出让一部分为代价的,因此具有排他性。这将减少成员国与外界的联系,更加依赖于组织内部的经济往来,从而产生了封闭性。从欧盟内部贸易和对外贸易中可以清晰地看出,1960年~1995年欧盟的内部出口贸易占GDP的比重由6%上升到14%,对外出口贸易占GDP的比重却变化不大;而且欧盟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对其出口依存度由1987年的25%下降为1993年的23%。

相反,如果允许成员通过特定的协商机制来确定经贸合作的共同目标,并在实现这些共同目标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那么一体化组织在对内开放的同时也能实现对外开放。如在APEC单边主义协调机制下,任何一个合作事项均实行成员主动倡议、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的方式,各成员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开放进程的调整以相应的承受能力为基础。这种单方面的自由化措施同时面向区域内外,APEC以外国家和地区对APEC的出口依存度由1987年的19%上升到1993年的22%。

3.组织机构比较——紧密与松散

以谈判机制为基础而建立的区域经济合作,客观上需要有一套紧密的制度性组织机构为各成员提供一个经常性的谈判和仲裁场所。欧洲经济一体化制度性合作色彩较浓,因而其组织化程度和规范强度在各成员国的主动认可下远远强于APEC。为保证制度性组织机构行使权力,欧盟要求各成员让渡部分经济,由超国家机构统一调控。从关税同盟开始,随着一体化的深化,各成员让渡的相应增加,欧盟已逐步建立起一套结构紧密的“超国家共同体机构”,包括欧洲理事会、部长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洲法院和欧洲中央银行等。

在APEC协调的单边主义机制下,成员之间在一体化进程中产生利益矛盾与冲突的可能性相对较小。虽然这种合作模式客观上也需要有一定的组织机构作为协调合作目标、合作进程和相互利益关系的场所,但APEC的组织机构完全不同于欧盟的“超国家共同体机构”,它强调功能性合作,不需要让渡,是比较松散、约束力较弱的合作机构。APEC既没有法律和协定的约束,也没有超国家机构进行管理,它只设有一个秘书处,除财务管理外,主要是联系和协调各方面的活动。

二、欧盟和APEC推进方式比较

作为制度性一体化,欧盟在一体化的每个阶段都制定相关法律,成员国依此实施一致对内对外政策,经历了由低到高的一体化形式。《巴黎条约》建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反映了特定经济部门的一体化。《罗马条约》建立了关税同盟,实行区域内贸易自由化。《单一欧洲法案》对商品、劳务、人员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列出了约300项立法,并规定了完成这些立法的时间表。1993年,欧洲统一大市场正式形成。随后,欧共体成员国签署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并于1999年实现了经济货币联盟。今后,欧盟将迈向完全的经济一体化,对各种经济政策通过超国家机构进行协调和统一。

欧盟创建时就采用关税同盟对一体化升级具有决定意义。关税同盟要求成员国放弃关税制定权,并让渡给共同体所设立的超国家机构。根据“新功能主义”,超国家机构具有功能外溢的特征,即当成员国在某一经济领域实现了一体化,超国家机构将提出另一个领域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这将导致其他经济领域的一体化发生。随着一体化程度加深,欧盟各成员让渡的权力从关税制定权扩展到货币政策制定、管理和执行权。尽管让渡的范围不断扩大,但权力的实质性转移仍取决于成员政府的政治意志。为平衡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超国家机构加强机制化建设,采取各种有效的经济政策和措施,在协调成员国和联盟利益的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欧盟正是在解决这两种利益矛盾的过程中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

与欧盟不同,APEC在推动经济合作的道路上采取了一种独特的方式。首先,APEC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开放的区域主义”。为了推进全球贸易投资的自由化,防止世界贸易形成封闭状态,APEC坚持非歧视性原则,其成员任何关税减让、非关税措施的减少或取消原则上可适用于非成员。其次,APEC各成员存在很大差异,如果强求一致,只会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因此APEC选择了灵活的方式,承认各成员贸易投资自由化起点不同,允许成员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开放程度和承受能力,在APEC规定的时间表内对不同经济领域的自由化进程采取不同的方法,强调了灵活性。最后,APEC规定成员用15~20年完成贸易投资自由化,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这个长期目标。这样,各成员就有时间和机会逐步调整自己的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在开展具体的经济合作时,APEC成员不需要服从于超国家规章或强制力量的制约,它实行“自愿选择、组织推动”,同时采用单边行动和集体行动,依靠各成员的主动性和成员之间的协调性。APEC的这种发展模式建立在现实和实用基础上,只要亚太地区多样性这一特点不变,APEC开放、灵活、渐进的推进方式就不会发生根本变化。

三、发展趋势分析

1.欧盟的发展趋势

欧盟以制度化和机制化作为发展框架,以统一方式和一致进度推动一体化,虽然这样组建的一体化组织容易迅速巩固和深入发展,但封闭性和排他性使一体化规模难以扩大。鉴于生产扩大与内部市场狭小的矛盾,欧盟必须从外部开拓新的市场空间,为振兴经济注入新活力。

(1)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盟按照“同心圆欧洲”的构想逐步推进一体化。以原欧共体为内圆的深化和扩大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第二圆也随欧共体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达成“欧洲经济区”协议而实现。目前,进一步扩展至中东欧构成欧洲经济圈第三圆的建设正在进行。中东欧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和社会制度等方面与欧盟差距较大,短期内达到入盟标准的难度很大。1999年,欧盟通《2000年议程》,对东扩的财政预算、共同农业政策和结构基金的改革达成妥协。2000年,欧盟通过了旨在改革内部机构、为东扩铺平道路的《尼斯条约》草案。随着东扩谈判的进展,由于成员国组成发生变化,欧盟必须放弃过去步调一致的一体化方式而采取更为灵活的方法。已走入经济货币联盟的欧洲国家将形成一个核心内圈,其余国家将以某种松散形式联合起来,待条件成熟时进入内圈。欧盟可能成为一个以灵活性和开放性为特征,发展层次有别、推进速度有异的新型一体化集团。

(2)欧盟在推进自身建设的同时,还加强了与区外国家和地区的联系,尤其是与第三世界的经济关系成为其对外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例如,欧盟利用地缘优势推行新地中海战略,加快与地中海申请入盟国家进行谈判,期望于2010年建成自由贸易区。此外,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正式签署了《欧盟—南方共同市场地区间合作框架协议书》,于2005实现两大地区之间的工业和服务贸易自由化。欧盟还在《洛美协定》的基础上,与非洲—加勒比海—太平洋地区发展中国家签订了《科托努协定》,建立了稳定的联系国合作关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和亚洲的贸易合作,欧盟与亚洲以定期召开亚欧首脑会议和亚欧商务论坛的方式建立了新的合作伙伴关系。可见,欧盟开始把其经济集团的范围逐步扩大到发展中国家。发展水平较高的欧洲发达国家和发展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相互融合,标志着欧盟传统的一体化模式在该地区正在被打破,该区域一体化组织正在由封闭走向开放或比以前有了较高程度的开放性。

2.APEC的发展趋势

经过多年发展,随着发达成员主导APEC发展方向的趋势得到加强,APEC出现了逐步向机制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即其中的非强制性成分在减少,而强制性成分在增加。

(1)有关机构建设和高层会议制度化。1992年,《曼谷宣言》决定在新加坡设立秘书处作为常设机构标志着APEC走上了机制化道路。1993年,APEC决定每年定期举行首脑非正式会议,将协商的时间框架机制化。APEC形成了从高官会到部长级会议再到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三层决策结构,并以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做出的“承诺”作为实施决议的保证。这增强了APEC的硬性约束力,任何议程一旦达成共识或进行了承诺,就具有“隐形压力”。

(2)贸易投资自由化途径呈现出机制化倾向。APEC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时间表来对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构成硬约束。为使各成员国的单边行动计划具有可比性和透明性,APEC贸易与投资委员会设计了标准化格式文件,并配备了一套以修改、审评为内容的保障机制,体现了对成员更加一致和硬性的要求。随着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进一步深化,集体行动计划无疑将继续增加,这使“自愿灵活”的空间逐渐缩小,依靠舆论压力和形象促进的软约束将演变成集体行动的时间承诺和变相的硬约束。

(3)议事规则的硬性约束趋势。温哥华会议确定的自愿部门提前自由化(EVSL),违背了APEC一贯倡导的自愿和协调一致原则,体现了真正的“硬”行动。EVSL尽管名义上是自愿的,但实际上标志着从自愿向谈判的转变,某些APEC专家认为这是典型的关贸谈判方式,远离了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单边计划。此外,APEC在协商方面也趋向于强制性,“协商一致”原则蜕变成为“灵活协商”或“实质性多数”方式,从而使多数意见形成主导势力,敦促持不同意见的少数成员调整自己的立场。

(4)争端调解机制。《大阪行动议程》对APEC的争端解决机制制定了目标、准则和集体行动框架,将争端解决内容分为APEC成员政府之间的争端、政府和私营企业之间的争端和私营企业之间的争端。1996年,APEC在菲律宾高官会上就APEC争端调解的性质和程序作了深入探讨,并通过了各成员的单边行动方案。随着APEC机构的不断发展,成员间经济贸易摩擦和争端日益频繁,争端调解机制的建立势在必行。

今后,欧盟和APEC以前所各自拥有的独特性质将逐渐变为二者的共性。欧盟正积极为实现政治一体化而努力,同时,它在发展趋势上还呈现出松散性、开放性和灵活性特征。而APEC在奉行开放的地区主义的同时,正致力于加强机制建设,各成员之间的经济联系将进一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APEC正在成为一个更加紧密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参考文献】

[1]EuropeanEconomy:AnnualEconomicReportfor,StatisticalAnnex,Table40~41,1995.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篇5

内容提要:本研究通过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时间序列下的上海和周边区域间经济关系的起伏过程的分析,揭示出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在动力。认为,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是由于区域内部各次区域间商品和要素流动密度不断增加而产生的区域整体化趋势增强的过程和状态,在这个过程中,由改革开放和区域经济发展内生出来的产品和要素的跨次区域流动是最主要的因素。产业集聚、产业转移、产业分工以及空间距离、要素流动网络和制度成本是影响要素流动并和其形成互动格局的主要解释变量。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是內生于经济发展和市场化进程,并与之形成互动,由此认为: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应该更多的依靠经济发展的主体:企业和民间力量,政府部门的工作則因放在弱化乃至消除各种阻碍要素流动的区域行政壁垒和强化区域一体化公共产品的供给上面。 论文关键词:区域经济 一体化 要素流动 产业分工 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正在成为中国经济的热点问题之一,这一问题的提出将从两个层面上对中国经济全局产生重要的影响:首先,通过加快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在中国经济的核心区域实现“强强联合”,产生具有国际意义的产业经济集聚效应,进而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激发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增强中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地位;第二,解决现实中国经济运行中的产品和要素市场的分割、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推进政企分离,加快统一国内市场的形成,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步伐。那么,为什么是在长三角,是在江苏、浙江和上海之间,而不是在其他地区首先提出区域经济一体化这样一个带有中国经济全局意义的问题?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在动力是什么?什么力量推动着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本文将以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和江浙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为例,从历史分析的角度,尝试着回答这些问题。 —————————————————— * 本研究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与区域经济整合研究——以长江三角洲为例》(编号03BJL010)和浙江省重大社科基金项目《浙江与上海区域经济联系的新特点与定位研究》的资助。 一、改革开放前的长三角次区域间的经济关系 ——垂直分工的一体化体系 长三角次区域,我们指的是江苏、浙江和上海具有一体化自然倾向的区域经济关系可以上溯到上一个世纪。在前近代时期,上海无论在地理空间上还是在长江三角洲的城市序列中都处于边缘的地位,那时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是苏州和杭州,上海的崛起主要得益于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对外开放,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上海在鸦片战争以后很快成为西方各国进入中国的桥头堡,从积极意义上说,上海也就成为了中西方文化交流的窗口和枢纽。以此为契机,国际资本和上海周边已经有相当程度的资本主义产业基础的江苏、浙江民间资本以及居民大量的涌入上海,在一个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上海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上海近代产业的形成和江苏、浙江有密切的关系,如在很长时间内成为上海主要产业的棉纺织工业就和江苏南通、无锡地区,以及松江、太仓①等地发达的棉纺织业有密切的依存关系,特别是浙江的工商企业家,自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叶这一历史时期内,一直将极大的精力放在上海的发展上面,有人统计过,30年代上海商界名人中宁波籍人士占了25%②,浙江商帮在上海金融界的地位更是突出,民国时期,执上海乃至整个中国金融界牛耳的所谓江浙财团,这主要是指当时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通商银行、浙江兴业银行和浙江实业银行等,其经营者主要还是浙江籍人士,因而有时又被称为“浙江财团”。 1949年以后,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条块分割,同一地域内但行政隶属关系不一的省市之间的经济联系有所削弱,但是支撑上海发达的制造业特别是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依旧是周边浙江、江苏的农林水产业。这一时期,浙江和上海的经济关系主要是在国家计划经济的框架中实现的,当时在上海设有中共中央的派出机构“华东局”,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华东局”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上海市的负责人,同时华东局还设有计委、经委、财办、农办等机构,在当时党政一元化领导情况下,华东局和浙江的关系事实上是一种行政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在这种体制下,虽然不能说,上海和浙江之间有上下级的行政关系,但是,由于华东局所在地是在上海,这无疑强化了上海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华东地区的区域中心地位。 从产业分工的角度讲,改革开放以前上海和周边地区的区域经济关系是一种以垂直分工为主的区域经济关系。这可以从上海和浙江产业结构的比较中获得证明。1978年上海的第二产业比重为77.36%,而浙江第二产业的比重仅为43.26%,上海第一产业的比重为4.03%,浙江的第一产业比重达到38.06%,同年中国全国的第一产业的比重为28.1%,第二产业的比重为48.16%,浙江第一产业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1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而上海第二产业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30个百分点。从当时浙江的经济发展状况具全国中流水平的情况看,这样的产业结构是具有特殊性的,这种特殊性只能用浙沪之间存在着垂直产业分工关系来说明③。 在计划经济的安排下,浙江必须将自己剩余的农产品以计划价格提供给上海,上海又将其加工成为工业制品,供应包括浙江在内的全国市场.浙江和上海这种紧密的产业分工关系,在当时全国各省市之间是比较突出的,我们可以用沪浙之间纺织品生产流通的一体化安排来给予证明。20世纪70年代以前,全国各地居民购买纺织品必须持有“布票”,而布票是具有地域属性的,只能在各省市自治区管辖范围内流通,由此可见,当时中国纺织品零售市场是按省市自治区行政区域边界分割的,但是作为全国唯一的例外,浙江的布票可以在上海流通。因而形成了一个浙沪的纺织品零售“自由贸易区”,或者说是浙沪纺织品零售商业的“统一市场”,这种统一市场就是当时双方产业分工关系的一个特征表现。 ———————————————— ① 现在属于上海郊县的松江、太仓等地20世纪50年代之前都属于江苏。 ② 上海证大研究所:《长江边的中国——大上海国际都市圈建设与国家发展战略》,学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437页。 ③ 参见陈建军《中国高谏增长地区的经济发展——关于江浙模式的研究》,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版。 在中央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上海和江浙地区(主要是浙江地区)的垂直产业分工体系,除了双方互为邻域的地理条件之外,双方的资源禀赋的结构差异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比如,上海拥有较多的科技能力、资本和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等资源,因而具有发展工业的比较优势。而浙江则具有较好的适应发展农耕产业的自然和生态条件,漫长的海岸线,广袤、肥沃的杭(州)嘉(兴)湖(州)平原和宁(波)绍(兴)平原,被称为鱼米之乡,因而具有发展农业和水产业的比较优势。从这个角度讲,计划经济安排下的浙沪产业分工体系在当时条件下是一种较优的资源配置选择,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在江浙沪垂直分工体系的支持下,改革开放以前,上海成为中国最具实力的工业基地,特别是轻纺等消费品工业和机械制造业在中国具有无可争辩的领袖地位,同时,浙江的农业发展在全国也具有领先的地位,早在1964年,浙江的粮食单产(亩产)就超过了400公斤,是当时全国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最高的省区。同时,中国经济和中央财政也从这种分工结构中获得了较大的收益。 但是,另一方面,这种垂直分工的一体化安排,也给长三角区域经济持续发展带来较多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阻碍了江浙沪地区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住民福利的不断改善。受阻于浙沪产业分工体系,改革开放以前,浙江和江苏的工业化进展和人民收入的增长缓慢,特别是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同时,受计划价格规定下的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的影响,浙江等地从事农业的比较优势不断受到削弱,产出效益不断下降,即便农业单位产出不断增加,也难以避免“增产不增收”的结局。到改革开放以前的1978年,尽管浙江的农业发展水平具全国最高水平,这可以用粮食单位产量,生猪存栏数目等等一系列指标来衡量,但是浙江的人均收入水平,在当时全国的28个省市自治区中的排名却只有19位,仅为上海的16.7%。江苏省高一点,也仅为上海的21.9%。 由此可见,计划经济安排下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垂直分工体系,尽管在一定条件下有其合理性,但是,由于要素结构的动态变化,这种垂直分工的一体化体制不可避免的具有边际效益递减的特征,到了改革开放前,实际上这种分工体系已经失去了活力。而江浙地区的农村基层和民间也开始孕育着突破这种体制的张力。20世纪70年代苏南地区和浙北地区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就是证据。二、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一次浪潮 ——上海经济区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分权改革开始的,改革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各地方政府发展本地经济的冲动,以及由此而来的各地区之间在发展经济方面的激烈竞争.这为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另一方面,单纯的行政分权必然导致对资源的分割,从而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分工起阻碍作用。曾经经历过多次“分权”和“收权”改革的中央决策层对此也有深刻认识。为此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央在推出分权改革的一系列措施时,也一再提出要搞“横向联合”,搞区域经济协作,以打破“条块分割”所带来的弊端。在这一背景下,改革开放不久,1982年12月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①。实际运作开始于1983年。上海经济区当初成立的时候仅包括上海市和江苏的苏州、无锡、常州和南通,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和宁波等10个城市,后来扩大到浙江、江苏和上海两省一市。1984年,安徽省加入进来,1985年江西省加入了进来。到1987年福建省也参加了进来。由于上海经济区的常设机构仅仅是一个“规划办公室”,一个研究规划机构,其主要运作平台上海经济区省(市)首脑会议,即二省一市首脑会议和十市市长联席会议,基本上是一个协商性质的会议,由相关省市第一把手“轮流做庄”,并无超越各省市行政权以上的行政权力,因此从经济学角度讲,上海经济区并没有超越地方行政壁垒进行资源配置的功能,特别是80年代以后,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一直沿着“地方分权+市场化竞争”的路径推进,在区域经济发展层面,“中央一省”的经济权力和利益分割的博弈表明,后者的地位和份量在不断加强,与此相匹配的另一个趋势,就是地方与地方之间竞争的强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并没有被赋予用组织手段,更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市场或共同市场来进行资源配置功能的上海经济区,其在长三角主要省市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不断被边缘化是不可避免的。再加上由于上海经济区的不断扩大,从最早的长江三角洲10城市,扩张到华东地区5省1市(沪、苏、浙、皖、赣、闽,山东省派观察员),因此协调起来更加困难,此外,80年代后半期的宏观经济形势也日趋复杂,上海经济区在成立5年以后,终于无疾而终。 ———————————————— ① 1982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1983年3月22日直属国务院的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在上海成立,原电力部副部长王林担任主任。5年后,1988年6月1日国宝计委发出通知,撤销国各院上海规划办公室。 上海经济区的实践在组织形式上不能说是成功的,但是在内函层面上,上海经济区成立对当时江浙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这种积极作用更多的是体现在微观层面上,上海经济区成立刚好是江浙地区的乡镇企业大发展的时期,因此,上海经济区在很大程度上为浙江和江苏,特别是苏南和浙北、浙东北地区的乡镇企业利用上海的资源提供了便利。当时对上海经济区表现出极大热情的正是这些乡镇企业,就是在这一时期,许多浙江的乡镇企业利用上海经济区的有关组织机构和上海的国有企业挂上了钩,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经济合作,当时上海的一些知名品牌,如“凤凰牌”自行车,“蝴蝶牌” 缝纫机,都在浙江找到了零部件生产厂家和“OEM”厂家。资料显示,当时有50%的上海企业和江苏、浙江有经济技术合作关系①。在另一个层面上,上海经济区也为浙江、江苏和上海企业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非正式制度的经济技术联系提供了制度屏蔽和合法依据,在这一框架下,利用各种民间的正式和非正式渠道,上海的“星期天工程师”对江浙地区的乡镇企业发展,对长江三角洲区域内部的技术转移和产业区域转移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浙江(当然也包括江苏)的乡镇企业对上海经济区的热情还表现在对“上海”品牌,即上海影响力的充分挖掘和利用上,当时很多浙江的乡镇企业在自己的企业冠名前都加上“上海经济区”的牌子,明明是浙江嘉兴或湖州的××乡或××镇××企业,这时,冠上“上海经济区”成为“上海经济区××企业”,对在大陆内地打开企业产品的销路的确是有事半功倍效果的。浙江和江苏的乡镇企业对中国内地市场的产品销售优势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上海经济区实践的挫折,有人认为是行政手段整合长江三角洲经济的失败,但是,不难看出,它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因为她不具备权威的行政功能和组织功能,但是,从当时的历史背景看,上海经济区也不可能成为一个权威的行政机构,否则不又成为华东局的再版?当时的宏观环境决定它只能是一个组织协调机构,即便如此,在80年代汹涌而来的地方分权+市场化的改革和发展潮流面前,以及伴随而来的各地方利益不断刚性化大趋势面前,这种协调机构在组织上的无力化可以认为是必然的。 —————————————— ① 据当时的浙江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后任浙江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曹大立回忆,参见《钱江晚报》(2003年7月3日,第4版,长三角特别报道)。 从历史的延续看,80年代的浙江和江苏刚刚摆脱改革开放前由计划体制所规定的已经失去活力的垂直分工体制,依靠本地富有活力的乡镇企业为主要动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取得了远高于当时中国平均发展水平的高速增长,因此对可能重新受制于地域之间分工体制的行为抱有警惕的态度也是难以避免的。 但另一方面,上海经济区的建立及其在微观层面上对江浙地区非国有企业发展的贡献,也表明,长江三角洲内部的一体化因素是内生性的,尽管形式可能有多种多样,但是只要发展区域经济,这种由要素禀赋的差异和要素流动的可能以及由此而来的产业分工所决定的一体化的内在力量是一定会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 在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历史过程中,上海经济区时期是一个转折期,它表明,上海和周边的江浙地区之间的产业分工开始从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方向发展。 三、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二次浪潮——浦东开发开放 上海经济区的实践从组织形式上、或者说在宏观经济层面及区域经济层面讲不能说是成功的,但是,上海经济区的实践在微观层面上,对包括江苏、浙江在内的上海周边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有重要意义的,相比而言,由于体制改革的滞后,上海没有形成一种主动利用上海经济区一体化的市场机制,那怕是不成熟的市场机制,因此,上海在第一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获益是有限的。可以说,整个80年代,在中国经济版图的势力分布上,上海经济的退潮趋势是非常明显的。20世纪70年代末,上海的GDP在全国的GDP中的份额为7%,以后就一路下滑,到浦东开发开放前的1990年,降到了4.08%。上海工业总产值的份额下降得更快,20世纪40年代末到50年代上海的工业总产值一直占全国同比值的20—25%,1984年大约还有10%,但是,以后就不断下降,到90年代末仅为全国比值的5%左右。 从区域经济和产业经济的角度分析,20年代80年代上海经济的退潮,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失去了长三角产业垂直分工体制所带来的优势,由于除了粮食之外的农副产品价格先于工业品价格“放开”,浙江、江苏的农副产品不再以计划规定的低价供应上海,使得上海的国有工业再也不能象改革开放前那样轻易获得低价消费品工业的原材料,不仅如此,江浙两地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开始利用自己在制度、土地、劳动力成本方面的优势蚕食上海工业品的传统市场,加深了上海国有工业的困境。 然而,从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的全局看,上海的衰落拖累了整个长江三角洲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20世纪80年代,尽管浙江和江苏都有不俗的经济增长的表现,1978—1991年,浙江和江苏的年均经济增长率分别达到12.15%和10.32%,但是由于上海这一期间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仅为7.4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04%)近2个百分点,以致这一时期长江三角洲二省一市总体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仅为8.4%,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比同期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的年均13.9%,要低4.5个百分点。 不仅如此,长江三角洲地区在应对国内经济波动方面的表现也远不如珠江三角洲,在1989—1990年中国经济的低潮期间,浙江的经济增长率降到了5.2%,江苏省为3.6%,而同期广东省依旧保持了2位数的经济增长率。20世纪80年代中国各省市自治区经济竞赛的结果表明,广东省成为了中国经济的明星。 对这种局面最有感受的应该还是上海。80年代末90年代初,上海在总结了前10年有关改革开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浦东开发开放为突破口,浦东浦西联动,加速上海改革开放步伐的战略思路,这一思路得到中央决策层的肯定,进而引发了以浦东开发开放为契机的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二次浪潮。 浦东开发开放使得上海再度崛起,并再一次确立了在长江三 角洲、长江流域中心城市的地位,上海经济发展从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跃成为增长领先地区,从1992年以来,上海一直保持着2位数的经济增长率,其不仅在长江三角洲,在中国经济中的核心地位也得到巩固和加强。 在浦东开发开放的影响下,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80年代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群龙无首”的局面开始有所改观。江苏和浙江又开始将目光转向上海。 浦东开发向江苏和浙江等上海周边地区提供了两个方面的发展机遇: (1)加速改革的机遇,由于浦东开发开放,80年代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卫的上海一举成为改革开放的先进地区,一些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首先将在浦东推行,由此带来的制度收益,无疑对周边地区也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比如,证券市场的开放,金融体制的改革等等。 (2)引进外资的机遇,以浦东开放为契机,国际上掀起了上海热,由此带来了外商对长江三角洲地区投资的热潮。 如何利用浦东开放开发的机遇,上海、浙江、江苏不同部门的行为模式也有差异。 在省级政府层面上,浦东开发开放以后,主要形成了两个协调会议,一是江浙沪省(市)长座谈会,二是长江三角洲十五市的市长协调会,但是具体的成果似乎不是很多。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周边地区(如浙江)虽然也看到了浦东开发给浙江经济带来的机遇,因而提出了“接轨浦东”的口号,但另一方面,则担心浦东开发会形成“黑洞”效应,吸引周边地区的优质资源,包括资本和人才去上海,进而对周边省区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具体的政策层面,浙江和江苏一样似乎没有更具体促进长江三角洲一体化的举措。 利用浦东开发开放的机遇,在江浙两地邻近上海的市县一级的层面上具有更为实质性的内容。 江苏南部地区的苏锡常地区,首先利用自己和上海紧密的地理位置,利用在上海经济区时期已经建立起来的微观经济联系,将原来已有的上海国有企业和苏南乡镇企业之间的技术转移通道迅速转变为利用上海的对外开放平台,引进海外资本,推动本地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的苏沪合作模式。继承了80年代的传统,苏南和上海的合作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宏观务虚、微观务实”,务虚主要是利用中央给上海的优惠政策的“溢出效应”,包括,在靠近上海的周边地区设立和上海“接轨”的出口加工区、技术开发区等等,而不是依靠上海政府部门的政策许可或直接利用上海地方政府的资源;务实就是主动以市场化手段将上海作为资源利用平台,零距离面对进入上海、或意愿进入上海的外商展开联络工作,加快引资步伐。 这一时期,在利用上海资源方面,和苏锡常地区具有同样优越地理位置的浙江的嘉兴地区成果并不是很明显。在地缘关系上,由于浙江北部近邻上海南翼的嘉兴地区,在经济上自主独立意识和能力相对不如上海北翼的苏州地区,或者说,当时的嘉兴地区在更多地通过市场手段去获取地方 经济发展资源的主动性相对不如苏州,因此,主动利用上海资源方面也就逊色于苏南。 利用浦东开发开放机遇的第三个层面是企业,浙江在这方面的收获可能更大。 比较苏南地区以当地各级地方政府主导、“官民同心”共同推进和上海的关系,进而转向外向发展轨道,推进本地区经济转型的方式,浙江经济和上海的连接点往往更多地带有民间、个体(包括个人以及民间企业)和非正式关系的特点,即以民间力量为主导力量的特点,而民间力量要利用上海的资源,就只能更多地采取进入上海求发展的方式,这一时期,随着浙江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浙江的民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进入上海发展的件数开始增多。1991年底,设在上海浦东新区的(国内)外地企业有142家,其中江苏、浙江各有33和32家,几乎占外地企业总数的一半。以后,进入上海的浙江企业一直在不断增加。 我们可以看到,浦东开发开放以后,上海开始拥有新的资源优势,包括中央给予的优惠政策,以及由此而来的制度优势和吸引外资方面的优势,上海新的资源优势是形成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第二次浪潮的主要原因。但是如何利用上海这些新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上海周边的江浙地区内部反映是有温度差的。一般来说,依靠市场获取资源比例比较高的部门,历史上和上海的经济关系更为密切的地方和部门,采取了比较主动的姿态,如江浙地区的乡镇和个体私营企业部门,还有,临近上海且历史上就和上海有较为紧密的经济文化联系,因而有可能比较容易地获取上海浦东开发的外部经济苏南地区,特别是苏州地区。而依靠组织获取资源比例较高的部门,如江浙地区较高层次的地方部门,如省一级的地方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部门,就常常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 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三次浪潮 世纪相交前后,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 这次高潮的来到,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国际化趋势的加速,中国加入“WTO”以后,国际制造业向中国大陆,特别是向中国沿海地区转移趋势趋于明朗,而以上海为标志物的长江三角洲在中国沿海发达地区中的地位在这一波国际产业转移浪潮中已经超过珠江三角洲,成为外商在中国投资的首选地区,而在外商眼中,作为投资对象的上海,并不仅仅是一个中国行政区划版图上的上海,而是一个包括长江三角洲的大上海区域,可以说这是一个以上海为圆心,以基础设施的动态条件为可伸缩的距离半径的这样一个广阔的地域,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向上海周边地区,如江苏的苏州地区,浙江的嘉兴地区外商投资都非常踊跃,苏州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数额,特别是台商投资数额甚至超过了上海,外商投资在长江三角洲的布局也从正面促进该地区的一体化发展,如将企业的事务机构,销售机构,研究开发机构布局于上海,而将生产基地布局于周边地区,进入上海的外资商业机构,也几乎无例外地向周边地区发展自己的连锁企业。总之,外商投资大量进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并且在整个长江三角洲地区构筑起外商投资企业内部的地域分工网络。这对长江三角洲各地域之间的经济一体化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上海的南翼,浙江省开始认识到,要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打开外向发展的轨道,利 用上海的资源是必不可少的,苏南的发展提供了一个佐证,浦东开发开放以来,苏南在利用上海的国际影响力引进外资方面远远超过浙江,现在仅苏州一个市的引进外资数量就超过浙江全省。2003年前11个月,苏州引进外资的数量甚至超过了上海。 第二个原因是市场化的趋势,90年代后半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加速,以及政府和企业之间关系也开始向市场化方向发展,这一改革的结果就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控制力的弱化,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地方政府——乡镇企业或者地方政府——个体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之间的联盟关系开始出现了松动,与此相关的一个经济现象就是“产业转移”,特别是在浙江南部的温州地区,以及宁波、嘉兴等和上海具有比较紧密联系的地区,许多民营企业通过各种途径“移师上海”,据统计,到2002年,浙江各地在沪投资创办的企业5万余家,其中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 000多家,集团公司有50多家。浙江在沪企业投资总额达618亿元以上,经商人员有25万,劳务人员26万人(其中建筑业15万人左右)。浙江省在沪投资总额和创办企业总数,均居全国各省市的首位。 庞大的浙军(指在上海的浙江企业群)之中,有的已经在上海安营扎寨,比如宁波的杉杉集团,平湖的茉织华集团等已经将总部搬到了上海。浙江其它一些知名的民营企业,如万向集团,西湖电子、埃力生集团都在上海设立了分公司,温州低压电器三巨头正泰、德力西和天正都在上海建立了生产基地或投资公司。还有很多的浙江企业,正走在进军大上海的路上。 与此同时,上海方面也采取了积极的措施鼓励外省市企业向上海转移。1998年和2002年,上海市政府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扩大对内开放的若干政策意见》(又称“24条”)和“新24条”(即上述“意见”的修订版),各区专门成立招商办公室,采取种种措施和办法,特别是对内定招商目标登门拜访,宣讲政策,鼓励进沪投资发展。从而引发了周边省市尤其是江浙两省企业新一轮的进沪投资热。一些过去就想到上海发展的浙江企业,顺势应时,纷纷在上海购房产、买地块、办企业。一时之间,在上海工商企业名录上,出现了一批原本是浙江知名企业的字号,但却在企业名称前加上了“上海”,如上海万向,上海德力西等等。 五、关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力分析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表明,推动一体化的动力机制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 在改革开放初期,外力的推动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是重要的,上海经济区的建立,以及当时由中央决策层倡导的“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对于长三角区域内部的产业转移和产业水平分工的推进,以及降低由于地方分权和财政分灶而得到加强的地方行政壁垒所导致要素流动的制度成本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一时期中央决策层的政策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来说是一种动力(或者说利益)供给型的外力推动。 > 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央决策层有关上海浦东开发开放的一系列政策,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来说,已经不是动力供给型的外力推动,而是(利益)诱致型的外力推动,即中央并不是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施加直接影响,而是通过向上海注入加速开放和发展的政策资源,进而产生区域经济的外部性,以此来提高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向心力,或者说提高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边际收益,也就是说,这时的外力推动是通过内部因素来产生作用的。 进入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三阶段,作为一体化的外部力量的中央决策层的政策推动,就更深刻地依赖于一体化的内生因素,施力过程也从直接作用转变为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而来的间接推动,可称为间接诱致性的外力推动,即由于改革开放进程的加速,表现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降低了要素跨区域流动的制度成本,加快了国际产业转移和区域内部产业转移,使得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速。 由此可见,虽然外力推动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一直是一个重要因素,并在一些历史时期发挥过关键的作用,但是这些因素之所以能发挥作用,主要是因为长三角区域内部存在着内生性的一体化动力因素。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是由于区域内部各次区域间商品和要素流动密度不断增加而产生的区域整体化(一体化)趋势增强的过程和状态,在这个过程中,由区域经济发展内生出来的产品和要素的跨次区域流动是最主要的因素。而产品和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则可以由以下变量加以解释: (1)外部经济性和集聚经济。长三角内部各次区域发展产生的外部经济性是推动产品和要素跨区域流动的主要动力因素,比如浦东开发开放时期,上海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不仅促进了上海本地的经济发展,而且也对周边的江浙两省带来了外部经济效应,其中一种是“搭便车”,最典型的如苏南的昆山地区,在浦东开发开放之际,利用临近上海的区位优势,“搭便车”设置了“自费开发区”,吸引了大量原本是奔上海而去的外部资源。外部经济性的另一种表现是资源的“溢出”。资源的“溢出”包括两部分,“硬资源”即有形资源的溢出和“软资源”即无形资源的溢出。有形资源如由于中央给上海以优惠的引资政策,在促进进入上海的外资大量增加的同时,也增加了周边的江苏和浙江的外资流入量,这是引进外资的“溢出”;还有,一些原来准备流向上海的人才“溢出”到了江苏和浙江,如80年代中西部地区一些希望返回上海工作的上海籍的知识分子、知识青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能够进入上海,转而进入江苏和浙江;又如,上海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如高度发达的第三产业、各类专业人员完备程度、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等都会对周边地区产生外部经济性,从而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正面效应。无形资源包括政策、制度、品牌、专有知识等,如80年代苏南地区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对浙江北部和东北部地区产生了示范效应,90年代中后期浙江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对江苏和上海的示范效应,等等,都是资源溢出,产生外部经济性的例子。很显然,为了充分利用这种外部经济性以及由此而来的经济集聚效应,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不可避免的。 (2)产业转移和产业分工。产业转移以及与此形成的产业水平分工是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另一个主要解释变量,并和产品与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形成一种互动关系。80年代的上海经济区时期,长江三角洲地区微观经济层面活泼进行的上海的国有企业和江浙地区的乡镇企业之间的技术转移,有力地推动上海和江浙地区之间的产业区域转移,进而形成区域内部的产业水平分工。90年代中后期,浙江、江苏的民营企业积极“进军”上海,进一步强化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内部的产业分工,推 进了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3)空间距离。空间距离也是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解释变量,在交通条件相同或类似的情况下,空间距离和要素流动的成本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因此那些空间距离较短的地区之间,具有一体化的天然优势,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看,江浙两省中那些距离上海较近的地区,常常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持有更为积极的姿态。 (4)要素流动网络。在转型经济的背景下,形成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动力的要素流动是和各种社会网络的存在紧密相关的,要素流动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各种网络进行的,这种网络有正式制度网络,也有主要依靠民间“三缘”关系而结成的网络,这种网络的密度越高,效率越高,要素流动的成本就越低。那些历史上具有较多联系的地区之间,要素流动的密度就会更大一些。如苏南地区和上海。 (5)制度成本。在中国转型经济背景下,构成制度成本的主要是地方行政壁垒,地方行政壁垒越高,要素流动的制度成本就越大。反之,要素流动就会更为顺畅。比较以上4个因素,制度成本是一个负面的因素,从政府行为来说,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任务就是降低要素和产品流动的制度成本。随着改革的深入,地方行政壁垒在弱化,一体化的制度成本趋于减少,于是我们看到,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高潮几乎是和改革开放的高潮重叠的。 综上所述,我们有以下关系成立: I=f(A、T、D、N、C) 上式中:I表示产品和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它们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动力。 A表示集聚经济及其外部性;T表示产业区域转移和产业分工;D为空间距离因素,一般地说,跨越空间距离的成本越低,该因素对要素和产品流动的正面影响就越大;N指要素流动的社会网络;C表示制度成本。 A和T,即集聚经济和外部性、产业转移与产业分工等因素是经济发展的增函数,当然也受制度变革的影响,只要区域经济发展,就会推动这些因素发挥作用,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D和N,构成了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地理经济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交通和通讯条件的改善,快速交通网络的形成,以及人们自由活动空间的增加会产生缩小空间距离和强化要素流通网络的效应,进而会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这两项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经济发展的增函数。 C即制度成本的变动集中的体现了制度变革和政府政策的作用,制度成本是一体化的减函数,即制度成本的降低会有利于一体化进程。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历史进程看,制度成本的降低常常具有可操控性和突变性。因此,我们看到,在以往出现的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高潮中,制度因素的变化常常起到一个起爆剂 的作用。 实际生活中的情况要比模型的抽象更为复杂,这主要表现为要素和产品的跨区域移动和它们的解释变量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并且几乎都内生于经济发展进程。 我们的分析表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是这一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和体制转型的必然趋势,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并非如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由宏观政策当局主导的主观政策行为,而是一种内生于区域经济发展和体制转轨进程的,由区域内部各次区域间商品和要素流动密度不断加大而产生的区域整体化趋势增强的过程和状态。因此,对政府部门来说,不是想当然的去进行“统一发展政策,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源整合”,并为此去建立更多的行政指导机构或行政协调机构。而是如何顺应经济发展的产业经济和市场化规律,“顺其自然”地放弃更多阻碍区域间资源要素流动的管制,将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动权交于经济发展的主体:民间企业和住民,弱化区域行政壁垒,降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成本,同时为要素跨区域流动提供更为便捷的公共产品,包括交通通讯网络的建设等,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发展作出真正有效的贡献。 参考文献 Friedmann,J.(1966)Regional development policy:a case study of Venezuela.Cambfidge,Mass:MIT press Porter,M.E., Th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Nations .New York:Macmillan, 1990 Fujita, M., urban Economic Thevr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Krugman. P., Geography and Trade, MIT press, 1991 P. Knox., Urban Social Geography, John Wiley & Sons Inc., New York, 1990 陈建军:《中国高速增长地域的经济发展——关于江浙模式的研究》,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陈建军:《产业区域转移与东扩西进战略》,中华书局2002年版。 程选主编:《我国地区比较优势研究》,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年版。 洪银兴等:《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模式和机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上海证大研究所:《长江边的中国——大上海国际都市圈建设与国家发展战略》,学林出版社2003年版。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篇6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驱动力

(一)区域金融的扩大及深入发展

现今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两种形式。虚拟经济的扩张又主要与金融相关,包括金融秩序、金融创新、金融监管等(这些金融表现又正是此次金融危机的深层原因),加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连通性,推动着实体经济(制造业、采掘业、加工等工业)的发展。西方的政治经济学家曾提出过“将廉价的虚拟经济转化成实体经济”与“经济一体化”双赢的美妙构想,那么,多年之后,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乃至世界经济一体化,也将有达到双赢的可能。

(二)成员国之间各行业横向分工水平程度相当,是一体化得以发展的基础

产业的国际分工,在发挥各国专业化优势的同时,又发挥了规模经济的效益。以此为基础的区域集团不易破裂,具有内部凝聚力的比较优势,当遭受全球性的危机时,各国承受的压力相当。同时,若成员国的产业水平较低,其遭受风险的危险就越大,相反,若产业水平较高,其承受风险的能力就越强,稳步发展的几率也就愈大。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的内部成员国总体劳动水平较高,生产成本较低,且与世界最低生产成本相距较小

一体化的形成通过贸易转移带来利益。若成员国形成同盟后,与同盟国的贸易往来成本高于非成员国的贸易成本,那么,集团的经济一体化发展将受到相当大的制约,也就缺乏巩固的基础。

(四)成员国内部的供应与需求弹性要求比较高

一体化的组建,撤除了各种障碍,关税及非关税壁垒的降低和消失,大大减低商品的价格。若成员国的昂;需求弹性较大,那么需求会大幅度的上升,从而出现贸易创造,增加社会福利。同样,若生产弹性较大,生产障碍消除后,可迅速增加,替代从非成员国的进口,提高社会福利。从另一角度看,当金融危机卷入区域体中时,因起源国的本币贬值而进口商品价格降低,若需求弹性大,从国际贸易转移角度分析,其创造的福利也能保持正值。

二、金融危机的国际传导

金融危机的是怎样传播,以至全球蔓延?其主要是以“溢出效应”为传导机制。国际贸易与国际资本的流通是其主要渠道。贸易溢出是指一国投机性冲击造成的货币危机恶化了另一个(或几个)与其贸易关系密切的国家的经济基础,从而可能导致另一个(或几个)国家遭受投机性冲击压力。主要是通过价格效应和收入效应实现的,即一国金融危机造成的货币贬值一方面提高了其相对于贸易伙伴国的出口价格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影响国内经济(国民收入减少)而减少了向其贸易伙伴国的进口。一个国家发生金融危机导致的本币贬值使得该国商品和劳务的相对价格下降,出口竞争力增强,对其贸易伙伴国的出口增加而进口减少,导致贸易伙伴国的贸易赤字增加、外汇储备减少,损坏贸易伙伴国的经济基础;本币贬值使得贸易伙伴国向其进口的商品、劳务价格水平下降,导致贸易伙伴国的价格水平下降,消费价格指数的下降使得其居民对本币的需求量减少,于是本国居民兑换外币数量增加,导致中央银行外汇储备减少,贸易伙伴国的竞争力下降,失业率上升(尤其是出口部门),若政府期望采用扩张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来缓解国内失业压力,就可能诱发投机性冲击。另外,本币的贬值,损害了本国经济,使本国国民收入减少,对贸易伙伴国商品、劳务的进口需求减少,从而使贸易伙伴国的出口量下降,贸易收支恶化,诱发对它的投机性冲击。投机性冲击的诱导,导致货币危机,造成其市场流动性不足,迫使一个市场上的金融中介清算通过各种方式将其在另一个与其有密切金融关系的市场上的资本大规模抽出者,在此国的大量资本的外逃,从而造成另一个市场对流动性不足,即金融资本的溢出效应。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这样的“溢出效应”,并非仅存在于两个联系体之间,而更多的是产生连锁反应,影响第三国或更多的经济体。

三、金融危机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

(一)从静态看——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经济效益的影响

1.贸易效益

金融危机产生的贸易效应危机,主要在以实体经济为主的一体化集团。以东盟国家为例,在此次危难中,身处全球金融危机漩涡中心的美欧日市场多年来一直是东南亚主要经济体的最重要的出口市场,其国内需求已经并将继续出现下降,甚至还有出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可能。海外需求下降而导致的出口急剧下降,将东南亚出口导向型国家的经济拖入泥潭。

2.福利效益域经济一体化,本身会产生福利效应。在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初的几年间,墨西哥的就业率增长了17%,新增加了150万个就业职位,加拿大的就业率增长了15%,新增了230万就业职位,美国就业率增长了12%,新增加了220万就业岗位。而在当下,美国顶级机构的破产,自身失业人口创历史新高。失业人口向他国流串,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使社会福利水平受到影响。再者,各国政府积极拨款救市,使用于福利的资金减少,加重了效益的负担。

3.投资效益

投资创造效应是区域集团经济效应的重要部分,其来源包括区内成员国相互投资的增加,何区外非成员的投资。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各国为保护自身的利益,即使是已有了联合关系,也会以因资金的短缺而引起投资来源枯竭或现有资金抽逃。另一方面,为补救金融市场,各国政府的大规模救市,扩大内需,采用积极的货币政策,这将造成需求的增加,但因缺乏资金,生产滞后,造成供需不平衡,原本应有的经济效益甚至可能导致相反的效果。

(二)从动态看——对区域经济一体化未来发展的影响

1.利于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体制出现

此次金融风暴背景下,各大政府救市背后,孕育着新的经济政治体制革新。欧盟以图改造自由经济模式,推崇国家集权经济模式。这样的形式不难看出,世界经济已经出现试图改变战后至今,一直以美国为主导的局势。重病之后寻求治病的方式,世界各理性经济体也一样。主体国家的利益不同,地位权重不同,新体制争鸣局势的出现成可能。这将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2.各集团内部成员国宏观调控影响度加深,一体化区域的相互影响控制加强

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技术不够成熟,进入监管秩序失衡,房地产业的泡沫经济引起全球总有效需求不足和生产能力的供给的过剩,是此次危机的主要原因。那么,各联合经济一体化主体国家,必须扩大自身与关联方共同市场的监管与控制力度。以实体经济为主的经济一体化集团,内部成员间及与其他发达的第三经济一体化主体,也会加大合作和技术创新的吸收,力求改变实体经济受虚拟金融的强大牵制。

3.对以实体制造业为主的区域经济一体化,金融危机也带来一些机遇

实体业的受限对于发展中的经济一体化集团是其发展受阻的因素之一。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因以欧美为主的金融风暴的席卷,在其投资难度加大,各投资商必将寻找新的投资出路,这就有可能对出口制造业为主的新兴经济体造成一种“到逼机制”。这样,迫使企业升级发展,加快追进步伐,并且,从长远看,世界范围内,大量资金寻找投资机会时,会避开因金融危机处于动荡中的发达经济体,而选择高增长发展中经济体作为新目标市场。同时,对于后者而言,还有吸纳国际高端金融人才和金融服务的机遇。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篇7

二、欧盟各国应对金融危机的策略

由于欧洲各国在危机爆发早期对形势判断有误,导致对危机的严重性估计不足,美国金融危机蔓延至欧洲后令各国措手不及。欧盟应对危机的过程也因此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成员国各自为政应对危机。9月底开始,危机蔓延至欧洲初期,各国纷纷自扫门前雪,根据自身情况采取行动,相互之间缺乏协调,应对措施也是五花八门,如9月28日,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宣布各自出资68亿、59亿和37亿美元,分别持有富通集团在三国分支机构49%的股份,英国财政部将布拉德福德—宾利银行的部分资产国有化等等。

欧盟作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集团,成员国间金融、经济联系密切,联手应对金融危机至关重要。为此,10月4日,法国总统萨科齐、德国总理默克尔、英国首相布朗、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欧洲央行行长特里谢、欧元集团主席容克等欧盟领导人在巴黎召开紧急峰会,但会议成果让人大失所望,与会领导人虽然达成多项原则共志,但未出台任何具体措施,“泛欧救市基金”也因德国、英国的反对而不了了之。危机初期一段时间,欧盟各国救市行动各自为政,犹如一盘散沙,未能挽救市场信心,股市持续下跌,危机不断恶化,各国也因此意志到了协调行动的重要性。

第二个阶段是欧洲各国联手救市。10月12日,欧元区15国举行的首脑峰会成为欧洲由各自为政到联手行动的转折点。这是欧元区成立以来举行的首次首脑峰会,尚未加入欧元区的英国首相布朗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也出席了会议。各国一改前此前各自为政的形象,达成“联手帮助银行融资行动计划”,核心内容是通过购买金融机构优先股和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等方式,缓解金融机构的融资困境,稳定金融市场。会后第二天,各国便纷纷根据这一行动计划拿出大规模救市措施,德、法、英三大国分别公布了5000亿欧元、3600亿欧元和5000亿英镑的庞大救市案,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当日也出台了各自的救市案。在随后15日、16日的欧盟峰会上,各国还同意将欧元区的这一行动计划扩大至欧盟27国范围。目前,欧洲各国出台的救市案规模超过2万亿欧元,远远超过美国的7000亿美元救援案,是欧洲史上最大规模的救市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欧盟除应对当前金融危机外,还着眼未来,力求通过改革国际金融体系来防止危机重演。欧洲领导人认为,当前金融危机源自美国,但却波及世界,欧洲所受影响尤其严重,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国际金融体系已“病入膏肓”,须推倒重建。在10月15-16日举行的峰会上,欧洲领导人一致呼吁对国际金融体系进行“彻底改革”。18日,萨科齐和巴罗佐还特意到美国说服布什召开全球金融峰会,以推动改革。

三、结语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篇8

influenced by the western theory of regional economies and the social trend of development,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form promoting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this paper reviews the related theory about the source and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analyzes the existing defects in the process.

key words: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缘起

二战后,以美、苏为首的超级大国的经济领先水平令其他国家望尘莫及,世界各国纷纷开始寻求经济发展之路。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是一定范围内地区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西方国家开始对区域经济发展进行研究以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一些发达国家之间形成了生产交换分工、要素自由流动并具有协调机制的有机整体,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初形式。20世纪50年代,区域经济一体化达到了第一次高潮,学术界对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展开了大量的研究。由于研究的重点不同,学界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界定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至今尚无公认的、明确的定义。1954年,丁伯根(tinbergen)[1]第一个提出了经济一体化的定义,他将经济一体化分为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他认为消除歧视和管制制度,引入经济变量自由化是消极一体化;而运用强制的力量改造现状,建立新的自由化政策和制度为积极一体化。1961年,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balassa)[2]发展了丁伯根的定义,将一体化定义为既是一种过程,又是一种状态,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指产品和要素的移动不受到政府的任何歧视和限制。

国际贸易是世界经济自由化的基本形式,由于国家之间贸易壁垒大大降低,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950年,美国经济学家雅各布•维纳(jacob viner)[3]在《关税同盟问题》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关税同盟理论,即完全取消各参与国间的关税,对来自非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设置统一的关税。随着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学术界开始将关税同盟理论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理论。维纳认为关税同盟会产生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的动态效应以及规模经济、竞争、投资等动态效应,并主要从生产的角度,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说明贸易创造会引起一体化成员国福利的增加,而贸易转移会引起福利的减少。由于不能满足福利的最大化,一些学者对区域经济一体化采用关税同盟的形式产生了相当大的怀疑,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它都被视为次优政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另一基本理论是自由贸易区理论,英国学者罗布森(robson)[4]对此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他认为通过消除区内贸易壁垒来实现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而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和贸易政策是贸易自由区的基本形式。1956年,斯巴克[5]根据完全竞争市场下的规模经济理论提出了共同市场理论,它是比关税同盟更高一个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集团。关税同盟理论和自由贸易区理论假设成员国之间生产要素不自由流动,而共同市场不仅通过关税同盟而形成的自由贸易化实现了产品市场的一体化,还克服了集团内要素自由流动的障碍,实现了要素市场的一体化。经济学家西托夫斯基(t•scitovsky)和德纽(j•f•deniau) [6]提出的大市场理论从动态的角度发展了共同市场理论,其核心思想有两点:一是建立大市场可以获得规模经济,从而实现经济利益;二是市场扩大会使竞争激化,进而促成规模经济利益的实现。古典经济学派比较优势学说可以说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分工原理,但日本学者小岛清认为比较优势可能导致产业向某国积聚以及长期成本递增和规模经济报酬递减,由此提出了协议性国际分工理论[7]。该理论认为通过协议性分工,两国各自生产不同的产品,可以扩大市场、增加产量、降低成本,但前提是两国工业化水平相当,要素比率差别不大。

随着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一些学者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及模型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关理论给予完善和发展。如引入制度经济学对区域经济一体化效应的分析,奥尔森和佐克豪斯(olson and zexhhauser)[8]1966年提出了国际贸易和货币同盟的制度可以被看成一个俱乐部,通过这种体制,俱乐部的成员可以发现并分享排他性的公共产品的利益。1982年,富莱希尼和帕特森(fratianni.m andj.pattison)[9]提出了一个俱乐部的模型,他认为每个俱乐部的成员都期待净收益最大化,这些净收益不同于单个收益和单个成本,俱乐部的产出在不同的国际经济组织中是变化的。20世纪70年代初,肖分和瓦尔利(shoven & whalley)开始运用福利经济学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进行分析,用 cge 模型(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分析了税收对美国和英国经济的影响, cge 模型被广泛地运用于不完全竞争结构的贸易模型中对贸易自由化进行事后评估[10]。80年代以后,一些学者开始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国以及成员国相互之间经济增长的关系。如torstensson ( 1999),brada 和 mendez ( 1988),landau ( 1995) ,vanhoudt (1999) ,brodzicki (2003) ,waltz (1997a, 1997b, 1998) ,matias ( 2003)通过对不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实证分析,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puga 和 venables( 1998)、刘力(1999)、刘静(2005)、赵楠(2003)等人还研究了参与不同模式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于本国经济增长的影响[11]。

二、主权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发展

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主要是针对国家之间的区域一体化问题,对国家之间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有重要的意义,而对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缺乏可指导性。随着我国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探索,我国学者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从更为普遍的角度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进行研究,为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研究奠定了一定基础。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内涵

孙大斌[12]认为,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具有地缘关系的省区之间、省内各地区之间、城市之间,为谋取发展而在社会再生产的某些领域实行不同程度的经济联合调节,形成一个不受区域限制的产品、要素、劳动力及资本自由流动的统一区域市场的动态过程。其目的是在区域内实行地区合理分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促进联合体共同繁荣。张佑林[13]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含义可概括为:在一定区域内,通过统一基本方略、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发展政策、进行资源整合等措施,建立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内部耗损,如城市建设、恶性竞争、行政壁垒,保证本区域内部各个方面运转有序、分工科学、扬长避短和合作共赢,并能够做到可持续发展,从而使整个区域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对外更具竞争力。孟庆民[14]将区域经济一体化定义为:不同的空间经济主体之间为了生产、消费、贸易等利益的获取,产生的市场一体化的过程,包括从产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向经济政策的统一逐步演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状态与过程、手段与目的的统一。

潘永江认为,一体化中重要的是城乡一体化。城市和乡村是一个整体,建立和形成城乡之间生产要素,包括人流、物流、信息流自由合理流动的统一的经济体系。建立和形成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相互渗透、相互融合、高度依赖、城乡差别很小的城-镇-乡有机联系的社会网络体系,在一定社会范围和行政区划的城乡一体化,并不是一样化,不意味着变乡为城或变城为乡,而是强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不会自然而然形成,也不在朝夕之间完成,它是一个很长的发展建设过程,关键是生产力发展水平[30]。

(二)形成机制

1、市场机制。覃成林[15]认为,在宏观层而上,一体化通过更加畅通的市场调节和一体化组织的内部协调,能够促进区域之间更有效地开展区域专业化分工,减少相互之间的无效竞争。因此,经济一体化区域之间建立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是协调机制的基本内容,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的首要条件。协调机制主要分为市场协调机制和政府协调机制。王瑛[16]以区域之间的经济关系为研究对象,提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市场机制:一是商流的集聚效应与扩散效应;二是产业转移的“多赢”合作;三是区域分工协作的专业化生产;四是自由市场的贸易一体化。

2、政策机制。李建勇[17]认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应建立政府协调机制,首先应该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其次,政府职能应规范化和法律化;建立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监督机制;最后,建立跨区域的协作组织。周国华[14]等人认为政策机制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区域政策;户籍政策及行政区划调整。3、投资、规划机制。周国华[18]等人采用关联分析法对区域经济的投资机制进行研究,得出国有经济仍在区域经济增长和城镇化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民间投资正日益成为区内经济增长和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动力。孙大斌[12]从产业规划的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的动力机制,认为产业组群化必然导致区域间存在区域分工;产业梯度转移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了“多赢”的合作动力;产业融合化发展趋势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产业生态化发展可以解决工业化发展带来的负外部性,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夏丽萍[19]对长三角经济圈进行分析,认为新经济产业是区域经济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支撑,包括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保险、咨询等高等级服务业以及基础产业。

4、政府绩效考核机制。在现行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下,各地政府都以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由此产生的地方保护主义使得制度化的合作机制难以形成[20]。李建勇[17]认为利用行政手段控制利益冲突的主要途径之一是通过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来制定科学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政绩考评制度,并总结了政府绩效的评价方式和程序。

5、利益补偿机制。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在一体化过程中必然影响部分地区的经济利益。李瑞林、骆华松[21]认为对于政府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首先带来的是利益分配的问题。如果合作后,双方的福利大于合作前的福利水平,但一方福利水平的提高小于另一方,那么另一方往往会采取政治抵制,只有在合作双方的福利水平共同提高的情况下,双方才可能积极合作。经济一体化并不是对所有地区搞平均,对于经济利益受损或暂时由于一体化的实施而延缓了经济发展速度的地区应该以多种形式给予利益补偿。

6、立法机制。李建勇[17]探讨了如何利用立法机制来平衡利益冲突,防止利益冲突的发生,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探讨了利用司法制度来解决区际利益冲突的可能和方法。首先建立规范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法律体系,其次利用法律约束地方政府不正当的经济行为,包括宪法、财政管理体制的立法以及约束地方政府不正当竞争的立法。

(三)形成路径

随着城市功能的重构,政府职能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产业结构及空间形态的调整,城市的功能空间已由原先的一个“点”,发展成为更大范围、更多层次的“面”,出现了城市区域化的态势,其空间范围或影响范围在客观上构成了由中心城市及周边城镇相结合的都市圈,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一个新的空间单元。从这个意义上说,大都市圈的形成过程也就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过程,在我国发展区域经济的实践过程中,都市圈将成为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载体和基本模式。都市圈是由一个或多个中心城市和与其有紧密社会、经济联系的临接城镇组成,具有一体化倾向的协调发展区域,是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发达的联系通道为依托,吸引辐射周边城市与区域,并促进城市之间的相互联系与协作,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可以实施有效管理的区域[22]。都市圈是一个以经济联系、社会联系以及生态联系为核心形成的一体化的区域,往往不是一个完整的行政地域单元。因此,推进都市圈发展和都市圈一体化进程还有赖于跨地区、跨地方政府的协调与合作。对于都市圈的形成,张伟[18]、高汝熹[23、24]、李璐、季建华[25]等人从都市圈的空间范围、界定标准、评价指标等方面进行了论述。袁家冬、孙振杰等人[26]从空间结构上将都市圈分成核心圈、外围圈、机会圈三个圈层。董晓峰[27]提出都市圈发展四阶段划分观:雏形期、成长期、发育期、提升期。彭际作[28]根据大都市圈的形成与发展进程,总结了空间结构具有的四个阶段性表现:中心指向型(极核型);中心-周边双向指向型(点轴型);水平网络化(多核多中心型);社会经济联系(一体化的社会经济实体)。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缺陷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源于关税同盟理论,将西方经济学的规模经济理论、不完全竞争理论以及国际贸易的非关税壁垒等理论引入该模型,形成并发展了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关理论。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大多是借鉴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从概念内涵、理论基础、形成机制、基本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和发展。但是,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受国际关系、社会制度、经济体制等影响较大,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共同市场等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理论基础,对国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并不完全适用。

第一,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本身有待完善和发展。从1952年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成立到如今欧盟、apec、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一种表现和必经的过程,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本身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大量学者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模式进行研究大多是定性分析,远未达到定量化和规模化的程度;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更多的是实现了局部均衡,而没有达到一般均衡;一国参与经济一体化组织后得到的利益或成效评估还不够具体等问题。当前竞争激烈的国际形势为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其理论研究除了对基本理论的补充和完善,还涉及到产业经济、战略经营、社会福利等更多的领域。从实证研究的角度,还需要致力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国家之间贸易协议的制定和贸易条件的改善;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一国经济增长的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国家地区之间的比较以及区域一体化程度测量指标的构建等方面。

第二,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研究存在局限性。目前已相对成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更多地是从发达国家的经济一体化角度进行假设,即实行的是完全的市场经济理论。而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实行的是不完全的市场经济或者计划经济,其参与经济一体化的目的、动机和模式都与发达国家不同。如欧盟是发达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功实践,其一体化程度和规模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而北美自由贸易区是针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参与的一体化模式,其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摩擦问题更复杂,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国际上一些学者对有关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问题进行了探索,但在实践层面上还应进行深入的研究。如库马塞尔的“大国”模式理论;约翰逊等人的公共物品与公共偏好变量理论;劳尔•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理论;小岛清的“雁形模型”理论;以及李斯特的发展中国家(较落后国家)“小国”模式的经济一体化理论等[29]。

第三,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研究还不成熟。主权国家内部各地区虽然没有关税壁垒,但是各种非关税壁垒或障碍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再加上各国的社会制度、政治环境和经济政策的不同,国内和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很大的差异。就我国的情况来说,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层面都还相当薄弱,没有形成体系。不同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基本概念、内涵和特征进行论述,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共同的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机制还不够全面和具体,市场机制的建立、宏观政策的调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还处在探索阶段;区域经济的形成路径应该根据各区域区位因素、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政策环境的不同形成不同的模式,对都市圈理论还应进一步完善;在研究方法方面,定性研究较多,而定量研究较少,缺乏具体全面的指标评价体系。

四、结论

不论是国家之间还是国家内部各个地区之间,由于都存在阻碍市场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因素和经济障碍,要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必须打破现有的模式,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源于国际贸易的关税同盟理论,经过不断的研究和实践,该理论已经成为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理论,对地区以及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由于国际间的“一体化”理论与主权国内“一体化”理论存在重大差别,故而借鉴价值十分有限。在主权国内的不同地区之间建立区域经济合作关系具有多样性,国内相关研究没有形成体系,缺乏可操作性。实践证明,加强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研究是发展我国区域经济的必经之路,我国应借鉴国际理论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创新已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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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篇9

一、区域公共管理概述及研究意义

区域公共管理指的就是现代公共管理学和区域科学在新时代和现实实践中有机结合出现的新理论和实践课程,但是这个理论的发展目前远远落后实践的步伐,目前,区域公共管理理论还处于起步的阶段,像理论的基本框架、基本概念的界定及理论所具有的含义等基础问题都没有形成一致的认识。为了便于更好的反映实践、服务实践,我们对区域公共管理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区域发展是指地理经济学和区域科学研究领域。自二战后,世界经济和各国经济中的区域结构经济均出现了显著的核心即边缘结构模式特征,为了解释这种模式的形成和演变,便与人们的研究和应用,地理经济学和新兴的区域科学领域,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区域发展研究迅速的兴起,并出现和形成了各有特色的区域发展理论。但是自70 年代末至今,这种传统的区域结构模式在很多国家和地区被打破,核心区的逐渐衰落和一些边缘区的迅速兴起以及区域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发展,构建出了一系列新的地理景观和地理格局。工业化和区域发展路径的多样化对传统的区域发展理论提出了挑战,众多新的区域发展理论正处在形成之中,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的多元化和由此导致的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和交流,使区域发展成为国际学术界高度关注的一个热点领域。本文拟在回顾传统区域发展理论的基础上,总结评述70 年代末期以来区域发展理论的最新进展,并展望其研究与发展的趋势。

二、目前区域公共管理在我国发展及遇到的问题

1.我国的区域公共管理出于基础阶段

我们都知道任何理论的发展和出现都是反映现实、服务现实的,而在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和发展还出于比较落后的阶段,现在在国内学说术界中有一些学者正对区域公共管理有独到的见解,但人数并不多。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锋教授就是利用新的公共管理理论、区域核心竞争力、支持系统等理论、区域创新系统等理论对区域管理制度的实践进行进一步的创新,但它只是从区域地理学的层面将创新公共管理理论引入到区域发展中的。在经济全球化下的前提下区域主义和区域竞争的愈演愈烈、经济市场化下的推动下区域政区之间竞争的加剧及区域公共问题的大量显现,我国提出了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然而在国际对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地区竞争力、政府间竞争理论与政府间关系与地方治理、研究区域创新研究所做的实证研究。

2.我国政策对区域公共管理的影响

现在我国由于在早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单一的政府管理职能,在当今的形式要求下也发生着职能的变化,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来形成的政府管理职能的制约,改革的效果并不明显,各地的区域公共管理还处在改革的初级阶段,还有缺乏区域意识,服务意识不强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继续推进区域公共管理中政府职能制度的完善。目前,“行政区经济”现象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现行行政区化。经济一体化与行政区化的冲突问题已经不能靠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调控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3.区域公共政策出现供给不足的现象。

区域公共政策是根据制定主体的差异划分出中央政府制定的区域公共政策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区域公共政策。中央政府制定区域公共管理政策属于元政策属基本正常的范畴;而地方政府主要制定的是具体实施政策。然而实际所遇到区域公共问题,是需要有组织完善、设计精细的一整套区域管理政策作为框架的保障。在我国这种体系尚未形成。

三、区域公共管理在我国的改革与创新

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新的世界不再是以国家划分而是以区域竞争力来划分的,我们需要建设“能提供更为优越的投资环境,建立更为有效保护产权的法制制度,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的投资区域,否则就不能在激烈的区域竞争中取胜。我国正从基础制度“国家简单化”管理到“国家精密化”管理转化。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适应本国国情的区域公共问题管理相应制度体系与方法,政府对区域公共问题的管理仍沿“国家简单化”的思维观念和方式手段,使得目前我国区域公共问题管理的制度基础还出于非常薄弱的阶段。在国家高度集权的下,出现了一种以“假、大、空”式的公共问题管理制度,简而言之,过分的滥用了国家的权力。在这种形式下我们急需借鉴发达国家的精密化管理模式。这里所说的国家精密化管理模式,是一种缜密、精细、法治的公共管理办法。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行政方法,在有限理性驱使下设计的一种缜密、精细、法治的公共问题管理制度。区域文化在现实社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在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变革中,人力资源的思想观,价值取向以及所在区域的文化对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与未来会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经济与文化一体化的形成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对此必须高度重视不同区域内地域文化对区域经济所产生的影响。高度发挥地域文化的优势,深度挖掘地域文化资源,使地域文化成为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新方法,使区域文化成为发展区域内经济的新方法。(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篇10

一、国外文献综述

国际区域合作作为国际区域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环节和形式,始终为学术界所广泛关注,已经有一系列有价值的研究文献发表。早期的经济一体化研究文献主要关注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一体化特别是西欧地区的经济一体化问题,并且更多地关注产品与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与消费者消费活动的跨国流动与影响方面,关税同盟问题成为学术界关注的主要领域。维纳(Viner,1950)是关税同盟理论的主要奠基者,他分析了关税同盟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效应,提出了贸易转移效应与贸易创造效应,他认为成员国的生产结构越是竞争性的,关税同盟增进福利的可能性越大。米德(Meade,1955)研究了经济联盟存在的问题,也对关税同盟理论进行了理论分析,主要分析了关税同盟对进出口商品的替代效应。

单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福利效应、多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之间的相互影响效应也是学术界关注的重要方面。有的学者(Krishna&Bhagwati,1997)研究在工业化限制条件下关税同盟福利增进的可能性,分析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追求非经济目标的国家之间建立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可能性及其福利效果。以Krugman(2003)为代表的一些学者从贸易集团的角度分析了区域一体化组织之间的相互影响效应。有的学者(DouglasL.Tookey,2007,pp.191-208)从环境、安全角度分析特定国家(中亚地区国家)之间的区域合作问题。有的学者(AkiraKohsaka,2004)对东亚地区的区域金融合作进行了分析,认为1997年的亚洲今日危机为东亚的区域金融合作创造了机会,区域金融合作将让现在与未来金融结构得到强化,但区域金融合作将不会导致货币联盟。还有学者(ChyauTuanandLindaF.Ng,2001)以我国广东省所在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香港之间的区域分工合作为实证依据,研究了聚积经济的区域分工问题。日本西南学院小川雄平教授认为,“亚洲时代是亚洲地方发展的时代,地方的国际化可以迅速推进地区间的经济交流。地方经济合作是尊重相互独立性、主体性的交流,是可以替代大垄断资本单方面强制推行的国际分工关系的经济交流”对跨国次区域合作实践的研究表明,有关合作区域在地理上接近、在比较优势和互补性上的紧密结合是跨国次区域合作取得成效的重要条件,比较成功的跨国次区域产业转移都是在特殊的区域背景下实现的(Chen,1995;Wu,1995)。一方面表现了从成熟的经济增长中心向其地区的扩展;另一方面表明政府政策和地理接近性是形成国际性次区域经济合作区的重要推动力。国家政府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开放优惠政策等途径支持具有独特区位优势(土地、劳动力成本低、紧邻高度发达大都市增长极地区)的区域发展,而且提供的投资环境与企业和民间转移产业的历史性需求相吻合(Chen,1995)。新马印尼(Sijori)增长三角中的三方合作伙伴在比较优势和互补性上结合较好,因此,在资源开发、建立产业联系和市场联系等方面取得了一些实质性进展(Kettune,1995)

二、国内文献综述

区域经济合作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产物,区域经济合作步伐加快是世界经济大趋势之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完善,我国区域经济合作的程度不断加深,形成了如“长三角”、“泛珠三角”以及“环渤海经济发展圈”等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区域间合作有助于打造区域经济增长的内核,加速区域经济板块的形成,进而提升整个大区域甚至全国的综合竞争力,这与我国大力发展生产力的要求是不谋而合的。学者们以上述三个区域为例对我国的区域合作进行了研究。

(一)关于区域合作模式研究

陈建军(2005)指出长三角区域在进行经济合作时不能简单的依靠行政、计划和政府间的协调手段,而是将政府的作用集中在撤除区域行政壁垒,提供区域无差异的公共产品,同时,在更多的方面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将企业推向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前台,利用企业内地域分工的力量,促进地域间要素的流动与整合,推动地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刘宏松(2006)认为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受到因素、宗教文化因素和历史因素三个非经济约束条件与一体化进程中主导权问题的影响和制约。东亚地区在当前及未来可以预见的一段时期内只能以三个“东盟10+1”次区域自由贸易区并列式发展的“三位并列式”模式推动自身的经济一体化进程。王胜今(1997)认为各国(地区)间经济、技术合作,首先是城市间的合作。他建议用交通网络、信息网络、旅游开发、人员交流、物资交流等将各城市间连结起来,探索出“地方城市间紧密合作型模式”。

(二)关于区域合作机制研究

肖金成(2007)认为环渤海地区区域合作面临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机遇,同时环渤海经济合作将是东北亚经济合作的基础与前提,环渤海地区合作的前提是要明确环渤海的整体功能定位以此为基础强化它们之间的分工与合作。金太军、张开平(2009)认为长三角现行区域合作协调机制主要是地方政府顺应自身经济发展发起形成的,在推进交流、探讨一些共识性强、实施难度不高的项目合作方面已经初见成效。程永林(2008)认为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能够顺利进展,除了要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外,更需要建立大量的制度安排来约束与引导区域经济合作的良性发展。王再文(2009)等在分析了欧盟区域合作的经验之后,以长三角地区合作为例,认为我国区域合作应建立多层治理体系,具体包括多方参与的合作机构,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一个区域合作的协调和促进机构。

(三)关于区域合作对策研究

学者们在对区域合作对策研究时主要侧重两个方面:产业协作领域和政府合作方面。首先是在产业协作领域,程云川,陈利君(2009)认为在区域合作中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产业转移是有条件的,其中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加快区域相互开放步伐,打破区域封锁,建立共同市场,在区域内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刘姣兰(2006)认为广西在与珠三角地区产业合作时应正确处理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功能。同时应弱化行政区概念,组建跨地区企业战略联盟,以提高区域经济的竞争力。李斌、杨丽娟等(2007)在分析了泛珠三角进行区域产业分工合作的可能性后,从分析区域产业分工合作的基础条件出发,对珠三角区域产业分工合作的空间组织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提出实施产业合理空间定位、差异化发展、梯度转移等分工合作战略。

在政府合作方面,杨龙、戴扬(2009)认为地方政府合作可推动区域合作。地方政府合作应建立在关于合作的共识的基础之上;地方政府合作的基础是区域公共物品的联合提供,形成地方政府合作的机制。程必定(2009)以长三角的区域合作为例,认为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是培育和构建泛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的关键。张可云(2004)认为环京区域在进行区域合作时必须从中央政府这个层次上解决区域管理制度基础问题,而在地方政府这个层次上切实转换与管属地区经济管理职能,引导企业主导型区域经济合作发展。陈家海,王晓娟(2008)在对泛长三角合作中政府间协调机制的构建中认为对于跨地区协调机构不在于相当于什么级别,而在于参与协调的各方是否已将相关的权力“让渡”给了这个机构;跨地区协调机制的财力的主体功能应该是用于区域合作中受损方的补偿。孙华平、黄祖辉(2008)认为改革开放30年来,区域经济的俱乐部收敛现象日趋明显,破解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需要进行区域产业转移。在区域产业转移内外互动中,地方政府的作用非常重要。

(四)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绩效评价问题

何一鸣、陈德宁(2008)提出了“制度创新-自由贸易-经济绩效”的分析框架,认为制度创新为解决复杂的区域统一市场交易时的合作创造了一个有利的环境,促进了由自由贸易引起的市场范围扩展,从而推进了区域经济的增长。滕丽、蔡砥(2008)认为区域溢出是一种外部性,无论是对外溢出还是获得溢出都不受市场调节,但区域合作的基础是发挥区域的正溢出,控制区域的负溢出。对广东而言,为了保证区域溢出的有效性,不仅要加强与地理邻近省区的合作,更应加强与经济发展水平邻近地区如长江三角洲地区在高技术产业领域的合作,发挥双方的相互正溢出效应。

(五)关于区域合作立法方面

韦以明、周毅(2006)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为重点分析材料认为区城合作要经久不衰并实现多底,必须从区域协调层面上升到国家协调层面,淡化政策调整、强化法律调整。建议常委会制定《行业协会法》,促进区城合作机制的市场化,防范地方政府在“多边行政”期对经济事务的不当干预;同时建议对几部污染防治法作相应修改,并就处于大江大河中上游的民族自治地方与下游发达省份开展区域合作的补偿机制出台部门规章。陈妙英(2007)认为应建立泛珠三角区域争端解决机制,此机制包括协商、仲裁、执行三个阶段,她还认为在目前没有建立泛珠三角区域争端解决机制的情况下,司法协助不失为一个解决地区间争端的有效方式,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司法协助机制。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国外对区域合作的研究相对比较成熟,对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实证研究的对象主要是美国、欧盟、日本等。目前成立的国际区域合作组织较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区、欧盟、亚太经合组织、东盟自由贸易区等。而国际区域合作面临的发展的新趋势主要是:新区域主义的迅速发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开放性趋势日益增强;国际区域合作中非经济因素凸显;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复杂化。

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启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合作日益扩大,亚太经合组织影响日益扩大等,区域经济合作也成为我国学者关注的主要方面。国内学者以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亚地区以及泛北部湾地区为研究对象对区域经济合作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何娣(2001)认为我国应加快区域经济合作步伐,选择与我国成本差距大的国家组成贸易集团,即合作双方经济必须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沈玉芳等(2000)从区域经济协作的角度研究了上海与长江中上游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袁庆林、周运锦(2005)认为红三角“发达地区窗口+欠发达地区”的合作模式,会对我国东中部交界地带的许多区域经济合作具有借鉴意义,并能为统筹我国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区域协调发展做出贡献。程永林(2009)认为市场主导型的合作模式是泛珠三角与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具备长期绩效的前提条件。在实现路径上,需要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跟进和协会生成的多头并进方式逐步完成。

四、对国内外研究文献的述评

国际区域合作的研究文献对区域合作的理论解释有待进一步完善,且研究对象大多集中在区域经济一体化领域,主要关注欧盟和北美地区的经济一体化问题,以亚洲经济一体化为背景特别是与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之间的区域合作为经验背景的国际区域合作文献相对较少,也较为分散。无论是传统的国际区域经济学与区域经济学文献,还是新兴的国际政治经济学文献,都缺乏对国际区域合作内在经济机制系统而深入的解释,对国际社会中的跨国区域合作现象的解释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我国研究区域合作内容的文献,有些从政府、组织和企业的角度进行分类,有的从贸易、资金和技术的角度进行分类,虽然他们所论述的角度各有不同,但基本上包含了区域合作的主要方面,但大多数研究对象都是国内较为发达的地区,而对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区域合作有很少的研究,同时对于区域合作法律健全问题关注较少。

参考文献:

1、华晓红等.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理论与实践[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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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海燕.区域合作国内研究综述[J].湖南文理学院学报,2007(1).

4、陈建军.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模式的选择[J].南通大学学报,2005(6).

5、刘宏松.东亚经济一体化的约束条件与当前模式选择[J].亚太经济,2006(3).

6、王胜今.迈向21世纪的东北亚区域合作――关于城市间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几点思考[J].东北亚论坛,1997(4).

7、肖金成.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开放导报,2007(1).

8、金太军,张开平.论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区域合作协调机制的构建[J].晋阳学刊,2009(4).

9、程永林.区域合作、利益冲突与制度分析――以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为例[J].改革与战略,2008(10).

10、王再文,李刚.区域合作的协调机制:多层治理理论与欧盟经验[J].当代经济管理,2009(9).

11、程云川,陈利君.区域合作中的产业转移问题――以泛珠三角为例[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5).

12、刘姣兰.基于开放条件下的广西与“泛珠三角”经济区的产业合作[J].经济观察,2006(7).

13、李斌,杨丽娟等.泛珠三角区域产业分工合作的空间组织研究[J].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7(7).

14、杨龙,戴扬.地方政府合作在区域合作中的作用[J].西北师大学报,2009(9).

15、程必定.泛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及政府管理创新[J].安徽大学学报,2009(9).

16、张可云.环京区域经济合作问题探讨[J].北京社会科学,2004(1).

17、陈家海,王晓娟.泛长三角区域合作中的政府间协调机制研究[J].上海经济研究,2008(11).

18、孙华平,黄祖辉.产业转移中的地方政府博弈[J].2008年区域经济合作与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研讨会,2008(8).

19、何一鸣,陈德宁.制度创新、自由贸易与经济绩效――一个关于CEPA效应的经济分析与数值模拟[J].2008年区域经济合作与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研讨会,2008(8).

20、滕丽,蔡砥.全球化背景下广东省的区域溢出关系分析[J].2008年区域经济合作与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研讨会,2008(8).

21、韦以明,周毅.区域合作经济的国家立法回应――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为主例[J].学术论坛,2006(10).

22、陈妙英.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7(8).

23、袁庆林,周运锦.红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05(8).

24、XiangmingChen.Theevolutionoffreeeconomiczonesandtherecentdevelopme-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3-0232-01

一、概念的界定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也积极参与到国际合作与国际贸易中,并和周边国家形成了多个各具特色的经济联盟或经济圈。如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上海合作组织以及东北亚经济圈。这些经济联盟与经济圈之间的经济合作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国内外学者也越来越关注区域经济合作理论的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理论属于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的范畴,所以,本文着重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理论下的区域经济合作理论,并将概念界定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金融支持范畴内。

二、国外学者的研究现状

1.“金融抑制论”、“金融深化论”和“金融创新论”。这些理论认为欠发达地区的资金短缺是因为“金融压抑”带来的融资渠道堵塞与资金成本的扭曲,只有在金融深化的条件下进行金融创新才能缓解资金短缺问题。这就需要制定相应的有区别的区域金融政策,从金融政策、金融组织及金融工具等方面促进金融市场一体化。

2.金融约束论。赫尔希曼、斯蒂格勒茨等经济学家认为,金融约束论是介于金融抑制与金融自由化之间的、并且比它们更有吸引力的模式。金融约束论认为,对于发展中区域而言,政府安排一种有差别的特定的金融政策制度比竞争性制度更能促进地区发展。

三、国内学者的研究现状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篇12

关中—天水经济区范围包括陕西省的西安、咸阳、渭南、铜川、宝鸡、杨凌、商洛(部分区县)和甘肃省天水市所辖行政区域,总面积7.98万平方公里。该经济区旅游资源丰富,经济基础较好,交通设施比较完善,旅游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在《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指导下,在经济区内培育一体化旅游市场,实现区域无障碍旅游是其旅游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关中—天水经济区旅游一体化发展的背景及理论基础

(一)关中—天水经济区旅游一体化发展提出的背景

1、关中—天水经济区“旅游共同体联合组织”成立。2008年8月,由天水市旅游局发起,经西安、咸阳、宝鸡、渭南、铜川和天水等六市旅游局共同协商,就关中—天水经济区六市间建立旅游友好合作关系事宜达成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六城市间成立关中—天水经济区“旅游共同体联合组织”,西安市旅游局为常设执行主席方。这一组织的成立,使关天旅游一体化发展问题被提上议程。

2、《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正式出台。2009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发改西部[2009]500号,以下简称《关天规划》)正式出台,标志着关天经济区的发展上升到全国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层面。《关天规划》明确要求:加强精品旅游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提升旅游资源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强旅游管理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旅游经济,把经济区建设成国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为了贯彻落实《关天规划》提出的这一产业政策,经济区内各大旅游城市展开联合行动。

3、西安、天水两市签署战略合作和旅游合作协议。2009年9月,西安市政府和天水市政府正式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市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和《旅游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两市将建立建设性合作伙伴关系,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开展交流与合作,构筑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旅游合作协议》的主题是:着力打造西安—宝鸡—天水丝绸之路旅游走廊,力争开通两市旅游专列,逐步推进区域内无障碍旅游,积极探索两地旅游一票制。

(二)关中—天水旅游一体化发展的理论基础

1、不平衡增长理论。不平衡增长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1958年在《经济发展战略》一书中提出的。赫希曼认为,发展道路是一条“不均衡的链条”,从主导部门通向其他部门。首先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部门进行投资,可以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增长论主张集中有限的资金,扶持具有较强产业关联度的产业部门。从关中—天水经济区的资源状况来看,必须用有限的资源优先发展具有优势的产业,而旅游业就是这样的产业。旅游业具有较大的综合关联效应,其发展不仅可以带动与之相关联的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教育事业、住宿业、房地产业的提升,而且可以推动与之相关联的铁路运输、餐饮、航空运输、批发和零售等产业的发展。

2、增长极理论。增长极理论最初由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提出(1955),后经布代维尔(法)、弗里德曼(美)、缪尔达尔(瑞典)等人丰富和发展。增长极理论认为,一个国家实施平衡发展只不过是一种理想,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经济增长通常是从一个或数个“增长中心”逐渐向其他部门或地区传导。因此,应选择特定的地理空间作为增长极。推动空间经济极化发展。建设增长极的根本目的在于释放极点能量,以带动外围地区的经济增长。在关中—天水经济区内,通过旅游一体化的发展,以西安作为增长极,通过区域之间的合作,释放核心区西安的经济能量,从而带动区内其他城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3、“点—轴”开发理论。完整提出“点一轴系统”理论的是我国著名经济地理学家陆大道先生。该理论认为,社会经济客体在区域内总是处于相互作用之中,在区域发展过程中,大部分社会经济要素在“点”上积聚,并由线状基础设施联系在一起而形成“轴”。“点”是指一定区域内的各级中心城市,是区域内重点发展的对象。“轴”指由交通、通信和能源通道连接起来的基础设施,对附近区域有很强的经济吸引力,而轴线上集中的社会经济设施通过物质流和信息流对附近区域有扩散作用。“点—轴系统”理论是区域开发的基础性理论。已经在我国国土开发和区域发展中广泛应用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区域旅游开发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4、核心—边缘理论。核心—边缘理论由弗里德曼(美)在1966年提出。弗里德曼认为,任何一个国家都由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核心区域和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边缘区域组成,核心与边缘之间存在着不平等的发展关系。核心居于统治地位,边缘在发展上依赖于核心,但这种空间结构地位并非一成不变,区域的空间关系会不断调整,经济的区域空间结构不断变化,最终达到区域空间一体化。从关天经济区的实际来看,西安依靠其丰富的旅游资源,便利的航空、铁路等交通条件及其在陕西省的重要政治地位,成为区域内旅游发展的核心城市,周围的咸阳、渭南、宝鸡、天水等城市为西安旅游业发展的边缘区域,表现为一个典型的“核心—边缘”模式。

二、关天经济区旅游一体化的合作基础

(一)旅游资源基础

关天经济区旅游资源类型丰富,包括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遗址遗迹、建筑与设施、人文活动等类型,既具有统一性和完整性,又有差异性和互补性。众多的资源类型为旅游一体化整合、提高整体吸引力提供了基础,而其中最具优势的资源集中于历史人文方面,是国内典型的人文旅游资源富集区。旅游资源中的文化要素包括伏羲女娲、炎帝、黄帝等中国始祖文化,大地湾、北首岭、梁带村、半坡等原始遗迹文化,周秦汉唐等中国盛世文化,麦积山、法门寺、大雁塔、楼观台、龙门洞等宗教文化,以及关山、秦岭、渭河等山水文化。关天旅游一体化发展可以根据区域文化特征,在产品及线路设计、形象塑造、营销宣传等方面,从大区域整体文化入手,形成独具特色的整体性旅游形象。

(二)社会经济基础

关中—天水经济区是继成渝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之后我国西部第三个部级经济区,是我国西部经济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各地在经济发展上各有所长。西安是陕西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铜川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煤炭、石灰石、油页岩资源储量大;宝鸡工业基础雄厚,是西部工业重镇,装备制造业优势突出,重型汽车、数控机床、精密磨床、电子仪器仪表、石油钻采设备、铁路桥梁及钛材等60多个产品销量居全国或世界同行业前列;咸阳被誉为“中国第一帝都”,拥有深厚的传统医学文化积淀,历史上名医药师荟萃,留下了许多珍贵的医学文化遗产,素有“医药保健城”的美称;渭南是陕西“粮仓”、“棉库”,农业产业化水平较高,是陕西最大的果品冷藏群和全国最大的果汁生产基地,也是陕西乃至全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杨凌是中华农耕文明的发祥地,而今已成为部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1997),突出的农业优势使其被誉为中国“农科城”;天水有“陇上小江南”之称,是西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目前已形成了具有一定实力和特色的区域工业体系,天水也是西北最大的天然林基地之一,发展种植业和农林产品深加工业前景广阔。各地区经济发展上各有所长,优势互补,为整个经济一体化奠定了基础。

(三)交通设施基础

便捷的交通条件是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关天经济区交通设施良好,贯通东西的陇海铁路是这一区域的铁路交通动脉,随着宝天高速的开通,高速公路也横贯这一地区。目前关中地区已经形成了以西安为中心的畅达的交通网络,基本实现了区域内部通道和对外交通干线网络化。特别是西宝、郑西高铁的开通和对高速公路的改造,以及各重点旅游景区线路的完善,使经济区的旅游交通更为通畅。根据《关天规划》方案,关天经济区下一步将继续大力发展公路及铁路交通,扩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新建宝鸡机场,迁建天水机场。到2020年,实现区域内所有县(市、区)通高等级公路,形成以西安为中心的“两环三横四纵六辐射”高速公路网络。

(四)产业政策导向

国家在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关中一天水经济区”,旅游业是经济区重点发展的特色产业之一。陕西是我国现代旅游发展最早的区域之一,而关中地区的旅游发展一直是陕西人文旅游的核心。随着旅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关中地区各地都出台了支持旅游发展的产业政策。西安市以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为主线,通过放宽旅游市场准入、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和金融支持等保障措施,加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第一主导产业;渭南市发改委深入市内各景区景点调查研究,学习借鉴旅游产业发达地区的经验,结合渭南实际,提出了《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咸阳与西安合作建立“大长安国际古都旅游圈”,以提高自身旅游价值;宝鸡市在2009年初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并成立文化旅游发展的专门委员会,提出了一系列与旅游有关的招商引资项目;天水市通过制定高标准旅游规划、加强营销宣传力度、加大对旅游的投资来确保旅游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并且主动与关中地区各城市联系,构建关中—天水经济区旅游经济合作共同体。地方政府种种积极的产业政策成为旅游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促进关天经济区旅游一体化发展的对策

(一)加快旅游资源整合,共同打造精品线路

关天经济区内各城市旅游资源丰富、互补性较强,要想充分发挥其旅游资源优势,区内各方必须用“大旅游、大发展”的思想指导旅游一体化发展,共同编制区域旅游发展规划,打造统一的关天经济区旅游品牌,树立关天经济区旅游的整体形象。在旅游空间竞争与合作时,既充分体现各自的特色又能整合共同的优势,既有特色项目又不会产生近距离的替代产品,借对方的资源优势来弥补自己的资源缺陷,共同打造精品旅游景区、线路,以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目的。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条件,完善差异化的旅游产品体系,构建互补的旅游产品群,满足不同层次旅游者的需求。

(二)构建关中—天水无障碍旅游区

无障碍旅游是各旅游区为了消除区域壁垒,达到区域间旅游经济合作,旅游资源、产品、市场和信息的共享,实现旅游价值最大化的一种新型的区域旅游合作形式。构建关天无障碍旅游区需做到以下几点。实现游客在关天经济区旅游过程完全无障碍,在食、住、行、游、购、娱等各方面都能达到同城旅游的效果;允许经济区内其他城市的旅行社在自己的区域内开设分支机构,鼓励优秀旅游企业跨城市连锁经营;逐步取消关天经济区内的国内旅游地陪制、跨城市旅行社组团及其他旅游壁垒和进入障碍;在交通上,要突破行政区域界线,优化区域交通网络,实现区域内主要景点、景区之间的高可达性,从而真正实现无障碍旅游和区域旅游的—体化。

(三)建立经济区共享信息市场

区域旅游合作主体的行为决策是否有利于双方合作的展开,依赖于各合作方信息的对称性。因此,为了使区域旅游资源配置达到最优状态,各城市之间经济政策和相关措施要尽可能公开,以增加区域旅游合作的可预测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相互信息封锁而导致的合作风险。各地应加快建设区域信息化交流网,加强与国家以及国际相一致的电子商务规则标准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设;建立区域信息交流协作机制,加强区域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实现区域内公共主干信息传送网、卫星传送网、信息应用系统的联通;联合出台电子政务信息和信用体系信息的共享方案,尽快建立跨省区、覆盖整个区域的旅游信息平台,保证游客在异地可直接了解到区域内任何一地的住宿、旅游产品等方面的信息,使各旅游城市互为旅游客源地、互为旅游接待地,通过高效的信息平台,做到旅游信息共享,实现多方互利共赢。

(四)实现经济区旅游整体促销

要加强关天经济区内各城市之间的交流,推动各市旅游共同发展。以提升区域旅游形象为目的,建立政府、企业联合的宣传促销机制,把一些品位度较高的旅游景点进行打包宣传促销。各市应积极组团参加对方城市主办的线路推介会、旅游文化节、旅游论坛等活动,相互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在可能的情况下,联合组团参加国内、国际旅游展览会,共同编印旅游地图、旅游指南、旅游画册,制作旅游光碟,合力打造区域旅游品牌;积极利用政府信息网和旅游网,实现各市旅游网站友情链接,不定期发布区域旅游协作信息;对区域内各城市间旅游宣传片进行置换播出,让本市市民能够了解区域内其他城市最新的旅游资讯,激发市民旅游动机,实现客源互动;实现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交通等宣传促销互动,使旅游线路推介宣传品进大堂、宣传音像品进客房、旅游工艺品和土特产进商场、菜肴风味小吃进餐厅;在本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设立区域旅游宣传咨询专柜,在星级酒店互相摆放对方城市的旅游宣传资料,扩大旅游宣传促销的覆盖面。

(五)鼓励区内各地市民互访

为积极营造关天经济区旅游快速发展的氛围,尽快形成“中国国家地理中心之旅”(首届关—天经济区各市旅游局长座淡会中提出,2010)的热潮,区内各大城市应共同实施市民互访旅游计划,即在政府的主导下,指定专业旅行社,通过工会、妇联、教育、老龄委、共青团等组织和部门以及街办、社区,组织行业职工、学生、老年人和市民,开展以两市互为旅游目的地的各种奖励游、疗休养游、修学游、夕阳红游、休闲游等形式多样的市民互访旅游计划,以此引领旅游导向、实现旅游互动;在政府主导下,由旅游、文物、交通等部门与旅游企业携手,以优惠价格、优良产品、优质服务,互推惠及民生的旅游产品,以此激发民众的旅游动机、刺激旅游消费。

[参考文献]

[1]关天经济区域旅游城市合作行动计划(2010年度)[eb/ol].http://xlan-touns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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